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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征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9 09:24:32
艺术特征论文

艺术特征论文第1篇

关键词:歌唱艺术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艺术特征论文第2篇

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一种感性直观,是审美主体向审美对象的直接进入和审美对象向审美主体的直接展示,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没有任何障碍或阻隔。同时,由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是一种包含着意象传达与意象纳入的活动,并且是以对意象直接的感性把握为基础的活动。因此,在音乐艺术的审美想象的意义上,其审美体验,首先是一种具有鲜明的直观性的心理活动。更确切地说,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的直观性,是指审美对象在与审美主体直接撞击时,在那一刹那,在审美主体的心理、生理上所发生的迅速的反应及反响。此种直观的反应,我们在听众的丰富表情中,很轻易地就能找到证据。

由此可见,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直观性,常常伴随着其强烈的情感性。情感性是音乐艺术审美体验的又一特征,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形式。它反映着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和现象的主观态度,它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列夫·托尔斯泰在听了《如歌的行板》后深受感动,泪珠挂满了脸颊。他说这部作品已经接触到忍受苦难的人民的灵魂深处。他在其《论艺术》中明确地说:“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感情。”①在美感中,情感是美感的重要构成因素,没有美的感受和感动之情,则不成其为美感。情感作为一种心理因素,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的重要作用及地位,是人们普遍都承认和重视的。

二、构建性与再创造性

所谓构建性,是指审美主体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审美对象整体的把握;再创造性,则是建立在构建性基础之上,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具有创见性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过程中,作品自身所具有的理性认识因素,从客观上为审美主体的感知和理解提供了明确的表现对象。虽然有这样一个明确的表现对象存在,但是由于审美主体生活阅历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而显现出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同一首音乐作品,审美主体在不同的心境下、不同的环境中以及不同表演者的表演中,也会相应地表现出对音乐的不同反应和不同理解。所以人们常说:“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年轻人心中与在老年人心中所引起的反应会有较大的不同,在音乐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心中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张前先生认为:“文学艺术的欣赏活动,一方面是对原作的体验和领会,受欣赏对象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是带有创造性的想象活动,受欣赏者主观条件的制约。通过想象和联想,欣赏者不仅在自己的头脑中再现原作的艺术形象,而且还会以自己特殊的生活体验和艺术感受去丰富和补充原作的艺术形象;那些有丰富生活经验和艺术修养的欣赏者,甚至还可能发现原作中作者主观尚未意识到的生活形象的蕴含及其社会意义。”②人们可以欣赏到同一首音乐作品,但是却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一个审美主体都在欣赏过程中不断地改变着对象,也都力图把一个外在的审美客体变为主体感受的一部分,而这正是审美体验中的再创造性。

三、反刍性与超越性

这里的反刍性,就是指在音乐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个人原初经验的反复地细细咀嚼和回味,它是一种沉醉、一种返回、一种深度的停留,是生命意义上的一种重来。从另一角度来看,它又意味着审美主体被吸引、被诱惑,因而也是一种必要的被动;超越性,则意味着一种清醒、一种理性、一种升华;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也意味着一种逃离,一种必需的主动。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人们的审美感受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观到内蕴逐渐发展深化的。审美体验的反刍性,是主体精神的一种友好的敞开和融入,是将个人命运与境遇中人物命运的融入和连接。这种情感的对接使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契合一致、物我同一、物我两忘,从而产生审美上的共振与共鸣。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刻画了一个沦落天涯的琵琶女的形象,诗人从她演奏的琵琶曲中找到感情寄托,被哀怨的乐曲深深打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发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③但是,一味地沉湎,一味地回味那种主客不分的无间的互融,又会变成一种“过激”。因为人“作为一种认知的巨大力量应当区分不同的世界,因为只有对立物的对立才能使认识成为可能。”④苏轼在《题西林壁》诗中,也曾发出感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景观景,既不能观景,也不能反观。离景观景,才能获得对“景”的全面而又准确的审美把握。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既要强调审美体验中的进入和沉醉,又不能忽视体验中的清醒和超越,正因为有这种超越,我们才能从沉醉于其中的当事人变成置身事外的欣赏者,才有可能在悲伤或者欢乐的乐曲体验中获得极大的精神愉悦和审美享受,从而也就完成了从感性到理性超越的转换,同时也就达到了俯仰自得、游刃有余的自由的审美境界。

结语

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或者审美主体与生活现实之间,既要有一种积极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融入,又要有一种互相疏离和超越;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出乎其外。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

注释:

①王宏建.艺术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第105页.

②张前.音乐欣赏心理分析.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第47页.

③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第260页.

④(法)莫里斯·布朗肖著,顾嘉琛译.文学空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283页.

参考文献:

[1]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艺术特征论文第3篇

关键词:土家族摆手舞艺术特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湖南省的西北部,地处湘鄂川黔四省边界。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土家族就是“毕兹卡”的意思,摆手舞这种民间歌舞是土家族流行分布最广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也是流行在酉水、沅水地区的湘西土家族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舞蹈形式。如诗云:“福石城中作锦窝,土王祠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

土家族摆手舞是一种原始的祭祀舞蹈。我们可以从土家族摆手舞的起源与发展,摆手舞的文化内涵,摆手舞的表演形式等几个方面来论述。

一、摆手舞的起源与发展

摆手歌舞是土家族的传统歌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有关史籍记载中研究发现,它是由土家族的古代先民——巴人的军事舞流传下来的。巴人天性勇猛、喜好歌舞,世居在古代巴国和楚国交界地区(今湘鄂川黔四省边境)繁衍生息,每遇战事,喜以歌舞振奋士气,迷惑敌人,屡战屡捷。公元前1066年武王伐纣时,巴人参与巴师,在商丘牧野的灭纣大战中,巴人前歌后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人称为“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公元前206年汉高祖灭秦时,募巴人为汉前锋陷阵,巴人亦歌舞振己锐气,迷敌心神,而获胜立功。高祖喜之曰:“此乃武王伐纣之歌也。”唐代以后土家族形成,巴人被列入泛称的“武陵蛮”内,在史记中未单记其名了。其军事舞蹈随之演变为土家族首领的厅堂舞。据龙山永顺等《县志》记载和《向侣林墓志铭》中说,五代时统治溪州(今龙山县)的土家族老蛮头吴著冲(土家语为“禾撮冲”)的行宫(俗叫“吴著厅”今龙山县洛塔界上)中常以男女相运歌舞作乐。元代在土家族地区建立土司制度后,歌舞成为群众性的、供土司和各级士官娱乐的一种歌舞。因其舞蹈的动作以摆手为主,故定名为“摆手”世代相沿。

关于摆手舞的起源,由于土家族无文字记载,历来众说纷纭。一说是源于战争,说是彭仕愁与吴著冲打仗时,彭仕愁为了激励士气,瓦解敌人军心,便创造了摆手舞。二是源于兴趣说,说土司王喜爱娱乐,经常要当地土人为他唱歌跳舞,于是便产生了摆手舞。三说摆手舞产生于宗教祭祀,土家族人民尊敬祖先,热爱“领袖”人物(如八部大神、向老官人、用好汉等)为了不忘怀他们的业绩,大兴摆手舞以表怀念。凡此种种的说法都缺乏科学依据,也不符合艺术源于生活的客观规律。

摆手舞真正起源于劳动。它是土家族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且在渔猎时代已经产生。土家族先民在长期从事渔猎的劳动过程中,对劳动对象和劳动技能逐步熟悉,当人们再想经验一次在狩猎中由于力之行使而得到满足的时候,就模仿动物的姿态,于是逐渐创造了自己独特的狩猎人的舞蹈。这些舞蹈的产生以人们的狩猎劳动为基础,同时也为狩猎服务。土家族人民在狩猎劳动中创造了自己的舞蹈艺术。他们在狩猎劳动中,为了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有许多模仿动物姿态的动作至今保留在摆手舞之中。比如为了捕捉蛤蟆就模仿蛤蟆的动作,于是舞蹈中产生了“跳蛤蟆”的动作;为了捕捉野鸡,就产生了“拖野鸡尾巴”的动作;还有“鲤鱼标滩”“岩鹰展翅”等模仿动物的动作,这说明在渔猎时代,土家族先民就有了自己的舞蹈艺术,尽管还是萌芽状态的舞蹈,在当时也不一定是称为摆手舞,但它是摆手舞的雏形和源头。最早的渔猎舞产生后,并没有中断,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丰富。土家族地区进入农业社会后,劳动人民为了庆贺农业劳动的成果和掌握劳动技能,当他们想把自己的劳动技能再现一次,又产生了大量的农事舞蹈,比如“照太阳”“种包谷”“洒小米”“结棉花”等等。此后土家族人民经历了各种战争,于是摆手舞中又产生了许多军事舞蹈,如龙山马蹄寨等地表演的“列队”“披甲”“赛跑”“登长竿”“夺长竿”“涉水”“过沟”等等。土家族人民为了纪念祖先的斗争生活,把军事舞蹈也继承下来,但由于战争不是经常出现,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经历过,因此军事舞流传的地方并不广泛。在摆手舞中还有大量反映日常生活的舞蹈,比如“打蚊子”“斗水牛”等。

综上所述,摆手舞起源于劳动,而且在渔猎社会已经产生,它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而是若干世纪舞蹈的总汇。它最初是对动物姿态的模仿,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经一代一代地加工提炼,一代一代地丰富发展,已经发展成为今天内容丰富、健康、风格独特、形式完美的民族舞蹈。

二、摆手舞的流传地域

土家族摆手舞的流传地域十分宽广。《永顺府志》《永顺县志》《龙山县志》等清代志书中,对摆手舞的民俗活动都有详细的记载。从分布的地域看,湘西、鄂西、川东都很流行。据《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一书记载:“在来风县河东地区,就有摆手堂六个(即土地庙),其中舍米湖摆手堂较大,堂前有两块石碑,一块建于道光二年;一块建于同治三年,上面记录了当地摆手实况,每年新春佳节,土家山寨热闹非凡,人们披红戴绿,男女老少齐到摆手堂,场内松树上张灯结彩,群众围绕松树跳舞,鸣锣击鼓通宵达旦。”川东地区也有摆手舞的传播。1993年由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川东西水土家》一书曾这样描述:“摆手舞是川东西水土家的‘社巴日’,即摆手堂前所跳的自娱性舞蹈。舞者人数不限,数十人、数百人、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均可。舞蹈由主持的老土司指挥。这一活动在清明时期极为盛行。”这说明,湘鄂渝三省市交界之地的土家族聚居寨,均保留有摆手活动的习俗。

三、摆手舞的艺术内涵

土家族摆手舞是土家族传统文化的综合反映,它使土家族文化艺术主要通过摆手舞加以集中表现出来,其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

(一)摆手舞的主要内容

摆手舞以人类起源、民族迁徙、英雄事迹为主要内容。主要表现为“渔猎舞”“农事舞”“军事舞”“生活舞”四个方面。

1.渔猎舞是渔猎时代土家族劳动生活的缩影。“打猪”“钓鱼”“鲤鱼标滩”“岩鹰展翅”“拖野鸡尾巴”“跳蛤蟆”“空拳斗餐虎”等舞蹈组成带有浓厚的原始生活色彩。反映了土家族先民们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表现了一种朴素自然的以食为天的情感。

2.农事舞是土家族人为了庆祝丰收和掌握各种劳动技能而创造的。主要有“照太阳”“砍火舍”“种包谷”“洒小米”“挽麻团”“结棉花”等舞蹈动作组成。它反映了土家族人们进入农业社会后的劳动生活状况,涉及农业生产、家畜饲养、手工业和纺织活动,展现了土家族人在农业社会里为生存而进行的各种生产劳动,也表现了土家族人们勤劳朴素、团结互助的品德。

3.军事舞传说军事舞最初是为了纪念土家族英雄拨普带领土家族人民打败前来侵犯的客王官兵的故事而创造的。主要由列队、披甲、赛跑、夺长竿、拉弓、射箭、骑马挥刀、庆功宴饮等动作组成,它反映了土家族先民们为了保卫家园,奋勇杀敌的斗争精神。

4.生活舞主要由反映土家族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些舞蹈动作组成。如打蚊子、抖狗蚤、梳头发、喝豆浆、水牛打架、团鸡等这些舞蹈动作都包含着浓郁的乡土生活气息,展现了土家族人民开朗、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在“跳团鸡舞”时,用鸡羽扎成毛子,土家族青年男女围着团鸡(毛子)用脚踢、头顶、肩托肘端,技艺高超,气氛热烈,这是土家族青年男女独特的社交方式。生活舞内容多样,形式活泼,表现了土家族人独特的生活情趣和审美情趣。(二)土家族摆手舞的艺术风格和动律特点

摆手舞有其独特的风格和特点。摆手,顾名思义,以手的摆动为主要特征。土家族摆手舞与别的舞蹈不同的特点是“同边摆手”,即在动作上不论舞义的变化,皆为同边手脚同时出动,否则,不称其为摆手舞。湘西土家族摆手舞手的摆动一般不会超过肩,动作线条流畅,自如大方。如“侧身”“单摆”“团圆手”等。但也有超过肩的动作,如“梳头”“打浪子”“上摆”等。总的特点是“顺拐、屈膝、颤动下沉(重拍时)”。土家族摆手舞的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动律特点的形成,是与他们长期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土家族长期生活在高山峻岭之中,身背重物行走在悬崖峭壁的羊肠小道上,只能侧身而过,故自然形成了顺拐、屈膝、颤动、下沉的独特风格。

摆手舞的动律和韵律又有它们共同的风格特色,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四句话:顺拐(甩同边手),重拍下沉,双腿屈膝,全身颤动。顺拐,在摆手舞动作上绝大部分是顺摆,摆右手出右脚,甩左手出左脚。如永顺双凤溪的摆手舞走步(共四拍),正步屈膝准备,第一拍,身体向右转体1/4圈,面向右侧,左脚向斜前上一步,左手随脚摆出,右手摆至右斜后,抬起二十五度。第二拍,右脚向斜前上一步,右手随脚摆出,屈于左腹前,左手摆到左后,抬起二十五度,身体方向不变。第三拍,重复第一拍动作。第四拍,原地将重心移至右脚,左脚虚点步,向右转体1/4圈,双手自然打开于左右两侧,抬起二十五度,屈膝、颤动。膝盖的上下颤动和屈膝是摆手舞中较显著的特点之一。通常在整个摆手的动作中,膝必须保持屈,特别是在每一个动作的最后一拍,膝屈得更深一些。也有的动作在起步时稍微向下闪曲,使整个动作显得柔和优美。

(三)土家族摆手舞的表演形式

土家族摆手舞是一种原始的祭祀舞蹈。它的表演形式有完整的程式,分大摆手和小摆手两种。小摆手就是规模比较小,仅以一村一寨或者一族一姓为限,人数几十或上百。而大摆手舞,人数众多,它的组织形式是以一村寨为一排,一般为八排,每排的人数也因各村寨人户不等而不绝对相等,一般为百人左右,至少也要五十人才能组成一排队伍。每排的队伍依次分为八个组。即第一二人为旗手,由身强力壮、熟悉练旗舞的男子,高举一面大龙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另一人举一面大凤旗随后;第二组是祭祀组,由一到二名梯玛或掌堂师带领六七名抬猪头、团馓和五谷杂粮、野兽猎物的人员组成;第三组是朝简组,八人以上男女混合组成,其中二人为摆手锣鼓手,四人为土家族铺子队,二人为吹奏咚咚奎;第四组是神棍组,由八名以上青壮年男子组成,每人身披西兰卡普,肩扛齐眉棍,扎脚卷袖,形似出战;第五组是小旗队,由八名以上男女组成,每人手举一面三尺见方的小龙凤旗;第六、七组是摆手组,由十六名以上男女组成;第八组是炮仗组,由八名男子组成,其中二人拿三眼镜、六人背土火枪,备足火药随时鸣放。跳舞之前,由梯玛率领众摆手队举行隆重的祭祀典礼,升龙凤旗,然后点燃摆手堂前的高大火把“火龙”,摆手队围绕锣鼓起舞,行列前有“守摆者”,行列之中有“示摆者”,行列之后有“押摆者”,舞者随着锣鼓节奏的变化相互穿插,变换动作和队形,跳到热烈时,嘴里也发出“也嗬嗬”的呼应声。

结语

综上所述,土家族摆手舞是一种原始的祭祀舞蹈。它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艺术特性。它舞姿优美、节奏鲜明,不仅为土家族人民所酷爱,同时也为苗汉人民所喜爱。发展到近代,摆手舞或多或少地渗进了汉文化内容,促进了与汉文化的交流,但无论汉文化如何影响,摆手舞仍然是土家族所特有的民俗文化活动,也是中华民族宝库中的一朵璀璨奇葩!这就要求我们年轻一代舞蹈工作者应该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认真地去挖掘、整理土家族摆手舞,把它们搬上舞台,甚至于改编成教材,形成一套完整的民间舞蹈教材体系。

参考文献:

[1]龙山县志.卷十一[M].

[2]彭施铎.竹枝词.永顺县志.风俗志[M].

艺术特征论文第4篇

关键词:民歌历史体裁即兴传播时代性

在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上,民歌是最早形成的音乐体裁之一。它来源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并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进步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音乐体系,成为我国民族音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我国民歌艺术的基本特征概括总结如下:

一、历史悠久、体裁丰富,歌舞性强

我国民歌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千多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它最早的表现形式是早期的劳动号子,曲调短小、节奏简单,多以呐喊、吆喝等演唱形式为主。原始社会的后期,又出现了《九韶》等节奏较复杂的乐舞。到了我国历史上的夏商时期,随着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民歌也逐步分化,形成了民间民歌和宫廷雅乐民歌两种体系。特别到了封建社会时期的汉朝,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乐府,使我国的民歌有了较大的发展。从这时起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我国的民歌经历了“唐诗”“宋词”“元曲”“明歌”“清戏”的不同历史时期,其间不但在唐代设立了专业的声乐教育机构——梨园,还涌现出了如《竹枝歌》、《吴歌》、《木兰辞》、《茉莉花》等大量的优秀民歌作品。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国民歌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更加重视民族音乐与民歌的发展,继沈阳音乐学院于1956年成立民族声乐教研室后,上海、中央等音乐学院也相继成立民族声乐系。培养出了大批深受人们喜爱的音乐家,同时也创作出《十五的月亮》、《乌苏里船歌》、《小白杨》等脍炙人口的声乐作品,使民族声乐在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教学理论及声乐演唱技巧上,形成科学、完善的音乐体系。

我国的民歌体裁极其丰富,按演唱形式可分为:劳动号子、小曲、山歌、儿歌等。按地域不同可分为:东北民歌、陕北民歌、云南民歌、新疆民歌等。按民族不同又可分为:汉族民歌、朝鲜族民歌、蒙古民歌、哈萨克族民歌等少数民族民歌。我国古代民歌的表演形式多以“歌”“诗”“舞”三者结合为一体。如《乐记》中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皆本于心。”到了现代,由于民族声乐体系日趋完善,其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多彩,但“歌伴舞”还是民歌在大型文艺演出中主要表演形式之一。

二、取材广泛,即兴性、传播性强

由于我国的民歌无论在曲调还是歌词的创作上,其素材多来源于劳动人民日常生产与生活实践,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各地域民歌多以简单的几种曲调为旋律基础,大都无固定唱词,歌词都是人们见景生情,随时即兴编出。想什么唱什么、看什么唱什么。在即兴编词的同时,民歌曲调上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使一首民歌有两种或更多种变体的现象产生。如:《茉莉花》、《绣荷包》、《阿诗玛》等民歌变体作品遍布全国各地。由于民歌作品多取材于民间,其内容贴近生活,主题鲜明、感情真挚、通俗易懂,传播面积广、速度快、流行性强。如:我国民歌《茉莉花》的旋律就曾经被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在其歌剧《图兰朵》中运用,可见中国民歌传播之广。三、时代性与社会功能性强

民歌创作的源泉是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无论从旋律还是歌词以及演唱形式都非常贴近生活,所以它在不同社会与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所表现的时代性也有所不同。原始社会时期,民歌的产生主要是人们集体劳动与生产生活的需要,它主要反映人们的生产劳动的过程;其次是反映人们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据《礼记·郊特性》中记载,在伊耆氏的《蜡辞》中间的“蜡祭”所用的歌词是:“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它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的自然生活条件的渴望。

在奴隶制社会,随着等级制度的形成,使民歌体系也产生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表达劳动人民的愿望与思想情感为基础,其作品主要描写奴隶们的生产与生活,揭露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另一方面则是被奴隶主等统治阶级所控制,成为表达他们思想意志,巩固他们奴隶统治权力的手段。并且也利用它来满足自己享乐的要求。如《易经·萃》中记载: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苦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由自!反映了奴隶们被严格管制,没有人身自由的生活情景。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阶级分化和阶级矛盾更加激化,民间民歌作品对统治阶级剥削与压迫不只限于像奴隶制时的民歌作品那样,只是表现出一种忍受与无奈,而是在揭露与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抗与斗争。如:元朝时在江西、福建一带流传的民歌怨谣的歌词:“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歌曲将劳动人民暗无天日的生活情景描绘得十分透彻。

到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长期的战乱增加了人民现实生活中的痛苦。这一时期的民歌大多表现劳动人民反对内战,反对民族压迫的抗日作品。特别是前后,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调性的填词歌曲在民间流传。如:《小放牛》、《五更调》、《孟姜女》、《凤阳花鼓》。反映抗日题材的作品有《王老五》、《游击队歌》等优秀作品。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新中国民歌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使中国民歌艺术不但在作品上,而且在教育与教学体系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涌现出吴雁泽、李双江、郭颂、阎维文、等一大批歌唱家。在作品上如《赞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乌苏里船歌》、《十五的月亮》等。

民歌的社会功能性主要表现在礼仪功能性和祭祀功能性上。民歌的礼仪功能贯穿于人生的四个阶段,即诞生、成年、婚姻、死亡。如:我国的傣族人民在婴儿降生时就要唱《接子歌》。而广西的壮族人民在男人18岁时要到山顶上歌唱《18岁之歌》,代表开始拥有成年人的权利。婚礼是各族人民都很重视的终身大事,有些民族更有专用的歌曲及规定。如:生活在云南的普米族的婚礼,男方去女方家迎亲时要唱《迎亲调》,新娘离家前要唱《上马调》,接到新郎家时主婚人要唱《关门调》、《开门调》。而在葬礼上我国各民族都有唱丧歌的习俗,丧歌可唱亡人、历史故事或爱情故事等。民歌的祭祀功能主要是一些民族用于祭祖活动和祭神、驱邪、除病、免灾的仪式。

中国民歌经历了数千年的积累、创新、传播和发展,它是中国民间音乐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是反映我国人类历史发展的一部百科全书。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艺术特征论文第5篇

关键词:民歌历史体裁即兴传播时代性

在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上,民歌是最早形成的音乐体裁之一。它来源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并伴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进步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风格的音乐体系,成为我国民族音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我国民歌艺术的基本特征概括总结如下:

一、历史悠久、体裁丰富,歌舞性强

我国民歌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六千多年前的母系氏族社会,它最早的表现形式是早期的劳动号子,曲调短小、节奏简单,多以呐喊、吆喝等演唱形式为主。原始社会的后期,又出现了《九韶》等节奏较复杂的乐舞。到了我国历史上的夏商时期,随着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民歌也逐步分化,形成了民间民歌和宫廷雅乐民歌两种体系。特别到了封建社会时期的汉朝,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乐府,使我国的民歌有了较大的发展。从这时起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我国的民歌经历了“唐诗”“宋词”“元曲”“明歌”“清戏”的不同历史时期,其间不但在唐代设立了专业的声乐教育机构——梨园,还涌现出了如《竹枝歌》、《吴歌》、《木兰辞》、《茉莉花》等大量的优秀民歌作品。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国民歌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更加重视民族音乐与民歌的发展,继沈阳音乐学院于1956年成立民族声乐教研室后,上海、中央等音乐学院也相继成立民族声乐系。培养出了大批深受人们喜爱的音乐家,同时也创作出《十五的月亮》、《乌苏里船歌》、《小白杨》等脍炙人口的声乐作品,使民族声乐在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教学理论及声乐演唱技巧上,形成科学、完善的音乐体系。

我国的民歌体裁极其丰富,按演唱形式可分为:劳动号子、小曲、山歌、儿歌等。按地域不同可分为:东北民歌、陕北民歌、云南民歌、新疆民歌等。按民族不同又可分为:汉族民歌、朝鲜族民歌、蒙古民歌、哈萨克族民歌等少数民族民歌。我国古代民歌的表演形式多以“歌”“诗”“舞”三者结合为一体。如《乐记》中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皆本于心。”到了现代,由于民族声乐体系日趋完善,其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多彩,但“歌伴舞”还是民歌在大型文艺演出中主要表演形式之一。

二、取材广泛,即兴性、传播性强

由于我国的民歌无论在曲调还是歌词的创作上,其素材多来源于劳动人民日常生产与生活实践,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各地域民歌多以简单的几种曲调为旋律基础,大都无固定唱词,歌词都是人们见景生情,随时即兴编出。想什么唱什么、看什么唱什么。在即兴编词的同时,民歌曲调上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使一首民歌有两种或更多种变体的现象产生。如:《茉莉花》、《绣荷包》、《阿诗玛》等民歌变体作品遍布全国各地。由于民歌作品多取材于民间,其内容贴近生活,主题鲜明、感情真挚、通俗易懂,传播面积广、速度快、流行性强。如:我国民歌《茉莉花》的旋律就曾经被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在其歌剧《图兰朵》中运用,可见中国民歌传播之广。三、时代性与社会功能性强

民歌创作的源泉是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无论从旋律还是歌词以及演唱形式都非常贴近生活,所以它在不同社会与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所表现的时代性也有所不同。原始社会时期,民歌的产生主要是人们集体劳动与生产生活的需要,它主要反映人们的生产劳动的过程;其次是反映人们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据《礼记·郊特性》中记载,在伊耆氏的《蜡辞》中间的“蜡祭”所用的歌词是:“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它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的自然生活条件的渴望。

在奴隶制社会,随着等级制度的形成,使民歌体系也产生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表达劳动人民的愿望与思想情感为基础,其作品主要描写奴隶们的生产与生活,揭露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另一方面则是被奴隶主等统治阶级所控制,成为表达他们思想意志,巩固他们奴隶统治权力的手段。并且也利用它来满足自己享乐的要求。如《易经·萃》中记载: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苦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由自!反映了奴隶们被严格管制,没有人身自由的生活情景。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阶级分化和阶级矛盾更加激化,民间民歌作品对统治阶级剥削与压迫不只限于像奴隶制时的民歌作品那样,只是表现出一种忍受与无奈,而是在揭露与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反抗与斗争。如:元朝时在江西、福建一带流传的民歌怨谣的歌词:“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歌曲将劳动人民暗无天日的生活情景描绘得十分透彻。

到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长期的战乱增加了人民现实生活中的痛苦。这一时期的民歌大多表现劳动人民反对内战,反对民族压迫的抗日作品。特别是前后,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调性的填词歌曲在民间流传。如:《小放牛》、《五更调》、《孟姜女》、《凤阳花鼓》。反映抗日题材的作品有《王老五》、《游击队歌》等优秀作品。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新中国民歌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使中国民歌艺术不但在作品上,而且在教育与教学体系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涌现出吴雁泽、李双江、郭颂、阎维文、等一大批歌唱家。在作品上如《赞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乌苏里船歌》、《十五的月亮》等。

民歌的社会功能性主要表现在礼仪功能性和祭祀功能性上。民歌的礼仪功能贯穿于人生的四个阶段,即诞生、成年、婚姻、死亡。如:我国的傣族人民在婴儿降生时就要唱《接子歌》。而广西的壮族人民在男人18岁时要到山顶上歌唱《18岁之歌》,代表开始拥有成年人的权利。婚礼是各族人民都很重视的终身大事,有些民族更有专用的歌曲及规定。如:生活在云南的普米族的婚礼,男方去女方家迎亲时要唱《迎亲调》,新娘离家前要唱《上马调》,接到新郎家时主婚人要唱《关门调》、《开门调》。而在葬礼上我国各民族都有唱丧歌的习俗,丧歌可唱亡人、历史故事或爱情故事等。民歌的祭祀功能主要是一些民族用于祭祖活动和祭神、驱邪、除病、免灾的仪式。

中国民歌经历了数千年的积累、创新、传播和发展,它是中国民间音乐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是反映我国人类历史发展的一部百科全书。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艺术特征论文第6篇

论文摘要:舒伯特艺术歌曲洋溢着温馨、甜美,同时又感伤、优郁,他的音乐赏心悦耳,旋律优美,精雕细琢,充满了纯粹的美感。他第一次把歌曲创作提升到可与交响乐相提并论的历史地位,奠定了浪漫主义音乐创作的基础。

十九世纪初,欧洲文学艺术普遍形成了一种新的潮流、新的风格,音乐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同的特点并产生了许多民族作曲家、音乐活动家,像罗西尼、柏辽兹、舒伯特等等。他们一方面汲取浪漫主义思潮中有益的部分,另一方面,在民间艺术中寻取创作素材,在作品中重视和反映民族的特点,用幻想的题材和形象来体现自己的愿望,并在创作手法上做了许多革新,在主题的音调上加强了抒情的因素,在器乐作品主题中贯穿了歌曲的音调,在声乐作品器乐伴奏里也增加了诗意的形象刻画,在音调中突出了民族民间因素的联系,加强和声和调性关系的色彩变化。如三度的调性关系、同主音大小调的转换等,特别是在创作手法和形式上做了大胆的革新,丰富和发展了古典的传统。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则是这个时期浪漫主义最突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六百三十四首艺术歌曲,八首交响曲,大量的弦乐四重奏,钢琴奏鸣曲和为数不多的室内乐,此外还有多首弥撒曲和价值影响均不大的歌剧。

一、主要作品

舒伯特对艺术歌曲的创作灵感像泉水一样,不停地喷涌。这和贝多芬有很大的不同,贝多芬的创作构思十分辛苦,不断琢磨和修饰且经常改动,甚至放弃原来的计划。舒伯特却从不做长时间的推敲,经常是一挥而就,一气呵成。传说他的那首著名的《听听!那云雀》就是在咖啡馆内的菜单上画上五线谱写出来的,他的谱曲十分神速,据创作年度统计,在1815年8月这一个月内,他一口气写出了二十九首艺术歌曲,两首交响曲,一首四重奏,四首奏鸣曲,两首弥撒曲和五部歌剧。有朋友问他是怎样作曲的,他只是说:“我写完一首乐曲,就开始写下一首。”然而,这决不是粗制滥造,每一首乐曲都是他心血的结晶,都产生自他的感时伤世的浪漫主义伟怀。他说过:“我的音乐是我的才能和悲惨境地的产物,世人最喜爱的,正是我以最大的痛苦写成的音乐。”

以下是在我国流行广泛、烩炙人口的作品:

声乐套曲《美丽的磨坊女》(1823年),这部声乐套曲和另一部声乐套曲(冬之旅》都是根据大诗人威廉?缪勒的名诗谱成。两部套曲的创作相距四年,但其风格气质和内心感受却有一脉相承的相似之处,像是姊妹篇,也具有很大的自传性成份。

《美丽的磨坊女》是一部爱情悲歌,它的内容大意是一位青年磨工偷偷爱上了磨坊主美丽的女儿,他每天向女孩倾诉他心里的秘密,把姑娘的名字刻在树枝上,把鲜花种植在姑娘的窗前。然而姑娘让一位英俊的猎手带走了,痛苦的小磨工只能与奔流着的小河作伴,最后在碧澈的河水中埋葬了他痛苦的灵魂。

声乐套曲《冬之旅》(1827年)是舒伯特去世前一年里的最后一部声乐套曲。它的悲剧色彩比前一首强烈很多,在音乐手法上也有更多的变化和发展,描写一个在生活中备受折磨,经历了种种痛苦的流浪者,在漫漫的冬夜踏上凄凉的旅途,四周是一片黑暗与冷酷,他追忆着过去的幸福,明媚的春天,企图作奋力的挣扎,然而现实无情,他万念俱灰,失去了一切希望。只有不断地祈求死亡,以得到最后的解脱。整个套曲的基调是消沉的,舒伯特自己也称这些歌曲是“可怕的歌”。这部套曲共由二十四首小曲组成,它们的标题是:晚安、风标、冻泪、冻僵,菩提树、泪泉、在河上、回顾、鬼火、睡息、、孤独、邮车、白发、乌鸦、最后的希望、在村中、风雨的早晨、迷惘、路标、旅店、勇气、虚幻的太阳、街头艺人。从这些标题中可以看出,这位冬日的流浪者的心境是多么的寂寞,生活是多么的坎坷。它的第五首菩提树是我们最熟悉的一首,也是最具有代表性一首,他情景交融,委婉动人,通过流浪者对家乡屋前菩提树的回忆,显示了他对昔日的美好生活的眷恋和旅途寂寞忧伤心情的对照。音乐含蓄朴实,结构严谨、匀称,常用同名大小调转调的手法来对比不同的心情。

二、创作特征及艺术表现

号称“歌曲之王”的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在同时代的作曲家中其作品更为敏感和细腻。他的一生虽然没有贝多芬的地位显赫,但翻开舒伯特创作的作品,就能摸索到他头脑中大量美丽歌曲的源泉。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以优美的旋律,朴素的织体,温暖而富于色彩的和声打动人心,作品突出音乐性、家庭性、通俗性,音乐形象鲜明。尤为突出的是他作品中超越时代的和声、开放式的调式变异、一体化多层次的乐队结构和他无比非凡的奇思异想。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不仅具有横向、细腻、歌唱性的旋律,还伴有意想不到的,突如其来的和声变化,而每一个和声又暗示着声部的不断进行,在看似平凡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敏感、丰富、脆弱的心灵。

舒伯特善于在艺术歌曲的创作中经常采用一种结构形式—分节歌,即:诗歌的每一段或每一节都重复使用相同的旋律。如旋律轻松、欢畅的《野玫瑰》和在清澈小溪中畅游的《缚鱼》及具有沉思般乐句所阐感又仿佛让人进人凝重的《小夜曲》等等。他善于冲破古典和声的严格束缚,达到完全自由的和声走向,冲出调式远近关系的限制,运用多声部、多线条的立体和声与复调、技法来表现旋律色彩的不断变化。从调式、声音、和弦到节奏的不断改变,达到音响色彩和谐而有规则的效果。这一切正是舒伯特音乐的强大艺术力量所在,这种强大的艺术力量能够体现出作曲家内心的祈求与挣扎。长期紧迫的生活压力和内心孤独感交织在一起,处处充满了希望与绝望、黑暗与光明、生命与死亡的抗争,从而获得一种活下去的坚强信念。舒伯特深信:一支动人的曲调本身就蕴藏着无穷的乐趣和魅力,它的经常出现无疑会令听者感到无比亲切和满足。“舒伯特的音乐用平易近人的语言诉说的不是后来浪漫主义者那种孤僻的主观世界,而是大家所熟悉的普遍存在的事物”。在叙述事物时,音调的直率和表现事物时音调的内在气质正包含着今天音乐所有的品质—和谐、美妙、高尚。

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他不仅善于创作优美的充满内在激情的旋律,而且还有意识地把和声及器乐伴奏等其它音乐因素提高到诗和旋律同等重要的地位,在诗的旋律的主体周围创造出一个均衡完整的音乐机体,使歌声与器乐伴奏水融。他的艺术歌曲的伴奏,既不是象往昔的歌曲那样只是简单的和声上的辅助,也不是象现代某些作曲家那样,只是从管弦乐的角度设想,把声乐部分纳人一个类似交响乐那样的结构中。他在伴奏乐器上所作的感情烘托,色彩和气氛刻划,包括对大自然、对心理上的刻划都是无以伦比的。“他的著名艺术歌曲《缚鱼》伴奏中的鱼跃与和声;他的《小夜曲》伴奏中对六弦琴分解如弦的音响模拟;他为歌德叙事诗《魔王》中的音乐气氛的心理描写,都是十分卓越的”。比如:在歌曲《魔王》一开始,钢琴伴奏就以持续不断的三连音和低音区简短的音阶走向,既模仿了急促的马蹄声和呼啸的风声,又渲染着毛骨惊然的阴森的气氛,音乐形象极为鲜明。它至今仍然是歌曲伴奏上难以涉及的典范。贝多芬当年也准备为歌德的这首诗谱曲,留下了一份草稿,他对这首诗的戏剧性有深刻的理解,但是却放过了歌德诗作中那种神奇的幻境。“舒伯特的《魔王》具有同样的戏剧性,然而却进一步用奇幻的音乐手法来捕捉他的意境,表现出十分生动的心理刻画和气氛刻画,产生出非常富于想象力的神秘幻觉。”冈他在古典主义沃土里培育出浪漫主义花朵,并使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如哈多爵士这样评价舒伯特的艺术成就:“就乐思与体裁的明晰度而言,他不如莫扎特的成就;就音乐的结构而言,他远逊于贝多芬;但就诗意的表现力及暗示力而言,却是前两者所不能及的”。的确,舒伯特的音乐既有浪漫主义的诗意,又有古典主义的光明。他是音乐史上浪漫与古典交替时期承上启下的人物。从他明确的思维和采用风俗色彩的写作手法来看,他属于古典乐派的作曲家;但从他的处世态度、对大自然的特殊爱好、以及音乐的歌唱性、抒情性和富于多变的舞曲性来看,他属于一个浪漫主义作曲家,他的交响性风格继承的是古典传统,但他的歌曲和钢琴曲完全是浪漫主义的。

三、历史贡献

舒伯特在艺术歌曲的创作上确实有着杰出的贡献,他第一次把歌曲创作提升到可与交响乐相提并论的历史地位,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杰出成就。在他创作的六百多首艺术歌曲中,其中有一百多首是以歌德的诗所谱写,其余的则采用席勒、海涅、缪勒等著名诗人的诗歌。舒伯特在旋律写作上有着极高的才能,尤其是歌曲的创作,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他写歌曲总是那么轻而易举,提起笔来不家思索。对于写成的东西,他从不再去反复推敲与修改,一切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在这一点上,他完全可与莫扎特相媲美。他常常手执名家的诗集在室内徘徊,然后突然伏案奋笔疾书,短短的几分钟又一首传世佳作诞生在人间。难怪有人说他的歌曲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生出来”的。

伴随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浪漫主义思潮随之席卷了整个欧州。他的实质是理想主义,音乐创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抒发具有个性的作曲家本人的思想感情。这种感情是复杂多样的,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大自然的赞美,找不到出路的困惑及逃避现实的自我陶醉等等。

为了表达如此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古典时期朴素的功能和声语言显然是难以胜任了。正是由于这样的表现要求,在浪漫主义初期的作品中,半音化和声,远关系转调,各种变音及不协和和弦的使用开始频繁起来。作为在创作上承前启后的过渡,舒伯特的作品不可避免地流露出某些浪漫派和声的端倪。他和其他浪漫主义艺术家一样打破古典的规矩、追求个性、自由和热情。其中,副三和弦的连续进行及副属和弦的广泛应用是一个重要的标志。这些不稳定和弦的使用,正是作曲家刻画心理变化的手段,和声—这一重要的音乐表现方式,在此已虽然不像古典时期仅为加强和声动力而用,他已作为一种纯粹的表现因素,恰当地烘托出舒伯特意欲倾吐的复杂情绪,极大地丰富了乐曲的抒情性。我们可以从舒伯特的作品中看出浪漫主义艺术家的这一追求,是他奠定了浪漫主义音乐创作的基础。“他的音乐所表现出的随意性、自发性和意料不到的魅力都成了浪漫主义艺术的要素。因此无论是以统一为主题,还是以变化为主体,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都为更好的抒发丰富多彩的内在情感,都以“抒情”为最终的主旨和目的。他还十分巧妙地把抒情性和戏剧性的情绪安排在一个紧密的结构空间里,从民间音乐史诗的宝库里吸取养料,继承前人的高超技巧对它们进行梳理、提炼、概括和集中,创造性地将浓郁的个人情感和崇高的社会精神水融为一体,既表现了歌曲中难以表达的思想内涵,又保留了富有个人特征的抒情风格,他遵循古典主义时期崇尚理性的美学原则,要求创作的规范化和程式化及作品形式上的完美统一。在这种美学思想的指导下,古典时期的音乐掘弃华丽与复杂的技巧,和声上以严格的功能逻辑为组织手段,这种音乐也可归纳为以大小调自然音乐为主体,以严格、简单、质朴的功能逻辑为基础的主调音乐。这一特征在舒伯特的许多作品中都有所发映。

艺术特征论文第7篇

论文摘要:彝族漆器具有悠久的历史,是我国古老漆器工艺的特殊见证。本文从造型、纹样、色彩等三方面解析了彝族漆器的视觉艺术,得出了其造型特点和纹样在装饰中的特殊规律,揭示了其包含的民族审美情趣和文化特征。

彝族漆器艺术历史久远。相传,彝族漆技是一个叫狄一伙甫的人发明的,距今有58代左右,约1700多年。1.现今能够考察的漆器工艺世家为吉伍世家。吉伍家源于罗洪家支,血统为“诺伙”(即黑彝,贵族)。其祖先尼格吉史与白彝通婚而降为“曲伙”(即被占有阶级)。吉伍家既能获得贵族文化感染,又不失劳动者本色,从而发展了彝族漆器艺术。2漆彩绘在漆器中占绝大多数,本文便以凉山地区的彝族彩绘漆器为实证,从造型、纹饰、色彩三方面来解析其视觉艺术和文化特征。

一、彝族漆器的种类

(一)按材质分类

这里所指的材质是指漆器的底胎。按其胎骨分可以分为木胎、皮胎、角胎、竹胎四种,后期发展了竹木、皮木的混合胎。其中碗、盘、盒、钵、杯、勺等餐具以木胎居多,也有皮胎的碗。兵器(如盔甲、箭筒、护肘等)皮胎居多。牛羊角制的一般用于储放火药、种子或者做酒具。弓矢、箭筒、口弦筒、针线筒等,多用竹编织成胎骨。竹与木粘合制成的胎骨,如酒杯箭筒、毕摩用具等。用皮包木翘成的胎骨,如马鞍、盾牌等。

(二)按用途分类

彝族漆器按用途分主要有餐具、酒具、兵器、马具、毕摩用具等。此外还有茶筒、花瓶等日常生活用具,精致的法器也有着漆的。

由于饮食具一类在日常生活中长期使用得以很完好的保留,本文主要以彝族餐饮漆器为主要对象。彝族漆器中餐具主要餐桌、木盘(申品)、木盔(库祖)、木钵(库不)、木碗(朱窄)、木勺(义尺)、饭盆(梯梯)等7种;彝族漆器中的饮具主要是酒器,主要有圆形酒壶(撒勒博)、扁圆酒壶(莫耶)、木酒杯(罢珠)、斑鸠酒壶(黑沙)、酒舀子、酒碗、牛(羊)角酒杯、猪脚杯、鹰爪杯等9种。(参见表1)

二、彝族漆器的造型特点

笔者归纳云南彝族漆器造型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实用性

彝族曾经历了漫长的游牧生活,经常迁徙,所以彝族的先民选择了轻巧而且不易碎的木质生活用品。虽然彝族漆器的胎骨发展至今已有6种之多,不过用杜鹃花木制作的漆器还是占了大多数。这一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也和凉山地区木材丰富,便于就地取材有密切关系。

随着生产的发展,彝族漆器的造型不断改进为了放置稳当和方便移动而添足置底,为了方便提携举拿而添耳附柄,漆器的造型都是与其用途相适应的。彝族的漆制餐具除平底碗外,都保持了古代“豆”的造型特点,带有圈足。这与彝族一直保持的席地而坐的进食习俗有关,也是实用为本。

(二)民族性

彝族漆器中的某些器型为彝族仅有,具有很强的民族特色。其中“莫耶”(扁圆酒壶)和“撒勒博”(圆形酒壶)堪称彝族漆器中的珍品。两者结构精致,原理相同,前者前后两半成子母扣合。后者上下两部分成子母扣合。两者腹腔都成密封状态,酒不易蒸发失味。腹侧都斜插一细管作吸口(出酒管),酒能基本吸净下有高圈足,酒从足心孔(进酒口)倒人。进酒口有一竖管直通腹腔上部,装酒后液面低于竖管,滴酒不漏。这种独特的造型和巧妙的构造与彝族先民颠簸的游牧生活相适应。当凉山彝族从事农耕,农田散布山脊奋地,离住房较远,耕种收割,爬坡下坎,酒壶的适应性和优越性同样体现出来,故得以继承。彝族的很多酒具结构都同此原理,这无不是民族特色在器物造型上的反映。

(三)宗教性

彝族的漆器造型还带有一定的宗教性。彝族漆器中造型风格特别突出的是鹰爪杯。彝族先民对鹰十分崇拜,他们把鹰视为神的化身,传说支格阿龙(彝族史诗中的射日英雄)就是鹰血和人的结合体。至今彝族毕摩的法器中也有鹰爪,是神力的象征。因此鹰爪的象征意义是源于彝族的原始崇拜,鹰爪酒杯就带有了浓郁的图腾、宗教色彩。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的产生,鹰爪酒杯逐渐被统治者所占有,成为土司、奴隶主高贵、权势显赫的标志。1鹰爪酒杯在制作时,还会把鹰爪固定在四个正方位,这也是彝族宗教观的体现。彝族的酒壶上有三节小塔造型,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灵。(参见图1)这也是彝族宗教观念的表征。

(四)原始审美性

牛角杯和野猪蹄杯等是彝族常见的饮酒器皿,彝族先民用牛角、猪蹄做酒杯并非信手拈来,这些粗犷的造型下蕴藏着原始的审美情趣。这个审美情趣一方面来自彝族先民和这些动物的亲密和依托关系。另一方面,这种原始审美情趣还来自对猛兽的敬畏。彝族先民认为取猛兽身体的某些部分带在身上能起到镇邪的作用,而这些战利品,更是勇敢和灵巧的标志,因此先民们也以此为美。综上,彝族漆器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其造型历经漫长岁月继承至今,是彝族文化不容置疑的表征。

三、彝族漆器的纹饰

彝族漆器既是彝族传统的生活用品,又是精美的工艺品。在凉山彝族的漆器上,彝族先民摄取山河日月,花草鸟兽以及生产生活用品为素材,通过直接摹拟,再加以提炼、概括并表现出来,形成了众多的纹饰。

(一)漆器纹饰的种类和特征

彝族漆器纹样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纹样、动物纹样、植物纹样、生产工具纹样和其他生活纹样等。

1.自然纹样

彝族一直崇拜山和日月星辰,至今都有祭祀山神和祭星等活动。这种崇拜反映在漆器上便是出现许多以日月星辰的原型为纹饰的图案。

2.动物纹样

彝族的动物纹样里,有很多图腾信仰与原始崇拜的图案。例如蛙是原始生殖信仰的表现。虎纹是源于彝族对虎的崇拜。还有些支系以熊、羊、等为姓氏,这些动物也反映在了漆器的纹饰中。这些动物纹饰反映出了深厚的文化内涵。

3.植物纹样

彝族的图形具有象形的特征。植物纹样大多是通过对身边常见的事物的模拟加以抽象形成的由于彝族长期游牧的关系,后从事农耕,所以动物纹样居首,植物纹样次之。

4.生产工具和其他纹样

开始农耕生活后的彝族,使用到了更多的生产用具,并开始一些纺织活动。这些农具也反映在了漆器的纹饰里。

彝族纹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象形性,如果两种事物在某些程度上有些相似,就可能产生一形多义的现象,如鱼和蕨的符号。彝族纹样的象形性是通过一些抽象和打散重构来实现的。比如鸡冠、鸡肠等就是鸡的抽象符号。在彝族人看来,这些符号和一只完整的鸡是同等的概念,因此,会出现一义多形的情况。_l纠同一种纹饰在不同的漆器上也会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原点型的图案在酒器上是星星的符号,在木钵上代表苏麻,让人产生食欲,而在其他漆器上可能会代表菜籽,寓意后代繁盛。(二)彝族漆器纹饰的结构

彝族漆器的纹饰结构很讲究章法。器物的单方块图案上,多以一个圆为中心,由中心向四周延伸。若两方连续图案,则等距离勾绘,给人以美感。

从彝族图案的布局中,总结出如下绘制章法:

1.单一纹样根据器皿部位需要,以单个纹样为单位进行连接和组合,形成带纹或中心图案。带纹用来装饰器皿边沿或做色块、图案的间隔。一般水纹、鸡冠纹、火镰纹都可以形成带纹。

2.二方连续图案主要用于横贯器皿腹部分。如木盔、木盘和木钵的鼓腹,常用牛眼的二方连续作装饰。

3.单元纹样由中心图案和周边点缀的辅助纹样形成。多见于碗内或盘心的装饰。一般组合常以太阳纹或钱纹为中心,周边加尖角,或者是南瓜子、花蕾纹样的四方连续。

彝族纹饰的布局还和器型有关。漆器的表面涂饰都是先分割漆面,再勾勒纹样,最后点缀,填面。因此,筒状的器形一般是横向纹饰,鼓腹器形多有横向分层和分带,且纹样集中在鼓腹部。器物大小也影响纹饰布局,小型器物纹饰精致饱满大型器物纹饰多间隙,显得更简洁。有些器物还有固定的纹饰,木钵圆腹上会有山形纹样,木盔圆腹会有鸡肠纹等。“申品”上会出现指甲纹,让你联想到用手抓肉。不过这个指甲不是一般人的指甲而是“老神婆”的指甲。

彝族漆器的匠人经过长期的时间,根据各种器具的用途和需要,应用不同纹饰,根据不同器物的造型特点做对应布局,使漆器的图案与器物形成和谐的统一体。

四、彝族漆器的色彩

彝族漆器装饰有黑、红、黄三色,由于其色彩极具特色,被称作彝族“三色文化”。漆器上用黑红、黄三种颜色有其文化渊源。

(一)彝族尚黑

川、滇凉山彝族全自称“诺苏”,云南彝族还有“纳苏”、“尼苏”、“涅苏”等自称。这里“诺”“纳”、“尼”、“涅”都是黑的意思,故彝族自称都是黑族。彝族中也以“黑彝”为贵,“白彝”为卑。哀牢山一个彝族聚居的小山岗名“纳罗山”,意为黑虎所居的山。金沙江和雅砻江彝族称作“诺矣”意为黑水。彝族自称黑族,所崇虎为黑虎,所居山为黑山,所居水为黑水,凡此标明,彝族尚黑。漆器上使用黑色一方面是因为原料的本色,另一方面也是彝族尚黑的表现。漆器上使用黑色,表明器物高雅与庄重。

(二)彝族对“红”的狂热

彝族也喜“红”色,视红色为生命之色。彝族作为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对红色最原始的概念应该是来自野兽的鲜血和火。笔者更愿意把彝族喜欢红色归结于他们狂热的火文化。至今彝族民居中,火塘上方都是最尊贵的地方。每年彝族盛大的火把节,是非常隆重的祭火仪式。红色与火的紧密联系,让彝族人相信对红色的敬重就是对火的敬重。红色还与彝族的宗教观念有关,红色既是火的象征,也是血的颜色。凉山彝族地区认为红色中有人的灵魂在,凉山彝族男子出征前要包红头帕,或在英雄结上缠红布,以表达勇敢、成功的含义。鲜血还象征着丰收的预兆,凉山彝族以梦见血色为喜。

漆器上使用红色象征着勇敢与热烈。

(三)彝族对黄色的偏爱

在彝族人的心中,黄色象征着太阳和光明,总是与一些美好的事物相联系,如春天开满油菜花的田地,秋收时候黄灿灿的景象等。因此,在彝族人的意识中,黄色是吉祥、美丽、幸福、光明、繁荣等象征。至今的彝族选美中,彝族姑娘都会手持黄色的油纸伞。黄色用在漆器上象征着吉庆。彝族漆器黑、红、黄三种色彩错综搭配,间隔使用,色泽明快亮丽。漆器着色均匀,给人光华亮丽的感觉。

五、结语

本文从造型、色彩、纹样等三方面解析了彝族漆器的视觉艺术,归纳出了彝族漆器在造型上的实用性、民族性、宗教性和原始审美性。探讨了漆器的纹样在装饰中的特殊规律和色彩寓意,从中揭示了其包含的民族审美情趣和文化特征。

漆器曾是许多民族使用过的一种生活用具,但许多民族的漆器制作工艺早已失传,彝族漆器为此提供了特殊的见证。然而这一彝族的共同的文化遗产在各地保护和应用都不一样,目前四川大凉山地区的现代漆器无论在工艺和应用方面都比传统漆器好很多,云南小凉山地区漆器用品正大量衰减,希望通过更多学者的研究,能为保护和继承彝族的漆器提供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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