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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化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37
音乐文化论文

音乐文化论文第1篇

区域音乐文化结构

作为文化内容与形式表现之一的音乐及其事象即是区域音乐文化。把区域作为一个相对固定的单位,考察和探索区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用与意义,因此,区域音乐研究不同于传统单一的、具体的研究,而是一项宏观的综合性研究。虽然区域是地理学核心概念,但是对于区域划定,根据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我们不一定按着一种模式为标准,而应提倡不同视角、不同文化含量进行研究。如有的[1](P11)[2](P73)可以按照行政区化,依据地区、省份进行,例如,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由于受到行政区域的影响,必须以省、市、县为单位展开。有的可以按照文化区划原则,按照具有“音乐地理学”色彩的音乐文化区、音乐风格区划进行。还可以按照自然地理区划等等。音乐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活动是文化发展的基本条件,文化现象、音乐事象是形式与内容、表面与载体的辩证关系。区域音乐事象是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共同塑造下形成的人文现象,它既是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个文化互融过程。以下以陕南地区为例展开论述。

区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形成或“爆发式”生成,历经了不同文化碰撞交融而趋于统一,由趋于统一而又不断吸收、生发新的文化因子的动态变化过程。因此,区域音乐事象是一个地区文化现象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它以空间为单位,综合的呈现区域文化和音乐艺术的内涵与特质,是历时性与共时性的有机结合。众所周知,很多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体系和文化传统,经过长期的继承、发展、吸收、丰富和传播,这一传统或体系变得日益稳定,形成了除自然因素之外,区别各地区的另一重要文化标志。影响区域音乐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自然环境、历史背景、人口变迁、社会生产力较为重要,我们称之为“外部特征”。首先,自然环境,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交通状况等要素,这些要素对区域音乐文化现象起着地域分异机制的作用。中国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不同地理环境特征,诸如地形地势复杂多样,水系众多密集,气候多变、差异大等因素,使得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音乐具有很强的地域和社会依赖性。例如,陕西南部地区地处北亚热带湿润气候,位于秦巴山地之间,雨量充沛,水网密集分布,农业以稻作景观相契合。自然条件不同,生产方式便不同,而生产方式的差异又直接影响地域农业景观的不同。地形、气候等因素不仅直接影响着当地物质文化景观,尤其对民居的影响最为深刻,体现在音乐上便会出现不同的体裁与形式,通山歌、薅草锣鼓以及船工号子等便依自然环境而存在。

由于区域民间音乐文化在接受异质文化时,主要的制约因素是交通条件的优越与否。因此,交通条件也是影响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交通条件便利、优越,其区域文化就呈开放态势,反之,交通闭塞则导致文化的封闭和凝固。例如,陕南地区的民间音乐文化在不断接受本地区域文化影响的同时,也受到邻近地区文化现象的浸染。相对于北方来说,由于有高大的秦岭阻挡,文化交融也远远比不上来自同一水系的汉江、嘉陵江下游地区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交流和浸润方便。其次,历史背景,包括族群文化渊源、政区管理、风俗习惯等因素,对区域文化现象起着整合机制的作用。文化是随着人类的产生和存在,自然而然文化具有历史性特征。有什么样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特征和族群记忆。一群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通过历史建构、传承发展和文化认同,族群记忆成为了一个民族或族群的历史源头,所呈现出来的品种样式则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标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有些地区或民族至今依然保留着古歌、古乐器及其古老习俗。另外,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有时候还受到外来人为影响。中央集权制国家为了加强统治,分设几级行政管理体系,对于不同文化区域以及对于区域文化也具有很大的影响。例如,陕南在元代以前一直不属于关中所在的高层政区,不仅如此,兴安地区与汉中地区分处于不同的高层政区中。陕南原本与四川盆地共属同一方言系统,“西南官话的契入使当地文化景观大为改观,使陕南人的认同明显不属于北部的关中,而是南边的川、楚。”但是,元代以后,由于政区的作用,长安作为全省的中心城市,对地方无疑具有相当的辐射力。陕南方言逐渐受到关中方言的影响,使得中原官话不断扩展,呈地缘式推进,墨渍式扩散,逐步侵占西南官话的分布区域。所以,高层政区对文化有明显的整合作用。从民族文化的构成而言,民间音乐作为诸类文化事象的一个层面,历来都依托于传统礼仪和民间习俗。离开特定的文化现场,音乐的功能也就不复存在。民间音乐的产生、发展实际上就是民众生活的反应和体现,它与民间风俗、民间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三,社会生产力,包括生产力水平、经济方式等,他们对区域音乐文化发展起着制约机制。如果说生产方式的影响与农业文化景观不同会深深地影响到区域文化的形式与内容,那么生产力的高低及其经济方式就会决定着区域文化发展的速度及其内在活力。

虽然都是以农业为主,但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有限,一些自然现象令人难以解释,便会出现崇巫现象。陕南多山、湿润的亚热带气候下形成的茂密植被与稻作农业区,使得当地人们具有灵活多变的性格特征和信仰巫术、重鬼神的民风传统。高山、河谷、平原、盆地的差异,使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风俗也会产生较大差异,以至于导致不同风俗区的形成。在汉、丹谷地与低山丘陵地区,充裕的热量与水分条件,适宜发展稻作农业,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状况与川楚相差无几,故当地风土物产近于南方。而在秦巴山区的高山老林地带,风俗保留了许多原始特点,如今依然还普遍存在民间祭祀风俗等。第四,人口流动、族群迁徙是区域音乐文化的突变机制。纵观族群或民族历史,鲜有繁衍生息而局限于一地的,而大多数都有着本族的迁徙史。随着人口迁移流动,不同文化交融是形成区域文化特征的内在因素,也是促进区域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当具有某种特定文化人群在迁移时,文化随人口流动而发生空间变化。他们将原有文化带到新的地区,这些文化特质不仅为移民传承下来,而且还会为当地人所接受,或是与当地文化发生融合,产生新的文化,形成新的分布区,这种现象在文化地理学中被称为迁移传播。文化地理学认为,迁移传播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迁移传播也只有在大规模的移民运动中才能实现。移民是文化区影响因素中最主要的和最灵活的,大量移民的介入,常常迅速而有效地形成某种文化区或改变某种文化区的原有特点。#p#分页标题#e#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地区文化自身造血功能较强,其文化变化也就较为丰富。由此看来,针对陕南文化区形成的影响则最大的莫过于清代初期陕南的移民浪潮,史称“湖广填四川”。陕南商洛地区,既有关中地区的特点,也兼有荆楚文化的特点,显示出较强的过渡性。汉水、嘉陵江流域在接纳了大量的川、楚移民后,其区内文化变化很大。由于陕南当时人口稀少,所以清初的移民迁徙基本上属于占据式移入。在移民大量分布地区,无论是语言、风俗、民间信仰、艺术样式都深深地打上了原居地的烙印,如陕南花鼓的普遍流行,丧礼中的打丧鼓、唱孝歌浓厚风俗等等。近几十年,西方民族音乐学方法论兴趣正在逐步转向对“过程”,即对“作为过程的音乐”的研究。民族音乐学的历史研究主要关心口头音乐传统的历史,更多地从社会与文化角度去研究音乐历史。目前,国内民族音乐学也已注意到了学科的这一发展动向。“如果说梅利亚姆(AlanMerriam)关于“声音——行为——概念”的音乐三分模式体现音乐的文化整体观理念,那么,赖斯(TimothyRice)关于“历史建构——社会维持——个人创造与体验”的新模式则可以被看作是文化整体观在历史学意义上的扩展,或可以作为音乐动态演化过程的学理性阐释。梅利亚姆的音乐文化整体观以及赖斯的音乐文化历史观,正是我们研究区域音乐文化动态过程所值得汲取的学科理念和学术营养。民族音乐学家也正是从这样的文化整体观的理念出发,采用了“音乐事象”这一概念的使用,精炼而又丰富,甚为贴切。依笔者理解,即是和音乐有关的方方面面,如果涉及到某一文化区域,则可包括音乐类型、音乐主体、音乐事件等诸要素,从另一角度就是乐人、乐社、乐种、乐事等内容。其中音乐类型包括音乐品种、音乐体裁,音乐旋法,具有“形态感”;音乐主体包括操纵音乐的个体、群体,具有“主体感”,以及音乐事件包括使用音乐的时间和地点,具有“现场感”等。如果以一个空间概念——区域作为文化分析单位,区域音乐文化事象则有相应概括。

区域音乐类型(形态感)音乐作为艺术门类之一,必有其自身内在发展规律,品种、体裁、类型、音阶调式、织体等有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事物发展规律,音乐艺术不仅是一个人类文化相互交织的综合呈现,也是一个历经长久积淀的漫长发展过程。跨越地域,音乐文化有许多共同相通的、有章可循的普适性原理,这就是音乐艺术的同一性。然而,由于区域文化受到诸多外部条件和内部自身因素的影响,在其文化特质上会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艺术个性,致使各地音乐艺术又有许多文化差异性。区域音乐在一定的空间内体现自身的价值,所以区域音乐研究必然集中在区域音乐事象之上。这就如同人自身一样,既有人类的共性,又有自身的个性。如何既能体现音乐艺术的自身规律,又要表现出区域音乐文化作为区域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就显得十分重要。陕南戏曲剧种有桄桄戏、端公戏、二黄戏,他们之间的差异,并不体现在剧本、服装、行当不同,而主要表现为唱词、唱腔不同;唱词不同,也不是因为内容不一样,而是因为念词方音不同造成了念白差异。方言的差异是影响戏剧唱词、唱腔发生变异的主导因素。因此,唱腔不同,其主要原因是各种戏曲都或多或少地掺有当地民歌等其他艺术成分,根据当地民众对民歌的审美趣味不同,以至于影响到这个戏曲剧种的流传范围。既然音乐是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后才能有机地统一。区域音乐主体(主体感)音乐是人精神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民族文化审美习性等因素影响,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主要依赖人们的口头传承,“口传心授”是其主要方式。相比较西方的艺术音乐的“书面传承”来讲,根植在两种不同文化生活之中的传承方式显然不是一种文化体系和文化传统。纵览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与现实,区域民间音乐的生成与发展所呈现出的复杂性,一是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二是人类文化交流活动的结晶。

只有这样,中国民间音乐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积淀和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形貌,区域音乐文化才呈现得如此丰富和鲜活。“一种音乐曲目或声腔,如果由彼地域传入此地域,由于彼地域人文环境条件诸如语言、民情风俗、经济状况等,与此地域不同,为其生存和流传,此曲目或声腔也要作一定程度的形态和内容调整,这样才能适应此地域人文环境。其结果也会导致曲目或声腔产生扩散性变异”。所以,虽然,区域音乐文化的创造与传承一时一刻离不开人的作用。“民间音乐生态形貌相关地域范围内的居民,作为这一地域内掌握经济文化活动的主人,又是这些影响和制约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民间音乐生态最终成为何种形貌的中间环节”。陕南汉调二黄由“西皮”和“二黄”的有机结合,离不开早期科班艺人们的贡献;陕南花鼓与湖北、湖南花鼓之间的渊源关系,离不开人口的流动和再创造;陕南渔鼓的音乐风格基本与四川渔鼓相同,离不开民众的传承和发展;陕南孝歌则无论是艺人口头传说还是文献记载均认为是由湖北、四川移民带至陕南等等,不仅说明了文化的传播与扩散与人口的流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更说明了陕南区域文化的交融与形成过程中,人占据核心地位。毫无疑问,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区域音乐事件(现场感)由于民间音乐的本质特征,从萌发至今在民间就拥有广阔的天地。从体力劳作到婚、丧、喜、庆诸种礼俗;从田野山乡庙会到城镇演艺舞台;从农民到市民等社会各个阶层都与民众的现实生活密切相连。

所以,民间音乐活动是民众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俗活动中的音乐事象和音乐事件中的民俗事象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民间文化生活。民间音乐是民俗活动的颂歌。它在民俗活动中成长、发展和扩散。民俗活动既是它的载体,又是它的内容。民间音乐事件中的文化传统是陕南区域文化的内在要素,传统文化形式与内容是陕南区域文化的外在表征。一个音乐事件的发生,必定有特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要么以家庭或个人活动为中心,要么就是以集体活动为中心,它不仅是当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源头活水,也是当地人民群众风俗习惯、审美意识的活态再现。我国历代文献典籍中,存有大量具有区域音乐研究性质的史料,虽然只是零星记载,但却为我们梳理区域音乐理论与方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基础。《诗经国风》按照十五个地区采集诗歌,生动地表现出各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和区域文化特征,是我国早期从音乐学角度对区域文化进行地域分类的肇始。再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记[6](P182)[6](P219)区域音乐事件(现场感)#p#分页标题#e#

区域音乐研究的学科基础

述了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结合鲁国所演奏的“十五国风”而发表的评论。其中所言国风歌乐的时代精神,即可以作为通过音乐事象来观察当时各地区域文化性格和特征的一种深层次探讨。当然,作为一门兼济古今的学科,区域音乐研究不会仅限于对音乐类型及其体裁的探讨,而是将音乐事象置于特定区域——自然的或人文的环境之中,结合地理的、历史的、民俗的等进行文化学意义上的立体式研究。当然也不会停滞在对旧说的注释与阐述上,它将用科学的历史观和文化观剖析中国传统音乐的组合形式和流变方式,进而探索其现实意义上的深层结构。如果立足于这一文化视角,我们将从中国传统形式“大一统”和观念“大一统”背景下,看到一组生机勃勃的区域音乐文化景观。近二十余年中,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传统音乐区域划分进行了诸多尝试。有的以一个国家进行鸟瞰式的宏观研究;有的以一个民族为单位作民族志考察与梳理;有的从一种音乐类型或品种作形态学分析;有的依据空间单位进行区域整体研究等。区域音乐研究在某种意义上类同于音乐地理学,都关注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区域音乐研究又与音乐地理学有着明显的区别。虽然二者都是以广义的文化领域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和探讨附加在自然景观之上的人类音乐活动形态,文化区域的音乐特征,环境与文化的关系,文化传播规律以及人类的音乐行为系统等等。但是,二者毕竟学科基础和体系有所不同,音乐地理学基于文化地理学,在文化地理学基础上的人地关系来衍生出音地关系。“它是一门以“音(乐)—地(理)关系”为理论基础,探索各种音乐现象(主要是传统音乐各门类)的空间分布、变化、扩散以及人类音乐活动的地域性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在学科性质上,音乐地理学属于音乐学和地理学相互交叉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在音乐学领域,它是民族音乐学下属的一门子学科;在地理学领域,它是人文地理学之下的文化地理学的一门子学科。”

区域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下属的一门子学科,基于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更多的强调与文化学的诸多联系。把音乐事象与其生成的地理环境相联系,以具体而又相对的空间及文化区为单位,通过梳理与之相关的人文社会环境的关系,着力体现文化区域中各种文化现象之间,尤其是音乐现象之间的互动关系,比较不同区域的音乐传统,从而分析出音乐的区域特色和区域差异以及区域音乐因素的特质。二者虽有诸多的相似,但关注重心、侧重点和落脚点不一样。区域音乐研究是一个综合性研究,它是固定区域内文化特质组成部分与该文化区域的自然环境、历史发展、社会变迁以及人类活动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的某一音乐类型、某一音乐品种的形成是其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区域音乐研究侧重于音乐与区域文化互动关系之研究,以区域音乐事象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探讨音乐事象在人类文化的演进过程中,与环境与社会所发生各种之间的联系与影响。所以以区域为单位,以音乐事象为中心,以文化内涵为内容,以精神特质为根本,就会牵涉到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深刻影响。而中国有着数千年封建社会传统文化积淀、生产方式、朝代更迭、人口变迁、行政管理等因素又会对区域文化的形成有重要影响。所以,对于一个地区音乐事象来说,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论观念,如价值观、主体观、时空观、网络观、质量观等都成为了指导具体音乐研究实践的基础。不论“文化”的概念有多么复杂,“音乐”的概念有多么特殊,仅就我们每个人的经验性认识而言,音乐不能涵盖文化,音乐只能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文化的一部分内容。

因此,民族音乐学紧紧地抓住了音乐与文化两个核心概念,彰显了通过音乐事象理解文化和在文化中体现音乐的价值与意义。故此,其学科视野又不仅仅局限在与其他音乐分支学科的血脉联系之中,而且还与诸多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分支学科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人类学、社会学、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等等,以站立在文化层面的基础之上,在音乐众多的学科分支领域独树一帜。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性质强调从音乐事象中体现文化内涵,或从文化的角度理解音乐事象。这种综合的跨学科性质为进行区域音乐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不妨把文化或是音乐作为环境的一个“人造部门”,在地理与文化、文化与音乐相纽结的背景下,展开一种立体的(三维的)文化学研究。在这里,时间已成为匆匆过客,为一幕幕历史的话剧提供变幻的可能;空间却上升到了主导的地位,成为文化存在的依据。显然,以空间为主线的研究具有非传统的特征,但它不是反传统的,而是对传统的一种发掘和再认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如果按照目前的分类可以划分为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种类型。虽然,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从音乐历史发展角度来看,它们对地域或区域的依赖性不像民间音乐那样明显,但是民间音乐是其母源文化这一事实不可否认,其实也都多多少少具有区域特色。反之,其它类型也给予了民间音乐不断发展的营养来源,它们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区域音乐文化不一定就是地域音乐文化,地域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地域音乐强调地理环境对于音乐文化的作用与影响,而区域作为一个文化概念,则更多地关注文化互动与生成的作用。区域音乐文化相对于地域文化来讲,概念更为宽泛。就目前来讲,由于民间音乐依附于地域而存在,相对于其他音乐类型,对地域的依赖性更强烈,所以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区域性特色就显得尤为重要。文化是人创造的。因此,区域音乐研究的主体始终是以人的音乐创造和使用为中心展开。民族音乐学中的区域[8](P44)概念是人们在自身生存的文化区域范围内进行的音乐实践活动,针对所呈现出来文化特性进而总结和归纳。以此用来研究在这一相对空间单位中人们的音乐实践、艺术审美、音乐风格等精神内核,探索人与环境、人与人、族群与族群、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域音乐研究通过描述区域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事实,解释区域音乐文化产生与发展的时空关系,进而揭示人们所创造的音乐文化实质以及他们音乐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区域音乐研究即是一种对不同区域文化语境中人的精神世界的探索。文化纷繁复杂,衍变错综无常。“区域性音乐研究对象是复杂、多层次、多元化和动态的,同时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所以,我们不仅需要在某个个案问题上对不同的音乐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微观的分析研究,而且更需要以整体的、系统的和动态的科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相结合,归纳和综合各种音乐现象和音乐成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区域音乐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种描述性的初级水平阶段,而应该将其发展成为具有可操作的、有预测功能的理论体系,这样才能使区域音乐研究成为即有自己较完整一致的理论,又具有更为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的现代人文学科。”区域音乐文化整合首先是建立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之上的拓展。区域音乐研究是从空间角度着手,时空过程把握,跨学科运用予以梳理和整理。梳理区域内或区域间音乐事象中的实质、文化的共性与个性,归纳提炼区域文化特质,这种研究,经过“音乐是这样”到“音乐为什么是这样”再到“音乐原来是这样”的探索历程。因此,对于今天文化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与总结,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p#分页标题#e#

从区域音乐研究走向区域音乐学

由于民族音乐学描述和研究的对象在留存和分布上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空间区域范围,而这些音乐事象又无时无刻不受赖以生存的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所以,把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变迁置于空间维度下进行考察是切实可行的方法。区域音乐研究既是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可进一步地拓展和深化,形成一门新兴的学科——“区域音乐学”。我们能否在方法论意义上搭建这样一个具有整合意义的平台呢?如果民族音乐学是“将某一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及其发展类型,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成员(个体或群体)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类型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类型的基本形态特征、生存变异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注重音乐的传统性和类型化而展开的一系列研究和探索。那么,区域音乐学则是一门以空间单位为依据,专门研究和探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自然区、文化区、行政区、经济区)现存音乐的传统性及其类型化的学科,其特征是将传统音乐置入该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区域成员(个体或群体)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吸收、融合、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区域文化特质。笔者以为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首先,由于民族音乐学与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的亲缘关系,从区域音乐研究走向区域音乐学就成为一种可能性。如果说民族音乐学强调对于传统音乐发展规律的总结和归纳,是一种宏观研究、线索式的研究。那么区域音乐学则主要探索区域内音乐文化的一致性和区域间音乐的差异性,属于微观性质研究和点状研究。

音乐文化论文第2篇

对于多数青年学者而言,要实现这个跨越并非易事,它不仅需要有跳出音乐小文化圈进入国家历史大文化的宏观学术视野,更要有扎实的文献功底和不畏艰苦深入实地考察的学术勇气。项先生呈现给我们的,其实就是历史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和理念,由此产生的学术意义异常深远。

首先,它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历史或当下的各种音乐事像,去表面化和片面化,避免人云亦云、拾人牙慧。在专著《山西乐户研究》中,项先生给学界提供了一种在宏观把握下的微观研究,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研究,跨学科研究与集体性协同攻关研究等几种方法相联合的研究模式。这些全新的研究理念和方法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更加有效的途径,给后学以较大的开示。乐籍制度肇始于北魏,至清雍正元年解体,历时一千数百年,其间必然形成体系化,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影响也必然是深远的。但遗憾的是,以往乃至当代的史家对其的研究少之又少。《山西乐户研究》通过对乐户的源流、历史分布、组织形式和文化形态、音乐文化特征以及乐户对音乐文化传统的贡献等几个方面的考证,揭示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大一统的封建乐籍制度背景下有序传承的历史脉络。作者找到了这种制度化传承的有效方式——轮值轮训制,并对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2]而作者的独到之处就在于综合运用了社会学、民族音乐学、民俗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多学科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与剖析。

项先生曾多次在各种学术场合倡导,要高度重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中这种严密的制度化的传播方式。我们过去想当然地认为民间音乐是由劳动人民世世代代口传心授传承下来的,并且这种方式是自然的、无序的。其实不然,一千数百年的乐籍制度所形成的固定的传承方式,例如宫廷教坊、府县教坊、府州散乐、衙前乐营等等,才是我国传统音乐传承之主脉。这种传承方式在清雍正元年被官方瓦解后,并没有真正消失,又被民间音乐悄然接衍,在民间音乐文化中存活。因此,乐籍制度下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承,好比浩瀚无际的民间音乐大海深处一股宏大的“暗流”。[3]

沿着这一理念,项先生继续深凿下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大量的研究论文,如《轮值轮训制——中国传统音乐主脉传承之所在》(《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2期第11-20页)、《论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关系——兼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音乐研究》2004年第1期第18-29页)、《北周灭佛‘后遗症’——再论音声供养与音声法事的合一》(《文艺研究》2007年第10期第72-83页)、《从<朝天子>管窥礼乐传统的一致性存在》(《中国音乐》2008年第1期第33-42页)、《关注明代王府的音乐文化》(《音乐研究》2008年第2期第40-52页)、《传统音乐的个案调查与宏观把握——关于‘历史的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2008年第4期第1-7页)、《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上、下)》(《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25-35页、第4期第55-76页)等等,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然而,纵观整个音乐学界,对于乐籍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研究仍刚刚起步,有待于更多学者参与进来,做更深入、系统的研究。

其次,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音乐小文化与中国传统大文化之间相辅相成的血肉联系,避免割裂事物的内在逻辑而孤立地看问题。例如,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的研究中,既往的音乐史学家们往往多注重“乐”之形态——音乐本体,而忽略乐与礼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功能作用。回过头来,文史学者在谈及传统礼乐文化时又往往只关注“礼”的含义与范畴,而对于与“礼”相辅相成、相须为用的“乐”却浅尝辄止或干脆避而不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双方学者的知识背景使然,还有一个深层次的缘由就是学者们的专业本位观的影响。基于此,项先生提出一种从“制度、乐人与音乐本体相结合”的新的研究视角,使人们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以乐观礼”,就是在这种学术理念下导引出来的次生概念。项先生认为,必须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国家礼制(三礼五礼)与乐的对应、演化与等级关系搞清楚,研究才有意义。只有将国家典章制度下的礼乐乐队组合、不同场合与不同礼制的关系搞清楚,才能够真正理解礼乐文化的功能性内涵;只有将雅与俗、雅乐与礼乐的关系加以辨析,并明确各类礼乐的使用范围,才不至于人云亦云地把礼乐笼统论之。

“以乐观礼”,只有对礼中用乐的等级观念有深层把握,明了同一种礼制,哪些等级能够用乐?明了礼制本身的差异性,才能够看清楚乐之于礼的严肃性和丰富性;只有对国家礼乐如何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的过程作出梳理,并对当下民间礼俗如何承载、接衍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礼乐作出合理判断,才能够对当下全国各地广泛存在的传统用乐形式、不同乐队组合的内在联系以及相当数量乐曲的属性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历史上国家礼乐承载群体的整体把握是认知“以乐观礼”的关键之一,南北朝以降乐籍制度的存在对于国家礼乐实施的作用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对上述问题均需钩沉稽微、一一廓清,否则,这种论礼乐而混沌的状况将永远无法得到彻底的改观。[4]

换言之,只有对封建礼制的功能与本质,礼与乐对应的内在意涵和互文关系[5]有正确的把握,才有可能建立起普遍联系的理念,全面客观地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真面目,才能避免孤立地看待传统音乐文化事像中的某一个案和音乐品种。

此外,在论及古代礼乐制度与各音乐形态的意涵与互通方面,项先生论述颇多,如《当下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的依附与共生现象》(《音乐研究》2005年第4期第5-11页)、《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12页)、《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3-10页)、《以<太常续考>为个案的吉礼雅乐解读》(《黄钟》2010年第3期第99-112页)等,皆属于这一学术论域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学术成果。

再次,有利于拓宽本学科的研究领域,夯实本学科的研究基础,推动本学科的健康发展。一门学科欲获得全面发展,需要有一个艰难的历时性过程,需要几代甚至几十代学者的共同努力方能完成,期间肯定会面临新旧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抉择与扬弃。音乐学学科的发展,必须引入他学科的研究理念和方法论,以更新和壮大自己的学术生命。

以音乐史学为例,杨荫浏先生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距今已逾半个多世纪了,近三十年来,我国音乐史学界无论在研究理念还是具体的方法论上都实现了根本性的更新,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但是,问题随之而来:当“传统遭遇现代”,当原有的研究结论与新生的研究理念和成果PK,当传统的研究理念和方法已经无法把握愈来愈多的学术事像,无法对新生的学术难题[6]作出合理的阐释时,我们该如何抉择?正如项先生在《由音乐历史分期引发的相关思考》一文(《音乐研究》2009年第4期第15-18页)中指出的那样,音乐史学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多学科视角的理念增强,从而导致了对本学科发展的重新审视,特别是考古学、文献学、地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对音乐史学发展的贡献尤甚。接着,作者谈到关于“重写音乐史”的话题,认为既有的音乐史学论域只是将音乐作为审美、欣赏的意义,而弱化了中国历史上音乐既有的社会功能性和实用功能性的丰富内涵。如此则很难反映中国音乐在历史语境下的整体样貌,诸如音乐的存在方式、国家礼乐的上下贯通、民间对于国家礼制中吉礼理念与国家礼乐中礼仪用乐的重新组合与拼装、在“为神奏乐”理念下相当古老的音乐形态可能近乎原样承继于当下。项先生建议从社会整体把握的视角,以国家礼制下的多功能性用乐为主线写出一部中国音乐文化史——国家乐籍制度背景下的封建礼乐文化史。认为对乐籍制度和制度下群体承载的探研,应该成为一个相对长历史时期音乐史学把握的重点。

在此理念下,才能够认知传统社会中主导层面制度下创乐和用乐的整体一致性和体系化,继而看到在这种一致性前提下所具有的动态延展性和差异性。项先生指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展开,并呼吁广大有志之士“群起而攻之”。

音乐文化论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音乐文化环境文化产业音乐文化时尚健康音乐文化环境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余笃刚教授来笔者所在的院校讲学时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那些追星的年轻人对歌星崇拜到疯狂的地步,大家想过没有?我们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在哪里?是啊,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呢?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音乐是“完美人的灵魂”的艺术,如果我们的国民,尤其是青少年身处的音乐环境是不健康的,那将是很可怕的。

事实上,我们身处的社会音乐文化环境就是一个无形的、庞大的“造星工程”。这些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也走向了市场。市场上充斥着形形、各种各样的音像制品,其中不健康的东西占了很大的比重。再加上报刊杂志、电视、CD、VCD、DVD、网络及各种演唱会等各种传媒每天都在对青少年进行“狂轰滥炸”。虽说小学、中学及很多大学也都开设音乐课,但一周有限的课时实在是太苍白无力了。因为即使不健康的流行音乐进入不了课堂,却也抵挡不住其进入现实生活,更抵挡不住社会大环境的种种诱惑。各种媒体每天都在炒作明星,拿传播效率最强的电视来说,究竟应该倡导什么呢?请看具有龙头作用的央视的《综艺快报》每天都在说些什么,有关音乐的大都是些流行音乐及其歌星之类的话题。其实,全国各大城市每天都有高档次的高雅健康的音乐活动与演出,《综艺快报》为什么不多提多报?《综艺快报》到底在倡导什么?在央视的带领下,各地方电视台更是明星长、明星短的,什么样的节目也要拉上一两个明星做招牌。我们身处的环境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你——关注明星,快快关注明星!在这样的舆论导向与环境中,人们是很容易追星、拜星的,尤其是那些缺乏理性思维和审美判断能力的年轻人。

当今的社会音乐文化时尚是什么?就是造星、捧星、拜星、追星。湖南电视台的《超级女声》栏目更是把这种时尚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现在,到处都处于“超女”的热浪之中,尤其是青少年;加上各媒体不失时机地推波助澜,把“超女”的话题和照片搞得铺天盖地。“超女”已把全国的女孩子们撩拨得心驰神往。她们不惜一切代价,排队报名挤破了头,且不惜打“飞的”去湖南圆梦。2006年度,“超女”栏目更是抓住火候,将原来几个地区的选拔推广成全国各地的海选。实实在在地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超级女声运动”了。“超女”栏目制作人正是抓住和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心理,推动着这股强大的拜星热潮。基于电视栏目的运作角度来看,它的确是成功的。还没有哪个电视栏目能像“超女”这样掀起如此巨大的轰动效应。电视运作者的腰包鼓起来了,而社会效应却是追星的狂热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了!电视的导向力和影响力实在太强大了,这就是现在的社会音乐文化时尚。由此笔者想起了我国著名音乐评论家田青教授来学院作报告时语重心长的话语,“当今,传统文化已奄奄一息……现在我们中国文化缺的是继承和发掘……”假设“超女”栏目若能换成“超级民歌手”或“最有特色的民歌手”之类的内容,那么湖南电视台在继承和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和倡导健康音乐文化时尚方面或许将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不过,那样具有的轰动效应是否不如唱流行歌曲呢?笔者觉得未必。因为从“超女”获奖歌手来看,她们都来自音乐学院,接受的是正规系统的音乐教育。而音乐学院能唱民歌的学生应该更多。我国疆土辽阔,民族众多,民歌资源是那样的丰富和多彩。若“超女”能唱民歌,也定能带动全国范围的歌手的参与,也必定会抓住全国范围的观众。

对于传媒作用最大的电视媒体来说,是否加大对高雅音乐传播与报道的比重?另外,是否把音乐评论家请上电视,让他们进行音乐电视评论?让他们对各地的音乐活动与演出进行评论和指点、引导和提高观众的审美态度与审美水平,以期制造出另外一种音乐文化时尚?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一切商品满足市场的需求。但是,有人需求不健康的有害的物品是绝对不能满足的!所以经济发展需要宏观调控。而文化是作用于人的灵魂的产业,尤其是音乐。当今的文化已经融入到市场之中,既然已是市场文化,当然可以在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有必要对文化的发展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

纵观我国历史,从古至今的很多例子都可说明,一个社会的音乐文化时尚是可以进行人为创设的。

唐代音乐文化极为繁荣。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没有不热爱音乐的。主要原因是唐玄宗李隆基的极力提倡,他亲自带领、创建许多专门音乐机构。由于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致使唐代燕乐得到了极大发展。

清末民初,一些有识之士和文化精英们积极倡导在学堂开设乐歌课,在政府的支持下,“学堂乐歌”运动轰轰烈烈开展了起来,全社会到处都在传唱“学堂乐歌”。“学堂乐歌”的传唱活动最终成为当时的社会音乐文化新时尚。

而“”时期是全民齐唱样板戏。那时样板戏“占据了整个中国的文艺舞台,占据了中国老百姓全部的业余文化生活”。全民同唱样板戏就是那时的社会音乐文化时尚。这里,暂且不说唐代、清末民初或“”中的音乐文化时尚的是与非,我们应该承认的是,文化的“宏观调控”作用也是很大的,一种音乐文化时尚是可以人为创设的。就看怎样去倡导和引导,或者愿不愿去倡导和引导。我们需要的是健康的音乐文化时尚与环境。

至于怎样去创设一个健康的音乐文化环境,加强审美教育系统,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是单凭音乐教育工作者就能做到的事。这需要从文化管理部门到创作群体,到大众传媒,到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理论家、社区、学校、企业到家庭的密切配合。再加上对大众传媒体系的不断完善,教育职能部门以学校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基础音乐教育,倡导健康高雅的音乐文化教育等。社会培养了那么多的文化精英,他们也就更有责任担负起这种社会的重任,来共同倡导一个健康的审美音乐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建民中国民族声乐文化引论[M].万卷出版公司

音乐文化论文第4篇

关键词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文化文化相对主义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音乐文化论文第5篇

(一)大纲的设计

1.课程的目的、性质和任务要明确:该课程作为表演专业(音乐方向)的学科基础选修课程。要使学生初步掌握涉及广东音乐文化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对于岭南音乐文化的认识,加深对于广东地域音乐文化的理解。

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突出:课程的教学以理论讲授为主,主要内容涉及粤曲、粤剧、粤乐三大音乐品种,梳理三大乐种的基本概念、音乐特点,结合音乐名家和名作的赏析,对实际音乐问题进行分析。

3.课程教学内容(含重点及难点)清晰:教学中分为五个章的内容:第一章绪论,重难点为:广东音乐文化的范围与渊源;第二章广东的粤曲文化,重难点为:粤曲的发展、名家简介、精品赏析;第三章广东的粤剧文化,重难点为:粤剧的发展、名家简介、精品赏析;第四章广东的粤乐文化,重难点为:粤乐的发展、名家简介、精品赏析;第五章如何更好的学习与传承广东音乐文化,重难点为:学习的方法与传承的意义、措施。

4.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适当:把课堂的教学和欣赏实践结合起来。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要求结合课堂所讲授的内容,布置一定的复习和思考内容,要求多听、多想、多实践。另外,本课程的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也可以课堂讲授的具体问题为基础,结合自己的表演或欣赏实践,写出相应字数心得体会。

(二)教案与课件的设计

在教案中,要根据大纲的内容安排具体的章节,考虑到授课效果,在授课之初要明确课程名称的所指。此文所指的“广东音乐文化”课程不单指一个乐种或整个岭南音乐,在这门课程中只涉及粤乐、粤曲、粤剧三个乐种,虽然,这种授课内容未必全美无缺,但考虑教学对象和学时的要求只能做这样的取舍。在教案的内容上,应该要包括如下几个主要的问题:1.教学的目标及要求;2.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关键点;3.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4.思考及复习。在课件的设计方面,考虑到受众是表演专业的学生,一定要求要突出直观、明了和可操作性等问题,大量理论和文字的部分不应该过多的出现在教学内容上,要试图用比较直观的方式,比如图片、音响、影像等资料去阐释比较枯燥的部分。另外,如果能够加入动手或实践的环节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但采取何种形式去实践,是演奏、演唱还是其他外出实地采风?这些都有待研究。

二、课程的思考

(一)关于《广东音乐文化》课程的重要性

从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角度来看,高等教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它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课程的开设是大学的基础。作为一个地处广东的地方高校,《广东音乐文化》课程的开设势在必行,如果中文系有广东历史文化等课程,艺术系就应该有与之配套的广东音乐文化课程。从时展对个人的要求来看,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有一份自豪感和归属感,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的民族文化都不了解,怎么能了解别人国家的文化。从高等学府走出去的人,最终是社会国家的希望,对于个人发展而言,没有国就没有家,而走出国门,个人影响的却是中国人的整体形象。

(二)关于表演专业民族民间音乐课程开设的一点思考

音乐文化论文第6篇

其次,隋朝建立了“七部乐”、“九部乐”的宫廷音乐体制。“七部乐”、“九部乐”以演奏燕乐为主,这种音乐制度的建立既为满足王室娱乐、审美的客观需要,也是音乐文化不断交流、发展的产物;至唐代,频繁的对外交流和民族文化的进一步融合,更使其发展成为“九部乐”、“十部乐”,对原有的宫廷音乐建制加以进一步的完善。再次,隋代于太常寺设置教坊的音乐机构。教坊不仅作为宫廷中管理、教习音乐的机构,还间接集中和培养了大量的音乐艺术人才,为燕乐的繁盛提供了人力基础。至唐初禁宫增设内教坊,唐玄宗时期教坊又从太常寺的礼乐机构中独立出来,并分设左、右教坊,“右善歌,左善舞”进行明确分工,由此教坊得到空前的发展。最后,继承和发展法曲的音乐形式。作为宫廷燕乐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汉族传统音乐与佛教音乐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至隋称为法曲。唐代沿用此称,在继承隋代法曲的同时又吸收了外来音乐与道教音乐成分,在唐代燕乐中具有很高的音乐地位。由此可见,唐代的诸多重要的音乐体制、音乐机构以及音乐形式都沿袭于隋。而作为隋代音乐文化的继承者,唐以其开明的文化政策,使得音乐文化迎来繁荣发展的新时代。

二、音乐文化不断交流、融合的结果

除了继承隋朝的音乐建制,唐代音乐文化的繁荣也是各民族之间以及中外音乐文化不断交流、融合的结果。唐都长安作为世界文化中心,其音乐综合了龟兹、天竺、高丽等外国音乐文化,同时也集合了西凉、江南等地国内各民族的音乐。这种融合对国内传统民族音乐而言,是华夏文明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对外国音乐文化而言,则是一种宽容的吸收和同化。隋初文帝建立“七部乐”的宫廷燕乐体制,“七部乐”分别为:。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和文康伎。其中,“高丽(古朝鲜)、天竺(古印度)、安国(乌兹别克布哈拉一带)、龟兹(新疆西域古国)”四部乐均为外来音乐,“国伎(西凉乐)、清商(汉族民乐)、文康(汉族乐舞)”三部为国内民族音乐。隋炀帝时期,又增设康国(乌兹别克撒马尔罕一带)、疏勒(新疆西域古国)两部乐,隋代“九部乐”的音乐建制至此完成。唐代沿用隋代“九部乐”的燕乐体制,太宗时期将“文康伎”废除,又增设“燕乐”于列部之首,从而形成了新的“九部乐”。“九部乐”的体制形成不久,太宗将“高昌乐(新疆吐鲁番)”专设乐部,最终形成了“十部乐”的唐代宫廷燕乐体制。无论是隋代的“七部乐”、“九部乐”,还是唐代的“九部乐”、“十部乐”,从乐部的分配上不难看出,外国音乐在宫廷燕乐之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唐代将音乐文化的发展建立在多民族音乐并存的基础之上,既保留了原有的传统音乐形式,又吸收、引进了外来乐舞、乐器,呈现出国内、国外各民族音乐文化齐聚一堂的繁盛景象。

三、稳定、开放的社会环境

唐代经济高度发展、政治稳定,为音乐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安定的社会条件。经济方面,商业繁荣,不仅拥有货币储蓄机构,还出现了“市”、“集”的定期贸易场所;农业上,开垦耕地、兴修水利、改进生产工具,极大提高了作物产量;城市发展上,除两都以外,涌现出益州(成都)、洪州(南昌)、扬州等新兴的繁华都市。政治方面,国家强盛,对外扩张,呈现大一统的局面;政策上,采取开明的民族、外交政策,对外兼收并蓄,进行全面的开发和广泛的交流;文化上,受统治者开明政策的影响,诗歌、书法、绘画等艺术文化也呈现繁盛的景象。商业、农业的进步发展和新兴都市的出现,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国家统一、政策开明、文化繁盛,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安定的社会条件。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经济逐渐衰弱,政治统治陷入藩镇割据的混乱时代。宫廷燕乐及多种音乐形式的发展因此由盛转衰,梨园、教坊也于唐末先后遭受裁撤和解散。由此可见,音乐的繁荣发展与国家社会政治、经济一脉相承、息息相关。

四、统治者对音乐的提倡

统治者对音乐文化的发展也起着引导和支配的作用。唐代“九部乐”、“十部乐”宫廷燕乐体制就是是由太宗皇帝所建立的,而将唐代音乐推向繁荣鼎盛时期的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音乐皇帝”唐玄宗。唐玄宗的音乐活动涉及创作、演奏、理论等领域。他擅长作曲,作有《霓裳羽衣曲》、《雨霖铃》等,还擅长羯鼓、玉笛等器乐的演奏,是一位杰出的演出者与指挥者。此外,他还亲自创设和指导新的音乐机构———梨园,将教坊从太常寺中独立出来并加以改组、扩充等,进行一系列利于音乐发展的举措。虽然统治者对音乐的提倡是音乐文化繁盛原因的片面因素,但统治者的特殊地位及其音乐活动,影响着宫廷燕乐乃至整个唐代音乐文化的发展方向,因而有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五、结语

音乐文化论文第7篇

关键词:民族音乐文化学校音乐教育文化传承

一、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现状

中国历来重视音乐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在普通教育中将音乐作为正规课程列入期间,则是清末才开始的。1898年康有为以“请开学校折”上书光绪帝,提出了废八股遍设学校的主张。戊戌后,梁启超等人积极提倡在学校中设立乐歌课。此后几年间,新式学堂陆续开设了唱歌课,从而在普通学校中形成了以教授新式歌曲和欧洲音乐常识为主要内容的音乐教育,至此,学堂乐歌成为我国一个新文化即将实行切换的关键时期。期间,蔡元培先生作为五四新音乐的代表人、中国现代新音乐教育体系建立的积极鼓吹者,他提出“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的思想观念;一些国外留学归来的音乐作曲家们,认为只有全面地学习西洋音乐文化才能救国,这些观点都为以后以西方音乐为主体的音乐教育做了铺垫。1927年采用德国专业音乐教育体制建立的上海国立音乐院,均依照德国音乐院校的课程内容上课,学生们演奏我国传统乐器也是用现代方法演奏。

当时以西方音乐为主体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虽然对建立和发展近代中国音乐文化起到了重大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学校中的音乐教育未能把传承中国音乐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因而对多数教育者来说,接受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阻隔和影响。虽然在各个方面做了一些有利措施,但从学校音乐教育的整体来看,民族音乐尚未能取得其应有的主体地位。中国近百年的学校教育所遵循的主要是欧洲音乐理论体系,这样的音乐教育已经导致:在理论上,以欧洲音乐理论为普遍真理;在创作上,不仅以欧洲音乐体裁为仿效的楷模,而且在音乐思维上也是欧化的,在价值取向和感情上,一些人也以西衡中,重西轻中,甚至于以西否中,把我国的民族音乐教育放到了从属的位置,这不仅对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是个沉重的打击,而且对今后的民族音乐教育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音乐文化的侵入,我国音乐除了在本土原生文化的传统音乐之外,又出现了两种新的音乐文化体系,即:属于本土次生的民族新音乐体系和属于外来文化的西洋专业音乐体系。1980年以来又增加了当代流行音乐体系。由此而构成了差异明显的几个音乐体系并存的中国音乐文化新格局。这几大体系中,流行音乐体系是源于西方的全球化模式,这种流行音乐和商品广告性、纯娱乐性的通俗音乐在人民生活中占了绝对优势,这种现象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产生了一定的阻隔作用,大大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剧种,而当今的大学生相对较少有人会唱自己的民歌、会演具有自己家乡地方特色的戏曲!

由于多年来形成的教育体制和观念及外来文化的侵入,使得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教育传承之间存在割裂、脱节现象,这就造成了国民对民族音乐的不重视,而使民族音乐文化处于不断滑坡状态。因此,学校教育应该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渠道,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大历史使命。

二、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的关系

民族音乐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有民族特色的各种文化形式的综和,同时又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音乐文化里包括了多种文化,涉及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为各种类型的民族民间音乐是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它不仅仅是一种音乐现象,其中也体现了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文化、民俗、语言、美学观点,同时也寄托了一种文化的情思,其所涵盖的情感和精神是这个民族的灵魂与思想,是这个民族精神的载体。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这样说过:“民族传统有机的继承,唯有从我们的民间音乐中才能找到。”意思是说,作为文化的民族民间音乐具有继承的价值,民族音乐教育同时也具有爱国主义教育的积极意义。

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文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我国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认为:第一,学校教育是一种武器,是民族、人民解放的武器,是动员民众最可靠、最有效的武器。他强调用教育点燃中华民族生命的火焰,放出中华民族生命之光明;第二,学校教育要提高民族素质,使人天天改造,天天进步,天天往好的路上去;第三,学校教育要使中国实现民主和富强,“教人创造富有的社会,不创造富有的个人。”学校教育的功能还体现在它的延续作用上。通过教育,可以把老一辈优秀的行为、思想和感情传给新一代,并在这基础上不断继承和发展。因此,学校教育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最佳渠道。而民族音乐多姿多彩,具有丰富的地方特色和历史内涵,见证中国文化的发展,是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音乐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民族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教育和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文化的教育是不可行的,没有教育的文化就失去了它的实际存在价值,教育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的音乐教育是分不开的。

在经济发展的今天,各种音乐文化以铺天盖地的气势滚滚而来,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面临着延续和生存的威胁,我们要意识到民族文化对培育我们下一代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要坚定弘扬民族文化精华的基本立场,只有加强民族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才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才有利于创造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音乐文化。

三、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学校不重视音乐课,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使得美育和德育在有些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一直没有占据有效地位,这就必然造成人们对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的理解产生严重偏差。苏霍姆林斯基曾多次表明过这样的观念: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课作为审美教育的前沿阵地,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正确健康的审美观。学校要正确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抓紧建设传统音乐教育课程,使之不要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在学习中国民族音乐,了解和热爱祖国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价值、创造性价值及道德观念。

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在教育学生时教授的是“六经”,即“礼、乐、诗、书、易、春秋”,其中他把音乐教育放在了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乐纪·策篇》也说:“乐者,德之华也。”认为音乐是道德的精华,可见,音乐对道德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不仅仅在古代,在现代教育中,音乐作品同样渗透着德育教育的内容。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遗产和建国以来优秀的音乐作品中,大多蕴藏着进步的思想内涵。很多优秀作品是通过音乐来感染和教育学生,把思想与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接受德育,在潜意识中提高学生们的道德品质和爱国精神。

音乐的独特之处在于能使人的心灵发出震颤,音响流动的每一瞬间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情绪、情感变化。音乐的产生过程是全部的创作过程,无论学生的表演或欣赏都必然伴随着创造性的表现和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想象。音乐又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同一首作品,有多少听众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感受,这一特征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具有比其他学科较大的优势,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的发挥。音乐课应以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更加和谐文雅和充满爱心为教学目标。优秀的民族音乐不仅让学生在欣赏美的同时提高了自己的创作思维,而且在潜移默化中也提高了自身的道德水平。

民族音乐作为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它以最具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在教育中将反映我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通过学习和聆听民族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民族音乐当中的美和丰富的感情,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民族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毋庸置疑,民族音乐文化在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几千年来的中国音乐史及现代的音乐教育现状看,我国音乐要得到真正的发展和提高,必须以中华民族本土音乐为主,如果把西方或者其他流行音乐当成主流,而将民族音乐作为附庸的话,必然会带来民族音乐衰退乃至消亡。学校教育作为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要使民族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得以很好地传承,就要强调民族音乐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所以要加强民族音乐教育,改善教育措施是关键。

四、音乐教学中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基本措施

1.深入研究和总结“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

把现代音乐教育结合到传统音乐的教学中。中国传统音乐本质上属于口传文化,音乐教育的方法主要是口传心授,因而古代的音乐教育体现了个体性、灵活性、多样性等特点。虽然周代的大司乐曾集中上千名学生对他们进行包括音乐舞蹈在内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专门教育,但这只不过是为了培养王室和贵族子弟的文化修养而实施的贵族式教育。尽管孔子曾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但古代的音乐教育从来都没有普及到国民大众中去。社会需要的音乐人才主要通过官方机构训练和民间自由传习等方式来培养。国家祭祀、典礼、宴享音乐所需要的职业音乐家,主要依靠官方设立的音乐表演机构,如乐府、梨园、教坊等进行训练。民间虽有乐馆、乐社、寺庙等形式的音乐传授方式存在,但并无正式的音乐学校。民众社会的音乐学习,或由于实用需要而拜师求艺,依靠师徒关系传授,或出于音乐爱好而相互自由传习。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特点和文化特征,正是在这样的教育方式基础上得以形成和不断传承的。

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属全新的学校教育,无论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学校音乐教育课,基本上是从西方引进的新式教育体制。这种教育体制打破了口传心授的教育方法而采用以写定乐谱为范本的书面式教育,具有集体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制对中国古代教育方式还存有否定态度,而在否定了中国古代音乐教育方式的同时,也影响了我们所希望的中国传统音乐的原样保存和不断传承的教育环境。音乐的传承不可能仅仅依靠乐谱传声,它更需要的是“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中国传统音乐的记谱法,只是作为一个音乐的书面信息载体,给后人提供进行演奏的、演唱的母体形式,是与传承音乐方式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的。“口传心授”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开放性的传承方式。这种“心授”的传习法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是中国演奏学中的重要规范之一,也是东方音乐文化中重要的习乐手法之一。我们要重新认识包括音乐操作方式在内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使“传统精华”真正得到继承和弘扬。

2.采用社会大课堂的音乐教学模式

在现代音乐教学中无论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及音乐教育,通常以校内课堂为主要形式。而我国民族众多、地域宽广,民族音乐的精华大多在民间。所以传统音乐教育,更宜实施校外的教学模式。在学校的音乐课堂上只是学到理论方面的知识,而在校外可以实践,深入到传统音乐实际环境中去主动接受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因为,无论是音乐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还是音乐作品的创作与传承,都是与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学生出校外可以深入了解和亲身体验各个民族的风俗,这是有利于学习民族音乐的。因为民俗是具体可感的一种社会现象,具有传承性特征和模式化特征,它是在民众中共同传承,被人们反复遵照、不断重复的事项。民族音乐往往就是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民俗,甚至是某种民俗的具体写照。因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各民族的音乐风格也就不同。学生深入民俗可以了解在民间社会生活中音乐与民俗的关系,就很容易理解什么是“俗中有乐”或者是“乐中见俗”。所以笔者认为,在音乐教学中,不仅学校专职的音乐教师要定时定期地深入各民族采风,学生出校外采风也实属必要。这种教学方法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在音乐教学中交融中西音乐文化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仍以欧洲音乐体系为主,多年来形成的教学体制和观念,使得我国民族音乐在教育中处于从属地位。中西方的历史背景、生活环境、政治、文化各有不同,因而教学体制和理念也是有区别的。我们要站在平等的角度去审视两者不同的音乐文化。在教学中,公平对待两者有利于保持民族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也有利于保持民族音乐文化的整体性,对我国民族音乐教育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世界音乐文化是多元的,各种音乐文化都有其平等、独立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不能把西方某特定的音乐及音乐理论、技法看得高于一切,并作为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衡量标准。我们应该站在新的角度,以开放和平等的态度重新审视世界各种音乐文化,在承认我国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只有观念得到改变,才会发现我们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实施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时,与现行的西方音乐体系应该是相对独立、平等和互补的。但是,就当前的实际状况,我国音乐教育中的基础理论仍以西方为主,声乐教学中也以西方唱腔为主要标准;在教学内容的分量和比例上,也以西方居多。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西方音乐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教育体系,它在中国的传播也是体系性的,经过近百年的教育,也已使受教育者完全地接受而习以为常了。中国虽然也有自己的音乐体系,但至今未能在理论上予以完整的总结和归纳。

目前,以音乐为专业的学生几乎都是用西方理论作为基础乐理的。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状态,当务之急就是要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去改变教学内容,对中国传统音乐予以重视,对已经设立的民族音乐有关的系科和课程加强建设,不仅要开民族声乐课、民族器乐课,而且最好把戏曲也搬上课堂,全面实行民族音乐教育课。除了汉族的音乐教育,对少数民族的音乐教育也应该重视。可以在音乐艺术类院校开设“少数民族音乐”课;在“中国音乐史”课程中,应当增加少数民族音乐史的内容和分量。各地方艺术院校的系科,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地方特点和民族分布情况,有重点地加强地方乐种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和教学,这样就突出了各自的办学特色;各地师范学校和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在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时,也可因地制宜地编撰乡土音乐教材,加强音乐传统教学的分量。另外,要对已经设立的与民族音乐有关的系科和课程加强建设,例如历史、地理方面,使之从内容到教学方式更加完善和富有民族特色。

4.借鉴国外民族音乐教学经验,做好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我们在研究国外民族音乐的同时,也要吸取其他国家对“世界民族音乐”这门学科的建设经验,学习传授“民族音乐”这门学科的教育法。

(1)制定目标教学。在西方器乐教学中技巧不是最重要的,老师强调的是对作品和作曲家的理解,注重的是对学生全面音乐素质的培养和欣赏音乐作品的能力。这种学习方式善于表现作品的内容,在广阔的音乐领域里学习和了解的方面非常广泛,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国民的素质,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人的创造性,这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需要。学习音乐不仅是为了艺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训练头脑,发展身心,陶冶情操。在我国,有部分人认为学习音乐是为学专业而学,只有学音乐的学生才会认真对待这门课程,而其他学生则认为学习音乐跟自己无关。这种思想观念是制约我国普及民族音乐教育的一大重要因素。所以,在学校老师应给学生灌输学音乐是为提高自己修养而学、是为提高自己素质而学的音乐思想。我国音乐教育应该把普及民族音乐、提高全民素质作为教学目标。

(2)美国的民族音乐教育。美国是一个教育行政权高度分散的国家。它有50个州,州以下为县。从教育体制上讲,州以下设学区。学区的教育权利机关是教育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政策和教学计划。美国联邦教育部对各州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州可以制订自己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这样,地方在教育上掌握了自,而且极为受尊重。正因为教育行政权的如此高度分散,再加上多种民族、多种文化的背景,所以,美国中小学教育模式是多样化的,音乐教育模式也是多样化的。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而且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与文化差异甚大,若想更有效地实施全民素质教育,我们则更有必要采用多种音乐教育模式来发展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让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不同的教师都能找到适应本地或个人实际的模式。

当然,我们在学习外来音乐教育模式时,不要生搬硬套,而是要结合本国实际,兼容、消化,变为自己的东西。

(3)匈牙利的民族音乐教育。匈牙利在受到外来文化侵入之后,柯达伊为拯救民族音乐文化而研究的教学法,为匈牙利民族音乐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的这种教学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柯达伊教学法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是一种民族的、全民的音乐教育思想,他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提高匈牙利的民族素质,主张通过音乐让孩子们形成创造性并丰富其生活。柯达伊指出:“我们一定要为优秀的外国作品敞开大门,无论它们属于哪个国家,它们只会丰富我们。一定要尽早引导儿童扩展世界范围的知识,学习世界上各种有价值的音乐。”

总之,我们对外来的先进音乐教育模式应吸取其精华,创造出我们自己更新、更好的音乐教育模式,来发展我国的民族音乐教育。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面对中华文化对西方文化的潜在挑战,面对多种文化冲突的加剧,我们要加强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和认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在于对民族音乐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理智地借鉴国外的某些技术成分,与本民族的优秀成分融合,才有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结语

民族音乐是关系到民族意识、民族兴旺的一个重要因素。音乐教育在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建设中应竭尽全力弘扬民族音乐文化,通过有效的途径,在学校中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的氛围。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实施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培养学生们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民族责任感。以此来加强他们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精神。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历史赋予的使命,也是它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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