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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硕士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6 16:29:44
税务硕士论文

税务硕士论文第1篇

关键词:税务硕士;课程设计;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296-03

引言

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推进,税务硕士的培养在财税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革趋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单纯的科学硕士学位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税务专业实践人才的需要[1];第二,随着财税学科博士培养规模的扩大,原来赋予科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当程度上被博士所取代。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总量既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专业硕士进而减少科学硕士的比重,成为财税学科研究生学位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2010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到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中。改革的方向既已确定,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税务硕士培养的相关课程。最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问题,苏建(2010)通过对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的考察,详细介绍了该校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并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2]。古建芹(2010)把税务专业硕士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层次,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并提出了具体的课程体系构想[3]。黄静和杨杨(2011)强调,为突出税务专业硕士的特点和优势,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实践性、应用型和职业性[4]。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教学实践部门所接受,本文的研究将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一、税务硕士课程设置需要遵循的原则

1.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端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需求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属于政府机构的财税部门;二是属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对内需要那些深谙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对现有税源进行评估,有能力对本辖区未来税收收入做出合理预测的实践型人才;对外需要了解国际税收基本惯例,能够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人才。企业则需要那些了解企业经营过程,能够为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税收实务支持方面的人才。比如,企业在兼并重组时会遇到税收问题,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会遇到税收问题,凡此种种。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安排达到为企业节约税收并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经过良好技能训练的、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税收实务型人才的支持。但是当前财政税收专业培养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无法满足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对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对税务硕士的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课程设置自然也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

2.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应该符合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流转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相对而言,所得税和财产税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课征的形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工薪所得的课税,由纳税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税收征管。财产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的税收体系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流转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下降,而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上升。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流转税则无法做到。在中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一种必然选择。未来可以预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1)由分项课征向综合课征转变;(2)由单位代扣代缴向个人直接申报转变。在财产税方面,可以预见的变革是对私人房产在保有环节征税。税收制度的变化必将对税务硕士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税务硕士的培养要预见到这种变化,并针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课程设计。这类课程在眼下看来可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3.税务硕士的课程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应重视学生理论素养的提升。在从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中,具体的实务操作固然重要,但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与税收实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成为税务硕士全部知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在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中,管理学和法学的基础知识尤其重要。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更多地是属于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对于税务硕士来说,掌握管理学尤其是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是税务硕士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总之,税务工作的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作支撑,就会发生“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情形,无法发现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缺乏基本理论素养的学生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发展潜力不大,所以在税务硕士的课程设计中,不但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4.税务硕士要与财税科学硕士的课程设置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税务硕士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财税专业科学硕士脱胎而来,而且税务硕士培养刚刚起步,缺乏办学经验,这就使得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很容易陷入以往科学硕士课程设置的思维定式。再者,近些年来由于科学硕士的培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也在向“实践性”靠拢,“科学性”有所下降,从而陷入了既要保持“科学性”又想追求“实践性”的矛盾状态,成了一锅“夹生饭”。结果是科学硕士既没有体现较高的“科学性”,也没有在“实践性”方面取得突破。所以,如何在课程设置上将税务硕士与传统的科学硕士培养区分开来,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让财税专业的科学硕士回归其阳春白雪的本位,强调其科学研究的属性;另一方面,税务专业硕士则应专注于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二、中外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比较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办了税务专业硕士教育,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些大学在专业硕士层次上设有税务学位的培养计划,其中比较著名的大学包括纽约大学、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国外大学对税务硕士的培养通常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的范畴。这些专业尽管没有税务硕士的独立名称,但都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税收实务技能的培养。这些学位培养计划的大多数毕业生通常专注于一个具体的税收制度领域,比如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地产税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分工比较细有关,同时也受到一国税收制度复杂程度的影响。税务硕士毕业以后的服务对象是个人、公司和政府,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选择,可以为私人和公司进行财务方面的税收筹划、申报纳税等,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税收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这些工作的需要,大学在培养税务硕士时设置的主干课程一般包括:会计、审计、道德伦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与个人税务筹划、税法、税收战略。那些想专攻具体类型税收实务知识的学生可能会选择附加的专题,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课程。

中国税务硕士的培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合理的课程设计仍在探索中。为了规范各高校对税务硕士的培养,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方案。该方案规定,税务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学位课程包括:外语、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非学位课包括: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等。

比较中国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培养方案,我们会发现一些共性的特点:其一,重视实务操作,两种方案都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其二,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三,两种方案都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在税务硕士培养中的重要性。两种课程体系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的立足点不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立足点通常是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或法律,以这些课程为基础,然后向税务专业知识领域延伸;国内出台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是以税收实务和税收理论为基础,然后向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扩展,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税收实务知识占绝大部分比重。第二,对知识结构点和面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外的课程设置是由面及点,即从主题课(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次级主题课(税收实务一般性知识)具体税种的专题课(所得税、房地产税或财产税);而国内目前设计的培养方案没有涉及到具体税种的课程安排,缺少由面及点的层次感。第三,课程的数量差异明显,国外大学的课程数量显然要小于国内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数量。第四,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很少安排经济学课程,而国内培养方案涉及到经济学的课程有三门,即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和数量分析方法。第五,在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有道德和伦理学的课程安排,国内的培养计划中则没有类似的课程安排。

通过比较,我们看到两种课程设置体系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一种课程设计更具有优越性。两种方案的形成都受到如下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水平。二是现行的税收制度,那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为税务硕士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那些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则受到制度性限制。毫无疑问,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无论在征税方面还是在纳税方面都比间接税要复杂得多。随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的向前推进,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必将上升,而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将随之下降,社会对某一税种的税收服务需求将增加,这将对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施加影响。

三、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优化

依据前文提出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四点原则,对比国外已有的经验,我们可以对目前国内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做出如下评价:(1)目前的指导性方案基本体现了培养税务实践型人才的目标。在全部22门课程中,实务性质的课程有14门之多,比重高达近70%。而且还规定教学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2)税务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强化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对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把握不够。随着中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环境税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向前推进,财产评估和环境评估等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硕士的培养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税收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储备。(3)去除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环节,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只有一年,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4)与财税科学硕士相比较,许多课程并无明显差别。根据我们的调查,国内高校在财税科学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几乎都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课程。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当下税务硕士培养与科学硕士培养的目标边界并不明晰,甚至与本科教学也很难拉开档次。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硕士发展的前途。

由于中国的税务硕士培养指导性方案刚刚出台,并未经过实践检验是否可行。在笔者看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1)课程数量可以做适当的合并精简,一些专业课程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有交叉重复。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专题合并为一门课,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还可以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信息化合并为一门课程,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稽查的范畴。(2)为适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这类课程。(3)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对税务硕士道德的培养,税收伦理学也应该成为税务硕士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4)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强化案例教学,以此区别于科学硕士和本科生的培养。另外,要对科学硕士的课程进行重新规范,尽量减少其中的实务型课程,强化其学术精神的培养。(5)为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有几种方案可供参考:第一种是延长学制期限,由二年改为二年半或三年;第二种是效法国外专业硕士培养,取消毕业论文环节;第三种适当缩短实践教学时间。

参考文献:

[1] 雷根强,童锦治,林文生.关于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若干展望[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4.

[2] 苏建.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对中国税务硕士教育的启示[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5-18.

[3] 古建芹.税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研究[G]//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9-22.

税务硕士论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人才培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1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中设置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变化较大。增值税和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增值税而言,近年来进行了两次大改革:一次是增值税转型,自2004年在东北开始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随后增值税转型在其他地区试点,最终2009年增值税转型推广至全国。另一次是2012开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这次改革在2016年5月全面推开。就所得税而言,2007年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完成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这两大税种的变化势必对会计实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高层次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也迅速增加。

二、高等院校中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中的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现状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地位

从供给端看,目前高等院校中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侧重于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讲授与实践课程,对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重视不足。部分院校设置了税务会计,或税务会计与筹划课程。但从课程性质上看,此类课程通常为选修课。鉴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差异,税务会计课程的作用受到较大“冷落”。并且很多高校中税务会计相关课程在会计专硕研究生培养中的课时设置为一周两节课。庞大的教学内容与较少的课时安排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会计学专业硕士学生对于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认识

会计学专业硕士学生对会计的认识依然停留在财务会计领域。在选修课程时,也更侧重选修财务会计领域课程。很多选修税务会计课程的学生的最初动机来自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税务师考试。基于此,很多学生对于课程预期更多局限于各税种计算,而非税务会计核算。另一部分学生尽管认识到税务会计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本科为非会计专业,缺乏相关基础,再加上课程设置课时偏少,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三、税务会计课程嵌入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的路径分析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改变

在会计学专业硕士方案中,将税务会计相关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在会计专硕日常培养中,宣传与传达税务会计的重要性。邀请实务界专家尤其是会计学专业硕士校外导师,详细给学生讲解税务会计在实务工作中的重要性。

(二)区分本科专业,设置税务会计相关课程

本科为会计专业的学生,通常有税务会计的学习基础,因此针对这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以设置税收筹划相关课程并辅以税务会计内容;而对于没有会计基础的学生,可以侧重让其选修税务会计课程。通过将授课对象作区分,可以更好地传授知识,因材施教,增强授课质量,从而推动高层次税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盖地,孙雪娇.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及其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J].会计研究,2009,4:12-17.

[2]胡春晖.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整合研究――以财会专业为例[J].财会通讯,2014(28):42-45.

[3]李勤.《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南方农村,2005(3): 51-53.

[4]刘晓丽.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9(5):137-138.

[5]苏强.基于多元立体化理念的“税法”与“税务会计”教学模式设计[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7):129-131.

[6]田淑华.如何搞好《税务会计》课程的实践教学[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26):153-153.

[7]王红.关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3(25):158-159.

[8]王艳丽.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中《税务会计》教学改革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4):139-140.

税务硕士论文第3篇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中设置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变化较大。增值税和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增值税而言,近年来进行了两次大改革:一次是增值税转型,自2004年在东北开始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随后增值税转型在其他地区试点,最终2009年增值税转型推广至全国。另一次是2012开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这次改革在2016年5月全面推开。就所得税而言,2007年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完成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这两大税种的变化势必对会计实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高层次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也迅速增加。

二、高等院校中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中的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现状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地位

从供给端看,目前高等院校中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侧重于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讲授与实践课程,对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重视不足。部分院校设置了税务会计,或税务会计与筹划课程。但从课程性质上看,此类课程通常为选修课。鉴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差异,税务会计课程的作用受到较大“冷落”。并且很多高校中税务会计相关课程在会计专硕研究生培养中的课时设置为一周两节课。庞大的教学内容与较少的课时安排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会计学专业硕士学生对于税务会计相关课程的认识

会计学专业硕士学生对会计的认识依然停留在财务会计领域。在选修课程时,也更侧重选修财务会计领域课程。很多选修税务会计课程的学生的最初动机来自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税务师考试。基于此,很多学生对于课程预期更多局限于各税种计算,而非税务会计核算。另一部分学生尽管认识到税务会计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本科为非会计专业,缺乏相关基础,再加上课程设置课时偏少,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三、税务会计课程嵌入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的路径分析

(一)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改变

在会计学专业硕士方案中,将税务会计相关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在会计专硕日常培养中,宣传与传达税务会计的重要性。邀请实务界专家尤其是会计学专业硕士校外导师,详细给学生讲解税务会计在实务工作中的重要性。

税务硕士论文第4篇

关 键 词: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 ;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1-0065-03

最近两年, 我国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了重大改革。2009年3月, 教育部决定将增招的硕士研究生指标, 全部用于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并且规定,自2010年始,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全部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安排。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局面彻底改变了, 专业学位教育已经进入到了研究生招生的主渠道, 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19种新增专业硕士类别。2011年秋季,改革后招收的第一批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 随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活动的展开, 作为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者,我们遇到了一些困惑和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 将关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成败。

一、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其他类型学位教育的同质化

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关系。 在教学中, 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 如何正确处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其他类型学位教育之间的关系。从理论上说,他们之间的划分是明确的。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目标定位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起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 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定位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也就是说,前者侧重于实践性,后者侧重于学术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主要是表现在课程设计上。 以笔者所从事的税务硕士教学为例: 为实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我们安排了相关的税务和财务管理类具有实务性质的课程,比如税法、税收筹划、纳税评估、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企业财务会计等。这样一份教学课程计划似乎满足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目标定位。但是,当我们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与本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安排进行对比的时候,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大,无非是专业学位教育特别强调了实习环节, 规定了实习的时间长度不少于半年。会出现这样情形的原因在于,近些年来我国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出现了“专业化”的倾向, 即科学学位硕士的培养已经不仅仅是满足科研和教学的需要, 更多的是为满足就业市场对实践性人才的需要。事实上,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 教学和科研岗位早已无法满足庞大的研究生就业需求。更为关键的是,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目标培养定位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基本重叠的。最近几年,博士群体也在扩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已经很难在教学和科研岗位谋得一份职位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各高校在科学学位硕士培养过程中逐渐增加了实践性课程的比重,减少了学术性课程的比重。所以,当专业学位研究生被纳入到研究生教育主渠道以后, 就产生了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的同质化问题。

2. 如何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区别开来。这看起来不是个问题,但我们在教学中也同样为此费尽脑筋。 按照我国对本科生教育的目标定位, 同样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专业性实践人才。尽管近些年来国家一直在倡导通识教育,但事实上满足市场需求的就业导向, 使得许多大学的专业课程设置技能培训的特征非常突出。这就使得本科教育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目标定位上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不同之处可能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层次更高一些, 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方面尽量做到有所区分。但这些都只是理论上的假定。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2011年各高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并不理想, 许多学生都是从科学学位方向调剂过来的。 以笔者所在的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为例,2011年招收了五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金融专业硕士、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税务专业硕士、投资专业硕士和统计专业硕士,各专业80%以上的生源依靠从科学硕士方向调剂, 有的专业甚至达到100%。而且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通过调剂补充的生源,其本科专业与专业学位所学专业大都不一致, 以税务专业硕士为例,2011级入学15人, 其中9人为非财税类专业,5人为非经济类专业。在绝大多数学生不具备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下,通过仅仅只有两年时间的专业学位教育就达到高层次专业实践人才目标,这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想象的,更何况按照学制安排, 他们的课堂学习时间只有一年。对于那些非本专业的学生来说,在一年内能够补齐所学专业的入门知识已属不易, 如果要提高层次可以说是难上加难。考虑到这样的现实情况,教学单位在课程设计上, 不得不回过头来对本科阶段的知识进行讲解。因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本专业的本科教育很容易出现同质化的问题。

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问题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实践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中,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教学方面,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在教学内容上,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教学过程中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在专业实践方面,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培养单位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应该说这些措施对于突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教学行为主体在关注实践性的同时, 很容易忽略专业理论素养训练的重要价值。事实上,这种情形正在悄然发生。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在实用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传授实务性质的知识几乎成为任课教师的惟一任务, 专业理论知识在课堂教学中几乎难觅踪影。在学生们看来,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他们未来所要从事的工作似乎不相关, 他们关注的是现在所学习的知识在毕业后能否直接拿来应用。所以,无论是教学者还是学习者都没有动力去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忽视专业基础理论学习,除了教学行为主体的主观原因外,还有客观因素的制约,那就是学制的限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其中只有1年是课堂教学,在1年时间内既要进行实务课程的教学又要进行专业基础理论的教学,无论对于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有选择地教和学生有选择地学,就成为一种必然结果。

忽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 对于那些跨专业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更是如此。多年来的教学实践告诉我们,实务性的知识往往具有个案性质,具有易变性,随着时间、环境和制度因素的变化,这些实务性的知识也会发生改变。但某一专业的基础理论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 它揭示的是各种纷繁复杂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强调实践性,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但如果忽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培养, 学生在毕业后可能在某一专业领域进入角色的时间会比较快, 然而专业基础知识的匮乏会使他们的发展潜力受到限制, 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容易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围绕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 我们曾经与来自于实务部门的校外导师进行座谈,他们都是实践领域的专家。出乎我们意料的是,他们除了给出如何进行实践教学的建议以外, 都无一例外地强调专业理论的重要性。可见,在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 解决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三、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按照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双导师制”,即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同时配备一个校内导师和一个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目前的师资队伍还不能完全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首先从校内导师的师资队伍来看,他们原来大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因此缺乏对当前实务部门具体操作规范的了解, 尤其是近些年来高校引进的师资几乎全部是学术型人才, 他们都接受过良好的学术训练, 但往往对实务性的问题不甚了解, 这就增加了校内导师讲授实务性课程的难度。特别是在案例教学方面,由于许多学科的专业学位教育刚刚起步,案例积累不足是常见的问题。从校外导师的师资队伍来看, 虽然他们能够在知识结构方面弥补校内导师的缺陷, 但由于这些人通常是所在单位的骨干, 不可能抽出大量的时间投入到教学工作, 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在实践环节给予指导。而且,由于校外导师长期从事实践工作,他们中的一些人往往缺乏系统的知识体系, 直接走上讲台授课对他们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胜任的工作。对于一些专业来说,聘请到足够数量的、能够胜任职责的校外指导教师,成为一个现实难题。

四、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针对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 笔者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1.要解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其他类型学位教育的同质性问题, 一条基本的原则是严格按照各种类型学位教育的目标定位来进行课程设计。 首先要使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回归“科学性”,强化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训练, 同时考虑到市场需求,进一步减少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 对于跨专业招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学制安排上可实行3年制,使他们有更充裕的时间弥补专业知识的不足。对于从本专业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实行2.5年制。同时, 要对跨专业和从本专业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 大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办学水平,无论在教学内容还是在教学方式上都要与本科阶段有所不同,体现出研究生的学位层次。

2. 在重视实践教学的同时, 也要给专业基础理论教学预留一定的空间。 可以考虑在教学计划中安排1门或2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 这对于那些跨专业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尤其重要。 在实践课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也应引导学生去思考实务操作背后所反映的理论基础, 学会用专业理论去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专业知识的培养目标。

3. 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为了使校内导师更加了解当前实务部门的实践活动, 可以考虑有计划地安排一些教师到实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以使课堂教学更加贴近实际,同时还可以丰富案例,推进案例教学。针对校外导师的特点,可以发挥他们的特长,让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小型讲座。每一学期要安排一定的时间, 让学生跟随校外导师进行实践学习,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税务硕士论文第5篇

2、专业型硕士初试考试中,金融硕士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金融学综合;

3、应用统计硕士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统计学;

4、税务硕士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

税务硕士论文第6篇

 

2016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学专业(财政与金融方向)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所属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学费:24000元/2年

 

重要知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财政学专业财政与金融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名为财政学专业财政与金融在职研修课程班,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可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详情点击)

专业介绍

对外经贸大学1951年建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960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成为当时仅有的全国64所重点大学之一。199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被列为国际教育部首批211重点建设高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学校主力学院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教师博士化率和海外归来博士比例均处于国内之列。在2004年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应用经济学被评为全国第六名,其中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均列第四名。财政学科的整体实力和学术水平居国内较高水平,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富。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了解当代财政、财税的发展现状及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形势、投资热点等,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我国国际贸易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开设财政与金融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在职课程研修班。

一、培养方向及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财政与金融管理专业知识,具备财政、税务、财务管理、金融投资分析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在金融系统、财政、税务、海关、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业务管理工作,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相关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

三、课程设置:

1、学位课程: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微观经济学 (3)宏观经济学 (4)货币银行学 (5)国际经济学 (6)财政经济学 (7)英语

2、专业课程:

(1)管理会计(含财务会计) (2)公司理财(财务报表分析)

(3)企业重组与并购 (4)统计方法与分析

(5)税法原理 (6)高级投资分析

(7)财税理论与政策 (8)金融学

(9)项目融资 (10)税收经济学

(11)国际金融与外汇市场

四、报名方式:

限招30人,额满即止!

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1、索取并填写在职人员高级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提交1 寸免冠照片2 张,二寸2 张;

4、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月隔周周末上课两天(周六、日),遇节假日顺延。

2、考试方式: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由我院组织考试或考核。

六、学 制:

两年,隔周的周六、日授课,遇重大节日顺延。

七、学习费用:

1、学费:24000元/2年,一次性交齐;

2、学校无题库考试,学习期间每门结业考试均不另收取考试费。

八、颁发证书

1、课程研修班的学员,完成“课程设置”中所规定的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获加盖校长签名章、学校钢印和红印章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3、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三年)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九、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方法

1、申请学位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3、国家统一组织的英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我院协助学员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4、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税务硕士论文第7篇

初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