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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变化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8 15:05:13
全球变化论文

全球变化论文第1篇

(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新的动力

首先,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跨国公司能更好地将其所有权优势与东道国的区位优势相结合,为跨国公司调整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和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动力。随着各国关税水平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不断减少,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中间投入品进口也越来越自由。这一方面,使跨国公司能通过内部贸易,为一些子公司解决因东道国难以提供足够符合其要求的中间投入品而带来的质量控制问题;另一方面,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还可以使跨国公司根据不同东道国的区位优势,通过直接投资实行区域性专业化生产,从而获取规模经济利益。此外,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还为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获取额外收益提供了方便。其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加剧了东道国国内市场竞争,促进了东道国整体市场环境的改善和劳动力市场弹性的增强,为子公司降低在东道国的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最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别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金融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首先,金融市场全球化从两个方面降低了美国跨国公司的筹资成本。第一,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套汇、套利活动加剧,全球利率水平进一步趋同,并趋于下降,这降低了跨国公司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第二,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成本。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金融市场全球化大大改变了资本供应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使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大大增加,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竞争以及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投资银行)之间的竞争,大大降低了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其二,金融市场全球化使争夺企业控制权的竞争更加激烈,从而强化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给企业管理人员带来了强大压力:如果他们经营管理不善,企业就很可能成为被兼并的目标。相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就会使企业现有投资者受益,潜在的投资者也会随之增加,这有利于企业降低进一步融资的成本。其三,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证券交易的成本,直接和间接地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成本。在金融全球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证券经纪人、投资银行的内部竞争及彼此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它们为争夺客户而不得不降低服务价格,从而降低了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成本。同时,企业也可通过选择效率高的证券交易所,降低证券交易的成本,进而降低筹资成本。另外,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的企业对信息的披露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因而通过得到有价值的内部消息进行内部交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样,从事该企业证券交易的投资人和证券经纪人将会增加,该企业证券的流动性也会增强,从而筹资成本降低。其四,金融全球化使企业能有效利用各种不同的筹资工具,特别是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以降低风险和筹资成本。

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筹资成本降低正是美国跨国公司增加从国际资本市场筹资以扩大其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动力和基础。

其次,由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金融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金融市场连续24小时运营,这大大便利了美国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其公司体系的筹资和资金分配,促进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

最后,金融市场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三)投资全球化的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必要条件

从本质上讲,投资全球化是资本及其相关要素(技术、管理技能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合理地流动,它主要表现为投资自由化、规范化以及资本大规模跨国流动。投资自由化和规范化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其对外直接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大大促进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的变化

长期以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占领国际市场一直是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目标,因此,东道国市场的规模和开放程度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两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向发达国家倾斜,此后,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60年代后半期、70年代和80年代,这一比重都保持在25%左右的较低水平。虽然美国对发达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格局在90年代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90年代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力度明显加大。1990~1999年,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总额约2625.7亿美元,相当于80年代的5.7倍,约占90年代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3.1%,比80年代高近7个百分点。90年代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较大幅度增长,与80年代末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大规模、全方位推进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贸易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调整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带来了压力

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使国际贸易渠道越来越通畅,但另一方面也使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国际贸易环境越来越自由,突破市场壁垒,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作为传统的影响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的因素,其重要性大大减弱。而降低生产和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竞争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激烈的国际竞争显得更重要。获取发展中国家廉价的自然资源、劳动力以及知识、技术、技术人才等“创造资产”(CreatedAssets),正是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大量增加的重要原因。从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及劳动力成本变化的情况看,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也确实降低了其总体劳动力成本。1983年,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总数为638.3万人,1989年增至662.2万人,雇员年均增长率仅为0.6%。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数增长快得多,由1990年的683.4万人上升至1999年的890.7万人,(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年均增长率高达3.4%。而且,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跨国公司将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大量转移至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所致,其海外子公司仅在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印尼、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10个发展中国家的雇员人数就从1983年的124.9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211.2万人,在这10个发展中国家的雇员数占其跨国公司体系雇员总数(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雇员之和)的比重也相应地由1983年的5.0%上升至1999年的7.3%。在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迅速增加的同时,美国跨国公司总体劳动力成本上升幅度却大大下降。1990~1999年,海外子公司雇员数占跨国公司体系雇员总数的比重由1983~1989年的年均25.7%上升至29.4%,

海外子公司雇员工资年均增长率由1983~1989年的7.9%降至1990~1999年的2.7%,相应地,美国跨国公司总体劳动力成本年均增长率则由1983~1989年的4.5%降至1990~1999年3.0%。(注: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整理。)由此可见,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大量增加确实降低了其总体劳动力成本。另外,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研发投入,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科学技术人才进行研究开发,对降低其研发成本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投资全球化的发展使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成为可能

8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从限制外商直接投资向欢迎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转变。剧变后,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也向国际资本敞开了大门,这样,80年代末以来,投资自由化浪潮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投资自由化可以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个层次。从单边层次上看,投资自由化主要表现为东道国外资政策自由化和投资硬环境的改善。从各国外资政策和法规变化来看,仅1991~1999年,东道国(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对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和法规的调整多达1035项,其中94%(注:UNCTAD:WorldInvestmentReport,2000,p.6.)对外商直接投资有利。在实行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自由化的同时,发展中国家自80年代中期以来在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大大改善了投资硬环境。从双边和多边层次上看,投资自由化主要表现在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不断增加。1999年,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达185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达1982个,(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分别是1980年的10.3倍和2.8倍。另外,世贸组织多边协定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也大大促进了国际直接投资管理的自由化。

在不断趋向自由化的同时,国际直接投资管理也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这种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区域和多边两个层次上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区域层次的协调主要是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包含的关于投资问题的条款。这些包含在一体化协议中的条款多是具有强制性的,例如欧盟成员国间资本自由流动的协议、1987年《东盟投资协定》、南方共同市场投资议定书、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层次上国际直接投资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往往在于放松对国际直接投资进入和开业的限制,进而取消歧视性经营条件以及进行投资保护等。这一层次投资协调的目的一方面是鼓励国际直接投资,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范和引导投资,促进国际直接投资的有序化。在区域层次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不断发展的同时,80年代中期以来,多边层次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也在不断加强。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的“一揽子”协议中包含了三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尽管这三个文件涉及的只是外国直接投资待遇的个别方面,但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他两个协定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问题提出了总原则。特别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其核心内容就是取消所有与关贸总协定“国民待遇条款”和“取消数量限制条款”不一致的投资措施。这三个法律文件一方面将会推动国际直接投资的进一步自由化,但另一方面,它们也将推动国际直接投资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另外,旨在规范国际直接投资的双边、多边及区域内谈判越来越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组织和主持下,一些关于国际直接投资管理的多边谈判或讨论正在进行。在1998年6月举行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谈判各方同意由投资谈判小组制定一个包含广泛权利和义务的投资管理体制框架。南部非洲发展委员会、非洲国家组织也在就区内投资管理进行讨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内进行的关于多边投资协定(MAI)的谈判在1998年已告一段落,MAI的草案已经公布。MAI规定了透明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并对没收外资资产、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业绩要求及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尽管由于美、欧之间利益的严重冲突而导致MAI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但MAI谈判表达了发达国家试图推动国际直接投资进一步自由化和规范化的愿望,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阿根廷、智利、新加坡等也不同程度地表示愿意加入MAI,这表明国际直接投资的规范化有向更广泛、更深入方向发展的趋势。

全球范围内投资管理的自由化和规范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外资政策的自由化和投资硬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这正是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三)金融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美国跨国公司的筹资成本,增强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包括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的能力。

第二,金融市场全球化也为美国跨国公司转移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风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80年代中期以来,在金融自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也迅速发展。从股市市值占GDP的比重情况看,1990年,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新加坡、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股市市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3%、3.5%、45%、12.5%、93.6%、7.1%、13.4%、113.6%和28%,1998年分别上升至15.2%、20.7%、65.9%、23.3%、112%、23.5%、54.2%、136%和31.4%。(注:WorldBank,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2000,表5.2,。)发展中国家股市的发展一方面为美国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就地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条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通过贷款和发行债券给公司带来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旦有风吹草动,跨国公司也可通过资本市场迅速抽逃资金。另外,随着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与国际接轨,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在进行对外经济交易中能更好地利用国际金融市场有效降低汇率、利率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流向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将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由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的同时,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也日益高级化。其主要表现是矿业、石油业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制造业所占比重基本稳定,服务业的比重迅速提高。1970~1989年的20年中,矿业、石油业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下降了20.2个百分点,服务业所占比重上升了26.4个百分点,制造业所占比重几乎没有改变,但制造业始终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与70年代和80年代相比,90年代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配置发生了更深刻的变化:1990~1999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高达4255.6亿美元,(注: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整理。)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3.7%,大大超过制造业所占比重31.2%,首次取代制造业,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

与制造业相比,美国服务业所拥有的更明显的相对优势及世界各国经济服务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是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的实体基础,而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发展则是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的直接原因。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始于80年代中期,它分为单边、区域性和多边三个层次。单边层次的自由化主要表现在各国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放宽限制;区域贸易自由化主要体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中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有关条款及区域经济集团与周边国家签订的服务贸易协定,这些区域集团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及南方共同市场等;而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则是多边层次上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集中体现。首先,《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世贸组织多边协议之一,所有成员方都必须接受,这使服务贸易自由化真正具有全球意义。其次,《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以无条件多边最惠国待遇为核心,包括保持透明度、对提供服务所需资格相互承认、实行自由化等一系列成员方所必须履行的一般性义务,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为自由的环境;再次,就市场准入条款而言,尽管《服务贸易总协定》没有给市场准入下定义,但其明确规定了禁止使用的6个方面的限制措施(除非成员在其承诺表中明确列出),这六大被禁止使用的限制措施十分清楚,操作性强,能有效减少纠纷并且便于监督。最后,《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将服务贸易开放的承诺列入承诺表,承诺涵盖12个部门和155个分部门,而且对于每一个分部门,承诺又根据服务贸易的4种方式进行了细分,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所要求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广度和深度是史无前例的。

从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成员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来看,服务贸易自由化已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以保险业和银行业自由化为例,发达国家已对直接保险服务的70%(注:AadityaMattoo,"FinancialServicesandtheWTO:LiberalizationCommitmentsoftheDevelopingandTransitionEconomies,"TheWorldEconomy,Vol.23,No.3,2000,p.361.)以及银行存贷业务的75%承诺实行自由化。发展中成员及经济转型成员承诺开放直接保险服务的50%,银行存贷业务的53%。(注:AadityaMattoo,"FinancialServicesandtheWTO:LiberalizationCommitmentsoftheDevelopingandTransitionEconomies,"TheWorldEconomy,Vol.23,No.3,2000,p.361.)而且,商业存在作为对这两个行业影响最大的贸易形式,19个发展中成员及经济转型成员承诺在直接保险服务贸易中,除了对建立当地企业实体保留一定限制外,不再对商业存在这种形式采取其他限制措施,26个成员承诺对银行存贷业务实行完全自由化。

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1990~1999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量是1982~1989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5.4倍,1995~1999年5年中,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是1990~1994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2倍,超过了1983~1994年12年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由此可见,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变化

长期以来,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自80年代后半期开始,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出现加速上升的趋势。进入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的跨国兼并活动风起云涌,一浪高过一浪。90年代,美国半数年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以跨国并购方式进行,特别是90年代后4年,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都在60%以上,1998年甚至超过90%。整个90年代,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7%。尽管由于跨国并购案的成交金额存在跨期支付问题(一起跨国并购案的成交金额可能分几年支付),跨国并购当年的实际支付金额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高,但从90年代的总体情况看,跨国并购无疑已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90年代跨国并购取代绿地投资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与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所带来的企业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有直接关系。

第一,随着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国市场与全球大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一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迫使企业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企业对经营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反应速度快慢成为企业生死攸关的问题,而跨国并购正是企业对经营环境变化做出反应及提高企业反应速度的最快、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首先,跨国并购是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争夺国际市场最快、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跨国并购能省掉绿地投资方式下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东道国更迅速地建立商业存在;另一方面,跨国并购能使并购企业通过被并购企业迅速了解当地市场情况,获取企业经营决策所需的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而且并购企业还可以通过被并购企业的销售渠道迅速抢占当地市场乃至全球市场,这比通过绿地投资或出口,逐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占领市场的速度更快。

其次,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规模的大小比过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迅速扩大经营规模,既可以降低被兼并的风险,又可以通过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另一方面,通过跨国并购扩大企业规模,企业可以更好地应付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降低经营风险。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通过并购一些有长期业务往来的企业,使以往的企业外部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风险;其二,通过并购扩大经营规模,企业对市场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强,至少可以降低对市场环境的依赖程度,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其三,通过跨行业并购,并购企业可以快速开展多样化经营,有效分散经营风险。

最后,跨国并购有利于企业巩固和迅速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及技术创新能力可以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80年代末以来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是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又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导致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因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反过来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创新能力有限的企业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不得不设法改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一个企业而言,提高技术水平主要有三种途径:加大本身的研究开发投入、谋求战略技术联盟及并购其他企业以获取被并购企业的技术和技术开发力量。不断地大量增加研究开发投入进行研究开发不仅风险大、周期长,而且研究开发所需的巨额资金即使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难以承担。因此,自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的同时,更多地通过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和并购(包括跨国并购)相关企业来提高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但战略技术联盟这种获取外部技术资源的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在联合研究开发的过程中,由于联盟各方技术的可保密性不同,因此,可能会出现一些联盟成员不愿意看到技术泄密的问题;其二,在战略技术联盟中,联盟一方很难获得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技术,战略协作的规模和范围都会受到限制。但是,通过并购方式获取外部技术资源,一方面可以避免在战略技术联盟中可能出现的泄密问题,另一方面,并购企业还可以获得利用被并购企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研究开发的动态效益,以及获得被并购企业现有技术的静态效益。通过跨国并购,获取国外企业技术及技术开发力量,正是90年代美国企业大规模开展跨国并购的重要原因之一。

全球变化论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家关系国际政治格局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士界经济的重要特征,反映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1985年T莱维最早提出“全球化”,他用这一词,形容此前20年国际经济的巨大变化。当前有关全球化的解释比较多,但从全球化一词提出开始就是指经济的全球化。是指士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贾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人员交往等活动,使得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相互开放、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全球范围内的有机经济整体。经济全球化正因其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且对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影响增大而引起多方面的关注,成为现实生活中最流行、最时笔的用语之一。

世界经济的变化必然引起世界政治关系的改变。同样,作为世界经济重要特征的全球化,对国际关系已经或正在产生着深远影响。全球国际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有助于维护世界范围的和平与安全。在利益相互交织下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也使不同类型国家间关系有所调整。

一、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强化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世界经济全球化虽然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现实.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但是其发展毕竟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体,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认为经济垒球化的出现与发展,是作为目前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垒球范围的扩展。无论是在贸易、投资、金融、生产方面都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而出现的,且在全球经济规则中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WTO所制定的叠融和贸易规则,更充分地体现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要求。因此,经济全球化必然有刺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为了争取更长时期,拥有更多的利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会采取更加一致的行动。

经济全球化开始的过程,也是两极格局逐渐终结的过程,冷战结束后,殴、美共同对抗的敌人消失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有所上升.特别是西欧独立意识进一步增强,经济与政治联合的步伐明显加快但这种矛盾和分歧并未冲破西方业已形成的利益关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基本相似的政治文化背景与制度规范环境和价值观念,使其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既有矛盾分歧(更多矛盾、分歧集中在经济领域),同时还通过有效的协商的方式,通过沟通、谈判.通过各种组织,特别是西方富国俱乐部——西方七国(现在因俄罗斯加入而称八国)首脑会议,来缓和矛盾,解决问题,共同雏护共同的利益虽然这其中也不乏西方国家因面对美国推行“单极”独霸世界而带来的困扰和苦恼,如美国实施赫尔姆斯——怕顿法靠和迭马脱法靠.引起西欧、加拿大等国家的反对,但美国强太的经济力量加上与西欧、日本、加拿大等的密切经济联系,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问关系的主调是协调、缓和。

二、经济全球化协调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关系,由原来的封闭对抗走向开放缓和

冷战时期,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问由于政治制度对立,意识形态的分歧,造成经济上相互隔绝互不鞋来.彤戌两个平行的经济体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鲁主义国家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造一步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国家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认识世界,提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而开放性恰恪是经济全球化的另一方面的体现:基于这种认识,杜会主义国家带5足改革开放的政策,冲破封锁,创造案件,抓住机遏,使社会主义刺度的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实力不断增长.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从当前的客观情况看,资本主义消灭社会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战胜资奉主义制度的国家都不是很现实,两种制度将是长期并存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解决全球共同面对的问题方面,在维护全球经济安全方面,在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与资奉主义国家之间,有许多共同面对的问题。因此,使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与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在政治、军事,特刺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完全对立趋于缓和.由冷战时期“对抗”走向“既共处又竞争”的关系。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代表着人类社会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一种必然,最蝽的革命性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两种制度之间的共存也可以成为一种客观现实。在当前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主叉需要稍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尽可能短的时间提高自已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而资本主殳国家恰恰也需要象中国这样大的具有更大潜力的市场.因此争取与资本主叉国家和平共处,相互合作,进免对拉是有可能的。事实上,当夸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古、越等都认识到当前是一十难得的机遇,特别是随着中国的开放、发展厦加入WTO,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彼此之间的依存度不断加深。:

当然,作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仍然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军事上的包两,政治上的“渗透、演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时社会主义国家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干涉和影响,越是经济站舍的紧密,这种防犯工作越是艰巨。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间经济上相互结合与政治上对峙的结构将会持续下去。

三、经济全球化加大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

全球变化论文第3篇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剧变,必定对园林的内涵和形式、园林植物的设计理念甚至园林行业产生影响。气候变暖、干旱缺水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使设计者在作园林规划设计时不得不考虑放弃大面积的水体,选择抗逆的植物种类,在生态景观方面合理搭配乔、灌、草。此外,园林规划设计还要考虑植物的季相变化、海平面的上升、降雨过多导致的洪涝灾害等诸多影响因素。以往,园林尤其是中国园林,非常注重美学、艺术及文化的相互联系。可是,在全球气候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特别是在面临着气候变化给城市和生态环境带来灾难的情况下,园林规划设计的内涵正发生着变化,目前生态环境在园林规划设计的考虑因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许多设计者在进行园林规划设计时不再只是考虑园林对小气候环境的调节和改善作用,而是更多地强调园林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局地作用和全球。例如,在许多城市规划建设或因气候变化引起的灾后重建中,都会采用生态分析(ecologicalanalysis)的方法来协调园林与气候之间的关系。此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危机的出现,很多违背自然规律、忽视气候变化、破坏原生态环境的设计理念正在逐步被取代和摒弃。例如,为了避免因开发所引起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以及对原有场地的自然恢复机能的破坏等,在进行园林植物设计时,更加偏重于对原有植物资源的保护,而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

二、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及园林专业教育的作用

园林植物作为园林的四大要素之一,其所形成的空间场地是城市环境中最有生命力的构件之一。AlanBarber博士在《绿色基础设施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园林绿地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理念。园林在城市中的作用包括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尤其是在降低空气和路面温度、增加空气湿度以及减少噪音等改善和调节气候变化的方面,园林的生态效益更加显著。同时,园林的生态效益已延伸到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诸多方面。例如,水文保护、碳的储藏和固定、污染的控制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都与植物及绿色空间密切相关。而且园林的四大要素植物、水体、土壤等都具有良好的碳储存潜力,甚至于超出大气的储存能力,所以园林在回收和储存CO2方面发挥着直接的作用。碳汇既包括自然碳汇也包括人工碳汇。人工碳汇方法,在碳的捕获和固化过程中常常需要消耗大量能源,甚至还会排放部分碳。而在自然碳汇方法中,尤其是城市的自然碳汇方法中,园林植物及其生长的园林空间是很重要的一种类型,是一种不会消耗外界能源的碳汇方法。研究表明,合理的植物搭配可以显著提高种植地土壤的碳和氮储量[3]。由此产生的所谓“战胜气候花园”(ClimateVictoryGarden),就是将不同根系种类、不同生长深度和不同生长速度的植物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园林植物的固碳功能和固碳效果达到最大化的一种典型的碳汇式园林设计。这种将固碳作为导向的园林设计在减缓气候环境变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规划设计师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在对城市环境进行创造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地关注场地的现状,更加注重对原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对原有场地的自然恢复机能的保护,从而减少过度开发对原生环境状况的破坏或影响;同时,还应通过立体绿化、空中花园等规划设计,增加城市的园林绿量和绿地面积,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有效发挥园林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所起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2个主要作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园林规划设计既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也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因此,对承担着培养园林专业人才重任的高等农林院校来说,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园林规划设计必须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因素及经济发展变化,改变传统的设计思路。这就要求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不仅要注重园林的基本要素和技能,而且要增加一些有关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汇碳固碳以及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低碳园林的新知识,从而培养出能够适应低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复合应用型园林专业人才,进而使园林专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程中通过人才培养发挥其在生态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节约型园林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升

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4]。因此,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必须牢牢把握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把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和任务。但是,目前许多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农林院校仍把园林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园艺师、美化师等层面上。而且,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仍在沿用20世纪的传统模式,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安排也大多是围绕绿化、美化建设开展的,专业教学仍偏重于单一地探讨建筑、植物、水体等园林的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仍未摆脱就园林论园林的局限。这导致所培养的园林专业本科生知识面较窄、设计理念落后和动手能力较差,从而难以适应目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园林科学一直是依托于高等农林院校发展的,所以大多数高等院校确定的园林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复合应用型园林专业人才,规定所培养的人才要具备园林规划设计能力、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能力、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管理技能以及景观生态学等方面的知识,要能够从事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招投标与预决算、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花卉生产与管理以及林业等相关工作。但是,目前园林的功能已从原来的以绿化、美化为主转变为以节能减排、固碳储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为主,园林行业的发展方向已由造园转变为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而且,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园林被赋予了更多的新的内涵,并与许多领域(包括花卉、林业、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相关联,而这些领域与全球气候变化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因此,现代园林学已发展成为一门交叉性极强的边缘学科,且涵盖面极其广泛。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园林专业的发展要顺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大环境的要求,尤其是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即拓展园林专业的内涵,进一步提升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在社会环境对园林的需求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应对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这一园林行业的发展方向有所体现。因此,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在原有基础上有所衍生和提升,规定所培养的人才不但要掌握园林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更应该掌握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紧密相关的低碳、节约、生态、碳汇等方面的新理论与新技能。

(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社会对园林专业人才的要求有所提高。因此,高等农林院校应紧紧围绕园林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目的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尤其是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在注重园林基本理论和造园技能的前提下,增加和强调与全球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及节约型园林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1.增设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节约型园林的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

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危机对每一个行业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对具有减缓气候变化功能的园林行业来说更是如此。为此,园林的相关理论知识一直在不断更新和拓展。因此,园林专业所培养的人才除了要掌握传统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之外,还应主动学习和了解有关全球气候变化的知识,熟知该领域的知识前沿和信息动态,尤其是要了解气候变化对园林的影响。只有这样,园林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才能在未来尽快地适应就业环境和岗位要求,并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因此,甘肃农业大学紧密结合时展的需求,在2013年对园林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了调整,按照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对园林专业人才提出的新要求,适当增加了与生态园林建设尤其是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有关的专业基础选修课,设置了“生态园林”“节水园林植物资源利用”等课程,使专业基础课在园林专业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例由原来的62.13%提高到68.2%。对与全球气候变化息息相关的高等农林院校园林专业来说,从充分发挥高等农林院校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出发不断更新和丰富相关的专业知识内容,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知识层次,使他们能够在园林专业人才济济的就业市场上脱颖而出,而且符合园林行业和园林专业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2.拓宽知识领域,更新授课内容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最明显的后果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在这一背景下,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低碳”概念应运而生。“低碳”的核心内容是减少碳排放和降低由此带来的后果。这就涉及到“碳源”和“碳汇”的概念。所谓“碳源”,就是向大气释放CO2。所谓“碳汇”,就是从大气中捕获并储存CO2。而建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理念正是在提倡“低碳”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因为低碳园林、生态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建设正是从减少碳源和增加碳汇2个方面入手的。因此,高等农林院校园林专业的教学内容要对园林最初的“天人合一,设计结合自然”的设计理念重新进行评价,在专业课程内容中增加与低碳、节约、碳汇、生态和气候变化等相关的内容,并开设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方面的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以拓宽园林学科的知识领域。以甘肃农业大学的园林专业为例,目前主要从“园林植物”和“园林规划设计”2个方向设置专业选修课。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和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对园林需求的不断提升,园林的主导功能已经有所改变。因此,园林专业如果仍从“园林植物”和“园林规划设计”这2个方向进行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编排,就很难满足园林行业的发展要求。例如,“园林植物”方向的课程设置如果仍把重点放在植物识别和栽培上,课程教学内容仍以植物的形态特征和栽培管理为主,那么与当前外部环境对园林植物的主体功能进行转变的要求是脱节的。再如,“园林规划设计”方向的课程设置如果仍把重点放在园林的功能分区和对园林原场地的改造上,课程教学传授的设计观念仍沿用传统的理念,那么就会导致设计出的作品过于“理想化”“风格化”和“表面化”,与实际要求严重脱节,以及无法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和体现当前所提倡的建设低碳社会的理念。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无论是课程还是教学内容的设置,园林专业都应摒弃陈旧、过时的知识内容,增加生态园林、低碳园林、节约型园林和绿地碳汇等方面的新理论和新概念,从而使学生掌握园林的碳汇功能、碳汇树种选择、碳汇树种配置、低碳材料选择、生态环境改造等方面的知识。例如,在“园林绿地规划”课程教学中,在讲授园林绿地功能时,要强调园林绿地的碳汇功能;在“园林植物”课程教学中,要讲授固碳能力强的园林植物种类的选用,在讲授植物配置时,要介绍能够提高园林绿地固碳能力的落叶乔木与常绿灌木的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常绿植物与色叶植物的搭配等知识;在“园林建筑”课程教学中,要提倡能够减少园林绿地碳排放的减源模式,要介绍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低碳材料的选用、废弃材料的再利用、雨水的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在“园林植物养护管理”课程教学中,要增加降低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的碳排放、延长园林绿地的“使用寿命”等新内容;在“城市生态学”课程教学中,要增加有关低碳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如何降低园林自身的碳排放、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建筑能耗等内容。

3.在课程和教学内容设置等方面体现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的特点

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发展很快,许多高等院校都开办了园林专业。但是,在不同科类和不同性质的高等院校,园林专业的属性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工科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建筑、城市规划为主,农林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园林、观赏园艺为主,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以环境艺术为主,而综合性大学的园林专业以城市规划为主。由于各类高等院校的发展定位以及办学条件和特色不同,所以对园林专业的理解各异,进而导致各类高校所确定的园林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也各不相同,有的甚至差异很大[4]。因此,笔者建议,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在保证与全球气候变化这一大背景高度契合的前提下,也要与各类高等院校传统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紧密结合,在增设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的知识内容时,兼顾到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特色的体现。例如,高等农林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侧重于与植物相关的碳汇和低碳内容;工科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考虑从建筑和城市规划等方向增加有关低碳和节约的内容;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园林专业在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时,可以考虑增加与环境有关的内容。总之,园林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趋同化,只有保留不同属性园林专业的特点,才能培养出更加符合当今低碳社会和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元化专门人才。

(三)实践教学的调整

1.在实践教学中增加有关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建设技能的培训内容

园林专业培养的人才除了要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具有过硬的综合技能,特别是要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5]。为此,甘肃农业大学园林专业在近几年的教学计划修订中,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比例,使实践教学所占比例提高了6%左右;同时,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根据课程间的关联性合并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验,并增设了具有创新性的综合实验,特别是增加了能够体现生态园林、低碳园林和节约型园林理念的实践技能培训内容。例如,开展以节约型公园设计、低碳居住区设计、低碳建筑材料选择、园林植物碳汇功能比较、园林绿地土壤碳储量调查与分析等为内容的实践技能培训。只有通过这些技能培训,园林专业学生才能在景观规划设计理念、植物配置和材料选择等方面紧跟时展的步伐,从而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在课程实习中强调培养学生的低碳意识

全球变化论文第4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制度变迁;全球化

一、全球化对公司治理制度变迁的影响

(一)全球化经济竞争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产品市场的竞争拓展到国际层面上。全球产品竞争能够或消除一个治理结构体制中最无效率的特征(Rose,2003)。世界范围内日益增多的产业领域的竞争将使现存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的无效率暴露无遗,从而促使公司治理的趋同(Moerland,1999)。因此,产品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将促使公司治理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全球化将使得产品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因而改善公司治理的动力也越强。公司治理竞争不仅会影响企业竞争力,而且会对整个国家竞争力产生影响。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高速增长,超过了日本和欧洲。尽管影响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治理的不完善被认为是造成欧洲和日本经济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德国等国纷纷对公司治理进行改革,借鉴英美公司治理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导致其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趋同于英美模式。

(二)国际投资者日益提高的影响

金融资本的控制者是造成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国际流动性显著增加,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当外国投资者参加到公司以后,势必会要求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协调。而且,由于外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从国际资本的流向来看,作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之一,美国的资本大量流入到欧洲及亚洲国家,在此背景下,尤其是来自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会以英美模式公司治理的优越性为由要求受资国和被投资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包括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公司内部监控等等,从而导致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向美国模式趋近。正如Steinmetz和Sesit指出的。美国全球投资的最严重后果就是迫使欧洲公司改变其经营方式并采用美国公司的价值观。

(三)资本的全球化竞争

随着资本流动的国际化,由于资本的稀缺性,各国也对外国资本展开了竞争。而不同的公司治理也会对投资者意愿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的资金,那些公司治理不完善的企业就会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公司治理方面的良好做法,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投资者的保护程度,从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对资本,尤其是对国际资本的竞争,是公司治理趋同的重要动力来源。

就公司层面来讲,为了筹集资本并降低资本成本,公司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的动机,公司间对资本的竞争会促使公司治理自发的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就国家层面来讲,尽管在法律框架上存在差异,但为了能够在全球权益市场竞争中取得资本,就必须采用国际认可的公司治理原则,从而促使其公司治理向公认模式趋同。

(四)法律全球化影响

公司治理制度与其所在社会现有制度之间,具有互补关系,也就是说社会中各种制度安排是彼此关联的。公司治理和社会法律体制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特定的公司治理是与特定的法律体制联系在一起,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互补性给公司治理趋同造成了阻力。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将促进法律的全球化。尽管法学界对于法律全球化问题存在争议,但客观地讲,全球范围内法律已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化,尤其是在私法领域。对于公司法和证券法而言,全球化的趋势就更为明显。法律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法律的全球化将对公司治理的趋同化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公司治理超同的阻力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每一个国家的模式或机制都是建立在其特有的文化、历史、技术因素基础上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差异反映了每个机制产生的路径。路径依赖的特征,决定一国公司治理的变迁是沿着起原先的路径不断演进的,除非强大的外力去改变它。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决定了公司治理趋同的困难。

尽管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公司治理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趋同,但是,在趋同过程中,这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完全与原先的模式割裂开来,而是在原先路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趋同以后的公司治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原先的特征。

(一)内部控制模式的持久性

1、德国

到目前为止,德国公司治理尚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支持内部控制制度的治理联盟并未受到影响。总的来说,德国的公司治理仍然是内部控制、利益相关者导向的,并没有被股东导向所取代。尽管德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英美的独立董事制度,逐渐在监视会中增加外部人员,但总体上,德国公司目前仍然在采用双层制委员会进行内部控制。事实上,近年来,德国还加强了监视会对管理者的监督,从而使得内部控制更为有效。Bebchuk和Roe(1999)指出,即便德国修改其法律允许公司自愿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而不是强制要求采用双层制,其现有的双层制结构仍会有较强的持久力。因为双层制结构已经存在多年,由于路径依赖的原因,即使它是无效率的,也仍然会持续下去。德国目前的公司治理制度既包含了原先的银行导向制度又包含了新的市场导向制度,因此是一个混合模式。

2、日本

在日本对商法进行修改、允许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和委员会制度后,有许多日本企业反对采用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尽管日本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许多其他国家的做法,尤其是允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这表明其公司治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总的来说,日本的公司治理仍然主要依靠内部控制,交叉持股、主银行制度等的影响仍然存在。因为,日本传统的终身雇用制、年共序列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与其公司治理形成了强烈的互补关系,这决定了其现有的公司治理难以一下打破。

(二)外部市场控制模式的持久性

尽管英美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向内部控制模式趋同的迹象。但是,总的来讲,英美的公司治理改革并未根本的偏离其原先变革的路径。例如,相对于欧洲大陆,英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仍然较低;尽管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的专门委员会,但其仍然停留在完善董事会这一惯有的路径上,而没有采用内部控制模式普遍采用的双层制;尽管利益相关着日益得到重视,但股东仍然是多数英美公司最为关心的对象

全球变化论文第5篇

关键词保险业;气候变化;机遇

当前,全球变暖及极端天气灾害的增加使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近一二十年来因气候灾害引起的保险损失逐年增大,2006年的飓风、2007年的洪灾和山林火灾更是使得保险公司损失惨重,股东和客户都更加担忧保险公司能否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幸运的是,保险公司正逐步认识到,气候变化在制造威胁的同时,也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当前,世界保险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式已经出现了转折,从消极回避发展到积极应对,力图把气候变化风险转变为气候变化机遇。伦敦劳合社就认为,保险业必须行动起来,积极适应气候变化趋势,才是生存之道。保险业过去在火灾和地震等灾害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领导作用,当前保险公司也极有可能创造出预防损失的方法和产品来为客户、政府和公司自身减轻气候灾害的损失,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面对气候变化的空前挑战和纷繁复杂的市场情况,如何选择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方式,已成为中国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及政策制定机构关注的问题。本文研究了世界保险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方式方法,以资借鉴。

一、全球气候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

2007年初,TICC陆续了第一、第二和第三工作组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决策者摘要),使气候变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报告指出,近50年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起的可能性,从2001年第三次评估报告中的66%提高到2007年第四次评估的90%以上,进一步从科学上确认了人为活动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的事实。气候变化将增加自然灾害,数十亿人将受到影响,上亿人将面临饥荒的威胁。世界不安甚至恐慌情绪日益浓厚,舆论声称“气候变化是人类21世纪最大的挑战”。

保险业与气候变化有着天然的联系,被作为检测气候变化影响的一个重要窗口。IPCC报告用专章描述保险与气候变化的联系,认为保险将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从金融服务来讲,保险是主要的风险分担机制;从实体经济来讲,保险是主要的风险管理机制。在保险服务可得和保费可支付的情况下,保险也是消费者长期福利和发展的保证。通过气象灾害损失数据的计算,保险提供了一个全球气候变化的观察窗口,同时保险业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也决定了保险同时也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途径。保险业必然成为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保险业影响巨大。保险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2006年全球保费收入逾4万亿美元,是石油工业的3倍,按国家收入排序将排在第3的位置。保险业还是现代社会经济金融的支柱之一。保险业的政策选择,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保险业具有风险管理的天然优势,保险业在帮助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管理气候变化风险中具有独一无二的、强有力的历史责任。保险政策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实施也有非常大的影响。例如,在美国,可再生能源相关的保险产品使更多的公司和投资者参与到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和快速增长的碳排放贸易项目中来。就像保险业在减轻建筑火灾和地震中被证明发挥了领导作用,人们寄希望于今天保险业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对全球变暖的认识,以及深入的前瞻性的思考和创造出使气候变化影响最小化的方案。

气候变化对保险业影响非常大。气候变化直接导致气温升高、海平面上升、飓风和暴雨。对公众健康、农业生产、森林抚育、水资源管理、沿海地区、生态系统都会产生较大危害。气候变化对保险服务的可得性和可支付能力都有负面影响,潜伏着放慢保险业发展并且把更多负担转嫁给政府机构和个人的风险,包括财险、健康险、寿险、责任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都会受到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应对气候变化要求保险能够更好地应付不确定性。

二、世界保险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状况

(一)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关注气候变化

伊万·米尔斯(EvanMills2007)的研究表明,保险公司正在积极回应气候变化挑战。就美国而言,与3年前美国保险公司几乎都对气候变化不感兴趣的状况相比,当前已经出现的气候变化相关新保险品种的飞速发展非常令人惊讶。调查表明,美国保险公司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程度从2003年的15%上升到2007年的68%,美国以外的保险公司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程度从2003年的50%上升到2007年的84%。世界保险业对气候变化的关注经历了2006年的低潮,2007年又迅速升温的过程。2007年保险公司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开始把气候变化作为机遇而不仅仅是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开始回应气候变暖,而不仅仅是从出现了较多飓风灾害使金融风险增大的沿海区域保险市场撤退。Ceres的主席MtnayS.Lubber认为,减轻气候变化相关的财务损失的新产品快速增加,有助于导致气候变暖的污染物的减少。当然,与我们所面临的挑战相比,当前保险公司的反应还微不足道,需要更多的保险公司,尤其是美国的保险公司应当行动起来。

事实上,目前随着气候变化及天气损失的增加,保险领域已经发出了成百上千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新的倡议。气候变化相关的保险产品在一些保险公司也是新的保费增长点,风能、绿色建筑、碳贸易及其他气候变化回应领域的保险已经达到了创记录的水平。但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这次工业文明史上最大的挑战,保险公司需要创造更多更有效的新产品。

(二)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开始不同程度关注气候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

保险经营主体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保险经营主体主要有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经纪人和人等。保险精算模型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如RMS公司建立了第一个cat预测模型;保险经纪公司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如MMC公司制定了气候变化白皮书,与客户签订相关合约,开发新产品。再保险公司更加关注气候变化,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通用再保险公司都采取了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投资者也越来越关注气候变化。拥有3万亿资产的投资公司INCR加入到碳排放披露(cDP)计划中来,INCR致信全球30家最大的保险公司,要求公司提供更好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Mercer调查显示,58%的机构投资者认为气候变化是非常重要或相当重要的经济条款,或预期至少在5年内会变得更加重要。

政府部门和消费者也更加关注气候变化,强烈支撑政府采取管制政策,世界经济论坛把气候变化列为头号商业挑战。国际社会日益频繁的多边或双边活动,如达沃斯论坛、G8+5峰会、中外领导人会晤、APEC峰会,都把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议题。甚至联合国召开特别会议,美国召集世界主要经济体首脑会议,专门讨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形成了气候变化新的任务执行力量。事实上,只有当股东、客户以及商业伙伴都在关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初级保险公司才会真正具有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压力。

(三)不断涌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保险新产品

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2007年年会上的一个报告宣称已经出现了数百个新的保险合约,包括绿色建筑信用、发展中国家的干旱保护、激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碳排放贸易等等。伊万·米尔斯调查了26个国家190家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组织的成千上万种产品、服务和其他活动,从中甄别出422种涵盖了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创新产品,包括能效、绿色建筑设计、碳排放贸易、风能、生物燃料和可持续性导向的保险活动。这422种保险有40%是由美国公司发明的。这些行动在经济中能耗强度最大的那些部门中都有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潜力,例如,机动车排放的温室气体占了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5%。另外诸如驾驶即付费的保险政策以及鼓励混合动力汽车可以享受9折或更多优惠这样的政策,将大大减少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建筑排放的温室气体占了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一,有保险支持的绿色建筑行动可以减少50%能源消耗及排放。比较成功的保险例子包括,伦敦的WillisHoldings公司投入了一项新产品来弥补风电厂的生产不足的问题,以支撑风电这种绿色电力的生产。AXA公司为风电场提供了范围全面广泛的保险,2006年该项目产生了1400万美元的保费收入。列克星敦保险公司(AIG的成员公司之一)在2007年秋季也引入了该险种,此外,该公司还改良了绿色险种,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绿色家庭财产险,同时还提供绿色公司建筑财产险。菲尔曼基金2006年引入了一种全新的。适合绿色商业建筑的保险产品,2007年已经扩展到50个州。

由于认识到减少驾驶意味着降低车祸风险和减少能耗,世界范围内已经由19家保险公司提供了“现驾现付(PAYD,Pay—as—you—drive)”保险品种。监测表明,PAYD能够减少10%~15%的总里程数。法国AGF保险公司20%的新客户选择了PAYD险种。日本的Japan’sSompoInsurance公司为325万驾驶低排放汽车的保险客户的保费优惠折扣。日本TokioMarineandNichido公司与623万保险客户签约,为顾客选用低排放和低里程的车提供保费折扣,占其车险客户总数的48%。

尽管与几年前保险公司几乎都对气候变化不感兴趣的状况相比,当前的态势已经较好了,但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这次工业史上最大的挑战,保险公司需要创造更多的新产品。

三、世界保险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行动

(一)非盈利公共机构推动了研究和信息的传播

诸如Ceres,Lloyd,IAIS,IPCC这样的机构都为保险与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信息传播贡献了大量的力量,为公众、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还出现了一些特别有成效的项目,如碳排放披露项目(cDP)。CDP项目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组织,其目的是就气候变化给股东价值以及商业运作带来的意义,在股东和公司之间建立长久的关系。该组织的目标是促进在高质量信息的支持下进行对话,由此对气候变化作出合理的反应。CDP为资产管理总额达到41万亿美元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协调秘书处,该秘书处将代表这些机构投资者寻找有关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商业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并从世界上最大的公司(2007年为2400家)那里获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7年来,CDP已经成为碳排放披露方法和过程的黄金标准。CDP的网站收集了全世界最多的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而包括本文所使用的一些保险公司与气候变化的信息都是该项目提供的。CDP将其信息请求以及从公司那里获得的反应公布于众,从而充分利用其数据和过程,帮助决策者、咨询师、会计师和营销者加快行动。

(二)保险公司的主要行动调查统计

保险公司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主要集中在以下10个方面,理解气候变化问题、推动损失预防措施、制订低风险的行为标准、影响公共政策、碳风险揭露、创新保险险种、案例推广、推动损失预防措施、制订低风险的行为标准、投资于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理解气候变化问题、碳风险控制和补偿的、为客户的改进提供资金。其中,39%的公司选择了理解气候变化问题、影响公共政策行动,35%的公司选择了创新保险险种行动,33%的公司选择了案例推广行动,26%的公司选择了推动损失预防措施行动,13%的公司将会制订低风险的行为标准,12%的公司会投资于气候变化解决方案,11%的公司表示将进一步理解气候变化问题、同意进行碳风险揭露,4%的公司已经开始为客户的改进提供资金。这个结果表明,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但是仍然在等待观望最佳的机会,真正进行直接投资活动的仍然比较少。

(三)顶尖保险机构的对策

1AIG公司。美国国际集团(MG)是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是保险和金融服务行业的领导者之一,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性保险服务机构。AIG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业务,公司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巴黎、瑞士及东京的股票市场均有上市。2005年,MG成为第一个制定气候变化政策的美国保险公司,并且加入了Ceres气候变化投资者网络,致力于在整个保险行业传播气候变化知识,推动美国每个保险公司理解、适应和改善气候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事实上,保险业作为最先迅速对气候变化做出实质性应对措施的行业,MG在其中发挥了领导作用。

2瑞士再保险公司。不仅AIG不断新的气候变化政策,世界最大的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Re)也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投入大量精力,不仅支持游说美国通过碳排放总量控制的法案,还在其董(监)事及高级人员责任险的高级客户群体中开展了关于气候变化的调查,甚至直接参与和资助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气候变化经济影响调查。瑞士再保险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正在推出微型保险,用于那些过去不存在保险活动的发展中国家。瑞士再保险公司2007开发了一个气候变化适应项目——项目使用气候模型和卫星数据来确定何时为肯尼亚、马里和埃塞俄比亚因干旱而食物短缺的农村提供承诺的援助。瑞士再保险公司也为印度的32万小农提供与气候相关的保险产品。

3Marsh保险经纪公司。世界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Marsh正致力于机构客户关于气候风险的需求,开发出了新的产品和服务。

4Lloyd倡议。国际保险业历史悠久和最有影响的保险组织劳合社发出号召呼吁全球保险业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四、世界保险业应对气候变化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方向

1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要齐心协力,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投资者与保险公司都同样处于气候变化风险中。保险公司应该认真考虑气候变化可能对全球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这将会产生保险可靠性降低的情况,因为财产价值倾向于受新的消息的严重影响。针对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政策机构有责任去应对这样的自然风险和运营风险。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响应号召,无论是公共组织或是私人组织,采取行动监测损失发展趋势、改进巨灾模型、削减气候变化诱因、准备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2必须要开发更多的、更好的气候变化相关的保险品种,或开发原有险种的应对气候变化功能。当前缺乏能够降低气候风险的产品,在近年来已经有上百万沿海居民损失了私有财产的情况下,如何维持保险的可保性特别令人担忧。虽然气候相关的保险活动急剧增长,但总的来看,大多数保险公司仍然没有推出此类产品,伊万·米尔斯调查中只有10%的保险公司在探索气候变化风险的影响,其中又只有三分之一的公司在提供此类保险产品和服务。

全球变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政府职能;旅游业;市场竞争;全球化

一、引言

随着我国入世以后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逐步开放,中国的旅游业发展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也面临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问题。例如,如何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位置、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如何实现和保持我国旅游业的国际核心竞争力等等问题,是应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系列重大课题。全球化时代的一个特点是时空距离的大大缩减,从伦敦到北京也只不过十几个小时的航空距离。旅游业的竞争,就是旅游目的地间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目的地的竞争趋于全球化,且态势日趋激烈。

我国旅游业发展初期,采取了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但在旅游产业市场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究竟应居于什么样的地位、该行使何种职能、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起何种作用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值得作深层次的探析。政府对旅游行业的全面管理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中后期进入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阶段,到目前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展。近20年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经历了由开拓者向规制者的演进。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在中国已是WTO成员国的情况下,旅游行业管理手段应该更多地转向间接引导和宏观调控,政府部门的作用也应逐步由规制者向协调者过渡。中国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从管理旅游经济微观环节中抽身出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行政管理的职能集中指向宏观调控、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把一些属于企业自治权内的事情交还企业,把一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由社会管理,真正实现“小政府、大市场”。

二、政府在发展旅游业中应该发挥的基本职能

在旅游市场竞争全球化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创建一系列制度安排来规范市场、稳定市场和引导市场发展,并通过提供必要公共产品的形式来弥补市场供应的不足,政府不一定要自己来生产某种产品。可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不比市场小,而是具体的分工不同。政府的职能不是要去做大事,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即政府和市场要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各得其利、各担其险,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1.制定一系列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政府政策的推行会引起社会成员对其切身利益关系的考虑,从而引发其意识和行为的改革。当这种考虑和改变形成群众意识时,就可能影响社会发展的趋势,体现政府的政策目的。所以,科学的、经过严密论证的法制化政策过程,可以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稳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宏观调控的规范化运行。政府执行政策具有强制性、直接性、权威性等特点,政府主导推行的过程,也是旅游业方面的政策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旅游业在政府政策推动下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从长远看,旅游业发展需要一个高水平、全方位的集目标、组织、规划开发、促销等要素于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从而形成旅游业发展的最佳环境。

2.制定旅游总体规划。旅游业是由核心旅游业和辅助旅游业构成的综合性产业,其持续发展必须有赖于一个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划、规范、指导和调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旅游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更重要的是应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与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旅游业,宏观调控仍是政府管理旅游业的重要职能。

3.制定旅游市场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旅游业的规制旨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这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根本手段。世界旅游组织认为,政府旅游部门在旅游业中所起的作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开拓者阶段、规制者阶段和协调者阶段。我国目前正处于第二阶段,即政府主管部门对旅游业的管理正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

4.提供公共,收集和旅游信息。目前旅游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因此,旅游产业的许多公共还需要由政府来承担,这些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市场的宣传与促销、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旅游服务的评定与检查、旅游人才的培训与考核等。中国旅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导致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某些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存在。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旅游信息系统、强化旅游服务供应商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等途径来改善这种情况。

5.合理开发与保护当地的旅游资源,走可持续发展旅游的道路。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兼顾旅游经济效益、人文效益、环保效益。因此,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各级政府应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发展要以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并能对生态环境保护给予资金支持,使其得到可持续利用,满足旅游者日益增加的多样化需求,并能保持对未来旅游者的吸引力,还必须能满足当地居民长期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6.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有效地刺激市场。政府投资旅游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揽一切,而是通过政府资金启动社会投资,从而更有效地调控经济、刺激市场。在旅游业发展初期,政府利用较强投资促使旅游业超常发展,能迅速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和供给能力。政府在这方面的角色表现为:一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牵头开发旅游线路。二是重大项目的启动者。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可以拉动私人资本的更大投资。三是浓郁氛围的营造者。主要是通过宣传促销活动刺激旅游动机,扩大旅游市场。此外,政府可以组织策划一些影响力巨大的主题活动。如昆明世博会、杭州的西湖博览会都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成功范例。

三、政府发展旅游业存在的误区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似乎都乐意把旅游业确立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龙头产业。这种政府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定位,是符合时展的基本趋势的。政府力量对于旅游业的发展无疑十分重要,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在旅游业中的职能也应得到恰当的界定。WTO的本质是进一步的市场化。加入WTO后,我国还有很多制度、规则、行为与市场经济不相符,现在要把它们改过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会出现一些误区,阻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宰。沿用计划经济下高度集权的领导模式。有些地方仍存在由长官意志代替企业行为,由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规律,干扰旅游市场对旅游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导致决策失误,旅游供求失衡,造成很大的浪费。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财,即由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揽一切,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只盯着政府的口袋,或等或靠或要,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丧失了抢占市场的有利时机;或者超越政府财政实力,大包大揽,误把政府的职能作用理解为政府主干,即由政府投资兴办并直接管理骨干的旅游企业,给予它们各种各样的优惠与保护,造成事实上的垄断经营和不公平竞争,限制了市场经济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2.政府对旅游企业干预过多、管得过死。一些地方政府对旅游企业管得太死,充当一切具体业务的决策者,其结果是政企不分,旅游企业无法自主发展。政府并不天生是旅游专家。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违背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没有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反而还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政府并不是万能的,那种什么事情都靠政府解决的观念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阻碍,应从这种错误观念中摆脱出来。

3.政府成为部门利益的分享者,把发展旅游业作为自身利益的伸延。从理论上来讲,政府代表着社会整体的利益,它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事实上,政府由众多相对独立的部门组成,它们若追求各自的政绩、形象和其他各自相对独立的利益就会出现误区。由于旅游业的综合性,旅游业几乎与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一项旨在改善旅游公共利益的政策可能对多数政府部门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旅游政策的实施与否以及实施效果的大小取决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利博弈。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旅游局拥有的权力较为有限,由此决定了旅游局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与驾驭的能力,决定了旅游产业政策难以落实与实施。

由于以上误区,使得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过多地介人饭店、旅行社等竞争性的旅游行业,而对于道路、环境等公共领域却投入不足。总之,无论是旅游产业在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还是政府主导型战略在推行中出现的误区,都与政府行为是否合理密切相关。市场缺陷要靠合理的政府干预来弥补,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要以合理的政府行为为前提。

四、旅游业市场竞争全球化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旅游行政管理体制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和保持旅游市场的高度自由化,具体体现为职能的转变。政府由现在的对旅游的经营参与、经营指令、经营指导的角色,过渡到产业服务、市场纠偏、信息、市场普遍性原则引导的角色。

要克服以上误区,科学合理地发挥政府对于旅游业的职能,就应该实现以下转向:

1.在行使职能的范围上,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为主,把握好干预范围和干预程度。旅游业是一种涉及面极广、关联度极高的综合性产业,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政府主导”不是“政府主干”、“政府主财”,也不是“政府主宰”,更不是事无巨细全由政府进行管理。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推动、领导和协调,但政府不能直接参与企业微观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要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要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把主要精力集中于宏观调控,作好引导工作,促使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把握好干预的范围和干预程度。旅游产业现代化要求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干预目标仅仅局限于对市场普遍性原则的纠偏和引导。因此,干预的范围,也就仅仅局限于对经营者的经营、消费者的消费的度内,干预的程度仅仅局限于对市场普遍性原则的纠偏,不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策略、不干预行为主体的行为细节、不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结果。

2.在行使职能的性质上,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真正实现由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变革。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管理企业的“长官意志”色彩浓厚,不是政府服务企业,而是企业服从于政府,以致旅游企业在市场面前,往往茫然不知所措,不但没有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反而失去了许多市场机会。面对中国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对旅游业的冲击,政府部门尤其是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创造一个有利于旅游发展的大环境,服务于旅游业。在职能行使的手段上,应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用法律法规而不是“长官意志”管理规范旅游产业,以避免旅游管理的随意性和旅游发展的不确定性,使旅游产业在法律法规的规制下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如,在推进企业跨国经营方面,政府应完善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法规,简化审批制度,增加审批的透明度,为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放宽对外汇出境的限制,取消政策上的所有制歧视倾向,向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全球变化论文第7篇

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因此毫不奇怪,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对人们自愿的认同、合作,自愿的集体主义乃至真正自愿的“财产归公”活动,不但是允许的,而且常常支持还来不及

去年成为舆论热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在今年的“两会”上再度被聚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去年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当时这“二十字真言”就引起了许多讨论。一些对“主义”特感兴趣的人说按这五条的概括,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农村哪条没达到?难道他们也是“社会主义”不成?因此他们认为应当增加些“公有制”之类意识形态内容,而且在落实这些内容方面不能“放任自流”。另一些人则相反,他们认为过去多年来我们不少干部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改革前的集体化模式,改革后好不容易“不争论姓社姓资”了,如今加上这个“主义”帽子,会不会让人误以为又要搞强迫命令那一套?按“二十字”的说法,本来并没有集体经济的内容。加上这个帽子会让人误以为上面又要发动“集体化运动”了。所以他们认为还不如就叫新农村或新乡村建设为好。

这两种说法的立场差异甚大,但一个共同点是都特别在意“集体”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重建集体经济”吗?“集体经济”与“二十字真言”是什么关系?

其实笔者认为,由于历史原因人们对于“集体”二字的敏感是可以理解的,但决定“新农村运动”前途的关键并不在此。严格地讲,“集体”与否实际是个伪问题:市场经济中的所谓“私有权”本质上是公民自由产权,其中理所当然地包含若干公民自由地把自己的资产加以合并、自由地组织经济联合体的权利。因此过去笔者就曾多次指出: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因此毫不奇怪,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对人们自愿的认同、合作,自愿的集体主义乃至真正自愿的“财产归公”活动,不但是允许的,而且常常支持还来不及呢:典型的例子是几乎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公民自愿的公益捐赠和公益基金都以免税优惠、乃至搭配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有力的支持,以至于公益资产在他们那里的发达程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对于竞争性的“集体经济”虽然一般不可能有这种支持(否则就破坏了公平竞争),但只要成员真正自愿,别人也乐观其成。像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国家,不但最早的“五月花号”清教徒移民登陆初期就是过的公社生活,以后宗教的或世俗的公社选择也一直存在,而且在很长一个时期,这种从事公社实验的高度自由曾强烈吸引了世界各国(尤其是专制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从英国的欧文、法国的卡贝,直到俄国的民粹派,都到那里去实践其理想。最起码地,他们搞公社实验决不会像我们当年小岗村民搞“单干”实验那样要冒“生死文书”的危险。虽然这些实践在市场经济中往往缺乏竞争力而不能持久,但创造“奇迹”的也不乏其例。当年富于宗教集体主义精神的摩门教移民在高原荒漠上建成繁荣发达的犹他州,今天人们到了该州首府、高度现代化的新兴大都市盐湖城,无不为之惊叹,这奇迹决不比社区规模的、华西村小吧?即使在没有“奇迹”的地方,他们的公民集体与合作意识传统也随处可见:从政治上的集体行为能力、社区上的公益自治组织直到经济上合作制(尤其在农业中)的高度发达,都说明那是个公民“独立而不孤立、联合而不依附”的地方。

个人自由与“自主的集体主义”之一致性

没有以小岗村人为代表的中国农民冲破旧体制束缚的努力,不仅小岗村,包括华西村在内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速发展

现代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惟一限制,就是不能违背自愿原则强行“化私为公”、不能以不受制约的权力搞禁锢性的“集体”。

这其实也未必只是为了保护“私有制”,因为如果权家可以不受制约地“化私为公”,那它就同样可以“公产私用”乃至“化公为私”而不受制约。去年“郎顾之争”中郎咸平也一再说我们这种“保姆”强占“主人”财产的“国有资产(其实何止“国有”,“集体”资产亦然)流失”现象,是英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可能发生的。的确,如果每个公民的财产都能得到确实的保护,公民共同拥有的财产难道还怕得不到保护?

实际上,强制方式不仅侵犯了农民的个人自由,而且也使真正的“集体主义精神”不可能发生,因为违背人们自愿的强制往往要依靠“三个和尚无自由”式的“伪个人主义”才能顺利实现。

当年俄国传统村社社员比我国的“小农”更难“被集体化”,而我国东南沿海某些传统宗族及村社公产比重大的地区、乃至号称保有“原始公社遗存”的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比那些缺乏乡土认同的“纯小农”地区更难以被“集体化”,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无怪乎那时不断在乡村小共同体中提倡利益对立、政治分化、六亲不认、残酷斗争,对传统乡村社会固有的认同与合作资源打击不遗余力。今天许多地方的农村面临所谓“人心散了”、除国家强制力量外民间组织资源极度稀缺的状况,恰恰是那种“被集体化”的结果。而小岗村后来那个以“18个血手印”知名的“齐心协力闹散伙”事件,有人称为“以集体主义精神促使集体瓦解”的“小岗悖论”。其实这个“悖论”并不悖,关键在于那种强制性的“被集体化”恰恰是以一盘散沙的“个人”比真正的自主性集体更容易被外在的力量强捏在一起为条件的。

如今据说小岗村民在20年单干之后又考虑联合起来谋发展了。于是有人就说当年的分田到户是“走了弯路”。其实,当年小岗村人摆脱“三个和尚无自由”的困境而齐心协力、共担风险、摆脱束缚,正是他们今天得以自由地谋求联合发展、建立股份制经济实体的前提。没有以小岗村人为代表的中国农民冲破旧体制束缚的努力,不仅小岗村,包括、华西村在内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速发展。所以可以说,从当年摆脱“三个和尚无自由”的状况而齐心协力脱离官办“集体”,到今天齐心协力建立自愿联合,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它们既是农民个性解放的进步,也是他们作为现代公民的公共意识和集体精神的进步。

当然,当前中国各地乡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农民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互利合作与联合协作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在未来的发展中各种实验也都有风险和不确定性。谁也不能保证小岗村、、黄柏峪和其他发展模式在未来就会一帆风顺而不会有进一步的变革。即便某个模式在这里成功了,也未见得可以搬用到别处。我们应该相信,作为现代公民,每个农民不仅应该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仅愿意追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对于怎样根据自身条件追求发展和富裕也有自己的、他人不可代替的智慧。另一方面,从原始群时代就以某种形式的认同与合作为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民,也不会先天地“人心散了”而非要别人来“拉郎配”不可。政府可以提供服务,并且农民也有权要求政府提供他们所需要(而非官员的政绩所需要)、又属于政府责任所系的服务,但官员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农民。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不在于“集体”不“集体”,但的确在于对农民的权利尊重不尊重。这或许就是“二十字真言”没有把“集体化”、但却把“民主”列入了其中的原因吧。

维护自主性:不能“威胁”,也不能“利诱”

公共财政不同于慈善捐款,它是国家运用强制手段从公民那里汲取的资源,应当使用于公益目的,而不是用于帮助某个或某些公民在与其他公民的竞争中胜出——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命令”

不能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搞“集体经济”,那么是否可以用财政支持的方式引导农民搞“集体化”?笔者一位朋友的确有这样的见解:推动集体化不能“威胁”,但可以“利诱”。即以过去那种干部“抓点带面”的方式,以国家财政力量给愿意搞集体化的“试点”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支持,使试点乡村尝到“甜头”,对其他农民产生吸引力,“引导”他们搞集体化。如今新农村建设要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这种想法也就颇为引人入胜。

但是这种主张是极为可疑的。应当说,这种做法在过去1950年代的集体化中就曾广泛使用。它虽比直接的强迫命令“文明”些,但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副作用甚大。今天要搞市场经济,这样做就更有问题了。

首先,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以公共财政支持竞争中的一方使其体现出“优越性”,是不合理的。公共财政不同于慈善捐款,它是国家运用强制手段从公民那里汲取的资源,应当使用于公益目的,而不是用于帮助某个或某些公民在与其他公民的竞争中胜出——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命令”。这种“利诱”与“威胁”并无本质区别。

其次,自由主义经济学反对在竞争领域以行政权力配置资源,但其他各种国家干预学派当然不这么认为。运用国家权力使资源配置具有某种倾向性,例如向某些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地区倾斜,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有的。然而,作为公共财政行为,这样的倾斜必须合乎法治,真正具有“公共性”。我国现今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投入的法规体现的主要是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倾斜,其次是向特定地区(如贫困县)、产业(如种粮补贴)倾斜的精神,而不是向特定所有制倾斜。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非规定的倾斜必然影响规定的倾斜,因此是应当避免的。

第三,即使在公益范围内,国家财政对农民的“多予”也应当是一种法治状态下的公共服务,而不应当变成人治状态下的“首长恩典”,其实施对象的确定应当依据普适性的政策规定,而不应当与它是什么人的“点”、什么人的“帮扶对象”有关。运用公共权力向某些领导“亲自”关心的特定“典型”提供稀缺资源,尤其在这些资源因其稀缺而已经成为激烈竞争对象的情况下,“多予”的初衷就有可能被扭曲。

最后,在“利诱”的模式下搞“集体经济”,还有一个“退出权”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林毅夫先生当年曾经强调“退出权”是决定集体化相对正常运转或是造成灾难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这个论述用来解释他说的那些事是值得商榷的。但今天强调退出权问题却很重要。如果“集体化”是可退出的、而且退出成本不大,那么“利诱”或许问题还不太大。尽管它也可能有成败风险,但如果外部确实有“利”的投入,在预后不良、农民退出时会造成外部资源的浪费,农民本身却还不至于吃大亏。但如果这种“利诱”不可普及(只是对“典型”的优惠),或者不可持续(只是“引导”期的政策),那么农民进入后又不可退出或退出成本巨大,问题就严重了。

实际上,当年集体化之所以出现严重问题,直接的“强迫入社”固然是重要的因素,而“引蛇入洞”式的做法,即以不可普及、不可持续的“利诱”引导农民进入集体化,而后“利诱”消失,农民却不可退出,由此产生的弊病恐怕更普遍、更严重。我们如今的“集体经济”大都不可退出,或退出成本极大。因此不仅不应该“威胁”农民进入,“利诱”农民进入的做法也存在着极大风险。笔者认为:如果要在这方面“利诱”农民,那就应该首先明确农民的“退出权”。否则就决不应作此想。

当然,成员可以自由退出与经济体的持续存在和发展是有矛盾的,传统的“合伙经济”因此一般都难以做大。但是股份制原则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如果纯属农民自发、自愿的互信合作,他们当然可以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但如果外部人要加以“利诱”,恐怕股份制是惟一可以考虑的方式,而且应当是可以转让(不影响经济体持续的退出方式)的自由持股——在这方面应当特别指出:过去一度被宣传得火热的所谓“股份合作制”作为“现实主义”与意识形态教条之间的权宜性妥协是可以理解的,但它本身不能被塑造成新的教条。实际上如果纯属农民自发自愿,合作、合伙乃至完全无私奉献都未尝不可。如果要“利诱”他们,就应当限于可退出的自由股份制。而既然是自由股份制,强迫命令或“威胁”的因素是决不能掺杂其中的。外部人怎样“影响”农民?

“多予少取放活”,这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旨。但是这句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利益上要对农民“多予少取”,更重要的是在权利问题上对农民“多予少取”。对农民的合法权利要多尊重、多维护、少限制、不侵犯,而官员对农民行使权力则要有制约。

当然,所谓“利诱”农民搞自由股份制还可以,也不意味着应该提倡乃至推行这种做法。原则上讲我是反对用权力来搞“威胁利诱”的。但是,这当然不是说各种理想主义者、包括信仰“集体化”的理想主义者就不能影响农民。

首先,他们可以“自己做出榜样”给农民看,就像当年欧文等人所为。过去的意识形态把欧文说成是“空想”家,而把终身在图书馆与书斋从事研究的那位学者称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者,这是很奇怪的说法。近代科学不同于传统玄想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重视实验,所以又被称为“实验科学”。从这一点看,欧文这样终身从事社会实验的人与书斋里的理论家相比,谁更“科学”谁更“空想”,确实值得反思。再从实际结果看,虽然欧文自己的实验点并无多少成就,但他的方法对后世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当今世界,自由公民的合作运动已经大有成就,而欧文则被公认为合作运动的先驱。尤其在农业领域,今天合作运动已在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造成了“联合的小鱼吃大鱼”的局面,使家庭农业得以有效地抗衡乃至战胜雇佣农业。其实效远远超过了所谓“科学意识形态”指导下的集体农庄模式。

其次,他们可以作为志愿者去帮助农民,就像当年的晏阳初等“乡建”活动家和今天许多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或志愿公益团体)的做法。欧文是找一批理想主义志愿者自己实践理想,而晏阳初们是把自己的理想主义体现为给农民提供各种帮助。志愿者不同于政府之处,就在于前者不会对农民行使强制权力,却能够给农村提供不少发展所需的资源,给农民提供公共品和其他公共服务,同时也能够与农民进行价值观和文化上的交流与互动。这不是什么“教育”农民或是接受农民“再教育”的问题(尽管在知识层面所谓“精英”与“大众”确实需要互补)。在既需要认同、合作与也存在价值多元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在平等交往中影响他人、乃至向他人“布道”的权利——只要不是强加于人。当今世界的第三部门与志愿者公益取得了不少实际成果,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乌托邦。然而我一向认为,掌权者搞乌托邦可怕,无权者搞乌托邦可爱。不附带强制的乌托邦不仅是无害的,而且是人类进步所需要的。营利的企业不会搞乌托邦,有权的政府搞乌托邦则很可怕,作为两者之外的“第三部门”,志愿者及其组织是适于进行乌托邦实验的惟一形式。因此志愿公益事业的现实成就和潜在能力固然未可低估,而志愿者的“乌托邦”——正如欧文、晏阳初们并未实现的理想一样——也是宝贵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