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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9-07 05:41:11
畜牧论文

畜牧论文第1篇

1.1特种养殖异军突起

主要将特种养殖与生态旅游和休闲观光结合,发展特种养殖观光园2家。如:龙凤溪放养鸡场充分利用在国家“4A”级景区遮阳山脚下的地位优势,先后引进南岭黄鸡、珍珠鸡,进行山地、林地放养,年经营收入可达48万元;金钟镇智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周边天然草场,投资130万元,建成了占地1hm2的蕨麻猪养殖小区,年收入可达12万元。

1.2草原观光畜牧业开始起步

把娱乐、餐饮融入草原观光畜牧业,大力发展新型草原观光畜牧业,在天然草原和风景名胜区,为游客提供看、吃、住为一体的娱乐服务,让游客们骑牦牛或骑马旅游观光,品尝家养畜禽产品,深度体验传统的牧民生活方式。木寨岭、风水岭、草滩一带及周边正在积极发展以骑马、狩猎、野宿为一体的草原观光型畜牧业。

2漳县发展休闲畜牧业的优势

2.1丰富的人文资源

漳县旅游资源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贵清山、遮阳山,是自然山水风景名胜区,也是理想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去处;有考古学家称之为“海内之最”的华夏千年井盐、汪氏元墓群,是寻根溯源姓氏文化旅游的绝佳之处;有中共中央西北局盐井会议会址,是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部级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是甘肃省唯一以秦岭细鳞鲑、水獭等水生野生珍稀动物保护为主的部级自然保护区;同时,还有雷公峡、韩家沟丹霞地貌、露骨山、大爷洞、铁笼山等30多个后续旅游景区(点)资源。这些都是休闲畜牧业的宝贵资源,也是发展休闲畜牧业的良好基础。

2.2旺盛的市场需求

全县总人口20.58万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全县经济社会飞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2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6元,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3541元,增长19.6%。居民生活需求明显转变,节假日都喜欢以家庭为单位前往周边旅游或去休闲区度假,旅游休闲活动逐日兴起。另一方面,漳县的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得到完善,交通便利。据统计,2013年全县共接待游客102.7万人次,十分适合发展“短、平、快”式的城郊休闲畜牧业。

2.3难得的发展机遇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在正式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成为“最亮看点”。漳县把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大力实施“旅游活县”战略,以打造陇上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胜地为目标,为休闲畜牧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3漳县休闲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漳县休闲畜牧业是畜草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目前尚处在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

3.1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全县的休闲畜牧业没有统一的整体规划,基本上是以投资商自主开发为主,其规划和设计也缺少科学化、规范化。受投资者自身条件制约,有的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有的是由村和农户自发搞起来的,导致各示范点在开发上随意性较大,布局不合理,影响了全县休闲畜牧业的整体发展。

3.2缺乏特色项目的开发

目前,全县推出的休闲项目大都是停留在垂钓、特种养殖、草原观光等方面,虽然有别于城市生活,但活动内容比较单调,缺少系统的、全面的、深层次的对文化内涵的挖掘,并且容易受季节性制约而造成资源闲置,利用率不高,带动力弱。如漳县大宗淡水鱼养殖场等大多休闲渔业场所只注重夏季垂钓和生产经营,淡旺季落差太大,旺季经营很火,淡季基本停业,设施闲置。此外,观赏和垂钓品种少,新品种引进力度不够,目前主要以草鱼、鲤鱼等常规养殖品种为主,名特优品种比重太低,对高档次、高需求游客缺乏吸引力。如果“天天都一样,次次都相同”,项目总体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必定会下降。

3.3缺乏必要的资金扶持

休闲畜牧业项目投入大、投资回报时间相对较长,而全县休闲畜牧业项目大部分都是由乡镇政府投入或个人投资的,仅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大笔资金,很多地方往往是只能简单地修修路,这就直接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并且影响了招商引资与发展的后劲。个人投资的休闲畜牧业项目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发展较为缓慢,造成一些好的项目因没有资金而无法上马,制约了休闲畜牧业的发展。

3.4缺乏现代化宣传手段

全县休闲畜牧业还处在低水平发展阶段,对外宣传推介、与旅行社联系接洽能力明显不足。同时,大部分休闲示范点推介意识不强,在推销自己、推销景点、推销畜产品方面的表现也不够出色。除漳县金海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金钟智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极少数示范点外,很多休闲畜牧业示范点没有明显的路标。现代化宣传手段更是寥寥无几。在渔家乐的层面上,全县的渔家乐基本靠自然散客维持经营,没有与旅行社达成固定的联系。

4对漳县发展休闲畜牧业的建议

通过调研,笔者认为:漳县具有大力发展休闲畜牧业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只要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上下推动,休闲畜牧业必将成为拉动农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4.1科学规划,提高资源利用

全县具有丰富的休闲畜牧业资源,其中畜禽养殖业有万头肉牛基地、万头生猪基地、万只肉羊基地,蕨麻猪、虫草鸡等特色养殖场;渔业有部级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千亩渔业基地,漳河、龙川河、榜沙河三条主要河流,以及星罗棋布的水库山塘;草产业有天然草原9.43万hm2(141.4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3.6%,其中可利用面积8.57万hm2(131.21万亩)。要充分发掘利用这些资源,对现有产业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休闲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引导业主合理有序开发,着力将休闲畜牧业打造成拉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4.2加强引导,有序整体开发

休闲畜牧业是个新生事物,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能否突破瓶颈,成为引领新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活跃农村经济的助推剂,关键要做好引导,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一是规范管理。要加快制定休闲畜牧业的管理机制,规范休闲畜牧业的项目审批或备案、可行性论证及日常管理。针对项目开发中服务设施占地、准入资格、经营范围、活动内容、经营单位的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等项目制定明确的管理办法。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休闲畜牧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帮助提高素质和服务水平,组织休闲畜牧业主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提升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二是市场引导。加大休闲畜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吸引多元投入开发,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休闲畜牧业。特别是引导和鼓励一批已经完成原始积累的农民工,带着资金、经验和信息回乡发展休闲畜牧业,壮大地方经济。

4.3突出特色,加大综合利用

畜牧论文第2篇

(一)分布区域不同

农业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农业化,是有机体生产过程,农业生产不可在大范围内逾越自然地带而存在。我国地域辽阔,跨越数个自然地带,从中国的东北到西南,从完达山开始,越过长城,沿吕梁山,经延安,一直向西南到青藏高原的东麓,东南部分是丘陵平原区,濒临海洋,气候温暖湿润,原生动植物多为森林型,产生了以农耕为主的农业;西北部分则深居内陆,高山峻岭,远离海洋,气候波动影响大,干旱且多风沙,原生动植物为草原型,发端了饲养家畜为主的畜牧业。我国草原畜牧业主要集中于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西部、北部天然草原分布面积较大的省份;农耕畜牧业则广泛分布于东部、南部种植农业大省,在气候、交通、劳动力资源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它们在历史时期内的分布大体与自然地带的分布相吻合。

(二)经营方式不同

经营方式的差异是农耕区畜牧业与草原区畜牧业最为明显的区别。我国传统农耕区农户定居,以村落形式集中居住,就家庭为中心经营畜牧业,分散圈舍养殖,或以定居点为中心小范围游牧。因农耕的需要而饲养畜禽,规模不大,因此需要的养殖技术较为简单,对管理要求不高,病害往往是制约因素。草原区畜牧业普遍水热条件较差,难以满足定居的生态需要,多以游牧为主,活动范围大,往往可远至上千公里。由于气候的波动性,草原区畜牧业不确定因素很多,如天气、饲草料、疫病、食肉野生动物侵袭等都可能成为制约因素,对养殖知识及生产组织水平的要求很高。为了对抗风险,减少生产的边际成本,因此草原区畜牧业不以小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而是以氏族或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生产,家畜虽私有,但内部多有分工。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化生产,单个放牧单元的家畜规模可达成千上万。

(三)农业经济地位不同

畜牧业在农耕区与畜牧区的地位也有显著差异。农耕区畜牧业的目的多是对种植业进行完善和补充,其目的在于提供农耕系统的养分循环、役用畜力需求、改善生活等方面。如南方地区饲养的耕牛,不是为了肉用,而多是用来耕田、负重。故传统农耕区种植业可脱离畜牧业而存在,而畜牧业则不可脱离种植业,是从属地位。畜牧业则是草原区农业生产的支柱形态,几乎是游牧民农业收入的全部。畜产品既是游牧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同时由于游牧农业不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需要通过畜产品来交换农区的茶叶、粮食、手工业品等生活必需品,所以畜产品也是牧民的生活来源。

(四)驯化的畜禽种类不同

农耕区畜牧业与草原区畜牧业对畜禽的选育标准有差异,驯化出的家畜种类、品种也不一样。农耕区畜禽的选育标准主要为饲料转化效率高,多为杂食性,能够喂养农耕生产出的各种农作物,生产性能好。个体大小不重要,多不善游移,独居群居均有,繁殖率要高。由于有圈舍保护,对恶劣环境的耐受力也不是重点。总体要求是易于管理,家畜种类地域差别不显著但品种区域有差别。草原区畜牧业饲养的几乎都为家畜,它们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多为草食动物,且体格较大,便于牧人在空旷的草原地区监管。往往一个游牧系统饲养多种家畜,各有作用。家畜为了采食、躲避自然灾害、种内竞争,都非常善于游走,喜群居,耐受力好。草原区家畜与环境之间经过多年的双向选择,家畜种类的区域差别很大,如在青藏高原饲养的是藏羊,而蒙古高原则饲养的是蒙古羊,前者耐寒、耐高海拔;后者适于游牧,耐寒耐旱。

(五)孕育的文化类型不同

这两种类型的畜牧业还孕育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农耕区畜牧业分布于汉民族为主体的农耕文化区域内;而草原区历史上一直为少数民族的游牧文化所占据。从历史传说到历史记载开始,就出现了中国文化的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的分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虽草原民族与农耕朝代有所演替,但各自区域内的畜牧业形态几乎没有变化,所孕育的两种文化,既有冲突,又有联系与交融。农耕和畜牧文化不断冲突与融合的历史,曾是中国历史的主线之一。

二、农耕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农耕区畜牧业是人们利用农区中大量的农作物秸秆、陆生(或水生)饲料植物及丰富的农副产品等,采用舍饲、半舍饲经营方式,饲养牛、羊、猪、鸡、鸭等家畜与家禽。农耕区畜牧业在当地农业系统中的地位虽不如草原区畜牧业,但因我国农耕区体量庞大,基数大,故在全国畜牧业总量占据的比例也非常大,历来是我国畜禽产品的主要来源地。农耕区畜牧业除了提供丰富的畜禽产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是通过畜禽转化农副产品为有机肥,家畜粪便还田,保证了土壤肥力,维系农耕系统的养分循环,构建成中国传统的生态型农业。农耕区生活可以独立于畜牧业,但生产不能长期脱离畜牧业。中国农耕业精耕细作的传统,有大量的技术措施都是针对种养结合,种植业和养殖业相互促进。中国的土地耕作数千年之久而未明显衰退,畜牧业粪肥及其副翼性经济作用功不可没。如我国农耕核心地带太湖地区,明清时衍生出了“农副产品—猪—大田”系统、“蚕桑—羊—桑田”系统、“虫草谷—鸡鸭—田鱼”系统和“桑基鱼塘”系统,这些复合生产系统中畜牧业都发挥了重要的养分转化与流动功能。因中国南北地带性差异较大,农耕区畜牧业文化遗产又有南方农耕畜牧业文化遗产区和北方农耕畜牧业文化遗产区的分异。

(一)南方农耕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中国南方的农业系统主体起源于长江流域的稻作农业,以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为滥觞,逐步融合荆楚和巴蜀农业系统,并随着汉族的流徙向南推至珠江、闽江流域,向北抵及淮河以南,向西远达西南岩溶地区,最终将稻作农业系统扩散到整个南方地区。稻作农业系统的畜牧业作为种植业的副业存在,核心是建立了“粮—猪农业”这一简单而又高效的农业结构,猪吃残羹剩菜及多余农副产品,并辅以鸡鸭鹅等家禽,按需促进役畜的饲养。以长江流域为主还产生了蚕桑养殖这一独特的劳动密集型养殖业类型,长江上游的巴蜀和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都是重要的养蚕治丝起源地与发展地,衍生了蚕桑生产与其文化系统。南方农耕区畜牧业多舍饲经营,并培育出相应的品种,如太湖猪、湖羊等。不占大量土地,管理精细,配合优良的水热条件,种养相得益彰,生产效率很高,满足了南方地区在宋代之后成为全国经济、文化重心的物质需求。这一精细舍饲畜牧业模式的发生有其合理历史内核,在现今及以后的畜牧业发展规划中,其价值应予以肯定与重视。

(二)北方农耕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北方的农业系统建立在黄河流域的旱作农业之上,并向北扩展到东北辽河流域,向南扩展到淮河流域,向西到达青藏高原东沿。种植粟、黍等旱作作物,生态广谱性,森林、草原等不一而足,早在周代就有“马、牛、羊、豕、犬、鸡”六畜的养殖。畜牧业起源多元化,畜禽品种依生态系统而定,驯育出不少性状优异的草食家畜品种。但随后畜牧业的基调受“粮—猪农业”之影响,无不竭力种粮养猪。水热条件较南方次之,没有大量余粮大规模发展耗粮型畜牧业,但因农田附近天然草地面积较大且不少区域处于半农半牧区,多保留了牛、羊等草食动物的舍饲或半舍饲的畜牧业模式,在定居点附近进行适度放牧。精细管理的程度较南方差,但畜牧业的模式更为灵活,农牧结合,不专事农耕,如宁夏盐池的滩羊养殖系统,甘肃民勤的绿洲-荒漠草地放牧系统等。北方农耕区靠近草原牧区,与其发生不自觉的系统耦合,还产生了如四川雅安茶马互市、甘肃临夏东乡异地育肥系统等重要畜牧业文化遗产内容。

三、草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我国天然草原面积巨大,类型多样,从东北延续到西北的广袤草原,是欧亚大草原的重要部分,具有发展畜牧业的优势条件。草原地区发展畜牧业的时间很早,约在全新世早期,欧亚大草原的先民已进入游牧阶段,并随着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产生了非常成熟的游牧文明。此后随着历史的演进,在草原地区的民族有消融、有新生、有迁移,但游牧畜牧业的农业生产形态未发生改变,构成游牧文明产生的物质基础。历史时期内草原畜牧业的最重要价值一是保护了草原地区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格局。我国草原畜牧业产生于草原生态系统,继承了草原生态系统的区域性特点,畜牧业文化遗产也相应呈现出区域特色,在与其环境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形成了物种、土地利用系统、景观、生态伦理观念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内容,在数千年中为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社会的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为产生了除农耕文化之外的多元文化。今天我们所见到的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无论衣食住行,还是文学艺术、伦理道德,无不融合了几千年来各个历史时期、各个游牧民族贡献的草原文化元素。如果舍去草原文化,我们将无法想象华夏文明是何等式样,更无从探索其发展历程。草原区畜牧业文化遗产按草原类型、游牧方式、民族文化等的不同,又可分为青藏高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蒙古高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和西北内陆畜牧业文化遗产区三大版块。

(一)蒙古高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蒙古高原生长有羊草、羊茅、冰草等多种禾本和豆科优良牧草,培育了牛、马、山羊、绵羊、骆驼五畜为主的家畜。游牧技术发达,可通过家畜配比来提高草场利用率;缺乏高大山体,则依靠长距离迁徙的“走敖特尔”来追寻食物与躲避自然灾害;生产组织多以部落为基本单位,各有分工。蒙古高原牧区在文化上更是大放异彩,因没有阻隔交通与交流的自然屏障,游牧部族常可在这块大草原上建立类似农耕政权的有效管理组织,如秦汉时的匈奴、隋唐时代的突厥、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柔然、明时的北元等,他们都曾在此登台亮相。蒙古高原既是他们挥师南下入主中原的大本营,又是他们班师回乡休养生息的根据地。蒙古高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既是孕育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摇篮,形成中国北方草原文化,又通过互市或军事介入,与南方的农耕政权发生物质和文化交流。

(二)青藏高原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在青藏高原农业系统中,畜牧业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青藏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潮湿,牧草生长期短。生活在这里的藏族牧民在严酷的自然条件下从事畜牧业生产活动,并培育出了适应高原环境的专一型藏系家畜,如牦牛、藏马、藏羊、藏猪、犏牛和藏獒等。畜种分布出现地域化、专业化的特征。牦牛是古人类在狩猎生活中逐步认识和驯养出来的家畜,比较适应高原生态环境,分布较为广泛;马、驴、骡和猪等牲畜的高原适应能力较差,主要分布在河谷、盆地一代;绵羊和山羊更能适应高寒环境,多分布于山地之间。高寒草原+藏系家畜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寒草原畜牧业区域,游牧业经济活动表现岀明显的专一性、稳定性特点,其游牧系统是建立在不同海拔高山草地之间的季节游牧,游牧的距离不远,如四川红原的麦洼牦牛放牧系统,甘肃天祝县的白牦牛放养系统。同时青藏高原畜牧业还哺育了藏族及藏传佛教的地域性文化,其农业伦理思想不过分追求畜牧效益,如藏族的放生传统、野生动物爱护、禁忌文化等习俗,生态伦理思想非常浓厚。

(三)西北内陆畜牧业文化遗产区

包括河西走廊和新疆在内的内陆河流域广袤区域,该区以多个分散的点状绿洲为节点,构建了山地-绿洲-荒漠的复合生态系统。其发生的大背景是海洋气候影响薄弱的广大内陆,存在地带性荒漠和高大的山体,高大山体构建了不同的垂直生物气候带,分布着面积广阔的草原,历史上无数游牧民族在这里发展了草地畜牧业。高山上较为丰富的降水又形成冰川和河流,河流的出山口,挟带沙石和土壤有机物,在山麓地带形成冲积扇,这里水分充沛,土壤肥沃,适于中生植物生长,于是成为草木丰茂,鸟兽繁衍的天然绿洲。绿洲以农业为主,在绿洲边缘地带进行着适度游牧,多为半农半牧或农牧结合的类型。该区培育出了诸如伊犁马、大尾羊、哈萨克羊这样的优良畜种。游牧方式为不同绿洲或山体不同海拔之间的长距离游牧,转场可达上千公里,对生物的时间地带性原理体现最为明显。家畜在牧人的管理下,突破地理地带性的局限,对地理地带性加以剪裁、连缀,排除不适宜自身生存的环境时段,截取适宜自身生存的环境时段构建了全新时空体。同时由于山体的牧区和绿洲的农区大体沿山脉走向线状分布,农牧区距离较近,农牧系统结合一直较好。西北内陆畜牧业文化遗产区孕育了以哈萨克、柯尓克孜、塔吉克族为主体的游牧民族,还一直担当东西方文化交流的纽带,文化则以外入的伊斯兰文化为主导。

四、结语

畜牧论文第3篇

畜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在生产经营的诸多环节,分散的养殖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十分突出,从日本的经验看,小规模经营农户之所以能顺利地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与大市场接轨,正是得益于其背后的综合农协。以调研对象———中民兴畜牧合作组织和其所在的榆树市大坡镇养鸡业为例,该镇养鸡业始于1992年,由于养殖规模小、成本高、技术落后,养鸡户各自为战、互相排挤,在市场竞争下,养殖积极性不高,养鸡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该合作组织成立于2009年,分散的养殖户依托合作组织,以具有一定规模的整体参与市场竞争,集鸡雏供应、饲养、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2年多以来,该镇养鸡业快速发展。所带动的乡镇中,弓棚、保寿、黑林和秀水都是吉林省粮食产量前100名的乡镇。可见,畜牧合作组织在联合养殖户的过程中,扩大了小农经济的外部规模,形成规模优势,以横向联合推动纵向发展,为粮食主产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设现代化畜牧业、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关键的2点就是规模化发展和标准化生产[1]。分散的小规模养殖户依托畜牧合作组织统一培训、统一供料、统一技术、统一免疫、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价格等,畜牧业生产实现了标准化。达到一定标准的合作组织可进行行业的产品标准认证和生产标准认证,以自己的商标走向市场并形成特色品牌,使畜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散养户无法实行标准化生产,并非由于其没有引进优良品种、饲料的愿望或是对免疫、技术等不感兴趣。而在于目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无法满足这些诉求,并且小规模的家庭养殖收益无法弥补标准化的技术成本。因此,畜牧合作组织的作用不只是表面上的标准化统一,而在于把分散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从生产和发展的实际出发,使标准化成本得以由规模经济所弥补。

首先,畜牧合作组织根据成员需求与市场需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了外部经济的内部化,改变了单个养殖户在大市场的弱势地位,提高了产销各环节的议价能力,经济收益明显。同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机会,社会收益明显。长期以来,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被倡导和鼓励,但家庭经营的小规模生产无法激发可持续生产的动力。统计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畜禽粪便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7倍,污染严重。调研中看到,民兴畜牧合作组织充分利用鸡粪,兼业发展鱼虾养殖和经济林木种植,田丰合作组织将猪粪进行有机处理,发展沼气等,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应。

吉林省畜牧合作组织发展的起步较晚,20多年的发展中,培养出了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服务规范的合作组织。但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农民合作意识以及人才等因素的制约,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调研发现,在成员构成多元化的同时,非农民身份的成员在畜牧合作组织中占比较大,且在股权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还有很多的主要成员,身份虽然为农民,但早已脱离真正的农业领域,即真正农民成员的力量还处于弱势。农民内生力量的薄弱造成外来资本大量侵入畜牧合作组织,产权结构与真正意义的农民合作组织要求还存在偏差,外来工商资本所固有的逐利性与“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宗旨存有矛盾,不利于畜牧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大部分畜牧合作组织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且规模较小,业务多停留在生产资料与初级畜产品的生产流通上,角色是联结农资供应企业、养殖户与畜牧产品加工企业的中介。不具备运作的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条件,市场竞争力较弱,合作水平较低,对成员带动能力不强,无法满足成员的综合需求。对吉林省榆树市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58户农户进行访谈,60.1%的受访者表示,未加入的原因是“没有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合作组织”。

合作组织既要解决成员的畜产品销售,又要将畜产品销售给加工企业或消费者。目前,多数组织以协议约定同成员之间的畜产品定向转移关系。而实践中,畜产品转移数量有时无法确切约定,有时又无法约定。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出发点,一方面成员在市场环境较好时,常会受利益的诱惑而减少与合作组织的畜产品转移量。另一方面,合作组织成员往往存有不信任的心理。这就产生了合作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内部冲突[2]。与成员定向转移产品关系的稳定性是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仅依靠协议不能根本解决内部冲突问题。多数畜牧合作组织缺乏科学的利益机制,无法通过紧密的利益关系吸引成员并维持稳定的合作。很多畜牧合作组织业务定位不准,组织机构和管理运营的随意性较大,各种外部力量交叉混乱,违背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有些由政府牵头或参与发起,由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而导致政企不分;有些由农村“能人”或农资公司发起,又由于能人或公司的力量而演变为私人或合伙企业。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和个人以兴办畜牧合作组织为旗号,侵占市场,空享国家的政策、资助和补贴。不规范的、假冒合作组织的存在,形成不正当的利益竞争,侵占了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公共支付,扰乱了正常的发展秩序。目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整体的综合素质较低,真正能够带领组织发展的人才不多,成为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资金方面,农民手中的资金非常有限,须向金融机构融资来解决。然而,农村金融目前正在发展之中,支持额度有限且贷款成本高于城市一般工商企业贷款。

在畜牧业的发展中,政府应准确定位,将力量集中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政策的引导和落实。在实践领域要充分调动发挥畜牧合作组织的作用,通过畜牧合作组织加强政府与养殖户、生产加工企业之间的联系,降低管理成本并提高管理效率。满足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等软需求,关键要看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否真正实现。政府应通过公共管理和服务,运用市场手段,输出合理有效的政策产品,加快畜牧合作组织的成长,使之成为推动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吉林省畜牧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政策上要加强支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扶持政策”,细化支持其发展的税收、信贷、财政、信息等政策体系。但不能过度依靠向有关部门灌输“为农服务”的观念,要注重对支农政策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加以制度的细化和完善。此外,更要重视政策落实的环节,向吉林省23家调研对象征询发展的政策建议,60.9%的受访组织表示“希望把现有政策落到实处”,可见,相比于政策体系的支持力度,政策落实水平也同样重要。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互助型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方面享有国家的支持政策和资助补贴等公共支付;另一方面,又在实质上作为一类企业法人进入市场并参与竞争。因此,既要鼓励其在竞争中成长和增强实力,又要引导其避免过度竞争,平衡生存与发展,兼顾效率和安全。同时,要细化法律法规来防止其向私营企业的性质演变,甚至假借合作组织的名义侵占国家的公共支付。#p#分页标题#e#

畜牧论文第4篇

【关键词】中古时期北方地区畜牧业

农史学家认为,进入传统农业时代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长期处于“重农轻牧的跛行状态”,与欧洲中世纪一直保持着农牧并重的局面迥然不同,作物种植特别是谷物栽培占据着绝对支配地位,畜禽饲养业则无足轻重。因而,自战国以来,中国农业乃是一种“跛足农业”,即作物种植与畜禽饲养发展极不平衡的农业(注:参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中国农学史》上册,科学出版社,1984年,56、75页。)。大体说来,这种看法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在长城以南地区,自战国秦汉以来,畜牧业的确基本处于农耕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地位,并且从总体上说,其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呈下降的趋势。不过,具体就北方黄河中下游地区而言,这种下降的趋势是波浪式,而不是直线式的。在某些历史阶段,这一地区的畜牧经济比重曾经比前一历史时期有明显的上升,中古时期即是如此。

关于中古黄河中下游畜牧业的问题,一些学者的论著曾有所涉及,比如关于中游地区畜牧业的分布、北魏时期的国营畜牧业、唐代的马政等均曾有所论述(注: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一文(收入其《长水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为探讨东汉以后黄河长期安流的原因,曾对先秦至唐代黄河中游的农牧消长情况做了较多论述;史念海《隋唐时期重要的自然环境的变迁及其与人为作用的关系》和《论唐代前期陇右道的东部地区》等文(收入所著《河山集》5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对黄河中游的半农半牧地区和牧业生产有所论述;朱大渭《北魏的国营畜牧业经济》(收入所著《六朝史论》,中华书局,1998年),对北魏国家牧场建立的动因、实况及其与北魏统一北方及国势强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马俊民、王世平著《唐代马政》(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对唐代马政(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进行了较系统研究。除此之外,唐启宇《中国农史稿》(农业出版社,1985年)4章2节、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2卷3章1节简述了魏晋北朝时期畜牧业向内地扩张的史实;高编《魏晋南北朝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15章则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畜牧业做了简要概述。还有一些学者的论著对这方面的问题也略有涉及。但已有的成果多限于讨论局部性具体问题或做笼统简略介绍,目前尚未见有关于这一问题的系统综合性论著发表。),但关于中古黄河中下游畜牧生产的历史变动及其社会生态导因、经济意义与文化内涵,尚未见有专门的讨论。为弥补这一欠缺,笔者曾在《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注:参拙著《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04-124页。)一书中对有关问题做了一些初步探讨,本文拟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申论。主要问题包括:1.中古以前黄河中下游畜牧生产的基本面貌与发展趋向如何?2.中古时期本地区畜牧生产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动,原因何在?3.何以本地区畜牧经济在中古前期一度明显上升之后复转衰退?4.如何认识中古北方胡汉民族融合与农牧经济变动之间的关系?作者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讨论,为探讨古代中国(不包括中国西北草原地区)农牧经济畸轻畸重、跛足发展的过程与原因提供新的思路,并对所谓民族文化融合与农牧生产方式选择的关系问题提供粗浅看法。由于直接有关的资料并不充分,笔者对一些问题较多地进行了个人认为是合理的推测,所得出的结论恐难免有很大主观性,舛谬之处,恳请识者批评驳正。

一上古时期畜牧生产的基本面貌与发展趋向

考古资料证实,大约在距今一万年前后,黄河中下游地区开始踏入农业时代的门槛,畜禽饲养业也应运产生。在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的畜牧生产取得初步发展,马、牛、羊、猪、鸡、犬相继被驯化家养,我国传统的“六畜”逐渐齐备。各地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都发现有大量的家养畜禽骨骸遗存,其中以猪的饲养最为普遍、数量也最多。考古资料显示:在河北磁山文化遗址中,已有颇多的猪骨出土;至仰韶文化及其后的龙山文化时期,家猪在各种家畜中占绝对优势,成为当时这一地区最为普遍饲养的家畜(注:参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37页。)。至于原始时期这一地区的作物种植和畜禽饲养在经济比重上是否有明显的轻重大小之分,尚无法证明。

自原始社会末至春秋时期,当地居民的生业方式逐渐分化,一些部族主要从事农耕种植,另一些部族则以畜牧生产为主,当然也有少数部族可能仍以采集、捕猎为主,这就是所谓“夷夏杂处”的经济背景。在“夷夏杂处”时代,北方地区农耕与游牧两种经济文化类型长期并存,直到春秋时代这一地区还活跃着不少以游牧为主要生业的戎、狄,牧养着大量的畜群。由于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人口仍然稀少,农田之外的森林草莱还很广袤,故即使是以农耕为主要生业的民族也拥有大群的家畜。例如据殷商甲骨卜辞的记载,商代祭祀用牲数目相当大,一次用牲百头以上者不乏其例,最高用牲量一次可达“五百牢”或“千牛”,说明当时拥有大量的存栏牲畜(注:参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77-78页。);周人虽是一个典型的农耕民族,但西周时期乡野中仍可见“三百维群”的羊和“九十其犉”的牛群,畜牧业亦堪称发达(注:《诗经·小雅·无羊》云:“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按:黑唇黄牛曰犉)。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耳湿湿,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尔牧来思,何蓑何笠,或负其糇,三十维物,尔牲则具。”吟颂牧人在野外大量放养牛羊的情景,其中羊三百成群,黑唇的黄牛则九十成群,反映西周部民畜牧规模亦甚可观,仍未出现农耕与畜牧经济畸轻畸重的局面。)。“夷夏杂处”时代,是农耕与畜牧两种经济文化类型激烈竞争的时代,夷夏部落之间的冲突从一定意义上说乃是这种经济文化竞争的政治表现,尽管农耕文化逐渐排挤畜牧文化是主线,经济比重的天平不断向农耕倾斜,最终以农耕生产为主的华夏部落取得彻底的胜利,但在当时,畜牧生产仍然占据较高的比重(注:有关问题,可参李根蟠等《我国古代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关系中的若干问题探讨》一文的论述,载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89-206页。)。不仅如此,文献资料还反映:在“夷夏杂处”时代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畜产构成中,马、牛、羊等单纯草食性的家畜具有相当高的地位,由于战争、运输和祭祀的需要,国家和领主贵族经营着规模相当大的马、牛、羊饲养业。

然而自战国以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文化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牧畜为主业的民族不断向西北退却,农耕经济文化与畜牧经济文化在地理空间上日益呈现出明显的隔离,长城逐渐成为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地理分界线:长城以南属农耕区域,长城以北则为游牧民的天下。不过,这种隔离是逐渐形成的,并且在农区与牧区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过渡地带——即半农半牧区。

从自然条件而言,冀晋山地和关中盆地以西、以北均为农牧兼宜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在历史上这些地区业农业牧迭相变更,大抵取决于汉、胡力量的强弱对比,汉强胡弱则当地经济以农耕为主,胡强汉弱则往往转事畜牧。据《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记载:自战国至西汉初年,“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天水、陇西、北地、上郡,“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据此,则“那时的山陕峡谷流域和泾渭北洛上游二区还处于以畜牧射猎为主要生产活动方式的时代”,即黄河中游仍拥有相当广泛的畜牧区域(注:参前揭谭其骧文。)。然而自秦朝统一以后至西汉时期,随着西北边郡移民屯垦事业的发展,农耕经济曾经大幅度向西北推进,农耕区域一直扩展到了阴山脚下,自秦长城以南处处阡陌相连、村落相望,其中“河南地”(注:指关中盆地往北的黄河以南地区。)的新兴农业尤为繁荣,堪与关中地区相媲美,在当时被称为“新秦中”。故此,在秦汉时期,黄河中游地区的畜牧经济一度向西北明显退却。

至于中原内地,随着农田扩展、草场减少,大规模的野外放牧更日渐萎缩;同时,社会经济生产的不断个体家庭化,使得家庭小饲养业逐渐成为当地畜牧生产的主要方式,故战国时人议论畜牧业的重要性,多据家庭小饲养业而言,并且饲养对象以猪、鸡、犬等无需大片草场的杂食性畜禽为主(注:如《荀子·荣辱》说:“今人之生也,方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显然以畜养杂食性畜禽为主。又《孟子·梁惠王上》云:“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又云:“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则家庭饲养谋取肉食大抵均为无需大片草场的小畜禽。诸如此类,不一一俱引。)。畜牧生产的规模、畜产结构与发展趋向,与商代、西周和春秋时代相比,逐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两汉时期,内地虽然也曾出现过卜式这样以善牧畜而致富的大户,饲养的羊以百计,甚至可达千头(注:《汉书》卷58《卜式传》。),但在汉代这毕竟是绝无仅有的;整个社会则以家庭小规模饲养为主,除耕牛之外,猪、鸡等畜禽为主要饲养对象,养羊虽也不断见于文献记载,但远不能与养猪相比(注:《齐民要术·序》中列举了多位汉代循吏教民治生的事迹,俱称其督导百姓养猪、鸡、牛等。如黄霸在颍川(今河南禹县等地)“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龚遂在渤海(汉渤海郡辖今河北沿渤海地区),令“家二母彘、五鸡”;僮种在不其,“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颜斐在京兆“课民无牛者、令畜猪,投贵时卖,以卖牛”;杜畿在河东(汉河东郡辖今山西西南部),“课民畜字牛、草马,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等等,但都未言及课民养羊。足以说明当时北方内地养羊并不发达。另《世说新语》记载曹魏、西晋故事,有多条涉及猪,但羊却几乎未提到。)。这些情况说明,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农重牧轻、农牧比重失衡的状况已相当明显,这也反映了当地作为传统农耕区域经济生产的一般特征。

由上可见,自新石器时代至两汉时期,畜牧经济在当地经济体系中的比重是逐步下降的,曾与农耕生产居于并重地位的畜禽饲养,至战国秦汉时期日渐沦为前者的附庸和补充,并且这看来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向。

二中古时期畜牧生产的主要变动及其原因

自东汉末年以后,黄河中下游地区畜牧生产一路下滑的趋势,由于种种生态的和社会的原因而得到遏止,在中古时代即魏晋—隋唐时期,当地畜牧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反弹过程。在这一历史阶段中,畜牧区域曾一度向东南方向显著扩张,国营和私营的大型畜牧业都取得明显发展,其畜产构成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首先看看畜牧区域的扩张情况。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畜牧区域的扩张过程,始自东汉,迤至唐初,以十六国及北朝前期为最盛期,而以中游地区最为显著。

如上所言,在秦代和西汉时期,农耕区域一直扩展到了阴山脚下,秦长城以南的广大地区,成为以农为主的经济区域。然而,自东汉开始,可能由于气候转冷的关系,西北边境的匈奴、羌、胡、休屠、乌桓等少数民族的东南向运动逐渐活跃起来,加以东汉王朝绥抚失当,边境冲突不断加剧,农耕区域逐渐向南退缩,至东汉末年以后,“黄河中游大致即东以云中山、吕梁山,南以陕北高原南缘山脉与泾水为界,形成了两个不同区域。此线以东、以南,基本上是农区;此线以西、以北,基本上是牧区。”(注:谭其骧:《长水集》(下),22页;又参史念海《黄土高原及其农林牧分布地区的变迁》,收于《河山集》3集,55-75页。)直到北魏中期以后,上述地区由于政府力量的推动及少数民族逐渐汉化,始出现由牧转农的迹象,但其转变过程却是十分缓慢的,在长达数个世纪中,这些地区的畜牧业均甚为发达。可以说,历十六国至于唐初,黄土高原地带一直是胡、汉混杂居处而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其经济生产也以畜牧业为重。

就分区情况而言,在今山西地区,北魏时期尔朱氏世居水草丰美的秀容川(注:据《魏书》卷106上《地形志》上记载,当时秀容为郡,辖秀容、石城、肆卢、敷城四县,在今山西忻县、原平县一带。),以畜牧为业,其“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注:《魏书》卷74《尔朱荣传》。),可见这一地区在当时是畜产极为丰富的繁荣牧区。陇右地区的人民,直至隋代仍“以畜牧为事”,不便定居屯聚(注:《北史》卷73《贺娄子干传》。);唐武则天时期,人们仍认为“陇右百姓,羊马是资”(注:《全唐文》卷269张廷珪《请河北遭旱涝州准式折免表》。);直到唐代中期以后,位于京兆西北的邠、宁等州,还因产羊甚多成为人们贩羊的好去处(注:《太平广记》卷133“朱化”条引《奇事》载洛阳人朱化贞元初西行邠、宁贩羊事。)。由于畜牧经济发达,自北朝至于唐代,政府对牧民实行特殊的赋税政策,赋税征纳以羊、马等牲畜为准,北魏时期曾多次诏令向民间征调戎马、大牛(注:见《魏书》卷3《太宗纪》、卷4上《世祖纪上》。);唐代的情况,据《大唐六典》称:“诸国蕃胡内附者,亦定为九等……附贯经二年已上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注:《魏书》卷3“户部郎中员外郎”条。),国家从这些地区获得了相当丰富的畜产。

事实上,当时畜牧区域的扩展并不局限于黄土高原,中原腹地也有不少一向以农耕经济繁盛而著称的州郡,农田大片沦为牧场。例如,曹魏时期即曾在号为农田沃野的“三魏近甸”区域设立“典牧”,大片土地被规占为养牛牧场,西晋初年尚有牛四万五千余头(注:《晋书》卷26《食货志》引杜预上疏。);西晋的京畿之地——司州(辖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东接河北南部及山东西境),在两汉时期乃为人口最密、农业最盛之区,此时却是牧苑广阔,“猪羊马牧,布其境内”(注:《晋书》卷51《束皙传》。)。与司州相邻的冀州平原郡界,十六国时期亦有马牧苑的设置,羯人石勒起兵时,即利用了当时牧苑的马匹(注:《晋书》卷104《石勒载记上》。)。北魏迁洛之后,更辟“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设立河阳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注:《魏书》卷44《宇文福传》。)。这一时期,在内徙游牧民族聚居的其他地区,也有大片农田被规占为牧场的情况。一时间,黄河中下游在一定程度上复归于战国以前的“夷夏杂处”、农牧交错的局面。

与畜牧区域扩展相联系的,是国营和私营畜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首先是这一时期的国营畜牧业空前繁荣。由于黄河中游地区具有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条件,故自两汉以来一直是发展国营畜牧业的主要地区,北魏隋唐时期更是主要的国家畜牧基地。

拓跋魏氏起于畜猎,对于官牧经营十分重视,曾先后设立了四处大型官牧场。早在道武帝天兴二年(399年)即在平城附近地区开鹿苑牧场,至明元帝泰常六年(421年),又“发京师六千人筑苑,起自旧苑,东包白登,周回三十余里”(注:《魏书》卷3《太宗纪》。),对旧牧场进行扩建;若干年后,太武帝拓跋焘在鄂尔多斯以南地区大兴官牧,建立了规模最为庞大的河西牧场。《魏书》卷110《食货志》称:“世祖之平统万,定秦陇,以河西(注:按:此“河西”指自今山西渡黄河而西的鄂尔多斯东南地区,非指河西走廊。)水草善,乃以为牧地。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余万匹,橐驼将半之,牛羊则无数。”其后复于漠南建立牧场。及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为满足京师洛阳军事警备的需要,复命宇文福主持兴建河阳牧场,更将国营畜牧经济推进到中原腹心地带。《魏书》卷44《宇文福传》载:“时仍迁洛,敕(宇文)福检行牧马之所。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事寻施行,今之马场是也。及从代移杂畜于牧所,福善于将养,并无损耗”;河阳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徙牧于并州,以渐南转,欲其习水土而无死伤也。”(注:《魏书》卷110《食货志》。)

唐代为古代中原王朝官牧发展的极盛时期,经营区域也基本上是黄河中游一带。史书记载:“国家自贞观中至于麟德,国马四十万匹在河陇间。开元中尚有二十七万,杂以牛羊杂畜,不啻百万,置八使四十八监,占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幅员千里,自长安至陇右,置七马坊,为会计都领。岐陇间善水草及腴田,皆属七马坊。”(注:《旧唐书》卷141《张孝忠传附茂宗传》。)关于以原州为中心的监牧,《元和郡县志》记载甚为具体:“监牧:贞观中自京师东赤岸泽移马牧于秦、渭二州之北,会州之南,兰州狄道县之西,置监牧使以掌其事。仍以原州刺史为都监牧使,以管四使;南使在原州西南一百八十里,西使在临洮军西二百二十里,北使寄理原州城内,东宫使寄理原州城内。天宝中,诸使共有五十监:南使管十八监,西使管十六监,北使管七监,东宫使管九监。监牧地,东西约六百里,南北约四百里。”(注:《元和郡县志》卷3《关内道》三“原州”。另参《全唐文》卷226张说《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资治通鉴》卷212玄宗开元十三年。)自山陇以东,岐、邠、泾、宁诸州界也设有八坊,《新唐书·兵志》称:“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此外,夏州有群牧使,盐州也曾有八监,岚州有三监;而同州朝邑县的沙苑监,则牧养诸牧所送牛、羊,以供朝廷尚食、宴会和祭礼之用。本区域的其他地区,也有一定的国营牧养业生产,例如虢州即曾有官豕三千(注:《新唐书》卷223《卢杞传》。)。

由这些史实可见,中古特别是北魏和唐代,国营畜牧经济繁盛发展,生产规模之大超越西汉,以后的历史时期也罕能匹敌。

诚然,古代的国营畜牧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军事上的需要,特别是用马的需要,因此马匹是主要的牧养对象,国家牧政也因而常被概括为“马政”。对此,学者们已有相当详细的论述。但是本文要特别指出:谈论中古国营牧业,也不能忽视其中的肉畜,特别是羊的生产。实际上,在唐代监牧中,羊是除马之外数量最多的一种牲畜,其中的羊群数目是相当可观的。据张说《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一文记载:开元元年(713年)监牧共有马24万匹,至十三年(725年)发展到43万匹;除此之外,牛由35000头发展到5万头,而羊则由112000口,发展到286000口(注:《全唐文》226。);又据天宝十三载(754年)六月陇右群牧都使奏判官、殿中侍御史张通儒及副使平原太守郑遵意等人的清点,当时陇右群牧总共有牲畜605603头匹口,其中有羊204134口(注:《册府元龟》卷621《卿监部·监牧》。),羊的口数均超过全部牲畜头匹口数的三分之一,说明羊也是官牧经营的重要内容,唐代关于牧养的制度和法令也证实了这一点(注:具体内容参《唐律疏议》卷15《厩库律》“厩牧令”条;《大唐六典》卷17《太仆寺·典厩令》。)。国营牧场中的肉畜生产,至少在皇族和政府各司的肉食原料供应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据《魏书》的记载:北魏晚期,由于诸官牧相继丧失,不得不大量减少内外百官及诸蕃客的肉料供给(注:《魏书》卷110《食货志》载:当时群牧相继遭破坏,“而关西丧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诸蕃客禀食及肉悉二分减一,计终岁省肉百五十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石。”说明北魏时期政府肉料供应主要仰赖于官牧。);唐代的御厨及诸司肉料供应,除上述同州沙苑监以外,在末期还由河南府的官牧供进(注:《册府元龟》卷621《卿监部·监牧》引哀帝天祐三年(906年)十一月敕称:“牛羊司牧管御厨羊并乳牛等,御厨物料元是河南府供进,其肉便在物料数内,续以诸处送到羊,且令牛羊司逐日送纳,今知旧数已尽,官吏所由多总逃去,其诸处续进到羊,并旧管乳牛并送河南府牧管,其牛羊司官吏并宜停废。”)。由此可见,中古国家经营畜牧业,并非完全是出于军事目的而牧养战马役畜,同时也是将其当做一种经济产业。过去史家对此似未给予足够的注意,故本文特加指出。

中古时期,特别是北朝时期,私营畜牧生产的规模也明显扩大。其时,领民酋长、官僚贵族往往规占广袤土地经营畜牧,如北魏时的尔朱羽健、越豆眷、提雄杰等所占有的牧场面积,常多达方百里以上乃至三百里,牧场上从事放牧的“牧子”亦以千数计,所牧养的家畜则难以估算。如前引史料中的尔朱氏,在秀容川拥有私畜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另一贵族娄提也拥有“家僮千数,牛马以谷量”(注:《北齐书》卷15《娄昭传》。)。在魏孝明帝时任恒州刺史的元渊,对“私家有马千匹者,必取百匹,以此为恒”(注:《魏书》卷18《广阳王深传》。)。这些史实均说明当时本地区有相当多的大型私营畜牧业。

私营畜牧业不仅在西北高原地区取得显著发展,在东部农耕区域,家庭小型畜牧业的生产规模也有所扩大。魏晋北朝时期,庄园地主多以牧养畜禽为重要生产经营内容,西晋时期以豪奢著称的石崇在河南金谷庄园,“有田十顷,羊二百口,鸡猪鹅鸭之属,莫不毕备。”(注:《太平御览》卷919《羽族部》6引石崇《金谷诗序》。)潘岳则“牧羊酤酪,以俟伏腊之费”(注:《晋书》卷55《潘岳传》引《闲居赋》。)。贾思勰《齐民要术》卷6更相当详细地记载了北魏时期河北、山东地区的畜禽饲养、相畜兽医和畜产品加工技术。据该书记载可知:当地,农家所饲养的畜禽主要是牛、马、羊、猪、鸡及鹅、鸭等等,其中养羊业受到高度重视,饲养的规模也最大。该书提到养羊生产,每以千口为言(注:如其《养羊》篇云:“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又云:“一岁之中,牛马驴得两番,羊得四倍。羊羔腊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种;余月生者剩而卖之。用二万钱为羊本,必岁收千口”。);作者本人也曾养有200口羊,因为没有准备足够的过冬茭豆,而致群羊饥死过半。从《齐民要术》的记载来看,当时有条件的人家还专门留出土地种植茭草以备牲畜冬季所需。石崇和贾思勰的生活区域都在本区东部的农耕地带,而他们家养的畜禽,仅羊即达200口,已是很不小的畜群了;但当时似乎还有养羊千口之家,否则贾思勰不会屡以千口为言。以单个家庭而论,即使在游牧区域,这样的家畜饲养规模也是少见的。当然,关于农耕区域家庭饲养大畜群的记载,只出现在魏晋北朝时期,唐代文献则未尝见之,这应是因前一时期人口较少,剩余土地较为充足之故,对此后文还将述及。关于寻常百姓之家的小饲养业,中古文献中也颇有记载,不能一一引证。

由于畜牧经济的发展,在魏晋北朝时期,“羊肉酪浆”之类的饮食物品乃成为“中国之味”,“食肉饮酪”在社会上一度曾相当流行,中原内地因而颇染牧区生活风气(注:有关当时中原内地的食肉饮酪之风,可参拙文《中古时期的乳品生产与消费》,载《中国农史》2000年4期。)。唐代胡食风行,胡食的特点之一是食肉量较大,而畜牧业的发展,可为社会提供大量的肉食来源。《唐大诏令集》卷130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十月《讨高丽诏》的一段话很值得注意:“况今丰稔多年,家给人足,余粮栖亩,积粟红仓,虽足以为兵储,犹恐劳于转运,故多驱牛羊,以充军食,人无裹粮之费,众有随身之廪,如斯之事,岂不优于曩日。”肉畜大量驱做军粮,足证其多。

这一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畜牧生产的另一重大变动,是畜产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具体来说是羊在当时的肉畜中占据了绝对支配地位,而自古长期作为农耕区域主要肉畜的猪,则远不及羊的地位重要。

虽然在中古时期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猪仍被较为普遍地饲养,《齐民要术》也列有专篇,但与两汉相比,猪的地位明显下降,家庭饲养不成规模,与养羊常百十成群不能相比,与黄土高原畜牧地带的大规模养羊更无法同日而语。当时文献记载羊,其数量常以千、万乃至十万、百万计,而关于猪,前引虢州官猪3000头,已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大数字。从《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两部农书关于养猪和养羊技术的记载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农学家对养羊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养猪(注:《齐民要术》记载养羊技术甚详,其篇幅超过养猪、鸡、鹅、鸭等篇之和很多;而《四时纂要》中关于养猪的条文有8条,与养羊有关的条文则有13条。)。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不妨再来比较一下当时文献关于这两种肉畜食用的记载。关于食羊,魏晋文献的记载尚少,但自十六国之后则迅速增多。北朝社会是胡人占上风,牛羊当然是主要肉食。反映在礼俗上,北齐时期聘礼所用肉料主要是羊,其次则是牛犊,还有雁,但没有猪(注:《隋书》卷9《礼仪志四》。)。此外,北齐制度规定;百姓家“生两男者,赏羊五口”(注:《北史》卷43《邢峦传》。)。至于唐代的情况,据《六典》记载:唐时自亲王以下至五品官皆有肉料,其中亲王以下至二品以上,每月常食料有羊20口,猪肉60斤,羊、猪肉的数量相差很大;而三品至五品更只供羊肉而无猪肉,其中三品官每日羊肉4分(即每月12口羊),四、五品官每日羊肉3分(即每月羊9口)。显然当时官员肉食料是以羊肉为主。又,言及大庆献食和所司供进,没有提到猪,只提到了犊(小牛)和羊,也以羊为主(注:《大唐六典》卷4《膳部郎中员外郎》。)。此外,《太平广记》卷156“李德裕”引《补录纪传》的一则故事很有趣,说是有位僧人曾预测李德裕一生当食羊万口。故事本身当然未必可信,但其言居官食禄是以食多少口羊而论,没有说当食千头或万头猪。另有一条资料虽然是关于后唐御厨肉食用料的,也不妨将其引录下来。《册府元龟》卷484《邦计部·经费》云:

(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年)十二月乙亥,三司使冯赟奏:奉圣旨赐内外臣僚节料羊,计支三千口。帝曰:“不亦多乎?”范廷光奏曰:“供卿厨及内史食羊每日二百口,岁计七万余口,酿酒糯米二万余石。”帝闻奏敛容良久,曰:“支费大过,如何减省?”初,庄宗同光时御厨自食羊二百口,当时物论已为大侈,今羊数既同,帝故骇心。

由这条资料可见,后唐内廷及诸司羊肉的消费量是十分惊人的。后唐去唐亡不远,在一定程度上当亦能反映唐时的情形。如据上文所引《六典》,唐代羊肉的消费量可能还有甚于此。相比之下,关于猪肉消费的记载则要少得多。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羊不仅可以提供肉食,而且还能提供乳品,事实上,中古时代人们所主要享用的并不是牛乳,也不是马乳,而是羊乳,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注:参拙文《中古时期的乳品生产与消费》。)。

此外,北魏至隋朝时期,皇帝常将数目可观的羊赐与大臣以示褒宠,比如北齐时期高欢曾一次赐与司马子如羊500口(注:《北史》卷54《司马子如传》。)、高洋也曾一次赐与平鉴羊200口(注:《北史》卷55《平鉴传》。),北周时期元景山因从周武帝平齐有功受到重赏,赐物中亦有“牛羊数千”(注:《隋书》卷39《元景山传》。)。隋代的赏赐就更重了,重臣高熲、杨素及宇文忻、李安等,均曾受到隋文帝一次赐羊千口以上的重赏,其中杨素曾一次受赐羊多达2000口(注:分见《隋书》卷41《高熲传》、卷48《杨素传》、卷50《李安传》及卷53《贺娄子干传》。)。这些事实进一步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养羊业十分发达,肉畜(不包括马、牛等役畜)之中独以羊为赐物,也说明羊的地位最为重要,为当时的主要肉食。在中古文献中,我们仅找到一条有关赐猪的记载,这就是唐德宗将官猪3000头赐与贫民(注:《册府元龟》卷106《帝王部·惠民二》,《新唐书》卷223下《卢杞传》。)。

根据以上史实,当时本地区猪、羊地位的轻重高下之分,自然不言而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以猪羊地位的升降为主要内容的畜产结构变动,造成了与前一时代迥然不同的肉畜生产结构——即以养羊为主、养猪为次,并维持了一千余年(宋元时代仍基本维持着这一结构),直到明代以后才逐渐恢复以养猪为主。对这一重要的结构性变动及其对于当地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影响,已往的经济史家和农史学家似均未曾加以注意。

从以上的叙述,可以得出如下初步结论,即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畜牧业曾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变动过程,具体表现在:畜牧区域曾一度明显扩张,国营和私营、牧区和农区的畜牧生产规模均曾有所扩大,畜牧经济在整个区域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与此前的两汉时代相比,应有较大的增加;在此过程中,畜产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地说是养羊业发达,羊在肉畜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猪的地位则相对下降。

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畜牧生产的上述重大变动,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内在和外在的、文化和生态的导因,是众多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交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简要地说,是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的互动与变迁,为畜牧生产的变动提供了特殊的契机和动力。

首先,中原社会的动乱为游牧文化的内侵提供了机会。自东汉末期以后,中原社会长期处于战乱之中,从事农耕的汉民族由于内部社会的激烈政治动荡,对西北游牧民族的抗御力量陷于瘫痪,为游牧文化突破农耕文化的疆防侵入内地提供了特殊的政治机遇。原来被阻挡在塞北的游牧民族,乘中原社会动荡、军事力量虚弱长驱直入,而畜牧经济亦得以越过原来的农牧分界线朝东南方向大举扩张。

其次,中古时期本地区人口的锐减,使人地比例关系得到调整,为畜牧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在汉末以后的数个世纪中,中原地区战乱频仍,生灵涂炭,人口密度大大降低,曾是禾麦披野的广袤农田,由于人口急剧减少湮废为蒿莱丛生的荒原。但这种地旷人稀、农耕萧条的局面,却为畜群放牧提供了充裕的草场。

复次,游牧民族的大举内迁及其文化移入,为畜牧生产的变动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动力和特殊的文化条件。东汉末年以后,特别是永嘉之乱以后,游牧民族乘虚大量涌入中原内地,并带来了他们以畜牧为主业的生产习惯、他们的畜群和牧养经验技术以及“食肉饮酪”的生活习惯。随着游牧人口的增加,社会上对畜产品的需求量也相应扩大,这就为国营和私营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动力;与此同时,由于来自北方草原的牧民崇尚“羊肉酪浆”,单纯草食性的羊因而取代了猪在肉畜生产的主要地位。

最后,自东汉以降,中国东部的气候逐渐转向寒冷,魏晋南北朝至唐初正值一个气候寒冷期(注:关于中古的气候变迁,参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1期。)。由于气候转冷,草原地区的植物生产量降低,牲畜产量相应下降,生活资源渐趋匮乏;而寒冷期的冬季,异常酷寒天气频繁出现,更造成牧区人畜大量冻死,给游牧民族带来了极大的生存危机,迫使他们逐渐向气候较为温暖的南方地区迁徙运动,畜牧生产区域亦随之南移。当此之时又适值中原丧乱,人口锐减,游牧民族更得以直驱中原腹地,成为当地的主人。由于他们的到来,大片农田沃野一度变成了驱马放羊的牧场。可见,中古时期农牧分界线大幅度南移、黄土高原退为牧区与当时的气候转冷直接相关,平原地区一度由耕稼独盛转为农牧交错,亦与此有着莫大的关联。

三畜牧生产的重新衰退及其解释

虽然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畜牧经济曾一度大幅反弹,黄土高原和中原腹地、国家经营和私人经营的畜牧生产均曾相当兴旺发达,内地不少地方重新出现农牧交错的局面,似乎获得了改变自战国以来所形成的“跛足农业”的良好机会。但是,这一地区最终并未从此走上农牧并重的道路,而是在这段插曲过后,重新返回农盛牧衰的老路,畜牧生产的比重复转下降。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度大大向南推进的游牧区域和农牧交错带,在北魏中期以后重又逐渐向西北退缩,中原地带曾变为牧场的土地又逐渐复垦为农田;其二,除官牧以外,大型畜牧业在隋唐以后复转衰退,农耕地带的家庭小畜牧业生产规模亦呈渐小的趋势,故在唐代文献中我们找不到魏晋北朝时期那样的关于家养大畜群的记载。这就是说,在新一回合的农耕与畜牧两种生业方式的竞争中,后者再次逐渐败下阵来,并且此后再也不曾出现过中古时期那样的大幅回升情况。

那么,如何解释这一耐人寻味的历史现象呢?这其中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的自然与社会因素众多,恐怕难以简单做答,本文只能通过比较农耕与畜牧两种生业方式的能量生产效率,揭示人地关系(人口密度)的变化对农牧生产的影响,就此陈述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前文曾不止一次暗示畜牧生产比重的升降与人口密度有直接关系:先秦时代畜牧业逐渐被排挤出北方内地,是由于人口增长和农田垦辟侵夺了畜牧业发展的空间;魏晋北朝时期畜牧业之所以能够明显发展回升,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这一时期的人口锐减和农田荒废,给畜群提供了广袤的草场。这里还要说,当地畜牧业重新走向衰退、农耕种植重新恢复绝对支配地位,虽然是由于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其关键的原因仍在于人口的逐步恢复和进一步增长。

我们知道,农耕主要是通过栽培植物来获得植物性产品,而畜牧则是通过饲养家畜来获得动物性产品,单从谋食的方式来说,两者获得食物能量的途径截然不同,根本区别在于:与种植者相比,畜牧者是从高一营养级(注:营养级(trophiclevels),是生态学家为便于对生物之间复杂的营养关系进行简明分析、便于进行能流定量分析和物质循环研究,在“食物链”和“食物网”等概念的基础上所提出的一种概念。一个营养级指处于食物链某一环节上的所有生物物种的总和,营养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类生物和处于不同营养层次上的另一类生物之间的关系。国内的生态学著作对这一名词的译法似未完全统一,有的译作“营养层次”、也有写作“营养位”。本文特以199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普通生态学》(孙泳儒、李博等编)为准。)上获得食物能量。以农耕种植为食物获得途径,食物消费者——人类乃是一种“食草者”,其食物能量获得的多寡决定于农田生态系统中的净“初级生产量”(或称“第一性生产量”,primaryproduction)的多少;而以畜牧为食物获得途径,生产对象(主要是各种食草畜禽)则相当于农耕系统中的人类的营养级,而人却变成了更高一营养级上的“食肉者”。在这一生产系统中,人类食物获得量的多少已不再直接与植物生产量有关,而是取决于系统中的净“次级生产量”(或称“第二性生产量”,secondaryproduction)亦即畜产品的多寡。

生态学告诉我们,生态系统中的食物能量传递受热力学第二定律支配,“当能量以食物的形式在生物之间传递时,食物中相当一部分能量被降解为热而消散掉,其余则用于合成新的组织作为潜能储存下来。所以一个动物在利用食物中的潜能时常把大部分转化成了热,只把一小部分转化为新的潜能。因此能量在生物之间每传递一次,一大部分的能量就被降解为热而损失掉”,“因此,在生态系统能流过程中,能量从一个营养级到另一个营养级的转化效率大致是在5%-30%之间。平均说来,从植物到植食动物的转化效率大约是10%,从植食动物到肉食动物的转化效率大约是15%。”(注:孙泳儒等:《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245、253页。)美国生态学家史密斯更具体地指出:“当能量通过生态系统比植物层次更高的层次传递时,能量大量减少,只有十分之一的能量从一个营养层次传递到另一个(更高)的营养层次。因此,假如食草动物所消耗的植物能量平均为1000千卡,那么将只有100千卡左右的能量转变为食草动物的组织,10千卡的能量变成一级食肉动物的生产量,1千卡的能量传递到二级食肉动物”(注:〔美〕R.L.史密斯:《生态学原理和野外生物学》,李建东等译,科学出版社,1988年,59-60页。)。这些观点的依据就是生态学中著名的“林德曼效率”理论(注:“林德曼效率”亦称“十分之一定律”,由美国生态学家林德曼1942年提出。参《普通生态学》,203-207、230-237页;马传栋《生态经济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59页。)。由于这一规律的支配,在一定的自然空间范围内,处于高一营养级上的生物量和能量生产力,总是要远低于下一营养级的生物量及能量生产力(比如食草动物低于植物、食肉动物又低于食草动物),形成所谓“生态金字塔”。正因如此,自然界中大型食肉动物如虎、狼等的种群数量相对于鹿、兔等食草动物总是少得多。

人类虽然拥有高度发达的文化,能够运用各种文化手段(在这里主要指农牧生产技术)来扩大其食物来源,但人毕竟仍是生态系统食物链中的一员,其食物生产与消费同样受到上述规律的支配:同一块土地,如以农耕种植和素食为主,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反之,如以畜牧业和肉食为主,并维持必需的热量摄取水平,则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口数量必须大大减少。现代农业生态学者曾做过这样的估算:“如以每人每天消耗3000千卡的热量计算,每人一年需109.5万千卡,以平均亩产400公斤粮食,每克粮食含4.15千卡能量计算,亩产能量是166万千卡,则每人只需0.66亩耕地。如再把种子和工业用粮的需要考虑在内,养活一个人的耕地面积还要大一些,需1-1.5亩。但如果把以粮食为食品改为以草食动物的肉为食品,按草食动物10%的转化效率计算,那么,每人所需的耕地要扩大10倍。实际上因为人们不能把所有食草动物在一年内利用完,还需要保持草食动物的一定群体,因此,实际需要耕地面积还要大些”(注:杨怀霖主编《农业生态学》,农业出版社,1992年,73页。)。

为使问题更加清晰明朗,我们不妨对中古北方单位面积土地的食物能量生产水平及其可能养活的人口做一假设性的(但却是合理的)测算比较,时间具体到唐代,土地面积假定为一平方公里。

先来估算一下在当时的农耕技术条件下,一平方公里土地可能提供的食物能量。一平方公里的土地,折合成市亩为1500亩。如据《汉书·食货志》估计方法,则其中1000亩可以开垦为农田(注:《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记战国时期的李悝“尽地力之教”说:“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叁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而《商君书·徕民》则云:“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两书估算农田约占全部土地的五分之三至三分之二。这些是春秋、战国时人的估计,中古时代的情况与之相差不应太远;假如有差距,一般也是农田所占比例有所提高,故我们取李悝的估计数字进行测算。),除去15%的蔬菜及桑麻用地,剩余的850亩可做粮用耕地,折算成唐亩约1000亩;取当时北方粮食亩产的低值即每亩收粟1石(均为唐计量)计算(注:关于唐代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学者有不同的估计,但估计数量都不低于亩产粟1石。唐人估计当时粟的亩产量也都不下于亩产粟1石,如《通典》卷7《食货典·历代盛衰户口》引开元中宇文融上疏论时事称:“营公田一顷……计平收一年不减百石”即亩收不少于一石;《李文公(翱)集》卷3《平赋书》也称:“一亩之田,以强并弱,水旱之不时,虽不能尽地力者,岁不下粟一石”。此类议论甚多,不一一具引。又,唐代粟麦两年三熟制种植及各种形式的套作、间作都有一定的发展,复种指数提高了,其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也有相应的提高,所以亩产1石粟(唐制)应是当时北方地区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的最低值。),共可收粟约1000石;其中除去10%的种子、牲畜饲料及其他用粮,共余900石可作粮用;以传统加工手段下粟的出米率约50%计算,共可加工成米450石;当时少长相均每人日食米2升,人均年耗粮约7石2斗,450石粟米可满足62.5人一年食用。这就是说,在唐代,农耕地区一平方公里的土地理论上可以供养62.5人,而且热量摄取水平还相当高,日均摄入热量达3100千卡以上(注:唐代2升约合1.2市升,按小米每市升重约1.5市斤计算,则唐人日均食米约1.8市斤,即人均日食粟米约900克。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制的《食物成分表》,每100克小米含热能约351千卡,则当时每人日均摄入热量达3100千卡以上,高出1980年我国人均日摄入热量的2450千卡不少。按:本文唐亩、唐石与市亩、市石的换算,粟的出米率及粟米比重,均依据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导论》(农业出版社,1990年)的意见。)。

下面再来估算一下经营放牧这一平方公里土地能养活多少人。从自然条件来说,黄河中下游地区西部为半湿润、半干旱典型草原,东部则是落叶阔叶林植被带。同样面积的土地,后者的净第一性生产总量要高于前者,但放牧条件则未必比前者优越。为了把问题简化,姑且将这一平方公里土地假定为载畜能力较高的草甸草原,并且假定畜物全部是能量生产力较高的羊。

由于游牧区域城郭道路甚少,而山陵泽薮溪谷亦可为牧场的一部分,故可假定这一平方公里全部为有效放牧场。根据现代养羊学的研究,在自然放牧状态下,草甸草原放养一只羊约需8亩草地(注:李志农主编《中国养羊学》,农业出版社,1993年,373页。),则一平方公里草地共可牧羊不到190只。现代北方养羊的年均出栏率为28.5%,姑假定中古时期略高于现代,以年均出栏率30%计算,则每年出栏的羊约为57只;又,现代北方羊均肉产量约为13公斤,57只羊共产肉约为741公斤(注:羊的出栏率和羊均产肉量,均据上揭《中国养羊学》,138页。阳晔《膳夫经手录》称:其时“羊之大者不过五、六十斤,惟奚中所产者百余斤。”唐制1斤,约合1.19市斤,则当时羊之大者不过30余公斤(奚人地区不在本文范围内,姑置而不论),羊的平均重量肯定小于此数不少,肉用羊的平均屠宰率在40%-60%之间。据此推算,当时北方羊的平均产肉量当不会超过现代水平。)。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制的《食物成分表》,羊肉肥瘦相均,每100克含热能307千卡,则这一平方公里土地所产羊肉共能提供热能2274870千卡,如保持上述农耕条件下人日均摄入3100千卡的水平,则可供一人消费约734天,亦即:这块土地仅可养活2人。当然,在这里我们尚未计算羊乳及内脏、头脚等部分,即使假定这些部分所能提供的热能为羊肉的2倍,这一平方公里也只能养活6人。显然,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从事畜牧与从事农耕相比,人们所能获得的食物能量相差十分悬殊,前者所能养活的人口数量不到后者的1/10。

由于农耕与畜牧的食物能量生产和人口供养能力存在如上悬殊差距,故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只要具备必要的耕作技术和自然条件,扩大耕地、增加谷物生产乃是一种优先合理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由于人口增长而不断增长的食物能量需求。必须具备地广人稀这一前提条件的典型放牧业,由于食物能量生产与人口供养能力低下,在人口密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必将逐渐退缩到那些不适合发展农耕种植的地区。中古前期在人口锐减、人口密度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曾一度扩展到内地的大型畜牧业,在北魏中期以后不得不再次退出内地,朝农业自然条件恶劣的西北边地收缩,其根本原因乃在于此后人口逐渐恢复,蒿莱草地被复垦为农田,农耕区域又呈扩展之势,发展大畜牧业的土地空间再度逐渐缩小。

农耕地区家庭小饲养业的规模大小,同样与人口密度的高低和空闲地的多少直接相关:在魏晋北朝时期地多人少的情况下,家庭小饲养业的发展余地较大,故文献记载中不时出现数目甚大的家养畜群;但随着人口逐渐增加,土狭人众的问题渐趋突出,农区家畜饲养日益受到限制,畜群的数量逐渐缩小到边际草地、消费剩余的粮食等等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因此之故,在隋唐文献中,再也找不到像《齐民要术》等书中那样的关于内地家庭牧养大畜群的记载。

对历史上这一地区畜产结构的改变,即猪、羊地位的升降,也可用同样的理由加以解释。在中古时代,养羊曾一度居于主导地位,这一方面固然由于民族构成发生了变化,对羊肉的需求量较之对猪肉要大等等因素的影响,但这两种肉畜食性不同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羊是一种典型的食草动物,对草料的要求较为严格,在人口密度不高、空闲草地较多的情况下,可以较大规模地发展养羊;而在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植率高、草场严重缺少的情况下,发展养羊生产是很困难的。相比较而言,猪的食性较杂,对饲料的要求不甚严格,可以不需要有什么草场;特别是饲养方式由先前的放养改为圈养之后,猪在没有任何空闲草场的情况下仍可饲养,并且更有利于积粪肥田,与作物种植形成有机的配合。正因为如此,中古时代北方农区曾有相当发达的家庭养羊业,其经济地位甚至超过了养猪生产,在中国家畜饲养史上一度形成与战国秦汉和晚近时代颇不相同的以养羊为主、养猪为次的特殊局面。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局面在当地终究未能永久地维持下去,最终还是回到了中国农区家庭饲养业以养猪为主、养猪与耕种相配合的发展老路。

四农牧经济的消长与“胡化”、“汉化”

中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畜牧业的变动和农牧经济消长,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变化过程,而是当时社会整体历史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当时北方声势浩大的民族迁徙和融合过程密切关联,与所谓“胡化”和“汉化”问题互为表里。

中古社会变迁的历史画卷色彩斑斓,规模空前的游牧民族内迁运动和胡汉文化交流,为之涂上了最为醒目的浓墨重彩。长期以来,游牧民族对内地社会文化的巨大影响,倍受史家关注,有些学者将这种影响概括为“胡化”,语词虽极简约,所蕴含的社会历史内容却极其丰富,它包括游牧民族对内地种族血统、政治构造、经济生产、日常生活习俗、思想观念等等众多方面的影响。由于游牧民族的内迁,游牧文化成分随之传入,逐渐融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古社会的许多方面,人们都能深切感受到浓重的游牧文化气息。对此,许多史学家已做过不少精辟的论述。

不过,在我看来,游牧民族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尤为显著,而且最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这种经济影响,具体来说,就是畜牧业的发展及其在区域社会经济体系中比重的上升。认真分析文献史料,我们不难发现:当时社会生活和文化风尚的“胡化”,有许多方面与畜牧生产的发展直接相关。比如“食肉饮酪”风气的盛行,乃是由于当时有相当发达的畜牧业为之提供物质基础;许多地方民风悍猛、尚武成风,固然由于世道动乱,也未尝不因当地居民素习骑射牧畜,有日常生产生活的锻炼;而被学者指认为胡化区域者,大抵正是当时畜牧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在当时,“食肉饮酪”、尚武骑射,并非内徙的牧民及其子孙的专利,与之共居杂处,一向“好儒学”、“重礼文”,视“食肉饮酪”为异俗的汉族“粒食之民”,亦深受此类风习的熏染。在所谓胡化区域,更是如此。

但是,就整个时代而言,一个显而易见的历史事实是,进入内地的少数民族更多地放弃了自己的传统,接受了汉族文化,包括农耕技术,弃牧畜而事耕稼,其结果是,这些民族逐渐与汉族彻底地融为一体,甚至连族名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就是通常所谓游牧民族的“汉化”。

所谓“汉化”,同“胡化”一样,也是一个非常综合的概念,其内涵比后者更为丰富,意义更为深远。它指少数民族在生业方式、政治制度、礼仪风俗、生活习惯乃至语言文字等等各方面全面接受中原汉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模式,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接受农耕方式,由游牧民转变为农耕民。这是在“汉化”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方面。

关于中古北方游牧民族的“汉化”问题,历史学界曾长期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讨,有关著述篇牍众多,成绩斐然。在学习前贤宏论的过程中,笔者特别注意到:有不少论著关注了进入中原的游牧民族逐渐放弃游牧、改事农耕的历史事实,并充分肯定了其对于这些民族本身,对于北方民族大融合以及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注意到:大多数作者在探讨少数民族“汉化”问题时,习惯地将游牧民族的文化定性为“落后的文化”,而将中原汉族文化定性为“先进的文化”,于是,所谓“汉化”自然而然就被定义为:文化落后的(游牧民族)征服者为被征服者(汉族)的先进文化(或文明)所征服,其中包括接受汉族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这其中似乎隐含着一个先验的判断:即农耕文化是先进的,而游牧文化则是落后的。

无论就中国还是世界古代历史来说,农耕世界的社会文化(或文明)所达到的复杂程度,确实比游牧世界要高得多,因此,上述对于农耕和游牧两种经济文化的先进与落后的判断,就总体和一般意义上说也许是正确的;然而,当我们立足于文化与生态的交互关系来衡量所谓“先进”与“落后”,特别是其中的生计体系的“先进”与“落后”时,应该特别谨慎。

为什么进入黄河中下游地区,并一度掌握了当地政治统治权的游牧民族没有永久地坚持其“逐水草而牧畜”、“食肉饮酪”的固有传统,更没有将被统治的汉族人民改造为牧民,相反却是他们自己逐渐放弃,甚至是主动放弃游牧而走向定居的农耕生活?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真的和仅仅是因为农耕文化比他们的游牧文化先进吗?

诚如上文所论证的那样,在食物能量生产效率方面,农耕方式确实比游牧方式要高得多,在一系列精耕细作的生产技术被发明、使用之后更是如此。但是,农耕与游牧是两种具有不同能量转换机制和生态环境适应性的生业方式和食物生产体系,我们并不能绝对地判定其优与劣、先进与落后,正如我们不能绝对判定使用筷子和使用刀叉两种进食方式哪一种更为先进一样。在中原内地,我们承认农耕比游牧“先进”,但在这里,“先进”的涵义只是“更适应环境”,因此“具有更高的能量转换效率”:在当地的自然生态条件下,从事农耕种植比起实行放牧所能养活的人口确实要多得多,也可以积累更多的物质财富;但是,一旦越过年降水量为400mm的等降水线,农耕种植即不能显示出更高的食物能量生产效率,其先进性也就无从谈起。在中原地区,游牧的能量生产效率诚然不能与农耕相比,但在长城以北地区,它却是一种经过了长期选择的最为合适的生业方式,而农耕经济则难以发展,在那里,游牧生产具有“先进性”。这样看来,进入内地的游牧民族放弃逐水草而牧畜的游牧生活,转而接受定居的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尽管确实是因为农耕文化的“先进性”——具有更高的食物能量生产效率,但亦与生存环境的变化有关。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历史上也曾有大量内地人口由于种种原因流落塞外,这些人口大多为掌握了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农民,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并没有凭借其所具有的“先进文化”,将草原大漠开垦为丰饶的农田,相反,许多人却逐渐在“胡风”的熏习下,接受了“逐水草而居处”和“食肉饮酪”的游牧生活方式,“胡化”为地地道道的游牧民。

因此,尽管将少数民族“汉化”笼统地理解为放弃“落后”游牧文化,转而接受“先进”的中原农耕文化并无不可,但更为确切的理解应当是:接受最适合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在这一环境中具有更高能量转换效率的农耕生产方式,以及建立在农耕基础之上的一套文化体系。

游牧民族一旦采用了农耕生产方式,其必然的后果都将是他们逐渐舍弃其固有的文化传统,转而接受建立在农耕基础之上的汉族文化,包括汉族的生活方式、社会规范、伦理观念和儒家思想体系等等——生业方式改变了,其他方面必然要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当我们认识北方少数民族“汉化”时,不仅应该注意汉文化对他们的典章制度、礼仪规范或生活习惯等等方面的影响,而且应该特别注意考察这些民族接受农耕,转变为农业生产者的特殊经历,因为在其走向“汉化”的历程中,与统治者接受汉人的治国安邦之道相比,或者与某些社会上层人士学会吟风弄月、投壶博弈相比,广大族众接受新的生产方式具有更为深远的历史意义。

畜牧论文第5篇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策略

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在实施过程中并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而是要根据畜牧的特点和各种牲畜展现出的问题,选择合理的医疗技术措施来进行解决,保证牲畜的存活率和正常成长。当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表现出问题后,很多医疗技术的应用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规范,从业人员在相关的工作中,表现出了严重的经验作业现象,不利于畜牧业长久进步。

一、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健全。从某种程度上来分析,兽医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其针对不同的牲畜治疗,需要采用不同的手段来完成,但是对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操作,则存在统一的标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机制,都展现为不健全的情况,这就促使畜牧业的发展,会遭受到一定的挑战,无法将所有的工作都按照体制的标准来实施[1]。分析认为,管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主要是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层缺少足够的兽医人才。全国各地方的畜牧业发展中,除了要在本身的经营体制上努力,兽医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如果在该方面表现为缺失现象,则牲畜的正常生长和一些特色培养等,都无法达到较好的效果,难以在最终的畜牧业进展上得到预期的目标[2]。第二,管理机构本身表现不足,工作人员少、职责分配上不清楚,同时部门之间的合作也存在较大的问题。2、认识不到位。畜牧业在国内的发展中,给国家带来的帮助,以及对居民生产、生活的改善而言,具有很大的积极影响。可是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还是没有良好的提升,这与主观上的认知不到位具有很大的联系。首先,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理解,主要是集中在疾病的预防和处理上,这种认知的缺失将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是一种综合性技术,对于牲畜的养殖和成长,以及各个阶段需要规避的问题,饲养者本身的注意事项遵守等,都能够提供较多的支持和指导。如果没有综合性的认知,则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管理将处于消极怠工的状态,由此演变出的各项隐患会非常突出[3]。其次,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管理工作当中,相关的机构并没有积极落实国家的各项政策、条文。基层机构数量较多,因此在整体的工作前进中,总是展现为按部就班的工作,没有加快效率,造成的负面影响较为显著。

二、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考

1、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正展现为一个快速进步的态势,我们在管理体制的改革上,也必须加快速度,这样才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保障。建议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管理体制当中,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首先,该管理机构的设定要是隶属于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要求在权利、责任上做出明确的划分,必须要将国家的相关规范、条文等,积极按照正确的手段来执行,减少过往的拖沓、懒散问题。其次,在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使用、推广、反馈等,均做出调查研究,要从社会、畜牧业、饲养者三个方面来开展,尽量搜集到较多的数据与信息,再结合国家的畜牧业调整方向、发展方向等,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做出综合的管控、调整,创造出更高的价值。第三,管理机构必须在技术团队、管理团队上不断的健全,确保两个团队能够互相合作,要将客观上的问题更好的解决。2、提高基层体制认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管理体制,在各项问题的积累上,表现为时间长、根深蒂固的特点,所以想要在短期内彻底的实现改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在今后的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在主观的态度上努力,要进一步提高基层体制认知。第一,要求所有的兽医接受相关培训、指导等,必须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针对畜牧业的发展和各个养殖场的指导工作,要将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有效的落实,达到专业问题、专业技术解决的目标。第二,基层体制在出现问题后,绝对不能表现为放任不管的状态,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去管控和处理,从而在多个角度上,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意识到,基层体制所产生的影响特别广泛,敦促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基层体制更好的执行,加强配合。第三,基层体制的革新,需要按照阶段化的原则来执行,确保体制本身拥有足够的技术依据、管理依据,消除基层工作的各项矛盾。3、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国家畜牧兽医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基层畜牧兽医发展的指南。在处理一些畜牧兽医方面出现矛盾的时候,要有法律作为依据,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畜牧兽医发展,提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部门职责,体现出为养殖户服务的意识。对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而言,法律法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起到强制性的约束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的健全处理。

三、结语

本文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展开讨论,现下的各项问题还在可控范围内,各个地方正在积极的执行相关手段来解决,整体上未出现严重的恶性循环。日后,必须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关注,要在管理体制上配套建设,从而将技术优势更好发挥出来。

作者:张青 单位:湖北随州曾都区畜牧兽医特产局

参考文献

[1]刘荫秋.浅析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J].甘肃畜牧兽医,2016,(01):24-25.

畜牧论文第6篇

1.1畜牧养殖小区的建设缺乏规范性

畜牧养殖小区作为一种新型的畜牧养殖方式,在金阳县仍处于发展的初期,所以建设方面仍旧欠缺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许多畜牧养殖小区在选址的时候存在问题,其仍然建设在居住地附近,非常容易导致生态环境的污染以及疾病的传播;另一方面,由于广大养殖户自身的经济条件差,居住较为分散,再加上一些地理条件的限制,导致养殖场的建设较为简陋,并且样式大小均存在严重的差异性,不利于畜牧养殖小区的规范化发展。

1.2养殖户防疫意识淡薄

由于许多养殖户受到传统的观念影响,在进行畜牧养殖小区建设的时候,仍旧采用传统的养殖与管理模式这就导致养殖户对于养殖圈棚的消毒工作与防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畜牧养殖小区有关的卫生工作往往只是表面形式,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部分养殖户甚至允许一些非生产人员随意进出养殖小区,亦或是随意堆放禽畜排泄物、病死禽畜,倘若不针对这些情况进行限制,要想有效控制疫情极为困难。

1.3配套设施不完善

正如上文所述,由于金阳县的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畜牧小区建设欠缺一个统一的操作标准与建设规范,这就导致许多畜牧养殖小区基础设施难以满足自身的养殖规模需求,其在畜牧养殖的时候仍旧是采用传统的养殖模式,严重阻碍了畜牧小区的顺利发展。

2应对措施

2.1规范建设畜牧养殖小区

要想将畜牧养殖小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首先必须要加大畜牧养殖小区规范化建设的力度,通过加大投资力度,保障畜牧养殖小区的建设无论是基础设施方面、还是规模方面都能够满足地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标准。对于上文所提出的不规范问题,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针对畜牧养殖小区的选址建设实施科学的规划,始终坚持科学合理的布局与选址,尽可能降低对居住区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畜牧养殖小区的建设应当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尽量保持建筑规模与风格的协调性,从而有效推动畜牧养殖小区规范化的发展。除此之外,畜牧养殖小区的规范化建设还必须要注重生态环境方面的规范,各种废水与粪便都必须要规范化的处理,使得畜牧养殖小区能够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保障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2建立健全畜牧养殖小区的防疫制度

首先,各个乡镇的防疫机构必须要做好畜牧养殖小区的防疫工作,不仅要定期针对养殖小区进行消毒防疫,同时要加大防疫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广大养殖户的防疫能力。其次,定期或者不定期针对畜牧养殖小区的防疫情况进行抽查,认真检查养殖小区的疫病防疫与消毒卫生状况,从而有效保障畜牧养殖小区的卫生情况。再者,严格落实牲畜的疫苗接种工作,切实提升整个养殖小区的免疫能力。最后,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尽量为每一个畜牧养殖小区配备专业的兽医工作人员或落实兽医工作人员定点联系服务畜牧养殖小区制度,并且要配备充足的医疗器械与药品,针对动物疫苗、药品等实施统一的供应与管理,当引入新的牲畜时,必须要通过对应的检疫、消毒,在隔离观察之后,才能够引入饲养,并且要限制非生产人员的随意流动,尽最大努力避免疫病的传播。

2.3完善畜牧养殖小区配套设施

资金缺乏不仅是制约畜牧养殖小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导致畜牧养殖小区配套设施不健全的主要因素。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畜牧小区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大资金与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多渠道的协调、筹措资金,增加各个畜牧养殖小区各项建设工作的投入。

3结语

畜牧论文第7篇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采集、渔猎、畜牧是与原始农业相伴而存在的生产部门。虽然在采集、渔猎中萌生了原始农业,而原始农业又分化出畜牧业,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并没有明显的部门区别与区域分异,各生产形式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结构特征。例如在我国内蒙古东西部许多史前时期聚落遗址中都发现有代表畜牧文化的细石器与表现鲜明定居农业的陶器、石器共存的现象,其中内蒙古西部老虎山遗址出土的器物就是一则农牧共存的典型事例[1]。进入国家阶段以后,这样的事例也仍然存在,如夏商周三代时期华戎之间的地域分异仍然十分不清晰,许多中原民族往往在农业中杂以狩猎与畜牧。由于广泛存在这样的生产结构,以至于在中原文人撰写的文献中,也不过用西北多牧畜少农耕,中原多农耕少牧畜描述而已,你我之间还没有明显的界限。

萌生于原始农业的畜牧业,不但在地域上与农业相互交叉,而且由于早期的畜牧业是与原始农业相伴而生,因此并不具备迁移特征,属于放养型畜牧业。随着农业生产内部结构进一步分化,以迁移生活为代表的游牧业逐渐游离出来,形成独立的生产部门。而依附于定居农业的放养型畜牧业继续与农业生产保持着密切联系,并以家庭舍养、近地放牧等不同形式持续发展到近现代。

游牧型畜牧业与放养型畜牧业存在许多差异,其中在以下几方面尤为突出:1)规模:放养型畜牧业中牲畜的食物来源主要限于聚落周围地带,因此畜养规模有限,与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性很强。游牧型畜牧业中牲畜获取食物的空间范围很广,完全脱离了农业聚落的束缚,畜养规模很大。2)区域:由于放养型畜牧业与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其分布地区多与农业生产结合,出现在农耕区或半农半牧区。与放养型畜牧业分布地区不同,游牧型畜牧业则跳出农耕区的基本范围,成为草原环境的产物,并在迁移中建立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在各类非农业生产类型中,游牧型畜牧业(简称游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无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还是在由人类活动而塑造的人文景观中,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学者就游牧业与骑马民族的产生提出了多方面的见解,其中日本学者江上波夫认为骑马民族的发生和发展,极大程度上决定于地理环境。尤其欧亚大陆中部的茫茫草原,既因干旱缺雨而无法进行农耕,又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对草原牲畜造成威胁,是理想的牧场[2]。美国学者欧文·拉铁摩尔(OwenLattimore)则就中国历史背景指出,草原游牧的产生与马的应用关系密切[3]。乘马可以使依草原而生存的牲畜与依牲畜而生存的社会密切联系在一起,从而由部落发展成草原国家。那么除了草原环境与马具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原因成为游牧业脱离农业而趋向草原的动力呢?离开中外史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我们将问题的视点放在环境上,并指出游牧业的产生与环境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2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兴起与气候变迁

在广义农业的范畴之内,游牧业出现最晚。就中国的历史背景而论,对亚洲草原民族研究具有权威地位的拉铁摩尔、江上波夫等外国学者认为,公元前4世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中国北方草原地区游牧业与骑马民族兴起的标志[2~5]。对于这一观点的理解应包含这样的内涵,即胡服骑射是中原民族对抗草原骑兵的应对措施,因此这一时段不但标志着骑马民族的成熟、强大,而且也显示了真正以文化、生产手段与分布地域不同而区别出农耕与畜牧两大区域的历史进程。在此之前游牧生活已经在北方民族中存在很久了,只不过那时这些民族的空间发展还仅限于北方草原地带,农牧民族双方还没有在空间上发生激烈冲突,以中原诸国为代表的农耕民族也用不着采取任何防御性的应对措施。

2.1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匈奴人

见于文献记载最早活动于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是匈奴人。战国以前的文献中也将其称之为“鬼方”、“猃狁”等,战国时期“匈奴”一词开始反复在文献中出现。大约从战国初期这些活动在山陕、内蒙古一带的非农业民族逐渐具备了骑马民族的特征,不但有成群的牲畜,而且有极具战斗力的骑兵部队,屡屡对秦、赵等国构成军事威胁,并以中原诸国北方劲敌的定位而见诸于史籍。伴随游牧活动,整个民族具备典型的“行国”特征。“行国”之称始见于《史记·大宛传》,其中提到所谓的“行国”就是“随畜迁移,与匈奴同俗”。这时匈奴已经成为人们理解中的典型“行国”。正像所有游牧民族一样,匈奴人的马背生涯扩大了他们的活动空间,不但带领他们驰骋于欧亚大陆中部草原地带的东西南北,而且这一骑马民族自从公元前5世纪左右登上历史舞台后,在近10个世纪内影响着中国历史,影响着中亚乃至于世界历史。

2.2气候变迁导致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的考古依据

匈奴人如何骤然兴起、如何发展成影响中国北方乃至于整个欧亚草原的“行国”,是研究中国北方游牧民族与游牧业的重要问题。在对文献记载进行考辨的同时,考古发现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大量的依据。

1974~1984年内蒙古文物考古队在伊金霍洛旗纳林塔乡朱开沟村进行了近10年的发掘工作,其中取得的成就对于探讨中国北方游牧民族起源的问题作出重要贡献。朱开沟遗址的文化遗存共分五阶段,表1归纳了这五阶段文化遗存的年代、环境、文化以及经济特征[6]。从中可以看出朱开沟遗址的文化时期内,这一地区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方式的互动关系以及人类活动方式由农耕、狩猎、采集向畜牧业为主方向的渐进过程。

表1朱开沟遗址经济文化与环境特征表

Tab.1Theeconomy,cultureandenvironmentofZhuKaiGousite

阶段年代环境生产工具猪:羊:牛

第一段相当龙山文木本花粉很少,主石刀,石斧、石磨棒、

化早期要为草本花粉,其磨石、骨镞、骨凿、1:0.45:0.36

中蒿、藜花粉占全骨针。

部花粉的50%。

第二段相当龙山文木本花粉中出现了石斧、石凿、石刀、

化晚期少量的胡桃和漆等石镰、石铲、石杵、

阔叶林木,草本蒿石纺轮、砍砸器、石1:1.29:0.33

、藜花粉增多,约矛形器、石镞、角锄、

占全部花粉的70%骨刀、骨镞、骨匕、

以上。骨针管、骨针、陶垫。

第三段相当夏早期草本蒿、藜花粉继生产工具中石器、骨

续增多,约占全部器、陶器与前段相差1:1:0.27

花粉的90%以上。不大,惟出现了铜器,

且石器中细石器的比

重略有增加。

第四段相当夏晚期木本花粉中出现了生产工具数量。种类、

耐寒的云杉、桦、制法与前段无明显区1:1.15:1.15

榆等,以松、桦针别,骨镞、纺轮的数

阔混交林为主。量较前段增加,铜器

仍为小件工具。

第五段相当商二里木本以松、杉针叶石器中除细石器与石

岗文化阶段林为主,草本蒿、斧、石刀,其它种类

藜花粉约占全部花都有所减少。骨镞的1:1:1

粉的93%。数量有明显增加。铜

器中除小件工具外,

出现了铜短剑、铜戈、

铜刀、铜镞、铜鍪、

铜护牌、铜项饰等大

型工具、兵器等。

植被类型是环境特征的标志性指示物,朱开沟遗址不同阶段木本与蒿科、藜科等草本植物花粉比例的变化,显示出遗址所在地区环境的基本面貌与变化特征。蒿科、藜科均属于半干旱、干旱气候条件下的草本植物,这类植物对旱生环境有较明显的指示作用。虽然在整个朱开沟遗址文化的5个阶段中,木本植物中针、阔树种花粉比例的变化,反映了气候存在冷暖、干湿波动的特征,但从整体看变干则是气候变迁的基本趋势。在朱开沟遗址第一段文化层中蒿、藜科植物花粉的比例仅占50%,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植物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由50%增至70%,至第五段已达到93%,成为占绝对优势的植物。由于蒿科、藜科植物的旱生属性,这类植物比例增加反映了环境逐渐向干旱方向发展的变化特征。对于全新世湿润期以来内蒙古农牧交错地带具有明显的干旱化趋向,地理学家从另一角度也给予了证明[7]。

早期人类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十分密切,因此伴随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人类活动方式与生存手段也出现了相应的转变。在朱开沟遗址第一段发掘的生产工具中既包含农业生产工具,也有用于射猎的工具,这些工具证明了人们在这一阶段不但从事于原始农业种植,同时也将射猎作为辅佐农耕的重要谋生手段。在农耕与射猎两种生存方式之外,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从另一个角度显示了朱开沟时期的人们在从事农耕与射猎的同时,还存在放养业。如果对于朱开沟遗址五个阶段的环境、工具以及猪、羊、牛骨骼数量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就会发现遗址文化层从第一段到第五段随着气候干旱程度逐渐增加,羊、牛与猪之间的比例也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猪、羊、牛虽然都属于人类驯化、饲养的动物,但由于动物之间生理特征的差异,一般将猪的饲养视为农业生产的标志,而羊与牛的饲养则成为畜牧业的象征。朱开沟遗址五个文化段中猪、羊,牛比例的变化,说明的正是农业与畜牧业比例的消长。第一段中猪所占比例超过羊、牛比例的总和,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在各业中占有突出地位,此后各段中随着气候转干,农业逐渐消退,而畜牧、射猎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朱开沟——青铜时代早期遗址发掘报告》中指出,当文化发展到第五段时,不但房址、墓葬数量明显减少且分散,而且人们使用的工具中已经出现了大量青铜工具,这些青铜工具与后来在内蒙古其它地区发现的青铜器均带有游牧经济的文化特征。

朱开沟遗址的文化信息清楚地显示了随着气候变干,草原边缘民族一步步放弃农业生产,转向畜牧业生产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没有像拉铁摩尔曾经指出的那样,由于农业民族的强大,逼迫游牧民族从自然条件较好的农耕区退向草原,也不是源起于与农耕区对立的其它环境中,草原边缘民族在由原始农业转向放牧业几乎没有发生空间区域的位移,或许几代前他们的祖先就从事着原始农耕业,到了后来他们却渐渐放弃了农耕技艺,将谋生的方式变换为射猎、畜养,而导致所有这一切转变都与气候变化有关,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当然,促使畜牧业从原始农业中分离的环境背景,并不仅仅限于气候变干一个环节。大量的研究明确指出距今3500多年前中国北方经历过一次变干且变冷的过程,随着气候变冷、变干,温性森林减少,草原扩大,那些原本在草原与农耕区的边缘地带生长的农作物,渐渐失去了生存条件,而面对环境变化牛、羊等牲畜却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6]。生活在这里的草原边缘民族失去了农业这一食物来源,自然而然将生存的依托转向畜牧业,并在越来越多依靠畜牧业的同时,不断积累动物驯养经验,从牛、羊的畜养到马的驯化,进而使驯养牲畜变得更加成熟、独立。

2.3游牧业产生

朱开沟遗址第五段发掘的青铜工具虽然带有游牧经济的文化特征,但若对遗址的全部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时朱开沟人从事的仍属于放养型的畜牧业,而不是游牧业。前文已经指出放养业与游牧业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放养业是在定居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动物饲养过程,而游牧业则完全脱离了定居生活,随阳而居,逐水草而迁。在整个朱开沟文化的发展阶段中,尽管定居农业的比重越来越低,但定居生活在遗址中却始终显示出核心作用。定居生活与畜牧业相伴的现象维持很久,直至春秋时期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畜牧业中仍含有定居、半定居的经济成分[10]。

在活动区域上游牧业与放牧业最大的不同在于空间的拓展,对于游牧业来讲,决定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土地占有权,而更多地取决于迁移权,只有在随阳而迁的迁移过程中,草原民族才能不断获得丰美的水草,发展壮大。因此驯化马匹,发明控制牲畜行动、适应频繁迁徙的用具是草原边缘民族摆脱定居农业,迈向游牧生涯的关键。针对这一问题,中外学者就马具出现与游牧业兴起的因果关系早已形成共识。其中拉铁摩尔在论证这一问题时,就注意到草原与农耕区的边缘地带存在既非完全农耕,也非绝对游牧的草原边缘民族,随着马具的产生使这些民族脱离定居生活,放弃过渡文化最终成为真正的游牧人[11]。与这一观点相应,由朱开沟阶段代表的放养型畜牧业向游牧业转型过程中,同样离不开马具、车具的应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内蒙古宁城南山根3号石椁墓及其它墓葬中发现了成套马具,包括马衔、镳、銮、铃、节约、铜泡等,其中马衔有两种形式,一种比较罕见,两端有齿状倒刺;另一种为常见套环式。两端有齿状倒刺的马衔外侧有可以转动的环,只要马头偏离方向,倒刺便刺入嘴中,任何野马也会被驯服。南山根墓葬的年代相当于西周晚期、春秋早期,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12,13]。内蒙古考古队在鄂尔多斯地区墓葬中也多次发现马衔、节约、马镳、轴头等马具、车具,经研究证明,这些马具、车具的所属时代早于公元前6世纪[10]。有了马具,有了骑马术,才有了真正的骑马民族。内蒙西杭锦旗桃红巴拉遗址是一处时代相当于公元前665~590年的典型匈奴墓葬,墓内已没有殉猪、殉鸡以及任何表明从事农耕的遗留物,而是以数量可观的殉马、牛、羊的头、蹄为主,显然

马、牛、羊牲畜是当时主要的财富与生活来源[14]。如果说马具的产生是草原民族脱离定居生活,走向游牧化的标志,那么至少早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二百多年前,以匈奴人为主的北方游牧民族已经形成。在以后的二百年中随着匈奴等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成长壮大,逐渐与中原诸农业国构成文化、生产方式以及活动区域的分异,至公元前4世纪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正是在空间上明确这一区域分异的标志。

2.4匈奴等北方草原民族的空间扩展

匈奴既是典型的北方草原民族,也是最早见于文献的游牧民族之一。自70年代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在鄂尔多斯地区开展考古工作,相继发现大量极具特点的青铜器,这些被称为“鄂尔多斯式青铜器”的珍贵文物经考古学界研究,认为是以匈奴为主体的中国北方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与游牧业伴生的文化。这批青铜器不但反映了匈奴人的游牧生活方式与文化内涵,而且也揭示了这一草原民族的起源历程。鄂尔多斯式青铜器属于起源于鄂尔多斯以及临近地区的土著文化,其早期往往与商式铜器伴出,以后不断向东、向北扩展。

根据目前的考古发现,鄂尔多斯青铜器分布范围很广,并在不同时期形成各自的分布中心。其中:相当于商代晚期的多分布于鄂尔多斯、山西吕梁地区以及陕西北部。相当于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相继在鄂尔多斯,北京昌平、延庆,河北平泉,内蒙古赤峰、宁城等地发现,并在外贝加尔出土了相似的器物。相当于春秋末至战国时期的主要发现于内蒙古西部、陕西北部、宁夏固原和河北北部。其中仍以鄂尔多斯地区发现为最多,向北在蒙古以及西伯利亚也有类似发现。相当于两汉时期的除鄂尔多斯外,蒙古境内诺颜乌拉、海尔罕山、色楞布贝勒赫、呼尼河等地以及俄罗斯境内叶尼塞河左岸、科伊巴尔草原都有一定数量器物发现[10]。

上述鄂尔多斯式青铜器分布中心的变化,既证明了朱开沟所在地——鄂尔多斯地区与匈奴等游牧民族的渊源关系,也清楚地显示了匈奴人的空间发展历程与气候变迁的对应变化。在匈奴历史早期,即相当于商代晚期至春秋时期,具有游牧文化特征的民族从主要分布于鄂尔多斯以及山陕等地开始向塞外延伸,这一点可以从鄂尔多斯式青铜器的分布区多与夏家店上层文化区吻合得到证实。这一时期以黄河流域为核心的农耕区尚处于岛状分布状态,农耕区之间还存有大片未开发地带,这里或保持着原始自然风貌,或成为非农耕民族的活动区域,这一切都为鄂尔多斯式青铜器穿插式出现在山陕一带构成了背景条件。大约距今3500多年前中国北方气候开始转冷,气候变迁不但促进畜牧业进一步从农业中分化出来,而且也使塞外辽河流域具有农耕文化特征的夏家店下层文化转向含有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夏家店上层文化,与此同时以鄂尔多斯式青铜器为标志的草原民族也进入了辽河流域以及毗邻地区。当历史进入战国时期,随着以匈奴为主的北方草原民族逐渐强大,农耕民族与草原民族之间的对立日趋明显,农耕民族在作出“胡服骑射”的应对性措施的同时,也在双方的交接地带修筑了防御性工程——长城,在长城的制约下匈奴等游牧民族南下活动受到限制,故这一时期鄂尔多斯式青铜器多呈现沿长城一线分布的特征。秦至两汉是匈奴人壮大的时期,这时匈奴人不但建立了王庭,而且依凭马上优势将自己的势力从漠南伸向漠北,直抵西伯利亚的旷野之中。

2.5中国北方畜牧业与欧亚草原文化的同步性

畜牧业的产生地不仅限于中国北方草原,整个欧亚草原现已发现多种典型畜牧文化类型。这些畜牧文化虽然显示了各自区域性的文化特征,但在发生时间上却表现出极大的同步性。与朱开沟文化晚期、夏家店上层文化时代相近,欧亚草原除长城沿线及以北地区的鄂尔多斯青铜器外,黑海北岸的斯基泰文化、咸海沿岸、谢米列奇耶和天山地区的萨基文化、叶尼塞河中游米奴辛斯克盆地的塔加尔文化、图瓦的乌尤克文化、阿尔泰的巴泽雷克文化、蒙古西部的乌兰固文化、蒙古东部和外贝加尔的石板墓文化等都是典型的畜牧文化。这些典型的畜牧文化几乎出现在同一时期,从欧亚草原的中部一直延伸到中国长城沿线,构成世界上连续性最长的文化景观。能够在如此广大的范围内,驱动欧亚草原上不同地带的人们同时脱离定居农业生活,走向草原与畜群相伴,其促动因素不应仅来自于人类活动本身,全球变化是其最主要的驱动力。目前已有的科学研究成果证明,全新世温暖期结束之后,气候转冷、转干的地区不仅限于中国北方,在气候变迁的共同背景下,欧亚草原不同地区的人们作出了共同的选择,放弃原始农业,融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15]。

3结语

畜牧业作为人类的生产方式之一,它的起源不但取决于人类生产自身的发展,而且深受环境变化的影响[16]。距今3500多年前随着气候变冷、变干,萌生于农业生产内部的放养业逐渐脱离农业生产,形成独立的生产部门——游牧业。游牧业一旦兴起之后,就在中国人文地理区域分异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与包括渔猎、采集、放养型畜牧业等非农耕生产部门并存,构成北方草原与森林草原地带的基本文化景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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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OwenLattimore.InnerAsianFrontiersofChina.NewYork:AmericanGeographicalSociety.[12]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宁城南山根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1):117~140.

[13]翟德芳.试论夏家店上层文化的青铜器.见: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4.296~316.

[14l田广金.桃红巴拉的匈奴墓.考古学报,1976,(1):13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