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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合集7篇)

时间:2023-05-22 16:38:33
纳税服务精细化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1篇

一、企业对纳税服务的需求

1、需要有一个讲作风求实效的纳税服务作风。税务管理员要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纳税人服务,保持纳税服务渠道通畅,拓展信息采集渠道。通过税政例会,实地走访,涉税事项处理等途径,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政法规的执行及征管过程中的反馈情况,变企业上门提需求为管理员主动下户采集需求,及时捕捉纳税人需求,通过税企互动、实地走访企业、税政例会等途径,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变被动为主动,第一时间了解并解决纳税人涉税需求。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法规咨询和问题反映,进行层层落实,纳税人有求就有回应。

2、需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确保纳税服务有实效,需要明确纳税服务的方法和要求,确保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营造为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支持企业、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困难,让企业安心经营。需要安排能力强、作风硬、税政熟的人员为企业服务,提高纳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比如,税收宣传彩页与纳税服务书籍与辅导材料、税收政策光盘的发放,以及财务例会、税企互动平台、手机短信平台、QQ群、电子邮箱甚至微信、飞信组成的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不断完善与应用等等,都要成为纳税服务的有力手段,使纳税服务的手段日趋健全。使更多的企业能够接受到更有助于企业的宣传辅导,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不断增加企业的税收遵从度。

3、需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准。要想搞好纳税服务,纳税服务的机制建设尤为重要,没有一套成型的机制,就没有好的纳税服务。准确把握纳税服务工作新情况,深刻领会纳税服务工作新内涵,逐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学习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疑难问题努力做到随问随解决,使税收管理员的纳税服务坚决杜绝口头现象,努力建立新型的征纳沟通机制,真正做到为纳税人服务,形成长效服务机制,使纳税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对纳税人就申报及相关事项提出的咨询,耐心、细致、及时、正确的答复,不得推诿、呵斥或搪塞。对纳税人就申报及相关事项反映的困难及问题,如实记录,及时上报,认真答复,负责解决纳税人申报表填报和电子申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4、需要通过风险管理帮助和引导企业。加强对企业的收入结构特点、增减因素分析,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不同税种,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变化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增加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深入企业,采集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导航,确保对企业的管理、监控、服务到位,切实做好对企业的税源监控,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纳税申报等情况进行计算、比对、分析,排摸涉税风险疑点,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查找、分析和提醒,深入户管疑点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和引导企业在事前和事中能控制税收风险,确保企业依法纳税,向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提示,切实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及时纠正纳税人对税法的不遵从行为。

二、加强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纳税服务,走进纳税人,主动联系纳税人,倾听纳税人呼声,了解纳税人愿望,掌握纳税人诉求,增强服务纳税人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深化征纳互动,和谐征纳关系,实现征纳共赢,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应从以下4个方面努力。

1、切实转变服务理念,落实纳税服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快健全与完善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与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纳税服务建设进程。一是要培养主动沟通的服务意识。纳税服务不做到主动就会被动,不能等到纳税人出现问题找上门才去沟通、解释、应急和处理,要变被动沟通为主动沟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将各部门在纳税服务中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整合,明确具体内容、标准,并明确岗位职责和作用,健全协调互动机制及考核评估机制,构建完整的纳税服务内涵体系,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宽纳税服务的内涵。采用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分析方法,对影响纳税服务的主要因素进行相关性统计分析,不断根据统计分析结果调整纳税服务方向、标准和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降低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积极发挥税收互动参与平台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的作用,拓展和提升纳税人参与税企互动平台的应用,梳理相关税收法律政策,推送基础性税收政策和其他税法宣传资料,及时宣传税收最新政策和日常工作热点,确保纳税人能上网进行在线查询,服务于税收征管,向企业推送涉税信息、通知公告等相关宣传资料;三是向纳税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凡是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事项都应积极公开,包括税法和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处理(处罚)标准、服务规范、监督方式和承诺涉税服务标准、办结时间等;四是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纳税服务研讨制度。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有效的纳税服务研究与讨论机制,积极展开纳税服务大讨论,积极组织各项纳税服务活动,让纳税人参与进来,进一步融洽税企关系。

2、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加快税务工作人才队伍培养与专业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不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健全新的纳税服务考评体系。将过去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转变为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教育人,以制度培养人,使全体人员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使纳税服务成为从事税务工作的一门必修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意识;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专业理论知识与信息化知识的学习、培养与更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本领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管理员专业化与能力建设进程;三是依托税收信息化进程,提高纳税服务的能力水平。使管理员能够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优势,提高信息管税、数据比对的能力,使管理员有充分的时间参与到纳税服务工作中来,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比对纳税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提高信息管税和纳税服务的能力水平。

3、正确处理纳税服务高效化与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关系。一是精细化管理是税收管理全方位的精细化,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应树立效益理念,应当适度,过于精细的税收管理必然加大税收成本,盲目追求过度的精细化,会影响纳税服务的高效化,要将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构建科学、完备、高效的税收精细化运行机制和纳税服务体制。贴近纳税人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向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布置,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及数据,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二是将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成为最好的服务。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关键在于转变意识。能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为其所能为而不为其所不能为。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从一个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要做到在那些方面应该有所为, 在那些方面有所不为,不能都包揽过来, 要协调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关键在于转变意识,处理好“为”和“不为”的关系有点难,但不管“为”还是“不为”都要围绕着这两个标准。政府的职能或者角色应该是服务社会经济,使社会经济目标最大化,在这方面应该为,应该做好、做强、做大,做到位。符合多数企业发展的,在这方面应该“为”。“不为”就是不符合多数企业发展的,就不应该“为”。 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要正确处理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2篇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目前,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征管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基本形成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格局,征管的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当前的税收征管模式运行的状况看,还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税收征管科技含量过低以及漏征漏管和偷逃税行为不能有效控制等问题。所以,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对于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坚持依法治税的需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税收全员岗责体系,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依法治税在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具体要求。很多执法不当的事例说明,我们在执法中还存在着程序不当、职责不清、运作不畅、监督不力、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加上个别干部执法素质不高等因素,以致出现了执法随意、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现象。而推行精细化管理以后,可以科学地分解征收、管理、稽查的权力,规范执法运作程序,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有利于提高税务队伍的专业化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从而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随着税收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新的税收形势对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岗责体系,将税收管理工作及其责任精确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坚持实行“事到岗,岗到人,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原则,实施全方位管理,注重环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系统控制,奖惩到位。这种机制使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中相互联系的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形成了一个整体,它直接反映了税收管理的最终结果,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系统的统一、规范、协调和高效,从而达到以考核促进征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的目的。

(三)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强化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是实现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它有利于提高地税机关的整体效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使用价值,有利于降低地税工作人员的使用成本,对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原则及要求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过程控制为手段,以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和执法水平为目标,融岗责体系、操作规程、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为一体,实现管理、控制和预防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体系,是以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的高效管理。

(一)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主要目标。

通过精细化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极大促进税收管理工作岗位职能的有效发挥,最大限度地发挥地税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税收征管效率的最大化,使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及时准确落实到位,从而加强对税收管理权的制衡,有效推进依法治税,降低税收成本,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现征管质量最优化。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而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税收征管的质量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手段。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环节加强管理,切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运转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等等,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实行过程控制,环环约束,真正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二是实现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如何,主要在于执法管理。执法工作是一个非常注重证据,非常需要仔细核实事实对照法规的过程。如果执法工作能做到细致入微,保证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那么,执法就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也就可以提高执法能力,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实现征收效率最大化。税收精细化管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税款的征收上来,提高征收的效率。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通过管理及执法水平的提高,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规范征税的程序,提高税源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堵塞漏洞,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税款,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最大限度的提高税款入库率。

(二)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原则。

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以科学化管理为前提,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因此,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循序渐进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本身也是一个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和提高的过程,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精细化管理必然会背离客观实际,必然会给税收事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法制环境和国民素质相适应,与实际的征管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逐步改善、逐步提高的过程,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既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税收精细化管里缺乏实践的必然结果:

二是因地制宜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在国家税收法制和政策指导下依法实施管理,这就要求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符合税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也必须符合本地的税收征管实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差异决定了税收精细化管理不能采取统一的模式和方法,税收精细化管理必须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实际相结合,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法制环境、税务人员素质相适应,因地制宜地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进程,才能更好地促进征管质量和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程序化原则。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在税收征管总体模式下细化各项工作环节,探索每个环节之间运转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各个岗位之间的有机衔接,从税收工作流程的启动、分配、实施、监控和评价等细节,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以此来促进征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实现税收征收管理流程的顺畅和各个细节工作紧紧相扣、相互衔接,完成整个流程。

四是质量和效率原则。质量和效率最大化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最高目标,质量和效率是衡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好坏的重要标准,在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只有做到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才能达到地税工作高效运转,整体推进。

(三)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税收管理体系,应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有基础性。优良的税收环境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主要的工作是推进征管、机构和人事三项改革,尽快实现机构设置合理、岗位安排科学、基础设施齐全及技术先进的目标,使各项工作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

二是要有针对性。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全员岗责体系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能、目标任务、运作程序、时间要求,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只有整个管理体系具有针对性,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并且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是要有整体性。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机构优化、岗责设置、规程细化、岗位衔接,到目标考核、软件应用等,都必须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之中,从而形成上下统一、前后协调、操作有序、运行顺畅的整体。

四是要有专业性。专业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完善全员岗责体系建设过程中,不仅征、管、查各序列的职责不能混淆、交叉,三者内部各岗位的职责也必须简洁、具体、明了,既能体现出各岗位的专业特点,又共同依存于一个整体,保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是要有适用性。当前,我国的税收征管的基础比较薄弱,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建立税收岗责体系时要从国情、税情出发,既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也不能脱离实际,编造出那些操作性不强的体系。要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使考核更加严肃具体,使干部看得见、摸得着,使考核工作客观有效,从而有利于促进税收整体工作。

三、影响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因素

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涵盖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机制和管理效能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构成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要素很多,影响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因素也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的认识和素质问题。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新的管理概念,在广大干部中间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还没有形成,缺乏税收精细化管理氛围,对什么是税收精细化管理,为什么要实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如何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不清。同时,由于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征管业务流程设置问题。优化的征管业务流程是税收管理精细化全面推行的重要保证。从目前全市地税的征管看,业务流程设置还不够科学,全员岗责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这就了造成税务机关业务流程不畅,个别工作出现断档现象;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考核标准不够规范,考核结果流于形式,全员岗责体系建设作用发挥的不够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税源管理问题。税源管理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是税源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税源管理责任不够明确,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不够协调,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不够统一,在税源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内外连动的管理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对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影响税源管理的精确性,造成了不必要的税收漏征漏管行为的发生。

(四)信息化建设问题。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需要先进的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目前,我们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计算机操作水平整体不高,信息化手段在技术上支持不够,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太多,而且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存在着大量的人等机和机外操作现象;现行的JTAIS征管软件缺乏应有的内容和局限在互联网外运行,不能适应当前行业会计制度的实际和电子化纳税服务的需要,造成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缺少电子信息技术的平台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纳税服务问题。纳税服务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税务系统在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上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纳税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纳税服务意识存在差异,纳税服务的手段不够优化,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处理的不是很好,造成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偏差。

四、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现干部管理人性化。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要在税务机关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一方面要反复向广大干部灌输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现实意义和诸多优势,从思想根源上培养大家追求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本质也对干部职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只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出大批的合格的专业化管理的人才,为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提高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

(二)强化完善全员岗责体系建设,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建立完善的全员岗责体系工程是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就如何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局也结合地税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松原市地税系统岗责体系》,并在全系统进行了实施。总结实践效果,我们感到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重要的是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构建界定清楚、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岗责体系,这个体系要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四部分。其中,分解岗位是基础,要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明确工作规程是重点,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开展评议考核是关键,要解决“做的怎么样”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解决“做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这四部分内容必须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是要科学设置岗位责任。要按照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的基本原则,将行政管理、纳税检查、征收管理等各项工作,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岗位;三是要明确工作规程。就是通过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密切岗位衔接,划清岗位责任、有效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现象的发生;四是要强化评议考核,考核范围要注重内外结合,考核手段要注重人机结合,考核对象要注重过程和目标结合,在考核结果上要注重奖惩结合,从而保证全员岗责体系的顺利实施;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就是对发现的违规违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保证岗责体系的统一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源管理规范化。推行税源精细化管理概括起来说就是要注重“三个环节”,强化“三项措施”,建立“三项制度”。注重“三个环节”就是纳税申报环节、纳税评估环节和纳税检查环节,通过对这三个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作好税收收入分析,建立税负预警通报制度,实现税源动态监控;强化“三项措施”就是对不同的纳税人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专项管理、税控管理和票控管理,通过这三种管理形式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防止税源的不必要的流失;建立“三项制度”就是建立完善税收专管员制度、税收收入统计分析预测制度和信息对比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上三项制度,健全完善税源管理措施,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3篇

当前,__大地风生水起,全省第二次全民创新创业潮涌浪高,如果我们的软硬件环境尤其是软环境跟不上、不合拍,势必会阻碍创业进程,贻误发展良机。地税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理应在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为在新的起点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中有所作为。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在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中剔肤见骨找病根,对症下药寻良策,真心承诺,诚心践行,实心整改,政务环境日臻完善,成绩有目共睹。政务环境建设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对取得的成绩要高兴但不应陶醉,对存在的问题要清醒但不能泄气。要创一流的政务环境就要从零开始,从自身做起,切实肩负起政务环境建设者的重任,有所为而有所位。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支配行动。思路虽然无形,但科学的思路却是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理念则是行动的指南和先导。省委常委、副省长、原九江市委书记赵智勇指出,要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就必须坚定不移地用30的精力招商,用70的精力安商。数字化的形象解读使安商的重要性清晰直观。招得进,但更要留得住。这里的安商指的就是友好的政务环境。省委书记孟建柱也告诫我们,营造环境的主体是党委、政府,发展环境只能靠自己创造,好的环境对外是竞争力,对内是亲和力。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服务目标,找准管理方位,树立纳税人为大、纳税人为先、纳税人为重的观念。要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珍视纳税人赋予的权力,谒诚为纳税人服务,实现职能由监督打击为主的“管理型”向执法服务为主的“服务型”转变。关注纳税人的满意度,充分相信、理解和尊重纳税人,让他们真正体验和感受到做“上帝”和“衣食父母”的荣耀和自豪。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即税收任务与基础税源的关系,实征税收与应征税收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支持发展的关系。要切实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做到规范执法、高效执法和严格执法。

细节决定成败,态度见证风貌。细微之处见精神,善小之处蕴大道,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何谓公务员?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公仆、服务员、勤务兵。要本着“为纳税人服务无小事”的朴素情感,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从小事入手,从点滴干起,从纳税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落实服务的细节上、行政效能建设上。办税服务厅是征纳双方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窗口一线人员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地税部门的形象,它既是地税部门展示风貌的舞台,同时又是纳税人认知地税的窗口。这就要求窗口一线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笑容写在脸上,委屈埋藏心中,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对待纳税人要和风细雨,严禁与纳税人争吵,同时要有一颗包容、亲和、宽广的心,诚心、诚意、诚恳、诚实对待纳税人。要注重每一个眼神,规范每一个动作,斟酌每一句用语,速办每一笔业务。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不到,而是我们没有做到,不是我们没有去做,而是我们做得不诚心、不耐心、不投入,因而事情办得也就不精、不细、不到位,有时甚至把好事办砸。因此,我们必须在服务细节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三个服务”违诺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兑现到位,谁跟纳税人过不去就追究谁,谁影响了办事效率就追查谁,谁办砸了事情就处罚谁。

诚信重诺千金,到位不打折扣。诚信是立业之本,成事之基。诚信是“磁场”,有了诚信,地税才能赢得纳税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用真情实惠取信于纳税人,才能达到征纳和谐。要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兑现起来就不要的现象,一诺千金,说一不二,说到做到,诚信立名。要坚持“重诺如金、定诺有规、承诺无欺、兑诺不毁”的原则,积极打造诚信地税品牌。为此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新闻媒介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全面公开政务,实行阳光操作。二是税收优惠到位。对省局出台的《支持全民创业100条措施》和《“三个服务”措施100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兑现。三是窗口服务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要针对近三年来“双评”工作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和归纳,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建设。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4篇

一、文献综述

“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非辅助的问题”( Richard M. Byrd,1989) ,[1]( P213)精细化管理是在税收常规管理基础上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有效评估过去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全新的精细化管理目标与模式,己成为当前税务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税收精细化管理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等人,在他们提出的课税原则中,从税制行政成本最小化角度讨论税收管理优化问题。而将税收征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 Musgrave,1973)[2]( P85 -97)提出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与一国经济结构、收入水平及分配结构、纳税遵从度、税收管理部门与法院对税法执行程度等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鲁斯( James P. Womack,Daniel Roos,1999)[3]( P247 -289)主要探讨了精细化管理的起源、原则及应用范围,认为精细化管理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是为了防止工业化大生产出现浪费而应运而生的。卡洛斯•西尔法尼和凯瑟琳•巴尔( Carlos Sizvani,Katherine Baer,1997)[4]根据税收差距大小,将税收管理水平按税收差距分为四个区间,分别是小于 10%、10% ~ 20%、20% ~ 40% 和 40% 以上,对应的税收管理效率分别为很高、相对有效、相对无效和非常无效,并指出了对应的征管目标和方法。国外已经对税收管理进行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在国内,相对于理论研究,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探索起步更早,发展更快。从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税务部门从征管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改革经验,如税收征管模式、税务机构设置、信息化征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在理论分析中,首次从精细化视角分析税收管理的是叶峥、藏显文( 1994)[5],但他们主要是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所提精细化管理是对“宜粗不宜细”立法模式的检讨和扬弃,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理论与实务界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研究逐步深入。在对精细化内涵的理解方面,汪中求( 2008)[6]指出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对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组织单元精确、协同和持续运行;在税收征管现状方面,张咏苹( 2004)[7]( P89 -138)认为当前税收管理瓶颈在于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线机构偏少且过于集中、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够科学、征管流程不够合理、纳税服务不够改善; 在税收管理改革取向方面,许月刚( 2002)[8]提出应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管程序“简易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人本化”和人员素质“专业化”。黄泽勇( 2006)[9]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由于缺乏个人纳税代码,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困难,存在个人收入与纳税不对称的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代码制度,制定《个人纳税代码法》,以更好地堵塞偷、漏税现象。曾国祥( 2002)[10]( P67 -98)提出税收征管改革中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和便利原则,不能增加机构,增加成本。2004 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指出,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11]虽然目前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但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是一个较新概念,众多学者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改革路径形成共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仅仅是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实提出的治税理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促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甚至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亦未曾进行准确定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追溯其理论渊源,定量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在我国税收增长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征管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实际状况,将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相融合,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包括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精细化等。从理论渊源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在汲取现代西方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理论、精益生产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而逐渐演化发展起来的,并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管理办法,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 一) 流程再造理论

流程再造理论是美国首创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以生产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必须摒弃已成惯例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以生产流程为中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诸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将其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进行彻底之变革。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运用,需要对税务部门的外部征管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按精细化的要求,彻底改造、剔除不必要的税收管理环节,以税收工作流程为中心,重新整合设计外部征管及内部控制方式。

( 二) 精益生产理论

税收精细化管理发轫于精益生产理论。精益生产源于丰田生产方式( TPS) ,丰田公司认为,在等待、搬运、工艺流程、安排库存等环节及由于生产过量、产品缺陷等原因,如果管理不当均会造成浪费,这些浪费对企业生存发展足以致命。要有效减少浪费,需要在生产、库存、作业再分配等各环节精益求精,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给丰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其生产与管理方式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组织了 14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历时 5 年,对丰田制造方式进行探索、总结及提炼,并将该生产方式称之为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广为传播,并跨出了制造业领域,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税收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吸收精益生产理论的精髓,避免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 三) 纳税遵从理论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自身行为符合税收政策意图和税收立法精神,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遵从理论源自美国,主要包括对税收遵从度的研究和对遵从成本的研究。按纳税遵从度理论,纳税遵从主要分为三类[12],包括由于担心因逃税而受到处罚的防卫性遵从、由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十分严密而无机可逃的制度性遵从、由于对履行纳税义务的正确认知及获得高质量纳税服务而产生的忠诚性遵从。纳税遵从度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 理查德•伯德、米卡尔•卡萨内格拉•韩舍尔,1994)[13]( P136 -204): 包括潜在纳税人和登记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与实际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税额与根据法律应缴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之间的差额。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影响纳税人遵从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越高,就越会对纳税人形成威慑力。纳税遵从理论对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税务部门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对纳税人进行有力的监控,增加纳税不遵从的风险成本,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 四) 公共管理理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手段,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以实现社会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强调政府、公民、企业多方主体的互动以及在公共问题上的收益共享、责任共担。公共管理理论既重视制度、法律的前提作用,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的合理运用。税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理论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三、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以税收征管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为例

影响一国税收增减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 GDP 规模、价格水平、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能力等。其中,税收征管是影响税收增减变动的重要一环,其对税收变动的影响分析在税制设计、税负分析、税收征管水平测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通过分析和分解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测算税收征管因素对我国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 一) 实证分析思路及方法

在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的实证分析中,首先描述税收变化量计算公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引起税收变动的因素进行分解,结合相关数据测算出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税收直接取决于经济规模、价格变动和税收占名义 GDP 的比例。据此,可设定如下关系式:Ti= Gi* Pi* Ri( 1)其中: Ti表示第 i 期的税收收入; Gi表示第 i 期实际 GDP( 按上年价格计算) ; Pi表示第 i 期的 GDP 价格平减指数; Ri表示第期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的比重; i =1,0 分别表示本期与上期。对( 1) 进行因素分解,有:T1T0=G1* P1* R1G0* P0* R0=G1G0P0* P1*R1R0=G1R0G0P0R0*G1P1R0G1R0*G1P1R1G1P1R0=G1R0N0R0*N1R0G1R0*N1R1N1R0( 2)其中 Ni表示第 i 期的名义 GDP( Ni= Gi* Pi) 。公式( 2) 表明,税收增长率等于本期实际 GDP 增长速度、GDP 价格平减指数与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比重变化的连乘积。对( 2) 式两边取对数可得:lnT1- lnT0=[ln( G1* R0) - ln( N0* R0) ]+[ln( N1* R0) - ln( G1* R0) ]+[ln( N1* R1) - ln( N1* R0) ] ( 3)公式( 3) 表示为税收增长率的影响因素,若考虑影响税收绝对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则可作以下转化:T1- T0= ( G1* R0- N0* R0) + ( N1* R0- G0* R0) + ( N1* R1- N1* R0) ( 4)即: 税收收入变化量 = 由于经济增长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税收占 GDP比重变化增加的税收。根据上述影响税收的各因素可知,经济增长主要指 GDP 的增长,表现为上期名义 GDP 到本期实际 GDP 的变动( N0G1) ; 价格变动主要指 GDP 平价指数变动,表现为本期实际 GDP 到名义 GDP 的变动( G1N1) ; 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变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因素变化等,表现为上期到本期税收占名义GDP 的变动( R0R1) 。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包括因素较多,但通过具体考察某一产业的税收增长情况可剔除产业结构变动影响,而且税收制度变化一般较为缓慢,在实际分析中予以忽略,此时可将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简述为征管因素对税收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分别计算税收增长额、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和价格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就可以匡算出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这样就为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提供了一种计算思路。

( 二) 数据检验。按照 2001 -2010 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根据前述税收增量因素分解方法计算得到结果如表 1、表 2 所示。表 1、表 2 显示了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变动的因素变化趋势。从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征管能力三个因素比较来看,近十年来价格变动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最大,2008 年前价格变动因素所引致的税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最近两年维持高位震荡格局。2010 年由于价格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占税收总增量的一半以上( 58. 15%) ,即有过半的税收增长是由于价格上升导致的“名义性增长”; 除价格因素外,经济增长因素和征管能力因素在促进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重要性上处于交替变化趋势。从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近十年来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M”型变动趋势,随着税收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征管对促进税收增长的影响日益凸显,在 2007 年最高峰时贡献了 3364 亿元的税收增长,但由于税收增长的长期性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源增加,税收征管效应在征管能力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前难免“后劲不足”,在2007 年后呈现缓慢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以保证税收的健康、可持续增长。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是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之一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不高。2002 -2010 年间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最低年份不到 5% ,最高年份也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平均贡献率为21. 34% ( 表 2) ,明显低于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大部分年份也低于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其二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在年度间波动较大,且呈现震荡下降趋势。从表 2 可知,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在年度间呈现剧烈震荡格局,年度标准差为 9. 80,分别高于 7. 12 和 8. 80 的经济增长因素和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年度标准差值,在税收增长的三种因素中是最不稳定的,表明税收征管力度不稳定、不连续,无法形成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合理预期。此外,税收征管贡献率在近年来呈缓慢下降趋势,从 2002年的 36. 19%下降到 2010 年的 16. 71%,表明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乏力,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式微。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不大,表明税收征管某些环节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借助更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来提升。此时学界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概念应运而生,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信息化的内在要求,是克服粗放式管理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等方面:

( 一) 实行科学分类,实现管理对象的精细化

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此,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纳税对象规模大小、行业类型、税种、经营方式、组织方式、信用记录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力量解决矛盾主要方面,特别是对税收流失相对严重的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信用等级较差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以实现精细化管理。[14]以企业规模分类为例,对大型企业,应根据大企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优势,充分利用电子报税、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管理工具,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 对中小企业,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指标体系,并运用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工商户,要深入推行电脑定税和定税公示制度,并进一步推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重点行业( 如移动通讯、建材、家具等) 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税收管理,严格限制没达到起征点的情况,以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

( 二) 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管理手段的精细化

以信息化为导向的手段精细化是管理精细化的前提。要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征纳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作用。有几项工作需要深入研究: 一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收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应广泛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电子申报方式,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情报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统一入口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立同银行、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三要适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检查更新,确保涉税信息质量。定期对税收征管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失真数据”、“垃圾数据”及时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清除,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三) 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内容的精细化

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出口退税管理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点,税务部门应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加强和规范税收的基础性管理,夯实税收征管的基础。一是强化税源管理。制定纳税人税源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实现对纳税人纳税登记前、中、后的全程监控管理,定期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 二是完善纳税评估。税务机关应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税务机关各部门明确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和规范管理,对评估结果进行评价考核; 税务调研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评估模型、评估参数,具体指导评估工作; 三是根据纳税遵从理论,加强税务稽查,建立纳税人纳税诚信档案,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进行约谈和劝诫,情节严重的应予以通报。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5篇

【关键词】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效率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3-0113-1.5

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增长保持了20多年,特别是在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逐步趋向国际化、消费结构高级化、民营经济扩大化、城市化和政府行为规范化,在此动力的推动下,我国的经济发展仍旧快速发展。但是,过去粗放式的税收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的需求,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多缺陷和弊端。尽管税收收入一直保持上涨的趋势,可是其中隐藏隐患也不能忽视,主要表现为税收成本太高,调整税收,没有所得税,收过头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政府干预,税收仍然盛行,税收流失。因此,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成为中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的主要措施。精细化管理是在同一时间改变过去的经营方式粗放,传统的管理理论为基础,实施精细化的各级管理人员,可以降低成本,最大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以增加利润。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含义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将基于集成,企业管理和公共管理学,在税收法律的前提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纳税人提高税务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收集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好,工作职责标准做工精细,精细化管理的精细工作程序和系统。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针对现存的粗放型管理方式的局限与不足,根据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对现有税收管理格局通过分类、细化、简并、延伸,进行优化健全,甚至结构重组,加以系统整合,从而促使各岗位严密、细致、充分、能动、和谐,进而形成科学、合理、周密、简明、高效的税收管理格局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在税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税收征管。税收精细化管理主要是基于信息网络,加强和实施进行分析,评价税收管理,税收管理环节,明确职责,优化税源管理工作流程,信息共享中的税务部门内部的建设模式,良性互动的有机统一,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具体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源监控的效率,减少税源控制成本,促进税源管理,提高质量。有利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管理行政行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本身就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严惩偷逃骗税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税收秩序的根本保证,也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

三、税收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

目前税务管理所处的状态。税收信息化建设角度:目前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有CTAIS税收管理系统、金税工程、进出口税收管理系统等,但各大系统后台数据库互不兼容。可以说目前税务系统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不能很好满足税收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税务人的组成人员:税务人员是收入管理,税收管理问题的第一个元素,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当前税务人员管理系统,人员进入渠道不畅,只有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税收人员才能得到及时补充,在基层单位收集的严重问题数量不足,而行政任务在基层部门每年都有更增加,致使税务人员的日常工作量越来越大。税收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缺陷:目前,一些日常的税收征管业务,没有统一的标准,自由裁量权造成税务人员有一定寻租空间。当前的税收管理细节存在不好的地方,使的税收执法不规范。

综上所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制度的限制,也因为执行的困难以及税收设计方面的原因,在这些问题的税收服务的满意度和税收管理效率的工艺设计方面存在着问题,通过引入精细化管理的方式,税务部门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可以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进行转变,从而有效的解决问题,提高税务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因此,有必要引入税收精细化管理,通过税收管理精细化改造,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对于税收精细化管理应采用的策略与措施

税收精细化管理应用策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科学的制定各种制度;工作流程顺畅;秩序规范。

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建立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机制;健全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员构成。

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流程再造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精细化管理的实施,通过实施税收业务流程再造的过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业务流程重组和重新设计是指对企业流程的重新设计,能够成本,质量方面是企业获得动态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加快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应用的信息平台;建立税收管理员平台;建立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管理是实施科学税务管理的最终目标,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把税源管理作为实施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但在严格意义上的税收是不平等的税收。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如下:可以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的目标;开展纳税评估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以规范服务为重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强纳税人基础资料管理。

五、优化我国税收制度应采取的方案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可以在以下几方面优化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健全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税是法律规定的,按照政府的规定征收的,对税收基本法认识的缺乏,严重影响了税收执法效率和权威,应尽快落实基本法律和相应的税收法律,使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规范税种设置,简化税率结构;税种设置要规范,各项流程都应有明确的法律程序,不能重复设置,让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应该对税收品种清清楚楚,避免繁琐、重复、交叉。

规范优惠政策,使其具有可行性;税收优惠政策要尽量固定规范,提高管理上的可行性。

逐步降低税负,充分调动纳税积极性;税收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还直接与纳税人的经济利益相关。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应确定一个合理的税收水平,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在纳税人可以承担的税收负担水平下进行调整,使企业使得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提高税收效率。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6篇

1、履行税收职能情况

⑴履行工作职能,促进管理与服务的和谐共进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各项工作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他们突出抓好了个体税收管理公开,坚持按季公开定额核定标准、范围及程序,个体税收征收情况,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二是更新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理念,内强管理、外强服务,积极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积极投身“创e站服务品牌、展和谐国税风采”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税收服务环境,促进广大纳税人在税收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共谋发展。三是强化职能服务。他们坚持热情服务是基本要求、便捷服务是根本规范、高效服务是努力方向,注重职能服务工作的实效性,以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为第一信号,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不断推出服务的新措施,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机关的服务规范,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干部的文明形象。大力组织收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增长

⑵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分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大力组织收入,为地方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通过税收优质服务,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定的职能支持,始终保持组织收入的正确方向。

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团队与个人的和谐共赢

该局坚持以分局建设的共同愿景,为干部个人追求职业发展搭建平台,全面深化和谐分局建设。一是内部管理和谐。分局做出各项内部决策之前,充分考虑分局的实际,广泛征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在决策之前在思想上达到统一,认识上形成共识。二是干群关系和谐。我们平时注重与干部的谈心交流,掌握干部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坚持为干部做几件看得见的好事,温暖人心,增强分局干部的凝聚力,分局积极地为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压担子,分局干部都能独当一面,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组织上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征纳关系和谐。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解纳税人所难,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工作的标准。

2、国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科学化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精细化是在科学化指导下,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全面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总局总结多年来税收工作经验提出的重要管理理念。

我局要全面实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要贯彻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加强税源管理。其次,要加强各税种管理。第三,要认真落实税收管理职责。第四,要严格规范减免税和欠税管理。第五,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第六,要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第七,要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考核评价体系。第八,要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3、纳税服务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趋势,也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基本要求。二、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的行政行为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三、大力推行多元化的申报缴库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多种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缴库方式。四、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手段。税务局专用电话服务系统能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以及个性化的纳税服务。五、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将现有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办法集中进行一次整合,逐步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并且要与岗责体系融为一体。

4、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采用科学发展观指引我局的队伍建设,以具有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干部队伍来全面强化税收管理,为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人才保障。

⑴提升三种能力,实施人才兴税

(一)提升学习能力,增强队伍素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以我们要把突出主题、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学以致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提升落实能力,形成执行合力。要科学发展就必须建设一支具有战斗力、执行力的队伍。(三)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质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

⑵树立三大目标,实施高效税收

(一)干部队伍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管理规范,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二)业务管理发挥特长、突出创新。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税收领域流程应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税源监控的四大绩效目标。(三)政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根据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国税工作的要求,我们要本着“敞政务之门,走公开之路,释群众之疑,兴勤廉之风”的思路,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机制,以促进领导班子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参政议政的意识。

纳税服务精细化第7篇

1、履行税收职能情况

⑴履行工作职能,促进管理与服务的和谐共进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各项工作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他们突出抓好了个体税收管理公开,坚持按季公开定额核定标准、范围及程序,个体税收征收情况,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二是更新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理念,内强管理、外强服务,积极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积极投身“创e站服务品牌、展和谐国税风采”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税收服务环境,促进广大纳税人在税收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共谋发展。三是强化职能服务。他们坚持热情服务是基本要求、便捷服务是根本规范、高效服务是努力方向,注重职能服务工作的实效性,以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为第一信号,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不断推出服务的新措施,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机关的服务规范,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税干部的文明形象。大力组织收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增长

⑵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分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大力组织收入,为地方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通过税收优质服务,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定的职能支持,始终保持组织收入的正确方向。

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团队与个人的和谐共赢

该局坚持以分局建设的共同愿景,为干部个人追求职业发展搭建平台,全面深化和谐分局建设。一是内部管理和谐。分局做出各项内部决策之前,充分考虑分局的实际,广泛征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在决策之前在思想上达到统一,认识上形成共识。二是干群关系和谐。我们平时注重与干部的谈心交流,掌握干部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坚持为干部做几件看得见的好事,温暖人心,增强分局干部的凝聚力,分局积极地为干部成长提供平台,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压担子,分局干部都能独当一面,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组织上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征纳关系和谐。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解纳税人所难,以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工作的标准。

2、国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科学化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精细化是在科学化指导下,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全面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总局总结多年来税收工作经验提出的重要管理理念。

我局要全面实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要贯彻到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加强税源管理。其次,要加强各税种管理。第三,要认真落实税收管理职责。第四,要严格规范减免税和欠税管理。第五,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第六,要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第七,要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考核评价体系。第八,要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3、纳税服务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趋势,也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基本要求。二、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的行政行为之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三、大力推行多元化的申报缴库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多种简便、快捷的纳税申报缴库方式。四、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手段。税务局专用电话服务系统能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全面以及个性化的纳税服务。五、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将现有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办法集中进行一次整合,逐步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并且要与岗责体系融为一体。

4、队伍建设方面

我局采用科学发展观指引我局的队伍建设,以具有科学发展观精神的干部队伍来全面强化税收管理,为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人才保障。

⑴提升三种能力,实施人才兴税

(一)提升学习能力,增强队伍素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以我们要把突出主题、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学以致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提升落实能力,形成执行合力。要科学发展就必须建设一支具有战斗力、执行力的队伍。(三)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质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与国税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

⑵树立三大目标,实施高效税收

(一)干部队伍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管理规范,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二)业务管理发挥特长、突出创新。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税收领域流程应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税源监控的四大绩效目标。(三)政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根据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国税工作的要求,我们要本着“敞政务之门,走公开之路,释群众之疑,兴勤廉之风”的思路,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机制,以促进领导班子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参政议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