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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定价方法(合集7篇)

时间:2023-09-07 17:29:49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1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定价 等价鞅 等价鞅测度

近三十年来,以大规模交易的金融期权、期货为代表的金融产品创新,成为国际金融领域中最引人瞩目的一幕。如何给期权等金融资产定价,也就随之成为了现代金融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中的最前沿和时尚的问题。

金融资产定价的主要方式一般有四种:偏微分方程定价方法(PDE)、二叉树期权定价法(BOPM)、蒙特卡罗模拟定价方法(MCS)和等价鞅测度定价方法(MPM)。其中,等价鞅测度定价方法是求解精确定价公式的最简单方法,是现代金融工程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可或缺的定价工具。因此,研究金融资产的等价鞅定价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基本概念

1. 鞅(martingale)

鞅是一个满足一定条件的随机过程。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动过程与布朗运动有关,布朗运动是一个鞅过程,这意味着,金融资产的价格运动与鞅相关。然而,一般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化,在给定的信息集下,并非完全不可预测。因此,大多数金融资产的价格运动不是鞅。

由于鞅是用条件期望来定义的,而条件期望的计算总是基于某种概率分布和特定信息集合。我们如果能找到某一种概率分布,把金融资产的未来价格用无风险收益率贴现之后,转变成一个鞅,则所谓的资产定价基本原理就可用于现实的金融产品定价工作中。

2. 等价鞅测度(Equivalent Martingale Measure)

概率测度的转化要通过Girsanov定理来实现。该定理表明,不同的概率测度之间是可以相互等价转换的,而联系等价概率测度之间的纽带就是Novikov导数,Novikov导数是某个滤波下的鞅。在P测度下,其的期望值可转化为Q测度下示性函数的期望值,实际上,这是一个概率。该概率测度Q就是等价鞅测度。

二、等价鞅测度方法的发展

“鞅”这个名词首先由法国概率学家Lévy在1939年引进,并作了若干奠基性的工作。后来由美国概率学家Doob发扬光大。鞅在金融经济学中的应用是随着Harrison和Kreps(1979)、Harrison和Pliska(1981)的两篇经典论文的发表开始的。在论文中,作者建立了经济学中的无套利、完全市场等概念和鞅分析理论中的等价鞅测度概念、鞅表示定理之间的联系,为鞅分析理论在期权定价理论中的应用开辟了道路。

Dalang R C,Morton A,and Willinger W(1990),Schachermayer W(1992)以及Kabanov Y M,Kramkov D O(1994)等分别用不同的方法对市场无套利条件下任意基本资产价格的等价鞅测度定价作了进一步研究。Yan H,Liu S(2003)在假设原概率测度即为等价概率鞅测度的条件下,推导了股票价格的期望增长率以及泊松跳跃过程的参数均为变函数时,欧式期权的价格公式。

薛红,彭玉成(2000)、田蓉,柴俊(2003)分别研究了等价鞅在未定权益定价和外汇期权定价中的应用;李娜,柴俊,陈勇(2005)对支付已知红利股票的欧式期权定价的鞅方法做了进一步研究;彭勃,杜雪樵(2007)研究了支付红利股票的跳扩散过程下期权定价的鞅方法;邹杰涛,汪海燕,于海滨,吴润衡(2009)、熊炳忠(2009)则分别对公司负债的鞅定价以及平方根连续履约价选择权的鞅定价做了探索性研究。

三、金融资产的等价鞅测度定价方法的原理(以支付红利的股票为例)

在金融经济学中,经常假定支付红利的股票价格St满足下列随机微分方程:

这里μ称为漂移率,σ是波动率,q是红利率,wPt是概率测度P下的标准布朗运动。

通过Girsanov定理,将概率测度P转换为概率测度Q之下的随机过程,此时,支付红利的股票价格St满足下式:

对比两式可知,在概率测度Q下,原来的μ已被无风险利率r取代,但原来标的资产的波动率并未受到概率测度转化的影响。因此,称概率测度Q是风险中性的概率测度,即等价鞅测度。

很多时候在风险中性的概率测度Q下求期望很不容易。因此需要再次利用Girsanov定理,将风险中性概率测度Q转化为与之等价的另一种风险中性的概率测度R。这种定价方法称为等价的鞅测度定价方法。

等价鞅测度概念能够很好地说明为什么在公式Black-Scholes中不含有标的股票的预期收益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在金融市场均衡中,每种股票在等价鞅测度下的预期收益率正好是无风险收益率。所以,无论投资者是风险厌恶或者是风险爱好者,运用等价鞅测度,他们都将按照同一风险收益率r来衡量标的资产的收益。

参考文献

[l] BLACKF,SCHOLES M. 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ies [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3,81(7):637-655.

[2] HARRISON J, KREPS P M.Martingales and Arbitrage in Mul-tiperiods Securities Markets [J].JEeon Theory,1979,20(2):38-48.

[3] 李娜,柴俊,陈勇.支付已知红利股票的欧式期权定价的鞅方法[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12):132-134.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2篇

关键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前言: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是目前我国评估人员获得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结论的最为有效的途径,而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相关估结论则是确保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合理性与科学性至关重要的依据。近年来,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其处置途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这种形势下,评估人员应当重视选择合适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从而将其可回收价值合理、准确的反应出来。

一、 当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现状

21世纪以来,金融体制相关改革不断深化,有效推动了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相关业务的蓬勃发展。我国资产评估协会为了有效规范和管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行业,于2005年正式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相关条例详细规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要求、价值类型的有效选取、评估对象的明确界定、业务类型选取以及意见披露等内容。同时,它还规定了金融不良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 金融不良资产价的主要值评估方法

(一)现金流偿债法

现金流偿债法是指对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偿还债务的模拟,通过分析、预测企业未来一定时间内可偿债现金流,考察企业产生现金流清偿债务的一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现金流偿债法必须立足于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假设条件下。它一般被应用于持续经营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大多具有稳定可偿债现金流量,并能够有效利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展开科学、合理的分析与预测。部分企业虽然能够保持持续经营,但是没有办法预测其现金流量,这种企业大多不适宜使用现金流偿债法。

(二)假设清算法

假设清算法是指假设对企业进行清算偿债,分析债权资产在某个特定时间点能够从债务责任关联方或者债务人处获得的赔偿程度,是一种模拟形式的清算。

假设清算法一般建立在假设的条件下,为了确保假设清算法的合理性,这种方法大多用于具有清算可能的企业评估当中。比如:持续经营但是不具备一定净现金流的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持续经营但是净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对于那些资产相对雄厚,资产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且不良债权相对较少的企业,一般不适合使用假设清算法。

(三)专家打分

专家打分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Delpli法。它是指在匿名的前提下,反复征求相关意见,并且进行及时的反馈、调整、统计、分析、处理、归纳,从而达到合理分析债权价值以及价值可实现程度的目的。

专家打分法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显著,通常在其它方法进行困难时采用。一些债务企业对债权资产价值分析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单纯依靠评估人员大多无法确定该债权的实际价值,因此需要采用相关专家的进行集体判断。

(四)交易案例对比

交易案例对比法是指在量化分析交易案例并且合理修正其处置价格的基础上,对其结果进行综合修正从而得出该债权资产的价值。

交易案例对比法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交易案例和被评估债权的相关比较参数、指标等具有可收集性。第二,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活跃程度高。

三、 评估方法的选择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本质是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实现债权资产具体价值。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可实现途径选择、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经济技术参数选择以及其评估方法本身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金融不良资产选取评估方法相关经济技术参数和其可实现途径均对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和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产生重大影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重点阐述了如何正确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其中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点:第一,评估方法相关具体要求;第二,评估相关工作者如何正确选择不良资产相关可实现途径;第三,评估人员如何科学、有效选择评估方法应用过程中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因此,选择不良资产可实现途径、相关经济技术参数、具体方法是构成正确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主要内容。

四、 方法选择中应考虑的诸多因素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在模拟或者实际条件的约束下,分析、论证、比较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过程,从而促使评估人员做出论据充足的价值判断。

评估人员在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评估人员必须充分结合不良资产委托方对不良资产的相关处置模式、资产评估价值以及资产评估价值所属类型,科学、合理地选择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的具体方法。暂缓处理和快速变现是当前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最为重要的两种方式。暂缓处理主要适用于可以成功实现债权资产保值,甚至增值的资产,对于这种类型的资产大多采用投资价值类型或者市场机制类型,因此在价值评估中一般采取交易案例比较法或者现金流偿债法。而快速变现则主要适用于资产价值贬值风险较大的资产,这种类型的资产大多采取清算价值类型,因此在价值评估中一般采取假设清算法。第二,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中所需数据和相关经济技术参数是否能够被有效收集,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不良资产相关评估方法的合理选择和有效应用。任何一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相关经济技术参数都必须有足够的数据资料作为依据。如果在收集数据资料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该方法的选择和应用造成影响。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充分立足于替代这一基本原则,合理选取信息和资料相对充足的评估方法,从而有效实现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科学评估。第三,评估人员在使用具体某种评估方法进行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的时候,应当立高度重视当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使用效率和适用范围,并充分满足该评估方法的相关条件和具体的程序要求。比如:如果将假设清算法应用到资产雄厚、分布范围广的国有企业中,将会大大降低其评估效率和评估质量。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拥有假设清算法、专家打分法、现金流偿债法等多种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且每种评估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在熟练掌握金融不良资产价主要值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不良资产的具体特征,充分考虑方法选择中的诸多因素,认真分析,选择并采用最佳资产处置方法,从而确保债权回收利益最大化。(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1]. 试论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04:54-56.

[2]高强.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3]金发奇,刘彩虹. 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4,05:21-25+121.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3篇

一、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

按照持有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金融负债分为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一)金融资产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主要为了在不久的将来出售或回购而取得或发生的金融资产;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取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有效套期工具以外的衍生工具。第二类是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明确打算并能够持有至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以下金融资产除外:被企业从初始确认起就认定为按公允价值通过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被企业认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及满足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金融资产。第三类是贷款和应收款项,指具有固定或可确定支付金额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第四类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即不属于以上三类的金融资产。

在实务中,如果持有目的发生变化,第二类金融资产和第四类金融资产可以重新分类。具体规定为: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一般为5%的比例,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金融负债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第二类是其他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所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都采取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但区分不同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对交易费用采取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对第一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注:交易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购买、发行或处置的新增费用,即如果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资产或负债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二)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对第二类、第三类金融资产,即:持有到期的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应采取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在实务中,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贷款或类似债权基本不产生折溢价,因此名义利率即为实际利率,或者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相差很小,在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按名义利率确定摊余成本。

(三)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第一类金融负债,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四)利得或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第一类以外的其他三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这三类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等。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在实务中,部分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如果按照现金流贴现方法估算的损失率与按监管“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对应的损失率差异幅度超过20%,则对该笔贷款重新进行质量分类或重新评估未来可收回现金,以同时满足监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四、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按以下原则确认:

(一)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中,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购买价(即买方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卖出价(即卖方要价)。

(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首先参考类似项目市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也不能参考类似项目市价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五、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何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呢?

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如不附任何保证条款的金融资产出售等。

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再减去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减去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再减去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不满足确认条件的

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六、套期保值的会计准则

套期保值(英文hedge,也翻译为“对冲”),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大陆会计准则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并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如果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消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80%—125%,则套期有效,可以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一)公允价值套期的计量

1.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二)其他套期的计量

1.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三)套期会计的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终止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

1.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2.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3.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

4.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七、金融工具列报

第37号准则: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一)金融工具列示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按照金融工具实质,以及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将金融工具初始确认为金融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力,且该种法定权力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消。

(二)金融工具披露

金融工具披露,是指企业在财务报告及其附注中披露已确认和未确认金融工具的有关信息。

为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评价,企业主要应披露以下金融工具信息:

1.编制财务报表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如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等相关会计政策。

2.披露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3.将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时,应当披露该金融资产重分类前后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和重分类的原因。

4.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信息,包括前后两期可比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期末余额之间的调节信息等。

5.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主要包括:确定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方法;相关估值假设,如提前还款率、预计信用损失率、利率或折现率等;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的本期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数额等。

6.披露与每类套期保值有关信息,如:套期关系的描述;套期工具的描述及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被套期风险的性质。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4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每股净资产 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

每股净资产分析法是股票市场上进行投资判断常用的基本面分析法之一,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和实践验证。但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部分规定的模糊性却造成了每股净资产的相对“虚假性”,给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一、基本问题

根据财务学的定义,公司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总额发行在外的股票股数。假定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增资扩股、配股等增加股票股数的行为,则发行在外的股票股数可以看作是一个常量。此时,每股净资产与股东权益总额成正相关。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包括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其中,投入资本和留存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相对确定。但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规定却给资本公积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了一定程度上较大的变化性和人为操控性,造成了公司每股净资产的相对“虚假性”。

二、理论基础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这两项内容,新旧准则的规定出入并不大。值得引起高度注意的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两种资产的分类做出了如下界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这两种金融资产的计价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但是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不同核算方式,在初始计量计价方面,会计制度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后续计量方面:交易性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期间对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差额变动损益转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期间对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也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只有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资本公积才转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投资收益。

三、原因分析

通过对于上述的理论基础中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的研究,该准则造成企业每股净资产出现“虚假性”主要可以归结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的综合作用。第一点是两种不同金融资产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二点是两种不同的金融资产的界定有随意性。

(一)公允价值变动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对于交易性交融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当金融资产溢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金融资产跌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户记入利润资产类,对每股净资产没有直接影响。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当金融资产溢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当金融资产跌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记入了股东权益,对每股净资产有直接的影响。

(二)金融工具存在着确认的随意性

尽管准则对于两种资产做出了文字上的区别和界定,但是这种界定是十分模糊的,使得在实际操作中金融工具的确认具有随意性。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定义就可以看出其确认的随意性,众所周知,证券中股票的发行是没有规定期限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凭企业的意愿,企业的意愿是准备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某股票,但由于股票市场上涨落的不确定性,企业从获利的角度出发可能近期内无法出售或回购。实践证明,股票被长期套牢的现象常有,有些持有时间甚至长达数年。因此,在实际的市场中,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很难准确地界定出企业的哪些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哪些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综上论述,本文认为,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具有一定的“虚假性”是由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自身存在的缺陷造成的。这种缺陷体现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了两种不同资产在公允价值变化时得不同计量方法,而这两种不同的计量方法会对公司的资本公积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准则在界定这两种资产时却出现了模糊性。这就为公司通过将不同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相会转化来调节公司的资本公积的计量提供了空间,最终使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有了相对的“虚假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5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等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失衡导致资产泡沫扩大,风险蔓延和经济失控。经济能否健康发展,风险能否可控,其关键之一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机制[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关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原理、结构、关系和功能构成的系统。研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综述

金融资产是持有方拥有的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

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FAS157par.5)。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定价;公允价值是由假想交易(现行交易价格的非实际价格)形成的估计价格[2]。

自1952年马科维茨(Markowitz)提出资产组合理论(MPT),资产计量研究便拉开序幕。有代表性的研究有: 1970年,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提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1973年, RobertMerton建立了资产期权定价公式。1976年,Ross得出:资产的预期收益可表示为多个宏观经济因素的“线性组合”。1979年,布理登(Breeden)建立了基于消费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CAPM)。1994年,Shefrin提出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2007年,Peter提出了动态异质模型[3]。2008年,HULL给出确定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方法[4]。

在国内,陆静,唐小我( 2006) 构造了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 LA- CAPM) [5];孙有发(2007)提出了随机波动定价模型[6];易荣华, 李必静 (2010)从四类定价因素入手分析股票定价模式[7]。

在上述研究中,人们囿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与方法,而对其定价原理、结构和影响因素研究不够,迄今未发现有一个完整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原理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不可能凭空产生,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发展的演变过程昭示了:金融产品“源自”实体产品,因此,金融资产定价与实体产品定价同源,所以,同理。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左右,所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应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的现实基础角度看,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计划经济,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事实上,都是一个市场多一点还是计划多一点的问题。从现实上看,目前“市场多一点”成为不争的现实。基于这一认识,金融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遵循“供求定价”原理。公允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同类资产的脱手 “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上的同一项资产在第一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一个价格(最高价),在第二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另一个价格(最低价),那么,在第三对交易双方信息对称的情况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成交价格不会是最高价,也不会是最低价,应该是中位价,而中位表示的是平均的理念。因此,参照同类资产定价可以理解为以同类金融资产的平均价作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我们来论证一下上述“平均理念”,第一,在经典的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先生的CAPM模型中,资产期望收益率实际上也是一个平均数,因为在概率论中,期望本身就是均值。第二,既然公允价值作为由假想交易形成的估计价格,当然是需要点估计的,而最一般的点估计就是认为总体平均数约等于样本平均数,这样,这个估计价格同样是平均数。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大、行为显著地从众,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变得更加有限。此时,“救市”成为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必然选择,政府通过干预供应和需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制度安排”。

但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价格,当然也不是由政府确定的价格,由政府的“制度安排”得出的“干预价格”同样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只能是对市场价格的“调整”,这仍然离不开以市场这一基础。总之,金融资产定价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二)结构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结构?众所周知,价格是价值的表现,通过研究金融资产价格的结构就能够了解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结构。亚当·斯密 认为“利己心和竞争的作用使产品的价格和成本不会相差太大”[8],这意味着价格与成本之差存在,这个差数实际上是毛利润。虽然在亚当·斯密时代,还没有出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我们根据上述商品价格和成本的关系,可以推理出:商品价格的基本结构是:成本+毛利,从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本结构也是“成本+利润”。

(三)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

“看不见的手”决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这在上面已述。除此之外,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有:

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虽然已有三个层次定价法,但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定价,其定价方法有待经过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在第三个定价层次上,企业有了较大的定价“自由空间”,由此容易产生金融资产“泡沫”,从而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来说,由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等原因,当企业有定价权时,管理层通常会选择有利于完成公司受托责任的定价策略,以达到既定的目标;当管理者面临政治影响时,出于降低政治成本的需要,通常会选择低政治成本的定价方案;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有机会时,通常会充分利用外部性,尽可能地选择利润最大的定价方案。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面临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等,这些无不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投资者行为

投资者信心波动、投资者心理上的赢利期望、投资者的从众行为,这些都会使交易中的金融资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投资者的情绪波动越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越大。当数量巨大的投资者普遍具有从众行为时,金融资产交易价格会表现出相应的“集中趋势”,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也会非理性地“船随浆动”。

3.估价模型与计量方法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择什么样的估价模型就得到什么样的估价,采取什么样的计量方法就会得到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价格。由于估价模型确定欠妥或计量方法选择不当,会使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公允相去甚远。

4.利率和汇率变动

利率和汇率调整是金融管理的弑手锏之一。由于公允价值是一个折现值,根据未来收益折现来计算,现值直接受到资本市场上的利率大小和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高低影响,通过直接影响现值,间接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社会与人心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政府为了保障社会与人心稳定,会采取一些非市场的办法,对金融资产定价格进行间接或直接的干预,比如,直接提供某些金融产品,此时的金融资产价格是政府的“维稳价格”而不是公允价值。

6.金融、经济与法律制度

市场价格机制在国家的金融经济法律制度框架内,按照其自身的规律来运行,但是,市场价格机制并非万能。因此,政府有时必须对金融资产实行“价格规制”。在政府对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应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如果法制不健全,寻租活动屡禁不止,就会破坏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环境,从而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功能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功能就是保障金融资产价值的公允。通过“刨掉”金融资产的泡沫,促进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序和公平,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并且相关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有助于管理与决策,提高经济主体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一,依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时有理有据,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保障公允价值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二,通过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支撑,有助于发挥公允价值会计的“决策支持”功能。

第三,依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特别是对虚拟资产计量的规制,可以“刨掉”虚拟资产的“泡沫”,保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平衡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经济主体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四,通过发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市场价格功能,实现资本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资产效率。

四、完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紧紧抓住“刨掉金融资产泡沫”这个“牛鼻子”

金融危机的问题出在哪里?实际上出在“泡沫”上,“泡沫”又来自何方?主要来源于“虚拟资产”上面。“虚拟资产”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将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列作待摊、递延等“虚拟资产”项目,之后在持续经营期间按一定方法分期摊销转作费用时,抵减该期间的利润,并相应抵减应交的所得税,有的企业利用虚拟资产账户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假盈真亏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上市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净额巨大,债务人被清盘,公司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巨大,公司净资产为负值。

“刨掉”金融资产泡沫是拉牛出泥潭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牛出泥潭就没问题了。因此,一方面要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修订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的能力,强制进行“虚拟资产”的内外部审计,严查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项目,挤掉水分。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中小股东进入监事会的比例,通过协调,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推行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源头上治理管理层可能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完善管理层受托责任绩效评价体系,专门制定针对虚拟资产审计的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对管理层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对不正当利用虚拟资产或增加资产泡沫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在抗风险方面取得成效的管理层进行奖励。

(三)着力对治负的外部性

对治负的外部性的办法是“堵和导”两种办法。“堵”是使企业打消利用负外部性获利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企业知损而后退,具体可通过在金融监管条例中增加对虚拟资产运用的一些限制性条件和产生虚拟资产泡沫时经济处罚条款。“导”是采取金融政策,将企业负外部性导向正的外部性,具体来说就是对具有正的外部性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为了对治企业负的外部性,可以适度引入金融业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形成有利消减负的外部性的局面,从而消解负外部性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

(四)善用利率杠杆

“给一个杠杆,可以撬动整个地球。” 利率调节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控制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个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决定这个现值大小的主要就是折现率,通过调整利率可以直接影响折现率,通过折现率影响计算结果,从而实现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控。从宏观层面上说,如果市场上资产泡沫膨胀,那么可以通过调高利率、紧缩银根对流通中货币规模实施控制,比如说“次贷”量的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住了,起一点泡沫也成不了金融危机。

(五)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协调机制

以“刨掉”金融资产泡沫为主线,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金融证券监管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会计学会、物价局和企业行业委员会联系起来,由金融证券监管委员牵头,开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作调研,通过职责分工明确的分项治理和有序协作综合治理,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调管理机制,发挥其去泡沫、控风险、保经济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玉廷.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走向纵深发展阶段——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解读[J] .财务与会计,2010,(6).

[2]葛家澍.公允价值的定义问题——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J] .财会学习,2009,(1).

[3]Peter, B. H . , Hommesa, C. H . , M anzan, S. . ehavior al heterog eneity in stock pr ices[J] .Jo urnal of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 l, 2007, 31 : 1938- 1970.

[4]HULLJ.C.:Options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M].prentice hall,2008.

[5]陆静,唐小我.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及其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2006,(14).

[6]孙有发,张成科,高京广,邓飞其.现代证券定价模型研究[J]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7,(5).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6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引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等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失衡导致资产泡沫扩大,风险蔓延和经济失控。经济能否健康发展,风险能否可控,其关键之一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机制[1]。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关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原理、结构、关系和功能构成的系统。研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综述

金融资产是持有方拥有的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

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fas157par.5)。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定价;公允价值是由假想交易(现行交易价格的非实际价格)形成的估计价格[2]。

自1952年马科维茨(markowitz)提出资产组合理论(mpt),资产计量研究便拉开序幕。有代表性的研究有: 1970年,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提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1973年, robertmerton建立了资产期权定价公式。1976年,ross得出:资产的预期收益可表示为多个宏观经济因素的“线性组合”。1979年,布理登(breeden)建立了基于消费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capm)。1994年,shefrin提出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2007年,peter提出了动态异质模型[3]。2008年,hull给出确定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方法[4]。

在国内,陆静,唐小我( 2006) 构造了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 la- capm) [5];孙有发(2007)提出了随机波动定价模型[6];易荣华, 李必静 (2010)从四类定价因素入手分析股票定价模式[7]。

在上述研究中,人们囿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型与方法,而对其定价原理、结构和影响因素研究不够,迄今未发现有一个完整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体系,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

(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定价原理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不可能凭空产生,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发展的演变过程昭示了:金融产品“源自”实体产品,因此,金融资产定价与实体产品定价同源,所以,同理。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定价,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左右,所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应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的现实基础角度看,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计划经济,即使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事实上,都是一个市场多一点还是计划多一点的问题。从现实上看,目前“市场多一点”成为不争的现实。基于这一认识,金融资产定价应以市场为基础,遵循“供求定价”原理。公允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同类资产的脱手 “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上的同一项资产在第一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一个价格(最高价),在第二对交易主体之间达成另一个价格(最低价),那么,在第三对交易双方信息对称的情况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成交价格不会是最高价,也不会是最低价,应该是中位价,而中位表示的是平均的理念。因此,参照同类资产定价可以理解为以同类金融资产的平均价作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我们来论证一下上述“平均理念”,第一,在经典的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先生的capm模型中,资产期望收益率实际上也是一个平均数,因为在概率论中,期望本身就是均值。第二,既然公允价值作为由假想交易形成的估计价格,当然是需要点估计的,而最一般的点估计就是认为总体平均数约等于样本平均数,这样,这个估计价格同样是平均数。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大、行为显著地从众,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变得更加有限。此时,“救市”成为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必然选择,政府通过干预供应和需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制度安排”。

但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不是由特定主体确定的价格,当然也不是由政府确定的价格,由政府的“制度安排”得出的“干预价格”同样不能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只能是对市场价格的“调整”,这仍然离不开以市场这一基础。总之,金融资产定价遵循“供求定价”原理。

(二)结构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结构?众所周知,价格是价值的表现,通过研究金融资产价格的结构就能够了解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结构。亚当·斯密 认为“利己心和竞争的作用使产品的价格和成本不会相差太大”[8],这意味着价格与成本之差存在,这个差数实际上是毛利润。虽然在亚当·斯密时代,还没有出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我们根据上述商品价格和成本的关系,可以推理出:商品价格的基本结构是:成本+毛利,从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本结构也是“成本+利润”。

(三)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

“看不见的手”决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这在上面已述。除此之外,影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主要因素有:

1.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虽然已有三个层次定价法,但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定价,其定价方法有待经过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在第三个定价层次上,企业有了较大的定价“自由空间”,由此容易产生金融资产“泡沫”,从而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来说,由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等原因,当企业有定价权时,管理层通常会选择有利于完成公司受托责任的定价策略,以达到既定的目标;当管理者面临政治影响时,出于降低政治成本的需要,通常会选择低政治成本的定价方案;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有机会时,通常会充分利用外部性,尽可能地选择利润最大的定价方案。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面临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等,这些无不影响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投资者行为

投资者信心波动、投资者心理上的赢利期望、投资者的从众行为,这些都会使交易中的金融资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投资者的情绪波动越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越大。当数量巨大的投资者普遍具有从众行为时,金融资产交易价格会表现出相应的“集中趋势”,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也会非理性地“船随浆动”。

3.估价模型与计量方法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择什么样的估价模型就得到什么样的估价,采取什么样的计量方法就会得到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价格。由于估价模型确定欠妥或计量方法选择不当,会使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公允相去甚远。

4.利率和汇率变动

利率和汇率调整是金融管理的弑手锏之一。由于公允价值是一个折现值,根据未来收益折现来计算,现值直接受到资本市场上的利率大小和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高低影响,通过直接影响现值,间接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5.社会与人心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理念下,政府为了保障社会与人心稳定,会采取一些非市场的办法,对金融资产定价格进行间接或直接的干预,比如,直接提供某些金融产品,此时的金融资产价格是政府的“维稳价格”而不是公允价值。

6.金融、经济与法律制度

市场价格机制在国家的金融经济法律制度框架内,按照其自身的规律来运行,但是,市场价格机制并非万能。因此,政府有时必须对金融资产实行“价格规制”。在政府对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应把政府及其官员的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如果法制不健全,寻租活动屡禁不止,就会破坏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环境,从而影响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功能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功能就是保障金融资产价值的公允。通过“刨掉”金融资产的泡沫,促进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序和公平,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并且相关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有助于管理与决策,提高经济主体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

第一,依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原理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时有理有据,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保障公允价值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二,通过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提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提供支撑,有助于发挥公允价值会计的“决策支持”功能。

第三,依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特别是对虚拟资产计量的规制,可以“刨掉”虚拟资产的“泡沫”,保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平衡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经济主体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四,通过发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市场价格功能,实现资本市场中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资产效率。

四、完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紧紧抓住“刨掉金融资产泡沫”这个“牛鼻子”

金融危机的问题出在哪里?实际上出在“泡沫”上,“泡沫”又来自何方?主要来源于“虚拟资产”上面。“虚拟资产”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将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列作待摊、递延等“虚拟资产”项目,之后在持续经营期间按一定方法分期摊销转作费用时,抵减该期间的利润,并相应抵减应交的所得税,有的企业利用虚拟资产账户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假盈真亏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某上市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净额巨大,债务人被清盘,公司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巨大,公司净资产为负值。

“刨掉”金融资产泡沫是拉牛出泥潭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牛出泥潭就没问题了。因此,一方面要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修订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会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公允价值会计业务的能力,强制进行“虚拟资产”的内外部审计,严查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净额、其他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项目,挤掉水分。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中小股东进入监事会的比例,通过协调,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推行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源头上治理管理层可能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完善管理层受托责任绩效评价体系,专门制定针对虚拟资产审计的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对管理层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对不正当利用虚拟资产或增加资产泡沫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在抗风险方面取得成效的管理层进行奖励。

(三)着力对治负的外部性

对治负的外部性的办法是“堵和导”两种办法。“堵”是使企业打消利用负外部性获利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企业知损而后退,具体可通过在金融监管条例中增加对虚拟资产运用的一些限制性条件和产生虚拟资产泡沫时经济处罚条款。“导”是采取金融政策,将企业负外部性导向正的外部性,具体来说就是对具有正的外部性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为了对治企业负的外部性,可以适度引入金融业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形成有利消减负的外部性的局面,从而消解负外部性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

(四)善用利率杠杆

“给一个杠杆,可以撬动整个地球。” 利率调节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控制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个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决定这个现值大小的主要就是折现率,通过调整利率可以直接影响折现率,通过折现率影响计算结果,从而实现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控。从宏观层面上说,如果市场上资产泡沫膨胀,那么可以通过调高利率、紧缩银根对流通中货币规模实施控制,比如说“次贷”量的总量控制,总量控制住了,起一点泡沫也成不了金融危机。

(五)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协调机制

以“刨掉”金融资产泡沫为主线,把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金融证券监管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会计学会、物价局和企业行业委员会联系起来,由金融证券监管委员牵头,开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作调研,通过职责分工明确的分项治理和有序协作综合治理,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协调管理机制,发挥其去泡沫、控风险、保经济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玉廷.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走向纵深发展阶段——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解读[j] .财务与会计,2010,(6).

[2]葛家澍.公允价值的定义问题——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j] .财会学习,2009,(1).

[3]peter, b. h . , hommesa, c. h . , m anzan, s. . ehavior al heterog eneity in stock pr ices[j] .jo urnal of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 l, 2007, 31 : 1938- 1970.

[4]hullj.c.:options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m].prentice hall,2008.

[5]陆静,唐小我.基于流动性风险的多因素定价模型及其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2006,(14).

[6]孙有发,张成科,高京广,邓飞其.现代证券定价模型研究[j]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7,(5).

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第7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每股净资产 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

每股净资产分析法是股票市场上进行投资判断常用的基本面分析法之一,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和实践验证。但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部分规定的模糊性却造成了每股净资产的相对“虚假性”,给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一、基本问题

根据财务学的定义,公司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总额发行在外的股票股数。假定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增资扩股、配股等增加股票股数的行为,则发行在外的股票股数可以看作是一个常量。此时,每股净资产与股东权益总额成正相关。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包括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其中,投入资本和留存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相对确定。但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规定却给资本公积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了一定程度上较大的变化性和人为操控性,造成了公司每股净资产的相对“虚假性”。

二、理论基础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这两项内容,新旧准则的规定出入并不大。值得引起高度注意的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两种资产的分类做出了如下界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这两种金融资产的计价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但是在会计核算中采用不同核算方式,在初始计量计价方面,会计制度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后续计量方面:交易性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期间对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差额变动损益转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期间对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也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只有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资本公积才转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投资收益。

三、原因分析

通过对于上述的理论基础中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的研究,该准则造成企业每股净资产出现“虚假性”主要可以归结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的综合作用。第一点是两种不同金融资产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二点是两种不同的金融资产的界定有随意性。

(一)公允价值变动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对于交易融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当金融资产溢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金融资产跌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户记入利润资产类,对每股净资产没有直接影响。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当金融资产溢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当金融资产跌价,即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也就是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记入了股东权益,对每股净资产有直接的影响。

(二)金融工具存在着确认的随意性

尽管准则对于两种资产做出了文字上的区别和界定,但是这种界定是十分模糊的,使得在实际操作中金融工具的确认具有随意性。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定义就可以看出其确认的随意性,众所周知,证券中股票的发行是没有规定期限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凭企业的意愿,企业的意愿是准备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某股票,但由于股票市场上涨落的不确定性,企业从获利的角度出发可能近期内无法出售或回购。实践证明,股票被长期套牢的现象常有,有些持有时间甚至长达数年。因此,在实际的市场中,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很难准确地界定出企业的哪些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哪些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综上论述,本文认为,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具有一定的“虚假性”是由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自身存在的缺陷造成的。这种缺陷体现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了两种不同资产在公允价值变化时得不同计量方法,而这两种不同的计量方法会对公司的资本公积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准则在界定这两种资产时却出现了模糊性。这就为公司通过将不同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相会转化来调节公司的资本公积的计量提供了空间,最终使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有了相对的“虚假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