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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务筹划(合集7篇)

时间:2023-10-11 16:14:59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1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跨国公司 税收筹划

目前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力量。这些跨国企业通过多种战略经营来实现其全球的利润。在税收方面,随着各国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和税收信息交流便捷性,为了把其世界范围内的税负降到最低,跨国公司实现了由“消极避税”到“阳光筹划”的转变。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为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自身实现跨国经营的目标,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向全球发展。在此情况下,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无疑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方式

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税法不一致,通过人和资金、财产的国际流动,减少以至免除其纳税义务的行为。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等不尽相同,导致各国税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技术进步等因素,为跨国企业提供了很大税收筹划的空间。

1.充分利用转让定价

所谓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各国子公司之间或各国子公司之间转移产品和劳务时所采用的特殊的定价方法。这种特殊的定价方式的制定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不是自由竞争市场下的价格,而是公司根据自身的全球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其他全球战略而制定的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内部交易价格。目前,转让定价方式是跨国企业普遍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它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和规避预提税。

(1)利用转让定价减少所得税。跨国公司通过在内部贸易中采取转移定价将盈利由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转移到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以减少所得税。表面上,低税国的子公司税负增加,但与此同时,高税国的税负的降低幅度必然会大于低税国子公司的税负增长幅度,其最终结果是导致跨国公司的整体税负的下降。

跨国公司进行此方式的税收筹划时,不仅要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率过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定价向该国的关联企业出售的产品就不一定有利。因为高关税抵消了部分的税收节俭。从长期来看,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也许并不能彻底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高税,只不过是把当期应纳的税额延迟到以后去纳税,所以应关注母公司所在国是否有推迟课税的规定,即对来自子公司的利润汇回母公司推迟课税的规定。

(2)利用转让定价规避预提税。各国对个人或者外国公司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消极所得如股息、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往往征收预提税。此时子公司可以通过降价向母公司供货或高价向母公司购货的办法来代替消极所得的支出。

利用转让定价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实质是将利润在关联公司之间的利润再分配。采取这种方式应协调好各跨国公司成员单位的利益,同时应有利于企业内部业绩的考核和评估,以促进各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

2.利用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税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逃漏税的协定。国与国之间签订的税收协定中一般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税的税收优惠。荷兰、列支敦士登、瑞士、卢森堡与大多数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这些国家可以作为跨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地。

3.避免成为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场所等。许多缔约国已将常设机构作为判断对非居民经营所得征税与否的标准。因此,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避免成为了常设机构,也就避免了在该国的非居民的有限纳税义务。跨国企业可以在投资国借助一些辅的工具达到同样的经营效果,如广告宣传,信息提供等。

4.利用电子商务技术

电子商务是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是在互联网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相结合的背景下产生的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企业内部功能进一步一体化,便捷的网上交易的形式,把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和筹资行为分散到各个子公司,从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电子商务对居民的定义、常设机构、属地管理权等传统概念提出了挑战。例如,利用地域管辖权进行筹划对于实行地域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依照税法规定,外国公司获得的某项所得是否在该国缴税,取决于该项所得是否来源于该国。这时,依靠互联网进行纳税筹划就有了基础。该公司不在其他国家设立机构,因此不会被其他国家认定为常设机构,那么就不用向他国政府缴纳税收。

各国税务机构都面临着电子商务这一全新的交易方式的挑战,但直至目前,仍未就电子商务征税达成一致的协定,只待国际社会的进一步探讨。这无形中就给了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外部空间,何乐而不为呢?

此外,还有其他的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如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本弱化、选择适当的投资组织形式、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延期纳税等。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国际税收筹划方式也必将多样化。

二、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强,国际投资的迅猛扩大,跨国企业的市场竞争也将激烈,在自由市场的经济环境下,跨国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目标,必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自身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总体利润。跨国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国际税收竞争趋势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抓住税收筹划空间,将使企业的税负大大的减轻。我国跨国企业在这方面,相对外国跨国企业重视较少,要想实现“走出”国门,做强企业,更应做好国际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杨培强杨晓红:论国际避税和反避税措施.经济师,2005(09)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2篇

跨国公司纳税筹划的基础是对于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及其他环境有着充分的认识,因为其纳税筹划的基础就在于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以及文化等差异,这些都为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性。首先,每个国家的税后制度都是基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治、文化环境,因此,各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必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跨国公司可以根据这种差异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例如,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重点不同,因此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会有不同的重点,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针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等,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的重点则更加广泛。这种税收政策差异性的存在为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性。其次,国家避税港的存在也是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要素之一。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者提供的低税或者免税的政策优惠的国家或者地区,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避税港进行注册或者进行业务开展,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另外,不断拓宽的税收协定也为跨国公司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家之间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之间都达成了双边税收协定,并且这一趋势也在不断的发展之中。不断拓宽的税收协定使得跨国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有了充分的依据。

二、跨国公司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根据财务管理中的杠杆原理,跨国公司在进行筹资活动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对于其税收收益进行考虑,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还要考虑其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资本构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避免因筹资活动而造成过度负债的情况,避免发生财务风险。

(二)市场风险跨国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也会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跨国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市场是全球市场,而非某一国家或者区域,因此,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非常复杂,资金的供求变化以及利率的波动变化比较大,企业面临的市场因素都会纳税筹划活动带来很多的困难,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

(三)政策风险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每个国家的税收政策都是在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的,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使得本国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各个国家的税收政策都会不断的调整和变化,这些都会给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行为带来一定的政策风险。因此,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人员一定要对各国的税收政策变化和调整进行及时的关注,在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环境中及时的进行纳税筹划策略调整,从而保证企业的利益。

(四)汇率风险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到的国家比较多,其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通过转让定价来实现的,这种纳税筹划方式是以各国的税收汇率差异为前提的。因为各国的汇率政策存在差异,很多国家实行的是浮动汇率政策,这使得汇率的波动比较大,使得跨国公司的纳税筹划行为存在很大的汇率风险。

三、跨国公司纳税筹划的策略方式

(一)充分利用转让定价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是跨国公司纳税筹划的最重要方式。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在进行转移劳务和产品的时候所使用的一种特殊的定价方法。这种定价方式的制定不会受到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其并不是市场自由竞争中所形成的价格,而是跨国公司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为了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一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内部交易价格。目前,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中使用非常普遍的一种纳税筹划策略。首先,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转让定价的方式来减少所得税。跨国公司在公司内部贸易中,可以通过转让定价将企业的盈利由税率较高的国家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从而减少公司的所得税。转移定价的主要原理在于,跨国公司将盈利由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转移到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虽然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增多,但是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因为盈利转移而少交的所得税会更多,从而使得跨国公司的整体税负下降了。跨国公司在使用转移定价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将相关国家的关税考虑在内。其次,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转让定价的方式来规避预提税。一般每个国家都会对外国公司在本国境内取得的各种收益,如股息、利息、租金等征收预提税。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降价向母公司供货或者高价向母公司购货的方法来规避预提税。利用转让定价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筹划,实质上是跨国公司将利润在整个公司内部的再分配,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跨国公司一定要充分协调公司内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利益,从而提高子公司经营的积极性。

(二)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各个国家之间签订的避免对跨国经营的所得和资本流动双重征收以及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国际税收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协定双方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或者是预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跨国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可以对国际税收协定进行充分的利用,尽量将纳税筹划的所在地设置在提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三)选择公司的组织形式跨国公司的组织形式一般都是通过建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来实现的。跨国公司应该根据自身在海外从事的经营项目以及公司开办初期是否会产生亏损来决定选择哪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如果预计开办公司将会存在亏损,应该采用设置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这样公司就能够将分公司的支出报表与总公司进行合并,从而通过利润的分得而减少总公司应该缴纳的税负;如果预计开办公司存在盈利,那么应该选择子公司的形式,这样就可以利用独立法人的地位来享受优惠的利益。

(四)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全球大多数的国家都是以跨国公司是否在本国设立常设机构来作为其是否需要进行纳税的标准。因此,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业务中,应该尽量避免设置常设机构,而是通过建立一些辅的部门,例如存货管理、仓储等形式的部门来代替,从而获得所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3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企业 国际税收筹划 策略分析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特点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在遵守相关法律和现行税制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确定最佳纳税方案的一项活动,其目的在于降低跨国纳税义务人的税负,获得最大化的税后利益。国际税收筹划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风险性

与国内税收筹划相比,国际税收筹划具有风险性的特征,究其根本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税收筹划归属于预测行为的范畴,预算结果的准确程度对筹划效果有着直接影响,若是预测不准,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筹划失败。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界定都比较模糊,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若是筹划被定性为违法行为,则会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复杂性

国际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由此使其具备了复杂性的特征。跨国经营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税收种类的差别及不同国家针对税收颁布的优惠政策之外,还需要考虑各国的国情及税法的变动,上述种种,决定了国际税收筹划的复杂性。一旦在筹划时,忽略了某些环节,都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失效。

(三)合法性

这是国际税收筹划最为基本的特点之一,具体是指跨国经营企业必须在遵守各国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使企业在跨国经营中,能够获得最大的利润。简而言之,就是国际税收筹划不能使用偷、逃、漏等违法手段来降低税负。

(四)专业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跨国经营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日益扩大。纵观国际,因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动荡,使得各国的税法都在频繁变化,在这一背景下,对国际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确保筹划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保证其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故此,部分跨国经营企业纷纷开始聘请资深的国际税收筹划编制团队为本企业制定税收筹划战略。

(五)预期性

由于纳税本身是一种发生在经济活动之后的行为,所以跨国经营企业可在对投资、经营进行规划的基础上,估算出各种决策方案所产生出来的税负多少,并以此为前提,对税收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预测,然后通过对筹划方案的效果比较,从中选出最为合理且有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方案作为最终的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依据

由于各个国家的税收规则、税收种类、课税方式以及税率各不相同,为了降低沉重的税收负担,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必须深刻理解和合理运用税收法律政策,认真分析影响企业税负的各种因素,确定税收筹划的可操作空间。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国为了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纷纷加大税制改革力度,使得各国税负呈现出整体下降趋势,这为跨国经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从当前情况来看,国际税收筹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指国家所拥有的征税权力,主要包括居民税收、公民税收以及地域税收管辖权。世界上多数国家实施的税收制度是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只采用一种税收管辖权,如马来西亚、香港(地域税收管辖权)。而双重税收管辖权是指两个国家根据各自税法的规定同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行驶税收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国家间进行双边税收协定谈判解决。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不同国家或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为其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在两个国家同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情况下,对居民的认定有着各不相同的标准。对于自然人不同的国家,所采取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有的国家采用的是时间标准,有的国家采用的则是住所标准,还有国家采用的是意愿标准。而对于法人,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也不相同,有的采取机构所在地标准,有的采取注册登记标准。正是因为各个国家所采用的标准均不相同,从而为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例如,在A国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B国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则B国居民由A国获得的合法所得无需交纳税款。因此,跨国公司可对这一差异进行合理利用,并据此制定出相应的筹划策略。

(二)税收法律政策

各国的税收法律政策与本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使其具备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一是,税种差异。各国在税种设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即使是同一税种,其征收范围也会有所不同。如,百慕大群岛和巴哈马没有实行公司所得税,成为了世界知名的避税地;二是,税基差异。各国的课税基础和依据有所不同,在相同税率下,税基越大,则其企业税负越重;三是,税率差异。各国和地区的税率差异明显,有的国家采取免税政策,而有的国家如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家则采取高税率。跨国经营企业可通过在避税港建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如,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有到挪威进行投资的意愿时,当其想要将投资获得的收益汇回国内时,挪威将会征收15%的提留税。若是由跨国经营企业设立在瑞士的控股公司进行投资,则按照瑞士与挪威两国的双边税收协定,挪威仅收取5%的预提税,即便这部分投资收益直接由设在瑞士的控股公司汇回国内的跨国企业中,瑞士再征收5%的预提税,那么也比原本的15%低,能够节省纳税支出。

(三)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了解决税收利益分配问题而共同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国际税收协定针对的税种主要为所得税中的预提税,一般会协定较低的预提税税率,即在本国应纳所得税中可以抵减缔约国缴纳的所得税。为此,跨国公司要将国际税收协定作为跨国投资地点选择的重要因素,以便为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提供操作空间。如,与中国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达八十多个,与荷兰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达四十多个。

三、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策略

与国内税收筹划相比,国际税收筹划更加复杂,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然而,由于我国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时间尚短,加之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致使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部分跨国经营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刻意追求局部利益,没有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导致筹划方案的可行性不高。此外,还有一些跨国经营企业忽视了国际税收筹划风险,他们认为只要进行筹划,就能达到减少税负的目标,并未考虑筹划失败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鉴于此,跨国经营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国际税收筹划,并采取有效的策略实施筹划工作。

(一)合理选择跨国投资地点

1、对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利用

在税收优惠政策中一般都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出口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等等。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能够吸引更多的外资到本国进行投资。如新加坡政府规定,投资本国《新型工业法》中涉及的产业部门的企业,全部可以享受最短5年,最长10年的免税政策。鉴于此,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对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以了解和掌握,并对其进行充分利用,这有助于企业税负的降低。

2、对避税地加以利用

通常情况下,将能够进行国际避税的国家或是地区称之为国际避税地,其具有低税收、避税区范围明确、对跨国投资者有诸多的税收优惠等特点,鉴于此,跨国公司一般都会将避税地作为投资的首先地点。同时,跨国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利用避税地实施税收筹划,如在避税区范围内设立基地公司。这里所指的基地公司是由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上建立的,能够用于减轻税负的企业。在避税地的选择上,除了要与自身的投资需求相匹配之外,还要关注投资国与投资地点间的国际税收协调性问题,这样不但有利于国际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而且还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

(二)合理选择企业组织方式

当跨国公司因开展经济业务需要在其他国家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是选择何种组织方式,这是因为组织方式的不同,享受的税收待遇也是不同的。由于子公司在其他国家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存在的,故此其能够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与母公司是同一法人企业,所以其在国外不享受税收优惠,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亏损也会直接汇入到母公司的账上,致使公司的所得额减少。鉴于此,跨国公司在开展国际经营业务时,可通过选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来降低税负。如海外公司在刚成立时,因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亏损的可能性较大,此时,可采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当其开始盈利以后,可将之转为子公司,由此能够享受所在国诸多的税收优惠。此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伙制,由于很多国家对公司与合伙企业采取的是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跨国经营企业应当在综合考虑这两种组织方式的税率、税收优惠等因素的基础上,选取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组建海外企业。

(三)合理利用转让定价策略

所谓的转让定价具体是指在国际税收中,相关联的各方在交易过程中,不按正常交易原则,而是以人为的方式确定价格。转让定价最为突出的特点是机密性和复杂性,整个定价的过程是在非常机密的情况下进行,定价中所涉及的内容既多且杂。跨国经营企业可采取如下做法实施转让定价策略:通过对中间产品交易价格的控制达到影响子公司成本的目的;通过对海外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是使用期限进行控制,来影响其成本费用;通过提供贷款和利息的多少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通过对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使用费的多少来影响子公司的利润及成本;通过产品销售,给予海外子公司以一定的佣金或回扣来影响其成本及利润。

由于跨国经营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内部交易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此,可对世界各国的税收差异进行合理利用,通过价格转移来实现利润转移,由此能够使企业的整体税负大幅度降低,有助于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但是因世界各国全都将以避税为目的的转让定位作为反避税的手段,并且还制定了与之相应的税收制度,从而给跨国经营企业借助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增加了难度。在此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是,各个国家为了吸引大量的外资到本国投资,以此来发展本国经济,并增加就业机会,使得转让定价税制的规定及实施存在较大的弹性,这无疑为跨国经营企业利用其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四)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对跨国公司的应纳税额以及会计利润产生直接影响,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我国跨国公司应当全面掌握东道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熟悉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便在合法的范围内通过会计手段降低公司税负,使公司获得最大化利益。如,在免征所得税或征收资本利得的国家,跨国公司应当将流动性收益最大限度地转化成资本性收益;为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滞后或提前确认收益和费用的结算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存货核算;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在税法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大型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减少固定资产前期使用阶段的公司利润,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应将日常经营产生的费用平均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避免因某一阶段纳税金额过高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合理利用电子商务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热门的商业形式,它的出现使传统的生产方式发生了改变,对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带也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跨国经营企业可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对电子商务进行合理利用。具体方法如下:其一,利用网址代替常设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如,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在A国有业务,为了到达节税的目的,跨国经营企业可在A国申请一个网址,利用互联网向A国客户销售货物,并在A国设立办事处,用于接收处理客户订单或提供售后服务。必须注意的是,办事处不能留有存货、不能开展销售活动、不能参与合同签订。如此一来,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处和网址都不会被认定为常设机构。这样跨国经营企业在A国开展业务取得的收入就不会被认定为来源于A国,从而规避了在A国缴纳所得税的义务。其二,可对所得的性质加以利用来实施税收筹划。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对所得的性质的界定较为模糊,特别是一些无形资产交易,由此差生的所得很难清楚地划定为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因各国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均有着不同的税收制度,故此跨国经营企业可借助电子商务模糊所得性质这一特点,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以此来减少税负。在国际税收筹划中利用电子商务这种策略时,应当对各国针对电子商务颁布的新税收政策加以密切关注,这样才能使该策略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其他税收筹划方法

在跨国经营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拥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税收筹划策略。主要包括:其一,利用国际租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公司在购置设备时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购置资金,在购置设备后将设备转移到内部其他公司使用。跨国公司既可通过销售的方式让购买方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使出租方享受到税收收益。其二,利用跨国收购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公司可通过跨国收购的方式,规避资本税和地方税的征收,若收购的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处于亏损状况,那么还可以将其亏损部分用来冲减跨国公司的利润。其三,利用信托关系进行税收筹划。在具体操作中,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可选择在如下避税地创立国外信托,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中国香港等,然后将国内的财产转移至创立了国外信托的避税地中,同时采用全权信托的方式,将转移出去的财产委托给设置在上述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这部分信托财产所获得的收益不直接转回国内,而是全部积累在避税地。在这一前提下,财产的所有人及信托的受益人便可以摆脱该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转移至避税地的财产由于是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因此,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的所得也不征收或是只征收较少的所得税。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要增强国际税收筹划意识,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中,利用合法的税收筹划手段,有效减轻公司税负,实现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在国际税收筹划中,跨国公司必须充分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及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制定税收筹划策略,确保税收筹划策略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从而不断提高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水平。

参考文献:

[1]刘运暖,李占杰.试析会计政策选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1(12):42-44

[2]李建军,李杨.走出去战略下中国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探究[J].经济前沿,2012(10):61-64

[3]姜凌.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动机、经济影响及反避税政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9):32-34

[4]过海琴.现代跨国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2(1):113-115

[5]杨焕玲.中国税务筹划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N].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3(1):16-19

[6]黄卫红,叶时宝.对我国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思考[J].产经前沿,2014(2):69-71.

[7]杨琦.跨国公司国外投资地点纳税筹划的层次分析法研究[J].税务与经济,2013(1):48-49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4篇

[关键词] 跨国企业 国际税收 筹划策略

一、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1.内在原因

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内在根源在于每个纳税义务人都有着减轻自身纳税义务,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在所得一定的情况下,纳税义务越轻,企业税后利润就越大。因此,跨国纳税人和国内纳税人一样都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和财务安排。跨国纳税人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是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内在原因。

2.外在原因

国际税收筹划的产生和存在主要是由不同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税收构成要素、经济源和税源等税收经济活动各方面所作的制度及法律上的不同规定造成的。国家间的税收差别是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基础。跨国纳税人对国家间的税收差异和不同规定的发现和利用,不仅维护了他们的既得利益,而且为他们消除和减轻跨国纳税找到了强有力的制度及法律保证。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1.合理选择投资地点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的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跨国投资企业如果能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规避国际双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务当局,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应税收入或所得进行重复征税。导致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行使。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现今国家与国家之间普遍都签订了双边的全面性税收协定,根据协定,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许多关于境外缴纳税款扣除或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因此跨国投资应尽量选择与母国(母公司所在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规避国际双重征税。目前,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双边全面性税收条约已有1000多个。

(3)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避税地又称“避税港”,是指对收入和财产免税或按很低的税率征税的国家或地区。目前国际避税地大致可分为两类。①纯粹或标准的国际避税地。这种类型的避税地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如百幕大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等。②普通或一般的国际避税地。这种类型的避税地一般只征收税率较低的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税种。有些国家或地区还对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免税,如瑞士、中国香港特区、巴拿马等。

2.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

跨国投资者在国外新办企业、扩充投资组建子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1)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便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减少了公司所得额。(2)就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伙制的选择而言,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海外投资企业应在分析比较两种组织方式的税基、税率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地具体的税收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前提下,选择综合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来组建自己的海外企业。

3.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在国际税收事务中,有关联各方之间在交易往来中人为确定价格,而非独立各方在公平市场中按正常交易原则确定价格。转让定价的制定过程是一项十分机密和复杂的工作。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策略的具体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通过控制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交易价格来影响子公司成本。(2)通过控制对海外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使用期限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3)通过提供贷款和利息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4)通过对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使用费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和利润。(5)通过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来影响海外公司的成本和利润。

4.避免构成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对于跨国经营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随之有可能避免在该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因而,跨国企业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他辅营业活动而并非设立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予纳税的优惠。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电子商务的诸多特点,更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便利。跨国经营企业也应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特点来合法避税。

参考文献:

[1]朱洪仁: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时代大学生出版社,2000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5篇

【关键词】国际税收筹划;跨国企业;经济全球化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原因

(1)内在原因。跨国企业作为独立经济主体,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是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内在原因。税负轻重是影响它们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跨国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最大可能减轻整体税负。(2)外在原因。一是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战略等不尽相同,其税收制度也存在较大差异,跨国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异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优纳税方案。首先,就税率来讲,它往往是各国税收制度差别大的一个关键因素。其次,就纳税基数来看,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各国对费用的确认和分配,资产的计价等项目的规定往往有很大的差别。最后,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不尽相同在客观上也为跨国公司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纳税方式,以最小地承担国际纳税义务创造了条件。二是避税港的存在。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取得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和地区,多以自然资源稀缺、经济基础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为主。各国实行大量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吸引外国资本到本国或本地区投资,这就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各国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较低税收负担的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三是国际税收协定。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它为缔约国双方的居民纳税人提供了许多税收优惠。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方法

(1)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跨国投资者在国外新办企业、组建子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实现税收计划最优化,减轻税负。通常,跨国公司适宜在初级阶段组建分公司,使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抵总公司利润。(2)充分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定价是指在国际事务中,关联企业在所属成员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等的内部定价机制,其目的是转移利润、躲避税收,以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避税已十分常见。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3)避免构成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跨国企业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它辅营业活动而非设立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予纳税的优惠。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盛行,越来越多跨国经营企业也开始利用它的诸多优点来合法避税。

三、国际税收筹划发展建议

(1)以法律为准绳,掌握税收筹划技巧。跨国企业应注意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安排经营活动。同时,跨国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充分学习涉税国或地区的税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投资国税务操作实务,熟悉投资国的税收环境,在总结和研究的基础上找到实施税收筹划的合理空间。(2)着眼全局,综合考量。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下,跨国企业必须从全球的观点妥善筹划,综合考量,进行税收筹划。不但要深入了解各国千差万别的税收制度,还要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税法政策的变动等。同时,跨国企业应有较长期的总体经营计划和税务计划,不能杀鸡取卵,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3)提高国际税务筹划风险意识。税收筹划可以使跨国企业获得筹划收益,但同时其风险又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一些具有优惠税收环境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政局不稳、法制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市场狭小、汇率不稳等不利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使投资经营产生巨大风险。同时,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也不容忽视,因此企业要在国际税务筹划中尽可能审慎考量并建立有效的税务筹划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税务筹划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若出现新的税收政策、经济环境等变化,应及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

参 考 文 献

[1]刘耘.当代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分析[J].商业研究.2004(8)

[2]姜波,胡应贵,姜丽.国际税收筹划展望[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8)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6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2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的影响

(一)税收原则受到的影响

1.税收公平原则受到的影响

国际公认的税收原则中,税收公平原则是基本准则也是重要原则,它包括三层内容:税收负担的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税收的社会公平。 电子商务是近几年来出现的贸易方式,在很多方面都不是很成熟,并且至今并未纳入税收征管范围。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导致了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之间在税收的严重失衡,对税收的公平性原则造成侵害。在未来,很可能影响到传统形式贸易的发展。

2.税收中性原则受到的影响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中性原则是增加经济效益而应遵循的重要准则,它的目的是社会现有的优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税收中性原则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外界对于税收的干扰,特别是国家的干预也不能跳过经济市场,去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如果对电子商务“特殊”,免于征税,必然会对传统交易方式造成影响,并最终使资源不能合理、有效的配置。

3.税收效率原则受到的影响

税收的最终目的便是让社会的总体效益得到提高,而税收效率原则便是为了做到这点,从而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税收的核心是提高效率,通过税收效率原则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经济的有效持续的发展。 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领域,一方面引领着社会的变革,另一方面也为税收筹划加大了难度。就当前的状况来说,电子商务是很多商家避税的渠道,因为国家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其提供了很多免税的优惠政策,而这种优惠让很多传统的经营者将经营模式由实体转向电子商务。然而,电子商务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传统贸易,这种贸然的转变会在未来出现诸多问题,导致社会经济的整体效率的下降。

(二)税收征管制度面临的挑战

1.没有专门的税收征收办法,不能全面控制税源

现如今的电子商务已经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传统的税收征管除了代收代缴,只要知道经营场所所在地,就可以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依法纳税。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下,一切都在网上进行,就不存在了所谓的“交易场所”,这样就会导致传统的办法根本做不到掌握并控制征税源,更加做不到全面征税。

2.很难获取会计凭证,审计稽查失去基础

在传统税务管理下,审计稽查要查看相关的会计凭证。然而,如今电子商务的模式下,所有的交易事项都是在网上进行,这就意味着一切交易凭证都是电子凭证,已经没有了纸质会计凭证的参与。这样,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就很难得到保证,因为电子交易及数据较传统的纸质交易及数据更容易修改和造假。所以在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下,凭证的稽查就失去了基础,无法保证税收征集的全面性。

3.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给税务征管带来的困难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各行各业,其中催发了传统银行向线上线下双重交易的新模式。如今,多数银行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而且,近年来网上银行逐渐走向成熟,更多的人愿意选择快速便捷的电子支付方式。2005 年4月《电子签名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在此领域的发展有了法律的依托,可以促进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向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发展的同时,也在为税务的监管提供了待解决的难题。网上银行交易快速、便捷,转账在几秒钟完成,而且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的日益发展壮大,很多交易都可以匿名,这使交易更加无法追踪,税务管理部门的征管进一步弱化。

二、电子商务下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一)企业的内部及外部环境

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虽然是属于财务部门所采取的会计事务,但是它要想能够得到顺利的完成,离不开企业内部及外部的一同支持。在企业的内部环境上:企业文化对于税收筹划的认可是至关重要的。如此,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如果能够有法定的纳税意识,就可以使税收筹划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在企业的外部环境上:国家层面对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法规会影响到税收筹划的实施和成效。 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认真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并依据税收筹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较为完善的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二)对于企业征收的主要税种

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了三大类:印花税、流转税和关税。在这之中,流转税包括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依据各个税种的特点以及各税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还要考虑这些主要税种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

(三) 纳税重点环节

企业要想达到利润最大化,势必要考虑节税。而任何企业从生a到销售都要经历多个环节,而不论是同一个活动的不同环节,还是纵向的同一税种的不同环节,在税负上都是不同的。在实际的税收筹划中企业往往只考虑了大的税种,往往忽略了小税种的甄别。但是,如果将小税种的税收筹划做好,同样可为企业节税。例如,印花税在企业增加资本公积金时,不同的方案,会使税负差别较大。

(四)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条款

电子商务在我国还处在初级阶段,国家目前为扶持其发展,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往往附加了一系列条件,受众的企业比较有限。因此,真正能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企业往往是那些开展了创造性工作的企业。同时,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资格审批程序比较严格,那些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切忌疏漏,导致不能通过审批,错失为企业节税的机会。

三、电子商务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一)通过管辖权来税收筹划

我国传统的贸易,纳税根据的是交易发生的地点,同时本地的税务机关会对纳税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如今,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纳税无法像从前一样。由于网络上的交易具有隐密性,很难判定商品的交易地,这就让税务机关很难判定纳税人。 虽然,随着电子商务走向成熟,国家的纳税机构会制定出一套相关法律规定。但是,电子商务企业仍可以提前考虑,通过事前来选择商品的交易地来达到节税和合理避税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选择居民或在税负上避重就轻地来合理避,对于跨国交易也可避免重复纳税。我国国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对比多国的纳税标准,选择纳税较低的国家设立总机构。而非居民来讲,只要不将常设机构建立在国内,不管在何处与我国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往来,税务机关都将难以察觉。

(二)利用收入来源性质进行税收筹划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企I可以将线上与线下交易一起来做。我国对于传统企业销售有形物品的规定十分严格,税种类及税率规定都有一一对应,而且所承担的税负都很高,而对于提供劳务的纳税则差别较大,要求较为宽松,企业可以思考如何借此改变收入来源的性质,从而合理避税。

(三)通过电子商务企业对常设机构的设置来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税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往往是常设机构,企业的机器、厂房等都被列为常设机构。只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考虑不设置常设机构,因为所有交易都可在网上完成,不存在地域的限制,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居民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可以通过在国内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这样不仅可以节税,甚至可以不纳税。对于进行跨国贸易的企业,可以选择将常设机构设立在税负相对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但是要留意,不要被多个国家和地区视为设有常设机构,导致了重复征税。

(四)结合电子商务自身特点进行税收筹划

电子商务在目前来看与传统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因其以网络为载体,一切交易都通过电子设备完成。因其自身特点的独特性,使它不适用于传统意义的征税,因为我国的税法的征税都是依据纸质的合同作为标准的,只适用于传统的企业。企业正可以利用这一点来进行税收筹划。同时,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企业可以将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止放在国内,也可放在不同国家。比如,产品的研发环节设立在科技发达的国家,生产环节设立在拥有低价劳动力的国家,销售环节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同时,将公司设立在纳税偏低的国家。

参考文献:

[1]宋春丽.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D].青岛:青岛理工大学,2013.

[2]阎伟.浅析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务会计的影响[J].财政监督,2004(4):32-34.

[3]余野青.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探讨[J].中国商界,2010(1):12-13.

跨境电商税务筹划第7篇

涉及国际业务的企业都可以根据税法规定选择税率差异、纳税确定标准差异等筹划自己的纳税方式。其次,目前,随着各国资本的加速化发展,各类跨国业务的纳税企业都愈发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再加之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展,金融市场与贸易都获得了自由化发展,国际经济环境为企业跨国业务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新的环境与机遇。这种经济环境为企业跨国业务的纳税筹划带来了各种可能性。再者,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展,各国彼此间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已成为一种趋势和普遍现象。目前,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协定”,主要用于避免双重征税。纵观世界范围内,现已达成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已有上千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进来。税收协定不仅有利于各国发展,还给各国的税收筹划带来诸多可能性。

二、国际业务税收筹划的途径

(一)利用选择设置“企业居所”在税法规定中,企业居所是一项需重点把握的含义。各国由于国情、政治经济环境等存在差异,因此对企业居所的定义并不同。许多欧洲国家将企业居所定义为企业实施控制和管理的主要地点;美国则认为企业居所是企业的注册地。因此,企业在对国际业务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妨利用企业居所的不同规定来实现筹划目的。即使在高税国,也可利用企业居所实现降低税负。

(二)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定价是以躲避税收、转移利润为目的,以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确定内部交易价格,并按该内部交易价格成交。具有跨国业务的企业利用转移定价,能够实现减轻税负、规避预提税的目的。利用转移定价,企业能够在内部交易中,将内部贸易由高税率国家中的子公司转移至低税率国家中的子公司。能够有助于企业少缴所得税。倘若跨国业务的延伸国家税率较高,那么企业将会向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收取较高的货物价格,以及各类费用(比如资产租赁费用、贷款利息、劳务费用等);而向低税率国家中的子公司收取较低的货物价格和各类费用。具体而言,跨国业务中所涉及的货物主要包含机器设备、产成品、原材料、在产品、零部件等;资产租赁费用主要包含使用专利、商业信誉、专有技术等的费用;劳务费用则包含管理性劳务费和技术性劳务费。只要是有形商品,一般都具有“可比价格”。在很多国家中,企业会针对跨国业务调整内部交易的转移价格。而无形资产由于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对其价格的限制相对困难。也正因为此,拥有跨国业务的企业在商品价格受限、不利于转移定价时,可以利用无形产品的转移价格,以减少预提税。

(三)利用企业性质的选择股份制企业和合伙经营企业所面临的税收政策往往是不同,因此这就存在一个企业性质的选择问题。对于公司制企业,世界大部分国家往往要对其营业利润进行征税,利润在分配之后还要对每个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合伙经营企业,政府往往只是对合伙并取得收益的各方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的营业利润则不在课税范围之内。另外,企业如果是跨国性质的,那么它在国外设立的公司就具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性质区分: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享受所在国家各种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其亏损无法并入母公司而达到降低母公司的营业利润的目的;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故不能享受所在国的税收优惠,但其报表可以并入母公司,在其亏损时可以降低母公司的税前利润。两种选择各有利弊,但笔者认为,企业在发展初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随着跨国机构的日渐成熟再逐渐转变为子公司的形式。

(四)避免所在国认定常设机构企业在从事国际业务时,往往在所在国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方便企业在该国的业务扩张。但《联合国范本》等国际文本中对企业设立在异国的组织结构进行了界定:如果该机构是企业在异国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固定场所,并且该机构人拥有订立合约、签售订单等功能和权力,则该机构被认定为企业的常设机构。因为常设机构可以裁定为独立的纳税单位,是有独立纳税义务的。特别是当所在国税率高于企业居住国时,税收政策将会对企业极为不利。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常设机构的裁定标准,合理避免在异国出现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