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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毕业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3 15:19:24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1篇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 

下载WORD版: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和装订,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范。学生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格式,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

一、毕业论文的写作结构

学生毕业论文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l、封面;2、摘要3、目录;4、引言;5、正文;6、结论;7、参考文献;8、附录等几个部分。

二、毕业论文内容的要求及规范

(一)封面

封面包括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题目用宋体三号,居中;专业、学生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等用宋体三号,居中。封面由学院统一印制,统一装订。

(二)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包括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一般不少于300字。关键词,每份毕业论文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包括中文关键词和英文关键词。“摘要”二字用黑体小三号,字间空两格,居中,上下各空一行。摘要内容用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关键词”三个字用黑体小四号,加粗。

(三)目录

目录包括论文正文的章节附录等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章节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其组成部分的标题。“目录”二字用黑体三号,字间空两格,居中,加粗,上下各空一行。目录下的各章节标题用宋体小四号。

(四)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正文一般包括引言(绪论)、正文主体两部分。正文的第一段为 引言,“引言”二字用黑体三号,字间空两格,居中,加粗,正文一律用宋体小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标题格式规定如下:

1、第一层次标题居中,上下各空一行,用黑体,小三号。

2、第二层次标题前面空二格,用宋体加粗,小四号占一行。

3、第三层次标题前面空二格,用宋体,小四号占一行。

(五)结论

毕业论文的结论应准确、完整、明确、精炼,也可以提出建议、设想等。“结论”二字用黑体小三号,字间空两格,居中,加粗。

(六)参考文献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2篇

一、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我国的独立音乐学院数量相对较少,九大音乐学院主要包括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这些学院所在地域几乎代表了中国大部分地区,根据他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独立音乐学院的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采用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系二级管理模式。独立音乐学院在对待教务处和教学系分工时,责任非常明确:前者(教务处)“负责制订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统筹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情况并进行质量评价”;后者(各教学系系)“根据培养方案及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制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也就是说,教务处主要负责在于监督和协调,教学系则享有相对独立的实施和操作权限。

(二)学院教务处直接规定不同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效地类型。独立音乐学院由于专精于本专业,因此采用由学院直接规定不同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学生的毕业论文类型。例如,中国音乐学院明确规定:“(一)音乐学专业包括论文等;(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品和论文等;(三)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毕业音乐会及其设计报告。”

(三)工作程序明确具体。独立音乐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上非常严格,在时间安排上它们一般都精确到周,对每周应该完成的工作进行了细化,还指定了主要责任人和负责单位(科室)。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论文的开题工作是作为本科论文写作的最重要环节进行。

(四)注意学院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四川音乐学院等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办法都明文规定:“毕业论文(设计)和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系(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

二、独立艺术学院中音乐院(系)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在我国独立的艺术学院中一般都设有音乐院(系),它们相较于纯专业院校(独立音乐学院)在本科毕业管理上有注意兼顾艺术学科的总体特点。

(一)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并存。这些艺术学院里的音乐院系在各方面努力向独立音乐学院学习和靠拢,但模仿独立音乐学院的管理模式同时又有创新,表现为以二级管理模式为主有意识延伸第三级管理机构。例如南京艺术学院在管理上采用二级管理模式,但是《南京艺术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演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学院教务处和教学单位的职责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本科论文管理过程中“教学秘书日常教务工作”。而《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评审管理细则》和《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补充管理规定》则规定该学院执行三级管理模式,在学院和分院之下,指定系(实验室)作为最基础的管理和负责单位。

(二)二级院系决定对论文(设计)类型。由于艺术学院的相对综合性,下设二级学院的艺术特色区别较大,艺术学院的教务处往往不指定各专业的论文(设计)类型,而是由二级学院作为本科论文(设计)的主要制定单位。这是与独立音乐学院在二级管理模式上的最大区别。也就是说,在艺术学院的管理模式中,后者(二级学院)工作的具体性上更加拥有自主性,而前者(学院教务处)的监督和协调作用相对边缘化。

(三)工作程序相对明确。艺术学院中的音乐院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上相对严格,在时间安排上参考时限相对宽松,但对每阶段应该完成的工作任然有明确的分工和进度要求,也指定了主要责任人和负责单位(科室)。但是本科论文的开题工作有的学院没有象独立音乐学院那样重视并专门安排,而是有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处理。

(四)在知识产权方面,要求相对宽松并且非常注意学生论文(设计)的宣传。可能是艺术学院中音乐院系办学的目标更注重音乐表演,它们对学生作品的知识版权问题并没有过多明确的要求,也更注重这些作品的宣传和推介。吉林艺术学院规定:学生必须上交毕业论文复印件,毕业创作(设计、演出)文字说明材料两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由所在教学单位存档,其中被选为“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创作”、“优秀毕业演出者”还需另交一份给校档案室归档。对于特别优秀的毕业论文,各部门要积极向有关专业刊物推荐发表;特别优秀的创作(设计、演出)作品也要积极向外界宣传、推广。

三、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自21世纪初本科扩招以来,各种综合类高校纷纷建立了音乐院系,由于这类音乐院系办学时间短,教学、教辅和管理都不到位,因此在制定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和制度时表现为两个极端的特点。

(一)特点一——盲目模仿,死搬硬套。这类综合性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有的大兴拿来主义,把独立音乐学院或者独立艺术学院的管理模式照搬或者简单删减之后使用,这种现象在刚升格为本科的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最为普遍。笔者走访了西南部分高校,了解了他们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办法和规定的来源,发现它们大部分都抄袭、模仿或借鉴周边独立音乐学院或者独立艺术学院中的音乐院系的成熟做法。例如,四川部分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的毕业管理办法和规定都以四川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为范本;云南的则以云南艺术学院的为基础。这些模仿专业音乐院校的现象,在有的高校是经过了再加工已逐渐显示出本学院的某些特色;有的高校则几乎没有什么改进,照搬痕迹极为明显。笔者收集到某新办高校的本科论文管理文件的电子版,点击它的属性,在该文档的属性摘要里赫然显示着东南某高校教务处的信息。由此可见,综合类高校特别是新办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的本科毕业管理的盲目和缺乏思考。

(二)特点二——沿袭旧制,不加变通。在综合类高校中,有一些学校具有相对悠久的大学办学经历,积累了很好的本科论文管理传统,但是这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或者其艺术学院中的音乐系尚处于刚起步阶段,于是就出现了该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沿袭该校既有的本科论文管理体系的现象。由于这类高校原来可能是致力于理科、农业、科技等专业领域,在音乐学科并没能积累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而这些高校又不屑抄袭照搬其他学校的本科毕业管理模式,因此,此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执行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并不完全适用的体系。笔者在此类高校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这类高校的音乐院系自建院以来从没有专门进行过本专业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的探究,完全依照该高校原有的毕业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管理。

综合类高校中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在制定方面具有以上两个共性特点之外,它们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有一个相对显著的特色——管理权和责任下放。例如《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第三条规定:“学院(系)是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提倡各学院(系)分专业成立由系主任牵头的毕业论文课程组,开展毕业论文教学工作。毕业论文课程组主要负责提出本专业毕业论文课程的基本要求,落实毕业论文课程计划,指导教师的配备,毕业论文题目筛选,毕业论文指导,评阅,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具体工作。”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3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论文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4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论文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 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5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6篇

音乐与舞蹈艺术表演专业是实践与舞台表演艺术,是以展现舞台艺术效果,达到表达艺术内容为目的的形态艺术,表演者须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艺术作品的二度创作,展现思想与技能相结合的成果。因此,其学科特色即注重舞台表演与社会实践的客观规律。作为音乐、舞蹈艺术专业的毕业生,在其毕业设计的教学环节中,以举行音乐会、舞蹈专场表演为其设计内容,并结合撰写艺术实践体会、学习心得、社会调查报告等,使毕业生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展示,完成一套更符合音乐舞蹈艺术表演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而不要求其单一的以撰写毕业论文为改革方案,这样的探索举措比较符合其专业特点,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与相关分析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院校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环节,在培养本科生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本科学生必须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即本科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的一次综合考核与展示,体现学生在知识运用能力、专业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方面的素质状况。

鉴于音乐舞蹈学院大多数学生写作基础较差,在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往往大多学生写论文都是走捷径,网络拼凑,形式应付,没有起到论文撰写的实际作用,很难达到毕业论文撰写的真正目的。另一方面,音乐舞蹈专业其专业形态属于表演类型,学生从进校至毕业的专业课程均根据舞台表演实施教学,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其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生专业表演技能和艺术实践能力进行培养(理论、作曲专业除外)而制定的,舞台实践的环节显得非常突出和重要。基于前述两个方面的考虑,为了有效贯彻学以致用的教学原则,贯彻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自觉性、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为了给学生以非常必要的舞台实践机会,有必要将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改革为以专场(音乐、舞蹈)专业音乐会、表演汇报会为主,并与撰写专业学习总结(体会)、艺术实践感想、社会调查报告相结合进行的模式。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操作

音乐舞蹈学院目前所设三个专业方向,即音乐表演(含作曲理论、少数民族特色专业)、音乐学(含民族音乐、音乐普修专业)、舞蹈学。从专业方向分析,基本可以分为形态表演和理论创作。由此,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分两种模式实施:i)理论性质的专业(民族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音乐学理论选修专业)撰写毕业论文,按学校毕业论文要求实施。2)表演性质的专业(含音乐表演、民特、作曲、音乐学声乐普修、音乐学器乐普修、舞蹈学)实施专业表演(音乐、舞蹈)汇报会并撰写专业学习总结(体会)、艺术实践心得、调查报告的模式。其中,作曲专业学生完成音乐作品创作并演示。具体实施由教研室负责。作曲理论专业由理论教研室指导,表演专业类由声乐、器乐(钢琴、民乐、西乐)、音乐学、舞蹈教研室组织实施。

设计内容包括:

1.音乐会的表演形式可为独奏、重奏、合奏等,音乐学(音乐普修方向)专业的毕业汇报音乐会以重奏、合奏为主。音乐会要有详细的节目单及参加演出的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

声乐、器乐、音乐学普修专业学生音乐会(设计)表演可以三种方式进行:1)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由专业教师推荐教研室讨论同意专业突出的毕业生举行,音乐会演唱作品在8~12首之间)。2)以本教研室毕业班为年级组织的分场音乐会,每场音乐会3~5人。3)自由组合组织音乐会,个人演唱、演奏作品3首。

每场表演汇报会当场给予学生表演成绩评定,教研室安排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含组长1人)组成,均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由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毕业生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四年专业学习总结(或心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初稿和定稿完成,初稿要有指导教师的红笔批改记载,撰写完成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成绩评定由教研室组织评定。结合汇报表演成绩,评定最终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最终要填写《音乐舞蹈学院毕业生艺术实践系列活动意见表》(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计划表、指导过程记录表、毕业设计音乐会、舞蹈汇报会评分表等),按一式二份制作交教务处存档。

2.舞蹈专业表演汇报会。教研室根据舞蹈专业毕业生人数及学生表演状况确定表演场所选择。每个学生汇报表演涵盖“基训、民间舞、剧目”三个部分。教研室制作节目单成品,节目单供演出及存学生档案用。学生存档节目单一式二份。表演汇报会后给予学生表演成绩评定,教研室安排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含组长1人)组成,均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成绩由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毕业生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四年专业学习总结(或心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分初稿和定稿完成,初稿要有指导教师的红笔批改记载,撰写完成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成绩评定由教研室组织评定。结合汇报表演成绩,评定最终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最终要填写《音乐舞蹈学院毕业生艺术实践系列活动意见表》,按一式二份制作交教务处存档。

理论作曲专业由理论教研室负责组织,包括民族音乐学专业及其他专业选择撰写毕业论文的,按程序进行论文写作、指导、答辩工作,完成的时间按学校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规定进行。

作曲专业的论文撰写,分两类进行:其一,毕业生指导老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创作要求,学生写作毕业作品(范围可涵盖器乐、声乐、舞蹈等音乐作品),并写出创作感想以及技术分析,进行作品展示。指导教师对作品进行评判、评语,教研室做出结论并按五级制进行打分。其二,学生可选择撰写音乐理论的相关毕业论文,完成的时间按学校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规定进行。

音乐舞蹈学院以2011届、2012届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案,以本文方案执行。其中2011届学生为106人,举行音乐会10场,参加学生54人,舞蹈专场演出1场,参加表演人数48人。撰写论文即答辩4人(篇),撰写学习总结、专业学习心得102篇。2012届毕业生133人,举行音乐会11场,参加学生76人,舞蹈专场演出1场,参加人数40人,撰写论文即答辩15人(篇),音乐作品创作2人(件),撰写学习总结、专业学习心得118篇。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毕业设计,学生普遍积极性得到很大的调动,他们均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将自己四年的专业学习展现在舞台,展现给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反应和效果良好。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分类处理,音乐理论专业的学生也充分体现其理论研究的特点和水平,所撰写的两篇民族音乐理论论文,评选为我校毕业生优秀论文并发表。

尤为突出的是两场舞蹈专场在贵阳大剧院演出,面向社会,充分地展示了民族大学教学水平与教学成果,省政府有关领导、各专业院校和团体的专家老师到现场观看演出,对晚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特别是一些专业院校的专家同行,得知我院以此方式作为毕业生毕业(设计)的方案,都予以很大的关注和讨论,并认为这对各有关专业院校毕业(设计)内容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探索与改革。其中,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音乐舞蹈专业等学院已经借鉴我院的经验对毕业(设计)方案进行了改革试行。由此可以认为,以一套完整的毕业生毕业(设计)方案为探讨的改革措施,将会对艺术专业院校的音乐舞蹈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结语

音乐学院毕业论文第7篇

关键词:声乐演唱;本科毕业论文;管理

随着毕业生人数的不断增长,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毕业论文管理方面,针对当前毕业论文写作的质量管理和论文管控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调整。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设计工作是各大高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更是检验学生的专业技能或专业理论知识的方法之一。

一、音乐类院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体系

(一)组织管理环节

1. 管理方式及内容

按照我国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管理的具体流程,在毕业论文的设计和指导方面,主要以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共同组建起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的形式进行管理。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主要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或设计的确定、分派指导教师、对导师指导过程的监控、对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论文或设计质量的评估及对答辩后的理论论文及设计类论文的存档等。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需要从领导小组组建开始,贯穿整个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开题和答辩完成之后的存档等环节中。

目前,我国高校对于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各校具体形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如分级管理负责制,主要以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为基础,在教务处的统一筹划和安排下,由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毕业院系、指导教师、教研室等构成整个毕业论文管理体系,从各自的职业范畴来对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的管理进行责任的划分。

2. 管理的弊端

分级管理负责制尽管条理明晰,对毕业论文管理涉及的各个负责部门的工作进行划分,以确保论文管理的各一个环节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顺利开展,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信息传递不及时而导致失败或出现信息传递的失效等问题。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管理涉及教务处、教研室、各个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指导老师等多个方面,难免因为交叉管理和层级检测而出现制约论文管理规范性等的问题。

此外,由于各类高等院校在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实践检验和调研单位的参与,如某学生的论文内容主要就某公司所筹办的音乐会的流程和管理等进行研究,在检验和监控论文质量时,指导老师、院方无法就该名学生是否深入实践进行调研而进行检测。此外,针对专业技巧等方面的研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借助案例来检验,但是学校和公司之间缺乏合作,无法为学生的研究提供第一手的研究资料或实验的机会。因此,在此方面当前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的命题研究方面很容易趋向毕业论文的设计而轻视理论性论文的现象。

(二)管理程序环节

我国各类音乐高等院校在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时,最容易出现管理问题的环节主要在管理程序的实施过程中。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需要覆盖到从选题到论文的写作,再到答辩和论文总结报送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影响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的全过程。按照不同的程序需要,目前每个环节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选题环节的管理

对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环节的管理主要集中在选题时间、选题方式、选题的具体要求等方面。具体到时间的安排问题上,一般音乐类高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会定在第八学期,选题需要定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具体的选题时间需要按照各个学校和院系的具体安排来执行。在选题方式上,当前我国高校基本设定为学生自拟或院校代为拟题两种形式。在具体选题方面,学生必须按照自身的专业目标和教学的基本要求来确定选题,题目同时要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如果音乐类高校实施由学校代为拟题方式,则需要选择富有教研经验的专业教师来拟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并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来审核,审核后提报到教务处做题目备案。在拟题过程中,必须要保障题目的设定数目多于现有的毕业生数目,避免出现学生的擅长领域与选题不相符,无法顺利选题的问题。在毕业论文的选题设计方面,以学生本科期间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核心,以激发学生创作激情为理念,从助力学生综合使用知识的角度来设计选题。

2. 写作环节的管理

对于选择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针对此类学生所选定设计的内容和在内容中对专业技巧的运用,校方必须明确毕业设计的流程和要求,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撰写两方面按照格式和内容分别列出明确的要求并将此信息传达到学生个人。格式要求由于涉及写作的规范性,因此必须统一,而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则是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原则的基本规定。

3. 答辩和总结环节的管理

答辩环节在开题环节之前按职责分配到音乐学院的各院系,在具体的执行中同样由各个院系按照学校规定的章程和时间来组织和实施。音乐学院的各院系的具体答辩流程、规定、审核的方式及总结提报要有差异性,在对答辩和总结两个环节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对答辩的时间、组织方式、答辩的程序、论文成绩的审定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答辩结束后,学生的论文需要报送到各个院系的论文管理小组备案,对论文的归档进行保存,就论文的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存储并按照成绩进行汇总。

4.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时间通常集中在第八学期,而此学期一般是就业高峰期。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同样会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在毕业论文的选题方面,尽管目前采用学生自主拟题和学校代为拟题两种方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与企业之间合作的脱节,很多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具体论证中,只能从理论角度进行论证或设计,实用性并不高。在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认证方面,目前仅限于对本校的教师进行职称梳理,校企共建中的企业指导教师无法被纳入到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中来,论文设计和管理均具有局限性,尤其是校企共拟选题的设想显然缺乏落实的土壤。

(三)监管程序环节

监管环节在不同的学校落实的方式不同,主要借助监督工作来开展,具体包括学校的自检、毕业论文撰写的中期抽查、毕业论文撰写完成之后的抽查、对毕业论文导师的抽查等。其中,学院的自查需要将抽查到的结果提送相关部门,中期检查则主要针对论文的进展和撰写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来进行检测。对于答辩前毕业论文的检测主要在于对毕业论文的重复率、抄袭、拼接等方面进行抽查和检测。前三个环节比较容易实现,第四个环节,即对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交流情况的检测,由于受到各类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把控。

二、音乐类院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体制改革

(一)明确管理意义,明晰管理方向

针对我国当前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阶段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其进行整改就务必从源头出发,如明确管理体系构建的价值和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对毕业论文的管理本身,而在于如何以毕业论文为基础,对本科毕业生的知识架构、专业理念、专业技术、艺术素养及综合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指导,力争在学生离开学校之前找出学生目前知识和能力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争取在就业之前加以完善。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是对学生和教师进行考评的最为直接的标准和评估要素,同样也反映着高等院校的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等。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和设计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独立二级指标,应体现在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里,按照具体的要求来执行考评标准。

(二)确定工作目标,提高质量意识

论文质量是教学质量的评估标准之一,同样也是学校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因此在对论文管理的过程中,务必按照每一个阶层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明确工作目标方面,注重管理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监控教师和学生就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方面,需要在思想动员的同时,强化绩效考评政策,强调各个环节中管理的质量要求和行为规范要求,尤其在选题把关、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训练指导、中期检查、审阅和评阅、答辩及最终成绩的考核和评定等方面,均需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质量意识的前提是构建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负责的管理精神和规范科学的管理方法等,力求在增加执行力度的同时,为论文质量的把控提供基本保障。

(三)建立校企共评机制,灵活运用考评标准

在一些音乐类高校,校企合作作为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的方法之一,应在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引入企业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例如,如何筹划音乐会等方面所提供的经验课堂教学指导,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撰写的过程中,企业的指导人员也可以作为学生论文或者设计里,实践方面的指导老师。此种方式更有利于促进学生们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设计时,融入更多的创意,在拓展他们思维空间的同时,也有利于就业后视角的开拓和提升其理论联系实际的熟练操作能力。灵活运用考评制度,将原本的传统考核和考评制度及规范延伸到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评中来,将实践作为评分标准之一,转移到企业的考评和管理中来,可以更有利于减少学校在毕业论文管理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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