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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合集7篇)

时间:2023-10-12 09:39:17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1篇

着很重要的作用。该文主要就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创新问题深入思考探究。

在金融企业的竞争中,企业的实力是靠企业的经济实力来体现的。因此,为了企业在竞争中拥有更加强大的竞争力,企业的经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在金融企业的管理中,财务管理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对于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引起重视。同时,在现代企业中,财务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漏洞,加强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积极探究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创新,对于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

1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个企业也在不断寻求增强企业实力的途径。在企业的管理上,企业的财务管理无疑是重要的一部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企业不仅要面对更多挑战,同时还存在着诸多机遇。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在竞争中会拥有更多的优势。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对于教育的支持,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现在的知识经济呈现着欣欣向荣的趋势。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来说,知识经济的繁荣,企业的资源配置结构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企业资源配置结构的改变,也有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现代的企业的资源配置结构大多是以知识为基础,知识资本为主体的资源配置结构,不同于以资本为主体的资源配置结构,这种资源配置结构拥有着更加强大的竞争力,同时财务管理的地位更应该得到强调和重视。另外,网络的高速发展、科技革命的到来,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标志着企业正在步入新的商业模式。由于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以及各方面优势,因此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在企业中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也在步入网络财务这种管理模式中。网络财务拥有着诸多优势,不同于传统的模式,可以更加便捷的进行财务管理,同时也可以进行实时报告工作。

2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决策的约束机制的缺失。在现在的许多金融企业中,财务管理决策的约束机制的缺失,造成了企业投资的盲目性,对于企业的财务经济来说有着很不利的影响。金融企业在管理层的决策上,由于没有约束机制,在很多决策上容易出现失误,这种现象在我国国有银行中尤为显著。同时,由于没有健全的约束机制,企业管理层有的人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利用企业的投资为自己谋求私利。

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也要不断的进步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在现代的金融企业中,许多金融企业的管理者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管理模式僵化,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造成企业发展停滞不前。在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由于财务管理模式和方式的僵化,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会造成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混乱、财务监控不严等问题的出现。管理模式的僵化,管理观念的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严重影响了金融企业的发展。

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在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许多企业缺乏健全的内部监控制度,财务监控不力,财务管理混乱。由于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造成了企业财务活动受到影响,造成财务管理上出现疏漏。同时在财务管理方面,人力资源的应用不合理,出现人浮于事、职责不明等现象。在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还会造成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着资金去向不明等情况的发生,造成企业财务混乱。

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对于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现代金融企业竞争中,人才的作用不言而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知识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于科技和知识技术依赖也越来越重。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建设,一个优秀的人才甚至影响一个企业的荣衰。同样,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上也需要一批优秀的人才。财务管理上人才的缺失,造成企业的财务活动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受到影响。在财务管理上,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有助于企业在资金等方面更加容易管理,有助于企业的在竞争中位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企业资金管理缺乏科学性。在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对于资金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在金融企业进行投资时,由于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资金的配置不合理、投资缺乏合理性,造成了企业资金流失、运转困难现象的出现。财务管理中,资金管理不善,造成企业资金难以合理分配,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有着不利的影响。同时,企业资金管理缺乏科学性,对于企业的资金控制也会与现实脱节。

3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途径

构建内部决策流程,约束管理层行为。在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时,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管理层的行为。目前企业在进行投资等财务活动时,大多只是依赖管理层的决策。因此,企业构建内部决策流程,避免财务活动成为某人的敛财方式。针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财务管理人员要综合分析,结合国内外的微观动态和宏观环境各个因素,财务管理人员也参与到内部决策中,避免决策的失误。

建立全新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和财务观念。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创新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和财务管理模式渐渐不再符合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必须对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创新。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实践的价值观,也是企业进行财务活动的出发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在财务管理创新上必须加以重视,树立全球化、资本多元化以及人本化理财等观念,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加大监察力度,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财务管理问题,金融企业要加大监察力度,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金融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时,相关部门要严格监控,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出现问题。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企业的内部结构设置明确化,完善企业内部的结构建设。

培养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善于吸纳人才。在财务管理上,培养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对于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优秀的人才是企业的发展的动力,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关键。培养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吸收优秀的人才,将财务管理人才的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结合在一起,让他们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尽一份力。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依法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金融企业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第八条金融企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

(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

(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净资本负债率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按照规定控制总量和规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并及时结算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价款,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

第十五条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投入的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账内核算。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金融企业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为金融企业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金融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条件具备的,可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业务单元制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管,关注资金异常变动,监督并跟踪分析分支机构财务指标的情况,督促境外分支机构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金融企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货币出资,也可以接受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金融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计入资本公积。

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以借款、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取得国家投资、财政补助等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资本金。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收益处理;

(四)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收益处理;

(五)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负债管理。

第五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向境外调度资金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管理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制定收账政策,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用货币对外投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但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外投资。

用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权益,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不得在成本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并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向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

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

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检查、账实核对。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一般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抵债资产买受人。

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购建重要固定资产、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依据产业发展态势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及其使用状况,确定折旧年限,选用折旧方法,按季(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变更理由的,应当及时披露。

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保险及其他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

变更无形资产权属时应当进行评估,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企业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处置主营业务所用资产,涉及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订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后执行。

金融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金融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业务给付支出、业务赔款支出、保护(保障、保险)基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金融企业每一独立核算单位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金融企业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金融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技术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金融企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安全营运、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金融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金融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七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业务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全部属于金融企业,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四)转作资本(股本)。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以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办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配利润;

(二)没有取得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章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金融企业或者新设的金融企业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

金融企业合并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金融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采取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债义务。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签订托管经营合同,明确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财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受托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托管经营合同制定相关方案,重组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与债务、调整业务、安置职工。

托管经营合同没有约定且未经托管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受托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改组、改制、转让托管金融企业,不得非法转移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和业务,不得以托管金融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财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条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资产管理,但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金融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金融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金融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金融企业自愿清算的,由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金融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金融企业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第五十五条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九章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与金融企业有关的使用者报送,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融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

金融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制度,对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社会贡献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有关金融企业的依据。

金融企业应当按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第十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

(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

(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

(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

(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

(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

(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

(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3篇

关键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金融业有着风险性高、不确定性强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在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在努力进行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金融行业逐渐拥有了越来越高的信息化程度,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财务管理工作是金融企业的命脉所在,企业必须努力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才有可能实现经营效益的提升。

一、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规范财务行为,提升抗风险能力

与非金融企业相比,金融企业多了一条由财务风险升级为金融风险,进而造成财政风险的风险链,因此必须通过财务管理工作实现该风险的预防与化解,从而为金融企业相关权益和日常运营秩序提供保障。金融企业主要是从资产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企业“做什么、怎么做”进行明确的规定,并通过流程创新、制度创新来对金融企业的收支进行规范,进而实现其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2.改善经营业绩,发挥价值创造功能

新的会计准则要求金融企业从过去的以盈利为目标转向现如今的以资本收益率的提升为目标。在这一背景下,金融企业必须努力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控制资源,对费用和成本进行科学调整,从而达到日常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金融企业无论是采买办公用品还是购置固定资产,都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避免出现该用钱时没钱、不该用钱时严重浪费的情况,确保财务资金的高效使用和金融企业的平稳发展。与此同时,少数商业银行存在着内部约束缺失、乱花乱支等不合理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整改与控制,否则将极其不利于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3.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持有效经营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的推动之下,金融企业正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其形成自己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并更好地发挥其中介功能,进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在多数情况下,企业的财务状况都能从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中得到体现,因此企业需要对财务管理报告进行认真地分析,从而得到相应的改进策略。若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较差,其经济效益必然也不会理想,企业不仅会在风险预防上存在缺陷,也很难发现其他既有问题。相反,高效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体现出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能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起到关键的基础性作用。从总体上来说,金融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目标在于实现经济利润的最大化,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先从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上着手。

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分析

1.缺少决策约束机制,寻租行为常见

在我国金融行业中,投资决策受传统模式影响而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急需对可行性进行更加专业的研究。同时,少数地方政府为了寻求政绩,常常直接参与到企业投资中来,向金融企业施加压力以使其进行违规贷款,更有极少数人借此机会中饱私囊,若投资失败,必将会给金融企业、银行乃至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可以说,金融业内的“领导经济”几乎成为了公开的潜规则,“变通”做法比比皆是,金融企业的中下层部门很难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约束,而管理层却可以对财务计划任意更改,甚至彻底抛开计划,强制财务部门进行非法开支。

2.缺少健全的内控制度

就目前来说,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开支混乱与浪费现象,例如:(1)超规格的礼尚往来、吃喝接待,赠送礼物所花费的金额极为庞大;(2)许多创收渠道不入大账,灰色支出、黑色支出十分常见;(3)印刷费、汽车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名目繁多,存在巨大的开支漏洞;(4)机构臃肿、人员众多、效益较低。这些问题都会对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也给了不法之徒以机会,因此必须强化监督与制约机制,对其斩草除根。在投放信贷的过程中,贷款靠关系、靠面子的情况十分常见,而一些优质的客户和企业却很难走正常渠道完成贷款流程。金融企业在财务信息上存在失真,这与当前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效率低、不健全有关。另外,一些企业在会计核算制度上存在着过大的弹性,这直接导致岗位操作规程不详尽、不统一、操作性差,不同的人在处理同样的经济业务时甚至可能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很有可能造成信息可比性的丧失和对决策的误导,最终导致巨额的经济损失。

3.风险预警和风险监控体系效率低下

金融企业在整个经营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风险,这不仅包括了容易量化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也涵盖了监管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等难以衡量的风险。在对风险进行具体的监控时,金融企业更多的还是进行事后处理,而事前的预警和事中的及时控制仍十分欠缺,这对于风险监控的全程性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实际上,这种情况使监控者脱离了风险监控流程,使企业的合力效应受到抑制,难以发挥整体功能与综合优势,无法在最大限度上化解风险。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策略解读

1.改良内部决策流程,强化对管理层行为的约束

现如今,金融企业的融资、投资等活动常常会受到管理层和政府部门的干扰,由投资分析报告得出的标准投资决策很难充分落实。实际上,经济分析人员所提出的政策和建议往往是立足于微观经济动态和宏观经济环境得出的,具有着较高的专业性,也更加符合金融企业的利益。因此,金融企业在调整和改进内部决策流程时,应从长期发展和维护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管理层进行约束,避免其,使各项决策都是出于管理风险、创造价值的目的。

2.强化检查与监督工作,建立内控制度体系

要想实现金融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力的增强,就必须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1)改良风险评估,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风险应对策略;(2)通过人力资源政策、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调整实现内控环境的改善,推进业务流程、岗位职责以及机构设置的明确化,提升风险控制水平,大力加强金融企业的文化建设;(3)强化协调沟通,改善反馈机制;(4)制定更加合理的牵制、控制制度并严格落实;(5)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起来,提升检查深度与检查效率,实现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大检查监督的处罚力度。

3.构建和强化来自外部的监督体系

财政部门的职责在于使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有效预防和处理财政风险,从而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强化。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认真对待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确保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有力,避免引发全局或局部范围的金融动荡。第一,应强化对财政工作的监管,实现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的有效结合;第二,对金融企业进行经营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对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指标进行细致分析;第三,更好地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效果,从而为金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风险预警保障;第四,各级政府要与财政部门通力合作,提高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

4.推行财务管理的信息化

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相关信息,这在过去的财务会计工作模式下是无法想象的。若会计核算工作无法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就很难在企业中推行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基于这一点,企业必须结合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推进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并建立起信息代码数据库,使业务的核算与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输出等诸多功能得到扩展和强化,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工作对信息数据的需求。

四、结语

金融企业能否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能否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能否规范自身财务行为,取决于其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当前时代背景下的金融企业必须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构建起更加合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与制度,从而推动企业的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作者:李淑玲 单位:山东惠众新金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陈翔.现代金融企业中财务管理遇到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纵横,2014,(17):230-231.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4篇

1、金融市场对企业筹资活动的影响

企业筹资,指企业筹集资金。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任何一个企业要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就称之为筹资。企业的大多数资金都是从金融市场中筹集而来的,也就是说,金融市场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资金需求者和资金提供者可通过金融市场这个平台,使资金从提供者转移到需求者手中实现金融市场自主筹资。企业可通过金融市场自主筹资,降低筹资成本。企业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趋势,调整筹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在必要时,企业可以把可转换证券按一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减少固定利息或股息的支付,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与企业资本结构的安全性。当前,我国的金融业有了很大发展,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生产无时无刻不受到金融市场的影响,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国内外金融市场进行研究以切实找到未来金融的发展方向,引领经济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资金。筹措资金即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特别是对新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过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和生产三个阶段。而这又涉及金融监管及企业筹资成本与风险问题,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不断进行体制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企业如果要立足于市场,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防机制和财务信息网络,及时地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通过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如通过控制经营风险来减少筹资风险,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来控制投资风险,使企业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避免由于金融危机造成财务危机,把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随时监控企业的筹资风险,把风险水平降到最低点。

2、金融市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影响

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生产经营环节中,以期获取利益的投资。在非金融性企业中,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较大。间接投资又称证券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以获得股利或利息收入的投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多渠道筹资的形成,企业的间接投资会越来越广泛。对于投资者而言,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品种越多,为投资者提供选择的空间就越大。一般而言,投资者应该选择市场规模大、参与主体多、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企业产权流动、重组的有效途径。金融市场的高度发达,金融资产的投资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投资者可随时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金融市场购入或出售多种证券,形成有效的投资组合。对此,金融市场理论中的投资组合理论对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具有指导作用。为了减少金融资产投资的风险性,可同时投资多种金融证券,形成有效投资组合,可在不影响预期报酬率的前提下,降低收益的风险性,实现收益的稳定。投资组合理论同样适用于实物性资产投资,即企业在进行实物性资产投资时同样可以实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以减少投资风险。

3、金融市场对企业营运资金的影响

营运资金作为企业资金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其运转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营运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应该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一致,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金融市场环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重大,各种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可预知的危机,金融危机更是让大家对这种影响有了一个甚为透彻的认识。金融市场对企业营运资金的重要性从金融危机导致的中小型企业倒闭,则能看出。营业资金就像一个企业的血液,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营运资金的管理。营运资金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维系于营运资金的正常运作。只有营运资金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企业才能得以生存,获得发展,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才具有得以实现的可能。目前,我国仍然有许多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加上筹资困难,营运资金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金融危机的出现更加使企业面临营运资金紧张的问题,当然这与金融危机导致的银行借贷有直接关系,国内各大企业在感受金融风暴剧烈震荡的同时,资金管理在企业营运中的重要性在这次风暴中更加凸显。很多国内企业在前几年的繁荣时期内进行的一些不顾风险的投资和扩张,终于在泡沫破灭的今天饱受牵连,粗放化的资金管理也让企业无法在第一时间预警风险以及无法及时处置管理风险。所以,企业也应该根据自身状况制定正确的营运资金管理政策。

二、企业财务管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对财务工作的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高层领导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是处理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是组织企业处理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一种经济管理。企业财务活动是以现金收付为主的企业资金收付活动的总称。企业筹资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投资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经营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分配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这四个活动相互联系组合成完整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企业金融业务所发生的对象十分众多,例如:向银行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如果仅从纳税角度,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的税收负担率最轻,其次是向非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借款,再次是向金融机构借款,自我积累筹资和发行股票的税收负担率最重。其原因在于: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其利息也可在税前扣除,而其利率一般会高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但其筹资成本未必会比向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高。假如站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上来说的话,就要求企业不仅能够筹集到足够数的资金,还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但是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借款程序简单,筹资速度较快,所受限制较少;向金融机构借款程序复杂,筹资时间较长,所受限制较多;发行债券和股票,对企业本身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但其筹资风险较小。因此,选择哪种或哪几种组合融资渠道,要考虑企业必须支付的税收成本,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此外,企业的财务活动也对金融活动起着制约作用。企业财务活动中有关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活动的不断发展,为金融货币活动提出了客观要求,并且金融货币流通活动也受企业财务的制约;同时,金融的信贷规模能否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投资规模的控制和投资效益的增长,这些都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是否进行正常有关。由于财务中有关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不断发展,因此对金融的货币业务提出了客观要求。首先,离开财务货币资金收支,金融的货币业务难以得到开展;其次,金融的货币流通也要受到财务管理的制约。经济组织的借款是金融机构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经济组织的还贷,又是货币回笼的主要方式。然而,借款取决于资本扩张的需求,还款取决于销售收入的及时取得,这些都依赖于经济组织财务的正常进行;再次,金融的信贷规模是否能控制在国家宏观控制的指标之内,银行的不良债权是否能控制在最小幅度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组织的财务投资规模的控制与投资效益的增长,而这些都有赖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进行。

三、结束语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5篇

一、金融集团财务模式

金融集团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或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集团。它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型金融集团,另一类是经营型金融集团。金融集团与单个金融机构相比,最独特的风险是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和集团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从易于监管的角度考虑,纯粹型金融集团是今后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方向,本文将从纯粹型控股集团的角度来分析其财务管理模式。

1、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它是指金融集团母公司对于公司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财务事项拥有绝对决策权,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也统一设置,母公司以直接管理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它是指金融集团母公司只保留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或审批权,其它管理权限下放给子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来源于公司财务合并报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可单独设置和分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子公司对市场行为反应快速,容易捕捉盈利机会,但从理论的观点来看,金融集团大量的财务活动是在委托过程中完成的。

3、侧重集权、兼有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很多传统集团选择的是分权型,金融集团的特点是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也就是通过控股不同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实现业务的自由化,各子公司所从事的金融业务都是单一的,并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进行专业化监管,金融集团母子公司的特征决定了其财务集权的必然性。

二、金融财务管理的模式设计

金融集团财务管理要体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母公司主要侧重对方向性问题的集权,对子公司具体事务则可分权,强调结果控制,但不对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只是有选择地对重大问题进行点控制,在这种模式设计中,集权、分权程度的把握是金融集团财务管理的一个难点,若运筹得当,母公司可在掌控整个集团的重大风险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

1、统一集团决策风险偏好程度,对风险的偏好程度可以分为风险偏好、风险中性、风险厌恶三类,金融集团的经营业务性质决定了金融集团不可能完全回避风险而是必须吸收风险,充当风险的调解人从风险中寻求利润,进行风险和报酬管理,从风险中性角度出发,对整个集团进行重大经营决策。金融集团这种对待风险的思想,应渗透到日常对子公司管理方法中去,采取集权方式树立起母公司、子公司对待风险的共同偏好:风险中性原则。

2、实行对集团预算的集权管理。预算管理应该是金融集团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心环节,由于金融集团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经营的虽然都是金融业务,但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母公司的预算人员不可能对每一个子公司经营的行业都了如指掌,金融集团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最好由熟悉本行业风险特点的子公司编制,然后经母公司全盘考虑审核修正后再下达子公司完成即可。预算是一种事先编制的静态计划,而实际经营过程是动态变化的,为了体现集权管理的有效实施,母公司要跟踪子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而且差额偏离在一定程度之上的管理权必须由母公司掌控。

3、对资金管理进行集权控制。金融集团母公司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子公司的管理实现的,它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资金管理集权。(1)利润分配控制。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利润分配自然要与股权相对应,在利润分配方面,母公司一定要集权,建立口径一致的利润分配制度,使母公司不但可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能充分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2)融资控制。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的集权控制下,资金余缺统一由母公司进行调度,子公司筹资必须先内后外,在集团内部无法筹资的情况下,才能由母公司代其到金融市场上进行融资,而且融资仅仅是市场交易内部化,也就是资金的使用并不是无偿,只是在利率上优惠,母公司的融资控制大大扩张了金融集团整体的融资渠道与融资能力;(3)股权投资控制。对股权投资,母公司要绝对集权,投资哪一个行业到期收益率最高,母公司要把握准方向。风险和收益应该是成正比的,母公司应从整个集团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投资哪些行业,投资的比例为多大,同样,既然有股权投入就有股权撤出,母公司也应根据资金回报率的不理想而选择缩减某一行业规模或退出某一行业。

4、对子公司审计的集权。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必须集权,将对子公司主要风险审计日常化,审计模式设计包括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及内容、配备和管理审计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后续培训等。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子公司情况,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6篇

1.涉及范围广且受到较大的体制因素影响。相对于传统的银行业务,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涉及面极广,除基本的银行业务之外,还包括保险和证券投资等业务。另外,相对于银行的基本经营业务,财务公司所受到的政策性和体制性因素的影响较大。主要在于财务公司在经营活动当中所受到的集团干预,更加的具体和直接。同时还需承担来自所在集团从事行业的风险影响。

2.风险构成具有明显的侧重点且集中度较高。分析财务公司的总体风险构成,其受到政策性风险和体制风险的影响较大,并且各类风险均具有其侧重点。另外财务公司的风险资产的集中度较高。由于目前的财务公司的重点业务为信贷业务,但又因政策方面的限制,其信贷业务大部分集中于集团,所以高度集中的资产当中存在较大的运营封风险。

二、财务公司金融的风险的主要形态

1.利率方面的风险。从某种角度而言,我国目前的利率并没有实现市场化的发展,所以财务公司需要面对较大的政策性利率风险。若是政策性银行将同行业或是超额准备金的利率下调,可降低财务的收益。但如果我国的利率实现市场化之后,财务公司主要面临的利率风险则主要来自资本约束和市场限制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也即表明财务公司所承当的利率风险将会远远的超出商业银行。具体而言,若是上调贷款的利率,则客户的贷款需求将会降低。因为客户中存有的同质性和单一性,即使财务公司应用营销的手段,也较难刺激客户的需求,故不能够获取利率上调所应有的收益。同时下调贷款利率之后,虽然能够拉动客户的需求,但财务公司资金存在的有限性,也不能够获取较大的收益。主要在于财务公司不具有大规模扩充产品供给的能力和权利,不能够将贷款量增加之后,收回利率下降所致的收益损失。

2.信用方面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信用方面的风险,其主要的原因在于股份制改革之前的商业银行存在较多的不良贷款。但对于财务公司而言,其信用风险尽管高度集中,但其总体的风险并不大。所以财务公司存在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没有能力履约,对于恶意逃避还贷的情况较少发生。

3.市场方面的风险。财务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市场风险,通常指的是由市场因素影响造成的各类风险,包括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化、汇率变化等。财务公司在该类市场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影响到其内外部影响的可能性。和商业银行相比较,财务公司的外汇业务较少,所以其存在的汇率风险也很小。但若是财务公司的投资范围较广,则财务公司所需承担的综合市场风险相较于其他公司通常会大很多。如财务公司还可进行股票投资、金融股权和基金投资等,并且其投资的资产通常远远的超出商业银行,因为该方面资产的价格相对于金融债券和国家债券,其存在较大的风险,故财务公司的总体市场风险大于商业银行。

4.法律和操作方面的风险。财务公司的操作风险主要来自内部控制和公司管理失效两方面的因素。其中较大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受到大股东干扰,因为其经营具有独立性,所以若是股权较多的股东将其作为资金筹集的重要工具,将会给其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法律方面的风险主要在于财务公司的经营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故所需面对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同时财务公司内部的服务对象和股东等均属于同一集团,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并且通过相应行政调控的应用,能够较好的将矛盾化解,通常不会形成法律纠纷。外加其服务的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有限性,所以来自对手方面的道德风险远小于商业银行,可有效的降低财务公司的法律风险。

5.流动性风险。通常情况下,造成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包括结构因素、资产负债的平衡因素、资产质量,以及利率的变动因素、央行的货币政策因素和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等。相对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需面对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其主要表现为资产长期性和负债短期性的矛盾突出。并且还需承担来自所属集团的经营周期影响。若是集团的经营状况处于上升期,财务公司的风险相对较低;反之,若是集团的行业状况处于下降时期,则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也相对增大。

三、财务公司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1.提升金融监管的意识。为有效的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财务公司应重视监管方面的问题。首先应具备科学、新进的金融监管理念。结合相应监管体制的应用,可实行对金融系统风险的全面控制,进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最终促进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的提升。根据金融风险监管在我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中的实践经验,其对于风险的防范具有较大的作用。但同时在应用当中也会产生成本,并且存在监管失灵的状况。并且在监管过程中还需注重度的掌控,若是监管过度,或是监管不当,均会将公司的市市场竞争力降低,妨碍到金融管理方面的创新,甚至出现监管方面的等,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市场的运行效率造成影响,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在具体的监管应用中,财务公司应树立起公平、开放、服务和效率等相应的管理理念。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应贯穿有实事求是和民主、科学的思想,监管部门的政策性变动,应给包括财务公司的参与者更多的发言权和知情权,防止因为少数人和个人管理和决策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在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当中,要求监管部门能够从企业集团发展和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化的高度,提升财务公司在金融体系当中具有的主要影响性作用。对集团和财务公司的利益进行认真的了解,进而积极的解决财务公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为此,监管部门应在自身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调研,并制定出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行业发展战略。另外,还需注重分类监管的实施,注重分类方面的指导,结合风险等级,对财务公司进行分类监管,进而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

2.促进资产负债的比例管理。结合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和控制,能够促进经营方面自我约束机制的强化,进而促进资产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最终实现经营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之间的优化组合。根据相应的规定,财务公司资本总额和风险资产之间的比例应大于10%;对于大于1年的长期负债,其与总负债的比例则应大于50%,而注册资本和拆入资金的余额比例应低于100%;对于产品融资金额、消费信贷和买方信贷等应小于产品预售价70%。另外自有固定资产和资本总额之间的比例则应低于20%。在财务公司的经营当中,应严格的遵守相应的指标,同时还需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适合自身发展的自控体系的制定,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并将比例管理作为核心,包括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各方面指标的管理。其中主要的比例管理项目包括拆借比例、存货款比例、单一借款比例和贷款收息率等。之后由专职的部门对其加以监测,还需反馈执行的情况,确保公司能够及时的、积极的应对,结合其存在的风险对负债结构,促使其不断的完善,并且处于良性循环当中。

3.促进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鉴于财务公司存在的较多财务风险,公司管理者应从内部治理开始,在完善的体制应用管理之下,逐步的强化对外部风险的防范能力。而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应用为公司促进其管理的关键性问题。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首先应增强内部稽核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机构均能够较好的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促使监督作用能够得到充分的应用;其次应促进现场稽核力度的提升,确保出现金融风险的势头时,能够积极的预防和控制,防止其进一步的发展和扩大。同时,还应注重全面稽核的应用,在其应用过程中需突出其重点。因为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需将所在的集团企业作为依托,存在经营方面的特殊性。所以财务公司应在突出稽核中的重点,对监管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可选取自身公司当中具有较大资产投入的信贷,或是新业务进行重点监管;最后在进行内部稽核的当中,应提升对计算机方面的应用。在计算机技术的推广下,大多数财务公司也逐渐的开始应用,传统的业务均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内部稽核为能够更快的发展和完善,也应向电子数据的处理系统发展,并且能够将非现场的稽核监管表能够自动的生成。

4.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较好选择,在内控制度的建设中,主要应促进经营决策的强化、促进经营决策的程序化、规范业务制度和健全业务流程等。并且应注重各个环节中存在风险,需认真的评价、分析、识别,可从内控制度入手,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积极的防范,确保能够将其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另外还应建立起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机制,确保能够将金融风险化解。财务公司可根据资产负债比例的相应要求,合理安排各类资产结构,避免由于金额、期限和对象等过分集中所致的风险问题,应进行较好的分散处理。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第7篇

一场席卷东南亚甚至波及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人们真正体会到了金融风险。稍微了解近现代西方金融发展历史的人就会知道,金融风险是随着现代金融制度的形成相伴而生的,金融风险的大小并不取决于人们对它的认识程度。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宏观波动的增大以及西方各国相继放宽金融监管体制,金融机构面对的变数增大,风险随之大幅度提高了。而过去的十年正是中国现代金融体制构建,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时期。这段时期,人们更多关注的是金融行业的高利润率,股市的出现也仅仅让人们意识到证券业的风险,银行业一直被人们看作是稳定高收益的行业。显然,人们对银行业的风险认识不足,目前的银行财务分析体系就可以反映出这点。从普遍的情况来看,我国银行财务分析实践中比较重视对财务收益的分析,分析体系、技术也较为成熟,但缺乏对风险的分析。这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

在计划体制下,银行的资金是按国家确定的计划分配的,单一银行体制下,银行一度成为财政部门的会计和出纳,此时是以单纯的资金计划管理为核心的,无需考虑收益;改革开放后,多家产权较为明晰、具有真正企业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继建立,国有独资银行也开始了商业化进程,对商业银行的探索使银行业更加注重吸收资金的成本和资金运用的收益性。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促使银行在进行资金计划管理的同时也要注重财务计划的实施;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市场风险的日益显现,银行业普遍推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核心就是风险管理。因此,商业银行对资金营运计划的分析从最早的单纯对信贷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发展到以盈利为出发点对信贷资金计划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最终发展的方向是以盈利为出发点、以风险分析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综合分析,真正体现商业银行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目标。

商业银行财务分析的发展方向是风险收益分析,这是与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由收益管理向风险管理方向演变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以风险收益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风险管理,这是由于:

1.风险收益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必须首先树立风险收益观念,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

2.是稳健经营的要求。银行是高负债的企业,本身财务风险很高,决定了银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同时,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经济发展中的风险会向银行集中,经济危机往往伴随着银行危机。在金融风险环境中,为确保稳健经营,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内涵。

3.是银行自身生存发展、开展集约化经营的要求。在前几年我国银行业快速扩展时期,各家银行普遍实行粗放式经营战略,传统银行发展思路是,以高投入为代价获取市场份额,在利率差较为稳定,未采取谨慎性会计原则的情况下,规模的扩张能体现出账面收益的增加;但同时由于我国银行业缺乏对风险的认识,忽略了风险管理,缺少对经营行为的风险约束,也积累下了无穷的风险,目前已严重抑制了健康发展。海南发展银行和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倒闭已经对中国的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因此,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首先就要开展风险管理。

4.是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国际管理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80年代以来,至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之前,西方国家已有多家银行因忽视风险控制而倒闭,教训惨痛。巴塞尔协议已经把风险性原则上升到第一位。因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就是要推行风险管理,提高银行运营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不仅银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也日益增加;同时,银行业的国际化促使我国银行要面临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环境。这些都迫切要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向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重要的一步就是财务分析的重点由收益分析向风险收益分析的转变。这是由于财务分析是站在财务管理的角度发现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对银行历史和现实经营状况和工作实绩作出全面衡量和评价,为制定经营方向和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因而是财务管理发挥为经营决策服务的具体体现。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向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首先要从财务分析开始。

商业银行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直接表现为追求银行价值最优化,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使银行管理者必须在极其不确定的状况下实现银行价值最优化目标,因此,需要对收益和风险进行平衡分析和选择,这就是风险收益财务分析。

国内银行业在借鉴西方银行管理模式建立自己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时,都考虑了风险控制指标,但由于缺乏对银行风险的深刻认识,并没有因此实现真正的风险管理。开展风险管理,必须首先针对风险控制指标,实施风险分析,只有对银行目前面临的风险程度作出评价,才能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可见,风险分析是认清风险、量化风险、反馈风险信息和实施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财务分析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分析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也必然向风险分析转变。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几类风险及与收益的关系:

银行风险是指一切与银行业务有关的不确定性及因此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可能面临四大类风险:

1.环境风险。商业银行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金融政策、法规所决定的风险。例如,我国银行法的出台和监管政策变化已经促使银行业相应的作出变革。央行的货币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策略。

2.管理风险。由于管理人员素质与能力因素决定的风险。近年来,银行业中违规经营、大案要案所引起的一系列风险在很大程度上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3.交付风险。由于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所导致的风险。

例如,由于电子化手段滞后或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

4.金融风险。银行业面临的金融风险是指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如,流动风险、信贷风险、利率风险和资本风险。

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银行收益与所面临的某些风险存在相互交替的关系。一般来看,环境风险属于不可控制风险,与银行收益之间不存在交替关系,环境风险的增加并不能促使银行收益的上升,相反却构成银行收益增长的限制因素。而金融风险与银行收益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当金融风险增加时,银行收益也随之增长,并对收益实现和未来收益预期有一定影响。交付风险与银行收益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而为提高银行收益能力,管理风险应严格加以控制。

三、商业银行财务分析中风险分析内容

银行财务分析中的风险分析,侧重对风险收益的分析,即对风险和收益的交替关系进行分析,以获得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的较高的收益。对风险和收益交替关系的分析实际就是现代商业银行财务分析的特征,为与传统财务分析相区别、突出风险分析,我们暂且称现代商业银行财务分析为“风险财务分析”。在股东权益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下,风险财务分析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的核心工作。风险财务分析为信贷资金计划分析提供收益导向,为信贷计划和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金融风险是银行在资产负债管理中面对的风险,是风险财务分析主要分析对象。不同阶段,风险财务分析侧重点不同,在经济发展平稳、利率管制严格的时期,人们可能会更关心信贷风险;而在利率频繁波动、利率市场化时期,人们会更多地关注利率风险;而流动风险、资本风险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问题,一直为人们所关心。各种金融风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相关度,这综合体现在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上。为便于操作,建议在目前开展风险财务分析时可以从资产负债结构分析和利率分析入手:

1、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对应结构和自身结构)、资产质量,分析资产风险度和资本杠杆来分析流动风险、信贷风险、资本风险。

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至关重要,是银行的生命线,银行的流动性也涉及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对流动性的需求的保证。而流动性与盈利性是流动性风险管理首要解决的矛盾,银行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流动性风险会降低,但同时也降低了银行收益;反之,高资产收益而低流动性会使银行面临过大的流动性风险。风险财务分析首先应对资产负债结构进行风险分析,分析的内容是对流动性和收益性相互关系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不仅是流动性也是收益性的决定因素,最佳资产负债结构应是在流动性和收益性求得最佳平衡的结构。

资产风险分析的一个侧重点是对资产质量的分析。资产质量的好坏是信贷风险的直接体现。信贷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约偿还贷款的可能性。因此,是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至今仍是银行的主要风险。西方国家许多银行的倒闭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流动性危机,但其实质是资产中存在巨额呆坏账所致。资产中的有问题贷款不仅会导致流动性危机,而且因占用信贷资产规模,在资产负债比例限制下,直接导致了资产收益能力的下降。

资产风险分析中另一个重要分析是对资产风险度的衡量。巴塞尔协议建立于银行资本规定及其与资产风险的联系。银行资本充足的标准是以银行资产风险为基础的,对银行资本风险的管理取决于风险资产确定。在全球经济频繁波动的今天,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已成为各国银行界的首要关心的问题。与资本充足度紧密相关的是资本的杠杆作用,由于银行是高负债企业,有着比一般企业更高的资本杠杆度,因此,银行资本收益率高于一般企业。但杠杆作用对银行风险和收益交替效应的放大作用,决定了这种高杠杆度不是无节制的,过高杠杆度会引起高财务风险,同时降低了资本充足率,最终危及到安全性和收益性。适度的资本杠杆与银行价值最优化的平衡是风险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可见,财务分析中对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分析与计划、信贷部门分析的侧重点不同。财务分析更侧重于寻求银行资产价值最优化即在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之间寻求平衡,从而能为资金计划管理提供风险盈利的可靠依据。

2.利率风险分析。利率风险是银行的基本风险之一,因而,西方银行业曾一度认为资产负债管理就是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当然,目前来看这种观念未免失之偏颇。而过去,我国银行业并不重视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原因是我国利率没有真正市场化,也较少应用利率政策,在严格利率管制下,存在稳定的高利差,只要扩张规模,即可获得可观的收益增长。但近年来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率政策成为调节经济常用手段。而利率市场化成为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内容。由于过去缺乏对利率风险的认识,在最近几次利率调整中,银行业普遍缺乏应变、调整能力。可见,利率风险分析是目前财务风险分析中的重点。

银行利率风险主要是由两大方面决定的:一是银行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和数量;一是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因此,对利率风险的分析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是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分析利率波动下所产生的利率风险。

由于我国银行业资金运用渠道狭窄,资产结构简单、利润来源单一,利差收入占利润的绝对比重,利率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就尤为重要了。

传统的利率风险分析是对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差额风险的分析(缺口分析),用于衡量银行利差收入对利率波动的敏感程度。这种分析首先要对资产负债的利率期限结构和对称性进行深入分析,这对目前银行业来讲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现行的会计账务体系和统计报表在设计的当初,并没有考虑这种需求。如果不能准确了解到资产负债利率期限匹配结构,就无法确定一段时期的差额风险,更谈不上对利率走势预测和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差额的调整。因此,开展利率风险分析,首先要对目前的会计账务和统计体系进行改革,以客户管理代替账户管理,借助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建立每个客户和每笔业务的会计、统计档案。利率风险分析还包括在利率波动情况下,因收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利率变动幅度差异而引起的基差风险和客户对利率期限重新选择的选择权风险。

另外,开展外汇业务的银行除了面临前述几类风险还会面临汇率风险。这种风险来源于汇率的波动。汇率和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密切相关。央行的干预对汇率的波动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利率的变动也会影响汇率的变化。这取决于本国的货币政策和外汇监管制度。在金融全球一体化和银行业务国际化的潮流下,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全面的风险财务分析还应对表外业务进行风险收益分析。

四、对风险财务分析的几点考虑:

1.与信贷资金计划分析的协调关系:

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尚在探索之中,各家银行相应的组织结构也有所差异。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分析体系中,风险财务分析应以风险收益为基本观念,参考信贷、资金管理计划分析结论,侧重于对风险与收益的交替关系的分析,反过来为信贷资金计划分析提供风险收益的依据。

2.必须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

在计算机网络时代,借助手工进行风险财务分析已经不大现实了,银行业务数据的繁杂性和系统性要求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手段。以利率风险分析为例,要准确了解银行的资产负债利率期限结构及变动规律,必须利用计算机详细记录每个客户和每笔业务,构建大型的数据库(甚至数据仓库),在此基础上利用分析工具进行数据的采集、索引、分析。对于一个大型银行,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和上万的客户,业务记录随时间推移更是成倍增长,不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算法而依靠手工来完成分析工作,恐怕连理论上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3.分析方法要不断创新:

财务分析从收益分析向风险收益分析转变,对动态分析提出迫切需要。目前财务分析常用方法是财务比率分析,是与收益分析阶段相适应的静态分析法,不能满足对风险动态分析与预测要求,应向现金流量分析过渡。传统风险分析方法也基本是静态分析法,无法满足对风险预警的要求,也要向动态分析方法过渡。如对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差额分析没有考虑到外部利率条件和内部资产负债结构连续变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西方银行业提出持续期动态分析方法。

风险分析的另一发展方向是借助数量经济学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应用计算机开发先进算法,进行量化分析,对客户进行细分化,提高风险分析的针对性,实现从事后分析向事中控制、事前预测的前瞻性方法转变。

4.要不断地关注国外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并建立完善中国银行特色的风险管理分析体系:

国外银行界随着风险管理实践的广泛开展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在不断的深化,风险管理理论在不断丰富。例如,1997年初巴塞尔委员会了《利率风险管理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际银行界对利率风险管理研究的最新成果;1997年下半年又推出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从银行监管的角度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全面、更高的要求。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也具有现实指导借鉴意义。我国银行业应该大胆借鉴外国成熟的研究成果,加快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析工作的进程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分析体系。

5.对财务分析人员素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