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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农业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7 16:45:37
世界农业论文

世界农业论文第1篇

如果把历史的视野指向遥远的古代的话,就会发现,中国和欧洲的农业文明的一个显著的区别是,中国的农业是一种原生型农业文明,即是一种在本地土生土长的农业文明,它既是起源地,同时又是农业繁荣地;欧洲的农业文明则是一种外来型、传播型农业文明,它的农业文明是由西亚地区传播而来的(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这两种不同的起源方式以及相应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和西方农业的完全不同的格局。

欧洲的农耕文化——新石器文化的出现与西亚的农耕的扩展有着密切联系,这一点已为考古发现所证实。西亚农业向北传播中,由于欧洲既适合于畜牧又适合农耕,因此农业传播出现了先传播驯养畜牧技术后传播种植技术的前后两次传播过程(注:徐旺生:《农耕的起源和传播对中西早期文明发展的比较研究》,《农业考古》1997年1期。)。

欧洲文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特征是在发展驯养和畜牧的基础上逐渐发展种植业,并且种植业首先是由满足牲畜饲料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主营畜牧业的习惯,因此农耕的扩展并非一下子就从西亚迅速传遍全欧洲,而是缓慢传播。根据研究者的测算,欧洲早期农耕推进的速率是每年1.08公里,每代人扩展的平均速率为25公里,农耕向欧洲腹地传播持续了大约3000年之久(注:(英)A、阿默漫等著,黄其煦译:《欧洲早期农耕扩展速率的测量》,《农业考古》1987年1期。)。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在农业没有传播到欧洲的腹地之前,居住在此的欧洲人从事的是畜牧业,后来才开始接受种植。恩格斯根据雅利安人亦即印欧人,先是从事畜牧,后来又在畜牧的基础上引进了种植业的历史,得出了农业的产生是为了给牲畜提供饲料的结论,原因就在于此(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1页)。

显然恩格斯的这一结论不是农业起源的普遍形式,只适合于早期的欧洲,而不适合于亚洲。在亚洲,种植不是为了满足牲畜的饲料需要而产生的,而是为了给人类提供食物。因此,早期的欧洲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游牧的生活方式,而中国人则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

与欧洲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是,在中国中纬度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发明了原始的种植和养殖业后,由于该地区特有的土壤环境,人们很快就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生活方式。黄河流域到处都是堆积的黄土,这种土壤非常适合于人类早期的比较简单的工具进行种植,收获的粮食也较多。距今约7000年的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粟,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种植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又由于种植必然与定居紧密联系,而定居生活也是人类生活的一种趋势,狩猎的方式逐渐降到非常次要的地位。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们也不大愿意迁移到别的地区生活。因此,中国文明最早的起源和繁荣地就是黄河流域一带。到了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形态,亦即今人所说的“跛足农业”。秦朝以倡导耕战得以最后统一了全国。三国时,曾经规定,凡杀牛者,论罪恶至死(注:陈寿:《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唐、宋和明代也有类似的禁令,因为牛是种植业中动力的主要承担者。

总之,欧洲的土地既适合于种植,也适合于养殖,但是最早的种植业是在畜牧业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侧重点是养殖业,所以欧洲农业中养殖业的比重较大,是一种混合型农业。而中国的早期农业,由于黄河流域一带的土壤宜于农耕,所以以种植为主,是一种所谓的“跛足农业”类型。

二、不同的生活模式与不同的生活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原始农业时期的农业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各自后来发展的不同。在讨论两者的差异之前,我们先看看动物界食物和性格之间关系如何。

动物界存在着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两大类,两者的生活方式显著不同。处于食物链顶端的肉食动物如猫科动物,与草食动物相比,数量少,占有的生活空间较大,而繁殖的速度相对来说要慢一些。

肉食动物以老虎为典型代表,如果没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就不具备生存能力,就有可能会被淘汰。一旦老虎来到某一地区,必定建立势力范围。当确定了势力范围后,别的老虎是不能进入的,“一山难容二虎”,否则就会出现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弱者被赶出这一势力范围,而强者则成为这一地区的主人。新的主人会在此地生活,而原有的老虎则另寻生路。实际上,这是老虎为了不缩小捕食空间,维护基本的捕食区域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是一种确定生存底线的行为。过密的空间是无法提供一只老虎的食物需要的。欧洲人长子继承制度的某些特点与老虎的行为有着某种联系。

肉食动物生活的最大的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会向其势力范围外转移其过剩,即幼兽成年后立即离开父母。只有当所有的能够容纳其生存的空间都已经兽满为患后,才会通过博斗以减少数量,迅速地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数量下降;而不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靠缩小势力范围或者说降低生活质量来使每一个动物拥有各自的生存的空间。所以说肉食的猫科动物如老虎有一种调节机制来控制自己的种群的数量,以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而不是通过降低生活质量,来维持生存繁衍。

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繁殖方式与肉食动物完全不同。一般来说,草食动物的数量相对于同一地区的肉食动物来说要多很多,草食动物群数量很大,往往数十个或者数百个个体一起生活,其中多半有自己的领袖,比如,头马、头羊等,逐水草为生,往往采食完一地的草后,才转移至其它地区。

草食动物生活的另一特征是,如果它的数量过剩,它的每一个个体依然生活在原有的空间中,不会有某一头羊或者头马将某一动物个体赶出其群体。当数量过多,使得某一地区的草地可供采食的时间起来越短,只能是更加频繁地转移草场。通常由于无法采食而饿死或者被肉食动物捕杀而减少种群的数量,以维持一定范围内合适的种群数量。草食动物不像肉食动物,有一个自我调节机制来减少种群的数量,而是被动地由外界因素诸如天敌的存在、食物的充足与否等来控制其数量。在非洲生活的一种肉食鸟,当幼鸟一旦能够飞翔觅食,父母就将其赶出家门,让幼鸟自寻生路,自生自灭,成年鸟决不会对后代有任何的怜悯,担心其会遭遇不测。

以上是动物界中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大致区别。如果我们将这种区别与东西方早期人类的生活方式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肉食动物和草食动物的区别与东西方人类的生活方式的区别极其类似。第一,从居住特征来看,西方人多具有独立的性格,早期居住特点是一家一户单独的,类似于除狮以外的猫科动物的独居特征,不象中国人多聚集在一起;第二,西方人早期肉食在食物中占有较高比重,类似于肉食动物的食性;而中国人早期多吃谷物,类似于草食动物的食性;第三,西方人由长子继承家庭的所有财产,其它的子女则成年以后离开家庭,自谋生路,类似于猫科动物幼兽长大后,彻底离开家庭,自谋生路;而中国人则多子继承,类似于草食动物成年后依然和父母及群体生活在一起;第四,中国和欧洲的版图面积差不多,但是西方历史上多是割据的小国家,很少会出现统一的国家,类似于老虎各据山头;而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占大部分,类似于草食动物所形成的庞大的种群。这也可以解释魏特夫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是因为治水的需要而造成的观点为什么是不对的。

实际上,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人们由于素食,其生活方式以群居为主,相应的社会关系则是一种专制类型,类似于头羊和头马存在于草食动物之中。中国历史上,选择了一种类似于草食动物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势必象草食动物那样,以一个较大的群体如家族一起生活,而在群体中,必定有头羊和头马的存在。

三、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不同的“效率空间”

中国和西方在生活方式上存在上述的区别,这也就给更多的区别创造了条件。如上所述,早期东西方生活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对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应是基于当地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是否存在着“效率空间”。

由于环境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我们的地球上,大致存在四种类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它们分别是:采集和狩猎型;纯游牧型;纯种植型;种植和畜牧混合型。由于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同,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生活方式主要出现在一些不久前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中。如中国西南某些地区、太平洋及赤道周围地区的民族。以第一种生活和生产方式生活的人们,处于原始状态,其效率最低,社会的发展阶段落后,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较少,理论上存在“效率空间”。

第二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一些草原地区,这些地区只能从事游牧,由于气候和灌溉等因素,农耕在那里难以开展。这种方式生活的人们,主要是游牧民族,借助于动物的自然生长过程,但是其需要较大的草原维持其生存空间,单位面积上所养活的人口较少。游牧民族以肉食动物的面貌出现,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且生活处于流动状态,社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知识的积累、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这些地区多是无法从事农耕的地区,后来也就没有因为较少人口引进机械劳作而获得巨大效率的“效率空间”。

以第三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其居住的环境适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殖业。但实际上,养殖业主要为种植业服务,生产方式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畜牧只是一种附庸。这一生产方式又被称为“跛足的农业”,或者说是“单腿农业”。其单位面积土地所产生的生物量比游牧民族要多,所以可以在低水平营养供给的情况下,即大量食用植物性食物,而不象欧洲人那样较多地食用动物性食物的情况下,养活较多的人口。因此,这一生产方式所代表的文明,人口相对众多,如中国。由于大量人口的存在,人均土地太少,人口无法转移至其它的领域,大量的劳动力排挤了机械化的引入,从而也就不存在“效率空间”。

以第四种生活方式生活的人们,生活环境既适合于农耕,也适合于畜牧。人们从事的是既有种植也有畜牧的生活,这被称作“复合型农业”。只有这一种生产方式存在“效率空间”,因为人口没有大量地滞留在土地,在这种农场中借助于机械,能够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种生活和生产方式是一种最为合理的类型,它兼顾了第二和第三种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优点,同时避免了两者的缺点。首先,种植业的存在,使得它处于一种定居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流动的生活方式。人类社会的发明创造,多数出现在定居的社会形态中,而很少在游牧的社会中;其次,畜牧业的存在,必定要有较大的放牧场所,使得在同样多的人口情况下,比单纯从事种植业的民族要占据更大的生存空间,它有一个最低居住空间的概念。在这个最低居住空间中,对于混合型农业来说,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如果单纯用于种植,这个农场的规模就相当大了。也就是说,有大量家畜生活的农场改为单纯从事种植业,具有更大的效率空间。东方的中国是第三种生活方式的代表。而欧洲的英国和荷兰等地区则是第四种生活方式的典型。所以中国和欧洲相比,中国的农村普遍存在耕地面积小的现象。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强行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以圈地养羊,只占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很小一部分,实际上,当时英国的大多数农场是以自有的土地从事养羊业,以获得较高收益的。因为有最小生产空间概念的存在,欧洲很少会有密集的农业人口生活在一起的情况。美洲的家庭农场,往往一家拥有上千亩地。工业革命以后,相对过多的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城市成为大量人口的宣泄地。因此这种生产方式不会出现局部地区农业劳动力过剩,当然这与地球上存在一个肥沃的美洲,可以大量移民有关。所以欧洲人,直到上一代人才感到了人口压力(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庄léng@①、鱼姗玲译:《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0页。)。

历史上,欧洲人如果放弃肉食为主改为素食为主,其土地能够养活比现在多得多的人口。就象在一个山林中,在一只老虎圈定的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只生活着一只老虎。如果这只老虎改为吃素,这只老虎在圈定势力范围时,势必只需要比原来小得多的空间,其原有的势力范围自然能够生活多只老虎。草食动物则根本没有势力范围的概念,不管其数量多少,大多数情况下,一个群体生活在一起。同是杂食动物的人,在生活中,根据其生活模式,可以选择素食,也可以选择肉食。中国人的日常食物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初级食物,无法再降低一个食物档次,所以中国人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在多子继承制度下,是没有事先留下“效率空间”的。

四、“效率空间”的存在,必须有分配制度作保证

一般认为,人口密度高,人均耕地太少,是导致过密化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果没有人为的限制因素,人口的增长速度是极其快的。那么,何以在欧洲历史上没有出现人口压力,而在中国的历史上特别是明清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呢?这与相应的继承制度有关。

欧洲的那种单独的居住方式,类似于肉食动物划定势力范围,占领了相当大的生活空间,也就是存在“效率空间”。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空间中,才会出现“三圃制”的耕作方式,即一部份土地休闲,一部份土地种植,一部份土地用于放牧。从大约九世纪前的一份西欧农民和田地的清单中,可以看到当时的英国只有不到20%的土地是可以耕种的,其它部分是森林、沼泽、水潭或者荒地。可耕地中一半左右是牧场或者草地,所以实际上农场的面积只有总面积的10%左右。当时所有的耕地实施双田制,即每年都是一块地种谷物,另外一块地休闲。也就是说只有5%或者更少的土地真正地种植着作物(注:[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著:《表土与人类文明》,第122页。)。

效率空间的存在,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一个家庭有再多的土地,经过一代一代人口的增加,几代的分割,也会由大农场变成小的农场,出现相对的人口过剩。如果不把多余的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去,结果会逐渐将牧场变成种植地,减少畜牧业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的份额,以支撑过多的人口。但是在欧洲的英国,盛行的是的“长子继承制度”,一个家庭的土地只有长子才有资格拥有,其它的男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分配的,只能外出谋生(注:赵冈:《过密型农业生产的社会背景》,《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1期。)。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欧洲的一般家庭不会象中国人那样毫无节制地生育。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要考虑是否有能力养家,没有能力,是不会或者不敢结婚的。结婚以后,夫妇双方会更多地考虑孩子出生以后的出路,如果没有好的出路,他们只会考虑少生孩子。

从理论上讲,如果某地没有限制因素阻止人口出生,人口的增加速度是很快的,很快就会人满为患。但是欧洲始终没有中国那么多的人口。在那里,除了中世纪的黑死病,使欧洲的人口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外,并没有其它的原因能够阻止人口增加。居然他们直到上一代人,都不曾感到人口的压力,这些都应该与为了追求生活质量,而主动地节制生育有关。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是人口的数量,而不是生活质量成为人们首先的关注对象,盛行多子多福。一个家庭就是再穷,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但是父母还是会倾全家之力,首先帮忙让长子娶上媳妇的。然后再合家为其他男子娶上媳妇。某一地区没有能力养活很多的人口,但是也会生出很多的人口来。因此,在中国的乡村,“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只有娶不上老婆的光棍”。父母会成为一个家庭生儿育女的经济后盾。所以,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乡村的中国人,人生的目的是为了子孙满堂,至于说生活的质量如何,没有人过多地考虑和关注。中国传统的生殖观念认为多子多福,实际上,当人口没有得到控制时,多子肯定不会多福。一定的生活方式确定以后,他的同类就会沿袭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

五、“效率空间”与生活质量

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说,“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和比较稳定的社会里,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改变他们的生产系统,因为严格地说,他没有这样做的经济动机。当人口压力增加时,人们就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注:[法]孟德拉斯著,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这一论述可以真实地反映中国古代农民生活的一些重要方面。中国古代在人均土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少的时候,由于有“守望相助”、“出入相扶将”的传统,自然不会出现把某人赶出家庭的生活圈,只能是“开垦荒地,更加紧张地耕作,或吃得稍差一些”。只有当某一地区实在没有荒地可耕,更加艰苦的劳作也不行,吃得再差也不能果腹时,才会有异地移民的情况出现,才会出现中国西南的高寒山区也有人居住的情况。

而一旦迁移到别处,重复着过度利用土地的历史,将某一地区的地力利用殆尽。近代后套地区的开垦过程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在一部分从事种植的汉族人进入以后,由于千年的习惯,单调的大田种植业,赶走了当地放牧的蒙古族牧民。而新主人没有很好地将畜牧和种植有机地结合起来。结果是,新的粮仓又人满为患了。原来,农业生产以大田种植为主,谷类自然成为众人的主要食物。人口在长,粮食需要也在长,手工作业的效率不高,要想增产,必须增加劳动力。而参加劳动的人多了,对粮食的消耗也多,这样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后套地区开始作为新垦区,处女地的肥力较高,所以当时曾经有“粮仓”之美称。后来,人口一多,人口和粮食的比例关系与内地逐渐接近,今天的人们也不知道昔日所谓的“粮仓”了(注:王毓瑚:《近代后套开垦试论》,《北京农业大学学报》1980年3期。)。可以说,中国历史上许多地区无数次重复了这样的规律。

英国工业革命以后,养羊业发展很快,尽管与圈地运动有关,但实际上家庭农场具有足够的土地贮备是最为重要的原因。欧洲的畜牧业的发展情况,也可以作为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来说明那里的人口没有像中国那样过密。据笔者研究发现:工业革命以后,畜牧业在欧洲也有较大的发展,大量的优良品种被育成。如美利奴羊,大、中约克夏猪,巴克夏猪,海福特牛,黑白花奶牛等优良品种。这些品种是在良好的饲料条件下育成的。然而,这些优良品种在近代引入中国的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面临着饲料品质极差的问题,都存在一个因饲料条件差而品质退化、不适应的问题。因而中国近代的畜牧工作者,在引进欧洲的优良畜禽品种后,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使那些优良品种适应中国较差的饲料条件。

降低生活质量,实际上是源于没有效率空间,同时又进一步地封闭了效率空间。没有好吃的肉、奶和蛋,就吃品质差的大米、小麦和高粱。历史上,中国人对少吃肉多吃粮或糠、菜的方式已经习以为常。中国的饮食文化为何发达,多多少少与饮食质量不高,需要通过烹饪达到使食物可口的目的有关。而明清以来,产量更高的美洲的高产作物玉米、红薯、土豆等的引进,使得中国历史上制约人口增长的瓶颈被突破,大大地圆了中国人多子多福的梦想。生活质量较低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同时又为进一步降低生活质量准备了条件。所以中国人在近代纷纷向外迁移。但是与欧洲不同的是,这是一种在人口高度饱和情况下的再迁移,而在欧洲人们则是在人口密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就开始迁移。

继承制度实际上扮演了“预警机制”的角色,它自然地宣告某地能够容纳多少人口。而中国历史上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预警机制”,人口在可能的情况下大量增加。这就是美籍学者黄宗智教授所揭示的中国近代以来过密化产生的主要原因。

中国近代人口急增,何炳棣分析是美洲的高产作物引进的缘故。但是这仅仅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因为高产作物也曾经传入欧洲,并且时间更早,但是欧洲并没有出现人口急剧增加的现象,说明仅有高产作物还不能够单方面造成人口大量增加。人口增加的关键原因是中国有一种内在机制促使人口增加,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六、中国历史上“过密化”现象持续存在

“过密型增长”概念,即由于生存压力持续存在,农户追求的是实物产量最大化的目标,而不是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黄宗智将“过密”的问题限定于一个较小的范围。

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过密”问题,大约在秦汉时期即已存在。在早期,只是表现在相对小的范围,由于生活方式是聚居,继承制度又是多子继承,从事单一的种植业,使相对较多的人口在土地上沉淀下来,又没有一种机制将人口从土地上赶出去。单一的种植业这种生产模式,必定会出现过密现象。因为这种生产方式所需要的劳动强度大,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大。但是这种需求不是均匀分配的,而是断断续续的,与季节关系密切。所以中国的农村,闲时劳动力过剩,忙时劳动力缺乏。多子多福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同时以植物食品为生,单位面积上能够养活较多的人口,人口一多,势必又造成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下降。所以,常常开始是小范围的过密,但是很快会大面积地过密,在一定人口生活的局部地区过密后,通过移民别处而缓解。

唐宋时期,北方人民大量向东南地区迁移,在江南低地冲击土壤上建成了复杂有效的灌溉系统,也就是“塘浦圩田”体系,这种系统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开发才能形成,且单一家庭是无法独立完成的,必须等待人口规模和系统密集达到一定程度后,各自协调发展以后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从而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促使中国江南地区农业开发,成为天下第一富裕地区,形成了新的经济、文化中心①。

虽然因为过密而移民,但是这些移民在新的土地上用原有的方式生产和生活,重复其原居地的过密化形成历史,在新的地区开垦种植,又繁衍出大量的人口,形成新的过密化态势。但是到了近代,由于东南地区也人满为患,于是上山开垦梯田,下水围湖造田,已经将可以利用的土地开发殆尽。这时的过密,不仅仅是一种狭义的相对的过密,而是一种广义的绝对的过密,也不仅仅是一种纯经济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劳动力投入加大后,劳动报酬不是随着投入的增加而增加,出现了递减的现象,而是表现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过密,即多种生活资料的全面缺乏。

世界农业论文第2篇

1.加入WTO后,我国可以享受40多年来关贸总协定各缔约国在开放贸易、尤其是降低关税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成果,〖HT〗并可取得大多数成员方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为我国农业国际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环境,有利于我国有效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

2.有利于我国参照国际规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农业宏观调控体系。对实现农业两个转变,提高农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能力,以及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可灵活运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使之免受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口的冲击。而且,加入WTO后,我国也可以成员方身份,全面参加国际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遏制少数发达国家的单边贸易行动和农业贸易保护主义。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日本、韩国在各方面压力下,终于有限度地开放了其大米市场,我国大米本来在日、韩市场上是有竞争力的,但美国等大米出口国则向WTO提出,日、韩开放大米市场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只有WTO成员方才能有权享受。因我国目前不是WTO的成员方,所以我国不能向日、韩市场出口大米。加入WTO后,上述问题将不复存在,相反,我国可动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来保护本国利益。

4.有利于减少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HT〗乌拉圭回合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取消了非关税措施,均以关税及关税配额的形式来管理农产品贸易,这样就大大改善了农产品出口环境。目前,我国出口到欧洲的土豆,遭到欧盟歧视性的数量限制,这本不符合WTO农业框架的规定,但由于我国不是WTO的成员,因此,欧盟对我国采取的这一歧视性措施,不能被WTO纪律约束。加入WTO后,这一问题将不复存在。

5.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乌拉圭回合后,由于发达国家削减农业保护水平和增加市场准入量,因此,有利于我国抓住机会扩大农产品出口。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

农业是传统产业,一般来说,由于发展中国家二、三产业不发达,多数人口集中在农业领域。农业不仅是这些国家发展的根据地,也成为社会稳定的保护地。现在的问题是,相当多的发达国家不仅二、三产业发达,农业也很发达,拥有大量的过剩生产能力,极力要把自己的农产品推向世界,特别是推向发展中国家。农产品与工业品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工业品在进入一个国家时,它总能带进去一部分技术,而农产品往往就是产品,它所包含的技术和知识很难被进口国所利用。因此,所有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入世"谈判时,都是把农业作为重要产业加以保护。在比较早的乌拉圭谈判,就把农业问题作为一个特殊问题来对待,给发展中国家一些优惠政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的70%在农村,有50%的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生产,因此,我国在一系列入世多边谈判中,尽了最大努力保持农业的稳定。

我国农业与国际发达农产品生产国相比,有两个很难改变的不利因素。第一,我们的自然生产条件,比欧美主要国家差得很多。我国主要农业区受季风气候影响,旱涝灾害频繁,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使农业生产成本大大提高。而欧美国家气候温暖,雨量丰沛,是农业生产的极好地区。第二,我国资源结构严重不合理,人多地少,生产规模小,是我国农业一个重要特征。美国一个农户一般要种几百公顷地,欧洲小一点也要几十公顷到100公顷左右,而我国农户生产规模,平均只有0.4公顷左右。我们知道,技术状况是可以改变的,但是,自然条件差和生产规模小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就能解决的。

自然条件差,降低了竞争力,这个问题比较容易理解。那么,生产规模小又是如何影响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呢?第一,农业生产规模小,使得劳动生产率很低,采用程度更高的机械化生产并不经济,因为由机械替代下来的劳动力,在没有稳定就业出路的情况下,仍要分享农业收入,使成本大大提高。在手工劳动为主的情况下,农民的劳动强度很大,农民必然会与其他生产领域的劳动辛苦程度作比较,结果不是粗放经营,减少粮食生产,就是设法提高价格。第二,与小规模生产相联系的低商品率也促使价格上涨。以粮食为例,发达国家家庭农场的产品商品率几乎为100%,但我国生产规模小,粮食生产的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农民生产口粮中使用的化肥等价值投入,也要在商品粮销售中收回,这样就使商品粮的成本提高。商品率越低,这种影响就越大。第三,小规模生产的交易成本高,流通费用占粮食销售价的比重很大。

农户生产规模小使农产品生产的绝对收入很少,假设农户以种植粮食为主,那么生产仅够维持非常低的生活水平。1998年,按高于市场价的国家收购价计算,全国平均每亩生产粮食及其副产物的纯收益只有134.47元,再加上用工作价135元,共有269.47元。若户均种100亩地,收入尚可观,但若户均只有7亩地,收入仅1886.29元,按户均4人计算,人均只有471.57元,属极贫困人口。农业生产规模如此细小,决定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弱质地位。

在这样一种资源结构下,如果过量进口粮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仅从国内经济看:第一,国外低价粮大量进入我国,会造成农民破产。我国特有的农民破产,不是指资不抵债而无法经营,而是指农业向自然经济倒退,粮食生产商品率明显下降。农民破产的直接后果是,大量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涌入,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第二,农民收入会明显下降。粮食商品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全国农民现金收入减少几十亿元,其中纯收入也会明显下降。更突出的是,如果农民以种粮为主,由于粮食的商品率只有30%,商品率每下降10%,种粮农民的现金收入就会减少30%,这无疑会迅速拉大城乡收入差距,加剧城乡矛盾。第三,对工业生产也会构成严重打击。现在,我国农民每年要购买大约2000亿元的农用生产资料,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如果农业向自然经济倒退,那么农民势必大量减少农用生产资料的购置,加上农民收入下降所引起的消费品市场萎缩,工业生产会出现严重危机。如果在农村的工业品销售减少500亿元,那么由于相关产业的连锁反应,整个社会就会出现上千亿元工业产品的滞销。

因此说,加入WTO对于我国经济来说,是一种历史性转折,它虽会促使我国经济体制,尤其是外贸体制在较短时间内发生变化,促进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但是,在生产条件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农业国际化条件尚不具备的背景下,加入WTO会使我国农业部门不可避免地受到较大的挑战。在入世谈判中,农业问题成为我国加入WTO谈判的难点之一,这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加入WTO对我国农业虽有有利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很大不利的影响。

具体而言,由于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应根据WTO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让出一部分国内市场,减少贸易保护,因而对我国农业直接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农

产品市场面

临对外开放的压力。过去,由于我国粮食等部分农产品的价格,长期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因而没有进口关税,对农产品的进口限制,主要采取如进口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措施,并通过国有进出口公司进行垄断经营。但根据WTO农业协议的规定,今后各成员方只能通过关税措施对农产品进口进行限制,不能再使用非关税措施。进口保护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我国将按国际规则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因此,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已不可避免,国内农产品将面临世界市场的冲击和挑战。

2.对国内农产品生产将产生冲击,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在贸易保护相对减少的同时,我国农产品的低价优势也随着日益增高的农产品成本而逐渐消失,目前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尤其是粮食价格)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国内农产品市场将面临国际市场低价农产品的冲击。

第二,政府对农业生产的调控空间和力度将受到影响。尽管目前我国所实施的农业政策大多符合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规定,不须作减让承诺,但今后我国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将受到限制。

世界农业论文第3篇

本文首先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总结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WTO贸易规则框架下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改革的比较分析,认为目前农业保护仍然广泛存在,进而阐述了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就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世界农业论文第4篇

【关键词】新农村 经济建设 生态农业 实现途径

引言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的思想理论,其在指导革命、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理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研究视角投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指导经济建设方面的作用。笔者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解读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对于明确农民群众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性,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关农村经济建设的概述

在马克思主义诸多理论和思想中,关于农村经济建设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理论。在马克思系列理论著作中,无不肯定人的主体性地位,这也是其以“实践”检验真理为基础的具体体现。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的自主、选择、自为以及创造性的高度统一,人是参与实践的主体,在对客体进行改造的过程中体现出其所固有的“自觉能动性”。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原则的论述是其在继承西方哲学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形成的,是辩证继承了传统的唯物主义;融入了西方有关主体性的传统学说,又批判了这些学说的唯心主义内容。马克思所倡导的人的主体性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主体性的人具有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意识、倾向”,但是,人的主体性是必然要受到客观世界的制约的。马克思提出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应该重点着眼于“改变客观世界”,这是其哲学思想与以往的传统的哲学思想、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本质区别所在。马克思对人类的主体性、人是实践的主体进行肯定,但并不意味着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主体就是必然等同的,只有具备自我、对象意识后,并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才能够成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其才具有了真正的“主体性”。①

马克思主义的和谐观。马克思和谐观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人与社会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以及人类自身与人的统一,这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主张自然界与人之间互相为对象的辩证关系,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作用过程中,自然界也同时以人作为对象,对人产生反作用。由于自然界的发展有其固定的规律,必然会对人类的实践活动产生客观的制约性。因此,人类改造世界必须要遵循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人与社会的统一的辩证关系论述了社会与人之间是彼此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人是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具体的人,如果离开了社会具体的人就不存在,而离开了人的社会也是不能存在的。个人的发展、个人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人与自我关系的辩证统一而存在。由此可见,马克思和谐观所蕴含的思想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是一个整体性范畴,具有四层互相联系的涵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世界历史指的是人类的总体历史。这种历史发展的共同基础和统一性是世界历史观的基本含义,由此可见,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第二,世界近现代历史主要是18、19世纪以来各个国家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世界历史就是交往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是整体和局部、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第三,世界历史指的是资本主义发展到特定阶段之后产生的共产主义运动和结果,从这个观点出发,共产主义运动所产生的世界历史属于更高阶段,属于彻底解放人类的阶段,是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的阶段。第四,世界历史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方法和视野。马克思关于世界观与历史观的论述,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与经济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②

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

从马克思主义和谐观、历史观、世界观以及主体性理论等视角解读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有助于明确马克思理论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有力地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尽快实现。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相对于城市的建设、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受到了其它国家的巨大冲击,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呈现出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甚至在部分地区,二元城乡经济结构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还呈现出“两极化”的发展态势。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同步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相对减少也导致他们的购买力出现下降,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乃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要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必须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差别。③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果不能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崇高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在实践中履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要发展特色农业、集约型农业。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因此,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要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推广种植新型、高产的农产品,提高农村居民农业种植的技术水平,发展集约型农业,以实现全面提升农业产出效益的目标。同时,要重点发展特色农业,挖掘农业的潜力。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十分匮乏,尤其是耕地资源更是十分有限,通过深度挖掘农村耕地的潜力,可以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上产物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另一方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以及其它工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镇驻地,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加工这一增值环节所带来的经济收益留在“农村”。而工业的发展又可以积累大量资金,使广大农村地区拥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中去,如此,技术型农业、科技型农业以及生态农业的发展就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简言之,农村经济建设就是要注重效益、生态并重,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行性。④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理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理论的论述、强调的人的“实践”价值,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首先,必须肯定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性。农民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维护以及发展好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这就决定了农民必定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最终受益主体。因此,新农村经济建设固然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引导,但是绝对不能忽视农民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决定性作用,要从思想上、工作中把农民放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地位,创造有利的环境,调动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以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尽快实现。如果广大的农民群众被动地参与到经济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的效率就会比较低,新农村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也会需要更长的时间。

其次,激发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必须激发农民的能动性、创造性。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要农民了解新农村建设内涵、最终目标以及最终利益获得群体,让农民知晓经济建设是与农民的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只有激发、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热情,我们的新农村经济建设才具有了更可靠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新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农民的选择性,只有农民明确了想要什么、如何实现目标,经济建设才具有了必备的“人力资源”。相比能动性、选择性而言,创造性是农民主体性的最高阶段的表现,发挥农民的创造性作用,农民的创造性精神、创业意识能够推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进程。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关键是取决于能否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只有让广大的农民群众称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他们才能够更好地享受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成果。⑤

最后,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载体,尊重农民的自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的发挥与其全面发展是分不开的。事实上,人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新农村经济建设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保障,而人的全面发展又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载体,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自利,使他们能够主动、自主地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性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的体现,只有广大的人民群众真正地意识到自己才是新农村经济建设、实践活动的主体,才能够承担起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重任,然后通过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去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劳动技能水平,从而促进农民群众自身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

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并将其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人性发展的主要标志,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政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马克思主义和谐观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马克思关于和谐观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首先,和谐观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可行性。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所提出的人的自然、社会以及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人为本”的重要的理论来源,能够激发广大的农村居民参与到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浪潮中去,为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提供了理论支撑。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统一的论述,包含了人要尊重自然规律的思想,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其关于人与社会辩证的统一关系的阐述对于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增强农村居民的凝聚力向心力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离不开农村的参与,建立和谐社会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水平、思想认识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作用,从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当然,尊重自然规律并不意味着不能改造客观世界,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广大的农村居民要积极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通过认识各种自然现象、客观规律,逐渐掌控这些规律的变化,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农村居民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实现人与客观实践之间“信息”、“能量”以及其它物质的交换,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同进步发展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以及健康地发展。⑥

其次,和谐观对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实现途径具有指导价值。从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所倡导的内涵来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以农村产业结构优化为根本出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是基础保障,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活质量得到了质的改善、人均收入大幅增加,但是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以粗放型发展为主的,过度的索取致使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巨大破坏。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要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引导农村居民发展生态农业、集约型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畜牧养殖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二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以镇、乡为主的基层政府的决策直接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相关,决策正确将会有助于发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政府职能的转变要紧紧围绕“服务农民、以农民为本”的理念为核心,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思路。三是以塑造新型农民为关键,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新型农民的培育必须要提高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使农民成为“技术水平较高、经营水平较高”的新型农民,进而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

小结

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要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必须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差别。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成败、和谐社会建设能否成功、城乡二元经济差距能否消除、城乡经济一体化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等都离不开农民的参与。政府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激发农村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成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释】

①唐学文:“新农村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人民论坛》,2011年第7期,第46~47页。

②左然:“构建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人民论坛》,2006年第7期,第56~58页。

③付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思考”,《现代商业》,2011年第24期,第173~174页。

④黄剑:“新农村经济建设背景下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发展探讨”,《商业时代》,2010年第9期,第121~122页。

⑤戚中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新农村建设的实证分析与策略研究”,华东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第9~15页。

世界农业论文第5篇

欧盟成员国是我国学生、学者出国留学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截至2015年底,在欧盟留学人员占我国出国留学总人数的24%。与此同时,欧盟来华留学人员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欧盟成员国来华留学人员占来华留学生总数的11.3%。当前,我国已与英国、德国、法国等19个欧盟成员国签订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协议。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下一步,中国和欧盟将共同推动中欧学分互认,促进留学人员增加,“学分互认制度是核定学历学位、计算学习量、认定学生在国外学习培训经历的重要工具。我们希望能加强同欧方的政策交流与沟通,推广试点院校的成功经验,借鉴欧方学分转换和积累体系建设中的良好做法,进一步推动中欧学分、学位互认,扩大双方学生交流规模,引导双向平衡流动”。

此外,针对学校体育合作,陈宝生表示,将借鉴欧洲体育教育,特别是在足球等项目上的经验。希望双方在体育师资培养、体育教学科研、青少年体育赛事交流、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等方面加强合作,希望欧方能在足球、冰雪等传统优势特色领域为中国培养高水平人才。

中国科技论文的整体影响力站稳世界第4位

中国新闻网消息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近日在北京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最新结果:筑牢体量世界第2位的基础,整体影响力稳居世界第4位。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戴国强说,得出这些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分析。

首先,中国的高被引国际论文数量、国际热点论文数量双双进入世界排名第3位,紧随美国、英国之后。统计表明,2006―2016年,中国处于世界前1%的高被引论文为1.69万篇,占世界份额12.8%;中国近两年间发表的、被引用次数进入本学科前1‰的国际热点论文为495篇,占世界份额的18%。细分到领域,2015年中国有18个学科的论文被引用次数进入世界前10位。其中,在农业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材料科学、数学、药学与毒物学、物理学共8个学科领域的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在世界第2位。

其次,从发表渠道来看,2015年中国科学家发表在各学科最具影响力国际期刊上的论文数量达到8 286篇,连续六年稳居全球第二。研究发现,中国科学家撰写论文更具“国际范”。2015年,国际合作产生的论文达到7.5万篇,比2014年增长了15.1%。合作伙伴排名前五的依次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和日本。中国科学家也更多地参与国际大科学合作产出论文,尤其是在高能物理、天文与天体物理、生物学、医药卫生等学科。

省会及以下城市探索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落户

中国新闻网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世界农业论文第6篇

关键词 世界遗产城市:城市地区;空间变迁;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 TU98;K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7-0147-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7.024

在此之前,我们探讨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区空间变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中华民族世代生活的地方,其空间载体记录着人类社会更多的生活经验,同样,如果把研究的视野放到全球,那么世界遗产城市地区无疑成为我们所要关注的对象,因此,作为对之前研究的补充,本文同样从土地利用的视角探讨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空间变迁。

1 全球尺度的土地利用相关研究

国际科学界关于全球尺度的土地利用相关研究涉及到土地利用与气候变化关系,如关于全球变化背景下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之间关系的研究以及关于气候与土地利用变化对全球鸟类多样性的影响研究;土地利用与物质过程关系,如基于土地利用变化的陆地生态系统全球碳循环变化模拟研究以及关于人类土地利用对全球过去6000年碳循环的影响研究;土地利用与能量过程关系,如关于以生物能源为例讨论全球能源系统和土地利用模式之间关系的研究以及关于城市交通和土地利用政策对城市运输系统能源使用的影响评估;关于土地利用特征以及其他相关研究,如关于高分辨率全球植被和土地利用数据对气候研究的支撑性探讨以及关于近3个世纪全球土地利用变迁、森林采伐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利用方式研究。从对国际科学界关于全球尺度土地利用相关的研究可见:关于全球土地利用特征及其与物质过程关系的研究开展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0世纪90年代,关于土地利用与气候变化关系的研究也相继开展;近10年来以Yamamoto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关注土地利用与能量过程的关系。

2 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空间变迁概述

2.1世界遗产城市

本文以世界遗产城市为例进行城市地区土地利用研究,世界遗产城市联盟(OWHC)是世界遗产城市自下而上形成的联盟,截止到2008年底,世界遗产城市联盟共拥有242个城市成员,其全球分布如图(见图1)所示。

2.2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空间变迁概述

人文与空间是地区研究的两个方面,而作为连接两者(生产者与生产要素)的生产工具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此也可以把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大致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以及机器时代,每一次生产工具的变革都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以及人口的快速增长。与人口发展相对应,全球历史时期主要发展阶段的土地开况包括:在青铜时代,全球土地开发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欧大陆,土地开发类型多为非持续农业;在铁器时代,全球土地开发增加并拓展到非洲东海岸等地区,土地开发类型中出现了更多的持续农业;在西方的中世纪阶段,全球土地开发拓展到美洲以及澳洲等地区,土地开发类型多为持续农业;而在上世纪末,进入现代以来全球土地开发伴随人口的增加迅速扩张,广泛分布于全世界除南极以外的各大洲,土地开发类型多为持续农业。总体来说,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开发过程是全球历史时期土地开发过程的集中体现,而全球人口增加和土地开发最为迅速的阶段是在近300年间,因此,这一历史阶段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的土地覆盖是如何受人类影响而发生变化将成为后续研究要具体探讨的内容。

3 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利用研究

本次研究同样采用Goldewijk,KK所提供的全球环境历史数据(HYDE),其由近300年(1700―1990年)全球土地利用相关数据组成,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人口密度和土地覆盖,城市地区研究涉及到的数据包括点和面两种类型,本文涉及到的是点类型数据,采集位置为城市地区中心点。

3.1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利用历史断面研究

从研究的结果来看,近300年来全球人口在增长的同时也伴随了世界性的迁移:由原来主要分布在亚非欧大陆的文明区域向美洲、澳洲等地区扩散。根据全球人口密度分布整理出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人口密度的历史断面,其结果如表1所示。

与全球人口密度分布历史断面相对应,近300年来全球土地覆盖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转变是与全球人口增长和迁移相对应的,体现在农业用地由原来主要分布在亚非欧大陆的文明区域向美洲、澳洲等区域扩散,这种变化尤其体现在最近的100年当中,即20世纪。根据全球土地覆盖分布整理出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覆盖的历史断面,其结果如表2所示。

3.2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利用历史路径研究

从近300年的变化(见图2)情况来看,农业为地区主导土地覆盖类型的世界遗产城市由1700年的53个增加到1990年的96个,而半农业/牧业主导土地覆盖类型的世界遗产城市在此长彼伏中维持了基本平衡,大致在40个左右,最终,大部分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导土地覆盖类型转变为农业或半农业/牧业。

近300年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利用具体的转变路径如下表(见表3)所示,在这一阶段的前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的加拿大,非洲的突尼斯、马里共和国、摩洛哥,欧洲的德国、捷克、意大利、波兰、俄罗斯、西班牙以及亚洲的乌兹别克斯坦、叙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或地区,转变类型主要为自然植被向半农业/牧业的转变;这一阶段的中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的墨西哥,非洲的摩洛哥、突尼斯,南美的秘鲁,欧洲的比利时、德国、俄罗斯、法国、捷克、克罗地亚、圣马力诺、西班牙、意大利以及亚洲的乌兹别克斯坦、叙利亚、也门、中国等国家或地区,转变类型同样也为自然植被向半农业/牧业的转变;这一阶段的后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的古巴、墨西哥、危地马拉,非洲的肯尼亚、利比亚、摩洛哥、刚果民主共和

国,南美的巴西、智利,欧洲的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波兰、德国、俄罗斯、捷克、立陶宛、葡萄牙、圣马力诺、西班牙、意大利以及亚洲的韩国、斯里兰卡、叙利亚、也门、中国等国家或地区,转变类型主要为自然植被以及半农业/牧业向农业的转变。

4 关于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空间变迁的结论

通过对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空间变迁尤其是近300年来土地利用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

从历史时期全球人口发展与土地开发的关系来看,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以及机器时代,每一次生产工具的变革都导致人口的快速增长;与人口发展相对应,全球历史时期的土地开发也呈现对应的关系,大规模土地开发的地区从青铜时期的亚欧大陆逐渐向非洲、美洲以及澳洲扩张,而主要的土地开发类型也由非持续农业向持续农业转变。

近300年是全球人口发展和土地开发最为迅速的时期,这一时期全球人口在增长的同时也伴随了世界性的迁移:由原来主要分布在亚非欧大陆的文明区域向美洲、澳洲等地区扩散,同样,全球土地覆盖也发生了相关的转变,这种转变明显体现在世界遗产城市地区的空间演变之上,并主要发生在最近的100年当中,即20世纪。

在这300年的过程当中,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导土地覆盖类型大部分都转变为农业或半农业,前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以及亚洲,转变类型主要为自然植被向半农业/牧业的转变;中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主要分布在北美、非洲、欧洲以及亚洲,转变类型同样也为自然植被向半农业/牧业的转变;后期土地转变的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广泛分布于全球各大洲,转变类型主要为自然植被以及半农业/牧业向农业的转变。

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对其空间变迁的研究可以让我们从全球的视角更好的理解城市地区发展的历程。

5 世界遗产城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间的比较及结语

本文考察了世界遗产城市地区土地利用情况以作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研究的拓展,在对两者各自独立研究基础之上同时也关注两者之间的异同,通过初步比较探悉,得出的一些结论如下:

人文与空间是地区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维度,这种关联体现在全球历史时期的人口发展与土地开发对应之上,而我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发展同样也与土地开发相对应.但与全球相比,两者在同构之中又有差异,总体而言,我国的人地关系更为紧张,人地矛盾也更早出现。

近300年是全球人口发展与土地开发最为迅速的时期,但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全球土地利用更多是一种外延式增长,人口以及土地开发都发生了世界性的迁移;而这一时期我国的土地利用多是内生式增长,人口以及土地开发的分布范围变化不大,总体来说,世界遗产城市地区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区在这一阶段的土地利用情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世界农业论文第7篇

一.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

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有人归纳为两点,有人归纳为三点或五点,等等。[59a.29a.58.42a.64.50b]不管具体表述如何歧异,人们的分析一般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结构两方面着眼的;最近亦有人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及其相互关系考察我国传统农业。对我国传统农业与水利的关系则有不同认识。

生产技术的特点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这是国内外学者所公认的,但对精耕细作内涵的认识有一个深化过程,对它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则存在较大分歧。

董恺忱考证了“精耕细作”一词的来源,指出古代文献中虽屡有“深耕疾耘”等证,但“精耕细作”一词始见于五十年代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文件和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中;它实际上是近人对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一种概括[59c]。这一观点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至于这一技术体系的内容,开始时人们偏重从耕作栽培技术上去理解它,并以南北不同的土壤耕作体系的形成作为农史分期的重要标志。外国人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中世纪“休闲农业”相对称者,也是着重在土壤耕作体系的区别[69]。与此同时,人们又纷纷强调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高(较早由休闲制进入连和制和复种制)这一特点,而与精耕细作并列。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认识的深化,人们对精耕细作内涵的理解也大大拓宽了。1989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结束语”在论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时,就把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技术措施(如育种.种子处理保藏.对农业生物之间互养或互抑关系的利用等)和改善农业生物环境条件的技术措施(如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等)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上述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一方面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三才”理论为指导,这三方面结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也可以用“精耕细作”来概括。文中又指出,精耕细作首先是在种植业中形成,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基本原则也被应用于广义农业生产的其它领域中[49]。已有人试图用这种认识具体阐述中国传统的农学体系。[29b]

精耕细作属集约经营的范畴。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劳动集约类型。精耕细作与多劳集约关系密切,以至有论者往往把二者等同或混淆起来。最近有人指出精耕细作不一定和多劳集约相联系,并以汉代的代田法和区田法为例,说明可以有产量和效率并重型精耕细作和多劳集约型精耕细作,只是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小农分散经营越来越占优势,精耕细作也就越来越被限制在多劳集约的轨道上运行了[29e]。

至于精耕细作传统形成的原因,或强调人口多耕地少格局的影响[8a.11],不过这种格局的形成相参对晚后,难以成为精耕细作形成的主因。更多学者从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予以解释,本综述下篇还将具体论及。席海鹰的思路与众不同,他强调自然条件形成的压力,认为精耕细作是在中国人民改造恶劣的自然环境.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建立并得到发展的。他不是用封建地主制解释精耕细作的形成,相反,是用精耕细作来解释封建地主制的形成,把精耕细作视为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48]从某些精耕细作技术在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前即已出现看,[29a]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农史界的学者则多倾向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不利的自然条件的斗争中所创造的巧妙的农艺,它的形成和发展既与封建制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有关,亦与逐步形成的由局部到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格局有关,同时,它又是各民族农业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合结果。[49.29a]

生产结构的特点 农业生产结构指农业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或生产项目之间的结合形式和比例关系。它的中心是农牧关系。中国古代农牧关系有着与西欧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在广大的农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导,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故古人有“辟土殖谷为农”(《汉书·食货志》)之说。对这种历史现象,论者鲜有不承认的,而认识则大相径庭。

国外学者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无畜农业”或“跛足农业”的。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学史》认为我国自春秋以来形成“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影响颇大。[7a]。宁可基本上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从汉代开始,除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大规模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其原因则是:个体生产,不宜大规模畜牧业,精耕细作,连种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生产率偏低,无法广种饲料。[11a]唐启宇分别以“主谷式”农业(先农后牧)和“谷草式”农业(农牧并重)来概括东亚和西欧的传统农业。[51]曹隆恭也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偏重粮食,不是农牧结合,而是农牧分区。[58]有些研究世界史的同志也从中外比较的角度谈到中西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同特点。例如吴于廑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封建社会的经济都是农本经济,以足衣足食为根本目的,耕织结合,但对牧养牲畜的需要各不相同。中国养畜主要为农耕提供动力,牛耕发展缓慢,纺织原料不靠畜产品。南欧中亚土质粘重,很早就使用重犁,要用二牛.四牛以至八牛拉犁,养牛较多;纺织原料主要是羊毛,养羊业比较普遍;加之很早就有食肉.饮乳酪的习惯,故畜牧业在农本经济中的比重较大。[28]马克思垚也有类似的论述,但他认为中国牧轻农重特点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对西欧中世纪畜牧业比重也不宜高估。[1]

以上论断,如局限在农区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的范围内,无疑是正确的或部分正确的。所以说是部分正确,是因为如“跛足农业”一类提法虽然形象,但欠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台湾学者许倬云就曾指出,中国农业自成体系,但是中跛足的[64])。中国传统农业不是农牧结合的提法亦未必符合实际。有些同志更由此走向极端。陈平认为西欧一直是半农半牧,以牛为主,中国则自井田制崩溃以来,就形成以粮为主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是我国两千年来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34a]。

这种观点引起一些同志的批评。他们指出:“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这里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只是指生产结构,不应与小农经济混为一谈,小农经济一般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其生产结构不可能是“单一”的。我国春秋以后畜牧业并没有走向衰落,而是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至中唐以来才逐步产生农牧关系畸轻畸重的现象,但也不能笼统称之为“单一经济”。我国农区生产结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耕桑并举,农牧结合的综合经济。就农牧关系而言,虽然畜牧业只是农区农业经济中的副业,但一方面利用农副产品牧养牲畜,另一方面利用畜粪肥田和畜力耕作,也是农牧结合.互养互促的一种形式。除农家小型养畜业外,地主和国家往往经营较大规模的畜牧业,而广大牧区又有比较发达的游牧经济。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可概括为“两个并存”,即:农耕民族占统治地位的,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和游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同时并存;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内,则是以养马业为基干.主要用于军事目的.规模较大的国营牧业和以牧养猪.牛.羊和家禽为主,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小的民营(农民和地主经营)牧业同时并存。[29b.c.d.2]

关于“多元交汇”

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类型,不能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模式。由于各种原因,以前的农史研究偏重于汉族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欠全面。在编纂《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曾提出要反映各民族对农业科技的历史贡献,不能写成单一的汉族农业科技发展史。这方面的工作已陆续取得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有人提出中国传统农业是“多元交汇”的体系的命题,指出中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点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各地区各民族基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经过分化和重组,逐渐形成相对异质的农业文化,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融汇而成,并在他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精耕细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多元交汇”体系的产物。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并成为其巨大生命力的源泉。论者谓这一观点能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农业发展的面貌与机制。它与费孝通提出而为民族学.考古学界普遍接受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相互衔接,而又有所区别。[29e]

关于“水利农业”

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有完善的农田灌溉系统,是集约化农业的组成部分。近世言“亚细亚生产方式”者,或把水利灌溉.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专制主义作为其主要特征,而中国亦被归入其中。主要根据之一是马克思说过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观点颇有影响。最近的例子是孟庆琳.王朗玲的文章,认为“我国封建农业是主要的特征是水利农业”,水利灌溉在任何地方都是农业生产的支柱,黄土地区在适当灌溉条件下的“自行肥效”是中国农业具有持久性的主要奥秘。而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宗法制度,以及封闭性都是水利农业的产物[43]。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并没有获得响应。因为很明显,像我国最早的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反映的那种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是很难划入“水利农业”范畴的。已故王毓瑚先生曾对这种观点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他指出十七.八世纪以来欧洲人传说的中国古代农田灌溉制度是出于想象和误解,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不包括中国在内。农田水利建设兴起的战国时代,也正是土地私有制实行之时。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实现过类似灌溉网的广泛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集权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分裂时期的某些割据政权,反而往往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做出成绩[4]。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既不象西欧那样完全依赖天然降雨,也不象马克思所说的古代东方完全依赖人工灌溉,各地区是在很不相同的条件下以不同方式解决水的问题,不存在遍及全国的灌溉网。他的观点基本上继承自王毓瑚,但并不否定井田沟洫体系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它的作用在排水洗碱。沟洫农业是垄作形成的旱作农业,而非灌溉农业。[29f]最近史学界批判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关于“治水社会”理论时,也指出它背离了中国历史实际。[12]

二.对中国传统农业评价中的肯定论和否定论

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是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紧密相连的。七十年代末,我国曾从美国引起成套的农业机械化设备,一时间在部分同志中引起近乎天真的乐观情绪,似乎只要照搬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被认为是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的产物,甚至不再值得一提。在生产结构方面,有人也主张学西方,走“以牧为主”的道路,改变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食物结构。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对解放后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评价问题。生产结构不大合理,生态环境恶化是三十年农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之一,有些同志对此估计较重,认为是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所致;“以粮为纲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与历史上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结构一脉相承。这样,他们就从对三十年的否定进而为对传统农业的否定。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陈平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两千年动乱.贫困.闭关自守的病根》等一系列文章。在作者看来,单一经济.精耕细作.小农经营是三位一体的。它破坏自然生态,引起劳动生产率递减(如说“精耕细作,复种套种,加上灌溉,使地力不得休息,土壤沙化.盐碱化日益严重”等),造成人口问题和周期性土地危机;阻碍分工,抑制交流,使资本主义不能顺利产生(作者称之为“稳定性最高.进化度最小”的“超稳定结构”),等等,总之是坏到了极点。《病根》一文在《学习与探索》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全文或摘要转载,一时造成颇大影响。[34]”

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引起了几乎一致的反对。较早提出不同意见的,如杨直民.董恺忱指出,从农业历史看,集约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传统农业以劳动集约为特点,技术上表现为精耕细作;西方农业现代化,也是提高农业集约度的过程,技术上表现为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因此,不应把机械化和精耕细作对立起来。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吸收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的.有用的因素[33]。郝盛琦等人批评了把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归罪于“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的观点,反对全盘否定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指出“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便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状况也一定要改变”。“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46]。更多的同志是从正面对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和它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给予肯定的评价。尤其是原农业副部长刘瑞龙《正确对待我国农业历史遗产》和《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等文,影响较大。作者指出:“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是放弃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相反,必须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把精耕细作和现代化结合起来,这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和优点,是加快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依据。”由于这些文章曾广泛征求和汲取农史界的意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农史界的共识。[19]

肯定论者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证的。

1.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肯定它在世界农业史中的崇高地位。这方面文章发表得很多,尤其集中在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史》(季刊).《农业考古》(半年刊)和《农史研究》(不定期论文集)上,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专著和小册子也以很大篇幅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只举两例予以说明。董恺忱在《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一文中,广泛吸收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他们的评论,指出:一.中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起源中心之一。二.中国框形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传统犁之一。它的特点是具有曲面壁和摆动性。西方近代犁吸收了中国犁的特点,成为近代农业革命的契机。三.我国是世界上有较高土地利用率的国家之一。和南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不同,中国很早就实行连种制和复种制。四.在世界农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中,我国是没有出现地力衰竭的几个仅有国家之一,这主要得力于中国农民善于利用生产.生活上的废弃物给土地施肥。五.我国传统农业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表现在精耕细作农艺和较高的单产上。西欧中世纪收获量只有播种量的三四倍,而中国达到十几倍.几十倍以至上百倍[59b]。原江西省博物馆陈文华等主办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则以具体事实说明我古代许多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比西欧领先一两千年。

2.揭示我国精耕细作技术体系的强大生命力,肯定它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如方原反对脱离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完全按西方模式改造我国农业,他指出,我国解放后的三十年间,农业发展速度和粮食单产均居世界前列,并非什么都是落后的。这期间粮食总产增加近三倍,以不到世界总耕地7%的耕地,养活全世界1/4的十亿人口,主要依靠以现代科技初步强化了的精耕细作传统;这一事实集中表现了这一传统的强大生命力。他主要走强化和发展精耕细作优良传统的路[8b]。为什以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与精耕细作的传统相结合?一些同志强调了农业科学技术的继承性,认为在农业生关系统中环境条件和生物特性变化较慢,不少传统技术是基于对这些条件的深切认识,故能长久适用,不会过时。还有人从系统论角度对此作了阐述[39.5]。这些论述解释了农业科技的一般性,但还没有揭示中国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就特殊性而言,精耕细作是以增加单产.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攻方向的,正如许多同志指出,这可以用较少土地养活较多人口,非常符合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紧缺的基本国情。同时,精耕细作是以“三才”理论为指导的,这种理论把农业生产中的环境条件(“天”“地”).农业生物(“稼”)和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人”,视为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能够比较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农业生物与环境条件之间,各种农业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比较正确地处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因而也就比较符合农业的本质,这也是这种农业技术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