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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合集7篇)

时间:2023-05-26 16:44:16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1篇

关键词: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4结语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2篇

关键词:医疗设备;合同档案;管理

近年来,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医疗业务水平的提高,很多医院的基础诊疗设备和专科设备投入在增加,在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也形成了大量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形式多样化、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医疗设备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并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显得极其重要且必要。文章从当前地方三甲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出发,归纳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问题的成因,最后通过规范化的管理视角,提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的几个思路,以促进医院档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现状

由于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复杂、涉及的部门多、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长,这就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而对应的采购合同档案也就随之出现了较为常见的问题。

(一)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资料缺乏完整性

医疗设备采购过程经历了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院内市场询价(金额较大的需外出招标)、报院领导班子审批决策等阶段。从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开始,就产生了对应的工作记录表格,表格需要按要求填写内容,报领导审批,在多个领导审批、使用科室确认签字、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签字确认的过程中,难免发生漏签字、忘记收集相关材料的情况,因此,在收集采购合同档案材料时,资料内容不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收集难度大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包含的内容丰富,从大多数医院的档案看,主要包括:采购合同、廉洁协议、医院内部送相关部门审核的内审合同、院领导班子的决策批示材料、招标(询价)记录表、使用科室的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职代会议案和决议批文、招标文件、成交通知书、评标报告等材料。这些档案资料内容丰富,经手的人多(涉及到医院设备科、招标办、院领导、经销公司等),每个档案资料产生的时间没有固定节点,而且有时经销公司提供的原始材料不完整,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收集档案资料的难度。

(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档后不能封卷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属于医疗设备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整个医疗设备“生命线的开端”。医疗设备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为开端,后续随时都有可能需要补充档案。例如某台直线加速器采购建档后,某天发生了故障,维修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了某个零部件,还填写了检测、维修报告单,那么该维修报告单、检测报告单就需要及时收入该设备对应的档案盒中。因此,医疗设备档案不能封卷,直到该设备报废。

(四)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检索查阅方法单一

医疗设备档案是医疗设备管理的信息之源,是医疗设备管理规划化、科学化的基础。一个全面、完善的医疗设备档案库,对设备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为止,很多医院都尚未开展档案信息库建设,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利用率极高,因此,大多数相关工作人员只能通过Exel表格来完成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内容录入、查找工作,虽然也达到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但从长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来说,这样的查阅方法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档案意识不高

一方面,由于医疗设备档案不像医疗、科研等档案那样能直接产生社会效益和采购效益,所以长期以来得不到领导、职工的重视,极少设有对应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员岗位,专职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员岗位更加谈不上,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忽视医疗设备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一些从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或者在兼任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中,其他日常工作已占用大量的时间,医疗设备档案管理显得被动、不受重视,甚至出现许多医疗设备档案资料其实只是处于长期堆放的状态,没有及时整理归档,更谈不上利用。

(二)归档范围不规范

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中,从申购设备到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结束,经历了提出申请、委员/专家论证、设备立项、设备招标/询价、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五个阶段。在这几个阶段中,形成了大量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资料,但是由于医院各职能部门不同、档案收集缺乏依据,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购置报告、审批过程材料、招标材料、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证件材料、成交经销商证件材料以及授权书等资料的收集存在较大的困难,各个部门所收集的档案材料也有较大的差异,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档范围的不规范。

(三)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属于动态管理过程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不能封卷,因为该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为开端,后续随时都有可能需要补充档案。医疗设备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将所收集的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根据资料内容制作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经医院和成交经销商沟通无异议后,送到医院的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内容,最终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医疗设备的价格、保修、付款方式、交货时限等信息已确定,但这并没有最终结束,后续将涉及设备的安装验收、维修保养、付款、报废等工作,所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形成后,不能封卷,这也给档案的保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口管理问题

医院档案室,负责管理全院的档案,各科室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移交到医院档案室,这就涉及到归口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医院档案室,存在一定的利弊关系。利的方面,主要表现为档案统一在档案室管理,避免出现重复管理、多头领导。弊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医疗设备统一管理后,一方面查阅不便;另一方面,每个领域的档案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归口管理后,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在借阅档案时对档案的了解程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思路

要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首先,要强化档案的管理意识;其次,要明确档案的归档范围;最后要不断完善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形式。

(一)加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管理意识

目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即使是专职的档案管理员也很难做到将大部分的精力用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上,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管理,应在意识上有根本性的转变。首先,要强化医院上下的档案管理意识,通过经典事件、实例展现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其次,定期汇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好借阅的次数、内容等;最后,要加强档案人员的专业培训,从专业角度提升专职和兼职档案员的意识。

(二)明确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

1.医疗设备申请阶段:大多数医院的设备采购申请都是由年度计划采购和临时紧急采购组成。不管是年度采购计划还是临时采购申请都是由设备的使用科室提出,从使用科室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医疗设备请购表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可行性报告、提请职代会审议的议案等。从设备科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各科室申报项目的汇总表格、召开论证会议的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现场照片、参与论证的专家委员投票、会议讨论的原始材料、上报院领导的请示报告等。从医院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院领导会议讨论结果的决策批示。从其他相关部门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许可、同意增配大型医用设备的批复等。所有这些涉及到设备购置的档案,都必须存档留存。

2.医疗设备采购阶段:医疗设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活动管理权限,整理需要采购的设备的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通过媒体方式公开招标信息,组织召开招标会议,上报招标结果。其中,院内的档案包含:招标议价记录表格或书面记录、上报院领导会议的招标情况报告、院领导的决策批复等。投标公司的提供的档案包含:投标文件(报价表、厂家证件、授权书、经销商证件、产品配置清单、产品介绍等)、外出招标的还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

(三)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形式

只有科学地整理设备档案,将其有序存放、系统排列,才能提高档案的调取、利用效率。一方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现在大多数还只是由专职或兼职的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随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手工的登记、查询效率低,为此,档案归档时应建立对应的电子数据库,为后续的调用、查阅档案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便于档案的管理。另一方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保管形式,一是保管在医院综合档案室,二是直接保管在设备科。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趋向于统一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保管,这样更有利于专职档案人员的培养、形成更加系统专业的档案管理库。

四、结语

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陆续进入各级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成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为医疗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建立系统齐全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框架,才能用详细的医疗设备分析报告为医院购置医疗器械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用详实设备的申请审批手续资料、招议标记录、招标承诺资料等为招标采购的法制化、规范化提供重要的保证;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依据,为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韦双莉 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

参考文献:

[1]史维新.医院设备档案的管理.苏州丝绸工学院学报.2000(6).

[2]鲍薇.浅析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工作.黑龙江档案.2014(2).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调控,各个房地产商也调整了竞争战略,主要以提高产品品质,降低项目成本为主要的发展战略。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要想大幅度的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需要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降低工程成本。因此,为了降低房地产工程成本,需要对工程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进行合理控制。

1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

1.1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的重要性

招投标制度是房地产工程承包和发包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各个地产商之间竞争的一种采购方法,目前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同时,它也是国家市场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它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为业主找到适当的承包商及供货商,二是可以优化配置资源,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1.2 规范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的措施

1.2.1提高技术标准的准确性

准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前提。对于要求较高、专业性很强的分包工程,尤其是采用规范标准的分包工程,仅仅依靠建筑设计图纸,难以准确说明技术的要求。在这此情况下,使用投标报价会使得各个投标单位根据不同的技术标准进行竞价,竞标成功后,中标单位一般会采取质量低标准竞标的方案,这样会造成采购质量不达标。因此,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材料人员要在正规的市场调研以及保证质量效果的基础上,对于投标的项目进行材料标准和性能的研究,同时要确保研究是建立在详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之后,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2.2 采用合理的招标付款方式

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下,合理的招标付款方式也是确保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基础条件,对于吸引优秀的承包商来参与竞标报价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吸引优秀的承建商来参与竞标,灵活制定工程付款的方式,在投标的单位与本公司现金流之间取得平衡,即合理使用延期的支付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而且有利于建设单位对现金流的合理利用和控制。

1.2.3 邀标对象的选用

邀请投标对象的合理选择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重要环节。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采购一般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的投标单位为3~5家,尽量避免过多,减少招标的协调管理的难度以及缩短招投标周期;而如果少于3家,则不能达到相互竞争的目的,也容易引起串标事件。招标对象的邀请一般是通过各种渠道招标信息,接受报名,考察公司生产加工能力,以及近1年内完成的与本招标标的物相似的项目。根据以上方法优选出适合本项目的竞标单位,是整个招标采购工作的源头环节,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察下来确定投标的公司在承建实力、水准上不在同一档次上,其承建质量和成本控制水平也有所差别,如果不同水平的公司一起竞争,将难以确保在提供相同优质水准服务基础上优选出最低报价的,相反,最终会造成优汰劣胜的效果。当然,这也是公开招标形式的招标是进入市场的,也能符合市场招标的要求,有的家数会更多。为此,我们需要制定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报名条件,以设置好招标的门槛,尽量避免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

2 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

2.1 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重要的环节。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许多参与者和手续,这需要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来确保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开发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规范化开发中的一些行为。过去,一些开发商和承包商由于不注重合同问题,事先未通过对合同的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作为房地产开发行为中的参与者,有必要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2 规范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实现工程造价改革,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由市场定价是工程造价改革和发展的主要趋势,也是处理好招标投标管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基础条件。根据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力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通常是多年不变,从而难以满足一些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相背离。因此,在实际工程施工中,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企业定额重新编制施工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从而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可以结合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价格,并在施工中得以贯彻和落实。

(2)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的应用,规范合同表述形式。目前来说,FIDIC合同条款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那是因为FIDIC合同条款本身具有的严密性和完善性,同时它可以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因此,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和应用,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语句矛盾、错误问题的存在,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随着建设工程造价的不断改革,推行清单计价,理顺市场,规范市场价格,建立完善工程成本管理机制,招标投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成为项目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以及进度条款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同时,因为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管理机构,他们受到业主的委托进入施工的现场,参与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从而避免合同管理跟据不足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保证了合同中工期、质量、进度及投资的动态控制,进而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投资,降低工程的投资成本。

3 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效果,需要严把采购中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同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工程招标采购中各个环节是互相联系的,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招标采购的效果。另外,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离不开合同管理,其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中各个单位的利益,经常出现由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社会纠纷问题,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稳定,降低工程成本,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杰.大型房地产企业招标采购对策研究[J].大连海事大学,2012.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4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 政府采购 问题 分析

中图分类号:F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063-03

高校政府采购,是为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任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采购对象主要包括基建(修缮)工程、购买办公教学生活设备和图书教材等。采购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各单位分散采购。加强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对于推动高校内部管理科学化,维护公平正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反腐倡廉,促进高校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

1.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是基础,重在资金的安排;政府采购是工具,重在资金的使用;国库集中支付是保证,重在资金支付;高校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各单位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管理水平,有利于实行“多中选好、好中择优”机制,推进“阳光采购”,引导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促进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

2.促进高校强化经费预算管理。高校年度财务经费预算中,物资采购经费占有较大比重。高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原则,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实际,从急需实用、经济合理出发,集中申报年度物资采购计划,财务部门按预算管理规定,依据相应程序,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取舍,分类汇总,合理安排专门的采购预算资金,用于物资采购活动,尽量满足教学管理需要,从而克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强化经费预算约束力。

3.节约高校经费开支。高校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统一政府采购管理,有利于从源头上合理安排采购项目,规范采购程序操作,严格资金审核支付,减少高校经费支出。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有别于各单位自主随机的零星采购方式,能够形成采购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货比三家”或竞争性谈判,可以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高校大幅度节约经费支出。

4.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传统的分散采购方式下,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利用财政资金采购,极易产生腐败行为,高校在这方面教训是深刻的。实行政府采购,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经济行为。政府采购主导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配套制度完善,实行公开公正竞争,采购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透明,建立监督机制,便于切断腐败纽带,便于群众监督,提高威慑力,形成I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三不腐”有效机制,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高校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健全。有的高校没有认识到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视政府采购工作。高校内部专门规范性采购制度明显缺失,执行效果不理想。采购计划审批、项目标准、采购流程、统一规范工作进展不顺利,执行不力。没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专门管理采购机构和配备业务人员。不申报采购项目,不进行采购预算,不实行集中采购,不履行采购程序。个别单位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物资采购全凭个别领导说的算,采购无计划,影响到采购活动过程,采购效果极差,导致滋生腐败,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2.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不合理。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采购预算与计划欠合理,采购资金使用混乱。采购过程中不执行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采购范围和规模不合理,导致采购预算与采购活动相脱节,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采购效率和质量不高,造成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

3.政府采购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高校政府采购人员的配备欠合理、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不够,采购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对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熟悉。采购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评标专家又不足,对某些专业性较强仪器设备指标参数缺乏认知,设备验收与管理专业知识欠缺,采购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与学科建设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质量难以保证,不能正常发挥其效用。

4.政府采购活动管理不规范。采购信息不规范,参与应标供应商过少,不利于竞争,有失公平。采购信息没有做到严格保密,存在信息泄露现象。供应商资质能力难以保障。招标单位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恶意串标,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评标过程透明度不高,确定中标人的程序不规范,甚至内定中标人。采购方式选择不灵活,通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审核不严格,审核过程简单化,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不符合规定,出现采购物品或服务质次价高等问题。

5.政府采购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采购方式的选择上,不具备多样性,缺乏灵活性。采购价格方面,通过招标采购没能达成采购成本最低目标,不能通过采购活动让学校获得价廉物美的实惠。学校日常用品采购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实际采购花费金额与报销金额差距较大。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供应商不足而不得不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时有发生招标失败的现象(人为废标、流标)。履行采购程序,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延长了采购期限,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达不到政府采购的实际效果。

三、高校政府采购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1.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到位。实施《政府采购法》,是完善市场经济规则,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是加强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对实行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领导和一些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政策不理解、不关心、不支持,持无所谓态度,甚至存在抵触情绪。由于对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不到位,校内各部门仍按传统惯性思维运行,错误地认为政府采购一系列程序,给工作带来不方便,执行制度大打折扣,缺少积极主动精神,没有积极的应对措施,消极被动应付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难以打开新局面。

2.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缺陷。不重视采购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简单粗糙、不完整。不做深入细致的调研,不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而是进行估算,或上网查询、打电话咨询。采购项目不精细,采购目录不具体,采购内容不全面。没有安排预算,预算不准确,或资金落实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格,未经审批而自行采购,随意增减采购项目,影响采购工作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

3.政府采购原则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是采购活动应公开采购内容、标准和途径,引入竞争机制,让参与者机会均等、待遇平等,主导方应当立场公正、公允,主体要真实、履行承诺。然而有的高校领导违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是带头为评标小组独立、客观地开展评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不是认真听取招标情况汇报,指导协调招标工作,而是参与、干预客观评标过程,对中标对象的确定,施加人为影响,甚至改评标结果,造成极坏的影响。

4.政府采购竞争程度和采购质量不高。采购活动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存在监管漏洞。采购信息受到方式、范围限制,供应商资质审查仅凭收集招标文件资料佐证,资质文件权威性较低,有的评标过程受到过重的人为因素影响,评标过程只是走过场,或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等。采购范围和规模仍不合理,高校部分项目与服务未列入集中采购范围,采购不能形成规模效应。专业性强的物资设备,缺少采购前必要性论证,尊重专家意见不够,质量难以保证。参与应标供应商过少,竞争力相对较弱,难以获得期望值最低价格,有失公平。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弱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近年高校的采购审计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高校使用单位对物资设备采购不满意,认为部分物资设备质次价高,有的设备根本水土不服,闲置浪费,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使用单位对设备的使用效果和正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高校采购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利于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初衷,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益、质量和信誉。

四、高校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措施

1.加强高校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高校领导牢固树立政府采购重要性观念,高度重视采购工作,是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的关键。高校政府采购活动应实施归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合理设置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机构和岗位,包括采购业务决策机构、采购业务实施机构及采购业务监督机构,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各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成立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采购工作领导,解决采购工作中问题,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设立办公室,负责采购小组日常工作,履行审批物资采购计划,组织招投标,管理采购过程职责。指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克服“重购轻管”思想,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管好用好资金,实现科学采购,规范管理目标,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健全完善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制度建设是采购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政府采购法》、《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高校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制度》一系列规章制度,是高校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益的法律依据。高校应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如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合同履行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明确规定采购业务管理机构和相关岗位职责权限、采购业务工作流程、采购审核审批、相关检查责任等。加大对政府采购制度宣传力度,认真执行并落实各项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引入采购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采购绩效管理。以制度规范权力配置,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根据招投标涉及的不同权力主体,结合权力运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主体、运行过程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用制度来规范采购活动过程。

3.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高校应合理配备、定期培训政府采购专业人员,重视采购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操作性强的采购评标办法是公开招标,关键是评委评标,评委专业水平、评标能力、职业道德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结果。采购人员应当具备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熟悉采购规程,增强法律意识、信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提高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解决采购难点问题,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缩短采购时间,及时落实采购任务,努力为高校采购工作多作贡献。

4.加强采购资金预算管理。采购预算是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及调整程序和手续要符合相关规定,采购物资设备经济实用,尽量满足教学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采购计划书和方案要具体准确,明确责任单位。采购预算范围和标准确定要科学,保证资金足额筹措到位,方便实施采购。采购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品目、规格型号、采购金额、资金来源等,便于合理安排使用采购资金,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采购,保证采购工作进度,提高预算刚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随意采购行为。

5.加强政府采购活动过程的管理。高校采购范围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定点接待、大宗印刷、设备维护保养、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服务类项目,教材代购、公寓用具、军训服装等大宗用品等。高校非应急采购活动,应遵循项目部门提交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提交立项论证报告,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验收,支付资金和绩效考核与评估等工作程序。高校应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和采购要求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不同的采购程序进行,并灵活选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运作过程。高校应当明确强调招投标工作纪律,规范招投标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招标信息,接受报名与发售招标文件,提议评标评委,召开开标评标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提请批准中标人,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完善合同签订。落实采购督办制度,督促供应商按约定履行合同文件,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办理资金支付,完成采购计划。

6.防范采购腐败现象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梳理业务流程,抓好采购活动重要环节和薄弱环节,重点关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关键方面,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科学设置采购机构和合理配备相关人员。申请采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申请采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明确规定采购与验收管理流程,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物品(工程项目或服务)的验收应当有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政府采购而不实施政府采购的,进行集中采购而不实施集中采购的,进行招标而不进行招标的,规避招标的,以不规范形式招标的,内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行为,都是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控告和举报高校招标采购中的消极腐败行为,高校财务、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结语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加强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改进和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采购操作行为,围绕重点岗位、关注热点问题,健全落实责任制,实现采购前期论证常态化,采购手段信息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效益最大化,提高采购公信力,提高采购效率,不断开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何远祯.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理念创新[J].中国总会计师,2014(4)

[2] 胡石磊.工程招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J].中国审计,2014(10)

[3] 李晓岚.政府绿色采购绩效评价的国外借鉴[J].经济师,2014(5)

[4] 马志娟.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及方法.财会通讯,2004(4)

[5] 财政部会计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9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5篇

关键词:药品采购;规范化;管理措施

药品是医院为了保证医疗活动正常开展而储存的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也影响到医院的经济效益及健康发展。而加强药品的采购管理,规范药品的采购行为,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前提。现就医院药品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作一初步探讨。

一、药品采购管理组织规范化

医院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药品采购管理组织,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包括药剂科、纪检、财务科、审计科及临床科室主任等,负责药品采购计划、新药引进、供货公司评价、药品品种、价格,采购合同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制定了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储存、出库、药品调剂及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强化各流程的监督和制约,使各项管理制度合法、适用,全面系统,保证药品工作安全有序。

二、采购程序规范化

1、供货方的规范化管理医院根据药品供应情况及医疗需求,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建立合格供方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供货公司的业绩考核制度等,确立药品采购主渠道,合理选择供货方。药剂科将供方的资料汇总整理,上报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供货方进行选择、评价。评价、选择的准则为:药厂及经销商的生产、经营资质齐全,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对供方提供药品的历史情况、质量状况、及其他使用者的经验,自身的顾客满意度水平、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的情况等信息进行评价。对供方的履约能力、财务经营状况、价格及售后服务和支持能力如遇有药品近期发生不良反应等情况时供方的应变能力等条件进行评价。经过评价、选择后,确立合格供方,并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建立合格供方档案,药剂科留存备查。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由院长审批后生效,由药剂科负责合格供方的动态管理,每年对合格供方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将供货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报院长审批后,取消合格供方。根据供货需求及合格供方选择评价方法增补新的合格供方。

2、采购药品规范化

(1)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医院药品采购由药剂科专职采购员进行采购,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行使采购权。普通药品的采购授权由药库保管根据各部门申请及库存情况,每周制定采购计划,交采购人员报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根据医院的采购政策进行采购。新药的采购按照《新药引进管理制度》,由临床科室主任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填写新药申请表,报药剂科统一汇集整理,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由药剂科组织采购,临床急需、特殊需要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填写急、特需药品申请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方可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采购,包括麻醉、精神、毒性药品,易制毒药品、疫苗的采购等按照相关管理制度采购。

(2)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保持合理库存药品采购在保证药品及时供应的同时,要加速药品周转率,合理控制库存。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占用资金的使用率。我们探索制定合理的采购模式,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每周制定采购计划,一般按照一月用量采购,对于一些有效期比较短、用量较为波动,采用少购勤购的原则,特需药采购为一次采购量,新药采购根据临床申请少量采购,并做好用药调查,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掌握新药的临床使用情况。对用量使用正常的新药进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目录常规采购。对半年用量很少的新药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淘汰使用,不再采购。

三、采购药品帐物管理规范

1、药品验收入库管理对购进药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由药库保管员及采购员根据药品随货通行单及发票核对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批准文号、数量等,特别注意核对效期、数量、产地等,对进口药品保存《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通关单》,对需冷藏的药品检查是否符合运输的标准。对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核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及《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合格后填写相关验收记录,签字确认,交由药品会计入库。

2、规范化药品的出库管理。在药品的出库管理中,要根据各科室的医药使用情况而定,规范药品出库单的填写情况,不容许有错别字,填写正确的日期,在出库数量和金额上采用大写形式,在药品的发放中,要采用近期先出的原则,出库单要一式三联,科室一份,出库管理员和发药人员各一份,保证医药用品出库的规范性,同时也保证了计算机录入中原始数据的客观准确性。

3、做好药品储存的分区处理。在药品的储存管理中,同一种药品要根据生产日期与产地区别摆放,并且明确不同药品的储存方式,如适宜的温度、湿度、养护方式等。对于不同种药品要根据科室和药效来摆放分类,如治疗心脏病的一类药防治的一起,具有消炎功能的防治在一起。在医药的综合管理中,还要区分开不合格区域、进货区、退货区等,每日要根据摆放的形式进行盘点,并与自算计记录系统进行核实。

4、规范药品的采购记录。在药品采购中要根据采购环节和经办人的不同进行信息数据的记录,保证转接过程中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其中包括采购初期的购买计划单据、购买的单据、入库单据和出库单据等,在相关科室使用和后期的药品处理中,还要有科室的申请单、不合格处理单、药检单据与价格文件等,从而从药品的各个方面都落实了管理,保证了药品采购信息的完整性。

5、重视医药采购中的审计工作。审计是利用数据进行采购全过程的审核,是监督采购规范化进行了强制性保证,在审计中,工作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责任感,对所有的单据进行复核,在签字无误后交给财务科进行下一步的管理。

结语:在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带动中,我国的医疗事业取得了明显的进步,通过对先进设备和医疗药品的使用,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在现代化科学管理中,医院除了医疗技术需要得到重视外,还要注重药品采购等管理,通过对管理流程和内容的规范化处理,提高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同时也保障了医院的经济利益。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简化工作流程与内容,促进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双重构建,为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采购管理 集中 分散

采购,指企业通过购买、租赁、外包、借贷、交换等有偿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采购方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由集中采购部门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由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各有其优缺点,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的机构数量、业务规模、组织流程、系统建设等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方式,才能充分发挥采购管理的效益,实现控风险、降成本、提质量的目标。

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方式比较

采购管理,一般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有效制衡、保障服务”的管理体制。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低于集中采购标准但高于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集中采购,主要是把集中采购职能集中到总行和被授权分行的采购部门。优点是采购工作由总分行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决策、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集中采购资源,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还可以统一调配资源,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缺点是采购工作手续增加,涉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采购需时较长;集中采购金额较高,采购物资使用区域更广,如采购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产生重大风险事件。

(二)分散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分散采购,主要是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实施采购。优点是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所在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方式灵活、简便,可以迅速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需要,问题反馈更直接、迅速。缺点是采购工作决策层次低,采购实施主体分散,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暗箱操作;没有批量采购的规模效应,不能有效压降采购成本;容易出现资源过度或重复采购,导致资源浪费。

二、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集中度越来越高,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采购系统化管理的探索时间较短、经验积累较少,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亟需完善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不全面,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目前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采购行为的管理规范,还沿用2003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以此为依据,借鉴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行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但规范的内容参差不齐,信息的可共享性较差。

一是制度不够统一全面。有的商业银行总行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没有统一制定采购操作规程,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制定采购工作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由于各分支机构理解不一、管理规范程度不同,制定的操作规程往往不够全面,未能覆盖采购工作的全流程,对采购的立项、签约、验收等环节往往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引,甚至可能出现因理解有误,制定的内容与总行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相冲突。

二是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由于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还有所不足,采购工作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共性化的采购需求没有定制标准化模板,造成采购流程中的重复工作多,影响了采购效率。商业银行内部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联动还不够密切,资源和信息没有充分共享,制约了采购管理规模效益和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岗位未有效分离

部分商业银行在集中采购职能的过程中,由于流程重整、系统建设、人员配置未能及时跟上,导致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影响了采购效率,甚至出现管理和实施岗位未有效分离,不能起到控风险的效果。

一是采购权限过度集中。有的商业银行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将辖内分支机构的采购权限,不区分项目性质、金额大小,全部集中至总行或分行采购部门,但组织流程、信息系统、人员配置等机制未相应跟上,导致采购时效性低,不能及时满足业务开展的需求;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太大,精力分散,反而不能发挥集中和专业的优势。

二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商业银行将采购管理与实施职能集中设在采购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实施部门没有分离,导致采购部门扮演着“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容易出现对自作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三)采购行为欠规范,缺乏统一评价标准

采购是一项涉及多机构、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通力合作,在每个环节把好关,才能实现采购的目标。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存在采购行为不规范,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导致采购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未能有效节约采购成本,采购质量欠佳。

一是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如在采购立项环节,市场调研不充分,项目预算金额与市场水平偏差较大;在采购评审环节,聘任或选派的评委专业知识不足,不能起到评审把关的作用;在采购验收环节,缺乏规范的验收标准,由验收人员按照自己理解去检测,出现不同人员验收结论不一样的情形。

二是考核标准不够严谨。商业银行对采购行为往往缺乏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采购项目没有全流程跟踪和后评价,对采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缺乏针对性,存在采购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形,不能监督促进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改进采购工作质效。

三、商业银行完善采购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议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仅靠一种采购方式不能满足采购活动的需要。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而分散采购方式简便、快捷,可以快速满足采购主体的采购需要,是集中采购的有益补充。综合两种采购方式的互补效应,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集中与分散相辅而成的采购管理体系。

(一)优化采购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可按照“集中有度、授权有限”的设计思路,构建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组织架构和授权体系。

一是设立独立的采购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和一级分行设立采购管理部,在全国按照区域设置直接隶属于总行的集中采购中心,实现采购管理与采购实施相互分离。各二级分支行以下机构不再设立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中心。同时按照“大、重、通”实行集中采购、“小、少、特”实行分散采购的原则,确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即大宗物资、全行重要项目、通用性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小额低值易耗品、短期少量服务、当地市场独有的项目(如押运服务)或者须与当地商场合作的信用卡积分兑换等特殊需求等,可由二级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

二是按采购范围和金额有限授权。对集中和分散采购实行分层管理,对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及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总行安排各区域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而非集中采购范围或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各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同时由一级分行采购管理部负责辖内各分支机构的分散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既防范风险又提高采购效率。

(二)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应从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两个层面,制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关制度体系,为规范采购行为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建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独立监督审查的内控机制。

一是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层面,明确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基础规范,包括采购及评审的项目范围、职责分工、采购方式、基本程序等。操作规程方面,明确采购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采购立项、采购评标、采购评审、合同管理、项目验收、采购档案、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员管理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是建立采购内控机制。建立以“三分离、四审查”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三分离”是指采购与使用分离、采购与审查分离、采购与付款验收分离,其作用在于相互制约以降低道德风险。“四审查”是指法律部门的合法性审查、监察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审查、采购评审委员会的评议审核,即法律部门负责审查采购文件(含合同)有无法律风险,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有无人员或流程违规,尽职调查人员负责分析采购结果的合规合理性,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决策。

(三)加强采购信息化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为优化采购流程提供技术支持,实现采购信息全流程记录,促进采购信息共享,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采购实施效果。

一是采购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化的采购管理系统,对采购立项、采购评审、采购实施、采购合同、供应商等进行管理,实现采购资金流和实物流的全过程跟踪,以及对预算控制、合同执行、库存控制、采购批量的实时管理,促进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加强采购行为过程管控。

二是采购信息共享。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各类采购信息,统一管理和加工运用,促进采购资源、市场价格、供应商、合同条款等信息的及时共享,互通有无、互采所长,从而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采购资源品质。

(四)建立采购考核评价指标

采购的立项、实施、结果审批和通知、合同签署、验收及付款、项目文件归档,涉及不同部门的职责,需要建立系统、科学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促进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

一是采购指标要全流程覆盖。采购工作涉及的环节和人员较多,商业银行应加强管理,对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中的相关人员制定考核指标,促进采购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改进工作流程与管理效率,最终提高采购质效。

二是采购指标相关且可量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由业务和个人素质等可控且可量化的指标构成,如采购成本与市场价格比、采购物资/服务产出等业务指标,对采购人员有无质疑投诉、及时性、差错率、流程优化合理性建议等个人素质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采购合同管理规范第7篇

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方式比较

采购管理,一般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有效制衡、保障服务”的管理体制。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低于集中采购标准但高于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集中采购,主要是把集中采购职能集中到总行和被授权分行的采购部门。优点是采购工作由总分行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决策、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集中采购资源,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还可以统一调配资源,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缺点是采购工作手续增加,涉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采购需时较长;集中采购金额较高,采购物资使用区域更广,如采购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产生重大风险事件。

(二)分散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分散采购,主要是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实施采购。优点是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所在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方式灵活、简便,可以迅速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需要,问题反馈更直接、迅速。缺点是采购工作决策层次低,采购实施主体分散,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暗箱操作;没有批量采购的规模效应,不能有效压降采购成本;容易出现资源过度或重复采购,导致资源浪费。

二、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集中度越来越高,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采购系统化管理的探索时间较短、经验积累较少,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亟需完善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不全面,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目前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采购行为的管理规范,还沿用2003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以此为依据,借鉴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行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但规范的内容参差不齐,信息的可共享性较差。

一是制度不够统一全面。有的商业银行总行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没有统一制定采购操作规程,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制定采购工作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由于各分支机构理解不一、管理规范程度不同,制定的操作规程往往不够全面,未能覆盖采购工作的全流程,对采购的立项、签约、验收等环节往往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引,甚至可能出现因理解有误,制定的内容与总行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相冲突。

二是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由于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还有所不足,采购工作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共性化的采购需求没有定制标准化模板,造成采购流程中的重复工作多,影响了采购效率。商业银行内部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联动还不够密切,资源和信息没有充分共享,制约了采购管理规模效益和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岗位未有效分离

部分商业银行在集中采购职能的过程中,由于流程重整、系统建设、人员配置未能及时跟上,导致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影响了采购效率,甚至出现管理和实施岗位未有效分离,不能起到控风险的效果。

一是采购权限过度集中。有的商业银行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将辖内分支机构的采购权限,不区分项目性质、金额大小,全部集中至总行或分行采购部门,但组织流程、信息系统、人员配置等机制未相应跟上,导致采购时效性低,不能及时满足业务开展的需求;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太大,精力分散,反而不能发挥集中和专业的优势。

二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商业银行将采购管理与实施职能集中设在采购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实施部门没有分离,导致采购部门扮演着“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容易出现对自我操作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三)采购行为欠规范,缺乏统一评价标准

采购是一项涉及多机构、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通力合作,在每个环节把好关,才能实现采购的目标。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存在采购行为不规范,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导致采购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未能有效节约采购成本,采购质量欠佳。

一是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如在采购立项环节,市场调研不充分,项目预算金额与市场水平偏差较大;在采购评审环节,聘任或选派的评委专业知识不足,不能起到评审把关的作用;在采购验收环节,缺乏规范的验收标准,由验收人员按照自己理解去检测,出现不同人员验收结论不一样的情形。

二是考核标准不够严谨。商业银行对采购行为往往缺乏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采购项目没有全流程跟踪和后评价,对采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缺乏针对性,存在采购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形,不能监督促进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改进采购工作质效。

三、商业银行完善采购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议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仅靠一种采购方式不能满足采购活动的需要。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而分散采购方式简便、快捷,可以快速满足采购主体的采购需要,是集中采购的有益补充。综合两种采购方式的互补效应,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集中与分散相辅而成的采购管理体系。

(一)优化采购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可按照“集中有度、授权有限”的设计思路,构建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组织架构和授权体系。

一是设立独立的采购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和一级分行设立采购管理部,在全国按照区域设置直接隶属于总行的集中采购中心,实现采购管理与采购实施相互分离。各二级分支行以下机构不再设立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中心。同时按照“大、重、通”实行集中采购、“小、少、特”实行分散采购的原则,确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即大宗物资、全行重要项目、通用性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小额低值易耗品、短期少量服务、当地市场独有的项目(如押运服务)或者须与当地商场合作的信用卡积分兑换等特殊需求等,可由二级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

二是按采购范围和金额有限授权。对集中和分散采购实行分层管理,对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及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总行安排各区域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而非集中采购范围或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各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同时由一级分行采购管理部负责辖内各分支机构的分散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既防范风险又提高采购效率。

(二)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应从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两个层面,制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关制度体系,为规范采购行为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建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独立监督审查的内控机制。

一是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层面,明确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基础规范,包括采购及评审的项目范围、职责分工、采购方式、基本程序等。操作规程方面,明确采购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采购立项、采购评标、采购评审、合同管理、项目验收、采购档案、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员管理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是建立采购内控机制。建立以“三分离、四审查”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三分离”是指采购与使用分离、采购与审查分离、采购与付款验收分离,其作用在于相互制约以降低道德风险。“四审查”是指法律部门的合法性审查、监察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审查、采购评审委员会的评议审核,即法律部门负责审查采购文件(含合同)有无法律风险,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有无人员或流程违规,尽职调查人员负责分析采购结果的合规合理性,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决策。

(三)加强采购信息化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为优化采购流程提供技术支持,实现采购信息全流程记录,促进采购信息共享,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采购实施效果。

一是采购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化的采购管理系统,对采购立项、采购评审、采购实施、采购合同、供应商等进行管理,实现采购资金流和实物流的全过程跟踪,以及对预算控制、合同执行、库存控制、采购批量的实时管理,促进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加强采购行为过程管控。

二是采购信息共享。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各类采购信息,统一管理和加工运用,促进采购资源、市场价格、供应商、合同条款等信息的及时共享,互通有无、互采所长,从而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采购资源品质。

(四)建立采购考核评价指标

采购的立项、实施、结果审批和通知、合同签署、验收及付款、项目文件归档,涉及不同部门的职责,需要建立系统、科学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促进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