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纳税实训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10-15 06:51:40
纳税实训总结

纳税实训总结第1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实训,模块设计

会计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具体可以划分为建账、日常处理和期末处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会计工作内容和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我们结合会计工作内容、会计岗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初步设计了会计实训必需的四大模块,即建账、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出纳岗位工作、纳税登记,并从这四大模块入手,分析、阐述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相关会计课程后,如何让学生有目的、直观的、仿真的进行会计工作的训练。

一、建账模块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所有我们要求学生实训的第一模块,即必须掌握如何“建账”。一个企业至少应建四本账册:一册总分类账;一册现金日记账;一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册活页明细账。

二、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模块

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主要包括日常经济业务处理、期末业务处理和会计报表三部分。这一模块的会计工作内容多,在选择实训内容时,既要选择有普遍性的经济业务,又要选择有特殊性的经济业务。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

1、日常经济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填制和审核。(1)根据实训资料采用专用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整理、传递;(2)根据实训企业的日常业务采用通用凭证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2、日常经济业务处理——登记账簿

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会计凭证进行日常账簿登记,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各类账簿登记的一般技能要求;(2)熟练规范地根据前期工作成果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并按全月三次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3)掌握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以及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4)能够采用适用的错账更正方法,对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错账进行更正。

3、期末业务处理——对账、结账。(1)根据实训企业的资料及在前期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期末账务处理,并登记相关帐簿;(2)编制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对帐无误后进行月末结帐;(4)整理并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4、期末业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1)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2)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利润表。

三、出纳岗位工作模块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在进行该模块实训操作前,首先要学生掌握出纳岗位的工作目标。

2、工作态度和能力要求

在掌握以上出纳具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实训企业的具体业务,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态度要求:要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作风的培养在成就事业方面至关重要。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地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有条不紊就是计算器具摆放整齐,钱款票据存放有序,办公环境洁而不乱;严谨细致就是认真仔细,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

(2)技能要求: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

(3)能够填制与审核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如:工资表、报销单、借款收据、领款收据、差旅费借款、报销单等;并能模拟现金收付款业务的办理。

(4)能够填写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并模拟银行结算业务的办理。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5)能够辨别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如 重要的凭证进账单,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6)能够进行期末对账及结账,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纳税处理模块

该模块是在各门会计课程中几乎不被重视,也是学生掌握较差的一部分,但在实际会计工作是不可缺少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将纳税处理单独作为一模块来设计实训是必要的。

1、总体目标设计:由于税种较多,学生在进行实训操作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实训。通过这两个税种纳税处理实训,帮助学生掌握从事企业会计工作所需要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理论知识,能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与核算,并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工作等。

2、实训内容及其方法设计:

(1)增值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程序与方法。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企业当月销项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③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计算该企业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

方法:教师先借助多媒体教学方式,演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及纳税申报程序,让学生直观感受增值税申报缴纳的具体业务处理,为学生动手训练提供参考;然后再让学生进行实训。

(2)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应缴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等。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计算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据实预缴的所得税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独立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时模拟企业全年利润总额;③根据资料,独立确定应税所得额中纳税调整项目,并据以计算模拟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④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该课题论文只是我们研究会计专业实训教学的一个开始,以后我们将在这一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不断总结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邓泽民:《职业教育教学设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3(职业教育设计丛书)。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基础实用基础》(精品课程)

纳税实训总结第2篇

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

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2.0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3.0升级

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3.0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参加培训。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3.0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3.0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三是规范办税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3.0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办税厅导税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办税引导,要求办税厅人员认真落实《规范(3.0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在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基本规范等方面超出《规范(3.0版)》要求的行为发生,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纳税实训总结第3篇

1.满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需求

面对不断发展的税收科学事业,我们需要对应其不断的创新改变税务干部人员的培训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工作技能得到提升,才能有效的承担日常的工作责任。在税收事业持续发展中,不断严格化的执法力度,以及不断细致化的管理方式,都对税务干部提出了较高的工作要求。针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个核心业务工作内容,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为基础,大力促进税务系统的人员管理工作,保障税务干部的职业能力素养在工作职责要求标准范围内。

2.满足税务干部税收业务需求

不同的税收岗位工作性质也不尽相同,因此导致其培训内容差异性较大,对此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我们首先进行具体的、系统的设计,在统一化的专业培训工作下,采取分级培训工作,注重工作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促进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3.满足了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及培训质量需求

由于税收工作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的作用,因此其工作开展前提就是要求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自身的职业能力要过硬,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推动纳税服务体系朝着文明、现代、规范的方向构建,促进税收现代化的实现。

二、新形势下纳税服务培训问题及解决策略

(一)纳税服务培训存在的问题

在纳税服务培训中,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培训工作无法满足税务干部的实际需求;教师在培训工作前无法全面掌握税务干部的不同工作时间,不同级别,及个人的知识掌握熟练度,无法对应的开展培训工作,导致纳税服务培训无法落到点上,形式化的教学现象较严重,无法对其日常工作起到实际作用。二是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差;对于实际的培训工作,教师往往只是开展理论的说教,针对需要实训的课程,也往往只能采取案列教学的策略,参训人员在其中只能被动的接受,无法解决提升参训人员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导致其显示的可操作性较差,无法实现最终的培训教学目标。三是培训工作中有时未能正确定位教、学角色;传统的授课方式也经常被应用到纳税服务的培训工作中,以教师主体控制为主的弊端阻碍了参训人员提升解决实际工作能力的水平。应以学员为主体,教师在此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引导,通过学员课堂热烈的讨论、分享式的经验交流,达到教学相长,解决纳税服务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

(二)改进纳税服务培训的策略

1.推进研讨式培训教学方式

开展税务干部研讨式培训教学工作,主要是针对其具体的税收征管问题开展;主要是由教师提出相关问题,组织学生进行相互讨论研究,提出相应的问题,在探索分析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通过这样的交流讨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讨式教学过程来推动税务干部的职业知识能力掌握,同时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变传统的单调讲述式教学开展形式,开创师生共同讨论、相互学习的工作氛围,通过友好的交流,不仅能改善其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还能使学生们增长相关业务知识范围,

2.推进案例式培训教学方式

加强教学过程中的案例结合,通过相关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合适的引出实际案例,并结合其提出相应的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思考,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然后教师再对其进行具体的教学讲评。做到每个培训要点都能和实际的案例相联系,在相互讨论研究中促进学习效果的提升。同时,采取案例结合教学方法,还可有效地促进显性和隐性的知识转化,促进实践的理论提升,完善纳税服务教学培训工作。

3.推进实训培训教学方式

纳税实训总结第4篇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税收工作会议精神,搞好纳税服务“两基”建设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组织纳税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讲话和吴升文局长在全省地方税收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把握*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学习领会是前提,贯彻落实是目的。通过学习,把全系统纳税服务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谢局长、吴局长讲话上来。按照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吴局长提出的“巩固、完善、优化、提高”八字方针,扎扎实实搞好纳税服务的“两基”建设,即基础设施和基础管理建设。要顾全大局,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和岗职优化。为及时贯彻总局以优化纳税服务为主题的*年度税收征管专业会议指示精神,将积极筹备和组织召开以优化纳税服务为主题的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

二、以纳税人更加满意为标准,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服务

(一)强化纳税咨询辅导。围绕纳税人需求,强化服务理念,始终把纳税人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工作的标准,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开展纳税咨询辅导服务,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收知识,熟悉办税程序。纳税服务人员在接受纳税咨询服务时,应当准确、及时答复。对于能够即时准确答复的问题,给予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及时准确答复的问题,限时答复,并告知纳税人答复时间限。践行“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和“热情、周到、严格、规范”的服务承诺。

(二)提供个性化指引或开展分类援助服务。各级纳税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媒体、网站、自动语音、咨询窗口、书面资料等渠道和方式,全方位给纳税人发出提示或指引,包括最新税收征管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对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老年纳税人、残疾人员、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援助,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办税辅导或为其办理涉税事项。

(三)加强综合分析及跟踪反馈。各级地税机关尤其是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专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收集、研究,及时将重大问题向分管领导或上级纳税服务部门汇报或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答复的,要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受理、办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事项工作规程,跟踪督办落实。

三、深入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加强纳税服务制度建设

(一)学习贯彻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人服务中心工作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简单称《考评暂行办法》)。各地要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广东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建设,提高各项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考评暂行办法》对各级纳税人服务中心进行全面的考核评议。

(二)研究建立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要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与监督机制。建立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控考核制度。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的监控考核要由社会中介机构研究制定,精选出若干个评价指标,对各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比结果定期向全社会公开。

(三)建立投诉办理联系会议制度及其他。完善受理、办理纳税咨询、举报投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办理联系会议制度,实行纳税人投诉办理一把手亲自抓。进一步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

四、推进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和规范12366热线服务

(一)协助信息中心推进各市分网站上线。省局项目组继续做好开发、测试工作,保障各市分站的上线工作顺利实施;各市局做好上线前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原有网站的信息内容,便于上线和数据迁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省局项目组的要求做好上线的有关工作,保证网站建设的顺利进行;上线后要加强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的管理和服务。

(二)加强互联网站税法宣传咨询。进一步贯彻落实国税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地税机关互联网站税法宣传咨询水平。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站的优势,全面、及时、准确地最新税收政策法规文件,构建权威、完整、查询便捷的税收法规,广泛开展网送税法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的税法服务。要结合实际和纳税人的需求,加强对新出台税收政策和管理性文件的解读,对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引导,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在网站上开设意见箱、在线咨询、纳税咨询、答疑解惑等纳税咨询辅导性栏目;建立健全答复咨询和进行纳税服务的机制;组织人员包括志愿者及时答复纳税人的咨询,对留有通信方式的来信和留言,均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回复。网站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局长意见箱信件进行筛选、分类和汇总,按照各单位的职责,送主管单位处理。三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要按照“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的原则,规范地税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要将涉及纳税人的所有办税事项正在网上公开。

(三)建立健全互联网站管理制度。为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包括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制度、信息存档制度,以及网站绩效评估制度,以推动和引导地税机关互联网站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四)完善和规范12366热线服务。为加强全省地税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规范统一服务和管理功能,进一步提高“12366”的纳税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统一、效能、开放、系统”原则,结合我省地税系统的实际,依托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和“大集中”工程网络,将统一设立业务覆盖全省范围的呼叫系统平台(简称“省集中”模式),实行“数据集中,座席分散”,省局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纳税服务数据库,对“12366”的运行情况和业务处理进行监控管理和统计分析;市局根据需要设立人工座席,实现与全省“12366”的连接。税源和纳税人较少的地区,也可以在省局集中设立人工座席提供纳税服务。

五、继续推进“青春奉献和谐广东——广东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

今年是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的优化阶段。主要任务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竞风采,广东地税添和谐”主题活动。重点围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与共青团广东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招募、培训一批纳税服务志愿者。二是广泛发动系统内部纳税服务志愿者,或从社会上选择部分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进入服务场所包括纳税人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等,直接面向纳税人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帮助上门来的纳税人解决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申报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一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咨询、宣传、申报辅导服务;举办一场宣传辅导高校转场活动;发放一批纳税辅导宣传资料;开辟网站专题栏目和发送一批手机税讯;举办一场大型志愿者义务咨询宣传活动。

按照省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优化阶段”的工作要点要求,计划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进一步发展。

六、办好发票抽奖及法规公告,巩固并创新税法宣传品牌

(一)办好“南粤金税”发票抽奖活动。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参加抽奖,共同营造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省局决定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再次调整“南粤金税”全省定额发票统一抽奖的奖金数额。各地对这项活动要予以高度重视,阳江、汕尾、揭阳和河源等承办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形式,将抽奖活动与文艺形式、有奖励知识问答等结合起来,使发票抽奖活动做到更加贴近社会、更加贴近生活、更加贴近群众,进一步把发票抽奖工作引向深入。

(二)办好《广东地方税收法规公告》及其它。定期向社会、向广大纳税人公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编办质量;增加发行量,扩大受众面。编印有关税收知识、办税指南以及宣传海报等资料,不断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需要。

七、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纳服队伍的服务力

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纳税服务队伍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纳税服务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培训内容主要有:

(一)信息门户网站各分网上线及12366热线服务培训。省局门户网及各市局分网站上线后,网站的日常维护、内容更新,将是一项重要而繁重的工作任务,为做好信息门户及多渠道网上办税系统的上线准备工作,省局将陆续多渠道系统演示培训班,多渠道系统各功能模块的介绍和操作,包括信息门户和网报两部分内容。随着“数字集中、业务分散”模式的热线服务电话的建立和形成,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抓紧抓好对全体纳税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能够准确、规范解答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及时受理纳税人的举报投诉。

纳税实训总结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方便纳税人办税为出发点,以办税服务厅建设为抓手,以落实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为根本,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工作平台,全面提升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准。

二、检查内容

(一)税法宣传情况。是否在国税网站向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告知办税流程、办理时限、报送资料等信息;税收政策变化,是否及时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并将电子信息在网站上同步;主管国税机关是否存在未及时、全面向所辖区域内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等。

(二)培训辅导情况。对企业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是否分类组织培训;对低风险纳税人、新办一般纳税人培训面是否达到100%等。

(三)12366热线运行情况。是否及时向纳税人发放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资料,扩大热线影响;12366远程坐席答复是否及时、准确;坐席人员是否准时在线等。

(四)服务厅建设情况。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手册规定的内容是否全面落实;规范窗口设置、功能区域划分和标识是否清晰;应提供的表证单书是否齐全;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办公时间;是否提供必要的便民设施;显示屏、排队叫号系统、服务评价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配齐,能否正常使用。

(五)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程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办税服务厅是否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并有局领导带班,厅主任值班,能及时接待纳税人咨询、来访;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脱岗、迟到或早退,窗口人员不在岗是否放置“暂停服务”离岗提示牌;工作时间是否一律着装,不混装,不玩游戏,不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等;接待纳税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行为规范;是否按照统一的办税服务流程提供服务,不擅自增加报送资料内容或数量;内部流转传递需调查审批的文书是否及时传递并办结;在征期、认证高峰等时段是否出现纳税人排长队现象。

(六)税源管理及税收执法情况。税收管理人员、评估人员、稽查人员在开展评估检查过程中,税收执法是否公正税收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态度粗暴现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检查工作是否存在重复下户情况;税务人员执法中是否存在故意刁难或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定期对已开展或正在开展评估、稽查或其他检查的纳税人进行了回访等。

(七)税务网站服务情况。政务公开、法规查询等版块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应予公开的信息是否按规定全面公开;网上咨询互动及投诉举报版块是否有专人负责;咨询和投诉举报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并及时回复纳税人。

(八)防伪税控服务情况。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是否公开;防伪税控维护单位是否存在强行收费、搭售通用设备情况;防伪税控维护单位培训是否及时,系统出现问题时是否能够及时提供维护服务。

(九)网上办税服务情况。是否提供网上办税、上门办税、自助办税等多种申报方式供纳税人选择;是否有对网上认证、抄报税系统的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进行专人指导;网上申报、网上认证、抄报税系统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国税机关或软件服务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现象。

(十)中介服务情况。税务收费依据和标准是否公开;国税机关、税务人员是否有为纳税人指定税务的;纳税人对收费和服务是否满意等。

(十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稽查、监察、纳税服务等部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纳税人投诉举报事项;对确实因为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原因,违反工作纪律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是否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实施步骤

(一)召开座谈会。根据纳税人的规模、行业等不同类型,按照适当比例随机选择部分纳税人,在2012年5月20日前,分期举办纳税人座谈会,区局不得少于80户、县局不得少于50户,其中2011年以来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对象不得少于20户。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风险提醒户由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借此发放《纳税人服务需求调查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表》和相关宣传资料等,认真收集和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涉税问题,同时做好汇总统计、资料整理装订等

(二)开办纳税人培训班。在2012年5月20日前,为2011年到2012年5月10日前所有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办税人员开展培训。就税收执法、优惠政策、网上办税、发票领购、工会经费征收等问题进行释疑解答。培训辅导实行登记制度,并同步开展培训辅导效果、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培训结束,纳税服务部门应将培训辅导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开展网络调查。采用网络平台的方式同步进行服务需求调查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收集到的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为今后更具针对性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四)全面自查自纠。各县区要抽调人员,依据纳税服务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上列举项目,重点围绕办税服务厅基础设施建设,纳税服务软环境建设,纳税服务制度落实,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能等方面开展检查。深入查找办税服务“硬件”、“软件”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办税环境,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五)督查验收整改。市局将适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明查暗访、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对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将其列入当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靳小丰副局长为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纳税服务科),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督促检查等。

(二)提高认识。纳税人满意度不仅反映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感受与期待,也反映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总体状况,关系到国税的整体形象,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协作。市局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加强指导,加强督促,合理安排分项自查工作,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规范、边完善。

纳税实训总结第6篇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征管科,负责汇算清缴工作政策咨询、申报表及培训资料印制、数据统计、总结报告等日常事务。

二、汇算清缴业务流程

税务机关组织部署—开展培训和辅导—纳税人领取申报软件安装盘、表证单书、办理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或委托税务)—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清算税款—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税务机关统计、分析、总结上报本辖区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三、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按照汇算清缴业务流程,我局将汇算清缴工作分为培训阶段、汇算清缴申报阶段、总结阶段、日常检查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一)培训阶段

在1月17日前完成,主要由分局对纳税人及全体税务干部就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培训。

(二)汇算清缴申报阶段

1、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分局要求各税务所应督促纳税人在5月20日前完成汇缴申报),由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并向主管税务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同时上报,市局要求所有查账征收企业都应使用所得税申报软件报送),同时要附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2、根据市局企业所得税培训会议精神,年度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的,应提供具备税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报告。各税务所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认真审核,对不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办结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税款等事项。

3、各税务所应结合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按照市局下发的《专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日常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

在5月30日前完成,各税务所应根据汇算情况及时登记、完善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并向分局报送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

2、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

3、企业所得税税收增减变化及原因

4、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5、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6、两份纳税评估报告

(四)日常检查阶段

从年6月1日到12月31日由各主管税务所对连年亏损企业、自行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在30万以上或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历年未检查企业进行检查。

从年各所的检查报告上报情况来看,还存在资料不规范、检查内容不全面、底稿不详细等问题。年各所在检查时一定要重视检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文书使用要规范;二是所有税种、基金均要逐项检查;三是检查底稿必须记录详细;四是要注意各种证据的收集,分局特别要求在检查资料中要附银行对帐单;五、对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鉴证的,各所要对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分别情况处理:若主管税务所对申报资料审核后,认可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在报送审理时,要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提出审核认定报告;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不认可的,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审理。各所所长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障检查报告的上报质量。

四、业务培训

分局将对我局所有税务人员及企业进行政策辅导,要求参会企业达到100%。

(1)培训对象:企业所得税在我局缴纳的查账征收企业和全体税务干部。

(2)培训时间:年1月16日-1月17日,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天。

(3)培训地点:分局五楼会议室

(4)培训内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税收政策。

五、汇算要求

1、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各主管税务所应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3、纳税人的各项涉税审批事项全部由其直接报送到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各所必须告知纳税人审批权限及主送机关,不再受理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涉税事项。

纳税实训总结第7篇

关于印发《20**年纳税服务中心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局:

现将《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3月5日

20**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按照市局党组“实干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纳税服务工作部署,结合XXXX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服务集成化、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基础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纳税服务集成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在总结现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注重集成创新,深化整合好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1、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局要求,结合XXXX实际,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以春风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整体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展现各地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服务入鲁民企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入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支持民企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标准,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别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促进办税行为和服务礼仪的整齐划一,让纳税人办税更省心、顺心。

4、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抓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其他规范、信息系统及多渠道服务的衔接,做到前后台衔接顺畅,实现多渠道同标准处理服务事项,确保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一把尺子规范征税人。

5、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办税服务培训,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窗口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的利用,以智能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好办税服务厅,并对工作质效开展科学评价。

6、引进社会力量提升规范化服务质效。做好引进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试点经验做法的总结、完善和推广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服务规范落实、纳税人学堂建设、涉税业务咨询解答等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相关管理和服务。

三、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拓宽便利化办税渠道,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

7、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在现有12366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外部网站等纳税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整合,打造XXXX系统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实现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融合发展。

8、试点探索“互联网+精准服务”。通过外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实现对纳税服务诉求的快速响应、咨询问题的智能解答、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办税资料的预审预约、遵从信息的动态推送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9、积极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探索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进一步延伸自助办税服务。探索丰富自助设备的服务功能,做好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操作顺畅,提升应用效能,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四、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获取服务的渠道,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社会效应,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化格局。

10、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做好省局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规范、提升二手房办税服务水平,联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督导。

11、强化纳税信用评价与结果运用。强化信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金三优化版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的培训、应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进一步探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市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启动“税保合作”项目,以纳税信用数据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扶贫脱困、携手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税务部门与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扩大“征信互动”信贷产品受益企业的范围,有效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12、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服务纳税人。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清查工作。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做好涉税中介组织行政登记工作,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加强行业党建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扶持涉税中介组织自律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纳税服务基础化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内部督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打牢工作落实基础,促进各项服务举措取得实效。

13、建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护组织的引导,整合、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流程,对涉及纳税服务的咨询投诉事项,建立咨询投诉反馈机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和投诉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14、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培训辅导,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开展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宣传辅导,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收“大宣传”。不断创新纳税服务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上和实体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外部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