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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抑制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51
金融抑制论文

金融抑制论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进入;金融抑制

一、引入

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成为其经济发展的瓶颈性制约(Mckinnon,1973;Shaw,1973)。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这一现象十分严重,并且近年来愈演愈烈,其中最显著的表现之一就是农村金融机构从机构设置、业务范围、贷款投向等方面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林毅夫,2003;那洪生、周庆海,2004)。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1997年开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以下金融机构,导致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寥寥无几;二是1994年成立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仅仅开展粮棉收购和贷款业务,未能较好发挥政策性金融应有作用;三是多年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被形容为农村金融中的“抽水机”;四是由于自身问题和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关闭清算;五是1998年以来,国家规定了民间金融的非法地位,导致众多曾经十分活跃的合会、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消失或转入地下(李丹红,2000);六是由于以上原因事实上形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垄断地位。但由于经营不善,农信社陷入亏损,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曹力群,2001)。虽然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6月农信社试点改革以来,当局加大了对农信社的扶持力度,并且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周小川,2004),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信社的“官办”性质而转为合作性质,农信社和整个农村金融的前途依然堪忧。

要解决上述问题,有许多具体层面上的工作要做,但从总体上看,制度供给不足或者说市场竞争主体的缺位是当前农村金融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章奇(2004)指出,必须提倡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林毅夫(2003)也指出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他提出发展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来解决农村金融和经济发展问题。茅于轼(2004)指出目前金融体制的最大问题是政府管制,而最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普遍放开,给地下金融以合法地位,让合理的地下金融转化为地上金融,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几乎成为解决当前农村金融问题的多方共识(马晓河、姜长云,2003;何广平,2003;谢平,2001)。从根本上看,上述措施可以归纳为一个问题,即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entry)问题。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指的“进入”是广义上的,即农村实质金融服务的增长,主要表现为农村各种金融机构从无到有或现有金融机构逐步扩大存贷量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实际上是扩大农村金融竞争,从而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

二、农村金融机构进入的博弈分析

Milgrom-Roberts模型告诉我们,在一般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其他企业进入是能够改进社会福利的。除非在混同均衡条件下,高成本和低成本在位者都限制价格从而隐藏成本信息,可能会产生因限制潜在企业进入所造成的福利损失。这就启示着我们,仅仅允许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是不够的,而必须实行有效的配套措施,保证潜在进入者拥有更多信息以打消其对进入市场的顾虑。在我国众多民间金融活跃的地方,这一点应被当局纳入考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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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金融机构进入的模式选择:理论和实践

Patrick(1966)在分析不发达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问题时指出:存在两种金融发展模式,其一为供给引导型模式。该模式认为金融机构和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应优先于需求,强调金融服务的供给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其二为需求追随型,这种模式认为经济主体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金融需求,导致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产生。并且他指出,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引导型金融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经济进入成熟阶段,需求追随型的金融模式将逐渐代替供给引导型金融而居于主导地位。现在我们提出用农村金融机构进入的方式解决棘手的农村金融问题,应该选择何种进入路径呢?这就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变迁进行历史分析以克服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并且需要对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状况有一个准确把握。这里从主体行为的角度进行考察。

首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可以说是供给引导型进入模式。改革开放初期,农户重新成为农村经济主体,农村金融市场上出现了众多信贷对象,国家于1979年2月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了贷款对象,从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同时,改变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业银行业务大量转移到城市,其支农作用发挥大打折扣。1985年农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以后,农产品收购资金短缺,“打白条”、压级压价和限收拒收,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加大了各级财政的负担。为了使农村政策性金融制度化和规范化,1994年国家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但如前所述,农发行的业务仅限于粮棉贷款的发放,并且随着粮棉购销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加快,农发行的业务将大受影响。

其次,农村合作基金和农村民间借贷基本上属于需求追随型进入模式。基金会的发展过程如下(李丹红,2000):1983年,一些乡村为了有效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清理整顿集体财产,将集体资金交由村或乡管理,并有偿使用而设立基金会;1984-1986年,基金会处于萌芽阶段;1987-1991年,处于改革实验阶段;1992年以后属于推广和稳步发展阶段;1999年由于基金会出现风险问题而被清理关闭。经验表明,经济改革的一些实质成果,比如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制度的设立都产生于底层改革,即需求追随型进入模式。基金会的设立也属于这种形式,但基金会为何最终会失败呢?除了产权不清晰、管理不善,恐怕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政府干预以及缺少有效监管和引导。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基金会曾经对农村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了很多信贷支持,它服务热情、灵活方便,曾经获得了许多企业和农户的信赖,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农村民间借贷同样也属于需求追随型。民间金融的优点毋庸质疑,比如说海外华人利用轮转基金(Roscas)进行融资并获得成功。起初国家放开对民间金融的控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民间金融活动逐渐活跃,民间金融的范围和内容也逐渐扩大。但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当局又对民间金融进行压抑,如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了关于整治金融“三乱”的方案,又如国务院1998年颁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使大部分民间金融(除了部分小额借贷、不计息的亲友借贷和企业团体借贷)丧失了合法地位,从此农村民间要么消失,要么转入地下,严重压抑了民间大量并且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属于供给引导和需求追随交织型进入模式,并最终落脚于供给引导型金融。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决定了合作性金融在农村的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由政府出面组织农民创办信用社,很快就做到了一区一社(曹力群,2001)。本来合作性金融应该满足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和非营利性四大特征,然而受计划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战略的影响,农信社逐渐演变为国家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派出机构。从1982年开始,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民主性”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社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众多原因,农信社的亏损面和亏损额不断扩大,并且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信社的合作性质,人民银行对农信社的管理越来越多,使其“官办”色彩越来越浓,凸显出供给引导型金融的特征。时至今日,农信社改革仍在艰难进行,改革能否取得成功仍是个未知数。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供给引导型进入的优点是进入阻力小因而能够迅速进入,其风险也容易控制;但其明显缺点在于提供金融服务的数量很有限,并且其资金投向容易受到地方政府干预。需求追随型进入模式的优点在于它十分灵活,能满足大量并且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但其缺点在于风险较大,不易控制,且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资金将影响国家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国有企业融资(林毅夫,2003)。

当前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金融和经济仍然十分薄弱,并且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又是不平衡的。因而我们认为,总体上我国仍然要实行供给引导型金融制度变迁,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仍然要以政府主导型金融为主,千万要避免出现农村金融服务的“真空”,以避免农民对农村金融丧失信心。与此同时,要发挥需求追随型进入模式的优势,特别是在经济较为活跃的农村地区,如江浙农村,要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结论性评论与政策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不断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压抑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而当前国内进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把注意力集中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但由于政府主导型金融存在的自身缺陷,改革成效十分值得怀疑,农村金融实际上已处于一个危险的境地。

通过对完全竞争条件下和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条件下农村金融机构产量和价格竞争的博弈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竞争能够有效增进社会福利。垄断限价模型更是启示我们由于正规金融特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事实上处于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仅仅准许其他金融机构进入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多种配套措施以保障进入能够顺利进行。最后,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进入模式的历史分析和现实考察,我们得出从总体上以供给引导型金融为主,但要充分发挥需求追随型金融进入模式优势的结论。本文简要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正规金融全面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虽然目前从表面上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作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似乎这些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虽然它们已经设立并已在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进入是不完全的。对农发行而言,其业务仅限于粮棉贷款发放是远远不够的。按照国际通行的政策性金融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政策性金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理应大有作为;同时,应该进一步剥离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收归农发行进行,从而为它们减少包袱,并能够有效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对于中国农业银行而言,它作为在农村设立最多分支机构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必须改变在农村多存少贷的现状,加大对农村乡镇企业的投资和对农户的扶持力度。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现状也应有所改变,可以利用资金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也可以在央行的监管下,在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发挥邮政机构在人员、信息和组织等多方面优势开展贷款、典当等业务,进一步活跃农村金融市场。

金融抑制论文第2篇

房地产商品是家庭消费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房地产商品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或者租赁两种方式享受住房服务,上述三个特征决定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的关系非常密切,金融政策的改变必然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一个国家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必然提升人们对房地产投资的利润预期,从而导致房地产投资的过度膨胀。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和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国外资金也会更多地涌向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因此,合理制定金融政策,并有效利用其变化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对于控制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快速上升,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利率、首付比例和汇率三个方面,从经济学的需求和供给的视角,来分析房地产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一、金融政策与房地产需求

(一)利率与房地产市场需求

利率对居民的住宅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当利率降低时,会迫使人们降低储蓄而转向消费或进行其他投资,居民在寻找消费和投资出路时,可能会考虑购买或者扩大住宅的消费或投资。这对于原来已计划扩大住宅消费或投资的居民来说,会加快他们的行动步伐,进而增加对住宅的现实需求;(2)在利率降低时,住宅抵押贷款的利率同时降低,这在实际上降低了居民进行住宅消费或投资的成本,也会刺激居民扩大住宅需求。相反,当利率提高时,住宅需求会必然减少。

住宅是家庭最主要的资产。按照国际测算标准,住宅价格大约是一个家庭可支配收入的7倍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家庭需要7年的时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住宅的昂贵价格使得家庭必须靠银行贷款才能购买起住宅,而影响消费者贷款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贷款利率的高低。我国针对居民购买住宅的金融政策大致出现在1996年底1997年初,当时,政府为了鼓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解决老百姓家有所居的问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措施,于是,五大国有银行开始面向居民提供低息住房贷款,但效果却并不明显。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说大多数居民的资金积累有限,以致住宅购买需求还没有普遍形成;再比如,银行新推出一项业务时对风险的评估往往偏高,而居民也对住房贷款从观念到习惯还不能立即接受;除了这些以外,银行确定的大约10%的高利率,不能不说是挡在房地产市场发展道路上的一个主要障碍。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中央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更多关注和银行利率的逐步降低(基本保持在5%-6%左右),使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通过按揭进行住房投资和提前实现住房消费,住房按揭贷款绝对数量和占总贷款比重都出现了迅速增加。

利率对家庭实际支出的影响,可以通过实际例子予以说明。一套总额100万元的房子,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年限为20年,采用5.04%的年利率(2005年1月1日前的实际贷款利率)则月均还款额为5297元,采用7.83%的年利率(2007年9月15之后的实际贷款利率)则月均还款额为6038元,利率的增加将使家庭每月多支出741元,支出的增加必将减少对住宅的需求。

回顾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历史就可以发现,利率对消费者具有重要的影响:提高利率必将减少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而降低利率将会降低居民的月均还款额,减少居民的负担,从而增加对住宅的需求。显而易见,提高利率,将对房地产市场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具有极大的抑制作用。此情况2007年非常明显,致使国家在一年之内多次提高利率,以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二)贷款首付比例与房地产市场需求

2000年以来,银行不断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首付比例,许多银行甚至提出零首付的方式。首付比例的降低,意味着许多家庭可以提前享受到住房需求,未来的房地产需求得以在短期内实现,降低了住房消费或投资的成本,大大刺激了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对银行来说,贷款首付比例的降低,一方面繁荣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却也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进而使住房贷款的坏帐率增加,一旦对风险的评估和对坏帐率的测算达到一定程度,银行旧会逐步提高首付比例。首付比例的增加,既会提高按揭贷款门槛,降低银行按揭贷款的风险,也会加大投机活动所需的资金周转量,从而有效地抑制房地产市场上的投机活动。

具体到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我们认为,政府进行金融政策调控的目的,不应当是限制居民的正常需求(反而应当大力鼓励),而应该是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和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根据国外的数据统计结果,在正常的房地产环境下,首付20%之后,银行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低于0.5%,但在出现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的时候另当别论。银行的资金大多来自普通老百姓的存款,因此一定要设立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的门槛来保护储户的利益。当前在20%的基础上继续提高首付比例虽然可以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但是同时会压缩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消费需求,所以政府的落脚点应该在大大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三)汇率、经济全球化与房地产需求

房地产商品具有投资需求的基本属性,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每年国民经济保持10%左右的增长率。同时中国处于城市化率快速推进的过程,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房地产价格必然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资金的逐利本性决定国外资金必然有强烈的动机来购买中国的房地产商品。另外从汇率的角度分析,中国目前处于人民币升值的加速期,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必将刺激更多的国外资金涌入中国市场。因此,在冷却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需求的同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国外资金的涌入。

(四)楼市与股市的互动效应

从投资的角度分析,股市和楼市具有同样的特征,尤其是在价格快速上涨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属性体现的十分明显。1999年以后整体市场投资渠道的缺乏,特别是2001年6月以后股市的一路下跌,中小投资者对股市逐渐失去信心。另外,由于住宅商品固有的一些属性(不动产;销售不出去可以转租;随着经济发展、周围环境优化可以增值等),房地产投资(尤其在大城市)基本成为高回报、低风险投资的惟一渠道,投资房产的人群包括个人、企业、银行、基金等等(顾建发,2005)。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06年以来,中国股市一路上涨,致使许多家庭财富得到了迅速增加。在股市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资金并不会明显转向房地产市场,但是,一旦股市进入调整阶段,股市的资金将会迅速转向房地产市场,股市本身的财富效应也会增加房地产的消费需求,此时房地产价格又将出现上涨趋势。这种状况在2007年表现得非常突出。

二、金融政策与房地产供给

影响房地产供给的主要因素是房地产市场价格预期、土地成本、税收政策和银行的贷款利率(周伟林、等,2004)。从金融政策的角度,则主要是考虑银行利率的作用。开发商在开发楼盘的过程中,其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贷款利率的提高,将会增加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开发楼盘中的现金流支出,加大开发的成本也即提高房地产市场的进入门槛。

住宅通常具有大宗性、昂贵性的特点,其开发往往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利率高低直接影响到住宅市场的供应量。如果国家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银行减少对住宅开发商的贷款,提高市场利率,这样,住宅开发的借贷成本提高,住宅供给往往会减少。另外,由于银行利率提高,人们储蓄愿望增强,进而减少对房产的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也会影响住宅开发商的供给愿望。相反,国家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扩大放款,市场利率下降,住宅开发成本降低,就会刺激住宅开发商增加住宅供给。同时,利率降低,人们的储蓄愿望随之下降,促使人们进行住宅投资。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较低,又会刺激人们使用消费信贷方式购房,增加住宅需求,推动住宅价格上涨,进而引起住宅供给的增加。

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作用下,如果国家对于国外资本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没有任何限制,也必然会导致房地产商品供给的增加。与此同时,根据股市和房市间的互动影响,可以想象,股市的波动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住房供给发生影响。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由上所述可见,金融政策的变化是通过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因此,合理利用金融政策调控房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制定金融政策并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不是象有人想象的那样简单。

首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住房贷款利率,或者抬高住房贷款门槛,都将抑制购房欲望和实际投资,从而抑制房价的无序上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出台金融政策的目的,并非简单地降低房价,而是使房地产价格充分反映供给和需求信息,降低房地产商品的投资和投机属性,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说,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的房地产投资贷款实施差别利率政策。

其次,由于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金融政策调控房价时,必须同时考虑房地产投资的利润预期走向。因为一般情况下,投资与否或多少取决于预期利润和银行利率的比较。假如房地产投资的预期利润率居高不下,而政府对非居住性购房又缺乏必要的限制。那么,即便降低了利率,投资仍然不会减少,从而使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抑制作用就无法发挥出来。

金融抑制论文第3篇

1.1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了天津地区1980—2010年的银行贷款余额和GDP数据来分别表示银行信贷(CREDIT)和经济增长(GDP),所选数据来自于《2011年天津统计年鉴》,如表1所示。由于所选数据是以当年价格表示的,分析之前将数据转化为1978年为基期的可比价格数据,以剔除价格的影响。另外,对原始数据分别取对数,以消除数据中的异方差,取对数后的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分别表示为LCREDIT和LGDP。

1.2变量平稳性检验为了防止出现伪回归,在进行拟合分析之前,有必要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利用EVIEWS5.1软件采用ADF方法对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2中单位根检验的结果表明,LGDP和LCREDIT均为非平稳序列,对其进行一阶差分后分别在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两者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它们之间有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1.3协整检验尽管水平时间序列LGDP和LCREDIT非平稳,但是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故采用E-G两步法对其进行协整检验。首先,建立LGDP和LCREDIT的回归模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样本容量为31,D.W.的临界值dL=1.36,dU=1.50,因为D.W.=0.569722<dL,所以模型(1)存在一阶正自相关。如果仍利用上述模型(1)进行回归分析,将导致模型参数估计不再有效、参数的显著性检验失去意义和模型预测精度下降等问题。因此,考虑在模型(1)中引入适当的滞后阶数来消除自相关。模型(2)D.W.=1.608251介于(dU=1.50,4~dU=2.50)之间,表明已不再存在自相关。此时LGDP和LCREDIT之间协整关系的存在与否,取决于残差序列是否平稳。对模型(2)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残差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表明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LGDP和LCREDIT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1.4误差修正模型协整检验的结果表明,天津地区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为进一步了解银行信贷和经济增长之间的短期关系,需要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为检验模型设定的合理性,对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平稳性检验如表4所示。表4的检验结果表明,误差修正模型的残差序列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残差序列为白噪声过程,模型设定比较合理。

1.5结论分析模型(2)回归结果显示,从长期来看,天津地区银行信贷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低,当期银行信贷余额对当期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只有0.096739,而上期银行信贷余额对当期经济增长的影响相对较高,达到0.211804。综合来看,天津地区经济增长关于银行信贷的长期弹性为-0.3434,表明当期银行信贷增长一个百分点,会导致经济增长下降0.3434个百分点,这反映出当期增加的银行信贷并没有转化成现实的资本和生产力,新增银行信贷的资本转化率和利用率都比较低,银行信贷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明显滞后。另外,上期接GDP对于当期GDP的影响系数达到1.002628,说明经济增长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惯性,上一年的经济增长情况会影响到下一年经济增长的预期,进而影响期初的投资计划,使得经济增长维持某种趋势。由模型(3)可知,误差修正项系数为-1.164278,相对较大,反映了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长期均衡对短期波动的调整力度。此外,天津经济增长关于银行信贷的短期弹性为0.063727,并且系数没有通过t检验,表明短期内,银行信贷增长对产出增长的影响不显著,银行信贷形成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存在滞后性。导致上述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天津地区的金融抑制。近年来,虽然我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在不断推进,但是金融抑制的现象还是很突出。在金融体系中,国有银行占主体,国有银行的上市并没有改变国有股权处于支配地位的事实。在这种以国家为后盾的银行发展模式下,国家维持对银行较强的控制力度,在信贷的投放数量和投放方向上进行比较严格的调控,再加上过高的金融领域准入制度,使得在信贷领域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进而导致银行信贷投放效率低下。

利率市场化进程过慢,使得利率等金融变量无法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在一定程度的管制利率下,利率变化受政府严格控制,无法通过自由浮动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变化,从而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也就不能产生约束机制。银行利润来源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稳定的存贷利差也使得银行缺乏创新动力,经营效率偏低。此外,我国的金融抑制使得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如债券市场,仍然以国债为主要发行对象,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很难发行债券融资。股票市场也同样如此,股市投机气氛严重,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困难,侵害个人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融资渠道的不畅,导致银行信贷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在信贷市场上,国有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也处于相互割裂的地位。国有银行偏好于向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信贷,由于获取资金的成本低廉,再加上国有的性质,使得国有企业信贷资金的资本转化率和使用效率都很低,从而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彻底沦为政策性银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成为国有企业信贷资金的最后偿债人。而广大急需资金、资金使用效率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由于缺乏有效担保抵押,导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总之,金融抑制导致信贷市场存在逆向选择,利率等金融变量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使得信贷资金投放缺乏效率,导致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

2对策建议

2.1深化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相辅相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领域的改革必然要跟上。深化金融改革,国家要适当放松相关金融领域的管制,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条件,打破金融垄断,努力实现用市场化的手段来管理和调控金融活动。

2.2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造成银行信贷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国有大型银行上市后,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市场化经营。国有银行在信贷投放中,比较偏好大中型国有企业,较少去考虑信贷资源是否得到最佳配置。银企双方都为国有,使得信贷投放并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真正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却无法从银行获得信贷。部分国有企业在获得资金后,并没有将资金进行合理运用,投资效益不高,这些都是直接导致银行信贷效率不高的原因。因此,必须从源头上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强化银行在信贷活动中的市场化约束机制,提高信贷投放的效率。同时,要加大银行创新的力度,改变目前银行利润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的现状,实现银行利润来源的多样化。

2.3建立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在金融抑制条件下,银行信贷成为稀缺资源。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之所以无法得到银行信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和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要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的建设,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丰富市场交易的品种,降低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实现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完善市场的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

2.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目前信贷市场上资金的主要使用者。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银行信贷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强化企业的市场意识,建立健全的企业经营监督约束机制,严格信贷资金的使用管理,对资金的使用严格考核,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贷资金的高效使用。

3结束语

金融抑制论文第4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金融抑制;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是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目前,我国农村领域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抑制是怎样形成的?如何消除它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已引起了决策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目前,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针对于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的研究也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文献。本文从研究的不同角度对相关文献加以梳理,旨在对中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研究的成果作一个透彻的了解,并对此研究的角度作简要评价,为中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思路方向。

一、我国存在农村金融抑制

最早提出金融抑制理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1973),他们深入的研究了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集中研究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从而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

国内一些学者沿着相同的思路对中国农村金融抑制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大量研究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二是需求型金融抑制。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王国华、,2006)。

在以上三种类型的金融抑制中,供给型金融抑制起着主导作用,其它两种形式的金融抑制处于从属地位(何志雄,2003)。这是因为:首先,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先满足量的要求,然后才有质的提高。因此,只有在缓解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基础上,才会考虑需求的增加与需求的多样性问题。其次,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金融“供给领先”模式已为许多国家,特别为东亚国家的发展所证实。第三,供给型金融抑制有时也会以需求型等金融抑制的形式出现(曾芳芳,2006)。

那么,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究竟有多大呢?李锐、朱喜(2007),通过biprobit和match模型定量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分析得出我国当前农户的金融抑制程度约为70.92%,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户的金融抑制程度相当严重。因此研究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此提出解除其抑制的政策建议显得十分必要。

二、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

(一)从供给角度来分析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

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其中多数研究沿袭了西方金融抑制理论传统,从金融供给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认为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资金供给有限,及金融服务项目不足。按照谢平(2001)的观点,“供给会自行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在农村金融中会发挥作用。

任伟(2006)认为,我国当前农村存在明显的金融抑制问题。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的金融体系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和城市金融市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割裂的市场。在这个市场里面资金流动是不畅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从农村向城市输送资金的单向流动的金融市场。这种金融市场的组织制度安排使得“三农”问题的解决面临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因此农村金融市场的根本问题是一个如何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制度的问题。

然而,以上分析和研究是在理论的层次上展开的,对实际的解说和操作可能不具有明显的有效性,从案例研究中才可增加其可信性。在此基础上,曾芳芳(2006)以重庆农村为例,认为重庆这种存款需求和规模均较小的欠发达地区,表面上看是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其实质却是金融供给类型不对,从根本上讲是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

那洪生,周庆海(2004),则从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具体表现分析,我国当前农村存在的金融抑制属于典型的供给型金融抑制,并指出造成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制度供给不足,亦即不适当的制度安排。

实际上,以上学者都只是从制度供给不足或资金供给不足单方面来分析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原因,只强调其中一方面而提出的原因必然是不全面,不完善的。因此,在此基础上,马晓河、蓝海涛(2003),结合双重的供给不足,并通过进一步考察发现,制度和资金双重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长期执行的是城市和工业优先发展的传统工业化战略。

但如果仅从供给角度分析金融抑制,必然有这样一个前提,即农村的金融需求弹性是无限大的,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的金融供给必然能产生相应的需求,达到供需自然平衡。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当前我国农村还存在明显的资金有效需求或需求能力的不足(王彬,2008)。

(二)从需求角度来分析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

事实上,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不仅取决于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供给,而且也取决于农户对借贷资金的需求强度。一些文献则从金融需求的角度来研究农村金融抑制,认为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产业结构及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制约,致使农户借入资金的预期收益较低,同时,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替代效应与挤出效应,使我国农村中的农户形成了因其借款需求不足而导致的需求型金融抑制(高帆,2002)。

张琴,赵丙奇(2006)通过对农村金融交易主体的访问分析了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情况,讨论了目前农村各个需求主体之间的不一致性以及出现的替代关系,同时指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多样化的金融机构来满足。

进一步,刘祚祥(2007)从农村金融抑制的需求角度,注意到我国农户在城市化与工业化转移过程中的逆向淘汰趋势,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会的微观经济组织的行为选择对金融交易的影响。刘祚祥与孙良媛在湘北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户的逆向淘汰趋势与农业的低效率增长的内在联系,提出了农户的自生能力不足是难以通过中央财政补贴来弥补的命题(刘祚祥、孙良媛,2006),从而为农村金融的需求型抑制提供了分析的逻辑起点。

(三)从供需均衡角度来分析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

如果只是单纯从金融体系的角度分析金融抑制问题,因此不够全面。为使金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从供求均衡的角度寻找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根本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张杰等(2006),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应以金融需求为基础,走出中央与地方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困局,尽快达到两者之间最优的均衡点。这就需要我们从金融供需的层面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表现、成因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以期在此基础上对缓解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于是,王彬(2008)从金融供需均衡的层面上,指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成因也可以从农业、农村金融体系和政府三个层面来思考,从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虽然这些研究从制度层面较好地解释了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也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所做出的解释却不够系统和全面。基于此,何德旭与饶明(2007)试图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层面,运用金融排斥性理论框架解析我国金融抑制的深层原因,他们认为产生农村金融抑制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在经营取向上对农户的金融需求造成了较强的金融排斥性,从而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配置足够的金融(信贷)资源。

综合各家观点,中国的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既有供给的问题也有需求的问题,但是到底先从需求角度入手还是先从供给入手这个问题很难得到完全的解释。对于农村金融抑制产生的成因仍存在争议。并且我国学者大多数研究都只不过从理论上来研究农村金融抑制的成因,较少利用模型来进行分析,因此得出的结论有效性不强。

三、解除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政策建议

解决“金融抑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都主张实行“金融深化”,减少国家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行政干预,推动金融交易的增加,强调货币深化和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是金融发展的必要步骤,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实现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

因此,鉴于农村金融市场出现的金融抑制问题,国内多数文献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进行金融深化(郭卫2002,那洪生,周庆海,2004,涂高文2005,黄卫红,2006);王安明(2005)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金融深化的理论和制度。

在此基础上,王国华与(2006)进一步指出,农村金融深化的根本还在于制度创新,所以,应从农村的现实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状况出发,根据农村地区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结构、数量与特征,来设计和提供相应的制度供给,这是解决农村金融抑制的基本思路。于是,任伟(2006)、李春梅(2007)对此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指出政府应该从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大局出发,从国家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总体目标出发,制定全面、系统的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具体的、分阶段的实施规划。

另外,殷本杰(2006)通过规范的理论分析,论证了金融约束可以有效的修正金融抑制的许多缺陷。但何大安,丁芳伟(2006)从农村金融体制的内生性因素入手结合国内实际,认为当前的农村金融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金融抑制,而是更多的反映为由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的动态转变。他们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转变过程中诸如利率、市场准入、业务经营、资本流动等内生性因素对产生农村金融市场化非均衡推进现象影响的问题。

从刺激金融供给的角度,曾芳芳(2006)指出农村金融重组和深化是解决供给型金融抑制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来看,农村金融供给可以归纳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陈霞(2007)认为,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合作金融的准入门槛、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合作金融组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放开对农村民间金融的管制,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风险监管,是解除农村金融抑制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刘祚祥(2007)则从刺激金融需求的角度,提出解除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以推进我国金融发展的具体措施。但是,他们的研究都只是从供需的单方面展开的,在此研究基础上,王彬(2008)进一步指出,应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需之间的矛盾,重新定位与调整农村金融体系,以期通过制度创新以及加快相应的政府改革,改善农村金融供需双方关系,从而进一步缓解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现象。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赵志芳(2007)运用交易费用等原理,分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具有的天然的比较优势,因此基于重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思想,赵志芳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提出解除金融抑制的几点看法。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研究文献都提出了要通过政府之力来解除农村的金融抑制现象,这就在逻辑上产生了一个悖论,政策性金融天生隐含着金融抑制的结果,而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又可用来推进农村金融抑制的解决,在实践中也产生出完全相反的效果,一些国家通过政策性金融有效解决了农村的金融抑制,一些国家却因为政策性金融加重了农村的金融抑制。政策性金融显然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引发金融抑制,也可用来缓解金融抑制(谢文,2006)。因此,笔者认为,针对我国不同的地区,由于其实际背景和侧重点不同,研究结论并不具有普适性,应根据实际情况来探寻切合我国各地区的行之有效的体制改革措施和方法。

参考文献:

[1](美)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上海:三联书店,1991.

[2](美)罗纳德・麦金农. 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3]郭卫.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问题研究[J].农村金融,2002.

[4]何大安,丁芳伟.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非均衡推进现象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2006,(6).

[5]何德旭,饶明.金融排斥性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失衡[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5).

[6]黄卫红.中国农村融资问题与金融抑制、金融深化关系研究[J].农村经济,2006,(5).

[7]李锐,朱喜.农户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的计量分析[J].经济研究,2007,(2) .

[8]刘祚祥.农户的逆向淘汰、需求型金融抑制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J].经济问题探索,2007,(4).

[9]陈霞.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4).

[10]马晓河,蓝海涛.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困境与改革思路[J].中国金融,2003(11).

[11]那洪生,周庆海.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的研究[J].理论纵横,2004,(1).

[12]涂高文.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6,(1).

[13]王彬.农村金融抑制及制度创新――基于供需视角下的分析[J].河南社会科学,2008,(7).

[14]王国华,.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制度创新[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5).

[15]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2001,(1).

[16]谢文.农村金融抑制与农发行发展路径选择[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6,(6).

[17]高帆.我国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2,(12).

[18]殷本杰.金融约束: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制度安排[J].中国农村经济.2006,(6).

金融抑制论文第5篇

 

也就是说,上述从经济层面展开的讨论往往忽略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一个重大背景,即这些国家在改革之前基本上都会实行金融抑制政策。在这些国家中,金融体系和财政体系是政府获取收人的两个重要渠道,金融抑制承担着为政府提供隐性财政收人的重要任务(Battilossi,2003)。因此,在这些国家的金融改革过程中,政府并不是完全的利益中立者,而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甚至可能是利益的攸关者;金融改革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限制政府的这些金融特权,削减政府对金融抑制租金的肆意擭取。换而言之,在考虑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时,不能仅仅从一般的经济层面进行讨论,更需要将政府纳人到这些分析框架之中。

 

一旦考虑到政府在金融抑制与金融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那么以下几个问题将不得不面对:第一,如果金融改革损害了政府的固有利益,那如何保证政府的改革动机呢?第二,如果金融改革切断了作为政府隐性财政收人的金融抑制租金,又如何能实现政府的财政平衡和正常运行呢?当前中国的财政税收体系是否能足够承担起金融改革所带来的财政成本损失?

 

本文基于金融抑制的财政理论,力图在“财政一金融”一体的分析框架中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接下来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对金融抑制租金的讨论,第四部分是对中国金融抑制租金的估计,第五部分是结论。

 

二、文献综述

 

作为对凯恩斯主义(Keynes,1936;Tobin,1965)的反动,金融抑制理论由麦金农和肖在1970年代初最先提出(MCKhm〇n,1973;Shaw,1973)。他们认为,政府对利率的人为压低不利于储蓄和资本的积累①。在麦金农(McKinnon,1973)的“外部货币”分析框架中,企业生产主要依靠内部融资,因而在投资之前企业需要积累足够的货币;此时,在货币需求和投资之间存在“互补性”,低利率将会降低企业的货币需求,并减少企业的投资行为。肖(Shaw,1973)则强调金融中介的作用,指出利率市场化可以提高金融中介的运行效率,高效率的金融中介通过期限转换、风险混合、规模经济等渠道可以增加储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者的成本,从而增加储蓄和投资。同时,McKinnon(1973)、Shaw(1973)均指出,当利率被压低到市场均衡利率之下时,将会出现信贷配给,此时的资金不是按照投资的预期回报率,而是按照其他方式进行配置,比如政治影响、抵押品的质量、信贷官员的利益等,这将大大降低投资的效率(Eschenbach,2004)。

 

在麦金农和肖之后,卡普尔、加尔比斯、弗莱、马西森等一大批经济学家都对麦金农一肖模型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Kapur,1976;Galbis,1977;Fry,1978;Mathieson,1980)。Kapur(1976)、MathieS〇n(1980)等人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关注,并指出在贷款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存款准备金的要求降低了银行的存款利率,从而减少了家庭的存款需求,抑制了金融部门的扩张。Galbis(1977)构建了两部门模型,指出金融抑制阻碍了流动性资金从低回报率的传统部门向髙回报率的现代部门的流向趋势;增加存款利率将增加传统部门的货币需求,促进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转移到现代部门。

 

按照麦金农一肖假说,金融抑制国家如果进行金融自由化改革,利率将向高处的均衡利率移动;而高的实际利率将增加储蓄和投资,并提高投资效率,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再次增长。遗憾的是,之后的大多数实证研究并没有支持高利率刺激投资的这一论断(Ostry和Reinhart,1992;Jappelli和Pagano,1994;Bandiera,Caprio,Honohan和Schiantarelli,2000)。Ostry和Reinhart(1992)指出,消费的跨期替代弹性受到生存性消费水平的约束,在接近生存性消费水平的低收人国家,居民的储蓄行为对利率并不敏感。Campbell和Mankiw(1990)也指出,在金融欠发达地区,普通家庭往往缺乏进人信贷市场的必要通道,从而面临着流动性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家庭并没有平滑消费的能力,从而会出现非自愿性的消费约束。金融改革放松了家庭的流动性约束,将增加消费,减少储蓄。

 

因此,基于上述的理论模型和经济实证,可发现:金融抑制的最大危害并不在于减少投资的数量,而在于降低了这些投资的效率(Fry,1997)。金融自由化可以在不减少消费的基础上,提升投资的效率,促进社会福利和经济的增长。因此,从上述理论分析出发,一且认识到金融抑制的危害性,那么金融改革将是各国政府的必然选择。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Battil〇ssi(2003)在考察了欧洲各国在资本自由化进程中的反复态度之后,询问道:为什么金融抑制如此难以破除呢?为什么在金融抑制的负面影响被广泛认识的情况下,各国政府仍然长期坚持这个次优的政策工具呢?Battilossi(2003)认为,公共财政的分析方法(PublicFinanceApproach)可以为这一问题提供一个绝妙的答案:金融抑制可以为政府提供一种隐性的财政收人,这可以延迟政府为了平衡预算所需要进行的痛苦改革;尤其是当政治架构不合理的时候,当前政府没有完全内部化未来债务偿付的成本,往往会产生过度的借贷行为,并将改革的成本转嫁给未来政府。金融抑制的收入越高,金融自由化的争议和阻力也就会越大(Alesina,Grilli和Milesi-Ferretti,1994;Bartolini和Drazen,1997)。

 

VanRiet(2013)指出,从全球范围来看,不仅发展中国家实行金融抑制,发达国家也实行金融抑制,只是在程度上存在不同而已。关于政府实行金融抑制的动机,目前存在两种理论解释:公共利益观点(Honohan和Stiglitz,2001)和财政观点(Giovannini和DeMelo,1993;Dooley,1995;Wyplosz,2001;Battilossi,2003)。前者认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适当的金融抑制可以保护金融的稳定,便利货币管理,获得信贷的正当配置,产生合意的收人和财富分配,以保护经济免受外部的冲击。后者则认为,金融抑制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政府的金融特权,使其能逃避市场纪律的约束,从而减轻政府的预算约束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抑制将会损害金融市场发送关于经济基本面和财政头寸合理性训诫信号的能力,对经济发展和收人分配产生严重的扭曲。

 

另一方面,许多研究文献也对金融抑制收人和税收收入的影响进行了比较。Giovannini和DeMelo(1993)指出,相对其他税收形式,金融抑制税可能具有如下几个优点:第一,其他形式税收存在一定的行政成本;为了征税,政府需要建立必要的官僚机构,并对税收进行管理和监督(Gordon和Levinsohn,1990)p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某些税收(如收人税和增值税)的行政成本可能太高,以至于不值得征收。第二,金融抑制税虽然会造成一定的生产性扭曲,但却可以达到一定的再分配目标:使收入从资本家向工薪阶层转移(Diamond和Mirrlees,1971)。第三,金融抑制税的隐蔽性,有利于减少政府面临的各种政治压力。

 

很显然,从上述的理论综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仅仅考虑金融抑制的危害性,对于当前的金融改革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将政府纳入这一分析框架,综合考虑金融抑制对政府收入的影响、政府财政平衡的能力以及其他形式税收的成本,才能对当前金融改革的内在动机、财政基础以及现实路径有一个更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正是基于这些,李广众(2001)的研究指出,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财政税收改革滞后,贸然进行金融改革可能会导致财政赤字和债务危机,进而引发金融动荡,给社会经济带来相当的负面冲击。因此,基于金融抑制的财政分析框架,对金融抑制租金进行研究和估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金融抑制租金作为政府金融改革的重要成本,其消解和承担需要有一定的政府财政能力作为支持;而只有当我们对金融抑制租金的规模有了深人的认识之后,才能准确判断政府财政是否已具有支持金融改革的能力,即金融改革的财政基础是否已具备。

 

三、结论

 

本文引入一个金融抑制的财政理论框架,对金融抑制、政府财政和金融改革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分析。在正规财政税收体系不完善的国家,金融抑制政策为政府财政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以维持政府的财政平衡和正常运行。在这一框架下,金融改革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各种资金,提高了社会经济的效率,也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福利;另一方面,金融改革将限制政府的金融特权,并切断政府的金融抑制收入,对政府的利益和正常运行造成损害。因此,金融改革并不像“一般经济分析模型”所揭示的那样简单——在传统的分析模型中,政府是金融改革的利益中立方,主要任务是权衡金融改革的效率收益和风险成本,为金融改革提供合理的制度框架。

 

在“财政一金融”一体的分析框架中,政府是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利益相关方,而金融改革需要考虑的成本除了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在金融改革中将要失去的金融抑制租金。这一改革成本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改革的内在动机和现实可行性:金融抑制租金越高,改革的成本就越大,阻力和难度也就越大^只有当政府具备基本完善的财政税收体系时,金融改革才可能具备现实的内在动机和财政基础。因此,估计金融抑制收人规模对于金融改革而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只有当我们对金融抑制租金的规模有了深刻的理解之后,才能判断金融改革的财政基础是否具备以及如何制定相应的系统化改革政策。

 

有鉴于此,本文比较全面地分析了金融抑制租金的四种类型:传统铸币税、利差型铸币税、金融抑制税、隐性铸币税。在1994年之前,传统铸币税的规模比较大(平均GDP占比为5.25%);随着央行角色的转变,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发展,传统铸币税的规模逐渐减少,其他三种金融抑制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大,2000年之后,传统铸币税降低到0%左右,利差型铸币税、金融抑制税、隐性铸币税的00?占比分别在2%、8%和1.5%左右。®

 

1985—2012年,金融抑制总收人相对GDP的平均比例为12.83%,相对于财政收入的平均比例为83.71%,这也说明了金融抑制为政府财政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强金融、弱财政”的宏观经济格局下,金融抑制为政府提供的隐性财政收入甚至大于正规财政收入。在1990—1996年间,金融抑制收人相对财政收人的比例都大于100%,而1993年的相对比例更是高达164.5%。此后,随着现代财政制度和税收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的正规财政收人能力得到了增强,金融抑制收人相对财政收人的比例也逐步下降。2006年后,这一比例基本维持在60%左右,约为最高比例的1/3。这一现象也充分表明金融改革的财政基础正在逐步形成。.

金融抑制论文第6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引言

利率是指一定时间内因持有一定量某种计价单位(人民币、美元甚至购买力)而承诺的回报率。利率可以视为金融产品的另一种价格表现形式,在调节资金供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相关理论和研究表明,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所产生的利率水平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市场效率。利率市场化是发挥市场在利率产生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由供求决定市场出清状态下的均衡利率水平,政府仅在市场出现失灵时进行利率调控,也称为利率自由化。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于1996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市场化,此后,债券市场利率、外币贷款利率、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也先后实现了市场化,同时,逐步放宽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2013年7月20日,人民币贷款利率实现了市场化。目前,我国只有人民币存款利率还处于上限管制状态,其他利率均实现了市场化。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的组成部分,伴随着世界各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学术界对利率市场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选取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评述,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尝试展望后续研究方向。

一、利率市场化理论基础

利率市场化的理论基础为MacKinnon(1973)的金融抑制理论和Shaw(1973)的金融自由化理论。MacKinnon(1973)和Shaw(1973)通过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干预与经济落后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政府对金融的干预尤其是对利率的管制造成了资本市场的分割,而这种分割造成了低利率甚至是负利率(均为实际利率),特权阶层能够轻松获得融资,而无特权阶层难以获得高层次创新所需的资金,导致发展中国家经济只能维持低层次数量增长,难以出现由创新带来的飞跃式发展。因此,MacKinnon(1973)和Shaw(1973)认为金融抑制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而为了化解金融抑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需要放开政府管制,由市场决定金融资源配置,实现金融自由化。

MacKinnon和Shaw开创了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自由化理论,当时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自由化理论的提出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世界各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同时,给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一种解释,对提升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具有探索和参考价值。

MacKinnon和Shaw对于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开创性论述也存在粗糙和有待改进的地方:没有论述发展中国家摆脱金融抑制实现金融自由化的外部经济环境、具体改革路径和相应的改革时机,同时忽略了金融自由化之外的其他因素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比如原有的科技发展基础、劳动者的平均素质、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和金融市场参与者的素质,政府的调控监管能力等,缺乏实践指导意义。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自由化理论开创不久,拉丁美洲的智利、阿根廷等国以该理论为指导,纷纷开展了激进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期通过金融自由化打破本国经济增速缓慢的困局,但是这些国家的改革均已惨败而告终,有的甚至引发了全国性的经济危机,使得原本落后的经济雪上加霜。

二、金融抑制理论的改进和发展

金融抑制理论提出后,世界各国学者对该理论展开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并对理论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20世纪90年代,MacKinnon通过总结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其早先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论进行了补充,提出了经济自由化的顺序理论,对金融自由化改革的顺序和可能路径进行了论述。MacKinnon认为政府不能够也不应该同时采取全部的自由化措施,受到各国国情以及自由化进行时国际经济环境差异的影响,各国的金融自由化的最优顺序可以存在差异。MacKinnon的经济自由化的顺序理论承认了自由化改革所需的客观条件,认为金融自由化改革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推进,具有了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Gibson、Tsakalotos(1994)对以往论述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文献进行了回顾,认为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某些缺陷阻碍了其自由化的进程,同时认为以往许多文献中所设想的过于简单的金融自由化战略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实际。他们认为自由化的战略应当包含符合经济实际状况的金融机构发展方案。Gibson、Tsakalotos(1994)的观点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实际经济状况在自由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使自由化理论有了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赫尔曼、穆尔多克、斯蒂格利茨(1997)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认为金融抑制理论的假设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相去甚远,发展中国家并不具备推行金融自由化进而提振经济的前提条件,发展中国家存在管制的金融体制具有其合理性,这种合理的金融管制体制被称为金融约束。该理论充分考虑了经济欠发达国家的实际状况,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过程中如何实施政府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框架。

对金融抑制理论的修正和完善,使得金融抑制理论形成了完整体系,对世界各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有助于各国制定合理的金融自由化路径、降低相关风险,最大限度发挥金融自由化对经济的正向作用。

三、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我国学者以完善后的金融抑制理论体系为出发点,结合我国国情,从金融抑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金融约束的合理性两方面入手,研究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一部分学者认为金融抑制和利率管制是我国经济效率低的主要原因。周业安(1999)通过实证研究证明金融抑制导致了信贷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提高了企业利息支出以外的融资成本,同时造成非国有经济融资困难的局面。黄桂田、何石军(2011)认为利率和汇率管制催生了超额货币需求,同时扭曲投资和外向经济结构,这些都导致了经济效率的损失。

有些学者认为我国的金融制度有其符合客观规律和合理的一面。王晋斌(2000)认为90年代实行的金融政策并不是金融抑制,而是扎根中国实际、权衡利弊得失后的权宜之计,其在促进融资和化解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黄金老(2001)则认为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并不具备通过利率市场化提升经济效率的客观条件,即使实行了市场化也无法发挥市场化的预期作用。曾康霖(2004)认为金融抑制论在对欠发达国家实际情况的分析方面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不应当只关注其强调取消金融管制的方面。

综合上述两方面学者的意见,我国确实存在金融抑制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要实行利率市场化消除金融抑制,但是利率市场化的推行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我国利率市场化应当逐步、审慎推进。

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风险

自金融抑制理论创立至今,对利率市场化理论的研究使得学术界达成了共识: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提升经济效率,但是改革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逐步进行,并且改革伴随着较大的风险。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地顺利实施,近年来,学术界对利率市场化的研究集中到利率市场化的风险方面,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主要研究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风险,即阶段性风险;另一类主要研究利率市场化后的风险,即利率的恒久性风险。

吴炳辉、何建敏(2014)在我国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存款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的背景下,从理论角度深入研究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汇率风险,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这篇文献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由商业银行拓展到了企业和居民,从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同角度较为全面地研究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

李庆水(2013)通过比较研究美国、日本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提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应当重视监管的作用,以其他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借鉴,提前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以此作为应对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风险的方法,从监管角度提出了管理利率市场化阶段性风险的策略。

杨梅(2013)运用敏感性压力测试的方法,定量研究了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阶段性风险,提出当前温和的改革步骤不会造成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难以承受的损失,更不会引发系统系风险、带来经济运行混乱,并提出了相应的阶段性风险应对策略。

巴曙松、严敏、王月香(2013)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论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其所面临的恒久利率风险。周颖辉(2013)论述了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利润水平、经营模式以及监管带来的影响。张慧莲、周晓乔(2014)研究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至今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应对利率市场化风险的策略。

五、利率市场化研究展望

总结以往有关利率市场化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利率市场化理论体系,并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有效降低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风险,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得以较为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最为关键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阶段,本文认为后续研究重点应当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路径以及阶段性风险;二是全面市场化后的恒久性利率风险研究。研究方法应当是以利率市场化理论为坚实基础的定量研究为主,以期能够较为准确地指导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践。

主要参考文献:

[1]罗纳德.I.麦金农.麦金农经济学文集第一卷,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1.

[2]约翰.G.格利,爱德华.肖.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3.

[3]Heather D.Gibson and Euclid Tsakalotos,The Scope and Limit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A Critical Survey[J].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April 1994,Vol.30,No.3.

[4]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J].经济导刊,1999.9.

[5]周业安.金融抑制对中国企业融资能力影响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2.

[6]黄桂田,何石军.结构扭曲与中国货币之谜――基于转型经济金融抑制的视角[J].金融研究,2011.7.

[7]王晋斌.金融控制、风险化解与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00.4.

[8]黄金老.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风险控制[J].经济研究,2001.1.

[9]曾康霖.关于金融抑制论的再审视[J].经济学动态,2004.5.

金融抑制论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深化,金融抑制,金融制度

一、金融抑制理论以及金融深化理论

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在1973年提出的。他们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发展中国家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作用诸如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对金融业的管制以及外汇市场管制等抑制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金融深化理论核心观点即是要全面推行金融自由化,取消政府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一切管制与干预,放松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限制,增强国内的筹资功能以改变对外资的过分依赖,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管制使之市场化,最终达到抑制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

二、我国金融深化进程

(一)我国金融抑制现状

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金融抑制现象。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同样存在金融抑制现象,这种金融抑制的存在阻碍了金融业的发展也放慢经济发展进程。具体体现如下:

1.利率管制

近几年,除了2007年央行为应对流动性过剩、抑制通货膨胀等原因对利率实行加息政策外,一直实行低利率政策,2002年一年期利率曾低到1.98%,目前利率一直保持2.25%。低利率降低储蓄的愿望,降低投资的货币供给,导致有效投资不足;低利率刺激低收益投资的增加,降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根据国民收入恒等式,储蓄与投资缺口又会引起国际收支顺差。

表1:我国储蓄率与投资率状况(2000-2009年)

消费率

储蓄率

投资率

储蓄率-投资率

2000

62.3

37.7

35.3

2.4

2001

61.4

38.6

36.5

2.1

2002

59.6

40.4

37.9

2.5

2003

56.8

43.2

41.0

2.2

2004

54.3

45.7

43.2

2.5

2005

51.9

48.1

42.6

5.5

2006

49.9

50.1

42.5

7.6

2007

49.7

50.3

40.7

9.6

 

2008

49.2

50.8

41.7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