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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6 16:28:28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1篇

要想从根本上完善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就需要从实践教学管理、实训教材建设、教学体系优化、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四个方面做起。

1.1在实践教学管理中完善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

对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实践来讲,实践教学管理是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和确保教学效果的重要基础。对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来说,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管理的重要地位,尽可能去完善这一管理体制,进而使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可以在教育界稳定立足并发扬光大。

由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性,只有能充分适应社会酒店行业的飞速发展才能在教育专业改革中经久不衰。就社会发展现状来看,只有在教育教学中进行有计划的实践教学安排,通过课堂上的实践操作和毕业实习等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让学生学会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灵活结合,在坚实的实践教学体系强有力的支撑下,才能为社会培养出一批批实用型酒店管理人才。

1.2在教育教学中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

高职院校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单单是对综合知识理论的传授,同时也要注意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专业实训能力的优劣,直接关乎着学生在日后酒店管理工作中的能力。高职院校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以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教育目标。要想让学生切实掌握酒店管理方面的技能,必须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这是高职院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让学生将理论知识落实到实践中并得到锻炼的有效方式,促进了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

学生实践技能的高低也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酒店管理行业需要的是在工作中可以凭借扎实的技能,出色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的实干型人才,这些能力在专业实训教材中都会得到体现。学生只有充分重视专业实训,才能让自己的实干能力得到提升,为日后做好胜任工作、打好基础能力的准备。

1.3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

在高职院校对酒店管理行业的教育教学中,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是社会酒店管理行业衡量高职院校输出人才是否优质的标准之一。在当今社会,高学历已经不再是个人能力高低的唯一代表,社会更需要的是实干型人才,高职院校在对人才的培养定位时尤其应该注重这一点。

高职院校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合理设置实践教学内容、创设并完善教学实践条件等方面,加强高职院校对实干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确保满足酒店管理行业对实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1.4在教育教学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

社会对优质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真正的优质人才不仅仅只局限于高学历或高技能,各方面综合能力较高的人才才是最受欢迎的优质人才。众所周知,高职院校注重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出于社会对于综合型人才的强烈需求,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在进行人才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均衡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长远目标,促进学生快速成长为综合素质较高的符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发展日益壮大的酒店管理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1.5在教育教学中强化学生职业意识教育

高职院校在对学生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教会学生专业知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深入挖掘酒店管理行业的闪光点,更深刻地认识到从事酒店管理行业的意义所在,以加强学生对酒店管理行业的职业意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服务理念,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一个真正具有强烈职业意识的人,才能在工作中表现地更加出色,才有可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也是影响酒店管理行业从业者整体素质提升的重要推动环节。

2.结语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2篇

要想从根本上完善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就需要从实践教学管理、实训教材建设、教学体系优化、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四个方面做起。

1在实践教学管理中完善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

对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实践来讲,实践教学管理是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和确保教学效果的重要基础。对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来说,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管理的重要地位,尽可能去完善这一管理体制,进而使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可以在教育界稳定立足并发扬光大。由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性,只有能充分适应社会酒店行业的飞速发展才能在教育专业改革中经久不衰。就社会发展现状来看,只有在教育教学中进行有计划的实践教学安排,通过课堂上的实践操作和毕业实习等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让学生学会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灵活结合,在坚实的实践教学体系强有力的支撑下,才能为社会培养出一批批实用型酒店管理人才。

2在教育教学中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

高职院校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单单是对综合知识理论的传授,同时也要注意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专业实训能力的优劣,直接关乎着学生在日后酒店管理工作中的能力。高职院校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以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教育目标。要想让学生切实掌握酒店管理方面的技能,必须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这是高职院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让学生将理论知识落实到实践中并得到锻炼的有效方式,促进了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实践技能的高低也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酒店管理行业需要的是在工作中可以凭借扎实的技能,出色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的实干型人才,这些能力在专业实训教材中都会得到体现。学生只有充分重视专业实训,才能让自己的实干能力得到提升,为日后做好胜任工作、打好基础能力的准备。

3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

在高职院校对酒店管理行业的教育教学中,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是社会酒店管理行业衡量高职院校输出人才是否优质的标准之一。在当今社会,高学历已经不再是个人能力高低的唯一代表,社会更需要的是实干型人才,高职院校在对人才的培养定位时尤其应该注重这一点。高职院校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合理设置实践教学内容、创设并完善教学实践条件等方面,加强高职院校对实干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确保满足酒店管理行业对实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4在教育教学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

社会对优质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真正的优质人才不仅仅只局限于高学历或高技能,各方面综合能力较高的人才才是最受欢迎的优质人才。众所周知,高职院校注重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出于社会对于综合型人才的强烈需求,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在进行人才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均衡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长远目标,促进学生快速成长为综合素质较高的符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发展日益壮大的酒店管理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5在教育教学中强化学生职业意识教育

高职院校在对学生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教会学生专业知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深入挖掘酒店管理行业的闪光点,更深刻地认识到从事酒店管理行业的意义所在,以加强学生对酒店管理行业的职业意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服务理念,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一个真正具有强烈职业意识的人,才能在工作中表现地更加出色,才有可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也是影响酒店管理行业从业者整体素质提升的重要推动环节。

二结语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3篇

高职院校是为社会培养人才的重要输出口,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结合酒店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进行准确定位,不断完善酒店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模式,及时解决在实践教学中遇到的人才培养难题,确保为社会输出优质的酒店管理人才。同时,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教育行业的重要教育目标,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行业对于人才的培养,影响着社会酒店管理人才的整体质量,甚至影响着整个社会酒店服务行业的未来发展。

2完善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的具体措施

要想从根本上完善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就需要从实践教学管理、实训教材建设、教学体系优化、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四个方面做起。

2.1在实践教学管理中完善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教学

对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实践来讲,实践教学管理是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和确保教学效果的重要基础。对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来说,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管理的重要地位,尽可能去完善这一管理体制,进而使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可以在教育界稳定立足并发扬光大。由于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性,只有能充分适应社会酒店行业的飞速发展才能在教育专业改革中经久不衰。就社会发展现状来看,只有在教育教学中进行有计划的实践教学安排,通过课堂上的实践操作和毕业实习等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让学生学会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灵活结合,在坚实的实践教学体系强有力的支撑下,才能为社会培养出一批批实用型酒店管理人才。

2.2在教育教学中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

高职院校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单单是对综合知识理论的传授,同时也要注意对学生的专业实训。专业实训能力的优劣,直接关乎着学生在日后酒店管理工作中的能力。高职院校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以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教育目标。要想让学生切实掌握酒店管理方面的技能,必须加强专业实训教材建设,这是高职院校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让学生将理论知识落实到实践中并得到锻炼的有效方式,促进了是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实践技能的高低也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酒店管理行业需要的是在工作中可以凭借扎实的技能,出色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的实干型人才,这些能力在专业实训教材中都会得到体现。学生只有充分重视专业实训,才能让自己的实干能力得到提升,为日后做好胜任工作、打好基础能力的准备。

2.3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

在高职院校对酒店管理行业的教育教学中,注重对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是社会酒店管理行业衡量高职院校输出人才是否优质的标准之一。在当今社会,高学历已经不再是个人能力高低的唯一代表,社会更需要的是实干型人才,高职院校在对人才的培养定位时尤其应该注重这一点。高职院校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合理设置实践教学内容、创设并完善教学实践条件等方面,加强高职院校对实干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确保满足酒店管理行业对实用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2.4在教育教学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

社会对优质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真正的优质人才不仅仅只局限于高学历或高技能,各方面综合能力较高的人才才是最受欢迎的优质人才。众所周知,高职院校注重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出于社会对于综合型人才的强烈需求,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在进行人才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均衡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长远目标,促进学生快速成长为综合素质较高的符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发展日益壮大的酒店管理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2.5在教育教学中强化学生职业意识教育

高职院校在对学生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教会学生专业知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深入挖掘酒店管理行业的闪光点,更深刻地认识到从事酒店管理行业的意义所在,以加强学生对酒店管理行业的职业意识,还要加强学生的服务理念,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一个真正具有强烈职业意识的人,才能在工作中表现地更加出色,才有可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也是影响酒店管理行业从业者整体素质提升的重要推动环节。

3结语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4篇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目前高校教师教育管理中存在一些缺少以人为本的现象。研究如何从人的本性出发,充分满足教师的需要,充分开发和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的人格完善和全面发展,是每位高校管理者必须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以人为本 创新 高校教师 教育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高等院校如何坚持以人为本对高校教师进行教育管理,从人的本性出发,充分满足教师的需要,充分开发和发挥教师的潜能,促进教师的人格完善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也是每位高校管理者必须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以人为本要求坚持把人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是否符合人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人为本”具有三层基本涵义:其一,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既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目的地位,又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其二,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强调尊重人、解放人和塑造人。尊重人,就是尊重人的类价值、社会价值和个性价值,尊重人的独立人格、需求和能力差异,尊重人性发展的要求。解放人,就是不断冲破一切束缚人的潜能和能力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塑造人,是说既要把人塑造成权利的主体,也要把人塑造成责任的主体。其三,它是一种思维方式。以人为本,意味着任何个人都应享有作为人的权利,对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给予合理的尊重;意味着对人以外的任何事物都应注入人性化的精神和理念,给予人性化的思考和关怀。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运用历史的尺度,也要确立并运用人的尺度;既要关注人的共性、也要关注人的个性;要关注人的生活世界,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确立起终极关怀;要树立起人的自主意识并同时承担做人的责任。

一、当前高校教师教育管理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分析

(一)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

长期以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几种片面倾向:一是单纯强调道德知识的灌输;二是过分提高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并由此形成了“说教式”和“管教式”两种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三是不闻不问、束手无策,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名存实亡。

教师是特殊的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随收入的提高,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增多;文化素质层次较高,具有自我教育、管理、参政、议政的能力;民主意识较强,公平心理不断升华,完美追求日趋强烈;竞争精神明显,在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有很好的表现等等。因此,做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用新的思想观念指导实践,重新审视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和生存根基。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工作思路,坚持教育的发展性、主体性、动态性和针对性,无疑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高校教师管理中缺少以人为本的表现

过分重视组织的权威性,忽视教师的主体性。在这种行政管理模式中,组织具有绝对的权威,是社会意志的代表。行政人员成为管理的主体,教师只是管理的客体或对象;行政权力居于主导地位,学术权力被边缘化,教师的工作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在权力体系中的位置或被行政权力认可的程度;决策权高度集中于管理层,教师只是被动的执行者。管理者与教师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师的主体性受到贬抑,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过分强调组织目标的达成,忽视教师的自我实现。从管理的目的来看,传统的高校教师管理片面强调组织目标的达成,所谓“大学之大,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教师的成长理应成为大学组织最重要的目标之一。然而很多学校的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却不关切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境遇,把学生的成长与教师的成长剥裂开来。

过分强调管理的统一性,忽视教师的类特性。在现行的高校教师管理中,很多管理者在管理方法上以刚性手段为主,以“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为基础,无视知识分子的类特征及个性差异。高校教师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谋生,更多的是追求学术生命的充盈与完满,享受创造性劳动的欢乐。他们个性化的教学是人的个性化体现,然而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却容不得教师个性化的教学模式,使之远离个性化,致使教学出现死气沉沉的现象。他们具有强烈的反思批判精神与社会责任感,这必然与传统管理所强调的管理者权威发生冲突,影响管理绩效的提高。

过分强调管理的外控性,忽视教师的自主创新。受科学管理思想的影响,高校教师管理日益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定量化的轨道,强调用外在的制度约束、引导、评价教师的行为。从现实来看,量化标准管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但是,一些过于量化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制约了教师的主动性,挫伤了教师的创造性,使得教师按部就班,循规蹈矩,不求无功,但求无过。但是,大学的基本使命是培养人才与知识创新,人具有复杂性、模糊性、不确定性,人才培养的质量难以用一把科学的尺子来度量,教师的

教育教学行动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二、实现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教育管理创新

(一)以人为本创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思路。思想政治教育要尊重并服务于人的发展性,确立教师的主体性,树立动态观念。教育人、提高人、发展人是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归宿和价值取向。只有始终以人的发展为中心,服从服务于人的发展这个中心,才是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和被接受的唯一理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转变观念,把思政工作的重心从维护稳定转移到促进发展上面来,切切实实地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服务。实践中,思政工作者只能起到一个“导”的作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效果来自于教师自身的感悟和体会。要善于激发教师的主体性,用恰当的形式和内容并以恰当的载体引导教师主动地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没有8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校园内外之别,要根据个体发展的不同情况,整合多方面力量动态地进行,在动态中把握教师思想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要十分注重“人情味”,真正尊重人、信任人、理解人、关心人,彻底摒弃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简单化的作法,带着对教师的满腔热情投入工作。要重视教师日常生活问题的解决,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一个不重视群众生活困难,不关心教师痛痒的人是永远得不到教师信任的,也是永远做不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

拓宽教师的人际交往面。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丰富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越丰富,自身的发展就越充分。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并通过拓宽教师的社会交往和人际网络,使教师走出个体化、分散化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在集体和社会关系中获得教育,自觉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集体的道德规范,在实现集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以开放的眼光和开放的意识参与集体活动,在社会交往中获得集体文化的熏陶,获得社会教育的提高。

提高思政工作者的人格魅力。思想政治工作者要通过自身高尚的思想情操和完美的人格力量,使教育对象产生敬佩、信任、亲切的感觉,从而效仿从同你的教育或引导,最终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以坚强的党性、广博的知识、真诚的胸怀、清廉的作风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真理使人信服,人格使人信任,双重的力量就能极大地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要从情感上接近教师,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用坦诚和热心消除对方的心灵屏障,这样才能实现与教师的情感沟通与理解,才会有思想上的相互交流和影响。

(二)以人为本、创新高校教师管理的新路子

1、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高校

要以人为本,构建高校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和人际关系;建造和谐、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决定了学校的行为方向和人的做事方式,其设计应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富于人性化,不能简单地把师生员工看作制度的对象,有规训而无体谅。高校文化是左右师生员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它潜在地并时时刻刻地指挥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个文化和谐的高校,必然体现以人为中心,从人的价值追求上引导,用一种强大的文化,造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把人们团结起来,动员起来,激发起来。高校还要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应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为基本内涵的人本思想,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良好的校园环境对教职工具有陶冶情操、潜移默化的作用。校园建筑装饰、绿化美化应体现中华文化特点,突出校园文化氛围,以朴素大方、庄重明快、自然流畅、简洁实用为要,形成集绿化、美化、净化、园林化为一体,融校园、花园、乐园、家园于一身的育人环境。

2、以人为本建立高校激励制度,强化管理艺术

激励制度是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规范、标准的激励手段和方法体系,它以文字和文件的方式来体现。它创设了教职员工可预期的激励环境,对员工的行为引导和动力促进产生直接和明显的影响。激励制度包括学校和部门两级。有教学激励制度、科研工作激励制度、管理工作激励制度等等。虽然激励制度的作用是主要的,但学校各级管理艺术对教职工的激励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它会在相对隐含的、无形的层面上发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激励性管理艺术表现在:第一,尊重教职工。了解教职工的意见;重视教职工的才华,寻找机会以提供学习或深造机会;把教职工当作自己的“顾客”,真诚服务于他们等。第二,信任教职工。让教职工参与到某些特定的活动中;把学校或单位信息与教职工分享;相互充分的沟通等。第三,认可和赞美教职工。对表现良好的教职工,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鼓励、认可或赞扬他们;认同或赞赏教职工的与众不同之处,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潜能等。第四,对教职工的工作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此外,在管理艺术的发挥上,管理者的个人品质也会起相当大的制约或影响作用。一般来说,学校或单位领导的诚实、远见、公平、睿智、正直等品质是特别受教职工欢迎的。

3、完善岗位聘任制,以人为本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

推行岗位聘任制是我国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首先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教学、科研、党政管理、辅工作岗位等分类别、分等级设置。其次要建立岗位津贴制度。通常可考虑把岗位津贴分为固定和浮动两大部分,固定部分属于基础津贴,浮动部分属于业绩津贴。不同等级的岗位,基础津贴应该不一样,高层次岗位应考虑以基础津贴为主,因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承担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的领导责任,同时也需要比较宽松的学术环境。低层次的岗位津贴则可考虑以业绩为主,主要通过完成具体的教学、科研工作取得回报。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岗位职责要素的考评始终应是基本的部分,通常可从德、能、勤、绩四个要素入手,其中,每一大要素又可细分为若干次等要素,如“德”包括了政治品质、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等。“能”包括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能力等。“勤”包括了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服务精神、出勤率等。“绩”则包括了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本职工作中是否有突出成绩等。为了保证对上述各要素评价的客观性,通常需要考虑结合几个不同侧面的评价结果。考核要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性考核应控制在考核总值的30%—20%之间,使考核的结果主要是以量化的数字来说明的。要注重考核人员的代表性与人数的科学性。做到逐级考核与多种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的合理加权系数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效用,使考核结果成为对教职工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要与教职工的职称晋升、进修培训挂钩。

4、以人为本实施柔性管理、尊重教师需要的多层次性

柔性管理不是不要制度,而是要求制度设计要充满人文色彩与生命关怀,尊重高校教师的劳动特点与类特性,更为重视组织文化潜在的规范、控制与整合作用;主张用理念凝聚人、用目标激励人、用魅力感染人、用文化陶冶人,实现教师与组织文化的双向建构。在柔性管理模式下,管理者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命令者、控制者、监测者,而成为教师教育教学行动的示范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良好工作环境的创设者,成为教师成长的引路人,成为教师的良师益友与工作伙伴。学校的办学从以行政为中心转向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管理者、教师、学生不再构成一个金字塔,而是构成同心圆,学生取代管理者成为组织的“圆心”;教师管理不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控制性管理,而转向以教师为中心

的全员管理、自主管理;教师不再只是一个执行者,而对各种学术性事务乃至非学术性事务拥有广泛的决策权、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要关切教师的身体健康,改善教师的住房状况,使教师摆脱“清贫”的职业形象,从“贫穷而崇高”走向“富裕并崇高”,“快乐并崇高”、“健康并崇高”,切实提高高校教师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教师走出教书谋生的消极状态,发展教师的多种需要,提升教师的日常教育生活品质,让教师不仅有丰富的物质生活,也有丰满的学术生命,成为自主自觉的教育家。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教师都要成为教育家,更不能用教育家的标准来要求每一位教师,在积极引导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争先创优的同时要尊重教师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鼓励教师自主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自主建构理想的职业形象,实现源于个体身心特质与现实生活境遇的个性发展。

参考资料:1、《“以人为本”原则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 许浩 《教育探索》20__年第1期

2、《关于健全高校教师岗位聘任制的若干思考》杨潮 胡志富 《中国高教研究》20__年第7期

3、《激励与约束并存》 梁凤鸣 《黑龙江高教研究》20__第4期

4、《创设高校教师柔性管理模式》钟惠英. 《中国高等教育》20__年第1期

5、《“以人为本”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罗明 《中国科学教育》20__年第4期

6、《试论以人为本与高校教师管理》 刘铁中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__年3期

7、《高校教职工考核刍议》 周青萍 孙小黎 《温州大学学报》20__ 年 12 月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5篇

1.组织结构方面

由于学校的历史的原因,行政权利在高校里大行其道。高校学生业务的执行受到政治统治层次的控制,并导致高校行政的管理理念,管理者成为党和政府工作人员,教师则是管理的对象。现在文化教育质量管理机构在中国形成的管理如下:首先是学术办公室在教务处办公室的监管机构之下。其次,人员和业务设置在学工部的管理范围内。最后,学院成立的机构负责文化素质教育。多样性管理机构导致各高校在教育机构设置上各具自己的文化特色。

2.权力分配方面

从文化素质教育管理角度,高校学生的组织结构的角度来看,高校教育处在一个多垂直控制管理范围内。文化素质教育及下属单位配有专有的人员。高校团委一般控制着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工作。在文化素质教育实现的进程中,行政机关单位处在的主要地位,其能够有效地保护活动的开展。行政机关和学术教育权利间具有复杂性,应该进行细致划分。

3.保障机制方面

任何工作的执行必须建立保护机制才能够顺利实施改革。高等教育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需要创造高品质的教育文化机制建设,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文化素质教育体系的项目,这是未来教育的一个概念,就应该体现在教育体系的草案,以内容和教育方法的适当反应;参与文化素质教育中,在高校实施的各个环节里,学校的资源和“素质教育为主体的文化”成为核心要素,以形成内在的力量。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有效保障机制的形成,协调的组织,法规和规章及其他事项的所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协调教育有序的发展。

二、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管理体制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权利分配不均、行政化管理严重,权责不清、监督缺失:

1.权利分配不均

从高校对素质教育的文化教育、组织结构模式的权力上,不同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在跨文化管理素质教育上的突出问题是学术和行政权力的模糊权力错位。管理人员培训课程、文化、讲座和其他科学领域时,行政单位的过度干预,导致行政泛化。文化管理行政教育综合的弊端结果:首先是缺乏正确行使学术权利的方式。其次,行政弱化权力配置,学术界代表和其他有关各方的利益,行政权利和学术权利之间建立普遍认可的价值体系,对文化管理教育必须实现和文化素质教育权利的灵活运用。

2.行政化管理严重,权责不清

在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管理过程中,由于文化规范和规则在学校的不健全,管理效率低下。由于行政权力占有主导地位,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内的推广,使得文化素质管理教育与他们交织在一起,很难分辨。事实上,在文化素质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两股力量,在行政化的体制中,所有的操作最终在这一管理体系中实施,这导致管理权力的冲突。制度的不健全、责任的不明确、工作效率不够高等问题一直存在。

3.监督缺失

所有的管理措施,需要强有力的,有效的监管程序,以有效确保目标不被拒绝,然后设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监管过程控制一直是素质教育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事实上,文化素质教育过程中忽略了目标,不重视学生群体的权力,缺少实施效果的反馈意见收集。在另一方面,文化素质教育部门已采取了行政部门为首的官僚机构,这种单向的管理模式,流程式的管理起不到有效的监督权。

三、完善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管理体制的措施

完善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管理体制的措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完善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领导体制

按照教育部下发文件的精神,学校和教育的文化素质进行基本的思路应该是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作为高校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应该深化文化素质教育,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文化素质教育体系的特点必须建立有效的。为了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就必须提高教育学生的质量文化管理体系,并加强不同机构和共同努力,实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之间的协调。

2.明确高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管理权责

明确高校文化素质教育部门的权责,并以动态管理的方式管理责任和权利。目前受根深蒂固的文化素质教育的影响,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和文化分工越来越明确,权责分配越来越清晰。因此,高校文化素质教育部门的权责不清晰,主要是在协调细节上。因此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及时纠错、及时解决,防止相同问题的出现。

3.规范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督

高校文化素质教育在监管过程是素质教育保障机制的一部分,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过程监督管理。在教育管理人员的过程控制应注意及时控制,在课堂上的行为,完整性教学和完善纠错机制。学生教师加强关系的建设,顺利开展活动,在发展领域的活动。考虑到管理机构有限的资源,需要及时的进行监测。可以采取集中管理教育的文化质量控制活动的执行。招投标的文化素质教育管理机构,并严格按照组织和活动进行审查。

四、结语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6篇

司法实践中“授权组织”理论的争议关于高校被诉的行政主体地位实践困惑最早出现于1996年,当年田某某诉北京科技大学退学案中,法官运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理论解决了高校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了该判例,并指出目前我国某些被法律赋予一定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之后,各地法院陆续按此法理认定了高校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但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理论”的运用,学界一直争论不已。马怀德教授认为行政诉讼采用这一概念有内在缺陷,只能是权宜之计,因为没有解决法律法规为什么授权、何种情况下授权、对谁授权等基本问题。还有观点认为,此定义与国家职能向社会转移、行政民主化的发展趋势相一致,但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首先,从现有法律规定中无法找到所授之权是行政权而非其他权力的理由。《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力,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有排他性,宪法规定审判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由此可见,排除干扰权可以是民事权利,也可以是司法权力,并不是教育机构独有的行政权。其次,对立法机关授权的认定要求过高。由于受行政诉讼内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行使职权方式、工作人员素质、会议时间等因素的限制,立法机关不可能及时将层出不穷的新事物管理权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授予。“授权组织”理论无法得到普遍认同,这种描述性的概念不能解释高等学校等非政府组织为什么具有行政主体身份。深入研究发现,这一问题最终属于对组织职能性质的判断问题。发达国家高校有悠久历史,其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值得借鉴。

二、公共行政理论对高校行政主体地位的诠释

(一)两大法系国家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其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认定普遍采用公共行政理论。该理论认为,具有公共职能的组织含有公权力因子,代替政府承担某些专业性很强的事务,具有行政权能,享有行政主体法律地位。两大法系国家用“公务法人”概念界定了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作为“公务法人”,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组织,它以公务为基础对中央集权进行限制和分权,既是民事主体,也具有行政主体法律地位。公务法人兼有私法人和公法人的特点,是国家行政主体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职能设定的服务性机构,有别于“正式作出决策并发号施令之科层式行政机关”。公务法人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享有一定公共权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它与相对人之间既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私法关系),也具有行政法律关系(公法关系)。公务法人有若干种类,高等学校只是类型之一,校生关系可以借鉴为公务法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二)普通高等学校的公务法人地位笔者认为,我国高等学校与两大法系国家的公立高等学校类似,是依法成立、专门行使教育行政职能的公共管理组织,承担了高等教育的公共职能,含有公权力因子,具有特定的行政权能,除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外,还具有行政主体法律地位。高等学校行使教育行政权和公共管理权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与学生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教育法》第28条规定,高校拥有招生权,学籍管理、奖励、处分权,颁发学业证书权,聘任教师及其奖励、处分权等,这些权力具有明显的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属于教育行政权力,接受行政司法审查。苏林琴指出,高等学校作为“公务法人”,在履行公务权利提供教育服务的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但主要表现为前者,还论述了这种关系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宿舍管理领域存在的限度和可行性。将学校定义为公务法人,并区分公务法人与其相对人之间不同种类的法律关系,以此界定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将会很好地解决把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若干困扰。普通高校依公法设立,承担公共职能,拥有一定的行政权限,行使一定的公权力。这种法律地位既满足了国家履行高等教育职能的需要,保证了高校的公益性,又有利于高校自治,保持一定程度的精神自由,避免行政上过于僵化的手续和官僚习气,也容易得到社会的赞助,还有助于司法机关对高校进行必要的监督等。这种观点是高等教育自由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理论界研究的主流。

三、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行政行为界定

(一)行政司法诉讼行为的判定标准高校既是民事主体又是行政主体,许多情况下学生教育管理的公共职能与高校为自身存在和发展而履行的职能混杂在一起。如何界定高校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内部管理行为?在判断高校行为性质前,首先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排除高校依民事法律规范作出的民事行为。高校《合同法》行为不管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多大影响,也只能是民事行为,不能视为行政行为。如,因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的收缴而分别建立起来的服务与消费合同关系、租赁合同关系及委托关系。“非依民事法律规范作出”是甄别行政行为和内部管理行为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高校行使涉及学生受教育权及其他基本权利的重要事项时,受行政诉讼司法审查;除此之外,高校拥有内部裁量权,不受行政诉讼审查,确保办学自的实现。具体界定标准有两条,同时具备这两项条件,方能认定高校在行使这些事项的职权时具有行政主体地位。首先,高校行为损及相对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基本权利的事项学校内部规则无权予以限制或剥夺,只能由法律规定,且这类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律规范或来自其授权或委托,所以高校的这类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如,高校在行使涉及学生受教育权,涉及校生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学籍管理,因纪律处分影响到文凭和学位证书发放时应受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其次,高校行为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衡量标准不以仅对某个学生的影响程度为考量,这种影响带有普遍性、基础性和深远性,即“三性”的判断标准。如高校对学生的记过处分,对有的学生可能影响重大,对有的学生影响不那么严重,不具备“三性”要件,不视为重大影响。关于这方面最好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制。如,台湾地区规定“改变学生身份并损及其受教管理与评价-41-育的机会,属于对宪法中的受教育权有重大影响,发生纠纷时应进行行政诉讼。”这个条件是区分高校内部管理行为和行政行为的主要界限。

(二)高校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学校作为行政主体是执行教育行政法规的“准行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的部分管理职权授予学校行使。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高校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如入学审批、学籍管理、考试、学位授予、纪律处分、颁发毕业证书等。司法介入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纠纷主要包括学籍处理类行为、学历学位管理行为、招生考录类行为。学籍处理类行为。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事项有多种,但只有“学籍的取得和丧失”与宪法中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最相关,受司法审查监督的行为包括取消学籍、针对违纪学生的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取消入学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类行为。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将来的就业、社会评价和未来的发展,对学生影响重大。《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到公正评价、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高校做出的取消申请学位资格、不颁发学历证书、不予补办学业证书,以及宣布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无效的行为,须接受行政司法审查。招生考录类行为。我国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教育行政部门与普通高校分工合作模式;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普通高校高度自主模式;三是普通高校市场化运作模式。第三种模式主要采取合同形式进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前两种招生行为中的录取、不予录取或退回招生对象、限制研究生报考资格、拒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等行为须接受行政司法审查。

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论文第7篇

胡胜等人在《戴明循环在体育教学管理中的运用》中,其对体育教学管理的概念进行了简要界定,他认为体育教学管理是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需求,来完成体育教学活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要对教学计划实施的这一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体育教学中学生可以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以及技术,确保体育教学活动可以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体育管理学教程》一书也对体育教学管理的概念进行界定,其认为体育教学管理是一套适用于体育教学的管理理论与管理方法,而且该套理论与方法在本质上是较为成熟的,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中要仅仅围绕体育教学实践,结合体育教学目标、教学特点以及体育教学内在发展规律,利用该套理论与方法对体育教学实践中,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而这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体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地位。陈筠等人在《试论新时期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对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内涵也进行了揭示,他认为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开展中,要紧握体育教学工作内在规律、特点以及自身属性,按照体育教学工作既定目标来制定教学计划,并对体育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控制以及监督的一个过程,因此,体育教学管理工作是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高职院校在该项工作开展中要将教学质量管理作为核心内容,确保体育教学工作质量可以适应当前人才培养体系要求。本研究通过对上述多种涵义的总结与归纳,认为体育教学管理应定义为:以高职院校体育教学自身规律为基础,以学生实际情况为主要出发点,通过运用高职院校内部的行政机关、学院以及教师等一切校内力量,通过对体育教学实践的计划、实施、协调以及管理,确保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现状分析

本文利用文献资料发、实地考察法以及专家访谈法对我省高职院校教学管理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与总结,认为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体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现阶段很多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中都存在组织机构设置单一,教学管理权限在实际操作中过于集中,所以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开展中严重缺乏灵活性,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教学管理工作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教学的功能性。体育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体育教学作为一项灵活性极强的教学实践活动,教师一般会根据天气情况、学生具体情况来对教学活动进行安排,如果教学管理工作对体育教学设置明确的实施细则,则会对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产生极大影响。当前一些高职院校便安排一两个人全权负责体育教学管理工作,这也是当前体育教学管理工作无法满足高职教育发展要求的根本原因。

(二)体育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薄弱。

本文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虽然很多高职院校均制订了管理制度,但是在深入研究中可以发现该类制度严重缺乏规范性,只有很少几所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管理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基本可以达到本省教育厅下发的一些规章制度要求,并下发了一系列教学管理文件用于教学管理工作。大部分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体育教学工作的相关制度规章不健全,甚至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都没有遵循相关规定。所以在调查研究中发现体育教学制度的执行力度普遍较差,虽然很多院校根据教育厅要求制订了管理制度,很少有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会遵循这些规章制度,这也是当前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工作质量普遍偏低的主要因素。

(三)体育课程设置管理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高职教育事业会对学生未来的就业情况产生极大影响,所以在教学目标设置中以促进学生就业为主要目标,为我国社会各行业培养出更多的专业型应用技术人才,高职体育教学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同时也更强调体育教师要基于学生就业需求,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学生未来从事工作的身体活动和适应能力,让高职体育教学可以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阶段大部分高职院校体育课程设置主要是以学生体质达标作为核心目标,但是在课程内容、教学模式设置上存在严重的趋同化,并没有充分考虑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发展的需求,所以在内容设置上过于简单、项目过于单一,在体育评价方法设计上也严重缺乏多样化,没有将高职教育的自身特点及规律融入其中。

(四)体育教学计划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

高职院校体育教学计划管理不规范不仅体现在主体单一,而体育教学管理中也容易受到过多的行政干涉,体育教学计划制定程序中的规范性也十分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教学计划管理工作的效用。体育教学计划对体育教学时数、教学内容进行组织与安排,所以要求高职院校内部多个部门要积极参与其中,这对提高高职院校体育教学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着很大作用,而当前很大一部分高职院校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只依靠固定的几个人员来编制体育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计划,这一部分人的体育知识素养不仅无法满足其要求,导致高职体育教学计划及管理计划没有紧紧把握住教学核心目标。

三、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发展对策

(一)加强体育教学组织机构的建设。

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中必须紧紧围绕体育教学活动的自身规律,通过利用教育行政机关、学院以及教师等一切校内外力量,来确保体育教学各个环节进行计划、实施、协调以及管理,确保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活动可以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管理。高职院校体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中必须要体现出高职院校的特点,不仅要进一步加强渗透性管理信息在管理中的反馈效率,同时也要将最新的教学管理理念、管理理论与管理方法应用到实践中,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出配套的体育教学管理机制,这样才能在体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配合下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确保高职学生的整体素质及能力可以满足其职业生涯发展需求。

(二)合理制定体育教学管理制度。

本文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很大一部分高职院校在制度建设上过于薄弱,鉴于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对体育教学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求高职院校要予以该项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不仅要将各类体育教学管理信息及时的储存和传递,并要进一步提高各类体育教学管理信息的流通及利用效率。本文认为加强体育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可以促进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同时也有助于体育教师教学经验的累积,例如,教师在高职院校体育课程设置过程中可以参考以往的教案,通过该种渠道加深对教材内容的了解与认识,这样可以使教学计划编制的水平有很大提升,对提高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活动的整体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再者,通过计算机网络、报纸、期刊等可以让管理人员掌握更多的体育教学资料,将这些资料通过整合与提炼后应用到体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可以帮助教师进一步拓宽学生的视野及知识面。

(三)基于专业特点合理设置特色的体育课程。

课程设置是任何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内容,而体育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也会对体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产生极大影响,所以高职院校要将其作为体育教育改革中的核心内容,紧紧围绕每一个专业学生未来职业身体素质要求来对特色体育课程进行规划,这样不仅可以促进高职院校各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的进一步整合,还能使学生在提高体育素养、体育技能以及体育技术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体能与职业综合素质等。高职特色体育课程设置是未来高职体育发展中的一个必然趋势,要求高职院校要予以新形势下的体育教学进行重新定位,并对教学目标、内容、方法以及评价机制进行重构,使其可以满足当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实际需求。

(四)加强体育教学计划的管理力度。

高职院校体育教学计划管理力度会对教学实践的整体质量产生极大影响,所以高职院校要通过调动体育计划主体的积极性来确保体育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这也需要高职院校要为体育教学管理工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信息环境,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体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效用。再者,由于当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体育教育管理者权责不明确的现象,所以建议高职院校要对体育教育管理群体结构进行优化。最后,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平衡体育学术能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禁止体育教学管理中受到过多行政因素的干扰,确定学术组织在高职体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