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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7 18:08:08
农村文化论文

农村文化论文第1篇

在此基础之上,课题组也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了自己的定义。课题组认为,所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以基层政府为主导,为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农村社会的精神文明,向农民群体提供公共性较高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及其相关制度的总称,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3〕随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逐渐成为近年来的热点话题。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程度,并为下一步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课题组决定于2013年8月在全国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抽样调查”活动。抽样调查包括全国9个省市(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广东、浙江、北京、黑龙江和山东)的45个县,在每个县调查8个村庄,每个村庄分别调查10位居民,实际调查了348个农村行政村,3698位农村居民。〔4〕

二、农民群体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诸多学者的论述,课题组在调查中主要涵盖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调查中,课题组要求村民们对这四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满意程度进行了汇报。

(一)农家书屋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是一项由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的利国惠民工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可以说几乎村村都有农家书屋。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综合运行状况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0%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满意,37.0%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比较满意。这样的结果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运行状况还是认可的。当然,有34.5%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一般,认为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此外,有7.7%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不太满意。总体而言,课题组的结论是,对于农家书屋的建设与运行,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经常使用并且对此感到满意。但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为数不少的村民对于农家书屋的建设与运行感到不满意,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改善农家书屋的运行现状。

(二)文化活动室

文化活动室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所有村庄都应该保证有文化活动室。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综合运行状况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19.2%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满意,38.9%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比较满意。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运行状况还是认可的。此外,还有36.5%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一般,认为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有4.6%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不太满意。总的看来,文化活动室的运行已经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与认可。但其中仍然存在问题,那就是仍有为数不少的村民对于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与运行感到不满意,这表明农村文化活动室的运行现状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三)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而实施的。该工程实施以来农村电影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初步改善,农村电影覆盖面不断扩大,数字化放映逐步推广,片源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明显增加。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9%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满意,33.0%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比较满意。调查的结果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还是认可的。这其中还有39.0%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一般,认为电影放映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此外,有6.9%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不太满意。

(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共享文化信息资源的惠民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它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也是改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6%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满意,45.2%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比较满意。这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还是认可的。当然,还有31.9%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一般,认为这一服务还需要进一步改善。而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不太满意的比例达到了5.0%。上述调查是针对每个单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包括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通过调查,课题组基本掌握了村民们对于这四大文化工程的满意度评价。在调查的最后,课题组要求村民对于本村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提供一个总体性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总体而言,12.3%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满意,20.5%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比较满意,这样的结果说明,从总体上看,接近四成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持有积极的评价。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基层政府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还是得到了农民的积极肯定。但是与此同时,课题组也注意到,15.5%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不太满意,还有5.7%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很不满意,这样的调查发现也提醒我们,我国基层政府目前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还存在进一步提高和改善的空间。

三、对农村居民满意程度高低的解释

本文所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是:我国农村居民为何满意(或不满意)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呢?也就是说,哪些因素将会影响我国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我们选择了几个重要的个人因素作为主要的解释变量,同时考虑了两个重要的结构性因素。我们假设,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的满意程度受到了这些个人因素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1.教育。在政治文化研究的拓荒之作《公民文化》一书中,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和西德尼•维伯(SidneyVerba)认为,“教育程度看起来是影响政治态度最重要的人口统计属性”〔5〕。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预期,一个人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使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从而对这四大工程可能形成一些正面的、积极的评价。2.年龄。年龄有可能影响农村公众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态度。在本文中,我们预期,那些年纪比较大的村民,由于接受的教育水平比较低,不太可能使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所以,对这四大工程就不太可能有正面的看法。简而言之,我们预期,一个人的年龄与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3.性别。以往在农村地区的经验研究已经表明,农村女性普遍接受的教育程度比较低,同时由于需要承担众多的家庭劳动,所以,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享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我们预期,相比较农村男性而言,农村女性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4.政治身份。根据以往农村地区的经验研究,我们认为政治身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影响了农村村民的诸多政治看法。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预期,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农村村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持有正面的看法。5.结构性因素。除了上述四个个人因素之外,我们还选择了两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因素:农村地理位置与地区性差异。

第一,课题组根据问卷中的这样一道问题:“A3.地理位置:a.本村是否为城市郊区?(1)是(2)否,距离县城____公里;b.本村是否为近镇郊区?(1)是(2)否,距离乡镇____公里。”将调查的农村划分为三类:a.选“是”的为城市郊区;a.选“否”而b.选“是”的为近镇郊区;a.与b.均选“否”的则被定义为“相对”偏远村庄,三类村庄的分布具体如下:城市郊区村庄占28.4%,近镇郊区村庄占36.7%,相对偏远村庄占34.9%。

第二,课题组根据科学抽样,实际调查了9个省份: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广东、浙江、北京、黑龙江和山东。课题组将这9个省份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地区,包括广东、浙江、北京和山东;另一类是内陆欠发达地区,包括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和黑龙江。两类地区的村庄分布具体如下:发达地区的村庄占调查村庄的39.4%,内陆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占60.6%。表1通过多元回归(OLS)模型〔6〕确定了上述因素对我国农村居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的影响。总体上看,多元回归模型的结果与我们的预期相一致:四个个人因素和两个结构性因素影响了我国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程度。具体说来:第一,农村女性确实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尤其是在总体满意度上,农村女性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总体满意度远远低于农村男性。第二,老年人的确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在总体满意度上,老年人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总体满意度远远低于年轻人。

第三,政治身份影响了农村村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满意程度,具体说来,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农村村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

第四,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们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满意程度之间呈现出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人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

第五,在地理位置上,那些生活在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是因为相比较偏远村庄而言,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第六,在地区差异上,那些生活在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是因为相比较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而言,发达地区农村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四、结论与引申的讨论

我们相信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上,本文的发现对分析我国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与原因都具有启发意义。鉴于此类经验调查研究的稀缺性,我们的研究发现将为我国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的后续研究提供某种概念和经验上的积累。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将强调一些重要的发现及其含义。

第一,我们从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评价中可以解读出一些重要的启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基本良好,已经有为数众多的村民参与其中,并且表现出一定的满意度。当然这些公共文化服务尚不能够满足村民们的文化需求,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与提高。调查显示有一半左右的农村居民对这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评价一般甚至不满意,他们期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够有所改进,这实际上就对我国基层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结构性因素。农村地理位置与地区性差异显著地影响了村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就地理位置而言,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就地区性差异而言,发达地区的农村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所以,生活在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的农民以及生活在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就说明,在我国政府下一步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偏远地区的农村以及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

农村文化论文第2篇

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另外重要的一环,则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文化自觉,提升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政府的作用是主导而不是主体。政府的职责是宏观调控,搞好服务,改善环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对农民给予引导与扶持。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能是农民,政府要努力提高农民对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农民文化主体意识,形成文化自觉。亦即,使农民自己产生文化方面的诉求,并自觉地组织与参与各种文化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要着重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与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二是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

二、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财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制度

缺少资金是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突出困难。目前大多数农村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短期内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解决文化发展的经费问题。要加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一个重要的保障便是调整资金投向,用好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经费,是文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文化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文化建设经费的切实落实从根本上要取决于政府的决策和行为。特别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基于此,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制定各项文化政策和制度时,一定要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以足够的重视,以政府行为来加大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把抓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应该对本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负总责,保障不断增加文化建设的投入,给予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提供专项资金。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拔款中尚未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故此,各级政府应完善文化建设制度,加大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财政经费中安排设立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和基金,专项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采购、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这样才能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所需建设的项目和开展的活动有基本的、稳定的财力保障。

(二)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援助计划

除了政府拨付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外,还应该把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向社会各界开放,发动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进行支援,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援助计划。一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重点捐助农村特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二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资机制。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渠道无论如何是难以完全奏效的。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参与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各级政府在加大自身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要努力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投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激励民间机构和私人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各种民间文化机构的发育与成长;政府可以采取与私人或民间组织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此外可以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方式,不断开辟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的新模式、新领域,从而使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在资金上得到充分保障,切实改变农村文化设施不足和落后的现状。三是建立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的机制。城市的文化基础雄厚,文化设施先进,文化现代化气氛浓厚,城市文化反哺农村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赢。城市文化反哺农村这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市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城市文化也只有在与农村文化的碰撞中,吸收农村文化浓厚的民族特色,才能引领时代潮流。为此,要加快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将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引向乡村,把城市里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强势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实现城乡图书馆联网协作,促进城市图书馆的服务向乡村延伸,形成以城带乡、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的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保护民间艺人,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民间艺人是我国文化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全球化与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今天,西方现代艺术对民间传统艺术的冲击,民间艺人的逐渐老化,将会又有一些民间艺术相继消失。如何强化保护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是构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尊重民间艺人,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通过焕发民间文化艺术的青春,活跃民间文化艺术的血脉,使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新农村文化蓬勃兴起。二是对优秀民间艺人进行奖励、扶持。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进行表彰。积极采取奖励措施,为民间艺人评定职称,对于获得高级民间艺人专业技术职务的适当发放经济补贴,促使大批有一技之长,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脱颖而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要关注民间艺人的生存状态,尤其是对于那些年事已高的民间艺人,除了关心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外,必须采取“抢救优先”的原则,由保护单位抓紧时机对他们的技艺做抢救性的录音和摄像,进行活态保存,建立数据库。概言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文化、参加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以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二)实施专业辅导,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

凡是文化工作有起色、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的地方,必定有一些有专长有组织能力且钟爱文化的同志在那里积极工作。反之,政府投入再多,如果么没有专长且不热心文化的同志在那里工作,其文化活动也是搞不好的,政府出资建设起来的阵地也会丢失或垮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最关键是专业人才,最缺失的也是专业人才。那么,如何发挥专长文化的引领作用,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输送所需的专业人才呢?一是实施特色文化建设辅导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邀请市、县文化馆、群艺馆教师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的顾问,吸引与鼓励有专长的文化人才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指导员,通过文化人才结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定向辅导,切实提升专业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以此来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才短缺的问题,保障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有人指导、培训和组织。另外,要注重发现与培养农村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二是发挥地方高校优势,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地方高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支援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近年来,各地高校利用暑期进行大学生文化下乡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存在的问题也很多。高校文化下乡往往呈现一种单向机制:在动机上,体现为为大学生提供教学实践的机会;在内容上,体现为搞一台文艺节目或搞点科普讲座等,没有考虑最终的效果;在形式上体现为“送”,农民到底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高校没有周详的考虑。在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大背景下的高校文化下乡必须避免那种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并确立新的价值诉求。首先,文化下乡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为根本目的,通过文化下乡要逐渐的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其次,送文化下乡要建立在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确保“送”的有目的、有针对性。要通过调查研究弄清农村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那些文化形式是受欢迎的,那些文化是他们急需的,送文化如何送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扎根,怎样才能把文化建设融入新农村建设中,等等。最后,地方高校要把发掘、整理农村优秀民间文化作为自己文化下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把那些散失在民

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制的构建

(一)组织监管协调,切实加强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

地方政府要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首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领导,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与管理,使其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改变过去许多部门都在管理,但职责不明、管理低效的境况。其次,加强监管,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与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与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应当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农村文化市场运行状况,坚决抵制和打击各种类型的腐朽文化以及违规违法活动,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最后,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文化主管部门、学校、村集体等单位的文化建设活动,统筹文化、教育、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相关设施能够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电影院、剧院等设施,在确保其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其进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也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开招标、委托经营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务。乡镇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放,使得各方面力量能够更好地、齐心协力地共同建设农村特色文化。

(二)健全考核机制,合理评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收益

农村文化论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乡村秩序;原子化;社会关联;文化传统;集体行动困境

[论文内容提要]中国乡村社会秩序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演化,当前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是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则为其中的因素之一。因此通过灌输“勤勉、合作、自助”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培养“自立、自助与合作”的精神,调动并依靠社区成员积极自愿地参与,改善自身的文化环境,建设适应形势的农村文化成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一、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

乡村秩序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地互动,乡村社会处在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一般来说,乡村秩序主要由国家和农村社会的二元整合而实现的。虽然政府的合法性迅速增强,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其它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相反,经济发展与乡村秩序的悖论越来越突出,乡村秩序的弱质性将在今后表现出来[1]。

在众多深层次负面因素中,原子化与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影响乡村秩序基础的基本因素之一。农村的这种原子化关系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相比之下,城市工作者在工作之外是原子化的,日常交往很少;而农民是工作上的原子化。这一点在组织合作上得以体现。农村的这种原子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发展到个人生产力可以解决自身问题,但又没有产生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分工合作需求。这反映了当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东部农村,这个问题并不明显。

吴思红对农村目前所反映出来的这个特点做了确切的描述。原子化,即社会上个人与个人的联系很少,主要通过与一个共同权威的联系才得以建立,而不是直接发生联系,不是生活在一个互相依赖的群体之中。孙立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个人间社会联系的薄弱,二是在追逐自己利益时,是以个人而不是以群体的形式行动的。

这一理解相对淡化了“差序格局”中传统文化的因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动机性。从目前农村的具体情况来看,这种“工具性差序格局”不是在减弱,而是处于不断加强的态势中。虽然农村各种礼俗习惯和人情往来并未减少,并且以内在道德的评判表现出来,但实际上个人利益的至上性隐藏着世态炎凉的真实背景。[2]

这种农村“原子化”关系的存在不仅不能强化农村的合作能力,反而使集体行动陷入了困境。奥尔森强调,理性的、自我利益中心的个体一般不会为了集体利益而行动,因为此类公共物品不会按照集体成员是否做出过贡献来进行分配,扣留没有做出贡献者的那一份。因此,理性的行动者将会是一个“搭便车者”;但是,如果每个人都想搭便车,那么集体行动则无法可能实现。

二、文化关联的缺失

农村的这种原子化,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文化断裂,即从合作化至文化大革命中,消除传统文化中的整合因素,强行用一个新的整合因素。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强有力的打击成功地将传统表层的东西瓦解掉了[3]。另外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断裂,这就导致新旧文化之间的误读,特别是对改革开放的误读。在今天的农村,可以听到过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的这种日渐单一的评价:谁会挣钱,谁就了不起,且令人钦佩[4]。

在传统社会中,也即弱国家强社会整合模式时期,以儒家文化为主导思想的宗族自治和农村社会关系结构的特殊性产生了持续的整合力。这种社会,人的行为有着传统的礼制管束着,从俗即是从心,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5]。因此社会自我整合促进了村庄集体认同的形成,为村庄社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

在村庄场域中,由于传统文化影响逐渐减弱,通过契约产生的内生强制力十分弱小,普通村民和体制外精英即使拥有明确的共同目标,仍然难以采取有效的一致行动[6]。

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之所以能形成村庄集体认同、引起村庄集体行动、实现村庄社会整合, 是因为它一经形成便能将村民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让村民在同一文化场景中体验并遵从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使村民在村庄社会中的活动越来越体现村庄文化网络的要求[7]。但是,随着市场化力量对村庄社会生活影响的不断加深,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支撑力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减弱,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逐渐弱化,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不足以形成集体行动和社会整合。

生活在同一村落活动空间的村民原本极易形成特有的文化关联,但是村民之间的交往活动中曾经存在的遵守共同

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发生了关键性的断裂, 这些最终导致文化关联的缺失,从而无法形成集体认同,也就不能进一步形成集体行动。

三、集体合作的可能

化解农村原子化,从直接目的来说是要达到社会活动中的“技术”集体如分工协作,但最终这个目的还是通过要达到文化认同与“心理”协作如强调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感相依来实现,也就是重新实现农村的社会整合。

科利尔认为不管是政治社会资本还是民间社会资本,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通过克服集体行动困境而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从这个定义,我们得出,村庄内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可以共同遵守的规范以及具有凝聚力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克服当前原子化以及集体行动困境,提高整个村庄的社会资本,达成集体合作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贺雪峰认为,在传统社会中,村民们团结起来,共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依靠的是建立及强化以宗族组织为代表的传统组织体系。在传统社会中,也不是不存在有强烈搭便车欲望的“落后分子”,但是因为存在一套相对有效的惩罚机制,也就是将不合作者边缘化的办法,使大部分人不愿意(或不敢)变成那种事事搭便车的懒汉,从而使有限的合作进行下去了[9]。但是这个办法最终要依托的是传统社会中的传统组织及传统文化。 "

总的来看,有条件是能实现合作的,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体系,因为合作需要起码的信任氛围,需要谈判,要有合适的沟通话语。但是在转型时期,农民合作赖以发生的诚信社会制度不存在了,早已没有了传统的文化基础,而现代价值还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人生意义的重建、农民整体人生价值的建构,从而形成农村的文化传统。

四、文化何为

在许多社会中,个人并不是唯一的行动者,尤其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社会行动单元是多元化的,而且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文化的重要性在于,它保护创造力,让个人独立地发展,却又发挥凝聚力,让个人在多元中结合成社会。化解原子化,文化一方面是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其重新构建生活意义;另一方面是为农村社区的整合提供文化支持。

文化对社区的整合作用在农村社区整合中是不可忽视的。文化是依靠价值、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发挥作用的。由于文化整合属于深层次整合手段,所以它对集体认同感,个体意识有着深刻、深远的影响。采纳一个集体行动框架,则涉及到了文化体系(即一个特定的关于世界的分享理解)的产品和个体意识的相互拼合。一个持续的、用于维持社会运动参与者忠诚和承诺的集体认同感的创造,本身就是一个文化成就。因此农村文化的内容以及文化内容的有效组织则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

首先,农村文化内容涉及到了农民的生活意义和农村社区的意义共建,因此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原有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确立了农民自身想当然的、不自觉的认同对象。但是,当文化背景发生变化时,农民原有的认同对象和认同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出现了个体权利的不断膨胀,人际交往的异化,公共善的丧失。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里,“价值观”常被用作表示共享文化的标准。而这些有效的共享价值观即普遍价值观必须在学校教育体系进行中进行。梁漱溟认为,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教育,平时皆为“绵延文化而求其进步”,换言之即为“不使文化失传,不使文化停滞不进”,而“所谓文化者,一切文物制度,礼俗习惯莫不属之”;即“着意在改造文化、创造文化,而不是绵续文化”[10]。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形成新的文化传统,从而在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能够获得集体行动的条件。

其次,对文化内容进行有效的组织是进行文化扩散的一个重要方面。文化内容应该在农村的信息构成即一种等级制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文化内容在农村要使用最强的中心服务器,并建在传统知识扩散的中心,这样可以保证内容的质量。农村文化内容组织的不足,在现代化冲击之下,现代社会成员丧失了共享的政治和文化传统,每个人都将自身想象成为完全自由、独立的自我,其进入社会、接受社会责任,只是为了减少冒险,保证自己的安全、利益的实现。这样在各种思想的冲击之下,村庄内部的文化联系就被逐渐削弱,因为农村文化表现形式的增加就随即增加了联系社区的纽带,文化纽带的凝聚力是抵御由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不稳定的盾牌和必备的平衡力。以先进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可继承部分作为文化内容的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的中心位置进行传播,同时对于文化的组织方式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要以农民最容易接受以及最乐意接受的方式。目前各地的文化中心户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也正是对文化组织方式的一种调整。

再次,农村文化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没有活动,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就得不到提升。一些民俗活动在内部具有特殊的维护内部秩序和自我生存的作用,对其自身来说,是有特殊价值的,是村民自我文化价值的实现。许多古老的神话故事、节日仪式、古歌、古物等,被现代化趋势冲击着生存地位,现在又重新为人所捡拾。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借助乡土文化来重新建构农民的日常交往方式,使得村落公共空间的文化网络得到恢复和发展。而且通过运用一些现代话语体系的解释, 使传统文化的自我体系纳入到现代科技社会和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可以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延续。

最后通过发展地方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化来化解原子化,在传统文化日益消减和衰微的现代社会,通过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产业,并且作为当地的发展优势,能够唤醒村民的文化自觉, 即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使其村民意识到自己的文化重要性,重估文化的价值,从而会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这样可以延续传统文化,增强社区“领域”感,培养认同意识,形成社群共识;同时也可带动地方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效益,提升地方认同。

[参考文献] [3][4]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曹海林.村落公共空间:透视乡村社会秩序生成与重构的一个分析视角[j].天府新论,2005,(4).

农村文化论文第4篇

农村社区体育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工环境三者共同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环境。农村体育活动地点所处的地理和气象环境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的自然环境。农村社区体育的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提高自己的物质文化水平而创造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组织的总和。农村社区体育的人工环境既指在人力作用下形成的运动场地或高度人文化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类活动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污染。由此看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系统主要是由农村社区体育观念(心理要素)、体育制度(行为要素)、体育器物(物质要素)、自然资源、人文社会资源、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工环境等诸多要素的统一和协调,它们共同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的生态系统。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相关政策指导

不到位、实践相对落后长株潭获批两型社会建设以来,小到地方政府,大到国家政策层面,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步伐相比,体育经费投放、场地建设、人才保障等远远落后于两型社会建设的其它领域,且缺乏相关的政策指导。笔者于2013年底查阅了两型社会获批以来长沙市体育局、株洲市体育局、湘潭市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两型办等主管部门以及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布平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结果显示:从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湖南省政府颁布的1005个文件中,涉及有关两型社会的政府文件为20个,体育方面的文件为1个。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湖南省体育局及长株潭地方体育局颁布的文件14个,其中有关体育方面的文件8个。从高校科研来看,有关两型社会的研究为9081(个/篇),其中论文6753篇,硕博论文1358篇,课题970个;有关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体育方面的研究为1093(个/篇),其中论文476篇,硕博论文476篇,课题141个(见表1)。由此可见,体育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依然停留在高校体育教师的科研中,而与两型社会对接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还没有得到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对重视,其生态化建设没有与两型建设的总体目标同步推进。这与笔者2011年初所检索的结果基本一致。调查同时显示:长株潭高校体育教师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体育论文、有关体育生态化发展的立项课题,在数量上居高不下,说明高校体育教师对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体育及体育文化的生态化,态度是积极的和有信心的。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欠缺整体规划、无借鉴经验

根据湖南省“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首先应当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中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特征,长株潭的人文、自然、体育发展等因素去规划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以长株潭的总体规划为切入点,对长株潭建设过程中已经编制且审批通过的14个规划和已经编制但在待审的4个规划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显示:18个规划中,只有4个规划涉及到有关体育方面的内容,且都语焉不详。例如《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中只涉及“运动”“体育场地建设预留用地”和“奥林匹克运动”等简单的词语;《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中笼统提到了把洞井-跳马作为体育休闲区,并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承接体育培训,把昭山打造成体育休闲公园,把湘江列入体育休闲区域等;《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有简短两句话涉及把长沙的圭塘规划为体育中心、株洲河西打造成文化体育基地、湘潭酝酿体育休闲等;《湖南省“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纲要》也只有寥寥数语要求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城乡文化体育均等化。由此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既无具体规划,也没有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同时,两型社会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前期的经验借鉴,其范围内的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探索性和曲折性很明显。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的实践操作,都缺乏整体规划和经验借鉴。

(三)农村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差、生态观念淡薄

湖南素有“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和“二八月乱穿衣”的俗语,长株潭处于湖南省南高北低马鞍型的中、北低地势地带,成“品”字形排开,其广泛的农村居住范围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促使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在体育习俗的养成和体育锻炼项目的选择、体育文化的形成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的差距。农村的体育陋习根深蒂固、体育生态意识贫乏、体育生态规范或缺、体育生态教育贫瘠等状况,促使农村居民对体育器材的保护、体育场地的维护、体育行为的约束、体育活动的组织等缺乏必要的了解与认同,从而出现体育场地的随意占用、体育器材的恶意损害、体育广告牌的任意涂改以及乱扔垃圾、烟蒂、随意吐痰、破坏周边绿化等情况。调查显示,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场地被占用情况较为严峻,有87%的体育场地被部分或全部占用,略低于湖南全省农村体育场地全部或部分占用92%的水平。同时,长株潭范围内有湘江、洞庭湖、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等名山名水,给农村社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约束性和选择性。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长期分散的生活环境导致其在体育生态观念、体育生态意识、体育生态项目选择等方面也有不尽人意之外。

三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策略

(一)强化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政策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政府在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应重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文件,如有关加强长株潭农村居民体质监控工作和开展“全民健身示范乡镇”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有序推进。从运动场地建设、运动器材配置、运动环境维护,到村落、社区、乡镇的体育生态运动场所的配备,都应当指示到位、政策到位,保证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乡镇文体办要在政策文件指导下,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案,如《ⅹⅹ乡关于体育文化周开展工作实施方案》《ⅹⅹ村关于成立“健身秧歌队”“腰鼓队”的通知》等,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循序渐进,也保证其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同步并行。

(二)加快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发展规划,加强试验区建设

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要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两型社会建设同步推进。要通过对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试验区建设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体育运动项目实践两个方面来加快整体规划。从农村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经费的投放、运动场馆的建设、体育从业人员的配备等进行整体规划和宏观布局。尽快出台相应的规划,如《长株潭城市群体育资源共享规划》,以保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在其生态化及发展方面有章可循。试验区建设,首先要围绕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以大河西、天易、昭山、云龙、滨湖等先导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列入绿心地区和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中。出台相应的如《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体育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来加快和规范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的生态化建设,再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规划、布局、实施。其次,通过对绿心地区及先导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将试验区经验向周边农村社区辐射,编制出台《长株潭3+5城市群体育发展规划》,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体育运动项目,要以长株潭农村社区地理位置为切入点,以洞庭湖、湘江为经线,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为纬线,公共自行车项目为网状覆盖面,力求打造一个集赛龙舟、登山、自行车于一体的原生态体育运动项目。

(三)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的体育生态意识,加强体育生态行为规范和体育生态道德建设

农村文化论文第5篇

[论文内容提要]中国乡村社会秩序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演化,当前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是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则为其中的因素之一。因此通过灌输“勤勉、合作、自助”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培养“自立、自助与合作”的精神,调动并依靠社区成员积极自愿地参与,改善自身的文化环境,建设适应形势的农村文化成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一、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

乡村秩序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地互动,乡村社会处在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一般来说,乡村秩序主要由国家和农村社会的二元整合而实现的。虽然政府的合法性迅速增强,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其它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相反,经济发展与乡村秩序的悖论越来越突出,乡村秩序的弱质性将在今后表现出来[1]。

在众多深层次负面因素中,原子化与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影响乡村秩序基础的基本因素之一。农村的这种原子化关系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相比之下,城市工作者在工作之外是原子化的,日常交往很少;而农民是工作上的原子化。这一点在组织合作上得以体现。农村的这种原子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发展到个人生产力可以解决自身问题,但又没有产生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分工合作需求。这反映了当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东部农村,这个问题并不明显。

吴思红对农村目前所反映出来的这个特点做了确切的描述。原子化,即社会上个人与个人的联系很少,主要通过与一个共同权威的联系才得以建立,而不是直接发生联系,不是生活在一个互相依赖的群体之中。孙立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个人间社会联系的薄弱,二是在追逐自己利益时,是以个人而不是以群体的形式行动的。

这一理解相对淡化了“差序格局”中传统文化的因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动机性。从目前农村的具体情况来看,这种“工具性差序格局”不是在减弱,而是处于不断加强的态势中。虽然农村各种礼俗习惯和人情往来并未减少,并且以内在道德的评判表现出来,但实际上个人利益的至上性隐藏着世态炎凉的真实背景。[2]

这种农村“原子化”关系的存在不仅不能强化农村的合作能力,反而使集体行动陷入了困境。奥尔森强调,理性的、自我利益中心的个体一般不会为了集体利益而行动,因为此类公共物品不会按照集体成员是否做出过贡献来进行分配,扣留没有做出贡献者的那一份。因此,理性的行动者将会是一个“搭便车者”;但是,如果每个人都想搭便车,那么集体行动则无法可能实现。

二、文化关联的缺失

农村的这种原子化,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文化断裂,即从合作化至文化大革命中,消除传统文化中的整合因素,强行用一个新的整合因素。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强有力的打击成功地将传统表层的东西瓦解掉了[3]。另外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断裂,这就导致新旧文化之间的误读,特别是对改革开放的误读。在今天的农村,可以听到过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的这种日渐单一的评价:谁会挣钱,谁就了不起,且令人钦佩[4]。

在传统社会中,也即弱国家强社会整合模式时期,以儒家文化为主导思想的宗族自治和农村社会关系结构的特殊性产生了持续的整合力。这种社会,人的行为有着传统的礼制管束着,从俗即是从心,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5]。因此社会自我整合促进了村庄集体认同的形成,为村庄社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

在村庄场域中,由于传统文化影响逐渐减弱,通过契约产生的内生强制力十分弱小,普通村民和体制外精英即使拥有明确的共同目标,仍然难以采取有效的一致行动[6]。

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之所以能形成村庄集体认同、引起村庄集体行动、实现村庄社会整合, 是因为它一经形成便能将村民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让村民在同一文化场景中体验并遵从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使村民在村庄社会中的活动越来越体现村庄文化网络的要求[7]。但是,随着市场化力量对村庄社会生活影响的不断加深,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支撑力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减弱,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逐渐弱化,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不足以形成集体行动和社会整合。

生活在同一村落活动空间的村民原本极易形成特有的文化关联,但是村民之间的交往活动中曾经存在的遵守共同

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发生了关键性的断裂, 这些最终导致文化关联的缺失,从而无法形成集体认同,也就不能进一步形成集体行动。

三、集体合作的可能

化解农村原子化,从直接目的来说是要达到社会活动中的“技术”集体如分工协作,但最终这个目的还是通过要达到文化认同与“心理”协作如强调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感相依来实现,也就是重新实现农村的社会整合。

科利尔认为不管是政治社会资本还是民间社会资本,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通过克服集体行动困境而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从这个定义,我们得出,村庄内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可以共同遵守的规范以及具有凝聚力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克服当前原子化以及集体行动困境,提高整个村庄的社会资本,达成集体合作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贺雪峰认为,在传统社会中,村民们团结起来,共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依靠的是建立及强化以宗族组织为代表的传统组织体系。在传统社会中,也不是不存在有强烈搭便车欲望的“落后分子”,但是因为存在一套相对有效的惩罚机制,也就是将不合作者边缘化的办法,使大部分人不愿意(或不敢)变成那种事事搭便车的懒汉,从而使有限的合作进行下去了[9]。但是这个办法最终要依托的是传统社会中的传统组织及传统文化。

总的来看,有条件是能实现合作的,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体系,因为合作需要起码的信任氛围,需要谈判,要有合适的沟通话语。但是在转型时期,农民合作赖以发生的诚信社会制度不存在了,早已没有了传统的文化基础,而现代价值还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人生意义的重建、农民整体人生价值的建构,从而形成农村的文化传统。

四、文化何为

在许多社会中,个人并不是唯一的行动者,尤其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社会行动单元是多元化的,而且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文化的重要性在于,它保护创造力,让个人独立地发展,却又发挥凝聚力,让个人在多元中结合成社会。化解原子化,文化一方面是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其重新构建生活意义;另一方面是为农村社区的整合提供文化支持。

文化对社区的整合作用在农村社区整合中是不可忽视的。文化是依靠价值、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发挥作用的。由于文化整合属于深层次整合手段,所以它对集体认同感,个体意识有着深刻、深远的影响。采纳一个集体行动框架,则涉及到了文化体系(即一个特定的关于世界的分享理解)的产品和个体意识的相互拼合。一个持续的、用于维持社会运动参与者忠诚和承诺的集体认同感的创造,本身就是一个文化成就。因此农村文化的内容以及文化内容的有效组织则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

首先,农村文化内容涉及到了农民的生活意义和农村社区的意义共建,因此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原有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确立了农民自身想当然的、不自觉的认同对象。但是,当文化背景发生变化时,农民原有的认同对象和认同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出现了个体权利的不断膨胀,人际交往的异化,公共善的丧失。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里,“价值观”常被用作表示共享文化的标准。而这些有效的共享价值观即普遍价值观必须在学校教育体系进行中进行。梁漱溟认为,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教育,平时皆为“绵延文化而求其进步”,换言之即为“不使文化失传,不使文化停滞不进”,而“所谓文化者,一切文物制度,礼俗习惯莫不属之”;即“着意在改造文化、创造文化,而不是绵续文化”[10]。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形成新的文化传统,从而在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能够获得集体行动的条件。

其次,对文化内容进行有效的组织是进行文化扩散的一个重要方面。文化内容应该在农村的信息构成即一种等级制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文化内容在农村要使用最强的中心服务器,并建在传统知识扩散的中心,这样可以保证内容的质量。农村文化内容组织的不足,在现代化冲击之下,现代社会成员丧失了共享的政治和文化传统,每个人都将自身想象成为完全自由、独立的自我,其进入社会、接受社会责任,只是为了减少冒险,保证自己的安全、利益的实现。这样在各种思想的冲击之下,村庄内部的文化联系就被逐渐削弱,因为农村文化表现形式的增加就随即增加了联系社区的纽带,文化纽带的凝聚力是抵御由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不稳定的盾牌和必备的平衡力。以先进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可继承部分作为文化内容的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的中心位置进行传播,同时对于文化的组织方式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要以农民最容易接受以及最乐意接受的方式。目前各地的文化中心户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也正是对文化组织方式的一种调整。

再次,农村文化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没有活动,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就得不到提升。一些民俗活动在内部具有特殊的维护内部秩序和自我生存的作用,对其自身来说,是有特殊价值的,是村民自我文化价值的实现。许多古老的神话故事、节日仪式、古歌、古物等,被现代化趋势冲击着生存地位,现在又重新为人所捡拾。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借助乡土文化来重新建构农民的日常交往方式,使得村落公共空间的文化网络得到恢复和发展。而且通过运用一些现代话语体系的解释, 使传统文化的自我体系纳入到现代科技社会和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可以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延续。

最后通过发展地方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化来化解原子化,在传统文化日益消减和衰微的现代社会,通过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产业,并且作为当地的发展优势,能够唤醒村民的文化自觉, 即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使其村民意识到自己的文化重要性,重估文化的价值,从而会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这样可以延续传统文化,增强社区“领域”感,培养认同意识,形成社群共识;同时也可带动地方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效益,提升地方认同。

[参考文献]

[1][2][6]吴思红.乡村秩序的基本逻辑[j].中国农村观察,2005,(4).

[3][4]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曹海林.村落公共空间:透视乡村社会秩序生成与重构的一个分析视角[j].天府新论,2005,(4).

[8]贺雪峰. 乡村治理研究的三大主题[j].社会科学战线,2005,(1).

[9]贺雪峰.熟人社会的行动逻辑[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

[10]杨孝容.“创造新文化 救活旧农村”——略论梁漱溟乡村民众教育思想[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农村文化论文第6篇

[论文内容提要]中国乡村社会秩序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演化,当前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是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则为其中的因素之一。因此通过灌输“勤勉、合作、自助”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培养“自立、自助与合作”的精神,调动并依靠社区成员积极自愿地参与,改善自身的文化环境,建设适应形势的农村文化成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一、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

乡村秩序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地互动,乡村社会处在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一般来说,乡村秩序主要由国家和农村社会的二元整合而实现的。虽然政府的合法性迅速增强,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其它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相反,经济发展与乡村秩序的悖论越来越突出,乡村秩序的弱质性将在今后表现出来[1]。

在众多深层次负面因素中,原子化与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影响乡村秩序基础的基本因素之一。农村的这种原子化关系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相比之下,城市工作者在工作之外是原子化的,日常交往很少;而农民是工作上的原子化。这一点在组织合作上得以体现。农村的这种原子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发展到个人生产力可以解决自身问题,但又没有产生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分工合作需求。这反映了当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东部农村,这个问题并不明显。

吴思红对农村目前所反映出来的这个特点做了确切的描述。原子化,即社会上个人与个人的联系很少,主要通过与一个共同权威的联系才得以建立,而不是直接发生联系,不是生活在一个互相依赖的群体之中。孙立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个人间社会联系的薄弱,二是在追逐自己利益时,是以个人而不是以群体的形式行动的。

这一理解相对淡化了“差序格局”中传统文化的因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动机性。从目前农村的具体情况来看,这种“工具性差序格局”不是在减弱,而是处于不断加强的态势中。虽然农村各种礼俗习惯和人情往来并未减少,并且以内在道德的评判表现出来,但实际上个人利益的至上藏着世态炎凉的真实背景。[2]

这种农村“原子化”关系的存在不仅不能强化农村的合作能力,反而使集体行动陷入了困境。奥尔森强调,理性的、自我利益中心的个体一般不会为了集体利益而行动,因为此类公共物品不会按照集体成员是否做出过贡献来进行分配,扣留没有做出贡献者的那一份。因此,理性的行动者将会是一个“搭便车者”;但是,如果每个人都想搭便车,那么集体行动则无法可能实现。

二、文化关联的缺失

农村的这种原子化,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文化断裂,即从合作化至中,消除传统文化中的整合因素,强行用一个新的整合因素。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强有力的打击成功地将传统表层的东西瓦解掉了[3]。另外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断裂,这就导致新旧文化之间的误读,特别是对改革开放的误读。在今天的农村,可以听到过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的这种日渐单一的评价:谁会挣钱,谁就了不起,且令人钦佩[4]。

在传统社会中,也即弱国家强社会整合模式时期,以儒家文化为主导思想的宗族自治和农村社会关系结构的特殊性产生了持续的整合力。这种社会,人的行为有着传统的礼制管束着,从俗即是从心,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5]。因此社会自我整合促进了村庄集体认同的形成,为村庄社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

在村庄场域中,由于传统文化影响逐渐减弱,通过契约产生的内生强制力十分弱小,普通村民和体制外精英即使拥有明确的共同目标,仍然难以采取有效的一致行动[6]。

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之所以能形成村庄集体认同、引起村庄集体行动、实现村庄社会整合, 是因为它一经形成便能将村民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让村民在同一文化场景中体验并遵从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使村民在村庄社会中的活动越来越体现村庄文化网络的要求[7]。但是,随着市场化力量对村庄社会生活影响的不断加深,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支撑力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减弱,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逐渐弱化,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不足以形成集体行动和社会整合。

生活在同一村落活动空间的村民原本极易形成特有的文化关联,但是村民之间的交往活动中曾经存在的遵守共同

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发生了关键性的断裂, 这些最终导致文化关联的缺失,从而无法形成集体认同,也就不能进一步形成集体行动。

三、集体合作的可能

化解农村原子化,从直接目的来说是要达到社会活动中的“技术”集体如分工协作,但最终这个目的还是通过要达到文化认同与“心理”协作如强调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感相依来实现,也就是重新实现农村的社会整合。

科利尔认为不管是政治社会资本还是民间社会资本,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通过克服集体行动困境而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从这个定义,我们得出,村庄内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可以共同遵守的规范以及具有凝聚力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克服当前原子化以及集体行动困境,提高整个村庄的社会资本,达成集体合作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贺雪峰认为,在传统社会中,村民们团结起来,共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依靠的是建立及强化以宗族组织为代表的传统组织体系。在传统社会中,也不是不存在有强烈搭便车欲望的“落后分子”,但是因为存在一套相对有效的惩罚机制,也就是将不合作者边缘化的办法,使大部分人不愿意(或不敢)变成那种事事搭便车的懒汉,从而使有限的合作进行下去了[9]。但是这个办法最终要依托的是传统社会中的传统组织及传统文化。

总的来看,有条件是能实现合作的,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体系,因为合作需要起码的信任氛围,需要谈判,要有合适的沟通话语。但是在转型时期,农民合作赖以发生的诚信社会制度不存在了,早已没有了传统的文化基础,而现代价值还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人生意义的重建、农民整体人生价值的建构,从而形成农村的文化传统。

四、文化何为

在许多社会中,个人并不是唯一的行动者,尤其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社会行动单元是多元化的,而且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文化的重要性在于,它保护创造力,让个人独立地发展,却又发挥凝聚力,让个人在多元中结合成社会。化解原子化,文化一方面是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其重新构建生活意义;另一方面是为农村社区的整合提供文化支持。

文化对社区的整合作用在农村社区整合中是不可忽视的。文化是依靠价值、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发挥作用的。由于文化整合属于深层次整合手段,所以它对集体认同感,个体意识有着深刻、深远的影响。采纳一个集体行动框架,则涉及到了文化体系(即一个特定的关于世界的分享理解)的产品和个体意识的相互拼合。一个持续的、用于维持社会运动参与者忠诚和承诺的集体认同感的创造,本身就是一个文化成就。因此农村文化的内容以及文化内容的有效组织则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

首先,农村文化内容涉及到了农民的生活意义和农村社区的意义共建,因此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原有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确立了农民自身想当然的、不自觉的认同对象。但是,当文化背景发生变化时,农民原有的认同对象和认同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出现了个体权利的不断膨胀,人际交往的异化,公共善的丧失。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里,“价值观”常被用作表示共享文化的标准。而这些有效的共享价值观即普遍价值观必须在学校教育体系进行中进行。梁漱溟认为,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教育,平时皆为“绵延文化而求其进步”,换言之即为“不使文化失传,不使文化停滞不进”,而“所谓文化者,一切文物制度,礼俗习惯莫不属之”;即“着意在改造文化、创造文化,而不是绵续文化”[10]。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形成新的文化传统,从而在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能够获得集体行动的条件。

其次,对文化内容进行有效的组织是进行文化扩散的一个重要方面。文化内容应该在农村的信息构成即一种等级制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文化内容在农村要使用最强的中心服务器,并建在传统知识扩散的中心,这样可以保证内容的质量。农村文化内容组织的不足,在现代化冲击之下,现代社会成员丧失了共享的政治和文化传统,每个人都将自身想象成为完全自由、独立的自我,其进入社会、接受社会责任,只是为了减少冒险,保证自己的安全、利益的实现。这样在各种思想的冲击之下,村庄内部的文化联系就被逐渐削弱,因为农村文化表现形式的增加就随即增加了联系社区的纽带,文化纽带的凝聚力是抵御由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不稳定的盾牌和必备的平衡力。以先进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可继承部分作为文化内容的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的中心位置进行传播,同时对于文化的组织方式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要以农民最容易接受以及最乐意接受的方式。目前各地的文化中心户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也正是对文化组织方式的一种调整。

再次,农村文化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没有活动,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就得不到提升。一些民俗活动在内部具有特殊的维护内部秩序和自我生存的作用,对其自身来说,是有特殊价值的,是村民自我文化价值的实现。许多古老的神话故事、节日仪式、古歌、古物等,被现代化趋势冲击着生存地位,现在又重新为人所捡拾。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借助乡土文化来重新建构农民的日常交往方式,使得村落公共空间的文化网络得到恢复和发展。而且通过运用一些现代话语体系的解释, 使传统文化的自我体系纳入到现代科技社会和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可以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延续。

最后通过发展地方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化来化解原子化,在传统文化日益消减和衰微的现代社会,通过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产业,并且作为当地的发展优势,能够唤醒村民的文化自觉, 即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使其村民意识到自己的文化重要性,重估文化的价值,从而会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这样可以延续传统文化,增强社区“领域”感,培养认同意识,形成社群共识;同时也可带动地方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效益,提升地方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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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杨孝容.“创造新文化 救活旧农村”——略论梁漱溟乡村民众教育思想[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农村文化论文第7篇

地区差距基本消除,中、西部和东部一样享有基本相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社会阶层差距基本消除,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目标得到实现。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梦”。

二、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几项主要任务

推进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下面主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着重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抓紧抓好的深化改革几项主要任务。

(一)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

《决定》指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设施网络建设是硬件基本建设,是刚性要求。要建立协调机制,努力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国家、省、市、县、乡镇、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国家制定方针政策,提出目标要求,进行国家的投入;省市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法规和措施,保证建设经费;地市级进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部署,加强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指导;县级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并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努力形成级级相联、环环相扣的设施建设网络。特别要着重抓好农村基层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平台和设施网络建设。第一级是县级文化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与服务。按照国家的要求,县应具备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活动广场等基本设施。县文化馆要体现实用性、普及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文化活动。图书馆要增添新书和报刊杂志,加强数字化建设,体现现代气息,改善阅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利用率。县城一般应具备有开展演艺、集会、群众文体活动的文化广场或礼堂,同时成为群众日常休闲娱乐的场所。此外,纪念馆,文物馆,博物馆和民俗馆等可依据自身的资源和条件来建设,不必样样齐全,但要有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同时,县级要指导下级的文化设施建设,要注重以服务人口为依据,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配置标准。第二级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建设与服务。农村乡镇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长期以来,设施建设薄弱,欠账很多。一些地方没有公共文化设施,有些公共文化设施“空壳化”严重。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建有图书室、放映室、培训教室等基本设施,有文化专干和相关服务人员。图书室要定时开放,设施不得挪作它用。广播室在农村具有特殊的功能,是农村中有较长历史的群众喜爱的文化传播工具,保留下来对传播本地信息和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培训教室可与乡镇会议室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综合效应。有条件的乡镇,一般还应建有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的游艺室、健身房等。农村远程教育是现代新兴的文化服务设施,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诱人的前景,乡镇应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功能。《决定》特别强调:要整合多种设施,建设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因此,建设高质量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尤为重要。第三级是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与服务。村文化活动室在一些农村并没有普遍设置,已有的大多规模小,设施缺乏,利用有限。可以采取政府投一点,集体出一点,农民凑一点,把活动室建立起来,这样村文化活动才有基本的载体。村文化活动室可与村会议室、农家书屋、广播室等结合起来,成为农民开会学习、看书读报、活动的场所。由于农村居民的分散性和作息的不规则性,流动服务就成为十分重要的服务形式。这就要求建立从上到下的流动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流动文化设施,多配置一些流动图书馆、流动舞台车、文化大蓬车等深入到各村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服务瓶颈。

(二)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实施农村重大文化惠民工程

《决定》强调指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不规范、不标准、不均等的问题突出,越到基层越差。一方面,政府对文化的投入不足,建设本身就不标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又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问题。加大农村重大文化工程实施的力度,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以点带面,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一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是农村最重要的文化阵地,看电视、听广播是农民最日常、最普遍、最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已实施多年,取得显著实效。“十二五”期间就是要重点解决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的覆盖,基本实现户户通,全国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9%,消灭“盲村”,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地区收看、收听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二是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必须深入实施。网络是现代最重要的文化工具,是发展最迅速、势头最强劲、农民最欢迎的农村文化服务形式。农村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主要是实现农村服务网络全覆盖,通过有线电视、直播卫星、通信网、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十二五”期间入户率要达到50%。实现县县建有支中心,村村建有基层服务点,为农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数字服务。三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必须保持强势。电影是在农村最早流行、深受农民喜爱的现代艺术,已成为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时期,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将实现农村流动银幕达到5万块,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每学期农村中小学生观看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实现电影放映数字化。四是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必须全面推进。“农家书屋”是解决农民读书看报难、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为农民提供实用报刊、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它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头实施的方针,建立出版物更新配送系统,实现覆盖全部行政村。“十二五”时期,主要要进一步提高配送图书质量,建设一批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农民满意的农家书屋。五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必须不断提质。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服务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其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配齐专职人员和相应的设备,针对乡村的特点和农民的需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三)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加大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

《决定》强调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能力,指出:必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然而,在过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较普遍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投入轻效果、重供给轻需求、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其结果虽然耗费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民却并不十分认可和欢迎。比如,政府有的供给与农民的实际需求脱节,不是农民所求所需所盼,使有些一厢情愿的投入“打水漂”;有的理论宣讲、科学普及、法制讲座、精品推广,效果不如人意;有的节会、活动常常虎头蛇尾、有始无终;有的公共文化活动组织得轰轰烈烈,场面形式大,但内容注水,群众喜爱的实际内容少。文化,特别是公共文化,本是群众共同创造和享用的文化,如果脱离群众的需求和实际,其公共性和生命力就非常有限了。加大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力度,必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解决供需脱节的矛盾。首先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单位在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和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其服务能力。公共文化机构和单位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应承担主要的责任,要深化改革,深入基层倾听农民呼声,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机制,提供适合农民需要的、对生产生活有指导作用的、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其次,要健全市场化提供机制,推广政府购买、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方式。对于农村的送戏下乡、送书下乡等服务,并非都要直接由公共文化机构和单位来提供,市场可能更能准确反映农民的需求。只要物美价廉,采用市场购买等不同提供方式都是可以探索的。再次,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决定》特别强调:“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与农民联系密切,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大的支持。支持各种民办图书馆、博物馆在农村的发展,鼓励社会向农村捐赠图书、进行文艺演出,扶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入基层农村网点建设等,切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

(四)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决定》要求“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就像流动的血脉,保持着农村文化的鲜活性和持久的生命力。要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方式和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为此,一要以村镇文化为载体,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如重大节庆的文艺表演、民间艺术活动、文艺比赛活动等。支持农村文化大户、文化能人、民间艺人等依法组织兴办各类文化团体,开展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二要加强政府的组织和引导,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经常化。要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和单位,推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组织好群众文艺精品在农村的巡演和展演,开展老年合唱、农民才艺表演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三要深入开展农村文化志愿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热心公益文化事业各界人士以自己才艺为农民服务,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把服务活动送到农村。四要注重走与文化市场结合、互动的道路。无论什么时候、政府的投入,买单总是有限的,提供的文化服务也是有限的,而农民的文化需求总是不断扩充着的,要从根本上满足农民需求,还需要有市场的途径。不能把公共文化服务等同于“免费”服务,只要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服务就要大胆采用和纳入。五要特别加强文化人才和文化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需要一批有热情、有专业、有素养的文化人才和文化队伍。这支队伍应该具有各色文化人才,如组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专管干部、专业艺术人才、文化专业团体、专门服务人员、业余文化骨干以及业余管理人员、辅助人员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待遇和条件,稳定、培育和发展一支专兼相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

(五)明确功能定位,充分保护和挖掘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

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责功能,是保护和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决定》强调和要求“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文化资源丰富多彩,农村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尤其丰厚。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们身边的很多传统习俗、神话故事、民俗风情、民间工艺、村寨园林、古镇祠堂、风味餐饮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都在消失,甚至遭到人为损害和破坏,“乡愁”成为突出的问题。保持好、利用好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必须深深扎根于当地的民族民间文化,才会根深叶茂,充满生机与活力。无论从内容到形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只有与当地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结合,才能为老百姓口授心传、喜闻乐见。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农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开发,合理利用。一方面必须注重保护,坚持“保护为主”,保护好当地农村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好农村的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其历史风貌、文物建筑、风土人情,防止损毁和破坏;保护好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名录工作,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从以往单个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整体性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保护好“聚族而居”的古村落文化、民间工艺、地方戏曲等,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延续和传承。另一方面,就是要深入挖掘,利用好当地农村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民族节庆文化内涵,为农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如汨罗龙舟节、潍坊风筝节、吴桥杂技节、凯里芦笙节等的开发利用就作了很好的示范。深入开掘文物建筑、风土人情、名人古籍,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等,增强农民热爱家乡的自豪感。深入开发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如民间故事、民间传说、民间工艺等,发展乡村特色文化服务。所有这些都可极大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夯实服务活动的历史和社会基础。

三、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面对目前广大农村的“空心化”、“边缘化”的加剧,加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紧迫。为此,文化改革发展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思路和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决定》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必须明确责任定好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公共文化服务是基本民生,本来就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来提供的。各级政府必须在深化改革中,强化和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上的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必须承担好第一责任。因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使之不能赢利、不能缺失、不能厚此薄彼。在现代市场经济利益分化、多元化的条件下,唯有政府才能超越局部利益,把公共利益作为首要价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3]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也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标志。政府应全面主导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资源配置、服务内容,以及人才、技术和政策保障等各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整个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其次,政府必须把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第一位的工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第一位的工作。虽然文化产业也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但在基层农村它不是主要方面。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消费市场的活跃,以及文化产业对农村经济的促进和提升作用,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情高涨,这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但决不能由此而削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第一位的地位。投入是目前兴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关键,政府必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实施财政支文“三个高于”的要求,确保每年财政支文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高于上年。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更多地投向农村文化建设,确保重点文化建设工程的资金需求能够到位。再次,政府必须发挥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第一推动力的作用。政府的工作水平,直接决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基本民生,纳入议事日程;组织上要加强领导,明确领导人、责任人,有专人负责专门抓;工作上要强力推进,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把工作抓紧抓实;政策上要全力支持,实行政策倾斜,给予资金、人才和技术各方面的保障;考核上要有硬指标,分解和明确具体的任务,列出时间表,保证如质如量完成。

(二)坚持改革创新

《决定》强调,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改革体制,创新机制是推进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出路。要着力抓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真正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从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工作思路而言,要着重实现以下几个转变:一是在工作路向上,实现从实践推动为重点向政策制度建设与实践推动并重转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实际工作,初期主要在于实践推动,但当前则更需要有科学理论作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障、以科学方法来推进。一方面要注重在实践中探索规律,总结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好模式作为实践的指导;另一方面要注重理论探讨,着眼于制度建设,政策支持,进行顶层设计,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二是在设施建设上,实现从以“建”为重点向“建、管、用”并重转变。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展很快,农村基本文化设施已初步覆盖,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设施亟需改革创新,不能“只盖庙,无和尚”。应在进一步优化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在“管”和“用”上下功夫,实现三者并重,提高设施建设运转和服务的效能。三是在公共文化供给上,实现从“单向输送”向“双方互动、供需对接”的转变。以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主要是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进行输送供给,农民只能被动照单全收。这就需要建立农民公共文化需求的表达、信息反馈的机制,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进行创新,实现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高效化。四是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从抓“点、线”为主向抓“点、线、面”并重转变。“十一五”时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点、线”的方式,注重重点突破,由中央到地方“一竿子插到底”。但这容易造成地方“等、靠、要”的思想。今后,应在继续抓好“点、线”的基础上,强化“面”的工作,以“点带面”、“以线连通”,整合基层文化资源,使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到全体农民。五是在体制机制上,实现从增量改革为主向增量与存量改革并重转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动力和活力不足,关键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够。增量改革还是体制内的敲打,存量改革才是对体制的突破。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政府要增加投入,单位要转换机制,增强活力。同时要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水平。

(三)坚持统筹兼顾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薄弱、最复杂的领域,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实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保基层、强基础、建机制”,增强发展后劲,才能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要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均等,城市无论公共文化资源的配置和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享用都占有绝对优势。实现城乡统筹,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要求城市要通过赠予设备器材和文化产品、共享文化资源、开展业务合作、培训文化从业人员、进行工作指导等方式,对农村开展对口支援,帮助解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城市要引导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民营机构、私营企业主、外资项目等,采用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二要统筹区域公共文化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区域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均等。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就应结合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施不同的支持政策,加大对中、西部的支持力度。推动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以财力重心下移为重点,加大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省向县一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农村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财政保障制度。三要统筹各方面的文化资源,提升综合利用的效能。要调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积极性,整合利用各种文化资源,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来源,强化配置力。比如,加快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整合服务“三农”的文化资源的力量,出版部门应大力开发出版服务“三农”的图书,实行优惠,或免费送书到农村;报刊要办好农村版和地方报,使报刊更好更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广播电视要办好为农民服务的频道或专栏,多拍农村题材的电视剧、广播剧;电影、剧团要多组织到农村进行经常性的放映和演出,提供受农民欢迎的文化服务。四要统筹近期效果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实用高效的持续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发展中要特别关注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后劲,坚持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顾一时的短期行为和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自我创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只有当农民自创、自建、自办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和主力时,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扎根并成长壮大起来。

(四)坚持农民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