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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合集7篇)

时间:2023-07-14 16:25:42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1篇

关键词:民办学校;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5012301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提出:“我国鼓励非公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随后,国务院也先后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更为我国的民办教育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财务管理作为民办学校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学校的生存发展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因为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和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它的财务管理难度更高,程序更复杂,财务人员面临的各方压力也更大。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就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办学校里,董事长(投资人)一言堂的管理方式仍很突出。在现实工作中,少数投资人只考虑眼前利益,而校内又缺乏必要的权力制衡,往往造成财务人员迫于压力违反财务制度,产生大量的违规现象。为杜绝此类情况,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责成校方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管理机构,依据民办学校管理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立完善财会制度,健全会计帐簿,实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制定财务管理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管理制度

我们发现民办学校的规模越大,投资方的构成就越复杂。但在实现管理中,学校的财务管理很难实现所有出资人共同参与。因此,学校的实际管理层应该进行财务计划控制,健全完善预算决算制度。从学校的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出发,用最少的经费投入争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年度预算必须报请学校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预算开始执行后,财务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小结,上报学校董事会和股东会,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事先无法预测的特殊情况,还应及时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并及时制订调整方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财务决算要制定学期和年度决算,较大规模的民办学校还要制定季度决算。财务管理人员要对决算与预算进行比较,查找偏差,分析原因,并向学校董事会和管理层汇报。学校也应该定期召开董事会,以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近年来,民办学校管理层抽逃资金导致学校突然倒闭,学员失学的事件屡屡发生,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提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的年审中应以法为据,对民办学校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抽逃或挪用办学资金。另一方面,民办学校的财管管理人员也必须坚决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所有收支单据必须由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和学校法人代表共同签字把关。即使规模较小的民办学校也应该保证收支单据上有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的签字。

4严格资产管理制度,防止重财轻物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指:财产分类账,物品采购登记损坏报废,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此可见,民办学校资产所有权归投资人,而资产使用权则属于学校的教职员工。因此,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既是对学校全体股东负责,也是对学校的教职员工负责。学校管理层要克服管理中重财轻物的倾向,按规定建立资产账簿报表,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浪费、破损和丢失,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定期组织核对检查,做到账表相符、账物(钱)相符;并定期向批准办学的行政机关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对人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损公肥私,侵占学校资产的行为。

5完善内外监督,鼓励民主理财

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民办学校虽然与公办学校不同,和教育主管部门之间没有经费往来,管理也相对松散,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仍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一是常态监督。即:通过不定期上门抽查账目,约谈学校财务人员,收集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等方式,确保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始终在监管视线内。二是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抓住每年对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年审的时间节点,要求民办学校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借第三方力量开展监督。另一方面,民办学校的投资方虽是学校的产权人,但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内部建设等均离不开教职员工的参与,同时,学校的办学质量、财务管理也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密切相关,因此,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财务管理既有必要性,也具可行性。学校可以通过成立工会,召开教职员工代表民主议事会或重大事项讨论会等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2篇

关键词:民办学校;财务风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我国的民办教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中央、地方、社会力量多主体办学的格局,民办学校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凸显。但是,民办学校尤其是一些民办中小学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这既有学校外部因素,也有学校内部管理的诸多问题。其中,财务管理问题最为突出,本文将就民办学校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一、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主体地位不明确。所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凡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都是一个会计主体,它要求该主体与主体所有者之间及该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在经济上划清界限。基于这一假设,会计才能够将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或收支情况),独立、准确和完整地在会计报告中揭示出来,供该主体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中获取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明确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但有些民办学校的会计主体地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学校没有在银行独立开户,有的用举办者个人名义开户,混淆会计主体与举办者个人的经济活动;往来账目不清晰,不能正确反映学校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学校财产中的举办者投入、国有资产和办学过程中的集体积累没有分类记账,导致产权不明晰,从而为各种损害学校法人财产权的行为提供了方便,使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财务会计制度缺失。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从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只是在办学章程中零星见到几条原则性的意见,财务操作和开支标准均掌握在举办者个人手里;有的制度虽有零零落落几项,但也已经多年未曾修订,根本就不符合目前的规定和实际情况。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低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的缺失,导致会计核算极不规范。如,外来原始凭证中“白条”居多,自制原始凭证审批手续不齐全、内容不完整,凭证粘贴零乱;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有的多笔业务合并填制,导致对应关系模糊不清,有的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或该设置明细科目的没有设置,凭证中项目填写不齐全等等;账簿设置不规范,登记账簿中,出现挖擦涂改、跳行隔页、错账更正不符合规范要求;报表不编制或者编制不及时,有的出现先编报后记账等现象。

(四)会计监督弱化。前已述及,部分民办学校没有专职的财会人员,因此,履行会计监督根本无从谈起。即使有专职财会人员的学校,由于制度的缺失以及内部控制环境的不支持,也使会计监督形同虚设。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有的学校几年来没有进行正常的财务、财产审计,也没有进行正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也没有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这些学校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处于长期无人监管状态。

(五)收费及票据管理方面。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没有收费许可证,使用的收费票据也比较杂乱,有的使用自制收款收据,有的使用外购一般“三联式收据”。在代管费结算方面,有的学校无明细支出账目,有的支出项目比较杂乱。另外,对会计档案保管也不重视,会计凭证、会计账册的装订不整齐、不规范,有的甚至乱堆乱放。

二、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民办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它也对民办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学校,教学质量是生命线,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而质量来源于管理,管理落后必然制约发展。民办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的大问题,马虎不得,松懈不得。针对上述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明确会计主体地位,维护学校法人财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经批准设立后即具有法人资格,因此自然就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求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要求区分学校这一主体与其举办者之间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主要表现在:以学校主体在银行独立开户;独立核算收入、支出及结余;正确设置往来账目,清晰反映学校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举办者不得再直接支配这部分财产,也不得随意抽回;学校财产中的举办者投入、国有资产、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积累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等要区分清楚,并分别建账以明晰产权。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特点之一就是规范性强,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的关键。民办学校应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具体来说,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制度、会计核算规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收费及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民办学校要配备专职的合格财会人员,并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会计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业道德,熟悉民办学校的财会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校要为财会人员创造继续教育的机会,不断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审批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信息交流,使财会人员不断获取新知识,熟悉新业务。

(四)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审批机关和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它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批机关要加强对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对民办学校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批机关应认真审核。民办学校应建立财务会计档案,并长期保存。民办学校要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委托审批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进行专项或全面审计,以不断促使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

(五)公示收费标准,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后,必须遵照国家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公示的范围主要为: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寄宿制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加强管理收费收据。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印制统一的民办学校收费收据。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S],国务院令[第399号].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3篇

关键词 民办 学校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学校工作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政府加大对民办学校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管理,对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因此,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状况

(一)执行会计制度不统一不规范

各学校采用的会计制度不统一,目前使用较广的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由于执行会计制度不一样,财务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学校之间的财务状况难以评定。

(二)开办资金不到位或挪用办学资金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但一部分的民办学校投资后,采取各种方式将钱转移或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不重视财务管理,没有建立相应财务制度,财务操作和开支标准均掌握在举办者手里;一些民办学校将小部门资金由出纳人员保管,大部分资金存放于举办人处,公私不分;一些民办学校的财会工作由非财会专业的亲戚担任。这种家族式管理的结果,导致民办学校缺乏制约机制,财务管理混乱;一些民办学校根本就不设财务机构,导致资金跑、冒、滴、漏相当严重,影响办学效益。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但一些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公示,超标准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把办学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一些民办学校收费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不进行亮证收费,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费用不使用合法的票据,而是使用外购的“三联式收据”,其存根也不保管,并且不按开据的收据入账。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由于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缺失,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如外来原始凭证中“白条”较多,不符合会计法的相关要求;应该设置科目不设置;另外,有些民办学校还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帐薄设置不规范,登记账簿不符合规范要求,报表不编制或编制不及时的现象。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没有落实,有的学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不履行过户手续,学校对其没有法人财产权;一些民办学校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没有明细账,没有卡片记录,长期不盘点,存在待报废的现象;一些民办学校对货币资金管理也不规范,学校收入不存入银行,大部分收支通过现金核算。

二、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执行统一的民办学校会计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制定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要求民办学校采用统一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学校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便于比较学校的财务状况。

(二)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内部的财务管理体制

(1)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构。民办学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提高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2)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立科学的内部组织机构,遵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权划分和责任分配,确保职责、权限在严格规范的控制下得以履行。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特点之一就是规范性强,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的关键。各民办学校要制定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就是要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保证学校内部的财务活动有序进行,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依有据。

(三)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依法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批、审核和备案;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税部门规定的统一票据,并按开据的票据入账做收入。

(四)加强民办学校的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素质直接影响会计核算和监督。因此,民办学校要重视会计人员的配备及后续培训,要求会计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业道德,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管

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财务工作应履行监管的职能,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的监督管理。(1)建立办学保证金制度。(2)建立设立前审查制度。(3)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4)建立审计制度。

总之,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在民办教育事业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各级民办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依法办学,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会计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自律监督,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财务状况,主动接受监督。建立民办学校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管,维护广大学生、家长、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4篇

关键词 民办高校 财务管理 预算 资产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到迅猛发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各地教育部门和民办高校办学主体的共同努力,很多民办高校已经有资格进行统一招生,民办高校不但拥有了独立的校园,而且实行了独立会计核算。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在民办高校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对约束民办高校经济行为、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意义重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民办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因此,规范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已是我们亟待研究的问题。

结合杭州师范大学实际,我们把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职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合理编制预算,对民办高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加强资金统筹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合理编制预算,对民办高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预算管理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灵魂所在。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要把预算管理放在首位,合理编制预算是民办高校逐渐形成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民办高校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节约高效、规避风险”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的长远发展计划和当年基本任务统筹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编制一般采用“自下而上、领导集体决策”的办法来操作,学校可以把各学院及基层单位视作单独核算的各个成本中心,把预算分为维持其基本生存所需预算和促进其发展壮大所需预算两个层次,用企业管理的手段和项目细化的形式来审视各成本中心的必须支出。同时,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各成本中心的不同职能性质安排收入计划。在具体操作时,可引入财政部门对普通高校严格的预算审核方法(即把学校视作财政部门,把各成本中心视作申报预算的各普通高校)。各成本中心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可能的预算收入水平、根据学校对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编制方法,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报学校编制预算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论证、平衡。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通过,报校董事会批准。再将批准的预算计划逐一下达到各学院和基层单位。即通常所说的“一上一下”预算编制模式。

预算计划下达后,学校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各学院、各基层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和监督执行,并对预算结余数在各学院各基层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结转。

二、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民办高校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办学经费基本自筹,很少能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获取教育经费。因此,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也应侧重于对收入的组织管理。从目前情况来看,民办高校的自筹收入主要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据不完全统计,学费收入和住宿费收入在民办高校的办学收入中占95%以上的比例,是民办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顺利落实这些收入,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否则,没有收入,没有了资金来源,财务管理就是空中楼阁、无米之炊,再是巧妇也只能束手无策。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主要受收费标准、收费学生人数、收费率三个因素制约。第一个因素是收费标准,众所周知,高校收费标准必须得到省级物价部门的批准且获得收费许可后方可具体实施,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杜绝乱收费现象。第二个因素是收费学生人数,收费学生人数存在一定的客观性,财务人员无法凭主观努力来增加收费学生数,收费学生数主要受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办学环境(市场因素)、办学质量(校内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第三个因素是收费率,收费率会受学校教育质量、教学环境、生源状况等学校自身情况以及学校所处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是,学校可以主动采取一些措施提高收费比率,如:财务人员及时向各学院通报欠费学生名单和欠费金额,督促学院辅导员通知到学生本人,并了解欠费原因。采取激励手段,收费率高的学院相应增加教学业务费预算,和学生的选课系统联网,欠费学生无法选课。民办高校的支出可以分为基本支出和发展支出。基本支出即维持学校基本开支的必须支出,主要分为人员经费、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公用支出、后勤支出。基本支出已经是保证正常教学所需的必需开支,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满足。但应注意到的是,人员经费往往是民办高校办学成本的最主要开支,约占总办学成本60%左右,学校可以通过控制生师比,精简行政人员、保持一定比例兼职老师的办法来节约人员成本。公用支出中的水电费、通讯费、交通费、会议费可以采用人均定额控制法来掌控支出程度。后勤服务、安保服务支出可以采用服务打包,用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保合理的成本支出。发展支出主要是科研支出、学科建设支出、高端人才引进支出,发展支出应在满足基本支出的情况下考虑安排,以“量力而行、稳扎稳打”为基本原则,应设置明确的发展战略目标,即提高学校内涵和竞争力,使学校在未来一定区域的民办教育市场中占有竞争地位,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财务制度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本单位经济业务特点、管理体制、管理要求、资金运动、人员配置等,充分体现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特点。分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综合性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等;建立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如收入分配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教职工借款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性财务管理制度,如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定一系列科学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民办高校财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规范,让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时有据可依,用制度来规范行动,以制度来服众。

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民办高校的资产管理主要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要抓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和资产记账要分离,资产实物账和会计固定资产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配置和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申报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其次,要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掌握资产报废、报损情况,对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上级管理部门后作账务调整,保证账实相符。再次,建立资产出借制度,规定那些资产可以出借、出借期限、借还手续、损坏责任等。特别是公、民两用的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资产的出借,借前、还后都要对资产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以便分清责任,保证资产使用寿命。最后,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和审批、处置相分离,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防止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民办高校除了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外,还要防止其他资产的流失,随着民办高校多年的积累,民办高校自身已具有一定的品牌,但这个品牌没有受到民办高校自身的重视,也没有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往往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无偿占用,也没有维权和资产流失的意识。日积月累,损失不容小觑。另外,民办高校教职工科研成果90%没有得到转化和利用,也在不断流失过程中。民办高校应注重对办学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同时做好教职工科研成果转化利用工作。

五、加强资金统筹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民办高校应选择灵活的资金管理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加速各项资金运转速度,保持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重大开支项目要算好账,处理好项目投入与回收周期中的资金流转关系。对各项资金实行定额管理,防止呆账、坏账和资金沉淀,盘活资金存量。同时,做好流动资金的分析和信息反馈,树立资金效率意识,采用科学的结算方法,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

六、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主要困难

民办高校的收入主要是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收入,有很明显的季节性,每学年的开学初是资金最充沛的时候(九月-10月)。其他月份的资金收入相对较少,特别是每年的五、六月份,资金非常紧张,而人员经费、教学经费不会因资金缺少而停止发生,资金流和业务流严重不匹配,造成很多的财务管理上的问题。甚至有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民办高校可否学习国外的一些高校,把会计期间从公历年度改为学年。同教学周期相匹配,更准确的核算教学成本支出。

民办高校建校之初,纯粹独立筹建的很少,往往是依托一所普通高校而创办,人、财、物都是依托母体高校分流出来的,同依托的母体高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表面上看,民办高校有独立的校区、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实际上存在资产界线不明、用工关系(人员编制)复杂、财务归属不顺等问题,许多民办高校甚至已变相成为母体高校的下属创收学院,民办高校的内涵被严重歪曲,阻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教育部已意识了这个问题,在2008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让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到民办高校的管理中来,让民办高校真正拥有独立办学资格、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和独立财务核算,理顺和母体高校之间的关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院。

(作者:任职杭州师范大学,会计师)

参考文献:

[1]董汝萍.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探讨[J] 吉林教育学院学报2008(9)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5篇

[关键词]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对策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016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024-02

民办学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性质的教育机构。近几年,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学校数量迅速增加,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在培养人才、促进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时间不长,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少数学校存在着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规办学等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些民办学校负责人对财务工作疏于管理,财务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1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随着学校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深化,其薄弱环节已经逐渐显露,财务活动中多少都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是执行财务制度的问题,如果执行偏差严重的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必须重视财务制度建设,根据国家财税法规,建立一套适合本校运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核算标准、财务政策、工作程序的高度统一,全面执行与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管理的统一性及核算的整体性,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1.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

内部会计控制贯穿于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企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本单位的财会业务活动有序地进行,同时保障本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日常工作中防止和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进而保证会计资料主体的真实性、完整性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会计控制要素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而学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为保护学校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工作质量和预防本单位会计人员经济犯罪而有意识设置的一系列控制措施,控制的方式涉及机构、人员、制度及经济业务等方面。核心是按规定程序和授权权限处理各项交易。

1.2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购置、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得到拓宽,主要可以分为:(1)上级的财政拨款资金购置固定资产;(2)学校自主知识产权构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无形资产;(3)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事业性收入增加形成固定资产;(4)商业贷款购置固定资产;(5)社会的捐赠。这些资产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活动。

民办学校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资产的权属不清,管理过程缺乏有机协调,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2)资产管理方法和手段滞后;(3)固定资产管理职能不清,机构分散,产权不明晰,责任主体缺位。

1.3 民办学校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

民办学校为拓展办学空间而贷款搞建设,但学校缺乏完善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应对或解决财务风险的措施。很多学校没有对贷款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评估。贷款规模过大,贷款结构过度集中,往往会引发财务风险。还贷高峰来临时,学校将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

多数民办学校仍未按照《会计法》及国家教委、财政部《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项中的规定执行,有些学校虽然建立了银行存款账户,但并未使用,多数学校都是以活期储蓄形式开展经济业务活动。

1.4 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账簿设置不合理

多数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设置账簿,建立的账簿多为企业账、流水账,且基础工作较差,出现了记账不规范,凭证不装订,未编制财务报表或编制财务报表不规范等问题。

1.5 未按相关规定收费,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没有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而是使用市场上出售的收据或学校自行印制的收据,支出票据不合法。多数学校未按《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应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杜绝以领代报、白条报账、私分公款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规定执行,支出票据无单位领导人及经手人签字,白条报账现象较严重。事业支出超标准、超范围,将未实际支出的费用列为支出。

1.6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

多数民办学校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无法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不能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现象,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将资金及时入账。

2 改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2.1 提高管理决策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

民办学校单位负责人、管理层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财务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2 加大统一领导工作力度,完善整体系统性

学校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头操作的局面。

2.3 确保预算管理的目的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各项费用的开支预算在经过党委会批准后,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变更。学校应适当进行预算差异性分析。许多学校的财务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忽视了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总结。预算管理的目的就是把预算变成现实、把现实掌控在可控范围内,不仅如此,还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分析差异的原因,发现预算指标与实际的差异。

2.4 确保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2.4.1 建立基本存款账户

未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民办学校,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新开及已开设有基本账户的需将民办学校所有经济业务在银行基本账户内核算,超出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以任何储蓄形式开展经济业务活动。

2.4.2 使用合法票据

收取的学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不得使用市场上购买的收据、民办学校自制票据或以不开票方式收取费用。

2.4.3 财务人员持证上岗

聘任的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即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同时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等。

2.4.4 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真实、完整。

2.4.5 严格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和强行募捐。认真实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2.4.6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手续

民办学校应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本着“取之于学员、用之于学员”的原则,妥善安排使用学杂费。支出票据要合理合法,单位负责人、经手人签字齐全,不得白条入账,不得坐收坐支。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6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第7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革新

财务管理课是高校财经类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以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等相关知识为基础,研究如何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一门应用性管理学科,涉及的知识领域十分广泛,需要采用具体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方法以解决企业实际的财务、金融问题,属于应用型学科。而目前,在我国许多高校的财务管理教学还是偏重于要求学生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忽视了学生的应用能力、现财理念以及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造成许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差,缺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反映出财务管理课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对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了,所以,必要根据社会的需要对目前财务管理课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进行革新。

一、财务管理课的性质与特点

(一)财务管理课的性质

财务管理课的性质属于管理学范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在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既然财务管理课属于管理学,教学的过程中就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管理组织能力,比如如何做资金的预算、如何进行业绩评价,这些都要求动手能力的培养。当然,财务管理课的教学不能脱离其自身特点。

(二)财务管理课的特点

财务管理课的内容涉及了经济管理、金融、证券、会计、税法、经济法规、数学、统计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其发展变化速度较快,学科体系庞大,内容繁多难度大,是一门具有综合性、交叉性、边缘性、可操作性、系统性、跨学科性等特点的课程。

二、转变观念,调整教学目标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得到大力发展,使教育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如何培养出具有应用意识与创新能力、能快速投身到实际生产中去的人才是民办高校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深入了解和研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调整课程设置和修正教学计划已成当务之急。结合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的特点,财务管理课教学目标的定位应该是为社会培养理论知识丰富,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并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技能型人才。

三、以教学目标为基准,改革教学内容

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及WTO的加入,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企业财务活动不断出现新的内容,因此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一)目前《财物管理》课教学内容上的不足之处

1、课程衔接不合理。财务管理学涉及的内容很广,学生一般要在学了经济数学、统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等课程之后,再来学习财务管理学,但是目前学校在课程的安排上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使得财务管理学的教学遇到许多困难。比如,财务管理学中大量地运用了概率统计和线性规划中的理论和方法,但大部分学校并未开设这两门课程。

2、课程内容的重复。财务管理课程内容中经常涉及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同一部分内容在其他课程中也会涉及,造成课程内容的交叉重叠。通常不同课程是由不同教师授课,这就造成有些内容重复讲授,导致学生重复学习,浪费不少时间。

3、教材内容滞后,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高等教育市场化就是要求高等院校培养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人才。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环节就是教学内容必须能够反映和指导社会实践。近年来,资本经营、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有关企业发展战略的财务问题等已成为企业理财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但目前财务管理学教材中几乎未涉及到上述问题,教材内容与社会发展相比已显滞后。

(二)财务管理课教学内容的革新

1、加强教材建设。财务管理的教学必须顺应形势的发展,培养适应新时期经济管理和理财工作的、具有开拓性的应用型人才。为此,把握新形势下的课程建设,选择合适的内容新颖、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教材,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首要环节。

2、协调相关课程的交叉内容。由于课程体系的缘故,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统计学等课程内容存在不同程度重复,其中与管理会计交叉重复内容最多。从学科发展角度看,不同学科之间的横向交融与沟通日趋增多,有时需要将多学科知识结合起来,从多方面、多层次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但从教育目标角度来看,也没有必要做到分类务尽。财务管理教学的目标是培养有知识、有能力的财务管理人才,尤其是具备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结合教学目标,财务管理应以资金的规划与控制为主线来设置内容,避免与其他课程在内容上有太多的重叠,同时这些课程最好由一个教师讲授,这样便于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灵活安排教学内容。

3、要注意教学内容的时效性,适时更新教学内容。财务管理课程的理论和方法受会计环境、会计制度、会计法规影响较大。近几年,随着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世界的接轨,每年都有许多新的准则出台,引起会计理论和方法的改变,财务管理内容在不断扩大,新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地涌现,但这些内容并不能及时地出现在教材中。因此要将这些新知识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教学内容中去,适时更新教学内容。

四、不断革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目前,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课堂教学仍然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

(一)财务管理课教学方法与手段上的不足

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与实践脱节。目前的财务管理教学虽然注重了内容上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但在教学方法上仍然比较单一,基本上仍是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不但不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还难以全面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此外,教学与实践脱节也是值得重视的。学校的实习工作一般是安排在全部课程学完之后,这使学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不能及时获得感性认识,造成其理性认识也必然是肤浅的。

2、教学手段落后,信息量少。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的获得手段越来越多,信息的传递速度也越来越快。高等院校作为传播信息的重要窗口,必须拥有最先进的教学和学习设施。但目前我国高校的教学手段仍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还未被普遍运用,这不仅限制了教师和学生获得信息的数量,同时也影响了所获取信息的质量。

3、重视吸收知识,忽视应用知识,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下,总是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在学习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成了理论知识的接受器、储存器,难以在课堂上消化知识,对基本理论的理解不透彻,因此很难培养出真正符合社会要求的财务管理人才。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革新

针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根据财务管理重在能力培养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努力更新教学观念,以提高教学效果为中心,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开展多样化教学,尤其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已有的教学研究成果,以下几种教学方法对于改进财务管理教学效果比较好:

1、案例教学法。财务管理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教师应将案例教学贯彻始终。财务管理案例一般有诊断型和决策型两种。诊断型案例主要描述财务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具有借鉴作用;而决策型案例能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像管理决策者一样进行思考,两种方法可结合课程内容选择使用。教学案例的来源可以是教师深入企业实际工作中收集的,也可以是教师依据教学内容,参考有关资料,结合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设计的。

2、情景教学法。这种方法是在一种模拟的环境里,学习职业所需知识,比如证券投资相关内容,可以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模拟实时炒股,最后根据各人炒股业绩考核成绩。在这种模拟的环境中,有针对性的介绍能使抽象的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学生易于理解掌握;另一方面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3、归纳比较法。财务管理课程中计算公式及方法非常繁多,不利于学生的记忆和掌握。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进行探索,并通过归纳类比来掌握其规律。归纳比较法有利于学生对学习信息的记忆,掌握教学内容。比如,资金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它的用途非常广泛,但由于难度较大,常常使学生感到头痛,如果使用归纳比较法,便很容易使学生掌握。这样既减轻了学生负担,也使学生较容易掌握其方法。

4、启发式教学法。财务管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与应用性特征,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针对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可以通过提出问题的方式,启发学生思考加深对问题的理解与掌握,并能够触类旁通,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讨论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是在课堂教学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大胆发表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得到不断的发展。

(三)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1、引进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是一种新兴教学方式,能将文字、声音、图形、视频、动画与课堂讲授充分结合起来,效率高,信息量大,教学更直观,对于一些较复杂的表格、图形可以清晰地表达出来。作为主讲教师,可以将自己制作的教案和课件传送到互联网,供学生自由下载。这样学生可以提前通过下载教案和课件了解教师的上课思路,使学生带有较强的目的性进入课堂。

2、多媒体教学应与传统教学手段相结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如果教师只是简单地放映幻灯片,没有生动的讲解,容易导致学生思维散漫,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使用多媒体的过程中应同时结合传统的教学手段如板书、形体语言等,将多种教学手段优化组合来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选择和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教师、学生、优秀的教学法要三位一体,从而实现教学效果的提高,大力发展学生智能,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其创新能力,使学生尽快适应和参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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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书明.财务管理教学的思考与实践[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

3、沈航.关于“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科技资讯,2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