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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实训报告(合集7篇)

时间:2022-05-15 13:22:03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1篇

关键词:高校 固定资产 审计 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绝对大的份额,高校的教学楼、实训楼、仪器设备等,这些固定资产既是高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保障和必要条件,也是衡量学校规模和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高校有必要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开展经常的、规范的审计工作。高校开展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可以依据《审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应积极结合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在学校固定资产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确定审计重点,更好地、有效地开展固定资产审计。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和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职务分离控制,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有效,重点需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高校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增减可行性论证、审批、检查、核算、使用效率的考核,重点查看考核的状况,考核是否有效的实施。

二、固定资产增加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采购是否年初有预算,查看可行性论证的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年初的预算、是否追加资金,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对年初无预算、或者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而已采购或者建造的项目,查看其付款是追加预算,还是侵占其他预算项目的资金,审计人员在落实情况后,需对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相关税费(行政单位不含税费),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完整,对于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是否入账、入账价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为建造这些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专业人员服务费、勘察检测费等非主体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后续成本支出是否真实、完整。对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其改建、扩建的成本是否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审查计价是否准确。

三、固定资产减少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盘亏等减少情况是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减少情况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手续齐全,主体和附属设备数量是否明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没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经过有关人员作出技术鉴定,拆卸的报废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完整无缺,资产管理部门如何处置,有无低价出售、损失浪费等情况,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是否正确按规定处理;

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尤其对于闲置教学楼、实训楼、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的处置应引起足够重视,审查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售、置换等处置方式是否合理,处置程序是否严格,财务会计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账务处理,资产管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资产处置手续;

审查短缺固定资产盘亏的原因,是否明确责任、是否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是否经过按照相关的制度办理盘亏手续,防止出租、出借误做盘亏的现象,防止国有固定资产的非正常遗失;

固定资产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是否科学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高校计提的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而是直接冲减“非流动性基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及时上缴国库。

四、固定资产清查环节的审计重点

高校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形成有效的书面报告,清查报告是否就核实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清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具体原因是否作出分析说明,清查报告是否提出了处理意见;

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全面彻底,遵循“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清查结果将未统计到的固定资产办理入账,对不清楚的固定资产要主动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搞清楚资产的来龙去脉,不走过场;

固定资产清查是否将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落实到使用者,共用的资产落实到管理员,对于已经转移调动的资产是否办理转移调动手续,真正做到“谁用谁管”;

高校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对固定资产逐步进行检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重点检查昂贵精密的实验设备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专业的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等现象,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这些情况审计应提出审计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将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管理员、责任人等信息及时更新,以便增加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与财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是否能为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资金来源、折旧金额、报废处理、计提减值准备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审查财务部门账务系统的固定资产与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的分类,增加、减少的价值是否一致。

对于高校来说,如何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对其增加、减少、报废等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发现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疏忽,促进学校管好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高校经营成本,更好地展现审计为学校“增值”的服务理念。

参考文献:

[1]焦学芹.高校固定资产审计初探[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3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2篇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和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职务分离控制,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有效,重点需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高校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增减可行性论证、审批、检查、核算、使用效率的考核,重点查看考核的状况,考核是否有效的实施。

二、固定资产增加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采购是否年初有预算,查看可行性论证的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年初的预算、是否追加资金,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对年初无预算、或者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而已采购或者建造的项目,查看其付款是追加预算,还是侵占其他预算项目的资金,审计人员在落实情况后,需对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相关税费(行政单位不含税费),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完整,对于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是否入账、入账价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造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为建造这些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专业人员服务费、勘察检测费等非主体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后续成本支出是否真实、完整。对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其改建、扩建的成本是否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审查计价是否准确。

三、固定资产减少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盘亏等减少情况是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减少情况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手续齐全,主体和附属设备数量是否明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没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经过有关人员作出技术鉴定,拆卸的报废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完整无缺,资产管理部门如何处置,有无低价出售、损失浪费等情况,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是否正确按规定处理;

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尤其对于闲置教学楼、实训楼、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的处置应引起足够重视,审查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售、置换等处置方式是否合理,处置程序是否严格,财务会计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账务处理,资产管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资产处置手续;

审查短缺固定资产盘亏的原因,是否明确责任、是否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是否经过按照相关的制度办理盘亏手续,防止出租、出借误做盘亏的现象,防止国有固定资产的非正常遗失;

固定资产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是否科学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高校计提的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而是直接冲减“非流动性基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及时上缴国库。

四、固定资产清查环节的审计重点

高校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形成有效的书面报告,清查报告是否就核实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清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具体原因是否作出分析说明,清查报告是否提出了处理意见;

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全面彻底,遵循“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清查结果将未统计到的固定资产办理入账,对不清楚的固定资产要主动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搞清楚资产的来龙去脉,不走过场;

固定资产清查是否将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落实到使用者,共用的资产落实到管理员,对于已经转移调动的资产是否办理转移调动手续,真正做到“谁用谁管”;

高校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对固定资产逐步进行检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重点检查昂贵精密的实验设备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专业的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等现象,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这些情况审计应提出审计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将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管理员、责任人等信息及时更新,以便增加资产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否与财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是否能为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资金来源、折旧金额、报废处理、计提减值准备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3篇

关键词 高职院校;广告策划;实训

高职院校是向社会提供实用型人才的摇篮,其定位是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因此实训在高职院校的教学环节中显得尤为重要。在大力倡导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下,广告学的实训改革也成为一种必然。广告学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课,系统地介绍广告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总结广告实践的经验和技巧,帮助学生树立广告意识,了解和掌握广告、营销活动的原则规律和表现技巧。广告策划实训就是将上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帮助学生在牢固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体的实训方案如下:

一、广告策划实训的目的

为了提高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广告策划动手和实践能力,使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够熟练的应用于实际,提高学生的整体广告策划水平而开设《广告策划》实训课程,以作为《广告学》课堂理论教育的辅助及补充。

本实训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力图通过实训对企业广告活动有一个全面直观的了解。使学生自觉的把所学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用于具体操作中,增强其动手能力。同时还会让他们体会到,广告学不只是一门纯理论的学科,它更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通过该实训最终有助于其对《广告学》课程基本理论知识的全面掌握。

二、实训基本要求

结合某企业实际情况,为某一企业进行广告策划活动,以此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通过本实训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现代广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广告策划实训过程中各阶段的方法和技巧,通过对经典广告的欣赏和经典广告策划案例的赏析,学习和巩固现代广告策划的有关理论知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为某企业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进行专业的广告策划,包括广告调查与分析、制定广告目标、确定广告任务、广告媒体策划、编制广告预算、编制广告计划书、广告创意表现,并根据需要完成广告创意作品(主要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的设计制作,最后编制一份比较详实全面的广告策划书。

三、考核方式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训期间的表现(占总成绩的30%)和撰写实训报告的质量(个人报告占总成绩的30%,小组报告占总成绩的40%),综合评定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四、实训的主要内容

模块一:经典广告欣赏、经典广告策划案例赏析

本次实训通过对经典广告和经典广告策划案例的欣赏和评析,使学生学习和巩固现代广告学和广告策划的有关理论知识,并为后续的广告策划提供借鉴与参考。

1、经典广告欣赏

2、就欣赏的经典广告进行讨论、评析

3、经典广告策划案例欣赏

4、就欣赏的经典广告策划案例进行讨论、评析

模块二:某企业新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广告调查与分析

本次实训通过对某企业新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广告调查与分析,使学生巩固市场调查的有关理论知识,并为广告创意提供充足的资料。

1、设计广告调查计划

2、根据广告调查计划进行二手资料收集

3、(如果有必要的话)根据广告调查计划进行一手资料收集

4、通过访谈法对消费者进行深度的调查

5、在产品销售的终端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统计

6、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7、得出广告调查分析结论,形成调查报告

模块三 :某企业新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整体广告策划

本次实训在广告调查与分析基础上进行整体广告策划,使学生学习和巩固广告策划中制定广告目标、确定广告任务、广告媒体策划、编制广告预算、编制广告计划书等有关理论知识,并为企业提出整体广告策划方案。

1、制定广告目标

2、确定广告任务

3、广告媒体策划

4、编制广告预算

5、编制广告计划书

模块四 :某企业新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广告创意表现及广告制作

本实训在实训三对某企业新产品上市、产品促销或企业形象整体广告策划基础上进行广告创意表现及广告制作,使学生学习和巩固广告创意及广告制作的有关理论知识,同时为企业设计有效的广告。

1、确定广告主题

2、确定广告定位

3、根据广告主题及定位进行广告创意

4、根据广告创意创作广告文案

5、根据广告创意进行广告制作

模块五 :撰写完整的广告策划书

使学生学习和巩固广告策划书的写作内容及方法,同时形成的广告策划书可为企业的广告实践提供借鉴或指导。

五、成果具体要求

1、小组报告包括一份完整的广告策划书(3000字以上、30分)和以“看《赢在中国》,感受广告策划”为主题的总结(1000字左右、10分);2、个人报告包括上述模块二、模块三和模块四的内容(1500字以上、30分);

3、“经典广告策划案例”小组讨论发言(在实训平时成绩中加分)

以上是本次广告策划实训的主要内容,因为教学环境与现实中广告公司的运作模式存在差异性,因此广告学的实训改革任重而道远,期望在今后的教学中摸索出更合理的改革方案。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4篇

(讨论稿)

目录

1、固原市苗木协会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

2、固原市苗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3、固原市苗木协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

4、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制度

5、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6、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7、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工任用制度

8、固原市苗木协会员权利和义务

9、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

固原市苗木协会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算;

(三)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审批;

(五)决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七)秘书长出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

(二)负责协会文件收发机档案管理;

(三)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协会年检等工作;

(五)负责协会内部资料编辑及协会公众号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

(七)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扩大会员覆盖面,并及时更新、掌握会员单位的基本状况;

(八)负责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事任免

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报会长批准。

第四条 聘请的工作人员面试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暂定1年。合同期满,如不发生解聘或离职情况的则自动续约并及时办理手续。员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协会,员工在离职前须完备离职手续,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五条协会与聘请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四章考核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协会实行年度考核;秘书长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评。年末每位工作人员均须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培训

第七条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协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不定期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业务知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培训学习。

固原市苗木协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协会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预算管理。协会各项支出,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反对铺第三条 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 协会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预算管理。协会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及资金筹集等财务收支,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

第五条 各机构经费使用,按年度编制预算, 报送秘书处汇总并由秘书长签署意见,经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 协会的收入是指通过开展行业管理业务和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包括:

(一)会费;

(二)会员、政府、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资助或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 协会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取得收入。各项收入必须统一建账管理,严禁截留和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经营性收入必须与其余各项收入严格区分,应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协会的支出是指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及其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其支出包括:

(一)事业活动费:用于开展学术交流、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担委托任务、举办宣传展览、人才培训等的费用。

(二)会议费:协会召开的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会、报告会、工作会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协会办公费用:协会办事机构日常办公、通讯、交通、差旅、设备购置和维修、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订购业务书籍、报刊及上缴团体会费等开支。

(四)印刷费:编印有关资料、简报、文件等所产生的费用。

(五)协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等。

(六)其它合理开支。

第九条 协会各项支出要严格按预算掌握和控制,严格履行审核和审批程序,划清不同性质支出界限。要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支出的审核、审批:

(一)协会经费支出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同时在办理支出的过程中,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过认真审核方能办理支出。经费支出无论额度大小,必须有经办人和协会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二)需领取款项时(现金或者支票),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经协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审批,方能支取现金或支票。银行印鉴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法人代表或指定的人员保管。

(三)经办人员办理业务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能报销。报销凭证上,必须附上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如购买文具、办公用品,需附上购买物品的小票。

(四)动用大笔资金,应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二条 协会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三条 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团公布。

第六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协会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年度财务报告书。

第十五条 协会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报告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向协会领导报送月份、年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应详细说明会费收入进度。年度财务报告还应报送有关部门。协会每年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六条 根据《章程》的规定,协会应对年度会费收支的

情况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交报告,经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闭会期间如需修改,由常务理事会负责审定。

固原市苗木协会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协会工作管理,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作用,依据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凡需会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协会工作部均应提出相应的决议草案,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报告。

第三条 凡属下列重大事项由协会工作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秘书长同意后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提出报告,做出相应决议后由工作部执行。

(一)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措施;

(二)协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人事机构变更调整等重大事项;

(三)有关会员入会、退会、奖惩事项;

(四)有关协会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五)有关协会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六)有关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

(七)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八)会费收支及捐赠的使用;

(九)组织会员考察技术交流;

(十)影响较大的社会活动;

(十一)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 第三条所列重大事项,凡涉及需要社团办、市园林绿化局批准的要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再向以上机关报告,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五条 第三条所列重大事项形成决议后,主抄报监事会以便接受监督。

第六条 本规定经协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第二届理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固原市苗木协会理事会的管理,依据《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应占会员人数的1/3左右,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4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单位或个人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协会内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制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半数以上理事可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六条 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1/3。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固原市苗木协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固原市苗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依据《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和《固原市苗木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四)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五)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固原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局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由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六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开始执行

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含印鉴,同下)是明确协会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要集中的管理,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和规范各类印章的刻制、废止、登记、保管和使用的程序和审批,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和原则

(一)本协会的印章在协会开展各项工作中具有法定的作用和意义,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二)协会印章的使用,必须根据相应的工作或业务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获得批准。

(三)任何与本协会业务无关事宜或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协会印章。

二、审批权限及责任

(一)以本协会名义行文、对外加具意见和签订合同、协议等,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二)以本协会秘书处名义行文,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三)以本协会名义出具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等级证书、技术服务意见(含专家论证报告)评审报告、培训考核结果、培训证书、对外一般性业务联系函件及签订的日常业务协议等,须经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加盖“固原市苗木协会”印章。

(四)本协会财务印鉴、法人代表私章的使用须经会长审批;发票专用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五)以上各类印章的使用,由审批人负责。未经审批人批准擅自使用或违反规定使用协会印章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印章管理

(一)本协会秘书处及协会印章均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业务专用章由各业务部门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私章由会长指定专人保管,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备查。

(二)任何人不得携带本协会印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会长或秘书长同意。

(三)急用章。如会长或秘书长不在办公室可打电话联系同意后,先盖章后补登签字。

(四)本协会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协会领导报告,登报声明作废,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固原市苗木协会员工任用制度

一、人才的选拔及聘用

1、适用人员标准: --开拓进取、诚实守信--团队协作精神--高度职业责任感及工作热情

2、人员试用:

1)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不满七天者不计薪。

2)建立员工个人档案:员工身份证、应聘履历表、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一寸照片。

3)经协会负责人签核决定同意该员转为正式员工。对于试用期间不符合任用条件者将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聘。

4)试用期未满,有特殊表现者,经部门建议,呈报协会负责人批示后,可提前正式聘用。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协会员工:

1)曾在本协会服务期间被除名,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通缉在案者;

3)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而录用前未向协会言明者;

5)未满十六周岁者。

4实习生

1)实习生一般由校方推荐,择优录取;

2)实习期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实习期享受实习薪资;

3)3)如实习期满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有意留在协会任职的,经办公室考核后决定是否留任,并报协会负责人批示;

4)实习生由实习期进入正式录用期一般将不再设试用期,具体情况可视工作表现增设试用期。

二、续聘

员工聘任期满后,根据其工作业绩,协会及其本人皆有意续聘的,报协会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三、解聘

根据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及协会的管理规定执行。

会员权利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

(七)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八)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会。

三、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四、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五、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由本会给予除名:

(一)不交纳会费;

(二)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冒用本会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给本会造成严重损害的。

六、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

为配合协会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协会的精神,特制定《固原市苗木协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协会工作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参加培训是每个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全体员工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办公室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在员工年终考核中扣分。

四、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五、员工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员工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使员工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向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协会必须为顺利开展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培训经费占公用经费的10%以上。

八、明确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制订本协会员工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员工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员工的学习,帮助员工解决学习与中的疑惑困难。

2、员工职责

1)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2)认真学习有关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

3)整理自己的业务档案。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固原市苗木协会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经 2020年12月21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之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5篇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8〕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入库项目报告准入制度

从2008年定期报表开始,在上年结转库的基础上,对所有新入库的筹建、新开工和单纯购置等建设项目都必须实施先报告、后入库制度。入库项目报告准入制度按投资项目的规模,实行省、市、县(区)分级分别核准,其中,省统计局负责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核准,各市、县(区)负责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核准,各地可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市、县(区)的核准规模范围(入库项目报告准入制度见附件)。

在报告期内当月准备新进入基层统计库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必须在25日前,按要求报告的有关内容报省统计局核准,省统计局将核定意见及时反馈各地,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可。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核准时间及要求由各市、县(区)统计局自行确定。

二、实施新开工项目统计信息通报制度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在统计信息网上公布每月新开工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并定期与同级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和建设部门交换新开工项目信息,核实项目情况,确保项目信息准确。省统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强化对全省投资运行、重点行业及新开工项目情况监测,加大统计信息披露力度,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三、加强数据审核和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各市统计局要加强对本地区投资、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并从2008年定期报表开始,省统计局将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评审制度,评审采取月度评审和季度联审的方式,未通过省统计局审定的数据,各地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评审的具体要求见《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评审实施方案》(另发)。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尤其是新开工项目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工作。5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省统计局将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制度,并健全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档案;各市、县(区)要做好5000万元以下新开工项目的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以确保入库项目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大新开工项目统计核查、检查力度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新开工项目核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对所有5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都必须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实项目批复文件、施工现场、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对具备入库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各地要及时报告并入库统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原则上各市统计局负责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核查,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区及各街道、乡镇统计部门(机构)负责核查。

省统计局将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重点抽查5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各市、县(区)统计局也要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实地检查工作,以确保新开工项目统计数据质量。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6篇

关键词:新疆;节能评估;项目评审;能力建设;设想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节能评估中心)于2010年8月31日成立(设在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在一年的工作时间里,节能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和发改委研究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发改委相关处室的紧密合作,在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了自治区节能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一、节能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完成节能文件汇编及制度建设工作

为使节能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开展、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节能评估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

1.编制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与流程》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中心内部工作流程》。2.编制了《自治区节能减排资料汇编(一)》、《节能减排技术政策指导目录》、《节能减排政策分类汇编》和《(1998-2009)节能减排政策汇编》。3.制定了“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文明服务公约”。4.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公章管理办法”,并刻制了公章。5.制定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奖惩制度》。

(二)节能能力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新发改环资[201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做好自治区节能减排、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开展自治区节能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2.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监查、监测、节能三项能力建设实施方案”;3.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1年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完成数据库系统平台研建和基础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等工作;4.汇集了钢铁、煤炭、铜冶炼、多金硅、水泥、建材等27项行业准入条件、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相关行业资料的收集汇总;5.启动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焦炭、电力、化工、建材、多晶硅等行业300余名专家。

(三)节能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积极开展了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文件)评审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节能评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对上报的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了组织评审。截止2012年4月,共接受发改委环资处节能评估评审委托书89份(89个项目),召开评审会项目80个,通过评审并出据评审文件68个,主要包括水泥、煤炭、钢铁、建材、石油天然汽、化工、汽车、铝合金、棚户区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项目。

(四)注重对自治区节能评估评审工作的能力培训

在委节能减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节能评估中心业务人员共8人次分别参加了2010-2012年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在兰州、新疆、牡丹江、上海等省市举办的有关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业务、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节能评估师等培训学习。

二、节能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尚未有一家专门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编制机构;中介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内容缺乏深度,节能措施空泛,操作性不强。一些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的界定把握不准,离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新发改法规〔2010〕2807号和新发改办〔2011〕658号文件要求有一定距离。

2.部分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标、内容无法衔接,呈现两张皮现象。

3.目前部分评审专家对文件政策领会不透,提出的意见缺乏深度,结论缺少依据支撑。

4.会议组织评审中出现的问题。(1)专业知识掌握甚少;(2)对能评工作重视不够;(3)组织机构与项目方沟通不到位。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为了节能评估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都逐步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恳请自治区财政和发改委应尽快考虑和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

2.建议对节能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引进在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估中心的工作中去。

3.加强“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建立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网站。

4.建议发改委相关培训机构对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部门和个人适时开展培训。

固定资产实训报告第7篇

关键词:新疆 节能评估 项目评审 能力建设 设想建议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节能评估中心)于2010年8月31日成立(设在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在一年的工作时间里,节能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和发改委研究院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发改委相关处室的紧密合作,在人手缺、资金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了自治区节能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评审等工作。

一、节能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完成节能文件汇编及制度建设工作

为使节能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开展、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节能评估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

1.编制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与流程》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中心内部工作流程》。2.编制了《自治区节能减排资料汇编(一)》、《节能减排技术政策指导目录》、《节能减排政策分类汇编》和《(1998-2009)节能减排政策汇编》。3.制定了“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文明服务公约”。4.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心公章管理办法”,并刻制了公章。5.制定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奖惩制度》。

(二)节能能力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新发改环资[201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做好

自治区节能减排、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 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0年开展自治区节能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2. 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监查、监测、节能三项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3. 编制并上报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2011年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完成数据库系统平台研建和基础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录入等工作。

4.汇集了钢铁、煤炭、铜冶炼、多金硅、水泥、建材等27项行业准入条件、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等相关行业资料的收集汇总;5.启动了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焦炭、电力、化工、建材、多晶硅等行业300余名专家。

(三)节能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自成立以来,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积极开展了节能评估评审工作。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节能文件)评审工作于2011年6月开始,节能评估中心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工作流程对上报的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了组织评审。截止2012年4月,共接受发改委环资处节能评估评审委托书89份(89个项目),召开评审会项目80个,通过评审并出据评审文件68个,主要包括水泥、煤炭、钢铁、建材、石油天然汽、化工、汽车、铝合金、棚户区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项目。

(四)注重对自治区节能评估评审工作的能力培训

在委节能减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节能评估中心业务人员共8人次分别参加了2010-2012年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组织在兰州、新疆、牡丹江、上海等省市举办的有关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业务、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节能评估师等培训学习。

二、节能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由于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刚刚起步,目前还尚未有一家专门从事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编制机构;中介机构对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内容缺乏深度,节能措施空泛,操作性不强。一些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的界定把握不准,离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新发改法规〔2010〕2807号和新发改办〔2011〕658号文件要求有一定距离。

2. 部分节能评估报告书(表)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标、内容无法衔接,呈现两张皮现象。

3. 目前部分评审专家对文件政策领会不透,提出的意见缺乏深度,结论缺少依据支撑。

4. 会议组织评审中出现的问题。(1)专业知识掌握甚少;(2)对能评工作重视不够;(3)组织机构与项目方沟通不到位。

三、推进节能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 为了节能评估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使各项工作都逐步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恳请自治区财政和发改委应尽快考虑和安排专项资金的拨付。

2. 建议对节能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察,学习节能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省区的经验。并引进在节能相关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节能评估中心的工作中去。

3. 加强“新疆节能评估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数

据库建设”,建立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网站。

4. 建议发改委相关培训机构对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部门和个人适时开展培训。

5. 建议自治区发改委结合节能评估、评审、审查实际情况,抓紧备案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使项目建设单位可择优选择编制单位。

6. 建议尽快提升评审组织机构各项工作水平。(1)专家是节能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评估中心应及时将真正懂专业、知技术、有能力、高水平的精品专业充实到专家库中,严把评审质量关。(2)尽快提高能评中心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组织能力,强化行业准入标准、评估报告编写的深度要求和专业知识的学习。(3)为使评审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自治区节能评估中心应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强化求真务实,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二是落实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建立对评审意见文件签发,评估文件、印章使用等登记制度。(4)委、院两级主管部门应尽快考虑为评审组织机构增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补充新生力量,促进自治区节能评审工作向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