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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多样性(合集7篇)

时间:2023-10-08 10:21:49
民族文化多样性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1篇

“民族融合”观念的历史变迁

二战之前,我们大致可以说人们对于在一个既定的“国家”(state)之内谋求民族一致性,或曰民族融合的态度是默许乃至支持的。此一时期美国的所谓“民族大熔炉”(melting pot)的形象化别称,就直接来源于此种态度。抛开黑人奴隶问题不论,来自欧洲和亚洲的源源不断的移民,先后给美国带来了天主教徒、犹太教徒、非基督徒等不同于西北欧白人新教徒立国先驱的文化异质性;但是所有这些新来者,都被期望放弃他们原有的文化特质而接受以所谓“WASP”(白人─盎格鲁─萨克逊-新教徒)文化为主流的美国文化。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新移民也都主动或被动地顺从了这种期望。这种文化的融合,对于美利坚民族最终成长为带有明显的欧洲文化色彩、但却全新的民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与此同期,在旧大陆上,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同化”本国境内人群的努力也是如火如荼。具有典型意义的是第三共和时期的法国。政府制定了相当苛刻的对于本国南部和东南部地区具有鲜明非法国文化特质的居民进行“法兰西化”的标准,包括必须学习法语或至少送孩子上法语学校,否则(在极端情况下)就禁止家庭财产的合法继承等等。类似的,第二帝国时期的德国,对于本国境内的波兰人等少数民族,也订立了要么同化,要么走人或接受二等臣民地位的各种规定。在理论方面,即使是这一时期最具批判现实色彩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也是鼓励乃至欢呼民族融合的。马克思本人就将民族理解为一种纯粹的资本主义现象,并预言随着地球上所有的人都被资本和市场裹挟于内,民族间的差异将逐步消失(当然,要经过社会主义的洗礼)。

一战后,所谓威尔逊式民族自决原则的提出,与其说是尊重小民族的自主性和差异,不如说是将“大问题”(霍亨佐伦、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和奥斯曼等大帝国内的民族问题)化为“小问题”(上述四大帝国解体后的继承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的努力。因此我们才看到,两次大战期间,从中欧到中东的巨大地区内的各新独立小国都纷纷奉行小版本的民族同化政策的现象。这一阶段的同化主义的影响我们至今仍然能够感觉得到(例如,土耳其和亚美尼亚人、库尔德人之间的问题,巴尔干和东欧国家之间经常性的为了“居住在外国的本国族人”的争吵等等)。

一战之后,真正带有革命性色彩的民族政策,其实是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和民族联合原则。作为战略家的列宁,基于苏维埃政权面临外国干涉和国内新从沙皇体制下解放出来的少数民族的分离倾向的双重威胁的现实,提出了具有战略性的民族自决和基于自决基础上的自愿联合的处理民族问题主张。这一列宁主义的原则,直接导致了苏联的诞生(人们经常忘记苏联国家是在十月革命五年后的1922年才宣告成立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列宁本人事实上是赞成马克思的民族融合的原则的。他曾明确提出,苏维埃国家的天然形式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而各族人民应该在这样的单一制国家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影响下,迈向最终的融合。明显地,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原则本质上是策略性的和过渡性的。

人类社会对于“民族融合”的真正根本性的态度变革,来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人们对战争的反思中,对于弱势人群(不论是弱势的犹太人等少数民族还是弱小国家)的漠视和肆意践踏,被认为是世界大战最重要的起源之一。可以说,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文件的问世,特别是其中对于保护弱势人群的强调,代表了人类社会的一次巨大进步。战后迅速的经济文化复苏,特别是在主要发达国家带来了普通人价值观的巨大转变。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多样性的观念开始在这些率先进入后工业、后现代社会的地方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虽然未必是多数人)的看法。相应的,少数族裔/民族的权利及其独特性本身成为一种在政治上不可侵犯的东西。甚或,政治权力在这里被要求保护这种少数人群的独特性和整体的多样性。

在欧美发达国家之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冷战期间可以说是在列宁主义原则之下行帝国主义之实。冷战结束、苏联解体之后,这些国家出现了向“同化主义”的回归,很多国家出台了歧视性对待非主体民族(特别是俄罗斯人)的法令,而其最极端者就是前南斯拉夫地区出现的所谓“种族清洗”。不过,从规范原则上说,这些国家出现的针对二战以来人类社会对于少数人群权利的基本主张的反动,可以视为是验证规则的例外。国际社会对于南斯拉夫战事的断然干涉,可以视为申张基本原则的表态和努力。而中国这个很早就和莫斯科决裂而又较早向西方开放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冷战之后则面临着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另一方面又要接受一定程度的西方价值观的境地。在中国社会中,受到坚持的、修正了的列宁主义原则(主要是关于民族自决权的部分)和源自多少已成为“偶像”和“模板”的西方国家的文化相对主义和多样性原则,似乎相当和谐地得以共存。民族融合至多成为一项偶尔提及(而且越来越少提及)的极遥远的将来式,而各民族的繁荣、团结、和谐、互助、共存成为主要的现实任务。

上述关于人类社会对于“民族融合”的态度的巨大转变的概述,是非常粗线条的,无法以最精准的细节考证的态度来看待。但是,我相信这个概述是能够成立的,特别是关于人们已经不再接受“民族融合”而是将文化多样性作为基本的政治规范这一点。现实中,很多政治势力或人群的相反意见(诸如“我们就是要同化xx人”之类的说法乃至做法),都是前面提到过的“验证了规则的例外”。大多数怀有此类意见的人一般都不敢公开表述这样的意见,就是明证。

祛除对于文化多样性的迷信

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马克思(以及很多他的同时代人)关于民族融合的想法,简直变得比他的经济学说还要少人问津了。不过,难道我们真的能够漠视市场和资本的同化力量?难道我们不是一方面看到各种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从苗族的蜡染,到藏族的喇嘛教到草原民族的所谓“狼性”)在市场上的畅销,一方面又感叹“少数民族变得越来越不像少数民族”了?难道不是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角落我们都能看到一边大嚼麦当劳汉堡,一边对着好莱坞大片傻乐的人群?难道地球上不是每年都在消失很多种语言,而英语(或许还有汉语)又每分钟都在吸引着新的学习者?这些现象究竟是意味着人们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努力的不够,还是意味着别的什么?

在我看来,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将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融合对立起来的态度是无视经济和政治的基本现实和个人权利的一种乌托邦主义态度的表现。要申明这一点,我首先要解释以下几点。

首先,多样性文化的历史起源是什么?大致来看,不同的文化从历史上来说是在前现代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相对孤立的人群适应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产物。那么,在现代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这种孤立的被打破,以及在竞争的作用下人们经济和技术方式的趋同,事实上已经从根本上去除了不同文化的原生环境。多数的产生于前现代环境下的文化,其实已经没有了同其母体人群的有机联系。换句话说,在前现代条件下,一个放弃本文化的人要么无法生存,要么要承担极大的转换成本(而且,这种转换本身在前现代的条件下是很少发生的);而在现代条件下,一个人转换自身文化的成本则要低得多(而且,这样转换如此之多,以至于几乎成为常态而不是特例)。

其次,二战之前很多国家的民族融合政策,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该如何理解?我认为,从19世纪开始,诞生于西欧一隅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合法性理论和政治组织形式,开始了逐步地向全球的传播过程。不论是基于对西欧先进国家的羡慕,还是出于应对西欧国家的竞争和压迫的无奈,大多数国家都自愿不自愿地加入了这一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多数前现代政治体内部自在的文化多样性,成了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者按照民族主义研究大家盖尔纳的说法“一个文化,一个国家”)的民族主义原则的自然的对立物。由此而产生了运用国家政治和暴力力量的民族融合政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不公和悲剧。

但是,必须强调的一点是,19世纪至二战之前很多国家的民族融合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当然不是全部)是对现代化所引起的民族融合过程本身的顺应和引导。政治力量经常是给了这个经济过程以干预,其结果可能是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度,也可能是激起了强烈的反抗而延缓了民族融合的进度。

如果我们能够同意以上两点,那么当前的作为一种政治原则的文化多样性政策,也就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反向的、政治力量对于经济和市场力量的作用。政治,或者更具体的说政府,被要求保护少数人群的文化,而原因就是在现代或后现代的条件下,文化的流失乃至死亡变得更为频繁。

这样,在民族问题上,我们就自然导出了三个变量:经济、文化和政治。用一种模型化的语言来阐述我们的问题就是,在前现代的经济条件下,产生了原初的文化多样性;在现代早期,现代化了的经济条件已经开始产生了文化趋同的效应,而政治力量被一度用来加速这一趋同过程;这种政治力量在一些地方的滥用,导致了不为大多数人接受的结果(极端的情况就是战争);作为一种反动,政治被重新要求延缓或减轻现代经济条件下的文化趋同。

不论是政治被要求去除还是保护文化的多样性,结果都是文化的政治化。通俗地讲,就是民族的政治化。强行民族融合的恶果,已经不必多说;而将保护民族和文化多样性变为政治原则的结果,也不见得就一定是美好的。

例如,以(少数)民族为载体的某些文化的消失,在现代条件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前面已经提到,作为文化最核心因素之一的语言,每时每刻都在从地球上消失,经常(甚至通常)不是因为那些不说这种语言的人的强迫,而恰恰是因为那些本来说这些语言的人的放弃。有的人可以争辩说,这种放弃其实是在现代性条件下变相的强迫的结果。对此,我表示赞同;但是,是否其他大多数人就因此应该放弃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现代性生活方式?答案大概是否定的。事实上,对于相当多的这样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人们最该做的就是将其详细地记录下来,并送进博物馆和研究所。而不是花很多财力和人力,让一些年轻人甚至孩子去说那种语言,或者让某些人去继续某种礼拜仪式。事实上,从文化自身的尊严性而言,被保护其实是一种不尊重。作为文化的根基的人可以尊严地死去,文化本身也应该是这样。但是,在现在的政治化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政策之下,这种自然的过程(也的确可能是值得惋惜的过程)很可能被政治人物利用,以文化/民族的名义,追求自身的政治利益。无论这些政治力量是别有用心,还是昧于世情,由此产生的负面结果主要却是由普通民众承受的。此种情况中外皆有,兹不赘述。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2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语言;云南民族文化;多样性;建构

中图分类号:H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135-03

从文化地理的角度看,云南无疑是中国一个充满多样性文化的区域。要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保持并发展云南的多样性文化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导致云南文化多样性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云南多民族的语言状态。换言之,无论从历史状态还是就未来发展而言,云南的多民族语言与多样性文化建构都有着内在的深刻联系,了解这种联系,可以使我们找到发展云南多样性文化的科学依据和更有效的措施。

一、云南多样性文化的当代意义

云南是多民族省份,汉族之外,有25个少数民族,至今多数民族都保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在这种语言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也最终汇聚成了云南的多样性民族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这样的文化状态使云南获得了发展优势和发展潜力。

云南省是少数民族大省,在云南省的经济发展中,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是一张不可替代的名片,但恰恰是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在民族文化的保护取舍上,更多是基于经济效益而非人类持续发展的考虑,我们在向外界呈现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时也采用了极为简化的处理方式。因西双版纳而选中傣族,因大理而选中了白族,因丽江而选中了纳西族;而我们展示的文化内容也局限于这几个民族与汉族迥异的服饰、舞蹈等“有声有色”的东西,在民俗的介绍方面,也是仅仅挖掘与汉族风俗差异较大(当然,如果是完全不同的习俗效果更好)的角落,比如婚俗等等,以期增加其神秘色彩,最终引起更多的好奇感,甚至猎奇心态。这样的民族文化发展方式,当然不可能深入到更为丰富的内在的空间,多民族语言问题必然难以得到关注。如果云南多民族文化就这样蜕变为经济效益的一个简单符号,不仅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而且也不可能提升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内涵和品质。可以肯定,对于多民族文化,只要局限于上面所说的那种选择性展示,放弃了对这座无形但无价的民族文化资源宝库的充分的挖掘,必将逐渐使民族文化不可避免地变得单薄而虚弱,有损于云南省这一中国充满多样性文化的区域的整体形象,当然,最终失去的必将是多民族文化的新的流失与变异,云南也将会像世界某些地方一样,在强势文化的挤压下成为文化趋同潮流的牺牲品,而不是充满生机与持续发展力量的文化多样性区域。

二、多民族语言是云南多样性文化的核心

1.多样性文化生态的自身诉求使语言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可以从生物进化活动获得启示。在生物界,多样化的物种形成的生物链,能促使各物种在竞争和相互依赖中健康发展,求同与存异,生物学提倡物种多样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这一观点并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环境自我完善的重要性。文化生态在某种意义上也与生物生态一样,它同样需要一个良性的自我成长环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确认了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和语言多样性的相互关系,将这种联系上升为生命多样性的构成内涵。语言遗产的重要性在这里显露无遗,它也是人类无形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大省,少数民族语言丰富,多语共生、互为渗透现象表现得非常突出。而由于语言的这种共生,又导致了明显的不同民族文化碰撞、交互影响,和谐共处的局面。不同民族聚居地核心区域,显现出浓郁的本民族文化特点,与其他民族的接缘地带,又呈现出文化混杂但却和谐共处的局面,这是历史积淀的必然结果,“云南成为多民族地区,并不始于近代。从先秦到汉晋时期,云南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已经生活着许多民族群体,到元明清时这些族群基本形成现代的民族及其分布格局。”[1]可见,云南多民族文化生态的形成,有着历史的基础,它创造了云南当代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文化生态环境。

2.多民族语言奠定了云南多样性民族文化状态

语言是文化符码,思维的载体,每一种民族语言都蕴藏着一个民族的独特文化智能,这在现代语言学理论中有着清晰的表达。“对于索绪尔来说,语言是一种‘其内部各部分之间都相互关联着的封闭系统’,尤其重要的是差异关系,包括二元对立。因此举例而言,单词热的意义不是来自于‘真实’世界的某种固有性质,而是来自于这个词与单词冷之间的关系和二元对立。意义、心智和社会世界都是由语言结构所形塑的。因此,我们拥有的是这样一个世界,在这里,不是人们形塑着他们的周遭环境,相反,而是人们以及社会世界的其他方面被语言和它的符码结构或将单词结合起来的那些专横的规则所形塑。”[2]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也指出,“语言不再表征现实,不再是用来强化主体的工具理性的中性工具,语言变成了,或者更确切地说,重构了现实。”[3]

在云南,我们知道,并不是一种语言在发挥着这种作用,而是20多种语言发挥这种作用,在它们所形成的语言体系中,这种构建的丰富性再一次得到了延展,不同区域与不同民族文化的柔性魅力就在这种丰富中折射出来,它们体现为风俗与风情,并为宗教、艺术、人生态度等等所区别。当它们再一次出现在表达层面,语言在此充当了重要角色。所以保护一种语言就必然意味着保护一种文化的根基,同时也保护了文化多样性的根基。可以说,语言的多样性绝对是人类最重要的遗产之一。

在此意义上,任何一种民族语言的消亡都将是整个人类的损失。随着一种语言的消失,创造的文化篇章也随之在人类历史上关闭。在云南,许多人意识到这一点,尤其是一些青年作家,面对这种文化消亡所产生的忧患感是十分强烈的,这种忧患感当然是缘起于民族语言的。回族诗人马绍玺说:“语言是文化中最基础、最鲜活的部分。一种语言的死亡,意味着依托这种语言而生存的文化失去了自己的原生态文化机制,其结果就是该语言的文化被其他文化同化、殖民化,甚至彻底灭亡。”[4]当然,在云南,这并不是一种绝对现实,它只是一种发展中的趋势,在民族文化的当代建构中可以得到引导和校正,尽管这看上去很难。

云南在少数民族文艺事业方面的发展就是一个证明。据统计,文学方面,云南的2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作家,都有获得过“骏马奖”的作家作品。云南省近年来涌现出彝族、哈尼族、回族、白族、纳西族、景颇族、傣族、佤族等少数民族文学群体。一些地区性的少数民族文学群体也开始崛起,……而在舞台、演出、歌舞及民间艺术的繁荣发展方面,云南省也走在了前面。目前云南文化产业已经推出了一批如《云南映象》、《丽水金沙》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云南的文化产业发展被业内喻为“云南现象”。[5]我们很难想象,没有少数民族的语言基础及其在此之上形成的多样性文化,这样的文艺盛举可以在云南出现。

三、云南多民族语言与多样性文化发展前景

1.尊重并保护各民族的语言

既然每一种民族语言都负载着一种文化,并为整体的多样化贡献了力量,那么,尊重并保护各民族的语言必然是我们建构云南多样性文化的首要工作和可预期的前景,它可以使云南多民族的文化获得可持续发展空间。在语言问题上,过去,我们做得最多的是整合,而不是弘扬不同语言的独立价值,其结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政治机体的日趋一统,作为主流精神文化载体的汉语便逐渐成为云南各民族之间交流的通用语。”[6]今天,在全球化趋同背景下,多样性显示出它的价值,在云南,尊重并保护各民族的语言,这是具有文化建设价值的最重要的实践策略,它会对云南多样性文化建构发挥潜在的基础性作用。

尊重并保护各民族的语言,必须有相关的民族语言政策支持和实际行为。民族语言政策主要指关于一个国家内部少数民族语言的政策,具体说,就是如何对待少数民族语言、如何规定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性政策。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数据显示,云南省已有6000多所学校实现了普通话授课,对云南这样一个教育落后的省份,这一数据确实显现出一种可喜的转变。但问题的另一面,则是民族语教材和民族乡土教材的开发欠缺,这是让人遗憾的状况。另一方面,资金缺乏一直是制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一大障碍,目前国家的双语政策大多停留在理论上,因为真正实施起来会增加教学成本,很多地方的双语教学流于形式,根本原因是没有钱,一年级的教材编了,但是没有资金去编二年级的教材。这些现象说明,尊重并保护各民族的语言,在云南文化发展中,任重道远,需要做的事还很多。

2.在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的交融中创造新的文化亮点

在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发掘过程中,我们不应当一味强化差异,人为增加其神秘感,甚至把少数民族文化置于汉族文化的对立面。不同民族的文化在表现形式和表述方式上固然存在差异,但我们必须看到,人类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相同的,如果否认人类普遍价值观的存在,一味极端强调差异,一方面会遮蔽不同民族文化在云南这块土地上和谐共存的漫长历史,另一方面,也无助于在今后的发展中共同前行。

可见,研究云南的民族文化,不能只关注少数民族的文化研究,也必须分析和研究云南汉民族文化,事实上,自有文献记载的“庄蹻入滇”以来,汉人入滇的历史就没有间断,只存在规模的大小之别。因此,云南的汉族文化与中原地区的汉族文化是一脉相承,共同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汉民族与云南的少数民族漫长的交往中,华夏族直至后来的汉族夷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在这一过程中,新的文化融合不断发生,形成了亮点,其中的意义是无比巨大的。语言更是如此,没有新因素的补充它就不可能发展。现代汉语本身在形成过程中,不仅继承了汉语的固有特点,也吸纳了多种民族的语言因子。

与此相应,云南的少数民族语言其实也在这种类似状态中不断发展。“由于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远离中心的边缘位置,加之其他一些语言屏障,令汉语推行至此每每失去纯正,不可避免地掺入了大量使用民族的语音、语调、句法以及运用过程中一些不全然等同于汉语文化的对词义的理解方式,产生了佤汉语混合、傣汉语混合一类的双语混合现象。”[8]事实证明,这正是语言交融创造的新亮点。它的意义在多方面得以体现,比如文学创作,这是一种直接使用语言的活动,最能见证语言交融的力量。确实,许多少数民族作家使用了汉语言进行写作,而“正是在这种穿行中,少数民族作家可能发现了汉语的特殊性。一个人只有在掌握一门外语后,才可能真正意识到母语的特殊性,差异和对比使特性突出。……认识到这种差异,将异质带进汉语中,可能是少数民族作家对汉语写作的一种贡献。”[7]如前所述,语言是文化的符码,思维的载体,语言的交融必然带来民族多样性文化的发展,只要我们具有语言的平等意识和观念,而不是歧视的意识和观念,便会接近了规律和真理。在这个意义上,多民族语言与云南多样性文化建构,也就获得科学的支撑和内在的潜力。[参考文献][1]王文光,龙晓燕.云南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概要[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

[2][美]乔治?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M]. 谢立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3.

[3][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M].范静华译.姜飞.跨文化传播的后殖民语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马绍玺.在他者的视域中:全球化时代的少数民族诗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5]明江.云南现象:渴望从量变到质变[N].文艺报,2008-4-17.

[6]张直心.边地梦寻——一种边缘文学经验与文化记忆的探勘[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7]张柱林.少数民族作家汉语写作的可能性[EB/OL].http://.cn/Article.aspx?id=39295.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Diversity in Yunn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nic Languages

XU Mei

(School of the Humanities, 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Qujing, 655011, Yunnan, China)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3篇

[关键词] 民族民间文化 文化生成环境 文化自觉 文化多样性

民族民间文化,既是一个民族精神世界的写照,又是这个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民间优秀的文化传统是在现代化程度日益强烈、范围日益扩大的形势下,对全世界日益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的现实关照,也体现了人们对于“现代性灾难”的深刻反思。所以,在社会文化变迁剧烈、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尊重与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已经成为世界各族人民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关键是培育良好的文化生成环境

要保护和传承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关键就是要保证这些文化艺术有好的赖以生长发育的土壤和环境,即文化生成环境。要保护好民俗这块土壤,必须让民众从民俗活动中感受到生活的愉悦、快乐和乡情亲情,让他们在世代相传的民俗文化活动中感受到独特的文化情致和魅力,感受到传统文化与他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如果有了这一点,各种乡土艺术、民间信仰等,都会融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首府凯里东南27公里的苗岭腹地有个美丽的村寨——郎德苗寨。这个村寨和周围的一些寨子都保持着非常浓郁的本地传统的民俗文化,其中很多民俗活动都离不开鬼司,他们至今仍沿袭着传统的祭白虎神(自然神)的仪式。传说白虎神给了他们这片土地和吃的粮食,寨民们许诺要世世代代年年供奉白虎以保平安和丰饶。本寨的鬼司经常在一些丧葬、取名、结婚、占卜、建房等活动中被邀请去寨民家中做法事。

笔者曾经见过朗德苗寨的鬼司主持的祭白虎神的仪式。这种仪式通常在某人或某家有了什么灾难时进行,鬼司如果认定是因为触犯了白虎神,便会举行仪式,用供品向白虎神告罪。在这个过程中,鬼司会不断的念密语,意思是与白虎商量、讲道理,让白虎神帮助他们的生活,而不是毁坏。鬼司是经过严格的挑选和培养的,除了要有着超凡的记忆力和感知力,还要具有身心的超敏感能力,村寨的人对寨子的鬼司都很敬重,参加这个仪式的人都很虔诚,实际上这也是一个传统的生态伦理道德和信仰的场景。

现在很多比较原始的地区还沿袭着这种祭祀的活动,如果用科学理性的价值观去解读这种文化,朗德苗寨的鬼司肯定会被认为是封建迷信文化的宣扬者,祭祀活动也会被认为是一种封建迷信的糟粕,这样的活动肯定是要予以破除的。然而,从人类学的视角分析这种文化事相,苗寨寨民的日常生活意义都深刻的根植于这种祭祀仪式之中,一个简单的仪式蕴涵着苗寨人对天地人神的理解和认知,也是解决个体和家族之间矛盾纠纷复杂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毫不夸张的说,这种被现代人视为荒谬的仪式,正是维系着苗族人千百年来繁荣有序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试想如果朗德苗寨的日常生活被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方式逐渐同化,祭祀仪式渐渐消失,那么其民族文化的根基也就逐渐丧失了。所以,要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就要保证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土壤和载体,各种民俗一旦消失或者被外来文化和主流文化所同化,那么人们也就不再会有这样的民俗文化活动的需求了。

一种文化的生成环境与很多因素密切相关,一种民俗活动也会随着社会的、文化的变迁而产生变异。政府、媒体、以及权威机构的评价和态度是影响民族民间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来自政府层面的推动和支持,会促成传统民俗活动的恢复、发展和繁荣,有了民俗活动这块土壤,文化传人就有了显身手的空间和发展传承的条件,反过来,民间文化生成的土壤也自然有了富足的养料,能滋养出优秀的民间文化传人。

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关键是强化社区民众的文化自觉

文化自觉概念,最初是由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费孝通先生将文化自觉归结为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其他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自觉。

费孝通先生曾提出文化自觉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待自己文化的利弊,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

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地处黔东南州雷山县,被誉为“苗族民族文化艺术馆”,是苗族文化历史研究的“活化石”。西江苗寨的寨民们也曾经受到城市建筑时尚的影响,纷纷拆掉自家传统的土木干栏式建筑,而改建成砖瓦水泥房,寨民们认为像城市里的人一样,住在钢筋水泥的房子里才是好生活的体现。政府部门还曾经计划“改田造景”,把大片的梯田改造成庭院楼阁等颇为现代化小高层建筑景观,把中原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的经验移植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让西部落后地区共享中原经济发展地区的成果。值得庆幸的是在很多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的严肃考据和强烈建议下,政府及时调整了改造方案,认识到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发展需要,避免了破坏性建设导致的文化灾难。“新西江改造”充分考虑到寨民的生活需要,在建筑风格上也体现了苗族文化的生命力,很多外出打工的苗寨青年纷纷返乡建设村寨,原来很多苗寨青年都认为自己民族的文化是落后的,都不愿学习手工刺绣、蜡染和苗歌等传统艺术文化,但当他们发现自己的文化传统正是可以供养他们的生活手段时,日渐消亡的苗族文化再一次焕发了勃勃生机,现在的西江千户苗寨已经成为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一张王牌。

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另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是否要强调文化的本真性。无论是官方机构、大众传媒还是民俗学者,大都把对民间传统文化的原生态和本真性作为一个基本的工作原则来强调。事实上,这样的倡导是违背传统民俗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的。民俗最大的特征就是既有传承又有变异,在不同的时空下,传统民俗文化总会发生变化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只有这样,它才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代代相传。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苗寨13年一次的苗年祭祖仪式,从最初只是自己村寨的一个内部活动演变到现在,已经成为由政府主办,有众多民众和媒体参观的一个大型表演活动。这就是各个利益集团对本真性和原生态的过分宣传和渲染,造成的大众对民族文化原生态的盲目追求所导致的。笔者认为这种主流意识形态对边缘文化的过度追捧主要是出于一种务实的策略,它实际上变成了多种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共同参与、共谋利益的一项运动。

三、文化的多样性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的确认

维柯在《新科学》一书中认为,文化和文化之间,美德和美德之间如果要想去除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独断性和单一性,可以借助一种“想象力的洞见”,理解的“进入”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中,正是“人之为人的东西”使得这种自由选择和沟通成为可能。在不同的文化和冲突的价值体系之中自由选择是“进入”对方的前提,而理解和沟通承认了各种价值存在具备同等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使得我们可以求同存异,从多元的比较中,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到我们的差异和个性并不一定构成我们无法逾越的鸿沟。

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是本民族认同的文化价值观。每一种文化都提供一系列评价人类行为的范畴和标准。文化作为人类行为选择的标准体系,既是人类行为的直接结果,又是人类行为的指针。一个民族所共有的选择标准,就是这一民族的价值观。每个民族的价值观,决定这一民族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集中地反映出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拢聚着民族的凝聚力,因而占据着民族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其文化价值观及价值取向既有中华民族价值观的共性,又有每一个民族的个性。

价值观是不能强加的,文化多样性保护,前提是尊重传承文化的主体价值,而不是以客体的价值尺度去强加的同一性。我们必须看到:少数民族传统价值观属于非主流文化,表现出文化性,而非政治性,与我们国家主流的政治价值观没有冲突。少数民族民间信仰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有积极意义的内容,还没有很好的发掘。在昔日被打成封建迷信的民间信仰,经过学者们负责任的价值评估,今天人们已重新认识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的意义。抢救、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多样性,应当对各种文化现象给予更多的尊重和更积极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2]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华夏出版社,2004年。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4篇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原生态民族唱法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会议上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标志着全球已达成提倡文化多样性的共识。保持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维持文化生态的平衡如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是人类生存和共同发展的前提和需要。文化多样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条件,也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基础。

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丰富,因而声乐种类繁多。中国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唱法上已经形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共存的百花盛开的繁荣局面(这里的民族唱法特指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学院派为代表的唱法)。在此文化多样性视野下,笔者就原生态、民族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发表一己之见。

一、原生态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个性的体现,首先应当受到提倡和保护

原生态唱法是中国百姓在生活的自然空间中,以自然的发声方法为基础,不断总结和改进发展而来的。它不论在演唱的语言、内容、形式还是技巧上都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它多元的音乐风格、鲜明的民族特性、个性化的演唱都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其不可替代的相对的文化价值。近年来,主流媒体上的大量展示使人们对原生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如青歌赛中朝鲜族卞英花古典的演唱、蒙古族的呼麦、李氏姐弟的海菜腔、扎西拉宗的康巴弦子等众多鲜明地方色彩、浓郁民族特色的演唱,都给大众带来了耳目一新的精神享受,使观众认识到中国除了有以郭兰英、李谷一、阎维文、、宋祖英等为代表的民族唱法外,还有如此丰富、有个性的声乐文化。

原生态是培养艺术家的沃土,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源泉。声乐教育家万昌文教授也曾经说过,要唱好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就需要用民间音乐的风格和唱法。民族歌唱家大都有向原生态学习的经历,如吴雁泽到鄂西向放排工学习“打啊哈哈”后,才将《清江放排》唱得更加腔正味浓。胡松华曾深入40多个民族地区体验生活,曾向彝族歌手白素珍学习过“海菜腔”,向“草原长调之王”哈扎布学习过“若古拉”,向藏族“囊达”大师扎西顿珠学习过“真园”,向“花儿歌王”朱仲禄学过“花儿”,还学过维吾尔族“木卡姆”、苗族“飞歌”等原生态音乐,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由此可见,原生态是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源泉,也是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所在。它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和源远流长,也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神韵,独特的审美品质以及巨大的艺术创造力,彰显出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无穷的音乐智慧。

但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及其他诸多原因,使原生态的生存受到了极大地威胁。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加强对其实施的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原生态的搜集、整理以及对传承者、原生态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媒体应该更积极地引导大众对原生态的关注和认识。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增加更多原生态的内容等措施来保护和提倡原生态,这也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二、民族唱法作为中国民族声乐共性的体现也应受到提倡和保护

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以下简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民族语言基础之上的,适合民族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表现民族音乐特有的韵味,反映民族的审美取向和人文精神,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在这些特征上,它与原生态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它继承了传统民族唱法的精髓,主要以汉民族为审美主体。它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产物。早在1963年,总理就曾经指示要研究出一套不同于别人,训练嗓子基本功的民族的歌唱、民族的发声方法,这就要求确立自己的民族唱法。要确立一个唱法或建立一个学派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必须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简言之,要有共性作为评价的标准。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正是这样做的并且发展得很快,已经能够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代表走向世界,在新加坡、宋祖英在悉尼和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的独唱音乐会就是有力的证明。而且它已经被中国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接受和喜爱,其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完整体系是其他原生态所无法替代的。它的共性化使其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由此可见,民族唱法与原生态原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如果说原生态是强调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那么民族唱法则是强调共性,是中国民族声乐这一问题矛盾的两个方面。樊祖荫先生也曾说过:“音乐教育的规范性与民间音乐的即兴性特征有着天然的矛盾,但并不能丢弃任何一方,应学会两条腿走路。”①因此,笔者认为民族唱法和原生态应该共融互补,共同繁荣我国民族声乐,从而达到提倡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目的。

至于田青先生所说“在规范化的歌声里不要说历史,常常连人性都感觉不到,感觉到的就是技术”。②这恐怕有些绝对。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唱的《孟姜女》,虽然外国人听不懂歌词,但观众热烈的反应说明他们听懂了音乐,听懂了艺术。况且国内更有数不胜数的民族唱法的忠实观众,他们中有几人能听出技术上的孰优孰劣?绝大多数是被歌唱家的艺术感染力所吸引,并接受和喜爱民族唱法。田青先生还说:“这个民族唱法很了不起,最适合歌颂,因为它宏大、亮、通、透、传得远,这种颂歌式的民族唱法就变成了我们唯一的民族唱法……我们的民族唱法就是‘颂’,你听几个有名的歌手唱过几首爱情歌呢?我们的民族唱法唱什么?党、祖国、母亲、父亲、战友、长江、黄河等。”③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似乎是对民族唱法稍有些偏见。就算民族唱法只唱颂歌,颂歌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就文化层面来讲,它也是多样文化中的一种,也应该被保护和提倡,更何况它还有如《兰花花》《望月》《五哥放羊》《孟姜女》《小背篓》《辣妹子》等许多颂歌以外的内容。

声乐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声乐均为世界多元声乐文化的一元,都有其相对的文化价值。尊重不同民族声乐的差异性和平等价值,保护和提倡声乐文化多样性,传承和发展民族声乐,也是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注释:

①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34.

②③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20,18.

参考文献:

[1]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

[2]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

[3]金铁霖.民族声乐教学的现状及创新[J].中国音乐,2005,4.

[4]郭克俭.传统声乐文化特质及其当下意义[J].音乐研究,2004,4.

[5]王磊、赵英华.原生态民歌崛起的必然性及意义[J].中国音乐,2006,4.

[6]杨仲华、尤志国.中国气派民族神韵百姓欢迎──论金铁霖民族声乐学派的确立[J].中国音乐,2005,1.

[7]杨曙光.多维文化视野中的专业民族声乐教育[J].中国音乐,2004,2.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5篇

关键词:西部地区;民族文化;文化多样性

作者简介:吴惠红,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卢遂茂,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2003级学生,广西南宁 530004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3―0082―04

今天所说的西部,是一个包含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和民族分布的综合性概念,包括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个自治州: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P2)。在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满、朝鲜、黎、畲、赫哲和高山等9个少数民族外,其他的46个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西部,西部少数民族的人口有一亿多2(P3),46个民族形成不同类型的文明,使西部民族文化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一、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形成的原因

(一)多民族造就了西部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我国西部共有46个少数民族,其中少数民族的人口有一亿多,占西部总人口的30%。众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繁衍生息的过程中,依据自己所处的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时间积累,形成了世界上少有的多族群、多文化交错并立的共生地带。时至今日,西部地区仍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遗存:古朴原始的遗址、蜿蜒起伏的长城、雄伟恢弘的王都、苍凉浑厚的城址、绚丽多姿的庙宇、巍峨壮观的建筑、精美绝伦的石窟、瑰丽神秘的墓葬、古拙粗犷的岩画、浑然天成的彩陶;尤其是异彩纷呈的民族节日、五彩缤纷的民族服装、鸿篇巨制的民族史诗、轻曼刚健的民族歌舞、色泽艳丽的民族绘画、独特的民间戏剧、丰富的民间文学、各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民俗文化等。

(二)不同的地理环境造就不同的民族文化。民族是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其中,共同的地域使民族共同体产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心理素质;共同的地域也是民族自我意识和风俗习惯形成的自然前提。因此,地理环境的不同对该地区文化形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西部地区的自然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等都比较复杂。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南北两个亚区。西北亚区深处欧亚大陆腹地,地貌多为沙漠、戈壁,其中间有面积大小不等的绿洲、河谷,气候干旱。西南亚区主要由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和四川盆地组成,高原上横亘着多列山脉,山脉间有大大小小的河流,广泛分布着高山草原、高山草甸、河谷平坝;除了有热带、亚热带、温带等气候外,尚有典型的立体性气候。西部各少数民族根据特殊的自然条件,采取了不同的生计方式,并形成了多种经济文化类型。下面,我们以云南地区为例,研究地域环境与民族文化间的关系。

云南省地处云贵高原西部,大部分分属横断山脉的延伸,山脉的河流纵列,相间分布,地势起伏大,形成复杂的地理环境。云南地区各民族按照不同的地理环境分居各处,其人文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受居住的地理环境的制约,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生存方式,进而形成了多种经济文化类型。如居住在山区的苗、瑶、布郎、拉祜等民族多从事山区旱地农业;同样居住在半山的哈尼族又从事山区高田稻作农业,并形成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梯田文化。居住在河谷、平坎的白族、壮族、部分彝族、布依族等从事稻作农业;藏族等民族既从事牧业,又有小面积的草原农业。云南各民族采取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去适应其复杂的地理环境,并不断调整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关系,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饮食、建筑、服饰、节庆、人生礼仪、等人文景观,丰富了云南文化的内容。如纳西族“东巴文化”、白族“建筑文化”、彝族“火文化”、哈尼族“梯田文化”等等。

(三)民族文化多样性是西部民族文化与外来优秀文化相互碰撞与交融的结果。一种民族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往往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民族经过迁徙与其他民族的融合,经历了不同民族间的双向互动、吸收彼此优秀的文化的过程。西部地区每个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都经历了这一过程。下面,我们对甘宁青地区的文化形成过程作一探究。甘宁青地区属于山地高原区,正好处于我国最大高原――黄土高原,最高高原――青藏高原和最干旱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的边缘和交汇地带。甘宁青地区一直是我国古代农牧民族频繁迁徙的主要场所。多路径、多方式的民族人口的迁徙、移动,使大部分民族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长期的交错杂居,致使各民族间不仅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来往,还有文化、血缘等方面的交融。当然,这中间既包括自然发生的、自上而下的、无强制手段的民族融合,也包括统治者实行的强迫性的、灌输式的民族同化。

在民族融合过程中,传统文化积淀较少、人口规模小、与其他民族混居程度高的民族,其融合速度快一些;而传统文化积淀较多、人口规模大、人口中与其他民族混居程度低的民族,比较容易保持其民族特性以及文化、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凝聚力,其融合速度相对缓慢。这样,原来的特有的民族文化与外来优秀文化并存,其文化特征更显多样性。

(四)国家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帮助其发展,这是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保留的根本原因。国家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这是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为了保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健康繁荣发展,国家制定和实施了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并且举全国之力收集编纂民族文艺志书等,在整个国家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编纂了多部民族文化志,少数民族的语言也得到保存和推广,各种民族节日也更加流行,更具特色。国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采取“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并动员各种力量抢救、保护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以及积极组织和领导各民族古籍文化的管理工作等。同时,国家还培养了一批由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工作研究队伍,从事研究和抢救民族文化遗产的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建设、保护和弘扬,是西部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继续存在的根本原因,并为西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现状

分析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日益发展,我国西部的少数民族并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和世界文化的融合而丧失自己独特的文化特征,他们在传统的原创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外来优秀文化,不断利用先进文化技术来发展优秀民族文化,再加上国家对西部文化遗产实施了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使西部不仅民族文化多样性得到保持和发展,也丰富了该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对外交流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当然,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具体表现在:

(一)传统多样的民族文化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随着西部大开发的经济重点向西转移,中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孕育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生成环境也随之变化,这意味着这种特定环境下所产生的独特民族文化将受到外部环境的冲击。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被商品化、庸俗化,各少数民族的价值取向被同化以及传统的民族文化面临退化的危险。

(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影响。现今,西部很多地方,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城市和农村建筑在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或拆毁;现代化设施建设以占用毁坏古迹遗址为代价;不法分子以兜售文物为生;地区以开发民族特色旅游景区为名对传统的文化景点等进行改装。此外,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化以及一些民族语言文字的失传等原因,一些民族文物古迹遭到破坏以致无法进行辨认。

(三)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道路受到影响。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一个发展经济、发展科技的工业型社会。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资源。但是一些传统的民族文化被作为经济利益的工具,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是西部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世界各种文化既相互碰撞、相互冲突又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要保持多样性的发展,就要不断创新发展,以致不被其他文化取代或同化。在现代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道路依然在探索中发展。

三、保持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途径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在西部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氛围。保持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首先要加强西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保护意识。我们可以在西部地区开展民族文化保护的宣传工作,使西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高度重视并认识到民族文化在民族社会发展与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除了采用大张旗鼓的宣传手段外,营造有利于保护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氛围,教育无疑是一种重要的途径。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主体应该是西部各民族群众,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应重视西部各民族群众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民族语言教学、民间技艺传习、民族历史文化讲授等多种渠道,加深西部各少数民族对自身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鼓励和激发各民族群众自发保护和发展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促进实施文化保护的行动效果。我们也可以利用传统师徒相授、现代学校教育或传统教学和现代教育结合等方式,尽可能多地培养各种各样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人才,以实行文化项目的活态保护。我们还可以通过办培训班、鼓励在职自学和脱产进修等方法,努力培养和扩大西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队伍。总之,我们可以采用各种灵活的手段,使教育成为西部地区保持、扩大和传播民族文化的制度。

(二)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更加规范和科学。要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立法是关键。建国以来,国家和各地政府曾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国家关于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多侧重于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物方面,而民族器物和大部分的民俗类文化资源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规定。需要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与法规。另外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地区一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政府的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应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更加规范和科学。在这方面,西部各级政府必须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以下机制:

1.建立民族文化多样性保护的保障机制。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首先要解决民族文化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要加大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才能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得以真正落实。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内容包括经费划拨、机构设置、人员组织、项目确立、税收优惠政策、专家咨询机构设置,以及奖励和惩处措施等。

2.建立健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普查和专项调查机制。普查和专项调查是对民族文化多样性进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对物质文化遗产的材料收集。西部各地区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使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普查和专项调查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民族文化的重点保护机制。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卓有成效,必须建立民族文化的重点保护机制。对濒危文化遗产,应该重点予以扶持。对于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政府一方面要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另一方面给予民间艺人以适当的资助,鼓励其带徒传艺。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国家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建议对一些既无历史、又无文化的名城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摘帽制,每两年检查一次,对保护不力、名存实亡的各级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

4.建立文化生态保护机制。西部地区风景迷人,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至今还有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地区。建议国家加大投入,对西部文化遗产进行修复保护,划定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地区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少数民族文化原生形态保护区。基本要点是维持少数民族文化赖以产生、传播和传承的自然生态环境及人文生态环境,提供相对稳定的局部生存发展条件,维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原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干扰破坏,以此恢复和增强其自身再生机制,尽可能延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良性循环周期。同时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创办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传习馆,切实搞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三)充分利用西部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源优

势,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西部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必由之路。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一旦在社会中失去功能,就会自动消失。实践也证明,许多文化事象之所以消失、文化资源之所以枯竭,与其长期闲置、利用不够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用的过程也就是保护的过程。要实现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必须将保护与利用结合起来,在利用中实现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可以多方面被利用。经济方面,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可以成为一个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开发旅游,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使各族人民重新认识本民族的文化,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通过开发保护民族文化,这是可行的。这种开发应突出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西部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各少数民族杂居,共建家园,形成了西部地区个性鲜明的文化特征。我们的任务就是很好地挖掘、利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西部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的必由之路。民族文化多样性是文化产业化的基础与前提,文化产业化为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西部民族地区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许多可贵的探索,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逐渐过渡到“经济搭台、文化唱戏”,从而使文化变成一项产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习惯于让文化成为商品的附属,过去西部并不看好文化的经济意义,认为文化就是花钱的,就是向政府要钱的,所以特别强调“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现在西部地区的人们已经开始改变这种观念:文化不但能赚钱,而且能赚大钱,在更高的层次上,文化完全可以唱主角,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时候了。在这方面,云南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独具特色,取得的成绩与影响是公认的,近年来,云南省通过不断的努力,打造出《云南映象》及姐妹篇《香巴拉映象》等在场文化,通过舞台形式,为保护云南的文化多样性,传承优秀民族文化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清华大学教授熊澄宇将云南这种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创作与全力发展民族文化产品的实践道路,概括为“党政领导,战略布局;职能部门,统一运作;专家论证,观念突破;科学决策,试点先行;群众参与,保持特色;市场运作,机制创新;立足本土,拓展海外;文化兴邦,产业富民”3。广西的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无论是已打响品牌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还是印象刘三姐的成功开发,以及《妈勒访天边》等一些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都凸现了广西文化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对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应立足于西部的基本区情,立足西部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资源优势,建立区域性的特色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这是保护西部地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根本出路。这不仅能达到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也能促进当地特色经济的建立。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单纯的保护观,是一种保留、传承、发展观。

当然,西部大开发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这一工程的伟大实践活动中,要注意其整体性,防止片面性、局限性。既要追求经济的增长,又要注意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面对西部丰富的民族文化,我们需要开发与保护并重,从而发挥西部地区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实现西部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缪家福,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多样性[M].昆明:云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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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晓东,等,全球化与文化整合[M].长沙:湖南人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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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铨,熊澄宇解读香格里拉文化[N].迪庆日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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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孝通,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

版社,2005.

[5]李世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J].中国民族,

2004,(11).

[6]马平,全球化格局下的民族文化多元化发展趋势[J].

青海民族研究(社科版),2005,(1).

[7]吴仕民,西部大开发与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6篇

关 键 词 :文化多样性 原生态 民族唱法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会议上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标志着全球已达成提倡文化多样性的共识。保持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维持文化生态的平衡如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是人类生存和共同发展的前提和需要。文化多样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条件,也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基础。

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丰富,因而声乐种类繁多。中国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唱法上已经形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共存的百花盛开的繁荣局面(这里的民族唱法特指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学院派为代表的唱法)。在此文化多样性视野下,笔者就原生态、民族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发表一己之见。

一、原生态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个性的体现,首先应当受到提倡和保护

原生态唱法是中国百姓在生活的自然空间中,以自然的发声方法为基础,不断总结和改进发展而来的。它不论在演唱的语言、内容、形式还是技巧上都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它多元的音乐风格、鲜明的民族特性、个性化的演唱都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其不可替代的相对的文化价值。近年来,主流媒体上的大量展示使人们对原生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如青歌赛中朝鲜族卞英花古典的演唱、蒙古族的呼麦、李氏姐弟的海菜腔、扎西拉宗的康巴弦子等众多鲜明地方色彩、浓郁民族特色的演唱,都给大众带来了耳目一新的精神享受,使观众认识到中国除了有以郭兰英、李谷一、阎维文、彭丽媛、宋祖英等为代表的民族唱法外,还有如此丰富、有个性的声乐文化。

原生态是培养艺术家的沃土,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源泉。声乐教育家万昌文教授也曾经说过,要唱好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就需要用民间音乐的风格和唱法。民族歌唱家大都有向原生态学习的经历,如吴雁泽到鄂西向放排工学习“打啊哈哈”后,才将《清江放排》唱得更加腔正味浓。胡松华曾深入40多个民族地区体验生活,曾向彝族歌手白素珍学习过“海菜腔”,向“草原长调之王”哈扎布学习过“若古拉”,向藏族“囊达”大师扎西顿珠学习过“真园”,向“花儿歌王”朱仲禄学过“花儿”,还学过维吾尔族“木卡姆”、苗族“飞歌”等原生态音乐,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由此可见,原生态是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源泉,也是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所在。它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和源远流长,也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神韵,独特的审美品质以及巨大的艺术创造力,彰显出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无穷的音乐智慧。

但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及其他诸多原因,使原生态的生存受到了极大地威胁。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加强对其实施的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原生态的搜集、整理以及对传承者、原生态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媒体应该更积极地引导大众对原生态的关注和认识。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增加更多原生态的内容等措施来保护和提倡原生态,这也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二、民族唱法作为中国民族声乐共性的体现也应受到提倡和保护

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以下简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民族语言基础之上的,适合民族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表现民族音乐特有的韵味,反映民族的审美取向和人文精神,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在这些特征上,它与原生态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它继承了传统民族唱法的精髓,主要以汉民族为审美主体。它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产物。早在1963年,周恩来总理就曾经指示要研究出一套不同于别人,训练嗓子基本功的民族的歌唱、民族的发声方法,这就要求确立自己的民族唱法。要确立一个唱法或建立一个学派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必须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简言之,要有共性作为评价的标准。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正是这样做的并且发展得很快,已经能够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代表走向世界,彭丽媛在新加坡、宋祖英在悉尼和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的独唱音乐会就是有力的证明。而且它已经被中国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接受和喜爱,其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完整体系是其他原生态所无法替代的。它的共性化使其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由此可见,民族唱法与原生态原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如果说原生态是强调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那么民族唱法则是强调共性,是中国民族声乐这一问题矛盾的两个方面。樊祖荫先生也曾说过:“音乐教育的规范性与民间音乐的即兴性特征有着天然的矛盾,但并不能丢弃任何一方,应学会两条腿走路。”①因此,笔者认为民族唱法和原生态应该共融互补,共同繁荣我国民族声乐,从而达到提倡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目的。

至于田青先生所说“在规范化的歌声里不要说历史,常常连人性都感觉不到,感觉到的就是技术”。②这恐怕有些绝对。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唱的《孟姜女》,虽然外国人听不懂歌词,但观众热烈的反应说明他们听懂了音乐,听懂了艺术。况且国内更有数不胜数的民族唱法的忠实观众,他们中有几人能听出技术上的孰优孰劣?绝大多数是被歌唱家的艺术感染力所吸引,并接受和喜爱民族唱法。田青先生还说:“这个民族唱法很了不起,最适合歌颂,因为它宏大、亮、通、透、传得远,这种颂歌式的民族唱法就变成了我们唯一的民族唱法……我们的民族唱法就是‘颂’,你听几个有名的歌手唱过几首爱情歌呢?我们的民族唱法唱什么?党、祖国、母亲、父亲、战友、长江、黄河等。” ③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似乎是对民族唱法稍有些偏见。就算民族唱法只唱颂歌,颂歌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就文化层面来讲,它也是多样文化中的一种,也应该被保护和提倡,更何况它还有如《兰花花》《望月》《五哥放羊》《孟姜女》《小背篓》《辣妹子》等许多颂歌以外的内容。

声乐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声乐均为世界多元声乐文化的一元,都有其相对的文化价值。尊重不同民族声乐的差异性和平等价值,保护和提倡声乐文化多样性,传承和发展民族声乐,也是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注释 :

①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34.

②③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20,18.

参考文献 :

[1]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

[2]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

[3]金铁霖.民族声乐教学的现状及创新[J].中国音乐,2005,4.

[4]郭克俭.传统声乐文化特质及其当下意义[J].音乐研究,2004,4.

[5]王磊、赵英华.原生态民歌崛起的必然性及意义[J].中国音乐,2006,4.

[6]杨仲华、尤志国.中国气派 民族神韵 百姓欢迎──论金铁霖民族声乐学派的确立[J].中国音乐,2005,1.

[7]杨曙光.多维文化视野中的专业民族声乐教育[J].中国音乐,2004,2.

民族文化多样性第7篇

 

关 键 词 :文化多样性 原生态 民族唱法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会议上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标志着全球已达成提倡文化多样性的共识。保持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维持文化生态的平衡如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是人类生存和共同发展的前提和需要。文化多样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条件,也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基础。

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丰富,因而声乐种类繁多。中国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唱法上已经形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共存的百花盛开的繁荣局面(这里的民族唱法特指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学院派为代表的唱法)。在此文化多样性视野下,笔者就原生态、民族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发表一己之见。

一、原生态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个性的体现,首先应当受到提倡和保护

原生态唱法是中国百姓在生活的自然空间中,以自然的发声方法为基础,不断总结和改进发展而来的。它不论在演唱的语言、内容、形式还是技巧上都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它多元的音乐风格、鲜明的民族特性、个性化的演唱都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其不可替代的相对的文化价值。近年来,主流媒体上的大量展示使人们对原生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如青歌赛中朝鲜族卞英花古典的演唱、蒙古族的呼麦、李氏姐弟的海菜腔、扎西拉宗的康巴弦子等众多鲜明地方色彩、浓郁民族特色的演唱,都给大众带来了耳目一新的精神享受,使观众认识到中国除了有以郭兰英、李谷一、阎维文、彭丽媛、宋祖英等为代表的民族唱法外,还有如此丰富、有个性的声乐文化。

原生态是培养艺术家的沃土,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源泉。声乐教育家万昌文教授也曾经说过,要唱好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就需要用民间音乐的风格和唱法。民族歌唱家大都有向原生态学习的经历,如吴雁泽到鄂西向放排工学习“打啊哈哈”后,才将《清江放排》唱得更加腔正味浓。胡松华曾深入40多个民族地区体验生活,曾向彝族歌手白素珍学习过“海菜腔”,向“草原长调之王”哈扎布学习过“若古拉”,向藏族“囊达”大师扎西顿珠学习过“真园”,向“花儿歌王”朱仲禄学过“花儿”,还学过维吾尔族“木卡姆”、苗族“飞歌”等原生态音乐,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由此可见,原生态是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源泉,也是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所在。它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和源远流长,也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神韵,独特的审美品质以及巨大的艺术创造力,彰显出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无穷的音乐智慧。

但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及其他诸多原因,使原生态的生存受到了极大地威胁。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加强对其实施的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原生态的搜集、整理以及对传承者、原生态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媒体应该更积极地引导大众对原生态的关注和认识。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增加更多原生态的内容等措施来保护和提倡原生态,这也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二、民族唱法作为中国民族声乐共性的体现也应受到提倡和保护

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以下简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民族语言基础之上的,适合民族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表现民族音乐特有的韵味,反映民族的审美取向和人文精神,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在这些特征上,它与原生态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它继承了传统民族唱法的精髓,主要以汉民族为审美主体。它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产物。早在1963年,周恩来总理就曾经指示要研究出一套不同于别人,训练嗓子基本功的民族的歌唱、民族的发声方法,这就要求确立自己的民族唱法。要确立一个唱法或建立一个学派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必须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简言之,要有共性作为评价的标准。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正是这样做的并且发展得很快,已经能够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代表走向世界,彭丽媛在新加坡、宋祖英在悉尼和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的独唱音乐会就是有力的证明。而且它已经被中国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接受和喜爱,其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完整体系是其他原生态所无法替代的。它的共性化使其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由此可见,民族唱法与原生态原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如果说原生态是强调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那么民族唱法则是强调共性,是中国民族声乐这一问题矛盾的两个方面。樊祖荫先生也曾说过:“音乐教育的规范性与民间音乐的即兴性特征有着天然的矛盾,但并不能丢弃任何一方,应学会两条腿走路。”①因此,笔者认为民族唱法和原生态应该共融互补,共同繁荣我国民族声乐,从而达到提倡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目的。

至于田青先生所说“在规范化的歌声里不要说历史,常常连人性都感觉不到,感觉到的就是技术”。②这恐怕有些绝对。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唱的《孟姜女》,虽然外国人听不懂歌词,但观众热烈的反应说明他们听懂了音乐,听懂了艺术。况且国内更有数不胜数的民族唱法的忠实观众,他们中有几人能听出技术上的孰优孰劣?绝大多数是被歌唱家的艺术感染力所吸引,并接受和喜爱民族唱法。田青先生还说:“这个民族唱法很了不起,最适合歌颂,因为它宏大、亮、通、透、传得远,这种颂歌式的民族唱法就变成了我们唯一的民族唱法……我们的民族唱法就是‘颂’,你听几个有名的歌手唱过几首爱情歌呢?我们的民族唱法唱什么?党、祖国、母亲、父亲、战友、长江、黄河等。” ③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似乎是对民族唱法稍有些偏见。就算民族唱法只唱颂歌,颂歌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就文化层面来讲,它也是多样文化中的一种,也应该被保护和提倡,更何况它还有如《兰花花》《望月》《五哥放羊》《孟姜女》《小背篓》《辣妹子》等许多颂歌以外的内容。

声乐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声乐均为世界多元声乐文化的一元,都有其相对的文化价值。尊重不同民族声乐的差异性和平等价值,保护和提倡声乐文化多样性,传承和发展民族声乐,也是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注释 :

①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34.

②③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20,18.

参考文献 :

[1]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

[2]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

[3]金铁霖.民族声乐教学的现状及创新[j].中国音乐,2005,4.

[4]郭克俭.传统声乐文化特质及其当下意义[j].音乐研究,2004,4.

[5]王磊、赵英华.原生态民歌崛起的必然性及意义[j].中国音乐,2006,4.

[6]杨仲华、尤志国.中国气派 民族神韵 百姓欢迎──论金铁霖民族声乐学派的确立[j].中国音乐,2005,1.

[7]杨曙光.多维文化视野中的专业民族声乐教育[j].中国音乐,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