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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规范大全(合集7篇)

时间:2024-04-09 15:35:27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1篇

关键词: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作者简介:吴承照,教授,电子邮箱:wuchzhao@vip.sina.com;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作者简介:臧亭,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构建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是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行业各项标准得以发挥功能的保证。风景园林行业横向和纵向范围不断拓展、分工趋于细化,对风景园林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构建标准体系,理顺各标准之间的层级关系,进而对行业今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指明方向,实现整个行业系统的高度协调统一,使管理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我国风景园林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

1现代风景园林行业实践范畴

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呈现多样化和细分化的发展趋势。在服务对象方面,从为少数人服务拓展到为人类及其栖息的生态系统服务;在价值观方面,从较为单一的游憩审美价值取向拓展为生态和文化综合价值取向;在实践尺度方面,从中微观尺度拓展为大至全球小至庭院景观的全尺度。MichaelLaurie(1986)认为风景园林(LandscapeArchitecture)应当包括景观评估和规划、场地规划、景观细部设计和城市设计四种实践类型。目前,我国对于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没有明确的界定,丁绍刚(2009)将风景园林行业实践分为规划、场地设计、要素设计、工程和管理五个部分,较为详实完整的概括了国内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从景观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园林工程、养护与管理是紧密联系的整体,因此,本文依据不同类型和尺度的实践对象将国内风景园林的实践范围划分为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场地规划设计、景观要素设计、工程与管理四个方面。

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主要是在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景观规划,包括城乡与自然地。具体可划分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乡村景观环境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场地规划设计是结合场地特征,针对该项目方案的用途需求做出的综合性创作过程[1]。主要是对城市中的开放空间、附属绿地、道路进行的景观规划设计。具体包括城市设计、废弃地景观改造、城市公园规划设计、郊野公园规划设计、滨水区景观设计、古典园林及历史遗迹保护设计、宗教及纪念性景观设计、道路及附属绿地景观设计、康体游憩专类场地设计等。

景观要素设计是在各类场地规划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景观要素进行的更为详尽的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和具体设施的设计。具体可分为种植设计、环境设计、建筑与小品设计、游憩设施设计、服务设施设计等。

园林工程与管理主要负责园林的实际工程建设、建成后的管理与服务以及后期的维护与更新。具体表现为园林材料、园林工程技术、施工建设与管理、养护与管理、管理与服务等方面。

上述四个风景园林的实践方向同时也是从大区域的规划到具体的设计再到实施的景观规划设计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这四个方向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共同组成完整的风景园林实践范畴。

2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现状特征与问题

2.1研究现状

我国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起于20世纪80年代。卓国祥[2](1986)将城市规划视角下对环境噪声标准的研究延伸至风景区,结合杭州西湖实际案例,探讨风景旅游区环境噪声的允许标准,为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各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内容和方法上的参考。从近30年的研究来看,风寒园林的标准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下研究趋势。从研究的实际范畴来看,上世纪末对于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以对各项制定实施的标准进行说明为主。潘家莹[3](1994)和刘载芳等[4](1992)分别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公共绿地和城市绿地总量的数据来源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进行说明,以确保方法和数据的科学性。进入21世纪尤其是近几年,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已经逐步向规划设计方面拓展,包含评价、规划、设计、设施、工程图纸等多方面的研究内容。从研究的对象来看,从起初笼统的绿地绿化标准研究发展到现在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公路绿化、城市公园、园林标志等不同对象的标准制定与实施研究。袁振国[5](2001)结合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阐述《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标准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细化的具体措施。殷云龙、王双生[6](2004)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交通量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资源和政策等制约因素,综合制定公路绿化建设标准的方法。王菊萍等[7](2010)从深圳公园建设与发展战略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制定深圳综合公园建设标准的相关建议,为今后综合公园的建设提供借鉴。爱新觉罗毓宇[8](2012)通过分析风景园林标志系统设计中的解读,阐述了风景园林标志标准的应用对策。从研究的层级来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制定各类风景园林地方性标准的必要性与建议[9]。在标准体系研究方面,周向频、任婷婷[10](2012)尝试从风景园林行业、工程制图标准2个领域着手,构建出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体系。张凯旋[11](2007)对国际标准体系以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风景园林的标准体系进行了初步分析,初步构建了我国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框架,该框架突出园林行业的纵向层次,对风景园林所涉及的众多领域(横向层次)关注不够,实际上不同领域由于其关注问题与内涵不同,相应标准要求也不相同。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现状与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我国目前风景园林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由此可见,我国下一阶段的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框架,依照这个框架逐步制定出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相关标准。

2.2标准制定起步晚发展快

我国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我国第一本风景园林专业的技术标准是1986年颁布实施的。早期标准主要有《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CJ12—1986)、《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14—1986)、《城市容貌标准》(CJ16—1986)等。

根据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笔者对我国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部分地方标准进行筛选和归纳。上述两图分别显示的是自1986年我国第一部风景园林专业的标准颁布至今我国风景园林专业相关标准逐年制定的情况。进入2000年后,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每年出台的标准数量较之前相比有显著增加。其中,图2显示的是部级(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地方级标准制定的情况1)。可以看出,部级标准的出台数在2000年到2005年达到峰值,其后略有下降的趋势。而相较之下的地方级标准却发展迅猛,尤其是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地方标准的出台数量已明显高于部级标准。从各类标准的制定情况(图3)来看,工程管理类的标准出台的时间早、数量大,其次是细部设计类。而景观规划类和场地设计类的标准虽然起步略晚、数量较少,每年出台的数量相对稳定。

2.3标准制定快更新慢

一般情况下,标准出台实施后每隔3-5年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审核以判断是否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目前的标准更新较为缓慢(图4),现行的217项标准中,更新过1次的标准有16项,更新过2次的标准有5项。

2.4园林工程与管理类标准多,规划设计类标准少

由于风景园林综合交叉的特点,涉及众多行业和部门,某些标准难以界定,因此风景园林标准的数量难以准确统计。截至2014年1月1日,我国共颁布涉及资源环境、规划设计、设施设备、工程技术、园林机械、植物、管理等风景园林相关标准159项,其中国家标准93项,行业标准66项2)。此外,现行的可查询到的地方标准有57项。

按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类型划分来看,园林工程与管理类的标准较多,而规划设计类的标准较少。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相对滞后,标准数量少,内容宽泛,远没有形成系列,加之更新缓慢,难以覆盖行业整体、指导具体操作。

2.5标准体系不健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3年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设部分》中在城镇建设部分对风景园林标准体系结构进行了归纳(图8)。该标准体系含有技术标准26项,分为城镇园林、风景名胜区、风景园林综合三个部分。该标准体系明确了风景园林涵盖领域,协调城市建设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标准与城市规划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相关标准的关系。但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标准归入城市规划标准体系,风景园林信息化建设标准归入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园林工程主体标准归入风景园林技术标准体系,不适用于构建完整系统的风景园林标准体系,加之近10年来风景园林专业实践领域不断拓展、专业分类更加细致化,使得该体系结构显得过于粗放。新的标准体系框架应当基于当前以及未来风景园林的实践范畴对其进行重新分类。

(1)标准所涵盖的范围不足

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我国风景园林现行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仅有21类(详见表3),而对2013年发表在《中国园林》和《风景园林》上的文章所涉及的实践范畴进行分类统计发现,《中国园林》(2013年1-12期)共涉及45类,《风景园林》(双月刊2013年1-5期)共涉及31类,现有的标准无法满足整个风景园林实践的需要4)。因此,今后风景园林标准的编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应当是尽快建立各专业方向的标准。

(2)标准的种类过于单一

从现有的标准种类来看,规划设计类的标准类型过于单一。以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相关标准为例,国内现行的标准仅有《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一项标准,其内容难以顾及整个规划设计内容。而国外发达国家涉及的有关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标准种类丰富、关系明确、各有特色。以美国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相关标准为例,其包含的标准种类从规划到设计再到建设管理、从整体到专项、从国家到地方、从游憩到设施和安全等,使得标准内容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国风景园林未来的标准编制工作的另一重点是尽快健全各系统下的各类标准。

2.6风景园林标准多头管理

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我国各级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自的职责范围。以政府各级有关主管部门为管理机构,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和企业为依托机构,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性管理模式,是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的特征。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企业、地方归口单位批准设立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特定领域或范围的标准化归口工作,包括跟踪对应世界主要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化动向和我国的有关标准进程,受委托起草相应标准,解释、宣贯重要的技术标准,开展相应级别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化的课题研究等。2009年5月2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成立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等1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国标委综合函[2009]30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全国城镇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10月16日,风景园林标委会在北京成立。主要负责城镇风景园林设施的分类、评定、保护、监测和管理(不含旅游服务)国家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目前,城镇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至今还没有出台或归口任何一部关于国内风景园林行业的标准。现有各类风景园林行业标准的归口单位主要有: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国家林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住建部(建设部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建设部城镇建设技术标准、建设部给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建设部地产标准技术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国家水利部,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8)、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3基于风景园林实践范畴的标准体系架构

3.1基于标准制定的风景园林分类系统

风景园林是一门结合了多学科理论与技术的综合性科学,涉及的领域广泛、操作方法多样,其实践范畴的分类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从标准的体系方面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标准体系的实质是构建每项标准使用范围之间的关系。随着标准的使用范围的缩小,其内容也应当更加详实、更加具有针对性。风景园林按照实践范畴分为4个方向: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场地规划设计、景观要素设计、园林工程与管理。4个方向可再细分出24个类型,每个类型又可根据以下4种情况再进行细分:

(1)根据上一级对象不同构成元素划分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适用于子系统之间差异较大的类型,如村镇景观与环境规划、宗教及纪念性景观设计等。

(2)根据不同资源属性划分

资源属性在风景园林的实践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场地中资源类型的不同、资源重要程度的差异通常也是操作者选择不同操作方法与流程的依据。如不同资源类型的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和森林公园,不同资源的废弃地等。

(3)根据不同地域或气候特征划分

园林中的植被对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的要求较高。风景园林中的建筑和人工环境也受到自然条件与地域文化的共同影响。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较大,历史久远,文化底蕴深厚。因此,不同地理位置的气候差异、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差异也是分类的标准之一。

(4)根据特例或专项划分

这种划分方法适用于通用的管理或技术类别,需要在某些领域进行加强或特别说明时采取的划分方法。

3.2工程建设类标准体系结构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设部分》中将标准之间的关系抽象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层关系,将标准的性质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层级上的划分,上层标准的内容包括了其以下各层标准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的共性技术要求,并指导其下各层标准,共同成为综合标准的技术支撑。

这种划分的方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类的标准体系结构。因此,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层级划分方法和风景园林专业的实践范畴可以构建出风景园林标准体系的三维坐标系。

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建筑结构术语和符号标准等。

通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

专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等。

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都是相对而言的。在某一层级的专业标准同时也是其下一层级的通用标准。

3.3部级标准与地方级标准的结构关系

部级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两大类。地方标准是在部级别标准的基础之上,针对具体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更加详实的标准。整体而言,地方标准是部级标准的专用标准,但同时,各地的地方级标准也应当自成系统(图11)。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的三层结构中,基础标准所包含的术语、制图和分类等方面的内容是制定后续各项通用和专用标准的基础,为了国家的统一管理以及为了便于风景园林行业的统一规范操作,笔者建议各地方不需要在部级基础标准的基础之上再制定一套术语、制图或分类标准,地方标准编制的重点应当在于研究具有地方特色的通用和专用标准。

3.4风景园林各类型下标准的种类

一套完整的风景园林标准系统从范围上应当包含整个实践领域,从类型上来说应当囊括该范围下的各类操作,从内容上应当包括整个实践操作的流程。为了构建出完整的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框架,势必要探讨各标准结构所需包含的标准种类。

基础标准主要是对使用范围内的基本术语、类型、图纸等做出规定,因而基础标准一般分为术语标准、图形标准和分类标准三种类型。专用标准是针对通用标准而制定出的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更为具体的标准规范,因而较之通用标准,专用标准所应当包含的种类也较为灵活。在实践环节中,不同的对象与类型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不尽相同,因此,不同的风景园林类型所对应的通用标准所包含的种类各异。

(1)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在规划层面上通常的实践操作是对对象进行总体或详细规划。由于这一层级的研究对象尺度较大,资源种类丰富且对生态与环境考量较多,应当制定出有关的环境与资源的评估、评价标准。此外,对于这类规模较大的场地,某些要素的系统规划对于其风貌、管理与服务上的统一协调也是必要的,如游径规划、游憩规划、设施规划等标准。因此,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范畴下的标准应当包含:环境或资源评价标准、总体规划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准、游径规划标准、游憩规划标准、各类设施规划标准等。

(2)场地规划设计

这一层级的操作内容较上一类型更为具体,并且与人类活动更加密切相关,因此,除了制定出各自规划设计的标准外,游憩规划设计、各类设施规划设计以及景观风貌、安全和无障碍等方面的规划设计也是标准编制的方向。此外,对于某些特殊对象如废弃地、古迹等,对其场地本身环境和资源的评估和分类标准以及后期的管理维护方面也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

(3)景观要素设计

细部设计的对象通常较为明确,因此一般情况下编制出各自的设计规范即可。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经济、低碳、乡土、智能、安全的设计是此类型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于景观要素设计尤其是硬件设施类,标准化、产品化是其发展的方向。

(4)园林工程与管理

在园林工程方面,除了通用的施工建设、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规范外,对于特殊地质、建筑、环境等对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编制规范。在后期的维护、管理和服务方面,除了制定出通用的管理维护措施标准、园林质量评定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等外,对于重点对象如保护地和古城古迹的管理者的操作规程,公园等的质量监管工作,风景区和度假区的服务管理等,可编制专门的管理标准。

3.5风景园林现行标准体系结构与差距

风景园林的分类是标准分类的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结构和国家与地方的标准关系共同构建出标准的层级框架;依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操作内容确定了各层级下标准所应当包含的种类。依据上述分类和层级关系构建出风景园林的现状标准体系,从中可以发现我国风景园林现行标准体系的差距(表3,表4,与表2可以做对应分析)。将表3、表4与表2进行对应分析可发现,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现有的标准涉及的实践范畴不全,对于设施产品、材料、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较多,而对于行业主体的规划设计类的标准存在大量空白。同时,现有的标准不够深入,大量缺乏针对具体对象的专用标准。由于部级标准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各级地方为了能够更好的实施各项标准而自行编制部级空白的标准类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帮助地方各项标准得以系统化运作,但也存在着各地地方级标准雷同,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建议逐步完善部级标准,具体化、特色化地方标准内容。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2篇

关键词:相机抉择;以客为主;风景资源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65(2012)03008405

我国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在绿色革命、市场化、机制改革的三大背景下,面临着旅游、经济、城市化三大浪潮的考验。[1]旅游大潮①推动了我国风景资源地建设高潮的来临,关于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研究在实现保护目标与旅游发展的均衡中受到广泛关注,相关研究理论与思潮层出不穷。②但就总体而言,基本是城市规划理论在风景资源领域的延伸,理论的内容与形式往往适应性不强、弹性不足,可操作性差和缺乏战略思维是其普遍存在的问题。借鉴货币政策的历史经验,适时引入相机抉择理论,将对风景资源地景观设计产生积极的引导意义。

一、风景资源地景观设计的桎梏

(一)设计规范缺乏且指导性不强

设计规范是设计的具体技术要求,是设计工作的规则,是指导性最强的技术描述(包含功能、指标以及限制条件的技术描述等),其目的无疑是量化指标、规范设计、确认要点等技术指导。而我国针对风景资源地的设计规范却少得可怜,国家标准更是微乎其微。现有的《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 20399—2006)、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GB/T 20416—2006)、《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技术规范》(LYJL26—88) 等标准均是宏观层面的规范与指导,这些规范因没有详细的标准化的技术性规定,在工程设计实践中普遍存在指导性弱、可操作性差的反应。缺乏指导性的设计规范,已经严重制约了设计的规范性和设计质量。

(二)设计趋同化、城市化倾向严重

风景资源地开发建设的迅速铺开,造成专业人才和技术性规范的匮乏。因此,许多设计者及管理者常挪用城市规划、文化建筑、城市广场乃至公共绿地的营造手法,整合风景资源地景观设计的各种要素,使其与城市景观毫无差别而言。风景资源地城市化、趋同化的设计使地域的文化和自然特征被忽视,归属感与个性被泯灭,民族文化受到现代都市文明无情的冲击,唯一性饱受质疑,甚至会造成资源不可逆的破坏。曾经清新秀丽的周庄水镇,经过旅游大潮的洗礼,如今街道两边已全被商业用房覆盖。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曾呼吁各界采取措施制止该现象的蔓延,否则周庄历史留存的江南水乡风韵将毁于廉价的食品和手工制品。[2]

此外,全球化的发展格局造成文化的趋同性,隔离日益减弱,时空渐趋一体,文化与传统被快速复制、快速消费。快餐化的消费模式导致了风景资源地景观设计呈大规模的“复制”趋势,设计手法与结果逐渐趋同。迪斯尼全球开花,主题公园遍地结果,西游记宫布满华夏,便是全球化快餐文化消费的必然结果。如此同一化的设计,不仅忽视了个性、浪费了资源,也恶化了市场、降低了消费品质,对风景资源的持续发展百害无利。

(三)利益寻租与恶性竞争使设计逐利严重

旅游大潮下,利益蛋糕被无限做大,许多利益集团应运而生,他们在彼此博弈的同时竞相寻租逐利,无视保护、肆意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诚然,风景资源保护技术人才与资金的匮乏,以及管理的滞后虽是必须面对的现实,制约着风景资源的持续发展,但实践表明,一切行动唯经济利益马首是瞻才是资源破坏的万恶之首。资源上市、服务外包、引入竞争、市场准入等制度设计本身与风景资源保护并不矛盾,但是一旦这些制度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前提,后果便可想而知。利益追逐的过程中管理者在寻租,本应具有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的职能名存实亡。管理者与使用者成为利益共同体时,设计便成了助纣为虐的工具。张家界发展旅游造成开发过度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警告,其始作俑者便是逐利避责的管理者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使用者。

其次,面对市场、面对利益,风景资源地景观设计作为技术服务虽理应对市场需求做出反映,但一味地迎合市场、完全以市场需求为风向标、以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话,设计必将变成追逐利益的工具,设计者也将沦为绘图匠。彼此恶性竞争,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无视设计场地的立地条件和资源独特性,必将给设计带来急功近利的心态——粗放设计、快速设计。在设计者为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而求大、求全、求快之时,畸形的管理又使本应具有监管责任的论证流于形式,正是这样的心态才导致了周庄古镇设计模式被呈几何数级不假思索地繁衍着。以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例,它在发展初期以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将大片林地、草地和滩地甚至潮间带用于建设密集的别墅和度假村,导致了水土流失和对生物资源的破坏,导致了资源破坏、视觉污染、海水污染、生活污染、沙质退化、旅游超载等环境问题[3],此便是设计者面对利益的妥协。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3篇

[关键词]水景;水池式:浅碟式:旱地式:河湖式:旱喷泉:安全;潜水泵;漏电:漏电保护器:管道泵

中图分类号:S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3-0258-01

水是生命的核心,中国自古就有:“人之居处,宜以择水而居为佳”的说法,城有水则秀、居有水则灵。水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生活的需求,而且能提高人们身心的舒适度,由于人类亲水的天性,从人类活动开始,人们就依水而居。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自然山水已经慢慢退离人们的视线,但是人们对水的热爱依旧,住宅小区,公园,街道处处都可以看到形态各异的水景。

城市里的居住者每天都必须面对着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水能带给他们惬意的享受,冲淡压抑的生活。为了更好的展现水的魅力,现在越来越多的景观设计师把对水的设计锁定在近水、临水、亲水之中,但是一个真正好的景观设计应该是最大限度地体现对人的关爱和尊重。水景营造,不仅要能提高人们身心的舒适度,满足人们亲水玩水的乐趣更要的是考虑安全性。然而据调查,漂亮水景往往存在规划设计上的缺陷,这种缺陷源于我们对规范的认识不够。

水景并没有统一的形式,通常根据规模、环境艺术和功能要求灵活设计。常见的形式有固定式,半移动式和全移动式,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固定式即所有水池内设备均为固定设置,不能随意移动的形式。(见表1)

这是《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对水景形式给出的解释,应该说是具有权威性。在园林的水景设计上经常采用前三者,笔者也只对这三种水景谈谈潜水泵的应用体会。

潜水泵顾名思义即长期潜入水中运行的水泵。它由水泵、潜水电机和输水管三部分组成,泵与电机直联,所以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较轻的特点,是目前水景工程中应用最多的水泵形式。潜水泵是采用机械密封或气封等防水措施来保持电动机内部干燥,但是水泵长期在水下工作,时间长了易锈蚀,导致泵井下盖有裂纹,密封环损坏,防水措施失效,水侵入电机,引发潜水泵漏电。《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2.9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中,提到潜水泵安装漏电保护器(俗称保命器),只要潜水泵漏电值超过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值(不超过30毫安),漏电保护器就会切断潜水泵的电源,避免漏电,确保安全。此规范的出台证明潜水泵漏电已经引起了重视,可是即便是有了这种保命器,每年因为潜水泵漏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仍不胜枚举,个中原因有漏电保护装置不灵敏,水泵连接电缆绝缘损坏等等,正是潜水泵漏电现象的层出不穷也限制了潜水泵的使用范围。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8.3.5中明文规定,旱喷泉内禁止直接使用电压超过12V的潜水泵。其中条文说明:旱喷泉内常有人游戏,景观水池内有时也有小孩玩水,超过12v的电压可能给人带来触电危险。《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CECS218:2007,4.2.17第5条中明文规定,在人能涉水区域,池内不应设置水泵。当在池外设置时,应采用离心水泵并应设计成自灌式或自吸式。笔者认为,规范考虑的无非就是怕潜水泵漏电从而导致水体带电,使人有触电危险。但是现在市场上没有生产12V的潜水泵,所有目前来说旱喷泉和有人嬉戏玩耍的景观水池只能选用管道泵。

水池式水景如果只作为纯景观性欣赏,笔者认为使用潜水泵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浅碟式水景的定义已经说明了此类水景并不是观赏性的水景而是亲水性的水景,可设计手册给出的图文却依然是采用潜水泵,这显然有矛盾。笔者曾经设计过一浅碟式水景,水景平面如图1所示,

图1中浅碟式水景水池水深5厘米,水池中间设有涌泉喷头,位于广场中央,水池向左右两边的水沟内跌水。所有水景水都在水沟内回收。此类水景最简单最经济的做法就是将水沟内的水全部回收到蓄水池内,蓄水池内设潜水泵。另一种做法同样是设蓄水池,在蓄水池旁设机房,采用管道泵实现水体的循环。从平面图可以看出此类水景亲水,戏水性强,从安全用电的角度考虑,笔者采用后者,在水池外设计一蓄水池和机房,蓄水池和机房采用合建式节省部分机建费用。

以往给水排水设计概念性的约定认为普通景观喷泉是观赏性喷泉,不应有游人参与。但是这并不代表游人就不会参与,随着中国园林景观的不断创新,现在越来越多的景观水池在设计上都允许人亲水,玩水,而不是纯粹的欣赏。以往大多数水景的设计是将喷泉的造景(水形)循环水泵(潜水泵)直接放置在水池或池中的泵坑里,因为这样做既经济又实用。可是却存在安全隐患,当潜水泵电机或相关线路绝缘损坏时, 因为水是导体,导致水池带电,而引发参与玩水的人触电的事故时有发生。2013年8月,北京某宠物乐园泳池发生喷泉漏电事故,导致一名男子及两只宠物不幸身亡。2012年10月,武汉某小区门前发生惨剧:一少年在喷泉中捡拾皮球时意外触电,一名年轻保安跳入水中救人,少年得救,但保安不幸罹难。2010年2月深圳某小区,一名6岁小女孩在池边玩耍时落水触电,经人呼吸抢救才苏醒。回顾种种事故的发生,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水池漏电。值得反思的事为什么一个景观水池会变成电击危险性大的特殊场所。

2007年以前规范中没有规定景观水池内潜水泵的使用要求,直到《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出现才规定旱喷泉内潜水泵的使用要求,对其它类型的水池则没有明确规定。人身安全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水景设计的不合理会导致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随着人们对舒适性的不断追求,水景的观赏性已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人们更希望可以参与,能在有水的地方嬉戏玩耍,而这些要求却是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健全我们的规范条条文。想要达到设计为人所想、为人所用,人与水在空间上、视觉上相融合的境界需要各专业设计师的有效配合,笔者希望有关水景潜水泵的使用要求的规范能尽快完善,给大家一个安全又舒适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三版第2册 建筑给水排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2] 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中国计划出版社CECS218:2007.

[3] 水景工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4篇

ABSTRACT: The refl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are the present need and a newly work field be opened as well as a base of the breakthrough of urban design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Beautification only in urban design is very single consideration that should get rid of in operation. The paper expresses the links between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景观、环境品质日益受到重视, 城市设计也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城市规划管理中。但由于缺乏全面的认识, 城市设计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效能。因此, 正确认识城市设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准确把握城市设计的定位与发展趋势, 确立当前城市设计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对当前城市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1  当前城市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上尚未达成共识

现代城市设计从开始产生到现在, 经过长期的研究和摸索,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 由于城市设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 在城市设计缺乏主流理论的情况下, 人们对城市设计的内涵与外延的认识还比较模糊, 在认识论上和方法论上尚未达成一定的共识, 特别是城市设计在现有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与关系不明确。对于城市设计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存在、还是依附于现有的城市规划体系而存在, 对于城市设计在何种层面上或何种程度上与现有的城市规划体系相结合等问题没有明确, 导致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认识错位。

1.2  宏观上缺乏整体性

目前, 国内城市设计的开展缺乏宏观层次上的研究和系统指导。城市设计不是在城市的整体范围内、在统一策略的指导下有重点、分层次、全面性地开展,而是盲目地投入于城市局部地块、街道的景观环境设计, 在很多情况下, 只顾及于为城市重点形象工程服务, 甚至与景观整治、环境改造联系在一起, 成为城市中掩丑遮弊、装点修饰的重要手段, 沦为城市美化设计。这种状况, 是与城市建设水平的发展不相适应的, 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导致城市品质的参差不齐, 使城市设计的宗旨大打折扣。

1.3  实际运作中缺乏法制依据

目前, 我国还缺乏成熟的城市设计法规, 完整的城市设计法规体系更是没有。这种情况, 一方面导致管理部门的工作缺乏章法, 主观性、随意性因素比较大, 例如, 城市设计的编制就是五花八门, 管理部门面对多种多样的设计成果, 缺乏明确的评判指标, 在审批过程中难于决择;同时, 没有明确的审批程序, 导致城市设计成果的管理和落实实施缺乏明确的步骤安排。另一方面, 严重影响了城市设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也不能满足城市设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要求, 使城市设计的实施目前只停留在政府行为深度参与的公共性很强的项目上。在许多主要由业主开发行为聚合而成的地段建设中, 城市设计往往只具有技术的引导性, 不具有法令的强制性和行政的实效性, 严重影响了城市设计的实施效率。

2  城市设计的地方化

2.1  是当前城市设计研究的切入点

当前, 对城市设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城市设计的基础理论; (2) 城市设计的具体手法。

基础理论的研究, 无疑是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的根本, 同时也是它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的依托。然而, 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 对各种概念的界定不同,对城市设计的外延与内涵的理解不同, 城市设计在理论上还存在着很多纷争, 主流理论尚未确立, 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的检验和总结。固执地停留在基础理论的争论上, 不仅会降低城市设计的实效性, 同时也延缓了城市设计在实际建设中发挥作用。

具体手法的不断摸索和创新, 是一个充满生活情趣和想象力的领域, 对于城市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提升, 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然而, 孤立的手法营造,可能会使城市建设出现点睛之笔, 但也会丧失对大规模的空间景观环境的关照, 同时使自身失去现实的实效。

从地方化的思路出发, 紧密结合城市自身的空间景观环境特质, 结合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使理论研究与现实实践结合在一起, 从而使理论手法运用与城市特色相融合。因此, 地方化是城市设计研究的切入点, 使其在理论上和手法上都获得支撑。

2.2  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

任何一个地区或城市, 必须根据自身城市化的特点, 审时度势, 及时开展城市设计活动, 以确保城市空间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 能够协调、均衡地发展, 促进城市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提高,顺应并一定程度上引导地区城市化的进程。日本横滨从1960 年代中开始意识到城市设计问题,于1970 年代初成立了日本历史上第一个城市设计小组, 结合横滨在空间环境方面的缺点和特质, 展开了切合实际同时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工作, 为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和改善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使横滨走上了一条“创造性和实验性的城市”道路。1980 年, 发表《城市设计宣言》, 1989 年发表《城市设计交流宣言》, 1992 年举办《横滨城市设计论坛》, 横滨成为现代城市设计的焦点城市。

2.3  是体现城市特色的要求

没有特色的城市是不会得到人们认可的, 城市的发展不能以某种既定模式为基准, 而要结合特定的地区和城市特点形成自己的特色。城市设计活动中, 确立一种合情合理的价值准则和理性标准, 以引导城市建设形成特色和独有的魅力, 避免与其他城市的雷同, 有现实意义, 也是城市设计的终极目标之一。

横滨城市设计小组在工作中, 根据横滨城市自身特色确立了工作的重点, 如: (1) 保护步行者的权利; (2) 尊重地形和绿化的地域自然特点; (3) 保护和延续历史的城市创造; (4) 丰富绿化和开敞空间; (5) 尊重沿河和滨海开敞空间; (6) 增加人们相互交流和接触的公共场所; (7) 既要有形式的美, 又要有内容的善。围绕这些课题, 横滨经过近30 年的建设, 形成了由水、绿化、开敞空间交织相衬的城市特色, 成为颇富特色的日本现代城市。

3  城市设计的整体化

3.1  是对城市设计的全面理解

城市设计的目的不是仅仅限于城市中局部地块的环境改造和景观整治, 这样还只是把城市设计局限在局部“美化城市”的层面上。城市设计以人的精神感知和行为活动的品质作为目标价值取向, 其所涉及的控制要素跨越了从人文到自然各个层面, 构成一个以有形要素为载体的环境系统。因此, 城市设计不是狭隘的景观环境设计, 更不是局部地块的形象工程设计, 景观环境设计只是整体的系统环境中的一个子系统, 是不能脱离整体而独立完成的。同时, 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和人人平等的民主原则, 城市设计的终极目的就应当促进城市整体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因此应当涉及整个地区或整个城市等大规模环境。

3.2  是形成城市特色的保证

目前, 国内许多城市在城市建设中不考虑自身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特征, 不顾城市实力, 把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形象工程的建设中。这种做法, 造成了许多城市的雷同, 事实证明,简单依靠几个地块、几个街区的景观环境表现, 不会形成城市的整体特色, 甚至会造成城市的分块割裂, 给人华而不实的印象。

横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围绕着地形和绿化、步行空间、沿河和滨海开敞空间这些特色要素, 长期经营, 塑造了独特的城市风貌。由此看到, 整体化正是形成城市特色的基础。城市特色的形成, 需要整个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品质的互动协调, 需要特色景观环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的均质分布。通过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城市景观环境要素的整体研究,确立特色纲领, 树立全局观念,提炼具有特色的控制要素, 在整体范围内统一协调, 合理分布,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整体凸显。

3.3  是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关系的基础

城市的形态特征存在着从大到小、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次序, 正确的整体化思路是确保城市设计工作统一在一个完整的构架之下, 在保证城市景观、空间、环境平均品质的基础上, 确立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体系, 并从中确立重点。

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首先需要从宏观的层面确立城市空间、景观、环境特征及要素构成与分布, 并划定重点地区, 在此基础上, 针对重点地区展开详细的景观空间环境设计, 构筑城市精华。每一层次都取决于上一层次设计的限定, 尽管每一层次之间的限定可适当松弛, 但整体的、方向性的限定仍是基本的,局部与整体之间始终存在引导与反馈的关系。

4  城市设计的规范化、法制化

4.1  是城市设计发挥实效的必要条件

历史表明, 城市设计的理论、实践与立法是相互促进的,现实的生活环境问题促进了设计理论的探索和实践, 而在引起各种影响因素共同关注的时候, 其规范化、法制化又成为必须。

城市设计规范化、法制化,包括设计管理、实施维护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条例, 是为整个设计过程服务的一个行动框架和对社会经济背景的一种响应。同时它又是保证城市设计从图纸文本向现实转化的法制保障, 城市设计的内容作为土地使用的外在条件(规划设计要点是土地使用的本质条件, 具有法律效力) , 从统一有序的城市空间总体上指导和控制具体的建筑设计和环境设计, 同时又为个体设计和环境设计留下充分的创作余地, 成为城市整体与个体之间的纽带。从管理层面上看, 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有必要通过规范化、法制化的手段, 加大管理力度, 提高它在规划管理中的实效性。

4.2  地方化为城市设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普遍性的城市设计法规法令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深思, 在城市设计发展和应用比较早的美国、日本等国, 都没有覆盖全国的城市设计法规。目前, 国内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水平有比较大的差异, 所面临的城市设计问题也不同, 被动地等待普遍性的城市设计法规和操作规范是不可取的, 将会严重滞缓城市品质的提升。因此, 地方化的思路为城市设计法规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不同城市, 可以适时地根据自身城市化的进程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因地制宜的拟定城市设计的相关法规法令, 维护城市设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促进城市设计工作持续、规范地开展。

4.3  是城市设计整体化的保障

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各种层面、各种范围内的城市设计, 都是城市设计实施的依据, 就整体性而言, 仅仅依靠这些是不够的, 要实现在城市整体范围内品质的均质提升, 解决大规模环境的特色和质量问题, 需要从政策层面上来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管理, 制定更深入细致的政策和标准。

美国旧金山针对城市自身的特点, 编制了覆盖全市的《城市设计准则》, 作为城市中环境建设的管理依据, 对城市整体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环境进行引导。尤其是对那些非中心、非重点的地区, 对那些没有专门编制城市设计方案的地区, 标准与准则极大地发挥了作用, 使这些地区的空间景观环境纳入城市整体的水平控制之中, 避免建设品质的参差不齐。因此, 通过各种政策、标准和设计审查来管理较大地区范围的环境特色和质量的作法应当成为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 上述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也正成为城市设计师的重要工作。

5  规范化、法制化的三个层面

5.1  规范机构组织形式, 促进城市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前, 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城市设计都是由分散的各职能机构负责, 各机构分别处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问题。这种形式有不少弊端, 尤其是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 各机构履行的职责常常混淆, 导致城市设计目标不确定, 缺乏整体策略指导及相互间的协调。

事实上, 城市设计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 城市设计必须寻求一种能够统一和均衡这些因素的机构组织。

日本横滨在城市设计实施的开始, 即成立了城市设计小组,主要通过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的建设, 步行商业街区和绿化开放空间的复兴, 向市民们传播普及城市设计的信息, 同时, 设想发展出一套能促进各行政机构之间和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工作体制。随着形势的发展, 横滨城市设计小组升格为城市设计室, 职能也有所转变, 管理、引导和协调成了工作的重点。与外其他设计者相互合作逐渐增多, 城市设计的实施面也不断加大, 甚至扩展到横滨市郊区。鉴于城市设计活动性质和范围的扩大横滨城市设计室又增加了景观建筑师、市政工程师等新成员。从而保证了这一机构能更有效地工作。同时也与外聘专家,如照明工程师、雕塑家、历史学家、行政官员及城市管理者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在一方面, 适应了城市设计活动数量增长的需求, 另一方面又促进了城市设计组织和相关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工作亦更具规范。到了1990 年代, 全日本的城市设计活动在横滨的带动下, 取得了显著成绩, 社会各界及市民们亦对城市设计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城市设计室这样的机构自身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有关城市设计的各种活动和实践亦更易于为广大公众所接受。

因此, 严密高效、统一稳定的机构组织, 会使城市设计工作卓有成效。有效的城市设计机构组织应该包括城市设计实施管理机构和城市设计技术机构。实施管理机构具有行政管理权, 是城市设计实施的协调、审查和批准部门。城市设计技术机构是实施管理机构的技术支持部门, 为实施管理机构提供技术咨询, 包括城市设计的总体策略研究、城市设计的编制、各种城市设计法规的制定等。

5.2  明确城市设计体系, 促进操作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

在我国, 城市规划体系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完整体系, 是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的主干。而城市设计无论是整体的或局部的阶段都不具备独立的法定性和完整性,在以法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中更不能独立运作。因此, 当前的城市规划体系作为完整的、法定的体系, 是城市设计落实与实施的基础和依托。各阶段城市设计的纲要性内容都应该在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中得到落实, 从而保证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在法制管理中获得落实。

按照地方化与整体化的思路, 将城市设计划分为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和各阶段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设计, 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又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 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互配合、紧密协调, 构筑完善的城市设计体系。

整体城市设计主要是针对对城市整体空间景观环境具有结构性影响的范围所展开的城市设计, 通过研究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和物质空间等宏观层次控制因素, 从整体上确立设计范围内的城市结构、景观环境特征及其构成, 建立长远的、有特色的城市形态与人文活动的目标体系和结构体系, 在此之下, 确立实现这一目标体系和结构体系的要素构成与控制原则, 划分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 为局部城市设计的展开提供依据。

局部城市设计主要根据整体城市设计的原则, 对整体城市设计所确立的重点地区和广场、灯光等城市构成要素展开专项城市设计。对于以政府行为为主的重点地区, 如政府行为深度参与的公共程度较高的公共环境设计等, 可以由局部城市设计直接指导具体的方案设计并进入实施管理; 对于以业主开发行为为主的重点地区, 需要将局部城市设计转换为具体地块的城市设计指引, 由城市设计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 对个体建筑设计和环境设施的设计进行指导、审查和批准, 使城市设计得以实施。

对于一般地区, 其空间、景观、环境方面的设计和控制, 主要根据整体城市设计所确立的基本要求与控制原则, 通过在各阶段城市规划中城市设计的逐步落实, 并最终提出一般控制要点来进行实施管理。而在此过程中所确定的需要重点控制和细化的地区, 则进一步开展城市设计, 并据此提出城市设计指引。

5.3  健全法规体系, 促进城市设计的依法运作与管理。

健全的法规体系不仅是城市设计工作自身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同时也是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实施中的法规保障。

健全法规体系, 首先应该明确对一个城市应该从哪些控制要素上重点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当前, 对各种控制要素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不清, 随意性比较大, 有的以景观作为控制要素, 有的以环境作为控制要素, 有的以空间作为控制要素, 也有的则是混合交叉在一起。针对这一问题, 通过对各种城市设计理论进行理性和切合实际的梳理, 根据不同城市的空间景观环境特征, 并结合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对各种控制要素进行界定, 建立科学、合理的要素分类, 确定城市设计控制要素体系, 作为编制各种城市设计成果以及管理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 对于一个城市的具体的城市设计工作的展开是可行而必要的。

健全法规体系, 需要在明确控制要素体系的基础上, 制定全市性的城市设计策略和规则, 为各种城市设计成果与控制文件提供普适性的标准或准则, 从宏观上指导城市设计在城市整体范围内的实施, 保证城市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整体水平与持续提升。在美国, 除了在“土地利用区划管理规则” (Zoning Control) 以及“土地细分规则” (Land Sub2pision) 中包括的城市设计内容以外, 还制定有“全市性城市设计规则”和“全市性的城市设计导则”, 或通过“城市设计白皮书”之类的政策。

为避免城市设计成果的形式各异, 促进各种成果的有机衔接和体系化, 需要制定关于城市设计编制的各项技术规定, 从成果的构成上对城市设计的编制进行限定, 使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为了使城市设计成果实施,需要将方案有效地转换成具体地块的管理文件, 因此还需要制定关于编制城市设计指引的相关技术规定, 对如何编制城市设计指引进行了系统规定, 实现从城市设计的各项控制导则到每块用地的具体指引的有效转化, 提高城市设计实施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6  结语

城市设计的定位和发展趋势, 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课题。城市设计的地方化、整体化与规范化、法制化还只是对城市设计的一个阶段性的理解, 避免了城市设计在“城市美化”层面上和单一设计项目范畴上的局限性。其立足点, 是紧密结合城市自身的空间景观环境特征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具体状况, 这一点,正是当前城市设计最具实效、最有开拓性的工作领域, 也是城市设计在理论上和手法上获得突破并得到验证的基础。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深圳市城市设计体系背景研究. 2000.

2  段进, 著. 城市空间发展论[M]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9.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5篇

关键词:郑州市;休闲农业园区;景观设计

景观是休闲农业园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不仅能够对休闲农业园区的生态环境产生良性作用,还会提升休闲农业园区的美感,带动休闲农业园区的经济水平,甚至是成为休闲农业园区的“标志”。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景观设计在休闲农业园区的作用,为休闲农业园区的发展带来帮助,做好对休闲农业园区的景观设计研究势在必行。

1休闲农业园景观设计依据

1.1景观生态学依据

对于任何一个景观来说,其在设计过程中都必须要遵守生态学依据,如果违反生态学依据,无论景观设计得多美,都只能昙花一现,根本毫无价值。对于休闲农业园的景观设计来说,保证景观的生态学依据是基本条件。在进行休闲农业园区景观设计时,要按照景观生态学原理,在保证与休闲农业园格调保持一致的基础上,从功能性、结构性、景观性3方面来进行景观设计,通过对农业生态园区的突出性表现,来提升休闲农业园区的整体生态,因地制宜地增加绿色廊道等,能够补偿休闲农业园区的生态景观,将景观的生态补偿性发挥出来。

1.2景观安全格局依据

对于农业生态景观设计来说,景观的安全格局非常重要,是保证整个景观生态状态的基本措施。在进行景观设计时,景观的安全格局越合理,那么对抗外界干扰的抵抗力越强,扰后的恢复能力也越强,这对于保持景观格局状态,维护休闲农业园区的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根据休闲农业园区的服务特点分析,景观安全格局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的面积、数目及其相互之间规划关系上,要保证其能够与观光人口的社会安全水平相一致,进而保证农业生产过程位置在安全水平状态上。在景观安全格局设计方面,可以通过景观表达的多样性、破碎度、聚集度以及景观分维数来对景观安全格局进行衡量,以保证休闲农业园区发展的可持续性。

2郑州市周边休闲农业园区景观设计典范――中牟・国家农业公园

中牟・国家农业公园是郑州市周边休闲农业园区景观设计的典型代表。从地理环境角度分析,中牟・国家农业公园的三面环水是典型的休闲农业园区环境。中牟・国家农业公园总占地面积469hm2,规划建设6大服务功能区,分别为农业种植示范园、优质水产养殖示范区、农业文化创意园、花卉高新科技示范园、精品果蔬示范园、综合管理服务区。为了能够更好地突出中牟・国家农业公园的特点,在对其进行景观设计时,采取了“一分六”的景观设计模式。

所谓“一分六”的景观设计模式,就是将整个中牟・国家农业公园看作是“一”,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充分考虑到整个园区的整体性,以“一体式”规划来进行景观设计。“六”则是6大服务功能区,由于6大服务功能区各有特点,所以在进行景观设计时,要将各个服务区的特点、优势突出地表现出来,以达到对6大服务功能区的最好诠释。以“农业文化创意园”为例,该园区进驻了多家农业文化创意企业。在进行该区景观设计时,农业文化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景观设计的主体,以农业文化、巨型果蔬样品以及趣味果蔬成为了该园的主要设计风格。

上述图片只是中牟・国家农业公园农业文化创意园当中的一角,以农业文化为主的景观设计遍布了整个园区。这种景观设计风格不仅突出了本园区的特点,还能够以具有趣味性的景观设计来供观光者赏玩,这不仅契合了农业园区景观设计的生态学依据,更符合了农业园区景观设计的美学依据,带给观光者农业生态美感享受。其以“番茄迷宫”为代表的区域性划分的生态安全格局,更突出了各农业产业的特点,所以说,中牟・国家农业公园的景观设计对于郑州市周边休闲农业园区乃至整个国内农业园区景观设计都具有代表性典范意义。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6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管理;发展规划;原则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1 城市规划设计目标与层次

1.1 规划设计目标

从环境管理学出发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通过建立区域与城市的生态系统观念,对景观资源、环境要素和生态过程进行分析,通过跨学科多专业的研究,谋求城市地区人工与自然景观的良好融合,环境要素的合理循环、流动,资源的最优利用,建立自然环境生态化规划体系,从而达到以下目标:

(1)探讨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的环境适宜途径,从而使环境管理、景观塑造与城市建设等方面能在一个协调机制中进行,做到环境、社会、经济的效益统一,创造可持续的人类环境。(2)重构生态链结,优化景观格局,使人居环境建设及社会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格局、过程相一致,塑造良好城市景观和环境质量,满足生活生产等各种要求。

1.2 规划设计层次

(1)宏观层次:宏观层次主要是对区域尺度整体景观的研究,包括城市景观、城郊景观、管理景观及周围区域的天然景观等,为下一层面的不同类型的景观规划设计提供基础。宏观层次研究较多以市域或县域行政区划或城市的经济辐射范围为范围,区域层面的景观规划遵循生态内在机制,以环境格局与过程的完整连续为原则,一般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系统功能与格局所要求的空间范围而建立。(2)中观层次:中观层次研究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郊区的总体景观,以城市规划区为范围,包括城市景观、城郊景观、农田、水系及山脉等。以市域景观环境格局为基础,保持市域自然环境格局在城市地区的连续性,并在城市内部进行景观环境综合建设。(3)微观层次:城市建成区是以人工设施环境为主的景观镶嵌体。这一层次以宏观与中观的环境格层为基础,通过对建成区景观的空间要素、结构、功能等进行分析,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相结合,增加自然要素,改善人工环境生态质量。内容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及公园等地段的景观设计。

2 城市规划设计的环境管理途径

2.1 建立人居环境的生态平衡机制

自古以来,人居环境建设对周围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有很大的影响,是人类对自然环境不断占领与改造的一个过程。而区域也对城市的生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针对区域的自然环境条件,要了解其演化过程,尊重自然格局,保护对维持环境安全至关重要的因素与部分,进而认识生态环境平衡的内在机制,使城市建设地区纳入这一环境体系。一方面,人居环境的生存依赖于区域自然环境系统提供物质与能量。另一方面,健全的生态环境系统是人居环境景观的重要构成要素,环境倒退形成的荒山秃岭、水土流失、局部气候恶化都对人居环境的建设与生存构成不利的影响,形成了人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形成了低劣的环境景观。因此,环境安全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是人居环境建设的必要条件,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力图维持规划区域及城市的环境安全机制。

2.2 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途径

针对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的环境管理适宜途径在于尽量增加城市中的自然组分,增强城市景观异质性,以平衡城市环境收支,提高环境质量,消除过多人工硬质环境的不利影响,形成景观环境综合建设模式。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生态适宜途径主要包括:

(1)进行土地环境管理规划,保护城市环境敏感区与环境战略点:确定城市建设的适宜用地与适宜利用方式,建立环境管理区,如饮用水源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2)以“开敞优先”原则进行生态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规划:使城市内部绿地与外界林地系统保持连续,保持大环境的生态格局在城市地区的连续与完整,同时增加城市环境的自然组分和异质性斑块。(3)建设城市生态廊道系统:包括以河流为主的蓝道和以绿化为主的绿道,保持城市内部的各种自然与人工生态流的连续。

2.3 地段景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途径

针对具体的城市地段,在景观规划设计中也应尽量提高“自然”组分在城市用地构成中的比重,进行生态适宜技术层面考虑:

(1)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地段的自然环境特点预测规划对周围的影响,制定对策。(2)进行城市绿地、公园及滨水区具体环境景观设计:结合区域与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与廊道系统,提高各种绿地的生态功能,用廊道相互连通,构成绿地网络。

3 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依据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3.1 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依据的原则。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应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学理论、系统学理论等为指导,既要维护好人类生存环境,又要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根据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的内涵及目标,要作好城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整体优化原则;(2)协调共生原则;(3)环境敏感区保护优先原则;(4)景观地域性与文化性原则;(5)生态平衡原则;(6)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7)生态美学原则;(8)最适功能原则;(9)可持续发展原则。

3.2 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城市规划设计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应结合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环境管理规划的主要方法包括城市环境的视觉景观形象设计、体现地域文化与特征、城市景观的环境生态效应的体现(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多样性生境、合理利用边缘效应、创造适宜大小的面积、保持种群一定的数量、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与重建、结合地域自然条件等)、达到城市环境的适宜性(安全性、可达性、舒适性)。

结语

从城市发展规划的历史上可以看出,用以指导城市发展的规划体系是一个不断补充新元素、不断调整的发展过程,多目标的规划体系已经从“社会——经济”重心转移到了“社会一环境”重心上来。如果说城市规划侧重研究人类聚居的物质形态和社会经济作用,那么城市环境管理规划则是更广泛地探讨两者之间及其自身的互动作用关系,从中探寻一种客观上的动态平衡。它的相关规划理论与城市规划都是可持续规划体系的一部分内容,城市环境管理规划理论研究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是可持续规划的多目的之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1]吕留根,孙克春.《建筑环境学》教学改革实践与思考[J].中国建设教育,2010.

[2]相欣奕,张美华,李元庆,等.东南亚人居环境特征及其成因分析[J].高等建筑教育,2013.

[3]张明义.浅析武当建筑风水的伦理观[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景观设计规范大全第7篇

2019年工作总结

一、改造提升、精益求精,全面升华重点区域景观照明

1.全面推进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改造、提升。根据印发的《<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总体方案>2019年实施计划》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全力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落实资金保障,完成350余栋重要楼宇建筑、近55公里公共空间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和整体同步联动调试工作。通过加强对建筑、绿化、堤岸和大桥灯光从色温、亮度、动态变化等全方面调整和完善,实现相邻建筑之间、两岸之间、区与区之间效果整体和谐。同时注重灯具使用研究,丰富黄浦江核心段夜景的动态表现力和集控精度,基本完成了黄浦江沿线景观照明的改造提升。“国庆”、“进博会”期间,经典、海派、时尚、繁华、丰富的浦江视听盛宴惊艳亮相,被习主席称赞为“世界一流景观灯光”。

2.精心筹划,精彩演绎上海特色光影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节俭办事、体现上海特色的原则,以外滩、陆家嘴、北外滩区域景观照明为基础,适度增加大功率激光灯、光束灯等和对光影的艺术编排编制光影秀实施方案。面对效果要求高、施工时间紧、作业难度大等特点,光影秀工作团队缜密部署、攻坚克难、执着敬业,以一百二十分的努力确保光影秀按时按质完成。9月30日至10月6日期间,光影秀以“浦江追梦,光耀中华”为主题,以红色为主基调,表达上海人民喜迎新中国70华诞的衷心祝福,向祖国献礼。11月5日至11月10日光影秀又以“潮自东方起、客从八方来”为主题,通过活力浦江、和谐中华、欢乐共享三个篇章,向世人尽显上海的开放、创新与包容,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锦上添花。光影秀展演的效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社会的好评及媒体的称赞。

3.全力提升重点保障区域景观照明。根据“进博会”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嘉闵高架(10余公里)、小涞港、崧泽高架(闵行4.6公里)和G50高架北侧(闵行71栋建筑)景观灯光实施改造、提升。景观灯光将“进博会”主题精神融入其中,体现“一带一路”精神,寓意乘风破浪、积极进取,展现上海的大气、谦和、包容。诸光路口、涞港路沿河等重要节点,布置景观小品,结合高架灯光效果,实施诸光路三座天桥、崧泽高架桥及盈港东路行道树景观投射灯光等,通过彩光和动态控制,使核心区夜景更加丰富饱满。

4.继续推进重点区域景观照明方案编制。市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基本完成了苏州河两岸、延安高架、南北高架沿线景观照明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各区根据《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区域景观照明控制性规划编制,嘉定、闵行、杨浦、普陀、青浦等区已经完成编制规划评审,其它各区基本完成规划编制,进入听取意见和评审阶段。各区景观照明控制性规划的细化和重点方案编制,奠定了本市景观照明有序发展的基础,为本市景观照明优化、提升、发展做好了项目储备。

二、固化成果、创新突破,持续推进户外广告规范管理

1.违法户外广告整治有新突破。通过近三年的违法广告整治,本市整治工作进入“深水区”。近年开展以各类违法户外电子显示设施和违法利用“媒体墙”广告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在年初组织开展现状核查、摸清底账的基础上,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销项式管理的方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至11月20日,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3499块(其中市重点督办任务559块,其他区域2940块)。新增违法户外广告现象得到了持续遏制,城市景观品质得到了明显提升,重点区域城市公共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2.户外广告设施规范设置有新高度。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户外广告(招牌)安全检测细则》等。就本市户外广告设置准入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基础管理工作和违法情况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并对实施方案的调整等长效管理工作明确了操作流程和路径。会同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住建委和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等三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知》。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管控措施。

3.临时和流动广告管理有新举措。2019年,本市重大活动呈现场次多、活动时间集中、宣传需求量大的特点,造成临时广告设置压力较大。全市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严格依据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对临时广告、流动广告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监管,做到既满足重大活动的宣传需要,又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设置。全年共审批高架道路旗帜式广告30余次,做到批前严把关,批后有指导,建后有监管。针对游览船、共享单车、出租车等流动性户外广告出现的新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各种流动性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流动广告的设置品质。

三、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全面落实户外招牌规范设置

1.依规开展户外招牌整治见成效。根据《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市政府领导要求,年初,下发《本市户外招牌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本市违规设置户外招牌设施专项整治。明确拆除本市屋顶招牌、墙面大型侧招、超数量设置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类违规招牌设施。在各区自拆的基础上,下发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沿线违规招牌整治任务清单。各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咬住目标、挂图作战、销项式管理,共拆除各类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招牌设施近1.3万余块,加固隐患招牌设施3600余块,成效明显。

2.典型引领特色道路建设有成果。以规划设计引领,引导户外招牌规范设置。积极指导各区编制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要求各区在编制设计方案时要组织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艺术等多领域专家,综合考虑城市、街区、道路的自然环境、建筑特色、商业业态、文化传承等因素,形成一路一特色,一街一景观的格局。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完成重点街区、重点道路户外招牌方案设计,依案推进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建设,建设规范、有序、安全、个性化的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全市已经建设完成60条道路。

3.指导落实拆后规范设置有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综合管理,8月初,下发《关于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综合管理指导性意见》,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招牌设施实施整治拆除后,要及时做好建筑立面修复工作,同时要督促商家依法依规规范设置户外招牌设施。各区按照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分清商家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的基础上,通过编制设计导则、设置方案,指导商家规范设置户外招牌或给与适当必要支持等方式规范拆后重建工作。

四、追求卓越、不断创新,最高标准应对重大活动保障

1.最高标准落实保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要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强化责任担当,精细精准服务,全面做好“进博会”景观条线各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户外广告(招牌)整治、景观设施建设提升等整治建设类任务;多次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保障水平;编制进博会应急保障预案,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多次与国展中心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确保户外广告和公益宣传的规范设置;加强以黄浦江核心区域、“进博会”重点保障、接待、参观点周边为重点的景观灯光改造提升;以一流的景观环境迎接进博会的成功举办。

2. 全力完成开灯保障任务。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景观灯光开灯巡查和维护工作,按照保障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双休日、元旦、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开灯保障工作。全年共计开灯保障20余次,开灯期间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修复工作,为重大活动和节日营造浓烈的欢乐、祥和的氛围。

五、强化意识、守住底线,确保景观户外设施安全落实到位

1.提升日常管理水平。根据市防汛办、局安监委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本市景观设施防台防汛预案和安全告知书。从规范设置、日常维护、案例警示等方面加大对商家主体安全责任的宣传。在汛期前全面发放安全告知书,督促设置者开展安全检查和自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安全告知书39万余份。共抽查户外广告、招牌设施27万余块次,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力量加大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安全抽检力度,共抽查全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899块,对发现安全隐患设施第一时间督办相关各区,全面完成拆除或加固工作。

2.稳妥处置应急事宜。在汛期前全面开展安全告知书发放,督促商家、业主等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安全检查和自行整改工作。台汛期间加强巡查值守,针对设置地人流集中、设置期限长、体量大的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抽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在抵御9号“利奇马”、18号“米娜”台风工作中,全市各区按照防台防汛工作要求和应急预案,严阵以待,全面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台风过后,全面总结防台防汛工作情况,并对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进行再统一再明确。

六、倾心协调、精心筹划,上海成功举办国际灯光(LUCI)年会

1.积极协调、充分准备。9月25日至28日,上海市成功举办国际灯光(LUCI)协会年会,参会人员共涉及全球60座城市、300余名代表。此次会议规格高、要求严、保障难,成立筹办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筹备工作组多次与各方协调、沟通,确定会议地点、会议主题、与会人员、保障经费和活动安排等,并做好与市外办、区政府、区食药监和公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无缝衔接,充分体现上海景观工作者能力与服务意识。

2.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会议采取交流、座谈、参观等多种形式召开。充分展现了上海三十年景观照明的发展历程,景观照明给上海城市带来新的梦幻,以及给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贡献。其它国家也介绍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规划,共同探讨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突破、环保、宜居等课题,为构建全球城市景观照明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交流平台作出了贡献。

七、提高意识、落实保障,景观管理日常工作持续提升

1.长效规范管理。按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依法依规规范设置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户外广告(招牌)安全检测细则》等。二是全面完成景观照明立法工作。多次与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就景观照明立法工作进行协调会商,经过共同努力《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已于11月底正式通过颁布,于2020年1月开始实施。三是加快推进户外招牌管理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就本市户外招牌管理工作实效,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明确商家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等全过程管理思路,完成草案制定工作,已正式上报市司法局。

2.优化信息系统。落实为民服务宗旨,减少审批材料、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管理水平,对《上海市户外设施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研究、优化,完善户外广告规划、审批、监管、执法等环节,通过信息化系统加强与执法部门的管执衔接。同时加大对对户外设施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