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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原则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59
会计原则论文

会计原则论文第1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来了不少的问题,会计确认计量原则也不例外,尤其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有待改进。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际研究现状

主要是美国和加拿大的研究成果,以公认会计原则最为著名即:GAAP(是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的英文缩写。主要有以下原则:(1)BUSINESSENTITY:会计主体。(2)objectivityPRINCIPLE:客观性原则。(3)COSTPRINCIPLE:历史成本原则。(4)GOING_CONCERING:持续经营。(5)STABLE_MONEY_UNITY:稳定货币假设。(6)MEPERIODPRINCIPLE:分期假设。(7)REVENUERECONGNITIONPRINCIPLE:收入确认原则。(8)MATCHINGPRINCIPLE:配比原则。(9)FULL_DISCLOSUREPRINCIPLE:充分披露原则。(10)CONSISTENCYPRINCIPLE:一贯性原则。(11)MATERRIALITYPRINCIPLE:重要性原则。(12)CONSERVATISMPRINCIPLE:谨慎性原则。

2.2国内研究现状

主要是以下一些会计政策、会计准则等:(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企业会计制度;(4)财务会计基础—西南财大出版社;(5)中级财务会计—西南财大出版社;(6)中级财务会计—上海财大出版社;(7)高级财务会计—上海财大出版社;上述对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的原则做出了详细论述,但是均没有强调灵活运用会计的确认计量原则为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服务这一观点。即,没有强调活用会计原则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这一说法。

3企业债务重组方面的会计确认计量原则方面的思考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依据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可见,债权人有所损失、而债务人却有利得;这就明显是一种零和博弈,债权人失去的收入正好是债务人的利得,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可用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匡正:(1)债转股,指的是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2)债转债,指的是债务人经过与债权人协商,将其债务指定给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换句话说,由债务人的债务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3)债权人兼并债务人,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上述三个办法将避免债权人的损失,冲破谨慎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禁锢,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赖账。

3.1债转股

我们系现在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其处理办法:[例]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价税合计100万,款项未收。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到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旧未能收到款项。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进行债务从组,甲公司将应收账款转为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此取得乙公司的普通股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3元。已经办妥相关手续。现行准则下的账务处理:解:(1)债务人乙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贷:股本20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400000(2)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00000坏账准备1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00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债务重组,乙公司少还40万的债务,而甲公司则损失了40万的债权,乙公司之所得正好是甲公司所失,这正好是一个典型的零和博弈,很有可能是乙公司赖账的结果。因此,我们建议作如下账务处理:解:(1)债务人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甲公司600000贷:股本20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00(2)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600000上述处理办法有效避免了现行债务重组所带来的弊端,有利于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借债务重组赖账;同时,这里否定了谨慎性原则,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处理,而不拘泥于权责发生制的束缚,为企业利润最大化服务。

3.2债转债

下面举例说明:[例]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价税合计100万,款项未收。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到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旧未能收到款项。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进行债务从组,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之前乙公司赊销了200万的产品给丙公司)来偿还甲公司的应收账款,丙公司同意上述处理办法。解:(1)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00(2)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贷: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000(3)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丙公司1000000贷: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

3.3兼并

当债务人处于资金链短缺、但是债务人的产品却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时,可以采用兼并方式解决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债权人用应收账款作为兼并债务人的资本。其账务处理如下:(1)债权人。借:资产类科目(公允价值)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者,借:资产类科目(公允价值)商誉(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债务人,作全部科目余额的抵消分录。

4权责发生制下收入费用的确认计量思考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只有将上述二者巧妙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准确核算企业的利润。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例]甲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销售100万产品给乙公司,增值税税率17%,收到23.4万货款;当日,支付办公楼2012到2015年的租金37万,年利率为10%。[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解:(1)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234000应收账款—乙公司93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借:待摊费用370000贷:银行存款370000借:管理费用10000贷:待摊费用10000(2)收付实现制下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借:管理费用370000贷:银行存款370000(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的处理方法:借:银行存款234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借:待摊费用360000贷:银行存款360000借:管理费用39842.22贷:待摊费用39842.22注: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当期的管理费用=10000+120000*0.1*(1/1.1+1/1.21+1/1.331)=39842.22由此可见,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能更准确的确认计量,从而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为充分挖掘企业潜能创造条件。

5总结

会计原则论文第2篇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成本会计,运用,职业判断

一、引言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一)重要性的判定

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三、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再如,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只设置“直接材料”和“加工成本”两个成本项目。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顺序分配法,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受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计算较粗略。

(五)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超级秘书网

四、结束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成本核算运用重要性原则需要注意防止滥用重要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重要性标准离不开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离不开每个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另外,在成本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毕竟会使得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费伦苏.对重要性原则内涵的思考〔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会计原则论文第3篇

【关键词】管理会计;控制;原则

我国财务会计已形成一套完整且前后一致的会计原则体系,而管理会计由于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其原则体系尚不完善。为此,会计理论界正在作不懈的努力,认真研究管理会计原则并构建适宜的原则体系,对于完善管理会计的基础理论,指导管理会计的具体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研究中,一般笼统地探讨管理会计原则。笔者认为,管理会计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次;二是决策支持层次;三是执行与控制层次。因此,管理会计原则体系应当围绕决策与控制来分别界定。本文讨论有关控制的管理会计原则。它应包括下列十个方面。

第一,可控性原则。可控性是指责任中心只能对其职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经济活动负责。这就要求企业把经济责任同管理权和决策权衔接起来,做到运用、管理、指挥、负责统一,并且尽可能使各项经济责任数量化,能够直接用会计方法进行核算和考核。当然,由于各责任部门之间的相互依存,很难制定出完全可控的指标,“有经验的成本会计师和经理人员认为,一个项目是可控制还是不可控制,很不容易确定,”只能从控制的程度、时间、空间等来考核。

从控制的程度看,可控指标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中心完全可以直接控制的指标;二是责任中心通过采取措施,对其有一定影响的指标。包括部分可以控制的指标和通过运用一定的经济杠杆可以间接控制的指标。例如,新产品试制指标常被看成是试制部门的可控指标,可是,这个指标中包含了大量难以估量的因素,因而设计部门只能尽可能采取措施,设法将其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不过这种控制并不排除实施过程中发生修订预算的可能性。

从时间上看,“时期的设想很重要”,某些在短期内不能控制的指标,在较长时期看来是可控制的,如折旧费。过去不能控制的指标,现在却是可控的,同时,现在可控的指标在将来有可能变成不可控的指标。

从空间上看,某指标是否可控,随责任层次、责任中心的不同各异。“例如,机器的保险成本对生产部门经理可能是不可控制的,但对于保险部门经理确实是可控制的。”上层次的可控制成本不一定是下一层次的可控成本,下一层次的可控成本一定是上层次的可控成本。因而,一般来说,同一指标在较低管理层次不可控制,而在较高层次则可以控制,在同一责任层次上平行的职能部门之间也会有这一责任中心不可控制的指标,而在另一责任中心则变得可控的情况。因此,要求各责任中心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可控范围,使经济责任同经济管理权、经营决策权统一起来,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考核。这一点对具有双重责任性质或者是涉及两个以上责任中心的经济事项更为重要。如固定资产折旧,从折旧比例的规定方面看,车间是无能为力的,不能承担经济责任,这方面的责任只能由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但从固定资产的使用方面看,车间、班组、个人等责任中心,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者,使用固定资产就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完好率负责。因此,应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这种性质做出具体分析,并根据事物的特点划分责任中心所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第二,责权效利相结合原则。为保证责任目标的实施,必须在各责任中心分工负责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管理权限,同时,为了保证调动各责任层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要经常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进行成果评价,使各责任中心的经济利益与其贡献大小挂起钩来,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奖励责任者。因此,在管理会计中责任、权力和利益是统一的、一致的。“责”是关键,“权”是保障,“效”是标准,“利”是动力。贯彻责权效利相结合原则,应特别注意责任的不可转移性,即责任应当明确、肯定,不能任意转移。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同层次中只有一个责任中心,就由该中心负责,不得(能)转向其他中心。

二是上下层次间也不能互相推委责任。即上层次的责任中心要对自己及所属的下层次的责任中心负完全责任。如某一分厂厂长对该分厂的全部经济活动负责,而某一班组长只对这一班组可控的经济活动负责。

第三,灵活性原则。一方面是指获取用于生成管理会计信息的资料来源渠道具有多样性,它既包括来自企业内部的资料,又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情况;另一方面是指对资料的管理方法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会计管理方法。

第四,可理解性原则。可理解性是指所提供的管理会计信息必须是简单明晰、通俗易懂、便于各类使用者而不是特定使用者掌握和利用的信息。管理会计信息应根据不同信息使用人理解程度的高低和用于决策的不同,适时地为不同信息使用人提供可理解的信息。

第五,例外管理原则。例外管理原则是指企业主管人员应负责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而将次要的工作或不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完全放手让下级管理人员去处理。这里“例外”事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一是从质的方面看,对某一责任中心关系比较大、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大的因素可作为“例外”事项管理。二是从量的角度看,一方面指在责任目标管理中,差异(包括正差异和负差异)较大的因素,作为“例外”事项管理;另一方面差异虽未超过规定标准,但长期在限度的一侧徘徊,凡统计数字在标准的某一侧连续出现七次以上,应视为控制不严或标准失效所致。三是从时间观念看,重要的问题随时作为“例外”管理。

第六,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指管理会计采用的各种方法与技术应尽可能简易可行,便于操作,能为大多数管理会计人员所掌握。对于能够准确定量的资料应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尽可能由计算机完成。相同的方法和技术对不同层次管理会计人员的可操作程度不同,管理会计人员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操作方法和技术。

第七,及时性原则。及时性指决策依据的信息与决策的执行应能够及时满足经营管理对决策的需要。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及时进行决策;另一方面是指及时进行控制。财务会计中更强调信息处理的真实,管理会计中更强调决策与控制的及时。

第八,整体性原则。责任中心的划分与考核,要以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划分责任范围时,要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使责任中心之间一方面要防止重复,另一方面要防止无人负责区的出现,即要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从纵向上看,自下而上,都要层层负责,其组织层次每升高一级,责任也增大一级,各责任中心随时提供其业绩完成情况,直到最高层次;每一责任中心还要负责、检查其下属的业绩,最高层次承担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部责任。从横向上看,各责任中心要接受横向责任中心的管理、控制。这样纵横责任链交织成责任网,以明确各自的经济责任。

企业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内部必须有一致的目标,尽管各自都有自己的分目标,但必须受总目标的制约与协调。如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有可能一个人为超额完成产值而不愿接受小件订货,还有可能工厂为追求利润而不愿生产微利产品等,因此,在管理会计中贯彻整体性原则,制定责任目标时应从国家、企业的总体目标出发,克服以上不良倾向。

第九,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各责任中心利益要保持一致,企业的总目标是分解和制定各责任中心目标的依据,各责任中心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保证。当一项决策与决策的执行对企业有利而对国家不利时应当坚决放弃这项决策与决策的执行,相反,当对全局有利而对局部不利时,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二是决策与控制的程序及方法应保持前后一贯,便于决策的制定及执行;三是各项指标的计算口径、考核评价业绩的标准要前后一致,若不一致就会使决策及其执行偏离客观真实的基础,导致决策失误,使各责任中心目标与企业整体经营目标脱节。一贯性并非绝对的一贯,随着决策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管理控制要求的不同,决策与控制的方法可以适当变化,使产生的决策与控制更为有效。

第十,可验证性原则。可验证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决策依据的信息本身要能够被验证;二是做出的决策在执行中能够被检验。贯彻可验证性原则,可以判断决策信息的相关性和准确性,便于找出差异和进行差异分析。可验证性既是决策的原则,也是对决策结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依据。

综上所述,有关控制的管理会计原则可列示如表1:

会计原则论文第4篇

一、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之争的源起

历史地看,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曾经出现多种争论,最典型的莫过于20世纪70年代有关会计准则经济后果和政治程序的争论。这种争论与当时国会的两项针对会计职业界以及会计准则的调查有关。但是,尽管出现这种争论,会计准则由民间制定这一持续了将近半个世纪的传统仍然得以延续下来。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有关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一项重大争论就是高质量会计准则问题。按照有关学者的资料整理与文献分析,这实际上只是美国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及其直接管制机构——美国证券交易所用来抵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扩张压力的一种策略。实际上,正是由于美国的反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被迫在2000年进行改组,采用了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几乎相同的结构模式,同时,也让美国在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就在美国会计界自认为其会计准则质量“高人一等”时,安然事件爆发。尽管导致安然事件爆发的因素有很多,但会计在其中的负面作用不可否认。安达信全球总裁为了推卸安达信在其中不可推卸的责任,提出导致安然事件的四条理由,第一条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越来越细致,容易让人更重视形式而非实质。这一指责也引起了美国国会的关注。因此,在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就安然事件所分别举行的听证会上,会计准则成为两院共同关注的话题。

2002年2月14日,美国参议院召开的安然事件听证会,邀请了曾任美联储主席、现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的PaulVolker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DavidTweedie作为专家证人出席。

PaulVolker在出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后,就利用其在美国国会的人脉关系,不遗余力地向美国国会“兜售”国际会计准则。这一次,安然事件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因此,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长期负责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具体运作的DavidTweedie婉转地提出,不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可能是安然事件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一套详尽的指南(经常被称为”具体数量标准测试“)往往鼓励那种规则大全式的操作(arule-bookmentality),‘哪儿说了我不能这么做?’我们认为,这种方式效率低下,并助长了那些刻意寻找规避准则的行为,而不是力图应用准则来提供有用信息。简言之,增加详尽的操作指南,可能会使准则本身更模糊,而不是更具体、明确。这会导致人们只遵守准则的外在形式,而不是其内在实质。正是由于Tweedie的证词,引发了有关会计准则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的争论。更严重的是,美国国会通过SOX法案,要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研究如何过渡到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

如果说,美国会计界通过高质量会计准则成功地阻击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扩张的话,那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的概念,成功地反击了美国会计界,并迫使美国证监会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接受国际会计准则上不得不做出重大让步。

二、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是如何形成的?

按照一些学者的讨论,美国的会计准则总体是建构在概念框架基础之上的,因而,认为美国的会计准则是规则导向,可能并不妥当。但是,如果回顾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历史,将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美国的会计准则会逐步形成现在的规则导向。

众所周知,美国有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历史开始于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后;最早的准则是由GeorgeMay所负责的小组提出来的,内容只有六条。这六条主要是针对大危机期间暴露出来的一些现象所进行的规定。而第一个正式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会计程序委员会一一在其早期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也是从一些基本问题入手的。如果按照今天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的讨论,它们总体上应当符合原则导向的。但是,随着实务中所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会计准则制定者受到的压力就越来越大,最终准则也就自然越来越细。这一点,从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规则规定中也可得到印证。

按照相关文献,早期美国并不存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之争的问题。但是,当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会计原则委员会先后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文不允许直接冲销商誉后,企业开始寻求各种方式来规避合并价差问题。正由于企业界的压力,会计原则委员会不得不于1970年了著名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提出了同时满足12项条件才能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合并。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企业设法“创造”条件来满足这些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官员曾经抱怨说,每年都有大量的企业就其并购行为采用权益结合法争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个案批准,SEC为此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有学者研究表明,一些企业为了“创造”条件满足采用权益结合法的要求,而耗费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事实上,很多会计准则最初都只是一些简单的原则性判断,但在企业的不断规避之下而变得日趋复杂。另外一个可以类比的例子是收入确认的原则问题。最初的准则其实非常简单,收入的标准为: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已经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其中,收入的赚取过程实质上是否已经完成,成为判断是否应当在账面上确认收入的最重要的原则。但是,企业总是设法在这一问题上做文章,比如,售后回租或回购就是一种典型地在账面上“创造”收入的交易安排;又如,分期付款、代销、寄销等方式不仅是应对经济环境的一种交易创新,它在一定程度也是一种会计创新:满足在账面上尽可能多地确认收入的要求。针对这种种情况,理论上,最基本的原则——收入的赚取过程实质上已经完成——当然能够满足收入确认的要求,但是,这无形中增加了审计师的压力,同时,也有可能造成收入确认实质上没有标准。因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针对具体的业务不断补充规定,从而使得收入确认的会计准则逐步从原则导向变成规则导向。

可以说,正是由于实践中存在着普遍的“需求”,才使得会计准则从原则导向逐步走向规则导向。

有趣的是,原则导向问题是由SOX法案提出来的。如果仔细推敲,SOX法案本身也不乏规则导向,即:针对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问题“补缺补漏”,并给定了一些“具体数量标准测试”。比如,针对安达信销毁档案,明确规定所有审计档案必须保存7年;针对安然很多高级雇员来自安达信,规定如果审计单位的雇员在被审计单位担任高管,必须要有5年的“冷却期”:事务所对同一个审计客户,其签约合伙人强制轮换,其标准是5年;等等。实际上,这些规定的核心是:保证审计师的充分独立,而充分独立本身也是一种原则导向。如果援引原则导向鼓吹者对规则导向的批评,我们是否也可以认为:SOX法案本身是规则导向的,它也有可能将人们的视线引向条文本身,而不是基础原则。如果这种推测成立,那么,我们也有理由预计:SOX法案本身的,将无助于解决问题。

三、原则导向能解决问题吗?

按照Tweedie的观点,是规则导向鼓励了相关执行人员不断地寻找可以规避的空间。言下之意,如果采用原则导向,将能够有效解决实务中执行人员刻意规避现象,从而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会计原则论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原则;探讨

我国规范会计行为的制度、措施相继颁布和实施,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度已实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正推行规范管理;会计处理方法和计算方法已基本消除行业差别等等,而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和监督方法已趋向成熟、初步形成了法律规范政府监督、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的监督格局。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基本上实现了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会计准则的出台不仅涉及到会计领域,还涉及到国家财政税收、预算、证券等方方面面。

一、会计的权责发生制

会计实务中一直是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对于权责发生制,国际会计准则解释为:“按权责发生制,要在交易事项和其他事项发生时而不是在收到和支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确认其影响,而且要将它们记入与它们相联系期间的会计记录并在该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予以报告。”这一解释明确了要在“发生”时确认,并不是在“收到和支付”时确认。权责发生”制在理论上应用于具体的会计事务中,应该完全按照权利是否形成、义务是否发生为标准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但在会计实务中,一般也很难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比如现行会计实务对权责发生制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冲击:

(一)对于一些已经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没有相应的交易活动而无法确认,致使权责发生制显得不够完善,如: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因经营优良形成的商业信用,即商誉,就不能确认入帐。

(二)期权、期货金融工具的出现对传统的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提出了挑战,因为金融工具的应用往柱是一种契约形式,契约双方在契约开始生效时只是享有某种权利或某种义务,并没有发生交际的款项支付,契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最终是否得到履行,在契约生效时往往无法预料。

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真实性原则也称为客观性原则或中立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村经济业务的处理需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计量经济业务、制定会计政策、选用会汁方法必须忠实表达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持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要以客观确定的证据作为会计记录的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的经济法律环境日趋规范化和透叫化,社会各个阶层对会计信息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但是,并非所有信息绝对真实。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各个会计信息的需求阶层。个真实的会计信息会给信息的使用者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对单位本身,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会计信息失真按其原因可分为三类:违法性失真、规范性失真和技术性失真。

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单位和人员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故意违反有关财经法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最主要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主要原因在于有关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故意违反财经法规,但单价内部和外部的约束机制又很不健全,不能很好地给予检查,例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单位内部和外部的控制与监督问题等等。

规范性失真是指山于会计规范的不科学性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当违法性失真得到控制后,规范性失真便成为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类型。这一问题的解决需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和逐渐的规范。

技术性失真是指山于会计人员素质上的局限性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对会计规范理解不透,只重视会计规范的形式,而忽视了会计规范的实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须加强会计立法,规范会计体系,明确会计人员的责任。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

相关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人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这些信息是否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而预测价值是会计信息有助于使用者在决策时能预测未来。反馈会计信息能使使用者证实或修正以往在决策时所判断的预测结果。

然而,构成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两大特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两个含义不能确指的概念。相关性最初是指一般相关,是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变动信息部视为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的信息。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现在早已达到了一般相关的要求,目前财务报告已经能够基本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借款人、雇员和其他的供府商、政府及其机构和众等一系列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但是,信息使用者再满足一般性需求以外、还需要一些特定决策等方面的信息。例如,投资者会关注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更需要能够帮助他们正确作出“或购或持或售”决策的信息,提供评估企业股利支付情况的资料;贷款人则会关心企业偿位能力信息;政府及其机构更为关心有利于决定税务政策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信息等等。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用的信息一要可靠、二要相关早已成为信息使用考和信息提供者的共识。然而、如果说信息的有用性是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函数的话,其相关性和可靠件之间就不一定是互为函数的关系。我们知道,在某些情况下,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世可靠性较差;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却较差。相关性与可靠件并非总是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但是又必须尽可能统一于信息有用性原则之下。如果信息相关性失去了可靠性的支持,那就会降低甚至失去相关性,它们会对使用者产生误导作用。如果信息虽然真实可靠,但就是与使用者的需求相差其远、也会因个具备相关性而失去可靠性的存在意义。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紧密连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也个能离开相关性去谈论可靠性,它们总是问时在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我们要对这两者加以相同程度的重视,提高信息相关性的举措,绝对不能以降低或失去可靠性为代价,而任何强化可靠性的做法,也绝不能离开相关性的导向,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方的改进或改革,都很有可能给信息有用性带来严重的后果。

四、对稳健性原则的认识

会计学界对稳健性原则的含义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一般认为稳健原则的产生缘于会计估计和不确定性,是对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进行陈报的一个限制条件。综合来看,对稳健原则有三种不同的认识:较前稳健原则是指,在金额上尽可能多计可能发生的负债和费用,尽可能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资产和收入。在时间上,尽可能早地确认负债和费用而尽可能迟地确认资产和收入;第二种是广为接受的传统含义,即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既不无视可能的损失,又不计提过多的准备,同时不预计可能取得的资产和收入;第三种看法则认为不确定性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才是决定取舍的标准。

目前,人们对稳健原则心有疑虑是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它也给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留下了余地,反过来可能损害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人们对于适度稳健的看法是矛盾的,一方面适度稳健克服传统稳健原则只确认损失不确认利得的缺点,使信息具有真实公允.但另一方面,由于获取利得的判断带有主观性,确认标准难以确定,允许确认或有利得,则使利润操纵的空间更加扩大。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在采用稳健性的会计政策上的态度是不同的.稳健原则在中国并个过时,它也应成为我国会计准则中一项重要的信息质量原则.如果不实行稳健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且,用之过度,则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政策蒙受损失,因而有必要对稳健原则的运用进行严格的规定.对因不用稳健原则以及滥用这一原则而损害信息的真实、公允的,一方面应加强独立审计的监督,另一方面在会计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度稳健原则及遵循充分披露原则.而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培育成熟的证券市场也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会计原则论文第6篇

关键字:谨慎性原则会计谨慎

一、绪论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运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会计发展中的正确应用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

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

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谨慎性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3.1提取坏帐准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份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在所难免,客观存在的,于是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虽然考虑应收帐款中可能的坏帐损失风险,通过计损坏帐准备,防止了利润虚增,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根据近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按千分之3~5的比率提取坏帐准备,由于准备额过低,坏帐准备金额明显不足,未能达到谨慎核算的目的。因此,新制度规定应收帐款按备抵法取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确定,同时规定对期末应收票据、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应列入风险管理中,这样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限制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让其象成本核算那样自行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固定下来,按提取比例提取,超支者报批或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坏帐的发生。

3.2加速折旧

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等等。因此,允许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是完全必要的。

3.3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4收入确认与谨慎性原则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四、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4.1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和帐务,同时受着外界或这或那的诱惑,并且会计人员的决策将关系到整个企业或者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谨慎性原则,正确认识和使用谨慎性原则。与此同时,企业或公司领导应该重视对会计人员谨慎性的培养和重视,既要做好谨慎性培养的工作也不能过度谨慎。

4.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可操作性比较强,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是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谁备数额起决定作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会计人员实施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可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出一些行业规范性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

4.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应能够掌握如何适度地运用好谨慎性原则,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做到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努力配合企业决策者的工作,使企业既能防御未来的风险,又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4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5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五、结语

在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理论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全面地总结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个方面事务中的运用,并给出了多项合理地措施。

参考文献:

[1]孙宝成.对稳健原则在我国应用的思考.会计研究,1995,3

[2]黄凯红.稳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应用.会计研究,1999,7

[3]陈一江.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会计研究,1998,4

[4]赵连卿.浅析稳健原则及对其发展的思考.上海会计,2001,11

[5]杨晴.稳健原则与配比性:会计准则中的两难.四川会计,2001,11

[6]陈玮.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会计研究,1995,3

[7]马晓华.论稳健会计原则在商业银行财务政策中的有效运用.金融会计,2001.12

[8]唐国云.解决稳健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的对策.会计研究1998,7

会计原则论文第7篇

关键字:谨慎性原则会计谨慎

一、绪论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运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会计发展中的正确应用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谨慎性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3.1提取坏帐准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份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在所难免,客观存在的,于是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虽然考虑应收帐款中可能的坏帐损失风险,通过计损坏帐准备,防止了利润虚增,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根据近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按千分之3~5的比率提取坏帐准备,由于准备额过低,坏帐准备金额明显不足,未能达到谨慎核算的目的。因此,新制度规定应收帐款按备抵法取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确定,同时规定对期末应收票据、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应列入风险管理中,这样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限制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让其象成本核算那样自行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固定下来,按提取比例提取,超支者报批或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坏帐的发生。

3.2加速折旧

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等等。因此,允许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是完全必要的。

3.3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4收入确认与谨慎性原则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四、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4.1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和帐务,同时受着外界或这或那的诱惑,并且会计人员的决策将关系到整个企业或者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谨慎性原则,正确认识和使用谨慎性原则。与此同时,企业或公司领导应该重视对会计人员谨慎性的培养和重视,既要做好谨慎性培养的工作也不能过度谨慎。

4.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可操作性比较强,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是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谁备数额起决定作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会计人员实施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可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出一些行业规范性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

4.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应能够掌握如何适度地运用好谨慎性原则,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做到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努力配合企业决策者的工作,使企业既能防御未来的风险,又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4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5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五、结语

在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理论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全面地总结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个方面事务中的运用,并给出了多项合理地措施。

参考文献:

[1]孙宝成.对稳健原则在我国应用的思考.会计研究,1995,3

[2]黄凯红.稳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应用.会计研究,1999,7

[3]陈一江.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会计研究,1998,4

[4]赵连卿.浅析稳健原则及对其发展的思考.上海会计,2001,11

[5]杨晴.稳健原则与配比性:会计准则中的两难.四川会计,2001,11

[6]陈玮.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会计研究,1995,3

[7]马晓华.论稳健会计原则在商业银行财务政策中的有效运用.金融会计,2001.12

[8]唐国云.解决稳健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的对策.会计研究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