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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11-29 01:55:04
税务筹划方案

税务筹划方案第1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制改革逐渐深入。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从此面临着全新的税务环境,税务风险明显凸显。由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很多企业还没有做好面对新税制的准备,税务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较多的风险。因此,企业必须主动掌握新规,积极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利用各种税务筹划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实问题

企业的税务管理涉及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这既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也包括企业外部环境中的不可控因素,影响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当前内外部环境来看,企业税务管理主要面临着政策风险、执法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具体而言,政策风险源于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和及时掌握国家的税务政策,并有效利用各种手段实现减税,在理解和执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风险。执法风险在于外部环境随时变化,各个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别,因此税收执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加上税务执法人员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执法重点不同,对同一件事情的态度和看法有所不同,对于企业税务筹划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执法轻重有异。经营风险牵涉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各个环节,产生的影响具有整体性,如果企业整体经济活动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便会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严重影响。操作风险源于企业的税务管理既具有超前性,也具有滞后性,不同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不一,一旦税务筹划方案不切合实际,就会形成操作风险。

三、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意义和方式

(一)税务筹划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企业实现经营目标。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中税务成本占了很大的比例,企业需要积极开展税务筹划活动,以最优的税务方案来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其次,有利于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了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企业必须科学地调整整个经济活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财务人员就必须具备较高的税务筹划能力,从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的支出、成本、利润比例最优化。

(二)税务筹划的方式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方式主要有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筹划等。节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合理利用当前我国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实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避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采用各种合理、合法、合规的手段,利用当前税法中的漏洞,制定企业的纳税计划或方案,以此获得税务利益的筹划工作。转嫁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通过调整价格、转变经营模式等将税负转嫁给其他企业,从而减少自己的应缴税额。

四、风险管理视角下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掌握税法政策,加强税企沟通

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导致无法按照国家要求纳税,出现了偷税、漏税甚至是多缴税的情况,这将极大地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有害无利。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税务政策及法律法规,寻找税务方面的利益增长点。其次,企业必须重视税务筹划工作的合法性,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必需的财务管理知识及税务知识等,重视税务政策的变动或调整,合理安排纳税行为,并及时、适当地调整税务筹划方案,不断提高税务筹划的实际效果。另外,财务人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获得税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学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充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采取预防措施,加强风险防范

首先,企业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设备,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税务管理系统,准确识别税务风险的性质、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对税务风险进行事前预估、事中调节和事后控制,确保企业的税务活动合法、规范、高效,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在并购、重组、会计核算、利润分配、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中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涉税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各种风险的产生。再次,明确企业的税务管理要求和目标,构建纳税筹划风险预测与控制系统,并制定全面系统的纳税风险控制策略,尽可能选择那些切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满足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另外,企业内部各部门必须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密切关注税务风险点,及时把控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以保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安全而高效。

(三)提高人员素质,优化经营模式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其综合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实施税制改革后,发票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工作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必须适应新政策、新形势的要求,加强财务、税务管理团队建设,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涉税人员业务技能,使之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税制。而且,企业要想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就必须梳理自身业务流程,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品、资金、信息的流转速度,以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如果部分环节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选择外包出去,进行税负转移。还可以加强企业合作和项目合作,有效地避免资金短缺,实现优势互补。甚至可以把某些职能部门外包出去,以降低管理成本,有效实现税费转移,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另外,企业可投资新的项目或实行多元化发展,使之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多业态发展抵御市场风险。

(四)强化内部控制,开展税务筹划

财务、税务管理工作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应该结合税务风险评价结果,加强财税的内部管控,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发票管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工作,保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单证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实施营改增政策后,财务部门要负责统一和协调纳税筹划事宜,确立科学合理的税务策略,合理控制企业税负,充分利用营改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及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所制定的方案要与现行的税务制度高度契合,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

五、结语

税务筹划方案第2篇

由于A公司是一个经营加工、生产、销售综合业务的管件公司,因此在购货的过程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运费的7%进行进项税款的抵扣。并且在购货过程中会有相当大的现金流动,对应的运费也数额很大,因而运费情况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纳税情况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重视运费的税务筹划,将自营运输方式和外购运输的运费进行对比,采纳最合适的方案。A公司现在自己具备运输工具,通常情况下,根据销售产品的数量、运输距离和对方的需求等确定运输方案。在此,用一个实际操作中的例子来阐明如何筹划购货中的税款,来增加公司的利益。A公司把一单产品卖给某公司,该产品不计算税款价格是200万元,价格之外的运费是20万元,当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款是20万元,物料损耗能够抵扣的进行税额是1.6万元,假如只是从节约纳税方面分析,A公司应该怎样安排运输才能实现节税的目标。方案一:自营运输的增值税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2000000×17%+200000÷(1+17%)×17%=369059.83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200000+16000=216000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369059.83-216000=153059.83元。方案二:独立出自营车辆,组成运输公司,同时使用购买运输的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2000000×17%+200000÷(1+17%)=369059.83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2000000+200000×7%=214000元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69059.83-214000=155059.83元。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200000×3%=6000元。因为采取购买运输时,A公司先行支付运费并由运输公司出具发票,接着A公司独立的为买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税额与自营运输相比,高出了155059.83+6000-153059.83=8000元。方案三:独立出自营车辆,组成运输公司,同时使用委托运输的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2000000×17%=3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20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00-200000=140000元。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200000×3%=6000元。由于此种方式中不计入销货运费,发票是运输公司开具给买方,所以,实际流转税税负相对于自营运输来说,减少了153059.83-140000-6000=7059.83。经过对以上方案的对比可知,采用委托运输的应缴纳税额最小,因此选择第三种方案。

二、A公司生产管理中的税务筹划

(一)存货发出计价的税务筹划

企业存货主要指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是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企业销货的成本: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存货对公司的收益以及应税所得额都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存货计价方式的差异也会对公司的利润和应缴税额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应该选择一个税额最低的方式。针对A公司的存货计价,应该分以下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在物价上升的情况下,为了持续增加收益,推迟缴税时间,对期末存货可以使用一次加权平均法;在物价下降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A公司可以把税务筹划的方向放到国家对税收的优惠措施上。在减免税收期间,最大可能地提高当期利润或者尽量把利润的实现提前,提高免税额。在非减免税期间或者高税率期间,公司应该采用一次加权平均法,降低当期的收益减少税额。存货计价法使得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价格波动来减少税额。产品价格的波动使得公司能够根据价格的调整和存货计价的筹划提供了条件。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中可以使用的方式很多,例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平均年限法以及年数总和法。不同的折旧方式不仅影响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且影响企业收益以及企业所得税,所以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折旧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A公司的税前平均利润是150万元(平均年限法折旧),2010年12月该公司新买原值60万元的设备,此设备残值率估计为3%,假如折旧期限是五年。假设A公司在正常的纳税期间,用以上折旧方式来计算,A公司能够计提的折旧额如下:(1)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为:600000×3%=18000元。每年折旧额为:(600000-18000)÷5=116400元。(2)双倍余额递减法。此设备每年的折旧率为:2÷5×100%=40%。(3)年数总和法。根据表格发现,,三种不同的折旧方式存在明显区别。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其折旧额都是随着年份的增加而减少的,公司前期计提较多,后期计提较少,这样可以通过把公司的利润变为从前往后递增的方式,完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禁止在当期直接扣除合乎条件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要求对其分期摊销。假如公司是盈利的情况,要达到降低当期税负的目的,可以提前扣除某些税前扣除款项,提高当期税前扣除额,例如尽量采用把支出的费用化等的方法。2009年12月,A公司曾经进行了一次设备大修理,并在12月完成,该生产设备原本价值660万元。修理中支付修理费用380万元,修理后将该设备延长了四年的使用期限。2009年完成税前利润32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项目。此次修理支出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大修理,不能在当期内直接扣除。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0万元。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为:320×25%=80万元。假如对此次过程进行筹划,可以分两次进行筹划,第一次支出维修费用320万元万元,完工于2009年12月;第二次维修支出费用60万元,完工于2010年6月,其他一致。于是2009年支出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能够当期直接扣除。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0-320=0元,2009年应纳所得税额为:0×25%=0元。

三、A公司营销中的税务筹划

(一)兼营行为及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额是不同的,公司在兼营和混合销售的选择中,其实就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的筹划。A公司曾经在一次销售中,免费为买方提供安装管道服务。此笔业务的总价款是400万,并雇用安装公司为买方进行管道安装,A公司支出安装费用20万元。A公司在该业务中应该缴纳的销税额为:400÷(1+17%)×17%=58.2万元,安装公司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20×3%=0.6万元。经过分析可知,A公司在该业务中缴纳了多余的税额。对于这种业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筹划税收:A公司为买方开出380万元的销货发票,安装公司为买方开出20万元的发票,这样就使得A公司的增值税税额变成:380÷(1+17%)×17%=55.2万元,与之前相比,节省税额为:58.2-55.2=3万元。

(二)不同促销方案的税务筹划

由于不同的销售方法对应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那么,为了降低公司的税额,A公司需要依据销售业务的不同选择最优的销售方法。假如A公司拟定了三种新产品的促销方案,计划从中选取一种最合适的方案。第一种方案是进行九折销售;第二种方案是购买产品满10万元,送10000元的赠品,并且该赠品的成本价是6000元;第三种方案是购买满10万元,给予现金10000元。倘若10万元的产品其成本是6万元,公司需确定一种方案,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上述价格均含税价)。第一种方案:九折销售产品,实际上以9万元价格卖出10万元的产品。增值税为:90000÷(1+17%)×17%-60000÷(1+17%)=4358.97。第二种方案:购买产品满10万元,送价值10000的礼品。10万元产品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0÷(1+17%)×17%-60000÷(1+17%)=5811.97元。将10000元礼品也视为销售,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0÷(1+17%)×17%-6000÷(1+17%)=581.2元。总计增值税为:5811.97+581.2=6393.17。第三种方案:购买产品满10万元,返现金1万元。增值税为:100000÷(1+17%)×17%-60000÷(1+17%)×17%=5811.97元。对比以上三种方案发现,第一种方案税负最轻是最合适的方案。

四、A公司合同签订中的税务筹划

(一)合同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的规定以及公司实践,为了实现节税的目标,可以采用以合同条款来约定结算方式,通过变更纳税义务的时间来进行税务筹划。(1)选取结算方式来调整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对于销售货物并支持劳务服务的,通常以货款到账或者得到销货发票的日期为业务发生日期,并且能够把发票开出的日期确定为纳税义务日期。对于销售收入的筹划,应该遵循以下思路:将实际收入日期提前或者跟法定收入日期保持一致,相当于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没有利息的贷款。A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可以用合同的特殊条款约定结算方式,来变更纳税义务发生日期,实现节税的目标。(2)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法律规定。企业在销售其产品过程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该按时确认收入:企业不再控制售出的产品,并且不具有保管权;风险和报酬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买方;可以准确计量收入的金额和已经发出或者即将发出的货物的成本。采用特殊销售方法的,确认方式如下:以托收手续的完备确认收入;在产品即将发出时确定预收款收入;在检验或者调试产品的情况下,于调试、检验后确定收入。综上可知,A公司为了降低纳税税负,应根据业务发生时的资金情况及产品特点选择合理的结算方式。

(二)变更合同业务的税务筹划

在公司的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发票也会对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影响,而且以小规模纳税人为采购对象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采购中应当对采购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以实现合理的筹划。A公司曾经参加了一个招标,此次招标是一个新建大楼的管道安装。当时,公司估测能够中标的总造价是450万元,其中管道的款项是300万元,安装支出费用150万元。但是,公司只是将工程450万元的总价款拟定在合同中,应按照450万元的总造价承担增值税。如,公司在当时能够筹划合同的拟定,将150万元的安装费明确写入合同,那么A公司应该承担的就是300万元的管道价款部分的增值税,150万元安装费缴纳企业营业税。如此,节省的税款为:150×(17%-3%)=21万元。

(三)购销合同的税务筹划

为了节约税负,可以将购销合同中的常用条款“支付全部货款后,由供货方出具发票”,改成“依据支付的实际金额,由供货方出具相关票据”。A公司曾经接受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委托,进行该建筑安装公司所需管道的制作加工,并且所需原料由A公司提供,该建筑安装企业共支付给A公司加工费用、原料费140万元,此外,A公司还供应了20万元的配件。该业务合同中,A公司共需缴纳印花税:(1400000+200000)×0.5%=800元。根据印花税法的规定,A公司与该建筑安装公司交易中,由于合同签订失当,多缴纳了800元印花税。因此,如果A公司把原料价款、加工费用分别记录,就可以减少印花税额。如:原料费100万元,加工费用40万元,配件20万元,其印花税为:1000000×0.3%+600000×0.5%=600元,如此一来就减少了印花税。

五、A公司税务筹划组织管理体系

税务筹划方案第3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筹划 方案 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代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活动。任何企业缴纳税金就意味着企业资金的流出,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我国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直接获得国家税收分配的收益补偿。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纳税、合法避税逐渐发展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大众在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识到,在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越来越严密的当今社会,企业税负的减少已经不能再通过“关系税、人情税”,甚至偷税、漏税、骗税、欠税等违法方式来实现。因此,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合理的减少税负的方式逐渐被众多企业所推崇。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纵观我国集团企业的纳税现状,大部分集团企业都能够规范纳税,很多集团企业被当地税务部门评选为纳税大户或者纳税先进企业。但是,我们对集团企业的涉税事宜进行分析后发现,很多集团企业仍存在税收筹划意识不强、税收筹划目标单一、税收筹划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合法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集团企业面临诸多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集团企业重税务缴纳而忽视了税务筹划

实务工作中,集团企业对于税收管理普遍存在重税务缴纳合规性,轻税收筹划的特点。作为一项计划性和综合性工作,税收筹划工作应着眼于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和合理节约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企业通过对税收法规的研究与企业内部经营目标的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企业目标,在兼顾税务合规缴纳的基础上,合理谋划企业税务支出,帮助企业优选综合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案,提升企业价值。

任何集团企业都是一个谋求利益的团体,对税务筹划工具运用上的一轻一重,导致了集团经济利益的损失。从各集团企业已经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来看,由于国家对于税收的重视和对偷漏税的大力打击,税收缴纳方面的风险已经引起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的高度重视。对风险的厌恶使得各集团在税务管理方面都重视税务缴纳处理的规范性,强调按时缴纳各项税收,这绝对有利于企业控制税务风险。但是,集团企业往往对于税收筹划合理节约税负的作用比较轻视,对于可免可不免的税款选择直接缴纳,以避免产生税收风险。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在企业管理、绩效激励机制方面的制约,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业务流程、资料准备、具体申报备案等各个层面存在各种缺陷,也使得税务筹划工作难以开展。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目标不明确,具体认识还停留在某项税种少交税上,认为节税越多越好。筹划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的目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以是增加会计收益、可以是节约现金流、也可以是盘活资产增加企业价值。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有计划的事前安排,以最小的代价、可控的风险程度,合理的实现这一目标。

实务中,许多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往往局限于简单的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以少缴税作为衡量企业筹划的唯一标准。这种以偏概全的衡量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脱离了企业实际需要,离开了企业的根本目标,也就很难做出正确选择,起不到服务企业根本目标的作用。税收筹划本身也是企业一项经济行为,也有成本发生,其中不仅有机会成本,还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如运行不当,可能出现通过税收筹划节约的税金不能抵偿因税收筹划增加成本的现象。

(三)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仅追求短期利益,没有关注集团企业的长远利益。有的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仅以企业短期节约某项税负位目标编制税收筹划方案,仅仅为了满足当前节约某项税负的需要,最终导致企业长期利益遭受损失。这与集团企业的有计划、有步骤、长远的长期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现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集团企业的当期利益,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集团企业的长期利益。税收筹划的超前性、目标性、全局性的特点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必然会为企业的经营战略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集团企业的经营业务涉税范围较广、内容比较复杂,为集团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收筹划需要对集团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外投资方式、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筹划目的,也要求企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过分的强调短期利益,忽略了集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长期目标。

二、集团企业有效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措施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从整体利益出发

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必须先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管理层中树立新的观念,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目光短浅,而是应该站在整个集团企业的长期性、全局性的高度进行整体的规划;在进行集团企业经营战略的部署时不仅要考虑到市场的影响因素,还必须将各种税收的因素考虑在内。比如企业对外投资方案选择时,有现金投资和土地投资两种方案备选,通过税收筹划发现,以土地投资除可以实现与现金投资一样的投资和现金流目标外,还可能实现对企业盈余的管理,为企业选择最优方案提供的有力的支持。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有明确的目标

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首先确定明确的、合理的目标,进而根据目标,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不会偏离企业最终目的。当前实际工作中,尤其是集团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要求早已不局限于节税,往往会根据自身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包含企业资产管理、净资产管理、盈余管理、现金流管理的综合目标,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优化方案,或者在多项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集团企业上述管理目标和要求。

(三)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

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开展和落实税务筹划工作。集团企业是一个系统庞大、成员众多、涉税事项众多,存在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同时,任何的税收筹划都不能离开业务流程以及业务部门独立存在。税收筹划涉及的各类税务处理,也需要企业按照主管机关要求,由各个业务模块之间配合提供税务资料、安排业务活动,才能最终实现节税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就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依靠各级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从业务源头逐项落实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中的优惠政策,遵循税法和政策要求,节约税负、控制风险,进而帮助集团企业实行经营和战略目标。因此,税收筹划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没有业务的支撑,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活跃在各个行业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中坚力量。作为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主体的集团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长远目标和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同时,合理降低税务成本,从而为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企业价值的增值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方案第4篇

关键词:会计;税务筹划;原则;优化策略

税务筹划是企业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减少企业税务成本支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对各项涉税事项进行事先安排的筹划活动。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要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

一、税务筹划应该遵循的原则

税务筹划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三个:合法性原则、全局性原则和事先筹划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所有的税务筹划活动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务筹划区别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本质特征,因其是对涉税事项进行调控的手段,是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的。全局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统筹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为单方面的节约成本而影响到企业的其它项目,要知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整体性的综合工程,其成本支出构成分为税收成本、采购成本和人力成本支出等。事先筹划原则是指税务筹划活动要先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进行。

二、税务筹划可能应对的风险

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防范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足而筹划失误导致税务筹划发展为偷税漏税。税务筹划实际是对税收政策理解和运用的一个过程,如果对税收政策不够了解或理解出现偏颇,就会导致企业的筹划面临风险,而规避此类风险的办法,就是由精通税务知识的专业人才来管理税务筹划活动,且相关人员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充分的了解,以便于规范企业的涉税业务。另一方面是筹划条件发生变化的风险。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国家税收政策,企业经营情况等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实时发生改变,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若不能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活动与实施环境的不对接,就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应对此类风险,企业需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负责税务筹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要了解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筹划方案。

三、税务筹划的具体优化方案

税务筹划是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战略措施,其优化方案要根据它在企业会计中的每个时期的应用具体分析,本文将其分为筹资时期、生产经营时期和投资时期来具体举例分析。首先,筹资时期。这是企业创立的基础时期,这一时期税收筹划的主要任务是最大化的筹集资金,降低税务负担。这一时期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分为合理选择资本结构和利用融资租赁杠杆两种。资本结构的构成主要有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股票筹资等,企业成本投入因筹资方式的不同而变化,税务成本也会因此发生变化。例如,向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支付利息费用,其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而发行股票筹资则不需支付利息费用,但股票分红只能在税后进行,无法达到抵税的效果,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资本结构。融资租赁杠杆方式主要用于企业新增资产设备时,融资租赁无疑是企业添置所需设备的最佳选择,其不但可快速获得资产,还能在会计入账时,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将其归入成本费用开支,从而节约税务成本。其次,生产经营时期。税务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阶段能发挥出巨大的效益,这就要求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运用好税收政策。一方面,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收政策中规定企业录用残疾人、转业军人等达一定数目的可免除部分税务,企业就可结合企业自身能力雇佣部分这类人员,以节约税务成本。另一方面,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的税收种类和税收计算方式,然后合理选择和规划企业的发展方式。此外,要合理选择企业规模,企业规模大小是影响税务多少的因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开始大力扶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国家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都颁发了一系列的有利于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并将小微型企业的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三万以上,此类种种,由此看来,在企业发展初期,要对企业规模有一个合理的预估和规划,以尽可能的减轻税务。最后,企业还需选择一个合适的会计核算方式,可将会计核算方式纳入税务筹划的范畴,通过对会计核算方式的调整与制定,对企业成本费用、纳税金额及纳税时间进行统筹调控。最后,投资时期。处于投资时期的企业,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和项目情况等多种因素来明确投资方案,这一时期的税务筹划主要以投资行业和投资地域的选择为主。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上,要尽量选择国家当前大力扶持的行业和企业,这类企业往往会获得大力的国家政策支持与优惠;而在地域的选择上,可结合国家政策,关注国家大力扶持的地区与产区。

四、结语

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税务统筹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一个科学、合理合法的税务统筹方案,可能使得同等条件下的企业获得更大的优势与发展空间。但目前国内企业的税务统筹水平整体还处在一个不成熟的阶段,这就需要依托企业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了。

参考文献:

[1]董再平.对税收筹划的几点看法[J].税务研究,2005(07).

[2]迟晓冬.浅谈企业税收筹划及会计政策选择[J].商业经济,2008(13).

税务筹划方案第5篇

关键词 企业 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制改革逐渐深入。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从此面临着全新的税务环境,税务风险明显凸显。由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很多企业还没有做好面对新税制的准备,税务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较多的风险。因此,企业必须主动掌握新规,积极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利用各种税务筹划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实问题

企业的税务管理涉及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这既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也包括企业外部环境中的不可控因素,影响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就当前内外部环境来看,企业税务管理主要面临着政策风险、执法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具体而言,政策风险源于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和及时掌握国家的税务政策,并有效利用各种手段实现减税,在理解和执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风险。执法风险在于外部环境随时变化,各个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别,因此税收执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加上税务执法人员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执法重点不同,对同一件事情的态度和看法有所不同,对于企业税务筹划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执法轻重有异。经营风险牵涉到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各个环节,产生的影响具有整体性,如果企业整体经济活动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便会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严重影响。操作风险源于企业的税务管理既具有超前性,也具有滞后性,不同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不一,一旦税务筹划方案不切合实际,就会形成操作风险。

三、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意义和方式

(一)税务筹划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企业实现经营目标。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中税务成本占了很大的比例,企业需要积极开展税务筹划活动,以最优的税务方案来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其次,有利于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了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企业必须科学地调整整个经济活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财务人员就必须具备较高的税务筹划能力,从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的支出、成本、利润比例最优化。

(二)税务筹划的方式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方式主要有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筹划等。节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合理利用当前我国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实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的目的。避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采用各种合理、合法、合规的手段,利用当前税法中的漏洞,制定企业的纳税计划或方案,以此获得税务利益的筹划工作。转嫁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通过调整价格、转变经营模式等将税负转嫁给其他企业,从而减少自己的应缴税额。

四、风险管理视角下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掌握税法政策,加强税企沟通

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导致无法按照国家要求纳税,出现了偷税、漏税甚至是多缴税的情况,这将极大地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有害无利。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税务政策及法律法规,寻找税务方面的利益增长点。其次,企业必须重视税务筹划工作的合法性,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必需的财务管理知识及税务知识等,重视税务政策的变动或调整,合理安排纳税行为,并及时、适当地调整税务筹划方案,不断提高税务筹划的实际效果。另外,财务人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获得税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学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充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采取预防措施,加强风险防范

首先,企业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设备,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税务管理系统,准确识别税务风险的性质、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对税务风险进行事前预估、事中调节和事后控制,确保企业的税务活动合法、规范、高效,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其次,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在并购、重组、会计核算、利润分配、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中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涉税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各种风险的产生。再次,明确企业的税务管理要求和目标,构建纳税筹划风险预测与控制系统,并制定全面系统的纳税风险控制策略,尽可能选择那些切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满足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另外,企业内部各部门必须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密切关注税务风险点,及时把控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以保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安全而高效。

(三)提高人员素质,优化经营模式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其综合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实施税制改革后,发票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工作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必须适应新政策、新形势的要求,加强财务、税务管理团队建设,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涉税人员业务技能,使之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税制。而且,企业要想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就必须梳理自身业务流程,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品、资金、信息的流转速度,以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如果部分环节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选择外包出去,进行税负转移。还可以加强企业合作和项目合作,有效地避免资金短缺,实现优势互补。甚至可以把某些职能部门外包出去,以降低管理成本,有效实现税费转移,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另外,企业可投资新的项目或实行多元化发展,使之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多业态发展抵御市场风险。

(四)强化内部控制,开展税务筹划

财务、税务管理工作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应该结合税务风险评价结果,加强财税的内部管控,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发票管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工作,保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单证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实施营改增政策后,财务部门要负责统一和协调纳税筹划事宜,确立科学合理的税务策略,合理控制企业税负,充分利用营改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及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所制定的方案要与现行的税务制度高度契合,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

五、结语

税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是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要想有效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企业就必须重视税务风险管理,认真研究和掌握税务政策,加强内部财务控制,构建一套全面、科学、可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合法、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为企业利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刘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山东大学,2012.

税务筹划方案第6篇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风险会降低企业的价值。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应与财务目标具有协同性,而不应仅仅以降低税负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只有当纳税筹划取得收益而不会引发更大的财务风险时,方案才是可行的。

案例一、某企业与某国外大公司联合出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假设其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在注册资金中中方占40%投入资金1200万元,外方占60%投入资金1800万元。中方企业打算以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1200万元)和房屋建筑(评估价值1200万元)投入。在选择投入方式上该企业做了如下两个方案:一是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权益资本投入,房屋建筑作价1200万元作为实物债权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作价1200万元作为权益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200万元作为实物债权投入。

(一)两个方案的税负分析

方案一:企业以设备作为权益资本,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投资风险,不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税款及附加。房屋建筑作为新企业的实物负债,不参与利润分配,不承担风险,此种行为应视同房产转让,依照相关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其各种税种具体数额为:

营业税为1200×5%=60(万元);

城建税为60×7%=4.2(万元);

教育费附加为60×3%=1.8(万元);

契税为1200×3%=36(万元)由受让方承担。

方案二:房屋建筑作为权益资本投资,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相关税法规定,可以不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需缴纳契税。另外,税法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缴纳增值税。在方案二中企业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作为实物债权投资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由于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值。因此可以不缴纳增值税。其最后的税负负担为:

契税1200×3%=36(万元)由受让方缴纳。

对照上述两方案可以看出,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税负减轻66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实际税负减轻66×(1-33%)=44.22(万元)。

(二)对纳税筹划方案的财务风险分析

1.经济内涵分析:(1)商品内在经济价值:机器设备价值最终取决于特定的生产经营,并随着经济和技术折旧转移、损耗其价值。由于缺少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变现价值往往不等同于评估价值,且变现将承担较多的交易费用;而房屋建筑可以脱离生产经营体现其价值,并且只承担经济折旧,通常增值超过折旧。(2)投资方式经济价值:方案一,房屋建筑以实物债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资产价值得以保全。方案二,房屋建筑作为权益资本投入,取得合资企业份额的同时,资产价值作为新合资企业价值的一部分而被虚拟化。

2.财务风险分析:(1)资产贬值风险:作为新成立的合资企业,一般来说,经营风险较大。而在宏观经济环境较好的情况下,房屋建筑作为区别于在生产运营中体现价值的机器设备而具有独立市场价值的商品,有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和稳定的资产升值率(只承担系统风险)。在方案一中,房屋建筑作为实物债权投资参照市场增值率约定投入资产报酬的情况下,当房地产市场增值率超过合资企业资本报酬率时,很显然,方案二面临更大的资产贬值风险(同时承担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2)价值变现风险:新成立的合资企业作为非上市公司,缺乏资本转让的畅通渠道。通过企业经营收回房屋建筑投资在创业初期具有较长过程,使其承担较大的机会成本。而作为负债,企业则具有刚性的偿债义务。因此,方案二比方案一具有更大的价值变现风险。(3)资产保障风险: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实物债权对企业剩余财产有比普通债权更优先的受偿权而比所有者权益更有保障。因此,方案二比方案一承受更大的资产保障风险。

结论:一方面,如果仅从税收负担来看,方案二优于方案一。但从财务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则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新合资企业所从事的是低风险或成熟行业,同行业平均资本报酬率高于房地产增值率,则无疑选用方案一。但如果新合资企业所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则以多纳税44.22万元的代价换取1200万元房屋建筑资产的保全,并且将机器设备连同所承担的风险一并转移给新合资企业以获取股份,是完全可行的;另一方面,如果案例一的实物债权投资改为普通债权投资,无疑应采用方案二。因为在此情况下,债权投资的实物风险已提前被“货币资金固态化”,选择税负轻的方案是必然。但如果把这看作独立纳税筹划方案(即方案三)的话,仍要考虑方案一与方案二的财务风险比较。

案例二、甲公司欲将一幢房产出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售价1200万元。

方案一:甲公司按出售方式交纳营业税:

1200×5%=60(万元)

方案二:甲公司前期以该房产对乙企业投资,后期再将其股份按比例全部转让给乙企业股东。

根据税法规定,以房产对企业投资,并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在投资后六个月内将投出房产过户至乙公司的情况下,不需缴纳营业税。

方案三:甲公司以该房产对乙企业投资,投资时私下签订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将其股份按固定价格全部转让给乙企业股东。表面上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同样不需缴纳营业税。

对纳税筹划方案的财务风险分析:

前两种方案比较:从税收负担来看,方案二少纳税60×(1-33%)=40.2万元。从财务风险角度看,如果被投资企业近三年平均资本报酬率较高,资本结构适宜,企业产品市场反应较好,在可预见的将来无亏损的风险,则作为投资的房产无较大幅度贬值的风险,应采取方案二。如果被投资企业近三年平均资本报酬率不佳,而且企业正处于成长期,则可预见企业风险较大,最好采用方案一,以保证房产资产的安全性。

至于第三个方案,因投资时签订了某个时点的固定转让价格的合同,投资企业并不实质承担被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属于对税收政策的恶意规避,极易遭致国家税收权力严厉的反避税制裁,导致企业财务资源加倍流出,是纳税筹划的高风险区域。纳税筹划的财务风险高于纳税筹划的收益,违背了风险控制的财务目标。

结语:以上两起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为:

(一)正确理解税收内涵

作为利益博弈的强势一方,国家作为税收主体之一,对企业的纳税行为始终处于导向地位。企业应善意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纳税筹划风险。

(二)正确实施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要求行为人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纳税筹划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对政府、对企业都有利。

(三)纳税筹划应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税务筹划方案第7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节税;系统工程

笔者以本人曾经供职的上海某家民营医院为例,为其设计了几种税务筹划方案,各方案均以现有的状况为基础,彼此之间互为独立。

一、医院概况

1. 经营范围及性质

该医院于2001年10月由民间资本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麻醉科,中医科,医疗美容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服务等。医院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2. 关联单位

与上海一家专科医院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为关联单位。其中专科医院与该院为同一母公司投资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为该院与专科医院共同投资成立。

二、税务筹划方案

1. 企业性质的纳税筹划――由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1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税务机关据此判断适用征免税政策。

该医院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所以根据政策享有的税收优惠有: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免征1年企业所得税和3年的营业税;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是在国家定价范围内取得的各项医疗服务收入,则所有的税费均予以免征。

1.2筹划方案及节税效果

依据上述税务政策,在该医院目前税收优惠期已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将现有的“营利性”变更为“非营利性”,从而免去占年收入5.3%的营业税及附加的城建税和河道管理费。

另外,该医院为宣传业务每年都要投入约占年收入20%的广告费,在营利性的情况下,年应纳税所得额需根据规定调增:年收入*20%*(1-2%)=年收入*19.6%,这样,每年还要多交相当于年收入*19.6%*25%=年收入*4.9%的所得税。另外,该医院有6辆汽车,按平均每辆500元/年来算,车船税每年要交3000左右。

如果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则上述所有的税费都可以免征了。

1.3方案的可行性

1.3.1 变更的现实性

近几年,政府一方面鼓励医疗机构的设立,一方面又加大监管力度,致使现如今民营医院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演越激烈.现有的“营利性”身份,虽然可以使医疗收费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控制,但是如果医院的服务定价高于政府指导价,就吸引不了客源,而降低某些医疗费用,则背上了“扰乱医疗市场”的骂名。因此,目前民营医院的生存举步维艰.此时,按照政府价格来制定收费标准,从而向卫生机构申请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做法就极具现实意义。变为非营利性之后,进入医保的可能性就加大了许多。这样,就诊人次就有了保证,经营也会进入良性的状态。所以,该方案是在节税的基础上又保证了医院的创收,因此可行性极大。

1.3.2 变更的可操作性

经咨询卫生机构,目前上海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难度还较大。但是难度虽大,仍有已变更成功的先例。另外,从全国范围看,北京的几家和福建的许多家营利性民营医院也已变更为非营利的性质。所以,根据该医院在民间的知名度和在政府部门树立的良好口碑,相信也可以变更成功。不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定价来收费。

1.3.3 变更后的其他问题

营利性下,投资所取得的利润可以用来分红,也可以用来扩大再生产。但是非营利性下,投资只能用于扩大再生产,不能用于分红。因目前该院还处于扩大再生产阶段,所以还不会对股东的利益造成影响。

2. 医药分家――将药房变为独立于医院的零售机构

2.1政策依据

财税(2000)042号文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房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有别于分离前的税项,是征收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

2.2筹划方案及节税效果

虽然国家对营利性医院的收费放开,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药品的零售价只能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成15%,如果进价过高,加成后零价高于政府的限价,须就低不就高定价。这样,现有的药品收入按5%的税率交营业税,就不如将药房独立出来,依据税法,因年药品收入超过180万元,而核定为一般纳税人按税率17%来交增值税。两种情况对比如下:

年药品收入 (零售价) 600万元

药品进价成本 522万元

增值税及其附加 14万元

营业税及其附加 32万元

由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如果将药房独立出来,则每年可以节税18万元。

2.3方案的具体操作

虽然医药分家是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改革的政策指向,但是,真正行动起来的医院并不多。完全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虽然方便了患者,但不一定能得到他们的理解。鉴于此,操作时仍保留原药房,只存放那些基础用药。而大部分的药品都放在投资组建的新药店中,以平价出售。因该院就诊病人大多都不是医保病人,所以平价药房可能更吸引他们。这样就将更多的药品收入转移到了新开的药店。起到了节税的效果。

3.配镜业务的筹划――自营,还是出租场地由他人承包经营

2006年该院与某眼镜公司进行了合作,由该院提供场地,眼镜公司在眼科门诊为病人配售眼镜,当时,该院未对此合作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只是按照眼镜公司与其他医院合作的做法,由其每月向医院上交其营业收入的二分之一。

因该眼镜公司有多年的销售经验,所以业务开展较好。2007年,眼科的医生看到这种情况,就向院领导建议:2008年在现有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配镜服务,由眼科自己来做此项业务。于是,财务在对已销售眼镜的平均零售价,进价,月房租水电费,人工费,及自营后的杂项费用等指标的调查统计后,就此项目的两种方案做了比较分析:

由以上对比可以看出,随着配镜量的递增,方案二的税额越来越低于方案一,但是,净利润却越来越小于方案一。而税务筹划的目的不单单是税额的减少,还要是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参照以往配镜量及预计今后一年内配镜量不超过100副的情况下,决定与眼镜公司的合作继续进行。

4. 加大咨询费支出,减少企业所得税

4.1 政策依据

新所得税法规定:2008年起,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其中非制造业微利企业是指职工在80人以下,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企业。

4.2 税务筹划及节税效果

文化传播公司是该院的关联单位。目前以收取该院和专科医院的咨询服务费为主营业务。因传播公司的人员及资产总额在80人和1000万元以下,所以筹划思路可以这样:在保证传播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前提下,签订收取咨询费的协议,根据协议,较之以往多收该院的咨询服务费。这样,咨询费在该院以25%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传播公司以15%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节省咨询费×10%的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由工资薪金转为劳务报酬所得

5.1 政策依据

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任职或受雇并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或人事关系而取得的所得。

同时,该文还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未和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按照税法规定列举的二十八项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如取得所得的依据是所从事的技艺或应完成的劳务项目,则无论所得的支付方式如何(按月支付、按年支付、一次性支付),均应界定为劳务报酬所得。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5.2 筹划方案及节税效果

该院近期开展新业务,准备引进几位高级专家,薪金定在每月人均2.5万元。如果将2.5万元都按工资薪金发放,则要按25%税率再减去1375元的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交税额。怎样为他们筹划纳税,减轻税负,从而起到留住人才的作用呢?按照上述政策,笔者认为可以将他们的劳动合同签在专科医院,通过测算,月薪定在7000元较为合适。剩余部分以为该院提供医疗技术劳务的形式发放,这样,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少10440元。

6.印花税的筹划―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节税

6.1 政策依据

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2 筹划方案及节税效果

该院营业用房的租赁合同于08年到期,之后还需要续签租赁合同。如果还按上一次一样一签几年,那么就要一次性按租赁期限贴够印花税。这样按租赁面积3000平方,租金1元/天/平方,10年租期来算,就要贴10950元的税。货币的时间价值就没有充分的利用。所以,续签时,合同中不要明确租赁期限。这样就可以分年按年租金计算税额来贴。如果考虑今后租金上涨或是下跌,确实需要签订长期合同,可以单独就此事再签署协议。

以上几种税务筹划方案,只是笔者的初步设想,真正实施起来,必然会涉及到许多方面。实施后,究竟能不能起到以上预计的节税的作用效果,还有待实践证明。另外,如果只是单方面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却对医院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不利影响,那节税效果也就会抵消。总之,民营医院的税务筹划不是单一的为节税而筹划,而是医院管理的系统工程。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在保证医院稳定和发展的大前提下,充分理解和利用现行的税务政策,并结合医院实际把政策用活用足,使医院通过税务筹划而达到当期节税和延期纳税的效果,促进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才是税务筹划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编著的《税务律师》

[2]贺志东编著的《最新节税方法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