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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合集7篇)

时间:2023-09-25 17:27:35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1篇

摘 要 合理确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不但是房地产企业管理控制、准确计算利润的需要,还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因此,合理计算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是房地产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现将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和大家作一个分享,以期共同完善。

关键词 房地产 成本核算 企业管理

一、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

(一)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按成本核算及管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和账簿,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成本费用。

(三)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

(四)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五)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在上述原则下,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一)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三)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1.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四)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前确定,以便于进行科目的设置和费用的及时归集。而且一旦确定,不应随意改变,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三、成本费用项目的一般设置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一般设置土地征用费(内容主要是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拆迁补偿费(内容主要是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分别冲减有关成本)、市政配套费(内容主要是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其他(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四个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核算。

前期工程费一般设置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内容主要是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规划设计费(内容主要是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勘测丈量费(内容主要是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三通一平”费(内容主要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临时设施费(内容主要是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预算编审费(内容主要是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其他(主要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七个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核算。

基础设施费一般设置道路工程费(内容主要是小区内道路铺设费)、供电工程费(内容主要是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给排水工程费(内容主要是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煤气工程费(内容主要是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供暖工程费(内容主要是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通讯工程费(内容主要是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电视工程费(内容主要是小区内有线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照明工程费(内容主要是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绿化工程费(内容主要是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环卫工程费(内容主要是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其他(主要是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十一个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设置土建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装修工程费、项目或工程监理费、其他五个科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核算,其中:土建工程费一般又下设基础工程费、主体工程费、甲供材料费(有甲供材料的情况下)三个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核算;安装工程费一般又下设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给排水安装工程费、电梯安装工程费、空调安装工程费、消防安装工程费、煤气安装工程费、采暖安装工程费、甲供材料设备费(有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情况下)九个科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核算。

配套设施费一般设置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营业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的支出三个科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核算。

开发间接费一般设置现场管理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物业管理基金及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质检费、其他六个科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核算。

四、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分配时,相关分配方法为: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地价和拆迁补偿费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 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费用,均应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

前期工程费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对象负担的,可先进行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

基础设施费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应先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

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对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出包且按标价结算的,应在工程完工结算时,按每个工程(或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造价占各项工程预算造价之和的比例乘以各自的标价进行分配。

配套设施费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况下: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进行归集,再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有前有后、穿行)的情况下: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先开发房屋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应成本。如果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不应等全部配套工程竣工后一次调整。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成本中。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2篇

【关键词】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1.问题的提出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进行归集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产品具有单一性、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的不确定性及造价高等特点,成本核算工作与工业企业相比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又有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在此,笔者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

2.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2.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2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2.3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2.4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2.5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⑴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⑵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⑶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⑷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⑸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已完工程的费用再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工程项目的粗放型成本核算模式,会计人员除必须严格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外,还必须结合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进一步细化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好相关业务部门,才能从成本管理中挖掘出效益,才能为不断提高项目的利润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荆新.财务管理学(第2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罗福凯.公司财务管理(第1版)[M].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3篇

【关键词】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1 问题的提出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进行归集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产品具有单一性、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的不确定性及造价高等特点,成本核算工作与工业企业相比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又有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在此,笔者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

2 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2.1 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2 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2.3 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2.4 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2.5 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2.5.1 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2.5.2 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2.5.3 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2.5.4 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2.5.5 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已完工程的费用再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工程项目的粗放型成本核算模式,会计人员除必须严格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外,还必须结合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进一步细化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好相关业务部门,才能从成本管理中挖掘出效益,才能为不断提高项目的利润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荆新.财务管理学[M]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罗福凯.公司财务管理[M]第1版.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4篇

【关键词】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1.问题的提出

成本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而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搞好成本核算工作,是实现企业成本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对最大限度地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如何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是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思索的问题。

2.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2.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2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2.3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2.4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2.5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⑴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⑵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⑶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⑷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⑸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已完工程的费用再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工程项目的粗放型成本核算模式,会计人员除必须严格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外,还必须结合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进一步细化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好相关业务部门,才能从成本管理中挖掘出效益,才能为不断提高项目的利润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丽雅.财务管理学[M]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5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工程项目 成本核算

一、问题的提出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进行归集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计算 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产品具有单一性、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的不确定性及造价高等特点,成本核算工作与 工业 企业相比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又有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在此,笔者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

二、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3.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 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4.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 会计 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 计算 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5.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⑴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⑵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⑶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⑷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6篇

一、问题的提出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进行归集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产品具有单一性、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的不确定性及造价高等特点,成本核算工作与工业企业相比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又有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在此,笔者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

二、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3.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4.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5.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⑴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⑵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⑶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⑷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第7篇

随着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其作用性也越来越显得不可替代,尤其是在成本管理的方法上显得十分突出。1、品种法

(1)定义: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

(3)计算方法及要点: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适用范围: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

2、分批法(1)定义: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

(3)计算方法及要点: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工期”,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4)适用范围: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

(1)定义: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分步法下的“步”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步”含义:部门——即计算考核“部门成本”、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工作中心,上述情况的随意组合。

(3)计算方法及要点: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计算流程、方法和含义,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点:按照“步”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产费用。

(4)适用范围:大批大量多步骤多阶段生产的企业;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阶段、步骤、车间计算成本;冶金、纺织、造纸企业、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产的企业等。

4、分类法

(1)定义:以“产品类”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分类法的成本对象为产品“类”,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定义为:产品自然类别、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

(3)计算方法及要点:分类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某“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4)适用范围:分类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鞋厂、轧钢厂等。

5、ABC成本法

从70年代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作业成本法(ABC法),现在,已经被很多国家采用。它是一种将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不按传统的(以车间为费用归集和分配对象)方法,而是以“作业”为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使成本的计算更加合理。由于它只是间接费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因此,企业实际上还要结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成本管理系统能够满足企业成本核算的各种计算方法的选择,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成本核算还有许多具体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业的随意性还比较大。再此,建议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应该选择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规范成本的核算过程,减少随意性,一旦确定一种成本核算方法之后,不要随意改变。

二、管理会计的意义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