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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毕业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5 15:07:38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1篇

一、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我国的独立音乐学院数量相对较少,九大音乐学院主要包括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和天津音乐学院。这些学院所在地域几乎代表了中国大部分地区,根据他们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独立音乐学院的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采用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系二级管理模式。独立音乐学院在对待教务处和教学系分工时,责任非常明确:前者(教务处)“负责制订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统筹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情况并进行质量评价”;后者(各教学系系)“根据培养方案及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制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也就是说,教务处主要负责在于监督和协调,教学系则享有相对独立的实施和操作权限。

(二)学院教务处直接规定不同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效地类型。独立音乐学院由于专精于本专业,因此采用由学院直接规定不同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学生的毕业论文类型。例如,中国音乐学院明确规定:“(一)音乐学专业包括论文等;(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品和论文等;(三)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毕业音乐会及其设计报告。”

(三)工作程序明确具体。独立音乐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上非常严格,在时间安排上它们一般都精确到周,对每周应该完成的工作进行了细化,还指定了主要责任人和负责单位(科室)。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论文的开题工作是作为本科论文写作的最重要环节进行。

(四)注意学院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四川音乐学院等独立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办法都明文规定:“毕业论文(设计)和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系(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

二、独立艺术学院中音乐院(系)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在我国独立的艺术学院中一般都设有音乐院(系),它们相较于纯专业院校(独立音乐学院)在本科毕业管理上有注意兼顾艺术学科的总体特点。

(一)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并存。这些艺术学院里的音乐院系在各方面努力向独立音乐学院学习和靠拢,但模仿独立音乐学院的管理模式同时又有创新,表现为以二级管理模式为主有意识延伸第三级管理机构。例如南京艺术学院在管理上采用二级管理模式,但是《南京艺术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演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学院教务处和教学单位的职责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本科论文管理过程中“教学秘书日常教务工作”。而《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撰写及评审管理细则》和《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补充管理规定》则规定该学院执行三级管理模式,在学院和分院之下,指定系(实验室)作为最基础的管理和负责单位。

(二)二级院系决定对论文(设计)类型。由于艺术学院的相对综合性,下设二级学院的艺术特色区别较大,艺术学院的教务处往往不指定各专业的论文(设计)类型,而是由二级学院作为本科论文(设计)的主要制定单位。这是与独立音乐学院在二级管理模式上的最大区别。也就是说,在艺术学院的管理模式中,后者(二级学院)工作的具体性上更加拥有自主性,而前者(学院教务处)的监督和协调作用相对边缘化。

(三)工作程序相对明确。艺术学院中的音乐院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上相对严格,在时间安排上参考时限相对宽松,但对每阶段应该完成的工作任然有明确的分工和进度要求,也指定了主要责任人和负责单位(科室)。但是本科论文的开题工作有的学院没有象独立音乐学院那样重视并专门安排,而是有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处理。

(四)在知识产权方面,要求相对宽松并且非常注意学生论文(设计)的宣传。可能是艺术学院中音乐院系办学的目标更注重音乐表演,它们对学生作品的知识版权问题并没有过多明确的要求,也更注重这些作品的宣传和推介。吉林艺术学院规定:学生必须上交毕业论文复印件,毕业创作(设计、演出)文字说明材料两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由所在教学单位存档,其中被选为“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创作”、“优秀毕业演出者”还需另交一份给校档案室归档。对于特别优秀的毕业论文,各部门要积极向有关专业刊物推荐发表;特别优秀的创作(设计、演出)作品也要积极向外界宣传、推广。

三、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特点

自21世纪初本科扩招以来,各种综合类高校纷纷建立了音乐院系,由于这类音乐院系办学时间短,教学、教辅和管理都不到位,因此在制定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和制度时表现为两个极端的特点。

(一)特点一——盲目模仿,死搬硬套。这类综合性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有的大兴拿来主义,把独立音乐学院或者独立艺术学院的管理模式照搬或者简单删减之后使用,这种现象在刚升格为本科的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最为普遍。笔者走访了西南部分高校,了解了他们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办法和规定的来源,发现它们大部分都抄袭、模仿或借鉴周边独立音乐学院或者独立艺术学院中的音乐院系的成熟做法。例如,四川部分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的毕业管理办法和规定都以四川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为范本;云南的则以云南艺术学院的为基础。这些模仿专业音乐院校的现象,在有的高校是经过了再加工已逐渐显示出本学院的某些特色;有的高校则几乎没有什么改进,照搬痕迹极为明显。笔者收集到某新办高校的本科论文管理文件的电子版,点击它的属性,在该文档的属性摘要里赫然显示着东南某高校教务处的信息。由此可见,综合类高校特别是新办综合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的本科毕业管理的盲目和缺乏思考。

(二)特点二——沿袭旧制,不加变通。在综合类高校中,有一些学校具有相对悠久的大学办学经历,积累了很好的本科论文管理传统,但是这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或者其艺术学院中的音乐系尚处于刚起步阶段,于是就出现了该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沿袭该校既有的本科论文管理体系的现象。由于这类高校原来可能是致力于理科、农业、科技等专业领域,在音乐学科并没能积累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而这些高校又不屑抄袭照搬其他学校的本科毕业管理模式,因此,此类高校中的音乐院系执行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并不完全适用的体系。笔者在此类高校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这类高校的音乐院系自建院以来从没有专门进行过本专业本科毕业管理体系的探究,完全依照该高校原有的毕业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管理。

综合类高校中音乐院系本科毕业管理体系在制定方面具有以上两个共性特点之外,它们的本科毕业管理体系有一个相对显著的特色——管理权和责任下放。例如《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第三条规定:“学院(系)是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提倡各学院(系)分专业成立由系主任牵头的毕业论文课程组,开展毕业论文教学工作。毕业论文课程组主要负责提出本专业毕业论文课程的基本要求,落实毕业论文课程计划,指导教师的配备,毕业论文题目筛选,毕业论文指导,评阅,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具体工作。”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2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论文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3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论文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 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4篇

    严格地来讲,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始自1927年成立的上海音乐院,后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而“专业”这个名词,其内涵是十分现代化的。从这个角度来探讨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本文在时期上的上限应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为香港在割让给英国(1941)之后直到抗日战争(英国称之为“太平洋战争”)战胜(1945),不仅没有专业音乐教育,连中、小学音乐教育都可有可无。假如“专业音乐教育”是指从音乐教育机构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学成后可以在社会里各个音乐行业从事实际工作,如演奏、指挥、作曲、音乐行政管理、主持广播节目、为电影配乐、灌制音乐录音,等等,那么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算不算“专业音乐”人才?若依照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等专业标准来要求,大学音乐系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不能算是合格的专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像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那样,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两年实习、考牌及格后成为正式、拥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音乐学院毕业的演唱、演奏、指挥、作曲系学生当然可以算是“专业音乐”人才,但音乐学系和大学音乐毕业生则只能算是“学者”,不是“专业音乐”家。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伯恩斯坦、马友友等人读完哈佛大学学位后,还跑去寇蒂斯、朱莉娅音乐学院进修演奏技巧。我提出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音乐教育界的决策者,在制定高等和专业音乐教育策略上分清学术、理论和技巧等不同领域、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依我个人之见,学作曲、演奏、演唱的用不着去念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成为“大师”(Maestro);学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和理论分析的则需要攻读博士,因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学者”、“教授”。本文所讨论的“专业音乐教育”,是指香港中学教育以上的音乐教育,包括大学音乐系,演艺学院里的音乐学院、私立音乐专科学校和私立音乐学院。

    一、历史背景专业音乐教育在香港最初是以业余兼时形式出现的。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内战,一些共产党员音乐工作者于1947年4月初在香港成立“中华音乐院”,院长由着名小提琴家马思聪担任,但实际工作由从上海南下的赵和李凌负责,真正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南方局党委。这所音乐院集中了为数颇多的音乐家任教,也培养了不少的学生,以声乐歌咏为主,电影音乐为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院的部份教师留港发展,大部份则北返大陆,成为中国内地的音乐干部。中华音乐院结束后,另一所夜间“以培养宗教音乐基本人才,促进圣乐布道工作”为宗旨的“基督教中国圣乐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学院毕业的邵光于1950年在香港教育署立案注册“基督教中国圣乐院”为专科音乐学校。这所专科音乐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中自置校舍,并改名为“香港音乐专科学院”,现以培养中级音乐人才为主,学生毕业后名继续深造进修,有的则返回东南亚国家工作。上述两所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是在香港经济非常因难的时期成立的。

    到了60年代初,德明书院和清华书院也先后建立了音乐系,前者只办了两年(1961~1963),后者则一直坚持到7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岭南书院(后升格为“学院”,再于1997年成为香港政府资助的“大学”)也办了一阵子音乐系,由于过于昂贵,于80年代初结束,部份教师与学生分别分配到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和新成立的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此外,香港联合音乐院和海燕艺术学院于1969年成立,前者以报考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香港的公开考试为其主要招生来源,故就读学生不少;后者则难以为继,于90年代末结束。1975年成立的南方艺术学院,后改名为“黄自艺术学院”,现在事实上已变成个别教授的音乐“私塾”。与“官方”关系较密切的一批音乐界人士于1978年7月成立“香港音乐学院”,为不牟利并获慈善捐款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规模远较上述各“音乐院”和“艺术学院”为完善———在香港艺术中心租了近万英尺的地方,可收学生90名、雇用兼职教师20余名。这所音乐学院于1985年合并入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从上述音乐院、艺术学院和下文所叙述的大学音乐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看,香港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1.夜间上课的私立民间学校。2.私立专上学院、书院如清华书院、岭南书院的音乐系。3.香港政府资助的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大学的音乐系、浸会大学的音乐及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

    二、目前的专业音乐教育目前,香港培训专业音乐人才主力由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香港大学音乐系、浸会大学音乐艺术系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音乐学院四院系负责。在上文提及的《香港的音乐(1841~1993)》一文里,我已交代了这四个院系从成立到90年代中的教与学以及研究的情况,下面将谈谈他们的近况。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5篇

关键词:声乐演唱;本科毕业论文;管理

随着毕业生人数的不断增长,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毕业论文管理方面,针对当前毕业论文写作的质量管理和论文管控等方面的改革工作,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调整。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设计工作是各大高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更是检验学生的专业技能或专业理论知识的方法之一。

一、音乐类院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体系

(一)组织管理环节

1. 管理方式及内容

按照我国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管理的具体流程,在毕业论文的设计和指导方面,主要以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共同组建起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的形式进行管理。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主要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或设计的确定、分派指导教师、对导师指导过程的监控、对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论文或设计质量的评估及对答辩后的理论论文及设计类论文的存档等。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需要从领导小组组建开始,贯穿整个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开题和答辩完成之后的存档等环节中。

目前,我国高校对于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各校具体形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如分级管理负责制,主要以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为基础,在教务处的统一筹划和安排下,由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毕业院系、指导教师、教研室等构成整个毕业论文管理体系,从各自的职业范畴来对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的管理进行责任的划分。

2. 管理的弊端

分级管理负责制尽管条理明晰,对毕业论文管理涉及的各个负责部门的工作进行划分,以确保论文管理的各一个环节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顺利开展,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信息传递不及时而导致失败或出现信息传递的失效等问题。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管理涉及教务处、教研室、各个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指导老师等多个方面,难免因为交叉管理和层级检测而出现制约论文管理规范性等的问题。

此外,由于各类高等院校在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具体的实践检验和调研单位的参与,如某学生的论文内容主要就某公司所筹办的音乐会的流程和管理等进行研究,在检验和监控论文质量时,指导老师、院方无法就该名学生是否深入实践进行调研而进行检测。此外,针对专业技巧等方面的研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借助案例来检验,但是学校和公司之间缺乏合作,无法为学生的研究提供第一手的研究资料或实验的机会。因此,在此方面当前音乐类院校本科生论文的命题研究方面很容易趋向毕业论文的设计而轻视理论性论文的现象。

(二)管理程序环节

我国各类音乐高等院校在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时,最容易出现管理问题的环节主要在管理程序的实施过程中。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需要覆盖到从选题到论文的写作,再到答辩和论文总结报送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影响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的全过程。按照不同的程序需要,目前每个环节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选题环节的管理

对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环节的管理主要集中在选题时间、选题方式、选题的具体要求等方面。具体到时间的安排问题上,一般音乐类高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会定在第八学期,选题需要定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具体的选题时间需要按照各个学校和院系的具体安排来执行。在选题方式上,当前我国高校基本设定为学生自拟或院校代为拟题两种形式。在具体选题方面,学生必须按照自身的专业目标和教学的基本要求来确定选题,题目同时要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如果音乐类高校实施由学校代为拟题方式,则需要选择富有教研经验的专业教师来拟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并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来审核,审核后提报到教务处做题目备案。在拟题过程中,必须要保障题目的设定数目多于现有的毕业生数目,避免出现学生的擅长领域与选题不相符,无法顺利选题的问题。在毕业论文的选题设计方面,以学生本科期间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核心,以激发学生创作激情为理念,从助力学生综合使用知识的角度来设计选题。

2. 写作环节的管理

对于选择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针对此类学生所选定设计的内容和在内容中对专业技巧的运用,校方必须明确毕业设计的流程和要求,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撰写两方面按照格式和内容分别列出明确的要求并将此信息传达到学生个人。格式要求由于涉及写作的规范性,因此必须统一,而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则是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原则的基本规定。

3. 答辩和总结环节的管理

答辩环节在开题环节之前按职责分配到音乐学院的各院系,在具体的执行中同样由各个院系按照学校规定的章程和时间来组织和实施。音乐学院的各院系的具体答辩流程、规定、审核的方式及总结提报要有差异性,在对答辩和总结两个环节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对答辩的时间、组织方式、答辩的程序、论文成绩的审定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答辩结束后,学生的论文需要报送到各个院系的论文管理小组备案,对论文的归档进行保存,就论文的工作总结报告等方面进行存储并按照成绩进行汇总。

4.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时间通常集中在第八学期,而此学期一般是就业高峰期。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同样会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在毕业论文的选题方面,尽管目前采用学生自主拟题和学校代为拟题两种方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与企业之间合作的脱节,很多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具体论证中,只能从理论角度进行论证或设计,实用性并不高。在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认证方面,目前仅限于对本校的教师进行职称梳理,校企共建中的企业指导教师无法被纳入到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中来,论文设计和管理均具有局限性,尤其是校企共拟选题的设想显然缺乏落实的土壤。

(三)监管程序环节

监管环节在不同的学校落实的方式不同,主要借助监督工作来开展,具体包括学校的自检、毕业论文撰写的中期抽查、毕业论文撰写完成之后的抽查、对毕业论文导师的抽查等。其中,学院的自查需要将抽查到的结果提送相关部门,中期检查则主要针对论文的进展和撰写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来进行检测。对于答辩前毕业论文的检测主要在于对毕业论文的重复率、抄袭、拼接等方面进行抽查和检测。前三个环节比较容易实现,第四个环节,即对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交流情况的检测,由于受到各类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把控。

二、音乐类院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体制改革

(一)明确管理意义,明晰管理方向

针对我国当前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阶段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其进行整改就务必从源头出发,如明确管理体系构建的价值和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对毕业论文的管理本身,而在于如何以毕业论文为基础,对本科毕业生的知识架构、专业理念、专业技术、艺术素养及综合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指导,力争在学生离开学校之前找出学生目前知识和能力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争取在就业之前加以完善。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是对学生和教师进行考评的最为直接的标准和评估要素,同样也反映着高等院校的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等。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和设计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独立二级指标,应体现在音乐类院校的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里,按照具体的要求来执行考评标准。

(二)确定工作目标,提高质量意识

论文质量是教学质量的评估标准之一,同样也是学校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因此在对论文管理的过程中,务必按照每一个阶层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明确工作目标方面,注重管理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监控教师和学生就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方面,需要在思想动员的同时,强化绩效考评政策,强调各个环节中管理的质量要求和行为规范要求,尤其在选题把关、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训练指导、中期检查、审阅和评阅、答辩及最终成绩的考核和评定等方面,均需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质量意识的前提是构建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负责的管理精神和规范科学的管理方法等,力求在增加执行力度的同时,为论文质量的把控提供基本保障。

(三)建立校企共评机制,灵活运用考评标准

在一些音乐类高校,校企合作作为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的方法之一,应在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引入企业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例如,如何筹划音乐会等方面所提供的经验课堂教学指导,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撰写的过程中,企业的指导人员也可以作为学生论文或者设计里,实践方面的指导老师。此种方式更有利于促进学生们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设计时,融入更多的创意,在拓展他们思维空间的同时,也有利于就业后视角的开拓和提升其理论联系实际的熟练操作能力。灵活运用考评制度,将原本的传统考核和考评制度及规范延伸到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评中来,将实践作为评分标准之一,转移到企业的考评和管理中来,可以更有利于减少学校在毕业论文管理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

参考文献:

[1]刘平,周琪.对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创新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1(10).

[2]黄灿.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高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2012(04).

[3]胡廉民,李英.地方本科院校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研究[J].内江科技,2012(11).

[4]贝金,王春雨.基于PDCA循环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J].科技与企业,2011(12).

[5]静文佳.赤峰学院音乐学院声乐教学分析及改革探究[J].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04).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6篇

关键词:毕业论文;“音乐学院”化;科研能力

近年来,有关本科毕业论文抄袭成风、质量低劣的报道屡屡见诸于媒体。鉴于这种不良之风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些专业人士甚至提出“既然名存实亡,索性一废了之”的建议,毕业论文的存与废一度成为媒体上激辩的话题。

显然,毕业论文作为本科生获取学士学位的重要凭证,以及它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与培养服务社会意识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短期内是不会被轻易取消的。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则十分明朗,多次出台文件就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质量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中的不良之风犹如一场瘟疫在整个本科教育中蔓延,作为培养人民音乐教师摇篮的高师音乐院系同样未能幸免。在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音乐专业的学生入大学时对于文化课的要求就要明显低出很多,这先天的“营养不良”进一步降低了他们抵御不良之风的免疫力。

每每想到这些即将以美育树人为己任、以为人师表为准则的准音乐教师,竟与抄袭、造假等挂起钩来,就觉得汗颜、痛心。痛定思痛,是什么造成了论文写作的不良之风盛行?为什么经过了多年的努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了浮躁的学界风气的侵袭以外,还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1 缺乏基本的科研能力与论文写作技能

毕业论文是一种特定的文体,是学生在近四年的专业学习中对于某个学术问题有所研究,然后通过特定的形式与规范把研究成果记录下来的一种书面表达样式。由此,毕业论文也就具有了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的属性,前者是研究成果,后者是记录成果的方式。这就要求学生一方面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与必需的科研能力,在学习与研究中的确有所发现、用心研究,取得了货真价实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把成果通过论文这种特定文体准确表述的写作能力,这就要求学生要掌握必需的论文写作知识与技能。如此来说,要想让学生胜任论文写作的任务,其前提只可能是:其一,要教给学生基本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技巧,让他们逐步获得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二,要教给学生基本的论文写作知识与技巧,掌握如何搜集资料、布局、论证、行文、注释、修改、润色等技巧。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高师音乐院系开设论文写作课的依然是凤毛麟角,有的至今都没有开设。究其原因,有院系的不重视等主观原因,也的确存在缺少师资、缺少符合专业特点的教材、缺少课程评价标准等客观原因。以教材为例,在2004年以前,全国甚至找不到一本系统的、专门讲解音乐毕业论文写作的教材。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论文写作课在高师的长期缺位。在缺少课程平台的情况下,很多院系只能临时抱佛脚,仅在论文写作前由学院临时指派一名写作能力较强的教师或由学生本人的指导教师零散地向学生介绍一些论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继而,抄袭、拼凑、造假对于学生们来讲也只能是无奈之举了!所以,就此来看,论文抄袭之风确有高师院系理应分摊的责任!

论文写作课的长期缺失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恐怕还不限于此,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一个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科研训练、不具备基本研究能力的学生是不符合人才培养规格的,不是高师音乐教师“工厂”的合格“产品”。教育部2004年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对音乐教师的培养目标作了明确定位——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所以,在本科教育阶段让学生获得必要的科研能力,理应是高师音乐院系的责任与义务,是音乐教师教育培养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在当下中小学正大力施行课程标准的大背景下,音乐教师的科研、教研能力被寄予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在本科阶段连科研、论文写作的一般技能都不能掌握,恐怕不能称之为合格的音乐教师吧?这不能不说是高师音乐学专业办学的一大失误,值得深思!

当然,有些学院在课程开设上做得比较到位,由专门老师向学生系统地讲解相关的知识与技巧,开课时长常为八周或一学期。论文写作课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让学生“有法可依”。但同时还须意识到,课程讲授还无力承担起毕业论文写作的全部内容,不能保证学过此课就能让学生远离抄袭,写出符合质量要求的毕业论文。毕竟,学生科研能力的获得远非一朝一夕之功,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它依赖于整个教学系统的集体发力。一方面,要有相当资质的老师挑起论文写作课的重任,开足时数,保证质量。另一方面,或者说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功夫在诗外”,要在日常的学习中注重平时的积累,养成独立思考、勤于思考、乐于思考的习惯。这就要求在高师的教学体系中,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与模式,少灌输、多讨论、多启发,多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培养问题意识,培养与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在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上,教师完全可以在学生们的能力范围内布置一些实践性较强的作业,锻炼他们自己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相信在两方面的合力之下,学生完全可以在撰写毕业论文前具备必需的科研能力。

2 缺乏严格有效的论文监管制度

音乐学系毕业论文第7篇

关键词:音乐本科生;毕业论文;策略

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交的一份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文章。撰写毕业论文,既可以检验学生所学知识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也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技能的训练。本文拟从分析音乐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出发,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应对的策略,以提高音乐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

一、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存在的原因有专业特殊性,其次是现在的学生写作能力薄弱。音乐专业属于艺术学科的一个分支。在考入高校时,文化课的录取分数线较低。而入校后,学生通常只注重演唱演奏技能和技巧的训练,在对《艺术概论》《中西方音乐史》《音乐教学法》《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等这样的专业理论课程教学中,学生普遍学习热情不高。这样的学习态度导致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普遍理论功底不够深厚和扎实,同时又缺乏文字功力的训练,因而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常常难以驾驭。现在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导致学生平时练笔的时间少,而教师灌输为主要教学方式,必然导致学生写作能力方面的欠缺。

二、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策略

1.加强学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毕业论文(设计)应该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检验学生是否具备较强的综合运用各种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1]对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由于专业课的特殊性,学生普遍出现重视技能技巧的训练而轻视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一个只会演奏、演唱而不会表达文字的人,不能算合格的音乐教师或音乐科研工作者。毕业论文的撰写不单单是一次简单的写作过程,重要的是通过撰写论文,可以使学生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资料,如何利用图书馆检索文献资料,使学生了解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是一次系统的实践机会。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加深和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并使他们把专业知识运用于实践,从而提高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结合实际合理选题

正确而又合适的选题是决定文章内容和价值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往往直接决定论文的成败。毕业论文的选题首先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把握“适中”的原则。本科生在校期间掌握的多是基础知识,知识面和掌握的深度都有一定的局限,选择的题目一般来说,宜小不宜大,宜窄不易宽,应尽量结合本专业的相关知识和实践,并能体现教学与科研的统一。另外,学生要充分考虑并确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领域,兴趣浓厚,研究的欲望就强烈,写作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3.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写作能力

对于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专业技能的学习以外,还要积累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人文素养知识。作为教师,要在平时的教学中,启发学生对音乐学的学习兴趣和探知热情,有意识地加强科研方面知识的讲授。在有些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例如音乐史课、教法课、欣赏课等等,可以采用写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训练学生提炼论题、组织材料、运用论据、论证问题、阐述观点等的论文写作能力。另外,在一些专业课程的教学方式上,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学生留一些具有延伸性的,能融合相关课程的思考题,增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

4.开设“音乐论文写作基础课程”

针对毕业生在论文写作的相关知识和技巧训练方面缺乏应有的实践经验,应开设音乐论文写作基础课程,系统地向学生讲述音乐论文从选题、资料收集和整理、撰写论文提纲、撰写初稿及论文修改到文论答辩的全过程,帮助学生全面地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技能和方法,以解决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中所遭遇的诸多问题。

5.积极发挥教师指导作用

指导老师的专业水平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保障。首先要建立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师生比结构均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做到有足够的指导教师以及指导教师有足够的精力指导毕业论文。其次,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从审定论文题目,指导学生搜集和阅读有关参考资料,确定题目,拟定提纲,一直到初稿至终稿的写作,都应发挥监督指导、启发促进的作用。通过毕业论文写作的教学实践过程,让学生学会基本的科研方法与思路,提高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结语

撰写毕业论文既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理解水平和运用能力的检验,也是大学生开始从事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实践的初步尝试。要提高音乐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首先应对学生进行重视毕业论文写作的教育;其次,要夯实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人文素养知识的根基,在平时的学习中,提高学生的写作和科研能力,对进一步提高音乐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俊辉.高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多层次灰色评价方法研究[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03期(15).

[2]傅利民.音乐论文写作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3]袁培. 常思则善――由毕业论文写作谈及“音乐学文论写作课程”的开设意义[J].黑龙江史志,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