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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会议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11-12 19:09:44
直销会议总结

直销会议总结第1篇

2010年12月9日上午,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第二届专家委员会议在重庆世纪金源大饭店多功能厅隆重举行。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以及关注研究中心的市场精英们共计150余名欢聚一堂、把酒言欢,共同探讨如何开创中国直销新格局,如何团结共进。推动中国直销行业快速、健康地发展。近20名来自企业、学术、市场的代表分享了他们的观点,使得这场会议真正变成了一场自由的、各抒己见的、共同探讨和协商团结的会议。会议的气氛轻松、热烈而友好。持不同观点的学术专家、来自不同企业的高管和市场精英们,在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第二届专家委员会议中融洽相处,共话发展,体现了行业求同存异、携手做大的精神。

12月9日10点30分,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第二届专家委员会议在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金云义先生的致辞中拉开帷幕。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秘书长邹尧女士公布了新晋专家委员名单,他们是(按姓名拼音排序):曹祥刚、陈江蓉、邓文辉、邸长兴、丁建跃、谷峪、韩明玲、何肇伦、胡檬、蒋冬、金宇、龙祥容、吕秋兰、骆天、任秀文、田肃、田正、文蔚、吴宏伟、尹荔新、张笑华、张新华。至此,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共达到了105位。

会议随后进入最重要的环节。研究中心的专家委员们纷纷上台各抒己见,发表着自己对企业、对行业的观点、看法和建议,积极探讨如何把企业、把行业做大做强。会上发言的专家委员有:美国富佑集团董事局主席陈怀德先生,太阳神集团副总经理、直销总部总裁朱厚丞先生,隆力奇集团副总裁、定制营销部全球总裁钱港基先生,金士力佳友总经理叶军先生,富迪健康科技执行总裁赵晓飞先生,厦门金日科技总经理罗永亮先生。大连富饶集团董事长孙景业先生,宁波三生运营副总施光辉先生,学术专家秦永楠教授、梅新育博士、欧阳文章先生,以及来自市场一线的专家委员骆超先生、叶根女士、张贵富先生、张博川先生等。专家委员们分别从企业、学术、市场的层面,分享了对目前行业的认识和探索。观点的碰撞、思想的交流、心灵的沟通,参会者们纷纷表示会议极具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专家委员发言的间隙,3名参会者当场献艺,将会议带入一个更加融洽和和谐的氛围。特别是专家委员章小军的劲歌热舞,赢得了委员们由衷的感叹。大家纷纷为之起立鼓掌。

下午14:00,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第二届专家委员会议圆满结束。一名第一次参会的市场精英会后感慨:“我不仅在此次会议上见识了大家风范,更聆听了来自不同层面的行业人士的认识和理解,这将有益于我们更广泛地认识和了解行业,拓宽思维和眼界,这样的会议很好,我希望每一届我都能有机会参与。同时,我也非常渴望能够加入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的专家委员会”。

直销会议总结第2篇

当前不管区域经销商会是由厂家还是区域的总主导,模式多数都是由区域商召集和组织二级分销商到中心城市,进行推介、培训、订货、招商等活动。阿诗丹顿就创造了两种新的会议模式,一种是将会议开到工厂,一种是将会议开到现场。据厂商两方面的反应都不错,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案例:将区域经销商会开到工厂

在进入“得经销商者,得天下”时代以来,阿诗丹顿厨卫品牌一直与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保持良好的互动。2011年起,阿诗丹顿全国区域经销商会相继在四川、西安、贵州、哈尔滨、山西等城市召开区域性经销商会议,积极探讨品牌发展新战略。经过一系列的探索和总结,阿诗丹顿首创了在厂家开区域经销商会的形式。

2011年9月4日,阿诗丹顿秋季全国经销商会议结束之后,阿诗丹顿湖南衡阳商便组织旗下一百多位分销商来到顺德阿诗丹顿工厂,这是湖南区域首次在阿诗丹顿厂家开商组织的经销商大会。厂家组织了客户参观阿诗丹顿厨卫基地、热水器生产基地和阿诗丹顿在中山市旗舰店,在企业展厅参观产品及现场订货。阿诗丹顿营销总监罗兵现场解答客户的疑问。现场许多客户掏钱订货,订单额突破200万元。

继湖南衡阳经销商大会圆满结束之后,郴州、怀化、长沙等多地的商将冬季经销商会开在阿诗丹顿厂家。通过参观、讲解、开会、答疑解惑、打款订货和旅游等流程。阿诗丹顿营销总监罗兵为客户详细的解说了阿诗丹顿厨卫发展,并做了现场答疑。现场直接定货的经销商更是异常踊跃。

郴州、怀化、衡阳、长沙……几个城市的试点下来,这种在厂家开展区域经销商会议的形式,也越来越受到客户的肯定。

评析:让区域经销商会变成厂商直接互动的平台

区域经销商会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总组织并主导的,厂家很少介入到会议营销环节,更多地是做配角。将区域性的营销会议开到工厂,可谓是开创了一种全新的会议营销模式,这种模式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个优势:

其一:厂家可以弥补商在会务方面人力、物力、财力和经验的不足。

作为区域商,相对于厂家在人力、物力、财力和会议组织的经验方面是明显不足的。将区域营销会议开到工厂,厂家的营销管理人员可以提供会务工作的人力资源保障,利用自己组织大型会议的经验,确保会议流程进行的更为顺畅。另外,厂家在会议组织、现场布置、样机展示、会务用品购置、旅游费用等方面,会进行更多的投入,这也是保证会议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二:更直观地展示企业文化、实力和产品,容易获得分销商对品牌、产品的认同。

将区域的经销商会定在厂家举行,既可以让客户了解厂家的实力,提高对厂家的信心;也能让客户对产品的生产及制造有更多的实际了解,亲临生产现场,体验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品质。如此一来,客户对阿诗丹顿的了解始于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又能切身实际的看到阿诗丹顿的实力和发展的决心。这比假手商进行二次传播更直观、更有效,更容易获得他们的认同感。

其三:通过各层面的直接沟通,增强厂商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将区域营销会开到工厂,厂家上到企业高层,中到各部门经理,下到具体的业务人员,甚至是生产研发、后勤保障、售后服务、财务管理等人员都可以直接参与到会议当中,这也是一个生产方与销售方在各个层面进行直接沟通和对话的绝好机会。通过这种形式,客户在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厂家提出来,也能够找到具体问题的对口直接负责人,无论是产品问题、售后问题、财务问题等,都可以进行现场的沟通解决。这就使得厂家和商的分销客户基础更为稳固,忠诚度更高。

其四,更好地贯彻厂家的营销策略和推广策略,推动品牌营销工作落地。

这种模式下,厂家营销高层可以直接将宏观战略决策分析给分销客户,帮助他们在新品上市时牢牢抢占市场制高点,更好地在终端形象、品牌塑造、产品销售、市场培育、活动策划等方面有更加完善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同时还表明厂家在行业竞争愈发惨烈和市场形势不利的因素下,坚持与经销商进一步加强战略联盟关系,坦诚相待,共谋发展的决心和态度,为最大程度保证经销商、加盟商赢利注入一剂强心针。

其五:通过组织旅游等附加服务,可以提升分销商的满意度。

直销会议总结第3篇

前期策划

在市场部人员和营销总监的缜密规划下,2012年1~9月份,阿诗丹顿全国经销商通过区域性经销商会议,积极探讨品牌发展新战略,并将区域营销会议开到了工厂。厂家的营销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组织大型会议的经验,确保会议流程进行的更为顺畅。另外,厂家在会议组织、现场布置、样机展示、会务用品购置、旅游费用等方面,保证会议效果。2012年8月份秋季经销商会议之后,下级商经销会议在全国铺展开来,9月份接待近20批客户参观与订货。

近两年,阿诗丹顿一直将会议营销作为主要营销策略之一,深受全国商及分销商的肯定与支持。公司为他们安排食宿与旅游,参观阿诗丹顿电热生产基地,烟机生产基地及燃气灶生产基地,阿诗丹顿旗下的家电研发中心,和已经落成的三角新工业园。厂区接待组织的订货会效果明显,已达到近500万元的订货额。而商在当地开展的经销会议同样组织的热火朝天。粤东区域、湖南衡阳区域、福州区域、福建三明区域等地经销会议,订货额已突破500万元,而即将举行的辽宁区域经销商会议,初步估计订货量将会达到500万元。

实施阶段

在工厂,经销商、分销商在厂家营销人员的陪同下参观工厂,增加经销商信心,统一市场运作思路,活动回款。具体的活动内容及形式主要分几个阶段来实施:

第一阶段:邀请经销商和分销商参观工厂,让经销商更好的了解公司的生产实力,产品的结构、产品制作过程和产品工艺,增加经销商的合作信心,加深经销商对产品的了解程度。

第二阶段:进行会议营销,给分销商灌输公司的经营思路、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公司优势,终端和渠道销售技巧,增强分销商的市场运作思路和运作能力。

第三阶段:抛出优惠政策,进行现场订货回款。

第四阶段:带分销商中山、珠海或港澳游,在游玩中增进分销商和厂家的感情,让分销商感觉到和阿诗丹顿合作更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效果评估

2012年,公司预计全年组织“回家看看”活动120次,截止9月份已完成了87次,全年费用600万左右。将区域的经销商会定在厂家举行,既可以让客户了解厂家的实力,提高对厂家的信心,也能让客户对产品的生产及制造有更多的实际性了解,亲临生产现场,体验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品质。厂家上到企业高层,中到各部门经理,下到具体的业务人员,甚至是生产研发、后勤保障、售后服务、财务管理等人员都可以直接参与到会议当中,这也是一个生产方与销售方在各个层面进行直接沟通和对话的绝好机会。通过这种形式,客户在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厂家提出来,也能够找到具体问题的对口直接负责人,无论是产品问题、售后问题、财务问题等,都可以进行现场的沟通解决。这就使得厂家和商的分销客户基础更为稳固,忠诚度更高。

活动点评

将区域性的营销会议开到工厂,可谓是开创了一种全新的会议营销模式。这种模式下,厂家营销高层可以直接将宏观战略决策分析给分销客户,帮助他们在新品上市时牢牢抢占市场制高点,更好地在终端形象、品牌塑造、产品销售、市场培育、活动策划等方面有更加完善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表明厂家在行业竞争愈发惨烈和市场形势不利的因素下,坚持与经销商进一步加强战略联盟关系,坦诚相待,共谋发展的决心和态度,为最大程度保证经销商、加盟商赢利注入一剂强心针。

活动后,公司会尽快总结经验,以便下次更好地改善执行,确保取得更好的效果。通过总结后发现,活动是非常有效果的,主要体现在每次活动回款80万左右,全年准备做120次活动,今年全年预计活动总回款1个亿。

直销会议总结第4篇

“这次会议由商务部牵头,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办,参会人员为70―80人,其中43人来自22家企业。”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向《臁望东方周刊》透露,“这22家企业均由商务部部长亲自圈定,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批准。”

一位参会人员告诉《隙望东方周刊》,这次会议主要讨论和确定直销法规草案的最终版本和市场准人条件,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直销业相关法规将在今年12月1日前颁布,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11月将可能举行一场听证会”。

低调的闭门会议

根据中国的人世承诺,在加人世贸组织后的3年之内,对于“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将取消限制,这个时间的最后期限是2004年12月11日。随着时间一天天逼近临界点,中国的直销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国内外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

《晾望东方周刊》记者当天上午在厦门悦华酒店凌云阁门口看到,这里的边门已经上锁,进入会场的人员不仅要验证人场证,还要对名单。“除了已经拟定的参会者,任何人都不准人内。”工作人员对《嘹望东方周刊》说。

与众多媒体记者一起被挡在门外的,还有二三十位全国各地闻讯赶来的直销或准直销企业的老总。

《嘹望东方周刊》辗转得到的一份参会者名单显示,参加这次会议的企业除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较早进人中国的外资直销巨头外,还添加了来势汹汹的仙妮蕾德、欧瑞莲等国外大鳄,而天津天狮、福州福龙、武汉瓜拿纳、大连珍奥等国内直销业的佼佼者也在会议邀请之列。

参会的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对《嘹望东方周刊》说,“这是内资企业首次参加此类会议,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将会同时兼顾外资和内资,而不是传言中的‘外资先行’。”

耐人寻味的是,比原定时间延长了近一个小时的会议在中午12:40结束时,大部分与会者都悄悄地从凌云阁的后门匆匆而去,让整整守候了半天的媒体记者一场空等。

商务部更是刻意回避了记者的采访一媒体记者要求采访商务部一位官员时该官员竟然否认了自己的身份。

法案基调已定

在这次称得上是戒备森严的会议上,酝酿已久、也被猜测已久且在业界和媒体传出多种版本的直销法规草案首度公开亮相,并进行讨论。

刘忠向《望东方周刊》透露,会议一开始由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主持,并作立法说明,其后由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主持。马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长达25分钟的发言,她就中国政府对本次直销立法所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12字方针。她表示,中国政府一定会按照WTO的承诺,按时出台直销法规。

“这次制订出台的是法规,不是法律。”刘忠说,“本次会议主要向参会的22家内外资企业征求意见。”

可以确定的事实是,本次直销立法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中国直销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三部法规。

在此次会议上被讨论的还有《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据说这部在7月份经过二稿、三稿修改后的法规草案,范围涉及主要属于准入门槛的范畴。这些法规中,除了《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由国家工商总局起草,其余都是由商务部牵头制订。

《望东方周刊》获取的内部消息表明,这次会议重点对州,国直销管理办法》作了介绍和讨论。根据《中国直销管理办法》规定,外资直销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000万美元,须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从业管理经验,开拓的国际市场必须要有5个区域市场以上,并且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必须缴纳市场权益保证金至少2000万元;必须在中国设立工厂,产品必须白产自销。

对内资企业的要求是,企业申请申报之前,该企业必须连续3年营业累计超过5亿人民币。但另一位参会的业内人土对《望东方周刊》说,该官员关于内资的表述可能有误,据他猜测,内资的门槛应该更低。

这次立法还有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直销产品必须是保健食品类和化妆晶类,可能列入直销范围的是运动机械类产品。

另外,《推销员管理办法》对推销员的管理有着极为苛严的限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推销员资格,只能服务于一家企业,且与直销企业签订雇佣合同及无犯罪利不良记录的人员。

在《中国直销管理办法》立法说明中,商务部外资司邓湛副司长提出了严管市场准人、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泛滥的总体要求。他表示,对直销的放开和准入,将遵循16字原则:“内外―致,资质严格,严谨审批,逐步放开。”

根据《望东方周刊》掌握的情况,提交此次会议的有关直销法规草案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第一,中国政府监管非常严格;第二,着眼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三,最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育销监管体系。

直销业研究专家王万军向《望东方周刊》表示,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草案事实上体现了政府“两手抓”的态度:既要兑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与国际接轨,又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保持社会的稳定。

据参会的――位权威人士分析:全国人大法工委出席了本次会议,也就意味着本次直销法规的探讨已经进入最后定稿和审议通过阶段。

多层次模式会否出局

一位不愿表明身份的参会者告诉《望东方周刊》,这次会议争论较为激烈,各大公司各抒已见,在讨沦主题上出现了较大的争议和不同主张。

会上,完美、如新、雅芳、日晖对此――规定均一致表示期望政府能更多地听听民间、媒体的声音。雅芳、日晖则更进一步表态,在直销法规中应明确清晰地表达出直销、传销的概念,扦重点打击非法传销、老鼠会行为。

此次立法对直销制度方面有着―个极为重要的规定,那就是要求各直销公司的佣金比例为25%,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30%。据透露,邓湛在会上对企业询问是否允许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回应是,此规定并不是排斥多层次直销模式,只是鼓励直销企业以店铺销售为主。

安利则表态如果佣金比率限定在20%一30%以内,则使安利必须向单层次方向转型,这与海外直销精神有着显著不同,与WTO背景下的关于直销人世承诺有所违背,“已经超出了法规的监管范围,干涉到了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

据说,采取多层次直销的安利的佣金为50%,也就是说,薪酬比例至少要在35%以上,才可能保证多层次发展推销员时每个层次的利益分配。

直销业研究专家王万军据此分析,对佣金的限定,验证了此前传闻的直销法规对单层次直销模式的倾斜,因为“25%”可以促使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层次,同时达到反暴利的监管目的。

直销会议总结第5篇

上海北极绒羊毛服饰有限公司是上海赛洋国际集团的下属子公司,经营“北极绒”保暖内衣、羊毛衫、羊绒衫、T恤等毛针织系列产品。在2000年之前,保暖内衣行业态势是围绕着俞兆林、北极绒、南极人三个品牌“三强鼎力”的局面。从1998年起到2000年的第一次保暖内衣大战之后,北极绒一跃成为行业的领导品牌。

由于保暖内衣行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这之后又涌现出括纤丝鸟、暖倍儿等强势品牌。但北极绒始终在保暖内衣品牌的第一梯队里,立于不败。为了实现品牌最大化,北极绒在营销上也是煞费苦心,而会议营销也是北极绒采用的营销方式之

会议营销仅仅是营销手段之一

北极绒公司企划总监孙晨越介绍,“会议营销”属直效服务营销的范畴。直效营销起源于美国,被西方营销学家称作“划时代的营销革命”。

在中国,会议营销是一种富有特色的营销形式,与传统的营销相比,它的优点在于: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更富人性化、产品功能传播直接;投入小、回报高、风险低、资金回笼快、利益直接、有效性更强;更具竞争优势,隐蔽性更强等。孙晨

越认为,传统企业并没有将会议营销放入重点营销方案中,除了部分保健品外,大部分企业还是中意于传统的销售模式或者是直销模式。

但是,在企业面对非直接消费者时(如商或者分销商等),他们往往会借鉴会议营销的方式,如参加展览会、召开招商会或产品推介会,在这个层面上,会议营销就占据了很重要的比例.甚至是掌握企业命脉的地位,因为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导购培训会直接决定了企业的销售结果,企业是不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而在渠道中的商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

孙晨越告诉记者,会议营销仅仅是营销的一种手段,真正的消费需求和市场导向才是根本。但针对经销商等特定人群,会议营销的重要性就会突现出来,北极绒公司的会议营销活动主要都是针对经销商的。

针对经销商的会议营销

展会是一个平台,它具有号召效力、宣传效力、传播效力、沟通效力等。今天,“展会经济”作为市场营销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了。

孙晨越介绍,在保暖内衣行业里.北极绒可以说是利用会议营销的鼻祖,上海赛洋国际集团董事长吴一呜很早明白“会议营销”对自己的产品、对吸引参加展会的经销商意味着什么。

现在每年全国针棉织品交易会上.北极绒都会拿出大手笔,争取大的展厅、更多的广告位,采用吊旗、竖牌以及进门处的彩虹门等形式,突出北极绒品牌和北极绒的新产品。

北极绒通过展会的效力有力地传播了企业和产品的信息,为其直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推广效益。

孙晨越介绍.按照这样的思路,此后的北极绒公司每年都会参加一到两个针织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展会,以吸引更多更强势的经销商。

同时北极绒每年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召开多个招商会和产品推介会,这种会议不但会在北极绒的总部召开,也经常会去全国各地召开,以方便北极绒和更基层的经销商沟通交流.推介自己产品的同时了解市场的需求,了解经销商的需求,解决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招商会和产品推介会是北极绒能够拥有强势销售渠道的法宝之一。

和其他营销广告方式相结合

孙晨越介绍,就目前来说,会议营销只适用于传统企业的招商环节,还不适用于传统企业的产品销售工作,因为传统企业毕竟还是建立在渠道与终端销售上。但是对于能够当场测试效果和有快速效果的产品,会议营销无疑是一个好的模式,可以在一个区域内迅速建立口碑效应,并快速提高消费群基数。

根据孙晨越在会议营销工作中的经验,在会议营销中最重要的是信息库的建立和发挥其作用,它包括前期的信息搜索、会后的信息反馈、信息沟通及会议中沟通的要点等等都必须及时掌握。如果在同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召开数次会议,那这些会议的信息数据的收集将是大量的,这些信息必须及时的保存和汇总到有关部门,信息同样直接影响到招商工作,进而影响到销售。

另外,还不要忘了经常对参加过会议的经销商(无论是否决定经销产品)多进行电话回访甚至上门拜访,嘘寒问暖,情感沟通是非常主要的一种心理战术,这方面有很多企业当然也包括北极绒做得非常好,值得业界的同仁学习。对经销商、消费者关怀备至,这样充分展开一种情感攻势,以此赢得大家发自内心的口碑效应,同时也传播了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这样企业才可以在消费者心中形成自己的风格和文化理念。

孙晨越认为,不能一味地追求直销与会议营销而放弃传统的销售模式,毕竟消费者还是相信终端销售。我们可以在某个城市终端基数达到一定量的时候,采取以上门推荐产品的方式组织会议营销直接对百姓推介产品,而最终销售还是应该在商场执行,因为参加会议营销的人都不是最终买单的人,而最终买单的消费者一定会觉得在商场完成交易是安全与稳妥的。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会议营销与各种媒体广告可以相结合,建立一种立体的营销模式,就是以传统营销为基础,结合会议营销、直销、电视报刊广告推介等多种销售模式。

孙晨越同时也建议,传统企业可以借鉴会议营销的方式,如果会议营销能够结合终端销售,并配合传统媒介广告宣传的方式,那效果将会更好。

资料链接:

直销会议总结第6篇

中国直销活动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直销网络主要 由海外直销公司直销商发展而起,由于当时中国大部分 人不太了解直销是什么,因此也没有引起各界注意。

但是,逐渐有些人开始利用直销作为销售非法进口 品的手段,甚至还出现有人假借直销之名拉人头等现象, 媒体开始大肆负面报道,政府因此也引起了注意。

在1993年到1995年之间,单北京地区就召开了不 少于5次直销研讨会。1993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直销 研讨会,其主题是“直销引入与发展”,当时有30多人 参加了会议,地方媒体和中国台湾地区直销企业的行 政人员参与了这次会议。不久后的第二次研讨会上很 大一部分成员仍然是中国台湾地区的直销企业。两次 会议都深入讨论了直销进入中国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 然结果。

而真正意义上有中国政府介入的则是1994年7月的 第三次研讨会,这次的主题是“多层次直销研究”,参会 人数达到40余人,除了经济学家之外还首次出现了监督 市场运行的政府官员。

第三次会议的背景正是媒体大肆揭露有关欺诈性金 字塔销售计划引起社会祸害的时期。1994年8月11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第233号文件,发出了《关 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这是中国政 府第一次全国性的直销规定,也就是说这标志着最 早对直销业进行监管的国家职能部门应该就是工商总局

233号文件公布后,1994年9月北京召开了第四次直 销研讨会,专门讨论了这个文件。40位参会人员均认为, 工商总局的这个通知预示着国家将会一系列直销的规 范性文件。

到1995年2月北京又召开了第五次研讨会,这次讨沦 的范围扩大到了全球市场领域,大约有50人参加丫这次 主题为“直销和中国国情的国际研讨会”。到会者在这次 会议上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问题,呼吁政府制定有 关直销法规并能及时公布,同时参会者还建议成立直销协 会,对行业进行监督。

这5次非官方组织的直销研讨会对中国直销业的发展 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中国政府提出了不得不进 行“直销监管”这样一个命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公厅 (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务院在对于直销监管过程中,迄今为止共了6 个重要文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文件是1998年颁布的《国 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2005年的《直销 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直销进入中国并迅速发展,同 时伴随着出现了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等现象,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是了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 法行为的通告,然而因为传销概念的不明确为执行增加了 难度,欺诈性金字塔销售活动仍然在各地继续蔓延,形成 了全国性问题。因此,国务院认识到对于多层次的监管必 须联合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于是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 企业的通知》(第50号文件)指示,由工商总局、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 署、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监管传销企业。50号文件最重要的意 义也在于指明了负责直销监管主要职能部门。

随后,各职能部门在1994―1998年间了一系列通知,来执行对于传销的 监管以及非法传销的严厉打击。但是,非法传销活动生命力极度顽强,已经给社会 秩序和国家安定带来非常明显的伤害,于是国务院于1998年4月颁布了第10号文 件,决定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同时宣布一年前工商总局颁布的《传 销管理办法》(第93号文件)失效。民间称这次禁令为“一刀切”。

2000年和2001年,国务院还分别了第55号和第80号文件,这两个文件的主 要目的还是在于严厉打击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后继续非法传销经营的行为。

随着直销在中国发展的理性化趋势越来越强、WTO的承诺,以及直销发展的需 要,中国政府到了必须为直销立法的时刻。在经历过lo余年对直销监管的坎坷后, 总结了多年来颁布的大小管理文件的实施经验,且在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国 务院终于于2005年8月10日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 销条例》,并于9月1日予以正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工商总局)

商务部对于直销行业的正式监管或许可以推算到中国加入WTO的那一刻了。 2001年12月11日,当中国商务部代表在WTO协议中承诺三年后取消对“无固定地 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限制,并及时制订执行法律来规范这个行业起,政府就必 须得负责起对于中国直销的监管,而商务合注定是监管队伍中一个重要的角色。

随着直销立法时间的逼近,为了更好地起草好监管措施,2004年2月,应世界 直销协会联盟的邀请,商务部派出8位官员赴美国华盛顿参加了直销研讨会,还就 直销立法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考察。2004年9月,商务部又牵头在厦门召开的“直销 立法座谈会”上征求了企业的意见。2004年底商务部起草了《直销管理条例》(草 案),于2005年1月提交国务院审批,并在2005 年8月lo通过国务院的审批,于2005年12月1 日正式实施。另外商务部还起草了部门规章《推 销员培训管理办法》送国务院审批。商务部这 一系列动作主要表现了在直销监管中它主要起 的是审批和监督作用。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传条例都正式实施后, 2005年12月15日商务部98号文件部署地 方商务部相关机构对于直销企业申请牌照工作 的具体措施后,12月31日,商务部又和工商总 局联合了另一个公告,即第100号文件,该 公告规定了规定于2006年12月1日废止之前工 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第455号、31号、88号,13 号以及第6号文件。这些之前的文件均是针对转 型的外资企业而制定的,而在直销四部办法都 出台后不但没有立即停止,反而要延续12个月, 这明显是给了这些转型企业12个月的过渡期, 体现了政府以安定为原则、实现平稳过渡的监 管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以下简称工商总局)

根据工商总局颁布的一系列文件大致可以 把政府对于直销的监管分为几个阶段:

一、1994一1997年政府管理无效期或 者效果不明显期

1.1994年到1995年,这个时间段可算做是 中国直销业的试行阶段。

这个阶段,工商总局对于直销的监管主要 放在查处多层次传销中的违法行为方面,先后 颁布了第233、240、266号文件。因为当时工商 总局领导根据调查发现,大多数传销公司都在 从事欺诈性的金字塔销售计划,夸大宣传、高 额入门费等情况非常普及,因此这段时间 的大部分规定都只强调了对越来越多的传销操作的高度关注,以 及强调制止和查处其中具有欺诈性的行为,但是都没有全面定义 什么是传销活动或者什么是多层次传销活动。所幸的是这几个文 件出台后,基本上限制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注册,最终通过审查 共批准了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13家分公司和5家单层次传销企业。

2.1996年到1997年,这个时间段可以算做是直销业的审批和规范时期。

工商总局对于直销的监管主要是放在了企业的审批和行业的规范方面,先后颁布了第73和195号文件,在1996年4月的“从化会议”上给通过审查的41家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这是国家正式规范这个行业以来第一次颁发的传销经营许可证书。

从化会议很大程度上还促进了国家工商总局制订出一套比较清晰的传销管理办法,也就是1997年1月,的第了3号文件及《传销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首次全面阐述了管理目的,传销定义、发证程序等。另外,1997年工商总局还查处了我国首例内外勾结的非法传销案――德国“王牌88”网络层递式活动。

二、1998年――2004年政府管理“严打”期

1.1998年传销被全面禁止。

尽管政府对遏止非法传销已经实施了多种监管办法,但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政府对非法传销行为的蔓延非常担忧。于是,1998年,在多次调整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国务院下达了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后,之前的一切传销管理办法全部失效,所有传销企业都必须转变经营方式。

因为1996年曾批准过4l家传销企业,政府必须帮助他们顺利转型到其他经营方式,因此,工商局又联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内贸易局制订并颁布了第455号文件,要求这些企业转型为店铺经营。经过严格审批,当年共有10家以前批准过的传销企业获准转型经营。

2.1999到2004年,传销被全面禁止,传销企业进入转型状态,政府全面严打非法传销。

这个阶段国务院以及各部门工作重心都转移到继续查处并打击非法传销上来,工商总局也不例外。在传销被禁止,正当企业转型后,部分未转型成功的企业打球搞变相传销。因此,工商总局按国务院的指示把打传作为1999年的重要整顿活动,分别于当年4月在兰州和11月在昆明组织了两次有公安局和人民银行在内的跨部门会议,制定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计划。同时,因为在1998年允许传销企业转型后,变相传销大打球,2002年工商总局再次联合其他部门针对出台了一个重要的文件――第31号文件。该文件再次强调了禁止任何人在中国利用传销模式经营。

工商局有数据说明,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全国共查处2797起传销案件,清查1.1万个传销窝点,清理遣散传销人员20多万人次,并将248起案件转交公安机关惩处。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坑害近2000名大学生的“欧丽曼”非法传销案和山东淄博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408”特大非法传销案。

三、2005年,政府鼓励合法直销期

直/传销概念清晰,明确禁止传销并开放直销。

2004年底,工商总局起草了《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草案,起草之初又名为《反金字塔欺诈条例》)。这个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联合起到厂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的作用,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条例于2005年1月提交国务院审批,并在2005年8月10通过国务院的审批,于2005年㈠月1日正式实施。相对于商务部,工商总局在直销监管中则更多的体现了监督和打击非法经营的作用。

其他职能部门

国务院早在1995年第50号文件时就指出了对于直销行业监管的主要部门,认为对于行业的监管不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因此,除了上述几个部门在对于直销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之外,国务院其他部门也没闲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8年6月和2002年2月,先后联合工商总局、国内贸易局制定帮助外资企业成功转型经营模式的计划,并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和保障部):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合法的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具体操作还没有完全定性,但是在2006年1月26日,劳动和保障部邀请直销界相关专家召开了一次直销座谈会,讨沦了“直销员岗位技能培训教程”等议题。并表示劳动和保障部将启动直销职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劳动和保障部要介入直销员的职业岗位培训,要帮助直销员很正规地提高素质,还要参与规范直销员的培训教材和师资的培训,劳动和保障部还想要在一个阶段成熟后,给直销员实施岗位准人证制度,希望能统筹管理直销劳动者的就业。

3.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1997年了月1日,因为当时对于直销企业和直销行业的监管还很混乱,直销员的纳税也无可查证,因此,国税总局了《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的通知》(第9:号文件),要求传销企业每月为传销员代扣所应缴纳的税项。这是中国直销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针对传销业的传销员而制定的税法。

当然,这其中还有其他未统计到的政府机关和民间组织在这10佘年中对直销也做出过相应的监理措施,立场不同,出发点和监理措施则不同,对于在当前国情下还属于特殊行业的直销业,希望各监理机关和组织能更好地配合,完善未来的直销监管。

浑沌状态

中国直销活动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直销网络主要由海外直销公司直销商发展而起,由于当时中国大部分人不太了解直销是什么,因此也没有引起各界注意。

但是,逐渐有些人开始利用直销作为销售非法进口品的手段,甚至还出现有人假借直销之名拉人头等现象,媒体开始大肆负面报道,政府因此也引起了注意。

在1993年到1995年之间,单北京地区就召开了不少于5次直销研讨会。1993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直销研讨会,其主题是“直销引入与发展”,当时有30多人参加了会议,地方媒体和中国台湾地区直销企业的行政人员参与了这次会议。不久后的第二次研讨会上很大一部分成员仍然是中国台湾地区的直销企业。两次会议都深入讨论了直销进入中国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结果。

而真正意义上有中国政府介入的则是1994年7月的第三次研讨会,这次的主题是“多层次直销研究”,参会人数达到40余人,除了经济学家之外还首次出现了监督市场运行的政府官员。

第三次会议的背景正是媒体大肆揭露有关欺诈性金字塔销售计划引起社会祸害的时期。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第233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全国性的直销规定,也就是说这标志着最早对直销业进行监管的国家职能部门应该就是工商总局

233号文件公布后,1994年9月北京召开了第四次直销研讨会,专门讨论了这个文件。40位参会人员均认为,工商总局的这个通知预示着国家将会一系列直销的规范性文件。

到1995年2月北京又召开了第五次研讨会,这次讨沦的范围扩大到了全球市场领域,大约有50人参加丫这次主题为“直销和中国国情的国际研讨会”。到会者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问题,呼吁政府制定有关直销法规并能及时公布,同时参会者还建议成立直销协会,对行业进行监督。

这5次非官方组织的直销研讨会对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中国政府提出了不得不进行“直销监管”这样一个命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公厅(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务院在对于直销监管过程中,迄今为止共了6个重要文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文件是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2005年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直销进入中国并迅速发展,同时伴随着出现了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等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是了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然而因为传销概念的不明确为执行增加了难度,欺诈性金字塔销售活动仍然在各地继续蔓延,形成了全国性问题。因此,国务院认识到对于多层次的监管必须联合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于是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第50号文件)指示,由工商总局、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监管传销企业。50号文件最重要的意义也在于指明了负责直销监管主要职能部门。

随后,各职能部门在1994―1998年间了一系列通知,来执行对于传销的监管以及非法传销的严厉打击。但是,非法传销活动生命力极度顽强,已经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带来非常明显的伤害,于是国务院于1998年4月颁布了第10号文件,决定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同时宣布一年前工商总局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第93号文件)失效。民间称这次禁令为“一刀切”。

2000年和2001年,国务院还分别了第55号和第80号文件,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目的还是在于严厉打击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后继续非法传销经营的行为。

随着直销在中国发展的理性化趋势越来越强、WTO的承诺,以及直销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到了必须为直销立法的时刻。在经历过lo余年对直销监管的坎坷后,总结了多年来颁布的大小管理文件的实施经验,且在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国务院终于于2005年8月10日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并于9月1日予以正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工商总局)

商务部对于直销行业的正式监管或许可以推算到中国加入WTO的那一刻了。2001年12月11日,当中国商务部代表在WTO协议中承诺三年后取消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限制,并及时制订执行法律来规范这个行业起,政府就必须得负责起对于中国直销的监管,而商务合注定是监管队伍中一个重要的角色。

随着直销立法时间的逼近,为了更好地起草好监管措施,2004年2月,应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邀请,商务部派出8位官员赴美国华盛顿参加了直销研讨会,还就直销立法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考察。2004年9月,商务部又牵头在厦门召开的“直销立法座谈会”上征求了企业的意见。2004年底商务部起草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于2005年1月提交国务院审批,并在2005年8月lo通过国务院的审批,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另外商务部还起草了部门规章《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送国务院审批。商务部这一系列动作主要表现了在直销监管中它主要起的是审批和监督作用。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传条例都正式实施后,2005年12月15日商务部98号文件部署地方商务部相关机构对于直销企业申请牌照工作的具体措施后,12月31日,商务部又和工商总局联合了另一个公告,即第100号文件,该公告规定了规定于2006年12月1日废止之前工商总局等部门颁布的第455号、31号、88号,13号以及第6号文件。这些之前的文件均是针对转型的外资企业而制定的,而在直销四部办法都出台后不但没有立即停止,反而要延续12个月,这明显是给了这些转型企业12个月的过渡期,体现了政府以安定为原则、实现平稳过渡的监管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

根据工商总局颁布的一系列文件大致可以把政府对于直销的监管分为几个阶段:

一、1994一1997年政府管理无效期或者效果不明显期

直销会议总结第7篇

回顾会议营销在中国近几年的发展历史,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外延扩张”时期,以T集团和Z集团为例:2001年只有一两家省级子公司操作会议营销并取得成功,2002年有四五家省级子公司操作成功,2003年所有省级子公司都在省会城市开展会议营销,2004年“网络下沉”,大部分子公司都在地级市、县城操作,个别地区甚至走进了乡镇――可以看出,近年来T集团和z集团销售额连续翻番完全依赖于覆盖面的扩大。但是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外延扩张”之路走到了尽头,经营成本之大让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这时以“精细化执行”为核心的“内涵深化”之路就成为企业发展的不二选择。

精细化执行:细节决定成败

统一营销模式――要“复制”,不要“创新”

会议营销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学习其他营销模式的“可复制化”这一根本特征:沃尔玛的标准化、流程化和规范化,麦当劳全球统一的标准模式,喜来健多年来一直探索并致力于其标准化的“体验营销模式”……而多层直销之所以成功更是因为其强大的复制能力――参加过多次安利直销会议的人都知道,每一次会议的流程、内容都完全一致,直销员针对不同的人三番五次陈述同样的内容,很多故事、笑话甚至被重复百次。

反观会议营销,很多企业不注意对成熟经验的标准化,盲目快速扩张,战线拉长至乡镇一级,他们认为会议营销靠的是“激情”,需要不断对模式进行改造和“创新”,认为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点,可以“东方不亮西方亮”。由于会议营销在很多地方是“新生事物”,一旦出了一点短期成绩,总部常常不认真研究其成熟性便迫不及待树其为典型,到处推广。

尽管这种快速扩张在初期能取得很大成绩,但很快弊端就出现了:由于各地负责人风格不一,会发展出不同特色的营销方式,甚至一个子公司有多少分公司就有多少种特色的会议营销;各人对会议营销理解不一,在工作过程中随意化、简化、短期化现象严重,致使各地业绩参差不齐、忽高忽低。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营销模式不统一的现象直接导致一些公司的管控能力和凝聚力下降,也危及了会议营销模式的生存。由于营销方式五花八门,子公司、分公司各自强调当地“特殊情况”,这使得总部管理制度难以贯彻,公司的基础营销计划和管理推行起来更是困难重重。同时,大型会议营销公司下属各地子公司、分公司热衷于“冲销量”,加上会议营销骨干自创的一些小型公司有时采取欺骗手段获取顾客信任并销售产品。如此种种,都严重透支了会议营销。

要改变上述状况,保证会议营销企业能够做大做强,也为了会议营销模式的长久发展,首先要提高“复制”能力.一方面要制定精细化标准,另一方面要坚持不懈抓执行。

制定精细化标准――会前、会中、会后环环相扣

所谓制定精细化标准,就是要制定、编辑出标准的会议营销规范性操作手册,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方面的每个环节制定营销工作的蓝图,供各地营销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会 前

据我们对会议营销经理、主管和员工的调查,会前工作的重要性在整个会议营销中占据60%以上,也就是说,会议营销要想取得成功,主要靠会前工作,重点要把握如下四个环节:

首先是数据收集。这是会议营销的基础工作,主要指新数据收集。对新成立的会议营销公司来说,员工每周应该进行四次左右的数据采集工作,而数据量较大的老公司也应保持每周两次。可以清晨到老年人常去的公园、广场等地,以免费身体检测或免费体验的形式,布置一个企业形象和产品宣传点。或者统一组织一定规模的收档会议,通过免费产品和免费服务吸引老年人留下个人资料。

很多企业不太重视数据收集。其实,收集数据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得新数据,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员工的意志和沟通能力,同时也宣传了企业和产品。

其次是会前策划。每一场联谊会都应该有一些“卖点”,这样员工在与顾客沟通时才有充分的理由,从而杜绝“生拉硬扯”的情况。经常用来吸引顾客的卖点是医学专家讲座,如“某专家是某方面的权威,难得到这里来,这一次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其他卖点还有旅游、身体检测、专家咨询、文艺表演、产品优惠等。此外,还要精心策划会议的流程和内容,包括会场的选择和布置、专家讲课内容、文艺表演内容等。

很多营销业务单元对会前策划随意处置,甚至把这项工作完全交给主持人,到会议开始前一天才确定方案,结果导致会议举办仓促,效果可想而知。

再次是会前动员。会前两天是家访邀约的高峰期,一般参会顾客都要在这两天确定下来,因此,除每天的晨会、夕会外,还应在会前两天召开一次针对员工的动员大会:先开公司会,再开部门会,通过自报参会人数、自报销量让员工明确目标,然后分析每位员工的准顾客名单,帮助他们确定家访沟通策略,同时进行一些销售技巧培训。

有些业务单元(主要是地级市、县级的经营团体)在这个时候常常“走过场”,随便召开一次会议,不帮助员工出主意想办法,反而通过“压销量”的办法逼迫员工,这是不可取的。

最后是对顾客的邀约与沟通(电话和家访)。这是会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前三项工作实际上都是为这个环节作准备。员工邀约和沟通要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邀请潜在顾客参加会议,二是从中筛选一些顾客,通过沟通达到提前订货的目的。员工家访的质量和数量是决定性因素,质量方面需要依靠坚持不懈的培训,数量上则要求会前几天要保持高密度的家访和沟通,同时主管和老员工应该积极帮助新员工开展工作。

这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很多业务单元对员工培训不够,员工沟通能力较差,此外就是管理不严,员工家访偷懒或数量偏少等。

二、会 中

会中是整个联谊会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在联谊会上,企业通过专家讲座及咨询、身体检测、产品演示、促销活动、老顾客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沟通,营造良好的气氛,以促成销售的最终达成,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四个环节:

首先是专家讲座和咨询。要邀请平时比较难见、有一定知名度的医生,讲座内容最好是公益性的,不要与产品直接发生关系,讲完课后请专家为一些顾客进行义诊。切忌把专家当成产品的推销员,这会使顾客对专家的信任度大大降低。

其次是产品演示和现身说法。产品演示就是通过一系列试验让观众了解产品的功能、特征,以及与竞争品牌相比较的优点,这种形式直观

而让人印象深刻,能够打消顾客对产品的怀疑。现身说法就是让老顾客对产品的功效发表感想,最重要的是讲话的顾客要确实对产品充满感情。

再次是“炒作”。“炒作”的内容包括产品优惠措施、赠品和奖品方案、顾客购买热潮等。对优惠措施的炒作利用了“短缺原理”,可以促动一些人产生冲动购买(impulsebuying);对“榜样”顾客购买行为的推崇则启动了人们的认同和“随大流”心理,“榜样”顾客一般都是会前已确定购买的顾客,尽管早已下了订单,但公司还是会安排他们到联谊会上提货,以营造良好的卖场氛围。

最后是“攻单”。无论联谊会多么成功,会场中都会有很多人犹豫观望,这时需要别人再一次鼓励,甚至帮助他们做出最终决定。“主攻”是销售专员,“助攻”包括很多人――比如老顾客,可以再次向自己带来的新顾客重复使用效果;比如检测医生,在顾客检测身体时,他可以给出购买建议;此外主管、经理也可以帮助“攻单”。

三、会 后

会后工作主要是总结、送货、售后随访、发展顾客,这实际上也是在为下一次联谊会作准备。对已订货的顾客,要送货上门,实现真正购买并收回货款;对已付款的客户进行售后跟踪服务,指导使用,并对使用前后效果进行比较,帮助客户形成良好的购后心情;对老顾客继续加强感情沟通,交流使用效果,促使其主动为公司进行口碑宣传。会后工作中最关键的是如下两方面:

第一是送货与收款。尽可能于会议结束当晚将货品送至顾客家中,特殊情况可延迟1天。货品送达后,销售专员还需要指导并亲自示范使用方法;详细讲解产品的保存、保养常识;解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尽快排除顾客的种种疑问;和顾客一起检查产品的性能、质量,避免退换货的可能。

收款更是关键环节,只有货款完全收回,销售工作才算暂告一段落,收款工作最好当天完成,一般不得迟于3天,个别特殊情况可推迟到7天,否则就要当机立断作退货处理。

第二是会后总结。总结会由经理召集员工参加,认真总结会议得失,包括流程、主持、内容、销售情况,还可以插入一些销售技巧培训,为下一次会议成功打好基础。千万不要把总结会开成“批斗会”,这样会导致员工压力大,对销售失去信心。

严格执行――“呆呆地学,蠢蠢地做”

操作规范一旦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对其中的细节绝对不能“打折”,绝不能像大多数中国企业对待各种制度那样将其“束之高阁”。一位从事20年多层直销的资深人士曾经告诫大家,对直销工作需要“呆呆地学、蠢蠢地做、傻傻地教”,这句话道出了所有成功营销的真谛。

在《我们为什么生病》一书中,美国人尼斯和威廉斯写道:人为什么衰老?是因为人体内存在大量“早期有益处、晚期引起衰老的基因”。许多会议营销企业缺乏营销规范的意识,缺乏对执行力的孜孜以求,是因为它们的成长本身就得益于急功近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不规范”和“急功近利”已经成为这些企业的成长基因。事实上,如果不将“严格执行”视为企业的经营底线,一旦规模大了,将很快失控并最终,三株、飞龙、巨人等企业都是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