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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合集7篇)

时间:2023-08-15 16:55:16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1篇

根据“行政法”的字面意义和行政法内在的“法”的属性与“行政”的属性,传统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建构视角可分为两种基本方向,一是“法学”视角,二是“行政”的视角。

1.1“法学”的视角:传统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视角

所谓“法学”的视角,就是指基于行政法的法理基础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从“法学”视角上理解,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和行政法律的发展规律的学科。从行政法的起因来看,“所谓行政法者,为公法之一部分而规定行政官吏之组织及其能力;且指定权利利害之时,而以救济之道予个人者也”[1],也就是说,行政法的实质就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行政法的产生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由此,“法学”视角关注行政权的合法合理运用问题,行政权成为传统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但是,行政权是一个行政法内在的抽象性概念,单靠行政权概念无法描绘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活动,这就需要寻找和借助能够体现行政权目的和本质的外部性概念———行政行为这一特殊的社会行为。因为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规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行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为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受现行法的支配”[4]。由此,“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关注的是作为行政权行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活动所需相关的规范性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透彻理解行政法律条文之法理内涵,培养处理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掌握适用法律文件的能力和处理行政案件的技巧技能,进而使学生培育成法律专业工作者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这就要求“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必然包容所有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案件处理技能。但是,对于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此,因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交织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的特点决定,“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无法使原本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有限学期时间段内能够全面有效地领会这种庞杂的知识体系之内容,“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也无法适合于以培养公共管理人才(而不是法律专业人才)为目的的公共管理专业行政法学教学要求。而且“行政法学的知识积累明显不足,且没有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受其他学科研究成果对自身的影响”[5],使“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无法适应和解释当代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的多样化、复杂性发展趋势,无法适应当代行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无法适应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

1.2“行政”的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

在传统的“法学”视角的基础上,一些研究者们也重视“行政”视角的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的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在此,按照传统行政法理论和传统行政学理论,“公共行政”主要指“国家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换句话讲,“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活动,行政官员或行政人员在这种活动中主要是执行由别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是过程、程序以及将政策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并以内部定向关心机构和人员以及办公室的管理”[6]。据此,公共行政实际上就是国家行政权行使主体,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活动。如果说“法学”视角侧重于国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依据和运行条件的合法性,那么“公共行政”视角则更加关注国家行政权运行的过程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此,行政权的实现是通过行政行为来完成的,因此在以行政权控制为本位的理念下,“公共行政”视角的出发点和归属只能是国家行政层面上的行政行为论,据此“公共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在“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效力、撤销要件等行政行为之一般法理基础,增加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责任等具体行政行为之具体法律制度及其法理解释。可以说,关注行政权行使过程的合法合理性是“公共行政”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和丰富,更加符合公共行政部门及其行政实践的发展要求。然而,随着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改革,很多过去国家(政府)包办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转由社会的非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来承担。公共行政已经不再仅指国家行政,“也指国家以外的非营利为目的,以为一般社会公众和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共组织(如律协、医协、消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的职能、作用和活动”[7]。据此,传统的公共行政行为主体,从过去单一的行政机关,扩大成包含特别授权的公共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复杂系统。也就是说,传统的“行政法”字面意义上的“行政”内涵,已经演变成主体、内容、方式日趋多元化的“公共管理”。在此,“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因其研究对象(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活动)的局限性,无法完整地解释公共行政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向,无法解释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更无法满足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要求。

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2.1“公共管理”视角:对传统“行政”视角的发展

关于如何定义公共管理,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有的甚至相去甚远,国外有一定影响的概念不下十几种,近年来,国内的定义也是不胜枚举。按照曹现强等人的观点,所谓公共管理,就是公共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和公共企业为促进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要而对公共事务和公共部门进行管理的活动[8]。非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成为管理主体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以国家行政为内涵的传统公共行政的特点之一。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是国家集权形式的一元主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官僚制管理形态,那么公共管理则是国家放权或还权形式的多元主体(国家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形态。按照休斯的观点[9],“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据此,如果说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的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强调服从上级的指令,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公共管理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就国家行政权而言,公共管理不仅是关注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更加关注行政权运行的结果及其个人责任,更加关注社会公共组织如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结果与责任。由此,公共管理多元化主体的角色、地位、行为方式以及公共管理主体与国家、公众之间的法律关系,进入到行政法学研究对象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必然成为当代行政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视角。比起传统的“法学”视角和“行政”视角,“公共管理”视角的思维方式,更有利于解释当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的多元化发展,更加符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等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此,如何基于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就成为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时代课题。当前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理解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地位?如何根据公共管理实践需求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何选择适应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方法?就当前的课程建设要求来看,当务之急是重构符合公共管理实践和教学对象需求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问题。因为课程知识体系决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近年来,一些高校行政法学教学及研究人员开始尝试从公共管理视角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皮纯协与张成福主编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学》[10]、苏祖勤主编的《行政法概论》[11]、温晋锋主编的《行政法学》[12]等是针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而编写的代表性行政法学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在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思路上仍然残留传统行政法学的视角的影响,并且没有能够理清各知识模块与公共管理实践之间的衔接关系和各知识模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无法真正体现现实的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无法真正满足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行政法学知识需求。在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公共管理视角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的问题。按照关保英教授的观点[13],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既是一个理论体系,又是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行政法现象的操作工具;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对行政法认识的一个方法论,它所包含的哲学原理是以具体的操作得到体现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一个行政法学研究的实用理性问题,它的最大效果是对行政法分析过程的指导和在行政法分析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行政法学的分析逻辑是以一定的分析范畴为依据的,没有一定的分析范畴我们将无法对行政法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行政法学分析逻辑中的范畴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即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进行范畴上的选择,取一些范畴而舍另一些范畴。据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应当从规范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的角度去选择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在此,需要明确三个基本点;首先,要明确如何从“公共管理”视角认识行政法?这是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其次,要明确公共管理活动所要依据的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公共管理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不是以培养学生的解决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和技能为教学目的,这一点是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内容的选择标准。最后,要明确哪些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构成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用的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

2.3行政法行为论: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理论主线

如果说传统行政法学视角中的“行政法是行政主体与其他社会因素发生冲突的控制性规范,反映并联接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14],那么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调整的是因实施公共管理权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既包含国家行政权力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国家公共行政关系,又包含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公共企业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的社会公共管理关系,也包含因国家权力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公共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而形成的公共管理监督关系。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这些主体的行使权力(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的法律行为———包括公共行政权主体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为公共行政行为、非政府组织和公共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的根据行政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社会公共管理行为、公共行政权或公共管理对象的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和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的公众法律行为即公众守法行为、对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行为即行政法律监督行为,共同构成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成为现代行政法规制的对象。没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即行政法行为就无从谈起公共管理法律关系。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国家制定和实施行政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公共管理中的各种法律行为主体的行政法行为,来控制和规范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使公共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意志。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是一个集合概念,当我们讨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时,也就是以对行政法的总体认识以及这种总体认识所形成的机制为焦点的。但是,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总体性认识不能完全排斥研究者对基于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而对特定行政法问题给予的关注,而所关注的视角不同,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方向和结果也不同,此时被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构成这一视角上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由法权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的法理决定,我们需要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是行政法行为。从以注重结果和行为责任为核心要素的当代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树立法律权威理念,以行政法来规范行政法行为,就是行政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最大特点,不同的主体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权利(权力)与义务(责任)的规定性,使公共管理与行政法发生了关联,而各类公共管理主体的法律行为方式,则成为行政法对公共管理进行规制的核心内容。如果说法学视角的“行政法治的前提是行为法定,行为法定必须以完善的行政行为理论为条件”[15],那么从公共管理角度上讲,行政法行为就是贯穿整个行政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应当以行政法行为论为核心,行政法行为论成为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石和理论主线。

3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知识模块及其逻辑关系

对行政法行为的关注,必然引发出行政法行为之主体问题(需要解答谁作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等)、行政法行为之本身理论问题(需要解答何谓行政法行为,如何作出行政法行为等)、行政法行为之监督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监督公共管理行为,对违法公共管理行为如何加以制止等)、行政法行为之救济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纠正瑕疵公共管理行为、如何补偿或赔偿违法公共管理行为所导致的侵害后果等)等相关理论问题的关注。而这四个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需要用以解释行政法基本原理为目的的行政法基础论(法理基础)来加以支撑。由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公共管理类专业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模块:

首先,行政法基础论:行政法基础论主要解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功能、行政法关系(包括各类公共管理行为引发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等)、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等有关行政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训练的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来说,行政法基础论是学习行政法学其他专题理论的法学理论基础。

其次,行政法主体论: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行为主体,主要指公共管理主体(国家行政主体、社会公共管理主体等公共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共管理对象(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层面上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社会公共管理层面上的管理对象等公共管理权的相对人)、监督公共管理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依法对公共管理进行监督的监督主体)等。行政法主体论主要解释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概念、类型及其含义、法律地位、法定权力(或权利)与责任(或义务)等相关主体理论问题,注重有关公共管理组织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为学习行政法行为论提供基本理论框架。

第三,行政法行为论:行政法行为是行政法上的行为主体即行政法主体依法行使法定权力(或者权利),履行法定责任(或义务),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效果的行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不同,行政法行为可分为国家公共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合同等法律行为)、社会公共管理行为(依法创制行为规范、解决争议、执行法律规定、建立契约等法律行为))、行政法制监督行为(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对公共管理进行的监督行为)、公众守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等四种。行政法行为论主要解释与四种行政法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效力、形式、具体种类、程序等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论,注重的是行政法行为的程序法知识的解释。

第四,行政法监督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上的监督指的是对公共管理主体法律行为的监督。违法公共管理是行政法监督的主要对象,它指公共管理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管理关系或监督公共管理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瑕疵)公共管理行为。行政法监督论主要解释监督公共管理的内涵、监督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监督的形式和方式、对违法公共管理的界定等监督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监督论,注重行政法制监督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角度,论证了公共档案馆的管理服务的基本职能,以及在这三种环境下,公共档案馆基本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公共档案馆”这一概念是舶来品在世界范同内.公共档案馆的存在和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1838年英国颁布了《公共档案法》,成立了公共档案馆(Public Reeord 0ffiee).即英国的部级综合档案馆.负责保管中世纪以来英国中央政府各机关和法院的档案.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依法命名的公共档案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由此产生。l8世纪末的法国档案改革确立了国家档案馆向普通公众开放的原则.使国家档案馆摆脱了王权的枷锁.开始具有社会共有的性质在我国.“公共档案馆”相当于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档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同内的档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指出:“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这两部法律法规明确了档案馆的性质与职能。概而言之.档案馆的基本职能是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在我国.对于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开始于2001年[2]同年出版的由冯惠玲、张辑哲教授主编的《档案学概论》中,我国理论界首次在高校教材中使用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理论界对于公共档案馆职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档案馆职能的扩展和新时期档案馆角色定位等方面.主要是结合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变化论述公共档案馆的职能定位与拓展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的背景下分析公共档案馆的职能以及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l从新公共管理角度来看

自20世纪8O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传统的公共行政因其规模庞大、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制度僵化受到了质疑,新公共管理由此兴起虽然各国学者对新公共管理的思想持不同看法.但在以下方面却有共识:1.公共组织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2.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3.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4.公共组织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5.公共组织应重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在这种大背景下,就政府机构而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责任所体现出来的公共性理念成为政府职能转型的方向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公共档案馆的性质和职能如下:

1.1公共档案馆的性质:负责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所谓公共组织.从广义来说,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服务社会大众、提高公共利益为宗旨的组织。所谓公共物品,是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公共物品主要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非排他性。排他性是指个人消费被排除在某种物品的消费之外.在公共物品概念下.这种排他性是不存在的.合法公民皆可享用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除尚未解密的外.只要是合法公民。理由正当。人人皆可利用。第二,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多一个消费者引起的社会边际成本为零.或者说.一定量的公共物品按零边际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利益或服务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各类政务活动中形成的原始的信息记录。政务活动具有公共性.是最重要的公共活动.因此其产生的记录也具有公共性。即这些档案属于公共物品从内容上来看.档案具有信息和知识属性.档案的利用对档案内容没有损耗。从载体上来看,档案的利用会造成一定损耗.但这可忽略不计.况且这种损耗可以通过档案的数字化来弥补。

公共档案馆属于非政府组织,所谓非政府组织,即组织本身并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较.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点是非强制性和服务性。公共档案馆属于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本身没有行政权力。其职能通过国家授权才能获得。我国档案行政权主要是由各级档案局行使。因此,公共档案馆的性质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可以界定为:负责作为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1.2公共档案馆的主要职能:为公众最大限度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职能”是“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浓缩用语。管理与服务是公共档案馆职能的两个车轮.管理是基础.服务是根本公共档案馆的档案服务包括以下两点基本内涵:

1.2.1公众为本。新公共理论理念下,公共组织产生和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所谓以公众为本.就是公共档案馆必须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需求为本这是公共档案馆公共性本质特征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贯穿公共档案馆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原则有以下规定:社会成员的档案需求是多元的这就需要公共档案馆以公众的档案基本需求为准绳.研究档案利用规律.并使公众需要的档案进入管理范畴.确立档案工作的管理目标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1.2.2服务至上。目前.我国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尊重行为主体基本权利尤其是自利权利.通过提供一定的环境或条件.让行为主体合乎规范的自利行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整个社会利益.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顺应管理对象的意志和愿望来实施职能行为,为他们需求的满足提供充分的条件。公共档案馆服务的目的也就应由“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档案信息需求”拓展为“实现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根本利益”

基于此.公共档案馆不但要扩大服务对象.而且要主动服务:主动服务的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研究者.也包括普通公民: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提供档案原件.也包括提供问题分析报告以及建设性解决方案等:服务方式不仅包括实地查阅,也包括远程查询、专题服务和咨询服务等。公共档案馆不仅提供单一的档案信息服务.还包括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

2从电子政务角度来看

在一定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与政务管理的结合。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总体成熟度还比较低为推动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我国制定了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决策电子政务的内容非常广泛.根据国家政府所规划的项目来看.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电子公文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培训系统、业绩评价系统等;2.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3.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公民电子税务、电子证件服务等。

由于公共档案馆不属于政务系统.因此其馆藏档案信息化不属于电子政务的概念范畴但是公共档案馆是政务系统档案的保管基地.而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信息化应是全面的信息化.如果发生联系的双方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化的建设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公共档案馆也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究其实质,公共档案馆信息化主要由信息技术革命这一原动力推动

2.1公共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是其工作职能的扩展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是其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手段。有人把信息化作为档案馆职能的扩展或创新.这是值得商榷的。公共档案馆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应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时代性的.新的技术发现与采用可能会使信息技术贬值甚至走向历史。

2.2公共档案馆要主动做好信息化建设.并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支持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为配合其他部门而做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2.2.1公共档案馆自身信息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档案馆办公自动化系统、馆藏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档案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以及档案网站的建设以及数字档案安全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一定要重视与档案数字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增量电子文件的标准。

2.2.2公共档案馆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应做的支持性工作。在政府间电子政务方面.公共档案馆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提前介入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的设计.从政务电子文件的归档以及长久保存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提供馆藏档案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

在政府对企业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其所产生公务档案的接收.以及向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档案.为企业服务

在政府对公民个人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对公民的教育.为政府对公民的教育.特别是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方面提供原始资料。

在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民两个方面,公共档案馆所参与的内容都是在传统环境下公共档案馆的工作内容。考虑到系统性.笔者故在此述及。

3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

知识管理是近十几年来兴起的一种管理范式.由于利益的驱动,首先应用于企业的知识保护、创新。知识管理是指综合运用组织、文化、战略、流程、技术等手段.通过建立基于组织业务内容和职能的知识挖掘和知识共享体系.以最大化对知识及有知识的人的尊重.最大化组织知识的价值.从而提高组织的应变和创新能力.保持并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变革知识管理的兴起给公共档案馆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档案馆的诸项工作内容都要深化

3.1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档案知识库.深化公共档案馆管理职能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成功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掌握着全国80%左右的信息资源.其中绝大部分由公共档案馆管理。因此.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对于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很多公共档案馆建立了档案目录数据库.但仍存在不足:1.条块分割,缺乏宏观管理和协调。2.类型单一.品种不足。在我国已建成的档案数据库中,多以文字型数据库为主.而其中又多数是目录数据库,全文型、事实型、指南型、字典型数据库相对较少。单机、脱机使用的数据库多。联网使用的少,共享程度低。3.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由于各档案馆只满足于自建自用的应用要求.没有统一的规范.也没有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从而造成数据库的应用受到严重的限制.各种数据库软件的兼容性很差.转换困难.因而交流的范围与程度受到较大的制约数据库的这些缺点成为档案资源网上建设的不利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控制、监督职能.而档案馆之间应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的沟通与合作

从信息资源建设和技术的角度来讲.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知识库知识库(KnowledgeBase)是知识工程中结构化、易操作、易利用、全面有组织的知识集群,是针对某一(或某些)领域问题求解的需要,采用某种(或若干)知识表示方式在存储器中存储、组织、管理和使用的互相关联的知识片集合对于公共档案馆来说即建设档案知识库.而档案数据库是建设档案知识库的基础档案知识库要求建设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这对于文件的关联度、结构化要求更高。这样,知识管理系统对相关内容的档案才能够进行数据挖掘.提炼出对决策有利的结论

知识管理不但对档案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档案知识库内的档案数量也有更高的要求,因为丰富的档案信息才可以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因此公共档案馆除采取网络实时归档以提高档案的数量外.还要向社会征集相关档案.以使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反映政府职能中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全貌

3.2建立专家系统.提供档案咨询服务。深化公共档案馆服务职能

在服务职能方面.知识管理要求公共档案馆提供档案服务的产品化、智能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档案馆充当的是“仓库保管员”的角色.服务停留在“保存备查”的状态.提供的档案孤立性强,关联度及与问题的相关度不大知识与信息的区别在于.知识是与人的行动相关联的,即能够直接指导人的行动.这就要求公共档案馆档案服务能够提供定型的、综合的档案内容.争取做到“一站式”服务。为满足这一要求.在档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要建立基于档案全文数据库的专家系统。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是一个具有智能特点的计算机程序.它的智能化主要表现为能够在特定的领域内模仿人类专家思维来求解复杂问题因此.专家系统必须包含领域专家的大量知识.拥有类似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并能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公共档案馆专家系统应具有以馆藏档案为基础.利用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提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

知识管理还要求公共档案馆开展档案咨询服务。在我国档案学论著和教材中有“咨询”的概念,但仅限于“参考咨询”的范畴“档案馆(室)的参考咨询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以根据档案解答问题的方式.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及有关情报的一项服务工作”从定义可以看出,这种参考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被动性,且服务深度不够。档案咨询是指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档案咨询服务机构运用以档案专业知识、经验为主的知识、经验,根据委托者的要求.提出有关档案咨询项目的数据、资料、调研报告、建议方案等。供委托者参考。它应包含以下服务:

3.2.1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咨询服务主要向社会提供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如有关档案、档案公布、档案信息资源布局等方面问题的咨询。

3.2.2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根据委托者提供的专题,在充分研究该专题的基础上.向委托者提供以档案信息为主,并辅以建设性解决方案的信息服务。

3.2。3档案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编研、检索、利用等方面的咨询。也包括档案馆(室)选址、档案管理软件应用等方面的咨询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3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角度,论证了公共档案馆的管理服务的基本职能,以及在这三种环境下,公共档案馆基本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公共档案馆”这一概念是舶来品在世界范同内.公共档案馆的存在和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1838年英国颁布了《公共档案法》,成立了公共档案馆(public reeord 0ffiee).即英国的部级综合档案馆.负责保管中世纪以来英国中央政府各机关和法院的档案.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依法命名的公共档案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由此产生。l8世纪末的法国档案改革确立了国家档案馆向普通公众开放的原则.使国家档案馆摆脱了王权的枷锁.开始具有社会共有的性质在我国.“公共档案馆”相当于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档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同内的档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指出:“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这两部法律法规明确了档案馆的性质与职能。概而言之.档案馆的基本职能是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在我国.对于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开始于2001年[2]同年出版的由冯惠玲、张辑哲教授主编的《档案学概论》中,我国理论界首次在高校教材中使用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理论界对于公共档案馆职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档案馆职能的扩展和新时期档案馆角色定位等方面.主要是结合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变化论述公共档案馆的职能定位与拓展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的背景下分析公共档案馆的职能以及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l从新公共管理角度来看

自20世纪8o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传统的公共行政因其规模庞大、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制度僵化受到了质疑,新公共管理由此兴起虽然各国学者对新公共管理的思想持不同看法.但在以下方面却有共识:1.公共组织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2.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3.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4.公共组织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5.公共组织应重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在这种大背景下,就政府机构而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责任所体现出来的公共性理念成为政府职能转型的方向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公共档案馆的性质和职能如下:

1.1公共档案馆的性质:负责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所谓公共组织.从广义来说,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服务社会大众、提高公共利益为宗旨的组织。所谓公共物品,是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公共物品主要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非排他性。排他性是指个人消费被排除在某种物品的消费之外.在公共物品概念下.这种排他性是不存在的.合法公民皆可享用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除尚未解密的外.只要是合法公民。理由正当。人人皆可利用。第二,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多一个消费者引起的社会边际成本为零.或者说.一定量的公共物品按零边际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利益或服务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各类中形成的原始的信息记录。具有公共性.是最重要的公共活动.因此其产生的记录也具有公共性。即这些档案属于公共物品从内容上来看.档案具有信息和知识属性.档案的利用对档案内容没有损耗。从载体上来看,档案的利用会造成一定损耗.但这可忽略不计.况且这种损耗可以通过档案的数字化来弥补。

公共档案馆属于非政府组织,所谓非政府组织,即组织本身并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较.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点是非强制性和服务性。公共档案馆属于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本身没有行政权力。其职能通过国家授权才能获得。我国档案行政权主要是由各级档案局行使。因此,公共档案馆的性质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可以界定为:负责作为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1.2公共档案馆的主要职能:为公众最大限度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职能”是“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浓缩用语。管理与服务是公共档案馆职能的两个车轮.管理是基础.服务是根本公共档案馆的档案服务包括以下两点基本内涵:

1.2.1公众为本。新公共理论理念下,公共组织产生和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所谓以公众为本.就是公共档案馆必须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需求为本这是公共档案馆公共性本质特征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贯穿公共档案馆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原则有以下规定:社会成员的档案需求是多元的这就需要公共档案馆以公众的档案基本需求为准绳.研究档案利用规律.并使公众需要的档案进入管理范畴.确立档案工作的管理目标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1.2.2服务至上。目前.我国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尊重行为主体基本权利尤其是自利权利.通过提供一定的环境或条件.让行为主体合乎规范的自利行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整个社会利益.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顺应管理对象的意志和愿望来实施职能行为,为他们需求的满足提供充分的条件。公共档案馆服务的目的也就应由“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档案信息需求”拓展为“实现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根本利益”

基于此.公共档案馆不但要扩大服务对象.而且要主动服务:主动服务的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研究者.也包括普通公民: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提供档案原件.也包括提供问题分析报告以及建设性解决方案等:服务方式不仅包括实地查阅,也包括远程查询、专题服务和咨询服务等。公共档案馆不仅提供单一的档案信息服务.还包括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

2从电子政务角度来看

在一定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与政务管理的结合。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总体成熟度还比较低为推动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我国制定了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决策电子政务的内容非常广泛.根据国家政府所规划的项目来看.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电子公文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培训系统、业绩评价系统等;2.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3.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公民电子税务、电子证件服务等。

由于公共档案馆不属于政务系统.因此其馆藏档案信息化不属于电子政务的概念范畴但是公共档案馆是政务系统档案的保管基地.而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信息化应是全面的信息化.如果发生联系的双方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化的建设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公共档案馆也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究其实质,公共档案馆信息化主要由信息技术革命这一原动力推动

2.1公共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是其工作职能的扩展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是其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手段。有人把信息化作为档案馆职能的扩展或创新.这是值得商榷的。公共档案馆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应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时代性的.新的技术发现与采用可能会使信息技术贬值甚至走向历史。

2.2公共档案馆要主动做好信息化建设.并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支持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为配合其他部门而做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2.2.1公共档案馆自身信息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档案馆办公自动化系统、馆藏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档案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以及档案网站的建设以及数字档案安全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一定要重视与档案数字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增量电子文件的标准。

2.2.2公共档案馆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应做的支持性工作。在政府间电子政务方面.公共档案馆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提前介入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的设计.从政务电子文件的归档以及长久保存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提供馆藏档案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

在政府对企业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其所产生公务档案的接收.以及向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档案.为企业服务

在政府对公民个人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对公民的教育.为政府对公民的教育.特别是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方面提供原始资料。

在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民两个方面,公共档案馆所参与的内容都是在传统环境下公共档案馆的工作内容。考虑到系统性.笔者故在此述及。

3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

知识管理是近十几年来兴起的一种管理范式.由于利益的驱动,首先应用于企业的知识保护、创新。知识管理是指综合运用组织、文化、战略、流程、技术等手段.通过建立基于组织业务内容和职能的知识挖掘和知识共享体系.以最大化对知识及有知识的人的尊重.最大化组织知识的价值.从而提高组织的应变和创新能力.保持并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变革知识管理的兴起给公共档案馆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档案馆的诸项工作内容都要深化

3.1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档案知识库.深化公共档案馆管理职能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成功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掌握着全国80%左右的信息资源.其中绝大部分由公共档案馆管理。因此.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对于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很多公共档案馆建立了档案目录数据库.但仍存在不足:1.条块分割,缺乏宏观管理和协调。2.类型单一.品种不足。在我国已建成的档案数据库中,多以文字型数据库为主.而其中又多数是目录数据库,全文型、事实型、指南型、字典型数据库相对较少。单机、脱机使用的数据库多。联网使用的少,共享程度低。3.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由于各档案馆只满足于自建自用的应用要求.没有统一的规范.也没有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从而造成数据库的应用受到严重的限制.各种数据库软件的兼容性很差.转换困难.因而交流的范围与程度受到较大的制约数据库的这些缺点成为档案资源网上建设的不利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控制、监督职能.而档案馆之间应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的沟通与合作

从信息资源建设和技术的角度来讲.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知识库知识库(knowledgebase)是知识工程中结构化、易操作、易利用、全面有组织的知识集群,是针对某一(或某些)领域问题求解的需要,采用某种(或若干)知识表示方式在存储器中存储、组织、管理和使用的互相关联的知识片集合对于公共档案馆来说即建设档案知识库.而档案数据库是建设档案知识库的基础档案知识库要求建设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这对于文件的关联度、结构化要求更高。这样,知识管理系统对相关内容的档案才能够进行数据挖掘.提炼出对决策有利的结论

知识管理不但对档案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档案知识库内的档案数量也有更高的要求,因为丰富的档案信息才可以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因此公共档案馆除采取网络实时归档以提高档案的数量外.还要向社会征集相关档案.以使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反映政府职能中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全貌

3.2建立专家系统.提供档案咨询服务。深化公共档案馆服务职能

在服务职能方面.知识管理要求公共档案馆提供档案服务的产品化、智能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档案馆充当的是“仓库保管员”的角色.服务停留在“保存备查”的状态.提供的档案孤立性强,关联度及与问题的相关度不大知识与信息的区别在于.知识是与人的行动相关联的,即能够直接指导人的行动.这就要求公共档案馆档案服务能够提供定型的、综合的档案内容.争取做到“一站式”服务。为满足这一要求.在档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要建立基于档案全文数据库的专家系统。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是一个具有智能特点的计算机程序.它的智能化主要表现为能够在特定的领域内模仿人类专家思维来求解复杂问题因此.专家系统必须包含领域专家的大量知识.拥有类似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并能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公共档案馆专家系统应具有以馆藏档案为基础.利用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提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

知识管理还要求公共档案馆开展档案咨询服务。在我国档案学论著和教材中有“咨询”的概念,但仅限于“参考咨询”的范畴“档案馆(室)的参考咨询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以根据档案解答问题的方式.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及有关情报的一项服务工作”从定义可以看出,这种参考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被动性,且服务深度不够。档案咨询是指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档案咨询服务机构运用以档案专业知识、经验为主的知识、经验,根据委托者的要求.提出有关档案咨询项目的数据、资料、调研报告、建议方案等。供委托者参考。它应包含以下服务:

3.2.1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咨询服务主要向社会提供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如有关档案、档案公布、档案信息资源布局等方面问题的咨询。

3.2.2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根据委托者提供的专题,在充分研究该专题的基础上.向委托者提供以档案信息为主,并辅以建设性解决方案的信息服务。

3.2。3档案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编研、检索、利用等方面的咨询。也包括档案馆(室)选址、档案管理软件应用等方面的咨询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角度,论证了公共档案馆的管理服务的基本职能,以及在这三种环境下,公共档案馆基本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公共档案馆”这一概念是舶来品在世界范同内.公共档案馆的存在和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1838年英国颁布了《公共档案法》,成立了公共档案馆(public reeord 0ffiee).即英国的部级综合档案馆.负责保管中世纪以来英国中央政府各机关和法院的档案.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依法命名的公共档案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由此产生。l8世纪末的法国档案改革确立了国家档案馆向普通公众开放的原则.使国家档案馆摆脱了王权的枷锁.开始具有社会共有的性质在我国.“公共档案馆”相当于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档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同内的档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指出:“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这两部法律法规明确了档案馆的性质与职能。概而言之.档案馆的基本职能是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在我国.对于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开始于2001年[2]同年出版的由冯惠玲、张辑哲教授主编的《档案学概论》中,我国理论界首次在高校教材中使用了“公共档案馆”的概念理论界对于公共档案馆职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档案馆职能的扩展和新时期档案馆角色定位等方面.主要是结合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变化论述公共档案馆的职能定位与拓展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知识管理的背景下分析公共档案馆的职能以及职能深化的具体内涵

l从新公共管理角度来看

自20世纪8o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传统的公共行政因其规模庞大、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制度僵化受到了质疑,新公共管理由此兴起虽然各国学者对新公共管理的思想持不同看法.但在以下方面却有共识:1.公共组织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2.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3.公共组织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4.公共组织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5.公共组织应重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在这种大背景下,就政府机构而言,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责任所体现出来的公共性理念成为政府职能转型的方向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公共档案馆的性质和职能如下:

1.1公共档案馆的性质:负责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所谓公共组织.从广义来说,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服务社会大众、提高公共利益为宗旨的组织。所谓公共物品,是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公共物品主要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非排他性。排他性是指个人消费被排除在某种物品的消费之外.在公共物品概念下.这种排他性是不存在的.合法公民皆可享用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除尚未解密的外.只要是合法公民。理由正当。人人皆可利用。第二,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多一个消费者引起的社会边际成本为零.或者说.一定量的公共物品按零边际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利益或服务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各类政务活动中形成的原始的信息记录。政务活动具有公共性.是最重要的公共活动.因此其产生的记录也具有公共性。即这些档案属于公共物品从内容上来看.档案具有信息和知识属性.档案的利用对档案内容没有损耗。从载体上来看,档案的利用会造成一定损耗.但这可忽略不计.况且这种损耗可以通过档案的数字化来弥补。

公共档案馆属于非政府组织,所谓非政府组织,即组织本身并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相比较.非政府组织的最大特点是非强制性和服务性。公共档案馆属于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本身没有行政权力。其职能通过国家授权才能获得。我国档案行政权主要是由各级档案局行使。因此,公共档案馆的性质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可以界定为:负责作为公共物品档案的管理并提供服务的非政府公共文化组织。

1.2公共档案馆的主要职能:为公众最大限度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职能”是“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浓缩用语。管理与服务是公共档案馆职能的两个车轮.管理是基础.服务是根本公共档案馆的档案服务包括以下两点基本内涵:

1.2.1公众为本。新公共理论理念下,公共组织产生和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所谓以公众为本.就是公共档案馆必须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档案需求为本这是公共档案馆公共性本质特征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贯穿公共档案馆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原则有以下规定:社会成员的档案需求是多元的这就需要公共档案馆以公众的档案基本需求为准绳.研究档案利用规律.并使公众需要的档案进入管理范畴.确立档案工作的管理目标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1.2.2服务至上。目前.我国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尊重行为主体基本权利尤其是自利权利.通过提供一定的环境或条件.让行为主体合乎规范的自利行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整个社会利益.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顺应管理对象的意志和愿望来实施职能行为,为他们需求的满足提供充分的条件。公共档案馆服务的目的也就应由“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档案信息需求”拓展为“实现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根本利益”

基于此.公共档案馆不但要扩大服务对象.而且要主动服务:主动服务的对象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研究者.也包括普通公民:服务的内容不仅包括提供档案原件.也包括提供问题分析报告以及建设性解决方案等:服务方式不仅包括实地查阅,也包括远程查询、专题服务和咨询服务等。公共档案馆不仅提供单一的档案信息服务.还包括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

2从电子政务角度来看

在一定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信息技术与政务管理的结合。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总体成熟度还比较低为推动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民主,我国制定了加大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决策电子政务的内容非常广泛.根据国家政府所规划的项目来看.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电子公文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培训系统、业绩评价系统等;2.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3.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公民电子税务、电子证件服务等。

由于公共档案馆不属于政务系统.因此其馆藏档案信息化不属于电子政务的概念范畴但是公共档案馆是政务系统档案的保管基地.而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信息化应是全面的信息化.如果发生联系的双方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化的建设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公共档案馆也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究其实质,公共档案馆信息化主要由信息技术革命这一原动力推动

2.1公共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是其工作职能的扩展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是其管理与提供利用服务的应有之义.其本质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手段。有人把信息化作为档案馆职能的扩展或创新.这是值得商榷的。公共档案馆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应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时代性的.新的技术发现与采用可能会使信息技术贬值甚至走向历史。

2.2公共档案馆要主动做好信息化建设.并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支持

公共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以及为配合其他部门而做的信息化相关工作。

2.2.1公共档案馆自身信息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档案馆办公自动化系统、馆藏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档案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以及档案网站的建设以及数字档案安全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一定要重视与档案数字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增量电子文件的标准。

2.2.2公共档案馆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应做的支持性工作。在政府间电子政务方面.公共档案馆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提前介入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的设计.从政务电子文件的归档以及长久保存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提供馆藏档案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

在政府对企业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其所产生公务档案的接收.以及向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档案.为企业服务

在政府对公民个人方面.公共档案馆主要应参与对公民的教育.为政府对公民的教育.特别是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方面提供原始资料。

在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民两个方面,公共档案馆所参与的内容都是在传统环境下公共档案馆的工作内容。考虑到系统性.笔者故在此述及。

3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

知识管理是近十几年来兴起的一种管理范式.由于利益的驱动,首先应用于企业的知识保护、创新。知识管理是指综合运用组织、文化、战略、流程、技术等手段.通过建立基于组织业务内容和职能的知识挖掘和知识共享体系.以最大化对知识及有知识的人的尊重.最大化组织知识的价值.从而提高组织的应变和创新能力.保持并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变革知识管理的兴起给公共档案馆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档案馆的诸项工作内容都要深化

3.1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建立档案知识库.深化公共档案馆管理职能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成功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掌握着全国80%左右的信息资源.其中绝大部分由公共档案馆管理。因此.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对于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很多公共档案馆建立了档案目录数据库.但仍存在不足:1.条块分割,缺乏宏观管理和协调。2.类型单一.品种不足。在我国已建成的档案数据库中,多以文字型数据库为主.而其中又多数是目录数据库,全文型、事实型、指南型、字典型数据库相对较少。单机、脱机使用的数据库多。联网使用的少,共享程度低。3.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由于各档案馆只满足于自建自用的应用要求.没有统一的规范.也没有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从而造成数据库的应用受到严重的限制.各种数据库软件的兼容性很差.转换困难.因而交流的范围与程度受到较大的制约数据库的这些缺点成为档案资源网上建设的不利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控制、监督职能.而档案馆之间应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的沟通与合作

从信息资源建设和技术的角度来讲.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知识库知识库(knowledgebase)是知识工程中结构化、易操作、易利用、全面有组织的知识集群,是针对某一(或某些)领域问题求解的需要,采用某种(或若干)知识表示方式在存储器中存储、组织、管理和使用的互相关联的知识片集合对于公共档案馆来说即建设档案知识库.而档案数据库是建设档案知识库的基础档案知识库要求建设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这对于文件的关联度、结构化要求更高。这样,知识管理系统对相关内容的档案才能够进行数据挖掘.提炼出对决策有利的结论

知识管理不但对档案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档案知识库内的档案数量也有更高的要求,因为丰富的档案信息才可以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因此公共档案馆除采取网络实时归档以提高档案的数量外.还要向社会征集相关档案.以使公共档案馆馆藏档案反映政府职能中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全貌

3.2建立专家系统.提供档案咨询服务。深化公共档案馆服务职能

在服务职能方面.知识管理要求公共档案馆提供档案服务的产品化、智能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档案馆充当的是“仓库保管员”的角色.服务停留在“保存备查”的状态.提供的档案孤立性强,关联度及与问题的相关度不大知识与信息的区别在于.知识是与人的行动相关联的,即能够直接指导人的行动.这就要求公共档案馆档案服务能够提供定型的、综合的档案内容.争取做到“一站式”服务。为满足这一要求.在档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要建立基于档案全文数据库的专家系统。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是一个具有智能特点的计算机程序.它的智能化主要表现为能够在特定的领域内模仿人类专家思维来求解复杂问题因此.专家系统必须包含领域专家的大量知识.拥有类似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并能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公共档案馆专家系统应具有以馆藏档案为基础.利用人类专家思维的推理能力,提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功能。

知识管理还要求公共档案馆开展档案咨询服务。在我国档案学论著和教材中有“咨询”的概念,但仅限于“参考咨询”的范畴“档案馆(室)的参考咨询工作.是档案工作人员以根据档案解答问题的方式.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及有关情报的一项服务工作”从定义可以看出,这种参考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被动性,且服务深度不够。档案咨询是指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档案咨询服务机构运用以档案专业知识、经验为主的知识、经验,根据委托者的要求.提出有关档案咨询项目的数据、资料、调研报告、建议方案等。供委托者参考。它应包含以下服务:

3.2.1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咨询服务主要向社会提供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如有关档案、档案公布、档案信息资源布局等方面问题的咨询。

3.2.2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根据委托者提供的专题,在充分研究该专题的基础上.向委托者提供以档案信息为主,并辅以建设性解决方案的信息服务。

3.2。3档案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编研、检索、利用等方面的咨询。也包括档案馆(室)选址、档案管理软件应用等方面的咨询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5篇

Key words: talent training;Public Policy Analysis;course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6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4-0242-03

0 引言

政策科学是“一个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方法来研究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探求公共政策的实质、原因和结果的学科”,而政策分析则是这一学科以量化分析为主导的政策研究领域。但在实践中,人们一般将政策、公共政策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概念混同。因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是本研究重点,所以在本研究中以公共政策分析指代研究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探求公共政策的实质、原因和结果的学科而不特别加以区分。

目前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两部分,而将其放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视角研究的很少。有少部分学者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进行了研究,如孙孝科(2010)认为人才培养目标是指人才培养意欲达到的规范和标准,公共事业管理是对于兼具公共性和非营利性两种特性,且从事涉及全体社会公众整体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一系列活动及其结果的相关组织的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与这种管理契合。

本研究的思路是,从梳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沿革出发,再探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然后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实现的路径。

1 专业与课程发展沿革

1.1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

1997年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向教育部申请开设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8年教育部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从1999年秋季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率先在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开始,目前我国已有400多所高校开设了这个专业。

从已有文献看,国内学者普遍对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并未明确划分发展阶段,但基本认同其发展历经了“兴起”和“成长”两个过程,例如,陈振明(2012)指出到2000年之前只有少数几个大学在政治学和行政学系科中成立公共政策教研室或研究所,但目前大部分重点高校均开设了公共事业管理教学、科研机构。也有学者明确将其划分为“恢复重建”、“整合发展”和“优化升级”三个阶段,例如,杨欣昕(2015)认为,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分为改革开放后由大学管理学科的行政管理专业转变而来的“恢复重建”期、以国内行政学会建立事件为开始的“整合发展”期以及从2005年以国内政治体制为标志进行改革的“优化提升”期。

从专业发展特点看,由于建国后受前苏联高等教育办学思想影响,以及国内急需恢复生产等现实因素制约,公共事业管理一定程度上受到忽视,高校中也就相应没有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导致了改革开放后,当我国高校开始开设本专业时,各高校基本上是依托自身原有学科基础、师资力量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业发展方向上也基本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文教、卫生、体育、环保和社会保险五个方向开设。

1.2 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发展

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改革开放后一些国内学者和政策实践者注意到了二战后在国外兴起的政策科学研究理论意义和在实践中的作用,并将其介绍、引进并开展了初步的研究工作。1986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在全国软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政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报告时提出要做“政策研究”,推动了我国政策科学研究逐步走上正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公共政策学”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公共政策学的研究与教学逐步体制化,它作为我国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研究的新兴领域的地位开始受到重视”。①

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2.1 前人的研究成果

从已有研究看,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的研究一般从“培养模式”视角进行。如李笑春(2001)认为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就是人才培养的“通才”和“专才”的矛盾。为此必须要求大力改变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方式,特别要加强联合培养方式。又如岑乾明、宋卫琴(2010)认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关键,指出应该突出强调以区域社会需求为主导,体现专业特色。龙兴武(2011)从专业方向、科学课程体系建设等角度指出地方性大学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2 教育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3 本研究的观点

本研究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应该从专业性质出发思考。在我国,除了学校、医院等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以外还有一些组织例如自来水供应、电力供应、燃气供应以及邮政服务等等行业组织提供的产品也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这些行业组织从事的业务活动也属于公共事业,相应的对这些行业组织的管理则应当属于公共事业管理。又因为国家行政机关供给的物品也属于公共物品,从而我们可以认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人才培养应该是为回应这些公共物品供给组织的管理人才需求进行的,这其中既包括这些组织内部的管理人才需求,也包括对这些组织进行管理的人才需求。所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围绕如何适应公共物品供给组织进行管理所需要的人才进行。

3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对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影响

3.1 教学活动中公共政策问题行政管理处理的误区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目标应该是通过课程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公共政策的构成与结构、本质与功能,认识公共政策系统的内部结构及其与政治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认识政策过程的环节、阶段以及各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对政策结果的影响,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显著问题之一是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行政管理教学化误区,即把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作为行政管理课程来进行教学。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与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管理实践有一定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强调行政系统对国家经济社会活动管理,随着改革开放实践深化、相关理论研究深入后发现对国家经济社会管理不仅仅是行政管理活动,而是供给公共政策这种特殊物品。但与此相对应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教学活动中并没有普遍得到系统阐述,显著的表现便是在教学中不自觉地将公共政策问题当作行政管理问题处理。卢粉艳(2008)就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市场机制,提倡社会参与,此类变化对我国政府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过去的行政管理理念和方法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重视和发展公共事业的理念和成功经验,对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无疑具有重要启迪作用。社会需求和外来思想的影响,使我国开始重视不同于“行政管理”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与教育。但目前实践看,我国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使得本课程在教学方法运用、教学内容选择等教学实践中不能够满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3.2 教学方法仍然较单一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目的是要帮助学生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从而实现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本课程应该是与各阶段、各时期的政策实践密切联系的,要求学生在本课程的学习中有一定政策实践体验。但目前看,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仍然大多停留在理论讲授的“纯理论教学方法”中,从授课程教师角度看,与实践稍密切一点的可能就是所谓“案例分析”了。

3.3 教学内容选择不够合理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内容安排上基本体现三块内容,一是公共政策分析系统,二是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三是公共政策分析方法,也有的在教学中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基础单独作为一块讲授,课程内容较大,但由于本课程学时一般安排五十四学时,很难把全部内容都教授完毕,只能选择其中一部分进行教学,但每个教师侧重点各不同;反映在教材上则是有的教材只体现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将公共政策分析方法融会进公共政策分析各环节中;有的则将上述四块内容划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系统,将公共政策分析相关知识全部囊括进教材里,体系庞杂。而教师在教学内容上选择也基本是按所选教材内容进行,其结果是教学内容不利于实现本课程服务专业培养目标,例如有的教师弱化公共政策分析系统知识的教学,使得学生对政策活动主体、政策环境、政策工具以及决策体制等不了解。

4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两条路径

4.1 走出教学活动中公共政策问题行政管理处理的误区

课程教学要契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适应公共物品供给组织进行管理的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正确认识公共政策分析的本质,走出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行政管理教学化误区,认识到公共政策分析的目的是要“提供政策知识,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具体到我国而言,需要做出公共决策,发现公共政策问题,比较、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公共政策的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行政、事业”类行政活动,而是包括了公共物品供给活动及其系统运行的全部活动,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活动也应该围绕提供这些相关知识进行。

4.2 重视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作为一门与实践紧密相联的课程,除了在有限课程教学学时里讲授基本原理与方法,运用案例分析方法讲解外还需在方法上有突破。纵观目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甚至包括其他相似公共政策课程(如农业政策学)普遍薄弱的环节不是对基本原理方法的讲授,而是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周身政策实践活动的理解、分析和判断,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目前的教学手段可能不是实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掌握公共物品供给活动所需知识”的人才培养目标,反而可能是“远离”这一目标,因为如果学生在本专业课程学习中没有掌握这些必需知识甚至是错误理解这些知识,那么在将来的政策实践中错误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概率就很大。较好的方法是将学生带到政策实践中,让学生参与政策实践,教师从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政策知识。

参与政策实践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活动,也可以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向学生提供政策实践。在这些实践中学生可以进行公共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发现并界定公共政策问题,评估公共政策执行结果,提供公共政策建议。教师对学生的每个实践环节指导,尽可能地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直观切身的体会。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6篇

1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意义

1.1有助于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模式

与传统被动型的公共服务模式相比,以用户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模式是一种基于公众政务的需求,且面向公众过程的资源集约、信息集中、业务集成、服务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模式。[3]用户知识管理是以用户需求、偏好作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目标和对象,以用户为中心、服务用户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根本价值追求。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只有“以用户为中心”才能成为推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力量。

1.2有助于提高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的满意度

电子政务的本质是发展公共服务,而能否有效评价公共服务的效益,能否有效获取公民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关系到电子政务发展的前途,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目标所在。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的知识管理必须充分了解用户的需求,并依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这才是建设基于用户满意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方法和措施。

1.3有利于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效能

用户知识管理理念的引入,为政府提供了充分了解用户的行为、需求以及期望、甚至价值的工具,有助于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选择适合用户的具体服务方式、内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服务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源的优势,同时增加政府公共服务的透明度,改善政府与公众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发展。

1.4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的知识管理

政府知识管理的核心是加快政府内部知识的创新、流动和利用,其目的是增强政府的活力和凝聚力,激活政府的创新能力,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决策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精简高效、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4]长期以来,对于政府知识的管理侧重于从政府工作人员的角度去研究和建设,而忽略了从用户的角度对用户隐形和显性知识的开发和研究。加强用户知识管理是政府知识创新新的动力和源泉,有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服务效能、竞争力以及决策的科学性,也能为我国知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本体的构建过程

2.1本体理论

本体一词最早来源于哲学领域,称之为本体论。虽然关于本体的定义很多,但斯坦福大学的Grube于1993年提出“本体是共享概念模型的形式化、规范化说明[5]”被广泛的应用。学者Studer等对本体的认识作了进一步延伸,将本体的定义划分为四个层次,即:“概念模型”指通过客观世界中一些现象的相关概念而得到的模型;“明确”指所使用的概念及其约束都有明确的定义;“形式化”指本体是计算机可读的(即能被计算机处理的);“共享”指本体中体现的是共同认可的知识,反映的是相关领域中公认的概念集。[6]本体是领域内重要实体、属性、过程及其相互关系形式化描述的基础,在知识共享和知识建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本体将某个或多个特定领域的概念和术语规范化,为其在该领域或领域之间的实际应用提供便利;(2)本体可在不同的建模方法、范式、语言和软件工具之间进行翻译和映射;(3)本体将对象知识的概念和相互间的关系进行较为精确的定义,大大提高知识搜索、知识重用、知识共享的效率。[7]

2.2用户知识本体构建过程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提供涉及到某一具体的领域,例如医疗、税务、工商管理等服务部门,因此领域本体的构建是前提。领域本体指特定领域内可以重用的,提供该领域特定概念定义、概念之间关系、发生的活动以及该领域主要理论和基本原理等的概念模型。[8]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是在领域本体的基础上抽取用户兴趣、偏好和价值,对用户的知识进行认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有效管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用户知识管理本体的构建已经从传统的关键字向量空间模型转为基于用户知识本体的模型转变,领域本体为用户知识管理提供了丰富的背景知识,克服了传统用户模型语义不足的缺陷。[9]本文依据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具体内容,通过用户登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依据用户的浏览行为、浏览内容和背景知识获取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构建用户知识本体库(如图所示),为用户知识的挖掘和转移提供重要的途径。

3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本体实例

3.1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基本信息主要指用户在登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时,通过系统的注册和本体挖掘技术所获取的包括用户的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专业等信息。

3.2电子政务主题词表

电子政务主题词表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本体建设的基础,通过电子政务主题词表抽取用户政务需求的核心概念。2005年编制的《综合电子政务主题词表》是我国第一部按国家标准编制的综合性电子政务主题词表,收词范围涵盖了电子政务各个领域,总收录主题词是20252条,其中正式主题词17421条,非正式主题词2831条。[10]主题词表中的语词均是规范化的科学用语,根据词表抽取概念术语建立本体的类,减少了本体构建过程中对领域专家的依赖,主题词表具有“用、代、属、分、参、族”这样简单的词间关系,有助于本体类的属性和类间关系的确立。[11]

3.3领域本体的构建

主题词表作为初级本体,它在领域本体构建的过程中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基于这种方法构建的本体可以遵循词表原有的语义基础,并参考其所包含的语义关系,进而构筑领域本体的词义。[12]通过对电子政务主题词表抽取的概念层级结构,直接映射为本体中的概念层级结构,建立概念关系层次结构,通过关系的定义域和值域的设置,限制概念之间的联系,从相互作用的角度体现概念之间的实际语义。本文依据我国电子政务主题词表和具体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在农村救助中的职能、业务和相关事项,建立了我国农村医疗救助业务体系(见下表),通过Protégé软件体现本体的构建过程。除了将已抽取的类和类间关系导入protégé中,还需要将类的属性进行定义域和值域的约束。如将农村医疗援助和救助申请审批程序设置为Addsiblingtodisjoints,表示互为兄弟节点的类具有排他性;关系ispartof是互逆的,设置它们之间的互逆性。

3.4用户知识本体实例

当用户登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输入检索请求,系统自动提示用户输入检索请求分类,在公务员与用户的互动及确定用户真正的需求情况下,通过电子政务主题词表,对所有入库资源进行科学标引、描述与分类。通过主题词严格的语义内涵和位属关联,建立所有资源在主题层的映射关系,把形式化的用户请求转化成标准的本体语言,为系统所识别和操作。而用户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所进行的各种操作,例如从输入的关键词、浏览行为和文档的特定操作以及与公务员的交互或交易行为中挖掘用户的兴趣和偏好,并分析和评价用户付出的成本以及获取的价值,存入用户知识本体库中,为获取用户知识和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前提和条件。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用户知识本体是由用户基本信息、用户需求、用户偏好以及用户价值等类属构成。

4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的挖掘和转移

4.1用户需求的诊断

用户需求的诊断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关键。用户的需求受用户的期望、情感、动机、个性、知识结构、职业等方面的影响。对用户需求以及行为的分析,其关键是满足用户的客观需求,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13]用户通过电子政务用户管理界面,检索有关信息,系统通过知识挖掘技术可以自动的诊断用户的需求。通常用户的需求分为显性需求和隐形需求。虽然显性需求比隐形需求较容易识别,但在很多情况下,隐性需求是显性需求的延续。满足了用户的显性需求,其隐性需求就会提出,两者需求的目的是一致的,只是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不同而已。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知识主管通过对用户知识本体库中存储的用户需求进行分析,不仅了解用户的需要,而且为拓展用户需求和挖掘其隐形需求,为系统产生良好的政府与用户互动和交流关系奠定基础。

4.2用户偏好的提取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偏好是指用户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可供选择的服务组合进行的排列。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知识管理诊断系统可以通过偏好提取技术获取精确的用户偏好信息。偏好提取技术虽然不需要系统一定具有任何关于用户的初始信息,但需要尽可能多的通过用户的需求收集更多的偏好数据,发现隐藏的偏好,结合用户的需求做出权衡,给出合理的诊断。[14]根据经济学原理,用户的偏好与效用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用户偏好分析中,效用是指用户从选择并消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心理上所感受到的满足和实际中得到的效果回馈。但是,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使用的起始阶段,很难知道用户的偏好,即用户的效用函数是很难判断的,因此,构建效用函数和用户的偏好关联式是很多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抽取用户偏好的主要目标。

4.3用户的价值分析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的价值分析是指用户在使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过程中用户所获得的总价值(TR)与用户付出的总成本(TC)之间的差,即CV=TR-TC。而用户总价值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等,用户总成本则包括货币成本、时间成本、精神成本和体力成本。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的价值分析和测量是为了更好的从用户的角度判断公共服务的价值.公共服务的价值不是由政府决定的,而是由用户决定,了解用户的需求、偏好,更好的从用户的角度感知政府的价值需求和用户的满意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效能。

4.4用户知识的创新与转移

用户知识的创新和转移是用户知识管理目标之所在。依据日本学者Nonaka提出的知识创新模型———SECI模型,可将组织的知识分为个体隐性知识、群组隐性知识、群组显性知识和个体显性知识4种类别。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过程就是建立和加强政府与用户的互动,通过知识的社会化、外化、组合化、内化4种转化关系依次形成一个螺旋形循环上升的知识创新和转移过程。[15]

5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策略

5.1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

立以用户知识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理念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16]“依法行政”为行为准则,以“用户导向”为服务模式。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是推进和实现服务型政府重要的方法和策略。因此,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中,要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知识服务理念,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自觉地学习和应用用户知识,同时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创新思维能力,提高利用、整合、创新、转移用户知识的能力和素质。

5.2建立有效的用户参与与交流的激励机制

用户的参与和交流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用户知识管理的基础,也是以政府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前提。虽然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系统为政府和用户交互提供了重要平台,但用户的积极参与将会使用户知识管理产生更大的效益,因此依据用户的需求建立有效的用户参与与交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用户和工作人员的交互中,用户可以利用自己已有的相关经验和知识解答有关公共服务的问题,参与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建设当中。为了提高用户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如用户会员级别晋升、荣誉嘉奖,甚至适当的物质奖励等,以此满足用户的认知需求,营造用户参与的环境,培养用户的参与意识。

公共管理的基本知识第7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0C-0035-03

教育部在1998年设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以来,开设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职院)近千所,由于各高校的办学条件及资源的差异,再加上公共管理专业学科结构上的内在矛盾,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向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提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如何在公共管理类专业大发展的前提下规范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提高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适应社会对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方向和教育模式,必须根据当前政府改革的方向,进行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本文在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长期教学与教学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的特点,提出了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一需要—结合—转变”模式,谨供各位同行与专家探讨。

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需要—结合—转变”模式,简单地讲就是指“一个能力本位”、“两个需要”、“三结合三转变”。具体内容是:“能力”包括专业理论能力、技术能力和实践能力;“需要”是指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要和满足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的需要;“结合”是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转变”是指人才培养由理论型人才向应用型人才转变、由知识积聚型人才向能力开发型人才转变、由传统型人才向创新型人才转变转变。

一、以能力为本位。促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公共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学科”。公共管理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政府部门需要的是具有较高修养的、有较高政策水平的、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人才”,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必须以能力为,促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一个能力本位”中的“能力”包括专业理论能力、技术能力和实践能力。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能力包括: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及分析方法。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掌握和运用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计算机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实践能力包括:掌握社会调查的方法,能独立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在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中,专业理论、技术和实践能力要具体转化成学生的实际能力,就必须有一个显性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指学生必须具备“动脑”、“动嘴”和“动手”的能力。“动脑”就是“脑瓜子”要灵,要政治可靠、思维敏捷、反应灵敏、创新意识强;“动嘴”就是“嘴巴子”要活,要有口才、具备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动手”就是“笔杆子”,要有文才、学术研究能力。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土地资源管理四个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包括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学、财政学、保险学原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政府经济学和经济学等科目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包括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人文素质是指具备人文知识(如历史知识、文学知识、艺术知识、哲学知识、道德知识、语言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等)、理解人文思想(核心是基本的文化理念)、掌握人文方法(人文思想中所蕴涵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遵循人文精神(人文思想、人文方法产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文思想、人文方法)。科学素质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一个学科和专业是由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构成的,其规范性的集中表现就是基本课程体系。基本课程体系的建立表明基本知识与技能的系统化、集成度和学科的成熟程度”。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设置知识模块、能力模块和素质模块。知识模块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力模块包括理论能力、技术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技术能力)及实践能力;素质模块包括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每一个模块自身都有各种课程支撑,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能力培养体系。

二、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宽出路”的办学原则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公共管理类人才存在大量缺口,尤其是政府部门缺少既懂管理又懂经济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才,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就业呈“多方向的市场特征”,但公共管理人才需求以政府部门为主,所以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应从政府职能的特征出发,从职业要求考虑,体现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特点。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管理人才的需求。公共管理学既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社会科学学科,又是一门交叉性很强的应用社会科学学科,“这些学科的知识在不同的公共管理实践中被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用”。因此,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宽出路”的办学原则,以需要为导向,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要和学生就业与继续深造的需要。

“厚基础”就是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基础面要宽,既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要有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课程,如公共管理前沿、公共管理专题研究等;“宽口径”是指公共管理类课程设置要体现不同学科交叉、渗透、融合的学科发展趋势,如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高等数学、统计学等学科的交叉渗透融合;“宽出路”是指本专业学生就业门路要宽,能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要求;同时,也能满足不同兴趣爱好、有能力继续深造的学生继续深造学习的需要。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学生成才成长规律。抓好“三结合三转变”

《纲要》提出人才培养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此,只有遵循教育教学与学生成才成长的规律,才能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进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体现能力本位,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在教学实践中要自始至终地抓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三结合”,促使人才培养由“理论型向应用型转变、知识积聚型向能力开发型转变、传统型人才向创新型人才转变”的“三转变”,从而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一)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设置课程体系

公共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学科,与法律、教育、管理、规划、建筑等基本属于同一类型的学科……它既是一种研究,也是一种实践”。因此,必须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在精简、强化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设计并安排实验和实践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公共政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力资源管理、公文写作、社会调查与统计、土地测量、公共财政、公共政策听证程序设计、学术论文写作方法、计算机理论与数据库应用技术等课程实验。实践课程体系包括社会调查与考察、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在基本课程相同的基础上,各院校都要极力突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力求提供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

(二)坚持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原则,实践“开放式”教学法

《纲要》要求“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因此,应结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特点和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同时,“注重学思结合”,采用“开放式”教学法,改革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单一教学方法,按照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更多地采用问答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技能模拟训练教学法等,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研究式教学法、问题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开放式”教学法,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在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变单向灌输为师生协同互动,既改革“教”的方法,又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思考方法”,重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开门办学,充分发挥校内与校外两种教育资源的作用,促使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由理论型向应用型转变、知识积聚型向能力开发型转变、传统型人才向创新型人才转变,要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实践中,坚持以学校培养人才为主体、以社会育人为依托,建立校内校外实践、实习基地。

学校内的实践(实习)基地根据学校特点及公共管理类专业特点建立,如电子政务实验室、模拟法庭等。从社会对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要求来看,公共管理类专业可依托学校条件建立“五中心一平台”实验基地,即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中心、公共管理绩效考核实训中心、公务员考试与培训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模拟中心、社会保障实训中心和电子政务实践教学平台,满足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培养动手能力的要求,把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实习)环节紧密联系,增强学生对公共管理类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