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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运营管理(合集7篇)

时间:2024-03-18 18:35:43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第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

(一)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堵塞通道的;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四)攀爬、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门闸;

(五)强行上下列车;

(六)在车厢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七)携带宠物乘车;

(八)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则的行为的投诉。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

第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城市轨道交通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长期监测工作,评估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对土建工程的影响,定期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运营对策。

在发生地震、火灾等重大灾害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第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运的知识和要求。

第二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在以下范围设置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在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一)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在过江隧道段挖沙、疏浚河道;

(四)其他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的活动。

上述作业穿过地铁下方时,安全防护方案还应当经专家审查论证。

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

(二)损坏车辆、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

(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

(四)污损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防护监视等设备;

(五)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制定地震、火灾、浸水、停电、反恐、防爆等分专题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当发生地震、火灾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和疏散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影响运营安全的气象条件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处置。

第二十六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安全运营的紧急情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第二十七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无法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但是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先抢救受伤者,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依法进行现场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入正式运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上岗或者未在车站配备急救箱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发生运营故障时未及时组织乘客疏散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并保持完好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预案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或者未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三十九条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遇有恶劣气象条件时,未按照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客流量急增危及安全运营时,未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停止运营时,未提前向社会公告和报告主管部门的;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2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化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中的交通基础设施,建成后日以继夜的运营,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轨道交通项目开发运营,即意味着亟需高效优质设备的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规范,从而更好的适应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进行规范化管理是确保城市交通安全运营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促进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现状以及规范化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采取对应措施以强化管理的规范化,从而更好的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发展。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现状

随着城市人口、私有车辆以及城市建筑等方面的数量及规模的增加,城市轨道交通于交通系统中的地位及重量呈现日益上升的趋势。人们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而相比之下,交通运营管理方面的不足也逐渐呈现,针对这一问题,需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规范性。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问题

规范化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保障交通运营的关键,若运营管理存在问题,极易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我国当前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多于自发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模式多样,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成为维持城市交通稳定运行的重要问题。

1管理模式不规范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于规划建设、投资体制以及网络化要求等方面,各地的处理方式不一,致使所形成的管理体制与模式也不尽相同。对于建设、融资、物业开发及运营等内容,部分城市将其纳入统一的管理,而部分城市则采取分项管理方式进行处理,也有部分城市采取企业化运作模式。管理模式的不统一,致使原本应以安全运营为主旨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偏向性,同时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技术进步及整体发展也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城市管理交通运营的管理模式多样化,会致使国家规定的管理标准及安全运营管理机制有所偏差,不利于交通运营发展。

2管理标准不规范

我国各城市大小规模不一,其投资渠道以及经济承受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在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的基础设备标准、线路形态、网络规模以及设备技术等各方面也不相同。这一情况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运营资源,同时也不利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的协调管理与应急处置。

3管理制度

我国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不同程度上都有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出现,而当问题暴露后再制定相应的补救性措施,未免有些亡羊补牢。而现有的管理制度多存在不同程度的独特性和局限性,难以形成全行业所需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会导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性缺失,这一问题也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时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

三、规范化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为一项复杂且系统性的体系,在包含运营管理、安全应急等基础管理系统的同时,对于统筹指挥的管理平台也有涉及。在完善和规范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以所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安全管理作为整个管理理念的核心,以期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

1管理原则的规范化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工作实际多以不同领域需求作为期管理目标,为规范运营管理,需以相关管理原则为基础,强化管理规范的效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为较为复杂的统筹型工作体系,因此,施行管理措施时需强化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其中,运营机构以及运营工作人员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管理,因此为突出这一管理重点,需规范安全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性,以促进轨道交通运营的可靠性。而在规范安全管理时,不仅涉及轨道交通运行线路调度、车务工作,同时也涵盖了设备维修等方面。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各大系统的规范化

鉴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较为复杂,在管理过程中,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平台的安全可靠,需对各大系统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化管理。

首先,应规范化轨道交通的运营组织。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需以社会价值为主要的内容,以安全管理为重点,而不是经济效益。即要求轨道交通的运营组织以服务城市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配置城市资源。规范化的轨道交通运营组织,以服务为标准,能够深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机制,同时能够规范化管理职责,避免以经济效益为主的运营模式。只有在规范化的运营组织的管理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才能够更为科学、合理的进行。

第二,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维持稳定的关键因素,管理系统负责交通运营的安全性、运力调度以及时间调整等,所以规范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十分重要,主要包括对调度平台、交通运行、设备以及运营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正常调度为交通有效运行的关键,需对操作流程进行规范,以避免由于调度不当而出现的交通事故。对于列车运行管理时,主要内容有驾驶员、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运行情况的管理,以及列车设备的检修等,规范化列车运行管理,为交通安全运行的关键。同时,规范化交通设备的维护管理也是一项关键内容,主要体现在对于设备的维护、检修以及保养等方面的管理,对于电力系统的信号、通信、电力供应、消防以及电梯系统等方面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规范化运营平台的管理,主要为安全系统、运营风险及事故应急这三方面。

结语: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够保障轨道交通高效、稳定、安全的进行日常运行。对于所出现的运营管理问题,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规范化,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徐永能,陈城辉,刘述芳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阶段项目安全流程管理优化[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1(z1):564-567.

[2]王英.浅谈班组规范化管理在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优质服务品牌中的作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3]沈小兵,司景田.城市轨道交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编码[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2,15(12):14-17.

[4]齐佳慧.规范化管理在轨道交通运营优质服务品牌打造中的作用[J].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4,(5):49-49.

[5]于赛英.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几点建议[J].职业技术,2014,(10):85-86.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3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城市

轨道交通具有速度快、安全可靠等诸多可靠优点,对于现代城市规划布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目前,城市轨道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高度的认可和接受,我国也不断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以解决和缓解城市交通运输压力。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

城市轨道交通属于集多专业、多工种为一体的复杂系统,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是指用于城市客运、由在固定轨道上运行的车辆所组成的交通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包括了地铁、轻轨、磁悬浮等一系列先进的运输设备系统。近年来,我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不断增多,申报和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持续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完善的轨道交通网络,南京、武汉、成都等城市也建成基本的轨道交通网络,济南、青岛等城市也相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工作,使我国轨道交通总体水平达到了全新高度。不可否认,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不但能够显著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也能够充分带动城市GDP增长,增加大量就业岗位。但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也极具价值。运营管理中的任何疏漏和缺陷,都容易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甚至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模式和标准混乱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主要存在管理模式和标准混乱的现象。国内不同城市在资金筹集、规划等方面存在差距,在轨道交通管理模式上存在着许多区别。部分城市沿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另一些城市则采用企业运营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的差异导致运营管理的实际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其次,我国城市规模差距悬殊,城市轨道交通规模和建设标准也难以统一,这就导致轨道交通的管理标准也难以保持一致。尽管后期申请和在建的城市都充分借鉴和吸取了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经验和特点,但是受环境、资金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实现运营标准的统一,造成了运营管理自成一派的尴尬局面。

2.2管理评估不到位

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需要有科学、完善的管理评估制度。但是,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并没有形成严谨、完善的管理评估体系,无法对运营管理予以客观、全面的评价,运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也难以被及时发现。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流于形式,根本无法做到对指标的量化,根本无法提升轨道交通的运营质量,同时也为轨道交通的运行埋下了重大隐患。

2.3运营管理制度滞后

国内多数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的滞后问题。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运营管理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规范化的管理工作,保证交通体系的顺利运行,同时最大化地避免运营风险的产生。然而,在运营管理制度缺乏的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得不到调动,运营管理人员的工作非常不到位,往往是问题发生之后再进行补救,根本无法做到对风险的发现和控制,难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需求。

2.4管理人员水平低下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多专业、多工种的系统,从建设到运营管理都需要大量高学历人才,以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行需求。但是,客观而言,在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的情况下,运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不足,管理人员也非常欠缺学习主动性。在一些城市轨道交通人员技术和知识滞后的问题非常严重,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顺利运行,维护人员根本难以满足维护要求,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并带来了许多的安全隐患。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优化策略

3.1优化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

为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有序、平稳发展,必须加强对运营管理模式的优化,充分提升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在城市交通轨道的融资方面,应积极借鉴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以多元化投资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引入企业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加强对运营风险的关注和重视。在运营管理标准上,应尽快形成一套统一的运营管理标准,全面提升运营管理质量。尽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地区环境和各方面因素,但轨道交通运营各项标准应尽可能统一。包括人员管理、维护管理和技术水平标准等,都必须予以标准上的统一,并尽可能避免资源上的浪费,切实保证运营管理整体效果。

3.2深化运营管理评价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评价需要科学的评价体系做支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评价应该形成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充分考察经济效益、安全管理、日常维护和运行服务等各个方面,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综合运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行安全。为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评价也可以借鉴和吸取平衡积分卡模式,提升运营管理评价的综合水平,满足轨道交通平稳运行的相关需求。

3.3加强运营管理制度建设

运营管理制度的建设,旨在规范运营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各项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落实,提升轨道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水平,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约束。首先,应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规章的修订和优化,确定运营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能,保证运营工作人员“有法可依”。其次,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运营人员的工作行为,规避不良操作行为,对于存在工作不当的运营人员应予以一定的惩罚和处分。其次,除了加强运营人员管理制度建设,还应该加强对乘客的管理,加强对轨道交通乘客的宣传和指导,并形成书面的管理制度,以尽可能地减少乘客的不良行为,为城市轨道运营提供切实保障。

3.4加强运营管理团队培训

为提升运营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水平,首先应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和制度,定期对运营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工作,帮助运营管理人员掌握和了解先进的运营管理方法和技巧,并积极运用到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活动中。其次,纠正运营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通过必要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政策,提升运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针对维修等技术人员,必须规范日常维护和检查行为,做好全面的维护和检查记录,并提升维修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充分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4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规范和标准,是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对此,运营管理企业和单位应积极优化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加强运营管理团队的建设和培训等,深入落实运营管理工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和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与支持。

作者:董兵 单位: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4篇

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高质量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能够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畅通无阻,并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在人员、市场、管理标准及制度方面仍存在着问题。鉴于此,本文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思路,期望能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目前,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轨道运营管理方面都采用系统安全管理模式,该模式能够综合考虑人、设备和环境等因素,突出城市轨道交通的整体安全性。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基础还比较薄弱,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技术也很缺乏,因而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模式。虽然近年来我国的交通轨道运营管理也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是指服务于城市客运,以电力为能源来源,以轮轨为运行方式的车辆、轨道等设施的总和。当前,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形式包括单轨铁道、轻轨铁道、地下铁道、自动导航交通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送速度快、客流量大等特点,在城市化进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即对上述交通形式的开发、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资源、设备维护、运行调度,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效果,确保广大居民的出行质量。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问题

1.人员方面

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具有精湛操作技术的操作人员可以及时排查城市交通轨道的安全隐患。但是,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也可能导致运营系统的瘫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操作人员的心理与生理状态、操作行为、反应灵敏度以及职业道德,都会对城市轨道运营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我国近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很多都与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关。

2.市场方面

首先,由于政府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严重垄断,导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对政府财政补贴具有依赖性,运营的效益较低。其次,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管理费用一般是由国家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部门的财务负担。再次,由于运营权、归属权不够清晰,一些经营者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在经营中服务态度差、运行效率低。因此,有必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提高轨道交通运营的效率。

3.管理标准及制度方面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全面。各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投资渠道不同,因而在轨道交通方面的管理标准也不同。一些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非常粗放,各种管理资源浪费严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在问题变得严重后,才对其进行补救,没有一套完整的运行、管理、维护体系,局限性很大。

4.投资方面

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来源由政府投资、国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以及专项基金四部分组成,不能够有效地吸引民间投资,从而使得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融资等渠道单一化。同时,投资渠道单一也是引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效益偏低的重要原因。

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完善思路

1.人员培训

城市轨道交通涉及到土建、供电、通信等各个方面,需要不同行业人员的共同参与,他们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关系着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质量。政府应就安全管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对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2.管理改革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多由政府控制。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飞速进步,我国人民的收入、生活、支付能力等有了很大改善,各企业的实力也有了很大提高,政府可根据现状适当地将城市轨道交通票的制定权交给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可通过轨道交通公司提议、听证会审核通过的方式来制定城市轨道的交通票价。此外,还要合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落实综合开发、多元化投资、一体化规划策略。

3.多元投资

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可实施综合一体化的规划,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资源的综合开发。同时,还可吸引资质过硬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吸引并控制社会企业的参与幅度,在缓解政府资金压力的同时实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多元化。

4.竞争机制

当前,我国各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多是由国营公司所垄断,而这恰恰是产生诸多运营管理问题的根源。针对此,政府有必要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市场化经营,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吸收社会资本、个人资本,打破垄断。这一方面能够拓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强市场参与,提高轨道交通的运营效率。

四、结语

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方式,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关系着整个城市的发展。虽然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管理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们应从人员、市场、管理等各方面采取措施,实现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和谐化、规范化,确保运营管理质量,服务广大群众。

参考文献:

[1]李书庆,李楠,杜晓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模式探讨[J].河南建材,2013(06)

[2]赵凯.2012全国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沙龙会在天津召开[J].都市快轨交通,2012(06)

[3]齐琳,苏雪婷.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政府有效监管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研讨会侧记[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02)

[4]宋敏华,杜心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助力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作[J].城市轨道交通,2014(04)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5篇

“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将进入新的大发展时期,2020年规划线路里程将超过10000公里。虽然,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方便、快捷、安全、节能等有点,但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旨在说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中遇到的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议

前言

2015年1月,我国2015-2020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正式出版,在这份报告中提到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最高比重仅为30%左右,而国外许多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重高达60%以上,这一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我国轨道交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极大的发展空间。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高、效率低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一般是由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这种投资模式往往较为单一,导致在轨道交通行业里的垄断,民营资本无法进入或者很难进入轨道交通行业的经营管理,市场竞争的减少,导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高和效率低,影响了轨道交通的运营成本和服务水平。其次,大部分城市为追求高大上,对相关设施设备均本着高端、大冗余的原则进行配备,形成过度配备局面普遍存在,最终造成投入较高而使用率底下的问题。再次,为了追求发展速度,部分城市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线网规划及线路建设时序未能与城市总体发展很好结合。导致已开通的运营线路中,部分线路超荷载在运行,不能较好满足出行需求。这不仅是对公共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也是造成运营入不敷出的关键因素。

1.2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标准不统一

由于前期国内轨道交通运营方面缺乏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导致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相对滞后,不能对相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系统和有效的指导。加之,各城市的经济发展、人口数量、气候及人文环境存在差异,不同城市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标准也就大相径庭。目前,随着相关标准、规范的颁布,已开通运营线路不符合新标准的现场得到了充分体现,为确保运营线路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运营管理单位只有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整改,存在花费巨大且效果不明显的现象。其次,相关标准、规范的不明确,也给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带诸多困惑。

1.3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运营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企业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现阶段,管理体系的建立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借鉴铁路的运营管理模式,并参照其建立相应的规章体系。二是借鉴内地北京、上海等相对成熟运营管理模式所而建立的管理体系。三是借鉴港铁运营管理模式,并参照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目前,内地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企业借鉴港铁管理模式建立运营管理体系比较成功的有广州、深圳等城市。制度方面,对于城市轨道行业的法律规制主要有2005年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该办法虽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要求,但仅从宏观上提出原则性要求,并未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或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对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的建立缺乏实质指导作用。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2.1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是改善和提高现今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平的关键。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同地区将形成不同的标准,只会导致运营管理系统进一步不统一和混乱的局面。针对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首先,应在总体原则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化,提出具体要求,实现从定性化管理向定量化管理的转变,如运营管理的各项指标。其次,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覆盖面进行延伸,确保管理办法对运营管理做到全面覆盖。另外,应对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性质在制度的规范上要明确指出管理的重点,给相关人员在实践中作出指引。当然,在运营组织这方面应该明确要求,以社会价值为主而非一味地追求经济价值。

2.2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利用率

首先应进一步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保线网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无缝衔接和有机融合,实现线网建成后能够很好服务城市,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其次,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合理安排线路建设时序,避免建成线路利用率较低的现象。再次,合理做好各线路的站位布置及配线设置,确保运营线路提高运营效率,又能节约投资成本。

2.3优化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投资方式,加强成本控制,促进运营管理

目前,内地轨道交通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运营,形成垄断地位,导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缺乏竞争机制,从而存在管理效率较低,成本过高的现象。要想解决这种现象,首先,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同一城市引进不同企业,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促进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升。其次,在形成竞争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设施设备投入及人工成本的控制,确保效益最大化。

2.4提升轨道交通核心竞争力

目前,部分核心设备的先进技术仍然掌握在国外公司手里,导致受限制因素较多。我们应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和国外引进相结合的战略,加快研发步伐,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从而增强我国轨道交通的科技竞争力。其次,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与效率关系的研究,致力在安全与效率间找到相对合理的平衡点,避免为确保安全做一些不必要的投入,更不能为了追求效益而牺牲安全,最终实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效率最大化。

3.结语

总之,要想规范和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应要从体制制度建设上入手,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规划设计管理,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做到层层推进才能把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到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何宗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规范化[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0,10:1-3.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6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09.122[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9-0220-02

1城市轨道交通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轨道网络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服务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服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城市轨道网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国省干线城市轨道等级逐步提升,农村城市轨道行车条件不断改善。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市轨道总里程突破423万千米,其中高速城市轨道9.6万千米;二级及以上城市轨道50.19万千米,占全国城市轨道总里程的11.9%;国省干线城市轨道水泥、沥青路面铺装率达到96.9%,乡镇城市轨道通达率达到99.97%,以高速城市轨道为骨架的干线城市轨道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国省干线城市轨道通畅率达到96.6%,干线城市轨道运营管理更趋规范,全国18个省市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路网管理与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有效应对处置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交通保障,以及汛期防洪与冬季强降雪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

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轨道交通车站将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技术创新、高效化、智能化”为指导方针,利用依托单位的科研条件及人才优势,建立一个开放的、行业资源共享的技术研发转化平台,与科研院所进行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以理论与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技术转化为目标,逐步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尽管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与快速发展的城市轨道建设和日益高涨的公众出行需求相比,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交通车站缺少轨道交通管理的实施资质和大宗智能设备,智能化车站实施和业务推广相对较难,企业影响力和业务开拓渠道会受到一定限制。在技术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1)交通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城市轨道网尤其是普通城市轨道的监控设施不够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机制和应用支撑体系尚未建立,路况信息采集和机制缺少自动化和智能化,城市轨道服务信息量少且更新不及时,服务难以满足公众出行服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2)交通运营管理的基础支撑仍然薄弱。地方城市轨道管理体制不适应城市轨道网络化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轨道运营管理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特别是轨道施工技术和工艺难以满足快速、安全、环保的要求;预防性运营管理技术体系和科学决策体系尚待完善;城市轨道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部分城市轨道安全技术难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的意义

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两型”和“低碳”交通发展,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更安全、更畅通、更便捷、更高效、更经济、更和谐”。其中,交通车站需遵循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构建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做到既节约资源,又节能环保。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受到各级城市轨道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开展了科技攻关以及国外先进运营管理技术的引进应用,解决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的一些问题。虽然运营管理技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运营管理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研究不系统、不完善,没有进行跟踪评估;二是由于我国路况等因素与国外的差异,部分引进的运营管理技术不一定适合我国国情;三是运营管理人才储备不足,急需一批运营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为解决以上问题,迫切需要开展以下技术难题的研究:①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行业需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②搭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平台,为全省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提供一流的人才、技术、装备和管理;③增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交通化水平,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技术环节,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4结语

在推进城市轨道智能化运营管理与科学决策上,相关人员需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部省两级城市轨道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以下是建议:①以轨道交通车站运营管理技术和“高精尖”技术难题为依托;②充分利用合作单位及社会优势资源,开展相关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③充分发挥交通车站的作用,加大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拓宽产品范围;④加强与国家和省部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政策支持。本文的研究尚存在资料收集的难度,但本文的研究具有参考价值,可为日后的实践提供研究思路。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利锋.浅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J].民营科技,2014(2):118.

[2]任红波.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创新体系的构建[J].都市快轨交通,2014(1):4-7.

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第7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对策

现今快节奏的生活模式,使城市的交通系统越来越发达,轨道交通是城市交通系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有效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现象。城市轨道交通应该保证它的流畅性和便捷性,加强它的服务质量,尽量降低它的事故率,从而推动整个交通系统的发展,间接性的推动社会的进步,并且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不足

(一)管理模式的多样化

在我国大多数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中,所采用的模式都是一种投融资体制,每个城市的管理模式都有一些差异,但是大多是都会把融资建设、运营和物业的开发结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运营模式。但是有的城市会采用分项管理,最后把数据集中再进行总管理。这样多样化的管理模式会导致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不具有统一性,管理的标准也会不一样。

(二)不统一的管理标准

由于每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的管理模式和发展程度不一样,有的城市规模较小,有的城市的经济水平高,这就会使每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管理标准不统一。这样不仅会对管理资源造成很大的浪费,还会使各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管理工作不能进行很好的合作和交流。

(三)不完善的管理制度

现今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正在快速的发展,城市之间不一样的管理制度很难被统一化。这就导致城市交通轨道运营管理的工作会出现很多的矛盾,不健全的管理制度,会使的很多问题不能够被及时的发现,只有等事故发生以后才会对问题进行探讨和解决,这样的管理模式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全面、有效的开展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系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不仅仅只是以上这些,在轨道交通管理的工作中,我们还处于一个摸索的状态,要经过不断的学习,总结经验完善我国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制度。

二、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具体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先进快捷的轨道交通环境会改善人们的生活,缓解一个城市的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的交通结构,让城市的交通方式更加的多样化。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根据现状的城市轨道交通所产生的问题来看,总结了一下几个解决方法。

(一)适当的提高城市之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竞争力,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

由于我国各个城市之间多样化的管理模式,使得管理标准的建立不全面、不统一,为了实现全面化、规范化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就要适当的提高城市之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竞争力,尽可能做到管理标准的规范化、统一化。并且向社会做积极性的引导工作,希望获得最大的支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我们要改变轨道交通行业垄断的现象,把地铁管理的效率进行全面的提高,充分的利用和借助社会的各种资源,提高轨道交通的服务质量,全面的提升地铁的盈利能力,把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扩增,让轨道交通行业可以在民间的资本中引进。

(二)实施轨道交通多元化的投资

不断的完善我国轨道交通的运营项目,逐渐的开发新的产业,让以后的轨道交通运营更加的多元化,对新开发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的分析,进而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全面化的发展。可以采取和多家城市进行合作,大家相互交流总结经验,实现全面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高轨道交通的经济效益。

(三)制定科学合理化的票价

我国发达的轨道交通业,更要科学化合理化的制定票价,并且要将投资多元化进行实现,做好票款的管理工作,要保证我国轨道交通的票价对投资者有一个合理的回报,同时也要加强合理票价机制的建立,从而让轨道交通的投资回报更加的科学化,综合化,让我国轨道交通进入投融资的良性循环中去。

在加强我国轨道交通的建设中,要做好运营组织的检车工作,根据每个人岗位的特性建立合理的制度,并做好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加强对维修人员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处理轨道交通紧急事故的能力,保证我国的轨道交通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营。

三、总结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城市的轨道交通已经成为了我们工作生活的必需品,城市轨道交通的完善性、科学性直接影响到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更应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工作,结合现状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素质能力的培养,建立合理的票价管理系统,增加融资的方向,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个城市间要进行交流和合作,学习双方的优秀经验,建立统一性的管理标准,进而使我国的轨道交通运营更加和谐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陆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综合效益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2]慕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岗位能力与课程设置的分析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31:39-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