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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合集7篇)

时间:2023-07-14 16:25:23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098-02

人口老龄化时期下,对于每一个国家而言,社会保障的建设都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我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养老保险问题开始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何认清这些存在的问题与纠正改进,并进一步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的改革策略,使之得到良好的发展,成为了我国现阶段发展的一个重任。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理论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的选择原则

1.安全有效原则。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中最为重要的险种即为养老保险。随着世界各国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俨然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任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遵循的原则应从基金受益人的情况出发,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受益人都是抵抗风险能力弱,急需稳定的养老基金的退休老年人。从而,应当将安全放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上的第一位,这样才能保证养老基金不会发生贬值、挪用、流失等问题。此外,因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所承受的资金压力也较为集中,仅仅“安全”尚且不够,还需遵循“有效”的原则,才能实现养老基金的增值目标。“有效”与“安全”这两个原则不仅不互相矛盾,还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不可分割的一体,它们是养老基金管理过程中必备的核心工作,是在选择养老基金管理模式之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2.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一词,即将许多零散的资金合集起来,采用大规模的资金模式效应集合投资,基金持有者一起共享收益,一起承担风险。养老保险基金从众多劳动者手里筹资起来,也用于保障众多劳动者的根本养老需求,从广义基金的特点上说,养老保险基金也是公共基金的一种。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性,确切而言是一项社会性公共基金,但同样也需要空开透明的原则。而“公开透明”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基金缴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所缴的运作情况,这是一种知情权,并对基金管理上有监督权;二是基金管理中的各种情况,诸如基金的投资与收支等情况,社会保险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地向参保人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过程中的透明性,才能不出现因过程杂乱不清而带来的问题。

3.政资分开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政资不分的现状,在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上,一定要认清并且彻底改变。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养老保险基金所承担的资金压力巨大,并且巨额的资金带来许多诱惑。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应当与行政管理分开,即养老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干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这也是认真落实好安全有效原则的一项措施。以往养老保险基金之所以时常被挪用、流失,与政资不分的弊端有着极大的关联。在决定重大事宜之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应听行政部门的相关指令。因为,养老保险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管理上也应当合法独立的。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研究不断推进下,我国许多省份逐渐严格遵循政资分开的原则,从而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逐步走上了正轨。但是,还有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仍政资不分,仍受行政部门管辖,这种不规范的管理方式,今后必定给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

1.公共选择理论。诞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其可定义为经济研究领域上的非市场决策,抑或简单的定义为政治学上的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它能在行政部门与市场中灵活地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中,更趋于利用市场机制,这已经是一种被认可的公共选择。实际上,市场机制下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往往比行政部门经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高,这促使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走向了新的发展道路。行政部门与市场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两个重要主体,在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下,行政部门与市场的位置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被不断地调整,而在不断的调整中,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也被不断的调整。如果,全权由行政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市场所进行的交易与生产必定被排斥,从而造成许多弊端。当然,如果分开而论,没有万能的行政干预,也没有完美的市场机制,应当在不断权衡中,建立一种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2.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存在着逻辑链条的关系,因产权可分解的性质,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了理论依据,为了实现高效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及保证利益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完备的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建立完备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与利益者的权益。在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中,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混合物。从产权的角度出发,养老保险基金包含着公共物品权与私人财产权,它是人们建立起来的权利经济关系,包含着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使用权、所有权。但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上看,个人账户基金与统筹账户基金的”五权“都分离。那么,就存在委托与的关系,因此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中,对于建立互相制衡的制度体系起着有利作用,也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行过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1年12月,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托管银行,其后三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与北美信托银行、花旗银行签署了境外投资全球托管协议。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的不断发展,于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被确定为境内第三家托管银行。而基金投资方面,嘉实、华夏、长盛、鹏华、南方、博时等六家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末被确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运作工程中,以“通过委托投资组合实现个股投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以信托投资方式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三种方式为投资运营方式。时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负担。而今,中国养老保险基金一个不能忽视的现状是“严管制,怠监督”。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容乐观,而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部分累积制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收支不均,欠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都有较大的增幅,但仍出现赤字。我国养老保险结余多数在少数发达地区,其他地区并不如人意,全国许多企业出现严重拖欠养老金的现象,加之管理不善、投资渠道单一、养老金保值增值不力,部分累计的目的完全达不到。

2.管理混乱,监管角色模糊。时下,地方社保相关部门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者,但在监管上却充当着一个模棱两可的角色。从而,养老保险费在收缴、管理、资金运用、基金发放等程序上杂乱无章,政资不分现象更令保险金的独立无从谈起。

3.缺乏承担责任与经营主体。当前,我国各个地区只设立一个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缺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主体也缺少,加之行政管理部门存在权利与责任不挂钩的现象,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任务很难实现。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改革对策

(一)弃“统账结合”用“统账分离”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采用的统账结合模式存在着空账的问题,导致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问题上难以应对。从而,管理策略上,应当废除统账结合的制度,采用统账分离的管理模式。如此,在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力量下,个人账户得到完善的管理,资金支付缺口的问题也得到相应的解决。

(二)提高基金征缴工作管理水平

当前,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参保范围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论独资、外资、私企、国企、自由职业者,如果符合参保条件,都应当征缴养老金。提高养老金征缴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上的一个新方向。

(三)基金多元化投资

实践证明,多元化投资可分散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收益。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建议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如此一来,投资的主体增多,投资渠道增多,投资对象增多。从而,不仅可以提高效益,还能使资金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这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愈加突出,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需要进一步去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涉及较广,它与法制建设、市场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充分协调政府行政部门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独立的养老保险资金监管机构,并与其他相关制度不断地相结合,不断地加以改进,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勇.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 白全民.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及投资策略分析[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 刘正桂.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D].成都: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2篇

1.1管理机构重叠,管理成本比较高

例如,上海市社会保险局本来属于财政拨款的单位,不应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但是,该局两年之内利用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之便,提取管理费820万元。广州市社会保险局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840.85万元。总之,各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胜枚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由政府提供,但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成本依然很高。据统计,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占其管理资金的3%左右,远高于国际上通行的1%左右的水平。

1.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做到专款专用

1.2.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处于分散、无序的管理状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一项专项资金,其使用具有专门的用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老年人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任何侵占、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都是非法的。但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被挥霍浪费、挪用、甚至贪污的现象十分严重,截止到2010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21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418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人数676万人,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27亿元,已督促补缴25亿元。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6707万人,查出5万人冒领待遇8154万元,已追回7977万元。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422亿元。“养老基金案”接连曝光充分说明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存在巨大的风险,也暴露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缺失。其后果将直接导致养老基金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又成为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域,需要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1.2.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损失的风险比较高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混乱的情况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损失也比较严重。例如,哈尔滨市社会保险局曾经动用养老保险基金2000万元投资于海南及本地房地产,至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金尚未得到归还。更有一些地方,视养老保险基金为本单位的既得利益,甚至贪污、私分养老保险基金。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发现被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多达100多亿元,部分基金投资积压、沉淀、不能如期归还,已经成为呆账或死账,这不仅造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损失,而且也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信誉。急需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防范机制,以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1.2.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比较困难

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大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只能购买国债和存人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因遭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每年正以6%~7%的速度贬值。例如,从2003年到2008年的5年时间内,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为2.18%,而同期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为负值。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运营方面长期处于低收益的状态,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

1.3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投资运营行为

目前,我国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法规主要有《审计署、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部关于抓紧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紧急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规,尽管政府出台了许多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法规,但是缺乏相应的法律制裁非法挪用、挤占、盲目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

1.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设立相互制约的监管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确保基金安全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督制度尚不完善,缺乏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监测基金的投资运营绩效,缺乏反映基金投资风险的预警机制,缺乏反映基金投资收益的评估机制,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缺乏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和技术资源去分析政策的变化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这使数额巨大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潜在损失的风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预警机制,需要能够准确预测市场变化的宏观管理人才和投资管理人才。(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缺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目前,各地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的,缺乏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经验和财务管理的经验。例如,财务工作的基础规范无法制定、财务档案管理无法完善、预算管理无法实行、硬件设施(电算化设施)跟不上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需要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财务管理,使管理人员动态及时发现基金投资运营中存在的潜在损失风险。(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缺乏稳定性。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缺乏稳定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这就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留下了制度上的隐患。建立制度化的日常监管机制,连续地监管基金的投资运营绩效,并对投资损失的风险进行科学地评估,采取动态策略防范基金的损失。

2、养老金投资运营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要解决3个最基本的问题,即“谁来管理、如何投资、怎么监管”。这就需要通过设计科学的管理体制来明确政府、参保人、市场三方的责、权、利。首先,管理主体(主要指投资主体)是谁,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还是非政府部门、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抑或是市场金融机构(包括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专业的养老金投资机构等)。管理主体直接影响参保人权利表达的渠道及能力,影响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风格及收益水平,影响整个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其次,如何投资,这就要求在投资主体确立之后,设计相应的投资运营模式,包括建立组织机构、明确投资策略、选择投资工具等。最后,怎么监管,要求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方式、考核指标、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准入和退出机制等。

2.1国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

目前,从世界范围看,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的管理大体可划分为三种类型:政府集中管理的投资运营管理模式、分散型管理模式和适度集中型管理模式。1)政府集中管理的投资运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将参保人的部分收入以费或税的方式集中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负责这部分资金的投资运营,从而实现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政府采取将社保基金投入资本市场(多投入银行、政府债券)方式,实现其保值增值,参保人无权自由选择投资方式。同时,政府单方面制订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以此支付参保人。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我国目前采取的也是这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2)分散型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人根据国家的法令建立个人账户,每个参保人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基金公司,委托其管理自己的个人账户。政府核准的基金公司可以自由进入该市场,吸收社会保障资金加入。以智利为代表的拉美国家大多采取这种模式。3)适度集中型投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仍然采取政府公共机构统一征收投保人的社会保障款项,政府公共机构公开选择若干家经营良好的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其管理运作社会保障基金;或者,基金集中起来后再按照投保人个人的选择,在几家基金公司之间进行分配。

2.2现行模式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现状

中国现有养老运营现状存在严重问题。一方面,养老保障体系资金严重不足,随着老龄化的加剧,未来养老资金需求会出现巨大缺口。另一方面,政府主导的非市场化的基本养老金运作模式,进一步恶化了养老金缺口矛盾。目前养老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对极少量的企业年金基金采取了较为市场化的信托模式管理体制。近十年来,由政府机构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均投资收益不到2%,远低于年均通货膨胀水平,我国主体养老基金实际价值在逐年缩水,更谈不上保值增值。现行模式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长期以来,我国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个人账户空账、投资运营回报低等问题,亟待通过顶层设计完善投资体系建设,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未来改革思路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延续“广东模式”,将原本由地方管理运营的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二是在中央一级新设投资运营机构统一投资管理。

3、完善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制

养老基金投资有两大要素即风险和回报。养老基金具有公益性,其投资运营的客观要求是“安全性”和“回报性”。养老基金投资管理需要运用“组合”理论,即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又要低成本管理。

3.1简化管理机构,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市场的准入与退出

制度简化管理机构,需要中央层面强力推进,破除部门利益阻扰,否则,还是几个部门之间在“各说各的好”,很难有实质性进展面对现行养老金体系的主要问题。养老基金投资运作影响面很广,规范、清晰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是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具体来说,对市场参与者设置的准入标准包括:机构准入标准、业务准入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标准等。而养老基金参与机构的退出可以有正常退出、自愿退出和强制退出。针对不同的退出类型,应当有不同的监管策略和思路。对此,许多国家建立了明确的投资管理人资格认定标准,规定这些机构在获得特别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业务。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审议具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其中基金投资管理人是否具备投资管理能力、投资管理经验和投资管理业绩等是政府审查的重点。只有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才有资格投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通过资格审查后,投资管理人还负有定期汇报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并有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义务。

3.2监督养老金专款专用并且设立储备金和盈余储备金

我国自实行政府集中管理的投资运营管理模式以来,国务院从保证养老基金安全性和经济完整性的角度出发,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全部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它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因此,我国养老保险投资运营途径主要是购买国库券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或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为了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的过度波动,一些国家的政府要求养老金管理公司建立投资储备金和盈余储备金。一般来说,投资储备金由相当于基金管理资产一定比例的资本构成,盈余储备金则由基金1年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超过所有养老保险基金平均收益率的几个百分点以上的差额构成。这些国家建立风险准备金的目的是,当某一养老保险基金遭遇投资风险、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储备金弥补暂时的资金短缺。例如,智利政府规定,投资储备金由养老金管理公司自有资产的l%构成,盈余储备金由基金1年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超过所有的养老保险基金平均收益率1.5%或2%以上的差额部分构成。当养老保险基金的年投资收益率低于所有的养老保险基金平均收益率的0.5%~2%以下时,养老金管理公司首先要用盈余储备金弥补差额;如果盈余储备金不足,再用公司的投资储备金弥补;如果仍然不足,则公司要被强制进行破产清算,由政府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剩余差额,个人账户余额将被转移到其他养老金管理公司。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支付危机时,其资金缺口可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弥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支付危机时,其资金缺口则缺乏相应的补充和担保机制。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损失的补偿机制或保险机制,避免出现由于投资损失而无法兑现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3.3拓宽养老金投资渠道,实现多层次化管理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要扩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且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实现其保值增值。对于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和其他四险种的养老保险基金,可实行现收现付、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政策,结余基金原则上存银行、买国债,不进行其他风险投资。对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基金数额巨大且积累时间长,可以通过投资金融市场或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来实现保值增值。此外,考虑到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质,其在存入银行时,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协议使其按市场利率计息,以防止养老保险基金面临贬值风险。要真正实现社会统筹账户的互助共济作用和个人账户的积累激励作用,政府必须承担起偿还制度转轨历史债务的责任。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划转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企业中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划转部分国有土地收益的方式偿还历史债务,并积极推进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分账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

3.4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体系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3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应对措施;探讨

引言

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地改善,但是在某些方面仍旧存在较大不足,制约了养老保险基金效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全面分析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养老保险基金概述

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以称为退休基金,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实现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员工在工作一定年限之后退休自雇主所获得之给付。能够采用定期给付或者一次给付的方式。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专用基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性。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确保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社会政策。社会成员均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对象,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给付、筹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不论在具体实施环节还是在管理过程中均体现了政府或者社会行为。其次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个人账户预筹,通过储备的方式在未来养老时可以使用。第三,养老保险基金的互。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劳动者养老风险,实现社会互助。

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是养老保险基金从最初的收缴到最终的支付过程中,因为其中涉及到的管理环节较多,管理效率较低、管理主体较多、管理层次较低等方面因素影响而出现的风险。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主要表现在基金管理不能实现预定目标,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当前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当前养老保险基金已经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度转变为统账结合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养老保险基金中所含的隐形契约被废除,传统的职工投入到收益的模式被打破,导致很多老人账户出现了资金积累为零的情况,从而使这部分由隐性契约所形成的隐性负债显性化。政府打算由现收现付融资的社会统筹资金来偿还隐性债务,其收入主要来自企业缴费。此外,在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时,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资金管理方式是混账管理,那么若社会统筹缴费小于离退休职工所需要领导的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基金就会被直接挪用,那么结果不但使企业和在职职工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支付和在职职工自己未来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双重任务,还导致在职职工按照全新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缴纳的个人账户由于被挪用而出现了“空账”的情况。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截住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出现“空账”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九千亿元,并且表现出较快地增长态势。随着“空账”数额的不断积累,将会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较大的风险,还会直接影响到当前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性。

2.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手段较为薄弱

现阶段,国内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条例和文件是其主要参考标准。从当前国内养老保险基金发展需要来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法律化程度还比较低,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基金法律制度并未形成统一的规定,适用范围较为有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覆盖面积较小,养老保险基金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实行过程中也并没有更高层次的法律进行参考,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在实行过程中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效力较低。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影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在运行管理的过程中,其中出现了较多不透明的管理机制,暗箱操作、资金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而养老保险基金如何运行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常识,对于其全面了解公众有着不可争议的权利,这也可以增强公众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监督,从而增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效力。

3.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依据较为欠缺,不能形成有效合力

当前国内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督总体较为分散,很多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的很多问题仍旧没有完善的法律进行参考,对于出现的骗取、冒领、拖欠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相关的制裁措施也不够给力。在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劳动保证部门、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多头监督、各自为政的情况普遍存在,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协调效果。这样不仅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还增多了被查企业的实际工作量。此外,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的上下级在信息共享方面不够完善,风险管理协调性较差的问题普遍存在。例如:在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进行行政监督时,若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那么对于财政账户的实际操控情况较难完全掌握。

4.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所用技术手段结合程度较低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在进行风险运行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各种风险管理手段得到有效配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多数情况是,所用的手段往往仅仅为其中的一部分。例如,若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内部控制措施使用较多,那么外部监管往往缺失严重,而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均是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根本;再如,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外部审计工作通常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而抽样方式仅仅是众多方式的一种,其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也有自身的风险。

三、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1.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率

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国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着直接关系。所以,应当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机制,通过采用法律手段的方式对养老保险市场的“投、管、支、征”等方面进行完善。在具体实施中,首先应当对参保人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养老保险并非免费午餐,参保人的义务和责任是并存的。其次,从法律层面上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进行完善,将各个部门、个人的职责进行明确,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三,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透明度、投资规则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保证基金可以安全运行。此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如何进行全面有效监控,在法律层面上均应当有着明确规定,将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之间的衔接进行紧密结合,同时根据制度环境的不断变化,形成动态性运行风险管理调整机制。

2.增强财政管理,防止出现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财政风险

首先应当编制社会保险预算。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板块式”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模式。也就是在政府预算的范围内,对养老保养基金进行单独预算。其次,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扶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3.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对养老保险体系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投入方面仍旧有着较大的压力,因此若但但采用政府投入的方式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出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降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财政风险。

4.尝试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基金

针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所用技术手段结合程度较低的情况,尝试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基金是较为有效的。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补充之一,均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发挥出应有作用。具体实施中,应当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导效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四、结语综上分析,当前国内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中仍旧存在较多问题,因此,为使养老保险基金更好服务于人们,政府、单位及个人均应当主动承担起自身责任,多方入手形成合力,逐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风险与管理风险——基于美国联邦社保基金管理经验的启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3:8-13.

[2]"山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组.省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机制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山东社会科学,2010,05:104-108.

[3]叶颖刚,管冰城.我国养老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路径及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J].时代金融,2015,24:213-214.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4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

(一)筹集风险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由专职管理机构采用社会保险费的形式来收取,由“收入户”和“财政专户”两部分主要构成,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基础组成。由此,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风险在于其征收形式,具体在:①企业的拖欠拒缴现象严重,导致征缴率偏低;②监管力度不足,缴费基数不清,企业存在瞒报、漏报现象;③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资金来源单一;④没有明确的融资渠道,资金问题无从解决,形成的恶性循环使企业的拖欠、拒缴行为更加频繁。以上所述均会构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风险。

(二)管理风险

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问题在于其管理层次低,环节复杂,管理主体过多并且效率低下。基金的运行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也无法调节。具体表现在①基金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基金被挤占、挪用,除此还存在多次提取管理费、为贷款作担保、为以非正当理由提前退休者发放养老金等行为;②管理主体过多造成管理分散化,导致管理成本过高,多数省市调节比例较低,无明显作用;③管理制度落后,无法体现政府的职能作用,收支管理混乱,无法保障基金的安全。

(三)投资运行风险

现行基金投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主体的缺失导致无人承担责任,也没有对应的风险管理。社会保险局仅作为行政机构难以完成市场增值的目标。同时,虽然每年基金数量巨大,但因属地管理分散于全国各地,投资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收支难以长期平衡。按我国规定,地方基金只能进行银行存储和国债购买,虽然降低了投资风险,但也会造成基金的保值增值无从实现。无法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在市场投资运营。

(四)给付风险

我国老龄化现象愈加明显,在90年代末,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十分之一以上。由此带来的是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不仅会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数减少,还会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增多。同时,国内的法定退休年龄相比国外会提前五至十年,但在此情况下,仍存在大量在职职工提前退休的情况。如此又会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数,同时退休职工又需要支付退休费用。如此必会带来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风险。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立足国情,合理选择管理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体系尚未健全,制度处于转型期。因此,为保障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性,应选择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

1.集中式的管理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当下中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也可适应未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2.该模式明确投资管理职能和行政职能,实现分权而治,提高行政效率和投资营运效率;

3.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得到民众的认同感,也可得到来自民众的监督,增大民众的信任度;

4.该模式可以为当下并不发达的资本市场中的养老金实现部分保值增值,也给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5.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制度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提高社会的储蓄率,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进步。

(二)制度建设,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管理混乱,部分个人账户被用作为退休职工支付退休金,导致新进账户和已有账户的管理混乱,出现个人账户空账的现象,造成养老基金的财务隐患。为此,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填补转型期遗留的旧账,还需要将个人账户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实现小补充向大补充的转变,从而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结构合理化。降低由制度转变所带来的隐患,提高养老保险体系应对风险的协调能力,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发展奠定基础。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也是养老保险风险防范控制的基础所在。

(三)加强监督,强化运行管理监督

对于基金监管模式,同样应当强调适合我国国情,建立相互制衡的监督模式。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权交由社保部门,将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监督交由基金监管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和养老保险金投资组合规定。同时设立外部监察机构,对养老保险金进行全程监管,形成内外同时监管的局面。建立严格的养老保险基金准入和退出机制,确实执行相关标准和流程。强化过程监管,严禁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操控现象,严惩投机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提高监管透明度,自觉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管,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体系的建立提供妥善保障。

(四)法律制约,完善相关法律保障

针对我国基金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为此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国外职业基金管理者、基金投资公司的进入必将会使我国现行基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新的改变。而完善的法制是基金行业正常运营的基础,这必会对我国养老基金的风险防范等相关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保证养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确保适当的基金收益,提高公众对养老基金的信任度,同时也给养老基金运营者造成一定的压力,保障基金持有者的利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及社会老龄化问题的来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就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两个方面展开论述,试得出对养老保险基金风险控制措施一些有参考价值的结论,通过立足国情,合理选择管理模式;制度建设,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监督,强化运行管理监督;法律制约,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四个方面来防范养老保险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状态。为完善我国养老金保险体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做出一定贡献。(作者单位: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参考文献:

[1]于洪.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委托问题[J].财经研究.2002(09).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5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体制;投资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3.4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89-02

当今世界,全球人口老龄化时代已经向我们走来,给养老金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对于各国政府来说,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21世纪的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大的双重压力,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全社会对于养老金的需求急剧增加,这种需求的增加促使我国政府需要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模式,以保证其保值增值,因此,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成了保持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现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进行管理。近些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每年的累计结余增长率都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累计结余逐年增长(如表1所示)。随着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以保证其保值增值的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

国家规定,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时期的不断逼近,我国财政所承担的基本养老金补助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如表2)。现存的养老保险基金由于事实上很难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有时甚至不能跑赢通货膨胀,更不用说增值速度跟上现在工资上涨的水平。因此,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主体的政府急需改革其监管方式以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

二、投资监督管理体制

从世界范围上来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督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

1、政府机构直接管理

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可以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且在政策执行方面有较高的灵活性。但是,与此同时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着不少缺点,可能导致管理效率低,基金使用缺乏透明度。如果出现国家利益与基金管理人利益相矛盾的情形,很可能因资金使用不当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在国际上,日本就是采取政府机构直接管理模式的国家之一。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保险费是强制征收的。国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补贴,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资金由个人和企业对半分担。三种养老金都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所以统称为公共养老金。

基本养老基金由政府部门运营管理的优点在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保障,全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较为集中也有助于提高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率,将基金的投资和基础建设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联系起来,还能够有效地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政府包揽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基金收益率的稳定性无法保证,同时还面临着相关监管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

2、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

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在民主管理和监督上占优势,但是这种管理模式也可能导致决策权力过于分散。澳大利亚所有的缴费性养老基金都是以信托基金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信托基金是以信托且余额为依据建立起来的。运用信托基金是一个独立于其雇主的实体,能够保证保险的受益人退休之后的收入安全,在澳大利亚,养老基金还可以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信托人制度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制度,澳大利亚养老信托基金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近年来这些基金有合并的趋势。

3、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

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基金公司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养老保险基金,表现出透明度高,竞争性强,投资效率较高等优势。但是,成立专门的基金公司的创建成本、交易成本和营销成本都很高,而且基金公司的成功运作还有赖于一个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在1980年,智利政府颁布了《养老基金法》,旨在对旧有的养老基金制度进行改革。智利将其基金交给具有竞争性的私营公司经营,利润率达到了13%以上,这种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积累了巨额的资金,又保障了基金的支付能力。目前,智利大约有20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智利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不进行直接干预,它只负责宏观调控以及对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协调。政府相关机构成立养老基金管理总监署,监控、协调各养老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

4、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模式的选择

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为主,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可以适当缓解我国在养老保险金方面的压力。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还处于欠发达的状态,养老保险基金大规模的市场化管理并不适合当下的中国国情。即使面对着国际上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模式趋于市场化的形势,我国还不具备完全市场化的条件,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仍是现阶段的首选。

与此同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仍面临着很大的保值增值压力,如果完全由政府机构管理,其惯性效率不可能有很大的提升。那么,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很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国应逐步引进基金管理模式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效率。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缺乏竞争,缺少外部压力,绩效很难提高。但私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面临着比较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并提高投资收益率。部分的市场化有助于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效率,并且有助于缓解政府机构直接管理所带来的基金管理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

三、投资监管模式

从国际经验上看,投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

1、审慎性监管模式

审慎性监管模式是指根据谨慎的原则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管,即不对基金资产的具体配置(如投资品种、投资比例)做量化的规定,但要求投资管理人的任何一个投资行为都必须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为养老保险基金构造一个最有利于分散风险的投资组合。

实行审慎性监管模式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国内的金融体制比较完善,并且基金管理机构也发展到一定程度,例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倾向于选择这种模式。美国的审慎性监管模式强调基金管理者对基金持有人的诚信义务和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有力地打击了欺诈行为,从而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这种监管模式要求资产多样化,有效地分摊了投资风险。政府的监督机构对基金的经营活动干预不多,只在其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基金运作出现问题时才会介入。

总的来说,一方面,审慎性监管模式比较宽松,基金的管理人有权对养老基金进行资产配置。另一方面,这种监管模式也非常严格,在发生投资争议或出现巨大亏损时,基金管理人必须证明自己是从基金受益人的角度考虑才做出了这样的投资决策。

2、严格限量监管模式

限量监管模式是指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实行较为硬性的管制,对市场准入、投资组合等做出较为明确的限制和规定。严格限量监管模式适用于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刚刚建立、市场中介机构不够发达、法律不够健全的国家。智利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养老基金的发展模式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模式的选择上,智利选择了严格限量监管。

智利在实施新体制的初期,由于资本市场开发不足,养老基金的规模小,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局限于政府债券、定期储蓄以及有限的证券和股票上,同时对各种资产的投资设置最高限额。严格限量监管模式在养老基金发展的初期是有效的,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人在金融市场方面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智利逐步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并且放宽了投资限额。这种管理模式的成果相当可观,智利自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不仅摆脱了亏空,而且养老保险私营化、资本化管理也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丰厚的投资回报,不仅提高了养老金的替代率,而且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个人的缴费压力。

3、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模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尚未发展成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基金管理机制也不发达,因此,我国并不具备采取审慎性监管模式的基本条件,严格限量监管模式应该是我国目前的首选。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严格限量监管模式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成熟也应该逐步调整,慢慢放宽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以及投资额的限制。前文中提到,我国在监督管理模式上应该以政府机构管理为主,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为辅,并且逐步走向市场化。那么,对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应该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适当地放开一些,给予基金管理公司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吴 、张烁.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国际比较的启示——以智利、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为例[J].价格月刊,2011,(05):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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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6篇

[关键词]智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基金管理

1 “智利模式”简介

智利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将个人工资总额的10%存入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并且交由私营机构投资管理,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1.1 养老基金的筹集方面

智利实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监控,民营机构具体操作,个人账户强制储蓄,政府承担最终风险。保险费完全由个人负担,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雇员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月工资的10%),缴费金额全部记入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1.2 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由多个竞争性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来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的管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利用投资回报收益使养老基金升值。

1.3 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严格的数量监管模式。同时,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政府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safp)来管理各公司的运营状况。

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同时辅助于“五保”制度。从全国各地试点的新办法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比较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原则明确、模式统一,新制度已经较原有监管制度有了显著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单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2 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导致养老基金互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予以适当补助,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济性。

3.3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未来养老金的给付,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额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将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风险和经济增长风险。

4 “智利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4.1 政府在投资运作中的作用发生转变

在公共养老保障体系中,政府由直接包办养老基金投资运作转为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政府职能转向投资运作的监督和管理,养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适当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经验。

4.2 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个人账户基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应该实行政府机构管理模式。但应该与统筹账户基金的管理完全分开,以有效避免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基金挪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的,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可以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基金会。

养老保险的管理方式第7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 投资 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054-03

据预测,到2027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14%,正式进入“老年型社会”。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程度较为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发展不成熟,历史欠账问题较多,这种“未富先老”的状况使养老负担持续加大。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如何解决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保证能力不足的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和投资行为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健康运行的基础性前提条件。如何选择一套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科学筹资方式,提升养老基金的整体利用水平,保障基金运转健康是我们当前阶段必须给予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较低,整体运行质量不高,筹资能力不强,投资风险管理不足和投资多样化运行手段不高等问题,养老金的投资限于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和国债购买,收益率较低,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成为制约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水平的“瓶颈”。本文从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进行了相应的对策思考。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现状分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当前阶段,“统账结合”仍然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管理模式,即通过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大部分构成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以员工工资的20%承缴保费,采用现收现付模式构成统筹基金,而职工则按照收入的8%的M率比例缴纳至个人账户中。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做的《中国劳动力变动趋势及判断》课题报告显示,我国16岁到59岁的劳动力人口将在2021年达到9.26亿的最高峰值,在此以后,将进入持续的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下降通道。目前,我国人均寿命水平已经延长到75周岁,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亿人,2033年突破4亿,2050年达到4.83亿,这种越来越严峻的老龄人口化的趋势水平也决定了我国未来养老金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从2016年年开始,企事业单位按照6.5%提升养老金标准。而这一规定直接导致了我国养老金标准将实现连续12年的上调。在养老金连续上调的背后还有养老金结构性缺口的尴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监管工作,继续提升基金管理和运营的市场化水平。”截至2015年底,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高达36万亿元人民币,而投入实际投资运营的资金不足两千亿元。虽然这部分资金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收益能力的强化提供了必要的支持的,仍然有高达94.5%的养老保险金仍然以银行储蓄为主。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低效率的问题,养老金的目前的年均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处于贬值状态,这种养老金“缩水”的问题在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对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维护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我们不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调整运营投资方式,那么必然导致这种“缩水”问题的进一步延续,难以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模式存在问题分析

(一)投资策略保守、投资范围狭窄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形式,对公民未来的养老问题进行保障。和一般的基金不同,其更具有安全性要求,这个也制约了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行为,使得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进行了金融机构存款和进行国债的购买。难以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安排,其强调在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始终处于低风险和低收益的阶段。由于当前我国人民币持续贬值的预期加大,以及通货膨胀和物价指数的整体上涨趋势较高,这也使得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难以取得理想的投资收益。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显得过于保守,比如瑞典就在市场化投资模式下,采用了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而美国则以国债的方式提升基金的收益水平,智利强制性账户都不同程度投向市场,甚至投向海外市场。这和我国当前的社会总体投资渠道不足以及投资风险过高密切相关,也是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投资管理过于僵化,机制不灵活有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健康发展,以及我国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逐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投资渠道将逐步拓展,也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高收益产品提供了各种可能。

(二)集中和分散两种管理模式争辩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水平和管理体制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有效的管理体制可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的科学健康运作,提高筹集有效性和投资的效益性。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形式主要有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对立的观点。采用集中管理的学者认为,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严肃性,提高运作的有效性,应交由单一机构进行管理,防止多头管理可能造成的管理混乱的问题。但单一机构管理也存在机构管理活力不足,缺乏必要的竞争力的问题,进而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益。而分散管理相关理论中则认为,多机构共同管理对于养老保险资金利用率的提升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通过不同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更是为相关机构提升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内生动力。而参保人在分散的投资管理模式下,完全可以选择那些投资回报率更高的机构运营自己的养老保险资金。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单一管理形式,投资效率总体不高,而发达国家目前主要采用的是集中管理和委托管理相互结合的形式具有一定的差距,这种综合管理形式,可以有效地吸收单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的优点,规避其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养老保险基金形式。因此,如何结合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实际,采用科学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成为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实现较高的投融资效果的关键所在。

(三)养老保险基金筹资形势日益严峻

首先,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特别是尚未形成强制性的规定,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行政法规,整体约束能力不强是不争的事实。其次,基金收缴率下降,养老金账户缺口问题较为严重,由于存在养老金拖欠缴纳以及个人账户挪用造成的个人账户的“空账”等问题。从1997年开始,我国普遍推行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发放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而2015年底,该制度虽然在客观上为空账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基金总规模也同样达到了5454亿元,然而空账问题依然较为严重。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受限

现阶段,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内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心来源途径仍然局限在以下几个方面: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国家财政保险和投资收益以及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缴纳的资金。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受到一定的限制。首先,是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较重,20%的缴费比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6%到8%的比重,企业的负担过重。特别是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企业减负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对于降低企业养老金缴费比重的呼声下,不断降低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负担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推动企I发展、促进养老基金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来源渠道过于单一这一问题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长时间存在,使得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难以短时间下降,也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两难境地。其次,我国职工缴费比重难以短期内提高,由于对社会认识不足,认为养老金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福利制度,个人应承担较低的养老金缴纳的情况下,如何提高个人认识,不断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成为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再次,我国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特别是近来来土地财政导致的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市场收益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引发了部分区域财政压力过大,难以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足量的资金补贴养老保险的不足,限制了地方财政的养老金的保证能力。随着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税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如何提高地方财政的可调控能力,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偿能力的提高。四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能力不足,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收益状况不佳,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来源。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模式的对策思考

(一)改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策略

用积极稳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取代传统的保守运作策略,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不断的参与市场的运作,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并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的综合水平,风险可控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如上文中所介绍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而两者在性质上的上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导致了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具体目标也同样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统筹基金作为基础资金来源,又承担了基础的支付功能,因此对于投资运营过程中的收益水平要求较低,保值是其主要运营目标。而个人账户则采用完全累积模式,因此其收益率水平的提升显然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应对通膨的必然选择和有效手段。因此,个人账户在投资运营过程中应适当的选择风险稍高、投资回报率更大的投资项目。

(二)积极推进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

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的多元投资渠道,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项目,通过风险控制手段不断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投资工具选择上,应重点选择债券和股票,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可选择品种不到多,但债券投资相对于股票控制,风险可控性更高,而且其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股票虽然风险高,但收益也高。在投资品种选择上,可以重点关注沪深300标的股票以及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优质股票,特别是对于一些成长性较好的上市公司应重点考虑进行养老保险投资。再次,积极地参与国际化投资策略。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国际投资渠道越来越宽,也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具有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可有效地分散风险、保障各项监管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相对集中的政府管理模式

从发达国家的现实情况来看,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形式并不没有统一的形式。美国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模式,通过单一的机构进行集中管理;而瑞典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的模式,全国具有养老金运营的机构高达7家,而新加坡采用的具有市场化运作养老金运行形式。从国外的成功运行经验来看,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模式并不统一,需要根据国情和养老金运行现状来进行具体的运作。笔者认为我国应积极的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采用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就是成立具有政府管理性质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专门机构,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分工协作,主要承担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管理,建立其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体制,以增值和安全为主要工作目标,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并建立起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益。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解决传统的过于集中或者分散的弊端。通过集中管理的形式,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过于分散管理,而导致难以发挥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效益的问题,而且可以有效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养老保险投资基金的整体投资收益水平。为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过于分散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的支持。这不仅利于监督管理的实施,而且可以对于参保人员跨省进行养老金缴纳提供了可行性。同时,可以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分别经营,促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竞争和相互对比,进而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投资收益。

作为一种典型的复杂、系统工程,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和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只有不断地提高相互协作的能力,才可以更为有效地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率。在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过程中,人社部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管部门,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进行分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财政部门应从财政保障角度,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相关部门配合措施下,对基金运行情况加以有效的监督、管理。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管理,特别是对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违规问题较为突出的现象,从制度监管和处罚的角度,不断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经营,进而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入市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四)妥善弥补隐性债务

当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隐形债务问题较多,我国老龄化问题趋势较为严峻,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逐步加大,直接导致了养老保险隐形债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现阶段,社会保障能(下转第57页)(上接第55页)力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而得到不断的加强,养老保障的覆盖面逐步加大,优厚的养老金承诺意味着未来较高的支出,隐性债务规模越大。为有效地解决隐性债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首先,划拨国有资产补偿隐性债务。我国目前所形成的养老金“空账”问题不是因为缴费的欠缺,而是因为历史原因导致的养老金缴费欠账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长期采用的是低工资形式,而医疗费、养老金以及住房福利等一系列保障方式弥补了工资上的不足。这种情况的客观存在,说明了我国养老金问题主要是我国长期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这部分人需要在未来进行保障,如果单纯依靠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难以弥补缺口。其次,发行养老金国债,通过发行政府债务的形式进行养老金的筹集,是国外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常用的方法,通过发行债务的形式,将集中爆发的养老金问题延期化,可以有效地解决由于我国历史欠账问题导致的养老金集中发放所造成了养老金缺口问题,而且不会给政府短期内造成过大的财政负担,特别是我国当前地方财政过度紧张的情况下,债券已经成为改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资金结构、提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有效手段,并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再次,发行养老金。作为当前阶段我国一种常见的社会资金筹集手段,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采用依法销售、特许发型、自愿购买的原则,面向社会发行。当前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覆盖率的不断提升,的发行范围不断扩大、发行方式日渐多元化。我国资金的利用,则应严格《管理条例》规定,采用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实现对养老所筹集资金的预算管理,将收支相分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审计机关、财政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并根据预先做出的承诺如期向社会披露资金利用方向、利用项目等信息。

总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还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通过我国政府的相关制度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科学的市场运作,不断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运作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提高投资的效益。未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融资管理还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此为基础,从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现状出发,用积极稳妥的投资策略取代传统的相对保守投资策略,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拓展投资范围,实现多元化投资。并积极地控制风险,不断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养老保险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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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海宁 31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