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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合集7篇)

时间:2023-08-01 16:55:29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1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 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2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 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3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 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2005(7)

2 刘曼红.风险投资: 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3 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03)

4 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 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4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5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优势;劣势

Analysis of China's venture capital exit

FengHe-ying1, Sun Yi-jia2

(1.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 Kunming 650106, China; 2.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01, China)

Abstract: Venture capital ex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isk of investment, so the research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irstly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secondly discussed the impact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and the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of the four venture capital exit ways, finally investigated the problems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and put forward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China's venture capital exit mechanism.

Key words: Venture capital; Exit ways; Strengths; Weaknesses

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风险投资是在高科技产业不断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兴起的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随着其本身的不断应用和发展,它对整个经济系统的发展和高新技术的进步所起的作用与日俱增。与一般的投资者相比,风险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要高出很多,他们进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所以,在合适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方式退出其投资的风险企业或行业是他们的最终选择,这时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就成了关键问题。风险投资的不同退出方式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对退出后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同,所以要根据我国风险投资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本文就对主要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加以研究,以期对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提供帮助。

一、风险投资退出的含义及意义

从广义上来讲,风险投资退出不仅包括风险资金从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企业中退出还包括从以某种形式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中退出;从狭义上讲,风险投资退出只是指风险资金从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企业中退出,即,当风险投资者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投资者会在选择在某个时机退出以获得投资回报。本文所涉及到的风险投资退出指的是狭义角度的风险投资退出。

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整个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没有退出机制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风险投资退出可以实现投资的收益,补偿投资的风险。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新兴产业,所追求的是项目或企业在发展到成熟阶段后所产生的高额垄断利润,而在这个阶段,项目或企业的高风险很容易转嫁给新的投资者,只有这种高风险能得到高回报的补偿时,才会有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所以,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成功项目收益得益实现、失败项目损失得益弥补的重要保障。

2、风险投资退出可以保持投资资金的流动性,促进风险投资的循环。保证商业投资活动得以持续运转的是风险投资资本的周期流动性,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退出,风险资金就会固定在某一个项目或企业上,不仅实现不了增值,也不能实现资金的转移,无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也就保证不了风险投资的长期性,所以,只有建立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才能保持投资资金的流动性和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3、风险投资退出可以评价风险投资的价值。因为风险投资的对象大部分都是极具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兴企业,对这些新型企业的价值评估不仅包括现在的价值还包括未来的价值,最有效的评估途径就是通过市场评价来实现。风险投资退出就是一种客观的市场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就是观察风险投资退出时原有投资资金是否产生了大幅度的增值。

除此之外,风险投资退出还可以激励创业的企业家,降低他们的风险;可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风险投资退出的影响因素

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有:1、风险投资公司的因素。风险投资公司由于组织形式、规模等方面的不同,在退出机制的选择上也会有所差异;公司经营状况和风险基金的生命周期也会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2、风险投资行为的因素。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向,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向一般都带有一定的行业特征,会将投资资金投向相关的行业,不同的行业所选择的退出方式会有所差异;风险投资的投资期,在投资的早、中、后期,商业理念是不同的,同时不同时期的退出能力也是不同的,这都影响了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风险投资协议和风险机构的特点也会对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有影响。3、风险企业的经营业绩及风险企业家的偏好也会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外部因素主要有:1、市场环境因素。宏观经济状况会影响风险投资者退出方式的选择;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风险投资得以变现都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的,所以活跃的资本市场可以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良好的条件,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为风险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退出方式;产权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程度与产权交易成本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如果产权市场不够完善,则产权的交易成本就会过高,风险投资者就不会倾向于在产权交易市场退出。2、法律和政策制度因素。因为风险企业具有成立时间短,资本量少但风险高的特点,如果宏观上缺少完善的法律和政策,则会极大的阻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分析

国际经验表明,常用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企业兼并和收购、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权回购和公司破产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不同的退出方式有着不同的优势和劣势。

1、企业兼并和收购。企业兼并和收购是风险投资者在时机成熟后,将自己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拥有的股份在产权交易市场售出,从而完成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兼并是指一个独立公司与另外一个独立公司通过合并,组成一个新的公司,其中实力较强的一方占主导地位;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对目标公司股份或产权的购买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商业行为。兼并和收购的实质是通过吸引具有雄厚实力的上市公司以实现投资资本的顺利退出。

这种退出方式的优势为:兼并和收购交易相较于股份公开上市,其程序简单、手续便捷,花费较少的成本,投资资本撤出的速度快,资本回收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适用于大多数不能直接上市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以交换股票为支付方式,进而减少收购方在财务上的压力,也可以使风险投资者直接获得现金或可流通的证券。

劣势为:因为兼并和收购的收购者较少,收购的价值容易被低估;这种退出方式选择的是股份的售出,公司的管理层有失去对公司控制权的危险;兼并和收购前后公司经营管理策略的连续性不能得到保证。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这种退出方式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的股份公开上市,将所拥有的私人股权资本转换为可流通的公共股权资本,然后将这些股权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售出变现,以实现风险资本的增值和退出。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即创业板上市两种,因为二板市场上市相对于主板市场上市来说门槛较低,且上市的多为具有高潜力和增长性的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企业,所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是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最有利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

其优势为:风险资金的盈利性和流动性强,投资收益率较高;风险投资者的股权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以现金的方式退出;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保留风险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可以提升风险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有助于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风险企业留住核心人员,吸引高素质人才。

劣势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对企业的要求比较严格,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退出成本高,且退出的手续繁杂,对某些风险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出售时间有限制,易错过最佳的退出时机;易受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行情状况的影响。

3、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是指风险企业者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以票据、现金等形式回收风险投资者所持有的风险企业的股份,从而使风险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退出的一种方式。

其优势为:股权的回购操作相对简单,退出成本较低,且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一次性全部退出;通过股权回购可以使外部股权转化为内部股权,是风险企业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劣势为:股权回购一般采用的是长期应付票据等非现金结算的模式,这回涉及变现和违约风险的问题;因为产权界定难的原因,在股权回购的过程中往往会因划分产权结构而涉及法律和法规限制的问题。

4、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当风险企业在成长缓慢、未来收益不乐观时,风险企业的所有者不愿意再维持企业的经营而对其进行清算的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破产清算的方式退出往往会给风险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损失。

其优势为:清算可以减少风险投资资金的机会成本,提高投资资金的再次使用率。

劣势为:风险投资者要承担投资失败的经济损失;受到法律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可能延误最佳的退出时机,增大风险投资者的损失。

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随着创业板的成立,近年来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起步比较晚,所以在风险投资退出方面发展的还不完善,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善。具体主要体现在并购、回购和破产清算方面存在着法律障碍,比如,在国有资产产权的划分、评估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涉及到跨国并购案例时缺乏法律上的研究;没有专门针对风险投资破产清算的法律和法规。

2、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目前我国的产权交易都是在地方性的证券交易市场完成的,缺乏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的成本较高;产权交易的监管滞后;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对于跨行业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显得无能为力。

3、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最近几年,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有了发展,但是发展强度不够,这些机构大多功能单一、结构不健全、提供的服务缺乏时效性和准确性。

4、缺乏专业的人才。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从业人员多是高校的毕业生以及企业、政府的相关人员,但是前者虽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却缺乏必要的实践经验,后者有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风险投资退出过程是复杂的,专业人员的缺失往往导致不合理的退出行为发生。

五、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建议

为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里给出几点建议:

1、注重多渠道多层次退出机制的结合,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首先进一步发展首次公开上市发行的退出机制;其次政府给予政策和立法上的支持,完善与退出方式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退出方式的多层次结合提供依据。

2、建立统一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规范产权交易的统一性与标注性,丰富产权交易的产品品种,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操作的组织予以一定的惩处。

3、规范和发展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体系。因为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退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建立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推进投资银行的发展,进而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4、加大专业性综合性人才的培养。风险投资退出过程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要求相关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综合的扎实的专业知识,且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培养这类人力资源对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六、结束语

根据不同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特点及优、劣势,选择合理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风险投资退出也呈现出了新的方式,比如: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资产重组、非上市公司利用借壳和买壳上市、股份转让等,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黄健.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探析[J].财税统计,2011,(01):59-60.

[2]张珂.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退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天地,2011,(01):229-230.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6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67-04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投资出售所持有的风险企业股份,收回资本的行为。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并购、回购和清算四种,其中,上市和并购是风险投资在投资较成功时所采取的退出方式。上市退出是指当风险企业成长到一定的程度时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挂牌上市,从而使创业资金退出的过程。在2008年以前,美国风险投资主要采用上市方式退出。并购退出是指风险投资在其它企业对风险企业实施整体的兼并和收购过程中,收回风险资本的行为。长期以来,欧洲风险投资主要以并购方式退出。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和欧洲风险投资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比例越来越高(张俊芳,2011)。而清科研究集团调查数据显示,在2007年到2010年期间,我国风险投资以上市方式退出为主,特别是2009年创业板开市以来,上市退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在2011年第一季度的118笔风险投资退出事件中,上市退出占比93.2%。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上市和并购两种退出方式进行了比较。大部分学者都认为上市退出是较好的退出方式(Poavly,2007)。Cumming and Macintosh(2003) 认为上市退出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家,弱化了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成本。Bascha and Walz(2001)认为企业家在上市退出后能获得企业控制权,从而获得额外的非货币化收益,因此企业家偏好以上市方式退出。Gomper(1996)认为上市退出经常受到媒体关注,能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眼球,而这些投资者将来可能投资风险投资发起的基金,因此上市退出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来讲具有一定的宣传效应,这种宣传效应在企业上市后将会长期持续;相比之下,宣传效应虽然在并购之后仍然存在,但是会很快消失。实证方面,Wright and Robbie(1998)和Gompers and Lerner (2004)的研究均表明上市退出与高退出收益相关。在国内,王晓东、赵昌文和李昆(2004)对上市和并购两种退出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比较,他们认为退出收益和退出效率最大化是风险投资选择退出方式的标准,而退出价格、退出成本、内部控制权激励、退出时效性和退出容量会影响退出收益和退出效率从而影响退出方式的选择,通过比较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的退出收益和退出效率,他们认为并购方式是较好的退出方式。

现存的文献仅关注出售前企业的状态和退出方因素对退出方式选择的影响,这造成了其解释上的局限性。有鉴于此,本文建立以效用为标准的退出方式选择指标体系,并比较了上市和并购各指标的相对取值,据此分析退出方式的相机抉择机理。

二、退出方式选择标准和指标体系构建

(一)退出方式选择标准

本文认为风险投资选择退出方式的唯一标准是风险投资所能获得的主观效用。换言之,风险投资是选择上市方式退出还是并购方式退出,完全取决于哪种方式能给其带来更高的效用。退出方式的选择存在外部性,因此收益包括退出收益和退出外收益两个部分。总的来看,本文认为退出方式选择的主观标准是效用,客观标准是与效用直接相关的收益和风险。

(二)退出方式选择指标体系

1、退出收益。退出收益受退出价格和退出成本两方面的影响。其中,退出成本可以分解为搜寻成本、中介费用和机会成本三个部分。退出价格则取决于企业价值和价格形成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包括定价方法、定价方式以及退出市场结构三个因素。企业作为一项特殊的资产,其价值取决于与企业所能产生的实际收益。而当企业状态即潜在收益一定时,企业实际收益取决于退出后企业的经营方式和治理方式。

2、风险。从来源上看,退出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源自企业内部或者交易双方的不确定性,包括企业家风险和定价风险。企业家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家反对某种退出方式招致退出失败的可能;定价风险指议价能力不足导致成交退出价格低于企业公允价值的可能。外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前者指市场和外部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后者特指上市退出后,风险投资分次出售股权收回投资时,由于资本市场流动性不足存在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退出方式选择指标包括以下13项:退出外收益、退出后企业经营方式、退出后企业治理方式、定价方法、定价方式、市场结构、搜寻成本、中介费用、机会成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企业家风险和定价风险。用图1表示退出方式选择标准、指标体系及其之间的关系:

三、上市退出与并购退出指标比较

(一)退出外收益

风险投资运作是包括筹资、投资和退出三个环节,风险投资收益是筹资、投资和退出各环节的收益之和。作为风险投资运作的环节之一,退出环节存在外部性,退出方式的选择会影响风险投资的筹资和投资成本。Gomper(1996)认为与并购方式相比,上市退出经常受到媒体关注,这有助于吸引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关注,因此上市退出具有一定的宣传效应。上市退出的宣传作用有利于降低筹资和投资的成本,从退出外收益看,上市退出优于并购退出。

(二)退出后企业经营方式

上市方式退出后企业一般独立经营,从受让方的角度看,企业价值仅取决于企业独立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现值;但并购方式退出后,风险企业与并购企业共同经营,因此其价值不仅要考虑风险企业作为独立资产所能产生的现金流,还必须考虑风险企业对并购企业现金流的影响。一般来讲,并购方兼并和收购风险企业都具有战略考虑,换言之,对于并购方而言,风险企业不仅具有独立运作的一般价值,还具有战略价值,战略价值的存在会使受让方愿意为风险企业支付更高的价格。

(三)退出后企业治理方式

对于潜在收益一定的风险企业,治理方式直接决定企业的实际价值。上市和并购退出后企业的治理方式不同,这将导致企业实际价值的差异。一般来讲,上市退出后,风险企业家仍然是风险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由于风险企业家持有大量的股份,所以上市退出后的公司治理具有期权激励的优势。相比较而言,并购退出后并购方掌握风险企业控制权,由于风险企业家是内部人,监督成本高,所以并购方一般会聘请外部经理人经营管理企业。虽然也可以对外部经理人实施期权激励,但是这一方面会增加并购方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期权激励力度有限,因此激励效果不佳。换句话讲,上市退出后企业治理价值较高。

(四)价格形成机制

价格形成机制包括定价方法、定价方式和市场结构。首先,从定价方法看,上市退出倾向于用市场比较法定价,并购退出倾向于使用收益现值法,虽然定价风险存在差异,但是由于两种方法所定价格都是公允价格,所以从价格形成质量上将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市场情绪高涨时,市场比较法会高估企业的实际价值,反之当市场低迷时,市场比较法定价可能低于收益现值法。其次,从定价方式看,上市方式定价采用询价等竞争性较强的定价方式,而并购方式采用一对一的谈判方式定价,竞争性较差,风险较大。因此,上市退出的定价方式优于并购退出的定价方式。最后,从市场结构来看,我国风险投资不仅可以在国内主板和二板市场上市,还可以在境外主板和二板市场上市,上市退出市场容量大;相对而言,并购退出市场容量小,买方垄断性强,因为对于具体风险企业来讲,能产生战略价值的并购方有限,因此上市退出的市场结构优于并购退出。

(五)退出成本

退出成本包括搜寻成本、中介费用和机会成本指标。与并购退出比,风险投资以上市方式退出时,几乎不需要寻找交易方,所以搜寻成本较低;从中介费用看,企业上市需要较高的承销费,中介费用远高于并购退出的中介费用;一般来讲,上市退出比并购退出需要的时间长,因此机会成本较大。

(六)风险

风险类指标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企业家风险和定价风险。上市退出与并购退出在退出风险上存在显著差异。首先,上市退出采用市场比较法定价,价格确定受资本市场条件的影响大,因此市场风险较高;尽管并购退出并购方的出价也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但是影响相对有限,所以市场风险较小。其次,上市退出后,风险投资一般分次出售股权收回投资,因此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并购退出一次性收回投资,所以几乎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再者,上市退出后企业家能掌握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因此企业家偏好上市退出;相对而言,并购可能招致企业家反对,因此并购存在企业家风险。最后,从定价方式看,并购方式采取谈判方式定价,成交价格高低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谈判能力,因此存在一定的定价风险。

综上所述,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的指标比较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在13项指标中,上市退出有7项较优,并购退出有5项较优,有一项指标上市退出与并购退出无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我国当前以上市退出为主的退出结构。但这并不能说明在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企业来讲上市均是最优的退出方式:静态来看,各个指标所取权重不同;动态来看,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的指标相对取值随时间和具体风险企业的变化而变化。实际上,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是相机的,当政策和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退出方式之间的相对优势发生变化时,整个市场退出结构会发生变化。

尽管如此,以上比较结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由于终极标准效用是主观的,不同主体对于客观指标的感受不同,所以不同主体偏好不同的退出方式。其次,我们可以据此判断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相关指标优劣相对变化对退出结构的影响,例如随着资本市场逐步成熟,上市退出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下降,上市退出倾向上升。最后,不同国家制度、经济环境不同,上市和并购退出的相对取值也存在差异,这形成了不同的退出结构,如欧洲并购市场较发达,并购市场规模大、垄断性稍小,因此与其他国家比,并购退出相对优势大,并购退出比例也高于其他国家。

四、退出方式的相机抉择

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的选择取决于退出方式给风险投资带来的效用高低,而效用高低取决于各类指标的相对取值。然而,由于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各类指标的相对取值随着地区经济政策环境、时间和风险企业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退出方式的选择是相机的。本文将影响退出方式选择的指标分为两类:内生与外生指标。

(一)外生相机抉择

外生指标是指该指标的取值与企业的具体状态无关,也不受相关主体影响,如价格形成机制类指标、搜寻成本、机会成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由于外生指标发生变化导致风险投资选择不同退出方式的行为称为外生相机抉择。影响外生指标相对取值的因素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行业环境等。因此,外生相机抉择要求风险投资根据外部条件选择适合风险企业的退出方式。一般来讲,外生指标相对取值决定了一段时期内一定范围内的退出结构,如美国资本市场发达,上市退出占比相对较高,再如当前我国产权市场不太完善,所以并购比例也较低。由于外生指标不受相关退出主体和企业的控制,因此本文不做过多分析。

(二)内生相机抉择

内生指标指与风险企业和主体相关的指标,包括治理价值、中介费用、定价风险、企业家风险等。内生相机抉择是指退出方式的选择取决于与风险企业和企业相关的内生指标的选择行为。在内生指标中,企业家风险的大小取决于投资企业时,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的合同条款和退出激励措施;并购退出的定价风险取决于风险投资与并购方谈判能力的相对强弱,合同越完备以及风险投资谈判能力越强,并购退出方式相对优势较大。从中介费用收取方式看,尽管费用绝对值取决于企业交易价格,但是由于并购和上市费率基本是外生的,因此从退出收益的相对成本来看,中介费用成本指标仍是外生的。

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内生相机抉择因素是与受让方效用密切相关的企业价值,它包括并购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策略价值和上市退出时的企业治理价值。当企业能给并购方带来较高的策略地位时,并购退出的相对优势增大,并购退出倾向增加;而其他条件不变,治理价值越高企业上市退出倾向越强。而治理价值是企业潜在价值与激励效率的乘积,因此企业潜在价值越高,激励效率越高,治理价值越大。换言之,企业潜在价值越高,上市退出倾向越高,这有助于解释Gompers and Lerner (2004)的上市退出与高收益相关的实证结论:如果上市退出是高收益的原因,那么所有风险投资都会尽可能寻求上市退出,且并购退出一定会存在套利空间,并购退出后会出现“二次上市”退出的现象,但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并购不仅与上市退出并存,而且“二次上市退出”并不多见。此处我们的研究认为上市退出不是高收益的原因,相反,当企业潜在价值越高时,上市退出能产生更多额外的治理价值,上市退出相对优势上升,上市退出可能性上升。换句换讲,较高的企业潜在价值是上市退出和高退出收益的共同原因。除此之外,上市退出的激励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持股比例,企业家持股比例越高,期权激励的作用越大,企业治理价值越高,上市退出的相对优势上市越大,上市退出倾向越强。

五、结论

本文建立了以效用为标准的退出方式选择指标体系,比较了上市和并购两种退出方式的相对指标取值,并分析了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相机抉择行为。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不同退出方式带来效用的高低是风险投资选择退出方式的唯一标准;第二,退出方式的选择需要关注退出受让方因素的影响,对于不同退出方式下的受让方来讲,企业价值对退出方式的选择非常重要;第三,退出方式的选择是相机的,相机抉择包括外生相机抉择和内生相机抉择,外生相机抉择与具体企业无关,它决定整个市场的退出结构,内生相机抉择受企业实际情况影响,它决定具体企业的退出方式;第四,企业潜在价值越高,企业家持股比例越高,上市退出的治理价值越大,上市退出越有利。综上所述,上市退出和并购退出不存在绝对的优劣,风险投资应根据外部环境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效用最大的退出方式。

参考文献

[1]Gompers.P.A. , Grandstanding in the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J].1996. 42(1):133-156.

[2]Gompers,P.A and Lerner.J , The Venture Capital Cycle [M]. MIT Press, 2004.

[3]Povaly.S, Private equity exits: divestment process management for leveraged buyouts[M]. Springer Press. 2007.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第7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

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 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 and acquisition, 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 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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