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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3-02-27 11:18:41

序论:在您撰写住房管理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住房管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农民工;城市化进程;住房问题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长期的、必然而且必须的,而农民工又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进城农民和城市的其他劳动者不同,他们是一个非正式、非固定、收入低廉、无城市户口、无城市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1农民工的城市住房现状分析

目前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条件基本不尽人意,他们基本没有固定的住处,在哪工作就在哪居住,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空间狭小,卫生条件差的临时住所。虽然农民工大都比较年轻,这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都比较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恶劣的居住环境还是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据统计,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仅建筑业农民工队伍就达3200万左右,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90%以上。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入城市,他们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也成了一大难题。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大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基本如下:

1.1公共场所

许多农民工在进城后找到工作前,如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提供可住宿的住房,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在旅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

1.2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建筑物内

所谓的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更是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

1.3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对农民工来说已经是比较理想的住宿条件。但此类集体宿舍受建筑成本的限制,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不仅不能像城里人的住房那样有必备空间,而且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

1.4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一般来说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

1.5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

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意义

2.1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今后较长时期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2008年达到45.68%,30年提高了个近28个百分点,成绩有目共睹。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难度不断加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难以留在工作地实现安居乐业,而是如同候鸟一样往来于城市与农村,不断的外出务工又返乡回流。从长期来说,随着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逐步解决,可以实现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高,有效降低生育率,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村人均土地拥有量,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放。

2.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我国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仍将有源源不断的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民工潮将是社会一个长期存在不可避免的现象。由于农民工不能真正进入城市,大量人口依然滞留农村,农村整体贫困面貌难以改变。而且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实际已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因此,当其年老时,必将面临在城市去留两难的尴尬境地。而且不少农民工的子女从小在城市成长,已经不具备农业生产的知识,更不会回到农村务农,这就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果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社会稳定。

2.3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

人口素质及其结构状况是现代城市竞争力的一个典型特征。农民工和城镇居民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共同创造者,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够从客观上要求他们对城市作出持续贡献。农民工普遍特征就是特别能吃苦、对报酬的要求相对较低,他们以积极向上的劳动态度,务实进取的精神,以及他们所带来的开放、竞争和创新的氛围,使城市竞争力不断上升。

3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思路

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不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就难以改善,健康、安全、发展就谈不上。而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涉及巨额资金和一系列复杂社会管理问题,在此浅谈几点解决思路。

3.1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方面解决。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逐步解决,当前最迫切的是为农民工提供具备基本人居条件的住所。在解决农民工住房的具体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作息规律、地域分布特点以及经济承受能力,避免不切实际的建设造成住房闲置。

3.2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城市规划中必须给予考虑。其次,城中村改造是解决农民工城市居住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城中村改造,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缓解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住房困难。再次,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学校、仓库等改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房屋。

3.3要研究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长期政策

这包括公积金政策、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政策范围通盘考虑。

3.4放开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在中国现有土地制度框架下,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只能限于耕种或村庄内公共建设,不能抵押和买卖。而恰恰在城市郊区,有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果能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廉租房,就有可能解决农民工的定居问题。

住房问题、农民工问题都是“两会”热议的话题。对于如何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进城的定居问题,是衡量一个国家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和谐,安居才能发展。如何让农民工安居乐业,目前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庆武.中国流动人口现状[J].东亚劳动力流动与迁移.

第2篇

作者:魏秋敏 单位:衡水学院法政系

对中低收入者的界定上存在问题,有些家庭的非纳税隐形货币现金收入,不能被监控,造成在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当中,存在着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选址偏远,物业配套措施不到位。因经济适用房建设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其显著特点是价格相对便宜。其低廉的价格来源于低成本和薄利润,开发商只有把经济适用房建在远离市区的地段。2009年,河北省衡水市区的保障房居民区裕康小区投入使用,该小区内除经济适用房外,还建有廉租房。该小区已很具规模,但是物业配套跟不上,地方较偏,物业环境差,使经济适用房难以得到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同和认购。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不享有完全产权,流转不畅。根据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香港在公共住房建设方面较为成功,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通过公共住房制度完成了战后的安置与重建,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了其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创新经济适用房管理机制1、合理界定中低收入标准,取消户籍限制,放宽政策标准。2012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者,在“中低收入者”这类群体的确定上,笔者建议取消制度地域户籍限制,这有利于地方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样做虽然短时期内会给地方政府造成很大负担,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使社会区域的真正低收入者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系统、家庭收入的动态监管制度有些购房者,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了谋取利益,采取各种措施,隐瞒收入和家庭资产,骗取经济适用房。此行为应该受到严厉制裁,并且事前防范也很重要。针对目前个人信用系统还未建立的情况,可以借鉴我国征税方式。实行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2]。汇总社会各方资源,在税务机关的个人收入档案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家庭收入的动态监管制度,保障经济适用房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下,顺利推行。3、实行“封闭式流转”,完善退出机制住房保障体系“封闭式流转”[3],是指当被保障对象,无需再接受经济适用房时,相关权益回归住房保障体系,改由其他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享受。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保障性”,那么解决相关问题就从两个方面着眼,经济性的市场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环境体制下,加大住房供应,抑制住房投资需求。实行“住房保障体系封闭式流转”这样只能由政府回购,再由政府卖(或租)给消费者,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那些通过经济适用房倒买倒卖非法获取利益的投机者,保障福利政策不被扭曲。

为了保证政府部门真正把监管工作落实好,要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督责任,即当政府部门不履行监督责任时,监督缺位时,谁来追究他们的不作为行为?这是我们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关键所在,以往的政府监督,只重视对监管对象监督的法律规制,而对政府部门不作为监管行为缺少规制。根据“权责统一”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了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必须建立完善追究责任的机制。基金项目:2008年衡水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衡水市推行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及法律研究”。

第3篇

1.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

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主要原因是受政府对其宣传力度的限制。虽然自1998年以来,住房维修基金成为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基金项目已有十多年了,然而在现今,依然有许多人不清楚住房维修基金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更不了解住房维修基金对其切身利益的重要影响。鉴于这种情况,大部分住户在缴纳住房维修基金时不理解、不情愿,不仅给代管部门的工作流程带来一定的麻烦,也不利于住房维修基金监督机制的扩展。

2.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弱化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缴纳问题。由于国家并未针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方面制定诸如缴纳标准、缴纳方式、拖欠惩罚措施等相关的法律政策与法律规定,从而造成了个体住户及开发商的拖欠或侵占现象。例如,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强制性的侵占住房维修基金,在代管人员进行查收时,又利用诸多理由拒绝缴纳,这不仅损害了个体住户的经济利益,也很大程度上成为住房维修基金安全管理层面的障碍。

(2)管理问题。首先,住房维修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的分配,是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大额资产。同时,由于住房维修基金所涉及的领域较为宽广,在代管部门进行管理时,容易出现非法挪用或不按手续私自使用等现象,这无形中降低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系数,同时也是造成群众与开发商、群众与政府代管部门产生矛盾的关键之一。

(3)使用效率问题。住房维修基金虽有一定的增值功能,但发展至今许多住房维修基金仍处于托管状态,这不仅造成了大额基金的闲置与积压,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效益。尤其在近些年,代管部门及业主对于基金的如何使用存在较大的分歧,且没有明确的使用标准,致使大额住房维修基金成为国民经济的资金负担,不利于其实质性使用价值的充分发挥。

3.对住房维修基金监督力度的弱化

首先,代管部门的监督力度问题。住房维修基金是一笔大额资金款项,关联着较大范围的资金链条,然而大量基金处于托管状态,无形中增加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障碍。同时,法律法规中也并未明示对住房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标准、使用规范及与其相对应的管理措施,这也给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其次,个体住户的监督力度问题。这跟上文中提到的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有着连带关系。

二、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重视程度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国民弱化现象,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改进,这不仅关系到个体住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代管部门的社会形象与社会信誉。例如,代管部门可以合理运用传播资源,与媒介进行有效对接,如可以利用地方电视台、地方报纸、网络以及一切可以使用多媒体交互传播的资源作为媒介通道,将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重要性向住户公示,提升个体住户对住房维修基金的重视程度。

2.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管理措施

为有效解决住房维修基金在管理层面出现的缴纳问题、管理问题、使用效率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优化住房维修基金法律效应的同时,提升了其法律权威。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与规定,保证住房维修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保护业主在物业范围内的公有财产不被侵占[2]。这不仅是对业主个人财产安全的法律维护与保障,也是对住房维修基金合理法律程序的改进与更新,既有利于促进基金管理和谐,也有利于环节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所产生的资金矛盾与纠纷。其次,利用法律手段加强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措施,对基金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如何缴纳等进行明确规定,从而有效避免开发商钻取法律漏洞而获取的资金利益。再者,对于处于托管状态的住房维修基金必须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看管,并开展经济学家、代管部门代表及住户代表三方意见讨论,为高效提升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力度与使用效率出谋划策。这样不仅有利于使闲置的住房维修基金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运作起来,也有利于为业主的资金投资构建有效保障。

3.优化监督机制,增强安全保障

降低行政管理部门对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行政干预,将其关注的重点转移到管理与监督上面来,并着力培育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建立业主、业委会、主管部门多层面的监管制度[3]。这不仅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提供了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的双重安全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其公众关注力度与监管力度,在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优化了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监督机制。

三、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通病根源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通病的根源

2.1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2.2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3.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3.4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5篇

1.1施工原材料质量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在快速兴起,对建筑原材料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受利润的驱使,许多的建筑材料供应商纷纷涌入建筑材料市场,这些建筑材料供应商实力参差不齐,企业信誉也良莠不齐,导致许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原材料被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当中,给房屋建筑工程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监管力度的不足,致使部分的建筑工程采购人员罔顾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选用质量不过关的原材料,同时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员也并未对所用原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测,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难度较大

一般而言,房屋建筑工程的工期都会比较长,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其中包括认为因素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所用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等等,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自然因素包括:施工现场的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土质、水文、地形等,以及天气原因,都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造成比较大的影响。总体而言,房屋建筑工程受到众多内在与外在因素的影响,致使其存在着很大的波动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难度也就相对较大。

1.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力度不足

1.3.1建筑企业故意压缩工期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工程项目的数量比较多,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经济效益,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偷工减料,故意缩短工期,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层面以及管理层面上的细节都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听之任之,这种不良的行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1.3.2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受我国基本国情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建筑韩各样虽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然而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还是相对缺乏,大部分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员都是农民工,以农民工充当房屋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有一个明显的短板,就是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施工过程出现的,无论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技术层面的问题,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或是处理,显然难以达到房屋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以至于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都无法得到技术层面的有力保证。

1.3.3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尚处于较低的水平线上,管理力度不足,管理体系也不完善,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得不到国家制度方面的强制性保证。此外,由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隐蔽性,并且隐蔽的时间比较长,在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也很难发现,即使发现了,后期处理的难度也非常大,在浪费资金、时间、人力的同时,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管理体系方面的缺陷,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

2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具体举措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方面的漏洞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以多种形式存在的,因此,针对其存在的形式,笔者将在下文浅谈几点关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具体举措。。

2.1强化对施工原材料的管理力度

施工原材料是影响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最基础的因素,确保施工原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专业技能,培养其职业道德,在面对假冒伪劣的原材料是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辨别真伪,在面对利益的诱惑的时候,有够硬的职业道德去抵抗;(2)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材料供应商合作,在科学的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选择优秀的企业作为材料的供应商,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施工所用原材料的合格。(3)落实对采购回来的材料的检测工作,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施工原材料进行鉴别以及检测,决不允许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当中。

2.2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房屋建筑施工整体而言,是一门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在于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所有在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强化、职业道德等方面,从而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证。此外,房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监管也应该落实,实行打卡制度,每个分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以及负责人都要及时到位,对于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要详细加以检查,并记录备案。

2.3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

在施工之前,施工之中,施工之后都应该有一套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首先要理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结构,明确权责之间的界限,资金的流向以及机械的管理都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与监督,并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记录备案,以备日后查验,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等于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控制提供了国家层面的保障。

3结语

第6篇

1混凝土材料的选用阶段

砂石与水泥的管理与控制。选用的砂石材料,要根据设计和标准的要求,对其颗粒等级和含泥量进行严格检查,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现场;选用的水泥,首先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试验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对其性能进行抽检实验。当实验结果未达到供方的试验报告数据时,要重新对批次水泥进行取样复查,杜绝使用劣质水泥。

2混凝土的搅拌及运输阶段

混凝土是房屋建筑的主要构成材料,其拌制的配合比及运输过程对房屋建筑的整体质量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因此,运输至现场的混凝土必须要满足标准及设计的要求后,才能被应用到房屋建设中。而在这一关键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要点:如果施工现场的气温较高,且需要浇筑的混凝土的面积也比较大时,要对搅拌场进行遮阳,避免沙石骨料等被阳光直射,及时洒水降温;通常情况下,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应控制在C20~C40,浇筑过程使用的混凝土是掺有12%UEA-H的,其强度要大于两侧的强度,而现场施工使用的则是掺有10%UEA-H的混凝土;搅拌完成后的混凝土,要采集样品并做实验,严格检查搅拌后的混凝土的各项指标,检验合格后,要立即运抵现场,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大面积暴露,防止混凝土的温度过高;当搅拌器距离较远时,搅拌站要设置在距离浇筑点近的地点,缩短运输距离;当不采用卡车运输混凝土时,则需采用混凝土搅拌罐车运输。

3混凝土的浇筑阶段混凝土

在大面积浇筑时,其表面会出现泌水现象,如果不及时清理掉混凝土的表面泌水,将会严重影响混凝土整体的浇筑质量。在完成混凝土的浇筑作业后,还要及时进行护养工作。此阶段的养护作业要按照施工要求对温度进行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的表面湿润度,控制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从而提高混凝土整体受温度变化影响的抗裂能力。混凝土在浇筑4~6小时后,其表面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塑性裂缝,这时要进行二次浇灌或二次压光层措施。大体积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大概需要15~25天,小体积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大概需要10~15天。

4施工的相关工艺要求砖砌体施工

在砖砌体作业时,砂浆的饱满度和整体垂直度要达到标准的要求,建筑物内相邻砌体的高度差要控制好,并确保高度差处于正常的楼层高度内;保温板的黏结施工,温度要低于5℃。风雨天气,要暂停施工,避免天气因素影响保温效果。当房屋建筑的整体高度小于20m时,保温板的固定形式推荐采用黏贴法。当其建筑高度大于20m时,低于20m部分的保温板要按照设计要求来固定,但保温板的黏贴面积也不得低于总固定面积的40%;在拼接保温板时,如果出现较大缝隙,要使用类似性能的边角保温材料或发泡聚氨酯填充;当基层的水平偏差大于6mm时,要使用砂浆进行修平,以此确保后续保温板的黏贴工作;混凝土施工。施工缝的主要工序包括底板以及底板和墙体的构建,在此工序要特殊强固的位置要采用平直缝施工。为了避免混凝土流入加强带,要在板墙主筋的两侧铺设铁丝网。首先要将直径小于12mm的钢筋立筋点焊至板墙主筋上,其焊接间距要处于150~300mm,再选用孔径小于5mm的铁丝网,并绑扎于钢筋上。

二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1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并执行岗位责任制

房建施工现场的管理涉及施工现场的所有人、物、财以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并积极推行各级管理者与操作者的岗位责任制,奖罚分明,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平面或立面管理、动态或静态管理,事事都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形成纵向和横向的管理网络。

2重视施工过程管理

房建工程的施工过程管理,要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工作。针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要结合设计要求,制定作用指导书和质量控制点,时刻对施工中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内容进行监控,严格贯彻和落实样板上的各项管理制度。

3强化完工质量检查要结合

建造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逐一检查房屋建筑中的各部分结构,确保各部分的功能都得以实现。而房屋建筑的保温性能,要结合标准《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CJ132-2001)》进行检测。另外,对于在施工中所采用的各项材料,要在竣工后进行最后的完善并且分类归档,以便向房屋开发单位及政府部门查阅。

三结语

第7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项目;项目管理

一、强化项目进度管理,解决进度拖延的措施

(一)对引起进度拖延的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它的影响,防止它继续造成拖延或造成更大的拖延,特别对计划不周(错误)、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拖延。

(二)对已经产生的拖延,采取措施以弥补或部分地弥补。主要通过调整后期计划,修改网络计划,采取措施赶工。

(三)采取措施保证后期的活动按计划执行,特别对关键线路活动。缩短后期房屋建筑的工期,常常会引起一些附加作用,最典型的是增加成本开支或引起质量问题。

二、加大项目质量管理力度

(一)严惩造成房屋建筑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这是对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越轨行为必要的制裁和警示。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主要肇事单位,应不惜迫使其破产、倒闭;对于个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领导责任。

(二)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建设监理制。实行监理制是搞好房屋建筑建设行之有效的一种体制。尤其是对房屋建筑质量,它能有效地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发现问题。所谓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建设监理制,一是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该委托监理的必须委托监理,否则,不许开工,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必须实行“三控制”监理,因为工期、投资与质量三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三是监理工作要向房屋建筑设计等阶段推进,以便更好地发挥监理的作用。

(三)密切分理层与劳务层之间的关系。从许多单位成功的经验来看,采取亲情手段和相对稳固的合同形式等措施,密切了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与劳务层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其间的亲和力,使一个项目组、一个企业形成步调统一的整体。这样,就不会出现重大失误。

三、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理的对策

(一)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低成本、离质、高效益”的市场竞争观念。

1.要树立以优取胜,以精品房屋建筑占领市场的观念要把建筑产品的房屋建筑规模、科技含量、内在质量、外在观感度作为创造精品房屋建筑的基础,变为全体员工的一种自觉行动,建造更多的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精品房屋建筑,获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2.要树立效益第一的观念确实把企业的各项工作重点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上来,用效益第一的观点来统领企业的各项工作;以效益评先进、用干部,形成人人讲效益,环环抓效益,事事增效益的良好氛围。

3.牢牢抓住成本管理,正确处理好成本与质量、规模、方案设计、预测、决策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实现最佳结合,追求成本管理的极限效应。

(二)必须树立新的成本,理理念

施工企业从房屋建筑信息跟踪、投标中标开始,经过组织施工生产到全部房屋建筑完工,项目解体为止,整个运行过程都会影响成本的变化。而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正是紧紧围绕影响成本变化的各个环节,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成本的事前预测决策、事中控制调节、事后分析考核兑现转变。成本管理范围的变化,决定着成本管理质的变化,而这种范围和质的变化则是成本管理创新上的一次飞跃。因此,成本管理由生产经营决定成本,逐渐向成本干预生产经营的开拓型成本管理方向发展;向企业的预测决策领域渗透;向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扩展。成本管理对象除生产成本外,已逐步扩展到预测决策成本、技术成本、质量成本、安全成本、方案设计成本、体制机制成本、人才培养成本等。

(三)必须搞好施工项目成本的测算评估,推行目标贵任成本管理

建立房屋建筑项目成本预测评估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目标成本指标,是现代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又一特征。因此,房屋建筑项目一开工,必须由法人、项目经理部按照谁管谁测评、谁干谁测评的原则,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房屋建筑项目成本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

1.测评投标报价的科学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市场调查、论证和详细的现场核算,来检算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有无错编错列,漏算漏项现象,将报价成本与现场测算成本进行对比,测算评估出经营效益,指标项目目标成本的分解。

2.合理测定目标成本通过对施工方案的优化,科学设定项目成本管理体系,按作业层直接成本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独立费);项目部间接管理费;上级机关管理费(利息、税金、基金等)进行分层测评。按单位房屋建筑、分项房屋建筑和施工工序所耗用的实物量,测算出市场能够接受的成本单价,科学确定各项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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