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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处理策略(合集7篇)

时间:2023-07-04 16:01:05
风险处理策略

风险处理策略第1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策略;风险控制

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需求激增,污水处理行业投资较大,我国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没有完全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污水处理行业在污泥处置、再生水回收利用等环节持续加大投资,资金十分有限的污水处理行业尚未完全满足水污染治理的现实要求。因而,许多污水处理行业开始运用BOT、PPT、TOT等各种模式引入资金及竞争机制,政策上也开始允许污水处理项目资金渠道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及谁承担风险”的投资管理原则,这就说明决策者必须充分重视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融资并以更高的要求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与控制。

一、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的特点

一是不同投融资模式及投资主体直接受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方式的影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但投资主体却可能多元化。二是投融资方式有所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完善,完全依赖银行贷款或财政投资的污水处理行业融资方式逐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资本市场的融资效果日益显现。三是在选择投融资客体时充分考虑有别于普通项目的效益特征。污水处理项目具备服务性和社会性,因而选择投融资客体时应使整体效益大于局部效益、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

二、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的策略分析

1.全面分析成本,科学制定投资决策

一是针对各个污水处理项目要制定成本费用估算表,切实把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成本使其具有相对优势。二是对项目的财务投资价值进行深入分析,如项目建成并投运后,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的办法准确核算,全面分析日处理污水量、单位运行成本、年实现收入及利润情况、长期借款及利息偿付方式、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以确保项目在财务上具备可行性。三是以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为中心,对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通过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减少水体污染,改善城区面貌和投资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可以带来巨大的间接社会效益,项目投资也有很大的外部收益,促进经济的对外开放和本城区的繁荣发展。水污染基本消除后农业将从中受益良多,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也将产生重要的经济效益。

2.积极扩充资金来源,规避投融资风险

吸引民营资本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融资模式是实现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关键,应积极扩充资金来源保证污水处理项目的资金需要。早期我国民营资本受到了一定的规模限制,在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方面一直是国外资本起主导作用。一般而言,吸引外资存在以下风险:一是如果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领域由外资主导,将不利于切实保障我国的经济安全和人民生活;二是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领域大量由外资占据压缩了我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外资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使国内资金的发展前景堪忧;三是浮动汇率制度在发达国家的实行使我国所用外资资金承受着一定的汇率风险。随着政府对民营资本规模增长的鼓励,投融资决策者开始把目光转向了民营资本,开始意识到内资的优点及外资的弊端,相比以上外资的有关风险,内资的优势也就得以体现。近年来,在政府政策的鼓励下,我国各大城市的民营资本规模日益庞大且在积极找寻良好的投资机会,民营资本投入污水处理行业有利于避免外资抗压下的盲目投资行为,提升民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规避因外资引发的债务、汇率等诸多风险。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决策不再局限于外资融资,而是外资内资并行不悖。

3.拓宽投融资渠道,扩大投融资主体范围

尽管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主体也在逐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目前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尚未完全满足市场化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现实要求。针对此类现象,政府应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投资污水处理行业的民营资本以支持,为民营资本创造良好的进入条件,除了BOT融资模式,还可以根据回收期限、投资收益、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资金使用要求,积极引入ABS、TOT、PFI等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持续鼓励并推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进程。民营资本在各大城市资本中占比日益提高,只要政策到位且制度设计合理,资本的逐利性会使民营资本很乐意进入污水处理行业。此外,还可以积极辩证地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全面拓宽污水处理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渠道。

4.健全管理体制,提升运营效率

术业有专攻,政府应专一地发挥其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服务者、引导员和监督人的作用,不缺位管理也不越位身兼数职,应当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建立管理体制。一是持续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强化宏观调控,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将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到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经济与社会调节管理方面;二是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大事项的行政管理与协商决策机制,完善决策评估、技术咨询等制度;三是健全法规建设,建立执法严明、权责明晰的执法体制;四是健全行政管理监管机制,依据正确的绩效标准考核人员的工作绩效。

具体到污水处理行业,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在资源市场配置中的导向作用,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及市场运作的改革路径,引进先进污水处理技术与优良管理模式,提升污水处理行业的运营效率。同时,为民营资本的进入提供便利,通过降低技术壁垒、完善投资环境、健全收费制度、监管资本运营项目的建设情况等途径引导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到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竞争之中。其中,改革污水处理收费制是污水处理行业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应当合理调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真正实现微利保本,科学制定污水处理收费市场化机制,根据地区、性质等的不同征收不同的污水处理费用。为避免免费“搭车”现象还要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渠道,使民营资本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的积极性更高。

三、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项目招投标风险及其控制

目前在多数情况下,污水处理项目(如BOT模式)都以招标方式展开。污水处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三大风险:一是组织污水处理项目招标时套用设备招标或工程招标形式,在选择特许经营项目投资经营者时没有将污水处理项目自身的特点加入在内;二是有的企业为了投中具有稳定回报优势的污水处理项目甚至恶意压低报价,投标人资格审查松懈、质量良莠不齐降价了招标程序的有效性;三是当前污水处理价格在部分招投标评价标准中存在很多的不合理现象,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低下,评标过程随意性高。

针对以上项目招投标风险,本文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一,积极引入法人招标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与方式。第二,评价标准和招标文件须合理设定,资格预审须严肃进行,这对正确选择投标人至关重要。要将商务招标与技术招标分类分组进行。第三,政府应强化对污水处理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其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完善有关法规,在招投标管理中融入项目融资事项,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竞争环境的形成。

2.项目融资风险及其控制

中小型民营环保企业等水务投资组织的融资难度较大,其污水处理融资结构欠合理,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周期较短且利率较高的间接融资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与污水处理项目周期较长、收益偏低的特征不匹配。民营企业无法从商业银行得到较高的授信额度,能够投入污水处理项目融资中的额度则更是少之又少。此外,直接融资渠道运作不顺畅、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条件过高等问题直接制约着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针对以上项目融资风险,本文提出以下风险控制措施。第一,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融资。随着国际金融机构的本土化及国内银行的国际化,国内银行日益重视和推广项目融资这种投融资模式,污水处理项目融资风险也会有所下降。第二,尽管地方政府开始逐步依托社会资本来促进污水处理行业的运转,政策性资金在污水处理行业价格体系内仍然承担着重要的融资责任,这是由于债券、股票等市场门槛很高或不能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第三,积极拓宽其他可能的融资渠道。日前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尽管有关业务流程尚处于试点阶段,但这使污水处理项目资源来源于特定保险资金成为可能。

3.管网配套风险及其控制

20世纪90年代,由于地方政府资金短缺,使其没能及时完成与污水处理厂相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直接导致了污水处理厂的高负荷或不正常运转。21世纪以来,污水管网和处理厂的发展速度均较快,但前者建设能力弱于后者,使污水处理项目应有的环境与社会效益有所降低。应该说,建设与维护资金短缺是非盈利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速度慢的主因。

针对该问题本文亦提出几点风险控制措施。一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 的污水处理原则,适当提高居民污水处理费率并从法律制度上对征收给予保障;二是地方政府应努力盘活和开发市政现有的公用存量资产,通过TOT等模式将污水处理项目市场化,多方筹集污水管网建设资金;三是巧用国内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流域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性质的项目贷款。

4.政策变更风险及其控制

现有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很可能带来所谓的政策变更风险,特别是当地方政府承诺与中央政府有关政策相违背时,污水处理项目就将面临较大的风险。例如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固定回报问题,当时各级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给出了不切实际的固定回报率,给企业和政府带来了巨额债务。针对此类风险,必须健全污水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减少规定的争议性,尽可能将所有问题预先考虑在内,预防因政策变更所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水网.我国污水处理BOT项目市场报告[R].中国水网市场调研报告系列, 2009-01-15.

[2]王云峰.农村水环境现状与生态修复措施[J].科技与生活, 2010(13).

风险处理策略第2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风险、控制策略

一、BOT模式分析

个人资本通过对基础设施的参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给社会的投资方式就是BOT模式,主要包括建设、经营、移交等三个过程。在BOT实际的运作中,政府或者是项目公司的股东都为项目提供了相应的支持,银行对政府的追求也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无限的,所以,项目融资常常是有限追索权的。因为BOT项目的特殊特点,其债务是项目公司股东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这样的话,项目公司的股东就可以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因此,深受股本投标人的喜爱,并且得到广泛的应用。

二、新时期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运作分析

首先,关于项目现金流的构成与特点,造成污水处理BOT项目的风险非常多,但是,按项目投资经济管理的理论而言,主要是对项目现金流的各项经济因素进行考虑,对污水进行处理的现金流是根据污水处理服务量及处理费而定的,现金流出是投资项目建设,对其进行经营的和与税金等各方面的支出。一是现金流入,污水处理项目的现金流入由三项构成,包括污水处理纲、回收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的残值等,在BOT项目进行公开性的招标时,政府或者是公众的机构就会进行项目经营期的明确,并且对可提供的污水量,以及费用水平进行详细的报价与计算。二是现金流出,项目现金流出是由项目建设投资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税金构成的,主要根据投标商使用的工艺方法与资金方法进行确定的。

其次,关于项目经济要素在风险方面的具体分析,一是对污水处理量的风险分析,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就是对污水量进行处理以及收费的水平,在对项目投资进行决策的时期,对项目未来可能有的污水量以及水质制定要求,各个项目投标商要根据其水量进行经济方面的评估。所以,对未来污水厂的进厂水量也要相应的预测,才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二是物价变动给项目经济带业的影响,经过多年的研究表明,物价指数的不同其变化的幅度也不一样,对项目投入物与产出物带来的影响也就不一样。如今,有一部分文献的应用在投入产出方法以及计理经济学方法上都需要进行相应的预测。因为人工神经网络的非线性函数的逼近能力非常的高,在众多领域中也一步一步得到应用与发展,在经济预测的领域中也受到普遍的应用,多项的研研结果表明,经过对人工神经网络方法的适当改进,使预测的能力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三、现阶段BOT污水处理风险分析

首先,政策法律风险,在发达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一直以其投资回报稳定,风险小而备受资金雄厚的投资者青睐。但是,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大规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则是最近两年才开始探索的新商业模式,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规范,投资商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包括业主变化、收费体系不健全以及各种政策的重大变化等。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是导致目前许多投资者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其次是国家环保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改变如环保标准的提高会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改变,影响投资运营商的投资收益。

其次,商业风险,由于BOT项目融资的参与方和其中的审批环节较多,投融资结构复杂,因此综合融资过程较漫长、复杂,融资的成本较高,如果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困难,无法按时开工建设或如期完工,则不能如期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投资难以如期收回。其次是项目持续时间长,经济形势的变化、通货膨胀和投资商的经营状况等不确定因素较多。

最后,技术风险,如果项目建设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工程建设费用大幅增加,项目公司难以承担。如果投资运营商为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而选用不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而导致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难以达到设计标准和国家排放标准,从而难以如期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运营成本增加,投资收益难以保证。

四、BOT无炊处理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第一,对政府颁布的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呼吁,并提出要求对主管部门进行明确,负责组织协调与服务,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来讲,也要对人们进行呼吁,起草制定相关的文件,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要有相应的法规出台,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下来,这样才能有法可依。除此之外,政府方面还要有相应的政策出来,才能保障政策的实施,同时,避免与现实发生脱节的问题。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在对污水进行处理中,担任着非常得要的角色,担负着非常关键的责任,与各方进行组织与协调,包括一些基本的工作如特许经营权的签署等,都是由政府的主管部门亲自监督与管理 ,因此,投资商对政府的主管部门可以提出明确的要求,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政府部门间在发生问题时相互的推诿责任,耽误时间,造成经济的风险。另外,投资商还可以请来法律顾问及投资银行家来参与政府的谈判。

第二,在工业用电谷期要争取项目用电的电价标准,对于用电来讲污水处理厂可谓是一个用电的大户,在污水厂运行的费用中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组成部分就是电费,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污水厂需要的是二十四小时的运转,也无法享受只在晚上用电,白天用电少的优惠办法,因为污水处理厂还有另外一项功能就是社会效益,处理厂加大成本,投资商就会在投标时对污水的处理费进行提高,这样就加大了政府的支付压力,与此同时,也给企业与居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所以,投资商在污水处理厂进行低价格的争取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把合适的投资收益率进行明确的确定,投资收益率如果过于高的话,那么,污水处理服务的费用就会提高,政府是很难接收的,投资收益率过于太低的话,又会增大投资的风险。根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状况,银行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国债利率与走势,最为合适的投资收益率就是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

第四,与商业银行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如今,我们国家的银行存款余额在快速的增长,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也普遍发生了惜贷情况。污水处理的市场在投资收益方面相对比较稳定,商业银行在这样的条件下介入也是非常合适的,并且作为商业银行来讲也是非常愿意的。所以,投资商应该从投标的时候就开始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并且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这对于快速融资是非常有利的,对于低成本融资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五,选择较为适合的成熟一些的污水处理工艺,并且对设计进行不断的优化,投资商要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地水质的要求,请技术专家联合设计部门对污水处理的工艺进行选择,选择适合的工艺,同时,对设计进行不断的优化,把投资的额度降低下来,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BOT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

参考文献:

1、 陈小艺 国际BOT投资模式分析 国际经济 2013年第2期

2、 孙子健 污水处理BOT模式分析 污水处理 2013年第11期

风险处理策略第3篇

关键词: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

一、住建委办事处财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带来财务风险

社会经济环境发展与建设局办事处自身发展形成财务风险的客观性,使得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住建委办事处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偿债风险、支付风险与核算风险。就偿债风险而言,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或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个别住建委办事处领导强调“跨越式”发展,树立“政绩工程”,不顾财政预算约束,大力上项目、重规模,导致出现资金缺口,不得不多元化筹资,搞“负债经营”。

(二)现行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1、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仅有《预算法》对住建委办事处的财务支出进行一系列的规定,其他适应新体制的制度还没有制定,这样就造成了住建委办事处的财务支出没有有效的规章制度依据。在具体执行中,一是预算内外资金的平衡与使用没有同等的约束力。二是现行预算制度的执行考核对于违规行为没有实质性的处罚。

2、内部控制未得到较好的实施

住建委办事处虽然有着类似的制度,但在资金管理、预算流程、审批控制、不相容制度分离等并没有针对性,或者不完善,或者未得到良好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务风险的可能。比较典型的是在项目投资、资金支付、对外融资、费用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与监管,或者领导发话就可以开支,或者钱账分管、资产领用方面都不够健全,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违规行为,导致财务风险隐患。

3、财务核算中隐藏的风险

因为经济的迅速发展,必须不断更新和完善会计制度,而财会人员由于自身素质和培训条件的限制,在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政策等方面落后于制度更新的步伐,导致财务人员在运用新的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以致引起会计核算质量的下降。

(三)财务人员道德素养缺失产生的风险

目前,住建委办事处在财务人员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等方面还没有建立起一套较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造成道德风险的原因主要是财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由于投入的力量有限,使得财务人员的整体道德水平不能完全适应财务管理活动的要求,在财务关系处理过程中,可能采取隐瞒重要事实或不合作、甚至虚报相关数据等行为,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二、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的目标

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目标是指住建委办事处从事财务管理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它决定着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向,同时也受制于住建委办事处目标。

住建委办事处的目标为: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更好的服务是住建委办事处存在的前提,而住建委办事处的生存与发展又是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这种双重目标是相互联系的,缺一不可。为实现住建委办事处的目标,就需要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经济核算,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及时、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通过制度、预算等主要手段,规范和约束住建委办事处的财务行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住建委办事处履行职能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其发展目标。

三、住建委办事处财务风险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财务风险的防控意识

首先,从业人员要增强财务风险意识,要认识到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每个岗位都需要从严把控,才能使本单位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要考虑将风险意识的培养与其岗位责任指标联系起来,并与会计继续教育相结合,加大财务风险的辨识与控制培训力度。其次,对于住建委办事处来说,要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特别是要考虑制度建设、资金支付、偿债能力等方面的风险控制点,保持合理的现金余量,做好成本节约,努力实现单位价值最大化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结合。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力度

首先,要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针对当前住建委办事处并未致力于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现状,根据国家对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应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制度。在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统一支付的条件下,重点在于住建委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客观性与合理性方面。其次,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权限与审批流程。明确单位项目投资、资金支付等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程序,做好财产清查、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工作。最后,要改变各报账单位仅仅依赖于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的思路。会计核算中心要杜绝“记账”的心态,要尽量了解业务单位的经济活动,把握其真实性,及时做好沟通,坚持原则。通过各方的努力,使财务审批、会计监督、内部审计得到有机结合,从而得出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从而极大地降低财务风险的可能。

(三)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健全预算监督体系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住建委办事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建立住建委办事处的成本核算制度

住建委办事处引入成本核算,是深化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改革的关键。单位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单位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竞争能力的强弱,财务部门自身拥有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运用财务管理分析方法,从项目的设计到实施过程的每一环节入手,把成本浪费制止在源头,实现财务部门抓成本管理的事前参与和超前控制。因此提高财务部门对成本管理的水平尤为关键。虽然住建委办事处的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为了有效地控制各项事业经营成本,提高事业投资效益,应该建立和完善各类事业成本核算制度。

四、结论

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提高理财能力上,全面建立以财务预算为前提,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成本管理为重点,围绕效益实行事后考核并兑现奖惩的财务管理。并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建立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的先进经验, 根据国际惯例,要求住建委办事处财务会计制度要创新,逐步建立管理型的会计,改革经营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推进我国住建委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1]施工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系统建设中的风险分析与规避 江华 中国市场 2012/15

[2]基于财务风险管理的住建委办事处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李加兵 财会通讯 2012/05

[3]基于事业行政单位财务风险管理模式的探究 王洪坤 经营管理者 2011/18

风险处理策略第4篇

摘 要 本文以生活污水处理BOT项目为研究对象,分别从BOT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取得、融资投资、建设施工、生产运营的各环节,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入手,对上述风险的发生,以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展开了分析与阐述,旨在于通过合理应对风险的方式,达到提高污水处理BOT项目综合质量与水平的重要目的。

关键词 BOT 污水处理 风险 对策 政府信用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度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民间资本有望成为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投资者,BOT等投资模式仍是新增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式。如何提高污水处理BOT项目的综合质量,确保投资方的盈利和项目运行的可持续性,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集中在如何有效的控制污水处理BOT项目的全过程风险。本文将按项目投资的过程,分五个阶段对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污水处理BOT项目的风险特点

污水处理BOT项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运营周期长,利润率较低;第二,收入基本是固定的,污水处理费是唯一收入,收益受合同制约;第三,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很大,专业性强、通用性差、变现难。除此之外,污水处理BOT项目还要面临环保政策变化多、技术更新快、城镇规划、土地征用、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支付、环保技术标准等诸多因素影响。

对于污水处理BOT项目的风险管理,需要采取全过程风险管理。在污水处理BOT项目中面临的众多风险项目中,可以将污水处理BOT项目风险按项目的五个阶段(投资决策、项目取得、融资投资、建设施工、生产运营),选取对经营管理影响较大的主要风险,划分为五大类十八项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生产运营 内部风险(运行操作、管理、运营成本);外部风险(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环境标准提高、进水水质超标或大幅波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污泥处理条件变化、电价调价)

二、污水处理BOT项目投资决策风险及应对策略

污水处理BOT项目在决策时,有三个利益相关方,分别是投资运营商、政府和居民,主要由前两者对项目投资进行决策。这个阶段涉及的风险有:市场风险,包括当地对污水处理的需求风险、投资的价格及收益风险、来自其他投资商的竞争风险;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即地方政府作为污水处理的公共服务购买者所具备的财务支付能力,以及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能力;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环保政策、居民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政策、财政支付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在BOT项目特许期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商业条件风险,包括进水量及进水水质、项目环保要求、场地地质条件等。对于投资运营商来说,在进行BOT项目决策时,要充分考虑以上风险,并进行规避或转移。

对于市场风险及商业条件风险,投资运营商在进行立项可研时,需要特别重视对项目产品所面向市场具体情况的调查研究与预测工作,对污水处理的近期及中远期需求情况、污水来源及水质情况进行摸查,为投资测算及BOT报价提供依据。

对于地方政府信用风险,投资运营商要对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居民消费能力、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情况和财政收入情况进行摸查和分析,并在BOT合同别对政府支付投资款或污水处理费规定特别条款,要求地方政府将污水处理费支付纳入财政预算。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通过资产置换、土地无偿使用等方式抵补企业的污水处理费。

对于政策风险,投资运营商一方面要做好环保技术储备,以应对不断提高的环保标准要求,为将来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可以将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以条款形式写入BOT项目合同中,约定政府所应承担的风险或责任。

三、污水处理BOT项目取得风险及应对策略

污水处理BOT项目取得阶段,主要是投资运营商的投资立项,以及参与政府的招投标。这一阶段面临的风险包括投资商业条件风险、资质能力风险、招投标风险和特许协议风险。

投资商业条件风险,包括对项目的商业运行环境、施工技术选择、投资额、投资收益和预计运营成本的预计风险。投资商业条件的确立,直接影响了BOT项目的后续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营,也是控制成本费用的第一个环节。在确定水价上,需特别重视定价工作,充分考量通货膨胀因素、利率因素、政策因素对水价的确定及调整的影响,保障企业合理投资回报。

资质能力风险,包括运营资质能力、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和人员素质。在政府招投标中,一般会要求必须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运营资质,这是投资运营商参与项目的基本条件。投资运营商还必须具备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项目设计技术、信息系统管理技术等。政府在评标时,鉴于对项目长期性以及环保标准升级要求,也会重视投资运营商的技术能力、研发能力。

招投标的风险,包括招投标文件内容、招投标办法,以及其他招标主体的竞争风险。污水处理BOT项目不同于简单的工程招标,直接涉及到出厂水质关系到整个社会利益。BOT项目招投标文件,内容更加复杂,更加综合,需要在组织招投标时对应标内容和主题有较为明确的约束,并避免后续协议谈判、工程施工及运营中遇到分歧或纠纷无文件可依据,带来长期的潜在风险。

投资运营商针对招投标的程序及评标办法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以提高中标率。在资格初审时,需要确保企业本身及投标文件符合招投标的要求。在制定标书及报价上,要考虑评标办法的影响。早期国内的污水处理BOT项目多数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产生报价过低,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或偷排污水等问题。投资运营商应在确保收益率的前提下制定最低目标报价,避免盲目竞标。如果项目评标采取综合评审法,则可以在确定目标收益率的情况下合理报价,同时突出企业在建设、融资、技术等方面的优势。

四、污水处理BOT项目融资风险及应对策略

在BOT项目中,地方政府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融资工作。投资运营商则须一方面作为项目的承包单位,一方面作为项目融资的借款人,为使项目融资得以顺利实施,必须对可能产生的融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充分的保障措施,要在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融资成本上实施风险控制。

第一,融资渠道风险。目前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多数采用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利率高、周期短,难以适应污水处理项目周期长、收益低的要求。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的门槛较高,对于多数污水处理企业来说并不现实。投资运营商可以考虑利用政府政策性资金、优惠贷款(例如世行的绿色贷款)、股本融资、项目融资和境外融资等渠道,降低投资运营商本身的资金压力,并适当转移风险。

第二,融资规模上,投资运营商要衡量自身的资金实力以及承担债务的能力,不是资本金投入越多越好,也不是信贷越多越好。采取信贷融资(包括各种贷款及项目融资)方式,要考虑融资的利率因素、汇率因素和污水处理费的现金流入,在企业可承担的财务成本和现金流范围内确定融资规模,一般可以在投资额的50%~70%的范围内。采取股本融资,要考虑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风险转让,即在转让项目股本的同时,投资运营商不应失去对项目的控制权,不减少投资回报率,同时要求入股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风险。

第三,融资结构上,根据融资渠道分为自有资金、股本融入资金和借贷资金。前两者不必承担资金成本,借贷资金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但要求有偿付能力。

第四,融资成本。除了融资手续费外,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按照行业经验应控制在总成本费用的20%左右。如果超出这个水平,则融资成本将对项目的盈利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直接降低项目的盈利能力。在融资时,投资运营商需要关注汇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比较常见的金融风险;同时,还可借助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债务结构混合性措施、商品远期销售合同或者期货合同等金融工具,锁定融资成本,避免出现融资成本因金融风险导致大幅波动。

五、污水处理BOT项目建设风险及应对策略

笔者认为项目建设风险应重点关注项目设计缺陷风险、项目施工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和投资超额风险。在BOT项目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措施降低风险。

第一,针对由于项目勘察不详细、工程设计不合理,或在工程施工中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承包商技术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设计标准,投资运营商做好项目的技术储备和设计论证、审核工作,完善技术交底工作,以避免运行后增加运营费用和改造费用。

第二,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技术不过关、施工进度延缓、项目管理混乱等风险,可以从完善项目施工管理,采取EPC模式施工,利用EPC承建商的资金和专业,降低施工管理、安全事故和工程延期等方面的风险。

第三,针对工程质量风险,可以通过加强工程监理管理督促项目承包商加强施工质量措施,减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同时,还可以借助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达到转移降低因工程质量风险产生的损失。

第四,鉴于迟延完工、通货膨胀、汇率波动、利率变化以及环境和技术方面产生的问题都是造成投资超额的主要原因,投资运营商可借助于“项目建设承包合同”的方式,固定工程价格和工程工期,将成本超支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但要防止承包商承担风险过大,提高要价。

六、污水处理BOT项目运营风险及应对策略

项目运营阶段,投资运营商面临着内外两大类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运行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和运营成本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有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变化、环境标准提高、进水水质超标或大幅波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污泥处理条件变化、电价调价等风险。

内部风险的化解措施,一是规范生产运行操作,定岗定人定量操作,并实施监控;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预案演练;三是优化组织架构和岗位配置,提高人员素质;四是做好各环节的运营成本控制,特别是用电、药剂投放和污泥处理费用。

外部风险的化解,首先,需要投资运营商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掌握领先于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相关技术能力,以应对环境标准提高所带来的技术改造升级要求,并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其次,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工作,确保有一定的“储水”以保证正常支付污水处理项目的水费。再次,需要环保部门做好对社会单位偷排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进水水质能符合合同约定条款。

对于因进水水质长期变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污泥处理方式变化等,投资运营商还需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费用补偿。

七、结束语

有效控制污水处理BOT项目的风险,既有利于保障投资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本文按项目阶段所选取的主要风险因素,对于提高BOT项目综合质量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工作人员的特别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1]戴大双,宋金波.BOT项目特许决策管理.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85-93.

风险处理策略第5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市场化 风险

污水处理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对可持续发展与环保事业日益重视,并纷纷改革过去传统的投融资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方式,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广东等其他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推进办法,并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有托管运营、BOT和TOT等3种基本模式,分别适用于建设较早、拟建和完工不久或即将完工的污水处理厂。本文分析了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和投资运营商的风险,提出了各自风险的防范与应对策略,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政府的风险

城市污水处理是公益事业,原则上是属于需政府承担并组织实施的项目,污水处理市场化中政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是项目能否按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地实施,起到净化污水,保护当地环境的作用。围绕这一大的目标,政府的风险主要可分为政策、商业和自然灾害等3大类。

1.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国家环保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改变如环保标准提高、税收政策、指标调整等,会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改变,影响投资运营商的投资收益,进而影响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此类政策风险应当由政府来承担,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延长特许权经营期限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予以投资运营商补偿。

2. 商业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牵涉到的因素很多,政府和投资商在谈判阶段对项目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影响因素不可能有非常详细的了解,同时投资运营期限较长,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许多难以预料的环境因素将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构成威胁,项目公司的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也受到考验。如果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困难,无法按时开工建设,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交付使用,致使项目延期或终止,预期的社会公共效益难以实现。由于项目持续时间较长,经济形势的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投资运营商的经营风险难以保证,尤其是在中标者出现经营不好,涉及重大诉讼或破产时,最终有可能出现中标主体不存在的局面。如果项目建设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费用大幅增加,项目公司无法承担,导致项目流产。因为BOT项目有很长的经营期限,如果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较多地注重近期的利益,则可能难以保证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时资产的质量。

3. 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

二、政府风险的防范与应对策略

1. 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符合资质条件的投资商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商的准入条件把好第一道关,然后由政府组织的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对项目有关费用取值及回报率,污水的吨水处理收费,结合居民、财政的承受能力,进行独立、认真的经济评审。投标的处理工艺是否科学,是否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运行方案是否可行,投资回报是否合理,计算方法是否准确,计算科目是否漏项,操作思路是否正确等进行评审,各种指标综合考虑。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重视专家的作用,聘请专业的BOT项目技术、财务、法律等多方面专家作为政府的顾问,从事招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的评审、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的制定、合同谈判等工作。聘请专家可使政府在项目的每一个阶段中能够处在比较主动的地位,也可从专业的角度寻找出较为妥善的解决办法。政府在聘请专家顾问的同时,也必须派遣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整个工作,并把握各种条件制定与项目的进程。政府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级别和足够的权利,并能够及时促使政府部们决定交易条件。否则,可能导致项目的拖延而造成损失。同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广泛的社会市场调查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

2. 投标期由投资商提供投标保函

各投标商必须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方面显示投标商的实力,另一方面可以敦促投标商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责任,而且在其出现违约情况时政府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3. 在项目的建设阶段,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管理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从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建设方案到初步设计,资金到位计划等按照政府的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将《建筑法》,《招投标法》,工程监理制等落实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体制中,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要求并符合项目完工标准。也可以在建设期内要求投资商或工程承包商提供完工担保,包括延期担保、超预算担保等,或购买完工保险以确保项目的按期完工。

4. 在运营期间由投资商提供运营保证金

在项目的运营阶段,运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双方实现了法律保障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起双方的协调沟通机制,发展双方相互协作的利益伙伴关系,同时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转良好,运营期内,政府可要求投资商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可以为三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用。

5. 特许经营权的处置

当项目公司在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继续由原项目公司经营会导致极大经营风险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同项目融资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后,收回特许经营权或将特许经营权转由他人行使。这些约定必须事先在特许权协议中加以明确。

6. 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

政府应当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制定详尽的风险防范措施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三、投资运营商的风险

投资运营商的风险从整体上说是投资能否按计划如期收回,具体可分为政策法律、商业和技术等3大类风险。

1. 政策法律风险

在发达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一直以其投资回报稳定,风险小而备受资金雄厚的投资者青睐。但是,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开始大规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则是最近两年才开始探索的新商业模式,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规范,投资商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包括业主变化、收费体系不健全以及各种政策的重大变化等。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是导致目前许多投资者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其次是国家环保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改变如环保标准的提高会导致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改变,影响投资运营商的投资收益。

2. 商业风险

由于BOT项目融资的参与方和其中的审批环节较多,投融资结构复杂,因此综合融资过程较漫长、复杂,融资的成本较高,如果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困难,无法按时开工建设或如期完工,则不能如期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投资难以如期收回。其次是项目持续时间长,经济形势的变化、通货膨胀和投资商的经营状况等不确定因素较多。

3. 技术风险

如果项目建设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工程建设费用大幅增加,项目公司难以承担。如果投资运营商为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而选用不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而导致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难以达到设计标准和国家排放标准,从而难以如期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运营成本增加,投资收益难以保证。

四、投资运营商的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1. 呼吁政府颁布相关的法律和地方法规,要求政府明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服务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大力呼吁人大尽快立起草讨论有关法律文件,同时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到有法可依。另外,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以保障法规的充分实施和保障产业化的政策切实可行,避免同现实脱节等问题。政府的主管部门在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中将担任非常重要的角色,各方的组织和协调、特许经营权的签署等基本工作都要由其来负责,所以投资商可要求政府明确主管部门,以防止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延误时间,造成风险。投资商还可聘请相应的法律顾问和投资银行家参加与同政府的谈判。

2. 要求政府在预算中明确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与收集方法,并设立专用资金帐户

投资运营商的唯一收入来源就是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该费用来源于政府向企业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要切实保障项目公司能够按时得到稳定的现金收入,就必须先保障政府的污水处理费能按时和足额收取。投资商可要求政府在当年的预算中明确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和收集方法,并经地方人大批准。由于政府在决定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水平时需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收费价格往往不可能一步到位,也就是说,污水处理费很可能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商可要求政府在预算中规定由财政另行设法补足其中的差额。为了确保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按时支付,投资商可要求政府制定一个统一的污水处理费收费帐号,在必要时将该收费帐户质押给项目融资的贷款银行。

3. 要求政府尽可能完善配套设施

投资商可要求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污水处理厂厂外的污水收集系统,包括集污干渠和泵房,干渠铺设到污水处理厂的集污池,并保证适量的污水供应。可要求政府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与周边路网的联通道路。要求政府做好项目公司所需的配套设施的维护,并协助项目公司做好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要求项目用地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

4. 争取项目用电采用工业用电谷期电价标准

污水处理厂是一个用电大户,电费是污水厂运行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污水厂需要24小时运转,享受不了只在夜间用电,白天少用电的优惠政策,由于污水处理厂还具有社会效益的功能,污水处理厂的成本加大,投资商会在投标时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这样会增大政府的支付压力,同时也会给企业和居民或政府造成负担,因此投资商可争取政府给予污水处理厂较合理的低价格的用电政策。

5. 争取税收优惠

污水处理厂目前可能发生的由地方征收的税项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考虑到污水处理关系到环境的持续发展,为了不加重污水处理厂的负担,减少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减轻居民的负担,投资商可建议政府免征地方税种。

6. 确定合适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率太高,则污水处理服务费较高,政府难以接收。投资收益率太低,则投资商风险较大。综合考虑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银行贷款利率、长期国债利率及走势,较合适的投资收益率为8-10%。

7. 同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我国银行存款余额不断增加,同时商业银行惜贷情况很普遍。污水处理市场具有较稳定的投资收益,商业银行也愿意在条件合适时介入。投资商应从投标阶段就同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利于快速和低成本的融资。

8. 选择合适成熟的污水处理工艺,优化设计

投资商应根据国家的环保法规和当地水质要求,聘请技术专家会同设计部门选择最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并优化设计,降低投资。

9. 同政府签署详细的法律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在一系列法律文件中,特许经营权协议是核心,是制定其他法律文件的基本依据。除特许经营权协议之外,主要的法律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合同、用电合同、用水合同、供污水合同、服务费支付合同等,这些合同可以单独分别签署,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权协议的附件。由于项目实施时间长,合同应特别注明,如果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公司的经营成本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政府部门应通过调整服务费价格、延长特许权经营期限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予以投资商补偿,并在合同中明确调价的具体条件和调价公式;其他方面的不可抗力,可通过协商解决。

风险处理策略第6篇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定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要求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并申报的过程。具体地说,就是指企业依据税法要求对会计报表中该增加的项目进行调增,对该减少的项目进行调减,最终确定全年应纳税额,并根据前一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最终在该年的5月31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的行为。

汇算清缴以“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税法要求进行一系列纳税调增和调减,最终得到“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涉及三方面的纳税调整内容:收入类项目的调整、扣除类项目调整以及资产类项目调整。

二、汇算清缴难点及其处理策略

(一)职工薪酬的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但由于税法还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进行规定,因而带来了一些该类项目的税会差异,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在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按照实际发放的残疾员工的200%加计扣除。

第二,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只要满足相关规定,企业研发人员的工资就可以加计扣除。

第三,企业实际发生以下支出,必须按税法规定实行限额扣除: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准予据实扣除。

【案例1】假设某企业2015年在册职工900人,实际发放工资薪金1 300万元,同时发放的职工福利费182万,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30万和40万,那么工资薪金可据实扣除,而三项经费调整过程如下:

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 300×14%=182(万元),实际扣除182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万。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1 300×2%=26(万元),实际扣除30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

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 300×2.5%= 32.5(万元),实际扣除40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万。

因此,工资及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7.5=11.5(万元)

(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只要企业发生了业务招待费,就至少会有其发生额40%的纳税调增。

(三)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对企业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做了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该项税会差异,企业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多扣除的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税法允许企业按自已的会计制度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但其只认同直线法计提的折旧作为当年的成本费用,并且为避免企业采用过短的折旧年限,税法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进行了规定。当税法与会计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不同时,就会产生计提费用上的差异,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当会计与税法对折旧政策的规定存在差异时,就会产生时间性差异,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必须予以纳税调整。

【案例2】某公司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购入一台生产器具,不含税价为150万元,购入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预计残值为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会计处理:

2015~2019年每年计提折旧30万元(150/5);

借:制造费用30

贷:累计折旧30

(2)税务处理

假设该公司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优惠政策。税法上的折旧年限:5×60%=3(年)

2015~2017年每年可税前扣除的折旧50万元(150/3)

2015~2017年每年年末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20×25%)

2018、2019年每年年末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7.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

7.5(30×25%)

三、汇算清缴涉税新政剖析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5年34号公告)对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提出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该项新规定更加明确了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扩大了工资薪金的外延,将符合工资薪金制度要求、固定与工资薪金一同发放的福利性补贴视作工资薪金,不仅能够税前扣除,还能增加企业计算职工三项经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国有企业不能违反工资薪金的限额规定,将职工福利作为工资薪金过度发放。

(二)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4号公告)对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区分两种情况进行税前扣除:其一,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视为劳务费支出,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也不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其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优惠政策及填列纳税申报表的相应变化

2016年1月18日,《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税总局2016年3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进行了修改,主要是为了方便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重点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固定资产优惠政策涉及面广,对企业影响较大。新颁布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内容更加清晰完善,承担了纳税人对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进行备案的功能。

四、汇算清缴风险规避

(一)确保各类报表之间的逻辑平衡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核心内容就是企业的纳税调整,即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对其财务报表上的一些项目进行调整,例如前述的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等,并据此填报各类纳税申报明细表。因此,企业的会计类报表与其纳税申报表应互有逻辑关系,该类逻辑关系是否合法合理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时审查的重点内容,报表之间项目数额的不对应或不合理往往揭示了企业的纳税疑点,会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约谈甚至实地调查。所以,审核会计处理、正确进行各项纳税调整、确保报表间逻辑关系的合理性是企业汇算清缴前必须妥善完成的任务,同时,还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审计调账以及会计错账处理等方法及时进行更正。

另外,政府与税务部门逐渐重视构建与第三方涉税信息互换的平台。银行、投资者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等提供的业务信息、报送的报表也成为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涉税信息的重要凭据。因此,企业汇算清缴时也应保证其据以纳税调整的财务类基础报表与其他相关利益者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防止关联双方账务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风险。

(二)明确政府补助收入的税会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获得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以及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别采用收益法与总额法处理。采用收益法时,企业将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采用总额法时,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收益。而针对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企业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于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造成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时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符合不征税收入要求的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汇算清缴时可进行纳税调减,相应地,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支出、资产折旧或摊销也不能够税前抵扣,应进行纳税调增。不征税收入包括以下四类:第一,财政拨款,可以凭财政拨款文件和单据在取得当年进行纳税调减;第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这类不征税收入可凭相关文件在上缴年度进行纳税调减;第三,其他的不征税收入,应当同时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三个条件,才可在取得年度进行纳税调减;第四,明确规定为“不征税收入”的事项。

(三)关注并及时适用税收优惠新变化

为鼓励部分产业和项目发展,提高税务征管效率,2015年度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口径与方式有新变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及时予以关注,完善优惠备案的流程及备齐相关证据材料。

风险处理策略第7篇

方法:选取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我院急诊科出现的24件医患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处理策略和风险规避措施。

结果:急诊科出现纠纷原因多是由于患者、医院及社会因素造成。

结论:分析急诊科医疗风险原因,制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及纠纷处理措施,对维持医疗秩序,创建良好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急诊科 医疗风险规避 纠纷处理措施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603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388-0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健康需求日渐增长,再加上素质教育的全面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日益增强,对各行各业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医疗行业具有相应的特殊性,再加上医疗行业本身所具备的风险性,如医疗事故的不可预见性、医疗费用的不一性、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等因素都会引发群众不满,诱发医患的纠纷事故[1]。为了进一步研究急诊科医疗风险规避和纠纷处理措施,笔者以24件医患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处理策略和风险规避措施,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我院急诊科出现的24件医患纠纷案例,包括:8起殴打、辱骂及打伤医务人员,6起摔打公共医疗设施,5起威胁医务人员,5起引起经济纠纷。

1.2 方法。选取调查问卷方式,发放调查问卷,分析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

2 结果

2.1 患者自身因素。患者缺乏优秀的社会道德意识,语言粗鲁、行为粗鲁,思想文化素质较低,无法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付出;部分患者为酒后入院,行为意识不清,易出现暴力倾向;患者对医院治疗期望过高,全凭自身意愿要求患者,对病情痊愈期望过高;家属由于急危重患者的救治而出现焦躁、紧张、恐惧等心理,使医院之间的关系受到负面影响。

2.2 医院因素。部分医务人员未做到真正的关心和体贴患者,未理解患者,针对患者疑问未做到全面解释,或解释不清楚,患者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操作技术不熟练,使患者无法信任医务人员,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并且急诊科未合理分配布局及抢救措施,给患者带来影响,都易出现纠纷。

2.3 社会因素。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在医院纠纷事件中,过多的舆论导向介入,而在参与期间,媒体的态度倾向于患者,多谴责医院方面,使部分患者无法理解医院。另外,医院收费标准不同,医疗公共设施无法更好满足患者的需求,医药费用过高,使医患关系紧张。

3 讨论

急诊科出现纠纷多是由于患者的不理解,舆论的错误导向,医务人员自身疏忽,医疗费用的过高等因素都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引起医患纠纷,因此根据纠纷原因,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3.1 创建和谐、良好的医患环境。和谐的医患关系可有效避免医患纠纷,减少医患冲突,预防发生纠纷。因此,医务人员需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优秀的职业道德素质,要具备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尊重患者,关心体贴患者,与患者积极沟通,创建良好的医患关系,并使患者可真正了解医务人员,并做到双向了解[2]。

3.2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在医患纠纷中,伤害最深的则是医务人员,面对患者的暴力、刁难及威胁时,医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医务人员要尽量避开闹事者,并要做好一定的防御措施,借助外界一定力量,求助医院或邻近科室工作人员的帮助,若情况严重,可及时报告给警察,寻得帮助,从最大程度上减轻患者对自身、家庭、医院的伤害。同时社会也需要尽可能的理解急诊科医务人员,多尊重和包容人员,以此降低急诊科医患纠纷。

3.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时,最关键环节需要增强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在提高医疗行为的规范性时,要根据患者的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有着更高要求。因此,在医疗服务工作中,需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温情呵护[3],创建良好的人文管理,采取优质性的服务措施,根据新时期医疗卫生制度,怀着高度责任意识,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意识,培养医患的沟通技巧,需尊重、关心、体贴患者,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患者的身心健康需求,尊重患者意愿,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4 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医务人员需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急诊科具有综合性、风险性、应急性等特性,医务人员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以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满足急诊科要求。

3.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了满足患者需求,满足急诊科急救需求,避免在急救期间出现差错,必须要创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急救队伍的专业化,操作水平的流程化,工作规范化,必须要创建优秀的管理制度,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从最大程度上满足患者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徐香馨.急诊科医疗风险规避与纠纷处理策略[J].医学信息,2010,07(11):3397-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