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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4-25 07:40:01
房产销售论文

房产销售论文第1篇

关键词销售流程人力资源广告推广

1销售流程优化

销售流程贯穿于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只有每个环节都做到快速运作、毫不脱节,才会真正地提高生产效益。房地产销售流程中主要环节包括:承接销售项目、项目整体策划、销售准备、销售策划、公开销售、签署买卖合同、合同处理、执行合同、办理售楼手续等大项。而每一个大项又包含5个以上的小项,如果包括产权办理,就更为复杂。每一个项目衔接的好坏,或办事效率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为此,要想进一步完善整个销售流程,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1模板型与时效型并举

工业化的大生产,其效率绝对高于手工操作。而工业化大生产的精髓就是规范化操作与标准化生产,即在流水线上按模板化程序进行操作,而这个程序是经过许多优秀的公司或许多年的优秀经验提炼而出的,它必然代表着当时最先进的生产流程。销售部门同样可以推行模板化程序,即建立一整套ISO质量体系,并按照质量体系进行常规运作与管理。这就象要做木桶的每一块木板,就必须做一个标准的模子一样。它是整个企业的基础建设,这部分的投入非常必要。

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体系,把每个流程模式化出来,这只等于是出了个粗坯。这个粗坯,一定要经过打磨才能变得精细而完美。这就要剔除一些影响效率并无关大局的不必要部分,才能加速流程,节约资源。对销售部门来说,即在销售流程中强调对事负责,而不是对人负责,常规处理过多次的事务,就按标准程序办事,不用事事请示。而且更要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就如人们常说的警察多了会塞车一样,中间环节过多,就会滋生互相推委责任,劲往几处使等等流程痼瘤,长此以往必定象癌变一样影响到企业的每一个单元,而对整个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为此,销售流程必须是模式型与时效型并举的。不讲时效,死搬硬套的模式,是僵化的模式,非但提不高效率,反而会给自己套上层层枷锁而透不过气来。但如果只讲时效,不讲模式,就会如脱缰野马,跑了许多冤枉路,而达不到既定目标。

1.2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在销售流程中的每个岗位都是互动的,某一个岗位功力较弱,都会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也正如经济学中所论述的“木桶效应”一样,必须要调动一切资源去加长那个短的木板,以避免“水土流失”。这就要求在销售流程中注重每个岗位的均衡发展,实现销售流程的共同优化。

2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实践上,个别房地产的人力资源成本超过了总成本的50%。为此,一些企业曾尝试以裁员或减薪来降低成本,但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却很少。在更多的情况下却是工作绩效受到了损害,而且还不断有职员对所承受的压力及工作负担发出抱怨。

2.1注重职位设计,把好人员招聘“入口”关

现代管理之父杜拉克曾谈到撤消、调整工作乃是削减成本的最有效方法,而且是惟一可能通过其自身变革来产生持久效果的成本节约方法。房地产销售部门流程复杂、岗位多,一个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为此在岗位的设置上,一是要防止以人定岗,以避免机构快速臃肿。二是如前文所述,要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如果等“胖了”再减肥,不仅难度很大,而且后患无穷。

房地产销售部门直接面对市场,工作压力大,对“绩效”的要求非常高,同时,也是流动性最大的一个部门。特别是销售管理及营销策划人员,更要求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这就为企业的招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人员招聘时不仅要常规性地考察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从业经验,更重要的是要观察与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与合作精神等,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控制人才的质量。

2.2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提高人力效益

一份适应市场且合理的薪酬计划,必定要考虑薪酬与绩效挂钩,使激励变成员工的努力,从而创造出最大的销售业绩。邱吉尔、福特和沃克等专家已经研究过激励销售代表的基本模式为:激励努力成绩奖励满足。

实践证明,在销售部门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让付出的努力与获得的薪酬成正比,是提高个人能动性,提高人力效益最为有力的手段。但这需要管理者“两手要硬”,即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制度。对后进者要破釜沉舟,制定只有通过努力才可以达到的销售指标,让其没有退路;对先进者施以重奖,以递增式的佣金激励创造优异业绩。这样或许薪酬会增加,但创造出的价值量将会远远高于工资增加的幅度。

当然世界上没有一种完美无缺的制度,工资绩效挂钩可能会造成个别员工只看业务指标,而不顾一切的作法。为此,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销售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控与管理,在激发个人能动性的同时,提高团队的合作能力与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3建立培训体系,使员工在不断地学习中成长

房地产市场快速膨胀,导致营销人员严重缺乏,为了提高人力资源效率,每个房地产销售部门,都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如今房地产销售部门,人员流动之风非常强劲,主要原因就是很少有公司能提供一套完善的学习体系,从而优秀人才很快会感到“口渴”,而不断地需要寻找新的“水源”。为此,加强培训、鼓励沟通、激励学习,将学习能力根植入公司的经营中,不仅是销售部门的一种生存方式,更是抢占市场先机的最大“源泉”。

面对客户与市场,是销售部门最大的特点,客户的感知能力、客户的审美能力,客户的维权意识等都在不断地提高,市场的变化更是令人目不暇接,要想在变化中游刃有余,就是要不断地学习,而绝不能迷恋于“傻瓜机”式的旧有模式放不下。为此,企业不仅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变化、有效且实用的培训体系,同时还要让每一位员工都要有危机意识,担心自己的发展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步伐,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学习,也只有这样,培训才不会是领导积极、员工被动的“扔钱”。

2.4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企业文化是立足于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所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一定要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才能避免弱点,发挥优势。

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就是通过不断地沟通,让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形成共识,并融入每一位员工的行为之中,让它变成工作或生活中的一部分。此外,还要激励那些有企业价值观的成员,这样才能形成一股风气,从而在塑造深植人心的企业文化的同时,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当今世界的许多大企业都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二位,这就是以“客户至上”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使企业的生命周期得到了有效的延续。同样的道理,房地产市场竞争升级,使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依赖于强大的客户群体来支持,如果客户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客户就会转而成为竞争对手的客户。销售部门作为掌握客户和面对客户的终端,就要更加重视客户的终身价值以及开发商的利益,以专业的质素,热情的服务,时刻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理念,在努力保持和开拓客户资源的同时,树立企业的品牌。

3创新广告推广模式

近两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的广告投放量明显增加,广告费用普遍占到销售额的4%~5%,而个别企业更是接近10%。广告费用,成为众多房地产商的一块心病。创新广告推广模式,有效提高广告的效益,成为节约销售成本的重要措施。

3.1广告应起到桥梁作用

只有有效地沟通,才能让买卖双方理解,才能达成成功的交易,而沟通的重要桥梁就是广告宣传。作为“搭桥”的销售部门,不仅要了解开发企业的品牌、发展战略,产品性能、营销策略等等,同样要了解市场,了解客户的所思所想。

达到知已知彼之后,广告的策划就需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学会向开发企业妥协,向消费者妥协,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沟通,才能达成共识以制造共赢的局面。妥协并不是让别人牵着鼻子走,而是通过不断地沟通,找出一个尽可能获取最大回报的最佳通道,这样的广告或许得不到创意奖,但它却是切实可行的。

3.2建立广告效果监控体系,提高广告投入效益

一份没有评判的考卷,如果再做一次,你肯定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同理,一个几十万元的广告投放出去,如果没有效果的监控,损失将会成倍增加。为此,建立广告效果的监控体系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当然建立这个体系是个比较庞大的工程,单靠销售部门是完成不了的。而销售部门却具有面对客户的最大优势,可以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广告的反映。比如建立一份合格的“销售日报表”,绝不仅仅是每天成交了几套单元,销售额与销售面积是多少,还应该有电话及访客的数量,对产品的反映,对广告的反映等一系列问题,而且要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分析,从中发现市场的契机与正确的广告诉求点,这样以后才能在市场中拿到更高的“考分”。

3.3广告投入要为“品牌”这个纲服务,“纲举才能目张”

在经济战中,最激动人心的场面是广告战。而房地产商所有的广告都要围绕“品牌”这个纲来进行。

下棋有句行话:“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谋势即是做“品牌”,即通过整合各种资源,真正让“品牌”体现客户价值的实现。这样“品牌”就能成为每一次广告,每一个推广的催化剂。销售部门对于“品牌”的把握相对来讲难度较大,因为对于企业、产品宏观的把握可能没有开发商那么准确。为此,许多销售部门可能更注重某一阶段性的销售业绩,或某一阶段性的广告推广效果,而忽略对于“品牌”的保养、维修与维护,从而造成后续乏力的局面,这值得销售部门引以为戒。

3.4跳出旧框框,寻找新思路

广告推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很多企业真是“成也广告,败也广告”,第一个“标王”倒下了,第二个“标王”还是倒下了。所以,广告推广非常容易形成定性的思维。销售部门虽然不是广告的设计者,也不是广告的决策者,但销售部门是拥有客户和信息的“搭桥者”,可以给发展商或广告公司提出具有创新的建议。

房产销售论文第2篇

摘 要 优化销售流程、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创新广告推广模式是保持房地产销售成本领先的重要战略。在销售流程优化上讲究模板型与时效型并举、均衡发展与共同提高;人力资源成本节约上注重职位设计,把好人员招聘“入口”关、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提高人力效益、建立培训体系,使员工在不断地学习中成长、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创新广告推广模式上建立广告效果监控体系,提高广告投入效益、跳出旧框框,寻找新思路等措施来确立房地产销售的成本领先优势。 关键词 销售流程 人力资源 广告推广 1 销售流程优化销售流程贯穿于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只有每个环节都做到快速运作、毫不脱节,才会真正地提高生产效益。房地产销售流程中主要环节包括:承接销售项目、项目整体策划、销售准备、销售策划、公开销售、签署买卖合同、合同处理、执行合同、办理售楼手续等大项。而每一个大项又包含5个以上的小项,如果包括产权办理,就更为复杂。每一个项目衔接的好坏,或办事效率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为此,要想进一步完善整个销售流程,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1 模板型与时效型并举 工业化的大生产,其效率绝对高于手工操作。而工业化大生产的精髓就是规范化操作与标准化生产,即在流水线上按模板化程序进行操作,而这个程序是经过许多优秀的公司或许多年的优秀经验提炼而出的,它必然代表着当时最先进的生产流程。销售部门同样可以推行模板化程序,即建立一整套ISO质量体系,并按照质量体系进行常规运作与管理。这就象要做木桶的每一块木板,就必须做一个标准的模子一样。它是整个企业的基础建设,这部分的投入非常必要。 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体系,把每个流程模式化出来,这只等于是出了个粗坯。这个粗坯,一定要经过打磨才能变得精细而完美。这就要剔除一些影响效率并无关大局的不必要部分,才能加速流程,节约资源。对销售部门来说,即在销售流程中强调对事负责,而不是对人负责,常规处理过多次的事务,就按标准程序办事,不用事事请示。而且更要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就如人们常说的警察多了会塞车一样,中间环节过多,就会滋生互相推委责任,劲往几处使等等流程痼瘤,长此以往必定象癌变一样影响到企业的每一个单元,而对整个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为此,销售流程必须是模式型与时效型并举的。不讲时效,死搬硬套的模式,是僵化的模式,非但提不高效率,反而会给自己套上层层枷锁而透不过气来。但如果只讲时效,不讲模式,就会如脱缰野马,跑了许多冤枉路,而达不到既定目标。 1.2 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在销售流程中的每个岗位都是互动的,某一个岗位功力较弱,都会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也正如经济学中所论述的“木桶效应”一样,必须要调动一切资源去加长那个短的木板,以避免“水土流失”。这就要求在销售流程中注重每个岗位的均衡发展,实现销售流程的共同优化。2 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实践上,个别房地产的人力资源成本超过了总成本的50%。为此,一些企业曾尝试以裁员或减薪来降低成本,但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却很少。在更多的情况下却是工作绩效受到了损害,而且还不断有职员对所承受的压力及工作负担发出抱怨。 2.1 注重职位设计,把好人员招聘“入口”关 现代管理之父杜拉克曾谈到撤消、调整工作乃是削减成本的最有效方法,而且是惟一可能通过其自身变革来产生持久效果的成本节约方法。房地产销售部门流程复杂、岗位多,一个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为此在岗位的设置上,一是要防止以人定岗,以避免机构快速臃肿。二是如前文所述,要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如果等“胖了”再减肥,不仅难度很大,而且后患无穷。 房地产销售部门直接面对市场,工作压力大,对“绩效”的要求非常高,同时,也是流动性最大的一个部门。特别是销售管理及营销策划人员,更要求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这就为企业的招聘

房产销售论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营销渠道选择

房地产企业对销售渠道的建设必须先行,因为当巨大的开发能力形成,而没有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渠道网络时,必然造成开发能力的巨大浪费,其结果就是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优秀的企业都很重视销售渠道建设,强调能够有效地控制整个目标市场的销售渠道,以保证销售渠道有效运转。

一、房地产营销渠道的选择要以顾客的需求为核心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的一切营销活动必须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以消费者为核心,并非单指在营销活动前期进行消费者研究和目标市场选择,更重要的是在产品设计、价格确定、渠道选择和促销策划活动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此房地产企业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1分析顾客的服务需求

房地产企业应为客户提供更多的物业信息。物业的设计和开发应符合客户使用的要求。重视物业的可靠性和完善性,并为购房者提供各种附加服务,包括向客户提供贷款、质量担保等服务。

1.2顾客渠道偏好调查

最好的顾客渠道偏好调查应涵盖不同细分市场的客户,分析现在已经存在的客户购买方式。加强对企业现有的客户的考察和对竞争对手的客户的考察。客户渠道偏好对渠道选择以及运营结果都能产生本质性的影响

1.3考虑顾客购买准则

在评估新的渠道机会的时候,重要的是用创新的方法接触到顾客,分析顾客真的需要什么,即顾客的购买准则。通常没有一种渠道能满足顾客所有的需求,所以需要几种渠道进行搭配。

1.4监控顾客购买行为的变化

企业需要随时监控顾客购买行为和准则的变化,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和了解的提高,客户的购买行为也会慢慢发生改变。错误地估计客户行为和渠道偏好,没有及时调整以降低渠道成本的公司是危险的。

1.5提供灵活的渠道选择

不同的用户,他们的购买准则也不同,所以需要给客户提供相应的选择机会,如果客户觉得自己没有别的方式可以选择,他会觉得自己受到限制,客户满意度也就大打折扣。

二、房地产渠道选择与房地产企业定位

当市场被细分为不同的用户群体后,每一个群体都有一系列的服务产出要求,渠道管理者要为每一个细分市场确定最优的渠道形式,即渠道定位。优化渠道设计被视为由必要渠道流所定义的第一步和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因此必须要执行这一步骤来满足细分市场对服务产出的特殊需求。渠道流就是渠道为终端用户增加价值的所有活动,即,产品的促销、谈判、财务、订购和支付等等。渠道结构的设计包括两个重要的方面。首先,渠道设计者必须决定渠道成员的组成。渠道管理者还必须决定渠道的每一个层面上渠道伙伴的角色定位。一个公司在不同的情况下为其产品进入的市场选择渠道时,关键的决策是选择怎样的分销商将产品销售至市场。这个分销商必须与渠道伙伴在目标市场中有非常好的关系,能够对产品成功进入市场有非常明显的影响。

设计渠道结构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决定在渠道中同一形式的渠道成员应有多少,也就是渠道密度的决策。在一个给定的市场中,消费品的销售是应该利用密集分销,或是利用选择性分销,还是独家分销?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效率和执行等多种因素。大量的密集性分销可以使产品很容易地接近目标市场的终端消费者。设计渠道结构时对渠道成员的形式、地位和密度等的决策都要以渠道流成本最低化为基础。即每一个渠道成员都被分配一定的渠道任务,理想的任务分配应使得在总成本最小化的前提下,所有渠道流得以可靠运行。因此,渠道管理者需要决定以哪些细分市场为目标市场。因为这样可以将渠道重点放在那些可以通过销售取得利润的细分市场上。

当某一特殊细分市场的服务产出要求并没有更具竞争力的提供物来满足时,渠道管理者就应意识到存在着一个尚未被开发的市场机会,并建立新的渠道服务于这些细分市场。在市场上,抢先满足那些未被满足的服务产出需求,是建立一个忠诚的、可带来利益的顾客群的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战略。因此,企业必须了解消费者对渠道流的性能和渠道结构的反应。

三、房地产渠道与顾客购买行为

顺利实现房地产销售是渠道管理的终极目的。因此房地产企业有必要研究顾客购买行为及其对渠道选择的影响。

3.1房地产销售点的选择原理

房地产销售点是房地产企业实现自己经营目的的前沿阵地,房地产企业的产品能否最终销售出去以及能否最终实现理想的经济效益,都直接与销售点的选择和经营有关。因此,作为分销管理的第一步就是选择最符合企业产品或服务特色的销售点,然后通过有效的销售渠道管理来实现销售目标。

房地产企业销售点的选择要考虑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和购买行为的变化及其规律性,对销售点的选择主要取决于:①商品最充分展现,让更多人认知的地点要求。②树立商品形象的地点要求等。房地产企业应根据目标市场的特征及竞争状况、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特点、公关环境、市场基础等特点,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竞争对手状况、市场购买力水平等因素,经过综合权衡选择出直接面向顾客的分销点。

3.2消费者对房地产销售现场的认知

销售现场上销售人员的衣着、谈吐、工作态度及各种硬件设施的先进程度,开发商所采用的促销手段,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作用于每一位前来光顾的消费者,当一个消费者对自己的心理活动进行整合之后,就形成了自身对开发商的看法和态度,这一看法和态度又将决定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四、房地产渠道与产品

在现实生活中,识别产品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与渠道的良好适应性,对于企业选择渠道至关重要。因此,房地产分销渠道的选择必须考虑产品的特性。

4.1客户购买风险

房地产属于高风险产品,需要直接销售队伍、有附加值的伙伴或是小规模的分销商群体,需要一个有知识的经过培训的人介入销售过程解释这种风险,帮助客户明白如何克服风险事件。

4.2服务要求

产品服务性越强,渠道越短,而服务性差的产品则需要长的渠道。房地产属于服务性强的产品,需要提供专业性的服务,因此适合采用短渠道结构。

4.3产品识别产品的生命周期

房地产属于低识别度产品。这类产品没有解释是很难了解的,通常需要专业化的服务,特别是要有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参与销售过程。这类产品需要直销,或者有附加值的商业伙伴,它们很少通过大规模市场分销渠道销售。

4.4产品的生命周期

产品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房地产渠道选择有本质的影响:在导入期,房地产销售量较小,增长缓慢。产品在引进期需要很高的客户教育,一个直接销售队伍或有附加值的商业伙伴是必需的。在成长阶段,随着市场增长迅速,开发商需要扩大规模,渠道结构也会随之调整,这时分销商进入,并且数量可能会逐渐增加,从独家转为多家制,竞争开始变得激烈,渠道呈网状结构,各种渠道开始相互冲击。在成熟期,利润开始下降,在高成本渠道

中的产品支持能力受到了影响。市场竞争很激烈,只有最有效率的、最有规模的分销商才能生存下来,分销商的数量也不会很多。在此阶段的关键措施是精简渠道成员和集中精力支持有能力的伙伴。另一个措施是继续在多样化的渠道中销售产品。在衰退期,利润和销售量都在下降,产品对渠道成员的吸引力日益下降。

五、渠道与沟通

来自销售渠道的信息,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指南。没有了这些信息,开发商就无法制定正确的渠道战略。开发商应注意收集信息,加强与经销商、消费者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沟通。

5.1收集与销售有关的一切信息

(1)宏观信息。政府的经济管制、优惠政策、法律措施、经济周期性变化、消费特点及趋势、科学技术、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和市场结构。

(2)竞争对手信息。渠道战略、市场开发能力、市场份额、资金、人员、优势、劣势及目标市场定位。

(3)客户信息。销售能力、忠诚度、信用度、渠道贡献、合作诚意和需求等。

(4)公司信息。渠道现状、营销政策、产品知名度、营销资源、市场份额、市场机会和市场威胁等。

5.2房地产企业应掌握信息沟通的方式或途径

(1)内部报告制度。公司产品开发部门、人事管理部门、销售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等都有责任提供本部门运作信息,形成内部报告制度。

(2)互联网络。房地产企业内部网络的建立可以促进渠道成员之间的快捷沟通,使企业的渠道政策有效地传输给渠道成员,提高渠道整体运作的效率。经销商、商、各网点的销售情报、竞争情报、需求和建议等也可上溯到企业,便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3)销售代表的例行巡视和拜访。很多开发商都设有销售代表职位,承担区域市场经销商管理、市场助销等项职责。销售代表是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代言人,负责向客户传达公司营销政策;同时,定期将市场开况、竞争情况报告给公司。

(4)渠道成员会议。会议是房地产公司与客户正式会晤的方式,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公司与客户应进行有效的沟通。

(5)客户数据库。客户数据库是近几年在国外大型企业中刚刚出现的客户资料保存形式。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发展成果建立客户数据库,具有在客户信息存储内容、规模和查询使用等方面的强大功能。

(6)公司简报。房地产公司简报作为渠道信息管理的得力工具,房地产公司应及时将简报送给公司的经销商及重要客户,并将他们的意见反馈给决策层。

六、利润:渠道选择的经济标准

营销渠道的选择要与渠道的赢利能力相适应。因为房地产企业是追求利润而不是仅仅追求对企业销售渠道的控制性。经济分析可以用许多企业经常遇到的一个决策问题来说明,即企业应使用自己的推销力量还是应使用销售商。判别一个方案好坏的标准,应是该方案能否使企业取得最大利润。

渠道赢利能力通常可以通过费用收益比率(c/R)来考察。在任何一个单个市场中,一个渠道的费用收益比率等于它的平均交易成本除以平均定单金额。较低的费用收益比率支付的销售成本较低,从而每笔交易获得的利润也就较高。

渠道赢利能力分析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1)营销渠道选择的收益能力。在评估销售渠道时不仅要考虑渠道成本,而且要考虑渠道获取期望收益的能力。看新的渠道是否能够在市场上实现预定的销售目标。忽视渠道达到收益目标的能力会在渠道选择中产生严重的后果。

(2)将每笔交易的成本作为比较渠道赢利能力的基础。一旦得出每种渠道的每笔交易成本后,就可以计算市场上每种渠道的费用收益比率。在选择分销渠道时,不一定是费用收益比率最低的,但必须是企业能够接受的。

(3)渠道的每笔交易成本。渠道的每笔交易成本等于全部销售成本除以交易数量。

总之,每一个单个渠道都有自己的成本和投资收益。在可行的渠道范围中,可选择的渠道的经济效果是渠道选择决策的最后裁决者。

参考文献:

[1]潘蜀健,陈琳。房地产市场营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纪宝成。市场营销学教程(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房产销售论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系统定量;马尔科夫预测方法;房地产

处于复杂市场价值、竞争环境中的房地产营销活动,涉及了诸多复杂要素与复杂子系统的纠合影响和作用。为揭示房地产市场营销活动中主因素构成及其系统数理内涵,文章主要就有关样本解析建模、马尔科夫链滚动预测方法提出了分析研究的相应定量定性结论,可资房地产营销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界应用。更进一步:针对目前乃至于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中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事业,也必然在此前提下,理应建立类似的科学系统理念并实现市场运作中的定量定性相结合之理智行为,方能摈弃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将我国房地产事业纳入卓有成效的、切实可行的、有序的、规范发展的科学轨道。

理智的层次仅仅应当表现在超前她预知并切实地阐明即将可能出现的事物,而绝不应当在事物出现之后再力图去说明它。问题的提出是基于:综观中国房地产业市场中的诸多成功的策划成果、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的日渐渗透与结合应用、策划人的高层次综合素质及其文化素养,构成了市场营销策划的靓丽风景线。在评价诸多房地产营销成功范例的同时,如何透过成功营销的表象,运用数理统计、系统工程等各类有效的数学方法,实现定量建模与定性评价预测的深层组合,从而把房地产营销的成功运作归纳、总结到更高的理性层次上去?作为市场经济学科与市场经济实践环节的认知交叉与升华,便显得格外必要。

1房地产市场营销中马尔科夫滚动预测的步骤

马尔科夫(A.A.Ma^ov)理论指出:“系统达到每一状态的概率仅与近期状态有关,在一定时期后马尔科夫过程逐渐趋于稳定状态而与原始条件无关”的这一特性称为“无后效性”L2J。即:事物的第n次试验结果仅取决于第(m一1)次试验结果,第(n一1)次试验结果仅取决于第(n一2)次试验结果,依此类推。这一系列转移过程的集合叫做“马尔科夫链”或称为“时间和状态均离散的马尔科夫过程”。“对马尔科夫过程和马尔科夫链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称为马尔科夫分析”_3l。马尔科夫预测方法的特点是:不需要大量的统计资料,只需有限的近期资料即可实现定量预测,而且马尔科夫预测方法适用于短期预测的基础上,只要状态转移矩阵滚动次数足够的多,同时也适用于长期预测。但要求市场比较稳定并在一定时期内设有大的变动。

马尔科夫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将系统的“状态”和“状态转移”定量化了的系统状态转换的数学模型:

状态{S。,n≥1}:指现象某一时刻上的某种状态,是表示系统的最小?组变量。当系统可完全由定义状态的变量取值来描述时,称系统处于一个状态。

状态转移:指当系统的描述变量从一个状态的特定值变化到另一个状态特定值时,就表示系统由一个状态转移到另一个状态,从而该系统实现了状态的转移。

相应地,事物处于某种状态的可能性的大小.

则某一时期A的状态概率向量为:

首先:选定预测的市场对象(即论域)进行市场调查,要研究的物业对象,应在整个市场或区域内并在调查期内开盘的物业中随机选择;对被研究的市场对象的特征(现象)(如:销售量、户型、物业类型、价位)进行市场调查,调查表如表I,可根据实际要求调整。房地产物业市场(系统)营销过程是一种相关性很弱的随机过程,它的相依关系仅仅表现在相邻两时刻之间的统计关系,以后过程的概率特性只依赖于近期观测的结果,而与以前发生的任何情形无关,具有“无后效”特性符合马尔科夫过程。即每期开盘就完成一次状态转移过程,其用户选购意向的转移过程近似于马尔科夫过程,这样的一连串转移过程的整体构成马尔科夫链。所以,在市场比较稳定并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大的变动情况下,可以应用马尔科夫链对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进行预测。

2房地产市场营销中马尔科夫滚动预测的具体应用

预测某市区域(市中心区、北市区、东西市区和南市区)的房地产物业的市场占有率。首先按各区域在同一时期的物业(楼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形式见表l(调查统计过程省略)。以上期开盘期限为调查期(如上期开盘期限为2003年1月1目~21J03年6月30日)对后期(本期、下期、下二期、?)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作预测。假A区(房地产)上期开盘签订意向购房合同2384份,同时损失429个客户——即转向购买其它区域的房产,而(获得)有645个客户从其它区域转向A区购买房产,上期开盘A区总销售数量为2813套,直接获得的订购户数(余数)为:2813—2384—645+429=213;保持原有意向订购户数的概率为(2384—429)/2384=0.82;转向B区的订购户数的概率为115/2384=0.05;转向C区的订购户数的概率为95/2384=0.04;转向D区的订购户数的概率为221/2384=o.09。以同样方法可计算出其他区域的保持与转向的概率(省略)。将计算结果按顺序列一个表,得马尔科夫转移矩阵——即一步转移概率矩阵。即町以看出:后两期若在北区投资运作会迎来一个良好的机遇,其销售剩余率较低,只要针对南区转向北区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出有效对策,将争取到更多客户,一定时期内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南区市场占有率较高发展势头迅猛,投资集中竞争更加激烈,出现了下滑趋势,所以分析比较销售剩余率尤显重要;东西区市场占有率较低而且处于相对平稳市场不活跃,要特别注意开发量与上期的比较;对于中心区应当注意到城市发展的局限对其市场占有率的限制,这样将出现新的转移,但只要及时补充调查,我们可以随时计算新的马尔科夫矩阵下的新的市场占有率。

如需长期预测下去,可按照同样的方法继续计算,这就是所谓的“马尔科夫滚动预测”方法。但需注意:预测结果的可靠度保证是市场营销系统环境及其相应的系统条件基本上稳定或变化不大。

根据调查资料同理可对物业类型(多层、小高层、高层和别墅)、户型(小户型、中等户型、大户型和超大户型)和价位(低价、中等价和高价)的市场占有率进行预测。(略)3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最有利对策的分析根据马尔科夫链预测结果,可以从而派生出相应的市场营销决策。预测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显而易见,应当采取下面的三大策略:

1)通过控制并提高各项销售指标的合意度,设法尽量保持原有的用户比率。

2)通过品牌优势的渗透,尽量设法争取其他的关注并进而获得新用户。

3)既设法保持原有用户,又同时争取新的用户。

以上的第三种策略,是前两种策略的综合运用,需要较大力度的经费支持。此外,当市场竞争各方势力处于相对均衡时,不宜贸然投入过多的费用去实施第三种策略,此时可根据“因时而宜”、“因地而宜”、“因人而宜”的原则,切实做好市场分析,宜采取保守战略,以保留原有用户市场份额为妥。

在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中,尚存在诸如:房地产物业定位分类、性质分类、系统形态分类等一系列分类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数学定量途径则归结为“聚类分析”的技术手段。超级秘书网

明确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大系统中诸多要素和各子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系、随机性质与组合方式,对促动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而极为明显的重要意义:准确地建立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系统中各要素(子系统)和城市系统密切相关的数学模型,可进而明确其相应的等级关系和隶属关系之后,通过相应的检测、对照之后,可望较为完善地实现构成房地产物业市场营销系统的有机组合。

房产销售论文第5篇

房地产销售收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获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包括周转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有的在销售之前未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还有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事先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开发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周转房,旧城改造中回迁安置户交纳的拆迁面积内的安置房产权款和增加面积的房产款,在“房地产销售收入”核算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自用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房产不是“房地产销售收入”的核算对象。

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作为可供销售的开发产品,具有商品的一般特性,因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进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购销合同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前后均可能签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按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上市预售房地产。在预售中所得的价款,只能是属于暂收款、预收效性质的价款,由于开发产品尚未竣工验收不能确认收入。等到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将“预收帐款”转为“经营收入”。

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后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有现房供应,在办妥房地产移交手续后,即可确认收入。第一,与所售房地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法定地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出售为主要目的而开发房地产的,出售后不拥有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第三,目前房地产销售款的支付方式虽多种多样,有一次性付款、分次付款和银行按揭等,有担保和保险措施,但房地产价款的流入不成问题。第四,房地产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协商确定,而开发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和工程预决算资料也可以提供可靠的成本数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法确认收入时限

(一)关于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以后用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应根据收入来源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下列原则分别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应按月或按季为结算期,定期结清已销开发产品的清单。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5.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

(2)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应于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

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预售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销售成本,计算出已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额,经纳税调整后再计算出其与该项开发产品全部预计营业利润额之间的差额,再将此差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于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问题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3)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5)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

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关于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房产销售论文第6篇

1.房地产投资趋势波动。2014年,长安区区属房地产投资呈现出趋势波动的发展态势,区属完成房地产投资30.74亿元,同比下降2.4%,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增长1.7%,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3.3、0.1、2.4个百分点。

2.商品房销售低迷,靠刚需支撑市场。长安区房地产市场经过多年高位增长,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作用下,市场逐渐步入分化调整期,投资性需求退出市场、改善性需求持币观望、刚性需求成为支撑销售的主导。2014年,区属商品房销售面积48.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2%,增幅较上年收窄6.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总套数为4612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销售2783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60.3%,90-144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630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35.3%,144平方米以上销售199套,占全区商品房销售套数的4.4%.刚需性小面积住宅成为开发商主打产品,市场销售量遥遥领先。

3.价格总体平稳,地铁沿线楼盘售价有所攀升。在宏观调控政策力度不减的大环境下,我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据年底商品房销售数据显示,2014年区属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593元/平方米,较去年年末上涨500元/平方米,价格小幅攀升。自地铁2号线开通以来,地铁沿线楼盘销售价格上涨迅猛。例如吉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处于地铁2号线韦曲南站,地铁开通前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自地铁开通后该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断上涨,到今年年底已达60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区属房地产需要关注的问题

1.企业资金困难,对市场信心不足。2014年,区属房地产企业资金到位47.83亿元,同比下降17.3%.其中:国内贷款3.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7.1%,同比增长20.1%;自筹资金5.05亿元,占到位资金的10.6%,同比回落31.7%;以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为主的其他资金39.3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2.3%,同比回落17.4%.在国家政策依然收紧的大环境下,项目开发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及销售回笼。而随着房地产销售市场的逐步降温,企业销售回笼资金减缓,资金量趋紧形势将更为严峻,最终将直接导致工程进度较为缓慢,企业普遍对房地产市场的前景信心不足。如荣和置业有限公司,由于项目证照不全,楼盘难以销售,资金无法回笼,目前企业资金无法维持项目开发,已陷入困境。而紫翰庭院项目情况更为严重,由于资金链断裂,企业发展已停滞。

2.城改项目手续复杂,进度缓慢。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将逐渐成为我区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目前我区的34个房地产项目中,青城、橡树湾、风景天下3个项目属于城改项目,由于目前严格的预售证管理办法,极大地抑制了企业的预售行为,而城改项目手续办理较一般商业楼盘更为困难,这对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影响更大,如青城项目,由于证照迟迟难以完善,无法开展预售,资金回笼缓慢导致资金链收紧,到期拆迁户无法回迁,已经开始按协议给拆迁户双倍支付过渡费,令企业雪上加霜。

3.成本上涨过快,企业投资谨慎。由于近年来地价较两、三年前翻了一倍,加之配套费、人工费均上涨较快,而长安区房价总体平稳。对于土地储备不足的房地产企业,如果现在投资拿地,利润空间较为有限。因此,企业持观望态度,投资较为谨慎。4.企业各项应付款继续扩大。信贷收紧及销售低迷,企业资金回笼缓慢,使得房地产企业各项应付款继续扩大。2014年,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应付款达15.14亿元,同比增长21.1%,比2013年上升了2.5%.其中工程款6.69亿元,增长35.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

三、对策建议

1.抓注册,加强项目注册管理。目前房地产实行注册地统计原则,我区部分开发项目,如莱安集团公司的莱安城项目,因企业注册地问题,无法纳入房地产统计。建议房地产管理部门继续加大与区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项目注册地管理。

2.抓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目前一些项目,因企业资金问题或手续问题,进度缓慢或长期圈地却迟迟未能开工;也有的项目虽开工建设,但迟迟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困难。建议相关责任部门,应多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规划及遇到的问题,掌握开发项目的具体进度,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促进项目开发、销售。

3.加强政府引导市场,增强投资和消费信心。一是要加强舆论宣传。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我区房地产发展的优势、机遇和前景,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正面引导。二是要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制度。建议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区域、分价格段归集商品房价格信息,定期通过媒体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指导价格,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破除居民认为房地产市场利润巨大,仍有较大降价空间的认识误区。

房产销售论文第7篇

房地产销售收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获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包括周转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有的在销售之前未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还有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事先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开发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周转房,旧城改造中回迁安置户交纳的拆迁面积内的安置房产权款和增加面积的房产款,在“房地产销售收入”核算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自用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房产不是“房地产销售收入”的核算对象。

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作为可供销售的开发产品,具有商品的一般特性,因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进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购销合同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前后均可能签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按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上市预售房地产。在预售中所得的价款,只能是属于暂收款、预收效性质的价款,由于开发产品尚未竣工验收不能确认收入。等到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将“预收帐款”转为“经营收入”。

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后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有现房供应,在办妥房地产移交手续后,即可确认收入。第一,与所售房地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法定地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出售为主要目的而开发房地产的,出售后不拥有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第三,目前房地产销售款的支付方式虽多种多样,有一次性付款、分次付款和银行按揭等,有担保和保险措施,但房地产价款的流入不成问题。第四,房地产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协商确定,而开发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和工程预决算资料也可以提供可靠的成本数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法确认收入时限

(一)关于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以后用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应根据收入来源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下列原则分别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应按月或按季为结算期,定期结清已销开发产品的清单。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5.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

(2)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应于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

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预售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销售成本,计算出已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额,经纳税调整后再计算出其与该项开发产品全部预计营业利润额之间的差额,再将此差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于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问题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3)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5)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

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关于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