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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任务(合集7篇)

时间:2023-08-12 09:05:53
公共管理的任务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1篇

关键词:公共气象服务;社会责任;社会管理

0引言

公共气象服务工作对于社会气象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大众生活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公共气象服务利用其独特的气象资源,将信息资料按照一定的方式收集起来,将其进行整理和配置,使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从各种媒体中获取一定的天气信息,以满足各行业人们的需求。对于公共气象服务的相关工作部门和人员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气象信息的传播,做好对气象知识的普及,这也奠定了气象服务在信息传递与科技创新中的基础地位。

1气象社会责任和公共气象服务机制

公共气象社会管理工作属于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的领导,各级部门的配合以及员工之间的积极参与而形成的一种管理机制。气象服务是社会公众观众广泛受益的公共产品,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公共气象服务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的社会地位,公共气象服务是利用独有的气象资源,利用先进的技术将相关的资源收集起来形成一种气象信息,使人们通过电子产品或者是大众媒介了解到相关的气象信息,为人们预报天气状况,气候冷暖以及穿衣指数,满足了各行业人们的需求。气象服务的职能发挥对国家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成为气象知识普及的殿堂。

2环境机制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气象事业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地提升,对于天气的预报服务和大气的监测体系不断地完。公共气象服务对于环境的监测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一种环境监测机制,气象服务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的方式预报各个地区的气候情况,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可以推断出当地的环境湿度以及温度情况,其社会、经济效益也是比较突出的,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重要。当前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气象服务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的现代化手段进行信息的,可以及时的向社会公众提供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分享出行安全计划,可以为公众提供准确、便捷的气象服务。例如,在地区成立一些公共服务气象组织机构,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决策气象服务科等,承担公共气象和相应的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中的监测、预警、服务等的功能,还可以在自己的微博、微信等的一些公众平台进行消息的传播,这样一系列的行为也会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运行机制

公共气象服务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以及民众的生活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各行各业的工作、生产运输等的相关的工作都与气象科技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当前对于科技的运用还不是很全面,其开发的潜力还是比较大的。行业公共气象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其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有一定的针对性,其服务形式也是要凸显一定的个性,同时也是一份比较复杂的工作。气象服务的基本工作任务是对气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传递,为各行各业、政府部门提供相应的信息内容,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发挥着支持和保障作用。

4内生机制

气象服务是利用独有的气象资源,将信息资源收集起来进行整理,使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相应的需求通过手机、电脑等的通讯工具进行获取,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这种与当前的科学技术进行结合的传播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也使气象媒体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同时增强了信息传播的能力。公共气象服务是气象部门的重要窗口,也是重要的品牌,是社会的一种内生机制,要使全体公民了解公共气象服务的目的和利益。例如,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于各个行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气象服务工作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社会形势做好气象工作,可以通过发放气象宣传资料,播放日常的气象节目,通过市民与气象节目人员之间的交流,收集更多的信息进行整合,制作相关的气象节目,形成一种强大的宣传态势,可以得到公众的关注和使用。积极推动公共服务机制的发展,为公众的生活带来便利。

5市场机制

当前,公共气象服务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对于防灾减灾工作都需要气象科技的支持,特别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进行重要决策的过程,对于气象服务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各行各业的发展以及生产需求都与气象科技有着重要的关联,气象科技知识在公众的日常生活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公众通过掌握气象科技知识,在日常的活动中会运用到气象科技知识防灾减灾,趋利避害。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通过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现代化气象服务发展政策,加强与各个管理机制之间的配合,将气象管理的服务岗位更加合理化,建立气象信息的集中收集以及气象服务的管理工作,协调各个机制之间的工作。

6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气象服务与公众的生活越来越密切,公共气象服务作为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共气象服务的窗口,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公众传播气象信息资源,要与当前的社会先进技术进行结合,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气象信息资源,使大众及时的了解气象信息,为公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一定的方便,充分发挥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2篇

关键词:任务驱动教学 高职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196-01

一、任务驱动教学在高职教育中的作用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近年来,由于高校不断扩招,导致高职生源质量在逐年下降,大部分是没有升入本科而复读又没希望的学生,总体来说这部分学生不善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但是大多数同学却个性活泼好动,具有活跃的思维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根据高职学生的这些特征,教师在课程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教学计划,加强学生实践动手教学环节,让高职生的个性潜能得到良好发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来。任务驱动教学是把学生要掌握的技能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其目的是在课堂教学中把理论与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这种教学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更能让学生置身于真实的工作岗位中,通过具体项目实践活动来体验整个工作过程的职业性、真实性、复杂性、合作性。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传统教学中,“老师的嘴就是知识的源泉,知识的溪流源源不断地从老师的嘴里流出来,学生像木槽一样接受知识溪流”,这种教学理念只重视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人”的发展,注重教学的结果而轻视教学的过程。任务驱动教学则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其学习方法由传统的接受式学习转变为创造性学习。这样的话,每个学生都可以参与到项目中,自己动手,相互探讨,并能学到相关的知识,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2、促进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

高职教育作为行动导向的能力教育,其逻辑起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其关键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既有利于提高高职人才的培养质量,又有利于提高高职教育的就业质量。但是一般的高职院校要真正做到完全把学生放到实际工作中去培养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就要求学校能把“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延伸到每一节课堂中。学生上的每堂课都要求完成一个项目的一环节,并以此达到掌握相关知识的目的。每一个项目都要融入必要的知识、技能的要求和企业的规范,学生在完成项目技能要求的同时也是完成相对应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的同时。学生通过一个个的项目的实践,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这是一种建立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基础上的现代教育形式。”

二、任务驱动教学在公共事业管理课程中的应用

《公共事业管理》实用性强,应用面广,操作性强、项目案例丰富,为了让学生更好掌握这门课,我们将任务驱动教学引入该课堂教学中,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及时恰当地对学生进行引导,督促学生根据项目计划书,按时完成相应的功能模块,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实现课程教学目标。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学生都准备自己的策划案例,为每个学生化解难点。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为了能让学生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师一般在上第一堂课就给学生布置本学期的任务,要求每个学生做酒店、或者旅游景点管理案例,而教师也以综合所有知识点的为例贯穿整个学期的教学。

第一周,教学生如何根据自己的喜爱选自己的案例。任务布置下去以后,很多学生非常感兴趣,一个星期后都把自己想做的案例主题选好了,我对学生的选择进行了分类,并让相似选题的学生共同组成一个小组。这样做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做自己喜欢做的选题案例,发挥各自的创新能力。

第二周,让学生都拿出自己的案例思路、首先教师要以一个公共事业管理案例示范怎样去操作,然后让学生思考构思怎样依照老师的方法去展开思路。最后教师要收集所有的学生案例规划并仔细观看和修改,必要时跟学生进行面对面沟通评价。这样让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思路和方案,为以后的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适时进行教学评价

任务驱动教学评价不仅是在整个大项目完成后的事,也应该贯穿于项目过程中每个小项目完成的时候。每完成一个小项目时教师都应该及时让学生展示本组的作品,并加以讲解。在讲解展示的过程中,学生之间可以相互比较,并且学生和教师都可以给出评价。教师进行评价时,不仅要评价作品,还要对学生在项目制作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包括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人合作能力、参与积极性、服务程度以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同时教师还可以要求学生根据行业的动态对本项目难度作一定的提升,加入新技术和新行规,这样学生做的项目还能与时俱进,使学生真正成为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三、任务驱动教学改革的积极意义

1、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任务驱动教学将成绩接近的学生分在同一层次上(分别分为A、B两个层次),A层次的学生使用发展目标,从而不会像分班前那样,对老师需要照顾基础差的学生而反复讲述某些简单问题感到索然无味。而对B层次的学生而言,由于针对基本目标,教学难度降低,教学速度放慢,使他们不会因为听不懂、跟不上而轻易放弃学习。任务驱动教学体现了以“学生为本、以学定教”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个学生获得成功与自信,这必然能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符合学生学习心理的需要。

2、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能力

任务驱动教学可使教师教学目标的设计、教材的采用、教学方法的运用等方面更加优化。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学法辅导等环节更有针对性,真正体现因材施教。这样既减轻了学生负担,也可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便于提高学生能力,从而提高了师生合作及交流的效率,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同时,通过有效地组织好对各层次学生的教学,灵活地使用不同的层次策略,极大地锻炼了教师的组织调控与随机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3篇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学校管理;民主

G471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由美国著名公共行政学家罗伯特・B・登哈特及其妻子珍妮特・V・哈登特所提出的,它是在对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旨在唤起人们对公共利益、公民权和服务等价值观的重视,并呼唤人们按照这个价值观行事。

一、新公共服务的内容

新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七部分。第一,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老公共行政的当事人服务和新公共管理的顾客满意都不是新公共服务所赞同的,新公共服务认为,要想提供优质服务,公共行政人员不只是要关注“顾客”需求,更多的是要关注公民,关注公民的权利和责任。

第二,追求公共利益,新公共服务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公共利益是政府服务的核心。新公共服务承认公共利益具有易变性和歧义性,并且认为公共利益的确定需要依据共同的价值观进行广泛的公共对话和评议,公共行政官员则需要鼓励公民进行对话和评议,培育公民意识,创立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责任。

第三,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新公共服务认为致力于对社会做出有益贡献、具有献身精神的公务员和公民能够进行对话和民主评议,比拥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更能促进公共利益的发展。

第四,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在新公共服务中,确立共同愿景并进行执行的任务不仅仅是公共行政官员的,政策的设计和执行需要把各方联合起来共同完成。政府所要做的是运用一些手段来激发公民的参与自豪感和责任感,进而让公民拥有更强烈的参与意愿,从而把参与扩大到政策执行。

第五,承认责任并不简单。新公共服务认为责任问题极为复杂,具有多样性,责任的本质不应该被简单化。在新公共服务中,责任被广泛的界定为包含了一系列民主责任、法律责任、专业责任和政治责任,公共行政官员需要对“每一个人”负责。

第六,服务,而不是掌舵。公务员以前的角色是试图控制和掌控社会新的发展方向,新公共服务并不这么认为,新公共服务提倡公务员应该把自己的重心放在帮助公民表达并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之上。

第七,重视人,而不是重视生产率。新公共服务理论家强调人的重要性,认为对所有人的尊重有利于培养公民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贡献精神等,从而有利于公共服务的发展。

二、新公共服务对学校管理的启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起来并日趋成熟的,所依据的现实状况与中国有很大差距,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公共服务对我们就没有任何价值。新公共服务中对民主、公民权的重视,对我国学校管理现如今的发展有很大的启示。

1.把民主价值融入到学校管理中去

在我国学校管理中,除学校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管理主体诸如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等的民主参与积极性并不高。民主参与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与各参与主体自身的民主意识薄弱以及民主责任感的缺失很大关系。在传统认知中,大多数人认为民主参与是我们的一种权利,并不是一种责任,权利可以行使,但也可以放弃,这一切都可以依照我们的意愿进行自由选择。民主意识薄弱以及民主责任感的缺失导致了除学校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各管理主体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加强对全民的民主意识教育,是提高公民民主意识的最重要的途径。在学校教育中让学生对民主有一个比较正确和全面的认识,让学生能够把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当成自己的权利,激发起学生的使命感。除了学校教育外,有关公共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公民进行公民教育,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保护公民的民利,并鼓励公民参与各种管理。公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那么各学校管理主体也就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

同时,努力增强公众的公民责任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新公共服务认为,一个有道德的公民是一个参与社区工作的公民,有道德的公民还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人服务。让各参与主体认识到积极⒂胙校管理不仅仅是法律或者行政规章赋予其的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各参与主体有责任参与学校管理以使得学校运转的更好,有责任参与学校管理以便创建一个更加民主的校园文化,有责任参与学校管理并且为他人负责。当各参与主体认识到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不仅是权利,还是责任时,那么他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也就会随之提高,从而更好的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去。

2.学校管理者要转变自己的角色和职能

我国学校在管理中倾向于依靠行政权力,行政本位思想比较严重,学校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不足。学校的行政管理目的乃是为教师和教学服务,而不应当是行政管理者以居高临下的管理者的面目出现,更不能凌驾于教师和学生之上。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学校管理者需要转变自己的角色――由管理者到服务者。新公共服务认为,公民才是政府的主人,倡导一种仆人式的领导者和公务员角色,公务员应该为公民服务。同样,在学校管理中,学校行政官员也需要认清自己并不是学校的所有者,或者说自己并不是唯一的学校所有者,学校的所有者还包括学生、教师、家长等相关群体,而自己所要做的是要为这些学校所有者进行服务。当学校行政官员转变了自己的角色――由管理者到服务者时,那么他们就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立一个具有民主性质的管理机构上,促进民主参与,也就能够真正的为教师、学生等服务。

其次,学校管理者需要转变自己的职能――由管理、控制到中介、协商。新公共服务认为,如今政府的主要作用是要与营利及非营利组织一起去解决社区所面临的问题。政府的主要职能也需要由管理和控制转变为中介、协商,以便创造一个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的社会。在学校管理中,学校行政官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能,把独裁式的管理、控制职能转变为民主式的中介、协商职能,积极的为各管理主体提供能够表达各自想法和共同对话的舞台。

参考文献:

[1][美]珍妮特・V・哈登特,[美]罗伯特・B・登哈特著.丁煌译.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4篇

[关键词] 政府公共部门 财务管理 必要性

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非盈利的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统称公共部门。政府公共部门承担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受托责任,掌握和运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是政府公共部门的主要财务活动。在民主社会中,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推动了政府公共部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理。本文拟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针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论证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关于公共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是受托人在委托――受托关系中所负有的责任,它包括民主政府、公司治理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当受托责任关系建立以后,受托人应以最大的善意、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义务。

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授权下,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向社会提供企业(或个人)不愿提供、不能提供和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广泛性,政府也就对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受托责任。这种由公共权力的委托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可称为“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为其行使公共权力提供资源保障,在民主政治制度里,通常以公共预算的方式,进一步授权政府通过征税等渠道从社会公众那里取得公共资源,并由此形成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受托责任这可称为“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或“公共财务受托责任”。其中,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是原生性和终极性的,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是派生性的,这两者的有机组合就构成通常所说的“公共受托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受托责任具有双重性。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实现的过程是,政府把从社会取得的公共资源,按照人民的意志“投入” 到社会需要的公共领域,经过“产出”、“成果”、“影响”几个阶段,最终实现政府因公共权力而承担的受托责任。政府的受托责任即公共受托责任,通常被解释为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GASB,2002)。

二、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简单地说,财务管理是对财务活动的控制管理,以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资源的有效运用。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目标是依法履行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不断提高公共资金效率,保全公共财产。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委托方――社会公众而言,他天然地、强烈地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在现代民主社会,社会公众授予政府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目的是谋取公众利益,任何有违公众利益的举措都是对公共受托责任的背离,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效率性”是对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从“划桨者”发展到“掌舵者”,公众希望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政府公共部门不仅要“办事”,而且要把“事办好”,这些都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方――政府公共部门而言,加强财务管理是其兑现政治承诺、履行受托责任的要求。政治家在竞选时发表政见,并许下利于公众利益的承诺,经社会公众选举产生并组阁政府。政治家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兑现对公众的承诺,他有动机建立健全各方面机制,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但,另一方面,官僚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没有责任、机制约束的情况下,为谋取私人利益,官僚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极有动机不当筹集、使用、分配公共资金,破坏资源的有效使用,滋生腐败,损坏公众利益,这就更需要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2.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的现实要求

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央部门的财务问题一年一度地被公开披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报告翔实列举了多个部委机关违法使用资金的事实,其数额之大、范围之广令人震惊,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随后,审计署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审计报告。以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为例,2005年度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中央部门本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个部门通过多报本单位人数或以已完工程项目名义重复申报等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及其他办公开支;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1)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大量公共资金游离于预算控制之外,造成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泛监,使用效率差,违规违纪现象普遍;(2)财务制度松弛、内部控制不健全、疏于管理,导致政府官员职务犯罪飙升,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公共支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导致行政事业成本居高不下;(4)各级官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略资金使用效率;(5)公共部门财务受托责任不明晰,财务行为不理性,公共行为短期化严重;(6)公共部门财务目标错位,化公共利益为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利益、背离公共受托责任,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3.国际形势的推动

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自奉行凯恩斯的功能财政、实施干预经济的政策后,各国政府管理受到了严峻挑战,纷纷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公共预算支出不断膨胀,致使公共债务危机重重,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怨声载道,并强烈呼吁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领域,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用商业管理理论、方法、技术强化公共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绩效型管理转变,从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NPM)运动。1979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激进的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计划;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尝试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人员、收缩职能、压缩开支,倡导公共部门私有化。我国政府也曾明确提出“降低行政成本”,表明我国政府对行政行为同样也有了“算账”的概念。

三、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两点建议

1.强化政府公共部门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意识,依法有效落实责任。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授予权力,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责任,社会公众还是政府公共部门,无论哪方缺乏受托责任意识,都会造成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失效。社会公众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就会表现出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漠然,缺失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效力,给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违规违纪开启方便之门;政府公共部门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抉择时,往往不会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意识影响思维,制度约束行为。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机制,以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公共部门以公众利益为首位,加强财务管理。

2.充分披露公共部门财务信息,加大透明度。责任机制因为透明度不够,无法达到其效果,就会产生腐败问题,RobertKlitgaard曾建立过这样一个等式:腐败=独占+自由裁量权-责任。财务信息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主要资料,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加大透明度的主要手段。作为委托人,社会公众有权力掌握人――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信息,政府公共部门也有义务披露财务信息,回应受托人的知情权。在我国,政府信息长期以来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状态,只有小部分信息是公开的。公众评价政府业绩和受托责任所需要的数据中,有大量的报告、统计和分析数据没有公开而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出现,由政府机构内部掌握,这大大降低财政透明度,公众无法对公共管理情况做出判断。提高公共部门财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数量,加大透明度,利于社会公众实施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监督权,进一步督促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政府公共部门落实受托责任。

参考文献:

[1]路军伟 李建发:政府会计改革的公共受托责任视角解析[J].会计研究,2006.12:14~19

[2]徐曙娜:财政受托责任的理论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5年第1期:35~38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5篇

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非盈利的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统称公共部门。政府公共部门承担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受托责任,掌握和运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是政府公共部门的主要财务活动。在民主社会中,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推动了政府公共部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理。本文拟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针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论证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关于公共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是受托人在委托——受托关系中所负有的责任,它包括民主政府、公司治理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当受托责任关系建立以后,受托人应以最大的善意、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义务。

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授权下,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向社会提供企业(或个人)不愿提供、不能提供和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广泛性,政府也就对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受托责任。这种由公共权力的委托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可称为“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为其行使公共权力提供资源保障,在民主政治制度里,通常以公共预算的方式,进一步授权政府通过征税等渠道从社会公众那里取得公共资源,并由此形成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受托责任这可称为“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或“公共财务受托责任”。其中,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是原生性和终极性的,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是派生性的,这两者的有机组合就构成通常所说的“公共受托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受托责任具有双重性。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实现的过程是,政府把从社会取得的公共资源,按照人民的意志“投入”到社会需要的公共领域,经过“产出”、“成果”、“影响”几个阶段,最终实现政府因公共权力而承担的受托责任。政府的受托责任即公共受托责任,通常被解释为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GASB,2002)。

二、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简单地说,财务管理是对财务活动的控制管理,以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资源的有效运用。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目标是依法履行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不断提高公共资金效率,保全公共财产。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委托方——社会公众而言,他天然地、强烈地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在现代民主社会,社会公众授予政府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目的是谋取公众利益,任何有违公众利益的举措都是对公共受托责任的背离,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效率性”是对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从“划桨者”发展到“掌舵者”,公众希望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政府公共部门不仅要“办事”,而且要把“事办好”,这些都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方——政府公共部门而言,加强财务管理是其兑现政治承诺、履行受托责任的要求。政治家在竞选时发表政见,并许下利于公众利益的承诺,经社会公众选举产生并组阁政府。政治家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兑现对公众的承诺,他有动机建立健全各方面机制,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但,另一方面,官僚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没有责任、机制约束的情况下,为谋取私人利益,官僚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极有动机不当筹集、使用、分配公共资金,破坏资源的有效使用,滋生腐败,损坏公众利益,这就更需要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2.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的现实要求

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央部门的财务问题一年一度地被公开披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报告翔实列举了多个部委机关违法使用资金的事实,其数额之大、范围之广令人震惊,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随后,审计署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审计报告。以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为例,2005年度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中央部门本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个部门通过多报本单位人数或以已完工程项目名义重复申报等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及其他办公开支;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1)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大量公共资金游离于预算控制之外,造成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泛监,使用效率差,违规违纪现象普遍;(2)财务制度松弛、内部控制不健全、疏于管理,导致政府官员职务犯罪飙升,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公共支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导致行政事业成本居高不下;(4)各级官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略资金使用效率;(5)公共部门财务受托责任不明晰,财务行为不理性,公共行为短期化严重;(6)公共部门财务目标错位,化公共利益为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利益、背离公共受托责任,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3.国际形势的推动

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自奉行凯恩斯的功能财政、实施干预经济的政策后,各国政府管理受到了严峻挑战,纷纷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公共预算支出不断膨胀,致使公共债务危机重重,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怨声载道,并强烈呼吁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领域,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用商业管理理论、方法、技术强化公共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绩效型管理转变,从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NPM)运动。1979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激进的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计划;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尝试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人员、收缩职能、压缩开支,倡导公共部门私有化。我国政府也曾明确提出“降低行政成本”,表明我国政府对行政行为同样也有了“算账”的概念。

三、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两点建议

1.强化政府公共部门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意识,依法有效落实责任。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授予权力,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责任,社会公众还是政府公共部门,无论哪方缺乏受托责任意识,都会造成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失效。社会公众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就会表现出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漠然,缺失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效力,给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违规违纪开启方便之门;政府公共部门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抉择时,往往不会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意识影响思维,制度约束行为。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机制,以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公共部门以公众利益为首位,加强财务管理。

2.充分披露公共部门财务信息,加大透明度。责任机制因为透明度不够,无法达到其效果,就会产生腐败问题,RobertKlitgaard曾建立过这样一个等式:腐败=独占+自由裁量权-责任。财务信息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主要资料,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加大透明度的主要手段。作为委托人,社会公众有权力掌握人——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信息,政府公共部门也有义务披露财务信息,回应受托人的知情权。在我国,政府信息长期以来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状态,只有小部分信息是公开的。公众评价政府业绩和受托责任所需要的数据中,有大量的报告、统计和分析数据没有公开而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出现,由政府机构内部掌握,这大大降低财政透明度,公众无法对公共管理情况做出判断。提高公共部门财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数量,加大透明度,利于社会公众实施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监督权,进一步督促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政府公共部门落实受托责任。

参考文献:

[1]路军伟李建发:政府会计改革的公共受托责任视角解析[J].会计研究,2006.12:14~19

[2]徐曙娜:财政受托责任的理论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5年第1期:35~38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6篇

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非盈利的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统称公共部门。政府公共部门承担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受托责任,掌握和运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是政府公共部门的主要财务活动。在民主社会中,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推动了政府公共部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理。本文拟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针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论证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关于公共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是受托人在委托——受托关系中所负有的责任,它包括民主政府、公司治理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当受托责任关系建立以后,受托人应以最大的善意、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义务。

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授权下,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向社会提供企业(或个人)不愿提供、不能提供和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广泛性,政府也就对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受托责任。这种由公共权力的委托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可称为“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为其行使公共权力提供资源保障,在民主政治制度里,通常以公共预算的方式,进一步授权政府通过征税等渠道从社会公众那里取得公共资源,并由此形成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受托责任这可称为“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或“公共财务受托责任”。其中,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是原生性和终极性的,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是派生性的,这两者的有机组合就构成通常所说的“公共受托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受托责任具有双重性。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实现的过程是,政府把从社会取得的公共资源,按照人民的意志“投入”到社会需要的公共领域,经过“产出”、“成果”、“影响”几个阶段,最终实现政府因公共权力而承担的受托责任。政府的受托责任即公共受托责任,通常被解释为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

二、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简单地说,财务管理是对财务活动的控制管理,以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资源的有效运用。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目标是依法履行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不断提高公共资金效率,保全公共财产。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委托方——社会公众而言,他天然地、强烈地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在现代民主社会,社会公众授予政府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目的是谋取公众利益,任何有违公众利益的举措都是对公共受托责任的背离,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效率性”是对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从“划桨者”发展到“掌舵者”,公众希望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政府公共部门不仅要“办事”,而且要把“事办好”,这些都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方——政府公共部门而言,加强财务管理是其兑现政治承诺、履行受托责任的要求。政治家在竞选时发表政见,并许下利于公众利益的承诺,经社会公众选举产生并组阁政府。政治家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兑现对公众的承诺,他有动机建立健全各方面机制,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但,另一方面,官僚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没有责任、机制约束的情况下,为谋取私人利益,官僚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极有动机不当筹集、使用、分配公共资金,破坏资源的有效使用,滋生腐败,损坏公众利益,这就更需要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2.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的现实要求

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央部门的财务问题一年一度地被公开披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报告翔实列举了多个部委机关违法使用资金的事实,其数额之大、范围之广令人震惊,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随后,审计署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审计报告。以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为例,2005年度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中央部门本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个部门通过多报本单位人数或以已完工程项目名义重复申报等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及其他办公开支;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1)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大量公共资金游离于预算控制之外,造成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泛监,使用效率差,违规违纪现象普遍;(2)财务制度松弛、内部控制不健全、疏于管理,导致政府官员职务犯罪飙升,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公共支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导致行政事业成本居高不下;(4)各级官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略资金使用效率;(5)公共部门财务受托责任不明晰,财务行为不理性,公共行为短期化严重;(6)公共部门财务目标错位,化公共利益为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利益、背离公共受托责任,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3.国际形势的推动

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自奉行凯恩斯的功能财政、实施干预经济的政策后,各国政府管理受到了严峻挑战,纷纷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公共预算支出不断膨胀,致使公共债务危机重重,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怨声载道,并强烈呼吁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领域,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用商业管理理论、方法、技术强化公共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绩效型管理转变,从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NPM)运动。1979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激进的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计划;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尝试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人员、收缩职能、压缩开支,倡导公共部门私有化。我国政府也曾明确提出“降低行政成本”,表明我国政府对行政行为同样也有了“算账”的概念。

三、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两点建议

1.强化政府公共部门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意识,依法有效落实责任。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授予权力,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责任,社会公众还是政府公共部门,无论哪方缺乏受托责任意识,都会造成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失效。社会公众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就会表现出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漠然,缺失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效力,给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违规违纪开启方便之门;政府公共部门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抉择时,往往不会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意识影响思维,制度约束行为。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机制,以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公共部门以公众利益为首位,加强财务管理。

2.充分披露公共部门财务信息,加大透明度。责任机制因为透明度不够,无法达到其效果,就会产生腐败问题,RobertKlitgaard曾建立过这样一个等式:腐败=独占+自由裁量权-责任。财务信息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主要资料,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加大透明度的主要手段。作为委托人,社会公众有权力掌握人——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信息,政府公共部门也有义务披露财务信息,回应受托人的知情权。在我国,政府信息长期以来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状态,只有小部分信息是公开的。公众评价政府业绩和受托责任所需要的数据中,有大量的报告、统计和分析数据没有公开而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出现,由政府机构内部掌握,这大大降低财政透明度,公众无法对公共管理情况做出判断。提高公共部门财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数量,加大透明度,利于社会公众实施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监督权,进一步督促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政府公共部门落实受托责任。

参考文献:

[1]路军伟李建发:政府会计改革的公共受托责任视角解析[J].会计研究,2006.12:14~19

[2]徐曙娜:财政受托责任的理论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5年第1期:35~38

公共管理的任务第7篇

[关键词] 政府公共部门 财务管理 必要性

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非盈利的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统称公共部门。政府公共部门承担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受托责任,掌握和运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是政府公共部门的主要财务活动。在民主社会中,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推动了政府公共部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理。本文拟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针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论证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关于公共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是受托人在委托——受托关系中所负有的责任,它包括民主政府、公司治理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责任。当受托责任关系建立以后,受托人应以最大的善意、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按照当事人的意志完成委托人所托付的义务。

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论,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授权下,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向社会提供企业(或个人)不愿提供、不能提供和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广泛性,政府也就对全体社会成员承担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受托责任。这种由公共权力的委托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可称为“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为其行使公共权力提供资源保障,在民主政治制度里,通常以公共预算的方式,进一步授权政府通过征税等渠道从社会公众那里取得公共资源,并由此形成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受托责任这可称为“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或“公共财务受托责任”。其中,公共权力受托责任是原生性和终极性的,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是派生性的,这两者的有机组合就构成通常所说的“公共受托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受托责任具有双重性。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实现的过程是,政府把从社会取得的公共资源,按照人民的意志“投入” 到社会需要的公共领域,经过“产出”、“成果”、“影响”几个阶段,最终实现政府因公共权力而承担的受托责任。政府的受托责任即公共受托责任,通常被解释为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gasb,2002)。

二、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

简单地说,财务管理是对财务活动的控制管理,以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证资源的有效运用。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而言,财务管理的内容和目标是依法履行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不断提高公共资金效率,保全公共财产。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委托方——社会公众而言,他天然地、强烈地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在现代民主社会,社会公众授予政府公共部门行使公共权力,目的是谋取公众利益,任何有违公众利益的举措都是对公共受托责任的背离,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效率性”是对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政府的要求也从“划桨者”发展到“掌舵者”,公众希望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政府公共部门不仅要“办事”,而且要把“事办好”,这些都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对于公共受托责任的方——政府公共部门而言,加强财务管理是其兑现政治承诺、履行受托责任的要求。政治家在竞选时发表政见,并许下利于公众利益的承诺,经社会公众选举产生并组阁政府。政治家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兑现对公众的承诺,他有动机建立健全各方面机制,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但,另一方面,官僚也是理性的经济人,没有责任、机制约束的情况下,为谋取私人利益,官僚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极有动机不当筹集、使用、分配公共资金,破坏资源的有效使用,滋生腐败,损坏公众利益,这就更需要加强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

2.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的现实要求

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央部门的财务问题一年一度地被公开披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报告翔实列举了多个部委机关违法使用资金的事实,其数额之大、范围之广令人震惊,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随后,审计署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审计报告。以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为例,2005年度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中央部门本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9个部门通过多报本单位人数或以已完工程项目名义重复申报等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及其他办公开支;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1)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大量公共资金游离于预算控制之外,造成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泛监,使用效率差,违规违纪现象普遍;(2)财务制度松弛、内部控制不健全、疏于管理,导致政府官员职务犯罪飙升,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公共支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导致行政事业成本居高不下;(4)各级官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略资金使用效率;(5)公共部门财务受托责任不明晰,财务行为不理性,公共行为短期化严重;(6)公共部门财务目标错位,化公共利益为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利益、背离公共受托责任,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

3.国际形势的推动

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自奉行凯恩斯的功能财政、实施干预经济的政策后,各国政府管理受到了严峻挑战,纷纷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公共预算支出不断膨胀,致使公共债务危机重重,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怨声载道,并强烈呼吁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领域,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用商业管理理论、方法、技术强化公共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绩效型管理转变,从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npm)运动。1979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激进的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计划;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尝试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人员、收缩职能、压缩开支,倡导公共部门私有化。我国政府也曾明确提出“降低行政成本”,表明我国政府对行政行为同样也有了“算账”的概念。

三、对我国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两点建议

1.强化政府公共部门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意识,依法有效落实责任。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授予权力,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责任,社会公众还是政府公共部门,无论哪方缺乏受托责任意识,都会造成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失效。社会公众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就会表现出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漠然,缺失对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效力,给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违规违纪开启方便之门;政府公共部门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抉择时,往往不会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意识影响思维,制度约束行为。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机制,以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公共部门以公众利益为首位,加强财务管理。

2.充分披露公共部门财务信息,加大透明度。责任机制因为透明度不够,无法达到其效果,就会产生腐败问题,robertklitgaard曾建立过这样一个等式:腐败=独占+自由裁量权-责任。财务信息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主要资料,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加大透明度的主要手段。作为委托人,社会公众有权力掌握人——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信息,政府公共部门也有义务披露财务信息,回应受托人的知情权。在我国,政府信息长期以来处于封闭、闲置或半封闭状态,只有小部分信息是公开的。公众评价政府业绩和受托责任所需要的数据中,有大量的报告、统计和分析数据没有公开而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出现,由政府机构内部掌握,这大大降低财政透明度,公众无法对公共管理情况做出判断。提高公共部门财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数量,加大透明度,利于社会公众实施对政府公共部门的监督权,进一步督促政府公共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政府公共部门落实受托责任。

参考文献:

[1]路军伟 李建发:政府会计改革的公共受托责任视角解析[j].会计研究,2006.12:14~19

[2]徐曙娜:财政受托责任的理论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5年第1期: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