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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新业态(合集7篇)

时间:2023-06-14 16:32:31
跨境贸易新业态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1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全球普惠贸易;低值货物免税制;个人物品;一般贸易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6-019

跨境电子商务时代,全球市场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解释中国跨境电商为什么走在世界前列?理论界最近一两年一直在跨境电商的问题上寻找突破点,这些变化和中国跨境电商走在前面,对国际贸易理论创新意味着什么?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e国际贸易的趋势意味着政府监管方式发生什么变化?笔者提出了“普惠贸易”的概念。下文将分四个方面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对全球市场的影响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全球市场来讲发生了什么变化?互联网时代,整个商业或者市场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或者说剧烈振动。由于互联网这项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影响如同发生了一场地震。生态环境急剧发生变化,生态发生变化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物种被自然所淘汰,有些物种需要改进。这个过程当中生态环境的变化会产生新的物种,这些新的物种就是现在大家讨论的新的商业模式,或者是新的业态。这个业态实际上类似于生物世界生态世界当中的物种,只不过是商业物种。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的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是一个第三方市场,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新物种、新商业形态,这个商业形态实际上存在于市场当中,在经济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也就是我们讲的所谓生态的变化。生态的变化带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模式的创新意味着未来市场规则的重塑,意味着规则的变化。把精力放在互联网所带来的市场的模式创新和未来市场规则变化这方面的研究上,是我们的基本逻辑。

二、中国跨境电商位于世界前列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的跨境电商走在世界前列?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首先,中国跨境电商是否走在世界前列?目前数据表明,传统贸易总体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甚至于个别月份已经出现负增长。但是,就笔者一直负责国家商务部跨境电商的报告,一直密切注意这个行业的发展的相关数据表明,跨境电商的年增长率基本上保持在30%左右。当然,对于“跨境电商”这个概念,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理解为跨境的网络零售。在跨境电商年30%的增长率中,跨境网络零售增长至少应该是30%,B2B这部分,实际上仍然是传统贸易占主导。而互联网或者是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实际上也在逐渐使得传统B2B贸易发生变化。前文提到的“新业态”或者“新平台”出现了,比如,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收汇、结汇、退税甚至提供金融服务等,这些综合业态已经不是传统的外贸公司,业态已经在新技术和网络作用下产生新的运作模式,新的机制已经形成了,变成了商业上的一种新物种。在前几年中央国务院文件当中已经提出来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

不管是在B2B还是B2C,实际上大家都关注互联网电子商务或者跨境电子商务到底给国际贸易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跨境电商实际上是指由于互联网技术,由于这些跨境电商的平台给整个国际贸易带来实质性变化的那一部分,既反映在B2C也反映在B2B,B2C这一端,在以前国际贸易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比如说很多小企业,甚至于个人,把“碎片化”的货物,或者有时候定义为“个人物品”卖到全世界,这在以前的国际贸易当中是不存在的。通过快递和邮政进入国际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一种纯粹的创新。前文提到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综合服务的挑战,实际上,跨境电商对传统贸易的监管也提出挑战。在全球范围内,中国这些新业态已经走在前面了。笔者在参加的很多国际会议上,各国主管国家电商与国际贸易的政府官员,对于笔者介绍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都希望借鉴中国发展的经验。甚至于很多国家提出来,要想办法参加到跨境电子商务的未来趋势中去。中国跨境电商的平台的确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中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制造大国。英国很多学校都在研究,中国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将小商品卖到全世界的?研究表明,更多的是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小批量、多频次的这种贸易形态已经非常普遍。中国作为这样一个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理所当然可以产生比较重要的带有世界性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0世纪90年代,笔者在研究期货市场、期货贸易、期货交易,观察商业模式、贸易形态的创新的过程中发现,商业模式实际上从100多年前就在创新。期货市场是一个集中化的交易市场,已经带有金融性质,期货市场就是出现在整个产品交易和流通的集散地。中国新型、小批量、低质货物的交易看起来很难在传统贸易中突破,但是传统贸易也在往这个方向突破。这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如果出现所谓跨境电商平台,那其他国家,比如蒙古、越南等,自然而然就会上中国的平台。因为这些国家经济体量不足以支撑一个大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发展,对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某种程度上说,其他国家也希望中国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毕竟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仅对中国来说很重要,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消费者来讲,也很重要。而这样的平台,只有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下才能够支撑,才能够真正建立起一个世界的、普惠贸易的、新的规则体系。

三、全球普惠贸易时代: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

我们把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理论上总结为:全球普惠贸易时代到来。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或者说,由于这种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原来不太容易能够参与国际贸易的弱小主体,如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自然人都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而以往的国际贸易都是由跨国公司主导。因为贸易的流程非常复杂,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做到合规。中国大型的贸易公司在利润高的时候,可以养报关员、报检员、跟单员等,这些人员做的大部分工作是类似于政府要做的合规工作,怎样满足海关、商检、外汇,甚至于其他的银行各个所谓的国际贸易规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的平台把整个贸易流程变得简单明了,易于操作。这些平台帮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进行通关,进行政府合规的流程。从这方面说,中国走在世界前列。中国贸易监管相对来讲比较复杂,当然也催生了包括外贸综合服务在内的很多外贸跨境电商平台。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大市场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国,而很可能正在发生的是全世界中小企业也期望未来能够在中国的跨境电商平台上从事国际贸易。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中国当然有很大的意义,同时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意义很大。从国际社会看,如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各种会议上,大家在讨论现在的国际组织时,都不再提跨国公司了,而在关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整个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大的跨国公司都在拆分,都在变小。由于技术创新太快,企业因太大而很难调头。全球贸易正在朝普惠贸易的趋势发展,要研究如何建立新的贸易体系,让更多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参与进来。中国外贸法在修订的时候最早提出来,外贸的主体里应该包括自然人。目前,我国在进行贸易时,在监管过程中提出,个人物品才能作为个人、自然人,才能报关和通关。如果买的东西介于个人物品和货物之间,尺度则不好把握。如笔者的朋友买了一个德国的放大机,海关认为这不是个人物品,需要找一家公司制作外贸合同,满足政府监管的需要。个人成为报关主体,个人参与国际贸易,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普惠贸易使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能够参与国际贸易,应该不难实现。因为有平台,而且这些平台还可以逐渐积累,让企业积累信用。如外贸综合服务公司提供外贸的融资,这种融资实际上是解决了很多银行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如何监督中小企业的信用,如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额度?通过平台逐渐积累的数据就可以看到这些中小企业的信用度。信用度好的中小企业,同样可以获得贷款和帮助。这样就解决了全世界很多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使他们能够参与到“买全球”和“卖全球”的活动当中。普惠贸易因为有了平台和平台所建立的信用的生态系统,使得它能够在全球很容易实现。当然,我们更期待的是,如何能够更好地去实现这样一个由技术和跨境电商所带来的国际贸易新趋势,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整个监管当中如何适应这样的趋势。

四、发展方向

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个人物品”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四八”新政在跨境电商企业中引起很大反响。政府和企业都在反思,新形势下,外贸监管是否能够走出一条新的突破口,新的道路。比如说,以前的外贸监管要不就认定为“个人物品”,要么就认定为“一般贸易”。财政部税收的调整,则归成“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显然走了一个很复杂的贸易监管流程,所碰到的可能并不一定是税本身的问题,而是流程过于复杂的问题。通过对企业、各个机构进行研究和调查之后,希望能够在“四八”新政颁布后的一年中,当中让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出一条新道路。目前大家都在纠结的跨境电子商务的新政所带来的影响,原来保税的备货模式,实际上是针对市场当中老百姓关注的进口产品(这部分进口产品范围也不是太大)。主流进口产品不外乎食品、化妆品、母婴产品和保健品。这些产品统一称为“个人物品”。除此之外,大量进货集装箱则称为“一般贸易”,“一般贸易”要经历复杂的流程。“个人物品”相当于原来的跨境电子商务走了便捷、简化和保税流程,来满足国内真实的需要。作为“个人物品”来讲,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要回到过去的说法,强调个人的行邮,是直邮。这意味着把所有保税仓库都建到国外,所有交易流到国外,然后寄到国内。这相对于我国“消费回流,把保税建在中国境内,让更多的交易能够在中国发生”的政策导向来说,无疑是走了回头路。这次“四八”新政可能给我们企业和政府提供一个反思的机会。

(二)欧美国家对低值货物的免税政策及启示

中国的跨境电商为什么能够发展?在欧盟国家,150欧元以下货物过境,一律是免增值税,或者是免全部的税。美国800美元以下免一切税。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推行低值货物免税的政策。在进出口方面,为什么推出这种政策?一是,碎片化的货物当然是个人消费的产品,实际上海关的监管越来越难,财政部、海关要征所有货物的税,成本非常大。监管也十分困难。即便管了,用行邮的方式照样进来,这是全球的趋势。二是,这是全球消费者的需要。对这些物品设置复杂的业务流程,实际上等于给消费者增加很多额外交易成本和负担。普惠对中小企业、甚至对消费者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对于跨境电商交易的货物,如果采取保税进口,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是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这一点,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列,让低值的货物通过。这实际上给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带来很多机遇,我国很多小商品,甚至于手机、平板、电脑,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卖到欧洲、美国,以及更多的国家,实际上都是因为发达国家这样的政策与监管方式。目前,我国海关监管中,是否有必要再区分个人物品和货物?“个人物品”和“货物”,或者是B2B、B2C,界限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个人物品和企业交易都碎片化之后已经无法区分。严格地讲,彻底的改革就是不区分“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货物”,设置统一税,对低值货物进行免税。这既满足了消费的需要,也解决了海关要征所有的税而带来的各种问题。如果我们在进口方面把很多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很可能造成其他国家也依法仿效。如俄罗斯、巴西或者其他国家也有可能将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这意味着我们向对方出口的时候也会困难。俄罗斯需要中国大量家庭用品和小商品,如果归结为“一般贸易”,也会使得我国产品在对方市场受阻。从全球发展趋势,特别是普惠贸易发展趋势来看,未来跟不同国家进行谈判的时候,应该站在这个角度去考虑,既考虑进口也考虑出口。怎么样能够为跨境电商建立一个创新的监管模式?有些企业、学者们提出,跨境电商既不属于“一般贸易”,也不属于“个人物品”,应该走中间“第三条道路”。当然,笔者更希望能够真正探索出这样一条新的监管道路。能够建立一些可以和其他国家一起推动的新的基于普惠贸易的一些规则体系。普惠贸易使这些商品在全球流动。小单化、多频次,确实也会给海关的监管、商检带来一些问题,也会涉及一些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肯定能找到解决方案。而实际上,现在的跨境电子商务在过去一两年进行实验的时候,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应该好好总结。

(三)建议

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一是税制与国际接轨。设定免税额度,推单一税制,税制简化透明,符合跨境电商的特征。二是监管的问题。现在很多监管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监管方面要统一,避免多部门不协调的情况。三是吸收跨境电商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围绕普惠贸易这样的发展趋势来创建新的贸易监管的方式。在这些问题当中,笔者认为可能花更多力气的是部门协调问题,甚至于跨境电商的平台还要跟政府合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这样才能获得大数据,才会有数据交换,做好更多监管,未来的监管思路和以往一般贸易的监管思路都不一样。或许这也是为以后一般贸易的监管提供新的发展方向,可以将所有的监管都并轨。但至少目前来说,在现有贸易监管体系下,对于“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要探索创造一条新的思路。

注释:

①跨境电商新政又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四八新政”,主要指在2016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以及在之后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正面清单”则规定了可以进口的品类要求,以及最为引发争议的一点,两批正面清单都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参考文献:

[1]王健-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1999(1)-

[2]王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与政府对策[J] .办公自动化,2000(5)-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2篇

 

跨境电子商务时代,全球市场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解释中国跨境电商为什么走在世界前列?理论界最近一两年一直在跨境电商的问题上寻找突破点,这些变化和中国跨境电商走在前面,对国际贸易理论创新意味着什么?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e国际贸易的趋势意味着政府监管方式发生什么变化?笔者提出了“普惠贸易”的概念。下文将分四个方面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对全球市场的影响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全球市场来讲发生了什么变化?互联网时代,整个商业或者市场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或者说剧烈振动。由于互联网这项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影响如同发生了一场地震。生态环境急剧发生变化,生态发生变化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物种被自然所淘汰,有些物种需要改进。这个过程当中生态环境的变化会产生新的物种,这些新的物种就是现在大家讨论的新的商业模式,或者是新的业态。这个业态实际上类似于生物世界生态世界当中的物种,只不过是商业物种。主要体现在电子商务的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是一个第三方市场,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新物种、新商业形态,这个商业形态实际上存在于市场当中,在经济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也就是我们讲的所谓生态的变化。生态的变化带动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模式的创新意味着未来市场规则的重塑,意味着规则的变化。把精力放在互联网所带来的市场的模式创新和未来市场规则变化这方面的研究上,是我们的基本逻辑。

 

二、中国跨境电商位于世界前列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的跨境电商走在世界前列?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首先,中国跨境电商是否走在世界前列?目前数据表明,传统贸易总体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甚至于个别月份已经出现负增长。但是,就笔者一直负责国家商务部跨境电商的报告,一直密切注意这个行业的发展的相关数据表明,跨境电商的年增长率基本上保持在30%左右。当然,对于“跨境电商”这个概念,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理解为跨境的网络零售。在跨境电商年30%的增长率中,跨境网络零售增长至少应该是30%,B2B这部分,实际上仍然是传统贸易占主导。而互联网或者是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实际上也在逐渐使得传统B2B贸易发生变化。前文提到的“新业态”或者“新平台”出现了,比如,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收汇、结汇、退税甚至提供金融服务等,这些综合业态已经不是传统的外贸公司,业态已经在新技术和网络作用下产生新的运作模式,新的机制已经形成了,变成了商业上的一种新物种。在前几年中央国务院文件当中已经提出来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

 

不管是在B2B还是B2C,实际上大家都关注互联网电子商务或者跨境电子商务到底给国际贸易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跨境电商实际上是指由于互联网技术,由于这些跨境电商的平台给整个国际贸易带来实质性变化的那一部分,既反映在B2C也反映在B2B,B2C这一端,在以前国际贸易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比如说很多小企业,甚至于个人,把“碎片化”的货物,或者有时候定义为“个人物品”卖到全世界,这在以前的国际贸易当中是不存在的。通过快递和邮政进入国际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一种纯粹的创新。前文提到跨境电商对国际贸易综合服务的挑战,实际上,跨境电商对传统贸易的监管也提出挑战。在全球范围内,中国这些新业态已经走在前面了。笔者在参加的很多国际会议上,各国主管国家电商与国际贸易的政府官员,对于笔者介绍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都希望借鉴中国发展的经验。甚至于很多国家提出来,要想办法参加到跨境电子商务的未来趋势中去。中国跨境电商的平台的确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中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制造大国。英国很多学校都在研究,中国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将小商品卖到全世界的?研究表明,更多的是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小批量、多频次的这种贸易形态已经非常普遍。中国作为这样一个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理所当然可以产生比较重要的带有世界性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0世纪90年代,笔者在研究期货市场、期货贸易、期货交易,观察商业模式、贸易形态的创新的过程中发现,商业模式实际上从100多年前就在创新。期货市场是一个集中化的交易市场,已经带有金融性质,期货市场就是出现在整个产品交易和流通的集散地。中国新型、小批量、低质货物的交易看起来很难在传统贸易中突破,但是传统贸易也在往这个方向突破。这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如果出现所谓跨境电商平台,那其他国家,比如蒙古、越南等,自然而然就会上中国的平台。因为这些国家经济体量不足以支撑一个大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的平台发展,对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某种程度上说,其他国家也希望中国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毕竟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仅对中国来说很重要,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消费者来讲,也很重要。而这样的平台,只有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下才能够支撑,才能够真正建立起一个世界的、普惠贸易的、新的规则体系。

 

三、全球普惠贸易时代: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

 

我们把跨境电商引领e国际贸易,理论上总结为:全球普惠贸易时代到来。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或者说,由于这种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原来不太容易能够参与国际贸易的弱小主体,如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自然人都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而以往的国际贸易都是由跨国公司主导。因为贸易的流程非常复杂,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做到合规。中国大型的贸易公司在利润高的时候,可以养报关员、报检员、跟单员等,这些人员做的大部分工作是类似于政府要做的合规工作,怎样满足海关、商检、外汇,甚至于其他的银行各个所谓的国际贸易规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的平台把整个贸易流程变得简单明了,易于操作。这些平台帮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进行通关,进行政府合规的流程。从这方面说,中国走在世界前列。中国贸易监管相对来讲比较复杂,当然也催生了包括外贸综合服务在内的很多外贸跨境电商平台。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大市场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国,而很可能正在发生的是全世界中小企业也期望未来能够在中国的跨境电商平台上从事国际贸易。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中国当然有很大的意义,同时对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意义很大。从国际社会看,如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各种会议上,大家在讨论现在的国际组织时,都不再提跨国公司了,而在关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整个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大的跨国公司都在拆分,都在变小。由于技术创新太快,企业因太大而很难调头。全球贸易正在朝普惠贸易的趋势发展,要研究如何建立新的贸易体系,让更多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参与进来。中国外贸法在修订的时候最早提出来,外贸的主体里应该包括自然人。目前,我国在进行贸易时,在监管过程中提出,个人物品才能作为个人、自然人,才能报关和通关。如果买的东西介于个人物品和货物之间,尺度则不好把握。如笔者的朋友买了一个德国的放大机,海关认为这不是个人物品,需要找一家公司制作外贸合同,满足政府监管的需要。个人成为报关主体,个人参与国际贸易,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普惠贸易使中小企业,甚至于个人能够参与国际贸易,应该不难实现。因为有平台,而且这些平台还可以逐渐积累,让企业积累信用。如外贸综合服务公司提供外贸的融资,这种融资实际上是解决了很多银行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如何监督中小企业的信用,如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额度?通过平台逐渐积累的数据就可以看到这些中小企业的信用度。信用度好的中小企业,同样可以获得贷款和帮助。这样就解决了全世界很多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使他们能够参与到“买全球”和“卖全球”的活动当中。普惠贸易因为有了平台和平台所建立的信用的生态系统,使得它能够在全球很容易实现。当然,我们更期待的是,如何能够更好地去实现这样一个由技术和跨境电商所带来的国际贸易新趋势,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整个监管当中如何适应这样的趋势。

 

四、发展方向

 

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个人物品”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四八”新政在跨境电商企业中引起很大反响。政府和企业都在反思,新形势下,外贸监管是否能够走出一条新的突破口,新的道路。比如说,以前的外贸监管要不就认定为“个人物品”,要么就认定为“一般贸易”。财政部税收的调整,则归成“一般贸易”,“一般贸易”显然走了一个很复杂的贸易监管流程,所碰到的可能并不一定是税本身的问题,而是流程过于复杂的问题。通过对企业、各个机构进行研究和调查之后,希望能够在“四八”新政颁布后的一年中,当中让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出一条新道路。目前大家都在纠结的跨境电子商务的新政所带来的影响,原来保税的备货模式,实际上是针对市场当中老百姓关注的进口产品(这部分进口产品范围也不是太大)。主流进口产品不外乎食品、化妆品、母婴产品和保健品。这些产品统一称为“个人物品”。除此之外,大量进货集装箱则称为“一般贸易”,“一般贸易”要经历复杂的流程。“个人物品”相当于原来的跨境电子商务走了便捷、简化和保税流程,来满足国内真实的需要。作为“个人物品”来讲,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要回到过去的说法,强调个人的行邮,是直邮。这意味着把所有保税仓库都建到国外,所有交易流到国外,然后寄到国内。这相对于我国“消费回流,把保税建在中国境内,让更多的交易能够在中国发生”的政策导向来说,无疑是走了回头路。这次“四八”新政可能给我们企业和政府提供一个反思的机会。

 

(二)欧美国家对低值货物的免税政策及启示

 

中国的跨境电商为什么能够发展?在欧盟国家,150欧元以下货物过境,一律是免增值税,或者是免全部的税。美国800美元以下免一切税。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推行低值货物免税的政策。在进出口方面,为什么推出这种政策?一是,碎片化的货物当然是个人消费的产品,实际上海关的监管越来越难,财政部、海关要征所有货物的税,成本非常大。监管也十分困难。即便管了,用行邮的方式照样进来,这是全球的趋势。二是,这是全球消费者的需要。对这些物品设置复杂的业务流程,实际上等于给消费者增加很多额外交易成本和负担。普惠对中小企业、甚至对消费者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对于跨境电商交易的货物,如果采取保税进口,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是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这一点,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列,让低值的货物通过。这实际上给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带来很多机遇,我国很多小商品,甚至于手机、平板、电脑,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卖到欧洲、美国,以及更多的国家,实际上都是因为发达国家这样的政策与监管方式。目前,我国海关监管中,是否有必要再区分个人物品和货物?“个人物品”和“货物”,或者是B2B、B2C,界限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个人物品和企业交易都碎片化之后已经无法区分。严格地讲,彻底的改革就是不区分“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货物”,设置统一税,对低值货物进行免税。这既满足了消费的需要,也解决了海关要征所有的税而带来的各种问题。如果我们在进口方面把很多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很可能造成其他国家也依法仿效。如俄罗斯、巴西或者其他国家也有可能将跨境电商归结为“一般贸易”,这意味着我们向对方出口的时候也会困难。俄罗斯需要中国大量家庭用品和小商品,如果归结为“一般贸易”,也会使得我国产品在对方市场受阻。从全球发展趋势,特别是普惠贸易发展趋势来看,未来跟不同国家进行谈判的时候,应该站在这个角度去考虑,既考虑进口也考虑出口。怎么样能够为跨境电商建立一个创新的监管模式?有些企业、学者们提出,跨境电商既不属于“一般贸易”,也不属于“个人物品”,应该走中间“第三条道路”。当然,笔者更希望能够真正探索出这样一条新的监管道路。能够建立一些可以和其他国家一起推动的新的基于普惠贸易的一些规则体系。普惠贸易使这些商品在全球流动。小单化、多频次,确实也会给海关的监管、商检带来一些问题,也会涉及一些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肯定能找到解决方案。而实际上,现在的跨境电子商务在过去一两年进行实验的时候,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应该好好总结。

 

(三)建议

 

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一是税制与国际接轨。设定免税额度,推单一税制,税制简化透明,符合跨境电商的特征。二是监管的问题。现在很多监管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监管方面要统一,避免多部门不协调的情况。三是吸收跨境电商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围绕普惠贸易这样的发展趋势来创建新的贸易监管的方式。在这些问题当中,笔者认为可能花更多力气的是部门协调问题,甚至于跨境电商的平台还要跟政府合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这样才能获得大数据,才会有数据交换,做好更多监管,未来的监管思路和以往一般贸易的监管思路都不一样。或许这也是为以后一般贸易的监管提供新的发展方向,可以将所有的监管都并轨。但至少目前来说,在现有贸易监管体系下,对于“个人物品”和“一般贸易”,要探索创造一条新的思路。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3篇

知识经济的到来,互联网已经深入应用到各行各业,特别是以移动技术为代表的普适计算,广泛在网络的发展与向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渗透,信息技术推动的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形态形成日益受到关注。创新形态的演变也推动了互联网形态、信息通信技术形态的演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互联网的延伸和发展,在与知识社会创新2.0形态的互动中也进一步推动了创新形态的演变,涌现出大量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企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提出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简政放权、强化法治、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并出台一系列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举措。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并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发展进入创新2.0时代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

二、“互联网+”时代下国际贸易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优化,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国际贸易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呈现新趋势和特点。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全球经济的衰落伴随而来的是国际贸易下滑严重。各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内经济发展,必然滋生更多的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也将更加高端,贸易壁垒也会设置得更高。国际贸易必然需要结合“互联网+”的发展思维,进入新常态。国际贸易通过“互联网+”,目的是为了用国内相对优质与国际领先的互联网力量去加速国内相对落后的制造业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销能力的升级,以信息流带动物质流,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的整体战略,推动国内整体产业的国际影响力。

三、“互联网+”时代下的国际贸易创新路径研究

对于“互联网+”时代下的国际贸易创新路径,本文提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推行电子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电子贸易主要是针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采用国际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国际贸易的实践做法。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传统的进出口企业必须适应互联网+的发展形态,构建商品或服务的跨境进口电商体系中B2C(电商自营零售)、O2O合作推广、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等,目标定位于发展成为国内B2C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领先的综合服务商,但是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也需要克服很多的瓶颈和障碍。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国际贸易;创新路径

一、“互联网+”的提出

知识经济的到来,互联网已经深入应用到各行各业,特别是以移动技术为代表的普适计算,广泛在网络的发展与向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渗透,信息技术推动的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形态形成日益受到关注。创新形态的演变也推动了互联网形态、信息通信技术形态的演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互联网的延伸和发展,在与知识社会创新2.0形态的互动中也进一步推动了创新形态的演变,涌现出大量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企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提出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简政放权、强化法治、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并出台一系列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举措。2015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并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发展进入创新2.0时代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

二、“互联网+”时代下国际贸易创新的必要性分析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由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优化,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国际贸易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呈现新趋势和特点。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全球经济的衰落伴随而来的是国际贸易下滑严重。各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内经济发展,必然滋生更多的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也将更加高端,贸易壁垒也会设置得更高。国际贸易必然需要结合“互联网+”的发展思维,进入新常态。国际贸易通过“互联网+”,目的是为了用国内相对优质与国际领先的互联网力量去加速国内相对落后的制造业的效率、品质、创新、合作与营销能力的升级,以信息流带动物质流,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的整体战略,推动国内整体产业的国际影响力。

三、“互联网+”时代下的国际贸易创新路径研究

对于“互联网+”时代下的国际贸易创新路径,本文提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推行电子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电子贸易主要是针对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采用国际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国际贸易的实践做法。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传统的进出口企业必须适应互联网+的发展形态,构建商品或服务的跨境进口电商体系中B2C(电商自营零售)、O2O合作推广、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等,目标定位于发展成为国内B2C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领先的综合服务商,但是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也需要克服很多的瓶颈和障碍。

其次,重点区域设置国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国际块茎电子商务产业园由保税仓库、跨境电商监管仓库、集装箱监管场站、关检查验平台等功能区构成,集海运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保税仓储、集装箱拆装及堆存、定期集中申报等功能。在国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内设立若干一类口岸或者若干二类口岸,整合各类口岸的物流、快递、报关、金融等口岸服务优势资源,实现国内外电商的联合互动,坚持国内外企业商户利用“互联网+外贸”模式,实现优进优出,创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各个重要区域实现跨境电商直购业务规模化、常态化发展。为加快跨境电商的发展,建立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各区域应该加快提出跨境电商发展的扶持意见,与地方高等学校深入合作,共同培养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专业人才,推动中小电商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转型,打造各区域的本土跨境电商平台,着力形成跨境电商货物集散中心,全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国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力争形成集铁路运输、陆运运输、航空运输、口岸服务、仓储、线上交易、线下展示、快递派送等于一体的复合功能跨境电商生态圈。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的创新路径必须构建“互联网+”的发展思维,提出全面、优化的方案,发展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希望更多的学者和国际贸易的实践家们分别从各自领域出发,提供案例与解决方法,共同探讨移动互联网时代外贸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倪龙敏,汪祖柱.论Web2.0环境下的信息组织发展趋势[J].情报探索,2013(02).

[2]王茜.IT驱动的商业模式创新机理与路径研究[J].管理学报,2011(01).

[3]蔡泽.传统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化[J].中国市场,2011(10).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5篇

1.跨境电子商务:对传统外贸模式的颠覆式创新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来自不同关境的贸易参与者依托互联网、移动端等在线交易平台,完成展示、商谈、成交、支付结算等交易环节,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顾客,惠顾消费者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跨境电子商务通常由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公司和跨境支付平台三大模块构成。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移动端在线交易等优势,对传统外贸模式进行颠覆式创新,在交易与支付环节、物流和运营方面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1)交易环节的减少

以B2C(企业对消费者)出口模式为例。跨境电子商务基于线上交易平台的运作,整合取代了传统外贸模式下的境内渠道出口商以及境外渠道中的境外进口商、境外批发商、境外零售商等繁杂的中间交易环节,拉近了境内生产商与境外消费者间的距离,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升利润空间,为消费者提供实惠。等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结算货款,避免了传统外贸模式下开立信用证等繁琐步骤,使得货款支付结算更加便捷,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物流时间的节约

在传统外贸模式下,大多通过“集装箱”式海运物流交付货物,不仅采购周期长,还不便于客户进行货物物流的即时追踪体验。而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响应要求较高,采购周期较短,通常采用UPS、DHL等国际快递公司提供的跨境物流服务,通过航空快递包裹,极大缩短供货时间,使用网络对物流信息及时追踪更新,提升客户体验满意度。

(4)经营成本的下降

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平台,便于进行线上网络营销,有效回避传统外贸模式下通过国际会展、国际长途电话等国际商务接洽方式产生的国际差旅费用,以及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介投放广告所产生的国际营销费用。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依托网络将产品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配送与顾客需求信息建立关联,有效缩短供货周期。与传统外贸模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运营高效、成本节约的优点。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2014年艾瑞咨询集团的《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研究报告》(简版)披露,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金额2010年为1.3万亿元,2011年1.8万亿元,2012年2.3万亿元,2013年3.1万亿元,每年以30%~40%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同期的总体进出口贸易额的增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国家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也从2010年的6.3%上升至2013年的11.9%,预计2017年将达到23.1%。然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受到海关、商检、结汇、税收等方面的制约。例如,目前我国海关监管机制主要针对传统外贸B2B(企业对企业)模式的大宗货物贸易,对于数量少、批次多、品类繁杂、供货期短等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流程相对滞后,通关和检验检疫手续繁杂。另外,针对以快件订单方式进行出易的跨境电商货物,按现有税收政策,无法进行相关结汇和享受出口退税,从而使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为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9年7月1日,央行颁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筛选、试点业务类型、操作方式等问题进行规范。2012年,海关总署在上海、重庆、郑州、宁波、杭州5个城市开展首批跨境电商服务试点,2013年底启动第二批试点扩容至广州、深圳、苏州等10余城市。2013年,商务部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针对新型海关监管模式、检验监管模式、企业收结汇、跨境支付结算、出口税收政策以及出口信用体系等方面,制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政策措施。2014年3月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试点的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为个人生活消费品,并对其金额及数量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持续的政策支持和鼓励,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必将逐步提高,从而成为我国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载体。

3.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情况

2013年底,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一站式平台———“跨境通”,提供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基于互联网接入,国内顾客可以享受到一站式跨境商品导购与交易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则可以体验基于上海口岸通关一体化服务。截至2015年4月,“跨境通”电商平台提供的进口通道,有自贸区的仓储保税模式和海外直邮模式(通过海外发货,直接快递给消费者)两种。在降低关税上,通过“跨境通”平台进境商品享有一定程度上的税收优惠。普通货物的进口税通常包含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行邮税率(包含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按不同商品分为10%、20%、30%、50%等4档税率:以进口2000元金项链为例,普通进口货物根据原产地不同而享受不同的进口关税率,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普通关税率征收的进口税分别为925元、457元、3499元,而跨境电商以10%行邮税率征收的进口税仅为200元。上海自贸区“跨境通”平台不仅具备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且还具有跨境商品展示交易功能,整合跨境通关物流、支付结算等功能集成优势,具体包括:

(1)在跨境支付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控股股东———东方支付(专业从事第三方支付)的资源平台,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

(2)在跨境物流平台建设方面,与国际国内知名物流公司———DHL、UPS、TNT以及顺丰速运合作,确保跨境商品配送的安全准时。

(3)在跨境通关平台建设方面,与全国百优报关企业———欣海报关公司合作完成跨境商品的通关一体化流程。

另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年的调研反馈,上海自贸区“跨境通”平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平台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偏少,截至2014年5月仅有7家直邮进口企业以及5家自贸保税进口企业;

(2)平台可供网购商品种类偏少,仅有进口食品、鞋靴箱包、个护彩妆等6个种类;

(3)由于商品展示及信息筛选方面与消费者习惯不符,导致消费者网购体验不佳;(4)跨境电商售后服务缺位。

二、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角色定位与突破口

1.角色定位

从上海自贸区自身角度来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主要致力于两个“探索者”的角色定位。

(1)定位于新型贸易业态功能培育的探索者当前,全球贸易价值链的重构整合,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跨界融合,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促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离岸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等新型贸易业态的涌现。上海自贸区肩负着为促进贸易便利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的历史使命,应率先成为新型贸易业态的探路者,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自贸保税进口等模式在上海自贸区范围内的先行先试,并重视新型贸易业态的功能培育,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通关、检验检疫、物流及支付结算等支撑平台,进而服务全国。

(2)定位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模式创新的探索者近年来,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先后发起TPP、TTIP和PSA等新一轮以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强调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为主的多边贸易谈判,力图形成新一代高规格的全球贸易和服务规则,来取代目前的WTO规则,所以中国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挑战。在此形势下,为进一步突破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构建法制基础上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自贸区应主动承担起我国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模式创新的新使命,创新与国际高水准贸易规则相适应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强化对跨境电商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制度创新引领示范效应。

2.突破口

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将在3个方面形成突破:

(1)接轨“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主席向国际倡议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是开放包容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长江经济带以上海为龙头,串联起江、浙、皖、赣等11省市,其人口及GDP比重占全国40%以上。而上海自贸区是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双向开放关键节点,是贯彻国家战略各项新举措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试点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有助于解决“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自贸区战略等部级战略之间的联络机制缺位问题。通过“跨境通”等跨境电商平台的试点与全国推广,有助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内强化上海口岸的枢纽中转功能,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内陆城市的跨境贸易需求,发挥自贸区对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地区的区域增长极辐射带动作用。

(2)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发展近年来,上海推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加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金融、航运“四个中心”建设。在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上,着力推动贸易制度、贸易方式“两个创新”,促进贸易主体能级和贸易服务功能“两个提升”,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贸易投资环境“两个完善”。依托上海自贸区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利于“两个创新”、“两个提升”和“两个完善”合力推进上海新兴产业的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服务于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实体经济发展。

(3)与上海自贸区各个片区的特色功能优势结合按照201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部署,上海自贸区首次扩区并形成保税区、陆家嘴、张江、金桥4个片区。作为国家扩大开放战略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需整合4个片区的特色和功能,形成开放促改革新合力,发挥制度创新的连锁效应和协同效应。

三、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创新举措

支持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而推广至全国,建议试点以下4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1.制度创新举措

(1)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服务长江经济带将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平台,进一步优化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流程。探索上海自贸区与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一体化。

(2)持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便利化改革通过深入调研,形成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业态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中先行先试。推动施行“一线放开”,准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凭进口舱单将商品直接进入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简化进境备案清单的申报手续。坚定执行“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确保通关电子数据联网,通过对比跨境商品的备案清单、卡口核注管理、风险监控等措施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模式的通关管理,促进“二线”与“一线”监管模式的顺利对接和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制度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

(3)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状态分类监管试点依据风险可控原则,创新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试点,明确跨境商品属性划分标准,对跨境物品限额标准等核心问题作出规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便利化。

(4)研究完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投资和贸易的税收制度创新在不影响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前提下,试点调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抵免办法。探索简易征税监管模式,研究适合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税收制度。

(5)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区,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的制度创新利用上海自贸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保税功能优势,吸引跨境电商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2.服务创新举措

(1)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海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是促进国际区域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上海自贸区应将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实现外贸转型的重要载体,重点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为其搭建海丝之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同时对接国内海关、商检、税务等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形成对外对内双向开放平台和机制。

(2)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境内外企业直接对接依托现有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实现海关、商检、税务等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公司、跨境支付企业的信息平台直接对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优化通关物流、支付结算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系统。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网络虚拟性,因此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诚信至关重要。通过构建跨境电商企业信用平台、信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制等措施,强化对跨境电商业务的市场监管力度,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守法经营。

(4)打造保税展示服务平台,扩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依托上海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现有资源平台,推动保税仓储配送平台向保税展示服务平台转型,支撑跨境电子商务的自贸保税进口模式试点运作。

3.管理创新举措

(1)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主动公开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内容、办事规章制度等信息,方便相关企业查询和掌握。建立健全涉及跨境电子商务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执法平台,建立多方联动机制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涉及海关、商检、税务、市场监管局等多个监管部门,必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执法平台,全面掌握企业守法状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便于开展联合核查和协同整治,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

(3)构建公平竞争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确保跨境电子商务的国有实体和私人商业实体的公平竞争,完成以管为主、以理为辅的行政权力管理机制向以理为主,以管为辅的市场服务管理机制转型。消除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就业和职位歧视,禁止强制劳动,使从业人员享有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对环境保护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破坏环境违法者的“黑名单”制度。

(4)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及版权等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以及司法保护、仲裁等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接轨国际商务争端解决规则,建立健全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仲裁规则。探索上海自贸区与国际自贸区仲裁法律机构的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

(5)规范立法,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法经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加强地方立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业态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填补相关法律缺失。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成功的改革事项,及时纳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探索设立上海自贸区法律服务专门窗口等司法保障服务试点,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4.协同创新举措

依托上海浦东机场国际枢纽口岸优势,以上海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区片区)为基地,与其他3个片区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与张江高科技片区联动,协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机制张江高科技片区内高水平知识人才集聚,在科创研发总部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领域有发展优势。依托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保税政策叠加优势,协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机制,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

(2)与金桥开发片区联动,协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售后服务平台金桥开发片区在先进制造总部经济、汽车制造、家用电器、医疗器械等先进制造领域有发展优势。依托金桥开发片区的加工贸易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集聚效应,协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维修检测等售后服务平台,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6篇

     一、宁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011年11月,银川市被正式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成为西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2013年1月2日,海关总署批准宁夏银川市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宁夏银川再次成为西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的两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聚焦银川,为银川发展电子商务带来了极好的机遇,与此同时,也给银川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带了新的挑战。

2013年网商发展指数报告显示,同国内其他省市相比,宁夏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2013年全国网商发展指数平均为7.45,而宁夏为5.11全国排名倒数第五;全国网商指数平均为2.81,而宁夏为1.18全国排名倒数第六;全国网购指数平均为12.09,而宁夏为9.13全国排名倒数第五。这些数据表明宁夏电子商务发展任然很滞后,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缺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引领,缺少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电商企业经理发展意识不强,电商企业成长缓慢;而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是空白。宁夏自治区政府在大力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同时,也积极培育本土化电子商务企业。2013宁夏希望信息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建立宁夏中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结合宁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和实际,制定了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建设以中国与阿拉伯跨境贸易为方向的"优百贸(ubuymore.com)"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构筑宁夏自主电商品牌,目前业务已经初具规摸。

二、宁夏跨境电子商务的实践与探索

1. 宁夏中阿电子商务平台——“优百贸〃。"优百贸"是目前宁夏率先建设完成且上线运营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2013年9月平台上线至今,注册用户已达8万户,投入资金累计超过200万美元。宁夏中阿电子商务平台——"优百贸"的建成和运营,使宁夏同全国各省一同步入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平台行列,缩短了与国内其他省市的差距,成为宁夏电子商务核心平台,带动和促进了宁夏周边地区实体经济和产业繁荣发展。

宁夏中阿电子商务平台——"优百贸”是一个集成化的平台,是中国、宁夏与全球,特别是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电子商务通道,通过整合电子商务各个环节的流转,实现信息、资金和仓储货物的闭环电子商务交易。

"优百贸”以"优品聚天下,百粹汇中阿,贸易通全球〃为宗旨,通过互联网在该平台上以中文、英文、阿拉伯文三种文宇语言开展B2B2C跨境贸易,成为宁夏首家搭建完整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全流程跨境贸易平台。"优百贸"在对外贸易的同时,也具有开放功能,也可积极寻找阿拉伯国家优质出口商品并吸引名牌企业入驻,为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企业在中国开辟市场提供服务,缩短了同境外各企业及最终用户的供求信息流转距离,促进了中阿经济贸易发展。目前,"优百贸"销售额达到80万美金,未来将携手联想、美的、海尔等全球知名厂商共同拓展中东市场,2015年销售额预计突破500万美金。

经过近一年的发展运营,"优百贸"在出口方面已经获得许可网销的产品类目有33类,主要有3C类家电、健康与美容、户外用品、服装和包、珠宝、家用类、办公类、美发类等产品,共计421种,涵盖了国内丰富的海外热销产品。进口方面,"优百贸"上线产品涉及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美国等15个国家,共13个类目,以进口葡萄酒、食品和饮品为主类。"优百贸"上线至今,先后受到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欧美国家客户的关注,同时,沙特阿拉伯、约旦、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约旦、埃及等阿拉伯国家的用户也相继访问注册并持续开展线上贸易。

“优百贸17在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与尝试,并且取得了以下几项突破性的进展:

其一,在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交易资金支付方式上,宁夏中阿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携手国内在重庆第一家拿到跨境支付牌照的易极付合作,并与国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贝宝(paypal)公司进行合作,目前"优百贸"平台支持57种外币,突破了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流的问题。

其二,在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面,已经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京东、阿里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其高层针对阿拉伯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与探讨,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政府部门相关引导下,将共同开拓阿拉伯市场。

其三,在跨境贸易产品方面,美的、雷士照明的产品以B2B贸易的方式向阿拉伯国家开展线上贸易。通过现有渠道逐渐扩大贸易额,以跨境电子商务的方式逐步替代传统线下贸易。

2.银川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丝路通〃。2014年12月26日银川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丝路通〃正式上线。105笔包括品牌家电产品、穆斯林工艺品、穆斯林服饰及宁夏特产在内的货物订单顺利通过银川综合保税区分拣流水线,启程运往阿联酋迪拜和沙特阿拉伯等地。

三、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了宁夏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新业态,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对宁夏积极融入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银川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额超过了15亿美元,在审批快、建设快的基础上,实现了封关运行第一年再造一个“银川外贸"的目标,为拉动宁夏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银川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现了业务上线,标志着银川综合保税区发展迈出了崭新的一步。

2014年9月中旬,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与迪拜杰贝阿里自贸区管委会进行了会谈,提出了以跨境电商合作为契机,促成迪拜方面在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清真产业园中园的设想,将阿方清真认证及海关、检验检疫监管等功能前罝到中国宁夏,为中国产品出口到阿拉伯国家打开便捷通道,力争将宁夏打造成中阿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示范区。

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新手段、新业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突破了国界和时空的限制,打通了中阿贸易的桥梁,弥补了宁夏在交通、物流及地理环境上的劣势,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发展提供了新的贸易业态形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上线,标志着宁夏拥有了面向中东市场的网上平台,中国产品和穆斯林特色用品将更加便捷地走出国门。这对于宁夏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推进国际化进程,实现经济新常态下转型升级,打造面向阿拉伯国家和地区的商品集散和商贸物流中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四、结语

跨境贸易新业态第7篇

关键词:新常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转型;建议

中图分类号:F724.6;F75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1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

在国内经济压力日益增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常态下,以前的外贸的模式缺陷不断凸显,我国外贸转型升级仍需依靠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1)就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来说,2011年的初次交易额就已达到1.8万亿元,2013年更是突破3.1万亿元,但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整体进出口贸易市场中仅占有微乎其微的一小部分,所以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仍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具不完全统计,跨境电子商务虽然仍被认为是新兴行业,但其早在2013年我国境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有20万家。此时,一些中小型的企业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些企业依靠各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扩充自身的实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市场愈发广阔。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加深,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逐渐覆盖于全球。(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存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范性不强。由于电子商务在我国现阶段仍属于新兴行业,再加上近几年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所以,我国在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范方面并未出台相关的政策。其二,网络安全信用体系亟待建立。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大数据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旦企业中隐藏的商业机密被不法分子窃取,将会对其产生致命的打击。其三,不统一的市场背景给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跨境电子商务受到目前跨文化、跨国界等因素的限制,交易成本日益增加。

二、新常态下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转型的影响

1.推动外贸专业服务升级

传统的外贸过程多是双边和线性的,而跨境电子商务却是多边、扁平化的。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使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等相关服务不在同一区域。所以,一个国家在建设跨境交易平台时,没有必要将每一方面都做到无懈可击、面面俱到,只需专注于自身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即可。

2.简化外贸交易环节

传统的外贸多注重于对中间商的利用,交易过程中,往往很大一部分的利益都付给了贸易中介,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中间商,这也是传统外贸收益差的根本原因。吸取了传统外贸的经验,跨境电子商务对中间商的依赖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生产商与消费者直接接触,免去了中间环节,低成本的绕过各种中介,将原来需支付给中间商的那部分成本转移出来,继续投入生产的同时降低商品的价格,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赢。

3.重构外贸产品价值链

短时间内,跨国企业占据的研发设计很难再得以改观。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另外,一些大型的国际跨境电商平台也表现出了对中国市场非常浓厚的兴趣。传统的外贸企业单项订单非常大,虽然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收益,但是,一旦生产者无法按照预期实现订单或者订单的任务量超出了自身的生产能力,为了能够按时交货生产者就必须扩大生产线,但若是无法连续接上大额订单,就会面临产能闲置的问题。

4.促进外贸产品品牌化

外贸产品品牌化收益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由于传统外贸的限制,很多企业因为无法支付高额的海外贸易销售成本,而放弃了独自在海外市场以独立的品牌进行直接销售。

三、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瓶颈的创新路径

首先,简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通关。传统的外贸多注重于对中间商的利用,交易过程中,往往很大一部分的利益都付给了贸易中介,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中间商。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对中间商的依赖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其次,鼓励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据不完全统计,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人们选择第三方支付的热情并不高。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主动使用支付宝的几率并不高,即使是选择电商购物时,人们也是选择的货到付款的方式。在网络数据飞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应鼓励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中。再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平台。一方面,对所有进出境人员信息进行无偿认证,对进出口货物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另一方面,在实现信息监管的基础上,完成信息流动的多向性,探索出一种能够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各个监管部门内部共享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最后,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速率。海外建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售后问题。加强物流监控和预测可以高效率的统一调配全球货品。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国内经济压力日益增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常态下,以前的外贸的模式缺陷不断凸显,我国外贸转型升级仍需依靠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也很可能成为解决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成功的重要因素。本文讲述的有关新常态下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转型的影响及提出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吴春芬.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5.

[2]李月乔.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D].河北经贸大学,2016.

[3]黄蕊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实践与发展研究[J].天津经济,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