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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的风险概念(合集7篇)

时间:2023-06-15 17:18:11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1篇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2篇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危险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是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就金融风险的本质含义是指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一切金融活动之中。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显然,金融风险的存在是运行的常态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密切相关,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但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又相互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其实,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而现实的状况是如果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运筹得好,那么在广泛金融风险中也有金融安全的态势。金融不安全并不等于金融风险。因为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生的。只要从事金融活动,就存在着金融风险。它的根源在于金融活动所必有的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因此,金融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不安全。

一般来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大小与该国对外依存度的高低是呈正比例变化的,即对外依存度越低,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反之,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由于金融安全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能将一国抗拒风险、抵御侵害的能力作为衡量金融安全程度的标准,也就是说,金融风险的大小、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何,即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强,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金融安全程度就高;反之,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弱,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金融安全程度就低。显然,当一国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从中获得众多利益、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其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的增加。

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混乱和动荡。主要表现为:强制清理旧债;商业信用剧减;银行资金呆滞,存款者大量提取现钞,部分金融机构倒闭;有价证券行市低落,发行锐减;货币饥荒严重,借贷资金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金融市场动荡不宁;本币币值下跌。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在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但最为代表性的是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一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一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一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一正好相反。金融危机可包括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危机与银行危机等具体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大多都是经济危机的征兆,金融恐慌是经济危机的初始阶段。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即生产的性与资本主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独立金融危机的存在,这是因为货币信用金融活动对于生产活动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银行的迅速发展和投机活动的高涨,都可以导致危机的发生。因此货币危机可以单独发生,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危机。

金融安全的反义词是金融不安全,但决不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有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这说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它是金融风险的结果。

3.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与危险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市场基础良好、金融体系制度化、环境规范化且监管有效的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没有人担心金融工具创新会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十分脆弱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因此,金融安全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所具备的应对能力的状态。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这是因为,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这种状况可用金融危机中的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长波解释。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国外的学者在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时,更多地运用金融稳定的概念而较少使用金融安全概念。

4.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

金融安全问题的提出是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更确切地说,金融安全问题是应对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尽管金融全球化具有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但不可否认,金融全球化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金融全球化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伴的蔓延效应使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产生巨大的波及效应和放大效应,国际金融动荡已成为一种常态。因此,金融安全问题被作为应对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战略而提出,它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3篇

关键词:风险;金融风险;经济学;再考察

0.引言

风险是由信息缺陷造成的,而信息缺陷产生于私人信息,分工导致了私人信息的形成。因此,风险是以分工作为起点的。现阶段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金融风险是现代经济风险的主要体现,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金融风险。这两个概念是经济学中重要的概念,深入学习认识这两个概念对企业的投资建设有着巨大的意义,因此研究这个金融风险和风险是一项紧迫的课题。

1.风险分析

1.1内生性风险

在经济学中,内在风险主要由于信息分布不集中,不对称造成的。从本质上来讲,信息具有空间分布不对称性,而每一个人所拥有的信息种类和信息储量也是不相同的,这就是私人信息。由于现在市场经济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个体之间信息含量的差距,使得个人信息分布不对称现象严重,并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内生性风险有两种表现形式: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在合约签订之前,主要的内生性风险是逆向风险,而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合约签订之后,人在中间委托人不能够观测监督的地方决定是否要采取措施,从而最终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对中间委托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威胁了委托人的自身利益[1]。

1.2外生性风险

由于信息不完全造成的风险是外生性风险。人在自然界中会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因此人们获取的信息始终是残缺不全的,所以人们只能够认识真理却永远也达不到真理的境界。在经济学中,信息的不完全性是这样理解的,每个经济体中的各个组成成员对于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的信息量掌握比经济体自身的信息储量要小。外生性风险主要产生在微观经济体之外,人们自己的意志不能对外生性风险产生产生影响,所以外生性风险也可以称作客观风险。由于社会信息总含量不变外在性风险不会消失,会通过平均分配的方式对社会经济造成影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自然中存在的信息量的探索越来越多,掌握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多,在此情况下,外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小[2]。

2.金融风险分析

2.1金融风险的外在表现形式和特点

由于社会中存在着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企业的管理着没有意识到这种信息的缺少现象,无法对目前个未来企业产品价格进行预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决策是否在正确。这是金融风险的主要外在表现。金融机构具有内在的脆弱性、金融资产价格具有波动倾向、金融危机时时爆发、社会个体金融行为出现投机是四个可观测的经济现象。

对于市场经济来讲,金融风险往往能够导致经济收益和金融损失相互抵消,因此不回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个体信息并不是完整的,金融资产价格往往会由于机会主义模式的影响而产生波动,这对于市场预期的形成具有恶劣的影响,容易造成金融一体经济的混乱现象。金融机构也是微观的金融主体,也会受到内生性风险和外在性风险的影响[3]。

2.2金融风险的集中体现是经济风险

现阶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所以很大程度上金融风险是经济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货币与信用是界定社会中经济活动不确定因素的主要影响因素[4]。

经济学家认为,货币在信息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使得社会商品在交易中能够轻松的实现买与卖,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有了价格,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使得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易变为了现实。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生存与发展到重要条件,由此可见,现代经济发展状态和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信息不完全使得价格状况与未来的变化有着同样的不确定性,而外生性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来讲外生性风险的演化和发展是金融风险。

3.总结

本文主要对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风险和金融风险做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这两个概念,深入了解学习风险和金融风险能够避免投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进一步推动经济学中这两个抽象概念的发展和深化,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国有股减持”课题组.国有股减持修正案的设计原则、定价机制和资金运作模式[J].经济导刊,2011,13(5):101-110.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减持”课题组. 国有股配送的价格确定与方式创新[J],2011,13(5):113-116.

[3]管毅平《宏观经济波动的微观行为分析:信息范式研究》,立新会计出版社,2000.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4篇

关键词:理论研究;资金融通;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9-0057-03

《金融研究》2004年第9期发表了林宝清教授的《论保险功能说研究的若干逻辑起点问题》(以下简称《论》)。《论》首先从逻辑的角度界定了保险属概念和保险种概念,而基于对保险属概念的理解,以金融学中“资金融通”的定义以及法学中有关公法、私法的划分方式为主要依据,提出了保险不属于金融范畴、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和保险不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观点,同时通过对三组概念的区分(属概念与种概念、保险功能与保险公司功能、保险功能的内源说与外源说),试图为保险理论的研究和讨论搭建一个共同的理论逻辑平台。本文针对林教授提出的观点,就保险功能研究的逻辑起点问题提出商榷性意见。

一、关于保险的定义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大量风险的客观存在,影响了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使人类开始理性地认识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达到控制和降低风险的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也愈发深刻和完整。

关于保险的定义,实际上并不存在属概念与种概念的混淆。如“保险是对于可以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物质财产、经济利益或人的寿命及身体提供保障的一种经济行为”,从保险的对象、保险标的性质、保险的内容以及保险的属性四个方面概括说明保险的本质。其中,“物质财产、经济利益或人的寿命及身体”只是对保险这种无形产品的保障对象加以概括性的描述。这是保险的自身属性,而非所谓的“用保险的种概念给保险下定义”。由于对属概念、种概念内涵的误解而产生的歧见,并不能就此得出保险概念“有悖于形式逻辑”的结论,更不能用这种带有争议性的属、种概念关系完成由“储蓄寿险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储蓄寿险是种概念”到“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的推理。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虽然对《论》中“属、种概念的逻辑关系”提法持有怀疑态度,但还是赞同林教授提出的“在保险学的教科书里,要对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别下定义”的观点。因为,这样处理可以使理论研究更严谨、精确,以防止“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混淆。

二、保险是否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

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人们认识到保险(特别是寿险)具有储蓄性及融资性的特点,对保险是否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探讨。

(一)保险从社会成员的角度实现了融资行为

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支付少量的保险费将未来的不确定损失通过风险转移的手段进行保障。由于风险的分散和大量存在,故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经济主体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希望在遭受损失后,获得补偿,降低经济损失。

《论》中提出“保险费是投保人危险管理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而不是融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保费的确是一种转移风险所必须支付的成本,但是投保人正是通过成本比较,才确认购买保险是值得的,即认为现在所付出的成本小于将来损失的估计。[1]这些个体交纳的保险费汇聚后,建立保险基金,在特定危险发生后对其提供经济保障。投保人正是基于这种机制,将现时闲置的盈余资金投入保险公司,以备未来风险发生时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这实质上已经符合了“融资”对盈余方的定义。

即使存在一部分盈余方交付了保费却没有获得资金的返还,仍然可以解释发生了“融资”行为。这相当于他将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同时购买了一份保障,是一种双重目标的融资行为。并且投保人通过支付少量保费,减少了对未来经济损失的预期,进而会转移部分储蓄,用于收益率更高的投资项目。正是因为保险具有提供经济保障的本质,才能吸引投保人分流部分储蓄,一方面用于支付保费,另一方面间接进入资本市场。

(二)从保险人的角度来讲,保险通过融资手段,实现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保险人通过收取保费的形式,聚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险基金,缓解银行资产负债化的压力。其中,一部分资金为了短期偿付的需要,作为责任准备金以储蓄方式沉淀;另一部分资金为了未来支付的需要以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通过储蓄或投资基本建设、国债、证券及贷款等方式运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

我国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以来,保险基金为社会资本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提高了直接融资比例,稳定了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动。传统理论认为,财产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虽然财险多为一年期的短期业务,但在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财险公司不断地融入短期资金,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有效地运用了闲置资金,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此外,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保险证券化实现了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通过证券化的程序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不但扩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而且增加了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2]即使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金表现为银行存款方式,由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有助于银行缩小借贷期限的差距;同时通过间接融资,将部分资金通过银行投向资金短缺的企业或个人,完成资金的转移。

保险公司作为微观主体,发挥的作用都是源于保险的基本功能。它是实现保险功能的一种途径,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保险的本质。正如金融的资金融通,也是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微观主体的运行和管理被人认识并理解的。脱离了具体的微观主体,宏观事物的功能是不可能被认知的。因此,从本质来说,正是因为保险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保险公司才可以完成融资活动,故“保险属于金融”等观点并无不妥。

三、保险是否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并非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直接管理,而是通过经济补偿,减少社会摩擦,减轻政府压力,并促进社会各领域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其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缓解政府压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一种等价交换的商业行为,商业保险可以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一方面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合理计算,为不同需求的公民提供经济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专业化管理,利用多种投资渠道,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会保险覆盖不均和保障程度较低等缺陷,使居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获得更好的保障,提高生活质量,减轻政府压力,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减少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保险是一种风险均摊的经济活动,体现了“人人助我,我助人人”的精神。以责任保险为例,保险公司对受害方提供经济补偿,一方面维护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对受害者的人身及财产给予保障,有利于减少社会摩擦,避免司法纠纷,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并对实现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节资金配置,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居民购买保险,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可降低银行借贷风险,有利于解决银行资产负债化的问题。此外,保险公司聚集大量闲散资金,投入资本市场,促进资金流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为金融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健康的环境。

(四)加强信用管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货币和信用是金融研究中两个最基本的对象,目前,信用问题在我国尤为严重。通过信用保险,约束活动主体间的不诚信行为,有助于提高交易双方信用,确保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此外,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可以刺激经济活动产生,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

由此可见,无论所属立法范畴如何,商业保险都在全面介入政府管理活动中,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况且,法律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当然作为法律种概念的私法也不例外。故《论》中有关社会管理功能的观点还需进一步商榷。

四、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现代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保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还需完善,法律法规还应健全。只有着眼于理论实际,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才能使保险业“做大做强”。

(一)寿险公司应提供优质便捷的保单贷款业务

通过盘活保单所有者现金价值,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便利,实现直接融资,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避免保单持有者因资金短缺而退保,降低保险双方损失。它不仅可以吸引更多客户购买高额保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还能获取贷款利息,提高公司营业外收入。尤其在资本市场收益较好时,提供贷款服务,既保障保单持有者的经济利益,又促进货币流通,维持了资本市场的活跃性。此外,由于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公司的贷款风险大大降低,这对减轻银行负债压力、优化资源配置也起到推动作用。

(二)大力推广责任险和信用险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信用建设还较落后。推行强制责任险,特别是雇主责任保险,可以切实解决矿工、农民工等高风险作业人群的人身保障问题,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并减轻政府财政及管理压力。通过推行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信用保险,如房贷险,为信用高的单位提供经济保障,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

(三)通过政府引导及法律约束,加强政策性保险的实施力度

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鼓励保险公司进军农险市场,拓宽政策性农险的覆盖范围并加大实施力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市场物价。此外,建立大型商业风险(奥运场馆、地铁、公路等)及巨灾风险的保障措施,提供政策支持,吸引保险公司承保部分责任,并通过共保、再保等途径,转移巨额风险,分担政府责任,维持社会稳定。

(四)进行针对性行业监管,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现阶段,除严查偿付能力外,还应对恶性竞争、中介回佣过高等不良现象加以整治。推行标准化合同,通过规范行业标准,有效抑制恶性竞争加剧,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监管机构应明确成本概念,限制附加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有利于降低中介佣金,保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也为保险业提供健康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5篇

关 键 词:不确定性;金融风险;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6-0008-05

在高度货币化的当代社会, 几乎所有的社会交易与资源配置都离不开金融活动。但是,金融市场上存在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危机都可能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严峻挑战。 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风险引发的当代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对美国经济, 而且对世界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进而引起人们对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及其关系的高度关注。可以认为,对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概念与内涵进行辨析, 识别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不仅有利于深化对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 而且还有利于指导金融危机管理的具体实践。

一、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概念与内涵

20世纪初,随着金融创新、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步伐加快,金融危机的爆发越来越频繁,其影响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以及2001年阿根廷金融危机的阴影至今挥之不去,2008年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风险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又接踵而来。根据Laeven和Valencia(2008)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及统计数据显示,在1970~2006年间,全球共发生了124次银行业危机、208次货币危机和63次债务危机 [1] 。金融危机不仅对现有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格局产生了巨大冲击, 而且对各国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由于金融危机爆发是金融风险的聚集、放大与扩散,而金融风险又源于金融市场中的不确定性, 因此有必要首先对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概念与内涵进行辨析。

(一)不确定性

经济学中对不确定性概念的界定, 通常与风险的概念相提并论。但是对于两者的具体内涵,学术界并没有形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不确定性即风险。菲利普・乔瑞(2010)指出,风险是资产价值、股票价格和盈利情况出现非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从广义上可分为商业风险和金融风险 [2] 。汪浩瀚和徐文明(2005)指出,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中,不确定性被定义为风险并可以度量, 从而处理不确定性因素被转化成为局部的风险规避 [3] 。曾康霖(2008)认为,从心理角度来看,风险是人们期望值的不确定性,并且这种不确定性在市场竞争中才会发生 [4] 。基于此,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内涵几乎是相同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 不确定性与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奈特(1921)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中对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概念做了区分。他认为,不确定性不可以被度量,表现为非概率型随机事件的发生,人们不能通过现有理论或经验对没有发生过的未来事件进行预测和定量分析。 风险则表现为概率型随机事件的发生,人们可以根据过去推测未来。区分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准则是:不确定性不可以被保险,而风险可以被保险 [5] 。Preffer(1956)指出,风险是客观的,可以通过统计方法度量,而不确定性是主观的,只能通过心理偏好来测度, 心理偏好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概率 [6] 。Kaplan and Garrick(1981)进一步指出,风险可表示为不确定性和某种损失的和,它不止是概率或单个数值, 而是一个三维数组集合(Si,Li,Xi),其中Si是事件发生时的情景,Li是事件发生的概率,Xi是事件发生后的结果,这个三维数组集合试图回答的问题是:(1)将会发生什么事件?(2)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3)如果事件真的发生,则会产生什么结果? [7] Tversky and Fox(1995)认为,风险指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已知的, 而不确定性指事件发生的概率是未知的,在决策理论中,人们对风险的敏感度要高于对不确定性的敏感度 [8] 。Rodger and Petch(1999) 从项目决策的角度区分了不确定性和风险,指出不确定性是项目运作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而风险则是指项目运作产生损失或收益的概率, 在项目决策之前,人们会更加关注于对风险的评估,而很少关注项目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9] 。

本文所要讨论的不确定性, 特指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是在金融交易活动中,无论是交易主体的决策结果, 还是金融产品的价格水平和市场环境的完善程度等, 都无法被预知或事先确定,从而在价格、交易量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动的情况下, 交易活动将会产生资产收益或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来源于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和市场的非“完全有效”。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源于自身有限的认知能力,他们事先不能准确知道自己投融资决策的结果以及产生各种结果的概率。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是指在信息不对称、 交易成本高昂和交易主体心理变化无常等因素的作用下, 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不能完全地发挥优化作用,而且经常失灵,市场处处隐藏着难以预测和度量的不确定性。

(二)金融风险

Crockett(1997)将金融风险定义为,由于金融资产价格的非正常波动, 或大量金融机构背负巨额债务,或其资产负债结构的恶化,使得金融体系极为脆弱,并可能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严重威胁 [10] 。维基百科中指出,金融风险是“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 ①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虽没有明确给出金融风险的概念,但指出风险现象在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没有它,每个时期金融市场的活动就是单纯的票据交换, 通讯业就不复存在,投资银行的职能将退化为简单的记账 ② 。

李宝庆(1997)认为,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违规扩张、债务人违约以及其他原因,使得资金、财产和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11] 。魏加宁(1998)指出,金融风险就是经济主体在从事资金融通过程中遭受资产损失或收入减少的可能性 [12] 。周新辉(1999)认为,金融风险是市场参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也就是市场参与主体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出现偏差的概率 [13] 。陈观添(2000)认为,金融风险是因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的金融领域一系列矛盾显露、激化,进而对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造成破坏的可能性 [14] 。姜旭朝和胡斌(2000)将金融风险纳入整个经济活动中进行分析, 认为金融风险是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以及由此引起实体经济混乱的可能性 [15] 。裴平等(2006)指出,金融风险是在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因金融交易的期限性、逐利性、投机性,以及金融交易与实物交易严重脱离等而引发较大损失的可能性 [16] 。韩龙和许明朝(2010)认为,金融风险通常指因某一事件爆发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通过风险模型可以量化这种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17] 。

笔者认为, 金融风险是指在货币经营和信用交易等金融活动中,由于受到市场环境、交易主体行为等随机因素的影响, 使得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 并且造成资产损失的概率。金融风险是可以控制但不能避免的客观现象,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是金融风险产生的充分条件, 损失发生和损失大小的概率是评价金融风险的核心变量。根据金融风险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根据金融风险涉及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个人金融风险、企业金融风险和政府金融风险;根据金融风险涉及范围和可分散性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

笔者还认为, 金融风险具有这样几个特征:(1)客观性。金融风险伴随着金融活动的全过程,只要金融市场上存在交易活动, 金融风险总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扩散性。在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 个别金融机构或金融环节出现问题会迅速扩散到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环节,进而波及整个金融体系,并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打击。(3)隐蔽性。金融风险往往因金融机构的信用再造功能而被掩盖, 这使得金融风险能够潜伏于金融体系内,并且不断聚集与放大。(4)可控性。交易主体和监管机构可以对金融风险采取事前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等措施, 并在量化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同时,通过不断完善金融制度和监管手段, 也可将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金融危机

Mishkin(1991)认为,金融危机是一种因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变得太严重, 以至于金融市场不能够有效地将资源导向那些拥有最高生产率的投资项目,进而引起金融市场的崩溃 [18] 。Sachs(1996)指出,扰乱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危机包括三种形式:财政危机、汇率危机和银行业危机,现实中的金融危机通常是这三种形式的混合体 [19]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将金融危机界定为“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企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期和超周期的恶化” ① 。金融危机的基本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挤兑套现,货币贬值,从而对社会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8年5月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中将金融危机归纳为四种类型: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系统性金融危机和国际债务危机 ② 。Bordo等(2001)认为,金融危机是由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不足和金融机构破产而造成的金融市场波动, 并伴随着政府为抑制金融市场波动进行行政干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0] 。

郑振龙(1998)将金融危机定义为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的总和, 其中银行危机是指重要金融机构发生挤兑、破产或被政府接管的情形;货币危机是指由于货币受到猛烈冲击而导致的货币大幅度贬值或国际储备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21] 。吴念鲁(1999)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角度, 认为金融危机是一国的金融领域出现混乱动荡, 从而对银行信用体系、 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 [22] 。石俊志(2001)将金融危机定义为突发的、 覆盖几乎全部金融领域的金融状况恶化。 他指出,金融领域的“平和”建立在货币供求、资金借贷、资本市场和国际收支四大均衡的基础之上, 当四大均衡被破坏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爆发金融危机,直接表现为金融指标的急剧恶化和人们因信心丧失而造成的金融领域严重动荡等 [23] 。张吉光(2001)的研究表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体系出现严重困难乃至崩溃,表现为所有或绝大部分金融指标的急剧恶化, 各种金融资产价格暴跌,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并大量破产,进而对实体经济运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24] 。李东荣(2003)指出,金融危机是由于信用基础的破坏而导致整个金融制度出现动荡和混乱的现象, 它可以伴随经济危机发生,也可以单独发生后再诱发经济危机的爆发 [25] 。

笔者认为, 金融危机的概念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危机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一国大部分金融指标非正常地急剧恶化,如银行严重挤兑、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以及金融机构大量倒闭,从而对该国经济基本面及社会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广义的金融危机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源于一国金融市场的动荡迅速扩散到其他国家, 从而引起危机发生国和危机传染国同时出现金融秩序混乱和经济衰退,并导致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现象。

还值得指出的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金融危机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金融危机的起因,可分为周期性金融危机、非周期性金融危机、自发性金融危机和传导性金融危机。按照金融危机发生的特点,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业危机和综合性金融危机。按照金融危机影响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金融危机、中期金融危机和长期金融危机。按照金融危机影响的地域范围, 可分为国家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不论是哪种类型的金融危机,它们都具有强破坏性和高传染性。 强破坏性体现为金融危机将会造成资产的巨大损失, 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高传染性体现为金融危机能迅速扩散到其他国家,造成全球经济的迅速衰退。

二、不确定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的关系

(一)不确定性与金融风险

不确定性与金融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内涵存在三方面的差异:(1)从属性来看,不确定性是中性的,既可能产生资产收益,也可能产生资产损失;金融风险是非中性的,只能带来资产损失。(2)从可认知性来看, 不确定性不能通过统计方法进行量化,且不能被人们完全认知和规避;金融风险是可以被测度的,在一定程度上可被识别和规避。(3)从交易主体的敏感度来看,由于不确定性可以为交易主体提供获利机会, 而金融风险只会造成交易主体的损失,因此交易主体对金融风险的敏感度较高,且会努力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但是,不确定性与金融风险并非毫无关系。不确定性和金融风险都具有客观性, 时刻存在于金融活动中。在不能知道未来结果的情况下,不确定性将会带来资产收益或资产损失, 而金融风险是不确定性的负向累积,即资产损失的增加。不确定性蕴含于资产价格波动或资产交易收益波动之中, 表现为资产的实际价格水平或交易收益水平围绕其均衡价格或均衡收益上下变动。也就是说,不确定性存在于变化之中,不确定性是产生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而金融风险只是不确定性产生的结果之一。

(二)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

金融风险不等同于金融危机。只要有金融活动,就有金融风险,但存在金融风险并不一定出现金融危机。金融风险是金融危机产生的前提,而金融危机则是金融风险的充分暴露,并产生重大损失的结果。金融风险是否转化为金融危机取决于风险的承受力、风险的扩散性、风险的消除能力,以及社会机构的信用等因素。 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后果具有明显的差异。金融风险带来的是可能的损失,但可采用资产组合、套期保值等措施进行对冲,进而降低发生损失的概率及造成损失的程度 ① 。而一旦爆发金融危机,则是现实的巨大损失,很难分散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只能采取危机应急措施控制其进一步恶化, 并且通过结构调整和制度完善减轻金融危机对社会经济造成的持续性影响。

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既有区别,也有联系。金融风险是潜在和隐蔽的,当其聚集到一定程度时,受某些因素诱发,就会引起社会的资金与信用链条断裂,公众的心理预期恶化,进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之间很大程度上存在因果关系, 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聚集并放大的结果,也是金融风险的充分暴露和“极限效应”。

(三)从不确定性到金融危机

不确定性、 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具有逻辑递进关系,其演进过程如图1所示。

图1表明,不确定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之间呈逻辑递进关系, 即不确定性的负向累积产生了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的聚集与扩散导致金融危机。例如,政策失误、认知偏差和市场环境恶化等都可能触发和加快不确定性转化为金融风险的进程; 金融风险出现后,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聚集与扩散,并通过贸易、 金融和心理传染等渠道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最终演进为金融危机。

三、对我国防范金融危机的重要启示

对不确定性、 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概念与内涵进行辨析, 并且探讨三者之间的异同与逻辑递进关系, 能够从理论与实践上为我国防范金融危机提供有益的启示。

1. 从源头上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 金融危机源于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又源于市场参与主体的有限理性和市场的不完全有效。 为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并从源头上防范金融危机,要通过职业教育、机构培训和社会宣传等形式,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操作能力,使其理性地对待不确定性造成的资产收益或资产损失,避免“羊群效应”和“心理放大效应”可能造成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还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市场运作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稳健、高效地运行。

2. 在演进过程中控制金融风险的聚集与扩散。金融风险不可避免, 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因此, 要在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的演进过程中控制金融风险的传导,降低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例如,要加强金融监管, 打击金融犯罪, 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和减震系统等,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金融风险。

3. 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旦金融危机爆发, 政府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且见效快的应急管理措施, 以防止金融危机蔓延和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例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 世界各国迅速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的财政政策,对金融机构和重要企业实行救助,调整进出口贸易和资本流动政策, 刺激居民消费和创造就业机会,以及启动G20国际协商与合作机制等, 这些应急管理措施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并为今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Laeven L,Valencia F. Systematic Banking Crises:A New Database [EB/OL]. IMF Working Paper,WP/08/224,http://省略/external/pubs/ft/wp/2008/wp08224.pdf,2008.

[2](美)菲利普・乔瑞(Pillippe J.). 风险价值VaR:金融风险管理新标准[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3]汪浩瀚,徐文明. 现代不确定性经济理论的比较研究:凯恩斯与奈特[J]. 经济评论,2005(1): 90-93.

[4]曾康霖. 对金融风险、金融危机的理性认识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的回顾[J]. 中国金融,2008(5):45-47.

[5](美)富兰克・H・奈特(Knight F. H.). 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Peffer I. Insurance and Economic Theory[M]. Homewood,Illinois:Ricard D. Irwin Inc, 1956.

[7]Kaplan S.,Garrick B. J. On the Quantitative Definition of Risk[J]. Risk Anal,1981(1):11-27.

[8]Tversky A.,Fox C. R. Weighing Risk and Uncertainty[J]. Psychological Review,1995(2):269-283.

[9]Rodger C.,Petch J. Uncertainty & Risk Analysis[EB/OL]. A Practical Guide from Business Dynamics. Pricewaterhouse Coopers,MCS,April 1999,http://clem.mscd.edu/~mayest/Excel/Files/Uncer-tainty%20and%20Risk%20Analysis.pdf.

[10]Crockett A.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Financial Stability[M].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ction,Princeton University,1997.

[11]李宝庆. 试论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和化解思路[J]. 陕西金融,1997(9):19-20.

[12]魏加宁. 金融风险有关情况综述[J]. 经济研究参考,1998(10):2-13.

[13]周新辉. 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研究[J]. 金融研究,1999(2):64-69.

[14]陈观添. 政企银各尽其责 共同防化金融风险[J]. 南方金融,2000(6):26-27.

[15]姜旭朝,胡斌. 关于金融独立性分析:强化与异化[J]. 金融研究,2000(12):56-62.

[16]裴平. 国际金融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7]韩龙,许明朝. 风险模型之殇与对金融风险监管的审视――根植于这场金融危机的考察[J]. 国际金融研究, 2010(7):68-78.

[18]Mishkin F.S. Anatomy of a Financial Crisis[EB/OL]. NBER Working Paper,Cambridge,Massachusetts,No. 3934,http://省略/papers/w3934.pdf. 1991.

[19]Sachs J. D. Alternative Approaches to Financial Crises in Emerging Markets[J]. Revista de Economica Politica,1996,16(62):40-52.

[20]Bordo M. D.,Eichengreen B.,Klingebiel D.,Martinez-peria M. S. Is the Crisis Problem Growing More Severe?[J]. Economic Policy,2001,16(32):51-82.

[21]郑振龙. 构建金融危机预警系统[J]. 金融研究,1998(8):28-32.

[22]吴念鲁. 金融危机及其防范[J]. 国际金融研究,1999(13):13-25.

[23]石俊志. 金融危机生成机理与防范[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6篇

自Bauer(1960)最早将消费作为风险行为进行研究并引入感知风险的概念以来,迄今该领域已进行大量研究,但感知风险的概念及结构仍未达成完全一致;行为金融领域对风险感知的研究则始于1970年(Alderfer&Bierman),由于金融产品较一般消费品而言其风险感知更为复杂,因此迄今关于金融风险感知概念的研究也并不充分。

1.1风险感知的定义Bauer(1960)强调风险感知是一种主观感知的风险而不是真实世界的客观风险。Slovic(1987年)将风险感知定义为人们对风险的直觉性判断。英国皇家学会(1992年)对风险感知的定义则涉及人们对风险和回报的信念、态度、判断和情绪,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和文化倾向。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来自Diacon&Ennew(2001年)。他们认为风险感知并不是一个类似于“风险”那样简单的抽象化概念,而是对具体情境中某个潜在危险的多维属性所进行的评价。他们提出风险感知是一种特殊的释义进程,是人们为在某领域/情境/事件中做出计划、选择和行动而试图对其赋予意义、加以理解的心理加工过程。

1.2金融风险感知以往文献中出现的“financialriskperception”根据其研究内容的不同,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1.2.1财务风险感知将风险根据其来源不同进行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时,它是一种风险要素或风险类别,跟其它风险要素如心理、社会、生理等类似(Jaboby&Kaplan,1972年)。它在各个领域(如医疗健康、金融投资)的维度研究中都可能存在,是关于财务性风险的感知,我们称其为财务风险感知。

1.2.2金融风险感知金融领域风险感知尽管与其它各个领域一样,也包括了对财务风险感知的研究,但却不只于此。如:Olsen(1997年)、Diacon(2004年)研究的是金融专家或金融产品投资者的风险感知;Diacon&Ennew(2001年)研究的是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感知;Vlaev,Chater,&Stewart(2009年)研究的是与投资领域金融决策有关的各种风险感知;Sachse,Jungermann,和Belting(2012年)将金融实践中各投资品种本身所涉及的风险看作金融风险并研究个人投资者对其的感知。与Bauer的观点相似,Slovic(1972年)最早关于投资决策的研究也发现,不确定性(即:风险)情况下的决策是基于预期对不确定性与回报做出的权衡,而回报的波动性本身并非决策的可靠预测变量。这正是金融领域风险感知产生的根源。大部分研究者认同金融领域的投资者属于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风险因素更为抽象、知识不足导致的不确定性更为突出(Mitchell&Greatorex,1993年)、所“消费”的产品,质量在购买前难以评估,甚至在购买后也因市值波动的影响而很难准确评估(Diacon&Ennew,2001年)。因此,金融领域具有不同于其它领域(包括普通消费领域)风险感知的特征。我们根据以往研究进行总结,金融风险感知研究的是:在金融实践领域中,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和投资决策风险的直觉判断、态度、情绪和社会文化倾向。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包括投资者的风险感知、金融决策过程中的风险感知、对不同金融投资产品的风险感知等。归纳而言,对金融领域活动中存在的所有风险的感知,我们统称其为金融风险感知(FRP,FinancialRiskPerception)。需说明的是,金融包括融资和投资两方面,但本文仅介绍个体作为一种特殊消费者的情况,仅指金融投资领域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感知,不含融资领域风险感知和机构投资者风险感知。

2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与测量

2.1结构的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oftheCon-struct)个体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researchondi-mensions/facetsofindividualriskperception)最早源于对风险感知结构的概念化,并为后期感知风险减少的策略研究也提供了思路。其中Bauer(1960年)关于感知风险的概念是消费行为领域最早的和应用最广的结构式定义,包括结果和不确定性两个维度。Schiffman(1972年)等研究者则提出另一种双维度风险感知的定义:不确定性和重要性。也有学者提出仅以单一维度来定义风险感知。Cox(1967年)根据Bauer的概念提出了感知风险的2个维度,他认为感知风险值是损失(预期结果不发生时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不确定性(或损失概率,主观感觉到的预期结果不发生的概率)的函数,而损失是预期结果重要性、损失严重性和预期结果实现方式的函数。也有学者提出反对,发现当损失足够大时,不确定性维度不再有意义。

2.2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始于上述风险感知的概念研究所发现的结构、基于普通消费领域风险感知维度研究的成果,并逐步发展到更为丰富的多维度模型。Slovic(1987年)就公共及社会应激管理的研究所发现的双维度被很多金融风险感知研究所采用,包括因素1:可怕性风险(缺乏控制感、恐惧、最大损失及其可能性、风险/回报不匹配)和因素2:未知的风险(被判断为不可见的、未知的、新异的并且损害会延迟体现的高风险)。Olsen(1997年)在投资领域的研究中也有类似发现:投资风险感知是多维的,包括四方面的风险属性(在他的研究中能解释80%以上的总体风险感知),预测作用从高到低是:缺乏控制感、大额资产损失可能、回报低于预期可能和投资知识不足感。MacGregor等人(1999年)调查了专家对一系列投资在14个变量上的测量结果,发现风险感知包括回报相关和风险相关两个感知维度,其中焦虑、变异性和知识3个因素能解释98%的风险感知。Koonce等人(2005年)的研究结果与此类似。Diacon&Ennew(2001年)对英国投资者的风险感知研究发现的则是5个维度:不信任、关注不利结果的严重性、关注回报不确定性、缺乏知识和难于管控。最近的研究是Sachse等人在2012年进行投资风险感知的因素分析时,发现了风险性和可控性两个维度,其中总体风险感知主要负载于风险性因素(是关于产品本身风险属性的感知,包括:损失和波动性、随投资行为而来的焦虑、关注和不可预见性等);另一个可控性因素则包括流动性(可变现性)和公开性。

2.3金融风险感知的测量方法将Slovic(1987年)的理论应用于金融领域,那么金融风险感知测量的就是人们在描述和评价金融产品和投资决策时所做出的判断。目前最常用的是心理测量范式,包括对测量结果进行排序、相关分析、因素分析等,据此产生风险感知的几个维度,并根据心理测量量表对金融感知风险进行量化的测量。归纳以往研究,发现金融风险感知的心理测量范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2.3.1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一是调查的多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中产品的风险感知,包括调查全部金融投资品种、部分金融品种或某一种金融产品等不同的研究情况。如:MacGregor等人调查的是19个风险、回报及其比例不同的产品,并在总结出跨产品的金融风险感知共性维度同时,发现个体对不同产品风险感知的具体因素有些许差异;Sachse等人(2012年)调查的是7种市场常见的投资品种;Baker等人(1977年)调查的是股票投资;Huber等人(2012年)调查的则是保险投资。二是研究的因变量多与偏好和决策有关,如:Wang等人(2006年)调查再投资意向和投资满意度;Sachse等人(2012年)关注对具有不同金融风险感知的产品的投资意向。

2.3.2采用开放式(定性)与结构化(定量)结合的调查方法通过开放式问卷获得一些属性不同的潜在风险来源,要求被试对其进行评价,再根据测量结果抽取出金融风险感知维度。第一步,要求被试报告在衡量投资风险时首先考虑什么(即:风险的相关方面),并逐一评价其重要性(Vlaev等人2009年),这一定性研究的结果为下一步结构化金融风险感知调查的设计奠定了基础,减少了风险感知变量的数量;第二步,对统计结果显示了显著关系的各方面进行因素分析,并进而测试其与总体金融风险感知、投资决策的关系,如:要求专家对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和投资环境、产品的其它方面进行评价(Koonce等人2005年)。Olsen(1997年)也是根据自己早期定性研究所发现的风险各相关方面来考察它们对总体风险感知的预测程度;Vlaev等人(2009年)基于前述Slovic的研究,围绕“不懂”和“害怕”两个方面,通过专家辅助设计了22个问卷题目调查影响风险感知和金融决策的因素。

2.3.3表达性偏好的广泛应用除Duxbury&Summers(2004年)、Nosic&Weber(2010年)和Huber等人(2012年)等少数研究者采用实验法外,在金融风险感知领域,以风险感知研究大家PaulSlovic为代表的绝大部分研究者,进行维度研究多通过表达性偏好(re-vealedorexpressedpreferences)方式。如前所述,采用标准化问卷进行调查,特别是总体金融风险感知多采用直接询问的方式(Weber等人2012年)等。而Lucarelli&Brighetti(2009年)的实验研究则是采用了一种创新性的、融合了金融和生理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方法,通过一个名为IGT(I-owaGamblingTest)的心理测试,以皮肤电传导测量个体在做出风险决策时的心理反应。

3金融风险感知的影响

因素近年来在金融风险感知影响因素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主观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被纳入。金融风险感知的差异总的来说源于三个方面:与金融投资活动本身有关的因素(如:收益率、损失概率)、个体差异和社会文化差异,如:Weber&Hsee(1998年)就是通过一系列投资选择的实验发现了风险感知的跨文化差异。

3.1风险来源和风险信息从风险活动或投资产品本身入手,这是最基本也是研究最早的风险感知因素,因为风险感知总是与特定的风险事件或情境(如回报、期限、概率等)有关(Sachse等人2012年)。而金融风险感知还会因前后的风险事件、情境的影响而变化,如Burns,Peters,&Slovic在2012年的研究发现,金融风险感知在经济危机前后有所差异。Wang等人(2006年)指出:风险来源(通过研究信息类型确定)对中国股民的金融风险感知有显著影响,来自公共机构的公开信息能降低金融风险感知,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则会增加金融风险感知;Kahneman&Tversky(2000年)等则关注了风险信息呈现方式的影响:如Anderson&Settle(1996年)认为,应按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向其提供投资产品的收益、风险分布信息,且投资者更愿意接受简单易懂方式呈现的信息;Vlaev等人(2009年)要求被试对11种不同的风险信息描述方式(针对同一金融产品)进行评价。Huber等人(2012年)发现产品的风险信息以正面参照点/负面参照点/无参照点的三种不同方式呈现时,被试的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差异。

3.2个体差异从参与风险活动的个体差异入手,这是被研究得最广、涉及面最多的金融风险感知影响因素。包括个体知识、情感因素、风险偏好和人口统计学属性等。Koonce等人(2005年)等大量研究者都关注了知识,特别是特定领域的具体知识或熟悉程度(Slovic等人1985年),并发现知识对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影响;Sachse等人(2012年)还进一步发现知识和经验与投资风险感知呈现负相关(即:较低的金融风险感知水平与较多的知识、经验相关)。Slovic(2000年)等则通过调查专家和外行两个群体(知识水平不同)的差异来间接研究知识对金融风险感知的影响,但他们的研究发现,两类人的金融风险感知结构相似,都含有不同于传统经济学观点的非理性因素。人们的正负向情感和情绪因素,如焦虑、恐惧、快乐等也会影响其金融风险感知。Finucane等人(2000年)和Slovic&Peters(2006年)等强调了情感启发式在经验性思考和决策中的作用,并发现感知风险和感知价值的反向关系是由于正负向情感因素的存在影响了人们的决策加工过程,从而他们将感觉或情感作为感知风险的一种最基本方式。同时也有研究发现情感因素对金融风险感知的负面作用,如概率忽视(Loew-enstein等人2001年)或过于看重小概率事件(Tversky&Kahneman,1992年)、对损失比对回报更敏感(Kahneman&Tversky,1979年),或对短期的损失更敏感(Thaler等人1997年)。大量研究表明人口统计学属性对金融风险感知有影响。Weber等人(2002年)发现金融风险感知有性别差异(男性偏低);Haslem(1977年)发现年龄和教育水平对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影响,投资者属性如投资年限和经验、周期、品种等,也对金融风险感知有影响。但研究结论并不统一,Sachse等人(2012年)的线性回归分析就发现性别、年龄和经验与金融风险感知不相关。风险可容忍度和风险偏好、认知偏见和信任等,通过心理加工过程也可能对金融风险感知产生影响。Weingart(1995年)认为风险偏好会影响风险感知;Huber等人(2012年)也以更详细的阐述支持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提出了态度影响感知进而影响行为的金融决策链条。但也有很多研究者(如Weber2002年等)认为对感知风险的态度在跨文化和跨领域、情境时能保持稳定,而风险感知本身却存在跨文化的差异性。

4金融风险感知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Engel等人早在1973年就已发现了感知风险在决策中的重要性,认为决策就是一个降低感知风险以达到可容忍水平的过程。而在金融投资领域,投资决策包括对感知风险进行评估和对是否投资做出选择两个方面(Duxbury&Sum-mers,2004年)。Weber等人(2002年)关于愿意采取风险活动的可能性与风险感知的回归发现,不同性别和领域的风险行为可能性差异与该行动的风险感知差异有关;Sachse(2012年)在放入了前述风险性因素和可控性因素的投资意向模型中,发现风险感知可用于解释95%的投资意向差异;Roszkowski&Davey(2010年)认为风险感知会影响投资行为。但从研究结果来看,这一观点仍然存在争议:Wang等人(2006年)所提出的风险感知中介模型(自变量为外部刺激;中介变量为风险感知;因变量为再投资意向和投资满意度)未被全部验证,他们发现风险感知与投资业绩正相关、与投资满意度负相关,但在以风险信息来源预测投资意向时仅与投资业绩正相关,与风险感知高低无关。这与Slovic等人(1999年)的研究结果类似。

5结束语

金融中的风险概念第7篇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这种“金融”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危险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是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就金融风险的本质含义是指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一切金融活动之中。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显然,金融风险的存在是经济运行的常态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密切相关,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但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又相互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问题,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其实,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而现实的状况是如果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运筹得好,那么在广泛金融风险中也有金融安全的态势。金融不安全并不等于金融风险。因为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生的。只要从事金融活动,就存在着金融风险。它的根源在于金融活动所必有的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因此,金融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不安全。

一般来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大小与该国对外依存度的高低是呈正比例变化的,即对外依存度越低,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反之,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由于金融安全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能将一国抗拒风险、抵御侵害的能力作为衡量金融安全程度的标准,也就是说,金融风险的大小、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何,即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强,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金融安全程度就高;反之,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弱,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金融安全程度就低。显然,当一国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从中获得众多利益、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其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的增加。

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混乱和动荡。主要表现为:强制清理旧债;商业信用剧减;银行资金呆滞,存款者大量提取现钞,部分金融机构倒闭;有价证券行市低落,发行锐减;货币饥荒严重,借贷资金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金融市场动荡不宁;本币币值下跌。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在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但最为代表性的是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一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一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一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一正好相反。金融危机可包括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危机与银行危机等具体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大多都是经济危机的征兆,金融恐慌是经济危机的初始阶段。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即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独立金融危机的存在,这是因为货币信用金融活动对于生产活动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银行的迅速发展和投机活动的高涨,都可以导致危机的发生。因此货币危机可以单独发生,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危机。

金融安全的反义词是金融不安全,但决不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有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这说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它是金融风险的结果。

3.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与危险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市场基础良好、金融体系制度化、法律环境规范化且监管有效的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没有人担心金融工具创新会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十分脆弱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因此,金融安全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所具备的应对能力的状态。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这是因为,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这种状况可用现代金融危机理论中的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长波解释。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内容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国外的学者在研究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时,更多地运用金融稳定的概念而较少使用金融安全概念。

4.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

金融安全问题的提出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更确切地说,金融安全问题是应对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尽管金融全球化具有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但不可否认,金融全球化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金融全球化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伴的蔓延效应使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产生巨大的波及效应和放大效应,国际金融动荡已成为一种常态。因此,金融安全问题被作为应对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战略而提出,它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安全状态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经济独立。如果一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受制于他国或其他经济主体,那么无论其如何快速发展,应当说金融安全隐患始终存在,也就无从谈起金融安全的维护。金融全球化加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使国际社会日益重视统一标准的制订与实施,由于发达国家掌握了金融全球化的主导权,按发达国家水平制订的规则必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使其难以获得所需的发展资金,从而进一步扩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际经济金融中存在着不平等的客观现实,促使一些国家开始关注金融安全。

三、影响金融安全的内在与外在因素

1.影响金融安全的内在因素

一国金融安全状况如何、其金融安全程度高低,主要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与市场的感觉与态度。这种客观上的能力与主观上的感觉与态度是以用于减轻与处理危险的各种相关资源为后盾的.也就是说,金融安全问题的国别差异使各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与信心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各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就有所不同。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一国维护其金融安全的能力至少受制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影响。

内在因素是指经济体系本身的原因引起的金融形势恶化,包括实质经济和金融体系本身。

首先,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际经验表明,如果一国发生金融危机,当局通常都是通过动用各种资源来控制局势、摆脱危机。可动用的资源有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行政资源如动员社会力量、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等,但更重要的是经济资源,而且要动用大量的经济资源来进行救助。显然,救助能否顺利实施、信心缺失的弥补,都将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

其次,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该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否与金融体系相协调,即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否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二是金融体系自身制度环境的完善程度,如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状况、治理结构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状况等。

2.影响金融安全的外在因素

首先,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极大地影响着其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如该国的货币是否是主要国际储备货币,该国是否拥有制定国际金融规则的主导权。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它们不仅拥有相当健全的金融体系,而且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对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都具有极强的控制操纵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极为丰富。在这些发达国家,即使金融安全发生了问题,通常也不会扩展为全局性的金融危机,金融仍可以维持稳定发展。与发达国家的状况相反,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处于劣势,无力改变甚至难以影响国际金融市场,而且其发育程度低的内部金融市场和脆弱的金融体系往往受到来自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的控制。因此,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金融安全发生了问题,往往会危及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稳定,甚至还会危及经济社会安全。

其次,国际游资的冲击。来自一国经济外部的冲击,特别是国际游资的冲击将有可能成为引发金融体系不安全的直接原因。从近年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来看,国际游资通常都是将已经出现明显内部缺陷的国家或地区作为冲击的首选目标,特别是那些短期外债过多、本币汇率严重偏离实际汇率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首当其冲。国际游资通常采用的手法是:同时冲击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造成市场短期内的剧烈波动,实现其投机盈利。在国际游资的冲击下,市场的剧烈波动必然影响投资者的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这样就有可能出现市场恐慌,出现资本大量外逃,其结果导致汇率和股票价格的全面大幅度下跌。为了挽救局势、捍卫本币汇率,中央银行往往采用提高利率的方式吸引外资,从而进一步打击国内投资、恶化经济形势,使本国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东南亚一些国家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情况基本上符合这一过程。

四、金融安全态势的监测与预警

1.金融运行基本态势判断

金融安全既包括金融体系的安全(例如金融机构的安全、金融资产的安全等),也包括金融发展的安全。金融安全所要求的是一种宏观整体上的安全、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如果有几家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破产倒闭就认为金融不安全;是以偏概全;如果在某一时点上出现了暂时的金融困难,就认为是金融不安全,也同样是小题大做。从金融运行来看,金融安全只是其中的一种客观状态和主观能力状态。金融安全的对立面就是金融不安全,临界于金融安全与金融不安全之间的就是金融基本安全,而金融危机则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参见表1。

表1金融运行的四种基本态势

金融安全

无明显风险

各项风险指标均在安全区内,金融市场稳定,金融运行有序,金融监管有效,金融业稳健发展。

金融基本安全

轻度风险

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部分指标接近预警值;不良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低于10%;有正常的金融机构倒闭,但所占比重很小;货币有贬值的压力;金融运行平稳。

金融不安全

严重风险

大部分金融指标恶化;大多数金融机构有程度不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占

总资产比重超过10%;有较多的金融机构倒闭;货币较大幅度贬值;金融动荡、经

济衰退。

金融危机

风险总爆发

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结果,爆发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货币大幅度贬值、大批金融机构倒闭;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

金融运行的四种基本态势在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是金融危机,在此期间印度尼西亚爆发金融危机,金融动荡波及到了政治领域,导致政局动荡、经济倒退和社会动荡。二是金融不安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泰国、韩国和日本等国的金融运行状况就是典型的金融不安全。三是金融基本安全,在此期间我国虽然面临人民币贬值的压力,但经济金融状况基本良好。四是金融安全,在此期间美国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失业率、消费物价指数处在低水平,金融体系稳定。

2.金融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基本方法

由于金融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有较大的难度,目前国内外尚无完整的、准确性较高的研究成果,初步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信号分析法。该方法主要是以金融安全状态转化的机理为切入点,研究影响金融安全的各种因素,考察其变化规律,分析导致一国金融不安全或金融危机的因素,据此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

信号分析法首创于1997年,其后经逐步完善,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受重视的金融安全预警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选择一系列指标并根据其历史数据确定其临界值,当某个指标的临界值在某个时点或某段时间被突破,就意味着该指标发出了一个危机信号;危机信号发出越多,表示某一个国家在未来24个月内爆发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大e。

在信号分析法这类方法中,典型的做法是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试图用模型将金融安全状态的转化解释为一组变量变化的结果,并且认为可以找到不同的安全状态和这些变量之间的量化关系。典型的模型有Frankel等人的probit模型或logit模型,以及Sachs、Tornell和Velasco等人的横截面回归模型。由于金融系统本身的复杂影响关系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使得传统计量经济学模型在预测方面的作用变得十分有限。就实际效果来看,这两套模型对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都没有做出任何预警。目前理论界已基本达成了共视,即用传统计量经济学模型预测金融危机的思路是无效的。我们认为,信号分析法能够在事后判断对一国金融安全形成威胁的主要原因,从而有利于管理者制定相应的对策。但是,由于信号分析不能给出量化的标准,就难以预测危机何时发生。而且,市场信心在决定金融安全状态转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同样的金融事件,由于人们的市场预期的差异,在不同国家很可能形成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信号分析法用于预测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2)概率分析法。该方法有两种类型:一是并不考虑促成金融安全状态转化的具体因素和机理,只是根据历史上各种安全状态下某些经济指标的表现,制定一套指标,并通过一定的方法构造出度量总体风险程度的综合指标;二是利用模糊类比的方法,通过与历史数据相比较,对现实经济及金融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前者的代表是卡明斯基(Kaminsky),后者的代表是刘遵义。值得一提的是,刘遵义的模糊类比法(或称为主观概率法)因比较成功地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而受到重视。在概率分析法中,通常是根据一国的历史观察值或国际公认标准,拟定一系列安全状态临界值。对处于某个临界范围内的指标赋予相应的警戒值,并根据各个指标对一国经济安全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权重。将所有这些指标的警戒值加权平均,即可以构造反映整体安全态势的综合指标。同样,由此可以得出综合指标的临界值表。根据计算出的综合指标,即可判断出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状态,并可借助一定方法计算出发生危机的概率。一种计算公式为:Pi=SUM(AiBi)。其中,Pj表示第j月发生危机的概率,Ai表示第i项指标的警戒值;Bi是该指标的权重。选择合适的指标是建立可靠的概率分析预警系统的关键。这些指标必须能对各种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做出迅速、准确的反应。传统的概率分析只借助可以量化的指标,所以在具体应用时,一般是与情况比较接近、并且发生过金融安全问题的国家进行比较。实际上,这种情况相似中包含了大量定性描述的信息。例如刘遵义就是在比较了亚洲国家和墨西哥发生危机时的10项指标之后(这10项指标是:实际汇率、实际GDP增长率、相对通货膨胀率、国际国内利率差、国际国内利率差变化、实际利率、国内储蓄率、国际贸易差额、经常项目差额及外国组合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比例),成功地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概率分析法可以明确指出在何种情况下发生危机的概率有多大,可以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但是它也存在着缺陷,不能直接给出引致某些指标恶化的原因,难以据此提出应对策略;而且比较的标准是历史数据,对于新问题缺乏敏感性。尽管如此,由于概率分析法在量化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其成为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需要先进的监测预警系统。因为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市场日趋复杂,要从错综复杂的金融环境中理出对金融运行整体局势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及其脉络决非轻而易举。但是,目前的概率分析技术过多地依赖量化指标,不能包含充分的市场信息,而且对金融安全影响重大的诸多因素中,还有许多因素是无法直接量化的,例如文化、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刘遵义教授的预测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是因为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开放程度与某些拉美国家有较多相似之处,许多定性指标能够用参照物替代。但是,在研究对象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难以找到在各方面都很相似的参照国。例如,我国的经济体制与经济结构都处于转型阶段,如果单纯用量化指标就不可能对金融安全状态做出有效的预警。因此,在金融安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引入更多的定性描述信息就显得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约翰·伊特韦尔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3.王元龙:《我国对外开放中的金融安全问题研究》《国际金融研究》1998年第5期。

4.梁勇:《开放的难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郑汉通:《经济全球化中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雷家?:《国家经济安全理论与方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7.李?:《国家金融风险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