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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合集7篇)

时间:2023-09-19 18:29:51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1篇

[关键词]国际电子商务;传统国际贸易;贸易磋商;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来临,无疑给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活力源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借助互联网时代优势,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充分调动了整个商业活动模式的改变过程。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初步实现了将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商业服务管理当中的目标思想。目前,电子商务的互联沟通功能在某些层面上有效攻克了传统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不仅拓宽了电子商务作用范围,同时还健全了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可以说,电子商务模式的出现为创新发展市场、完善商务互动等目标提供了实现可能。针对于此,各大相关企业必须明确电子商务带来的应用优势,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体系,促进商务互动过程的顺利开展。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与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内容分析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传统国际贸易主要是指在一定商务活动区域内(全球范围内)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工作,尽量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特点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国际贸易模式在某些层面上往往可以起到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交流的作用以及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的作用。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事先确定好双方商务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不足问题。待确定好合同内容之后,仍需要长期的交流与沟通,才能够确定好具体的项目内容。待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负责人员需要肩负起自身的工作重责,力图从多个层面入手,确保各个内容环节的顺利执行。与此同时,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从流程环节上,不难看出,传统国际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过多,且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环节上的失误。

(2)国际电子商务。国际电子商务是确保整个商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合理落实的核心部分,主要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科技,实现对各项商业活动的监管、控制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打破传统国际贸易以往的限制问题,如时间限制、空间限制等。在此过程中,各项商业工作活动与基本任务等都可以通过借助电子技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有一点需要注明,电子商务本身属于一个具备公共性、开放性的商务凭条形式。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

2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具有的优势

(1)交易前的准备环节。交易前的准备环节通常是针对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在正式签订交易合同前,必须完成的准备工作。一般主要是从产品供给方与产品需求方的实际目的入手,如借助何种手段才能够实现商品信息价值,或者是借助何种手段达到商品信息等内容。介于国际商品交易一般需要以跨国交易方式为主,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以及成本,明确交易国政治情况、对外贸易情况等内容,与此同时,还需要明确商品在他国的销量情况以及需求情况,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内容。一般来说,方案内容主要以货物来源、进口情况等问题为核心基础。买方在正式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各种渠道明确货物来源以及进出口情况,借此达到顺利交易的目的。整个流程下来涉及的时间、精力较多,同时所消耗的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往往会超过预期。最重要的是,获取到的信息资源并不一定是比较满意的。而电子商务进入企业以来,基本颠覆了传统经营方式与理念。商品购买者可以借助互联网渠道,第一时间明确商品信息以及销量情况。并且可以借助互联网查阅相关产品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等,这无疑是给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便利。结合目前形势来看,多数国家政府选择借助电子商务应用优势,专门成立了国际贸易服务网站体系。各大企业可以从该体系中获取大量国际贸易产品信息。作为商品出售者,可以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时关于相关产品的信息资源,达到推广商品、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足以见得,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无疑是给各国之间实现友好交流提供了基础平台。

(2)贸易磋商与合同签订。商品出售与商品购买者掌握商品基础信息之后,如供需信息,基本上会进入贸易磋商阶段。一般来说,贸易磋商阶段主要以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两方面工作为主。主要要求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必须肩负起自身的重责,针对商品交易过程涉及的细节信息进行合理交流与谈判。并且在谈判交流结束之后,需要将谈判结果展现出来,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签订合同。结合以往来看,传统交易磋商主要是以经历询盘、发盘、还盘等阶段流程为主。其中,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必须集中体现出商品名称、质量等主要信息,尤其是商品出售者交货时间、商品购买者应付货款等主要信息。待买卖双方同意之后,才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贸易磋商需要结合传递贸易信息等手段,以邮寄、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实现国际贸易交易过程。这种方式不仅耽误时间,同时还影响效率。再加上涉及的资金问题较为严峻,因此很难再适用于当前时代。然而,自从电子商务进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时,在磋商方式方面与以往存在着明显不同。整个磋商流程都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交易过程。这种传递方式较之以往,具备更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最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在某些层面上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时间与钱财,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3)履行合同。正式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中的全部内容基本上就可以视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件,具备较强的约束性与法律性。无论是商品出售者,还是商品购买者,都需要按照合同内容行使自身的权利并履行自身的义务。举例而言,商品出售者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主要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如申请出口许可证等证明。根据流程内容以及所签订商品合同信用证,向商品购买者提供所需货物,此时,商品购买者需要完成付款与收货的工作。电子商务的出现彻底改善了这一环节流程,根据当前情况来看,至少在我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当中,且可以自由进入政府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减少以往不必要的时间,同时还减少过多交易成本。

(4)外贸单证流转程序。电子商务正式进入国际贸易之后,如外贸单证流转问题等均得到显著改善。至少不用像从前那般需要打印采购单、邮寄采购单等环节,节省了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与此同时,介于缺少人工干预过程的影响,促使外贸单证流转程序在部分环节当中基本上可以规避以往误差问题。最重要的是,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减少了以往不必要的环节。

3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及建议

(1)发展问题。国际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国际贸易方式而言,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最重要的是,客户不需要在实地就可以完成批发、买卖过程,完成实际交易过程。与此同时,国际电子商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客户不需要出门就可以在平台挑选自己喜欢的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虽然可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但是在针对实际产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并未真实的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位分析。如果客户对实际产品不满意,那么电子商务就会面临较多问题,如发生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

(2)发展建议。客户始终是支撑电子商务实现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足以证明电子商务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对客户需求、定位的竞争。针对于此,电子商务必须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力图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作为帮助电子商务维系客户关系的主要途径,可以借助自身的定位优势与分析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内容。一般来说,这种个性化服务可以找准客户消费心理,实现互联网销售功能。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最好从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入手。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优势,帮助电子商务找准客户需求,在做好客户维系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电商企业的合作力度。除此之外,通过优化电子商务平台体系、拓宽客户维系渠道,基本上可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利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长足发展。足以见得,创新共赢合作模式,抓紧企业间的相互合作、做好客户定位工作俨然成为当下电子商务亟待突破的重点内容。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应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尽量避免客户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尽可能地为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提供坚实力量。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2篇

【关键词】国际电子商务;传统国际贸易实务;比较

一、前言

国际电子商务主要以电子商务为基础开展各项国际贸易活动,一般来说国际电子商务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有形产品;另一种是无形产品。其中的有形产品主要通过间接的贸易形式进行交易,并以电子商务为基础;而无形产品主要主要通过直接的贸易形式。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体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另外,电子商务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 传统国际贸易与国际电子商务的概述

1.传统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主要将商务活动区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规划,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特点体现出来。国际贸易可以有效的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商务交流呼唤,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往来。

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要确定双方的商务合同,但是在确定合同时,应该通过长时间的沟通、交流,最后再进行最后的接受环节。当合同确定生效后,还应该做好合同各个内容环节的确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际贸易活动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另外,一般来说,国际贸易在实际进行期间不会涉及到现金,只通过票据的形式来完成,而这些票据代表着整个交易活动的有效证券。

2.国际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整个商业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互联网、计算机为主进行,并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来完成各项商业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传统国际贸易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都可以通过电子技术来完成。

电子商务是一个具有较高公共性的商务凭条,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开展各项商务活动,简化传统国际贸易活动,提升商品的流通性,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题,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另外,这种交易模式还可以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比较

虽然说传统国际贸易与电子商务的商务流通环节相比并没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二者在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运行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各个方面的运行操作比较简单、大大节省了运行时间,并将电子商务活动变得更加高校、简洁。

1.贸易实务比较

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不仅仅要做好事先的贸易准备工作,同时还包括了商务贸易磋商、合同签订、执行合同、支付环节等部分组成。

(1)贸易准备:在开展贸易准备工作时,主要以商业信息为主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贸易信息的与查询工作,从而方便消费者对商品信息查询。贸易的准备工作又包括了商品的匹配。在传统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纸质信息材料的形式来了解相关信息,但是在电子商务中,只需要通过网站就可以了解双方的信息资料。

(2)贸易磋商:在贸易磋商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加强双方之间的了解,从而保证接下来的各项商务交易活动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贸易磋商主要通过语言、信息、资料等形式进行操作。而在电子商务上,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就可以完成商品的交易工作,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并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信息资料传输共享。

(3)合同签订与执行:在传统贸易下,双方的位置距离较远,要想签订合同、生效合同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而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只需要通过计算机双方就可以签订合同,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4)支付环节:在传统贸易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一些实物票据为基础进行资金结算,并托收以汇款的形式进行资金计算。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可以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平台进行资金交易,从而保证资金结算工作可以顺利进行下去。

2.优缺点比较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子商务发展迅速,将传统的交易模式创新、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品在流通过程中造成的叠加成本,这对双方经济效益来说都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另外,电子商务的出现还可以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并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在多家店面进行选购,找到自己喜欢的产品。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做好各种类型资源的利用工作,减少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保证资源可以被合理利用。

四、总结

本文对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比较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文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希望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比较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钟鸣,欧秀芳,陈秉彬.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J].西部中医药,2015,04:64-68.

[2]张燕平,覃聪.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及发展对策――基于和传统国际贸易的比较分析[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3:42-45.

[3]胡智斌,蔡爽.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影响[J].亚太教育,2015,36:107.

[4]林志坚.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影响及应用[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5,06:90-91.

[5]尚华伟.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转型[A].旭日华夏(北京)国际科学技术研究院.首届国际信息化建设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三)[C].旭日华夏(北京)国际科学技术研究院:,2016:2.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3篇

国际电子商务主要以电子商务为基础开展各项国际贸易活动,一般来说国际电子商务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有形产品;另一种是无形产品。其中的有形产品主要通过间接的贸易形式进行交易,并以电子商务为基础;而无形产品主要主要通过直接的贸易形式。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体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另外,电子商务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 传统国际贸易与国际电子商务的概述

1.传统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主要将商务活动区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规划,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特点体现出来。国际贸易可以有效的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商务交流呼唤,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往来。

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要确定双方的商务合同,但是在确定合同时,应该通过长时间的沟通、交流,最后再进行最后的接受环节。当合同确定生效后,还应该做好合同各个内容环节的确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际贸易活动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另外,一般来说,国际贸易在实际进行期间不会涉及到现金,只通过票据的形式来完成,而这些票据代表着整个交易活动的有效证券。

2.国际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整个商业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互联网、计算机为主进行,并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来完成各项商业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传统国际贸易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都可以通过电子技术来完成。

电子商务是一个具有较高公共性的商务凭条,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开展各项商务活动,简化传统国际贸易活动,提升商品的流通性,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题,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另外,这种交易模式还可以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实务的比较

虽然说传统国际贸易与电子商务的商务流通环节相比并没有很大的差距,但是二者在运行过程中所使用的运行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各个方面的运行操作比较简单、大大节省了运行时间,并将电子商务活动变得更加高校、简洁。

1.贸易实务比较

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不仅仅要做好事先的贸易准备工作,同时还包括了商务贸易磋商、合同签订、执行合同、支付环节等部分组成。

(1)贸易准备:在开展贸易准备工作时,主要以商业信息为主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贸易信息的与查询工作,从而方便消费者对商品信息查询。贸易的准备工作又包括了商品的匹配。在传统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纸质信息材料的形式来了解相关信息,但是在电子商务中,只需要通过网站就可以了解双方的信息资料。

(2)贸易磋商:在贸易磋商过程中可以有效的加强双方之间的了解,从而保证接下来的各项商务交易活动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贸易磋商主要通过语言、信息、资料等形式进行操作。而在电子商务上,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就可以完成商品的交易工作,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并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信息资料传输共享。

(3)合同签订与执行:在传统贸易下,双方的位置距离较远,要想签订合同、生效合同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而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只需要通过计算机双方就可以签订合同,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4)支付环节:在传统贸易交易过程中,主要通过一些实物票据为基础进行资金结算,并托收以汇款的形式进行资金计算。而电子商务的出现可以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平台进行资金交易,从而保证资金结算工作可以顺利进行下去。

2.优缺点比较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子商务发展迅速,将传统的交易模式创新、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品在流通过程中造成的叠加成本,这对双方经济效益来说都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另外,电子商务的出现还可以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并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在多家店面进行选购,找到自己喜欢的产品。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做好各种类型资源的利用工作,减少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保证资源可以被合理利用。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4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双向拍卖;明码标价

中图分类号:F713.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12-0120-06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互联网购物时代一种全新的商品交易模式,电子商务近年来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为代表的一批实力雄厚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快速崛起。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也始终伴随着人们的质疑和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与传统的销售模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主要优势在于成本优势[1,2]。电子商务的店铺租赁、导购等成本显著低于传统经营模式,而且电子商务大幅提高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传输和处理效率,有效降低传统交易模式中的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搜寻成本,提高商品交易效率[3]。目前电商企业主要也是借助成本优势,通过价格战参与市场竞争,与传统经营渠道抢占市场份额[4]。很多电商企业为了吸引流量、抢占市场份额,不惜亏本来吸引消费者,因此虽然国内的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整体规模持续增长,但包括京东、凡客在内的大部分电商企业仍然是亏损经营。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电子商务这种经营模式的争论,很多人质疑除了拼成本、打价格战之外,电商企业是否还有其他优势可言。最近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内的电子商务行业是表面繁荣,实际是严重的赔钱赚吆喝,是一种完全不赚钱的模式[5]。

本文使用实验经济学方法,通过设计经济学实验模拟传统模式和电子商务这两种交易方式,在控制成本因素的前提下,比较了相同成本结构下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模式在产品价格、市场效率等方面的异同。

二、理论基础与实验设计

(一)传统交易模式与电子商务模式的区别

1.传统交易模式的特征

传统交易模式下商家通常采用明码标价的定价方法,往往通过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在这种模式下,虽然市场上存在销售同种或类似商品的其他商家,但由于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较高,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很难获得其他商家同类产品的价格等销售信息,定价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商家手中。

2.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征

与京东、苏宁易购、凡客等运营商作为商品的卖方直接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的垂直型电子商务模式不同,以淘宝网为代表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最主要的特点是由专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商或运营商建设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本身不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众多的商品交易者通过这个集认证、付费、安全、客服和渠道于一体的统一平台为其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交易[6,7]。同一商品有多个销售者和购买者同时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将传统交易模式中一对一的交易方式转变为多对多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者都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搜寻到商品的历史和即时的交易信息,极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搜寻成本,显著提高了买卖双方特别是买家的议价能力。本文将重点对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与传统交易模式进行比较研究。

(二)实验设计

1.市场参数的设定

首先建立虚拟的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按照下面的次序进行:先向实验被试解释买卖双方盈利的计算规则以及交易规则,实验被试按照在实验中所扮演的角色来获取相关的信息。最后记录被试的一些个人信息,如性别、是否具备购物经验、专业知识背景等。商品交易将分为四轮。

实验中,假定不同买者对同一商品的偏好存在差异,而不同卖者的生产效率不同,分别构造了由8组买者和8组卖者的交易数据(表1)。其中,买者的可接受价格代表购买该单位商品能够给买者带来的最大效用;买方买价必须小于等于该单位商品的可接受价格;买方盈利为可接受价格与成交价格之差。同样,卖者的成本表示该厂商生产该单位商品的边际成本;卖方的叫价必须大于等于该单位商品的成本;卖方盈利为成交价格与该单位商品的生产成本之差。

将买方的可接受价格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构成市场需求曲线,同时将卖方成本从低到高依次排列,构成了市场的供给曲线。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交点对应的商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即为完全竞争市场均衡的理论价格与成交量。因此可以得到均衡价格区间为4.8~5.5元,均衡成交量为8(图1)。

3.实验过程

本实验共包括4个实验局,每个实验局均有16位被试,随机分为2组。每个实验局均包括预实验2期(不计入最终收益),然后重复进行4期。4个实验局分为两个部分,基准实验包括两个实验局,各进行一局明码标价和双向拍卖实验。为了检验被试特质对实验结果的影响,首先选取不同特质被试进行了两局比较实验(表2)。

基准实验中,选择南京大学经济学系三年级本科生作为实验被试,分别进行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实验,实验方式采用口头交易的形式。被试具有一定的经济学知识,大部分有购物经验且一部分被试具备网络购物的经历,实验前所有被试都没有相关的实验经历。实验时将被试随机分为买方和卖方两大组,每大组分8小组。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实验分别进行4轮,均使用表1设计的市场参数,每一轮中市场参数随机发给不同的交易者,被试在实验过程中并不知道这一设计。最终根据被试的收益排名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为了检验基准实验结果的稳健性,此后重新选择了来自南京大学不同院系的本科新生作为实验被试。与基准实验被试不同的是,这些被试刚刚考入大学,均不具备经济学基础知识。另外,这些新生入学前处于学习任务繁忙的中学阶段,大都缺乏购物尤其是网络购物的经历。除了被试的上述差别之外,对比实验的设计与过程与基准实验完全一样。

表2四个实验局的参数比较实验局Session实验方式被试特质出场费基准实验比较实验明码标价双向拍卖明码标价双向拍卖1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口头交易具备一定经济学知识,有购物经验缺乏经济学知识,无购物经验10101010注:2008年至今作者在南京大学已经做过多次相近的实验,结果比较稳定。故在本文中全部只进行1个session。

(三)统计分析指标

为了比较双向拍卖和明码标价这两种交易方式的效率,在对实验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基础上,计算相应的统计指标,以便对上述交易制度的差异有更为直观的认识[9]。具体指标如下:

1.平均价格偏离

平均价格偏离是反映实验市场的交易价格对理论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计算公式为每一轮每一个交易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与理论均衡价格的差除以商品的理论成交数量。

平均价格偏离=(实际成交价格-理论均衡价格)/理论成交数量 (1)

2.平均数量偏离

平均数量偏离主要是反映实验市场商品的成交数量对理论市场均衡交易量的偏离。计算公式为每一轮交易商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与理论均衡交易数量的差值除以商品的理论成交数量。

平均数量偏离=(实际成交数量-理论均衡成交数量)/理论均衡成交数量 (2)

3.市场效率指标

市场效率为买方和卖方获得的剩余之和与理论最大总剩余的比值,该指标主要是反映市场制度是否存在交易双方的剩余损失。公式(3)中,E为交易制度的市场效率,MV i为商品买方的可接受价格,MC i为商品买方的成本,P i为商品成交价格,εc为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能够获得理论最大总剩余。

三、实验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实验的结果分析

1.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图2为基准实验中明码标价拍卖和双向拍卖的成交序列分布情况,其中坐标的纵轴为商品的成交价格,横轴分为四个区间,代表交易的轮数,每个点代表商品的交易价格和成交的顺序。

商品的成交价格信息显示,明码标价实验中,只有第一轮交易中前两件商品的交易价格处在理论均衡价格区间,其他各轮交易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的上限。说明在明码标价交易中卖方对商品价格的控制能力较强,能够以高于竞争均衡的价格卖出商品。双向拍卖实验中,所有商品的交易价格都处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内或区间的下方,没有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成交的商品。这一结果说明在双向拍卖实验中买卖双方的势力比较均衡。成交序列还显示,在明码标价实验中成交价格波动相对不大,价格的汇聚性较好,双向拍卖实验中成交价格的波动明显高于前者。

商品的成交数量信息显示,明码标价实验中,每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均低于理论均衡成交量,在第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为7个,2~4轮中的商品成交数量均只有6个,说明在明码标价实验中虽然商品的成交价格较高,但成交量受到高价的影响有所萎缩。双向拍卖实验中4轮交易每轮的商品成交数量均为理论预测的均衡成交数量8个,市场交易量与竞争理论模型预测结果完全相符,不存在交易量的损失。2.市场效率的比较

表3和表4是明码标价拍卖和双向拍卖市场效率指标的比较。

明码标价实验中,卖方的剩余均明显超过买方,说明卖方在明码标价这种交易制度中拥有较强的价格控制能力,能够通过较高的商品定价为己方攫取更多的剩余。同时,交易中买卖双方获得的总剩余均低于理论剩余值,存在社会福利的损失。明码标价实验的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正值,说明实验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理论均衡价格。从平均价格偏离与市场效率指标的关系还可以看出,平均价格偏离值越高,对应的市场效率值越低,说明在明码标价实验中卖方高价出售商品是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的。

双向拍卖实验中买方获得的剩余值明显高于明码标价实验水平,而且超过了卖方获得的剩余。这一结果说明双向拍卖这种交易制度赋予了买方更多的市场力量,有助于买卖双方形成势力较为均衡的市场交易机制。实验中总剩余始终没有损失,市场效率一直维持在100%。说明双向拍卖机制可以避免明码标价实验中的社会福利损失,提升市场效率。同时,双向拍卖实验的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负值,说明实验中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均低于竞争市场结构下的理论均衡价格,但偏离程度不是很大。与明码标价结果相比,双向拍卖实验的结果更接近于竞争市场模型预测的结果,具有更高的市场效率。

(二)对比实验的结果分析

对比实验中明码标价实验的结果与基准实验差别不大。各轮交易中商品的成交价格均高于理论均衡价格区间的上限,且每一轮商品的成交数量均低于理论均衡成交量(图3)。同时,市场效率指标与基准实验结果也基本相同,卖方在实验中获得了较多的剩余,交易中存在福利损失,平均价格偏离指标均为正值而平均数量偏离指标均为负(表5)。

四、结论

本文通过设计经济学实验,在控制成本因素的前提下检验了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交易模式市场效率的差异。得到了如下结论:

(1)实验结果显示,在相同成本结构的前提下,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显著高于传统交易模式。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有效提升买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形成更低的市场交易价格和更高的市场交易量。与传统交易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形成的商品交易价格和商品成交量更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论预期结果,可以显著促进市场总体福利水平尤其是买方福利水平的提升。这一结论说明,即使不考虑物流、信息、存储等方面的成本优势,电子商务模式仍然可以实现比传统交易模式更高的市场效率,促进消费者和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体现出电子商务模式内在的机制优势。虽然论文的实验设计是基于商品交易市场为竞争性市场结构的情况。事实上已有研究也表明,当卖方是完全垄断企业或是寡头企业时,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仍会显著高于传统交易模式[10,11]。

(2)通过基准实验和对比实验发现,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双向拍卖交易模式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首先,传统交易模式虽然成交价格比较高,但价格的收敛性比较好,波动小。电子商务模式商品交易价格虽然更低,但波动幅度较大,尤其当交易者缺乏交易经验的时候这一特征更为明显。其次,对比实验的结果说明电子商务模式的市场效率与交易双方的特质有关系,缺乏交易经验和理性思维的交易者会降低交易的效率。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发展还取决于消费者的成熟和对电子交易模式的认可。

(3)电子商务交易模式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也需要在未来发展的过程逐步改进。如网络交易的安全性问题,虽然类似淘宝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网上交易双方的信用安全问题,但诸如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等因素的存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电商企业的发展。另外,淘宝网等平台型电商企业很难对商家经营的产品进行充分的监管,会导致很多假货和仿冒品充斥网络市场,淘宝连续被美国评为“恶名市场”就是一例,这势必会影响市场的效率以及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和主流市场的认同。这就需要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为电子商务这种交易模式未来的发展扫清障碍。

参考文献:

[1]陈云,王浣尘,沈惠璋. 电子商务零售商与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6(1): 35-41.

[2]张红历,王成璋. 电子商务作用的经济学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3): 109-111.

[3]Malone T W, Yates J, Benjamin R I. Electronic Markets and Electronic Hierarchies[J].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1987(6): 484-497.

[4]Tsay A A, Agrawal N. Channel Conflict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Ecommerce Age[J].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2004, 13(1): 93-110.

[5]京东与电商骗局:完全不赚钱的模式?[J].互联网周刊,2011(23):128-134.

[6]胡岗岚.平台型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及其自组织机理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10.

[7]傅翠晓,秦敏,黄丽华.企业向平台型B2B电子商务模式的转型策略研究[J], 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8):14-22.

[8]Kagel J H, A E Roth, Charles A Holt.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A Survey of Laboratory Research. The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conomic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9]金雪军,杨晓兰.实验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5篇

一、电子商务会计与传统会计工作的区别

1.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电子化

与传统会计工作不同,电子商务会计属于一种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贸易形式,在进行财务处理时是处理电子数据,而传统会计是处理纸张上的数据。随着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整个的会计工作显得十分程序化,不管是凭证的填制还是账项的调整,以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都实现了电子化,与传统的会计工作相比,帮助会计人员从繁琐的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传统的会计工作是记录在纸张之上,如果想要篡改比较容易,但是电子商务会计中的信息是储存在电脑当中的,如果想要篡改一定会留下痕迹。

将两者的工作效率相比,在传统的会计工作中,一切都是人工进行操作,工作中容易出现纰漏也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但是电子商务会计有了计算机技术的支持,能够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中的资料与信息实现随时的查看与审查,实现集中处理。另外,传统的会计工作很难及时的收集到企业中在发生的、未发生的和已经发生了的业务活动的所有信息,而电子商务会计不同,其能够将这些所有信息是、数据以及货币化信息、非货币化信息等各种财务信息实现实时收集,甚至不仅局限于数字化信息,还能够提供图形化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实现更好的管理。

2.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网络化

在目前的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将会计信息实现网络化不仅是当下时代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要求。电子商务会计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能够实现与企业外部的实时通讯,不仅提高了信息传递的速度,还能够更好的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例如,企业可以不需要通过采购人员就能够对企业所需的生产材料进行采购,直接在网上完成付款与收款,大大缩短了时间。另外在电子商务会计中,企业在与合作方或者企业内部之间就能够较快的完成资金的转账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也标志着一个全新的时代来临。企业面临的环境将不仅是全国,甚至还有国外这种全球化环境当中。在新形势之下,企业必须对会计信息进行实时的更新,相关信息需求者只需要通过企业的网站就能够了解到财务信息,方便快捷。与传统的会计工作相比,其最终的效果十分明显。

3.电子商务信息实现实时跟踪

在传统会计工作中,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先进行凭证的处理,再将相关数据导入至会计信息系统当中,不仅其工作效率低,还不能够保证信息的及时性。而电子商务会计则不痛,由于其属于无纸化输入,不仅能够及时记录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还能够随时查阅。

特别是在当下这个时代,电子商务会计依附于网络技术,不仅加强了企业内部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还实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将纸质会计信息变成电子信息,直接录入到会计信息系统当中,大大缩短了传统会计工作的信息收集花费的时间。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6篇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合同法,特殊性

一、 电子商务合同的一般特征电子商务合同又称电子合同,所指的是以“数据电文”为形式拟定的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12月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定义:“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受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①]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无纸性,电子商务合同通常不是以原始纸张作为记录的凭证,而是将信息和数据记录在计算机中,或记录在磁盘和软盘等中介载体中,这种无纸性降低成本,加强文件周转速度,但也存在弊端,电子数据易改动,且伪造改动后不留痕迹。  2、电子商务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商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但这种虚拟性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如当事人的身份信誉度如何,对方是否是合格的民事主体电子商务论文,有无民事责任能力等,通过电脑都是难以确认的,其次,一方也很难认定收到的信息是否为对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电子商务合同具有技术性

电子商务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有别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商务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商务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商务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电子商务合同信息传递的快速性

电子商务合同由于是采用数据信息的传输形式签订,速度极快,有利于当事人在市场行情千变万化的情况下,抓住机遇,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浪费。但信息的快速传递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要约承诺的撤销撤回问题。[②]

电子商务合同除了以上自身的一般特征之外,其与传统合同相比较,在合同的不同阶段均具有特殊性,正因为如此,传统合同法在规范电子商务合同时显得捉襟见肘。

二、电子商务合同订立阶段的特殊性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界定的特殊性我国《合同法》第14 条、第15 条第一次明确区分了“要约”与“要约邀请”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作为一种订约的要素,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③]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在通过网络所进行的交易中,商家登载于互联网上的广告到底应视为要约,还是应视为要约邀请?这是一个十分重要但一直都存有争议的问题。有人主张应都视为要约邀请,因为这些信息都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也有人主张应都按要约处理,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信息比较完整,涵盖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另外,还有人倾向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解决。笔者认为第三种看法更可取。按照交易的性质电子商务论文,可将网上交易分为三类进行探讨:

1、通过访问页面进行交易

该类交易中,消费者进入商家页面,浏览商品,将选中的商品放入购物车,然后进入结账页面进行付款。在现实社会,当我们进入商店,标明价格正在出售的商品构成要约,但在页面上,只能视为要约邀请,这是因为他们在虚拟社会的表现形式是图片,当同时有多数人点击同一商品时,该图片所表示的商品可能会立刻出售完。[④]如果认定为要约,就意味着商家必须保证该商品有无限多或者即刻删去该图片,这对于商家是过于苛刻的。所以,我们认为页面上的商品如果属于有体物,则该信息均应是要约邀请。

2、通过网络交易中心交易

网络交易中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协商直至订立和履行合同,每项内容协商完毕后,双方点击“确定”做最后的确认。这与传统交易中的要约与承诺别无二致。[⑤]

3、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交易

双方当事人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其他方式为意思表示时,如果相对人收到一封电子邮件,而该意思表示针对该个人,且内容具体足以解释为要约之内涵,此时则应认定为要约。

电子商务合同的这种特殊性使得其需要立法的进一步规范,明确电子合同中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认定。

(二)要约与承诺撤回、撤销的特殊性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失效的行为,我国规定要约是以可以撤销的。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我国《合同法》对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主义原则”,其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因为电子商务的快速传递性电子商务论文,使得其要约承诺的撤销撤回具有特殊性。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 电子商务合同信息传递的快速性,使得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从国外已有的立法来看,似乎都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回避态度。关于要约与承诺的撤回,有人认为:数据电文的传输速度极快,从而使得对其的撤回在事实上变得不可能。基于电子合同传递的高速性,为保护交易安全,应以要约不能撤回为妥。[⑥]

本文认为,电子商务合同是贸易合同的一种,应该允许要约与承诺得以撤回为原则,以不允许撤回为例外。因为不论意思表示的到达怎么短,撤回的可能性仍存在。若排除意思表示的撤回权则会破坏合同法构建的权利体系,违背合同法的精神。要约承诺的撤回撤销作为要约人承诺人的一项权利,不应该随意加以剥夺,从而破坏合同法精心构筑的权利体系,权利的暂时不能行使或者难以行使并不影响权利的存在。[⑦]

(三)当事人签名的特殊性

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签名”的概念做出专门规定。《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该“合同书”形式很明显指的是传统的书面合同,并不涉及到电子合同论文开题报告范例。与电子合同有关的是《合同法》第33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签订确认书时的签字,很明显是传统意义上的“亲笔签名或盖章”。[⑧]

此处,《合同法》没有对电子签名的问题加以规定,2005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电文数据、电子签名与认证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合同法》对电子签名问题的不足。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摘要计算机系统加以鉴别。[⑨]

新加坡《交易法令》对“电子签名”与“数字签名”作了规定。 “数字签名”的定义为:“通过使用非对称加密系统和哈希函数来变换电子记录的一种电子签名,使得同时持有最初未变换电子记录和签名人公开密匙的任何人可以准确地判断:(1)该项变换是否是使用与签名人公开密匙相配的私人密匙作成的;(2)进行变换后,初始电子记录是否被改动过”。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的一种。[⑩]我国《电子签名法》没有对数字签名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这一空白需要对《电子签名法》的完善来弥补。

三、电子商务合同生效要件的特殊性

合同成立后,合同还需满足它的一般生效要件方能生效,包括行为人需行为能力适格,须意思表示真实、一致,须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现从这三要素分析电子合同生效的特殊性。

(一)对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认定予以行政干预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电子商务论文,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传统合同一样,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在缔约时不仅要具有一般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对于法人,缔约时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法人资格。此外,国家为了规范特殊行业的交易,对公司法人相应的缔约能力实行行政干预,通过法定机关的批准或登记手续,使该种合同交易具有公信的性质。电子合同主体无疑也要服从特定行政管理的制约。

但与传统书面合同不同的是:书面合同可以通过查阅身份证、鉴别营业执照、核对授权委托书以及谈话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或者通过长期的交易伙伴关系,或是通过对他方资信状况等可见指标来建立一种最起码的信任关系。然而在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中一方如何能得知他方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由于电子商务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进行,所以对其中的交易主体而言,其身份问题应该如何来确定是我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认为立法应该确定由权威的认证机构来进行身份认证, 使合同主体“现身”,确保交易安全。合同主体若缺少网络空间所需的商务身份,实际缔约便会存在极大风险,合同的效力就更无从谈起了。

认证机构在网络安全方面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设立专门、独立和非营利性的认证机构是比较合适的作法。因为它是完全独立的,容易获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其非营利性使之不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其职业能力使之能有效地为客户保守秘密,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新加坡1998年《电子交易法》所设立的就是这样的认证机构,我国今后在制定《电子商务法》时可以考虑借鉴这一作法。

(二)“意思表示”普遍使用“电子人”

缔约时,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可使合同成立,但这只是约定内容生效的基础,合同生效的核心问题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否为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缔约过程中没有欺诈、胁迫和误解等瑕疵始终贯穿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但因为电子商务合同中涉及到“电子人”,从而使得其意思表示亦具有特殊性。

“电子人”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中,按照该法第102条给出的定义:“电子人”指的是不需要个人加以干预就能独立的用来启动某个行为,对电子记录或者履行作出回应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论文开题报告范例。[11]电子人的应用使订约决策过程完全自动化,交易双方的计算机完全可以按预先编制的程序自动发出要约和承诺、订立合同,而无需当事人的参与。那么,这样的要约和承认是否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文认为,“电子人”是一种能够执行人的意思的、智能化的交易工具,并不是具有法律人格的主体,不具备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能力。电子人的意思表示只是电子被人意思表示的预设电子商务论文,电子人的出现只不过是忠实地执行电子被人预设的意思,所以尽管当事人并不对具体每一笔自动交易人为地干预,但对于整批交易的全部成交条件,当事人是完全了解的,因此所谓“自动交易”实质上仍然体现了人的意志。我国由于缺乏有关电子人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电子人的法律定位仍然是很模糊的,在实践中碰到该问题时,往往是从法律原则、法律理论来分析。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缓慢,已经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三)合同标的的多样化

与我国传统合同相一致,电子合同的内容亦不能违反强制性规范,合同标的非法, 意味着合同履行的“法律不能”,即涉及的交易对象属于强制性法律法规的禁止之列,这将致使合同无效。无疑, 诸如毒品、色情物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等类标的是绝对非法的, 这与交易是否为电子形式无关。

但在互联网上,再也没有什么比“域名”这种交易标的特殊的了,它使互联网上所有人物、公司和机构都变成一个个字符串,被视为电子时代的环球“商标”,以至于本身都成了一种可以出售的财产。[12]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和公司如将中国互联网域名作为电子交易合同标的,很可能致使标的履行不能,从而使合同归于无效。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合同的标的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对其进行特殊规定成为必要。

四、电子商务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的特殊性

(一) 电子商务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合同违约的归责原则有两类。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另一种是严格责任原则。我国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为合同的归责原则。

电子商务合同是以数据电文形式表现的合同, 具有传统合同违约的一般特征,同样也应当遵守传统合同法的一般要求,应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但由于电子商务合同非传统化的特征,使得电子商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上也具有特殊性。电子商务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与传统合同有区别。

电子商务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债权人的过错和约定的免责条款等。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网络中,下列情形可认为是不可抗力:1、电子文件感染病毒。2、非因自己原因的网络中断。如果当事人对此无法预见和控制,则应属不可抗力。3、非因自己原因引起的电子错误。

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免责条款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义务人违约,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但并非当然或者全部免除义务人责任。当不可抗力并没有导致合同义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仅导致义务人不能履行部分合同义务时,义务人就不能被免除责任或者只能免除部分责任。只有当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不能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时,才能被免除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另外若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若当事人订立的不可抗力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的禁止性规定的电子商务论文,依法不能免责。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救济

违约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违约救济的目的是保护受害方的权益,为了使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违约造成的损失论文开题报告范例。与传统合同法相比而言,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停止使用、继续使用、中止访问、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等措施。

请求实际履行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在许可方违约时,要求许可方实际交付,使被许可方能够实际使用,通过保证合同得到切实执行以实现缔约目的,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停止使用是因被许可方的违约行为,许可方在撤销许可或解除合同时,请求对方停止使用并交回相关信息。停止使用对电子信息产品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电子合同终止后,交回的如果只是信息产品的载体,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只有停止使用才能保护许可方的利益。但是如果被许可的信息在许可过程中已经发生改变与其它信息混合,使之无法分离,则无需也无法交回。

继续使用是指合同终止或许可方违约时,被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许可方的信息。继续使用不同于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义务时,由法律强制其继续履行该义务;但是,在被许可方实际使用或者获得许可后,许可方违约,被许可方可以继续使用。

中止访问是指当被许可方有严重违约时,许可方可以中止其获取信息。中止访问时许可方对被许可方的一种抗辩行为,是履行中的抗辩。

我国如今对电子商务的立法主要局限在网络安全和管理上,有关电子合同的立法仅有《合同法》第11条,第33条,第16条,第26条和第34条以及《电子签名法》对电子合同有关书面形式、要约的生效时间、承诺的生效的时间及合同的成立电子签名与认证等问题做了简单的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法律层面肯定了电子商务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特别是《电子签名法》的出台,迈出了电子商务合同立法的第一步电子商务论文,给电子合同的合法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虽然我国《合同法》中不足200字的法律条文填补了电子合同法律规范的空白,但至今我国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立法还是显得原则,粗糙,而且还有许多法律制度尚属空白,如电子证据规则,电子预先审视机会,电子自助,电子错误,系统使用合同等,这有待全体法学同仁的共同努力。

[1]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7

[2]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19

[3]王利明、崔健远.合同法新论.总则.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39

[4]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32

[5]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33

[6]彭庆伟.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9

[7]齐爱民、万恒、张素华.电子合同的民法原理.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109

[8]李双元、王海浪.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75

[9]王利明.电子商务法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36

[10]杜颍.电子合同法.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175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比较第7篇

一教学理念

1“双主”教学理念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该教学法强调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所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注重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双主”教学理念,让学生在完成整个项目的体验和行动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并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在电子商务教学活动中,教师将课程内容作为一个创业项目来完成,把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完成的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个人或小组工作方式,自主按照实际工作的完整程序,共同制定计划,集体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

2课程整合的思想

传统教学把各学科孤立、分散地进行学习,学生得到的是互不衔接的知识;项目教学法是一套集成化的教学战略。它把分散的知识点综合起来应用于项目实践中。在一个销售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策划案中,需要通过企业网站建设、博客或微博、论坛、贴吧以及视频广告等方式推广产品,那么在该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计算机、网络、营销、经济等各个学科知识的整合和应用。

3注重过程而不是结果

在项目教学法中,项目教学法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在电子商务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性活动。参与者在探讨、摸索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和完善知识结构,理解和掌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

4大众教学转向精确教学

在项目教学中,学生的学习不再是一个共性的学习,而是以个性为主。老师可以把教学内容进行细分,针对特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项目,把知识精确传播到关注的学生那里。学生可以充分展示个性化需求特征,并通过各种方式与老师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5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培养目标

传统教学的目的在于传授知识和技能,学生获得知识点零散,不能系统掌握一门课程。教学结束后,学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能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习电子商务课程的目的不仅是学会该门课程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实际应用,即在掌握了基本知识和技能要点后,具有实际的设计和操作能力。项目教学法是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的一种教学方法,目的在于运用技能和知识开发学生智力,尊重个体差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观察能力、动手能力、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领导与合作能力、交际和交流能力以及生活和生存能力等。从单纯的培养学生的知识为主要目标,转为知识、能力、情感等全方面发展,以确保实训技能和岗位能力要求零距离对接。

二教学形式和内容

1由知识驱动变为项目驱动

传统的知识驱动式教学法,以知识为核心,实训是学科式。教师先对教学内容进行理论教学,以后再上机实训。在这样的教学模式下,学生上机实训时对理论课的内容已经基本遗忘。这样导致学习效率降低,容易形成实训课为“放羊”课。项目驱动式教学方法是以项目为核心的,与岗位能力相联系,让学生在实训中模拟工作,运用专业技能解决工作任务,在解决工作任务的同时巩固专业技能。在构建电子商务实训课程的过程中,通过对电子商务行业岗位能力进行调查和分析,提炼出从业必备的基本和核心技能,形成可操作的项目和子项目,并将其按工作过程、项目本身的难易程度或其他参考指标进行编制,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实训模块。在销售农产品时,可能涉及到买家或卖家的信誉问题,可以通过设定“货到款未付的买家欺诈或款已付货未收卖方抵赖”的情境,激活学习的问题意识,形成基于问题的学习任务,从而展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2教师由知识传授者变为项目指导者

传统的电子商务课程教学一般采用逐个知识点讲解的教学法,教师逐一讲授课程的知识点,学生被动接受。虽然部分教学环节结合案例进行分析,但就知识体系而言,某个或某几个案例很难将这门课程知识体系全面展示给学生。学生不易抓住重点,知识框架体系难以把握。在项目教学中,教师改变过去那种“片面”的知识传授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充当顾问和协调者,通过行为引导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操作,从而使学生在项目完成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综合能力。

3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就是课堂的主导力量,学生对老师的绝对信任,思想观念上的“逆来顺受”,使学生无法成为课堂的真正主导者。在教学中,大部分老师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而在项目驱动式教学方式中,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课前必须仔细调查指定的项目材料,研究相关的背景等内容,学生以小组形式体会、分析和讨论项目内容,积极参与分析和完成项目过程,并最终对项目结果进行交互评价。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在课堂上,老师不再是主导力量,仅仅是个协助者,真正的主角是学生。教师借此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学习,帮助学生顺利完成项目。

4由以教材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

教材虽然是理论总结,经验归纳,但知识抽象,电子商务技术原理不易理解,与实际活动脱节。而采用项目驱动教学方式,学生学到的知识就不仅是书本上一般概念,而是活的知识和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如CtoC电子商务活动,如果按教材理论教授,学生获得的只是死的固定的流程模式。如果组织项目活动,要求每个小组都要把一件商品放到CtoC虚拟网站上进行拍卖。此时,小组成员要讨论参加“网上拍卖”的准备工作。如“网上拍卖”的要求;使用的注册名;准备拍卖什么商品;商品的分类及名称;商品的图片;商品的描述;商品的起拍价等。当各组将拍卖品上传后,同学们还积极参加了别组商品的竞拍,发表竞拍人的见解。在这一阶段中,同学们学会了发送接收E-Mail;学会了会员注册;学会了使用搜索引擎查阅资料;学会了从互联网下载图片和上传图片;学会了拍卖和竞拍的操作流程。

5单向交流变双向互动

传统的教学是以教师为主体,交流方式主要是通过课堂对学生进行强制式灌输枯燥的知识,从而影响学生对知识的认知度和接受能力。知识传送后,老师难以及时得到学生的反馈信息,难以监测教学效果。项目教学法是一种教和学互动的模式。其基本思路是:以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项目贯穿整个课程教学始终,以项目的实现过程为线索展开教学安排,整个教学过程以项目环节的完成为驱动。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有机结合,参与完整项目的分析、设计和实现。这种开放式、创新性的教学模式,强调学生跟着教师共同学习和探讨。学生根据项目任务书的需求参与设计,教师从企业的角度评议学生的设计,让学生感到所学知识的实用性。这种交互式的沟通方式是以学生为主导而非以往强迫性进行。学生可以非常自由地和老师、同学进行交流。同时可以将自己的问题信息及时反馈给老师;老师通过对学生的分析研究,可以方便地掌握、分析学生特征与行为的变化因素等,并从中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方案的整体策划与实施提供可靠依据。每个人既是传播者,又是受众者,两种角色交错,极大地提高了多方交流的互动性。

6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在传统的教学中,学生听从老师的指挥,学习过程是要我学。以教师为中心的被动听讲或练习,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项目驱动式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为学生的自主性发挥创设一定的学习氛围和工作环境;学生在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基础上形成解决问题的“知识清单”;确定搜集知识信息的渠道、途径和方法;搜集所需要的知识和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理;利用知识和信息去解决问题,完成学习任务。学习过程是我要学,内在的动力得以充分调度。利用淘宝、一拍开设个人网店这个项目,经营中会遇到包括店面的装修、网店的推广、网店后台的管理,还有诸如进货、与供应商进行网上贸易洽谈、通过网上社区、博客、电子邮件等多种网络营销活动,在体验过程中学生很感兴趣,积极参与。当网店开设成功后,成就感又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不仅如此,通过网店日常运营,学生对整个电子商务流程如采购、定价、营销、物流、支付、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等了如指掌。

项目教学只是教学的一个部分,项目教学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正规教学。而传统教学法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可以指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项目。所以在具体运用中两者可以交叉并用,重视项目的完成,但不能忽略基础知识的掌握;既要发挥传统教学法的长处,又要切合岗位需要,把总目标细分成一个个小目标,每个小目标体现在项目中的小模块上,从而让学生建构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知识框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