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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咨询问题(合集7篇)

时间:2023-07-17 16:22:42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1篇

【关键词】公证咨询;法律语言;通俗

一、法律语言概述

起源于西方的“法律语言”一词本意是对一些法律科学概念进行表述,并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选用的语种或选用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历经实践发展,法律语言已衍生成为一些具有法定法律予以词语的统称,并逐步扩展到“法律文句”、“法庭诉讼语言”等层面。

在法律语言中,庄重性、规范性以及简明性是其显著特点。首先,庄重性。法律所特有的强制力对全体社会成员均有约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其庄重性不言而喻。而法律语言作为法律的承载,其必须将法律的庄重性予以延续;其次,规范性。法律是正义严肃的化身,任何有失偏颇的行为和措辞都是与法律相违背的,这就需要运用规范性的法律语言进行法律的表述,使得对法律的表意周密,无懈可击;再次,简明性。法律设立的目的在于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约束,使得社会各个群体都能透彻地认识和理解法律,进而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而这就需要将法律语言简明化,更方便公众对其的领悟,尽可能地扩大法律的普及面。

二、公证咨询中实现法律语言通俗化的举措

鉴于通俗化的法律语言在公证咨询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必要性,必须强化公证人员的思想意识,在日常的接待和受理咨询事项中善听慎言,用便于民众理解的通俗法律语言为民众答疑解惑,顺利实现公证咨询的目的。

(一)善听慎言,力求言辞的准确简洁。通俗化并非脱离法律的严肃正义的本质,而是通过亲民和便民的语言方式将原本专业性强、晦涩拗口的法律术语简单化,使法律充分融入社会和公众生活中。

如何在将法律语言通俗化的同时保持其规范性,不脱离法律的本质。这就需要公证人员悉心对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认真听取其疑问,并辅之以记录,使当事人感觉到公证人员的认真态度,体会到尊重。与此同时,在回答过程中,公证人员要力求语言的准确简洁,避免兜转一大圈却未切中实质主题。

譬如在实践中咨询较多的房产公证中,由于其牵涉到众多法律问题,当事人的咨询问题往往较多。此时,公众人员就需认真倾听,详做记录,将咨询问题条理化,逐个解答民众的疑问。对于房产公证的内容以及公证的条件等问题,公证人员要准确简洁地回答,便于当事人记忆或记录,以便正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房产公众的条件,抑或是在房产公众时需要准备何种资料。

(二)一对一咨询,适当运用方言沟通。在公证咨询中,公证人员往往会遇到较多民众一起咨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咨询的效果,就必须坚持一对一咨询方式,切忌统一咨询,避免混乱和嘈杂对咨询效果的影响。

公证人员要妥善安排咨询民众,劝导其耐心等待。在一对一的咨询中,对具体咨询者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回答,使咨询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同时,为了加深民众的理解,在将法律语言通俗化的同时,可适当运用方言进行沟通。尤其在面对中老年时,使用方言不仅可以打破普通话的不尽自然和生疏,还能较为直接地表达出法律的朴实意思,使民众的理解更为深入和透彻,在无形中拉近公证人员与当事人的距离,从而更好地进行公证咨询和下一步的公证。

(三)采用通俗的问答和告知方式。公证咨询中,“问答”与“告知”是两个主要内容,这就需要公证人员牢牢抓住咨询的实质,明确咨询目的。在咨询过程中做到思路清晰、条理分明,以通俗化的运用围绕问题展开,避免没有主次和重点的泛泛而谈,在通俗的同时把握针对性。

在告知时,公证人员要尽量扩大重要问题的告知范围,即便是未被提及的问题,但如果牵涉众多,对当事人至关重要的话,公证人员应主动进行告知,向当事人剖析咨询问题。以遗嘱公证为例,公证人员在解答是否可以公证以及如何公证等基本问题后,还应将其生效后的后续事项主动告知。如果亲属间因财产继承发生矛盾,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还需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进行解决。从而使当事人明白遗嘱公证并非解决家庭财产纠纷的唯一方式,必要时仍需诉诸法律,帮助当事人谨慎选择矛盾处理手段。通过通俗的告知将法律与亲情相融,倡导和谐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进行表述。运用通俗化的法律语言,使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进行表述,能够极大拉近公证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的咨询感受更为直观和深刻。同时,公证咨询中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引入更易于答疑,向当事人提供他们期冀得到的信息和了解的内容,清楚地掌握法律问题。

譬如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它指的是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但如果公证人员以如此生硬、刻板的方式向当事人解释婚前财产公证问题,会造成当事人的不解以及对重要信息的遗漏。但如果改用第一和第二人称,将语言通俗化,效果将截然不同。公证人员可这样解释婚前财产公证:“我跟您说下这个问题,在婚前如果您想和结婚对象明确财产范围和权力归属,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的协议书和需要公证财政的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之类。备齐这些材料,你们双方可以到我们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由此可以看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使用使咨询明显清晰易懂,通俗地将重要事项说明清楚,使当事人的理解和记忆更加透彻深刻。

三、结语

公证咨询中法律语言运用的通俗化减少了公证人员与当事人间的沟通障碍,以亲近易懂的方式建立了当事人对于公证咨询的信任,在强化普法效果的同时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鉴于此,在实践中,公证人员要注意避免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在坚持法律原则和体现法律尊严的同时尽可能将法律语言通俗化,拉近公证与民众的距离,让公证事业真正体现亲近民众、服务民众的本质。

参考文献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2篇

[关键词]法律咨询课程固定社区影响因素教学方式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09-0025-03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教学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检验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提高法律职业技能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学学生的实践教学越来越被重视。法律咨询课程的开设便是其中一种。

法律咨询课程在全国很多高校法学专业都有所设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实效。但同其他法学实践教学一样,法律咨询课程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操作无统一要求、无统一指引和实效不强等问题。[1]本文结合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近几年探索的以固定社区为平台进行法律咨询课程的实践教学,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操作进行探索和思考,意图增强法律咨询课程的实效性。

一、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意义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法律知识对前来询问求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处理问题的一种法律活动。它不仅包括职业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事务所或受聘单位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偿法律解答,还包括其他法律工作者向公众提供的无偿法律咨询[2],高校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主要指后者。

目前,各高校关于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在广场咨询活动中,师生们走上街头、广场,也邀请律师、法官等法律执业人员一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建立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3][4],主要为在校学生维权提供法律帮助,也接受社会人员的咨询。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开设法律咨询课程以来,也曾尝试过以上两种教学方式。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宣传了社会主义法制,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使学生们接触了社会,开阔了眼界。但是,经实践发现以上两种方式均存在局限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就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的设立而言,由于其设立在校园内,不能为社会人员所知悉,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而在校大学生遭遇的法律问题类型比较有限,一般仅包括了兼职纠纷、日常生活消费纠纷等,且在校大学生所遇法律纠纷数量也非常少。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们很少能接触到社会上真正存在的形形的复杂法律问题,学生们参与积极性也不高。这种方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发挥有限。

2.就广场咨询活动的开展而言,由于其活动场所往往在人流较多、人员身份复杂的广场,其服务的对象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可能有农民工、公司管理者、老年人、旅游者等。这些人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涉及劳资纠纷、公司经营管理纠纷、家庭婚姻纠纷、消费纠纷、上访纠纷等。虽说这种方式能满足学生渴求接触真正法律问题的热情,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纠纷类型太广,学生在接受咨询前,很难做针对性的准备,在接受咨询时往往不敢或不能独立接待咨询,对指导教师或其他共同咨询的执业人员依赖性比较大。因此,这种方式体现不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限。另外,广场咨询活动往往还受到场地、天气条件、布置经费等多方面的限制。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在法律咨询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探索了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认为该种方式能克服上述两种方式带来的局限和不足,提高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能满足学生们渴求接触真正复杂法律问题的热情,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以某一社区为平台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形形的居民,他们所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远比在校大学生咨询的法律问题类型要广,不仅包括日常生活消费纠纷,还往往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房屋买卖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他们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复杂程度也远远高于在校大学生咨询的法律问题。

通过对社区居民们法律问题咨询解答,学生们有机会接触到真正复杂的法律问题。这种方式能满足学生们渴求接触真正复杂法律问题的热情[5],激发学生们在活动中主动思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激发学生参与咨询活动的积极性。

(二)能长期、持续的观察、处理某一群体的法律问题,较快熟悉某类法律问题处理的流程和技能

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法律咨询课程所占学分为1学分,在法学专业第7学期开展。如果想通过此门课程的教学开展能熟练处理各类法律咨询问题,这样的目标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教学,学生们能根据该特定社区情况,就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做些知识准备,能长期、持续的保持对该特定社区法律需求进行观察,不断地反馈和修正法律事务的处理,较快熟悉某类或某几类法律问题处理的流程和技能,真正提高法律咨询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二、影响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实效性的因素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教学过程是以某一固定社区为平台,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独立自主的、以小组协同合作的方式解答咨询的过程。该教学活动开展能否取得实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指导作用和社区的配合程度均有一定影响。

(一)学生的主体地位

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自或相互配合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锻炼学生协同工作的能力,加强对法律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学习。要实现此教学目的,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6][7],要求学生独立、自主地参与到咨询活动中。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的法律咨询课程开展,改变过去实践活动“以教师为中心、学生为帮衬”[8]的局面,由学生独立、自主的充当起解答者的角色。[9]学生在咨询活动中,需要独立的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案情,认真做好记录,对每个问题的解答都需要具有独立思考或协同工作,对每个问题的解答都需要负担职业责任。只有学生独立、自主的参与到咨询活动中,才能真正锻炼他们与人沟通的能力、与同伴协同工作的能力,才能促进他们对当前社会现象和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思考,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习惯,增强法律职业责任感。

(二)教师的指导作用

法律咨询课程固然重在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推进,但教师的指导作用始终不容忽视。[10]教师对咨询课程的指导不仅表现在对全体学生的综合指导,还表现在对个别学生、个案的特别指导;不仅表现在对特定社区的选取和联络,还表现在对该特定社区居民法律需求的观察引导;不仅表现在咨询礼仪和咨询技能的指导,还表现在对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

(三)社区的配合程度

以固定社区为平台的法律咨询课程的开展需要占用社区办公场所,甚至需要社区安排固定人员及时反映问题、沟通解决方案等,因此与该特定社区的配合是密不可分的。南京农业大学法学系在这几年的法律咨询课程教学实践探索中,往往选取有较强依法治理意愿的、能提供长期持续开展咨询活动场所的、能安排固定人员沟通咨询工作的社区作为教学平台。实践证明,在配合程度较高的社区,教学活动的开展较为顺利,教学活动的效果也较好。

三、以固定社区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课程的教学探索

(一)咨询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

1.联络并选定项目合作社区。在选择合作社区方面,选择法律需求意愿比较强烈、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多元、能提供基本的固定咨询场所、能指派专门联络人的社区。选定后,与该社区签订协议定期到固定地点开展咨询活动。

2.与社区商定法律咨询活动计划。根据学校的学年教学计划、社区的活动安排,结合学年将经历的法律活动日,与社区商定咨询活动计划。该计划不仅包括定期咨询活动的安排,也包括不定期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节目会演等内容,社区与学校各指派专人保持法律事务的联络。

3.制定学生法律咨询活动实施守则,从制度上明确法律咨询活动的宗旨、接受咨询和解答的礼仪、接受咨询和解答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活动的权利义务。

4.咨询前的培训。咨询前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项目社区情况的了解、项目社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知识准备、咨询礼仪的了解、咨询解答步骤的了解、根据项目社区特点设计《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见表1)并熟悉表格内容。

(二)咨询的接待与解答

1.根据事先商定的咨询活动计划,每周固定时间派2-3名学生前往社区接受现场咨询,现场咨询要进行记录,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情以及解答意见登记至《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对不能现场给予意见的要说明原因并登记,并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事后给予及时答复。

2.固定咨询时间外的社区居民咨询由社区专门联络人记录后与学生负责人保持电话、网络联系,负责人收到咨询后,将案件分派给接受咨询的学生,受指派处理的学生应当及时回复,并做好《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的记录。

3.咨询解答要求法律术语运用准确,解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完整填写《社区咨询登记表》。

4.文书或提供法律援助。根据咨询对象要求,可以代其草拟调解书、书、答辩状、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或为其参与的某一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援助或告知其获得援助的途径。草拟的法律文书、提供的法律援助、指明的援助途径均应记录在《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中或者附在《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后。

5.首次接待学生负责制。 为明确学生咨询解答的主体地位,咨询问题的解决由首次接待学生负责到底,该学生负责解答法律问题并指明法律依据,负责将疑难或重要案件提请集体讨论,并及时答复咨询对象,以此确保学生参与法律问题解决的全过程。

6.疑难或重要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咨询中遇见的疑难问题或重要案件,由接待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内容由接待学生负责记录在《社区法律咨询疑难、重要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表》(见表2)上,讨论结果由接待学生及时回复咨询对象。

(三)法律咨询课程总结、评价

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责任,因此对咨询活动及时总结、客观评价非常重要。

1.每次的法律咨询工作后,认真填写《社区法律咨询登记表》,对于没能当场提供咨询意见的当事人要及时取得联系,对已提供咨询建议的当事人追踪反馈,并及时将追踪信息备注在登记表。

2.每个阶段结束后,学生就咨询中所涉法律问题、法律知识进行总结归纳,鼓励学生对咨询对象作特征化、个性化的分析总结,并总结法律咨询活动心得体会和意见建议。

3.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咨询准备、现场解答等环节表现以及咨询表格登记、咨询总结报告写作、社区工作人员反馈以及服务当事人信息反馈等情况综合、客观评定学生表现,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成果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1]刘蕾.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卓越人才培养[J].教育评论,2013(2):99-101.

[2]蒋超,陈如,梁家平.法学教育中引进法律咨询项目的意义及其运行模式探讨[J].高教论坛,2008(4):51-54.

[3]陈新,黎庆兴.建设高校法律咨询室构建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8(6):67-70.

[4]姚畅.高职院校法律咨询室建设探微[J].高教论坛,2012(4):129-131.

[5]夏利民.法学实践课程体系建设探究――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改革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0(11):14-16.

[6]耿强.创新型目标下的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实践教学[J].中国人才,2012(4):173-174.

[7]王婧,赵丽莉.创新性法学实践教学方案的重构与实施[J].新疆财经大学学报,2009(2):84-87.

[8]匡旭峰,汪磊,盛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8(7):147-148.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3篇

新华网福州3月17日电(记者沈汝发)律师事务所在人们印象中一般都比较严肃,但福州最近开张的律师“超市”,却可以让市民咨询疑难法律问题就像到超市购物一样随意。

记者在律师“超市”看到,大厅里有近10位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咨询,每个桌子上都摆放着律师的名牌和所负责的法律问题。律师“超市”的负责人周满忠主任告诉记者,原来的律师事务所是单人式接待,只有一个律师接受咨询,现在的律师“超市”有数十位专业律师和法律专家接受市民咨询,而且是全天候服务,任何时候都会有4——8名律师值班,不受上下班和节假日的影响。同时,律师“超市”还将法律问题分为经济、民事、行政、刑事等4大类和很多小类,以方便市民。

家在闽侯的黄女士的一位亲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她向律师咨询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她告诉记者,刚来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一进这个接待大厅就完全放松了,感觉很随意。这种超市式服务方式改变了她以往对律师事务所的印象。

记者看到,律师“超市”的大厅里摆放了很多鲜花、沙发和报刊杂志,还有专职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茶水和接待服务。周满忠告诉记者,法律服务机关一向比较严肃,而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人往往心里比较烦闷,所以环境的舒适很重要。他希望能改变法律服务机关一贯严肃的氛围,让前来咨询的人感觉亲切、温馨。(完)(来源:新华网)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4篇

这几次义务咨询活动都在忙碌中有序地进行,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老师热情专业的讲解使咨询者的双眸刹时间变得眀彻坦然。众多咨询者主动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纷纷肯定此次活动的价值,并希望我们更多地开展这种活动。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次活动的意义:

1、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学到了平时在课堂和学校所学不到的知识与经验,了解到了法律对于公民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广。但是,公民的法律知识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展,市民的许多权益还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向市民提供了许多可贵的法律经验,解决他人的困惑同时对我们而言也是一次成长和锻炼。

2、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发挥能力。学到了应如何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帮助他人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虽然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我们应利用在学校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有效的解决他人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3、此次活动也很好地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的品牌效益打出去,从每次的义务咨询效果来看,部分群众是通过介绍知晓我们系每两星期将举办一次的义务咨询而前来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当然,从人数来看不多,但是通过多次的义务咨询,慢慢地我们法学系的名字将进入广大社会群众的内心,对于提高知名度有着不错的效果。

不足与一些经验:

1、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各小组任务分配不够明晰,造成部分志愿者比较闲散和懒散,人力资源发挥不够,大部分志愿者非常忙碌,相反部分志愿者无事可做。

2、活动进行期间,志愿者纪律不够严谨,让前来咨询的市民未得到充分的服务与照顾。

3、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与不专,但它也激发了同学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它需要我们去体验生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化的方针深入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更是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群,讲法制建设往创新性方向发展,更好的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制体系。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5篇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础。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20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 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 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6篇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础。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 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 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民事法律咨询问题第7篇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矗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 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 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