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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毒理学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6-13 16:14:59
药物毒理学论文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R2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10-0104-03

随着中药的广泛使用,人们对中药的安全性也日趋关注和重视,尤其近年来,国内外报道中药中毒事件使人们对中药的安全性产生怀疑。中药的“毒”性是在功效的表征过程中逐渐被发现的,其毒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通过准确辨证、配伍使用可达到减毒增效的目。有“毒”中药是在中药毒性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其有别于化药毒性。本文基于中医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就近年有关中药“毒”性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1 中医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中药药性理论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浮沉及有毒无毒,即中药毒性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的毒性有轻重之分,重者可对机体造成强烈的伤害,甚者危及生命,也就是现代药理学上的毒性作用;还有一种广义上的中药毒性,其中包括中药的偏性,中医常常利用中药的偏性来治疗或者纠正机体病理状态上的“偏性”,但中药的偏性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机体造成损害,这是伴随着药物治疗作用而同时发生一种毒副作用。

关于中药毒性,《神农本草经》首先提出有毒、无毒概念,并创三品分类标准,将有毒中药列为下品,认为“多毒,不可久服”。《素问・五常政大论篇》提出大毒、常毒、小毒中药的治病原则,后世的本草著作多延用此分类方法。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将有毒中药分为大毒、有毒和小毒三级;陈藏器《本草拾遗》、李时珍《本草纲目》将其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四级[1]。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总计收载有毒中药83种,根据中药毒性的强弱,将有“毒”中药分为大毒(10种)、有毒(42种)、小毒(31种)3个不同的等级。目前,有关中药有毒无毒的区分及其分级均是沿用传统经验和中医药古代文献记载,然而我们对古代有关有毒中药的

界定范围及其分级标准目前并不十分明了。有的学者建议根据现代毒理学的研究结果并结合有关毒性强弱的分类的参考标准,明确有毒中药的定义并制定毒性分级标准,并对《药典》的有毒中药及其分级重新修订[2]。

中医先贤在与疾病作斗争中不仅认识到中药的毒性,而且还注意到了药物间相互作用产生的毒性及其对药效的影响,总结了中药配伍用药的禁忌,即“十八反”和“十九畏”。我国近代学者采用现代药理学和毒理学方法对上述配伍禁忌进行了研究。有报道,乌头与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海藻配伍后毒性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表明十八反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3]。但也有些学者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在治疗某些特殊疾病时相互配伍亦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如樊氏[4]收集了乌头(附子)与半夏、海藻与甘草、人参(党参)与五灵脂临床合用的大量中药处方没有发现明显的毒性;此外,尚有中医临床大家善用中药十八反以治疗一些疑难杂病[5]。总之,有关中药配伍的十八反和十九畏问题并未形成共识,尚需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2 中医的控毒理论和方法

有毒中药虽然具有一定的毒性,但如果合理配伍使用可达到增效减毒的效果。在临床实践中,诸多医家对于有毒中药的应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控制和驾驭中药毒性的理论和方法[6],其中炮制减毒和配伍减毒是最常见的2种控毒方法。

2.1 炮制减毒

中药炮制是中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部分中药在用于治病之前,需要经过炮制制成饮片[7]。炮制具有增加疗效和/或降低中药毒性的作用。如通过净制可除去有害部位或夹杂的有毒物质,通过炮制可以降低毒性成分的含量,减少毒性。如巴豆是剧烈的泻下药,其所含的巴豆油是既有毒又有效的成分,巴豆生品含巴豆油为40%~60%,泻下作用峻烈,毒性较大,从宋代开始,一直应用加热后压榨去油的炮制方法加工巴豆,使巴豆毒素加热变性,压榨降低巴豆油的含量,达到降低毒性,缓和泻下作用之目的。《药典》规定,巴豆霜的含脂肪油量为18.0%~20.0%,该范围可以控制巴豆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8]。苍术中过量的挥发油对生物体有害,经过麸炒或炒焦后可降低挥发油的含量,缓和苍术的苦燥之性[9]。再如苦杏仁、白果、郁李仁等均含有苦杏仁苷(氰苷),氰苷在体内被酶水解产生氰氢酸,是一种强烈的细胞毒物质,采用加热炮制,如炒、、蒸等可使苦杏仁酶失去活性,达到杀酶保苷,防止毒性成分生成的目的[10]。生品半夏具有很强的刺激作用,但炮制品半夏几乎没有任何刺激性[11]。中药附子具有较强的心脏毒性,但其炮制品中的有毒成分乌头碱含量明显下降,而且在所含的乌头碱中毒性强的双酯链的乌头碱含量减低,而增加了毒性较低的单酯链乌头碱比例,因此附子经传统的“蒸”法炮制不仅降低了有毒成分的含量,而且还调整附子中各类生物碱的比例,从而达到降低毒性保存药效目的[12-15]。

2.2 配伍减毒

中医控毒的另一个方法就是配伍减毒。《内经》有关君、臣、佐、使的配方理论中,佐药的定义就是指配合君臣药治疗兼证,或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起反佐作用的药物。如传统中药方剂十枣汤,以大枣煎汤送服芫花、甘遂、大戟末,通过大枣护中补脾的作用,缓和三者对胃肠道的刺激。四逆汤中君药附子大辛大热,温肾壮阳、祛寒救逆;臣药干姜辛热,温中散寒、助阳通脉;佐使炙甘草固护阴液,缓干姜、附子的燥烈之性,制附子毒性。实验研究表明,四逆汤中甘草可起到拮抗附子毒性的配伍减毒作用,而且在减毒的同时其抗炎镇痛的药效学作用并未受到影响[16]。

中药“七情”配伍理论,是从中药药性理论角度进行配伍减毒。中药药性主要指四气(寒热温凉)和升降浮沉等,将药性相反的两个中药联合使用,使之相互制约达到对立的统一,从而防止某味中药药性(如热或寒)过度表达而产生不良反应。如大黄附子汤中苦寒之大黄配辛温之附子,半夏泻心汤中辛温之半夏配苦寒之黄连。一寒一热,既可缓和药物毒性,又能相反相成增强疗效。实验研究也表明寒性药大黄可以明显拮抗热性药附子的毒性[17]。

另外,中药“七情配伍”的理论是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对不同中药组对配伍所产生的药理学(药效和毒性)作用的归纳与总结。中药组对配伍有7种情况:单行、相须、相使、相恶、相畏、相杀、相反,揭示了中药配伍的四大规律(增效、减毒、减效、增毒)。其中相杀、相畏配伍是针对有毒中药的配伍减毒,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偏性,相畏是指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偏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历代本草记录了大量的中药之间相杀、相畏关系的配伍范例。笔者对于古代文献所记载的附子相杀(远志、防风杀附子毒)和相畏(附子畏防风、甘草、黄芪)理论,平行比较了附子配伍甘草、黄芪、防风和远志的急性毒性和心脏毒性,结果显示,附子配伍甘草和黄芪后能够明显提高附子的半数致死剂量和附子心脏毒性的半数中毒剂量,甘草和黄芪对附子的毒性具有明显的减毒作用[16,18]。中药雄黄能够治疗白血病,但雄黄的有毒有效成分是三氧化二砷。在临床应用中常易发生中毒及不良反应,根据中药配伍理论及方法方法制备中药雄黄复方制剂则收到增加疗效和降低毒性的效果[19]。近年来学者对于有毒中药如附子[20]、黄药子[21]、雷公藤[22]、关木通[23]等进行的配伍减毒实验研究表明,通过配伍能够减轻或者消除药物的毒性。

3 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

3.1 品种有误

不少中药的植物基原不是一种植物,而是两种甚至多种植物,这就意味着在同一个中药名称下会有两种或更多的不同植物。这些同一个中药名称的不同植物,它们或是同属不同种、或是同科不同属,甚至不同科的植物。其中有的有毒,有的无毒,有的毒大,有的毒小。国外发生的中药防己肾毒性就是由于品种混淆而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24]。中药防己项下有粉防己、广防己等数种不同科属的植物,其中粉防己(Stephaniae tetrandrae)具有减肥作用,并没有肾脏毒性,但误用广防己(Radix Aristolchiae Fangchi)减肥而引起肾毒性。木通也是如此,在“木通”名下有川木通、白木通、关木通(Caulis Aristolochiae Manshuriensis)。结果大量使用关木通造成药物性肾毒性[25]。此外,国外报道的千里光可以引起肝脏毒性,但它们所用的千里光是欧千里光(Senecieo vulgaris),而我国入药的千里光只有一种:Herba Senecionis Scandentis。二者虽然为同属植物,但因品种不同,因而有毒成分(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含量和毒性迥然不同[26]。如果用欧千里光的毒性实验结果来推断我国药用千里光的毒性,显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外延。为了防止毒性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已经禁止使用广防己和关木通;同时为了中药品种的同名异物现象,SFDA正在进行相关工作,最终作到一名一药。

3.2 提取工艺

不同的提取制备工艺将会得到中药的不同提取物,例如水提物、乙醇提取物等,这些不同提取物的毒性可能有较大的差别。由于千里光中有毒成分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是水难溶的,因此采用中医药传统的水煎煮制备工艺,千里光有毒成分的得率就很低,中成药千柏鼻炎片是采用水提取的制备工艺,因而该药几乎检测不到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甚至有人报道,我国药用千里光的水提取物不仅没有肝毒性作用,反而在一定剂量下还有保肝作用[27]。现在时而见到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逻辑:一个化合物有毒含有该有毒成分的中药就一定有毒含有该中药的复方配伍制剂也一定有毒。通过上述论述,显然这一思维程式是缺乏试验数据支持的推理。

不仅提取方法不同会影响中药毒性的有无和强弱,而且即使同一种提取工艺,而工艺参数不同也会影响中药的毒性,如用水煎煮附子可以降解有毒成分乌头碱,不同的煎煮时间其生物碱的含量明显不同,2 h或更长时间的煎煮将会明显降低附子的毒性[28-29]。

3.3 药不对“证”

中医治疗疾病特色之一就是辨证施治,讲究药证相符,热证当用寒性药物,寒证当用热性药物。所谓寒则热之,热则寒之。如药证不符则易于出现不良反应,只要用药对证,其毒性则明显减轻,正如古人所云“有故无殒,亦无殒矣”。如附子的《药典》推荐用量为3~15 g,但对于阴(寒)证患者,有医家常超量使用附子,并延长附子的煎煮时间进行控毒[30]。

中医治病讲究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因此,除了上述影响因素之外,中药材的产地、时令、地区、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也会影响中药的毒性[31]。

4 小结

近年来,中药毒理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一些新的方法和新的技术,如代谢组学技术、蛋白质组学技术、生物芯片等技术也应用于中药毒理学的研究,大大促进了中药毒理学的研究水平。但中药毒理学研究也存在不足,如中药毒性的评价多借鉴化药毒理学方法,在中药的安全性评价中未能够充分考虑到诸如中药成分的复杂性、毒-证的相关性、炮制减毒、复方配伍减毒等中医药特点等。笔者认为,在中药毒理学的研究中,不仅要采用先进的研究思路和模式,以及新的技术和方法,并结合中医药的特点进行研究,才能形成中药毒性特有的评价方法和理论。

参考文献:

[1] 赵军宁,杨明,陈易新,等.中药毒性理论在我国的形成与创新发展[J].中国中药杂志,2010,35(7):922.

[2] 关建红,翁维良.对中药“毒性”与毒性分级的思考[J].中国中药杂志, 2008,33(4):485-48.

[3] 张颖,高建联,苗明三,等.中药“十八反"现代研究及分析[J].中医研究,2010,23(2):11-15.

[4] 樊东升.“十八反"和“十九畏"部分药物临床应用安全性观察[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0,l0(6):715.

[5] 杨环,范欣生,卞雅莉.古今治疗中风病“十八反”反药同方配伍研究[J].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2013,15(1):105-109.

[6] 何国萍,胡金林.论中药的毒性与减毒方法[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9,15(5):309-340.

[7] 王勤,郭花玲,蒋士卿,等.论中医离不开中药炮制法[J].中医学报, 2011,2(2):201-206.

[8] 沈明谦.巴豆炮制的历史沿革[J].甘肃中医学院学报,1998,15(4):56.

[9] 杜庆山.中药苍术炮制方法及理论研究进展[J].中国药物警戒,2012, 9(7).439-441.

[10] 陈俊怡,贾天柱.对苦杏仁炒炮制意义的商榷[J].亚太传统医药, 2012,8(6):48-50.

[11] 李炳文,张汶军,胡雪桔.浅谈半夏炮制沿革及临床配伍应用[J].中医药临床杂志,2011,23(3):257-259.

[12] 高桥真太郎.生药乌头的减毒处理实验研究[J].日本东洋医学会志,1961,2:1.

[13] 陈修常,陈富君.乌头炮制与解毒的关系[J].中医研究,2002,15(4):56.

[14] 邢非.附子生品与跑制品的毒性与药效学研究[D].长春:长春中医药大学,2010.

[15] 秦永刚,张美荣,张建平,等,不同蒸煮时间对附子强心作用及心脏毒性的影响[J].医学信息,2002,15(10):618.

[16] 张广平,解素花,朱晓光,等.附子甘草配伍减毒增效/存效实验研究[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12,19(6):31-34.

[17] 叶强,邹一可,余葱葱.传统寒热药对附子大黄配伍研究[J].中药与临床,2010,1(1).48-51.

[18] 张广平,解素花,朱晓光,等.附子相杀、相畏配伍减毒实验研究[J].中国中药杂志,2012,37(15):2215-2218.

[19] Wang L, Zho GB, Liu P, et al. Dissection of mechanisms of Chinese medicinal formula Realgar-Indigo naturalis as an effective treatment for promyelocytic leukemia[J]. PNAS,105:4826-4831.

[20] 王律韵,杨洁红,张宇燕,等.附子与甘草配伍减毒增效的物质基础初探[J].中国中医急症,2011,20(2):248-250.

[21] 卓实.黄药子肝毒性及配伍减毒的研究进展[J].临床合理用药, 2011,4(2A):150-151.

[22] 高丽,聂中标,周然.雷公藤配伍中药减毒的实验研究进展[J].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5(6):537-539.

[23] 张金莲,张的凤,喻松仁.关木通配伍减毒研究进展[J].江西中医学院学报,2006,18(6):94-76.

[24] Vanhaelen M, Vanhaelen_Fastre R, But P,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aristo lochic acid in Chinese herbs[J]. The Lancet,1994,343:174.

[25] 张伯礼,马红梅.关木通肾脏毒性研究及对策[J].药物警戒,2004, 1(2):25-27.

[26] 梁爱华,叶祖光.千里光属植物的毒性研究进展[J].中国中药杂志, 2006,31(2):93-97.

[27] 谭宗建,田汉文,彭志英.千里光保肝作用的实验研究[J].四川生理科学杂志,2000,22(1):20-23.

[28] 张化为,冯改利.不同煎煮时间对附子总生物碱的影响及其指纹图谱研究[J].陕西中医学院学报,2010,33(4):100.

[29] 丘小惠,何洁.煎煮时间及甘草配伍剂量对附子中酯型生物碱含量的影响[J].时珍国医国药,2007,18(12):3015-3017.

[30] 邓旭光,潘力技,李莉芳,等.火神派医家超大剂量安全使用附子探密[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08,18(6):357-363.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2篇

【关键词】 毒 中医病理 致病因素 病理产物

在古代医药典籍中,“毒”具有多重含义,或将“毒”做为致病因素,或做为病理产物,或做为药物药毒,或做为病名病邪,或做为治法、治疗,等等。因此,学习中医要把“毒”字辨析清楚。

1 毒邪的渊源

《说文解字》曰,“毒,厚也,害人之草。”说明毒的本义是指毒草。古代医家对于毒邪的认识,最早可追溯到《内经》。《素问·刺法论》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认为毒是导致疫病流行的致病因素。《金匮要略》有关于“阳毒”“阴毒”为病的记载,晋代王叔和提出了“寒毒”的概念,金元时期的刘完素则将邪热偏盛称之为毒。清代医家喻嘉言认为,病久不解,可蕴结成毒。可见,中医学的“毒”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

2 “毒”之含义

2.1 致病因素

中医学中,“毒”字的应用及含义非常广泛。而将“毒”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则是最为主要的,也是论述最早最多的,诸如“热毒”“湿毒”“火毒”“毒气”等。《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大风苛毒,弗之能害”,《素问·刺法论》又有“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的记载。可见,《内经》毒邪的概念是根据其本义,指带有强烈致病作用,对人体毒害深的邪气,是有别于六淫的特殊病因。《医宗金鉴》云:“痈疽原是火毒生”,则概括了一切痈疽的病因。另外,各种发热,引起热的致病因素就是“毒”。至《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六中关于蛊毒、药毒、饮食中毒及蛇兽毒和杂毒病诸候的记载,不仅丰富了致病毒邪的内涵,同时使有关病因学理论进一步发展。近代温病学中,温热疫毒致病的理论已占据主导地位。

2.2 病理产物

2.2.1 六淫化毒

《黄帝内经》认为,偏盛之气侵袭机体可化生为毒。《诸病源候论》指出:“此由风气相搏,变成热毒。”“此由表实里虚,热气乘虚而入,攻于脾胃,则下黄赤汁,此热毒所为也。”《注解伤寒论》云:“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疠之气也。”“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东医宝鉴》谓:“伤寒三阴病深必变为阴毒”,“伤寒三阳病深必变为阳毒。”说明六淫邪盛,侵犯机体,可化生为毒邪而猛烈伤人。

2.2.2 内生毒邪

内生之毒是由于机体阴阳失和,气血运行不畅及脏腑功能失调导致机体生理代谢产物不能及时排出或病理产物蕴积体内而化生。强烈的情志刺激或长期七情内伤、饮食不节及劳逸失度可为内毒产生的诱因。内毒常发生于内伤杂病的基础上,多由诸邪蓄积、胶结壅滞而致,既是慢性疾患之果,又是加重原疾并产生病情变化的原因。《素问·生气通天论》中说:“高梁之变,足生大丁。”指出饮食不节可使脾胃机能失调,湿热火毒内生,而易致痈疽疔疮类病变。《杂病源流犀烛》论大肠痈曰:“因七情饮食,或经行产后瘀血留积,以致大肠实火里热所生病也。”指出致病的原因是湿毒淤积肠内。清代喻嘉言也指出:“疮疡之起莫不有因。外因者,天行不正之时毒也,起居传染之秽毒也;内因者,醇酒厚味之热毒也,郁怒横决之火毒也”。

2.3 药物药毒

2.3.1 “有毒中药”泛指一切中药

西汉以前,所有的药物均称作毒药。最早见于《周礼》:“聚毒药以供医事”,这里的“毒药”即泛指所有的中药。《内经》载:“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医学问答》中说:“夫药本毒物,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攻毒……”等,都是将防治疾病的所有中药称之为“毒药”。“药能治病,也能致病”,同一中药对人体起治疗作用时为“药”,起毒副反应时为“毒”。某些药物毒性明显,但同时又有药理作用。

2.3.2 “有毒中药”指药物的偏性

药物之所以能发挥治疗作用,是因为其具有四气五味、升降沉浮等特性,即药物的偏性。《内经》说:“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素问·五常政大论》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神农本草经》将365种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品无毒或有毒,斟酌其宜;下品多毒,不可久服。以上说的上、中、下品及“大毒”“常毒”“有毒”“小毒”及“无毒”均指药物的偏胜之性。《类经》指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也,所以去人之邪气。”缪希雍的《药性指归》中说“气之毒者必热,味之毒者必辛”,皆是指中药的辛、甘、酸、苦、咸及寒、热、温、凉之性味以及药物作用之大小、快慢、强弱、升降、收散、补泻等性能。

2.3.3 “有毒中药”指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中药

《神农本草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取去为度”,“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这里的“毒药”指的是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有毒中药”,指狭义的“有毒中药”,与前两种“有毒中药”(广义的)性质有别。《神农本草经》中进一步提出了“有毒中药”(狭义的)用药的基本原则,并指出应当采取炮制法制约其毒性。隋代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说:“凡药物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干人为害,亦能杀人。”《本草纲目》云:“乌附毒药,非危病不用。”都是指的这类药。所谓“有毒及大毒者”“毒药”均是指偏性大,毒性及药理作用强,安全范围小(治疗量与中毒量或致死量接近),应用不当甚至正常用量用法的情况下都容易发生毒性反应的中药。“变乱”是泛指毒副反应。这种“有毒”,与现代医学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大致相同,指的是如果应用不当,就会损害人体的组织器官,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产生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中药。

2.4 病名病证之毒

2.4.1 传染性疾病

感受某种疫毒而致。如时毒,在《时病论》中称为时毒发颐,是指时邪疫毒客于三阳经络,发于腮颌形成肿痛的疾患;温毒是指感受温邪热毒而引起的急性热病的统称,多发生于冬春季节;阴阳毒是指感受疫毒侵入血分所致的病证。

2.4.2 感染性疾病

疮疡中的痈、疔、疥、肿等都可用“毒”命名,如掌心毒、耳根毒、手指毒等,大多是由热毒壅滞,败血腐肉所致;湿毒是指湿气郁结成毒而致病,如湿毒流注、湿毒带下等;丹毒又名天火、火丹,是一种急性皮肤热毒疾患,多由于热毒结于血分所致;汗毒又名发颐,由伤寒或温病后发汗未尽或疹形未透致余毒壅积而成;脏毒在《三因方》中指脏中积毒所致的痢疾,在《济生方》中指便血;胎毒是指婴幼儿所发生的疮、疖、痘疹等疾病,与妊娠期的母体热毒有关。

2.5 治法

“毒”还有治法治疗一说,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说:“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如何?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这里“毒之如何”中“毒”即指治疗。

【参考文献】

[1]谢颖桢,高 颖,邹忆怀.试论毒邪致病及证候特征[J].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1,(1):24.

[2]钱小奇,雷载权,张廷模.毒药概念的历史演变[J].江苏中医,1991,(5):31.

[3]骆 丰,周庆博.毒邪辨析[J].江苏中医,1999,(20):11.

[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5]成无几.注解伤寒论[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3篇

【关键词】毒性中药;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R8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1-0186-01

从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提出有毒、无毒中药概念始,历代医家都对中药毒性理论作了较多补充。随着药物认识范围的扩大,《本草经集注》等医著对有毒中药采收、鉴别、炮制等内容有了较多的记载。《炮炙论》作为第一部中药炮制学专著,对减除有毒中药的毒性或烈性、增加药物疗效作了较多的论述;《本草纲目》集明以前中药学研究之大成,同时在中药作用机理及有毒中药提取方面有了较多新颖的阐述;《白猿经》提出用新鲜乌头制取冰晶状“射罔”,可谓开有毒中药成分分离之先河。迨至近代,随着西方化学、毒理学等现代科学的融入,有毒中药研究取得了更加瞩目的成就,促进了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等分支学科的奠立与发展。

1 取得的研究成果

1.1 辨证研究规律引人注目。中医强调辨证论治,根据药物的寒凉温热,疾病的寒热虚实,证候的轻重缓急,进行辨(病)证应用有毒中药。而中医的证是机体一类病例状态的高度概括,在不同的证状态下药物毒性与副作用不同甚或大相径庭,那么不同试验对象、不同状态等,毒效、药效反应有无不同。同时健康动物对药物的反应,在质或量上,往往与病理生理状态动物的反应不同;不同病理生理状态动物,特别是寒与热、虚与实之类互相对立的病理模型,可能显示完全不同的药物反应。

如中药附子在用于寒证与热证时,毒性相差很远[ 1];另如洋地黄对正常人与心衰病人的毒性相差甚大,由此而发展出“疾病药动学”“群体药动学”等分支研究[ 2~4]。

这些不同病证药效、毒效及毒理等研究成果使得学者的思路与方法开始进行转变,参以中医辨病证基础上,借助现代科技开展研究已引起学界的注目。如借助代谢物组学的优势,观察生物样品体内变化,发现毒性的化学或生物标志物,从而动态地研究生化过程中内源性和外源性代谢物对毒性的影响;将毒代动力学和毒性研究同时平行进行研究,即在毒代动力学研究中平行设立毒性观察的卫星组[ 5]等等。这些都为辨证研究有毒中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2 炮制研究进一步深入。炮制是解决有毒中药增效减毒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炮制,不仅可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副作用,保证用药安全,还可使有毒中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实现辨证用药最佳化,并进而提高临床疗效。经过历代中医药家的潜心研究,有关炮制辅料、溶剂,炮制工艺,炮制机理等方面的内容更加丰富,中药炮制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根据过往有毒中药物质基础研究的成果,针对有毒而无效成分,常常采用理化性质改变化学属性或提取分离相关物质,以实现减毒目的,如白芥子含有的芥子酶,通过清炒方法加以破坏,保存其有效成分白芥子苷[ 6]。对有毒又有效的成分,通过促进成分转化或适当控制摄入剂量,实现减毒增效目的,如川乌等毒效部分经过炮制实现了成分的部分转化;巴豆等进行淀粉稀释后保证了用药的安全有效等。

此外,过往研究还结合古代文献及科学最新发展,在证实古代炮制方法具有合理性、先进性,并揭示其机理基础上,有些研究者还对有毒中药炮制工艺作了较多合理的改进,甚或创新。如郑建涵利用化学分析法、碘量法等分析代赭石不同炮制品中Ca2+、Fe2+、As3+的含量变化,通过实验数据证实,煅醋淬法较煅水飞法除砷的效果好,不但降低毒性,而且有效成分最易煎出[ 7]。

1.3 毒理学研究成果颇丰。通过机体对有毒中药毒性反应的研究,初步阐明了某些有毒中药不同毒性成分的毒理作用及不同毒性成分具有的特征性毒性。如生物碱主要是使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兴奋,进而出现麻痹,还可直接作用于心脏,提高心肌兴奋性。如王新红等报道,长春新碱可致病人惊厥、面神经麻痹、脑神经病变等[ 8];含苷类有毒中药,依据毒理作用和不同作用部位,分为强心苷、含皂苷、含氰苷、含黄酮苷等;含毒蛋白的中药主要毒理作用是对胃肠道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常引起广泛心脏出血;含萜及内酯类中药主要是对局部具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此外,含无机矿物质有毒中药,如砷、汞和铅等重金属化合物亦有各自毒性特征。

毒理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还为安全用药提供了重要依据。如姜树山研究表明,土贝母对实验性宫颈癌、实体瘤S180、肝癌H22均有显著抑制作用,但其煎剂对亚硝酸肌氨酸乙酯诱发的小鼠胃增生及癌变,不但无抑制作用,而且可能有促癌作用;周爱香等研究表明,复方马钱子片有一定的镇痛、抗炎和调节免疫作用,但在急性毒性实验时,出现了明显的中毒症状,全身强制性抽搐,直至死亡,对其慢性毒性实验时,发现大剂量组(0.9g/Kg)有15%动物死亡,中剂量组有2.5%(0.3g/Kg)动物死亡,这些研究结果都为用药安全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深入的毒理研究,开始涉猎对有毒中药中有毒成分的开发和利用。如蟾酥治流感、作浸润麻醉用。巴豆油提取后被Baker等制成酚-巴豆油化学脱皮方,用于整形美容及皮肤光老化[ 9]。

2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对更多有毒中药毒性研究的铺开,将逐步对有毒中药的相关传统理论作出科学论证,进一步揭示蕴含其中的更多科学内涵,完善对有毒中药药性的认识,推动有毒中药研究全面、深入的研究,开创有毒中药研究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 马伟,等.附子对虚寒证与实热壅滞证的证治毒理学研究[J].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1998年读科研课题

[2] Pfeifer S.The effect of disease on the pharmacokineries of drugs.1.Kidney disease.Pharmazie,1991;46(5):305

[3]Pfeifer S.The effect of disease states on pharmacokineties of drugs.2.Liver and biliary disease.Pharmazie,1991;46(9):623

[4] Jinwey.Population pharmacology research on pharmacokinetise of drugs. Pharmazie,1996;46(9):668

[5] 周海钧,毒代动力学指导原则[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6] 张兆旺.中药炮制与中药质量[J].中成药研究,1983,(11):27

[7] 郑建涵,吴振华.中药代赭石最佳炮制方法探讨[J].中医药学刊,2006,24(8):1559

[8] 王新红.长春新碱引起神经毒副反应12例临床分析[J].河南神经疾病药理学杂志,2002,5(4):68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4篇

自20世纪80年代末“毒邪”概念提出以来,许多学者从病因学角度对“毒”进行了深入探讨,不仅丰富了传统的病因学内容,而且推动了临床治疗学的发展。不少医家把毒邪学说引入肾病领域,认为“毒”在肾病中亦为不可忽视的病理因素,常常会导致肾病发生发展、迁延不愈,甚至危及生命。随着肾病临床实践的发展和现代病理机制研究的深入,以及对传统毒邪认识的深化,进一步认识到毒邪是肾病的主要致病因素,肾病从毒论治,已成为现今医家在肾病病因学及治疗学研究中新的视点与热点。兹根据历代医家阐述,结合现代医学研究成果及临床实践浅探如下。

1 毒邪的含义、分类和特性

毒的本意,是指毒草。《说文解字》曰:“毒,厚也。”厚有程度重之意。在古代医药典籍中,毒具有多重含义,或言病邪,或言病证,或言药物,或言治疗等。《内经》中首先提出了寒毒、热毒、湿毒、燥毒、大风疴毒等概念,《素问・五常政大论》说:“少阳在泉,寒毒不生……阳明在泉,湿毒不生……太阴在泉,热毒不生……太阳在泉,燥毒不生。”又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素问・生气通天论》说:“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素问・刺法论》又有“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的记载。可见《内经》毒邪的概念,是根据其本义,指有强烈致病作用、对人体毒害深的邪气,是有别于六淫的特殊病因。《伤寒杂病论》中有阴毒、阳毒为病的记录,《金匮要略・百合狐惑病证治》说:“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至《诸病源候论》卷二十五、二十六、三十六中有关蛊毒、药毒、饮食中毒及蛇兽毒和杂毒病诸候的记载,不仅丰富了致病毒邪的内涵,同时使有关病因学理论进一步发展。近代温病学中,温热疫毒致病的理论已占据主导地位。现代中医学家对毒邪学说也不断地丰富和阐述,认为“毒”为邪气(包括六淫、七情、痰饮、瘀血等)蓄积不能疏散,郁久顽恶,厚积超过常态而形成。

毒邪有内外之分。外毒由外而来,从《内经》之“大风苛毒”,“五疫之毒”至《诸病源候论》之中的蛊毒、药毒、虫兽毒等,以及近代温病提出的温毒、疫毒致病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其所谓毒邪,是从外界直接感受的,为外来毒邪。刘更生[1]认为,外毒指由外而来,侵袭机体并造成毒害的一类病邪。内毒是指由内而生之毒,系因脏腑功能和气血运行失常,使机体内的生理产物或病理产物不能及时排出,蕴积体内而化生。如粪毒、尿毒、痰毒、瘀毒等。内毒多在疾病过程中产生,既能加重原有病情,又能产生新的病证。内毒之生,多标志着疾病进入危重阶段。《中医大辞典》内毒条下载:“内毒,指内发的热毒。表现为痈疮、发斑或吐血、衄血,神志不清,舌绛,苔焦甚或起芒刺,脉浮大而数或六脉沉细而数等”[2]。“毒”作为一个独立的病因,有其特殊致病特性,如暴发性、剧烈性、危重性、传染性、难治性、顽固性等。四时之气往往是毒邪产生的先决条件,所以不能把毒邪与六淫截然分开,毒邪也具有类似六淫的属性,故临床上可称为风毒、湿毒、温毒等。

2 肾病从毒论治的理论依据

2.1 毒邪是肾病的主要致病因素:急性肾炎或慢性肾炎急性发作多因风毒所致。风热毒邪壅于咽喉或皮肤疮毒内陷,导致肾炎的复发、迁延不愈。风为阳邪,毒属阴淫,风毒为阳中兼阴邪,善走表而又易于入里,故风毒侵袭不仅局限于卫表,而且易伤脏腑,客营血;既能从阳化火,又能从阴寒化,临床可见风毒在卫表,恶风发热,肢节疼痛,肌肤奇痒;风毒留滞肌肉经脉,气血互阻,酿成疮疡疔疖;毒入血分者见吐血、便血、溲血等;客于肾者,小便不利,肢体水肿或尿血尿浊。

湿毒、瘀毒是慢性肾炎迁延难愈的重要因素。湿毒重浊、粘滞,易损脏腑,腐血肉,生恶疮癌肿。湿毒犯肾,开合失司,可见通身浮肿,二便俱闭。瘀毒为多种病邪致病后,影响血分,形成瘀血,久而化为瘀毒,表现为面色黧黑或晦暗,腰痛固定或刺痛,肌肤甲错,皮肤瘙痒等。痰毒由湿邪痰浊久积而成。兼有痰和毒的两种致病特征,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痰多、胸脘满闷、心悸眩晕、苔腻脉滑等;尿毒症时因痰蒙神窍、毒邪攻心而见神识迷蒙、昏迷、昏愦;亦可见继发性癫痫发作。这些均为痰毒与湿毒、浊毒兼夹为患。在慢性肾病的后期,由于脾肾衰败,湿毒无以排泄而贮留,形成溺毒,表现为头目昏蒙,面色晦滞,呕吐频仍,烦躁不安,二便俱少等。湿毒、瘀毒是在慢性肾病中加速脏腑虚损、阴阳失调的两大因素,常常导致病情的突然恶化,危及生命。因浊毒流布全身,怫郁不解,夺粪而出,是为粪毒。临床常见口臭口糜,大便臭秽,入于脾胃及肠腑,粪毒弥漫,清不升,浊不降,故恶心、呕吐、呃逆;大肠主津,为传送之官,粪毒往往与糟粕及食积、痰饮、瘀血等病邪结聚于大肠,壅塞出入道路,气机郁滞不畅,易致腑气不通,毒聚而热生,热炽津伤,则肠失濡润,以致腹满肠燥便秘,灼伤血络则便血。

药毒对肾脏的损害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近年来提出的“马兜铃肾病”应引起临床的警惕。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中说:“凡药物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现代研究表明,常见的能引起肾功能损害的药物主要有木通、防己、槟榔、雷公藤、土牛膝、草乌、全蝎、蜈蚣、巴豆等。有毒之品,合理使用可以疗疾,若无充分依据和用药经验,须避免盲目使用。

2.2 肾病的现代医学发病机制与毒邪相关:现代医学认为,机体免疫炎症贯穿于肾病发病机制整个过程。肾小球肾炎的发生始动因素多以感染(细菌、病毒等)为起点,这种“外毒”因素侵入机体后,由于机体免疫炎症反应,机体在清“外毒”的同时,而把“自我”(肾小球基底膜)组织当作“非我”物质而产生相应的清除效应。清除效应的结果就是免疫损伤的过程,最终则是造成肾脏的免疫性炎症。机体把肾小球基底膜当作“邪毒”目标而攻击,即使在“外毒”因素的消失下,仍继续进行攻击活动。《内经》云:“亢则害”。这种炎症反应已经过度并造成机体的自我损伤,因而可称之为“内生邪毒”。蛋白在机体内供给自己营养及为精微物质,倘若蛋白离开自己应该循行的轨道,“离经之血便为瘀”,这种精微物质就不能称职,而且已为害,即尿中之蛋白对肾组织产生破坏作用。尿蛋白漏出过多,导致肾小球压力增高,迁延日久,使肾小球动脉逐渐硬化而使肾小球萎缩,同时还会加重了肾小管负担,久之则导致肾小管变性萎缩。这种“离经之蛋白”已成为肾脏损害的“邪毒”因素,已经形成了“内生邪毒”,这种免疫性内攻击之“邪毒”与离经之蛋白之“邪毒”互为因果,从而造成机体的恶性循环,使病情缠绵难愈。肾衰无论是急性还是慢性,其发病机制也都与外源性毒物或内源性毒物相关、尿毒症时,“内生邪毒”表现更严重些。

2.3 肾病的现代医学治疗蕴涵着从毒论治理论:现代医学论证了肾病主要病理环节是免疫炎症反应,所以采用具有抑制机体免疫和炎症作用的激素类和细胞毒类药物两大类,这两类药物都具有较为明显的毒副作用,以细胞毒类药物更为显著。这两类药物的作用机制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具有抑制机体正常的细胞和体液免疫作用,广泛用于肾病治疗中,特别是对肾病大量蛋白尿上两类药物具有较为显著的临床疗效。这其实就是“从毒论治”的理论之一“以毒攻毒”方法的具体运用,因为只有药物之偏性才能纠正机体之病。这两种药物不仅从中医或西医均认为是“有毒”或“剧毒”之品,而之所以能清除机体的免疫反应而达消除尿蛋白之目的,其机理就是运用“以毒攻毒”之方法。肾衰时使用肾必胺、开同等药物及优质低蛋白,是抑制内生毒邪。运用麦淀粉、爱西特等药及血液净化,是祛去体内毒邪。这些现代医学治疗无不蕴涵着从毒论治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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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肾病从毒论治的临床

3.1 针对导致肾病的不同毒邪可以采用不同的解毒排毒法:根据毒邪性质不同,可采用不同解毒方法。应该注意的是脏腑虚衰是毒邪久留不去的原因之一,故祛邪解毒不忘扶正,在临证时要灵活辨证用药。以风热毒邪为主,治宜祛风清热解毒,方选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或五味消毒饮,以透毒外出。常用药物有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芦根、蒲公英、蝉蜕、桔梗、地肤子等;湿热瘀毒明显者,治宜凉血化瘀、利湿解毒,方选血府逐瘀汤,常用药物有桃仁、红花、乳香、没药、土茯苓、益母草、泽兰、泽泻、琥珀等;溺毒症状突出者,如《重订广温热论》所说:“溺毒入血,血毒攻心,甚或血毒上脑,其症极危,急宜通闭开窍,利溺逐毒。”治以通腑泻浊解毒,方选大黄泻浊汤,常用药物有大黄、生牡蛎、蒲公英、白马骨、槐花等,可配合益气健脾温肾等法,逐毒与扶正并举。痰毒者,化痰蠲毒,以流畅血脉,醒神开窍。痰本乎湿,早中期患者多痰湿合病,常利湿化痰泄浊并举,常用黄连温胆汤加减:半夏、陈皮、茯苓、竹茹、枳实等;痰毒瘀毒互结于血分,治痰治瘀必然有利于血液畅行,痰化瘀消,则浊毒无所依附,无由攻心犯脑。无虚痰难生,治痰重在健脾运湿,温阳化痰,脾健则湿去痰消,阳旺则气充津畅,痰无以生。尿毒症期痰毒蒙蔽神窍,则宜芳香化浊,豁痰醒神,方选温病三宝或苏合香丸、指迷茯苓丸;汤剂如菖蒲郁金汤、涤痰汤之属。粪毒,通腑泄毒,内外兼治。经内服与灌肠给药,以通腑导浊解毒,通过腹泻因势利导,直接祛除毒邪,排出毒素,是重要的排毒管道。以大黄、芒硝、玄明粉等为代表药物。

3.2 根据现代中药药理研究采用攻毒药物:近年中药与免疫功能研究发现,不少清热解毒中药具有清除抗原、抑制抗体、抑制活性免疫细胞产生及抑制过敏介质的释放等作用[3]。由此研究而发现的中药雷公藤,其对于肾病具有肯定的疗效,临床有效率达80%以上;现代药理学研究证明雷公藤具有较强的非特异性抗炎作用与免疫抑制作用,动物试验也表明其对多种肾病模型的病损具有逆转作用;但就雷公藤这味药来讲,中医认为其不仅有大毒[4],而在古代多为外用药,俗称“断肠草”,而现代把雷公藤做为治疗肾病蛋白尿的专药,其实就是“以毒攻毒”疗法的产物。无独有偶,当代名老中医如张琪、徐嵩年、林鹤和等,就贯用具有攻毒抗癌之白花蛇舌草、重楼、半枝莲、半边莲等清热解毒类药来消除肾病之蛋白尿[5],这类清热解毒类药,其清除“内源性之毒”,就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细胞因子等多种环节而发挥作用的。

4 结语

基于临床实践和现代研究,将毒邪引入肾病病因学与治疗学中,不但为中医毒证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而且也为肾病治疗开辟了新的途径。但也应防止将肾病毒邪泛化,处处是毒,甚至万病一毒,结果使毒邪难有真正的内涵,自然也失去了将其引入肾病研究的价值。此外也应避免将现代研究中的病理产物等同于中医的毒邪,这样很容易在从毒论治肾病研究中过多重视病理产物的微观变化,甚至寻求纯粹的清除病理产物的方法和药物,而从根本上忽略了中医本身毒证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研究肾病中毒性产物、毒邪、毒证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参照毒邪致病特征与共性的基础上,从相应病理因素的发生、演变过程,相应临床表现等方面并结合现代医学对肾病病理生理机制的认识研究其个性,这样其结果才会对临床治疗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通过肾病从毒论治的理论阐述,能抛砖引玉,进一步完善毒邪学说。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5篇

[摘要]人类在早期的觅食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有毒的物质,因而毒性也成为人们较早认识的又一种性能。如何在中医药临床应用中,正确认识中药的毒副作用,消除或降低中药之毒副作用,趋利避害,在充分发挥中药防病治病的作用下,减少中药对人体的伤害,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是每一位中医药工作者、中药经营者和中药应用者都必须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中药;毒副作用;原因;合理应用

1 有毒中药的概念

1.1 有毒中药泛指一切中药:《医学问答》曰:“夫药本毒物,故神农辨百草谓之尝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攻毒”,张景岳所谓的“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治病,皆谓之毒”,“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之为毒药”皆是将防治疾病的所有中药称之为“毒药虻”。清代医家徐灵胎指出:“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就连老百姓也明白“是药三分毒”的道理。

1.2 有毒中药指药物的偏性:《内经》指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也,所以去人之邪气”。《神农本草经》将365种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品无毒或有毒斟酌其宜;下品多毒,不可久服。以上说的上、中、下品及“大毒”、“常毒”、“有毒”、“小毒”及“无毒”均指药物的偏胜之性。其中“大毒”或“下品”还应包括毒副反应,“无毒或小毒”及“上品”指作用平和,一般无毒副作用或毒副反应很小的药物。

1.3 有毒中药指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中药:《神农本草经・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这里的“毒药”指的是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的“有毒中药”,指狭义的“有毒中药”,与前两种“有毒中药”(广义的)性质上有别。《神农本草经》中进一步提出了“有毒中药”用药的基本原则,并指出应当采取炮制法制约其毒性。现代医学认为,毒性作用是药物固有的,在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可表现为危害性反应,主要包括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特异质反应、变态反应、毒性反应六大部分。在一般情况下,药物毒性是可以预知的,但不一定可以避免。除药物本身具备毒性作用外,毒性主要与药物的用量、时程及用药对象的个体特质密切相关。药物的副作用是指在规定剂量范围内,用药后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主要包括副反应、停药反应与后遗效应。显然,药物的毒性作用与副作用不同。现代《普通毒理学导论》明确指出:“药物的任何作用,对健康和非适应症的人都是具有毒副作用的;在这种情况下,药物具有毒物的性质”。只有树立了这种观点,才能纠正人们普遍认为“中药无毒性”的错误观念,而且十分必要。

2 中药毒副作用的主要原

2.1 药物是否对症:在临床中医师诊疗过程中,处方用药是否严格按照中医的辩证论治的基本原则,明确的诊断,对病症按中医药学理论合理使用中药,只有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治疗效果,对人体产生积极有益的治疗作用,也不会产生毒副作用。反之,诊断不明,用药不合理、药不对症、违背了中医的整体观念、辩证施治和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中药的基本原则,就很容易导致新的病理偏向,产生毒副作用,对人体造成伤害。如近年吵得沸沸扬扬的龙胆泻肝丸所致对人的肾损害作用,更被一些人视作中药不良反应突出的典型例证,但至今未见龙胆泻肝丸,如何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所致肾损害的病例报道,只见一些西医医院使用的有害报道,岂知,龙胆泻肝丸作为一种药物,可为中药,亦可为西药,不顾中医药学理论,只按西医药学理论而使用,那么它所出现的对人体伤害作用,只能称为西药龙胆泻肝丸的毒副反应,实不能称中药龙胆泻肝丸的毒副反应。故前人曾告诫:“药物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失宜,参术亦能为害。”只有在正确掌握运用中医的整体观念、辩证施治这一有力法宝下,在中药师严格的规范操作合理运用下,才能减少和降低中药的毒副作用发生。

2.2 炮制方法不合理:采用正确的方法炮制的中药可以降低药物毒性,而不合理的炮制又可能导致药物的毒性增强。如乌头与附子内服都用炮制品,炮制目的主要是减毒,若炮制的火候不够,不严格按照炮制规范要求操作,所用辅料不符合炮制范围,则炮制品容易发生中毒反应。

3 正确认识中药的毒副作用

中药经历了几千年的用药实践,肯定了它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认为中药没有毒副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不正确的。使用药物必须以保证安全并取得预期疗效为原则。如果所用药物对患者造成了毒性伤害,则有违用药之目的;因用药而致患者死亡,就更无疗效可言,完全丧失了临床用药意义。

3.1 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使用中药,避免中药毒副作用的各种因素:首先要重视毒性的普遍性牢固树立药物使用不当会产生毒副作用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观念;另一方面,又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反应,力求取得最佳疗效。针对患者体质的强弱,疾病部位的深浅选择适当药物并确定剂量,中病即止。不可过服、久服,防止过量和积蓄中毒。

3.2 临床使用中药时,要防止两种片面性:一是使用所谓无毒药时,盲目加大用量,忽视用药安全以致引起中毒反应。二是使用所谓有毒药时,为了确保用药安全而过分小心,以致忽视疗效,随意将用量降低到有效剂量之下,达不到用药治病的目的。

3.3 掌握药物的毒性及中毒后的临床表现:有利于及时诊断中毒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抢救措施。如蟾酥的中毒临床表现为循环系统的胸闷、心悸、心律不齐、脉缓慢无力等;消化系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原因是服用蟾酥制剂过量,外用蟾酥浓度过高,误食或过量食用;其解救措施应清除毒物,如洗胃、灌肠、较大静脉输液;对症治疗,如注射阿托品,服用颠茄合剂等;用甘草、绿豆煎汤饮用,或以生姜捣汁内服。

综上所述,应用中药治疗疾病,并不意味着没有毒副作用,也再一次提醒告诫人们服用中药时应重视它的毒性和不良反应,明白“有病就医,无病不吃药,短药可自服,长药慎思考”的道理。在中医学整体观念、辩证论治的理论指导下,医务工作者在临床上要从严掌握用量,诊断明确,因人治宜,掌握使用法度,要高度重视毒药的生用、制用、内服、外用标准及适宜剂型、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等,安全合理地规范炮制中药,扬长避短,有的放矢的运用中药这一有力武器就能药到病除,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人类造福。

参考文献

[1]王洪图,贺娟,李岩,等,黄帝内经素问,白话解,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05,92

[2]王,子寿,宋兴,薛江,等,神农本草经,四川科技出版社,2008,06,511-512

[3]张廷模,陈先难,等,临床中药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06,64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6篇

关键词:解“食物毒”;雅解理论;四塔;五蕴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349(2017)07-0068-02

傣医学是傣族人民在两千多年的生活和医疗实践中形成以“四塔”、“五蕴”为核心,“三盘”学说、“雅解”学说、“风病论”等为理论特色的一门学科,其中,傣医“雅解”理论最具特色,包括“未病先解、先解后治”的核心内容及“雅解”方药[1],而解“食物毒”是“雅解”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傣医解“食物毒”历史悠久,大量傣医药经书和文献中均有散在记述,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广泛。如医祖龚麻腊别用文尚海(百样解)解“食物毒”;《阿皮踏麻基干比》、《罗格牙坦》、《档哈雅龙》等傣族医学文献记载医学大师腊西达菲创立“雅给”方解“食物毒”;2000多年前傣族地区已经运用“雅解”(百解片)解“食物毒”[2]。20世纪七十年代,云南民族医药工作者开始收集、整理和研究傣医药[2],解“食物毒”受到广泛关注。深入研究傣医解“食物毒”,有助于全面认识“雅解”理论及解“食物毒”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1傣医“食物毒”的概念

“食物毒”在傣医药经书和文献中只有病名或者症状,尚无明确规范性概念。在2007年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1世纪傣医本科教育规划教材《傣医临床学》中将“食物毒”做出规范定义[3]:“食物毒”是指因饮食不洁(节),误食禁忌或误食有毒食物或过食等各种原因导致“四塔”、“五蕴”的失衡,毒邪内蕴,内伤脏腑而发病。临床表现包括消化道系统症状、皮肤系统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及全身症状等,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及口舌发麻,口唇、指端青紫,皮肤瘙痒,皮肤疔疮,斑疹,心悸,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死亡等。由此可见,傣医的“食物毒”是由饮食导致的一切不良反应。

2傣医“食物毒”的分类

20世纪90年代年傣医学者李朝斌[4]提到运用“解药”解食物中毒,但并未阐明是运用于何种食物中毒。学者张震等[5]也指出食物有毒副作用,可用解性药即“解药”治疗。研究者明全忠[6]按临床应用将傣医“解药”分为五类,其中一大类就是解除食物毒性,并指出食物毒性包括食物中毒、食用菌中毒、酒中毒等,其认为食物中毒、菌中毒、酒中毒属于“食物毒”的范畴。台海川[7]认为过食五谷杂粮、酒、糖、茶、瓜果、蔬菜,过食辛香燥烈肥甘厚味,饮食不洁,误食禁忌,体内会产生小毒,其实这些小毒就是“食物毒”。可见傣医“食物毒”内容纷繁复杂,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食物毒”的内容、种类逐渐清晰,在查阅相关文献及资料的基础上,笔者将“食物毒”的种类进行总结分类,具体如下。

21毒性食物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前人进食多以生吃为主,如民间故事《山神树的故事》、《吃菌子》叙述了傣族先民食野果、野菜、禽兽、生菌的情景。食物未经加热,加之一些食物本身可能含有毒,中毒事件往往经常发生。傣族祖先将这些食物统称为“食物毒”[1,8]。

22饮食不节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饮食来源越来越充裕,饮食不加节制,如过食香燥,饮酒,过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导致超过机体正常代谢功能,滞留体内,产生毒素致使C体出现疔疮、肿、斑疹等不良状况,这是过量服食饮食所致的“食物毒”[9]。

23饮食不洁傣族多数居住气候潮湿炎热之处,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服食后易发生食物不良反应,傣医将这类饮食不洁物归为“食物毒”[1,8]。

24误食饮食禁忌误食饮食禁忌是一类特殊的“食物毒”,即所谓当“忌口”时不“忌口”,可损伤“四塔”功能,变生它病,加重病情,故傣医重视“忌口”疗法,尤其是孕产妇,如孕妇忌食鱼虾等[1,8]。

3“食物毒”的病因病机

傣医认为,健康是人体内“四塔”“五蕴”功能处于动态的平衡和协调,发病则是因为体内外各种“帕雅”(病毒邪气)而致。正常情况下,食物可以转化为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但当过食、误食、饮食不洁时,食物就会侵害组织器官,导致“四塔”、“五蕴”失衡,毒邪内蕴,内伤脏腑而中毒[3]。

4解“食物毒”的治疗原则

傣医“食物毒”基本治疗原则有调平“四塔”、“五蕴”;“未病先解,先解后治”[1]。[HJ2mm]

41调平“四塔”、“五蕴”傣医认为人体是由“四塔”(风、水、火、土)、“五蕴”(即鲁巴夯塔(色蕴)、维雅纳夯塔(识蕴)、维达纳夯塔(受蕴)、先雅纳夯塔(想蕴)、山哈纳夯塔(行蕴))合成的有机整体。人体内“四塔”、“五蕴”与外界“四塔”之间,维持着相对的动态平衡和协调,从而保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活动。当这种平衡、协调关系因某种原因遭到破坏,而又不能自行调节恢复时,人体就会产生疾病。“食物毒”可损伤机体,导致“四塔”、“五蕴”失衡,故治疗的基本原则是调平“四塔”、“五蕴”[1]。

42“未病先解,先解后治”“未病先解”是指在疾病尚未发生之前,给予“雅解”(“解药”)进行预防,防止疾病发生的治则。傣医认为食物虽是人体必需的,但超过机体的承受力就会产生“毒”,当这种“毒”蓄积到一定程度,便导致食物中毒[1]。因此,傣医认为平时就应服用“雅解”(“解药”),解除人体产生的各种毒素,保持体内“四塔”、“五蕴”功能平衡和协调,从而防止或减少发病。如平时服用“百解片”以解毒、保健、防病;长期少量服用“雅解沙把”以保健养颜,能解除“食物毒”[1]。

“先解后治”是指为及时治疗疾病,防止疾病转化,既病防变的治疗措施和用药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是人体患病后应先服用“雅解”,解除导致发病的因素,如妊娠服食鱼虾后导致皮肤瘙痒,予“雅解沙把”治疗。另一方面是患病日久,久治不愈,应先服“解药”,解除用药不当或所用药物的毒副作用,顺应人体的气血,然后给予针对病情的药物治疗[1]。

5解“食物毒”的常用治法及方药

傣医治疗“食物毒”常用治法有内治法及外治法。内治法主要包括解法、鲁(泻法)、哈(催吐法)、罕哈(止吐法)。外治法有芬雅(磨药疗法)、阿雅(洗药疗法)、咱雅(拖擦药疗法)等[1]。

51解法也称“解毒法”,有调平“四塔”,解除人体毒素的功能,是傣医的特色治法。用于解除因饮食不节(洁)、误食禁忌(当忌不忌口)、误食有毒食物(如菌类、霉变有毒之物)后出现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皮肤疮疖、癍疹、呕吐、腹泻、腹痛等病症[1]。如生育后因饮食不节(洁),误食禁忌,可先服“雅解匹勒”(月子病解药),再按病情对症下药[1]。

52鲁(下法)指应用泻下、润下的方药,使腹中之毒邪、大便、积滞等随之而泻出的治法。临床主要用于火毒偏盛,饮食内积,误食禁忌、毒物而致之病症。常用的泻下药物有巴豆、酸角水、蜜加i油等[1]。

53哈(吐法)用药物或非药物的方法使其呕吐,排出体内瘀血、宿食或毒物。如菌类中毒选用白鹇爪、白猿猴骨磨水服催吐[1]。再如治疗食物中毒,先用哈滇尚(黄瓜根)、楞嘎(千张纸根)、皇旧(旱莲草)煎汤服食催吐,另取摆滇(黄瓜叶)、摆莫哈郎(大驳骨叶)、摆管底(蔓荆叶)、娜罕(羊耳菊)、补累(野姜),香帕(泽兰)煎汤服[10]。

54罕哈(止吐法)用于误食毒物,土塔受伤而呕吐不止。如食物中毒后呕吐不止,取广蒿修(青竹标)、文尚海(竹叶兰)、哈蒿修(大绿藤根)若干,研磨兑米汤内服[10]。

55芬雅(磨药疗法)磨药疗法常用于食物急性中毒,先予没食子、文尚海等30多种傣药解药相配而磨汁内服,服后呕吐频频,使毒邪呕出[11]。

56阿雅(洗药疗法)在“食物毒”的治疗方法中,洗药疗法具有特色,如食物中毒后,取患者所服之物为主,加习麻(马粪)3块,昏火(黄牛毛),昏怀(水牛毛),昏别(鸭毛),昏盖(鸡毛),昏母(猪毛),昏麻(狗毛)、贺喃若干,混合煎汤,先口服后外洗[10]。治疗荨麻疹取比比亮(红花丹),抱冬电(薇子)、罕好喃(水菖蒲)各等量,合辛(姜)、柯罗(青牛胆)、小姜、姜黄、野姜若干一起煎水外洗[10]。

57咱雅(拖擦药疗法)是傣医治疗产后误食禁忌的特色疗法,将哈沙(构树根),哈哈(白茅根),沙干(青藤),摆庄(酸桔叶),摆扁(刺五加叶),罕好喃(水菖蒲),贺波亮(小红蒜)、贺荒(大蒜)若干,舂细粉,内服少许,拖搽全身[10]。

6结语

总之,从概念、分类、病因、病机到治疗原则及治疗方法,在傣医特色“雅解”理论指导下的解“食物毒”独具特色,有着丰富的内涵,但目前对于解“食物毒”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源于此,只有不断深化“雅解”理论及其指导下的解“食物毒”的研究,才能为临床运用及理论研究提供很好的思路及借鉴方法。[KH*1D]

参考文献:

[1]张超傣医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57-102

[2]朱成兰傣药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40-78

[3]林艳芳傣医临床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162-351

[4]明全忠,赵远傣泰传统医学的可比性[J].中华医史杂志,1994,(1):27-29

[5]张震,田春洪傣医理论之比较研究[J].云南中医中药杂志,1992,13(5):1-3

[6]明全忠,林艳芳傣医“解药”探讨[J].中华中医药杂志,1991,14(3):8-10

[7]台海川,林艳芳傣医“解”的理论与解药的现代研究初探[J].中国民族医药杂志,2009(10):37-39

[8]依专,吴永贵傣医药学史[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25-50

[9]孔春芹,陈普,陈清华,等试论傣医雅解学说的构建及内涵[J].云南中医学院学报,2010,6(33):39-42

药物毒理学论文第7篇

关键词:中药;药性;四气;五味

中药药性理论体系的核心是中药四性理论。对于中医药学而言,无论疾病多么复杂,最终均须以阴、阳统之,基本概括为寒、热二证。治疗上必须遵循“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基本原则,“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所谓寒药、热药中的寒与热即指中药四性属性。中药药性理论尽管包括性味、归经、升降沉浮、毒性等内容,但归结起来,寒热药性是其根本,也就是说,无论中药属性多么复杂,最终均需以寒、热两类药性总括之,以应对寒、热二证。《本草经集注》指出:“其(指药性)甘苦之味可略,有毒无毒易知,惟冷热须明。”可见,是否能够准确把握药性之寒热是临床使用中药能否取得疗效的关键。但是,时至今日,中药寒热药性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寒性药与热性药到底有无可界定的科学依据?若有,这个依据又是什么?等等,这一系列问题仍然没有很好地加以解决。再者,基于历史、文化、地域、学术流派和学术水平等不同的客观原因,中医界不同人士对同一药物药性寒热的具体描述往往有所差异,甚至截然相反。如上种种问题,不仅造成了中医学习过程中的困惑和临床应用中药时的迷惘,同时也滞碍了中医学术发展。在科学技术高度昌明的今天,这一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应该得到解决。

1四气

四气又称四性,主要用以概括说明中药的寒热温凉属性。寒凉与温热是本质不同、互相对立的两种药性,温与热、寒与凉则是本质相同、程度有别的同一种药性属性,温次于热,凉次于寒。《内经》云:“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神农本草经百种录》进一步指出:“入腹则知其性。”充分说明四气的确定,是在病人服药以后,以中医寒热辨证为基础,从药物对所治疾病的病因、病性或症状寒热性质的影响中得以认识的。

2五味

五味是指酸、苦、甘、辛、咸五种药味,是中药药性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五味既是对药物性能的抽象概括,又是部分药物真实滋味的具体标示。五味的最早记载,见于《尚书・洪范》,曰:“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五味作为药性内容之一,最早见于《内经》。《内经》把五味同阴阳五行理论、天人相应理论、脏腑经络理论等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刚柔、升降、归经、引经等药性理论的重要依据之一。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古人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不同味道的药物具有不同的功能效应,井将药味与功能联系起来。

3归经

归经理论是中药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药物功能作用的向位属性概括。所谓“归经”,主要用来标明药物对人体特定部位的选择性作用。归是走向、归属之意,经指经络。归经理论是以脏腑、经络理论为基础,以所治具体病证为依据,经长期临床实践总结出来的,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点内容之一。归经理论源于《内经》的“五入”、“五走”。北宋寇宗《本草衍义》在论及“泽泻”时说:“张仲景八味丸用之者,亦不过引接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它意。”这可能是用“归某某经”字样的最早记载。概括起来,应用归经理论指导临床用药,可以提高用药的针对性、兼顾脏腑的关联性、拓展药物的适应性。

4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理论主要用以揭示药物的定向属性,反映药物作用的趋向,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升降浮沉的涵义,字面上不难理解,升是上升,降为下降,浮指上行发散,沉即下行泄利,合而言之,升降浮沉是指药物对人体作用的不同趋向性。由于各种疾病在病机和证候上,常常表现出向上(如呕吐、喘咳)、向下(如泻利、崩漏、脱肛)、向外(如自汗、盗汗)、向内(如表证不解)等病势趋向,因此,能够针对病情,改善或消除这些病证的药物,即分别具有升降浮沉的作用趋向。升降浮沉理论成为临床选药组方、防治疾病的基本用药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临床指导意义。

5毒性

毒性是最早总结出的中药药性内容之一,主要用以概括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正确认识中药毒性,对指导临床有效治疗,确保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毒,《说文解字》释为“厚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毒兼善恶之辞,犹祥兼吉凶,臭兼香臭也。”可见,“毒”字初为中性词,兼表善恶之义,随着汉语词汇的逐渐充实,毒字专指恶而厚,为贬义。历代本草谓药之毒,亦同毒字本身一样,经历了由中性至贬义的发展过程,而非仅今“毒害”之义。《周礼・天宫》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素问・移精变气论》云:“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也就是说,毒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是药物所以能补偏救弊、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这种“毒”与上古毒药通称之毒有相同的一面,亦有相异的一面。相同的是均指药物的基本特性,不同的是上古因为认识药物的种类较少,药物多毒,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且较笼统,而后一种对毒的认识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不一定兼具毒副作用,主要是指诸如“寒能胜热、热能胜寒”之类的特性。

6中医类特征与药性关系

在多药性量化的过程中,笔者对药性关系进行过思考,这些药性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与中医理论系统的类关系一致,对阴阳分类系统来说,存在广泛的同类相益和异类相损;对五行来说,异类关系有生(相益)、克(相损)等。兹简述以示意,详细地用逻辑来说明类特征在药性量化中的意义较繁冗,故不再叙述。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中写道:“物固以类相召也……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故阳益阳,而阴益阴,阴阳之气因可以类相益损也”。中医的同类事物具有“相益”关系,药性亦是如此,如“寒无浮,热无沉”,即寒助沉降、热助升浮,也是阴益阴、阳益阳的同类相益。补可助热也是如此。再如辛甘化阳,辛属阳,甘补属阳,故可同类相益;酸甘化阴,酸敛属阴,甘药味厚多,也是同类相益。镇肝熄风汤治上逆阳证,其中有牛膝引血下行进而引火下行、代赭石降胃平冲、龙骨牡砺重镇、龟板潜阳、白芍敛肝,其药势皆向下,降这一类可以相互促进;川楝子苦寒泻火疏肝、沙参麦冬滋阴,寒凉、滋润都属阴,这些药性都可助降(降属阴)。中医生理病理、天人合一等方面的同类相益更是俯拾皆是,如正午加重的病证多属阳证。中药的药性理论隶属于中医理论体系,故药性的同类、异类关系多服从中医理论体系的同类、异类关系。这种规律性给定性定量分析都带来了方便。

参考文献

[1] 陈晓红. 茎木类中药药性分析[J]辽宁中医学院学报,

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