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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7 16:46:38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1篇

西南油气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要是为四川油气田后勤服务的,主要服务川渝两地的18个区域性油气田生活基地,工程项目点多、面广、规模小。以2013年为例,工程项目有80余个,合同总金额1.6亿,涉及的承包商近70家,这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先天难题。2010年矿区服务事业部制定了《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审核关、QHSE业绩关、人员素质关、施工监督关、现场管理“五关”,严格签订工程安全合同,严格承包商安全监督考核,使承包商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矿服系统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总体上还是存在重准入、轻监督、少清退问题。

2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不足和难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要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主体,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直线责任部门要求多、落实少,属地单位监管责任缺位,项目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造成了现场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加大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难度。2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首先,由于集团公司“三控制一规范”及矿区业务收缩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有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满足承包商安全监管需要。其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注重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忽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检查,忽视承包商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的检查。再次,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及安全知识,履职能力有限,对于存在的问题难以有效查出及准确处理。3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困难。在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缺乏,资质挂靠、随意分包、违法转包等乱象大量存在,承包方和实际施工方不统一,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不明确,部分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或施工技术,造成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但建设单位是与被挂靠方直接签订合同,对承包商的各类业绩考核也只能针对被挂靠方,难以真正落实到实际施工方。

2.2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1承包商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施工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现象频发,他们往往成为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另一方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配备,一是不按中标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二是中途更换频繁,三是由现场施工员或技术人员替代。部分管理人员认识存在偏差,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认为花过多的时间在安全工作上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认为安全和工期是矛盾的。2承包商安全投入不足。现行的施工招标,尤其是土建招标,大多是低价中标,虽然在合同中要求安全费用单列,而且单独制定了安全合同,但是在承包商低价中标之后,因为缺少对安全资金使用的监控,不少承包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负效益,能省则省。安全投入不足,还体现在承包商聘用尽可能廉价的劳动力,对所辖的施工人员缺少有效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以及设备设施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且质量低劣等。更有甚者,由于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给施工作业带来了安全隐患。3承包商内部管理混乱。由于矿区建设项目多、规模小的特点,承包商施工现场有“工头式”管理现象,没有建立或者部分机构没有设立,一些对口联系无法建立,没有形成顺畅的管理链,使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进行对接,存在管理死角。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多流于形式,尤其是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所以在施工前就没有办法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一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如作业现场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临时用电违规搭接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彻底的消除。

3承包商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3.1建立项目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规模和作业风险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设置专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开展日常巡检,严格审查其作业方案,重点加强现场监管;规模小、风险低的项目进行属地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进行监管。

3.2健全安全监管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是项目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协调、监督参建各方的安全工作,明确直线部门、属地单位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单位、个人考核实施细则,对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处罚,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及时撤换,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将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3.3理顺承包商管理链的衔接

承包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各个阶段,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多,要科学统筹整个管理过程,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每个环节,在管理链上形成无缝闭环对接,做到既有合理分工又有沟通协作,实现投资、工期、安全、质量的协调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3.4优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特点,在项目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矿区服务事业部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及审核清单为依据,编制适宜于自身管理需要的工作指南和工作表单,化繁为简,增强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对一些内容涵盖面较广的安全标准编制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的执行程序,建立矿服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

3.5抓好现场监督人员及承包商培训

1抓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只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提高了,才能对更好地对承包商进行监管,打造和培育一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专业队伍。各建设单位可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并在矿区服务系统内部进行经验分享,为兄弟单位借鉴参考;可组织各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课件开发,开展经验交流评比活动,通过交流、学习,集大家的智慧,共同提高矿区服务事业部的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2抓好承包商的培训。一是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分公司要求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施工单位逐级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查资料,抽查员工;三是在施工区域张贴安全文明警示语,处处提醒,采取公示栏对单位之间或民工主动遵守或违反规定给予公示等方式营造安全文件氛围;四是通过培训将成熟的安全管理方法推行到承包商内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矿服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通过触动承包商员工的灵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由被动接受检查变为主动抓安全管理。

3.6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1人员、材料、设备入场管理。核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合同约定的一致,变更项目(或施工过程中变更必须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尤其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对项目不熟悉,造成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断档。审查承包商入场人员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核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承包商的报价中应当单列此项费用;重点检查承包商列入概算的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总体评价挂钩,并在项目完工后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3施工过程抓关键、保重点。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管理资源有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找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因此,对建筑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可以放在对这五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4结束语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 总承包商 工程分包

中图分类号:TU7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a)-0134-01

以当前来看,施工总承包模式仍然是国内建筑行业比较认可的一种管理模式。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分包行为,这时总承包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做好对分包的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这都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的控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分包的现状

一些大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把自己不擅长或者利润较低的一部分生产任务分包出去后,可以降低一些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率,同时可以集中精力去提高自我的管理能力并加强自身专业化的施工能力。这样,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可以相互配合,各自发挥优势,产出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如今大多数的分包商很难得到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现场管理人员以及技术工人,这就需要总承包商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考察分包商的管理水平,施工效率和普通技术工人的综合素质。往往体系比较完善的分包商在合同报价时是比较高的,因为他们的管理成本、施工技术等需要的成本会比较多一些,但是这些已成体系的分包商施工效率高,管理水平先进,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总承包商的管理压力,而且在工期和质量问题上会有很大的保证。也会有一些小型的分包商,他们大多是在劳务市场招募一些临时工,价格较低,但是工人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是不能保障的。一个好的分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好坏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在选择分包商之前要对各个分包商进行多方面考察,同时在确定好分包商后还要督促分包商适时对工人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 总承包商加强分包管理的对策

2.1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布置

施工现场直接反映总承包项目部的管理水平,也是开发商对外销售宣传的门面,赢得开发品牌的关键环节。总承包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现场管理工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科学合理地规划布置总平面图,同时将“三通一平”做到既合理又经济。根据施工进度的具体需要,按阶段调整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便于多家分包商同时作业。施工现场应三区分离,规范管理。作业区全部采用硬覆盖,各工种作业场合理布置并且每项建筑单体工程采用全封闭,使施工标准化,现场公园化,宿舍公寓化。各分包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卡,用安全帽的颜色区分管理和作业人员,便于现场管理。现场办公室应有统一明确的标志,项目部成员人名上墙,保证机构完善,职责清晰。

2.2 严格管理分包单位安全

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商要杜绝考虑安全不达标、不遵守合同的分包商。同时要收集各种分包单位的资料,建立相关的档案,包括各分包商的企业资质、安全许可证、人员配置情况、设备配置情况、专业化程度以及近几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在必要时,可以与分包商协商,要求其从合同价款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备用金,一旦分包商不能按照规定履行安全义务时,总承包商可以在不经过分包商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方面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在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商。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还要从根本上改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让建筑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行为准则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全面监督分包工程质量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质量管理方面,总承包商要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同时还要对各分包商所负责的系统功能进行监控管理。将工程分包出去前,总承包商要对各分包商的施工实力进行评估,要保证分包工程能够顺利完成,并且质量达标。施工时,还要对分包商的施工流程进行控制,审查施工措施是否规范,确保不存在质量方面的隐患。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对工程质量应严格把关。施工完成后,对于已经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总承包商要组织相应的人员,使用规范的技术手段对成品进行保护。同时,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

2.4 严格监控分包工程进度

总承包商必须严格把握工程的整体进度,周密筹划进度计划,并且时时监督控制。总承包商在和分包商签订合同时要斟酌好合同工期,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留有可调整的余地,预防意外情况的出现,造成工期延误。实施计划监控时,应经常地、定期地跟踪检查实际进度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调控。当发现某些工序拖延工期时,必须立即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做出明确的判断。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另外,发挥总包的协调作用,尽量避免工期延误。

2.5 全面加强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分包方进行资信调查。资信调查之所以是一个重要问题,是因为这样可以使合同得以安全履行,以此保证合同的目的可以顺利达成。同时因其在习惯上又易于被忽视,所以必须对此有所重视。健全项目合同专人管理制度。由于工程项目庞大、复杂、施工周期长,分包队伍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设计变更和计划的修改,以及对合同某些条款的变更。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中要有专人及时做好设计和施工变更洽谈记录,明确变更而产生的经济责任,作为索赔、变更终止合同的依据,这也就是从合同审核中要产生效益。注意规避合同风险。由于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繁琐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点及建设项目资金庞大、市场竞争过于激烈等因素,所以应谨慎分析影响工程施工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尽量规避掉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约合同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2.6 有效协调总分包商关系

总承包商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分包商有协调配合义务,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总承包商可以制定一系列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分包商主动去配合总承包商协调管理的行为,遇到无故违反总承包商要求的分包商,必须进行批评更正,并给与一定的罚款处理。也可以在平时按期举行协调会,用于管理一些日常协调事件的处理,以此来提高分包商对项目的整体观念。

3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可以从分包单位安全、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工程进度、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控制,力争使分包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陈金林,王宝龙.关于如何加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控制[J].城市建设,2012(5):54.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阐述了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实践,介绍了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进行的几项有关安全的工作经验,最后提出了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尤其是巨型水电建设项目,其全部施工任务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商独立承包已不可能,而往往是由数家承包商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施工任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矛盾。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克服安全工作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建立 (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我们在监理机构三控制一协调的职权范围内,又增加了一条安全控制。为此,特别增设了一名安全监理,并授予他可以在施工现场发口头停工令的权力,并由其负责协调承包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网建设部和华中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出版的《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 (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着重加强了承包商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4)开展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劳动条件、隐患治理和职工上岗培训教育等情况的检查。同时还规定,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停止承包商的现场施工; (5)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坚决进行罚款并令其退场;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者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安全活动 (1)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举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和我们分别进行了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2)安全周活动。 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流动吸烟、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和安全活动,以促使其安全活动制度化。 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协助承包商开展了如下主题的安全周活动:①遵章守纪、杜绝三违;②勿忘安全、珍惜生命;③治理隐患、保障安全;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⑤加强管理、保障安全;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⑦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以周促年等。 3安全工作的研讨 安全工作是否成功,关键在于领导。为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地和承包商的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安全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并就下述论点达成了共识。 据有关专家论证: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提供8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有生产力的安全运行能带来1~3个百分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4篇

【关键词】承包商;安全培训;对策

石油行业作业具有高风险、条件复杂、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都进行了统一而严格的要求。承包商通常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如基础建设、改扩建工程、技术服务、检维修作业等服务项目,可见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已成为能否服务石油企业的重要条件。

一、石油企业承包商安全现状

石化行业“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安全事故数量超过“十一五”末3年的总和,安全事故呈现急剧上升的严峻局面[1]。统计表明,90%的事故发生在装置检维修期间,而检维修等施工作业主要由承包商人员承担,呈多发态势的各类承包商人员事故给企业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影响[2]。

2013年6月2日,大连石化公司发生渣油罐闪爆起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这至少是过去四年来,中国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发生的第五起火灾(爆炸)事故,也是大连石化公司在不到两年内发生的第三起同类事故。纵观石化行业,近年来因对承包商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事故为数不少,其形式不一、原因各异。据统计,石油石化行业发生事故近57%由承包商队伍引起[3]。例如,齐鲁石化公司承包商“10·14”火灾事故、锦西石化承包商“7·5”高处坠落事故、中国石化宁波工程公司分包商“3·18”物体打击事故、中国石化南化公司连云港碱厂承包商“9·23”叉车伤害事故……

据中国石油统计,该公司近年来发生的工业生产亡人事故中,承包商事故占70%以上,承包商施工作业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4]。承包商的工作是石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基础,石油企业与承包商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承包商事故频发,即使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再先进,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二、承包商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1.承包商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不重视,投入不足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会接受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但是该类培训覆盖面较小,大量承包商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工作仍依靠承包商或业主单位组织开展,如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更人员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会议,甚至是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等。目前,某些石油企业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内部承包商,其自行组织安全培训;另一类是企业外部承包商,石油企业通常要求外部承包商在其指定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为其提供服务。企业内部的承包商已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之下,其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可以得到较好的实施和支持,而外部承包商主要以盈利为目的,能省则省,不愿在员工安全培训上付出过多的时间和资金,并且也无完善的培训制度,通常都是应石油企业要求,才会被动的接受培训。承包商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大量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比较落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对“三违”现象麻木不仁,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及应急能力严重不足,致使“三违”事故时有发生。

2.受培训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在石油行业,承包商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其服务内容涵盖设基本建设、改扩建工程、技术服务、检维修作业等,专业领域也涵盖勘探、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等,可以说承包商是一支领域范围广、专业跨度大的队伍,所以其人员的文化层次、知识结构也都不尽相同,这给安全培训也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在培训过程中,由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太忙,往往不能保证充足的学习时间或指派本单位非安全管理人员来参加学习,这无疑都使得安全培训的效果大打折扣。

3.培训内容针对性不足,培训模式单一,培训效果不理想

在现有的承包商安全培训中,基本上采取了“一锅烩”做法,不论什么培训学员,授课内容大致相同。安全培训教材针对性不足,有的是自编教材,还有的没有教材,只有培训讲义,其培训内容随意性较大,安全培训学时不够时有发生,安全培训大纲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目前仍以传统的授课方法为主,很多时候都是采取的大讲堂式的培训课程,灌输式的说教方式,在安全培训的过程中缺少台上台下的互动,课堂氛围比较枯燥死板。而承包商企业员工对于这样一种单一化的安全培训课程普遍提不起兴趣,很多人不想听、不愿听,即使到课堂听讲也处于心不在焉的状态,所以常常会出现讲台上讲师很辛苦,台下学员很疲倦的情况。这一问题也直接造成了安全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培训质量不过关,也无法真正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4.培训师数量有限,能力有待提高

石油企业通常会委托安全培训机构为承包商开展培训。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数量有限,对于培训技巧和方法有一定的掌握,但现场经验不够丰富,讲授的内容也多以理论知识为主。企业的兼职教师生产实践多,熟悉现场,但缺乏培训的专业技能,使得教学方法与课堂掌控能力不足。

三、提升承包商安全培训的对策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阐述了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实践,介绍了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进行的几项有关安全的工作经验,最后提出了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尤其是巨型水电建设项目,其全部施工任务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商独立承包已不可能,而往往是由数家承包商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施工任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矛盾。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克服安全工作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建立 (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我们在监理机构三控制一协调的职权范围内,又增加了一条安全控制。为此,特别增设了一名安全监理,并授予他可以在施工现场发口头停工令的权力,并由其负责协调承包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网建设部和华中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出版的《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 (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着重加强了承包商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4)开展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劳动条件、隐患治理和职工上岗培训教育等情况的检查。同时还规定,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停止承包商的现场施工; (5)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坚决进行罚款并令其退场;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者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安全活动 (1)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举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和我们分别进行了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2)安全周活动。 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流动吸烟、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和安全活动,以促使其安全活动制度化。 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协助承包商开展了如下主题的安全周活动:①遵章守纪、杜绝三违;②勿忘安全、珍惜生命;③治理隐患、保障安全;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⑤加强管理、保障安全;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⑦安全、生命、稳定、发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6篇

关键词:工程分包;安全管理;项目协调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2001年以来,建筑业总产值以20%左右的增长速度持续稳定上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建筑业就业容量大,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国3,200多万建筑业从业者中,农民工的比例高达84%。然而,建筑业的安全水平相对较低,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高危险行业。2009年上半年,全国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1,074人,发生重大事故4起,死亡45人,同比增加3起、35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部门,建筑业之所以成为危险行业,与其自身特点是分不开的。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人机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材料和机具必须通过相互联系和配合才能完成一定的施工生产任务,因此这一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除了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受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的状态的影响。而在建设过程中人、物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非常多,比如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较低、施工生产的离散性、变化的物理工作环境以及恶劣的露天作业环境等。另外,工程建设往往由多方参与,管理层次较多,管理关系复杂。仅施工现场就涉及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建设监理和供应商等各方,尤其是数目众多的分包商给建筑安全的目标管理、协调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工程分包对安全绩效水平的影响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复杂化、系统化、专业化以及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个建设项目往往由数量众多、层次众多的分包商共同完成。在房屋建设项目中,分包商完成工程量的80%~90%是很普遍的。在公路工程或其他重大项目上,分包的部分一般会少一些。国外研究者已经证实了工程分包有助于建设项目更高效、经济地完成。同时,有研究成果表明工程分包是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的因素之一。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混乱的责任关系加大了控制现场安全的难度。另外,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分包商往往会压缩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以谋求经济上的存活。澳大利亚的一项实证研究分析了分包商遵守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障碍,发现实施法律规定的安全健康防护措施的费用、语言和教育水平的限制以及对新制度的恐惧是制约法律有效实施的主要障碍。

在中国,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以及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三种形式都是合法的工程分包活动,同时相应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不合法的工程分包活动,包括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本文暂不讨论《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禁止再分包的规定是否制约多元化发包模式的发展、是否与市场需求相悖。目前,建筑业中转包和层层分包现象非常普遍,经常出现一个项目由几个承包商层层转包,导致安全责任不明确,各个分包商都忽视安全。同时,经过层层盘剥,也使得最底层的分包商微利或无利可图,无法保证在安全上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全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

可以看出,在世界范围内,工程分包都是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绩效水平的重要因素。美国在安全管理和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逐渐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在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美国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从合同的角度看,分包商通常和总包商直接达成协议,尽管业主拥有对所选分包商的最终批准权,他们通常会接受总包商的第一选择,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包商而非业主负责协调管理各个分包商。实际上,业主将分包商看作是总承包商的雇员。这点体现在总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条款中:“在没有得到业主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包商不应当转租、出售、转移、分派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合同或承包商的权力、资格或利益的任何部分。在得到上述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承包商转包一部分工程,但承包商必须承担总计不少于合同总价款50%的工程。在计算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工程量之前,还应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其在合同当中有专门条款指定的、可以由分包商完成的项目的价值。任何合同的分包或者转移行为都不能使承包商免除其在合同或合约中规定的责任。”

分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提到安全,要求分包商遵守政府的安全规定,一些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如下:“分包商应当遵守所有的安全规则、规定和保护员工或其他周边人员的行业惯例。分包商应及时执行任何由承包商或业主提出的,属于安全的指示,并应充分参与承包商的安全计划。”

尽管业主将分包商视为总承包商的下属,但是大多数总包商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会仔细起草分包合同,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使得分包商成为独立的承包商,而非总包商的。因为,如果分包商毫无风险地成为总包商的,总包商的责任会增加。尽管很多分包合同都表述了分包商的安全责任,大多数情况下表述的方式还是很肤浅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由于总包商拥有更广博的知识和更强的控制能力,应承担一部分由于分包商行为引起的责任。对此,OSHA规范(29CRF§1926.10条款)规定:“通过合同获取某部分工程的任何承包商或分包商,不得要求任何壮工或技工在建筑安全标准确定对其健康或安全不卫生、有危害或有危险的工作环境或条件下工作。”该规定强调总包商对“所有员工”负有责任。因此,对于总包商而言,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成为影响项目能否顺利进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当然,总包商首先应该具备指挥不同工种和分包商的能力;其次总包商必须迅速而有效地让项目建设各方感受到项目安全文化。为了避免雇佣不能理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分包商,总包商应仔细对其加以选择,安全成为选择分包商的明确且重要的标准。总包商应如何识别安全的分包商呢?美国的经验是通过安全记录来判断,具体而言,可以采用经验调整系数、工伤赔偿损失率以及事故发生率。如果所有衡量手段得到了一致的结果,当然可以为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但是,如果它们之间相互冲突,决策就会变得复杂。

在选择了安全记录良好的分包商之后,进一步探究总包商对分包商安全的影响方式。在对中型项目分包商安全的研究中,安全专家Hinze和Fingone(1988)发现安全主要受到五大类变量的影响,按照其对分包商安全影响的降序排列为:项目压力、项目协调、强调安全、关注员工和安全标准。项目压力对分包商安全绩效的影响最大,其中包括总包商的项目主管判断的项目压力,如果他们认为项目存在巨大压力时,分包商的安全记录一般很差;进度压力也影响安全绩效,如果进度提前,则相对事故率更低;还包括总包商的项目经理的利润压力,如果他们仅重视项目利润,分包商的安全记录会下滑;此外,分包商自身的安全压力也关系到其安全生产水平。研究发现,总包商协调项目所付出的努力与分包商的安全状况直接相关。当其具有良好的项目协调能力时,分包商就会有很好的安全记录。而影响总包商协调效果的因素很多,包括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等,同时项目中分包商的数量也影响安全,随着分包商数量的增加,事故率随之上升,特别是在分包商数量超过50个以后,事故率明显增加。

而一项针对全美国大型项目分包商的研究发现,其安全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影响:总包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总包商有效地进行项目协调工作。在大型项目中,以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委派一名全职的项目安全员;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班组安全会议;在各方协调会议上讨论安全;在开工预备会议中讨论安全;监控项目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绩效;高层领导在视察现场时强调安全等。此项研究还发现,总包商而非分包商自己对分包商的安全有着更显著的影响。

四、对我国的启示

关于总包商与分包商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比发现,我国法规对总分包之间安全责任的约定与美国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关键在于能否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即总承包商应该制定怎样的安全计划以保证现场的安全状况在其掌控之下,分包商又应该采取怎样的安全措施以履行其安全责任。因而,现阶段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应该从企业和项目层面着手。

由于我国建筑劳务分包队伍主要由农民工构成,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足,很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便从事施工生产。而劳务分包企业往往管理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地管理农民工队伍。美国的研究表明,总包商对安全的干预比分包商的自我管理更有效,因而总包商应向分包商灌输安全文化理念,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审查分包商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指导安全计划的执行,逐步形成依据分包商的安全记录进行招标决策的机制,激发分包商进行安全的自我规管,从根本上提高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2~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2]方东平,黄新宇,Hinze J.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8.

[3]王茜.建筑施工频繁“触雷”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N],中华建筑报,2009.7.21.

[4]David Arditi,Ranon Chotibhongs,Issues in subcontracting practice.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131 2005.8.

[5]Loosemore M,Dainty A,Lingard H,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strategic and operational aspects.London:Taylor and Francis Ltd.2003.

承包商安全管理论文第7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7-0044-02

对于电力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保障。因此,认识到分包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措施,解决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对于工程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意义

1.1 分包管理的意义

电力工程分包管理是指工程的业主或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具有一定条件的承包单位的一种项目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分包的形式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由业主直接分包,合同由业主和分包商直接签订。第二种是在业主的认可之下,总承包商找到分包商,并签订分包合同。第三种,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但具体的分包商由业主指定;还有一种,由总承包商将一些项目直接分包给分包商。由此可见,指定型的承包管理工作由业主控制,但大多数情况下,一般的分包管理是由总承包商来负责的。这可以极大地方便总承包商控制和管理分包商,同时,业主对于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更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1.2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必要性

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管理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对于工程来说,通过分包,可以激发分包商的竞争意识,提高劳动效率和施工的质量,从而保证了电力工程的效率和质量。而对于分包商来说,可以降低工程负担,减小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压力,提高施工速度,降低成本。而对于业主来说,通过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将工程分包出去,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满足质量的要求。同时,分包商为了获得更多的承包机会,会主动提高其工程承包的实力,不断提升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实力,以低消耗,创造高效率,极大地提高工程施工的能力和质量。

但是,要实现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的作用,就要加强分包管理,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控制分包商在人员、技术以及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减小因分包商的独立性过大而导致的控制不善,效率低下,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等问题,从而对总承包商的名声和信誉造成损毁。

2 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有限,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如果在选择分包商及签订合同时,没有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考核或存在私人交易问题,所选择分包商的施工能力达不到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那么,这种人员和技术方面的不足,会对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产生极大地影响。因此,对于分包商资历的考察,是分包管理的首要内容。

此外,分包商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不达标,这是对电力工程项目质量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有些分包商为了节省资金,降低成本,在工程材料的选择方面,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若总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地管理,会对电力工程项目产生很大的影响。另外,一些分包商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不严格,导致一些操作技术不规范,甚至违章操作,不仅对电力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甚至会产生施工安全问题。一些分包商在管理中,往往忽视工程的整体性,进行独立管理,导致整体与部分的分离。由于分包商本身具有极大的独立性,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可能会忽视工程的其他部分,不主动配合总承包商的总体规划,对电力工程的总体项目产生影响。

3 提高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 增强分包合同管理

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在承包合同中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择优选择,然后签订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分包性质、施工范围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合同的金额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另外,在签订了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以后,分包单位才可以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要与进场分包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签订的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3.2 加大对二次分包的管理力度

①对于二次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二次分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管理,对于分包管理的责任进行全面落实,建立起二次分包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电力工程的安全建设。同时,各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要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禁止单位以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另外,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和作业范围的要求,强化对于二次分包的资格审查与现场监督与管理,更好地完善二次分包的管理机制。

②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要与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相近。对于特殊高难度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或者更高的资质。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要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二级或者更高资质。

③对于二次分包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于二次分包现场的管理,对于分包现场人员的基本情况、进出现场时间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开始分包作业之前,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变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另外,施工单位要提高对人员的配置管理,对二次分包现场作业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3.3 协管分包

施工单位要对检查、工程、人资、经营、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理科学地分工,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地对分包作业进行协调管理,在确保电力工程实施项目的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单位层面,加强分包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对于工程本部和施工项目部门之间分包管理界面与流程进行进一步地明确,使各部门能够真正对于分包管理进行协调、完善。

4 结 语

根据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分包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总承包商在分包商的选择、监督、管理上要有严格的规划,保证管理的有效性。而分包商面对激烈的竞争,也应完善自身制度,提高工程管理的能力,主动接受总承包商的管理,配合工程的总体发展,按时保量地完成电力工程项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