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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合集7篇)

时间:2023-10-13 16:07:18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1篇

关键词:角色模拟公共事业管理综合性角色模拟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起着核心和纽带的作用。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直接影响前续和后续课程的衔接效度,也关系着学生对专业内涵的理解和专业认同感的建立。本文尝试基于笔者个人经验,从《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和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通过综合性角色模拟开展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的过程设计,分析这种教学模式的成效并作出反思。

1《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建设的研究和教学实践现状

自1999年我国增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开设院校已由2所发展为600余所。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为主题的相关文献在中国知网上可以检索到300多篇。然而,作为核心专业基础课,中国知网上收录的《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相关课程建设研究论文还不足10篇。有限的研究主要针对课程性质、讲授内容安排等作了现状分析,提出讲授中增加现实事例、加强校外实践、增加团队学习、改革考试方法等建议。然而,这些研究成果看起来亮点并不突出。理论研究匮乏与教学实践创新不足是直接相关的。目前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模式仍沿袭着传统课程教学的方式:有限学时的课堂教学中聚焦于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方法多使用讲授为主的单向灌输式传统模式,多数院校尚未开设相应的实验课程,课程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基本上以平时出勤、作业与期末一次性考试来评价学习效果。这种应试性的教学和考核模式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也难以锻炼就业所需的专业实践能力。针对这些问题,不少高校已经开始着手创新丰富该课程的教学方式。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开始引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但是,在以往教学改革的探索过程中,我们发现仅靠这些手段或方法远远不够。目前的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或角色扮演是短暂的、分散性的,是根据每个知识点零散搜集而来并加以使用的,这种“小故事”式的案例,使得学生对公共事业管理实际问题的体验仍缺乏深刻性、连贯性和沉浸感。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的教学模式亟需挖掘新的生长点。

2综合性角色模拟的整体设计

因此,为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对教学效果的限制,笔者和团队成员以梳理和优化《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内容为目标,同时希冀能够弥补我校相关课程群(如非营利组织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等)实验课程的缺乏,给概论课程的理论教学增加更多的实践性要素,重点探索了综合性、全景性、高仿真的角色模拟方法在该门课程中的应用。

2.1对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进行调整

我校《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总学时为36学时。如何在有限的36学时内合理布局教学内容是安排综合性角色模拟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笔者将课程划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聚焦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理论和前沿发展,以学术热点和动态开阔学生视野;另一个部分则主要是基于利益博弈管理决策实验方法,通过角色模拟让学生从不同视角分析真实的公共事业管理问题,并有效掌握一些分析思考、谈判协商的常用技术。这种课程结构设计不仅能介绍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能够锻炼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操作性能力。

2.2择选案例

经过斟酌和研究,我们选择由团队成员自行开发的《古巷中的圆桌会》作为角色模拟材料。该案例是基于北京南锣鼓巷商业街社区管理的现实境况进行改编和设计的,较为复杂,包含了各式各样的公共管理问题,所有的材料篇幅合计近20页。案例中涉及五方利益相关方代表(街区居民代表、古巷中的酒吧经营方代表、创意小店的店铺代表、房东代表和古巷管委会代表),每方由2名学生充任,一个角色模拟组需要10名学生,本教学班级中有90名学生,共组成9个角色模拟组。各组内不同利益方分别依据各角色私有的背景材料就各自关切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探讨社区开发和管理中各式问题的解决方案。

2.3检验和使用综合性角色模拟方法

配合课程教学,我们考虑综合性角色模拟可以分为两个逻辑步骤实施。第一,概念演示型实验:选择经适当简化的管理问题为研究对象,由课题组成员和高年级本科生参加,经历一个完整的管理决策过程,验证该方法的基本思想、理论框架、关键技术的合理和可行性。第二,教学型实验:由课题组成员结合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本科生的课堂教学进行,以教学班级为参与单位。教学型实验有两种具体方式可供选择:既可以在理论课程结束后使用几个集中的学时进行全程政策实验,也可以穿插在课程中每次只进行管理决策实验的某个阶段。由于教学班规模有九十人,考虑到实际的课堂组织难度和效果,我们最终选用了第一种方式。

3综合性角色模拟的实施效果

为评估综合性角色模拟的实施效果,模拟后发放匿名问卷90份,回收有效问卷77份。这77份问卷中,对本次角色模拟的内容和总体安排认为“很满意”和“较满意”的有74人,认为“一般”的有1人。基于学生的反馈和教师现场观察,综合性角色模拟的实施效果值得肯定。它在教学和现实的公共事业管理实践中搭建了桥梁,增强了学生对理论教学的理解性和现实实践的融入感,也培养和锻炼了学生处理公共事务的实操能力。

3.1增强了学生对现实角色的体验

我校面向大一新生开设《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这些新生大多缺乏社会实践和管理工作的经验,生活体验也相对简单,对诸如社区管理等公共管理问题往往停留在媒体报道和家长里短的零散、片段、模糊的认知水平上。问卷调查显示,在角色模拟后,认为从所学知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角色扮演后“收获很大”和“收获较大”的分别有31、32人。学生对于什么是被管理者、什么是管理者、管理者的权限、被管理者的义务有了更为深入和直接的体悟,对于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依法管理、依权限管理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过程和行为主体的理解也因此生动起来。

3.2提升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调查显示,学生对于角色模拟中的互动(包括模拟、师生交流、汇报点评)效果评价积极:40人认为互动效果很好,27人认为互动效果较好,占总人数的87%。角色的浸入感使学生觉得新鲜,这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通过模拟前的准备和角色模拟过程,他们查阅资料、主动进社区调研,访谈街道管委会了解其职责权限和日常管理内容、管理策略,咨询类似社区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在模拟中,学生商讨时表现积极,从最终方案来看,多数小组的成员提出的冲突解决方案都较为可行,贴近现实管理情景,这正体现了主动性学习对学生学习潜力的激发。

3.3锻炼了学生处理公共事务问题的技巧和操作能力

分别有35人和31人认为,角色扮演后个人技能(表达、沟通、对话、协商等)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收获很大”或“收获较大”。由于存在时间限制和关键时间点的模拟程序约束,在6小时内学生必须高强度地参与进来,要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既充分又有效地进行观点的陈述和表达、协商、协作、寻求替代性的解决方案并设法达成共识,在每个环节都需要尽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这对于学生解决问题的技巧和工作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模拟确实有助于他们锻炼独立思考和分析、协作解决问题的实操能力。

4综合性角色模拟的教学反思

4.1需要更多的开发本土案例用于角色模拟

国外开发了大量的公共事业管理案例,使用这些案例对于国内的课程教学当然有助益,但管理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要提高角色模拟教学的实践针对性,就需要建设中国本土案例库,而且这种案例库不仅在数量上应当达到一定规模,在类型上也需要多元化,如分别适用于引导性的、专项练习的、综合训练的案例等。

4.2需要在正式模拟前给予学生更多的针对性训练

角色模拟需要提前进行分组准备,让学生对背景资料的收集和充分运用进行研究和探索。可以通过自愿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让十名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其他学生从旁观摩,指导教师针对学生模拟中的技能表现进行评价,并对模拟中学生遭遇的困惑(如管委会是否有财政权限等)进行针对性释疑,帮助学生理解并尽可能地贴近现实管理环境进行模拟。此外,对于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谈判、协商等环节所需要用到的头脑风暴法等也需要提前进行尝试和培训,从而大幅减少模拟中的无效产出和不必要的时间损耗。

4.3需要公共事业管理相关的领域资源予以支持

角色模拟要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尽可能地贴近现实,这需要丰富的领域资源进行支持。以笔者经验来说,开展这种角色模拟是基于长期研究工作和教学探索。笔者的团队成员对于公共事业管理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非常熟悉,并掌握较为丰富的领域资源,正是他们为案例编辑和角色模拟等提供了重要支撑,从而实现了高仿真环境下的“学用一体”。

4.4需要适宜的模拟场地

从笔者所开展的模拟实践看来,模拟场地的选择对模拟效果有重要影响。由于我校教室申请流程的限制,开展角色模拟时9个模拟小组都在一个人员容量为100人的普通教室进行,桌椅固定在地上无法挪动,前后排的座位设置让学生在长达5个小时(6学时连续进行)小组谈判中感觉疲劳、不适,按照学生的反馈,这影响了他们后半时间段对模拟的投入。

4.5需要更为充裕的课时

根据教师观察和学生反馈,6学时虽然不短,但对于学生来说,这对于一个涉及众多管理问题的综合性角色模拟仍然显得有些仓促了。如果能有更多的学时可供角色模拟环节调配使用,效果应该更好。然而,现有的36学时要在30学时中处理大量的理论教学内容已然很是紧张。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利用36学时、更有效地集中利用6个角色模拟学时,还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1]李燕凌,唐玉凤.100所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分析与思考[J].中国农业教育,2003,(6):7-9.

[2]王丽霞.“全国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研讨会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8,(3):126-127.

[3]王宣人.《公共事业管理》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科技创新导刊,2015,(1):130,132.

[4]杨艳东.理工科院校人文社科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与思考——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J].高等理科教育,2013,(1):85-90,97.

[5]鲍丽明.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改革的探索[J].学理论,2014,(26):229-230.

[6]高建华,磨玉峰.论公共事业管理课程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6,(4):329-331,342.

[7]倪承海.公共事业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9):63-65.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2篇

我国自1999年增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发展速度非常快,从最初的2所,发展到今天的六百多所。十几年间,专业建设也是突飞猛进。在中国知网上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为篇名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查到三百多篇相关研究文献,而与此不相匹配的是,《公共事业管理概论》作为该专业的基础课,相关的建设却略显薄弱,以“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建设”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搜到不足十篇的研究论文。理论研究的不足导致现实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一)教学内容不合理本课程以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定义各个基本概念的依据,对公共事业管理对象(客体),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科、教、文、卫、体等公共事业的管理活动,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法律、技术方法,以及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进行研究。传统的课程内容设计主要分两个体系:一个体系是以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过程为主轴组织教学内容;另一个体系是以公共事业的分类管理为主轴组织教学内容。两个体系各有侧重点,前一个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后一个体系的基础。由于课时有限,公共事业的内容广泛又庞杂,两个体系的内容不能全部介绍,因此在教学中往往侧重理论基础。虽然教学内容比较丰富,但是纯理论太多,结构不合理。且我国公共事业体制正处于变革的阶段,纯理论的教学缺乏与实际相结合,有些理论无法学以致用,学生对公共事业活动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学习热情不高,学习效果也不理想。

(二)教学模式陈旧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中也主要以填鸭式教学为主,一般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知识是单向传授的,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尽管不少教师也探索互动式教学模式,但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学生没有走向社会,自身的知识面不够宽广,不能置身于问题情境中,所以对互动的议题摸不着头绪。许多教师本身也没有从事过实际的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在公共事业管理案例的搜集、整理与分析等方面相当滞后,往往与理论和实际都不挂钩,难以做出专业化的分析和评价。双方能力的不足影响了互动式教学模式的效果,制约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最后又回归到以“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传统模式。

(三)实践性教学不足实践性教学是高校为学生适应社会而设置的教学环节,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的性质要求学生在实践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在课程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重在逐步增加。但是,纸质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学生实践能力的真正提高。由于学校在资金投入上的缺乏,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落后,许多需要在实验室和校外实习组织开展的实践课根本无法操作,教师只能在教室里通过案例讲解的形式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任务。实践教学的学时形同虚设,更重要的是,难以培养出动手能力强,与社会接轨的专业人才。(四)教学考核体系不健全课程考核既是学生学习效果的反映,也是教师教学质量的检验。目前,《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考核方式比较单一,基本上以平时出勤、作业与期末一次性考试作为最终的评价。这就导致学生不重视平时课堂的学习,不愿意主动思考问题,只懂得死记硬背、囫囵吞枣,以此来应付考试。结果考试一结束,所学的内容就大部忘掉了。如此的考核方式无法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教师也不易发现教学中的不足。由于基础没有打牢,后续课程的学习也因此受影响,最终专业技能不强,工作难找成为必然的事实。

二、《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一)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的反映和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的保证。虽然教学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和目的下具有稳定性,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原有的以刚性管理为主的教学管理制度,由于设置了很多条条框框,限制了教师教学改革尝试,已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因而必须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改革的根本在于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制度的标准化与细致化,实现弹性管理,为教师和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从而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兴趣,实现教与学的双重提升。

(二)优化教学内容《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的课程性质决定了教学内容既要体现学科的知识体系,又要强调知识的应用和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在上课前要精心安排教学内容。可将全部理论分为基本理论与新理论,基本理论是精讲和重点讲解的内容,以保证学生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新理论可以课上略讲配合课后学生的自学研讨,以拓展学生的视野,使所学的知识始终与时俱进。公共事业的分类管理以专题讨论的形式,加深学生对理论问题的理解与认识。

(三)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教师必须不断学习,才能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提高教学水平与业务水平。因此,学校应鼓励教师走出去,一方面通过参加学科的专业培训,与界内的学者与同行学习交流,提高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与一些公共事业组织有合作关系,在实践中收获、丰富理论知识。

(四)重视实践性教学首先,要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的研究和资金投入。教师要积极探索实践性教学的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每一个环节;学校对在科研立项中从事实践性教学研究的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其次,加快校内实验室建设。公共事业管理教学实验室应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基础上、借助模拟、仿真等手段和虚拟环境,进行公共事业管理教学的综合性场所。可以借鉴已建成类似实验室大学的经验,取长补短。第三,扩展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应积极主动与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开展项目合作,在合作中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让学生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流程,了解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体制和环境。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专业人才到学校做讲座,以自身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的实践学习。

(五)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模式的转变要围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这一目标,所以情景模拟教学法是可采用的有效方法。所谓情景模拟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中,将公共事业问题和公共事业管理的过程虚拟再现,让学生如同身临其境,以此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这种教学模式将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在一起,实现了课堂主体参与的多元化,抽象知识的形象化,教学过程的动态化,便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吸收与掌握。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公共服务意识及综合素质。

(六)完善课程考核体系有效的课程考核体系应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所以考核也是多元化和全方位的。首先,要打破期末“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增加期中考试的环节,期中和期末的成绩各为总成绩的40%,其余的20%为出勤、课堂表现(听课态度、提问和讨论)、作业等,这样就避免了“平时不努力,期末忙突击”的不科学的学习方法。其次,试题形式要灵活多样,变以记忆为主的知识性考核为知识考核和能力素质考核相结合。因此机械记忆类的考试题目比重将逐渐减少,案例分析、材料分析、小论文和调研报告类的题目比重不断增加。同时,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以考查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最后,要注重对考核信息的分析和反馈,发现教学中的盲点和弱点,为以后教学的改进提供依据。

三、总结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3篇

一、风险与行政管理: 新近若干发展

在英国,风险概念逐渐成为众多公共决策领域的统领要素,在规制、刑事司法与内部行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决策过程中,这一特征尤其明显,而风险规制领域的发展趋势很可能导致公共行政工作与职责的巨大变革。

( 一) 规制

“风险”已成为诸多规制领域的常用语汇,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在内的环境与公共卫生规制领域,这一现象尤为显著。在这些领域过去漫长的发展进程中,风险观念隐含其中而未予明示。〔3 〕正式风险评估与管理在以往未被重视,然而过去十年内法律与政策开始要求决策者实施定量风险评估,关注风险管理过程。〔4 〕该趋势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 1999 年《食品标准法》要求食品标准署将“公共卫生风险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或其他与决策相关的风险,包括可利用信息的充分性与可靠性在内的任何不确定因素”纳入考虑范围;〔5 〕同时对规制对象的职责加以明确划分,以便预先评估其行为的风险;〔6 〕政府部门、机构与顾问机构不断出台政策文件,构建风险系统评估与管理方式;〔7 〕在涉及风险与科学不确定性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引入预防原则;〔8 〕此外,风险及其适当评估与管理也是包括疯牛病、〔9 〕移动电信〔10〕与口蹄疫〔11〕在内的近期争论的重要议题。然而,风险词汇不仅存在于环境与公共卫生领域,“风险规制”的概念几乎覆盖规制干预的所有领域,〔12〕因此不难想象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在其他领域的重要地位———例如公共卫生领域的临床医疗治理、〔13〕精神健康〔14〕以及一般公共卫生政策〔15〕。英国金融管理局也将其根据《2000 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实施的规制方法描述为“风险导向”,“集中关注有可能对消费者与市场带来最大风险的机构与行为”。〔16〕同时,风险评价已经成为规制改革进程不可或缺的部分,规制行为成本与风险的适当比例被视为“良好规制原则”的内容之一。〔17〕自 1998 年 8 月以来,所有对商业、慈善公益团体有影响的政策议案,无论是否与法律相关,均需进行规制影响评价,其中也包括风险评价。〔18〕

( 二) 刑事司法及相关领域

将风险作为统领概念的另一领域是刑事司法。风险评价方法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应用主要表现为:( 1) 评估假释人员再犯可能性;〔19〕( 2) 评价少年情报人受到安全威胁的可能性;〔20〕( 3) 评价性犯罪者是否具有高度人身危险性 ;〔21〕( 4) 评价在押罪犯的安全风险。〔22〕此外,相关机构正尝试建立全面覆盖刑事司法领域的风险评价与管理原则。〔23〕刑事司法决策者也开始倾向从风险角度定义其行为。〔24〕例如英国内政部风险管理框架将其任务描述为“建设安全、公正与宽容的社会。因此,我们的职责是应对各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风险”。〔25〕英格兰与威尔士假释委员会认为其职责在于“实施风险评估并以此作为决定在押人员释放与召回的依据,最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使罪犯顺利重新融入社会”。〔26〕与此类似,缓刑局也认为“对风险、危害更为准确、高效的评估与管理”是其面临的挑战之一。〔27〕风险观念在移民管理与反恐怖主义相关领域同样非常重要。内政部风险管理框架同样适用于移民与反恐怖主义领域,并将这两个领域归类为风险评估与管理行为。2001 年《反恐怖主义、犯罪与安全法》要求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实施风险评估;〔28〕对移民政策的司法审查也开始关注决策者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何行使裁量权: 例如特定人群进入英国可能造成的风险〔29〕或拒绝赋予难民资格可能为寻求避难者带来的风险。〔30〕内政部并非唯一关注风险问题的部门,2001 年 6 月内阁成立的国内紧急事件秘书处直接负责确保中央政府对恐怖袭击、洪水等威胁以及包括罢工与口蹄疫暴发等危机的应对能力,〔31〕而秘书处存在的基本前提即在于: 有效评估与管理风险已经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 三) 公共管理与财政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技术同样非常显著地应用于公共财政与管理领域。对于公共财政而言,风险管理已经成为政府采购、特别是大型长期项目所不可或缺的环节。〔32〕风险管理框架规定,作为财政部项目评估指导的组成部分,决策者的职责之一便是进行风险申报,记录风险的认定、量化与评价。〔33〕与此类似,英国私人融资制度( PFI) 的基本原则是“风险应当分配至能够以最小成本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的主体,无论其从属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34〕上述文件中提及的“风险”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成立契约固有的商业风险、信誉风险、立法或政策变动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以及技术革新导致项目淘汰的风险。〔35〕在地方政府背景下,财政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同样被强调。〔36〕财政领域的风险评估方法源于私人部门。〔37〕目前,英国鼓励各政府部门仿效私人企业家的思考方式,而风险管理策略的发展正是旨在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现代化”方案的组成部分。〔38〕具体而言,“协同与系统”的风险管理过程被视为保证公共服务供给、保护政府信誉、减少浪费、确保把握机遇的途径。〔39〕

二、风险共同体的兴起与行政法

上文清楚表明,风险概念正在应用于覆盖政府治理行为的诸多领域。事实上,风险规制的发展已经开始被视为统一发展趋势的组成部分,“风险”也成为所有政府决策过程必须考虑的问题。

( 一) 风险共同体

2002 年 11 月,英国内阁办公室策略小组了名为《风险: 提高政府应对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能力》( 以下简称“《风险》”) 的报告,将“应对风险”描述为政府的核心工作。〔40〕对于策略小组而言,“应对风险”的责任包括如下三方面: 从规制角度,政府需要“在企业与个人行为可能为他人招致风险的领域,提供法律框架”; 从公共服务角度,政府的角色是“保护个人、企业与环境免受外界带来的风险”; 从管理角度,应对风险也涉及政府自身的运行。〔41〕上述三种角色互有交集,且需要在策略、计划与操作方面加以掌握。〔42〕报告认为,以往英国政府在疯牛病危机、Ladbroke Grove 火车相撞事故以及英国护照署在护照处理等事件中,对风险的处置十分不力。〔43〕同时认为改革不仅需要将“风险与机遇的系统评价”作为所有政策制定的基本出发点,更应当致力建设可以为各部门通用的共同治理路径。〔44〕在改革过程中,中央政府的职责十分重要。〔45〕《风险》报告立论于一个确凿假设———“风险”是普适于公共决策领域的静态概念,是评估成功与否的共同治理单元。该假设并不否认风险的各类定义可能存在的差别,只是假定有可能获得风险的唯一定义。〔46〕策略小组报告的假设绝非独一无二,类似观点在许多其他文件中均可发现:〔47〕例如财政部成立风险支援小组,将其作为 2004 年开支审查的组成部分,并试图将策略小组的《风险》报告主题整合至公共部门改革进程;〔48〕此外,内阁也要求政府各部门构建风险管理框架,规定如何发现与管理相关风险。这些改革措施背后的共同逻辑在于: 认识到风险是公共决策的共同特征,并为此研发共同的评估与管理技巧,以此实现更有效的决策与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此外,策略小组指出,改革措施应当确保对风险的处理“牢固嵌入”所有公共决策过程,〔49〕“嵌入”的措辞表明,改革措施不应止步于以新鲜词汇命名陈旧作法的浅层变化。风险观念代表了公共行政职责概念化的新方式,而这种转变的彻底程度有必要体现在改革进程中。策略小组认为,以往风险治理路径的失误之一在于过度机械而未融入公共决策。〔50〕此外,关于承担风险的文化变革也十分必要,特别需要确保风险管理策略与决策者职责和归责之间的协调关系。〔51〕风险概念不仅是作为治理方式的决策工具,更应当被视为思考行政国家的广泛主题。内阁在风险规制的门户网站中提到,“政府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 需要干预何种风险,以及应当采取何种形式干预风险”。〔52〕尽管国家的风险管理角色并非新近出现,然而上述表达说明“应对风险”在公共治理中已经占据更为关键的位置。〔53〕2001 年9•11 事件、风险争论、公共部门改革以及对服务供给更广泛的关注均“推动政府就如何履行职责以及如何处理各类风险的重新定位。”〔54〕风险视角不局限于政府决策者,评论者也将风险与风险管理作为当前公共治理的核心。〔55〕例如戴维•莫斯( David Moss) 认为,许多政府行为均与风险管理、风险削减与风险再分配有关。〔56〕包括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在内的学者指出,我们正在见证“风险社会”的兴起,在风险社会中,未来选择集的扩展要求根据风险导向的新政治“重思政治议程”,〔57〕吉登斯认为应当将风险理解为动能原则( energising principle)〔58〕。风险日益提升的重要性已经引起许多其他领域社会科学家的充分重视,尽管各自研究重心与学科起点存在很大差异。〔59〕风险理念对于解读行政国家的角色与性质具有基础意义。上述规范文件赋予行政权力评估与管理风险的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共同框架。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首先应当认识到风险概念跨度非常广泛: 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对政府失灵的应对无异于防止列车事故或应对恐怖主义。此外,风险管理的意义不仅限于公共行政,也同样关乎公民个人: 如果行政国家是风险的评估与管理者,那么公民个人也应当具备风险观念,适应风险导向的制度设定,即公民需要在评估与管理风险时与行政机关持相同立场。风险规制领域的发展构成英国政治群落概念化方式的深刻转变,几乎可以认为我们正在经历“风险共同体”〔60〕的出现。在风险共同体中,风险是共同的治理单元,风险词汇是理性对话的通行语言,对风险的适当评估和管理是国家与公民应当促进与坚守的共同福利。与其他共同体一样,风险共同体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风险规制的发展不仅涉及政策如何制定,而且是辨识与评价公共决策“良好”或“恶劣”的手段。〔61〕上文提到的规范文件规划了“良好政府”的大致框架。尽管风险共同体概念对于政府各方面,以及政治体系如何运筹均具有潜在启示,〔62〕但是改革的初始重心仍集中于公共行政领域。

( 二) 行政法维度

从法学角度看,犯罪学家、〔63〕法学理论家、〔64〕规制学者〔65〕以及法社会学评论家〔66〕均已认识到风险对于法律制度与程序的重要作用,而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是行政法学角度对风险规制改革的综合评价与实务领域的相应调整———对于大部分行政法律人而言,对风险的关注仅限于将其作为规制政治问题,而非一项同时影响行政法律实践与原则的改革。〔67〕这一问题涉及对行政法性质与范围的探讨。但是,由于研究领域的不确定,行政法学性质与范围是一个无法简单回答的问题,〔68〕在一个公共决策与归责过程被新型规制与公共行政所改变的时代尤其如此。〔69〕因此本文提及的“行政法”采用相对宽泛的概念,包括涉及公共行政组成、约束、归责以及接受公民质询的学科。〔70〕风险共同体对行政法的重要意义主要源于以下三点。首先,从单纯实务角度讲,风险不仅已经成为许多立法框架的核心,而且可能引发司法审查诉讼,〔71〕其中最明显的范例是预防原则。〔72〕除此之外,风险也体现在包括规划〔73〕及规制决策审查等领域中。〔74〕其次,在公共行政的组成与约束方面,风险及其众多方法论扮演了重要角色,风险的规制功能由此可见。最后,风险的规制功能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能够影响法律形态的塑造,对于行政法理论与实践均有影响。〔75〕风险共同体对行政法意义重大,因此需要谨慎评估,更重要的是,有必要将对风险的考虑融入主流行政法学理论与实践。为论证这一点,文章以下三部分分别讨论风险共同体对行政法带来的三方面挑战: 首先,风险共同体要求行政法律人考虑规制公共行政的非法律模型; 其次,风险共同体要求行政法律人以更缜密的态度对待风险与专门知识; 最后,风险共同体要求行政法律人更关注法律与行政法学理论之间的关系。正如下文所示,三种分析路线互有竞合,但对于行政法律人而言不必然代表任何彻底变革。

三、挑战之一: 作为规制概念的风险

在公共行政语境下,风险的作用同时体现为对行政的构成与约束。就此而言,风险是一个规制概念。以风险概念界定公共行政者的行为,既明确了后者的职责,又对其职责加以限制,风险责任在立法中的设定尤其体现出这一点。〔76〕但是,上文所述的许多发展不属于立法改革却不失规制属性,以非法律方式要求公共决策者以风险术语定义其职责并使用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法同样能够约束公共决策行为。从疯牛病事件中可以看出,风险评估政策比法律框架更能影响决策者的行为。〔77〕在 20世纪 80、90 年代,历来不占优势的分析性风险评估开始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获得日益重要的地位,并成为政府行为的正当化基础,〔78〕风险评估以及风险存在的证据成为唯一可以采纳的行动依据。在疯牛病事件中,英国政府认为疯牛病不会导致人类健康风险的论断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尽管深层复杂的不确定因素与迅速积累的证据均表明事实并非如此。〔79〕风险的规制属性在刑事司法领域也有所体现,例如批准保释过程以及对性犯罪者的处置。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只有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决策才是可以采纳的。〔80〕风险规制属性在公共管理相关领域的作用或许最为重要。疯牛病事件中,风险评估所占据的首要位置不仅是正式政策的产物,也与公共部门改革———例如预算缩减、〔81〕放松规制方案〔82〕以及规制影响评估的引入〔83〕等改革措施密切相关。自疯牛病事件后,风险的规制权重逐渐增加。策略小组在最近文件中明确提出,由于现有归责与责任方式阻碍了有效的风险决策,因此新风险管理框架的建立离不开对现行责任方式的反思。〔84〕因此,为保证公共决策者更加“有效承担风险”,与此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改革势在必行。〔85〕如下文所释,尽管这种论断存在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如果风险能够制约公共行政,就应当将其整合进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回到疯牛病问题的讨论上,在相关刚性法律规定有限的前提下,公法法律人需要考虑作为主要约束之一的风险规制如何影响农业部的政策形成。这不仅需要研究风险规制方法,也需要研究使这些方法得以推行的促进因素。〔86〕

上述观点并无任何特别的颠覆性,许多行政法作者惯于从变革的角度,将各自研究内容归入“公共行政如何实现目标”的论题下。〔87〕尤其在近十年以来,行政法律人已经将新公共管理、〔88〕公共服务外包、〔89〕民间财政方案〔90〕以及新型规制〔91〕纳入行政法研究范围,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为仅需重新划定学科界限的简单过程,而理应引起对行政法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 民营化与合同外包要求对公法研究方式与归责的反省;〔92〕新公共管理推动了对传统行政法研究方式———法律应视为由法院执行的一系列规则———的质疑;〔93〕更宽泛而论,风险规制的发展引发的是行政法的学科基础的重新思考。〔94〕

四、挑战之二: 专业知识与各种风险词汇

风险共同体对行政法律人带来的第二项挑战在于后者需要对专业知识和风险概念持更为批判的态度。伴随风险共同体的形成,专业技能、“科学”方法及专家知识在公共决策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因为在风险共同体中,决策的理性基础依赖于专业的严密。〔95〕公共决策需要整合风险评估与专家知识等分析手段,而不能将个人判断作为决策依据,〔96〕然而如何界定专业知识、何为适宜的分析工具却并非规制学界诸多观点所强调认为的那样是简单明确的议题,〔97〕风险、专业知识、科学的定义涉及鲜明的社会—政治选择。〔98〕对于大多数行政法律人而言,专业知识与科学是诸多可以移植应用到任何法学领域的黑箱,但这些黑箱本身却鲜能被开启并接受批判性分析。当我们开始关注不同公共领域内风险的界定时,打开黑箱就变得格外重要。如上文所示,存在这样一个假定: 内阁策略小组与其他部门对于风险拥有一个普适的定义。策略小组认为,“风险是指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对行为与事件的正面机遇或负面威胁; 风险是或然性与影响的结合体,包括被感知的重要性。”〔99〕如此宽泛的概念看似足以涵盖各种政府意图管理的风险,同时也将风险限定为本体论的实体,却没有认识到对风险的理解更属于认识论领域。〔100〕风险的所有定义均依赖各自的学科背景,因此风险的存在并不是确定的现实,而是特定知识体系视野下的状态。风险的多数定义可能包含上述因素,此外,诸如对“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影响”等特定术语的理解,应认为是特定知识体系〔101〕或其所处的社会—政治背景〔102〕下的产物。因此,譬如在环境与公共卫生规制领域内,尽管风险的定义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典型出发点却是一个取自工程学的定义。〔103〕该定义将风险描述为“某灾害发生的概然性、频率及影响范围的综合考量”,〔104〕并指出风险同灾害不同,后者属于“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引发损害后果的物体或状态”。〔105〕在环境与公共卫生领域,风险评估是规制科学的产物,并已经升级为设定优先等级与约束裁量权的手段。〔106〕风险评估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占据核心地位: 在此过程中决策者将作出一系列决定来判断何为“可以承受”与“不可承受”之风险。〔107〕

而在刑事司法领域,风险评估被用于许多不同而彼此相关的用途。风险能够用以评估特定人群在未来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这种风险评估是通过类似保险行业的程序,提取以往个体行为的统计数据而获得证据支持:〔108〕例如通过精神病学等学科实现评价人身危险性的风险评估。〔109〕此外风险评估也是一种管理方法,尤其体现在监狱管理中; 而这里风险的定义也更加宽泛,包括“某种不希望出现的事件发生的概率”。〔110〕刑事司法领域的风险主要关注根据个体在将来可能做出的行为而对其进行归类,〔111〕涉及如何在更广泛的政策层面理解作为旨在“通过规制群体管理危险”的新矫正方式的新风险词汇。〔112〕这种矫正方法关注的重点不在于个人及其罪责,而在于通过分类与管理实现预防犯罪。〔113〕政府采购中的风险概念则是财政学意义上的风险。弗兰克•奈特( Frank Knight) 在1921 年将政府采购领域的“风险”定义为不确定是否发生、却能够确定发生概率的情形,〔114〕并将这种风险与概率未知的不确定性做出截然区分: 风险概念产生于同为保险行业基础的数学概率理论。〔115〕在政府采购领域,风险思维的意义在于最大限度确保公共采购的效率。与此相关的则是,一般意义上的对政府内部企业化风险管理的倡导,这种更宽泛的风险管理概念体现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想中,风险管理同时涉及减少与承担风险两方面内容。〔116〕包括电子商务风险、风险、声誉风险以及责任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性质各不相同,而商业组织获取利益的目标通过这些风险的共同点将其凝聚为统一整体。而在公共部门背景下,获利动机则被更具效率的公共服务供给目标所取代。〔117〕各类风险的具体界定与应对存在很大差异,不同情境下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本质区别,然而这些问题在公共部门文件中均鲜有重点论证。环境规制中的不确定性既涉及测量与解释物理现象的科学理论局限,也包括在开放的物理与人类系统评价影响;〔118〕刑事司法及相关领域的不确定性涉及个体行为的预测; 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则源于市场运行。〔119〕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共决策者提出各自独特的问题,不仅在于其种类不同,更因其所产生的环境不同。因此在涉及环境与公共健康的风险规制领域,科学的不确定性使人们开始怀疑其作为规制干预基础的能力,同时开始考虑公众与价值是否应当被赋予更加重要的角色。〔120〕不确定性在刑事司法领域涉及公民自由问题,在公共投资领域则体现在如何确保投资安全。除此以外,策略小组也没有对暴露在特定风险下的人群以及特定风险的后果作出区分与界定。如果承认风险是一个规制概念,那么问题便是: 如何定义与利用风险就会对公共行政的构成与约束产生重大影响。专门技能与专业知识并非只是可利用的资源,同时也是约束公共行政权力的工具。因此,风险的定义以及专业知识的应用等问题自然承受相当大的社会—政治冲突。〔121〕例如环境领域的风险概念主要通过技术术语定义,而许多观点认为这种定义方式并不可行,因为它忽略了同样隐含在风险概念中的公正、信任以及社会认可度等问题;〔122〕刑事司法领域的风险评估则被一些评论者指责为“人道主义上不如人意,在政治上抹杀人格。”〔123〕在定义、评估与管理风险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可能偏向于以某种方式将问题特定抽象化而不选择其他方式。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 Mary Douglas) 提出,关于风险的争议是“局部与自我生成的”,因为风险评估是对某种文化优于另一种文化的认定。〔124〕这一论断对公共行政的意义显而易见。正如优秀的美国行政法律师 Louis Jaffe 所言,公共行政是“有关选择或偏好的有效原则”,因此“其具备伤害、引起不满或不公正感的固有力量”。〔125〕就风险规制的角度理解,这种活跃原则不仅是对某种利益、也是对某种风险的偏好。理想的风险共同体假设风险是一个“合法超理性”〔126〕的普适概念,而没有意识到风险概念本身极具争议,且这些争议远不止简单的细节之争。相反,正如某匿名评论者所言,“除非与生活哲学相同的人对话,否则切勿以为风险微不足道。”

因此,行政法律人需要对特定情形下如何应用风险的问题持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尤其需要注意风险语言并不是中立的。对公共决策者而言,引导风险定义、评估与管理的是对于合法行为的预设而非纯粹的实用主义。这既需要重视公共决策中不同知识结构之间的动员与利用,更应当认识到类似“客观”与“归责”等概念绝不是简单和明确的。例如对于包括疯牛病事件在内的争议,法律上的回应通常是主张引入更多专业知识或规则。〔127〕因疯牛病影响而成立的食品标准署正是基于这种观念,其独立的组织结构旨在促进客观、负责并最终实现“良好行政”。〔128〕食品标准署的法定职责确立于由中立的专业知识所掌控的、可量化的风险概念之上,假设食品安全问题能够通过风险评估与管理控制。然而一些观点认为这种规制路径并不现实,因为许多食品安全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并深受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129〕此外,追求良好行政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幻景,标准制定者的任务需要更深刻的理解。〔130〕

五、挑战之三: 风险共同体与合法行政治理理论

风险共同体对于行政法的第三个也是最为重要的挑战在于,要求行政法律人以全新的观察角度看待法律、公共行政与合法公共治理理论之间的关系,三者的关系对于行政法学者而言并不陌生,风险共同体的作用在于为熟悉的问题引入新的视角。更为重要的是,风险共同体的出现为本身已经相当复杂的合法性概念增添了三种不同的思考角度。〔131〕首先,食品标准署的案例充分说明,风险共同体要求行政法律人认识到专业知识在行政领域的运用如何使这种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由于“专家公共行政”没有确定概念,嵌入不同合法公共治理理论的专业知识定义必然不同,〔132〕这一点在讨论支撑公法的行政国家理论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讨论重点集中于理论的性质、〔133〕相关理论对公共行政的限制〔134〕或政治理论的角色。〔135〕专业知识仅被视为值得采纳的对象,而非塑造或定义合法行政治理理论的因素。〔136〕对于环境或健康安全标准等领域,风险共同体不仅体现为一系列新概念,更是公共行政的新理论。英国历史上的通才型公务员理念高度压制技术官僚形态的专业知识,鼓励基于个人才智与专业判断的所谓“专业知识”,而个人才能与判断又同结构恒定的公共行政观念密切相关。〔137〕例如,关于劳工职业安全卫生的罗本斯报告( the Robens Report) 强调在安全卫生领域设立独立监察员的必要性,监察员的专业技能较少依赖于正式资格而更关乎经验、专有技术与“最普遍意义上的专业竞争力”。〔138〕20 世纪 90 年代,合法治理转向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理论,开始体现出对公共行政更加工具化的理解与对专业知识的理性主义概念。〔139〕此时的专业技能与知识也在强化决策者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40〕专业知识所承担的不止是功能性角色,所有公共行政的新理论都有必要描绘专业知识的建构与使用,在规制学者与公法学人宣示规制国家〔141〕与规制空间概念〔142〕等公共行政新思路的时代尤其如此。其次,风险共同体格外强调公共行政独立于其他结构的自治性。〔143〕英国传统宪法与行政法包含于公法的名目之下,〔144〕行政毫无例外的被视为“其他机构、通常是立法机构意志与功能的反映”。〔145〕然而风险共同体更是行政现象,不能被“法治”或“分权”等宏大宪法原则所解释或衡量。布鲁斯•阿克曼( Bruce Ackerman) 在对更广义行政国家的讨论中充分阐释了这一点,在此值得详尽引用:现在必须超越病理学视域的局限,直面现代国家广泛的规制企图所导致的宪法挑战。据我理解,我们早已摆脱建立在民主合法性“传送带”理论基础之上、使官僚“专家”仅精于法律条文的官僚规制理念. . . . . 我们真正需要的宪法设计,不仅能兼顾现行规制体系中辅助官僚立法的必要性,更能自觉应对所引发的严峻合法性问题。〔146〕公共行政需要独立于立法的观点已经不是首次出现,〔147〕然而风险共同体的出现是将这种讨论认定为本质上属于行政立宪主义之争的另一个理由。〔148〕“行政立宪主义”的概念揭示了公共行政的角色与属性,其并非恒定而是动态且有待讨论的,其核心问题在于“广泛、稳定甚至永久的行政职能之行使如何与人民体制相协调。”〔149〕这一核心问题无法简单回答,且对于行政法律人而言,“良好行政”的概念与宪法法律人眼中的“合宪行为”一样充满争议。〔150〕最后,这又引出公法、公共行政与合法治理理论关系的第三方面———构成风险共同体的发展并非基于对于行政国家角色与性质的共识。与此相反,逐渐普及的风险观念是数量众多而又相互矛盾的合法行政治理定义方式的产物。因此,风险共同体不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理论,而是必须适应日益提高的公共行政独立性与专业知识的复杂角色,进而探讨公共行政角色与性质的一种新路径。

例如在公共部门管理中,风险的许多应用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扩展,目的在于以私人部门精神引领公共行政。〔151〕风险被视为推广企业家思维的途径并广为接受,公共采购领域也存在类似观念。风险分配实质上是以私人商业行动者的思考方式指导公共行政,支撑行政治理的模式牢固建立在私人商业活动模式之上,承担风险在其中被赋予积极意义。〔152〕推广风险治理的另一原因在于风险治理能保证更理性的决策行为。特别是在规制领域,风险评估与管理已经成为规制行动的正当化依据。规制领域关注的问题在于,确保决策者利用事实实现立法目标、进而排挤裁量权恣意行使的空间。桑斯坦( Cass Sunstein) 以美国为例,指出应当认识到“规制收益令规制成本正当化”的“成本—收益”国家的兴起。〔153〕成本—收益国家的作用在于“纠正”公共决策者的认知局限,并使决策者对“民主需求”的响应更为积极。〔154〕与上述两个角度相关却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运动中的风险观念则假设公民个体是自身事务最有效的风险管理者,因此其主张最大限度地排除国家干预。〔155〕风险话语在风险社会的概念中同样得到推崇。风险社会的概念由贝克( Ulrich Beck) 首次提出,指某一社会中技术风险的产生以及风险占据政治中心舞台引发的争议迫使社会反省治理制度正当性。〔156〕这一过程同时也是自身的现代化进程,使曾经被技术统治的公共行政更加民主与透明。〔157〕风险观念由此成为“对权力滥用的现代式还击”。〔158〕类似的风险思维还体现在许多领域,例如环境与公共健康领域中的风险评估已经不仅是由专家主导的过程,还需将社会价值纳入考虑范围,这一观点已经广为认可。〔159〕在刑事司法及相关领域中运行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合法行政治理理论,背后的理念在于“所有国家本质上都是公民安全的保障者———国家负责处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无法自我面对的风险。”〔160〕与此近似的观点也体现在金融监管与公共卫生领域,这些领域关注的重点不仅是管理风险,更关注保证安全。罗斯( Nikolas Rose) 就这一问题指出,“风险文化以不确定性、多元性与不安为特征,需要持续面对新问题的生成与新解决方案的推广。”〔161〕安全的概念与风险的概念同样复杂,也同样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描述,〔162〕例如安全可以同时解释为: 要求避免针对个人的人身危险; 源于国家安全的经济学概念; 或者用于控制的技术工具。〔163〕

上述例证并非风险共同体背后诸多规范理论的穷尽列举,而旨在强调寻求“共同治理框架”的努力所依赖的虚幻共识仅存于最空泛的抽象概念中。许多不同理论为行政国家设定了相互矛盾的角色,要求公共决策者同时做到更加民主、更加理性、更类似私人商业主体以及更关注促进安全。同样,承担风险也被视为同时具有积极和消极属性。尽管“应对风险”在政府行为中占据核心地位,然而对这一目标如何实现却尚无一致意见。对于行政法律人而言,风险共同体缺乏确定的“良好公共行政”概念作为支持,来将其转换为可运作的行政法模型。〔164〕因此,策略小组认为有必要重新启动问责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策略得到适当考虑,〔165〕但对此却没有明确具体的实施方式。

六、风险共同体与行政法: 若干实践意义

到目前为止关于风险的讨论主要强调风险共同体对行政法律人的众多考验。因此在此总结如下,风险首先是一个规制概念,能够约束决策者的行为与责任,因此公法学者需要将风险概念融入各自的研究领域。其次,风险及与其密切相关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知识都不是确定概念,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定义,因此公法学者需要以更批判的态度分析专业知识与风险在决策中的作用。最后,这些批判分析必须考虑风险共同体的规范意义,尤其是支撑风险共同体的众多合法行政治理理论,在理论分析过程中需要认识到它们相当于更宽泛的宪法结构的独立性,以及这些理论影响风险和专业知识等概念的塑造和界定。风险规制的挑战涉及从行政法律实践到概念形成的众多层面,经常互有交集。风险如何定义涉及合法行政治理以及如何规制决策者; 同时在考虑风险问题时,必须意识到风险在不同领域的应用需要区分对待。如果将风险在环境规制、刑事司法与公共行政规制中的运用看作类似现象只会阻碍问题的解决。〔166〕最为重要的是,对于行政法律人而言,风险共同体的挑战并不必然标志着新问题的出现。

为理解风险挑战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一个简明而实用的案例结尾,从该案例中可以看到风险规制挑战如何影响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案例来自具有完全不同法律文化的美国,具体发生在环境规制与公共卫生规制的背景下。引用此案例并非基于它对英国的可移植性,而在于它诠释了风险规制挑战的实际运作。〔167〕20 世纪 60 年代末与 70 年代初,美国出现了数量可观的庞大风险规制机构,其职责是设定标准、保护环境与公共健康,其中包括环境保护署,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署以及核能规制委员会。〔168〕这些新成立的规制机构具有不同的制度结构、立法授权以及受控于不同司法审查标准的规则制定程序。同样,科学与公众的角色在这些规制领域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各规制制度没有确定的合法行政治理理论支撑,且从成立之始,其性质即被在众多场合置于持续争论之中,争论焦点包括风险应当如何定义以及专家裁量权如何行使。〔169〕当然,为了论证本文意图说明的问题,以下重点关注的是司法审查问题。新规制领域的产生,使大量在科学不确定性及社会—政治争议情境下做出的技术决策进入法官的司法审查范围,而对于司法审查权如何行使则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列文索( Judge Harold Leventhal) 与巴泽洛( Judge David Bazelon) 两位法官对此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司法审查方式: 二者均要求行政机关采用严格标准,但在各自的案件中严格标准的含义却截然不同。〔170〕列文索法官主张,确保严格标准的最好方式在于保证决策存在稳固的事实基础。〔171〕因此,决策者同样需要确保其方法论的合理性与可信度。〔172〕列文索主要关注的问题在于“通过阻止专业知识演变为裁量权无实际约束的怪兽,自然能够强化其为政府所用的适当角色。”〔173〕列文索更关注权力滥用,因此对专业知识采取狭义定义。〔174〕相形之下,巴泽洛首席法官则认为司法审查的角色与严格审查的作用均在于“监控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置身于专家与政治争议之外,确保所有事项得到全面的公开讨论。”〔175〕司法审查的重心不是构建方法论的可靠性,而是确保“复杂问题能够经过论辩的考验、由明智而对立的观点在相互碰撞中得到解决。”〔176〕在巴泽洛看来,关于风险的问题具有高度社会—政治属性与不确定性。〔177〕因此,规制者与科学家的差异首先在于前者需要在“自我判断”的基础上作出决定;〔178〕同时,与“竭力克服不确定性”的科学家不同,规制者需要在“即便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作出选择。〔179〕两位法官对于风险与专业知识的界定存在很大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的正是二者对公共行政合法角色的不同理解。对于列文索法官而言,风险与专业知识具备高度理性,通过风险评估等工具的严密规制,可以将公共行政的角色局限于根据立法委任而适用相应事实,从而实现控制公共行政的目的。与此相反,巴泽洛认为风险决策制定不仅是高度不确定的,更为社会—政治争议所左右,因此标准制定需要公共行政扮演一个更加实质与建构的角色: 行政机关应当更少依赖绝对化的科学理论与严格的方法论,而更多依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对话与交涉。这种认知差异导致两位法官采取完全不同的司法审查方法。对于列文索法官而言,实质审查需要论证某决策具有精准的事实基础; 巴泽洛法官则注重决策形成的过程以及有关事项是否得到适当讨论。1980 年列文索的司法审查方式得到最高法院认可,并作为实质审查方式的基本框架沿袭至今。〔180〕这种审查方式也体现在其他法律与行政改革中,包括规制影响评估的引入以及风险评估的普及。〔181〕

上述案例着重说明,前文提及的风险规制挑战对于行政法律实践具有十分真切的影响。法官面临的问题在于风险与风险评估方法论在约束决策权时应当扮演何种角色。这一问题没有确切答案,每位法官对风险定义的选择,都由更宏观的合法行政治理理论所决定。回归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近年来的发展可以看出,风险在各种不同事例的实际利用中均引发了相同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都是司法问题,然而它们确实能使行政法律人认识到风险、风险的界定与运用以及“良好公共行政”概念之间的关系。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4篇

在学科体系上,行政法被称为动态的宪法,二者之间的紧密关系自不待言。同时,行政法与民法等私法之间的关系也并非“井水不犯河水”,相反,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是现代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私法原则与规范在行政法中进行适用就有了较大的空间[2]。因此,法学专业的行政法课程教学往往以这些课程为基础。尽管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并非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完全一致,但是没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类的学生学习行政法学课程可能会造成囫囵吐枣、似懂非懂的不良后果,开设行政法学课程的目标恐怕也就难以达成。当然,一些本科院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开设了《法学导论》或《法律概论》等课程,普及了最基本的法学知识,这为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奠定了一定基础。不过,《法学导论》等课程一般只有两个学分,且其内容十分丰富,在有限的时间内,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其知识的获取量并不一定非常理想。故而在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对课程中的一些基础知识做适当的补充,例如,讲授“行政法律关系”,那么有必要讲解什么是法律关系;讲授行政法学的学科性质,有必要对什么是公法?什么是私法?其划分标准是什么?等内容做简要阐述;讲授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必要说明什么是归责原则,以及解释它与民法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有什么区别。当然,由于课时的限制,在讲解这些基本法律知识时要做到适可而止,没有必要做过多的理论上的追问。在此,有些人可能认为,由于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定位决定了该专业的学生并不是为了进行法学理论研究,所以,行政法学课程教育应更注重理念的培养。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正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对于理论学习,如果仅知晓“果”,而对“因”一概不解,我们很难想象公共管理类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有效地运用理论,尤其是对那些进入公共组织部门的学生而言更是如此。

二、注意基本概念的阐述

任何宏达的理论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的,行政法学自不例外。笔者在讲授行政法学的课程中,常常有学生向我抱怨该课程的概念太多、太繁杂。但是,如果不掌握基本概念的内涵,就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笔者认为,阐述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应注意如下两个问题:第一,适当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公共管理类的其他课程也会涉及大量概念,但相比而言,诸如公共管理学、非营利组织管理、行政伦理学等课程比较“年轻”,而公共管理学、电子政务等课程在我国产生的时间不过是十多年或者是近几年的事情,所以,这些学科的研究范式尚不成熟,许多概念的界定不同教材常常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其内容甚至还存在较大偏差。比如“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非营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这些概念组是否存在差别,是有不同观点的。再比如公共事业管理到底包括哪些具体的方面,亦是众说纷纭。故而,很多时候,对这些概念的讲解,教师除了表达自己的主张,恐怕更多是依据学界权威的观点。然而,行政法学的概念更加讲究其精确性,其原因:一是行政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在世界范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尽管与民法、刑法相比还稍显稚嫩,但基本概念还是较为成熟的;二是行政法中的许多概念有法律上的依据,比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概念法律做了明确界定,有些概念如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政赔偿等,法律虽无明确界定,但这些概念的界定必须紧密结合相关法律,在法律文本的框架之下进行阐释。所以,对行政法的一些概念,必须逐字逐句的讲解,如行政主体的概念,主体要素、权力要素、责任要素,缺一不可。第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其他一些课程如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有许多类似的概念。如行政机关(构)、行政处分、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但是在不同的学科语境下,它们的差异性却非常明显。例如,在公共管理学看来,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在用词上并不需要做过多的区分,行政法学对这二者的区分却非常明显。前者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后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再如行政行为,在行政法学视域内,其主体既可能是行政机关也可能是被授权的组织,而公共管理学只会将其视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可是就行政行为的内容而言,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仅指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公共管理学上的行政行为则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行为,且不会注重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区分。其他类似的概念还有法规与规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在公共管理学教学中并不做太多的区分,讲授行政法学课程时,任课教师却有必要对这些概念进行梳理。

三、注重案例教学与鼓励学生的积极参与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法学知识的薄弱,决定了在讲授行政法课程时必须要做到通俗易懂。倘若教师满课堂的理论分析,其场面可能是“教师台上唾沫横飞、学生台下昏昏欲睡”。当然,这不是指理论讲解不重要,恰恰相反,上文一直强调理论讲解的重要性,而是指必须以大量的案例来支持理论分析。在“行政国”时代,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政府的影响,行政法学强烈地体现了实践性的一面。因此,“行政法案例就成为支撑行政法学科的基点,作为以这个学科之状况为依据的教学活动就不能离开行政法案例。”[3]行政法学的任何一个知识点都可以举出大量的案例或事例。而且,行政法案件也是当下新闻媒体经常播报的内容,高质量的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栏目,对一些行政法案件的剖析具有较高的水准。同时每期节目时间也比较适合课程放映,并且发达的网络为我们获取这些资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使理论知识生动化、形象化,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与吸收,还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发现法律文本与实践执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反思今后立法或执法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与良好的公民德行。当然,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行政法学的教学还应该让学生参与其中。囿于硬件设备和学生法学知识的不足,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不太可能组织起类似于模拟法庭的活动,但也可以通过课堂讨论等形式鼓励学生发言。笔者所在的学校近年来鼓励实践性教学,行政法学安排了0.5个学分的实践教学课程。为此,笔者采用了案例讨论的方式来实现实践性教学。具体做法是,由笔者提供行政法方面的事例并给学生留有充足的课前准备时间,2至3位学生一组,课堂上的事例分析时间限定为15分钟,之后再由其他学生提问进行五分钟时间的讨论。每次课结束前我对学生表现、存在问题做简单的点评。坦诚地讲,由于课时的限制,整个实践性教学的过程安排非常紧张,以至于常常需要提醒学生注意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发挥。但是,从总体上看,学生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有的可以说超乎了我的预期,比如有的学生对案例的梳理非常细致,较好地把握了案件的核心要点;还有的同学结合公共管理学的知识,从国家宏观政策出发,立足于行政法的理论,得出颇为新颖的结论。尽管一个学期只有8个课时,无法给予学生太多登台讲演的机会,但与学生的私下沟通得知,他们在分析案例、准备讲演课件的过程中有实质性的收获。

四、突出公共管理的学科背景

众所周知,公共行政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的共同研究对象,作为两个学科,二者存在一定的功能划分,即“行政法属于法学的一个领域,其主要课题是提出对行政的规范性要求……而行政学则是要分析行政的组织与功能的实际情况,阐明其相互关系、作用方法、存在条件,其对象涉及行政运行于行政环境”。[4]258-259但非常遗憾的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法学之间长期以来缺乏有效沟通,形成了很强的学术壁垒及相互对峙的“两面理论”,后果是二者的距离越来越大。其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学者认为法学方法应当单独应用,以其他社会学科丰富行政法不符合研究领域的划分原则,导致方法合成主义[5]106。在法教义学的影响下,行政法以法律解释为主要方法,对现行法律进行描述,对法律概念———体系进行研究,进而提出解决疑难法律案件的建议。按照这一要求,多数教师在讲授行政法学时的主要任务即:对有效法律的描述;串联法律之概念体系,提供建议以解决法律案件的问题。其中核心问题是法律解释的方法与技术。但这样的教学方式永远使我们无法告诉学生什么是最好的行政政策,什么是理想的政治图景[6]。事实上,“每一种行政法理论背后,皆蕴藏着一个国家理论。”政府系统本质是它运作其中的社会的一种宣示,只有将行政法植根于它存在其中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背景下,这样一种方法才可以确保我们对行政法性质的探究牢牢扎根于各个时代的现实之中。因此,“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论证的延伸。”[7]31而且,近十年来,行政法的发展充分展示了它的宽容性与创新性,固守行政法传统研究“阵地”与研究方法的学者也越来越少。相反,有越来越多的学者鼓吹行政法政策学,探索每一个行政法案例背后的制度因素。如我国台湾学者叶俊荣教授所提倡的“三层次分析法”,既强调传统的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又重视私权救济的分析过程中的背景因素,将解决个案的智慧回馈到制度层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案例背后所隐含的政策问题以及推动的策略考量[8]42-43。在我国大陆,知名行政法学家章志远教授亦是这一分析方法的鼓吹者与实践者,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并且全球治理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行政法的发展提出了众多挑战,也为行政法的创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素材。“行政法学的知识体系日益开放,传统属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知识元素被有序呈现在行政法理论框架之中,多学科知识在行政法学中日益累积。”[9]公共管理(行政)学、政治学是公共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等是公共管理专业的选修课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拥有比法学专业学生更加宽泛的知识背景,这应该成为该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学习行政法的有利条件。而教师的任务则是在课堂上充分挖掘与行政法理论点有密切关系的公共管理理论、政治学理论。比如,在讲解行政法的产生背景、发展趋势时,必须用政治学的国家理论、民主理论来阐释;讲解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西方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比较时,必须结合各国的政治体制安排;在讲解为什么存在行政立法时,在列举行政法理论的一般观点之后,可以再运用政治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作出适当分析;在讲解行政相对人、行政程序等问题时,有必要结合民主理论来分析公民参与的必要性;在讲解行政委托、行政授权、行政合同等问题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民营化”则是不可绕过的内容;在讲解行政给付时,就不能不提及服务型政府理念;讲解行政许可的立法背景、行政许可的作用时,有必要从政府管制与政府寻租等视角切入;在讲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设置权的立法安排时,不能不从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说起,等等。在行政法学课程教学中,适当凸显公共管理学的学科知识,能够把行政法融入到公共管理的学科框架之中,不至于使学生产生“法学”与“管理学”是两张皮的感觉,进而学生对行政法理论的理解也会更加容易。

五、结语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5篇

关键词: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学;公共管理学;观点综述;问题

在我国,“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在学术界是很热门的话题,在众多高校中,也都纷纷设置了“公共行政学”专业亦或是“公共管理学”专业。但在专业的学习当中,二者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学术界始终不能为这两组概念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学术界的观点是多种多样的。

1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

1.1 公共行政的概念与公共管理的概念

国内学术界对公共行政中“公共”的概念理解比较明确,在“行政”前加上“公共”就将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区分开来,因此公共行政的概念就可以界定为:国家行政组织和其他履行公共行政职能的公共部门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以及行政机关内部事物进行管理的活动。

在国外,“公共行政”并没有取得一个人们一致公认的定义,对它的学术研究面临着认同危机。

“公共管理”既有一般概念也有具体概念。就最抽象(即最高、最普通的范畴)意义上说,所谓公共管理是指对公共事务与公共部门的管理。国内外的学术界以及政府部门有以下几种观点:1.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社会上发展起来的多元管理主体以及它们组成的网络结构,综合运用公私部门所提供的有效方式与方法,在公民广泛参与、参加和制约下,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2.公共管理是一种以公共权力的机关为核心,并有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大众参与的,采用公共政策和市场竞争等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公共实践活动。3.公共管理是社会公共组织为了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利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活动。4.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资源,广泛运用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等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绩效和服务品质为目的的活动。5.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所实施的有效管理。6.公共管理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是指政府制定公共政策,与其他公共组织一起,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7.公共管理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

1.2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比较

从上述国内外对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概念的几种理解中,可以看出,虽然表述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取得共识的,那就是与公共行政相比,公共管理的主体大大拓宽了。公共行政的主体是狭义上的政府,而在当代,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公共组织,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而且包括立法、司法等国家机关以及各种非政府组织。

其次,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公共行政侧重公共性,公共管理侧重社会性。

另一方面,公共管理涉及的内容更广泛,它所关注的是实现结果并对结果负有责任。同时也强调弹性机制、效率、结果实现和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性(公共部门、第三部门、甚至提供公共服务的私人盈利组织)。

2 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

2.1 公共行政学的概念与公共管理学的概念

根据对公共行政概念的上述理解,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进行公共行政活动的学问。具体来说,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行政组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规律的理论体系。

同样,虽然对公共管理的理解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因而对于“公共管理学”可以一般地定义为对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研究,或定义为对公共组织如何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的研究。

2.2 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比较

这里所对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比较,其实是在探究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关系。

目前中西方学术界对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关系存在一定的争论,主要有四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将公共管理学等同于公共行政学,认为二者虽有细微差别,但没有实质区别,只在细微之处有所不同:从行政价值方面看,传统公共行政注重的效率,而现代的公共管理除了效率外,还注重社会公正与平等。

第二种观点则是公共管理学看做在某种意义上回归了的公共行政学。公共管理中的一些理论与方法,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并非什么新鲜东西,只不过是西方国家根据社会变化的需要,时而采取这种管理方法和理论,时而采取那种方法和理论。

第三种观点把公共管理学当做公共行政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下面的一个较低层次的技术性领域,公共管理学者关注的是效率、责任目标实现以及许多其他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第四种观点将公共管理学看做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种新途径、新范式或新的学科框架,二者是相互竞争的两个领域。自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产生了三次大的范式转换,先后经历了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三个阶段,公共管理是继传统的公共行政和新公共行政之后的新范式。

3 个人看法

对于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以及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分歧,我比较认同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同同时二者的性质不同,因此,对于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我同样认为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即政府,而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公共组织,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而且包括立法、司法等国家机关以及各种非政府组织。两者由于主体不同,运行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公共行政侧重公共性,是为公共事务服务的,公共管理侧重社会性,是社会上自发形成进行自主维持秩序的管理。因而,两者感觉上一个更偏重国家的,一个更偏重民间的。

在学科上,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学所培养和研究的方向与目的也会逐渐产生很大的差异。一个可能将会偏重公共行政和政府的组织管理者,一个可能将会偏重社会事务服务者。

4 一些问题

不论是公共行政,还是公共管理,又或是公共行政学,再或是公共管理学,都并非是中国本土产生的,几乎都是从西方引进、学习、借鉴而来。所以,难免有不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地方。

因此,如何在将来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中,更符合中国的国情,更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将是我们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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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詹姆斯·W·费斯勒,唐纳德·F·凯特尔.行政过程的政治———公共行政学新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7月

[3] 张庆东.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概念辨析与学科界定[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4] 王乐夫.论公共管理类型—公共管理横向体系分析[J].政治学研究,2006年第l期

[5] 赵素卿. 公共管理与公共管理中国化[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2年8月第25卷第4期

[6] 黄丽娟. 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辨析[J].行政论坛,2007年第1期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6篇

关键词:体育社会学;体育公共服务;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1)03-0034-07

Tracing and rethinking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in China

LIU Liang

(Graduate Department,Wuhan Sports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 collated the historical context of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analyzed the connotation and time background of concept expression form in different periods,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logical origin of “sports public service” is to focus on the public’s sport needs and to be oriented by sport public interests, its value orientation is to realize fairness and justice, its intrinsic objective is to realize balanced development. The author compared academically controversial terms, considered that the use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is more suitable than the use of “public sport service”, and redefined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based on sport public interest needs and value choices. Based on differential, homogenous and compensative sport public interests, the author divided sport public service into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type service, spiritual satisfaction type service as well as right and ethic type service, and thought that sport public service supply should realize diversification based on the government as the main body.

Key words: sport sociology;sport public service;China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1]。从这个意义上说,概念是分析问题的逻辑起点,是判断、推理与论证的基础。同时,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辩证运动,概念必须是辩证的,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特殊性与普遍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统一[2]。因此,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对“体育公共服务”进行科学的定义,把握与厘清“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内涵,不仅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而且对体育实践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寻源与发展

1.1“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溯源

从概念位阶维度看,“体育公共服务”的上位概念是“公共服务”,而对“公共服务”的理解与认知,目前理论界尚存争议。根据国际上通行的看法,公共服务一般是指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的服务,其对象是有着公共需求或者共同偏好的消费者群体。而分析“公共服务”的发展路径,可循着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管理学理论展开。公共产品理论是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的理论支撑。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这种物品消费的减少。”并指出公共产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3个特征[3]。在此基础上,又有学者提出准公共产品(M.布坎南)与俱乐部产品。而公共管理学理论则从政府职能与管理模式上建构“公共服务”的理论与价值体系。公共管理学围绕“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2大问题展开,力图从公共利益与公共权力层面来解析公共服务。

依据公共服务的主要性质和基本功能,有学者将公共服务分为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性公共服务[4]。根据联合国政府职能分类体系,政府公共服务包括普通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等。由此可见,“体育公共服务”应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是附加“体育”特征的“社会公共服务”,而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管理理论是其理论的来源。

1.2“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溯源

从时间发展维度看,“体育公共服务”有其自身的历史演生逻辑,它是伴随着我国体育发展战略调整、体育发展理念转变与体育政策转向而产生与发展的。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多次的体育发展战略重点的调整,而每一次调整,都是一次体育发展理念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华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提出了“体育一定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随后“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方针的提出,“竞技体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的形成以及“两个战略协调发展”方针的出台,无不体现了重视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服务思想。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200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把体育工作重心转移到关注公民的身体健康上来。《体育法》则明确地规定了体育方针:“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促进以社会体育、学校体育为主要内容的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而《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则从“三纳入”上对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做出进一步要求,让“公民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首次在国家法规中得以明确表述。

不难看出,我国的体育虽然经历了多次的政策调整,但蕴含在其中的“体育公共服务”理念成为贯穿这一历史过程的轴线,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清晰。

1.3“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背景

廊清“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还应从社会背景入手。体育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总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并受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影响。“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提出,是我国体育自身发展实践中的一种“自适应”过程,是人们对体育的客观认识不断加深的反映,是体育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的重新定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之中,这是一场深远、全面的社会变革,必然对体育产生深远的影响。伴随30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政治、社会层面的持续变革为主线,社会发展模式与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中,也包含了体育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2 360美元,人们的生活质量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对体育的需求也呈现出越来越高、越多元化的趋势。面对新形势,我国《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而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条例》则是从法规层面上对公民的体育健身权益加以保障。

从社会政治角度看,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将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上日程。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则强调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5]从过去人们耳熟能详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当前提出的4个“更加注重”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一种意味深长的转身,预示着社会发展主流价值取向的转型。因此,“体育公共服务”的提出,其本身就是体育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响应,是在新的社会发展理念与价值取向下的重新定位。

1.4“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追溯“体育公共服务”的提法,查到的最早文献是出现在2002年10月[6]。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将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之一。在这种公共服务核心价值理念的推动下,拉开了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序幕,体育行政改革也不例外。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同志在《财富》全球论坛进行的主题演讲以及2005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7]。但此时的“体育公共服务”尚是一个未被明晰的概念。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体育公共服务”开始为学术界所关注。随着北京2008奥运会的召开,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社会对重塑体育发展模式的呼声开始升高,而“体育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的体育发展理念,倍受学者与社会的推崇,其研究成果也开始大量涌现。2008年9月,国家主席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要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至此有了雏形,但其概念并非到此为止,因为“概念总是随着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8]。诚如哲学家所言,“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在一系列概念的形成中,在概念的不断更替和运动中,在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无数转化中实现的。”不难预见,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

2“体育公共服务”与“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对比与分析

通过对体育公共服务研究文献的分析,学术界使用了2个术语:“公共体育服务”与“体育公共服务”,且有将2个术语混淆的倾向。赞成“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学者认为,其应与教科文卫领域的术语同步:公共+公共事业名称+服务的形式[9],同时也指出体育公共服务和城市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等相似,而体育与诸如城市、社区、村等不属于同一类性质的概念。而使用“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学者却指出,从词性与构词结构上看,“体育公共服务”的表意更准确,而“公共体育服务”在使用中若不加特别说明就会出现歧义[10]。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服务”概念已经为国内外学术界所熟知,作为一个上位概念其词语结构是不能随意改动的,而作为下位概念,只能采用表明差异性的词语再加上位概念的方法。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当前2个概念有时被不加区分地使用的现状下,如果不及时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势必对后期相关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造成困难。

从内涵上看,无论是“体育公共服务”,还是“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均是“服务”,而修饰语“公共”是核心,其实质是反映了体育需求与供给过程中的一种价值取向与利益选择。可见,“公共”应是此概念固有的和基本的特征。而公共性与私人性、公共需求与私人需求、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相互对立的概念。因此,界定与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对比体育的“私人性”来理解。所谓体育的“私人性”,是体育现象仅与某个人或组织有关的,其影响范围也仅局限于某个人或组织。从需求角度来看,某个人或组织对体育的个性化期望即成为“体育私人需求”,满足这种个性需求的体育服务也就是“体育私人服务”。与之相对应,也就衍生出“体育公共需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沿着上述思路向下分析,“体育公共服务”与“公共体育服务”均是“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从汉语言的常规来讲,“限定词+上位概念”是构成下位概念的基本结构,显然,“体育公共服务”更符合常理。同时,从“公共体育服务”概念所包含的“公共体育”词组来看,其对立概念应是“私人体育”。“公共体育”与“私人体育”显然并不能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对立关系;相比之下,从“体育公共服务”包含的 “公共服务”词组所推理出的“私人服务”,两者之间比较符合逻辑对立关系。

从官方用语看,“体育公共服务”也已经被认可。2008年9月,国家主席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体育事业发展要“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在2008年国家体育局长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2009年全国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提出“要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于 2010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再次强调要“强化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可见,“体育公共服务”在官方文件及正式场合频繁出现与使用。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倾向使用“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形式。

3“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评价与再认识

综观相关研究文献,无论是“公共体育服务”,还是“体育公共服务”,其比较有代表性的概念界定主要基于以下视角。

1)物品解释法:根据萨缪尔林的公共物品理论,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出发,认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物品,并以此来界定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如樊炳有[11]指出,体育公共服务就是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刘艳丽等[12]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指满足社会共同需求,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服务。

2)利益解释法: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根据是对公共利益的判断,公共利益才是判定公共服务的内在依据,物品只有与公共利益或共同利益相联,才能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如肖林鹏等[13]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王景波[14]认为,所谓体育公共服务即满足公共需求的行为,是为公共利益提供的基本的和广泛的服务。

3)主体解释法:按照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政府要承担起满足公共利益的责任,且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不是服务供给者。简言之,政府通过公共财政生产公共产品,但其提供主体却是多元的。如李万来[15]指出,公共体育服务是指公共体育组织和公共体育服务人员,为社会公众的体育活动所提供的体育产品和体育劳务;范冬云[10]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等供给主体为满足社会成员体育需要而提供体育公共产品的过程。

4)职能解释法:有人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从事的体育公共性活动,是政府的职能之一。这是一种缺乏学理思辨的解释,将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解囿于狭义的公共服务概念之中。

在上述观点中,笔者比较倾向的是利益解释法。但利益解释法最终的定义仍然没有摆脱“公共物品排他性假设”的限制。同时,关于利益解释法,对何谓“体育公共利益”,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体育公共服务”产生于一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其概念除反映事物与实践的本质外,还应传递出新的价值取向与特定历史阶段的利益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上述概念无疑尚存缺憾。

从推进政府改革角度来看,这一定义成立的一个前提是,政府愿意且有能力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政府是服务型的而不是统治型的;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应是为公众提供优质、差异化,但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保证公众的体育权益。为此,根据本文研究及实践发展的需要,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界定如下: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众或社会共同体的体育公共利益,保障其体育权益的目标实现,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以不同形态的体育公共物品为载体,所实施的公共行为的总称。

概念要件包括9个方面:第1,服务主体是多元的,以政府为核心的所有公共组织;第2,服务客体是社会公众或社会共同体;第3,外在依据是以体育公共利益为导向;第4,最终目的是保障公众的体育权利;第5,服务方式与途径具有多样性;第6,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第7,根本原则是依法服务;第8,其实质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第9,根本价值趋向是为民众提供优质、差异化,但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

4“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剖析

4.1“体育公共服务”的逻辑起点

诚如对公共服务型政府所要求的那样――“能不管的,尽量少管”、“不该管的,坚决退出”、“应该管的,必须管好”――服务型政府的真谛就在这种由“统治”向“善治”转变的价值向度。传统体育管理模式下形成的政府“错位”、“越位”、“缺位”以及所引起的价值失范,究其根本原因,是由忽视公众根本体育利益所引起。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未必就是好政府。漠视公众利益与需求,提供的所谓“服务”或许根本就不是公众所需求的。因此,以公众的体育利益为导向,重视公众的体育需求,是“体育公共服务”的逻辑起点。

4.2“体育公共服务”的理念与价值

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为了人民。如何保证全体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无疑是我国体育公共服务面临的新选择与新难题。发展难题的解决可以用改革的办法不断探索,而发展方向的选择、发展理念的定位与发展模式的转变,却需要高瞻远瞩的判断。2008年9月,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并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提出了“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目标[16]。2010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并以“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的观点阐释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刻意义[17]。2011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显而易见,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实现体育的均衡发展,确保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核心理念与价值选择。

4.3“体育公共服务”的内容与形式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基本需求划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交往)、当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自尊)、自我价值实现需求(成就)。前2层次可以归为人的本能需求,反映了人的自然属性;后3层次可以归为人的精神需求,反映了人的社会属性。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人们有追求身心和谐与适应社会生存的原始需要,体育以其独特的强身、健心功能,将人们这一需要变为现实。因此,体育的塑身、健心与娱乐功能与人的自然属性里所蕴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相吻合。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人有着自我实现需要与自我满足的需要,有实现自我价值与尊严荣誉的需要,有成就感、自豪感与自信心的需要,而体育中更高、更快、更强的进取精神,公平、公正、公开的价值理念,顽强拼搏、进取向上的意志,都是迎合人的这种社会属性的良好载体。

从人的以上需要出发,首先,必然会存在或衍生出社会成员对体育的共同利益诉求,达成对体育的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会让人们愿意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由一个专门的公共机构来代表自己保护或满足这种公共利益。这是一种同质性的体育公共利益,是公众对个体利益的叠加放大。如人们对竞技体育为国争光、创造辉煌的共同期望。其次,由于各具差异的个体为了更好适应社会以及提高生命、生活质量,也必然会存在着对体育的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利益需求,这些独具个性的差异性需求在一定范围内却也呈现出共性特征。如人们对体育健身的需求。

除却上述2个层面,由于受经济、政治、地域、禀赋等影响,人们在生活中获取的体育利益份额是不同的,有时甚至会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因此,这就不得不从以下层面做出另一种考虑:体育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从社会伦理价值出发,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全体公民的体育权益,需要让渡出一部分体育利益来弥补特定的人群,以保持公众的体育得益的相对均衡。

基于以上考虑,从差异性、同质性与补偿性3种体育公共利益出发,将体育公共服务分为生存发展型服务、精神满足型服务以及权益伦理型的服务(见图1)。

4.4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与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在“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明确提出“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标志着我们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思路进一步清晰,认识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是“天然”的,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不可推卸的义务[18]。但由于政府自身能力所限与体育公共产品作为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已被理论与实践所证明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生产者可以分离的事实,我国体育公共产品提供者与生产者也需要适当分离,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对此,我国《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做出明确说明,指出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同时,这一提法也表明,关于体育公共服务的新的共识已经形成,即政府为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提供财政保障,来安排与公民的基本体育权利有关的公共服务项目。

5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概念辨析

5.1体育公共服务与“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相对“管制型政府”而言的,是新时期公共行政环境下的一种必然价值选择。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的是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质量,重新赢得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七届五中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将成为下一步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价值定位上,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以社会公正作为公共服务活动的目标归宿和服务质量评判标准;在运行逻辑上,公共服务提供的内容应当基本依据多数公民的需要。

不言自明,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必然要依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前者作为后者实践和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后者在具体的服务提供过程中不断寻求行政理念、行政模式的创新。

5.2体育公共服务与“新公共服务”

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19]的《新公共服务》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共行政学专著,其宽广的学术视野和鲜明的理论创新在学界和政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一度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热点。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7条崭新的理念:(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4)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5)承认责任不简单;(6)服务,而不是掌舵;(7)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恰逢“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兴起,一时成为众学者追崇的对象,但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的见解。抛开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否是一个全新的公共行政替代范式的争议暂且不论,单纯站在“分析”的角度来审视这种源于西方的行政管理理论,并结合我国的体育行政特点,不断促进我国的体育公共服务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开创性的探索。

5.3体育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

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学者们称之为“新公共管理”,其核心特征是更加关心公共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的结果。“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实践内容包括:(1)决策(掌舵)与执行(划桨)职能分开;(2)衡量业绩;(3)产出控制;(4)把公众视为“顾客”,公共服务坚持“顾客导向”;(5)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6)打破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垄断,引入竞争机制;(7)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20]。这场再造政府的改革运动赋予了“新公共管理”模式强大的生命力与现实性。当然,人们对其改革取向及模式的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倾向、改革的总方向以及各种具体的改革措施等方面也提出了种种批评。但无可厚非的是,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的体育职能进行转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做到以顾客为导向,提供回应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已是我国必需启动的一个系统工程。

5.4体育公共服务与体育公共产品

从当前体育公共服务的研究来看,大都根据萨缪尔森的公共物品理论,认为《奥运争光计划》竞技体育由于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与使用的非排他性”应属于纯公共物品;而《全民健身计划》中大部分全民健身服务由于仅具有以上2个特征之一或弱化的2个特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以上2种分类,是当前达成比较一致的共识。但在现实中,部分体育健身服务(如某些体育健身设施、特殊领域、人群的体育服务),却不直观地具备以上2个特征中任何一个,更别说2个同时具备了,但都是由政府提供,而且在《全民健身条例》以及有关政策中大力提倡的。基于“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理论对此并不能做合乎逻辑的解释。对某些公共体育设施一旦明确并承认是私人物品,它们就失去了由政府提供的理论基石。而此点,是与我国当前的主流价值观相违背的。这不仅不利于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而且对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明晰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应该寻找一种全新的角度与思路。

5.5体育公共服务与体育公共利益

按本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定义,体育公共服务就是维护体育公共利益。其实如前文所言,“利益解释法”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如何不对“体育公共利益”的内涵进行正本清源的界定,势必影响到“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理论的把握。

我国学术界有关公共利益的理解至少存在如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排斥商业利益的利益;二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公共需求;三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整体利益;四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价值;五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六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集团、社群或共同体利益。从以上观点出发,可以概括出体育公共利益的核心问题:体育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或者说更多地体现在价值层面还是物质层面?体育公共利益是一种个人需求的产物,还是公众需求的产物,抑或共同体需求的产物?体育公共利益是独享的还是共同分享的?循着以上问题,可以得出体育公共利益的概念,那就是和公众密切相关的,并为公众共同享用的,能够满足公众要求的一定性质的体育需要的价值性表达。

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为了人民。我国体育将遵循什么发展理念与价值,采取何种发展模式,如何保证全体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怎样实现体育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无疑是我国体育事业面临的新选择与新难题。而“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提出,将人民的体育公共利益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将政府体育职能转换推向了体育事业改革的最前沿,更将体育发展新理念融入体育实践的过程中。不难预见,体育公共服务理论的完善必将引领我国体育强国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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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重点第7篇

时间 10月25日 10月26日 主考院校

科目及代码

上午 8:30-11:00 下午 14:00-16: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14:00-16:30

020103 财税 专科 0064纳税检查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55企业会计学0066货币银行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 山东经济学院

020105 金融 专科 0075证券投资与管理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55企业会计学0066货币银行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 山东经济学院

020109 国际贸易 专科 0088基础英语 0076国际金融 0090国际贸易实务(一)370 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092中国对外贸易 烟台大学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055企业会计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 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020203 会计 专科 0067财务管理学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01 56成本会计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 山东经济学院

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科 0172房地产经营管理0173房地产金融 0122房地产评估0170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169房地产法 聊城大学

020207 市场营销 专科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182公共关系学0853广告学(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 山东大学

020211 饭店管理 专科 0199中外民俗0201饭店餐饮管理 0189旅游与饭店会计 0182公共关系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202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山东大学

020228 物流管理 专科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5362物流英语 5372国际物流导论 青岛大学

020231 劳动和社会保障 专科 3312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3320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321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案例分析 山东轻工业学院

020258 企业管理 专科   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55企业会计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7522运营管理 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

020265 采购与供应管理 专科 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5362物流英语   山东财政学院

030202 社会工作与管理 专科 0275社会问题 0273社会工作实务0274社会政策与法规 0182公共关系学3350社会研究方法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071社会保障概论 聊城大学

030301 行政管理 专科 0012英语(一)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0163管理心理学 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3349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3350社会研究方法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312政治学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

040101 学前教育 专科 0012英语(一)0386幼儿文学0389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0388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0393学前儿童语言教育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 29大学语文 0390学前儿童科学教育0395 科学? 技术? 社会 山东师范大学

040103 小学教育 专科 0409美育基础 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0410小学语文教学论 0408小学科学教育0411小学数学教学论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395科学? 技术 社会0412小学班主任 山东师范大学

040106 教育管理 专科 0012英语(一)0448学校管理学 0429教育学(一)0444教育政策学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031心理学0446现代教育管理技术 山东教育学院

050102 秘书 专科 0163管理心理学0345秘书学概论 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182公共关系学0346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509机关管理0514外国秘书工作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

050214 外贸英语 专科 0596英语阅读(二)   0597英语写作基础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794综合英语(一) 聊城大学

050303 公共关系 专科 0643公关心理学 0644公关礼仪0646公共关系写作 0182公共关系学0321中国文化概论0853广告学(二)37 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043经济法概论(财)0647公关语言 鲁东大学

050402 服装艺术设计 专科   0672中外服装史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山东轻工业学院

050405 室内设计 专科   0170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山东轻工业学院

050406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720广告摄影初步 山东轻工业学院

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 专科 0012英语(一)2230机械制造 2159工程力学(一)2195数控技术及应用 2236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2232电工技术基础2237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山东大学

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专科 0012英语(一)2142数据结构导论2198线性代数 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 山东大学

080704 电子技术 专科 0012英语(一)2198线性代数2269电工原理2342非线性电子电路 2346电视技术2348电子测量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曲阜师范大学

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 专科 2400建筑施工(一) 0170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23 87工程测量 2396混凝土及砌体结构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 29大学语文 2398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山东建筑大学

081310 营养、食品与健康 专科 5745人体营养5747临床医学总论(选) 5743基础营养学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选)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5744食品加工与保藏(专) 5741微生物与食品微生物57 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选) 山东大学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科 0012英语(一)4754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 山东大学

100701 护理学 专科 2901病理学 2903药理学(一)2996护理伦理学 2113医学心理学2998内科护理学(一)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3001外科护理学(一)3002妇产科护理学(一) 山东大学潍坊医学院限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100703 中医护理学 专科 3014中医护理基础3016中医外科护理学 3015中医内科护理学3019中医骨伤科护理学 2113医学心理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3017中医妇科护理学3018中医儿科护理学 山东大学限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100801 药学 专科 2535有机化学(三)3033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 3023药物化学3024生物化学及生物化学技术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3026药理学(二)3031药物分析 山东大学潍坊医学院限医药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100901 卫生事业管理 专科 0308临床医学概论3055卫生事业管理(一) 2867卫生统计学2910医学伦理学 0182公共关系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2881预防医学(一)(含流行病学) 山东大学潍坊医学院限从事卫生管理在职人员报考

030111 律师 基础科段 0922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0262法律文书写作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921商法原理与实务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 烟台大学

030112 法律 基础科段 0242民法学 0223中国法制史0261行政法学 0243民事诉讼法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244经济法概论 山东大学

030403 公安管理 基础科段 0359保卫学 0354公安学基础理论0361公安法规 0356公安管理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58刑事侦查学 山东警察学院限公安武警在职人员报考

050114 汉语言文学 基础科段 0529文学概论(一) 0429教育学(一)0536古代汉语 0531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05 34外国文学作品选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31心理学0533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山东师范大学

050207 英语 基础科段 0596英语阅读(二)   0597英语写作基础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794综合英语(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050208 日语 基础科段 0606基础日语(二) 0844日语阅读(二)9037日语写作基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608日本国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

050211 朝鲜语 基础科段 0849朝鲜语阅读 0627朝鲜语基础(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631朝鲜语语法 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

050308 新闻学 基础科段 0012英语(一)0655报纸编辑 0654新闻采访写作0657新闻心理学 0853广告学(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656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山东大学

100803 中药学 基础科段 2535有机化学(三) 3037药用植物学3038中药化学 3044中药药剂学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932方剂学(二)3046中药药理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限医药系统在职人员

020104 财税 独立本科 0067财务管理学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68外国财政 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41 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71社会保障概论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020106 金融 独立本科 0067财务管理学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76国际金融 0077金融市场学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大学

020110 国际贸易 独立本科 0100国际运输与保险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101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0055企业会计学0102世界市场行情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青岛大学

020121 调查与分析 独立本科 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142计量经济学 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

020155 文化产业 独立本科 4123外国文化导论4129人类文明史* 4127文化市场与营销4130中国文化资源概论*4137民俗文化* 0853广告学(二)4122文化产业与管理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135会展产业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

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 0067财务管理学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154企业管理咨询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020204 会计 独立本科 0162会计制度设计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159高级财务会计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370 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烟台大学

020208 市场营销 独立本科 0186国际商务谈判 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55企业会计学 0098国际市场营销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020210 旅游管理 独立本科 0199中外民俗6124旅游文化学 0200客源国概况6011旅游学概论 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

020216 电子商务 独立本科 0798商务交流7031物流管理概论 0896电子商务概论9087网络金融学 0090国际贸易实务(一) 3142互联网及其应用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大学山东理工大学

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独立本科 6091薪酬管理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0182公共关系学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

020222 物业管理 独立本科 5398住宅建筑与居住区规划设计9077物业管理会计 0122房地产评估5565物业管理法规 9074土地资源管理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青岛大学

020229 物流管理 独立本科 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374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43经济法概论(财)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大学

020232 劳动和社会保障 独立本科 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332 3劳动经济学 3325劳动关系学 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326社会保障国际比较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轻工业学院

020259 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 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126技术创新 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

020282 采购与供应管理 独立本科 5374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财政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独立本科 0865证券法5678金融法 0863企业法 0254海商法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7 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 独立本科 0278社会统计学0286福利经济学 0279团体社会工作0300社会福利服务 0281社区社会工作0285中国福利思想 0287发展社会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

030302 行政管理学 独立本科 0067财务管理学0320领导科学 0319行政组织理论 0182公共关系学0321中国文化概论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 0316西方政治制度0322中国行政史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040102 学前教育 独立本科 0401学前比较教育 0400幼儿园课程论5939教育科学方法论(一) 0399学前游戏论 0403家庭教育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临沂师范学院

040107 教育管理 独立本科 0454教育预测与规划 0451教育经济学 0449教育管理原理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教育学院鲁东大学

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独立本科 0643公关心理学6058学校心理学 2047社会心理学(二)6056 心理学史 6057生理心理学 2108实验心理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

050104 秘书学 独立本科 0320领导科学 0261行政法学 0321中国文化概论 0526秘书参谋职能概论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

050218 商务英语 独立本科 0600高级英语 0796商务英语0896电子商务概论 0947国际商务管理学 0603英语写作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财政学院曲阜师范大学

050302 广告学 独立本科 0639广播电视广告0662新闻事业管理 0640平面广告设计0641中外广告史 0321中国文化概论 0244经济法概论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

050432 室内设计 独立本科 5424现代设计史 9070人体工学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轻工业学院

050433 视觉传达设计 独立本科 5424现代设计史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轻工业学院

050450 电脑艺术设计 独立本科 5424现代设计史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轻工业学院

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独立本科 2194工程经济 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420物理(工)2241工业用微型计算机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

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独立本科 2331数据结构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023高等数学(工本)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4737C++程序设计 2333软件工程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

080705 电子工程 独立本科 2194工程经济 0023高等数学(工本)2356数字信号处理 2306自动控制理论(二) 0420物理(工)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曲阜师范大学

080708 计算机通信工程 独立本科 2331数据结构 0023高等数学(工本)2373计算机通信网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2338光纤通信原理 0420物理(工)2369计算机通信接口技术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邮电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080709 计算机网络 独立本科 2194工程经济2331数据结构 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023高等数学(工本)3141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2379计算机网络管理 3142互联网及其应用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财政学院

080806 建筑工程 独立本科 2198线性代数2440混凝土结构设计 3347流体力学6087工程项目管理 2404工程地质及土力学2448 建筑结构试验 0420物理(工)2447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独立本科 0910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21 42数据结构导论 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3173软件开发工具4737C++ 程序设计 2376信息系统开发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90403 畜牧兽医 独立本科 2795动物营养与代谢病防治 2796畜牧业经济管理 2799兽医临床医学 2797家畜饲养管理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农业大学

100702 护理学 独立本科 3203外科护理学(二) 3008护理学研究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 3005护理教育导论3006护理管理学 3010妇产科护理学(二)301 1儿科护理学(二)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潍坊医学院青岛大学限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100705 社区护理学 独立本科 3627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3626社区康复护理3699护理学研究(二) 0182公共关系学3005护理教育导论 3628社区精神卫生护理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限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030106 法律 本科 0230合同法5678金融法 0227公司法0257票据法02 62法律文书写作 0263外国法制史5680婚姻家庭法 0169房地产法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青岛大学

030108 律师 本科 0230合同法5678金融法 0227公司法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0229证据法学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9 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政学院

030401 公安管理 本科 0372公安信息学 0235犯罪学(一) 0860公安行政诉讼4729大学语文 0373涉外警务概论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限 公安系统在职人员报考

050105 汉语言文学 本科 0540外国文学史 0813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814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0321中国文化概论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541语言学概论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

050201 英语 本科 0600高级英语 0830现代语言学   0603英语写作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烟台大学山东大学

050202 日语 本科 0012英语(一)0610高级日语(二) 0611日语句法篇章法 0601日语翻译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青岛大学鲁东大学

050305 新闻学 本科 0529文学概论(一)0662新闻事业管理 0659新闻摄影 0182公共关系学0321中国文化概论 0244经济法概论0312政治学概论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3 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020118 餐饮管理 专科   0977餐饮业法规 0982餐饮服务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4729大学语文 0978烹饪工艺学(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限济南、青岛、东营、威海报考

050407 音乐教育 专科 0721基本乐理 0429教育学(一)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729大学语文 0031心理学 山东师范大学限济南报考

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904机械基础 青岛科技大学限试点学校在校生报考

080602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912电工原理 青岛科技大学限试点学校在校生报考

020119 餐饮管理 本科 0989国外饮食文化 0986中国饮食文化 0987餐饮美学 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烟台大学限济南、青岛、东营、威海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