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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合集7篇)

时间:2023-09-22 15:31:55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1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区块链技术

一、引言

在国家大力推动下,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并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诸多企业开始利用各类融资方式谋取发展资金,加快自身发展步伐。但是,受诸多因素影响,国内企业在开展外部融资时大多以债权融资方式为主,对企业发展造成一定压力,同时也导致企业内部杠杆升高、外部地方债增多等问题。在全球统一市场建立完善及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发展难度不断上升,寻求有效的外部融资方式开始成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受此影响,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方式不断增多。为有效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化配置及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国家开始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行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资金脱虚向实,同时国家在2018年实施了资管新规,这为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企业部分辅助业务或现金流资产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但其流动性相对较低,对企业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相对较小。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让渡特定资产所有权获取收益权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开始受到诸多企业的追捧。受此影响,部分企业开始积极寻求新技术的支持,而区块链技术以其诸多优势成为企业的主要选择,并逐渐应用于资产证券化活动中。本文通过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情况进行探析,明确区块链技术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以期能够为其他企业资产证券化开展过程中有效应用区块链技术提供一定的指导及借鉴。

二、区块链技术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影响分析

(一)有效控制交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支出。资产证券化活动的开展需要多个环节,且近年来开展相关融资活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这就导致相关业务数量快速增长,而由于金融机构并未有效开展项目支出管控,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时的成本相对较高。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及时与其他合作部门进行账目核对、项目审核及资金结算等,业务的不断增多加重了机构人员的工作量,这就需要各方投入大量资源,在导致自身成本费用支出增加、各环节衔接难度上升的同时,也使得客户的成本上升。管同伟[1]通过研究发现,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存在数据传递链过长、产品交易结构繁杂等诸多问题,衔接过程中的管不住、看不清等困难导致企业所开展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活动难以获取低成本资金,这也必然会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从事相关业务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长且所提供服务差别不大的情况下,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时就需要合理控制成本支出。区块链技术能够利用职能合约功能及去中心化特性合理控制人工费用,同时对融资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进行管控。同时,区块链能够进行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并开展点对点传输,且所有的交易信息全程留痕、不可篡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活动时能够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各方共同参加的同盟链,保证各方能够获取更为准确的数据,同时信息传递有效性也将得到提升。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金融机构的人工成本支出将得到控制,清结算工作也将得到快速实施,同时资金流安全性也将得到保障。(二)强化监督监察,提升流程实施公正性。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企业所开展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行为所涉及的所有交易活动都将全面记载于共享账本和数据库中,且数据不会被篡改,交易各方均能够对真实信息进行查询。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够对其他参与者行为进行监督,从而有效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监管机构也能够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察,实现对底层资产的实时把控。金融机构在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时,能够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对项目实施、合约订立及违约管理等行为进行控制,并对资金、时间等阈值进行设定,实现资金的到期偿还,在提升流程透明度及公正性的同时,全面且有效的保障外部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利益侵害情况的发生。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增多,其中存在的问题愈发凸显,为保证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活动的有效开展,国家部门及各行业所属部门应积极引入区块链技术,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全面参与的三位一体联盟链,提升信息透明度,保障业务开展公正性。区块链所存储的数据公开透明且能够有效追溯,各参与主体可追索查询相关交易信息,有效增强了各交易流程的透明度,能够提升流程实施公正性,并对各方利益进行有效保障。(三)增强各方互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之前,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时,受托金融机构首先需要对证券化应收账款资产原所有者开展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该资产是否能够进行发行设立,同时,后续流程的开展也会涉及到该考察结果,且金融机构也会安排人员对各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进行复核。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考察结果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且复核工作是否尽职也无法得到保障。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有效实施,各项数据将被保存在各区块之中,且无法被篡改,整个交易链条均能够对数据进行访问。在这种情况下,互信效应将会在整个交易链条中传递,从而增强交易各方对彼此的信任程度。杨望和周钰筠[2]研究表明,资产证券化开展时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增强信息的沟通交流,加快信任基础建立,增强流程可靠性,从而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受托金融机构能够接收证券化应收账款资产并合理设置资产池,及时对其进行发行设立及流转,而在这一过程中,所有数据均可追溯,从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区块链技术能够对具体环节流程进行优化,消除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资产证券化效率,实现对交易成本的有效管控。(四)增强信息沟通,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分布式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区块链利用密码学、数学等专业知识将一定时间内的所有交易信息存储于区块中,各区块之间通过随机散列实现链接,从而实现信息在整个链条的传递。在去中心化作用支持下,各区块节点进行分布式核算及存储,能够对数据进行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交易各方均能够获取链条上的信息,这将有助于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此外,区块链所存储数据不可伪造,所有交易全程留痕,其有效保障了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防止信息孤岛问题的发生,增强各方之间的互信程度,缓解传统方式下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姚前等[3]通过研究发现,中小企业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及时获取真实准确的交易数据信息,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整个项目的运作效率将得到显著提升,成本支出可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地位及话语权加强。

三、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中区块链技术应用分析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通信整机及新型电子元器件为主导产品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现属国家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和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之一。公司现有全资、控股企业15家,主要分布于贵州及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公司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掌握诸多实用发明专利,有效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1997年,振华科技登陆深交所,股票代码:000733。(一)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动因分析。振华科技拥有多家下属企业,开工及所需投资的项目相对较多,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增,需要通过外部融资获取充裕的发展资金。此外,企业整体所持有的应收账款数额巨大,仅2015年一年内到期应收账款总额即达到9.2亿元左右,这为企业实施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融资活动提供了基础。本文对振华科技2013—2015年流动资产情况进行了汇总,具体如表1所示。通过查看表1中具体数值可知,振华科技近年来流动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但是应收账款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导致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振华科技组织实施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首先,能够保障控制权稳定性,降低自身偿债压力。若开展股权融资,振华科技虽然无需还本付息,但是控股权会被稀释。若企业开展债务融资,则会加重企业的偿债压力,加之振华科技当前的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度较高,偿债压力的上升会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既不会稀释股权,也不会增加自身债务,因此更为符合企业融资要求。其次,降低融资门槛,控制融资成本。由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未涉及企业所有权的出让,所以资产证券化应归类于债务融资。但是相比于传统模式,资产证券化并未对累计债权余额进行限制,且发行主体并不会对项目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振华科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时所面对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的利率相对较低,这有助于振华科技控制融资成本。最后,提升资产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稳定性。振华科技所持有的巨额应收账款并不能在企业产生资金需求时立即变现,这将会导致振华科技资金链断裂风险上升,同时其各项投资活动也需要大量资金。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实施能够快速将应收账款变现为流动资金,在增加自身现金流量的同时,可有效提升资产的流动性。(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中区块链技术应用。(1)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情况简述。为保证现金流稳定性,振华科技于2015年以下属五家控股公司为初始权益人组织实施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首先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然后由其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受托金融机构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振华科技此次转让给中国电子的应收账款总额为1.898亿元,然后由中国电子申请发起“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作为受托机构(SPV)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光大银行作为托管人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账户资金进行管理。投资者在购买相应资产支持证券后,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具体交易流程如图1所示。(2)区块链技术应用情况。为降低融资成本,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振华科技在实施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同时也有效增强了各方之间的联系,提升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振华科技联系中国电子、东证资管及光大银行利用区块链即服务开放平台先一步搭建各自区块,然后四方互联构成同盟链条,并根据实际明确具体智能合约,建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区块链平台,然后逐步将各参与主体引入平台之中。振华科技需将详细的应收账款资产数据信息进行上传,从而建立明确的基础资产底层构架,其他各主体可通过访问相应区块了解基础资产状况。光大银行需要将资产托管信息传输至平台区块,而东证资管也需将专项计划管理数据进行传输。在这种情况下,各方能够对不同区块中的数据进行访问,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并进一步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及透明度。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数据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此时,振华科技及中国电子能够通过访问相关信息确定计划实施情况,光大银行可对专项计划的资金动向进行监督,而东证资管也可对专项计划进行有效管理。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开展过程中,参与各方应用区块链技术情况如图2所示。具体而言,在联合中国电子、东证资管及光大银行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起同盟链条后,振华科技首先将转让给中国电子的应收账款具体信息传输至区块链中,并作为独立区块进行存储;通过访问区块链了解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进度。中国电子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情况、所涉及的应收账款数据及具体转让信息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中,同时对专项计划相应资产支持证券种类、发行及交易情况进行了解。东证资管则将基础资产购买、资产池设立、专项计划相应资产支持证券种类确定及发行、收益分配等信息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中,同时通过区块链对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情况进行关注。光大银行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账户资金流转数据信息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同时通过访问其他区块判断资金流转是否合规。中电投资将底层基础资产现金流变动数据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并通过区块链相应数据分析变动趋势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底层基础资产现金流管理。东证资管将证券交易登记、存管与结算数据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中,而上交所则将相关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交易信息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中。作为外部投资者,证券持有人将证券购买、登记及交易等相关信息传输并保存至区块链中,同时通过区块链查询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可靠性及其他参与方管理的有效性。(三)区块链技术应用效果。振华科技此次开展的融资活动充分利用了区块链技术,在有效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提升资产利用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信息透明度及真实性,对于企业后续开展资产证券化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此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1)缓解流动资金占用,提升资产利用效率。振华科技存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导致企业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且由于应收账款无法迅速转化为企业流动资金,致使自身流动资金占用情况较为严重。在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后,振华科技及时将应收账款转变为企业所需发展资金,在满足发展需求的同时,也有效缓解了流动资金占用问题。振华科技此次将下属五家企业的1.898亿元,在当年度共收到1.843亿元的转让资金,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同时,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振华科技流动资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得到提升,本文对振华科技2013—2015年资产利用效率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了汇总,具体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振华科技资产利用效率三项指标2015年数据均优于2013—2014年度,可见振华科技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对于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有学者对京东白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时发现,单纯开展资产证券化而不应用区块链技术时,企业资产利用效率并未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见区块链技术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更大。(2)增强沟通交流,提升数据处理效率。近年来,诸多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但是受多重因素影响,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在对项目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同时,也限制了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振华科技此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东证资管及光大银行等参与方将相应数据上传存储于同盟链条中,所有数据公开透明且不可伪造,有效提升了信息的准确性。同时,所有参与主体均可通过访问区块链查询所需信息,增强了振华科技、东证资管及光大银行等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传统资产证券化开展过程中,各参与主体需要通过某一中心获取所需信息,但是信息真实性及完整性无法得到保障。受此影响,信息流转处理的效率将会下降。而在此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有效应用,振华科技与其他参与主体能够及时获取真实完整的数据并迅速开展分析处理,从而制定有效方案措施,有效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3)消除中心影响,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在未利用区块链技术时,企业所开展的资产证券化活动会存在一个中心,其主要担负着数据汇总及项目管理等职责。中心的存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项目参与各方的信息需求,但是由于数据真实性及全面性无法保障,导致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从而引发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降低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导致融资成本的上升。在此次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振华科技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与东证资管、光大银行及中电投资等参与方开展点对点的交易活动,这消除了传统中心的影响,实现了交易流程的优化及项目运作效率的提升,有效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降低了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融资成本。(4)提升监管质量,推动证券市场发展。当前,传统模式下的资产证券化活动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信息收集整理难度较大,这也导致外部投资者及监督管理部门难以有效监督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所有数据信息全部被存储于区块链中,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各区块获取所需信息,确定基础资产质量及项目开展情况,从而对专项计划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外部监管部门也可通过与同盟链相连接而获取相应信息,有效审核专项计划实施合规性,合理监管资金流向,为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随着内外部监管的不断加强及信息不对称的有效缓解,投资者的积极性将得到显著提升,助推资产支持证券的流转,实现交易量的增长,同时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交易过程得到优化,交易效率也可得到显著提升。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证券市场的快发展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保障经营现金流稳定性提供了重要助力,诸多企业开始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然而,受信息不对称、管理完善程度不足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所实施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并未能完全实现期初目标。本文以振华科技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为具体研究案例,探析其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发现:区块链具有集体维护、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及不能伪造等特性,因此能够帮助企业在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时降低信息不对称,控制融资成本并推动企业资产利用效率提升,同时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次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区块链技术运用理论,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是国内企业今后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大趋势,各行业所属企业应加强对区块链的理解及探索,为相应技术的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二)建议。振华科技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得到有效实施,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但是,由于技术本身尚不完善且在具体运用时存在部分不足,致使项目实施存在一定风险性,需要企业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有效管控风险。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在应用区块链技术后,所有的数据将会存储于各区块之中,这必然会对区块链存储空间提出较大的要求。振华科技此次开展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对较小,因此并未发生存储空间不足情况,而若项目较大,所发生的交易较多,则极易发生区块链存储空间不足情况,这必然会对项目顺利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研发企业应加快开发相应技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而有效提升数据存储空间,同时其他企业应提升对区块链技术的重视程度,积极引入区块链技术并及时开展系统的维护升级,保证其积极作用的全面发挥。交易频率低是区块链技术当前所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之一,这主要是由于受到共识机制及容量的限制,而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交易,这必然会对技术的应用产生不利影响,也会限制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同时,不可伪造特性为提升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提供了支撑,但是若参与方所上传的资料存在错误,则此项信息将无法修改,这必然会对后续交易产生影响,导致风险的上升。因此,企业需要对区块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健全完善,设立自检系统,加强对各区块数据的审查,同时设置错误信息屏蔽系统,及时对上传的错误信息进行屏蔽处理,保证系统所存储的所有数据真实、准确。当前,我国企业外部融资方式相对较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企业的青睐度较高,这也导致难度大、成本高等已成为大多数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对企业未来长远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完善相应法规,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同时,积极引导风险资金参与企业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审核体系,健全股权市场运行标准,有限度的提升企业直接股权融资比例,拓宽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管同伟.区块链在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中的应用研究[J].新金融,2018(1):27-33.

[2]杨望,周钰筠.区块链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应用[J].中国金融,2018(21):67-69.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2篇

区块链,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主要让参与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通过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并且生成数据指纹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和链接下一个数据库块。

区块链是一种类似于NoSQL(非关系型数据库)这样的技术解决方案统称,并不是某种特定技术,能够通过很多编程语言和架构来实现区块链技术。实现区块链的方式种类也有很多,目前常见的包括POW(ProofofWork,工作量证明),POS(ProofofStake,权益证明),DPOS(DelegateProofofStake,股份授权证明机制)等。

区块链的概念首次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Peer-to-PeerElectronicCashSystem)》中提出,可以把比特币看成区块链的首个在金融支付领域中的应用。

二、区块链的特征及其意义

根据区块链定义,可以总结区块链有如下这四个特征:去中心化、去信任、集体维护、可靠数据库。

去中心化:整个网络没有中心化的硬件或者管理机构,任意节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且任意节点的损坏或者失去都会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

去信任:参与整个系统中的每个节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是无须互相信任的,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的数据内容也是公开的。

集体维护: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所有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的,而这些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

可靠数据库:整个系统将通过分数据库的形式,让每个参与节点都能获得一份完整数据库的拷贝。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整个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也无法影响其他节点上的数据内容。

(一)为系统数据提供可靠架构

在区块链的结构中没有中心化组织的架构,每个节点都仅仅是系统的一部分,且每个节点的权利相等,网络黑客摧毁或篡改部分节点的信息,对整体系统及数据没有影响,而且节点越多越安全。

(二)为资产交换提供智能载体

区块链具有可编程性的特性,并辅以一系列的辅助方法,可以确保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的交易安全可信。例如,工作量证明机制,篡改区块链上的数据,需要拥有超过全网51%的算力;智能合约机制,以程序代替合同,约定条件一旦达成,网络自动执行合约;互联网透明机制,账号全网公开而户名隐匿,且交易不可逆转;互联网共识机制,通过各节点共识确保交易的正确性等。

(三)为互联网金融建立信任关系

区块链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不需要互信的前提下,交易各方通过纯数学的方式建立信任关系,且信任关系建立的成本极低,并使弱信任关系通过算法建立强信任连接,从而促成价值交换的活动,甚至是金融交换活动。

(四)是一体化金融的解决方案

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范围很广,通过公共账本可以实现包括客户身份识别、资产登记、资产交易、支付结算等应用,通过大数据系统可以记录、传递、存储、分析及应用各类数据信息,实现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无缝链接。

三、区块链技术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可能的应用方式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技术,也是一种基于多笔不同资产上附着的现金流进行管理的资产管理手段。与贷款、债券、股权等传统金融产品相比,资产证券化产品呈现出结构复杂,参与主体多,操作环节多,数据传递链条长,数据及现金流传递分配过程繁复,信用触发性条款设置保障安全性等特异性产品特征。从资产的转售交割、现金流打包-分割-重组-分配到证券登记结算流通,都依赖于中介机构的信用,后期的现金流管理以及相应信用机制的触发也让产品后期管理需要非常多的人工投入。依赖人工处理的交易信息经过多道中介的传递,使得信息出错率高,且效率低下。在一个中介权威机构中,通过中心化的数据传输系统收集并保存各种信息,然后集中向社会公布的传输模式同样使数据传输效率低,成本高。而区块链通过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和点对点传输,打破了中心化和中介化的数据传输模式,无疑可以深入应用到资产证券化的不同环节:

(一)金融资产的出售结算

第一个潜在用途就是提高金融债权资产转让效率,解决流动性需求与资产转让时效不匹配的问题。金融资产如贷款的出售是一个非常繁琐、耗时的过程,结算需要长达几周的时间。区块链技术则是解决其中一些核心问题的关键。

通过区块链技术可绕过中间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点对点即时支付,大大缩减支付到账时间,从按日结算,缩短到以分钟为计量单位的结算效率。

(二)现金流管理

资产证券化的现金流管理也是较为复杂的结构。多个资产的现金流分为本金现金流和利息现金流流向特殊目的机构设在监管机构的不同账户,现金流进入账户后根据约定条件投向指定特征的资产,并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条件由特殊目的机构控制人支付到对应证券的由证券托管结算机构控制的各证券独立账户,再由托管结算机构支付给不同的投资人。这一过程中,同一个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可能被拆分到不同的证券账户中,不同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也可能兑付给同一个证券持有人,也可能某一笔资产的本金现金流和另一笔资产的利息现金流包括它们的利息在经过管理人重组之后,拆分给不同证券的持有人。上述几种情形是最基本的现金流支付情况,涉及信用触发和信用保障条款后,现金流分配将更为复杂。在结构上,不同证券设计了不同的现金流支付频率和信用触发机制,也由不同的内外部信用保障机制,如多余现金流抵扣和外部现金储备账户的回拨、流动性支持等。此外,还有发生违约事件后,大规模的现金流支付分配顺序改变。

因此,在现金流管理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至少能够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证券化产生重要作用:

一是能缩减银行等机构服务成本。上述资产和现金流的管理、划付、分配等业务涉及的系统维护与后台工作,往往由不同机构、机构内不同部门、部门内不同岗位的人工操作,面临长流程、多环节。区块链去中心化技术,为简化并自动化这些手工服务流程提供了可能,如实现自动记账功能以及自动审计功能。德勤审计师目前已经开发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自动审计服务平台Rubix,通过与SAP和Oracle等各种财务报告系统对接,实现包括贸易合作关系管理、实时审计功能、土地登记功能等应用。

二是利用智能合约的功能,实现现金流的自动划拨以及资产循环投资购买等后续产品的管理功能,尤其是对信用触发机制条款的调动。可编程的智能合约功能,可随意给交易合同添加各种不同的交易条件。通过智能合约,可以给数字货币施加限制条件,为改变目前依赖大量人工完成现金流分配、划拨以及实现各种交易结构设计的信用条件提供了可能。资金的归集和分配将完全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公开透明,效率将显著提高。

(三)改善增信环节转移的高成本

由于通常对应了多笔资产(可能是上千笔),每笔资产对应着不同的外部担保,因此在实践中资产证券化目前没有真正实现担保随同金融债权资产的转让,只是通过法律条款约定了保留完善担保的权利,在真正出现需要履行担保的情况时再转移担保。在当前我国经济环境下,这一条款实际上是由发起银行通过自身信用提供了隐性担保的,但是也对发起银行造成了隐性义务和偿付压力。尤其是保证担保和信用保险的情形下,担保人(或者是贷款承保人)往往是发起银行的合作机构,但不是新的特殊目的机构的合作机构,可以通过履约主体变更进行违约代偿责任履行的抗辩。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点对点的增信保障平台,降低增信转移的成本,以信用保险为例,利用区块链技术可建立点对点的互助保险平台,一旦单一主体发生符合特定条件的违约事件,其他参与这一平台的保险参与者将直接缴纳费用给被违约主体。

(四)证券交易与再融资

互联网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信息制造和传输,但始终不能解决价值转移和信用转移。所谓的价值转移是指,在网络中每个人都能够认可和确认的方式,将某一部分价值精确地从某一个地址转移到另一个地址,而且必须确保当价值转移后,原来的地址减少了被转移的部分,而新的地址增加了所转移的价值(即避免出现“双花”)。信用转移是价值转移的必然结果,表示价值的转移获得所有参与方的认可,且其结果不能受到任何某一方的操纵,取得了系统内的公信力。这一价值可以是货币资产,也可以是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实体资产或者虚拟资产。

在目前的互联网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金融体系,包括许多政府银行提供或者第三方提供的支付系统,但本质还是依靠中心化的方案来解决。即通过某个公司或者政府信用作为背书,将所有的价值转移计算放在一个中心服务器(集群)中,尽管所有的计算也是由程序自动完成,但是却必须信任这个中心化的人或者机构。事实上通过中心化的信用背书来解决,也只能将信用局限在一定的机构、地区或者国家的范围之内,所以价值转移的核心问题是跨国信用共识。

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价值去中心化的互联网传递,为金融互联网搭建提供了基础,其中证券交易市场是区块链存在发展机遇的领域。传统证券交易中,证券所有人发出交易指令后,指令需要依次经过证券经纪人、资产托管人、中央银行和中央登记机构这四大机构的协调,才能完成交易。这样的模式造就了强势中介,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在同一共识原则区块链技术系统下的证券可以点对点交易,买方和卖方能够通过智能合约直接实现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的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实现结算和清算。不再需要中央化的登记结算机构,也不再受到交易时间的限制。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在交易上也采用传统证券交易模式,通过区块链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可使更广泛的参与者在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上自由完成交易,且可实现24小时不中断运作。对于认可这一“区块”价值的机构,可以接受“区块链”代表的证券持有人再融资,不用担心对应证券资产的转移和“双花”,因为每一笔交易都公开透明、可追本溯源。

(五)证券化资产的管理

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人会议举办的程序较债权代表和股东代表复杂,一是涉及的权益结构复杂,二是证券资产类型复杂,某一资产的违约可能需要涉及不同投资人会议提出表决意见,成本过高。这就涉及通过资产管理人执行投票,由于涉及可能的利益冲突,需要对管理人资格谨慎地约束和条件授权。投票流程是资产管理人向人发出投票指令,指令随后被传递给投票分配者,再由投票分配者将指令传递给托管人,托管人请求公证人根据对管理人的授权对投票指令进行公证,然后向登记方申请并完成登记,最后投票信息汇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非标准化的流程,投票信息存在被不正确传递或丢失的风险。

而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投票可以透明简化,直接公开在区块链技术搭建的投票应用系统里,结果供委托人查询。

此外,另一个证券化资产管理方向――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获取和管理,在未来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搭载的物联网设备实现也许是一个更为长远的设想。根据IBM的设想,区块链技术搭载的物联网管理体系下每个设备都得能自我管理,设备彼此相连,形成分布式云网络,只要设备还存在,整个网络的生命周期就可以大幅延长,运行维护成本显著降低。而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生的物流及现金流可以成为高度分散性资产现金流的证明,从而为证券化交易创造信用依据,不再依赖商业信用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巴克莱银行、瑞士信贷集团、摩根大通在内的9家全球顶级银行已加入一个由金融技术公司R3领导的组织,着手为区块链技术在银行业中的使用制定行业标准和协议;而纳斯达克在2015年12月30日完成了基于区块链平台的首个证券交易,对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去中心化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区块链技术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大规模广泛开展实际应用。

(一)高耗能问题

数字货币经济学中也存在所谓的“不可能三角”,即不可能同时达到“去中心化”“低能耗”和“安全”这三个要求。区块链是否在节约中心化成本问题的同时又过度使用了电子能耗成本呢?技术的应用要考虑其系统的整体性。

(二)数据库存储空间问题

区块链数据库记录了从创建开始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因此每一个想参与进来的节点都必须下载存储并实时更新一份从创世块开始延续至今的数据包。如果每一个节点的数据都完全同步,那区块链数据的存储空间容量要求就可能成为一个制约其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处理大规模交易的抗压能力问题

目前的区块链技术还没有真正处理过全世界所有人都共同参与进来的大规模交易,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区块链系统中的节点总数规模仍然很小。一旦将区块链技术推广到大规模交易环境下,区块链记录数据的抗压能力就无法得到保证。

(四)安全性问题

目前的区块链技术是基于非对称密码学的原理,但随着数学研究和量子计算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非对称加密的算法能否被破解呢?也许在未来,基于数学原理基础上的算法安全性会变得越来越脆弱,那时的区块链技术就失去了信任这一最根本的基石。对于这个问题,市场中目前正在整合更强的加密原理。

随着区块链技术优势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多的资本、人才、资源正在源源不断地被投入到相关技术的研究中,相信区块链技术的上述缺陷得到解决只是时间问题。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3篇

法定货币通过中央银行控制货币的供给,并且在实体货币上面加上了防伪标识,这些安全属性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货币的安全。同理,加密的数字货币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确保系统不被破坏,数据的丢失。同时,还要防止交易的混淆。保证每笔交易只能被使用一次。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第三方数据中心来保存所有的交易总账,确保每一笔的现金只能被使用一次。比特币的出现解决了数字货币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双花问题。双花难题是指电子货币具有无限可复制性。比特币使用的区块链技术确保了每笔货币被支付后,不能用于其他支付,并且不再需要一个中心化的信息系统保存所有的交易数据,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随着比特币的快速发展,区块链技术也逐渐被社会大众关注。

二、区块链在主要金融行业的应用

(一)区块链在银行中应用

(1)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英国央行了RScoin,即英镑的数字货币概念。瑞典央行受到国内现金使用下降的压力,考虑发行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科技司副司长姚前公开表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原型的方案已经完成第二轮的修订。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货币发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经济交易的便利性和透明度。数字货币包含的方面比较宽广,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央行研究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从各国央行方案看属于法定加密数字货币,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法定货币,不仅仅是支付工具。

(2)商业银行。区块链支付结算应用。区块链实现支付结算的去中心化:通过区块链技术,跨境支付的两个开户行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支付、结算和清算。这样就可以绕开中转银行、清算行、结算行、SWIFT,降低中转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于区块链的安全、透明等特性,使交易双方能够实时监管资金的流动情况,提高跨境转账的安全性。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性能够加快结算和清算速度,减少资金闲置时间,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区块链节省跨境支付成本:在区块链时代,银行和银行之间可以直接打造点对点的支付方式,省去第三方金融机构等中间环节,实现全天候支付、实时到账、提现简便以及没有隐形成本,也有助于降低跨境电商的资金风险及便捷性需求。银行票据链金融。与传统票据相比,数字票据出现将实物票据虚拟化,节省了票据的印刷成本。其次屏蔽了电子票据的中心服务器,降低了服务器的维护和成本,也节省了中心系统的开发成本。同时也不会因为服务器宕机和人为误操作导致数据的丢失等严重问题。其次数字票据具有不可修改时间戳的特性,使任何交易交换可以被追溯和查询。一旦票据流转和清算发生法律纠纷可以在区块链上按时间进行追溯。同时,区块链中纪录的所有交易参与者的行为数据,易于形成征信体系和评估机制,最大程度降低违约人跑路风险。

在票据生命周期中,一共有三个环节:承兑、流转和托收。在承兑环节,传统票据需要物理凭证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出票方提供第三方担保。数据票据可以直接进行票据承兑。承兑环节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算法,包括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授信、出票人票面信息等信息。生成相应的数据块纪录完整的承兑环节的交易信息。在流转环节,可以利用智能合约将票据流转交易赋予可编程模式,实现票据流转、贴现、再贴现、回购等一系列业务。例如:数字票据不需要向多家银行询价、直接广播融资寻找对口银行贴现即可,票据回购也可以通过编程在约定的买入返售到期日自动执行。在托收环节中,通过编程的程序会在持票人承兑时相约日期自动向承兑行发出托收申请,承兑人一方完成托收请求,另一方面完成资金清算。第三方将全部信息按一定规则纪录生成数据区块。将托收和资金清算自动化,避免逾期。

(二)区块链在证券中应用

(1)区块链优化网络证券发行流程。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网络的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证券交易所发行系统改变了传统证券发行和交易方式,转而向互联网延伸,使得其开放性和实效性更强。使用区块链技术能简化前期准备过程和审批流程。区块链可以搭建一个私人的股权市场,可以把很多的初创公司股票期权系统放在架构中运行,实现点对点的直接交易。此时事前审核的可行性将逐渐下降。

(2)区块链证券发行。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需要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申报阶段和审核阶段。除此之外,上市过程还需要3~4个月。需要经历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网下申购、股票正式上线等诸多环节。这种先审核在负责发行和传统的IPO流程发行上市周期过长、时间资本成本巨大,增加上市风险。区块链技术可以彻底打破现有的IPO流程。实现先审核的高效流程,任何有发行证券需求的个人或者机构可自行设定资产凭证并在区块链上发行和销售。

(3)区块链与传统证券清算结算。证券的清算结算工作需要中央结算机构、银行、证券和交易所四大机构相互协调。欧洲证券交易所探索利用区块链更迭证券结算系统,将来区块链的应用为证券结算系统带来一次跨越式的创新,提高证券发行、交易和结算效率。区块链能够实现实时结算过程,到时候所有交易都将实时清算。能将结算效率提高到分钟级,从而降低资金成本和结算风险。

(三)区块链在保险中的应用

(1)区块链重建保险业基础设施。将智能合约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能够很大程度简化投保和理赔服务流程,通过机器的程序化运行,可以大大降低人工操作的成本和风险,也可以大大提高效率。区块链中各个区块按照时间顺序相连也便于监管机构及时发现违规操作。并且在信息可用性和安全性方面提供了基础性信息服务,这些服务覆盖客户资产、优先级别、偏好及第三方信息各个方面。由于记载于区块链上的数据都经过了加密处理,能有效的避免数据泄露、丢失等风险。可以在区块链上存储相关标的信息、承保信息及理赔信息,从而最大限度保证数据的安全。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4篇

根据Melanie Swan在其著作《区块链―新经济蓝图》一书中的划分,区块链的应用可从以下3个层次来分析:

区块链1.0是可编程货币,是与转账、汇款和数字化支付相关的密码学货币应用。

区块链2.0是可编程金融,是经济、市场和金融领域的区块链应用,例如股票、债券、期货、贷款、抵押、产权、智能财产和智能合约。

区块链3.0是可编程社会,是超越货币、金融和市场的应用,特别是在政府、健康、科学、文化和艺术领域的应用。

根据申万宏源的研究分析,目前,数字货币已经比较成熟,拥有较多用例。区块链2.0时代中,数字资产记录登记和金融领域的应用,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有较大概率成为后续最容易大范围落地的应用领域(如图1、图2所示)。

区块链1.0:可编程货币

通过这一层次的应用,区块链技术首先起到搅动金融市场的作用。大型金融机构诸如纽交所、高盛、芝交所、花旗、纳斯达克等都在过去的一年中进入了区块链领域。目前全球70多家机构已经加入了区块链联盟R3,其核心任务是进行区块链技术的概念验证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同时,区块链在证券市场的潜力也引起了各大证券交易所的重视。在纳斯达克公布区块链平台Linq以后,欧洲证券市场的机构也纷纷跟进。

2015年11月17日,伦敦证券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法国兴业银行、瑞银集团(UBS),以及欧洲清算中心(Euroclear)等机构联合成立了区块链集团,探索区块链技术如何改变证券交易的清算和结算方式。据世界经济论坛预测,到2027年世界GDP的10%将被存储在区块链网络上。

这一层次应用的另一个影响是构建新型货币体系。数字货币不同于电子货币。当前,数字货币(digital money)尚没有统一定义,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也没有政府当局为它提供担保,只能通过使用者间的协议来发挥上述功能。而电子货币是将法定货币数字化后以支撑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交易,因此二者并不等同。目前数字货币的主流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

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体系可以解决传统货币体系的3大弊端。

第一,区块链体系由大家共同维护,不需专门消耗人力物力,去中心化结构使成本大幅降低,同时,数据的公开使得在其中做假账几乎不可能。

第二,区块链以数学算法为背书,其规则是建立在一个公开透明的数学算法之上,能够让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群获得共识,实现跨区域互信。

第三,区块链系统中任一节点的损坏或者失去都会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具有极好的健壮性。

目前,区块链已被多家央行视为实现数字化货币的关键技术。英国央行2016年宣布将数字货币RSCoin代码并进行测试。这是一款完全基于央行的需求而设计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目前由伦敦大学学院(UCL)研发并进入了初步测试阶段。同时,荷兰央行正在致力于开发一种被称为“DNBCoin”的数字货币,韩国、俄罗斯央行也表示密切关注区块链技术。我国央行也在2016年年初表示将探索发行数字货币,并于12月15日完成基于区块链的数据交易平台测试工作。

区块链2.0:可编程金融

除了构建货币体系之外,区块链在泛金融领域也有众多应用机会。基于区块链可编程的特点,人们尝试将智能合约添加到区块链系统中,形成可编程金融,其中以智能合约为代表。

智能合约的核心是利用程序算法替代人执行合同。这些合约需要自动化的资产、过程、系统的组合与相互协调。合约包含三个基本要素:要约、承诺、价值交换,并有效定义了新的应用形式,使得区块链从最初的货币体系拓展到金融的其他应用领域,包括在股权众筹、证券交易等领域开始逐渐有应用落地。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大力研究区块链技术,以期与传统金融应用相结合。

股权众筹

区块链技术在股权众筹领域具备两大优势:第一,更加公开透明和真实可信,信息对投融资各方更加对称,记录难以篡改、伪造、删除;第二,促进股权流通和资源共享,股权转让和登记更安全便捷,众筹平台之间投资人和项目可共享。

股权登记管理 区块链独特的身份账户体系,可以作为电子凭证。现有非上市股权管理,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人工处理纸质股权凭证、期权发放和可换票据。如果出现频繁的股权变更,股东名册的维护将变得烦琐,历史交易的维护和跟踪也变得困难。区块链技术将会对这一切进行数字化管理,使其变得更加高效和安全。区块链众筹股权登记,将充分利用区块链账本的安全透明、不可篡改、易于跟踪等特点,记录公司股权及其变更历史。

股权转让流通 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降低信用风险。传统的OTC场外股权交易,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基础,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信用风险,需要建立双边授信后才可进行交易,而交易平台集中承担了市场交易者的信用风险。应用区块链技术后,股权的所有权登记在区块链中,股权交易必须要所有者的私钥签名才能验证通过;交易确认后,股权的变更也会记录在区块链中,从而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众筹合约

区块链可确保合约履行中不被篡改。在股权众筹发起初期,由发起人、众筹平台、领投人、保荐人等多方共同签署一份众筹合约,来约定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这份合约可以变成智能合约的形式存入区块链中,由区块链确保合约履行中不得被篡改。

证券交易与发行

基于区块链的证券交易将大幅节省交易费用。以证券的交易结算为例,使用区块链系统,买方和卖方能够直接实现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的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实现结算和清算。由于录入区块的数据不可撤销且能在短时间内被拷贝到每个节点中,录入到区块链上的信息实际上产生了公示的效果,因此交易的发生和所有权的确认不会有任何争议。而在证券发行过程中,传统模式下公司想要IPO,需要有专门的审核流程并由投行机构进行承销。而如果采用区块链技术来实现这个过程,就不需要任何中央机构来运营和管理,交易过程完全公开透明,能够真正实现点对点的交易。

区块链3.0:可编程社会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5篇

关键词:区块链 供应链金融 数字货币 商业应用

受制于技术层面的约束,虽然区块链的商用化还未正式落地,但不容置疑的是,未来区块链将深刻改变全球金融业面貌,并将成为金融机构最重要的竞争工具。从发展动态来看,一些国际金融巨头以及专业公司已经提早在区块链上布局,高盛、瑞银等推出了自己的区块链应用,一些知名企业不惜对区块链下注重金以获取专业优势,还有一些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技术和规则的制定,以谋取区块链中的最终话语权。

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在区块链上的投资与合作

(一)金融机构参与区块链项目投资增多

在过去的两年中,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大通、花旗银行等在内的超过20家全球顶级金融机构投入区块链的资金已经超过10亿美元,估计2017年的投资可超过10亿美元。观察发现,金融机构投向区块链的资金主要有两个流向:一是商业银行内部的区块链实验室。比如花旗银行、瑞银集团、纽约梅隆银行等均已相继成立研发实验室,重点围绕支付、数字货币和结算模式等方面测试区块链的应用,有的还扩大到其员工内部系统中测试。二是投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许多跨国大型金融集团纷纷以创投形式进入区块链领域,如高盛联手其他投资公司向比特币公司Circle注资6000万美元,西班牙对外银行通过旗下子公司以股权创投方式参与了Coinbase的C轮融资等。世界上第一家上市的区块链技术公司Coinsilium也已于2015年年底在伦敦的汇业证券衍生品交易所(ISDX)成功上市。

(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区块链联盟

2015年9月,全球具有影响力的42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R3 CEV联盟。该联盟是目前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区块链联盟之一,其致力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解决方案,主要为了降低各银行间国际支付等领域的风险和成本,并提高跨境结算速度。今年4月份,R3了其旗舰开发项目,基于区块链的应用Corda,从根本上重构分布式账本技术,致力于改变资产相关合约模型。据悉,加入R3的澳洲证券交易所可与各银行打通,也就是说在澳洲证券市场买卖股票的信息很快就可以与联盟里的银行账户联通,当这方股票出售之后,对方马上就可以从ATM中将钱取出,效率也比原来提高许多。

(三)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空间很大

目前,由于区块链技术尚待改进和时间检验,同时金融领域对系统和技术的稳定性、安全性要求极高,银行业在引入全新技术架构应用时也持审慎态度,银行业有较为充分的信用支持,并不迫切需要通过区块链解决信用缺失问题。根据普华永道的一份最新调查报告,很多银行对区块链技术还持犹豫态度,虽然这项技术所具备的变革能力被广泛认同,但仍有83%的受访者对区块链技术并不十分熟悉,57%的受访者不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做,但从总体来说,未来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空间将会很大。

为金融机构提供区块链服务的业务迅速发展

由于金融机构、VC、PE等看好区块链的应用空间,以及未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各类资金通过联合注资加速了许多具有核心技术专长的区块链企业的成长与壮大,而且这些科技公司已经在区块链的许多领域探索出多样化、专业化的商业服务模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一)跨境支付与结算服务

以美国金融科技公司Ripple为代表,同时包括Chain、Ethereum以及IBM和Microsoft等企业都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支付与结算服务。如Ripple构建了一个没有中央节点的分布式支付网络,希望提供一个能取代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网络的跨境转账平台,构造出全球统一的网络金融传输协议。据悉,Ripple的跨账本协议可以让参与协议的各方看到同样的账本,通过该公司的网络,银行客户能够实现实时的点对点跨国转账,不需中心组织管理,且支持各国不同货币。如果Ripple的协议成为金融体系的标准协议,网络中各方的转账就会像今天发电子邮件一样方便。据悉,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的银行加入了合作,共同参与Ripple为金融机构打造的解决方案。

(二)国家外汇兑换与转移服务

在国家外汇兑换与转移服务领域,以华尔街金融创新公司Circle提供的服务最为见长。Circle是一家开发比特币钱包的数字货币初创公司,正致力于通过比特币后台网络的区块链技术,使涉及国家货币间的资金转移更加简单和便宜。该公司在2016年获得英国政府颁发的首张电子货币牌照,其客户可以在美元与英镑之间进行即时转账。此外,该公司还是全球第一家、也是唯一获得纽约州金融服务局颁发比特币运营牌照的公司。不仅如此,该公司在中国完成了由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领投的6000万美元D轮融资,并正式宣布进入中国市场。

(三)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方面,典型代表是科技公司Wave与巴克莱银行进行战略合作,通过区块链技术推动贸易金融与供应链业务的数字化应用,将信用证与提货单、国际贸易流程的文件放到公链上,通过公链进行认证与不可篡改的验证;同时,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达到完全取代现今的纸笔人工流程,实现端到端完全的透明化,提高处理的效率并减少风险。

(四)证券交易与结算服务

2015年10月,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下,纳斯达克推出了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级应用Linq,为私营企业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管理提供端到端的服务。2015年12月31日,区块链创业公司Chain已成功使用Linq平台为新的投资者发行了公司的股权,成为第一家使用Linq来完成并记录私募证券交易的公司。之后,Linq向世界各地超过100家市场运营商客户开放了区块链服务。与此同时,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正在设计一套新系统取代所有的核心技术系统以提升结算速度,而且美国区块链公司DAH在400家投标者中拿到了这项计划合同,并将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设计清算和结算系统。另外,世界上一些最大的交易所、银行和交易服务公司,已联合成立了一个跨行业集团,命名为“交易后分布式总账工作组”,探索区块链将如何改变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参与机构包括伦敦证券交易所、伦敦清算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瑞银集团以及欧洲清算中心。据悉, SEC已批准了在线零售商Overstock的S-3申请,可在比特币区块链上发行该公司新的上市股票。S-3是一种证券的登记表,可以让企业简化发行上市交易证券的程序。Overstock希望通过区块链来发行最高5亿美元的新证券,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权证、债券等。

(五)股权融资服务

德国去中心化实体组织DAO旗下的以太坊是一个区块链平台,发起了区块链首次公开募股,发行比特币代币以太币,主要是允许市场参与者为初创公司业务和项目提供以太币形式的资金来换取投票权。在众筹过程中不需要银行、律师、监管人员和证券交易所。资料显示,目前DAO的总融资额已经突破1.32亿美元,成为目前区块链平台下全球最大的众筹项目。基于以太坊的价值已攀升至10亿美金的现实,全球不少PE、VC机构正在积极研究是否跟进对DAO的投资。

中国金融业积极参与区块链的构建

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6篇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行业;数字货币;数字金融;金融科技

2019年10月24日,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是区块链技术首次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和高级别定位,标志着区块链技术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代表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在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区块链正在与5G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起来,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的发展,未来势必对经济模式、金融组织和社会环境产生深刻的影响,甚至重塑经济社会生态。

1区块链技术的内涵

最初,人们是通过比特币了解到区块链技术的。尽管比特币目前面临较大争议,但是比特币的技术核心区块链却可以继续深加挖掘,带来新一轮的技术革新,比特币也成为区块链技术最早和最具代表性的应用[1]。区块链技术主要由共识机制、密码学原理和分布式存储三大技术构成。所谓共识机制,是指区块链具有“少数服从多数”的特点,区块链节点由多方参与共同维护,共识结果需要各个节点达成一致。密码学原理是指区块链技术涉及私钥和公钥两种数字加密技术。信息加密发送时需要使用公钥,而解码信息则使用私钥。与传统的储存方式不同,区块链分布式储存的每个节点都按照块链式结构布局,而且每个节点的存储都是独立的。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一个共享的共同维护的数据库,而这三大技术使得存储于区块链中的信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等特点。因此,区块链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技术增信,受到各行业的欢迎和重视。

2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应用的路径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关键在于与各行业融合,形成区块链产业化,而金融行业以其先天优势与区块链技术具有极高的契合度。无论是个人的日常理财,还是企业或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活动,抑或是中央银行对资本的管控,都需要可信的数据为其决策做支撑。因此,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覆盖面广,模式多样,影响深刻。

2.1供应链金融

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对经济贡献度高,被称作经济的“毛细血管”,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阻碍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大量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创,急需资金输血。供应链金融则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手段之一[2]。在不改变现有信贷模式的基础上,区块链平台覆盖整个供应链内的上下游企业,包括核心企业、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等。小微企业的全部交易信息都上链记录和储存,并支持防伪溯源。至此,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资金周转情况的可信度得以保障。金融机构根据区块链内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可以降低风控成本,提高借贷业务效率。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便能够更便利地融资,形成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的双赢局面。交叉验证是区块链技术保证数据可信度的主要方法之一,在供应链金融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仓单质押融资是小微企业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手段之一。企业购买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加工后的制成品在交易物流中要经过多个仓库,仓单便是仓库管理人员在收到仓储货物后开具的凭证,存货人可凭此提取货物或者作为资产质押融资。在引入区块链技术之前,仓单质押融资这种极具潜力的融资手段很少被使用,主要原因就是仓单容易造假,给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带来巨大压力。仓单造假通常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金融机构核查仓单真实性的成本太高,往往会拒绝仓单质押融资,使得小微企业又失去一个可以用作融资的工具。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解决这一尴尬局面,依靠的就是其交叉验证的共识机制。电子仓单必须多个机构交叉验证才能成功“入链”,成为数字仓单。当存货持有者发起创建数字仓单请求后,区块链各节点会在各自的数据库内查找相关证据,仓库出具库存照片,物流机构出具运输物流记录,质检机构出具货物质检信息等。各个节点的查证过程也就是交叉验证的过程,全部在区块链内完成,可以迅速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依靠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一旦核验完成即达成多方共识,有效避免仓单造假。仓单质押融资成为小微企业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有效方法[3]。

2.2数字资产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将成为一种新型资产和生产要素,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并影响未来的财富分配。2.2.1数字票据作为金融行业的传统业务,票据市场的发展面临不少困境。一方面,大多数电子票据仍然需要与纸质凭证匹配生效,验证和交易流程复杂烦琐;另一方面,我国经常发生票据造假事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存在一票多报或虚报的欺诈现象,严重影响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区块链技术凭借其不可篡改和防伪溯源的特性,可以有效解决票据市场面临的困难。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向数据票据转变,成为新型数字资产,票据交易通过区块链平成。区块链技术特有的时间戳和智能合约能够清晰地反映票据的签发、背书、流通等全过程,实现高效、便捷的资产存储、价值提取和转移,提升票据交易效率和安全性[4]。2.2.2资产证券化作为近20年最受关注的金融创新之一,资产证券化缺乏流动性,但可以将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使之成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从而衍生出新型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整个过程参与主体多,流程较复杂,需要大量的数据和材料披露,目前国内市场运作效率不高。此外,资产证券化依赖于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但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风险较大。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资产证券化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通过去中心化的联盟链,基础资产的准确信息可以实时上传和分享,数字化信息披露能够提高证券化资产信息的可信度,降低投资人风险,减少沟通成本。同时,方便监管部门的动态监控,提前防范系统性风险。

2.3数字货币

区块链技术是人们在探索比特币的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比特币的发明者中本聪最初的设想便是创造一种数字货币。虽然比特币目前面临较大的争议,多数情况是作为一种投资产品被大众熟知,但是借由比特币诞生的区块链却可以成为新型数字货币的核心技术。数字人民币(DCEP)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币、硬币等价,具有国家信用背书,这种新型数字货币的核心技术之一便是区块链。首先,数字人民币可以与纸币、硬币自由兑换,不会对现有的稳定货币体系造成太大冲击。其次,数字人民币的区块链节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大商业银行控制的,便于金融监管,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性与安全性的兼顾。此外,区块链的防篡改、可追踪和私钥加密技术可以有效防范货币伪造、虚假交易和其他不法行为。最后,数字人民币使得各方面的经济数据更加准确,便于评估和分析,从而支撑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如今,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平台使大众不需要携带纸币便能够便捷地购物消费,但是微信和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支付,要通过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结算。数字人民币是央行直接发行的,安全性更高,摆脱了第三方电子支付所需的银行账户绑定限制。此外,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对网络环境要求较高,数字人民币则不受网络信号的限制,支持离线支付,简单便捷,对广大老年群体更加友好。2020年末,数字人民币已经在深圳、苏州、北京等地开展试点工作,成效颇丰。作为全世界第一个投入试点的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数字人民币具有国家战略意义,能够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有效保障人民币的体系和币值稳定,提高跨境支付效率,促进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货币必然会成为影响国际竞争的重要因素,我国明显已经具备先发优势,数字人民币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并正式推出后,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

2.4数字征信

自从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业管理办法》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征信业的发展。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普及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金融经济稳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并不完善,综合信用的评定需要各个部门多方参与配合,例如商业银行、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环保部门等,效率低下,并且容易造成信息重复或错误记录。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解决征信系统目前的问题。各利益分散的部门成为区块链上的节点,根据区块链的交叉验证和共识机制原理,一项数据的成功上链需要多个相关节点的验证即可自动完成。而且,区块链内的数据透明、不可篡改,有效避免联合造假的情况发生。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说,各银行在区块链内共享客户信用信息,当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可直接查询区块链平台内的数据,而不用向央行申请征信报告的查询服务,大大提高了效率和服务水平[5-6]。

3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应用的对策建议

3.1加大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投入

首先,在政策上要继续给予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大力支持,加快研究团队的建设,提供足够的研究经费和补贴。要密切跟进研究动态和阶段性成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寻求技术突破和创新,尤其要注意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合作,尽快将技术上的成就应用到实践中来,实现区块链产业化。其次,应积极参与区块链技术的国际交流,关注国际最新研究成果。目前,我国的区块链技术研究在全球处于前列,在保证这一地位的基础上应与国际学者展开合作,参与国际区块链应用规则的制定,提高我国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3.2加强区块链数字金融的法律监管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受到研究人员和投资者的欢迎,但其治理机制尚不成熟,尤其是相关完整的法律还没出台,监管面临较大的困难。作为新兴技术,区块链在金融行业的应用需要必要的法律规范和适度的监管。尽管区块链为金融行业注入了新动力,但是出现洗钱、非法融资等网络犯罪行为时,监管部门必须介入并打击,这就要求现行法律体系与区块链金融不断磨合,逐步弥合两者目前存在的鸿沟,必要时应出整的针对区块链金融的法律法规。此外,还可以通过牌照或许可证制度规范区块链金融业务,对运营者实行实名登记的备案制或审核制。总之,区块链监管需要审慎灵活的监管理念,既要给予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容错空间,又要严厉打击犯罪行为,需要把握好监管的尺度,不能一成不变地套用既有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3.3加大区块链金融产品的推广力度

区块链金融产品的推广需要充分发挥国家的政策引导作用。一是加快数字人民币的建设进程。货币是金融和经济的载体,要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就必须尽快将数字货币法定化。目前,央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已经进入第三轮试点,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广泛欢迎,成果颇丰,具有无限的前景。因此,在对数字人民币进行逐步的试验和完善后,应趁热打铁进行推广。二是引导资本对区块链技术的商业性投入。企业也应将目光放长远,看清区块链技术对传统产业的重塑性作用,完善区块链研发与应用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三是加强对区块链数字金融的宣传科普。不了解会导致不信任,因此要提高民众对新技术的接受度就应该普及区块链基本知识,在网络和社区宣传区块链金融的优点和好处,为将来区块链在证券交易、支付结算等领域的试点工作做铺垫。

4结语

在全球进入区块链时代的大背景下,数字经济翻开了新篇章。区块链技术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必将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其中金融行业凭借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区块链有较高的契合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资产、数字货币和数字征信4个方面的应用模式。针对目前区块链金融的困境,本文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对策建议。未来,金融行业将会在数字化的浪潮中重构自身,取得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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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与资产证券化第7篇

去年初,我应邀到一个中部城市,参加一场关于大数据与区块链的研讨会。看到政府安排来接站的司机开着的是一辆私家车,于是我好奇地问他是属于哪一家机构:政府接待办、出租汽车公司还是汽车租赁公司?他的回答让我脑洞大开:我是跑软件的,不属于任何公司。彼时滴滴、优步、易到还各自发展着,那位司机的手机上运行着这三家共享出行公司的终端,可以交叉接三家公司的派单,他把这形象地称之为“跑软件”。他不是任何公司的雇员,他的车也不是这三家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财产。他与这三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只是靠一套运行在移动互联网上的软件来维系。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模式,推进了这个社会两方面的经济制度变革:一是企业组织,人不是企业的员工了;二是产权关系,车也不是企业的资产了。

“跑软件”的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公司与个人的商业关系上。我们每个人几乎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某种因缘际会,被邀请进入了同一个微信群。一旦意味相投,也许群中的两个未曾谋面的人就互加了好友,经年累月,也许两个微信好友就在线下碰面了。在线下碰面之前,其实你们早就是数字世界里的好朋友,只不过你们的朋友关系只是一种数字化生存方式。这是人际关系中的“跑软件”,大家不隶属于任何机构、任何组织,只是依靠一套软件系统在数字世界里建立了一个新型的数字化社会关系。 从IPO到ICO

今年3月,一家核心开发者希望在继比特币区块链和以太坊区块链之后,集前两个区块链之所长,建设一个新一代公有区块链,以非营利基金会形式在新加坡注册,以全球区块链社区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方式运行的公有区块链组织――量子链(QTUM),以向区块链社区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Coin或token,以下称为token或代币)的方式,在五天时间里发行基于自身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从全球区块链社区里轻松换取到了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

量子链的这种做法被命名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售代币融资);ICO相对应的是“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_发行股票融资)。区块链社区为了在合规性和合法性上与IPO做个区分,也有把ICO叫作“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s”的,即首次公开发行加密数字代币融资,这个ICO的叫法确实更切合“ICO”的实质。

量子链(Qtum)ICO的主要规则为:1)以非营利基金会的形式注册,该基金会负责运营量子区块链及作为量子币的发行主体;2)量子区块链是开源软件系统,任何人无须许可都可使用该系统;3)该系统的开发、运行、应用采用去中心、分布式、自组织的社区制;4)基于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是一种功能币,在使用量子链或量子链上的各种应用时,需要支付些微的量子币;5)只能发行代表量子链使用权的代币――量子币来融资以支持量子链的开发工程;6)量子链公布将发行总数1亿量子币,其中51%公开发行。另外的在四年时间里,29%将分配给社区的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和商业应用项目,20%分配给创始人和开发者;7)所有用量子币换取来的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都将全部存入多重签名的钱包,钱包地址可公开透明,由多人签名才可能被使用;8)量子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9)量子币的公开发行,得到了基金会注册地监管机关的有条件“无异议函”,在“监管沙盒”机制下,获得了最低限度的合规性。

“ICO”是区块链与生俱来的特性。2009年1月上线的比特币区块链,就是“ICO”的创世之作。只不过,2017年的“ICO”与其还是有所不同:比特币的ICO采用的是持续发行的“挖矿”机制,而现在的ICO采用的是一次性发行和持续分配机制。ICO正在成为区块链上的主要融资渠道:据统计,2016年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4.96亿美元,而ICO金额也达到2.36亿美元,接近风险投资金额的一半,截至2017年5月15日,今年以来区块链上的风险投资约为1.07亿美元,而ICO已经达到1.25亿美元了。ICO目前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有可能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零边际成本社会

我一直认为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是一场堪比人类祖先走出非洲那样的大迁徙,只不过这是一场“数字化大迁徙”。如果说12世纪到13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是人类社会发现了一个物理上早就存在的“新大陆”;那么,正在进行的数字化迁徙时代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地理大发现”,只不过这次是建设了一个之前并不存在的、非物理结构的数字世界。

无论是共享出行司机的所谓“跑软件”现象,还是量子链(Qtum)的发行加密数字代币的“ICO”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建立在数字世界里、用数字化方法来重构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现代产权理论的基础是科斯观察到的市场机制运行中的“交易成本”,而企业之所以成为市场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

我们看到的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和1937年科斯看到的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有了巨大的新变化。一首歌曲要发送给一万个人,在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得灌成一万张唱片,原子结构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而在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通过互联网发送,比特在互联网上的传递,别说一万个人,一千万个人来接受这首歌曲,边际成本也几乎为零。在数字化世界里,像“跑软件”和“ICO”那样的分布式商业模式,已经不同于1937年科斯眼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科斯,《企业的性质》)而设立的企业了。 共享经济模式

人们已经习惯于把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叫作共享经济模式。而我更愿意把它称之为“分布式商业模式”。相对于共享经济模式,分布式商业模式涵盖的范围更大:共享经济之外,还包括开源软件社区、非营利服务机构、分布式商业自治组织等。

分布式商业模式最大的几个特点是:1)基础技术架构体现为分布式网络结构,相关各参与方处于点对点对等关系,相互互不隶属;2)价值创造机制体现为数字化规则下的零边际成本;3)价值增长机制体现为“摩尔定律”,一旦越过拐点,立马实现指数级增长;4)组织机制体现为以社区自治、平台组织和生态系统作为运行架构;5)协作机制体现为依靠共识而不是指令;6)激励机制体现为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思维;7)利益分配机制体现为共享、分享、他享。

分布式商业模式尽管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目前这样一个早期阶段,我们还没有穷尽的能力。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轻所有权,重使用权,甚至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比如开源软件社区,比如共享经济模式,比如非营利性机构,再比如分布式自治组织(在区块链上,人们把分布式自治组织称为“DAO”:系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缩写),指的是无中心控制机制的、去第三方中介服务的,以点对点、端到端方式来运行的组织。类似比特币区块链、以太坊区块链那样的公有区块链,是一个最典型的分布式商业组织的案例:产品著作权完全开源免费、没有服务器没有运维人员没有组织、一套软件到网络上之后就完全依靠志愿者社区来开发维护、任何人无须许可就可以下载终端成为网络节点、非营利无权益人也无收益分配…… 资本与资产VS所有权与使用权

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所有权适合私有,否则无法很好地解决“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问题。而在分布式商业模式运行规律之下,我们发现:与所有权的私有不同,使用权适合“公有”!一辆汽车,在私有的状况下,使用率大概10%;而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使用率可以提高到50%;有研究机构甚至提出,在无人驾驶技术成熟之后,采用分时共享模式,一辆汽车的使用率可能提高到90%。很显然,这种情况下,无论从内部效用还是外部效用来分析,使用权一旦“公有”,对各方面的效用都是最大化、最优化的。

张五常先生说到,经济社会的基本规则就是产权规则,你改变了产权的规则,你就改变了整个系统。所有权的虚化、轻化或者幻化,催生出来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一块完全崭新的风景画展现开来:以所有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本市场;而以使用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产市场。技术的开源、产品的分享、组织的自治及商业目标的非营利使得分布式商业模式下,没有了资本的立足之地。在消费者、投资者和交易者眼里,代表所有权的资本失去了价值,作为提供消费和体验的产品或资产才具有价值。金融新疆域由此而开辟。

在移动互联网之前,手机叫功能手机,移动互联网之后,手机叫智能手机,中间的差别就在于功能手机不能24小时连网,手机一旦在线,就成为了智能手机;同样道理,IBM在其发表于2014年的物联网白皮书中,把能够24小时连网在线的机器设备也命名为智能设备;当区块链技术于2009年横空出世,业界把登记在区块链上的能够24小时在线的智能设备称作智能资产(在线与在链)。

资本与资产这一字之差,金融涵义却别有洞天。资本更适合证券化,不适合货币化;资本的基本形态是股权或债权,适合证券化为股票或债券。资产更适合币化,不适合证券化;资产的基本形态是使用权或分享权,适合货币化为数字代币(Coin、Token)。证券化的资本,使得所有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流动性提高,融资也随之方便;货币化的资产,使得使用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是以数字货币的形态流通,7天24小时全球交易,税收结构最为简单,交易费用最为低廉,流动性更高,融资也更为方便。

我们相信,人类刚创造出房屋时,是没有产权、物权意识的,最初的房屋只有遮风避雨的功能意识。物权、产权意识的出现,导致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的产生,而这些权益凭证的产生,极大地提高了物权、产权等资本品的整体可转让性;证券化更使得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可以份额化,使得物权、产权的可转让性极大提升,其价值也大幅提升,财产性收入也成为人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区块链带来的资产数字化,是在物权、产权等资本品份额化之后,把使用权等资产也份额化了,资产数字化的金融表现形式就是资产的货币化。

资产货币化是一个实物资产“液化”的结果,一旦实物设备被数字化,数字的传输和水的流动一样高效多能了,实物资产一旦获得像“水”一样的流动性。一台设备或者一辆汽车,如果24小时与互联网连接,设备的身份登记在区块链上,我们就可以确保它的身份的唯一性、确认它传输的数据的真实性、追踪设备的轨迹和状态、用它每分每秒传送过来的数据重塑一个数字化的它,以其作抵押物或以其使用价值作锚定物来发行数字货币融资。

基于所有权的金融体系有如下特点:1)是营利性商业机构;2)往往依据《公司法》采用公司法人体制;3)发行股权、债权及其衍生品等投资工具融资;4)投资者具有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财产追索权;5)除特殊结构,大多数情况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6)需要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既约束股东,也约束经理人;7)负有在企业经营的不同环节缴纳各种税收的义务;8)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来增加透明度;9)外部监督机制:政府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

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特点却不同:

1)主体经营活动追求非营利性;2)往往采用开源基金会的公共性组织结构,没有权益人;3)共建、共有、共担、共享、共治的分布式自治组织;4)社区治理机制取代了公司治理机制;5)外部监督机制除有限度的依靠政府外,不再依靠第三方中介机构,基本采用各种数学算法模型来作内部约束;6)发行数字货币(coin)或数字代币(token)等投资工具融资;7)投资者对发行机构不享有股权债权、收益分配权及财产追索权;8)发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不同,没有利息收入(这点类似黄金),只有数字货币价格变化的损益;9)只是在数字货币的交易环节才有税收产生;10)最重要的是: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一定是建立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 业界动态

截至2017年5月19日,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总市值已经达到850亿美元左右。去年我曾经预计数字货币(包括数字资产在内)将在十年内达到1万亿美元的总市值,届时任何资产配置模型都不可以对数字货币忽略不见。以目前数字货币市值的增长速度和新数字货币的发行速度,我去年的预计看来是过于保守了。全球黄金的总市值大约8万亿美元,而数字货币被誉为“数字黄金”,因为数字货币和黄金一样都不能生息,它确实离货币更远而与黄金更近,万亿市值的数字货币并不是天方夜谭。目前市值达到5亿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已经达到8只,编制数字货币指数的条件日臻成熟,也许六个月以内我们就可以看到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数字货币ETF。据了解,还有其他几个海外证券交易所也正在积极探讨数字货币ETF挂牌的事宜,届时一些配置另类资产的投资工具,就可以合规地把基金资产配置在数字货币ETF上。

假以时日,我们甚至不排除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内的传统证券交易所,也会创立为ICO服务的平台。纳斯达克早已宣布与区块链创业公司Chain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设立一个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并且这个区块链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已经开始试运行了。

在基金投资方面,目前已经有几家稍微激进的VC基金,开始投资在ICO上。Boots VC、Blockchain Capital和Polichain Capital等三家基金已经公开宣称会投资ICO代币,Blockchain Capital甚至计划用ICO的方式来筹集一笔专门投资ICO代币的基金。

一些区块链创业者已经为ICO创立了专门的服务平台,提供从合规性、信息披露到评价标准的服务,他们仿照美国私募证券144A规则的要求,提出了SAFT(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未来代币简明协议)的ICO发行标准流程(比照资本市场已经实施的“未来证券简明协议”),整理了专门针对ICO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开始建立ICO价值和质量评估体系。一些国家的监管机关已经在关注ICO的相关活动,建立了金融科技“沙盒机制”的国家,如新加坡和英国等,把ICO纳入“沙盒”给予观察,同时要求ICO必须遵守简单的KYC规则,比如不能销售给不符合美国144A规则下的不合格投资者及不能宣传为股票、债券等等。美国证监会数字货币研究主管也公开提醒区块链业界,不管ICO的数字代币是否属于“证券”,发行者都负有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ICO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ICO有巨大的创新性,几乎可以说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第一,ICO使得共享经济模式、开源软件项目、非营利性机构及分布式自治组织得以享受到融资的便利;

第二,ICO让使用权公有化,解决了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经济学难题,使得产品和商品的内部效用和外部效用都能够最大化,交易无摩擦;

第三,ICO使得数字代币的投资者与产品的使用者合为一体,使用者用得越多,投资者获得的价值越大;投资者价值越大,网络越健壮稳定,使用者也越受益;

第四,ICO的51%代币公开发售、募集获得的数字货币存放于地址公开的托管钱包并实行多重签名的方法,利用了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底层信息穿透、透明、共享的机制,创造性地为分布式商业模式建立了商业自治的技术可信性;

第五,ICO降低了区块链创业项目的融资门槛和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在这一点上与众筹异曲同工;

第六,ICO倡导融资民主化,还权于创业者,削弱了资本的力量,增强了创业者对项目的主导权,最大化了创业者的利益;

第七,ICO的代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相比股权投资,拥有极高的流动性,方便了投Y者退出;

第八,ICO代币的交易跨越全球,7×24小时交易,实时清结算,全球投资者共同发现价值,辨识真伪,交换价值。

并不是任何资产都适合ICO。

首先,能够ICO的资产,一定是运行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资产,链下资产无法做到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模式。

其次,到目前为止,成功的ICO都是公有区块链或分布式自治商业模式上的项目。也就是说都是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项目。反过来也说明,夹杂所有权的项目并不适合ICO。

其三,ICO是介于私募股权融资和众筹融资之间的,但更偏向于产品众筹模式的融资方式,ICO用使用权来融资。

其四,凡ICO的项目在区块链上创立时,都设计有原生数字货币,这种原生数字货币一方面是使用者使用该项目时的费用支付手段,另一方面它又是ICO时的融资工具。我们买来该ICO代币,可以是为了卖出获利,也可以是拿来付费使用该产品。

其五,ICO代币的价值高低决定于该项目的使用功能的好坏。使用前景广阔,深受使用者欢迎,代币价值就看涨。以太坊作为公有链,在其链上做应用开发的项目比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要多,因此我们可以预计以太币的价值有超过比特币的可能。

因此,ICO代币是使用权的众筹;持有代币不应该用于利润的共享;代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块链上的特定资产,不能通用于链外。

在这点上,代币类似的筹码,仅限在本使用。从合规性角度来说,ICO与IPO最大的区别在于:ICO只适合用于公有区块链、非营利机构、分布式自治组织、共享经济模式等没有所有权归属或者所有权不再重要的创业项目的加密数字货币化融资,而且这些项目必须建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之上。 风险隐患

任何金融创新在初始阶段往往都伴随着混乱和诈骗,ICO也不例外。要辨别一个ICO是否是骗局,先要看它的项目是否运行在区块链上,项目代币是否是原生加密数字货币,这个代币是否是项目运行时的某项必须功能,这个区块链项目的开发者们是否在区块链社区早有名气,筹集的数字货币是否存放在托管钱包,该托管钱包是否是地址透明的多重签名钱包,该代币是否在知名ICO平台上发售,是否有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同意帮助该代币进行交易,进行ICO的项目白皮书描述的项目是否靠谱,是否有项目开发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及打算如何公布开发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