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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面积计算规范(合集7篇)

时间:2023-09-25 17:28:10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1篇

关键词:绿地、集中(公共)绿地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创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已经不只是一句“美丽“的口号。我们正在用实际行动履行这项承诺。在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时,我们在做得不仅仅只是注重那栋“画”的四四方方的房子,更注重它的其他配套公建、绿化、消防、交通、停车等设施。城镇住宅小区绿地的布局、绿地率等等是最接近居民、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住宅小区绿地是老百姓在平常生活直接感受到、享受到品质生活。创建幸福城镇,从“住”开始。则住宅小区竣工后,需要我们测绘工作人员精心测绘,准确计算绿地面积。

二、住宅小区绿地分类

首先,我们充分认识住宅小区内各点绿地的所处位置及功能,我们把城市住宅小区绿地进行分类,这样更能准确计算出住宅小区绿地指标。

住宅小区绿地按绿地的建设位置可分为:地面绿地、地下室、半地下室绿地及屋顶、晒台绿地。住宅小区往往为了交通、消防等需要把一部分地面进行硬化,地面绿地是建在非硬质地面上绿化。建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顶绿化,达到一定覆土厚度,便于绿化的种植与养护,可以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绿地面积。建在屋顶、晒台、阳台上的绿化,住宅小区一般不计入绿地面积。

住宅小区绿地按绿地的功能分可为:集中(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住宅小区集中(公共)绿地是为居民提供活动、休息的场所,有游憩功能,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绿地,利用率高,要求处于小区适中位置,便于居民前往。宅旁绿地是住宅小区绿化的基础,妥善布置宅旁绿地对整个居住小区住宅建筑起到了装饰、美化的效果,能使植物与建筑景观相得益彰,它一般只供本幢建筑的居民专用不列为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是指配建的、为小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所属的绿地。道路绿地这里我们狭义指小区道路绿地,其中也包括一定宽度内可计算为绿地的园林铺装、园路。

三、绿地面积计算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一般运用测量手段来测出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地边界线,并计算出绿地面积,绿地面积按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山丘、坡地不能以表面积计算。计算绿地面积起止线、哪些绿地孰算孰不可算是工作中难点、疑点。特别是建设单位注重住宅小区绿地率是否达标而疏忽集中绿地建设的各项要求。下面根据规范着重阐述集中(公共)绿地计算部分规则。

小区集中(公共)绿地除有前面所述功能外,还要满足不小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带状集中(公共)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集中(公共)绿地计算起止界应绿地边界距小区路边1米(包括硬化处理隐形通道边),距房屋外墙脚1.5米。如附图:

集中(公共)绿地内路宽小于等于1.2米园路及园林铺装,花室与游憩设施,可计入绿地面积,但这些总计不能超过30% ,一些园路及铺装为主要入户通道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至少有三面环绿化的景观水体也可以计入绿地面积。有些集中绿地为地下室、半地下室顶绿化,所以要测量和计算出覆土厚度,按当地验收部门规定的要求及折算率,计算出绿地面积。

四、结束语

以上简单的阐述了城市住宅小区集中(公共)绿地计算部分规则,其它不再累述。当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会碰到诸多问题,我们作业前需作好充分准备,搜集各种资料,如: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绿化建设审批及施工资料、现场比较难界定的地下室范围线等等。学习和理解规范各项要求,虽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细化了绿地面积的计算,但现在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高,设计及施工复杂,为了规范绿地面积核算,我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尽早出台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办法,明确绿地面积计算的原则、绿地面积的计算标准、集中(公共)绿地的规定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顶绿化要求及计算方法等规范性文件。我们城市测绘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依、有程可循,为城市建设管理验收部门提供准确数据,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2篇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项目实际,特预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城建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总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的道路超出1.2m不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1m外开始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 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2.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折算系数见表一

表一

绿 化 类 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土层厚度≥1.2m,球灌类植物比例≥30%

80%

0.6m<土层厚度<1.2m,满铺草皮。

50%

土层厚度<0.6m,满铺草皮。

20%

高度<1m

不予计算

备注:1、土层厚度指种植土厚度,不包括隔热层、素混凝土层等以下的土壤厚度。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要        求

折算系数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10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平均履土厚度≥1.2m,大乔灌草搭配

100%

0.6m<平均履土厚度<1.2m,乔灌草搭配

8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草搭配

4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纯草皮、地被

20%

裙房屋顶绿化和

一层屋顶绿化

0.6m>平均履土厚度≥0.3m,纯草皮、地被

20%

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搭配

40%

备注:1、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均不计算绿地面积。

(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折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或草花。

20%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车位种植了一株以上球类植物。

30%

林荫式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个车位种植一棵以上遮荫效果良好的高大乔木(乔木树干胸径¢≥12cm)。

60%

 

(七)附属绿化组团内各类运动场、儿童游乐场、橡胶场地等不计绿地率。

(八)隐形消防通道草皮面积按土层厚度计算:土层厚度<0.6m,计20%,0.6m≤土层厚度<1.2m,计50%,土层厚度≧1.2m,计100%。

 

                                          2016年7月1日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3篇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项目实际,特预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城建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总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的道路超出1.2m不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1m外开始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 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2.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折算系数见表一

表一

绿 化 类 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土层厚度≥1.2m,球灌类植物比例≥30%

80%

0.6m<土层厚度<1.2m,满铺草皮。

50%

土层厚度<0.6m,满铺草皮。

20%

高度<1m

不予计算

备注:1、土层厚度指种植土厚度,不包括隔热层、素混凝土层等以下的土壤厚度。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要        求

折算系数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10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平均履土厚度≥1.2m,大乔灌草搭配

100%

0.6m<平均履土厚度<1.2m,乔灌草搭配

8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草搭配

4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纯草皮、地被

20%

裙房屋顶绿化和

一层屋顶绿化

0.6m>平均履土厚度≥0.3m,纯草皮、地被

20%

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搭配

40%

备注:1、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均不计算绿地面积。

(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折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或草花。

20%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车位种植了一株以上球类植物。

30%

林荫式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个车位种植一棵以上遮荫效果良好的高大乔木(乔木树干胸径¢≥12cm)。

60%

 

(七)附属绿化组团内各类运动场、儿童游乐场、橡胶场地等不计绿地率。

(八)隐形消防通道草皮面积按土层厚度计算:土层厚度<0.6m,计20%,0.6m≤土层厚度<1.2m,计50%,土层厚度≧1.2m,计100%。

 

                                          2016年7月1日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4篇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项目实际,特预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城建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总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的道路超出1.2m不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1m外开始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 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的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1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20cm的每株按2.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折算系数见表一

表一

绿 化 类 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土层厚度≥1.2m,球灌类植物比例≥30%

80%

0.6m<土层厚度<1.2m,满铺草皮。

50%

土层厚度<0.6m,满铺草皮。

20%

高度<1m

不予计算

备注:1、土层厚度指种植土厚度,不包括隔热层、素混凝土层等以下的土壤厚度。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要        求

折算系数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10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该组团绿化用地的3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地下车库、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平均履土厚度≥1.2m,大乔灌草搭配

100%

0.6m<平均履土厚度<1.2m,乔灌草搭配

8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草搭配

40%

0.3m≤平均履土厚度≤0.6m、纯草皮、地被

20%

裙房屋顶绿化和

一层屋顶绿化

0.6m>平均履土厚度≥0.3m,纯草皮、地被

20%

平均履土厚度≥0.6m,乔灌搭配

40%

备注:1、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均不计算绿地面积。

(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折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类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或草花。

20%

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地面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车位种植了一株以上球类植物。

30%

林荫式草坪砖停车场

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且每个车位种植一棵以上遮荫效果良好的高大乔木(乔木树干胸径¢≥12cm)。

60%

 

(七)附属绿化组团内各类运动场、儿童游乐场、橡胶场地等不计绿地率。

(八)隐形消防通道草皮面积按土层厚度计算:土层厚度<0.6m,计20%,0.6m≤土层厚度<1.2m,计50%,土层厚度≧1.2m,计100%。

 

                                          2016年7月1日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5篇

【关键词】 总平面设计;规划建设;设计规范

【中图分类号】 TU201.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3-069-03

总平面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开端与门户,也是建筑设计的基本与灵魂,即是在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城、镇规划建设局批准的用地范围内,根据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地形、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把建设物、构筑物、交通运输、各种场地、绿化设施等,在平面图上进行合理、协调地规划、设计与布置,使一个工程的各个项目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满足人民生活、休闲、政治等需求。成功的规划设计也是城市面貌的绝佳的体现。

实际建筑设计工程中总平面设计从报批流程上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总图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此阶段是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整体把控,经审批后规划部门会批复此项目的规划意见复函,设计可以进行单体建筑深化设计。第二阶段是复函批复后进行人防、绿化、交通、建委等部门对于规划总平图的深化设计。第三阶段是施工图完成后,设计进入总平面消防的报批阶段。第四阶段规划许可证总平图。

第一阶段的规划方案报审需设计提供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方案图。规划方案总图设计中的基地总平面设计是总平面初期设计较重要部分,也是规划总平面设计的开端,应以城市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为依据。设计中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定节地、节约、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空间,并应适合当地气候条件,自然地形,周围环境,地域文化,和建筑环境,因地制宜的规划思想。

在实际建筑设计工程中,总平面设计以当地规划部门编制规划意见书为设计依据,意见书中会对建设用地,规划单体设计要求、环境设计,绿化设计,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细致明确的要求。

1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即对拟建规划用地概况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用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总用地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城市公共用地等。

建筑用地位置及范围、是由规划部门提供的各种界限范围,其中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其中北京常用的为前四种。

用地红线内规划部门还会对建筑的基底退用地红线的距离做出明确要求,即建筑控制线。设计中常常会对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及建筑控制线的概念混淆不清,用地红线是对建设单位可建设使用的用地范围的限制,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使用范围,有时用地红线就是道路红线,而建筑控制线既是用地红线内可建设建筑单体的基底范围控制线。北京建筑设计细则中对建筑突出物允许突出用地红线上空的做出相应规定,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层以上出挑是否可以突出建筑控制线并未做明确规定,各地规划部门可能把握尺度不同,建议当遇到特殊情况请设计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规划咨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规划总用地面积以规划钉桩图面积为准,其中包括总建筑用地面积、城市公共用地(道路及绿化),为保证城市绿化景观需要,规划部门会在用地面积内划分一部分城市绿化带,此区域不属于建设用地范围,不允许建设单位新建建筑物,可以允许地块内必要管线通过,一般此区域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施工。开始规划总图绘制时,一定严格按照钉桩坐标点输入,绘出建筑用地红线、道路及绿化范围,并插入现状地形图,核对用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市政不可拆改的建筑及道路,如非拆改的公交车站等特殊建筑,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与规划沟通处理,以免对规划方案及建设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

拟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主要是对地块内建筑单体的使用性质及使用年限的约束,不同使用性质相应使用年限是不同的,国家规定居住用地性质为居住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地出让最高年限70年,商务办公、工业、科、教、文、卫、体等土地出让最高年限50年、商业金融、娱乐、旅游等土地出让最高年限40年,规划区域内可存在多种使用性质,每种使用性质地块应分别独立设置,地块以区域红线划分存在,每个地块都具有独立的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要求,不可混合使用,例如商业金融、办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可出现居住使用性质的建筑等。

3 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要求

主要是对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单体在用地总体规划中位置及布局的控制,其中包括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空地率、绿化率、首层退线、道路交通及机动车出入口、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层数等,现以北京市居住区为例将以上控制指标部分总体考虑可以归为以下三大类:

3.1 竖向建筑高度。一般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平屋顶)或屋面面层(坡屋顶)的高度。建筑限高是规划部门依据地区总体规划对建设地块建筑物竖向高度的控制,不同地区建筑高度计算也不同,设计经常使用计算规则:平屋顶建筑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一般以屋面下檐口计算建筑高度。屋顶坡度大于30°时按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坡屋顶不同坡度按当地规定执行。屋顶上的附属物如楼梯间、电梯间、水箱、烟囱等其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25%,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对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风景区及净空高度限制也有相应的规定。

3.2 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受防火、日照、采光、通风、卫生、防视线干扰、防噪声等有关规定的影响与制约,设计中主要注意如下三个方面:

3.2.1 防火间距。建筑必须满足的消防间距,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注意规范中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注解,设计中常常会遇到类似情况,很好利用会解决很多规划设计中的难题。

3.2.2 日照间距及建筑间距系数。主要是保障一些需要较好日照要求用房的日照标准的需求,主要包括如下建筑类型:居住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用房、小学、中学的普通教师、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老年人的居住建筑、托老所的居室都为有日照要求的等,规划总平面设计中需要对以上性质建筑位置择优考虑,进行平立面进行日照分析,满足相应的日照时限要求,并须在规划方案报批时提供该地块及相邻受影响地块的日照分析报告,以满足区域内生活质量要求。

北京地区对日照标准做了如下规定:①住宅每套至少有1个居室、4居室套型至少有2个居室满足大寒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规划部门通常还会同时要求以上房间还必须同时满足冬至日不小于1小时的要求,根据以往日照分析经验冬至日不小于1小时比大寒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更难满足)。②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老年人及残疾人住宅的主要起居室和卧室、医院及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等建筑日照要求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中都做了相应规定。

日照标准需要利用日照软件进行日照分析来实现,计算时应注意如下:日照标准日定为大寒日及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大寒日采用8:00~16:00,冬至日采用8:00~16:00(真太阳时),计算大寒日时,应设置最小连续日照时间为5分钟,冬至日应设置最小连续日照时间30分钟,扫掠角12度,日照时间计算起点指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含保温层及装修层),计算过程中时间精度和输出结果精度应该为分,输出结果应将真太阳时转换成北京时间,通过计算结果来判定拟规划居住建筑是否满足日照要求,对于特殊部分可进行立面日照分析,更准确直观一些。

北京建筑间距规定的系数要求:主要包括板式、塔式及多塔建筑及多塔建筑群等;板式建筑指主要朝向建筑长度大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2倍以上的建筑;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平行布置正南正北时,建筑间距最小系数1.7:塔式建筑指长高比小于1的建筑,塔式建筑的各朝向均为长边。单栋塔式建筑遮挡建筑(两侧无其他遮挡建筑时)对日照比较有利,遮挡面积较小,与北侧居住建筑的建筑系数最小可控制在1.0,不会对被遮挡建筑造成遮挡。

相邻多栋塔式建筑如果之间间距等于或大于单栋塔式建筑长度时,在该间距范围内无其他遮挡建筑,其间距系数最小可控制在1.2。相反塔式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建筑长度时,在该间距范围内无其他遮挡建筑,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按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和建筑之和计算,也就是多栋塔式建筑遮挡效果以等同于板式建筑的遮挡效果,根据群体不同的长宽比,采用的间距系数也不同,长宽比1.0以下,等同于单栋塔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0,长宽比1.0~2.0时,间距系数1.2,长宽比,2.0~2.5时,间距系数1.5,长宽比2.5时,相当于板式建筑,间距系数1.7。

北京规划部门一般规定居住区日照必须同时满足住宅居室及公共服务项目居室部分日照标准及北京建筑间距规定的系数要求。

3.2.3 卫生间距。即居住建筑相对两可视面(窗口距离)大于等于18米,如不满足要求时,采用有效遮挡措施避免对视,总图标示出来规划部门也是认可的。

3.3 居住区内综合技术指标:综合技术指标是规划总图设计中非常重要部分,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3.3.1 综合技术总指标。包含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配套设施用地,通常情况下总指标中只体现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其余用地面积在地块分指标中体现。总指标还包括居住区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和地下要单独统计)、住宅建筑面积、公建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总户数、居住总人数、户均人口、人口毛密度、机动车停车数量及非机动车停车数量等。

3.3.2 建筑容积率。指建筑用地内建筑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计算容积率时,总建筑面积中是否包括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城市规划部门来确定,在具体设计中计算容积率一般都是用地上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来计算,也就是规划部门对于地下建筑面积不予与明确的约束,可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使用需要及投资情况来确定地下面积的数值。

3.3.3 建筑密度。指用地范围内各类建筑的基底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是反映建设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3.3.4 绿地率:。指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用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3米(含3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1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按1/2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绿地面积计算时建筑首层外墙1.5m范围内、道路路缘石外1m范围内不计入绿地范围,对其它围墙、院墙绿地范围可算到墙脚、汽车坡道出地面部分算至坡道挡墙外1m处、覆土绿地部分要注意其与实行覆土绿地接壤的部分,不被建、构筑物围合(其开放边长应不小于总边长的1/3)。道路小于4m的可以不退线1m,按道路边缘计算绿地面积,人行道及硬铺休闲广场不计入绿地面积,符合公园规范要求的游憩小路可计入绿地面积。

以上为规划方案设计中的一些主要的限定性指标,满足以上各种规划要求做出项目的规划方案阶段的总平面建筑布置图及方案报批图纸,北京地区规划方案报审要求总平面提供如下表格内容:用地指标表、用地平衡表、区位图、技术经济指标表、建筑单体一览表、图例及设计说明等。

用地指标表:主要是表示项目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道路、绿地等面积,此部分数值由规划部门在选址意见书中提供。用地平衡表: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种指标数值,包括建筑占地面积、绿化面积、道路广场面积及其它面积的数值及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以用来控制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用地的平衡关系,规划可根据此数据来控制整片地域的城市整体形象。区位图就是项目在城市中的位置,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地上面积可由容积率来控制,地下可根据使用及车位需要由建设单位把控,如有特殊使用功能还需注明面积数(主要用于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需要)、建筑单体的栋数、建筑控制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地下分开统计)、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如居住建筑还有住宅总户数、住宅总人口、户均人口、人口毛密度等,建筑单体一览表:包括各建筑单体建筑使用性质(地上、地下分开)、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还有户数)。

规划总图报审图纸部分中需要标注及标示部分主要是建筑单置(坐标点定位),楼号、层数、正负零标高、建筑高度、建筑外轮廓尺寸(一般标注保温外皮)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城市道路开口位置、并注明道路及开口宽度、绿化部分需填充并区分覆土绿化及实图绿化,此阶段需保证规划绿化率要求、建筑间距、住宅还需注明日照间距的系数等。

此阶段因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单体设计还未深化,面积指标还不准确,规划方案报批时地上面积经常会按照容积率计算的最大面积来控制、机动车、非机动车、绿化率也会按照最低要求数值来报审,待进行绿化、交通报批时再进一步深化设计,前提是规划方案图中必须保证各种指标的可实施性。

项目总平图设计的四个阶段中第一阶段属于难度及技术含量较高阶段,也是依据规划条件方案创造的过程,是整个项目设计前期及精髓。第二阶段的人防、绿化、交通、建委等部门对于项目规划使用要求可实现性的把控,此阶段是在规划复函总图基础上对人防、绿化、交通的使用功能的拆分,以保证规划复函上各个指标的可实现性,是一个分布细化过程。第三阶段是施工图完成后,设计进入消防的报批阶段、此阶段总平面应注意建筑单体消防车道及消防扑救面的设计(一般情况此部分在规划方案阶段就应该按规范要求设计好),是消防部门对此部分的审批与核对,以保证园区内消防车的顺利扑救。第四阶段规证总平图,既是规划复函方案后经过人防、交通、绿化、消防等部门审批后及单体建筑施工图完成后的终版总平面图,此阶段总平面很重要,图纸中每个数据都将作为实际施工中的验线及规划验收依据,在实际施工时不可以更改(允许范围内的施工误差除外)。图纸指标中使用功能同样会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的重要依据,所以此阶段总图一定要慎重对待,保证每个细节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6篇

关键词:市政化改造 雨水计算 径流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不断向外扩大,使得所在区域内的道路断面形式需由原来的公路式向市政化转变,从而对道路排水设施提出了相应的改建要求。本文涉及的亭卫南路城市化改造便是基于此背景下,对原有道路采用的公路排水模式进行市政化排水设施改造。

1.项目概况

亭卫南路改建工程位于上海市金山区,路线总长2.629km,道路全线为公路式断面。由于430m下穿金山铁路支线段纳入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故项目实际改建长度2.199km。

本项目除对现状路面结构进行改造外,同时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并在非机动车道下同步新增排水管线。改造后的道路性质仍为公路二级,但横断面形式及道路功能变为城市道路模式。

2.项目沿线排水现状2.1雨水排放现状

本项目路线所经区域东侧主要为耕地、鱼塘等,西侧则为在建中的住宅小区,现状雨水经边沟收集后自流排入相交规划保留河道。

2.2污水排放现状

本项目涉及范围内沿项目道路东侧农田及绿地下已建有Φ400、DN800污水片区收集主管各一根以及Φ1650污水排海总管一根。污水排海总管主要接收金山新城内各片区污水后,最终进入位于金山铁路支线南侧、本项目道路东侧的已建新江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3.项目沿线排水规划3.1河道规划

本工程所在区域水面率达9~10%,湖泊、湿地面积率为2~3%,且分布较为均匀,河道间距控制在1000m以内。工程沿线涉及河道主要有三条,分别为老龙泉港、运石河及亭卫南路西河。

3.2雨水规划

区域内河道水位受闸控制,常水位为2.4m,最高水位受黄浦江潮位影响,除涝控制最高水位为3.9m,除涝预降水位为2.0m。金山新城区域内规划道路高程为4.5m~5.8m,现状实际地面标高为4.3~4.5m。因此本项目所属区域以城市圩区排水模式为主,兼顾泵排为辅。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分别自流出浜至老龙泉港、运石河及亭卫南路西河。

3.3污水规划

本项目所属区域污水均通过项目道路东侧的Φ1650污水排海总管进入已建新江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新江水质净化厂远期处理能力为15万m3/d。

3.4地块规划

根据金山新城地块性质规划,本项目道路沿线两侧均有60m宽控制绿带,西侧绿带外为亭卫南路西河。

4.设计方案的确定

由于道路两侧地块污水已由现状污水管道收集,且项目两侧规划绿带今后亦不产出污水,故本项目不新建污水管道。

因本项目道路西侧绿带外即为规划新建亭卫南路西河,且基本一直平行本次道路走向,而道路东侧绿带外地块雨水均通过东西走向道路向东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故本项目实际可仅考虑道路范围内雨水的排出,但考虑到道路外侧仍有各60m规划绿带,因此对于雨水方案的设计考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进行比较后最终确定。两种计算方法分别是:①根据《公路排水设计规范》,对道路雨水径流量进行计算,该种计算方法适用于公路中的边沟设计;②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及《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对道路雨水径流量,该种计算方法适用于市政道路中的雨水管道设计,其中本方法又分为仅考虑道路范围汇水面积和同时考虑路外侧规划绿带的部分汇水面积两种。

5.采用公路两侧设置边沟时的水力参数计算

采用公路工程《公路排水设计规范》中公式计算雨水流量:Q=16.67ψqF (5.1)

式中:Q—— 设计径流量(m3/s);q—— 平均降雨强度(mm/min);F ——坡面汇流历时(min)。

(1)按《公路排水设计规范》表3.0.2中对重现期的进行选择。

8.运营情况

根据上述三种方法计算比较后可知,市政计算方法得到的雨水径流量略大于公路计算方法得出值,且当汇水面积包含两侧部分绿带面积后,虽雨水径流量均按照市政计算方法计算,但因采用不同的设计参数,因此导致实际计算得出的径流量将小于仅考虑全路面范围汇水面积的径流量值。综上,最终决定本次亭卫南路改建工程应采用道路下设置雨水管道且不考虑两侧绿带的方法进行雨水管径的设计,计算得出的新建管道管径可同时满足上述三种情况下的雨水流量收集及排放。

亭卫南路改建工程已于2012年5月通车,经过一年的使用,道路下雨水管道均能快速的将路面雨水收集并排放至附近河道,同时未出现道路积水等不良情况,各方面反映均较好。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2]同济大学.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第7篇

绿化率是指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值。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1]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但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其计算要比绿化率严格很多。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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