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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投资交易范文

时间:2023-09-20 16:02:10

序论:在您撰写艺术品投资交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艺术品投资交易

第1篇

不求最早的,只做最好的

问:艺术品份额投资是近年来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你认为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哪里?

汪韶炜:艺术品份额投资是艺术品产权投资的一个创新和补充,它针对性地解决了普通老百姓投资艺术品的3大难题。

一是艺术品真伪评估问题。艺术品投资不怕买错就怕买假,一般人没有足够鉴别的能力,现在造假都是专业化的。到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艺术品需经过3个独立鉴定机构和交易所上市评估委员4关卡的一致认可,艺术品就已经达到市场公认的水平。

二是降低了艺术品投资的门槛。原来艺术品投资很大程度上是富人专利,一般人要分享价值过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艺术品投资回报是很难的,但现在投资者只需要购买部分份额就能参与艺术品投资。交易所对投资者的资金门槛设置为5万元,便于普通投资者参与。

三是艺术品流通变现渠道。变现是传统艺术品投资很大一个问题。比如说一位藏家有齐白石的作品,现在急需用钱,如果到画廊去出售肯定卖不到好价钱,去典当行更不用说了,要等春秋上拍可能黄花菜都凉了。现在有了艺术品份额投资,无论是想买还是想卖,通常在几秒钟就完成了。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艺术品份额投资顺势而生,并推动了艺术品交易所的快速发展。

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是何时开始酝酿?

汪韶炜:早在2008年,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成立艺术品交易所的提案后,我们就展开了认真的调研工作。2009年就开始成立艺交所的筹备组,从去年6月到今年2月,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业务已经空转8个月了。

问:这么说其实你们是国内最早筹备艺术交易所的,但国内现在已经有5家交易所开业,是不是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汪韶炜:我们今年先后调研了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成都文交所,深入了解了他们推出的艺术品资产权益份额交易业务。调研过程中,我们举行了多次论证会,不断完善我们的交易规则与艺术品权益份额转让业务相关规章制度。6月份我们将再次举办艺术品份额投资的机会与风险研讨会。

艺术品份额交易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要做好不容易。众所周知,有几家交易所为了图快匆忙上马,各项制度不健全,经营缺乏规范,使不少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要把交易所建设成政府支持、投资者认可、市场接受的权威交易机构,就不能不在规范和严谨上做足文章。

为了让投资者能尽早到正规放心的平台上交易,我们交易所在确保规范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进度的推进。现在交易所已经接受投资者开户了,第一批艺术品也将在7月份正式上市交易。

在探索中前进,在规范中发展

问: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未来路在何方,国家是否有一些明确的政策支持文化艺术品金融化,将来国家将会怎么管理文化艺术品交易?

汪韶炜:艺术品交易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是必然趋势,规范化运作的艺术品交易所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2010年3月,央行会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9部委联合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宏观金融政策指导文件。其中明确指出:“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文化产业项目,可以优质文化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并专门提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积极培育流转市场,充分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的作用,为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文化部在公布2011年度的目标任务时,明确提出了起草《艺术品交易市场条例》。这将是一个业内规范的纲领性文件,我们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在这之前,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内部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要求自己,做好自我监管,不断去完善相关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交易平台。

问:今年4月以来,媒体对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的报道引发了公众对艺术品份额投资的质疑,如何看待这些事件带来的冲击?

汪韶炜:我非常赞同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教授说过的一段话。他认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特别是天津文交所,在前段过度追捧下又饱受质疑,已站在风口浪尖上,似乎到了一种人人喊打的危局。最近被聚焦热炒的文交所从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需要更多理性的分析与评判。

艺术品份额投资交易是创新交易模式的一次尝试,国际上也是前无古人的,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水太深,摸着石头边走边看,在河里是不能多说话的。天津文交所就是被水呛着了,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被水呛了一口就望水兴叹了。

从过去20年看,艺术品投资回报比股票市场要高且稳定,根据国外的统计数据,优质艺术品投资年平均回报为15%~35%。份额化使得投资艺术品更加简便,是一个良好的投资渠道。

因噎废食不是解决方法,关键是要有信息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要杜绝暗箱作业、艺术品来源及产权不清晰、逃税、拍假、售假、制假等弊端。我们可以理性地去分析天津文教所的经验教训,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通过公开、透明的阳光运作,逐渐消除上述问题,可以有效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三公为本,搭好平台

问:针对之前市场上暴露出来的不规范现象,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在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汪韶炜:我们在交易所的三公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方面措施:一是在艺术品上市交易前就要保荐商提供拟上市艺术品来源历史、艺术品持有人的信息等,交易所将这些信息核实并公开。二是将指定10家权威鉴定评估机构作为交易所认可评估单位,所有上市交易的艺术品需得到交易所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保证公正。三是在艺术品上市发行时,除了保荐商可以有5%的份额战略投资,所有投资者必须经过网络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的方式投资艺术品,原来物品持有人不能保留任何份额。就像买房子一样,既然艺术品持有人同意将艺术品出售,就不能卖掉一半产权等房价升了再把另一半卖出。我们的设想,就是通过相应的规则来推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建设。

第2篇

红酒、普洱茶、高档手表已经不新鲜了,如今,就连原本属于个人收藏的油画、雕塑,也变身成为银行投资理财产品,走进投资者的视野。

到银行看艺术展挺新鲜

到银行能看艺术展,有不懂的地方,还可以现场请教艺术家,这种形式倒是让人感觉耳目一新。

2011年12月24日,华夏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正式开业,并在重庆首家推出了艺术品中心。该中心展览的油画和雕塑作品达50多件,参加首批展览的艺术名家有张杰、李强、翁凯旋、庞茂琨等,作品涵盖油画、雕塑等主要艺术门类,一般油画价格起价都在100万元/幅以上。

“这是重庆地区的金融机构首次推出艺术品投资,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这类投资也算另类投资。”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金融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20%―30%都有艺术品投资的需求。这些客户普遍年龄在40岁以上,旗下大多拥有别墅等高端物业,喜欢把玩字画和艺术品。因此,中心推出了艺术品投资服务,下一步,还将在重庆推出古董、瓷器等艺术品展示投资交流会。

以前投资者买艺术品,多是通过拍卖市场、收藏市场,而华夏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推出的不同系列的艺术品展,为热衷艺术品投资、收藏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专业的投资、收藏渠道。“除了邀请一些著名艺术家把作品拿到艺术中心供投资者选购,我们自己也形成了一个艺术品库。” 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透露。

看画展买股份很特别

华夏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搭建的艺术品投资平台,无疑为投资者提供了一条个性化的投资渠道。

除了可以直接在财富管理中心设立的艺术中心内购买整件艺术品,投资者还可以在银行开户并缴纳保证金,购买由中介机构发行的艺术品资产包的部分份额,在经过3至5年的期限后,如果该艺术品升值,就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可以按投资比例获取收益。

在国内,我们常见的是艺术品投资理财产品,现在到银行可以直接购买油画,也可以买股份,尚属罕见。

记者咨询相关专家了解到,外国银行投资艺术品,理念很成熟,欧、美的一些私人银行投资艺术品的方式主要是,银行直接购买具有投资潜力和增值空间的艺术品,作为收藏或投资,同时接受艺术品作为信贷融资抵押。而目前国内银行参与艺术品投资市场,主要采用间接方式,就是将艺术品的投资交易纳入理财产品中,私人银行作为第三方,不直接参与艺术品的交易买卖。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直接方式要求私人银行具有较高的艺术品鉴赏能力,而国内私人银行在这方面存在欠缺,所以,间接方式是国内私人银行涉足艺术品领域采用的主要模式。

注意风险匹配

在欧美发达国家,艺术品投资的金融产品已经相对成熟。

而在国内,到银行可以购买油画,艺术品价值股份化,算是开创了一种新的艺术品投资渠道。“其实,从性质上看,这仍然是投资理财的一种手段,和基金投资是一个道理。投资者买完艺术品后获得分红,可能有保底收益,如果艺术品亏损,投资者也跟着亏损。”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冯鹏程告诉《投资与理财》记者,与拍卖行的交易相比,在银行购买油画等艺术品的风险更小,因为拍卖的艺术品真假难辨,而银行的艺术品交易更有保证。

“不管投资渠道如何创新,但目前国内艺术品投资始终面临着估值难和变现难的问题。”冯鹏程表示,投资黄金等实物是可见的,投资股票也有规律可循,而艺术品是虚拟的东西,存在变现风险。他提醒投资者:“艺术品除了不能马上变现,还存在收益风险,投资者应该注意艺术品投资的收益问题,与其他投资相比,注意风险的匹配。”

* 链接

国内私人银行艺术品投资知多少

目前,国内仅仅发售了4款艺术品投资理财产品。

2007年,民生银行推出“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这是国内首只私人银行艺术品投资产品,投资计划的存续期为两年,主旨是购藏中国近现代书画作品,其中投资性购藏中国近现代水墨作品10件、当代油画作品6件。在2009年7月产品正常到期时,两年绝对收益25.5%,年化收益率达到12.75%,高于普通理财产品。

2010年,民生银行又推出了“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2号”。该款产品起点金额50万元,理财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仍按照一定的比例,投资于中国近现代书画、中国当代艺术品和少量的古代书画作品。该类产品基本属于直接投资,产品的到期收益取决于所投资艺术品的价格变化。

第3篇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4―0017-11

一般用以显示人们社会地位的炫耀性商品,被称为韦伯伦商品(Veblen Goods)。理所当然,艺术品属于韦伯伦商品,其吸引力随着价格的上升而增长。

当今发达国家。艺术品市场已经成为与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相提并论的三大投资市场之一。从1875年到2000年期间,世界艺术品市场经历巨大的发展(见图1)。然而,社会上对艺术品投资的研究多局限于美术界,而金融界,尤其是国内金融界似乎忽略了对这一投资市场的研究,希望本文能够引起国内金融界对艺术品投资的关注。

一、艺术品投资市场的特性

和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相比,艺术品投资市场具有流动性差,相关性小,收益性高,专业性强等特征。

(一)流动性差

艺术品投资属于实物投资,其流动性自然不及证券。流动性问题,也是阻碍艺术品投资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随着从艺术家、策展人、评论家、媒体、画廊、拍卖行、收藏家到美术馆整条产业链的不断完善,艺术品流动性差的矛盾正在逐步予以解决。艺术品指数让投资者了解艺术品大致的价格,增强艺术品的流动性。金融创新工具如掉期交易的加入等,也增强了艺术品投资的流动性。

(二)相关性小

艺术品投资最吸引人之处是,与其他金融资产的低相关性及其在投资组合中的分散化作用。研究表明艺术品投资和政府公债呈现负相关性。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aastricht University)的雷切尔・坎贝尔(Rachel Camp,bell)研究发现,艺术品市场和股市约有一年的延迟时间,因而两者的相关性很小。美术基金集团(The Fine Art FundGroup)的总裁菲利普・霍夫曼(PhilipHoffman)指出:由于信贷危机对金融领域的影响,数年后才会影响到艺术市场,所以艺术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相关眭较小。花旗私人银行资深艺术顾问苏珊・格尔吉(Suzanne Gyorgy)认为:股票市场的走低,会引导投资者转向实物投资。与股票市场的反周期运作,让艺术品投资者得到额外的收益。尽管受到2008年的次贷危机影响,艺术品依旧被认为是具有增长潜力的投资。各国拍卖公司里,艺术品的销售依旧十分火爆。

(三)收益性高

与证券投资项目相比,艺术投资收益高,而风险适中(见表1)。通过表1比较可知,虽然艺术品投资的收益不及股市,但比那些有固定收益的资产有更好的前景,所以将艺术品加入投资组合,能够使投资多样化。最近几年,全球流动性泛滥,投资艺术品的收益逐年提高。反映中国瓷器市场的梅摩指数显示,2010年,该市场指数在国际上上涨了43%。不仅如此。一些新兴的收藏艺术也有相当可观的收益。《照片收藏家》总裁罗伯特・彼斯凯,将1975年以来图片艺术价格指数与道琼斯工业指数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图片价格指数上升675%,而道琼斯指数只上升481%。

(四)专业性强

艺术品投资的专业性很强,透明性差,往往被数家具有影响力的参与者控制,艺术品保险和交割,也相当专业,如保险费在0.1%到0.2%之间,拍卖的佣金在10%到20%之间等。正是它的专业性,使它最初多为离婚、遗产、富商借款或毒枭洗钱之用,一般私人很少能够参与。但目前艺术投资基金的出现使专业性强的问题得到解决。

艺术品投资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它只适合拥有大资金的客户作为分散投资使用,并不适合资金量小的普通投资者。

二、国际艺术品投资市场状况

(一)艺术品指数

作为一项投资,其价格自然是最重要的指标,艺术品指数的建立对艺术品投资的发展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艺术品指数让投资者知道艺术品的优劣,让收藏者将其拥有的艺术品视为一种资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金融界的参与和与之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推出。

国际上各类艺术品指数很多,一些网上的艺术品指数数据库,如艺术网(Artnet,),问艺术(AskArt)和艺术价格(Artprice,com);全国性的综合艺术指数,如美国的国家艺术指数(National Arts Index);其他企业的指数,如希斯科斯保险公司(Hiscox)创立的艺术市场指数(ArtMarket index)。目前最著名的艺术品指数是梅・摩西艺术品指数(Mei Moses Art Index)、艺术市场研究指数(AMRArt Index)和苏富比艺术指数(Sothebys Art Index)。

梅・摩西艺术品指数(Mei Moses Art Index)是国际上最常用的艺术品指数,由时为纽约大学的梅建平和摩西教授共同创建,反映西方绘画作品市场走势。梅・摩指数采用跟踪同一作品重复成交记录的方法编制。其主要研究三类作品:美国画派(American),即美国本土艺术家1650年到1950年创作的艺术品:印象派和现代派(Impressionist and Modem),即1875年到1950年的西方油画作品;古代画派(Old Master),即1200年到1875年西方早期古典画派作品。最近,根据国际拍卖市场的结果,该指数又把中国瓷器市场的“梅摩指数”做出来了。

艺术市场研究指数(AMR Art Index)由艺术市场研究(Art Market Research)编制,是最常引用的艺术指数之一,由罗宾・杜塞(Robin Duthy)于1985年建立。目前“艺术市场研究”在《金融时报》、《经济学家》、《商业周刊》等刊物里500个各类指数,反映每月或每年艺术品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额。

另一个享有国际声誉的艺术品指数,是苏富比拍卖公司于1981创建的苏富比艺术指数(Sotheby's Art In―dex)。最初为企业内部发行,从1985年起在其创办的期刊《艺术市场公报》(Art Market Bulletin)登载。该指数包含古典绘画(Old Master paintings)、十九世纪欧洲绘画(19th-century European paintings)、印象派(Impression―istpaintings)、中国陶瓷(Continental eeremies)等十类。

(二)艺术品投资基金

艺术品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公司投资艺术品市场的

一种统称,是一种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艺术品基金的运作方式通常由三类人组成。第一类是管理信托养老金、捐赠基金、公共抚恤金或个人资产理财经验的基金管理人员。第二类是有经营商业画廊或在主流拍卖行担任过高级职位的人士。第三类是对投资组合进行学术价值方面的评估以及真伪鉴定等工作的技术专家和学术专家。通常艺术投资基金采用三种策略:第一是投资主流艺术品,如毕加索、培根、贾斯帕・约翰斯等大师的作品;第二是购买价值低估的作品,其风险比前者更大一些;第三是建设稳固的当代艺术家创作队伍。和个人投资艺术品相比,基金投资拥有很多优势。首先,像所有的基金一样,艺术品基金可以分散单个投资者所承担的投资风险。再者,艺术品的交易费用很高,基金可以分摊投资成本,增加其流动性。最后,基金投资更专业。

目前,国际上艺术品基金多为私募,数额接近10亿美元。按照国际惯例,艺术品基金每年向投资者收取1.5%~5%的管理费用,或者再加上一定数额的申购费用(通常为0.25%或约定数额)。当投资回报率超过约定水准时,另外收取一定比例的分红。而艺术品基金的获利途径,除了艺术品本身升值,还包括将藏品租借给博物馆或自行举办展览获得的收益。封闭式的艺术基金在到期时出售所有藏品,将全部收益返还给投资者;开放式的艺术基金则还有按投资者意愿进行特定投资的服务。

投资于艺术品的基金,最早可以追溯到1904年。法国金融家安德烈・莱伍(Andre Level)召集十二位艺术爱好者组建一支基金。每位投资者交纳250法郎用于投资。该投资计划为期十年,允许投资者将作品带回家展览。1914年该基金出清,投资收益为四倍。此后,比较著名的投资艺术品案例于20世纪70年代由英国铁路养老基金(British Rail Pension Fund)创造。1970年代,英镑国际地位逐渐丧失,为避免通胀引发的资产损失,英国铁路养老基金会专门成立艺术品小组委员会,用于负责监管基金对艺术品的投资,该基金将其总资产的2.9%,约4千万英镑,投资于包括手稿和家具在内的艺术品。1980年代时,该基金通过苏富比拍卖公司在伦敦、香港和纽约举行的22场专场拍卖,已将其大部分艺术藏品售出,获得年均收益11.3%的回报。

2001年由前佳士得金融部主任,菲利普・霍夫曼(Philip Hoffman)建立的美术基金集团(The Fine ArtFund Group),是当代比较著名的专门从事艺术品投资基金公司。南有35位艺术和金融专家组成,其下运作的资金超过1亿美元。自从2004年第一支基金到期以来,其平均年收益超过30%。该集团是世界上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在全球进行纯粹艺术投资的基金公司,并为很多著名银行代办艺术投资咨询。投资者还可以将集团拥有的作品借回家。全球著名银行大通银行(Chase Manhattan)也在上世纪通过分支机构管理的大通艺术基金并通过巴黎银行艺术品投资顾问机构主办的巴黎银行基金投资艺术品,成为全球最早创设艺术品基金的大银行之一。截至本世纪初,全球超过50家主流银行,都建立了艺术投资基金或增设艺术品投资服务项目。国际上主要的投资艺术品的基金公司见表2。

(三)艺术品投资金融衍生品

证券领域的金融创新,已渗透到艺术品投资市场领域。艺术品掉期交易使得投资者能够确保所有权的前提下得到艺术投资的收益,与此同时,收藏者可以在不丧失艺术品所有权的前提下,将资产投资到其他领域。投资者通过互换交易商(通常是私人银行)从私人收藏者那里买入,获得经过精确计算的艺术品资产组合的设定利息。除去给互换交易商的佣金外,如果合同期内艺术品资产组合的收益高于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投资者能拿到所有货币利息,如果资产组合减值,那么他什么也得不到。通过互换交易商,艺术品收藏者从投资者那里得到收益。投资者能将所得收益再次购买新的艺术品或者投资艺术证券指数(Art Se―curities Index)。艺术证券指数基于伦敦和纽约上市的五家主要拍卖公司和交易商的股价,在流动性强的市场中,可以用来构造期权对冲艺术品风险。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公司的股价也可以看成是艺术品价格的走向。虽然艺术品市场中,还没有形成期货市场,但可以利用不同资产之间的高相关性构建对冲,起到对艺术品投资组合保险和投机的作用。艺术品投资者可以利用艺术证券指数期权,用以抵冲艺术品价格的降低。例如,当艺术品投资组合呈现损失时,投资者不必行权,得到收益弥补艺术品价格下降的损失。如果价值的下降大于得到的收入,其就可以使用基于艺术证券指数的认沽期权,起到保险的作用。艺术投资顾问(Artistic In―vestment Advisers),于2007年推出艺术交易基金(TheArt Trading Fund),该基金每年的管理费用为2%,投资费用为20%。因为该基金使用衍生品来防止价格下降,所以该基金将其描述为“艺术品对冲基金”(fine-arthedge fund),成为第一支艺术投资对冲基金。美术交易基金与十位世界级的艺术家签约,为基金专门创作作品。艺术家不能向第三方出售作品,基金对作品有选购权。基金30%的预期利润来自于在世的艺术家。2010年底,法国A&F Markets公司推出“艺术份额交易”,直接将两件艺术品分为11000份和13500份,由股民按份额购买。艺术品证券化之路由此推开。

(四)艺术银行

广义艺术银行,包括艺术银行(Art Bank)和艺术银行业务(Art Banking)两个方面。艺术银行作为以艺术品为存取租赁物的委托机构,购买艺术家作品、再将作品转租或销售给政府机关、公共艺术、企业、私人用于陈列、装饰、收藏等用途。艺术银行成立的初衷是支持艺术家的成长,为公众增加接触艺术的机会,具有公益性。艺术银行业务,往往包含在私人银行业务中,是指为客户提供从鉴定、收藏、投资和保管到贷款、抵押和信托等一系列服务,具有盈利性。

1972年,在莱莫恩(Le Moyne)的提议下,加拿大国家艺术委员会(The Canada Council for the Arts)成立加拿大艺术银行(Whe Canada Council Art Bank),成为世界上最早的艺术银行。该行现位于渥太华,拥有2500多名艺术家所创造的约18000件绘画、雕塑等艺术品。受到加拿大艺术银行的影响,澳洲艺术银行(ArtBank)于1980年成立,总部设在悉尼并在墨尔本、珀斯设立分部,现有员工17人。挪威、新加坡、印度和日本,准备仿效加拿大艺术银行,也建立类似的机构。在美国费城,南费城国民银行(South Philadel,phia National Bank)资助芭蕾等表演艺术。在纳米比亚,当地的温得和克银行(Bank Windhoek)和奥马巴

艺术画廊(Omba Arts Gallel3r)联手,创建温得和克银行奥马巴艺术画廊(Bank Windhoek Omba ArtsGallery),为公众提供艺术咨询等服务。

在拍卖市场不断爆出天价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涉足艺术品投资市场,与此同时私人银行市场正在以每年7.5%的速度增长,两种动因联手,私人银行开始提供艺术品服务。根据不断增长的客户要求,巴克利财富银行(Barelays Wealth)、纽约梅隆银行(Bank ofNY Menon)开设专门机构,帮助客户收集被低估的艺术品。

世界上历史悠久和规模巨大的几家银行,例如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nion Bank 0f Switzerland)、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巴黎银行(BNP Paribas)、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摩根大通银行(JP Morgan Chase&Co,),都有相当完备的艺术银行部和一整套从鉴定、收藏到保持、信托的服务系统(见表3),在艺术家、艺术商人和经济界顾客之间斡旋,帮助经理谋划,并将合适的艺术家或艺术品介绍给企业和私人买主。

(五)艺术保险公司

安盛保险艺术公司(AXA Art Insurance Corpora―tion),成立于1987年,总部设在纽约,是唯一一家在全球范围内,为私人、企业、博物馆、画廊和艺术家提供保险服务的公司,占全球市场三分之一。该公司将投保对象分为私人收藏家、专业收藏家和机构、修复师和艺术家四种,根据不同的方法进行承保。对于私人收藏家来说,将艺术品看作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收藏家自行与保险公司议定保险额度。若遭遇失窃或损害,就以此为依据来赔偿。对于画廊和美术馆等专业收藏机构,则根据其营运时的风险而设计专门保险。对于艺术品修复师,主要承保他们的职业风险,即修复IT作若出现瑕疵而使艺术品价值受损时的补偿。对于艺术家,则主要承保艺术家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形成中的作品的价值,如工作室险和作品运输险等。和其他保险一样,保费的高低取决于其风险大小,包括作品本身的牢同度,以及作品储藏处的环境等。在签订合同之前,保险公司都会对艺术品进行仔细的检验和估值,所以艺术保险可以起到对岂术品进行评估和辨伪作用。除了安盛保险艺术公司,国际上比较著名的保险公司,如友邦、东京海事、德国安联、美国爱特那人寿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Aetna Life&Casualty)、美国安泰保险金融集团(the Hartford Insurance Compa―nv)、北美洲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 of NorthAmerica)和圣保罗火灾海事保险公司(St,Paul Fire&Marine)也都从事艺术品保险业务。著名拍卖公司佳士得也提供艺术品保险服务。由于有时艺术品的产权会发生争议,ARIS产权保证公司(ARIS TitleInsurance Corporation)于2006年推出艺术品产权保证险(art-title insurance),2010年该公司被阿尔戈集团(Argo Group)兼并。将艺术品投保另一个好处是,每件投保的作品,都自动进入国际失踪艺术品记录组织(Art Loss Register,ALR)的数据库,该库将对每一件失踪的艺术品进行跟踪记录。

(六)其他机构

和证券市场分成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样,国际上艺术品市场也分成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通常,画廊为一级市场,拍卖公司为二级市场。国际上知名的画廊有1960年在波士顿成立的佩斯画廊fPaceWildenstein Gallery)、1980年在洛杉矶成立的高古轩fGagosian Gallery)、1970年在伦敦成立的蛇形画廊(Serpentine gallery)和1993年在伦敦成立的自立方画廊(whiteCube Gallery)。国际上最知名的拍卖公司有:1766年由詹姆士・佳士得(James Christie)在伦敦成立的佳士得(Christie)和1744年由塞缪尔,贝克fSamuelBaker)建立的苏富比(Sotheby)。两家拍卖公司,不但提供拍卖业务,还提供包括艺术咨询、理财、融资在内的众多服务。艺术品投资相当复杂,风险也大,其流动性很大程度上是由艺术界潮流所决定,所以需要专门的艺术品投资咨询公司。国际上比较知名的艺术投资咨询公司有伦敦的美术财富管理公司(Fine ArtWealth Management),它主要提供艺术资产规划,投资计划咨询等,其客户多为国际知名的私人银行:伦敦的艺术战术公司(ArtTactic),由安德斯・彼特森(An―ders Petterson)于2001年成立,是一家专门通过网络提供艺术品市场信息的公司,近年来还进行中国和印度艺术品市场的专题研究。伦敦的西摩管理公司(Seymour Management),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独立的艺术咨询和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艺术品的购买、出售和管理的咨询。

三、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现状与发展瓶颈

2010年度中国艺术品拍卖业总成交额达573亿元,增幅达150%,超过法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艺术品市场(见图2)。2010年6月,美林集团(Merrill Lvnch)和法国凯捷咨询公司(Capgemini)《2009年全球财富报告》。该报告称,中国百万富翁的人数已占全球富翁总量4.77%,名列全球第四,艺术品、钱币、古董和酒类等具有‘有形、长期’价值的收藏品已经成为中国财富人群广为关注的投资品类,从而直接导致中国艺术品市场25%的年增长率。而流动性过剩让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多次出现天价神话,不少银行对艺术品投资跃跃欲试,其中鉴定、估值、保险、质押有爆发性增长,2010年也由此被业界称为“中国艺术金融元年”。

2009年之前。中国艺术家跻身国际艺术家交易前50名的寥寥无几。然而,2009年之后,张大干、徐悲鸿、傅抱石、林风眠、常玉、李可染、吴昌硕、赵无极、吴冠中等艺术家进入全球艺术家成交前50的排名中,且总数量占据排行榜的近1/4,齐白石更是以7000多万美元的成交额名列毕加索和安迪・沃霍尔之后,位居第三。中国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初步形成,并已初具规模。(见图3)

(一)活跃的艺术品投资市场

在国际艺术品投资市场高度发达的背景下,我国艺术品市场逐渐成熟,艺术品指数、艺术品理财产品、艺术银行等纷纷出现。

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不断成熟,针对中国市场的艺术品指数,如中艺指数和雅昌指数已经诞生。各类艺术品指数的出现,给艺术品投资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中艺指数”全称“中国艺术品市场行情动态指数系统”(the Art Market Index,英语缩写“AMI”),

于2003年9月开始运作。主要数据来自于拍卖行情、画廊销售、艺术博览会等,再结合通货膨胀率、银行利率等变化因素,运用相关的统计学方法。对艺术品市场进行分析,取得相应的指数。其编制方法类似股票指数,包含艺术品拍卖指数和图表系统。通过该指数,收藏者可以对某人和某类作品进行市场投资情况分析,了解某一时间段里艺术品市场交易的资金总量,某类作品在售出资金总量中的比例,以及该类作品售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平均值等情况。“雅昌指数”以“艺术家某期个人指数=该期作品总成交价格,该期作品总平方尺数”为标准,若某期无作品成交,则沿用上期数据。雅昌书画拍卖综合指数,囊括十几年来近千个拍卖专场的约30万条数据。不过,国内最知名的国际艺术品指数当数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梅建平2003年与纽约大学的摩西教授共同创建的“梅摩指数”。作为中国瓷器的投资指数已得到全球艺术品买家的认可。美国与欧洲的艺术基金都频繁参考。2005年,英国巴克利银行的投资报告中采用“梅摩指数”,建议全球投资者将5%的资金放在艺术品投资上。

民营艺术馆,又称民营博物馆,是指非政府投资,完全由私人或股份制性质投资经营的艺术馆。因为受到种类、资金等限制,以展览各种专业性的藏品为主。1999年著名设计师和设计活动家何跃华,在北京建立第一家非商业民营艺术馆――北京设计博物馆。2010年4月18日,由金融机构发起主办的内地第一家艺术展馆,民生现代美术馆在上海淮海西路570号红坊艺术园区诞生,并由民生银行品牌管理部总经理何炬星出任馆长。截至2010年,上海共有14家民营美术馆。2008年10月,国内管理咨询及投资银行业的“和君咨询”联手西岸圣堡国际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主要投资西方经典油画的“和君西岸”。

2007年6月18日民生银行面向银行存款额在800-1000万元的高资产净值人士发行推出“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第1期。民生银行成为第一家涉猎艺术品投资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该产品由民生银行、信托公司与艺术咨询公司三方构成,民生银行负责该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资金保管。该项目以100万元为投资起点,投资期限2年,预期年收益率0%-18%。由于销售火爆,仅用一个工作日就完成募集作业,2007年7月18日销售第2期(规模2亿元人民币),也仅在8小时后完成追募。全球金融危机并不影响“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的业绩,2009年7月投资该产品的税后净收益达25.5%,远远高于一般的基金收益。不仅如此,2010年中国油画市场最大的三方买家,民生银行也赫然名列其中。

2009年6月9日,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推出“私人银行艺术鉴赏计划”。该计划由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的合作机构中国墙美术馆,给客户提供艺术品,客户从中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品。在该银行存人相应的保证金后,客户就拥有为期一年的免费鉴赏期。在鉴赏期内,客户可以将艺术品带回家欣赏。如果需要更深入地了解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和灵感来源,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还能够帮助客户与艺术家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如果该艺术品一年之内贬值,缴纳管理费后,客户可自行退回。如果升值,投资者仍可用1年前的定价,购进该件艺术品。近年来,上海公共艺术银行、上海证大艺术银行、香港抱趣堂艺术投资财务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墙文化艺术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艺术财富理财中心等专业艺术银行及商业银行下属艺术银行业务部门纷纷成立,标志着我国艺术银行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单单从资金量衡量,与每年数百亿元的银行其他理财项目相比,艺术银行微不足道,但作为团聚高端客户的“招牌”,艺术品投资成为未来私人银行服务的必争市场。

高端艺术品市场的财富效应,吸引了大量信托公司参与。自2004年11月以来,信托公司发行的20款商品信托产品中,半数以上均为艺术品标的。以国投信托为例,该公司已发行艺术品信托产品9期,募集资金达68.9亿元。2009年6月,国投信托、建行北京分行和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国内首款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4650万元,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所选定艺术品的收益权,投资者可享受7%的预期年收益。次年,又推出“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期限2年,认购起点100万元,预期收益率在8%以上。该计划实质是一个简单的质押融资,募集资金2亿元。2010年末,中信信托发行了首款针对中国书画类艺术品实物投资的信托产品――“中信文道・中国书画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建议购买的中国书画作品,闲置资金也可用于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艺术品信托之所以火爆,在于产品风险较小。多数产品属融资类信托。以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系列为例,如收益权一方不回购,信托公司可去拍卖行拍卖,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由负责担保的拍卖行承担损失。另外,信托公司还可找第三方机构做征信担保。据普益财富数据显示,近几年国内艺术品信托产品的年收益率均在8.5%以上。

国内的艺术品保险市场正在兴起,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都已开始艺术品保险业务,但是它们主要停留在展览保险与拍卖保险,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的艺术品保险还比较少。中国嘉德、北京保利、北京翰海、北京匡时、中贸圣佳、北京华辰、北京荣宝等都是我国著名拍卖公司。

海外投资我国艺术品的基金不少,如2006年有着25年收藏经历的保罗・瑟伐蒂(Paul Seffaty),联合其10位朋友,建立一支私募基金,投资当代中国艺术品。高盛前执行官祝钧丁(Chuk-Kwan Ting),于2008年募集5千万美金,建立投资中国明清书画的基金。国内艺术品投资咨询行业也已经建立,2005年成立的如泰瑞艺术基金,是一家以艺术品为主要投资和研究目标,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艺术品资产投资管理服务和咨询顾问服务的企业。2009年5月成立第一支“红珊瑚艺术品投资基金”,每月出通讯资料。北京邦文为民生银行推出“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第1期提供咨询服务。

此外,上海、深圳、天津、郑州等地纷纷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2010年12月,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版权交易中心联手推出半标产权交易品种“艺术品产权组合一号”,中国当代艺术家黄钢的作品被分成2500份在交易所发行。不过,该产品只限艺术品投资俱乐部成员认购。2011年1月26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推出“艺术品份额化投资”,与上海不同,投资者无特别限制,可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并实行T+0交易模式,意味着普通投资者均可直接参与艺术品投资,同时,也意味着艺术品投资风险同步放大。

(二)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发展瓶颈与完善

中国艺术品市场真正建立需要经历以下几种形态:单纯意义上的艺术品形态、艺术商品形态、艺术品资本化形态及艺术品证券化形态。有鉴于中国艺术品

形态的不完整,国内金融机构没有全面介入,花旗、渣打等国际知名银行也均因风险难以评估没有实质进入内地艺术品市场。

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受到流动性、定价、经验、公众认知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制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艺术品投资市场真正建立的条件正在不断处于完善。

流动性是遏制艺术品投资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发达国家的艺术品投资市场已经建立起从艺术家、策展人、评论家、媒体、画廊、拍卖行、收藏家到美术馆一整套可以保证流动性的机制。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刚起步,整个产业链中各个环节尚未完全打通,降低了艺术品市场的流动性,进而制约金融机构投资艺术品市场的热情。

我国艺术品定价之难,也是困扰金融机构投资艺术品的另一大原因。艺术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艺术品独一无二,价格评估难以标准化,其价值的衡量标准,较股票、房产困难得多。我国艺术品的一级、二级市场畸形发展,加剧艺术品定价的难度。一个相对成熟的艺术品市场,应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共同发挥作用、互为补充,并应遵循“艺术作品一画廊一拍卖行一藏家”的顺序,从画廊到拍卖公司有一个筛选的过程。画廊负责普通作品的日常交易,拍卖公司主要经营少量精品的艺术品交易。我国历史上的艺术品交易主要通过古玩商流动奔走于收藏家或者设立固定的古玩店铺,建国后,大部分古玩从业人员在文物商店工作。此时的文物商店,隶属于国家文博部门。改革开放以前,文物商店除通常商业买卖外,还有两个功能,一是把较好的文物挑出,供国家文博机构收藏,二是将普通的艺术品交给外贸公司,出口创汇。改革开放初期,政府曾委托北京荣宝斋、上海朵云轩向社会艺术品的指导价格,但那时主要看重的是政治价值和较纯粹的艺术价值。可是这种有政府出指导价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如此种种导致我国艺术品市场内部存在很多不足。不少艺术家过于浮躁,离市场太近,关心的热点往往是作品价格,而不是艺术本身,为了逃避给画廊的佣金,有些画家绕过画廊直接和顾客交易。另一方面,某些平庸的作品,由于不经过画廊的筛选,直接进入拍卖公司,导致拍卖公司成为“大杂烩”,最终造成两者声誉严重受损,健康的艺术品市场也难以真正建立。直到目前为止,国内仍无绝对权威的评估机构。而目前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上海、深圳、天津、郑州设立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交易平台,可以降低成本、规范市场,对于保证金融化艺术品的质量,是一个不得已的现实选择。

投资中国艺术品投资市场的经验同样不足。国内银行界对艺术品投资早有想法,可是由于经验不足,该市场还未得到充分挖掘。作为国内银行界的两大主体,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投资我国艺术品市场时,各有各的软肋。艺术品投资及咨询服务,需要相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艺术家选择,作品真伪鉴定,艺术品保存等等,中资银行在此领域经验不足,故较少涉及。相反,在艺术品投资方面,外资银行颇有经验,但由于刚拿到QDII,缺乏中国市场投资经验,所以也很少涉足该领域。目前国内严重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艺术经纪人,使得两者的软肋都无法得到及时弥补。如果艺术经纪人队伍上去了,金融界大举进入艺术品投资也就指日可待。

公众对艺术品投资的认识不足,也制约艺术品投资市场的发展。受到金融工具以及交易市场的限制,目前国内只有私人银行部门,才提供艺术品投资相关的服务。很多私人银行也只有客户询问时才会告知有此类服务,而不会主动向客户介绍该项服务。推广不力,造成公众对艺术品投资缺乏了解,认同感低,误认为艺术品投资只是有钱人玩的游戏,和自己无关。不可否认,艺术品投资,的确需要大量的资本,但是随着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产权交易等孕育而生,艺术品投资已经可以走进寻常百姓家。国际上,一件艺术品的投资周期长,一般十年左右,国内投资者很少有这耐心。为了不让投资者心急,民生银行推出“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产品”其投资期限仅为2年,这做法并不符合艺术品的投资规律。

艺术品属于文化产品,金融资本进入艺术品市场时,除需要经历一般金融性审批制外,还要牵涉文化部、宣传部等多个部门,操作难度很大。这一情况正在得到改善。2010年3月19日,、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九大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件(94号文)。2010年7月19日,上海地方政府也出台《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颁布,为金融业在包括艺术品投资在内的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我国艺术品市场已经出现机构化特征,包括发行艺术品投资基金和信托计划、艺术品估价服务以及银行企业的艺术品收藏和艺术赞助等,据《2009~2010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报告》,动辄千万级的竞拍出价已经将个人性购买行为迅速地“边缘化”,类似于股票市场中的“机构”和“散户”的区别。作为艺术品证券化标志,深圳和上海相继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我国艺术品市场正在从艺术品资本化形态向艺术品证券化形态过度。

各类金融产品的问世,能够推进机构化的速度,加快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步伐。艺术品保险能为艺术品的流通提供安全保障,其核保所派生的鉴定功能,又能对赝品泛滥的国内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为艺术品的流动提供良好的开端;艺术品指数为艺术品投资提供一个相对的衡量标准,为后期的流动提供方便:文化产权交易所将艺术品的产权证券化,对艺术品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散,增加了艺术品的投资价值:艺术品投资基金和艺术银行使得艺术品投资不再是个别专业人士的专利,为艺术品投资的普及创造条件:而金融产品和艺术品的联手是对传统以“画廊一拍卖公司”为核心的艺术品投资市场的有力补充。

就我国现状而言,针对某一个项目或某一个、几个艺术家的作品,投资周期以中短期为主,投资规模从几百万到千万量级,由专家顾问、专业运作共同对投资人负责的专门性艺术投资基金,以其目标明确、形式单一、针对性强有望成为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最佳选择。

至于各地成立的文交所,笔者认为,由于其本身制度尚不完善,并不适于近阶段作为艺术品投资的主要发展方向。

文交所是将产权可拆分的文化艺术产品项目进行“类证券化”交易的平台,借用证券市场的交易模式,对艺术品的所有权、收益权以及项目未来现金流等资产的“权益”进行等份额拆分。各地名称略有差异,天津称为“份额化”,深圳称之为“权益拆分”,郑州文交所则称之为“电子化”。所谓“权益拆分”,就是将一件事物的所有权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人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来获得投资标的物相应比例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同时获得基于这些权益所带来的远期或当期的收益。

第4篇

佛教艺术品收藏的一路高走并非偶然,熟悉此类别的人士都知道,佛像题材走进艺术品市场由来已久,如果从改革开放以后算起,在国内亦有十余年历史。这十余年大致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年以前,属于市场的拓展阶段。这一阶段,佛像等题材的艺术品只是零星出现在国内的拍卖市场中,且缺少质量上乘的高档次拍品,由于在市场上的规模和影响不大,业内人士只是把它当作一般的杂项看待;流通的数量有限,市场价格较低,也不稳定;其价格与价值有较大反差,同其他门类艺术品相比明显偏低。第二阶段是2004年以后至今,是其快速成长并逐渐成熟和稳固的阶段。藏品内容的丰富,收藏队伍的壮大,价格不断的攀升,使得整个门类都成为艺术品市场上的热点;而尤其突出的是,佛像特别是藏传佛像完全脱离过去人们眼中的杂项圈子,而变成了广受关注的独立品类,各大拍卖公司都将其列为重要拍品,纷纷推出专场进行拍卖,而且均取得极大成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引起了很多人对佛像的关注和兴趣,标志着佛像在市场上步向成熟的开始。而2006年香港苏富比的佛像专拍又将佛像市场的热度推向了,使佛像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得到进一步的稳固。

佛教艺术品之所以前景看好,除了拍卖会的推动作用外,还在于其自身宣扬的佛教思想符合人们的审美意识和情趣追求。佛教艺术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在中国及世界艺术史上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两千多年的佛教文化历史使其拥有近2亿的信徒。作为古老璀璨的东方文化的一部分,佛教文化一直以“祈福大众、传承文明、造福社会”为宗旨,同时佛教文化主张“广纳财源” “广结善缘”,这些观念都与人们追求修身养性、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世界和平的观念相吻合。博大精深的佛法思想,不但给人以心灵的慰藉,梳理人们内心的焦躁与不安,在缓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紧张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可以看出佛教文化与当下提倡的“和谐社会”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对于追求精神生活的人们,尤其是收藏爱好者,在关注佛理的同时,也开始认识到佛教艺术品不可估量的价值与升值空间。

目前佛教艺术品收藏者的结构,既有以金铜佛像作为专项投资收藏的各界人士,也有古玩经营者,还有海内外的收藏爱好者,以及用于供养的僧俗、馈赠礼品者等等。从地区分布看,收藏者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辽宁、山西、甘肃及四川等地区。而北京仍是佛教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核心城市,其自身的发展成熟,极大带动了内地佛教文物,特别是藏传佛教文物的收藏热潮,金铜佛像成为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主流拍品,也成为广大收藏家和艺术品投资者追捧的新热点。在这十余年中,藏传佛教一系,特别是佛像始终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是市场上佛像交易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在近几年的佛像专场拍卖会上,藏传佛像一般都占到了九成以上的数量。

减传佛教艺术品走俏市场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市场中的一些常规收藏品种已不能满足人们的收藏需要,市场需要新的收藏品种来填补。而藏传佛教艺术品本身所蕴涵的宗教神秘感、历史性、民族性迎合了收藏家们日益提高的审美品味,是其得到市场认可的先决条件。早期藏传佛教艺术品经过吐蕃政权瓦解后的分裂割据、战乱等多种因素存世很少,目前留存于世的大都是明清时期的制品。明清两代藏传佛教艺术品制作的数量较多,尤其是明代的永乐、宣德时期和清代的康熙、乾隆两朝,存世量较为可观。

近年,由于受到海内外收藏家的追捧,永宣佛像价格直线攀升,目前永宣宫廷造像的价格基本徘徊在500万至1000万元之间。永宣宫廷造像价格大幅上扬,主要是因为其价格长期偏低,与其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不相称有关。永宣两朝宫廷造像的成交行情在某种程度上引领着佛教文物的行情。其他佛教文物的价格随着永宣宫廷造像整体价位水涨船高,反之亦然。永宣宫廷造像与同时代的宫廷御用品,特别是官窑瓷器价格相较,仍有很大的增值空间。相对于永宣佛像而言,清代宫廷造像的市场价格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具有潜在的升值空间。事实上,收藏界把清代宫廷金铜造像分为三个等级:康熙朝宫廷造像数量极少,价格最高;以六品佛楼造像为代表的乾隆宫廷佛像,规格由13至20厘米不等,小者几十万元,大者百万元左右;加刻“大清乾隆庚寅年敬造”等款识的准宫廷造像,诸如为乾隆帝祝寿所铸的无量寿佛像,仅人民币6万元左右。

第5篇

关键词:艺术品证券化;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

自2011年底,国家相继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艺术品份额交易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艺术品并非首次进驻资本市场,艺术品投资基金等投资模式在西方已经发展起来,并且在我国也进行了尝试。但艺术品证券化,并在文交所进行交易则是诞生于我国的独特设计。

一、艺术品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1.艺术品证券化与资产证券化

艺术品在文交所进行证券化交易的主要模式为:首先由文交所与画廊等机构合作,选择适合证券化交易的艺术品。在权威机构对艺术品进行鉴定、评估的基础上,将一个资产或多个资产打包成的资产包的所有权拆分成相应数量的份额,进行上市发售,亦可在二级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流通转让。艺术品份额持有者以其所持有的份额享受艺术品价值变化所带来的收益。

这种交易模式在学界产生很大争议,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艺术品升值较慢,难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对艺术品份额的交易只是单纯的投机活动。而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艺术品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艺术品证券化具有艺术品价值发现的功能,是将小众的艺术品交易市场转变成大众化商品交易的有效途径。事实上,在完善的交易模式和市场环境下,对于证券化的艺术品可以进行定期的展览或拍卖使其产生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因此,艺术品证券化可以看作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特殊形式。资产证券化是将那些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现金收入的资产出售给特定发行人,通过创设一种以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金融工具或权力凭证,进而将这些不流动的资产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一种融资过程或融资方法。资产证券化有标准的操作步骤和严格的参与主体。

2.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过程与参与主体

首先,发起人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重组可预见现金流资产,构造证券化资产。其次,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V),实现风险隔离,完成资产权属让渡。之后,信用增级机构将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增级。接着,引进信用评级机构对未来资产能够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对经过信用增级后的拟发行证券进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投资选择的依据。前期准备阶段完成后,由SPV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证券发行完毕后,SPV还需管理资产池,对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回收和分配。

参与上述资产证券化过程的特殊机构包括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以及信用评级机构,这些机构的参与保证了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二、我国艺术品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自2010始,我国艺术品证券化交易迅速发展起来。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8家文交所挂牌成立,另有6家正在筹备中。2010年5月,成都文交所推出首个艺术品资产包“汪国新·朋友”,该艺术品份额仅仅6天便认购完毕。同年6月,成都文交所推出“翰墨长安”资产包,该艺术品资产包由西安画派王西京、杨霜林两位艺术家的国画作品组成。值得一提的是,从《翰墨长安》开始,成都文交所引入了艺术品保险机制,降低了艺术品投资的风险。2010年7月,深圳文交所推出“杨培江美术作品”资产包。2010年12月,上海文交所发行了“艺术品产权组合1号——黄钢艺术品”。2011年1月,天津交所发售了画家白庚延的两幅作品《黄河咆哮》、《燕塞秋》,2个月内价格翻了17倍之多。作为进行艺术品证券化交易的典型代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和天津文化艺术交易所的交易模式不尽相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推出“杨培江美术作品”资产包时采取的是“权益拆分”的模式,也就是将画家杨培江的四幅油画和八幅宣纸彩墨作品进行打包后估值,然后在文交所抑价发行,艺术品证券交易采取了会员制的方式,同时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定发行经纪人与商在公开交易两个月内暂时保留部分份额作为初始保留权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采取的“权益拆分”模式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商选定合作的画廊,两者共同挑选适的艺术家及其作品。

第二步,将数件艺术品打包成一个资产包,并确定每份所有权份额的原始价值。在针对特定的投资人进行路演推介询价后,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发行价格,并集中认购。

第三步,艺术品资产包所有权份额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在市场中持续流通,并由画廊及交易商对资产包中得艺术品及艺术家进行推广,获得更多潜在投资者的关注和了解。

第四步,将资产包中的艺术品通过拍卖进行兑现,投资者获得分红收益,或者资产包整体通过被收购或拍卖,摘牌退市,投资者实现最终的投资回报。

相比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交易所在推出艺术品证券化产品后,几个月内就对交易规则进行了多番调整,准入门槛不断提高,申购模式也由一开始的定价改为竞价定额,涨跌幅限制一再下调,甚至提出了“特别处理”的概念。

天津文交所艺术品证券化交易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所审核待发行的艺术品相关材料,组织专家对艺术品进行鉴定,并对艺术品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艺术品的上市价值。

第二步,在确定艺术品上市价之后,交易所与托管机构进行艺术品托管,与保险机构签订艺术品保险合同。

第三步,投资人到交易所指定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下载交易软件,之后方可参与投资交易。

第四步,投资人强制要约收购。

自各地文交所成立并运行以来,推出了多种艺术品份额交易产品,受到投资者的疯狂追捧,份额价格涨幅巨大,严重偏离艺术品的实际价值。同时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仍不成熟,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交易所交易规则朝令夕改,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已违背了艺术品份额化的初衷。针对这种状况,2011年12月30日,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文化产权交易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严格排除在合法经营范围之外。该《意见》体现了国家严格整改和规范艺术品证券市场的意图和决心,反映出国家意图为艺术品证券化的发展提供健康和谐的环境。

三、我国发展艺术品证券化的创意缺陷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艺术品证券化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

第一,艺术品份额定价不合理,评估机构缺乏专业性。资产评估是基于市场价值理论和折现理论对特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前者是参考市场上同类资产的价格得出,而后者与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及其贴现价值密切相关,因此,要对艺术品份额合理定价,就必须将同类艺术品的历史成交价作为参考,并将艺术品未来可能产生的现金流考虑在内。在天津文交所发行《黄河咆哮》和《燕塞秋》的艺术品份额前夕,上海中天拍卖有限公司在新年书画拍卖会上将一幅名为《燕塞秋》的画作以6.38万元拍卖成交,而按天津文交所以每份额1元的价格将《燕塞秋》分割成500万份发行来计算,其市值高达500万元,而两幅同名画作仅在尺寸上存在差别,若将面积因素考虑在内,天津文交所份额化的画作面积为被拍卖画作面积的3.2倍,则份额化的《燕塞秋》市值应在20万左右,这与其500万元的定价相差甚远。

第二,角色划分不明确,缺乏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等中介机构。艺术品份额交易作为一种类证券化的交易,其涉及的主体应包括艺术品持有者、发行商、交易所、投资者及必要的中介机构。而目前我国艺术品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各类参与者角色分工不明确,各地文交所除提供交易场所外,往往还扮演着发行商、经纪商等角色,这种多重角色集中于一方的情况不利于形成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艺术品证券化交易中缺乏权威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以及独立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机构,而且并非所有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文交所都与保险公司、托管机构等合作,对标的艺术品采取保护措施,目前艺术品份额交易仍缺乏规范的交易制度和完善的交易流程。

第三,标的物组合方式不科学。艺术品份额交易过程中,天津文交所将单个艺术品作为标的资产,将其的权益进行拆分,这种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较大,一旦艺术品出现损坏、被盗等情况,投资者将蒙受巨大损失。因此文交所应将多个艺术品资产捆绑在一起,组成一个资产包,以这个资产包为基础,进行权益拆分进而上市。这种方式既可分散投资风险,又有利于投资者获得不同资产价值升高或参与展览等活动而得到分红,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但在现有几个文交所的交易模式中,组成这些资产包的艺术品大多属于同位或同派作家,作品风格相近,年代相近,风险水平相近。这种组合方式没有充分考虑资产组合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是不科学的。

四、我国发展艺术品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自艺术品证券诞生至今,其先后经历多次涨跌停牌,巨幅波动的艺术品证券市场令众多投资者望而生却,但因此而将艺术品证券化全盘否决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首先,我国的艺术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缓慢。欧美国家的艺术品市场较为完善,形成了以画廊为主的一级市场和以拍卖公司为主的二级市场,而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市场结构尚不完备,交易机制不稳定,各方面均明显落后于西方。艺术品证券化有助于弥补我国艺术品市场存在的缺陷与漏洞,进一步推动其发展。

其次,近年来,虽然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较快,但公众可选择的投资渠道依然狭窄,大部分集中在股票、基金与房地产领域。伴随股市萎靡不振、房地产市场动荡及通货膨胀压力剧增,艺术品投资市场开始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艺术品证券化拓宽了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开阔的投资空间。

再次,我国公民产权与版权意识淡薄,赝品在艺术品市场肆意横行,扰乱了艺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大量的产权与版权纠纷。艺术品证券化有助于规范艺术品市场,促进艺术品的合理有序交易。

由以上三点必要性可以看出,我国发展艺术品证券化迫在眉睫,但目前各地文交所艺术品证券化的发展情况并不理想,其部分做法甚至与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相背离。为推动艺术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证券化标的物必须是有较高艺术价值、可产生较稳定的预期现金流的艺术品。在选择证券化标的物时,SPV应与画廊等艺术品经营机构合作,根据一定的标准共同指定具备高艺术价值的艺术品。另外,在筛选、甄别可证券化的艺术品时,SPV需评估艺术品可产生的预期现金流,并判断该现金流是否具有连续性与稳定性。

第二,艺术品证券化形成的一般程序必须与资产证券化的标准步骤相一致。就资产证券化而言,首先应该组建资产池,设立特设机构,并进行证券化资产所有权转移。在出售证券之前,证券化资产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是必不可少的。另外,SPV在支付证券化资产价款之后,还应该进行资产池管理。

第三,艺术品证券化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其中包括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天津与深圳文交所分饰多角,使得艺术品交易平台不客观、不公开,扰乱了艺术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只有第三方机构活跃于艺术品证券市场,才能保证资产证券化步骤的顺利完成。

第四,完善艺术品证券交易机制,遏制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信息不对称不仅不利于艺术品价值的客观评估与艺术品证券的合理定价,也会使投资者对艺术品证券的价值产生非理性预期。盲目跟风将会导致艺术品证券价格的暴涨暴跌,扰乱艺术品证券市场,损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第五,建立健全艺术品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政策,实现相关文化部门、证监会与第三方机构的联合监督。只有严格、公正的监管才能保证艺术品市场的参与机构各司其职,保证艺术品证券化的合理合法,保证艺术品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进而维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总而言之,艺术品证券化是一种有益的金融创新,虽然目前艺术品证券市场仍然存在缺陷,但是新生事物的成长和完善都需要一定的过程,艺术品证券化不可因噎废食。艺术品的证券化、大众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过于冒进,艺术品证券化只有在产权明晰、监管有力、制度健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能促进文化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 进:《我国艺术品投资证券化模式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1.

[2]杨胜刚 周思达:《艺术品证券化_资产泡沫还是金融创新》[J],艺术市场,2011,(5).

第6篇

――引自:马克思《资本论》

如果既不用践踏法律,也不用冒着绞首的危险犯下任何罪行,能以低至1元/份额的投资赚得1600%的利润,资本又会演绎出怎样的疯狂?

这种疯狂目前正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下称:天津文交所)真实上映――艺术品份额遭遇暴炒。通过天津文交所的交易系统可以看到,该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件绘画作品《黄河咆哮》(20001)、《燕塞秋》(20002)每份额的价格在3月22日就已分别高达17.16元、17.07元,相比1元/份额的发行价,涨幅双双超过了1600%。更令人吃惊的是,天津文交所第二批上市交易的8件艺术品都呈现同一个走势:每件艺术品3月11日上市首日的收盘价都比首发价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又皆以涨停板报收,这时每个艺术品份额价格较首发价的涨幅已经达到387%。

记者在对艺术品业内人士以及市场交易人士进行采访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并没有对每件艺术品的真实价值进行辨别就盲目追涨,具有非常强烈的博傻性质。也就是说,只要是交易的艺术品,资金就对其进行疯狂炒作,而不管它是否真的值这么多钱。

这种博傻的后果就是:各自价值有所不同的8件艺术品,连续多个交易日都呈现出一模一样的涨停走势。这种难得一见的艺术品投资“奇观”立即在市场掀起了一股风风火火的艺术品投资热潮,并迅速蔓延到股票市场。A股目前相关艺术品概念的股票主要有弘业股份(600128)、东方金钰(600086),两只股票最近一波短炒行情就始于1月中下旬,正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份额上市的时间段。至此,各类投资市场都充斥着强烈的“艺术品”概念。

然而,诞生于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交易还是与以往传统的艺术品交易有所不同:在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软件上,投资者不需要花上百万、上千万的钱去购买整件艺术品的产权,可以视自己的财力,仅仅购买艺术品的“一部分”。

“艺术品股票”面市

自古以来,艺术品就是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而艺术品与证券化的接轨在中国却是刚刚兴起。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天津、深圳为代表的类证券化交易模式,另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模式。前者把一个艺术品“分割”为等量大小的多个份额,投资者可以购买其中一定数量的份额;后者则主要是针对完整的艺术品进行产权交易。与深圳文交所只针对特定俱乐部会员开放的特点相比较,天津文交所是平民百姓相对容易就可参与的艺术品投资市场。

在天津文交所,投资者可以像买卖A股股票一样买卖艺术品份额。这种艺术品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方式几乎相同,都有开户、首发申购、集合竞价、每次买卖至少1手等相似的步骤;当然也在涨跌幅限制、资金托管第三方、退市机制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则。其中,两个交易市场最引人注目的不同之处在于艺术品交易采用“T+0”的交易机制,而股票采用的则是“T+1”机制。(详见表一)。

在与股票市场极度相似的交易规则下,投资者对于自己购买的那部分艺术品的份额容易产生疑惑:“我交易的到底是艺术品,还是股票?”

通常,市场把这种产于天津文交所的新生事物称之为“艺术品股票”,将其操作模式定义为“与股市类似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把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

这种“艺术品股票”面世的最大意义在于让艺术品更贴近了普通投资者,即使你不是富翁,也能参与到艺术品的买卖,因为艺术品都被分成了不同的份额,你只需能买得起其中的几手即可。目前在天津文交所最贵的是《黄河咆哮》,如果购买一手即100份额,加上各种交易费用,也不过2000元左右,这个价格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并不困难。

暴利的诱惑

天津文交所没有想到,“艺术品股票”会受到市场这么热情的追捧,连续涨停的架势让该所不断调整涨跌幅,由最初的15%下调为10%,3月22日起又调整第二批上市交易的艺术品份额涨跌幅为1%,它希望此举能为艺术品份额的炒作降降温。但这显然收效甚微,第二批艺术品份额22、23日又连续“一字”涨停。“艺术品股票”的神话仍在延续,疯狂的暴涨依然客观存在。

回看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数据,我们发现不管用疯狂,还是暴利,都难以形容份额的那种令人狂热的汹涌涨势(详见表二:天津艺术品份额的周交易数据――3月第三周)。特别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艺术品自1月26日公开交易以来,1600%的超高暴利就像顶在其头上的一颗巨钻,闪亮得灼伤人眼。

由于3月份的月度数据还需等待,我们可以参考最近一周的公开交易数据。从表二中可以发现,上周交易中,尽管第一批上市的《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因涨幅过大被天津文交所停牌,但三个交易日也涨了52%的幅度;第二批共8件艺术品则复制了同一涨势――14日开盘价和18日收盘价完全相同,周涨幅皆为100.93%。

这样惊人的涨幅和完全复制的走势,会不会仅仅是上周的一个特殊现象?

记者通过天津文交所的全部交易数据发现,上周的涨幅并非偶然,艺术品上市两个多月以来整体走势一直就令人意外的强劲。从1月26日第一批交易的两件艺术品来看,它们在短短三十个交易日里,单位份额的价格较发行价的涨幅均超过1600%。第二批艺术品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8件价格走势一模一样的艺术品除3月11日上市首日都涨了116%,之后8个交易日全部“一字”涨停。截止3月23日收盘,相较发行价1元/份额的涨幅累计达387%(详见图一)。

谁在赚钱

在如此火爆的天津艺术品交易市场,哪些人在赚钱?又有哪些人是风险的最大承受者?

对于绝对主体――天津文交所来说,它具有双重属性。在发挥“交易所”作用的同时,也成为一家中介机构,相当于A股的“交易所+券商”职能,也就等于赚取了两份收入。

作为交易所,天津文交所可以将艺术品分成等量的多份份额,在其交易所上市发行。而不管艺术品是否发行成功,文交所都要在艺术品审核发行前收取上市费用――目前来看,是发行总价格的1%-2%。按照规定,如果发行成功,上市费由发行商支付;如果发行未成功,上市费则由艺术品持有人承担。通过交易所公开数据,记者发现不同艺术品的上市费用有所不同,大部分画作的上市费用为上市总金额的1%,而唯一的非画作艺术品――天然粉钻(41001)的上市费收取比例翻倍,达2%。天津文交所官网数据显示,这颗天然粉钻的上市费高达48万元,数额十分可观。

由于文化交易市场没有类似A股券商的中介机构,天津文交所还承担了“交易中介”的角色。基于天津文交所的电子交易系统,投资者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买卖,这就需要向文交所上缴一定比例的佣金。据天津文交所官网资料显示,交易为双向收费,单次收取佣金的标准根据交易金额累计程度的不同,范围大致在0.5‰-2‰。如果一位投资者交易金额累计没有达到5000万元,则一次完整的艺术品份额交易需要向文交所贡献“买和卖”两次共约4‰的佣金。从上周交易金额达11412.43万元来看(见表二),若按双向收取佣金的标准衡量,天津文交所上一周便可收40万左右的佣金,随着资金的持续流入,这种交易佣金的前景十分可观。

对于第二个重要主体――艺术品所有权的原拥有者来说,则可以通过类似A股IPO的过程,将艺术品的部分份额推向市场,最终成为赚钱的大赢家。首先,原拥有者会委托艺术品投资公司对艺术品进行上市准备,业内人士认为在对艺术品估价环节上,一般会有所溢价。其次,待艺术品份额正式上市交易,从目前如此疯狂的上涨势头来看,原持有人保留的份额少则翻了四倍,多则已经翻了16倍以上。

我们还注意到,艺术品上市离不开一个关键人物――艺术品投资公司,它起到承销商的作用。从天津文交所公布的10份艺术品发行说明书来看,所有艺术品均由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赞)承销。以天然粉钻的发行说明书为例,记者仅仅找到天津华赞作为发行商的公司名称介绍,完全没有找到该公司的联系方式和更进一步的详细介绍。一切成谜,但一切并不影响天津华赞赚取发行费用。

普通投资者位于整个投资链条的最末端,虽然可以参与艺术品投资,就目前来看也确实是有利可图。但这种博傻游戏的最后一棒究竟会掉在谁手中?以证券投资的长期经验和规律来看,大部分“散户”难逃被套的厄运。业内人士表示,艺术品虽然涨得凶,如果哪天跌下来也是很可怕的,参与里面的普通投资者要注意见好就收,谨防下跌风险。

炒的是什么

艺术品交易的暴利吸引了更多的人投身于“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洪流,然而许多人奋不顾身的同时,却忘记了洪流的途中可能有深深漩涡,尽头又是否会是千尺悬崖?

虽然交易规则与股票市场几乎一模一样,但艺术品与上市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研究总监石先生告诉记者:“用于交易的艺术品并不能像上市公司股票那样分红给投资者,毕竟艺术品不能生产利润。”我们投资A股市场,一个普遍的投资逻辑是看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性,而艺术品没有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生产商品获取利润,那么艺术品投资炒的是什么?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价格大幅偏离真实价值的背景下,艺术品投资更多的是一种资金的博弈。

深圳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蔡先生分析:“这其实还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艺术品投资当然有一定的投资属性,关键是价格和价值之间是否成一定的比例。比如同样一幅画,拿到拍卖市场上,到底是值多少钱,那么它分割成每个份额后,应该总市值大致接近这样的拍卖成交价。如果大幅偏离,那说明参与的资金更多的是在进行博弈,寻求流动性差价,因为分割成份额后,就制造了一种寻求流动性差价和炒作交易的可能。”

石先生也表示,“天津交易市场的艺术品炒作本来就不是理性的,现在就是博弈,是一种筹码游戏。博弈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赌,但目前还不能预测到底会疯狂到什么程度。”

“负利率背景下,流动性过剩造成了艺术品市场的暴涨暴利,预计未来会有暴跌的行情。这有点像郁金香的故事。当市场非理性情绪占据了市场主导之后,对风险过度追求的偏好等价变成了一场游戏。”华林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宇表示赞同前两者的看法。他还分析:“同样是资产,艺术品的估值其实很简单,但由于将资产证券化之后,就可能放大了艺术品的风险,同样也制造了一些新的所谓稀缺性。但其实,这种资产证券化的游戏已经不是新游戏。如果将这种暴利的游戏放大,就可能造成击鼓传花的效果。”

显然,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这种艺术品证券化的炒作非常不理性,价格已经大大偏离艺术品本身的价值,炒的的过程几乎完全就是一个资金的博傻过程,只是不知谁会接到最后一棒。

疑虑重重

作为金融创新的一个代表,天津文交所给予了普通投资者一个全新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新投资品种的诞生通常都伴随着初期暴利的出现,但也潜藏了许多值得警惕、商榷的不足之处,这需要时间来慢慢完善。就目前的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交易来看,确有几处值得共同探讨。

疑虑1:艺术品定价机制

记者发现,在绘画类艺术品发行说明书中,画作并没有被权威机构估值,最后的发行总金额由原持有者和作为发行商的天津华赞共同商议。这个总金额其实就是艺术品上市的首次估价,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准确估值,那么这个发行总价是否合理?同时,发行说明书对画作本身的解释也仅仅寥寥数页,更没有对相关的绘画行业情况进行一个大概的同比对照。

以《燕塞秋》为例,其发行说明书没有显示相关权威机构的一个估价情况,而仅仅是原持有人和承销商机构商议发行总价格为500万元。这样的估价受到投资者的怀疑:如果是有权威机构对画作进行了估价,应该把它放到发行说明书中,给投资者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而如果没有权威机构估价,那这个价格是谁估的,它合理吗?《黄河咆哮》、《沧海浪涌》等画作也发生了与《燕塞秋》一样的估值信息缺失情况。

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已经进行了近3个月,艺术品发行时首次估价的合理性、准确性受到市场质疑。到底是谁给绘画类艺术品估了价,这个价格客观不客观?目前也无处得知。

疑虑2:天津华赞的身份及资历

天津华赞全称“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它被关注,主要因为身份成谜。该公司负责了目前以“份额”上市交易的全部10件艺术品的发行工作。但在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中,没有看到天津华赞的详细介绍和联系方式。记者在网上搜索的结果只显示天津华赞也许是一家私营民企,规模约在21-50人,而注册资金、成立年份等消息全部空白。信息的不透明,让市场对天津华赞的资历资格也产生了质疑。

疑虑3:发行说明书的过于简单

在天津文交所以份额方式上市的10件艺术品,其发行说明书都极为简单。如果说交易模式模拟了股票市场,但艺术品的发行说明书在严谨程度、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等方面,远远不及IPO的招股说明书。

10件艺术品的承销商都是天津华赞,这让许多民间投资者笑谈:“难怪发行说明书这么简单,一家承销商三个月内10件艺术品的上市业务,确实没有时间来筹备更完善的资料供市场参考。”

疑虑4:原始份额是否限制流通

发行说明书显示了艺术品原持有者保留了多少份额(大约都在10%-20%的份额),却没有显示这部分“大股东的原始份额”有无限制流通。但记者从交易软件上看到,10个艺术品的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的数量都完全一致。既然发行说明书没有限制流通的文字,交易软件上也显示流通份额与全部份额数量一致,那么投资者就会认为这部分原持有者的原始份额在上市首日就可自由流通。

记者接通天津文交所咨询电话后,对方告诉记者:“艺术品原持有者所保留的原始份额在艺术品上市后,过180天才可以在交易所买卖。”对方还表示,这个交易规则可以在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

诚然,我们也许可以花费长时间的精力在信息海量的天津文交所官网上找到想找的信息,可是这么一条重要信息不能在发行说明书中找到,在交易软件上却得到相反的信息,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艺术品份额交易上市的“匆忙”。有投资者表示,“当然我无意容忍目前交易所这个平台现存的种种弊端,我是希望它能逐步规范起来。”

疑虑5:投资门槛的提高

一些打算加入“艺术品股票”投资的民众突然发现,天津文交所将开户的门槛由原来的5万提高到50万元。也就是说,开通交易账户,投资者需要到招商银行开一张金葵花卡,并存入50万元,才能获取“艺术品股票”的交易账户。

那么这到底是招商银行的规定,还是天津文交所的突然调整?记者致电招商银行总行期货结算部总经理胥继锋,他表示“由五万提高到五十万的事情,是天津文交所的决定”,招行只按照规定执行。对此,有些投资者又迷惑了:如果我找人借钱先凑满50万元开个交易账户,是不是不久后可以再取出来,这个规定的意义到底有多大?天津文交所官网“如何开户”版面中,也找不到相关50万的信息。

疑虑6:规则变动的随意性太大

短短两个多月的交易日,涨跌幅三次调整、开户门槛提高十倍、推出新的交易品种“单有艺术品”等层出不穷的“新招”着实让人眼花缭乱。不少投资者反映,很多规则不仅解释不够详尽,频繁的变动更让他们无所适从。

那么,哪个机构可以监管天津文交所的一举一动,使其更为规范?查阅其官网资料,没有详细说明谁是天津文交所的监管机构,仅仅有“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起设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的描述字样。谁也搞不清楚,把艺术品以股票方式发行,这种结合两种投资品种特点的天津文交所到底归谁监管?

叫停之忧

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的疯涨,让很多人都产生了“为什么”的疑惑,并提出了质疑“这样的投资品种能不能长久生存?”市场人士表示,供给成为艺术品市场最大的问题,只有扩大市场的供给面,才有可能为炒作降温;现在“艺术品股票”还在尝试阶段,未来如果经过调整还不能健康发展,也有可能被喊停。

对于大涨原因,深圳某私募研究总监石先生分析:“艺术品近期涨这么好,关键还在于天津文交所的交易品种太少。目前的10个艺术品市值有限,而投资者还在不断开户,后续资金将持续流入艺术品市场。过量资金追捧有限市值的艺术品,暴炒是必然。”

也有网民投资者表示,“定价要看是在什么平台上定价,比如大宗商品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价格就不一样。就拿艺术品来说,每个人的估价也会有所不同。天津文交所的价格交易体系与传统的画廊等艺术品买卖市场不一样,它掺杂了更多的投机、心理预期等因素,出现这样的价格波动也可以理解。”

对于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未来,石先生表示可能难以做得像股票市场一样大。他说:“A股最早是四只股票,当时也有暴炒情况,但随着股票市场的扩容,市场已经相对规范化。股市是个大市场,但艺术品做得那么大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有几千、几万件艺术品上市,我看就炒不起来。”

现在也有很多投资者担心:“天津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可能只是尝试,如果做不好,是不是随时可能停掉?”目前也有迹象显示天津文交所有意暂缓以份额方式发行艺术品,在推出两批次“上市艺术品”之后,该所3月22日推出了第一批“单有艺术品”的交易品种。据了解,“单有艺术品”与“上市艺术品”交易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将艺术品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由单一投资者购买;后者则把艺术品分割成多份份额后,由不同投资人共同购买。

天津文交所把新的六件艺术品以“单有艺术品”身份,而没有以“上市艺术品”来发行,让不少人心里打起了鼓:艺术品的份额交易,是不是真有停止的可能?

第7篇

关键词: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规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12-0027-04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

2010年国务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九部委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在鼓励金融业积极创新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指导下,我国大量金融资本涌人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投资,文化与金融资本开始对接,市场上出现了艺术品金融资本化的创新,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产生。然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种全新的交易模式产生后,各种问题如交易风险如何防范、投资人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纷至沓来,组织份额化交易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不断暴露出制度设计和管制方面的不足与弊端,种种问题急需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尽快研究和出台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规制对策,才能使在我国出现的这种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创新能够走得更安全、更远。

一、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产生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指将法律允许上市交易的文化艺术品,经过鉴定与价值评估后,以虚拟的若干份额方式进行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以类似于股票交易系统的方式进行公开上市交易。2009年我国首家组织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并为文化艺术品份额集中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信息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6条规定,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职责是为艺术品份额的集中交易提供平台、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职责,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本所对艺术品权属、真伪、品质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随后这种模式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各地纷纷组建,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6月,国内陆续开业的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已有15家,正在筹备阶段的有5家,还有更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在计划中。

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提供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为实现文化艺术品市场与金融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全新方式,大大便利了金融资本进入文化市场,也为文化艺术品价格形成提供了发现机制。“2011年1月26日,天津山水画家白庚延的作品《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简称《黄河咆哮》)与《燕塞秋》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正式上市,其中《黄河咆哮》上市总价600万元,《燕塞秋》上市总价为500万元。这两件艺术品份额均以1元/份的价格进行申购,开盘当天便涨至2.16元/份。截至2月25日收盘,《黄河咆哮》报收6.21元,月涨621%,市值从600万元达到3726万元;而《燕塞秋》报收5.75元,月涨575%,市值从500万元涨到了2875万元。涨幅让人瞠目结舌。”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一度成了全国投资者、金融与艺术机构,以及各种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掀起了艺术品投资热潮。这对于解决我国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够充分、节奏较缓等问题,无疑是一支强心剂。

然而,在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迅速发展、市场日益火爆的同时,各个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体制漏洞、交易风险、透明度不足等各种问题纷至沓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因为负面新闻不断,合法性、公平性遭到公众质疑,被各种批评的声音推到风口浪尖而一度陷入停滞,到2011年6月才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我国首创的金融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交易模式,作为新生事物,难免出现各种新问题急需规范:比如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之后,如何理顺各个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文化艺术品的保管、展示等收益处分权如何行使;交易中的风险包括艺术品的真伪、灭失等如何承担;艺术品的鉴定、评估如何客观公正地完成等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规范,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都自行制定自己的交易规则,许多做法大相径庭。各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由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缺乏统一的设立标准、运行制度、监管办法和监管主体,这些都势必严重影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正常发展和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市场的交易安全。如何对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一金融与文化结合的独特模式进行规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急迫课题。

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出现是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根据《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4条规定,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是指将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的方式。份额标的物指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同一份额代码所指向的艺术品或艺术品组合。份额交易模式的核心在于将标的物的权利拆分成若干等份份额进行销售,份额买受人可对所持份额再行转让,各份额持有人之间形成对份额标的物的共享权益的关系。那么,以何种法律、何种方式来规制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需要确定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法律性质。对此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

(一)以《物权法》共有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标的物一般包括书画雕塑类、玉器珠宝类、金属器类、陶瓷类、著作财产权类等其他允许交易的艺术品,这些标的物大多是有形的动产,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实质是把标的物的权利拆分成若干等份的份额进行销售,投资人按照自己购买的份额享有权利,在许多人看来这正好符合《物权法》对按份共有的规定。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指数人按应有份额(部分)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物权法》第9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中,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这也符合份额化交易的结果,如果交易的标的物是著作财产权,各个投资人也可以对标的物形成准共有。目前许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就是根据共有规则来处理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16条规定,投资人按本规则规定享有份额交易权,购买并持有份额即成为该份额标的物的共有人。共有人应遵守本所共有人公约,依其所购买的份额与其他共有人按份共有份额标的物,

对份额标的物享有相应份额的所有权,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也制定了文化艺术品共有人公约,规定按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制订的规则保留份额的持有人或购买并持有份额的投资人会员是该文化艺术品的共有人。

从本质上讲,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对象是文化艺术品之上的物权等财产性权利,可以形成共有。然而,按照传统民法按份共有规则来处理、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后各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显得力不从心。第一,根据《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后的共有人,可能成百上千,就管理共有财产达成一致几乎不可能,而各共有人都行使管理文化艺术品的权利和义务,则在实践中无法实现;处分文化艺术品或作重大修缮的,应当召开大会经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则成本过高,共有人之间另行约定,则在操作上也因人数过多难以达成一致。第二,传统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当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持有人如果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难以处理。第三,传统共有关系是一种私人关系,其内部共有无需对外公开,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过程中,份额的销售、转让等对社会公众公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第九章还专门规定了信息披露,其第77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艺术品持有人、发售商以及相关机构等在份额发售、承销、上市交易过程中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第78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本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79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时间的及时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实践中,虽然各个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都按照共有制度制定份额化交易过程中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关系规则,但考虑到共有人过多,在行使共有权上无法操作,都要求持有人将共有物的保存、改良、维护、投保等权利行使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如《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文化艺术品共有人公约》就规定,共有人取得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同时,视为同意授权本所全权代表共有人对标的物进行维护、修复、投保、展示等。这正是看到以传统共有关系处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不足,其根本原因在于份额化交易是资本市场、金融体系催生的时代产物,传统民法已鞭长莫及。但如果有份额持有人不愿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行使份额共有权,如何处理?如果强制投资人购买文化艺术品份额时,必须授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行使份额共有权,则又有侵权之嫌。

(二)以《证券法》的相关规则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在各个地方试点运行后,一些调研部门指出,通常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指的是物权转让,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方式虽然以艺术品为标的物,但更多的是考虑艺术品投资增值的金融特性,具有标准化拆分、公开发行和连续易等明显的证券化交易特征,不属于文化产权交易范畴,应参照适用《证券法》及其相关规范。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将艺术品以虚拟的若干份额方式进行等额拆分,拆分后投资人按份额享有的权益以类似证券交易系统的形式进行公开交易,交易转让以证券化的方式完成,并不涉及标的物实物的交付,与一般动产转让需交付标的物不同,具有证券化交易的鲜明特征。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暂行规则,也仿照我国《证券法》的立法结构制定了总则、艺术品份额发售、艺术品份额交易、登记结算等规则。但笔者认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份额发行、转让不同于《证券法》所指“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我国《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而股票是股权凭证,股权是股东向公司出资而具有股东身份的人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反映的是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之间的关系;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股票、公司债券反映的是投资人与公司两种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标的是文化艺术品之上的权利,反应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两者之间的区分泾渭分明,并不能用《证券法》的规则来处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发生的法律关系。比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为股份公司,发行人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份额发售,出卖人为文化艺术品的合法有权处分人,其可以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代为发售,但发售的收益由出卖人享有,只要文化艺术品为法律允许交易的标的物,以份额化交易方式出卖文化艺术品并不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机构批准。再比如,《证券法》所指的信息披露,是要求上市公司对经营和财务重大信息进行披露,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出卖人却并无经营和财务信息可以披露。

许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发售艺术品份额时,要求由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认购,形成按份共有。设置200人门槛,正是为了规避《证券法》第10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但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并不必要设置这个约束,它与《证券法》并无必然联系,至少在国务院依法作出认定之前,不能适用《证券法》的规定。

(三)借鉴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范来调整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及其不足

有人提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能否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范进行立法规制?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发行股票、债券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其中不动产证券化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颇为类似,但又不同。不动产证券化指通过某种组织性活动(如信托),将直接投资不动产转变为间接投资证券化的过程,是将不动产物权转换为可以流通的小额债权或股权;不动产证券化中证券化发起人应于不动产原权利人处取得权利后,方可进行资产组合。而后,发起人还要将该权利组合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或有限合伙甚至信托机构,最后由特殊目的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机构作为

权利主体发行证券于投资者,投资者取得债权或股权证券。不动产证券化过程中,可能经过数次权利主体的变化,而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投资人取得的是类似物权的权利,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出售人是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合法处分人,它与不动产证券化在许多法律关系上有本质上区别。

综上所述,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目前缺乏可以适用的专门法律规范,其作为一种金融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路径创新,必须在传统立法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专门立法,才能适应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需要。

三、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法律规制的内容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法律规制,需要在传统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立法层次上可先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多部门联合规章,形成多部门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局面。

(一)以专门立法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基本法律规制体系

第一,建立文化艺术品的鉴定和评估制度。目前行业通用的鉴定、评估程序和规则尚未建立,当前艺术品市场鱼目混珠,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一方面做着推介、销售艺术品的宣传,组织影响着艺术品的鉴定和评估,却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欠缺相关知识的投资人不利。为了规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行为,应该建立客观中立的第三方鉴定和评估机制,鉴定和评估机构既可以由交易的当事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交易当事人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选择确定;要建立鉴定和评估人员、机构的责任制度,区分人为风险和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只有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可以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规范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之间在本质上属于共有文化艺术品的关系,可以改造传统民法的共有规则,成立由文化艺术品份额持有人组成的持有人会员大会,按照持有的份额比例在会员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由会员大会形成的多数人决议决定文化艺术品的保管、收益、处分、投保等权利行使问题,会员大会也可以决议将上述权利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代为行使。同时为了避免多数人决议损失少数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决议持反对意见的份额持有人,可以以市场价格要求其他持有人收购其份额。

第三,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的转让机制,文化艺术品份额的转让不同于传统物权转让,是一种证券化的权利转让,要针对此建立交易规则。比如,要建立份额交易的流通性保障规则,对于份额交易的无效处理,一般不宜适用相互返还、恢复原状等责任。

第四,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行规范。目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务,有时又参与交易,在份额化交易中有多重身份,但无论如何其不能自己监督自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行规范包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的地位、职责、权利义务等,要规定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等。

第五,建立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监管体系,明确统一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责任。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作为金融领域的创新,建议由金融业监管部门联合文化业监管部门共同监管。

(二)以传统法律解决交易相关问题

持有人与投资人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对于正常交易中的纠纷,比如交易标的物出现权利瑕疵、在交易过程中灭失、交易涉嫌违法、交易标的不能等情况的处理、可以由《合同法》、《文物法》来解决并进行规范,但考虑到交易效率问题,处理效力应仅及于发生纠纷时的份额持有人,比如正在交易的标的物因被认定违法流通导致交易绝对无效,但对于发生过的交易已不能要求相互返还。文化艺术品交易和保管期间的损坏、遗失、评估价值差异等无法在投资人之间合理分担的损失,要通过保险予以解决,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要由《保险法》规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