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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业的风险(合集7篇)

时间:2023-10-13 09:42:06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1篇

山东省东营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山东东营257091

摘要 我国作为水产养殖大国,水产养殖事业一直得不到很好的发展,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水产养殖保险严重滞后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不能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根据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现状及特点,为推进中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水产养殖保险;现状;特点;对策

0 引言

中国作为世界水产养殖大国,水产养殖保险却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保险的支撑保障能力严重滞后。水产养殖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果没有很好的政策保障,就难以得到良好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建设,完善水产养殖保险的运作模式,深入贯彻落实水产养殖保险的有效性,从而促进我国水产养殖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中国水产养殖保险现状及特点

1.1 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我国的水产养殖保险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发展起来,相比世界上其他国家起步较晚。1987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农业部合作开始了水产养殖保险业务,并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是20 世纪90 年代中国对虾养殖的大规模发病这一事件的爆发,由于水产养殖保险赔付率过高,给保险业造成严重的损失,使得中国水产养殖保险逐渐停止,在此之后,水产养殖保险几乎停滞,只有小部分地区仍然开展水产养殖保险业务,覆盖面很小。21 世纪以后,国家为了扶持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开始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但是却没有将水产养殖保险列入到补贴范围内,还是只有个别城市的政府对水产养殖保险进行适当的补贴,可见我国对于水产养殖保险不够重视,并且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发展速度较为缓慢,总体规模还比较小。

1.2 以淡水养殖保险为主近些年,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保险行业的日见起色和逐步发展,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的保费收支都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相比而言淡水养殖保险要比海水养殖保险更多。从2007 年我国水产养殖保险初具规模开始至今,全国淡水养殖保险业务规模占水产养殖保险收入的比重一直都在99%以上,但是相应的赔付金额也相对较高。这是由于淡水养殖的风险比海水养殖的风险可控性强,而且淡水养殖趋于规模化和集约化,组织管理结构比较规范化、科学化,保险机构承担的风险较少,有利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时的成本控制,因此以我国的水产养殖保险以淡水养殖保险为主成为必然。

1.3 保险的种类有限,业务手段比较落后我国水产养殖的覆盖面比较广泛,水产养殖保险面临的风险较为复杂,但是目前我国现有的水产养殖保险涉及的风险种类较少,项目单一,且多为自然风险,难以满足大部分水产养殖者的投保需求。水产养殖保险操作复杂,保险理赔过程繁琐,水产养殖保险业务手段落后,因而容易出现抢险救灾能力差,理赔工作质量差等问题。还有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保险公司由于技术手段落后,对于水产养殖保险理赔过程当中出现的,需要测量水体当中活鱼、死鱼存量的问题难以解决,由于无法确定鱼死亡的确切数目,用现有的方法又容易产生较大的数量误差,难以确定理赔金额。

2 推进水产养殖保险的意义

由于我国海洋性自然灾害频发,给海上水产养殖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在这样的环境当中,生产风险难以转移,独立的养殖户个体既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发生,又没有能力承担巨大的产业风险,这就需要快速推进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严重滞后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自然灾害过后对农业的保险补偿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远,在有些地区水产养殖保险的补偿几乎为零,政府对于水产养殖保险方面的扶持和投入更是微乎其微。由此可见,推进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是保证整个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首先,水产养殖保险可以为水产养殖者控制范围之外的自然灾害提供保险,有助于保持水产养殖行业的稳定性。其次,水产养殖保险可以有效减少政府的压力,帮助水产养殖者解决自然灾害及其他灾害的一些问题;再次,保险机构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也可拓展业务,促进水产养殖保险业务的发展。

3 解决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水产养殖保险法规体系水产养殖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风险,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较多,大多数保险机构都不愿意参与到水产养殖行业当中。因此,为了减少保险行业的担忧,国家政府及渔业管理相关部门应联合出台相关的保险法规,规范水产养殖者和保险公司的行为,为水产养殖保险法律法规的运行提供平稳的运转环境,使其做到有法可依。

3.2 要强化政策扶持我国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开展严重落后于水产养殖业发展,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发展水产养殖保险的干预方式存在问题。在这方面,可以根据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借鉴日本、韩国等水产养殖保险业比较发达的的成功经验,强化国家对水产养殖保险的政策扶持,完善保险机制运行环境,更好地分散风险,扩大水产养殖保险的服务范围。此外,国家还应在资金引导、风险补偿和市场准入与退出等方面采取综合性配套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扶持政策对水产养殖保险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3.3 建立水产养殖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差异较大,不同区域、不同年度风险发生的可预测性较差。因此,我国可以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在发生小灾时,完全由保险机构赔付;在发生巨灾的时候,在保险机构赔付的基础上,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救助。同时,还可以由政府、水产养殖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建立水产养殖巨灾风险共保基金,在发生巨灾风险时从风险准备金中获得补偿。

4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慢,规模小,覆盖面不够广泛。因此,应根据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具体发展情况,建立和完善的水产养殖保险法规体系,强化政策性保险的保障作用,完善水产养殖风险转移机制的建设,从而为我国水产养殖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秦鲁,翟留栓.中国水产养殖保险现状及发展特点分析[J].渔业信息与战略,2015,30(1):10-16.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2篇

一、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产养殖业是我国渔业生产的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国情出发,确立并实行“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使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2009年我国水产养殖面积接近1.1亿亩,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水产养殖产量3622万吨,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71%,占世界水产养殖产量的70%,是名副其实的世界水产养殖大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改变了我国传统渔业依赖天然渔业资源的经济结构,提供了稳定、充足、优质的水产品供应,促进了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并带动了休闲观赏渔业、水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水产养殖业也是农业中的“三高”产业,即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据统计,2009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水产品损失116万吨,受灾养殖面积129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2010年5月~8月,我国大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袭击,水产养殖生产损失极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15个省(区、市)渔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00.2亿元(其中水产养殖业经济损失96亿元);养殖池塘受灾393.3万亩,湖泊、稻田等其他养殖水面受灾164万亩,毁坏网箱98.3万个,损失水产品83.7万吨。进入十月,海南省遭遇连续强降雨袭击,损毁养殖池塘18.7万亩、网箱近1.6万口,水产品损失7.3万吨,养殖经济损失达16.6亿元。虽然水产养殖业风险巨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与美国、加拿大、挪威、日韩等水产养殖保障体系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配套保险服务体系非常滞后,养殖户基本上没有保险保障。养殖渔民“三年奔小康,一年赔精光”,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剧。在今年暴雨灾害中,湖北省孝感市闵集三合宫渔民专业合作社损失十分严重,其11户社员2300亩精养池塘因堤坝溃口全部被淹,养殖产品大多逃逸或死亡,导致鱼种、饲料等物资累计投入资金160多万元血本无归。无论是基层干部的呼吁,还是调研中广大水产养殖户的直接反映,水产养殖小区、养殖户普遍要求开展养殖保险。为保障广大水产养殖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其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渔区和谐稳定,应尽快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建立全国性水产养殖业风险防范体系。

二、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特点及开展保险的难点

通过近些年水产养殖灾害统计以及各地的反映,水产养殖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淡水养殖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洪涝灾害、冰冻灾害、干旱、病害、污染及人为破坏等;海水养殖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台风、风暴潮、热带风暴等风灾,以及赤潮、病害等。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2009》的统计,2009年全国水产养殖因台风、洪涝损失61.6亿元,因病害损失34.5亿元,因干旱损失17.7亿元,合计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的75%。农业保险是保险业务中的老大难问题,而养殖保险则是农业保险中的老大难问题,水产养殖业尤甚。一是水产养殖保险标的的多样性和养殖方式的多样性;二是水产养殖风险高、损失大,赔付率居高不下;三是水产养殖保险标的生活在水中,看不见、摸不着,在发生部分死亡或流失的情况下,很难直观准确地核定损失程度,定损比较困难;四是部分投保人的思想素质不高和保险人的技术防范手段不足,道德风险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在1982年到1995年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保险的保费收入是112万美元,同期赔付220万美元,损失率高达197%。同时,困扰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渔民群众的保费支付能力低。调研中了解到,渔民群众普遍参考政策性水稻保险,能承受的费率水平为1%左右。与之相矛盾的是,保证水产养殖保险正常运行的费率则高出很多。参考韩国《养殖水产品灾害保险法实施令》,对风险最低的工厂化养殖牙鲆,在承保台风、海啸和因此发生的次生疾病等指定风险时,根据不同的风险区划,费率在3%~5%之间。从国内来看,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规模最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保险公司淡水养鱼保险,仅承保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所致泛塘、溃塘和漫塘损失,费率为2%,附加恶劣气候泛塘、水质污染中毒、他人投毒损失责任的费率为10%。

三、水产养殖业保险具有可保性

正因为对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一些顾虑,如保险标的不好确定、勘查定损比较困难以及赔付率高等,导致商业性保险公司很少介入水产养殖保险业务。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这些所谓的“难题”不全是水产养殖独有的,在种植业、畜牧业保险中也都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只要确立合理的原则和路径,水产养殖业具有可保性。一方面,养殖场地的租金投入、海域使用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苗种成本、饵料投入、人工费、水电费等成本投入客观存在。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个9m2的海水养殖网箱成本为2700元,加上固定网箱的锚要3000元左右;滩涂养殖修建围堰、水闸,内陆养殖池塘修建护坡、道路、进排水设施,每亩要投资5000多元。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养殖池塘流转租金1600元/亩,苗种投入为2000元/亩~3000元/亩。湖北省石首市池塘养殖早期清塘、投苗、饲料投入在3000元/亩左右。两省石斑鱼、龟鳖等特种养殖苗种投入都在10000元/亩左右。这些都是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投入,是要靠生产挣回来的,可以作为水产养殖保险的对象。另一方面,目前各类水产养殖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专业化组织发展迅速,在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组织养殖户建立了生产台账、养殖日志,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在定损时有据可查,为发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提供了基础资料。而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养殖规模大,投入多风险大,投保意愿也比较强,可先组织他们参加养殖保险,以此带动其他分散养殖户参加保险。

四、发展水产养殖业保险的初步设想

(一)水产养殖保险以保成本为主水产养殖保险以保成本为主(包括标准化精养海水滩涂、淡水池塘设施投入、育苗投入等)。一是以成本为保险标的额,在发生损失后,通过保险理赔可以为养殖户提供基本的灾害补偿,让受灾户及时恢复再生产。二是可规避道德风险,并且简单易于操作,能够为拓展水产养殖保险长期发展空间积累基础。如果以养殖业产值为标的额,养殖户需要交纳较高的保险费,多数养殖户不愿承担;且在价格下跌的过程中,容易引发部分投保人恶意造成损失后向承保人索赔,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二)政府要为水产养殖户参加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从水产养殖业风险特点和渔民保费承受能力看,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必须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保费补贴。国内外实践经验也表明,凡是涉及到农业保险的,除极少数完全商业化经营外,其他的都有政府的介入,只不过介入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以保费补贴,有的以颁布行政指令和行业规则,有的靠政府的权威处于中间协调等。我国从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对参加种植业、畜牧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目前,政策性保险的险种不断增加,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国家对保费补贴的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2009年中央财政支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41.7亿元。2010年财政部为实施农作物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保费补贴,安排预算资金103.2亿元。水产业是农业的重要产业,水产养殖业风险也大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包含水产养殖业,制约了水产养殖保险的开展,地方干部认为养殖户没有享受到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对养殖户是不公平的。水产养殖业保险不仅应该享受财政保费补贴,而且补贴水平应高于种植业、畜牧业。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3篇

广东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现状及风险分析

广东省水产养殖面临较大风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养殖户将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主要来自于自然灾害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台风灾害。广东省面临台风登陆的风险,平均每年登陆广东省台风达7个。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其中7—9月为盛期。据200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9月强台风“黑格比”使阳江渔业受灾损失17.59亿元,其中水产养殖损失就超过了10亿元;阳江市80%的网箱严重损毁,网箱养殖的鱼90%逃逸或死亡,经济损失达67亿元。牡蛎养殖基地损毁严重,浮筏式吊养蚝全部被打散,蚝串80%散落到海底,直接经济损失61亿元。池塘严重受淹,受灾池塘面积达181527亩,经济损失95亿元①。低温霜冻灾害。广东省受北方寒潮南下影响,每年有1~2次气温急剧大幅度下降,水产养殖暖水性鱼类面临被冻死的危险。2008年1月下旬,罕见的持续低温冰冻灾害使阳江各地水产养殖业受灾严重,海陵岛试验区420户网箱养殖户中90%遭遇了全部冻死的惨况,阳江全市渔业经济总损失达62亿元。

同年到2月15日止,湛江市水产养殖受灾面积37.4万亩,损失产量达到7万吨,直接经济损失8.36亿元,涉及百万养殖户,渔业生产、流通、加工、出口各个环节均受到严重影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受雨雪冰冻灾害袭击、持续极端的低温天气的影响,罗非鱼、鲮鱼、淡水白鲳鱼、南美白对虾等鱼产品养殖遭到毁灭性打击,全省受灾面积179万亩,损失水产品产量29万吨,渔业经济损失达28亿元。洪涝灾害。广东省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暴雨天气频繁发生,特别是沿海地区,形成暴雨的水气、热力、动力条件大于其他沿海省份,狂风骤雨给水产养殖业带来了巨大风险。2007年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潮州市饶平县连降暴雨,发生洪涝灾害,使广东最大的网箱养殖基地-饶平遭受重创,渔业生产受灾面积达9.9万亩,咸水鱼、淡水鱼和贝类等水产品损失8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达8.4亿元。有养殖户在海面放养的1200多格价值达5000多万元网箱被洪水迅速冲淡海水咸度,导致损失近6000万元②。赤潮灾害。广东省沿海地处热带、亚热带,是我国赤潮的多发海区之一。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沿海地区人口都市化,大量的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人海洋,海水养殖业的扩大、沿海开发程度的提高导致沿海富营养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由于国际海运的发展导致有害藻类的引入,赤潮发生频繁。1994—2006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103起,而2002—2009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有上升趋势。这些赤潮造成对海水网箱养鱼业的损害引发海水网箱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海水污染。海水污染是指在海上作业或航行过程中发生的石油泄露事件。广东省境内的南海水域有多条海运航线通过,运输船只和渔船来往穿梭,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大量泄油给海洋环境、网箱养鱼造成破坏,招致经济损失。如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集装箱船和德国籍集装箱船在珠江口发生碰撞,其中德国籍船舶的燃油舱破损,约1200吨燃油溢漏,在海上形成了长9海里、宽200米的油带,污染了近海的养殖业。淡水污染。淡水污染主要是指养殖场附近农田含农药成分的水质流入养殖鱼塘造成养殖企业的经济损失。据广东卫视报道,2012年3月初,广东省东莞松木山水库出现大面积福寿鱼死亡,使渔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调查发现,附近不少工厂在雨天趁机向湖里偷排废水,导致水体质量下降,鱼类染病而死亡。渔业养殖风险。渔业养殖技术涉及人工繁殖、饲料加工和疾病预防等方面。渔业养殖技术颇为复杂,面对不同的养殖水体、养殖品种以及养殖季节都有不同的养殖技术。由于养殖技术不同,孵化率、生长率、成活率就不一样。如果单位面积内放养密度太大、底层鱼类与上层鱼类搭配不当则导致鱼类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如果饲养管理不当,投喂的饲料不清洁或腐烂变质会导致鱼类正常生理机能消耗,鱼体瘦弱,引发疾病。这些养殖技术和方法彼此关联、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鱼类生长变慢甚至造成鱼类死亡。外来物种养殖风险。随着广东省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一些外来物种由国外被移居到广东沿海地区并在沿海地区新的栖息地繁殖与生长。有针对性地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丰富了生物多样性,也能带来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如果盲目引进就会产生不良后果。例如鲍鱼、牡蛎、扇贝、对虾、鱼类、藻类等大量从国外进入广东沿海海域,就会与当地土著生物争夺生存空间、争夺生态位,甚至与当地土著生物、传播疾病,降低本地生物的生存能力,造成本地生物群体下降,个别土著生物面临灭绝的风险。这些风险与当地养殖业决策部门的政策导向有一定的关联。

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需市场分析

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水产养殖保险通过供给方与需求方达成商品交易。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这个市场则有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企业和政府三个市场主体。供应与需求各市场主体行为如下:需求方:水产养殖户。广东省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中主要以个体经济为主,对水产养殖灾害的抗击能力薄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无论规模养殖场还是个体养殖者都对水产养殖保险充满了渴求,主动要求参加保险,保险需求大,其投保积极性和需求数量受到收入水平和费率的制约。养殖户收入高、支付能力强,对保险需求大;保险费率高、投保成本大,养殖户对保险的需求小,即收入与投保成正比。供给方: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的供给受到保险费率和业务成本的制约。费率高则供给多。但是如果保险成本高,保险供给受到限制。保险公司在广东省特定的区域经营水产养殖保险时,固定成本和单位保单变动成本都是既定的。此时,商业保险公司是否做出承保的决定,完全直接取决于保险费率。水产养殖保险在广东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水产养殖保险企业风险过于集中,赔付率高,运营成本高,面临亏损的局面。为了减少亏损,商业保险公司采取提高保险费率的办法,导致保险公司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即发生灾害损失概率小的养殖户退出保险市场,留在市场上的都是发生灾害损失概率高的养殖户,导致高风险、高赔付、高亏损的恶性循环。保险市场供给方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被迫退出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导致保险供给主体越来越少。#p#分页标题#e#

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的博弈。水产养殖户是一个与农民相近的对自然资源、社会化生产有鲜明依赖的弱势群体,随着港口建设、滩涂围垦等占用征用、填埋渔业水域、滩涂及近海海洋环境污染加剧,给传统渔业带来严重冲击,导致广大渔民生产空间受到影响,导致不少渔民返贫。近年来广东省水产养殖自然灾害不断,但风险保障主体缺失,养殖风险不能转移,造成养殖户灾后重建变得非常困难。灾难的不断发生使水产养殖户缴纳保险费的能力不断下降,严重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水平,水产养殖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投保比率下降。由于风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赔付率平均达到120%,水产养殖保险业务严重亏损,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有效供给,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没有交点或者是交点反映的交易量太小。政府的作用。根据大数法则,保险公司经营养殖业保险需要足够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越少,保险公司聚积的风险域高,迫使保险公司提高费率。而费率的提高减少养殖户的投保需求,达不到“薄利多销”的目的,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停滞不前,供求关系失衡。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就能解决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政府介入市场后,水产养殖保险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改变。需求方得到政府的保费补贴(比如40%),增加了可支配收入,需求曲线向上平移。供给方得到政府的补贴(比如30%)以及税收减免,减少其经营成本,增强其运营能力,保险供给曲线向下平移。移动后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产生新的交点,保险交易量增加。保险交易量增加意味着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分散,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①。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对保险费率下调,费率下调刺激了水产养殖户投保需求,促进了水产养殖保险市场的良性循环。

保险人承保水产养殖保险面临的问题

相关法律不健全。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没有提及水产养殖保险,地方政府也没有单独制定渔业水产养殖保险的相关规定。相比之下,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经写入了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的保险事业的发展。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②。因此,水产养殖保险的准公益产品性质还没有被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偏小。由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特点,商业性和互的水产养殖保险单靠保费收入无法支持其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确定。与其他险种相比,水产养殖保险有一定的特殊性,水产养殖的损失额在年际之间差异很大、变化很快。纯费率的计算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但有关水产养殖业生产、销售、利润、损失等原始记录和历年统计数据极不完整,10~20年准确可靠的鱼类收获量和损失数量难以搜集和整理。水产养殖险保险标的是活的鱼类,鱼类价格随其逐渐生长而不断变化,因此,难以准确核定损失程度,造成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精确厘定。水产养殖保险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种确定的预期利益,其标的是有生命的鱼类,它们的生长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殖者的精心管理与照料。水产养殖风险不仅包括自然灾害风险、道德风险、技术风险等,还包括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多种风险因素交织在一起。

广东省发展水产养殖保险的建议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4篇

关键词:海水养殖;海水养殖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10-0075-04

一、引言

世界粮农组织(FAO)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海水养殖业总产量1955年仅10万吨,此后逐步提高(见图1)。海水养殖作为我国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多元化的农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但海水养殖业也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比较大的高投入、高风险产业,我国海水养殖业频繁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见图2)。其中,2012年我国共发生138次风暴潮、海浪和赤潮等自然灾害,各类海洋灾害(含海冰、绿潮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5.25亿元,死亡(含失踪)68人①。为了应对海水养殖面对的自然灾害,建立健全的海水养殖保险保障机制和完善的风险防范、理赔机制可减少渔民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使渔民利益得到相应保障。

二、海水养殖保险界定

海水养殖保险是指以人类利用海水资源进行人工养殖的动植物为保险标的而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广义的海水养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养殖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台风、海啸、异常海潮等)、海水淡化、海水污染以及疾病等原因造成养殖的动植物死亡或流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针对渔业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开设的渔船保险、渔业码头等渔业生产资料;三是针对渔业从业者设立的雇主责任保险和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狭义的海水养殖保险保障的是针对海水养殖的动植物。目前,国内开办的针对海水养殖的动植物的保险主要是针对集中在沿海地区的浅海和滩涂的对虾、扇贝等养殖保险。

三、文献综述

王海华、除厚民(2003)认为渔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渔业保险管理体制不顺,互保机构存在政社合一现象,互助的性质和保险形式没有明确;二是渔业保险的公益性作用,尚未被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政策扶植力度偏小;三是渔业保险投保率低、展业面窄与我国渔业生产发展的形式不适应。因此建议我国借鉴国外渔业立法经验,加快渔业立法,建立渔业保险制度,实现由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对渔业的支持,转变为符合WTO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①[1]。金鳞根、李娟(2003)认为财政补贴型的渔业保险不适合我国国情,应建立国家支持型渔业保险,即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手段间接支持渔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促使其稳健发展[2]。陈添林(2004)在分析海洋渔业风险的原因和分类时,提出在自然风险防范上采取渔业保险和政府救济相结合,在市场风险上采取市场预期、信息服务和期货交易等措施,以及在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上应注重提高渔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3]。徐小怡、宁凌(2010)对广东政策性渔业保险进行分析,并根据广东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加强对渔业保险的财政补贴[4]。

陈自强(2008)综合考虑我国渔业发展状况、国家财政能力、社会制度等条件,分析国外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运行的主要模式,认为我国应确立在政策性渔业保险,建议发展“政府支持下的互助保险为主,商业性的渔业保险为辅”的渔业保险模式[5]。储瑛奂(2004)在分析当前我国海洋渔业保险现状和国外海洋渔业保险经验时,认为互助供给保险能够实现我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6]。

四、我国海水养殖保险可行的运作模式

海水养殖保险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如图3所示,假定在没有海水养殖保险时,水产品供给曲线是S0,需求曲线是D,此时的消费者剩余是P1AP0,生产者剩余是。养殖户购买海水养殖保险后,由于海水养殖保险导致水产品供给增加,致使供给曲线向右下方移动到S1;这时消费者剩余为P2BP0,生产者剩余为P2BD。引入海水养殖保险后,保险人的生产者剩余并不一定为正;而被保养殖户可从中获得利益,消费者剩余增加了P2BAP1为正,从整个社会来说,社会福利的增量为ΔABO的面积是正的。那么,在海水养殖保险市场上,市场均衡的供给量必小于社会需要的最优量。此时,单独依靠市场实现均衡是不太现实的,即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我国海水养殖保险市场的正外部性表现为: 第一,在宏观层面上,海水养殖保险对整个国民经济会产生正外部性。海水养殖保险作为海水养殖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海水养殖业的稳定和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我国乃至世界的粮食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第二,在中观层面上,海水养殖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海水养殖保险可有效促进农村信贷的快速发展;第三,在微观层面上,海水养殖保险为养殖户灾后的生产恢复和养殖户生活的安定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海水养殖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国外一些国家的实践也证明,海水养殖保险的开展与推广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其中,政策性海水养殖保险是由政府在保费补贴的引导下,采取政府、企业、组织和个人共同负担保费的经营方式,由专门的经营主体通过众多投保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以法律合同形式确立当事人确立义务关系,实现风险调节,保障海水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其经营主体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模式:

(一)渔业互保模式

政府支持下的渔业互保模式有以下优点:

1.政策支持和互助共济。作为政策性的非盈利组织,渔业合作组织少不了政府的组织推动以及法律法规对其巩固完善。如日本农协共济保险就是在政府的支持下搞起来的,而我国的山西太谷、天津静海和广东中山的农民曾经组织过保险合作社,但因缺乏政府领导支持和专业管理经验而失败。互助共济的优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不收税,并坚持“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原则,互保组织成员间自我组织、自我管理、风险共担和互助共济,不以股东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为组织成员提供风险保障。

2.促进风险防范和降低经营成本。互保模式在功能上和保险机构很相似,由于在互保组织里,投保人又是保险人,因此其自身根本利益和互保组织是一致的。互保成员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进行防灾防损和核保理赔,抑制减少灾害事故。同时互保组织与保险机构相比,减少了不必要的运营管理成本,降低了保费。

3.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成本。海水养殖是在广阔的海面上生产,受自然状况影响大,而且风险分布及程度在各主体间分布也不均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容易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商业性渔业保险供给不足。但是对于互保组织,由于互保成员之间比较熟悉,对养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都有清楚认识,在有共同利益条件下,成员之间互相监督的积极性强。这使得某一方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的行为成本降低。

(二)商业保险模式

商业保险公司资金实力雄厚,风险管理能力专业化。政府可通过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兼职经营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业务来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商业保险公司在独立经营前提下,由政府提供部分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府负责为政策性渔业保险提供统一制度框架支持。从图4可知,补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购买海水养殖保险的养殖户进行补贴;二是政府对经营海水养殖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补贴;三是政府再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作巨灾风险准备金。政府借助商业保险公司强化自身的政策,刺激了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积极性。

(三)渔业保险公司

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是未来保险业发展所需要的。西欧国家的渔业保险是由专业的渔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独立经营, 即渔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模式。但前文的论述证明我国海水养殖保险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目前在我国单纯依靠商业性渔业保险经营是行不通的,因此仍需要政府的扶植。

五、我国海水养殖保险现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开办商业性渔业保险,在一些地方试点后发现赔付率平均在80~90%,远高于70%的盈利临界点,不得不停办,形成养殖户想投保,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承保的尴尬局面。现阶段我国海水养殖保险发展较海水养殖发展而言仍然比较缓慢,主要原因在于海水养殖作为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有着更大的风险,经营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法律支持

海水养殖保险在安定渔民生活,促进渔业生产发展,实现渔业经济增长上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政策性海水养殖保险存在法律缺失为主要特征的政府失灵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海水养殖保险缺乏法律保障,迄今没有完善的海水养殖保险法律,尤其是渔业相互保险组织立法滞后,渔业互保组织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经常遇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质疑和养殖户的误解。

(二)保险费定价困难

由于海水养殖的动植物收获和损失的准确数据比较难以搜集、整理,同时有关海水养殖的多年精确的统计资料也不是十分完整。再加上每年海水养殖的损失波动比较大,加大了保费定价的难度。

(三)查勘定损困难

海水养殖动植物的现场查勘也比较困难,需要潜水员去潜入水中调查,同时由于海水养殖的动植物在海水中流动性大且不断成长变化,因此动植物流失或死亡也无法准确确定。同时养殖标的的价格受市场需求影响波动较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赔的难度。

(四)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海水养殖保险的投保人和保险标的本来就高度分离,而且保险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受到保险人的控制和监督。同时投保人一方拥有对保险标的及其风险环境状况,例如保险标的的自然、水文条件等较多的信息。如果投保养殖户没有按照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在签订保险合时未进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并未实现在整个养殖生产过程中,按照正常经营管理规范进行照料和管理的保证,保险人在缺乏对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熟悉了解情况下,厘定费率和制定承保条件,就必然会因此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而且由于海水养殖保险的标的都是活的动植物,其组织、器官和整个机体在发生损害后,一般都具有自我恢复的能力,其灾害事故与损失后果并不一定具有必然联系。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灾害事故后,被保险人是否进行合理的及时的施救与海水养殖的动植物的损失大小关系极大。如果在灾后不作为,不该发生的损失也会发生,可能的较小损失也会成为巨额损失。

六、发展我国海水养殖保险的政策建议

(一)效仿日、韩等国制定政策性海水养殖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

渔业保险的经营不能完全以追逐盈利为目的,渔业保险具有一定的正外部性,其政策目标应该与国家农业基本政策相一致。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使渔业保险与国家农业基本政策相一致的重要保证。日本、韩国等国家开展渔业保险早于我国,他们对于渔业保险立法极为重视,两国均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渔业保险法律法规,极大促进了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应尽快在修改的《渔业法》中加入养殖保险的内容,及时改变政策性海水养殖保险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二)创新海水养殖保险产品,尝试引入区域产量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

针对海水养殖保险容易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尝试引入区域产量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保险公司按照海水养殖业地域分布规律及风险区划内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同时,保险机构可以尝试推出以风暴潮、赤潮、海浪、海冰等为触发条件的气象指数保险来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来满足海水养殖保险的需要。

(三)加快海水养殖保险方面的人才培养

与陆地上饲养的动植物相比,海水养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它不仅受水质、温度、海流等自然因素影响,还受到养殖环境、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等因素影响,其勘察、理赔的专业性较强。经营海水养殖保险需要既懂得保险经营管理技术和业务运营流程,并能将其熟练运用,又要懂得水产养殖方面的复合型人才。而现阶段海水养殖保险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风险管理人才较少,高校和保险公司之间可共同培训这方面亟需的人才。

(四)建立海水养殖巨灾风险的保障机制

由于我国海水养殖领域辽阔,某一区域面临的巨灾风险可能具有同质性,为了避免保险机构因为巨灾导致亏损,除了运用再保险手段外,国家应尽快建立巨灾风险的保障基金。巨灾保险基金可以有以下三部分组成:政府财政出资部分资金,并由财政部统一拨付;地方政府出资部分支农资金;通过巨灾债券等方式筹集的专项基金。同时,应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基金管理、运用制度,保障基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王海华、除厚民.我国渔业保险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立法建议[J].农村经济,2003(2):36-37.

[2]金鳞根、李娟.关于建立国家支持型渔业保险体制的构想[J].中国渔业经济,2003(6):35-37.

[3]陈添林.海洋渔业风险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现代渔业信息,2004(9):19-21.

[4]徐小怡、宁凌.广东省渔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10(6):152-159.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5篇

存在的难点问题

1水产养殖抵御风险能力弱,易造成较大损失水产养殖业受自然条件、气候和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洪涝灾害、冰冻灾害、干旱、病害、污染及人为因素的破坏等,其中自然灾害对水产养殖的影响具有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区内集中发生的特点,易造成严重损失。由于高风险因素的存在,可能导致经营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公司平均赔付率超过100%,远远高于70%的盈利临界点。故水产养殖一旦出现灾害,保险公司往往需要支付高昂的赔偿金,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普遍不愿涉足水产养殖保险领域。

2水产养殖影响因素复杂,定损难度较大水产养殖保险标的即水生动物,因为水生动物在水体中,具有看不见、摸不着的不确定性,导致其数量、生长情况等不易观察计数,在发生部分死亡或流失的情况下,很难直观准确地核定损失程度。同时,保险责任的鉴别也存在难度,意外事故如缺氧、泛塘、中毒、污染、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与疾病死亡有时同时发生、相互关联、不易区分,这给出险后的勘查评估、核定损失等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导致理赔难度较大。

3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主要是通过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损失的“质”或“量”加大,比如故意损毁养殖设施,或任鱼病扩散;逆向选择行为表现为投保人趋向于具有较高赔款预期的渔民等[3]。水产养殖业是照料性产业,保险标的生长状况和最终产出结果与被保险人生产管理的精心程度关系很大,这就使得其中可能含有的道德风险因素难以分辨,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的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影响保险公司对水产养殖保险产品的提供。

4养殖户保费支付能力有限由于水产养殖户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一般难以支付较高的保险费用;而收成较高的养殖户因收入稳定,且正常年份较少有意外情况发生,也不愿意投保。根据相关报道,以政策性水稻保险为参照,水产养殖户普遍能承受的费率水平为1%左右,但是保证水产养殖保险正常运行的费率则高出很多,如上海安信保险公司淡水养鱼保险,仅承保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所致泛塘和溃塘及漫塘损失,费率为2%,附加恶劣气候泛塘、水质污染中毒、他人投毒损失责任的费率为10%[4]。

5国内无再保险公司分保一旦有较大灾害发生,理赔的金额是目前的保费所不能承担的,而相当多的保险公司不具备承受水产养殖巨灾风险的实力,因此要设法让一部分风险分散出去,但是这种分保机构在国内基本上没有,国内保险公司对水产养殖业保险没有信心,再保市场基本封闭,只能向国外公司寻找合作,因此经营成本较高。

可行性分析

上述列举的问题在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畜牧业保险中都有一定程度的显现,并不全是水产养殖业所独有的,因此只要充分发挥南京市已有的农业保险工作经验,紧密结合南京市水产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原则和路径,南京市的水产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就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1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有一定积累一是组织结构完善,目前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农林、财政、气象、人保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成立了相应的农险机构,涉农街镇、行政村参与到农业保险服务站、点的建设中;二是实行联办共保,市场化运作模式,将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等相关方联结成一个共赢体系,实现风险分散,有效降低政府和保险公司风险的目的;三是初步建成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对试点模式、财政补贴、保险品种、保险费率、管理费用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四是通过具体理赔事件,积累了实战经验,发挥出维护农民利益、服务农业生产的作用;五是在南京市各涉农街镇建设了50个农业保险服务站,各行政村建设了675个农业保险服务点,实现了农业保险服务网点全覆盖;六是开展有效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为后续农业保险品种的出台积累了群众基础。以上成果完全可以应用于水产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既保证了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连贯性,从而进一步扩大服务受益面;又可以避免从零构建,从而节约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2南京市水产产业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一是南京市主打特色水产经济,其中全市河蟹产业经济总量超15亿元,淡水虾类产值突破5亿元,加州鲈、鳜鱼、淡水白鲳等特色鱼类产值超过5亿元,可以围绕南京市主打水产品品种确定保险标的物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避免水产养殖保险品种过多的问题;二是养殖生产有标可依,南京市已先后编制了河蟹、青虾、加州鲈、罗非鱼、淡水白鲳等主要养殖品种的18个地方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使健康养殖有了规范化标准依据,为保险责任的鉴别提供了基本准则,也避免了一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三是基础性资料有保证,目前全市拥有667hm2以上连片规模基地13个,66.7hm2以上渔场43个,通过无公害认证、认定的养殖基地29个,建成4个部级、3个省级、6个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各类渔业经济合作组织117个,建有较为完善的生产台账、养殖日志等基础性材料,一旦发生灾、病害事故,在定损时可以有据可查;四是走高效渔业发展之路,提升渔民致富能力强,如高淳县河蟹养殖的平均效益达到55490.3元/hm2,青虾良种的应用推广使南京市青虾养殖的平均效益达到51274元/hm2。较高的收益预期可以充分调动养殖户的投保参保意愿,并且在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的保费补贴之下,有一定经济能力承担余下保费的支出。

3南京市已具有一定的渔业生产风险控制能力一是在国家日益重视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背景之下,南京市加强了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减灾工作机制,正是有了这套工作机制,南京市通过充分动员和发动,依靠群众力量,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在2011年的抗旱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尤其是在水产战线上。2011年高淳县养蟹面积15000hm2,产量突破1.3万t,较2010年增产800t,大旱之年仍获丰收。二是具有较为完善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可以有效防范来自水生动物疫病的风险:(1)加强了南京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建设,并且依托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水生甲壳动物病害重点实验室”,连续3年开展了南京市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工作;(2)南京市建立了市、区(县)、乡(镇)三级疫病预测、预报防治体系,形成了高效快速准确的测报体系,能够及时预防和控制水产养殖病害的发生;(3)在全市主要的水产产业基地建成标准化基地鱼病医院16家,并配套远程辅助诊断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有效提高了水生动物疫病的诊疗水平和效率。

开展试点工作的初步设想

1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建议在南京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已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体系内增设水产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小组,设计水产养殖保险品种,制订相关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保险的认定、理赔方案的核定。

2以保本为主水产养殖生产成本真实存在,可以作为水产养殖保险的对象。以高淳县的河蟹养殖为例,其养殖成本由苗种、饲料、水电、药品、塘租等组成,平均每666.7m2为4033元,与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中1头奶牛的保额相当,故参考相关参数计算如下:保险费率6%,为241.98元;设定各级财政补贴80%,养殖户需要缴纳725.58元/hm2;赔付金额实行动态化测算,即灾、病害造成的实际成本损失,上限为60468元/hm2;同时设定造成25%以下损失免赔,如此可以在发生损失后,通过保险理赔为养殖户提供基本的灾害补偿,让受灾户及时恢复再生产,同时可规避道德风险,易于操作,能够为拓展水产养殖保险长期发展空间奠定基础。

3试点模式参照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模式,采取“联办共保”,即:收取的保费在扣除保险公司管理费用后,由市政府和保险公司按8∶2的比例分配管理;发生灾、病害损失时,市政府和保险公司按8∶2的比例分担保险责任,共同进行理赔。

4试点险种和范围结合南京市水产产业发展实际,本着“先起步、后推广”的原则,可以选取河蟹、青虾为试点品种,初期选择2~3个667hm2以上连片的水产产业基地作为试点。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至全市。

5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为重大暴发性病害(螺原体性颤抖病、桃拉病毒病、细菌性腐壳烂肢病、烂鳃病、纤毛虫病、蟹奴病、蜕壳不遂病、红体病及其他暴发性流行病等)、自然灾害(暴雨、洪水、风灾、冰雹、雷击、地震、旱灾、冻灾)和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导致的水生动物直接死亡。

6建立理赔机制水产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的处理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农村经管站或保险公司受理灾害损失报案。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会同相关水产部门进行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报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由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农业保险理赔案的处理由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保险公司和农林、水产等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6篇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摘要]文章通过对山东省烟台、青岛、威海三地市的渔民进行调查问卷,分析了三地市渔业养殖的基本情况,并运用Logit模型分析了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因素。从Logit模型的结果可以看出,渔业生产年限、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保费补贴水平、年龄、对保险了解程度、保险重要性、保障程度、赔付水平、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与渔业保险需求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保费水平与渔业保险需求呈负相关关系。这一结论的得出立足于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视角,对于构建完善的渔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渔业养殖;渔业保险;影响因素;Logit模型

[基金项目]山东渔业产业体系和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贾清茹(1990-),女,山东寿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政策;通讯作者:陈盛伟(1971-),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农业保险与农业风险管理。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水产品捕捞量约占世界的六分之一,水产养殖量约占世界的70%。自1978年实施“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政策以来,渔业产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渔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渔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对满足国民优质蛋白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对世界渔业产业的稳定和生产能力的提高也至关重要。

但是,水产养殖对环境条件以及管理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温度的升降、氧溶量的变化、污水废水的影响、饵料的质量以及洪水、海啸、异常海潮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都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同时,水产养殖保险标的多样性、差异性,防灾防损工作的难以施行造成的高风险性,保险责任的复杂性和难以鉴别性,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事故的频发等等一系列因素的存在,使得保险公司对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非常谨慎,水产养殖保险的开展被认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以养为主”方针的深入落实,水产养殖保险逐渐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同时,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各级政府的重视,推动了学术界对渔业保险的研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王朝华系统阐述了渔业产业以及渔业保险的风险,并详细介绍了渔业互保协会的制度诚意和必要性[1];庹国柱论述了构建渔业保险巨灾风险机制的必要性,并从巨灾风险机制的制度、规模、原则、融资安排以及构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2];龙文军、张成、王瑞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水产养殖保险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促进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议[3];Mosehini&Hennessy的研究发现农户对保险的需求受到农户的风险态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风险爱好者倾向于自担风险,而风险厌恶者更喜欢通过购买保险分散风险[4];MonteL.Vandevee通过logit模型回归分析得出,农户学历水平、费率水平、保障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的年限、家庭收入、风险管理办法等因素对农户的保险需求产生显著影响[5];叶晓凌对影响浙江省渔业保险的因素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6];徐小怡用二项logit模型分析了影响渔业保险需求的因素[7]。

纵观文献可知,各学者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已经达成共识,也试图从各方面寻求促进水产养殖保险发展的策略。“需求催生供给”,水产养殖保险的供给应该以渔民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但是,基于渔民视角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实际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略显不足。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水产养殖的现状,从渔民的需求出发,利用山东省青岛、烟台、威海三市的200份调查问卷,从微观层面分析影响渔业保险需求的因素,旨在为建立完善的渔业保险体系,增强渔业保险的保障能力提高理论依据和借鉴意义。

二、问卷设计及组织实施

(一)问卷设计

为了了解山东省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2015年初,我们对山东省威海、烟台、青岛3个重要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水产养殖地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由5个部分,50个问题构成,采用封闭性和开放式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问卷的5个部分分别针对养殖户的个人信息、水产养殖生产情况、水产养殖风险情况、水产养殖保险市场需求情况以及水产养殖保险的市场运行情况展开调查。

本次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效问卷为189份,样本有效率96.9%。为保证样本的有效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我们选择本校的学生干部组成调研小组,并事先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和讲解;在调研过程中,学生首先对受访者进行问卷相关知识的讲解,让受访者了解水产养殖保险及其作用,增强对问卷的重视和配合,尽可能减少了问卷填写的随意性。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通过样本的基本信息可以看出,调查对象中,男性占了86%,年龄主要分布在40-60岁之间,受教育程度多为初中和高中;84%的被调查对象从事渔业生产年限在5年以上。可以认为,被调查者能够较好的辨析调查问卷的基本内容,且他们渔业生产经验较为丰富,对渔业风险和渔业保险有较为充分的认识。

同时,86%的被调查者属于家庭养殖户,养殖方式中,海水养殖占到58%,其次为池塘养殖;大约一半的渔户固定成本投入在20万元以下,而78%渔民养殖收入占到家庭纯收入的一半以上。这一数据表明,大多数的被调查渔户以家庭个体养殖为主,水产养殖规模适中或偏小;同时,渔民家庭生活对水产养殖收入的依赖性较大,风险的发生可能会给渔户的生活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如表1所示)。

三、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渔民对风险的认知情况

一般认为,渔民对风险的认知情况的差异性,会影响到对保险的购买以及险种的需求。从表2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渔民认为自然风险、病害以及污染是导致水产养殖损失的主要原因;同时,对于自然灾害和污染带来的灾害,渔民感到最力不从心,难以采取防灾减灾措施进行施救。在自然风险中,台风、赤潮对受访者造成最大的困扰,这与58%的被调查者采取海水养殖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因为水产养殖的对象生活在水中,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水温的控制和水质的监控是渔民面临的最严重的技术风险。

风险的发生给渔民造成的损失程度存在差异,对渔民的生活的影响也相应的不同,渔民对风险感知程度和对保险的购买力也就不同。从表3可以看出,84%的被调查者遭受的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一半以下,说明风险的损失比并不是特别高;但是由于水产养殖的高成本收入却偏低,73%的被调查者在风险发生后基本可以或者难以维持生活,说明风险事故对渔民生活的影响较大。一般认为,风险给渔民造成的影响越大,对保险的需求越大,因此,从渔民对风险影响的认知情况看,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潜力强劲。

(二)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

风险因素的存在,促生了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潜在的需求,但是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是决定潜在需求能否转换为真实需求的内在动力。渔民对保险了解的越充分,对保险分散风险、保障成本的功能越认可,实际购买力就越强。从表4可以看出,46%的渔民对渔业保险了解甚少,36%的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了解相对充分;82%的渔户认可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渔民对保险的了解程度并不是很高,这可能与水产养殖保险刚刚起步有关,但是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要性具有较高的认识,这可能得益于最近几年社保宣传的强化,使得民众的保险意识普遍提高,进而提升了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可。

表5进一步反映了渔民对保险的实际需求情况,被调查者对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比较理性,仅6%的渔民不清楚自己为何购买保险。同时,大多数渔民认为收入水平和生产风险因素对渔业保险的实际购买起到决定性作用;渔民在购买保险时,考虑因素依次是理赔速度、费率、保险条款与责任以及防灾减损技术。这为保险公司开展、完善水产养殖保险提供了指引,要提高勘察、定损的质量和理赔速度,通过合理的费率吸引投保对象积极投保;保险条款应当通俗易懂,并向投保对象解释清楚;要增强防灾减损技术,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三)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情况

渔民虽然对水产养殖保险有较大的需求,但是,对保险的支付能力却显得有点乏力(如表6所示)。70%的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年保费支出额在5000元以下,同时希望费率在6%以下,这与大农险费率在6%-7%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更与理论上渔业产业高风险对应的略高的保险费率要求存在偏差。同时,一半以上的渔民期望保费补贴比例在40%-60%区间,这与现行的保费补贴试点地区的20%-30%的补贴水平也存在差距。这一方面可能与渔民对“保险保成本”原则的理解不到位有关,另一方面,渔民的高风险、高损失,导致收入降低,购买力减弱,对保费、费率、补贴的要求相应的较敏感。

从渔民的投保途径来看,约一半的渔民倾向于“渔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干部动员”,约四分之一的渔民喜欢“亲戚朋友同事推荐”。因此,渔业保险的推广应该集合各方力量,加大政府部门的参与,促进渔业保险向强、向大发展。

四、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基本假设与模型选择

本文研究认为影响渔民参与水产养殖保险的因素主要有渔民的基本情况、风险因素对渔民的影响、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认知情况、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反馈、政策环境因素五个方面。

养殖渔民对“是否购买水产养殖保险”这一问题有两种答案:“是”和“否”;对于这种机会概率问题或“0-1型”问题,在模型设定上,通常可选择逻辑生长曲线函数和正态分布函数两种形式,他们分别对应模型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但是Logit模型不需要严格的假设条件,能够克服线性方程受统计假设约束的局限性,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本研究用Logit模型进行计量分析。

(二)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因素变量

根据本文的基本假设,选取五类解释变量作为影响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因素,用于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对选取的变量赋值如表7所示。

(三)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模型构建

由于“是否购买水产养殖保险”Y是一个二元取值变量,我们选择Logit模型来描述其与影响因素的关系。为此,设第i个观测者选择Y=1的次数比例为Pi,即Pi为第i个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概率;以选择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机会比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Z,令:

上式中β0为常数项,μi为随机误差项,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C(15)为所求Logit方程的回归系数,z为第i被调查者选择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机会比的对数,Pi为第i个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概率。

(四)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因素的实证分析

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因素的理论模型与参数估计。本文以调查问卷数据作样本,利用Eviews7.2软件对上述模型进行参数估计,首先将所以解释变量纳入模型,得到模型1,其中性别(X2)、学历(X3)、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满意度(X10)、对险种的满意度(X11)四个变量对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不显著,然后根据各变量的P值,逐步剔除不显著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模型2,下文将围绕模型2进行回归解析(见表8)。

表8列出了该模型的回归系数、Z-统计量及Z-统计量的P值,可知回归方程如下:

1.从模型的整体检验程度来看,赤迟信息准则和施瓦茨准则值分别为0.244和0.382,似然比系数值为0.889,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较好,“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这一问题88.9%可以由选定的11个解释变量解释;LR值为93.287,LR检验统计量的相伴概率是0.00,所以该模型整体高度显著。

2.从各变量的显著性程度看,五类解释变量中有11个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渔业生产时间(X4)、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X5)、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X6)、保费补贴水平(X15)在1%水平下显著;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X7)、渔业保险重要性(X8)、保费水平(X12)、保障程度(X13)、赔付水平(X14)的检验值在5%水平下显著;年龄(X1)、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X9)在10%水平下显著。

3.在11个变量中,保费补贴水平(X15)的系数大于2,说明保费补贴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非常大;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X5)、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X6)系数在1.5-2之间,说明这两个变量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影响比较大;保费水平的系数为负值,说明此因素值的增大,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产生反向的影响。

(五)影响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因素分析

1.渔民的基本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的基本情况中包含五个因素,其中性别、学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年龄、渔业生产时间、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对渔业保险的需求产生正向影响。总体而言,渔民的基本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具有比较大的影响。

年龄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有较为显著(10%)的正向影响,该变量的系数为0.392。年龄越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丰富的生活经历使得他们能更好的把握渔业生产的规律,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因此会削弱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渔业风险的高损失性认识更为深刻,体质的下降、生活压力的增大促使他们对待风险的态度逐渐转为消极型,因此他们希望最大程度的分散风险,用相对少额的保费支出减小风险损失。因此,年龄对保险的需求产生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

从事渔业生产年限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存在较为显著(10%)的正向影响;变量系数为1.410,影响程度较大。渔民从事渔业生产的时间越长,目睹、经历的渔业风险就越多,对灾害损失给家庭造成的影响感受也越深,越希望通过购买渔业保险来分散风险。

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存在显著(5%)的正相关性;变量的系数为1.903,影响程度非常大。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越高,渔户的家庭生活对渔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越大,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给渔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越严重,因此渔户希望通过购买保险进行风险分散的需求就越大。

2.风险因素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本次调查主要探讨了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损失占收入的比例越高,风险的破坏性越强,对渔民生活的危害性越强,渔民对保险的需求相应提升。因此,调查发现,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与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呈现显著(5%)的正相关性,且变量系数1.946,对其影响程度也非常大。

3.渔民对渔业保险的认知情况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对渔业保险的认知包含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和渔业保险重要性两方面的认识,两个因素都在5%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且都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产生正向影响,说明这一类因素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比较大。

渔民对保险的原则、目标等方面了解的越清晰,会深化对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对保险分散风险、保成本的认可度会相应提升,因而会刺激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增加。

4.渔民对渔业保险的反馈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渔民对渔业保险的反馈包括对理赔定损服务、防灾减灾工作、险种的满意度,以及保费水平、保障程度、赔付水平六个因素。通过模型分析,渔民对防灾减灾工作、险种的满意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因素通过显著性检验,且保费水平对保险的需求产生负向影响。

对理赔定损服务满意度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较强(10%)的正相关性,该变量的系数为0.058。渔民参与水产养殖保险目的就是在发生灾害损失后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以维持正常的渔业生产和家庭生活。如果保险理赔定损过程有失公允或者赔偿不及时,则渔民的投保目标得不到满足,保险的信誉也会有所降低。渔民花费了资金进行投保,在风险发生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与保险公司周旋于理赔定损,各种摩擦的出现会降低渔民对保险分散风险的期望,降低投保热情。

保费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很强(5%)的相关性,且变量系数是-1.302,这说明渔业保险的保费对渔民参与相互制渔业保险具有反响影响,而且影响很大。因为保费水平越高,渔民的费用支出越大,造成生活压力加重,使得购买渔业保险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2008年6月,《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08]78号印发),首次启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对沿海七省重点渔区的渔民渔船参加渔民人身平安互保和渔船全损互保给予25%保费补贴,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共带动地方财政配套补贴8680万元。同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业务规模首次突5亿元,完成了相当于过去9年的互保业绩,这充分显示了保费与渔民参与渔业保险的反向关系。

保障程度和赔付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需求之间都呈现很强(5%)的相关性,变量的系数分别为1.215和1.314。这说明保障程度和赔付水平对渔民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保障程度越高、赔付水平越高,在渔民受灾后更能充分的获得赔偿,从而减轻损失带来的影响、尽快恢复生产,因而渔民参与保险的意愿越强烈,保险需求越大。

5.政策环境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影响。本次调查中,政策环境因素包含保费补贴水平这一变量,从模型分析表面,政策环境因素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且变量系数为2.261。因此保费补贴水平与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呈现出非常强的正相关性,且系数大于2,对其影响程度在模型的11个变量中最大。

保费补贴一方面凸显了政府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重视,会刺激保险公司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项目,竞争的加剧会激励保险公司优化服务、增强竞争力,进而使水产养殖保险市场规范化,增强渔民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保费补贴会直接减小渔民的费用支出,降低购买保险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因而会使水产养殖保险的实际需求明显增加。从开办渔业保险的经验也可以看出保费补贴对水产养殖保险需求的刺激作用:2008年,农业部开展保费补贴试点后渔业互保协会的保费激增,虽然中央仅有1000万元的补贴,但是带动了地方财政8680万元的补贴,减轻了渔民的保费负担,刺激了渔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对山东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调查的实证分析表明,总体而言渔民对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受年龄、渔业生产时间、养殖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例、风险损失占养殖收入的比例、对渔业保险了解程度、渔业保险重要性认识、对险种的满意度、保费水平、保障程度、赔付水平、保费补贴水平等11个因素的影响;其中保费水平对保险的需求产生反向影响,补贴水平对保险需求的影响最为显著,影响程度也最高。

(二)启示

1.应该提高对渔业保险的补贴。科学实施保费补贴,减轻地方政府压力。保费补贴可以对渔民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并在投保时向其解释说明应缴保费、政府补贴、实缴保费等内容,以提高渔民对补贴的认识和投保积极性。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避免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和“钓鱼问题”,施行“层层补贴+倒补贴联动机制”,保障中央、省、市、县补贴按时全面到位。但是这样不仅延长了补贴资金的划拨周期,而且地方政府限于财政压力可能不愿扩大保险覆盖面。因此,渔业保险财政补贴可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补贴,并根据地区经济实力差异适当调整补贴比例,但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不应低于50%。

2.渔民的保险意识还有待于提高。由于我国渔民的教育程度和经济水平偏低等因素造成渔民的保险意识差,渔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渔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干部的职能优势,深入到渔业村镇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保障渔民对渔业保险的满意水平,利用渔民口耳相传的途径,增强渔民的投保意识。

3.要建立合理的保费机制,适当降低保费水平。对不同的养殖品种、风险状况不同的地区施行弹性保费制度。并且通过费率减免制度,提高渔户积极施行防灾救灾措施,降低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朝华.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保险,2013,(08):16-22.

[2]庹国柱.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里程碑——论《农业保险条例》的特点与贡献[J].中国保险,2013,(02):12-18.

[3]张成,龙文军,王瑞民.我国水产养殖业保险发展特点、问题和建议[J].中国渔业经济,2013,06:05-10.

[4]Mosehini&Hennessy,TheUtilityAnalysisofChoiceInvolvingRisk[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99,56(8):279-304.

[5]MonteL.Vandevee,SurveyofU.S.MultiplePerilCropInsuranceLiteratureSince[J].ReviewofAgriculturalEconomics,2001.

[6]叶晓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及运作模式——以浙江渔业保险为例[J].浙江金融,2012,(01):45-46.

水产养殖业的风险第7篇

1畜牧养殖专业户面临的风险

1.1自然风险

畜牧业本身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其一定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畜牧养殖的牲畜受到生存环境、饲料、牧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且一些患病牲畜也经常是因为自然环境不良造成发病的。对于这样的风险因素,就需要畜牧养殖专业户提前进行预防,在选取畜牧场所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应规范进行选址,并且要注意气候环境对牲畜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合理的手段进行预防控制。夏天要注意给牲畜进行通风降暑,保证牲畜饮用水的正常供应,寒冷气候里要保证牲畜的温暖。对于一些对自然环境要求比较多的牲畜,养殖专业户更需要多加注意,多留心多观察,避免出现自然环境影响造成的牲畜死亡[1]。

1.2经济市场风险

畜牧养殖专业户养殖牲畜最终是要将其投入市场销售,所以市场的需求、变化、对畜牧养殖户的影响很大,有时遇到市场波动,比如:禽流感、口蹄疫之类的疾病,对于一些家禽类、猪牛类的动物的销路是致命的。受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大型专业的畜牧养殖场和食品加工厂层出不穷,对国内畜牧市场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力,市场经济风险越来越大。

1.3政策指导的风险影响

对于某个行业的发展,政策上的扶持是很重要的,当前国家下发了许多惠农政策,对于畜牧养殖业而言是十分有益的。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畜牧养殖的特殊性,其需要一定的空间,并且牲畜本身会产生很大的异味,如果区域范围较小,会对周边的居民正常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对某个区域造成环境污染等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当地政府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限制畜牧业发展,这对于畜牧养殖专业户是极为不利的,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其破产的风险。

1.4养殖专业户的技术水平

对于牲畜的养殖不仅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还需要有一定的相关经验。对于养殖专业户而言,其养殖的牲畜品种是否优良对于牲畜是否有较高的存活率、繁衍能力都有直接影响;另外对于牲畜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对于养殖专业户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之类的疾病对养殖业的影响十分严重,甚至导致许多养殖专业户频临破产[2]。饲料的选购对于牲畜的健康有直接影响,但目前牲畜饲料仍存在许多不合格产品,有些养殖专业户为了节约成本,在饲料中随意添加其他食物,没有通过相关的规范鉴定,导致牲畜在食用之后出现生命危险,以上这几种问题,都需要养殖专业户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来预防风险的发生。

2管理对策

2.1提高对畜牧养殖风险的认识

畜牧养殖业本身的潜存风险很多,畜牧养殖专业户必须加强认识,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同时一定要注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对于牲畜的日常饲养和管理,一定要按科学方法进行,要将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隐患都考虑到,把结果想到最坏,将预防措施做到最周全。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要分析其引起的原因,及时找出解决措施,将影响控制到最小。

2.2制定合理的应急措施

养殖专业户在日常养殖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的积累经验,从而总结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应急方案,既防患于未然又能在遇到风险的时候能够及时控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养殖专业户的利益。在遇到风险的时候,养殖户要善于分析和研究,对于风险发生的过程要进行监控和观察,对于来龙去脉足够掌握之后,才能有效避免之后再出现同类事情,有效控制风险[3]。

通过上述分析,在实际情况中,养殖专业户遇到的风险种类是很多的,对于不同的风险就需要有不同的应对措施和预防措施,需要养殖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对遇到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通过及时预防和控制,将危害减小,保障养殖专业户的利益不受风险影响。养殖专业户加强对风险的管控,有助于其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促进我国畜牧业和牲畜加工产业的发展,所以,养殖专业户必须严格把控,提高风险控制的意识和水平。

作者:胡昌华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吴绍英.畜牧养殖专业户的风险和风险管理[J].赤子,2014,(17):1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