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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5-25 01:13:08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1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优化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的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按照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执法。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各行业系统的部门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二)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执法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完善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明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严格的纸质文书材料跟踪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整个执法过程都阳光透明。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案件处罚(理)“三分离”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专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使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执法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法律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定期学习、案例探讨等方式,使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遵纪守法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成立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工作专班,剖析发生被复议撤销、败诉案件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以案为鉴、以案释法,提升本系统行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并将“典型差案”评查情况上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事涉科室为成员的市人社局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抓牢抓实该项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新时代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优化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的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按照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执法。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各行业系统的部门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二)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我局制定了明确的执法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完善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明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严格的纸质文书材料跟踪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整个执法过程都阳光透明。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案件处罚(理)“三分离”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专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使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执法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法律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定期学习、案例探讨等方式,使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遵纪守法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成立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工作专班,剖析发生被复议撤销、败诉案件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以案为鉴、以案释法,提升本系统行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并将“典型差案”评查情况上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事涉科室为成员的市人社局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抓牢抓实该项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专员”的精准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xx县经济和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大会提出的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市委“苦干三年,全面挺进第一方阵”的重大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实现“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对表省市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针对项目落地难、实体经济融资难、企业经营难、涉企合同执行难、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以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开展9个专项行动,增强行动自觉,蓄积前行动力,谱写xx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深化xx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同时,将开发区以外的县重点转型项目也纳入试点范围,实行备案制无审批管理,2017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县发改局、环保、规划、住建、国土、水利、消防、人防等各相关部门以清单形式确定项目准入条件,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产业、环境、用地、节能、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审、公示和联合会审备案,企业开工建设,竣工后自主验收。项目实行先建后核,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落地开工实行属地管理、保姆式服务的联动管理机制。县级层面的项目由县长负责,主管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力促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达产。(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开展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强化对优势企业、转型项目的常态化帮扶功能,配置专职队伍,建立入企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诉求。要兑现承诺、主动对接,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与推动作用,实行部门联动,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做实服务事项,重点建设一批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产业转型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和企业群发展,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经商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3、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切实贯彻省、市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化解各类矛盾,全力解决我县2017年46个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实现无障碍施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在资金、用地、征地补偿、劳资纠纷、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快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强化部门合力,严密惩戒网络,积极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力争达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涉企合同执行不难成为常态。(责任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5、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切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进一步维护我县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稳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银行债务、借破产逃废银行债务、借困难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等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县法院、xx银监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6、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最大限度缩短担保链、压缩担保金额和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避免资金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化解潜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对涉及去产能、盲目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重点排查。做大做强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考核办法,坚持微利经营,调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性,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退出一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无融资担保资格的机构,净化全县融担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人行xx县支行、银监xx办事处;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7、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要抓常态、保长效,通过严厉查处巧借名义到企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向企业强揽工程建设、强卖强要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以拦截车辆、封堵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迁,或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非法行为。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治安秩序得到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强化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强力推进警企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查出并消除一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隐患,增强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强化警企配合,确保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事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不断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对县本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9、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优化我县医药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生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县制药行业整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及时提供国内省内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动态把握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全县两级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申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培养一批具有一致性评价技术的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监局、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步好、开头好。

2、细化工作措施。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围绕打造“六最”环境,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任务要求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实施路径清晰的四位一体路线图、时间表。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7年7月-11月)。

1、广泛宣传推广。各新闻单位及相关政府网络平台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发展的负面典型,汇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

2、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点位、环节,精准施策,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难点一项一项整治、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事项一个一个销号。

(三)总结评议阶段(2017年12月)。

1、注重整改完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对照台账进行挂单对照整改,按照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跟踪落实。

2、总结评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分阶段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委、县政府将适时派出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对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带头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冲锋陷阵。要成立相应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尽快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6篇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菅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街道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加大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菅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街道纪委、街道营商办,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7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事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纾堵解痛。坚持对标先进、长抓不懈,促进医保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达到一流水平,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

1、简政便民,简化流程

(1)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地级),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3)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限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提速增效,缩短时限

(1)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报销暂缓结算、异地非联网结算费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账户。个人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

(二)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工作

1、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落实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保;开展“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五减免”,25种大病专项救治、意外伤害、特殊药品扶贫医疗保险政策。

2、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与22家救助定点医院完善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3、落实大病兜底政策。结合“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三)切实提高协议管理服务水平

1、合理确定总控指标。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增幅调控”的原则,根据当年基金收支预算及上三个年度基金决算情况,在预留当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风险储备金后,结合医疗机构级别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细化制定总控指标。

2、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医保协议。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举报查处等监管工作,加大对履行医药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专项重点检查不少于3次,对每家医疗机构至少开展2次实地日常检查。

(四)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异地结算管理范围,继续扩大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落实“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外地参保人员来我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为专职联络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排查问题隐患,设立工作台账,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时间表,督促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