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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5 15:03:47
经管论文

经管论文第1篇

1.1教学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为核心市场主体法、以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核心的财产法、以合同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行为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秩序法、税法为核心的市场调控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法、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经济纠纷解决法。

1.2教学的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实施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项都是关于经济法的,足见经济法教学的意义重大。

2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问题

首先,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很多教师直接从这个大学到那个大学,没有实际进行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操作,举的案例都是从书本到课堂,很不生动;其次,教师教学没有针对性。很多教师不管下面坐的是那个专业的学生,教学往往采用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忽视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最后,教师教学不能与时俱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经济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出现很多新型案件,但很多教师还是使用老案例旧思路教学,不进行前沿理论的研究。

2.2学生的问题

首先,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不足,经济法是平台课或专业基础课,不是经管类专业主干课程,很多学生没有考虑为什么学经济法?学到了什么经济法知识?更不知道如何具体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其次,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对经济法的没有兴趣,没有兴趣怎么学好经济法?最后,经管类专业学生草率应付经济法考试,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使用要求老师考前划重点或者作弊等方式来应付考试。

2.3教材的问题

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教材是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有静态性。但是经济法顺应于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发展进程的,经济生活也是日新月异,不断会产生新问题、新案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经济法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本落后的教材,怎么给学生使用和老师教学?

2.4课时的问题

由于经济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是专业主干课,很多学校往往只开设32学时到40学时,导致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讲解。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教学时间,理解法律条文都存在很大难度,更不谈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没有足够的学时,怎么学好经济法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针对教师的问题

首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比如每5年去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至少6个月或者每到寒假暑假去上述单位挂职学习。在那里可以得到大律师、大法官和检察官的指导,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界同事,可以接触真实而鲜活的法律案件,可以让自己的法学专业得到发挥的空间和境界的提升。其次,要求教师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比如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计划,不同教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营销和物流专业就要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合同法;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税法、会计法和票据法;金融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金融法等。最后,要求教师教学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发表法学论文。在课堂授课的教学方法中,把自己论文中或别人论文中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学生。在案例教学法中,以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或选择网上有目的性、时效性的热点事件为题材,老师总结争议焦点,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头脑风暴式”的对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3.2针对学生的问题

首先,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从法律案例讲解中强调经济法对每个人的意义。比如于润龙案前后经历13年,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几经反复,终获无罪。于润龙案说明人治的时代,个人生命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剥夺,个人财产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侵占。中国只有走法治,个人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说明经济法很重要。其次,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比如可以进行法律顾问式教学法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法律顾问教学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纠纷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经营中的法律困惑,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路。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角色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原告的法律顾问,被告、被告的法律顾问,法官、仲裁员等对案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后,改革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热点问题讨论题,法律顾问教学角色扮演教学,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参考依据。期末考试一律闭卷考试,考前不准划重点,严查作弊,倒逼学生学习经济法,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3.3针对教材的问题

可以用电子教材和纸质教材结合方式解决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的问题。电子教材是指数字化、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将教材内容以科学直观的视、音、图、文展现出来的通过电子介质阅读的课本。电子教材形式多样,比如PPT,WORD文档。教师定期发放PPT,WORD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电子教材上的案例和最新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电子教材可以弥补纸质教材滞后性的缺陷,可以加入书签、笔记和标注等功能,更好的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传统教材模式向现代网络化教材转变提供了好的模式。

3.4针对课时的问题

经管论文第2篇

目前国内企业间的并购发展比较快,并购作为资本运营方式日益增多,其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其中存在的财务风险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分析企业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相应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并购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1. 并购的含义和动因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其他公司。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合并与收购两者密不可分,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合并以导致一方或双方丧失法人资格为特征。收购以用产权交易行为的方式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力为特征。企业并购一般以获取被并购企业一定数量的产权和主要控制权为目的。

企业并购的动因:

一是谋求未来发展机会。

二是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四是迅速筹集资金的需要。

2.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并购定价、融资、支付等各项财务决策所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现严重负偏离而导致的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它存在于企业并购的整个流程中。

2.1计划决策阶段的财务风险

在计划决策阶段,企业对并购环境进行考察,对本企业和目标企业的资金、管理等进行合理的评价。在此过程中存在系统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

2.1.1系统风险。是指影响企业并购的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不确定外部因素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等。

2.1.2价值评估风险。价值评估风险包括对自身和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企业在做出并购决策时,必须判断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去实施并购,其风险主要体现在过高地估计了企业的实力或没有充分地发掘企业的潜力;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如果因信息真实或者在并购过程中存在****行为,则都会导致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2.2并购交易执行阶段的财务风险

在并购实施阶段,企业要决定并购的融资策略和支付方式,从而产生融资风险和支付风险。

经管论文第3篇

经济法在我国高等院校开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与经济生活联系的密切性,一直以来各高校财经类专业都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经学者和教师多年的努力在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的改进实践方面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譬如:在专业针对性、教学内容设置、教材编辑选用、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学习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作为一门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经济法课程中包括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本身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部门法;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法知识的更新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同时较之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素养上经管类学生存在先天不足,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之前法学专业学生已经学习了如法理、宪法、民法、商法等相关法律课程,而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各大院校通常都在大一开设。由于一年级的学生不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再加之学习时间短、内容多,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经管类专业学生往往不易消化掌握;而且由于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一些被广泛选用的教材更适合于法学专业而非经管类专业,这些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而这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因而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这亟需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才能得以实现。因而针对此现状,并为配合北方民族大学课程评价改革及2014版新培养方案“适应社会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的实现,本着为学生提供有用教育的教学理念,在总结我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设置及教学工作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上进行了以案例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改革实践。

二、从教学体系设置上增强经济法课程的专业针对性

作为一所民族院校要在高等教育市场上长足发展可以说只有突出专业特色,通过差异竞争、补缺竞争才是我们得以生存、发展的硬道理,那么作为基础性主干课程的经济法当然也必须契合我校经管类专业特色,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的需求。因此我们重新审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以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为重,把学生的学习重心放在学法、懂法、用法,而非研究法,即所谓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依此思路,我们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共性和差异,区分不同专业制定教学大纲,编制实训教学指导书、重新构建教学体系,增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虽然这样在有限的课时量下按不同专业班级设置不同授课内容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利于不同专业的实际需求。比如:对于经济类学生重点介绍竞争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重点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及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学生,侧重深入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会计法、税法的内容,并有意识的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倾斜;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才能确保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的实现,使学生能学以致用。法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稳定状态,所以授课内容要有对现实和法律的预见性,作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前瞻性和针对性结合,及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成果和最新的立法动向。为此我们选用容量多、更新快、难度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用书,虽每年更换教材加大了教师备课难度,但能与时俱进将最新立法成果、最新考试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学生,确保实用性。即使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年年更新但依然会有滞后,如在2014年3月开课时,于2013年12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第一时间将最新法律成果教授给学生,我们在开学第一周就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学生,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通知提出预习要求,授课过程中依据新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登记制度的修改,有针对性的选取实务案例进行了改编,以力求使学生对修改内容及社会现实意义有感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学生自行搜集资料,对新法主要内容及修改的重大意义进行论述,从而促使学生对社会问题作深度思考。

三、以案例教学为主、创新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教学方法。作为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经济法的学习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既难以理解、又枯燥。那如何调动学生主动性,变知识的奴仆为知识的主人呢?为此我们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依据教学过程中不同章节的知识特点综合采用案例教学、讨论精讲、比较结合、模拟实训、强化练习等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灵活运用。首先,注重授课内容的实用性以案例教学贯穿始终。鉴于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联系,在具体的课程内容设计上力求做到符合专业特点的前提下,更侧重于强调案例内容设计上的实用性,例如针对财管、会计学专业学生参加从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考试的实际需求,在全面系统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内容、历年考题重点,搜集整理了既适合课堂教学又具有针对性、代表性、规范性、启发性的课程案例,在授课中适当的增加了相应实务案例的分析,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按课程进度依次相应案例,做到课前下达学习任务,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预习;课堂贯穿案例讨论来推进;课后通过网络自测练习、答疑讨论来检测复习。确保课课有案例、节节有讨论,既丰富课堂内容又通过真题演练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加快学习进度,增强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训。其次,通过模拟实训教学,训练学生灵活运用课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结合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我们采用了模拟教学,例如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为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授课之前依据学生意愿自由组合形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组员为股东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各组学生可利用六周的时间完成从资料搜集、文本制作、分组讨论、陈述展示到答辩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而设立公司有哪些基本流程、公司需具备哪些法定条件、需制作那些相应文案……这将会迫使学生认真理解记忆法律规定并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在这样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能在实训中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公司章程制定、银行账户开立、公司股票发行条件程序等法律知识;既提升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能增强学生对于我国目前大力进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层社会意义的理解,同时也为学生后续相关课程学习、日后实际工作奠定了基础。再者,以寓教于乐的体验式教学方式增强教学效果。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以客观的局外人的角色出现,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组织和督导的作用,承担依据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教学场景、提供案例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的任务;而学生才是真正的主角,在教师所设计的每一个教学场景中,由学生去扮演各自不同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参与思考、提出接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在游戏式的教学体验中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深刻体会所学法律知识。我们在物权法、合同法的讲授过程中采用了此种方法,例如在讲授合同的订立时,为使学生充分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由教师依据学生的接受程度,指定学习能力、探知力强的学生作为负责人,以模拟实训教学中组建的公司为基础,依据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分别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洽谈形成合同文本,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尤其是未直接参与洽谈的学生)就双方在洽谈过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由教师针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增强教学效果。

四、学习成果展示与评估相结合、优化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

经管论文第4篇

(一)学生热衷于短期利益,长远职业培养难以完成

这种现象在职业培养中十分常见,一般学生在接触一段时间的专业教育之后,会对这个行业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把这个兴趣迅速的安排在实践上,学生在进行实践时,一般不会选择难度太大的进行,而且这些实践一般在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并且有一定的报酬,这部分实践学校是无法进行阻拦的,从短期利益来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既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还获取了一定的酬劳,但是学生一旦发觉这种实践行为的短期利益,会利用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进行实践,学生将所有的课余时间用来进行实践活动,这将严重影响学校的课业规划。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培养计划中不仅有时间过程,还需要大量的理论来做支撑,学生利用大部分的课余时间进行实践将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进行理论学习,这对学生的长远职业规划是百害无一利的。

(二)教师和学生地位的问题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在校期间教师应该注意理论知识的讲授,这种理论知识将手上必定要将教师放在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的位置,但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接受能力差,教学效果不好,但是如果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那么理论知识将会被严重压缩,这将会影响教学进度,不利于人才培养。

(三)教学重点的划分问题

专业教育中,会把教学重点放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上,教学重点也会放在这些专业知识中。在专业教育中也会有一些公共课的部分,这些部分不可取代,但是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又影响不大,如果对课程的安排不够合理,必将会影响学生对教学重点的认知,造成学校对专业知识的混乱,学生无法在校期间完成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计划,那么培养期间内实践课程过少,也不利于计划的开展。

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问题的解决

(一)建立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教学理念

教师和学生放在平等的位置上进行教学时,任何一门学科建设中都应该注意的问题,尤其是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才是一种复合式的人才,在培养的过程中,学生必须建立起自主学习的意识,有目的了解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方向和应用方向。教师在进行培养人才时应该注意了解文化企业的规律,了解企业对文化产业的要求,充当学生学习的总策划师,帮助学生了解文化产业。学生应该注意主动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主动了解文化产业发展方向,主动进行实习,了解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以培养经营管理能力为培养重点

在进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公共课的培养,为了更好的精简课程突出重点,在进行专业课和公共课的比例制定时,应该有严格的要求,应该以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为重点,专业方向要划定明确,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专业和学习重点,我们培养的就是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校内开设的一切的课程都应该是为专业课服务的,专业教育就应该有重点的进行培养。推行素质教育,不仅要在课程中培养学生的能力还应该抓住一切有可能的机会让学生主动的进行经营管理能力的学习和锻炼。

(三)实践课程和理论教学相结合

在进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上,应该注意将理论课堂和实践课堂相结合进行教学,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不是在课堂上就能培养出来的,只有让学生更多的接触文化产业,学生才能更准确的判断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自身的能力。在理论课堂上进行讲授时,应该注意将一些文化产业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锻炼能够准确判断文化产业前进方向的能力。与文化产业的相关企业进行沟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岗位,让学生进行实习,帮助学生更好的进入工作状态。

(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模式

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者需要促进和引导文化企业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因此在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培养时,应该引导学生主动接触文化产业,校内可提供校企合作方式进行一体化培养,也可以按照实际的文化产业企业模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一种更加接近现实工作的场景下进行学习,对学生进行类似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判,帮助学生更快进入状态,促进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三、结语

经管论文第5篇

(一)教材适用性不强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教学的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托。选用科学合理的教材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目前,市场上针对经管类专业编排的经济法教材很多,如《经济法》、《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等,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材理论性过强,内容晦涩难懂;二是内容陈旧,跟不上现行立法实践的步伐,如《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在教材中没有得到及时体现,使学生在学习时造成混乱。新华学院在教材的选用上也是几经更换,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到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但从教学的效果来看,目前所选用的教材依然存在内容过广、难度较深的问题。可见,要选择一本教师认可、学生满意的教材的确很困难。

(二)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对于法学基础几近空白的非法科学生开说,要想熟练地理解掌握困难颇大。因此,经济法课程在大学的第几学期开设、安排多少课时数就显得极为重要,而合理的课程设置对于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生的有效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新华学院的经济法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在课时上分为经济法A和经济法B两类,经济法A为48课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经济法B为24课时,主要针对工管类专业。对于动辄近二十部法律,囊括了民法、商法、狭义经济法、程序法的“大经济法”而言,48课时或24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造成教师不得不快马加鞭、紧跑快赶,匆匆讲解书面知识,甚或无奈砍删部分章节,造成知识的支离破碎;而学生在紧张的教学中,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甚至产生厌学烦躁情绪,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要想顺利实现教学目标,多元丰富的教学方法极为重要。在目前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讲授为主,以“讲授+板书”或“PPT+板书”为常态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虽有部分教师偶尔夹杂少许案例,但由于时间有限,往往是看完即分析,很少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课堂上,教师是教学的绝对主导者,严格控制着整个教学的过程,而学生只是默默的被动接受者,课堂教学看似有条不紊,但实则沉闷乏味。

(四)考核机制不尽科学

考核是检验教学的重要手段。在对学生的考核中,目前新华学院分为两种模式,经济法A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题型大体分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客观、主观题各占50﹪,其中案例分析占15﹪左右。经济法B采用考查形式,一般通过小论文形式呈现。这两种考核模式较单一采用闭卷考试、完全依托期末考试有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对理论知识考查过多,对案例分析涉及过少;题型内容多为对知识点的再现,这种以修炼“背功”为主的题型,较少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学生只要提前一周稍加准备即可顺利过关,甚至取得较好地成绩。而经济法B的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学生只要在课程结束时按期提交一份小论文即可,至于是自己独立写作还是提前一晚在电脑前“复制+粘贴”,缺乏相应的规范监督机制。

(五)教学资料库缺失

在经济法教学中,学生的参考资料往往只有教材和课堂笔记。而经济法内容丰富,知识广博,囿于课时和教材等限制,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极为有限,而教材又相对抽象,这就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让学生在学习教材的同时,有机会和途径去了解相关部门法有哪些法律规范,通过章节习题和综合性习题加以检测,并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加以思考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建立相应的法规、习题、案例库就显得极为迫切。目前,新华学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教研室或经济法教研室,相关的资料收集还只是由各授课老师各自为政、单打独斗,难以保证资料的代表性和高价值,也难以做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经济法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是经管类专业的一门基础性课程,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法律实操技能和法律素养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选用先进合适的教材

教材是否合适,直接关系到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在选用教材时,要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能够体现经济法立法的动态情况,反映经济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适用性是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富有启发性,能适应应用性人才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市面上经济法教材的版本众多,我们在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下,还要充分考虑教材内容是否符合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了经管类专业职称考试的要求、是否切合经管类各专业的专业性质。我们在长期的经济法教学中,根据新华学院的学科定位和专业特点,正在拟定《经济法》自编教材,希望能早日完稿并取得良好地教学效果。

(二)增加课程学时数

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涉及多个法律部门,而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原有经济法课程的48学时或24学时远远不能适应系统讲授经济法知识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适当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当然,在增加经济法课程课时数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到,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课程较多,课时需求量大,经济法课时数的增加不能过多挤占专业课课程的时间。根据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不同经管类专业的专业性质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以56课时至72课时为宜。

(三)丰富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授课教师需要在课堂上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为此,有必要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探讨式、情景式教学;加大案例分析的比重、倡导学生参与专题性讨论;有选择地播放具有代表性的影像资料,如“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庭审直播”,边播放边分析讨论;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增加实践性教学的比重,组织相应的模拟法庭,有条件的还可以安排学生到各级法院参加庭审旁听。

(四)完善考核机制

1.推行教考分离制度。

考核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包括考试前的命题选题、考试中的监考督查、考试后的评阅分析,其中最关键的是命题选题和评阅分析。推行教考分离,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课程,考核试卷由教研室或所有授课教师统一命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前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合成一份试卷。这种教考分离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平的学习和竞争环境,有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优化考试内容,加大案例分析题的比重。

目前的考试题型和内容,均以死记硬背的知识为主,难以考察学生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因此,在考试中应增加案例分析的比重,可采取客观题中的小案例和主观题中的大案例的结合。

3.完善考核方式,

在试卷中增加选做题型。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针对理论知识,而面试可选取热点事件、经典案例,综合考察学生的理解、语言和组织能力。同时,在考试时,可增加选做题,以方便不同专业不同学习兴趣的学生进行选择。

4.规范考核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并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宣讲考试规范和学术道德,倡导诚信考试、无监考考试。对考试、考查两种考核形式进行督查,发现考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格处理。

(五)健全教学资料库

1.法规库。

建立法规库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查阅相关法律规范提供方便,法规库的内容主要是现行有效的民事、商事、经济法律规范和相关联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在进行汇编时,应注意法规的时效性,要根据立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习题库。

习题库的主要内容是与教材相匹配的各章节练习题,其来源可以是来自于教材或教材的变通,或来自于司法考试或专业职称考试。建立习题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自测自评,查缺补漏,以更好地掌握经济法律知识。在建立充实习题库时,应注意保证习题的代表性,并可根据难易程度设立易、中、难三个难度区间,以方便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练习。(3)案例库。经济法内容纷繁复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经济法律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经典案例,结合教材的编排内容,可选取有代表性的实例充实案例库。根据案例的难易程度,可设立初阶、中阶、高阶三个层次。案例库的设立,对于学生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律兴趣,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结语

经管论文第6篇

1. 美国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

在美国以联邦储备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制中,商业银行处于基础性地位。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性州银行基本都办理农村的贷款业务。其商业银行利用接近农民、设置普遍、机构多、贷款迅速、手续简便等优势,广泛地开展农村的消费信贷业务。此外,多年来几千家设在小城镇的独立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额中有40%~60%用于农业,因此特别称之为乡村银行。同时,农户的长期贷款必须以不动产作为抵押,中短期一般以机械、作物和家畜等产品作抵押,有的还要提供有效的担保。

美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比较好,在支持美国农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促进的作用。2005年,美国农业保险企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1.9亿美元,赔偿责任金额达到546.2亿美元,承保面积达到3.21亿英亩,其中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为34.8亿美元,占美国农业总增加值的1.5%以上。联邦农作物保险的运作包括三个层次:首先为联邦农作物的保险公司,其次为具有经营农业保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第三层为保险人和农险查勘的核损人。

美国政府于1916年通过《农业贷款法》。法律规定,政府拨出巨款,建立农业信贷体系,以农场主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1934年7月通过了《联邦信用社法》。法律规定,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作用、职能、信用社股份保险和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美国1938年制定的《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法》以及1994年颁布的《美国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改革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支持。

2. 印度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

印度是农业大国,作为农村金融的主渠道,商业银行流向农村信贷的资金远未充分的满足农户需求,因此,印度政府在1968~1980年依据《印度银行国有化法案》对银行进行了两次国有化体制改革,强制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营业网点和分支机构,直接控制国有银行资金。印度推行与实施这一政策,使其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向农村提供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数量,2006年农村地区银行分支机构的数量较1969年增加了11倍,达到57369个,每家商业银行所担负的金融支持的农村人口数量也相应的大大降低,每个网点的服务人口数量从1969年的74000人降低到2006年的18000人,银行贷款中的农村地区贷款额大大增加(从1969年的不足2%提升到2006年的15%左右),减轻商业银行压力的同时,增加了商业银行农村服务的热情。印度的商业银行不但向农民提供购买抽水机、拖拉机等高价值的农机具以及开发果园、养殖牲畜等方面的直接贷款外,还向有关农业机构提供间接贷款,向土地开发银行、采购粮食的机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机构等提供农业贷款。自1976年,印度政府为解决印度、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少和农村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依据《印度区域银行农村银行法案》设立了区域村镇银行,专为信贷服务比较薄弱地区的贫困户提供农业信贷支持。同时,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的方式,按商业银行的原则进行经营,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有特定的贷款对象,向贫苦农民提供维持基本生产生活的消费贷款。每个地区的农村银行皆由一家商业银行主持,其资本金由中央政府、州政府、主办商业银行分别认缴50%、20%和30%。

经管论文第7篇

一城邦学说中的政治与经济古希腊的城邦学说已经初步涉及了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样的问题。古希腊的社会组织以城邦为单位,城邦中的居民过着共同生活,个人离开城邦难以生存,城邦的作用是保护其公民免受自然的肆虐、统治者的专横,以及外敌的入侵。城邦(polis)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古希腊还没有出现国家与社会的分化,“在一般人的理解水平上,‘城邦’的现代同义词是‘国’(country).”[1]其中既有国家的成份,也有社会的成份。当时的各门学问以城邦的运作为中心展开,所以有人把那时的学问称为“城邦学”。城邦学以研究城邦政体为主,社会、经济、文化等现象都在研究之列。“如果按现代较精确的概念来看,希腊人城邦学说不仅是政治学,而且又是伦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2]最早出现的学科萌芽有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经济学在当时的雏形是家务管理,尚未成为独立的学科。古代思想家在正义、善、分工等概念的讨论中各自论及了财政、城邦对经济的管理、所有制,以及商业、货币等经济问题。

当时的政治制度主要是城邦制度,政治学即关于治理城邦的学问,国家的起源、政体、国家的组织和管理等从那时起就成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古代希腊的然哲学认定宇宙有自己的规律,所以政治也被看作是自然的过程,城邦的法则与自然法则相似,“整个希腊政治学说中的基本思想是:求得这种共同生活的和谐。”[3]但实际上人为因素使城邦的运行带有许多非自然的成份,“希腊政治哲学就起源于探索这样一个难题:城邦一方面是自然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人工的创造。”[4]

希腊时代的的家政(即经济)也有管理的意味,城邦中家庭由奴隶、主人组成,家庭活动也需要管理。政治是城邦的管理,经济是家庭的管理。古代希腊在城邦层次基本上没有经济活动,生产和交换以家庭为单位。当时只有初步的政府通过管理促进经济的思想,比如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5]在其著作《雅典的收入》中从城邦国家的角度探讨了经济问题,认为城邦可在促进经济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他建议对侨居雅典的外邦人的利益给给予照顾,以吸引更多的人来雅典。这样不仅可以增进雅典城邦的收入,给城邦国家带来财富,还可以使外邦人更甘心情愿地处于雅典的统治之下。[6]他还在《经济论》(Oeconomicus)中主张完善商事法院制度,以促进外贸发展。色诺芬推崇农业轻视手工业,“农业是其他技艺的的母亲和保姆,因而农业繁荣的时候,其他一切技艺也都兴旺。”[7]在西方最早把农业放在产业基础上的思想家,被认为是近代初期法国重农主义的来源。色诺芬的主张可以说是最早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尽管如此,《经济论》并不是他的主要著作。[8]

古希腊明确和集中地阐述了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是柏拉图[9]。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勾画了理想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从财产所有制、家庭构成、人口繁衍、教育等社会经济政治各个方面都要由城邦管起来。柏拉图把私有制与理想国家对立起来,认为私人拥有财产会妨碍公共精神的形成,主张在统治者和保卫者两个阶层中不应有任何私有的东西,妻子、儿女、家庭等都应是共有的,“因为他们一切公有,一身之外别无长物,这使他们之间不会发生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由于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造成的。”[10]柏拉图看到所有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提出用公有制来纠正私有制的缺陷,可以认为是近代政治经济学中制度理论的思想渊源之一。柏拉图还主张儿童的抚养和教育由国家负责,这可能是关于国家公共职能的最早探讨。

柏拉图学说的核心概念是“正义”。正义体现于秩序之中,个人按上天赋予自己的品质,遵照分工,各尽其职。“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11]从个人的角度,城邦的建立是因为个人单靠自己无力达到自足,需要分工合作,以满足个人多方面的需要。国家以社会分工体系为基础,他把居民分为三个等级:统治者、保卫者、生产者,强调一切经济和非经济的活动都受到分工等级的严格规定。“这套分工体系完全是从国家整体需要、国家的效率、国家的和谐与秩序来考虑构思的……人都是机械被动的国家的工具,象砖头和螺丝钉,被固着于国家整体结构之中。”[12]按照分工的观点,在柏拉图这里,国家不仅是统治的工具,而且是一种人们在其中可以互换劳务的机制,国家既有政治职能,也有经济职能。

柏拉图考察了希腊城邦政体的演变,提出政体循环的规律,并进而指出了政体变革的动力,认为“从寡头政治到民主,从民主发展到(一个人心所向的领袖的)僭主政治,这一切发展过程的根源是变动,是经济变动。”[13]因此柏拉图又是西方历史上最早发现经济对政治的决定作用的思想家。他在晚年所著的《法律篇》中,对理想国家的人口规模、产品分配、婚姻制度、财产制度、政府的组成和产生办法都作出了规定,提出了包括政治、经济、家庭等完整的城邦制度构想。[14]从现代的意义上,可以说是相当典型的政治经济学观点。

亚里士多德[15]的国家学说从论证个人不能离开城邦而生活入手。他主张人的本性是合作和群居,“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他的一个著名论断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把个人与城邦比作四肢与全身,一旦全身被毁,手或足也无法独立地存在。因此国家高于个人,个人应服从城邦。接着用目的论来论证国家的全面功能,他认为自然不造无用之物,每一件事物都是有目的的。人的目的是过优良的生活,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某种善业,国家的目的是为了最高最广的善业,即使城邦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得到适量的财产、强健的体魄和高尚的道德。

亚里士多德谈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时,是从国家与家庭的关系入手的。他认为国家是家庭(oikia)的联合而成的,希腊文oikia是英文economics的词源,指的是一个由隶属关系组成的单位,包括从属于男人的女人和从属于主人的奴隶。[16]家庭是国家的最小单位,对国家的管理从对家庭的管理开始。管理城邦须首先研究管理家务,家务管理的对象是奴隶,国家管理的对象为自由人,“家务管理由一个君主式的家长掌握,各家家长以君臣形式统率其附从的家属;至于政治家所掌握的则为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付托的权威。”[17]家财的运用是家庭内部的事,属于家务管理,但个人获取财产的途径和额度则需要城邦国家的监管,亚里士多德反对以经商的方式无限度地敛财。“在交易中损害他人的财富以牟取自己的利益,这不合自然而是应该受到指责的。”[18]管理国家与管理家务的道理是一样的,即注重善德,不以聚敛财富为唯一的目的。善德的核心是正义,正义的含义是“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19]

亚里士多德是众多学科的奠基人,但他的学科分类中还没有经济学,有关经济(家政)的管理放在伦理学中,他认为伦理学是关于小善——个人的善的学科,政治学是关于大善——城邦的善的学科。管理活动兼有政治与经济的内容,管理国家与管理家庭的区别在于其所依据的“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20]除了平等的正义之外,亚里士多德还谈到了分配的正义,这也涉及经济问题。在探讨交换的正义时,提出了反垄断的观点,并试图寻求一种定价的公正原则。他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政体是一种城邦公职的分配制度。亚里士多德没有独立的经济学著作,“他主要的工作以及他主要的兴趣,就社会现象而言,都在我们称之为经济社会学或者毋宁说是政治社会学的领域之内,而他将经济社会学与技术意义上的经济学都隶属于政治社会学之下。”[21]

二政治经济学在近代出现经济学在近代形成,从一开始就与政治学在国家问题上有重合,政治学和经济学各自从自己的学科角度研究国家,经历了从推崇国家到限制国家的观点演变。

1近代早期推崇“强国家”欧洲中世纪是神权的一统天下,对世俗国家的职能也有所涉及,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曾探讨过国家在形成公平价格时的作用。近代资产阶级在西方崛起后,他们的任务是争取政治权力,以维护个人的权利。政治上推崇世俗权力和民族国家,抬高国家和法律的地位,制度上强调中央集权,“强国家”的主张流行。这个时期政治学高扬国家的地位,经济学则关注国家如何获得财富,以应付对内统治和对外征战的需要,强调国家对经济,特别是贸易的干预。

政治思想集中体现在国家学说中,从“人的眼光”(马克思语)出发是当时的主流思潮,思想家们以人为出发点,强调国家在保卫个人财产和权利方面的作用。这种观点最早的代表之一就是尼·马基雅维利[22],面对诸侯割据的意大利,他力主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在国家的建立过程中需要借助君主的权力。马基雅维利主张强化国家权力,认为国家并不象古代先哲们所说的那样,以“善”为目的,而是以建立和维护统治权为核心。为了保持国家的权力,君主的行为不受道德的约束,为了实现统治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另一方面,财产是国家的基础,国家必须设法保障每个人的财产和安全。马基雅维利后一个观点又隐含了限制国家行为的意味。“马基雅维利力图揭示社会政治现象的规律性,发现一种国家形式代替另一种国家形式的原因,研究最好的管理形式问题、统治者的权力同人民的关系问题……”[23]这种思想后来发展成为天赋人权说和社会契约论,国家被认为是实现和保护人的天赋权利的力量。

西方的经济学在近代形成的时候是以政治经济学的面目出现的,史称古典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首次把经济整体的效果评价问题和国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提出,认为经济的目标是增加财富,国家的任务是保证财富的增加。近代政治经济学与当时的政治学都关注国家问题,政治学从保护权利的角度研究国家,经济学从财富增长的角度看待国家。最初的政治经济学在16、17世纪的代表是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西欧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交替时期的经济政治理论。

重商主义没有把生产当作财富的源泉,而是把商业当作增加财富的途径。重商主义把促进贸易的发展看成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任务,认为国家必须设法增加自己的财富,财富的内容是由金银铸成的货币,货币的多寡是衡量财富的标准。货币一旦离开自己的手,就意味着财富的损失和国家的贫困。聚敛货币收入只能通过商品交易,不断地贱买贵卖。重商主义的一个特殊观点是增加国家财富只能通过对外贸易来增加,他们认为国内商业不能增加一个国家的货币量,不过是国内一部分人多得,另一部分人少得,国家的财富没有因此而增加。在外贸中增加的货币量要遵循多卖少买,多收入少支出的原则,使国家的出口大于进口,作为货币的金银才能流入本国。由于西欧国家的金银储量贫乏,积累金银主要得自对外贸易,依靠扩大对外出口。

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在经济中的地位,主张国家的干预是国家致富的保证,重商主义把增加财富当作国家的主要功能,国家的经济政策的目的是获取金银。为此,重商主义在政治上主张强化中央集权,以扫除封建割据,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认为封建割据妨碍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是国家强大的障碍。实行重商主义的西欧国家利用中央集权政府,采取了统一国内关税的政策,这与当时强调集权,扩大国家权力的主流政治思想是一致的。重商主义的政策是实行国家保护主义,重商主义认为商业是国家活动的基础,国家应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国家还应保护工业,扶持手工工场的发展,以增加生产,扩大出口。国家限制货币输出和商品进口,鼓励出口和货币输入。国家用行政手段来增加货币(金银)财富,西欧许多国家都颁布法令,禁止货币输出。以外贸中的顺差来保持货币(金银)输入本国。托马斯·孟[24]在《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1630)一书中把商人称为国家财产的管理者,商人肩负着与其他各国往来的商务。[25]重商主义还主张殖民扩张,壮大军队,以保证货币财富的不断流入着重于商业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法国重商主义者柯尔培尔(1619-1688)认为国家拥有的货币数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军事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的国家并不是指大众国家,而是属于君主。尽管法国重商主义者孟克列钦[26]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政治经济学”的名称,但是是出现于《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1615)一书中。“在18世纪以前,很少有国王、政治家或政治哲学哲学家认为,国家应当为其人民的经济福利负起责任,两者是必然相联系的。国家的财富仅仅从属于君主——属于国王、王后,以及那些设计、资助、指导各种方案来积累外国财富,以便发动战争及增加其权力和威望的臣僚——而不是属于这个国家普通人的福利。”[27]从这点上看,重商主义与当时的政治学说在国家问题上的立场接近,也正是法国学者首次把“经济”一词的含义从家务管理扩展到公共行政和国家事务的管理,并加进了政治含义。[28]

法国的重农学派是近代后期放任主义的经济学鼻祖,对重商主义的批评首先也是来自他们。18世纪中叶法国的农业仍在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部分农村还处于封建经济阶段,柯尔培尔推行的重商主义政策对法国的农村经济造成很大破坏,国家的财源枯竭。以《经济表》(1758)一书闻名的法国经济学家魁奈[29]等人总结了重商主义政策把国家致富之路放在流通领域的的教训,重新提出以生产领域作为富国的根基。自然秩序是重农主义的哲学基础,重农学派的原文为Physiocrate,是由希腊文“自然”和“主宰”两个字组成,意指自然的统治。自然秩序支配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然秩序是上帝赋予的,人们只能了解和遵循它。复苏经济的办法是使人为秩序符合自然秩序,实现与自然秩序一致的办法是自由放任,自然秩序的结果会导向以最少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满足。重商主义相信“建立在私人财产和政府权威基础上的社会自然秩序最有利于保障人类幸福。”[30]重商主义在法国的失败原因在于违反了自然秩序,魁奈主张取消一切干预政策,对个人的和国家间的经济活动实行放任政策。

2近代后期流行“自由放任”随着资本主义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近代后期西方政治学说的主题由为了保护天赋人权而争取建立国家变成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而尽量限制国家。突出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限制国家的权力成为主要话题。19世纪西方主要国家的资产阶级政治体制差不多全都建立起来,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进入稳固资产阶级政权的阶段,这个时期不需要再强化国家对社会和经济的介入了,国家的介入被当作个人自由的一种阻碍。英国于19世纪中叶率先完成产业革命,其他欧洲大国也陆续开始产业革命。产业资产阶级崛起,逐渐战胜封建残余势力和金融资产阶级,成为西方国家中的主导阶级。产业资产阶级的功利动机更为明显,其根本的要求是取得“利润”,“快快发财”。产业资产阶级要求更多的个人自由,特别是经济活动方面的自由。他们认为国家是个“不得不要的祸害”,要求国家“远离”自己。

西方意识形态相应地由争取个人的权利转为维护个人的自由,“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突出强调个人自由,捍卫个人自由或个性的自由发展成为首先考虑的问题。……认为现代人所理解的自由并不是指公民平等的政治权利,而是个人自由,即自由经营、自由贸易、个性的自由发展,是自由竞争。国家应该是个人自由的保护者。”[31]个人开始“远离”国家,要求自由发展,经济按自己的规律运行,不需求政治权力的帮助了。国家是社会的“守夜人”角色、“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等观点代表了当时西方的主流国家观。

政治思想的基础也发生转变,功利主义原则取代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成为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基础。功利主义者注重认经验和感受,主张以事实为依据,反对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功利主义以个人的物质利益和欲望的满足程度作为判断政治制度的依据,主张在个人事务中,个人最有发言权。在社会经济领域,国家不应干涉个人的活动。个人在有关自己的财产权问题上有最高的支配权,国家无权干预。国家的职能仅仅体现为保护个人的利益不受他人侵犯的范围内,仅在这个范围内,国家有权干预个人活动。因此国家是“必要的罪恶“。功利主义者边沁[32]为个人权利至上制定了一套哲学原则,认为“求乐避苦”是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主张“合理的利己主义”。边沁认为社会利益由个单个人的利益总和而成,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社会的利益会自然地得到增进。他用功利原则来评价国家,只有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这个时期的国家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33]

经济学中出现反对国家干预的主张早在18世纪末就已经出现,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34]被公推为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他的著作《国富论》(1776)被当作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经典。《国富论》的第4篇讲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在全部9章中有8章批重商主义,其主要倾向是反对国家干预主义。亚当·斯密以自己的人性论作为经济学的基础。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人皆有“交换倾向”,以利人之物来换取利己之物。满足人的“利己心”的途径是经济自由,自由竞争、自由贸易、自由经营。如果每个人都想使自己的产品实现最大价值,“利己”行为的结果是资本的最大利润。

亚当·斯密在政治经济学上的特色还在于他提出了关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可以自动协调的主张。他认为社会收入是全部个人收入的总和,个人利己行动的极大化会自动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个体之间相互受益的分散化的交换活动会自动实现对资源的配置。只要每个人都努力扩大自己的个人收入,社会财富就会随之增加,“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35]在他们行事时,“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其结果却比任何机构或个人刻意追求公共利益时要好。在亚当·斯密看来,这个结果是在个人充分竞争的基础上,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来指导的,它使人们“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自由竞争越充分,价值规律越起作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越能一致。在关于“看不见的手”的比喻中,亚当·斯密“实际上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前提: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不违反正义律。”[36]这一条从此成为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

关于政府的职能,亚当·斯密假设面对的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即那些对个人极为有益,却不能由任何个人或群体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使私人提供者无法从受益人处征收足够的费用,以抵销其成本,比如国防,所以私人不会自动提供。再比如法与秩序、社会公平等.政府的另一项任务是反对垄断,“独占是良好经营的大敌”,给予个人充分的经营自由才是符合“正义的法律”的。“斯密向他们提供了适合他们要求的自由放任的意识形态,并为自由企业和政府的自由放任的方式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37]亚当·斯密提出的政府职能的观点也一直是经济自由主义和现代政治保守主义政府观的出发点,在他那里,政治与经济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这反映了当时的经济政治现实,“英国经济在十八世纪后期及十九世纪初明显地政治化,从斯密等古典学者的分析中,既产生了对经济过程的实证理解,也产生了对于特定制度的哲学观点。关于自由放任主义的规范观点,与对于在特定的约束结构(主要特点是最低限度的、保护性的或守夜人的政府)的相互作用的实证分析,这二者是(也许是不可避免地)混合在一起。”[38]

18世纪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39]等西方经济学的鼻祖正式以政治经济学为题目展开自己的学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四卷导言中提出“作为为政治家或立法者服务的科学分支,政治经济学有两个明确的目标:首先,它要为人们提供,或更恰当地说,使人们能够为自己提供丰厚的收入或生活资料;其次,向国家或全体国民提供足以维持公用事业的财源。政治经济学的目的是要使国富民强。”亚当·斯密接受重农主义的“自由秩序”主张,反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涉主义,认为个人利己行动的极大化会自动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一个明显目的,就是解释市场如何在没有详细的政治指导下运作……证明具有可接受的效率市场之功能与政治指导无关。”[40]亚当·斯密经历“从重商主义向流行的经济民主主义转变的同时,也伴随着从专制主义向民主制度的政治转变……由于民主思想和制度的传播,经济和政治的压倒一切的目标从扩大君主的权力转变成增进国家人民的福利。”[41]

斯密的后继者大卫·李嘉图的代表作题为《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通过对工资、利润和地租的研究,发现当时条件下地主与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他得出了政治结论:资本主义将导致地主、资本家和工人三大阶级的对立。李嘉图也反对政府干预私人经济,并把之运用到国际关系中,认为分工和自由贸易将有利于各国。尽管李嘉图把制度问题列入政治经济学,以消除制度的不公正,建立一种更人道的制度为目标,但他与亚当·斯密等人都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研究的是政治问题。

三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分离与复兴政治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是国家干预经济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以后的反映。在这以前,18世纪的政治经济学大体上是关于管理经济的学问,主要关心如何指导经济,增加国家的财富。19世纪的政治经济学与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关系密切,但其首先关注的仍是管理问题,尽管方向与18世纪相反,不再强调国家的干预,因此其所关心的仍不是商业或个人经济学。20世纪的前一大半时间是政治学与经济学分道扬镖的时代,政治学集中于法制和政府机构上,经济学这着重在个人和企业行为。直到1960年代以后,政治学与经济学才又一次趋近,“政治经济的伟大传统似乎并没有在管理专业或政治学专业确立自己的地位,只是近来政治经济学流行起来。”[42]

1经济学离开政治领域经济学与政治学在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的分离与社会中国家“远离”市场密切相关。1848年约翰·穆勒出版《政治经济学原理》,在维护斯密的自由市场原理的基础上,针对马克思的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提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修改。此后,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家阿·马歇尔[43]综合了各派的观点,在斯密基本主张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体系。马歇尔于1890年出版了《经济学原理》,把注意力集中在微观经济分析上,把制度当作不变的常量,只考察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效率问题,经济学研究“谁,为何,如何生产”的问题。从此,西方的经济学与政治问题脱开,“十八世纪原本名为‘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到了十九世纪末变成了‘经济学’,”[44]史称新古典经济学。

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个人自由的强调也是推动政治经济学向经济学转变的动力,“由于19世纪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自由经济理论,因此到了19世纪下半叶,‘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经济学’一词。把形容词‘政治的’去掉以后,经济学家便可以论证说,经济行为反映的是一种个体主义心理学,而不是以社会的形式建构起来的各种制度;据此又可以进一步断定自由放任原则是符合自然的。”[45]经济学的独立倾向也与19世纪西方的政治发展密切相关,当时主要国家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确立已有一段时间,并经过不断地改革逐步完善起来,自由主义的总体政策倾向基本形成。这种政治环境使得经济学家可以专心地关注经济问题,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终于发生分裂,“政治经济学的衰落可以在为经济学和政治学建立分立的学科组织中略见一斑。”[46]

这个时期经济学的非政治化强化了政治学已有的独立发展,“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实现了一个更进一步的目标:它把经济学也合法化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那时,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个研究主题已经遭到贬斥,因为人们提出这样一个论点:国家和市场是按照而且也应该按照各自不同的逻辑来运行。”[47]政治学的一个现代转向是研究重心由国家转向政府,随着自由市场制度在西方世界的普及,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在这个时期也已经成型,稳定为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党政治等结构,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也随之从制度转向政府,政府的运作过程、政党政治、官僚体制,以及个人和团体的政治行为等成为政治学主要关注的问题。学科的专业化在工业化专业分工的推动下进一步发展,政治学、经济学以及其他学科经历了强调独立发展的一段时间。但是“经济学和政治学并不是通过简单地割裂19世纪的政治经济学而创立起来的。”[48]经济学是从政治经济学变为经济学,主要研究对象略有变化,不再关注国家问题,集中于微观领域。政治学仍以国家为主,但也发生了向政府、团体、个人等研究对象上的微观化转向。

2经济学重新关注国家问题政治经济在现代再次结合必要性是经济学家先认识到的。1930年代爆发了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由自由资本主义走向垄断阶段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以新的方式出现,自由放任的原则已经无法解决。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关于市场可以自行调节,经常保持供求平衡的主流经济学“一夜之间变成了神话”,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说无法解释西方的经济现实,也无力提出解决经济危机的药方。凯恩斯的经济学应运而生,凯恩斯把经济危机归咎于自由市场制度,主张通过国家纠正市场的缺陷,解决经济危机。凯恩斯用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来解释危机,认为生产过剩和失业的原因是在总收入和总消费之间存在差额,且无法依靠私人投资来弥补。因此必须由国家采取措施,比如扩大财政支出、减少税收等,来刺激需求,达到社会充分就业水平。“在30年代大萧条期间,人们曾经突出确认经济关系对于政治生活的重要性.”[49]凯恩斯的经济学里国家又一次成为重要问题,他主张“国家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是涉及那些由私人已经在完成的活动,而是那些落在个人活动范围之外,如果国家不出面不会有人去做出决定的事情。对政府来说,重要的不是去干那些正在由私人做的事情,或把这些事做得更好些或更坏些的问题,而是去做那些根本就没人去作的事。“[50]1940年代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由于国家再次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政治学与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又一次融合,也可以说政治经济学开始回潮,引起经济学界关注社会整体、国家等政治问题,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主张。

经济学切入政治领域的另一个角度是这个时期出现的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探讨如何在均衡条件下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从整体角度评价经济,也是经济学向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一种动力。美国经济学家P·萨缪尔森[51]综合了凯恩斯和希克斯以及其他经济学家,包括福利经济学的思想,建立了一个以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为蓝本的新经济学体系,他编写的教科书《经济学》自1948年问世以来,在西方广为流传,到1995年,已经出到第15版。萨缪尔森的观点被称为新古典综合派,其特点是把经济学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大部分,分别论述个体经济行为和总体经济运行,认为个体经济领域通行自由放任,总量平衡则需要国家的干预。由于国家被正式纳入经济学体系,新古典综合派已经包含了政治经济学的内容。除此之外,源自T·凡勃仑,经J·康芒斯、G·缪尔达尔[52]等人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在1930年代也开始形成,对制度在经济的作用做了大量的研究。凯恩斯以后国家问题在经济学中已经无法回避了。

战后各国社会发展中政治与经济的融合也向政治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政治学发生变革,与其他学科之间出现交叉。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得以扩大,研究课题被更新,除了传统的政治制度、国家形式结构、民主、平等、自由等问题,对于政治系统、政治发展、政治变迁、政治心理、决策、利益集团、政党、政治文化、舆论、选举等纷纷进入政治学领域。政府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从而政治因素的经济后果也受到政治学家瞩目。这时的政治学走向实证,注重研究实际问题。1987年美国政治学家伊斯顿在回顾美国政治学发展历程时,提到50年代末美国经济从战后的繁荣消退,引起人们对30年代大萧条的回忆,学界马上作出反响,社会科学各学科再度兴起对经济的兴趣,“无论在国内政治还是在国际政治研究中,此时都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谙的新的政治经济学,它再次集中关注隐匿于经济政策背后的政治活动。关切经济关系对于政治权力的归属和运用之影响。”[53]社会矛盾的发展是促进政治学的这一方向性变化的动力,社会科学的新发展也为政治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提供了条件。

3新的政治经济学出现经济学和政治学共同把目光投向政府发生在1970年代,并以出现带有两种学科的明显交叉为标志学说。到那个时期,西方经济战后发展的黄金时期结束,各国纷纷陷入滞胀的困境,长期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通货膨胀高居不下,同时生产停滞,失业率又降不下来。凯恩斯主义失灵,新古典综合派也遭到沉重打击,各种其他经济学纷纷借机登场,其中既有自由主义经济学,也有激进主义主张。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等自由主义倾向的观点居于主导地位,代表人物有哈耶克(F.A.Hayek)、弗里德曼(M.F.Friedman)、卢卡斯(R.E.Lucas)等人。他们对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学说提出尖锐的批评,认为造成滞胀的原因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及其错误政策,价格机制原本能自发地调节供求。他们讨论的是典型的政治经济学问题。以J·布坎南(J.Buchanan)为代表的弗吉尼亚学派,专注于政府行为研究,认为滞胀源自“政府缺陷”,被称为公共选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专门研究政府失败的原因,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政府和政治。另有一批经济学家专门分析制度因素对经济的作用,被称为新制度主义。这些西方经济学家重新关心政治问题,相对于近代的政治经济学,他们以及其他重新涉及政治问题的经济学说,就构成了新的政治经济学。

公共选择学派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和塔洛克1960年代在美国共同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用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政治学的传统问题,“简单地说,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就是政治科学的主题,即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党派政治学、官方政治等等。”[54]着重于指出政府行为缺陷的原因,因而也是现代政治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公共选择学派对政治学所批漏的重要问题重新进行研究,因而有广阔的研究领域,个体和团体的政治行为、政府的行为、选举、投票、集体决策的规则等政治学问题都进入其研究视野,吸引了众多经济学家投下精力。主要代表人物有詹姆斯·M·布坎南、戈·塔洛克、安·唐斯、威·尼斯坎南、肯·阿罗、科尔曼(J.S.Coleman)等。[55]

曼瑟尔·奥尔森[56]的学术成就跨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学科,一生著作颇多,其中影响最大的两部为《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和《国家的兴衰》(1982),均被译成多种文字。在这两部书中,奥尔森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出发点,专注于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团体行为,对集团进行经济学分析和博弈分析,抓住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改变了传统上对团体行为的看法,并把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引向深入。

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又称为新制度主义,集中了比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史和产权经济学等流派,他们的特点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改变了制度研究为政治学专有的狭隘学科现象,制度的概念由此向经济和其他领域扩展。经济学家从经济的角度对制度进行研究不仅为经济学开拓了新的视野,而且使人们对制度的认识有了一个新的角度。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兴盛的学派,不断有经济学家加盟,当代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经济学家D·诺斯、R·科斯、H·德姆塞茨、T·舒尔茨(T.W.Schultz),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我国经济学家林毅夫等[57]。其中的诺斯既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又是新经济史学的创始人之一;科斯既是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又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人物。

其他的政治经济学家中有一批被称为“政治的经济学”[58],主要由一批欧美经济学家组成,包括美国经济学家D·希布斯、威廉·诺德豪斯、詹姆斯·阿尔特[59]、阿莱克·克莱斯勒等人。“政治的经济学”是真正意义上新的政治经济学,他们开始全面探讨政治与经济,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关系,并对政治经济学给出学科交叉性定义。他们与公共选择理论明显不同,不是从经济的角度看待政治,试图用经济学统一政治学,而是真正把政治经济学当成一种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合成。

新的政治经济学与旧的政治经济学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联系在于都使用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两者的区别是主要的,复兴以后的政治经济学“的涵义已经与传统用法大不相同了。”[60]《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则用PoliticalEconomics(中译为“政治的经济学”)来区分PoliticalEconomy(中译为“政治经济学”),并着重指出了两者的区别。政治的经济学“这个术语包括一系列政治学和经济学共同关注的问题的分析,它不同于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政治的经济学的重点在于试图解释总体的经济政策中政治和经济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61]主要研究对象一是经济状态如何影响政府的维持或换届,二是政治因素在经济政策的形成中发挥作用。政治商业周期、政策的优化、选举、政党、政府的规模、公共支出等成为它的主要研究内容。基本方法是“使用现代统计和计量经济学的技术来检验有关经济和政治组织相互作用的假设。鉴于它用数据来提供相互对立的假设,它几乎完全摆脱了同传统的术语——政治经济学相联系的意识形态色彩。”[62]政治的经济学与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在内容的区别如此之大,以致于它已经“成为一种用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研究若干社会政治现象,政治学与经济学相交的新学科。”[63]

国家、制度等问题是西方政治学的传统主题,但政治学一直没有把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问题纳入自己的领域,直到1970年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在为《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政治学”条目时仍没有提及政治经济学。与此同时,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特别是非主流的经济学家,比如极端保守的公共选择学派,还有象加尔布雷思(J.K.Galbraith)这样的新左派经济学家,关注经济的整体效果,关注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贝克尔和布坎南的研究事业延伸进一般认为无关乎经济的领域,例如政治、官僚体制、种族主义、家庭、生育率等。如今许多大学的政治学系里都充斥这所谓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theory)学者,他们用本质上属于经济领域的方法,来解释政治现象。”[64]

经济学者向政治领域的挺进使得政治学界“当代对政治经济学兴趣的重新燃起,与其说是政治学家努力的结果,不如说是激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努力的结果。”[65]经济学家对政治问题的研究给政治学注入了新的血液,引起政治学从新的角度研究政府、国家、制度等政治问题,政治学的发展得以新的激发。现代政治学开始转向,走向具体,不仅研究组织、制度,而且研究政策和决策过程,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遂成为政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政治学的这种变化也是社会现实发展的要求,19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混合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已经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的问题。政府在管理社会(包括经济)方面的功能大大强化,政府既是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也成为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问题。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社会的分化和专业化、现实的复杂化和多元化在1980年代以后又有进一步发展,促使各个学科的研究视野明显扩大,政治学的研究领域随之扩展,伊斯顿总结道,“这些变迁使我们在广泛的领域中对先存的实际状况之看法和态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些领域包括:种族和性别歧视,环境的污染,贫困和经济不平等的最低限度,政治经济权力的集中,核军备的重整,国际范围内经济和政治的相互依存等等。”[66]奇尔科特在总结政治学在当代的新进展时认为,性别问题、环境问题、选择问题、民主问题、资本主义的作用等已成为80年代政治学的主题。[67]上述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是综合性的、多侧面的,以整体面目出现的,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单一学科的分别研究,不足以为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合适的方案,政治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共同研究重要的社会问题成为现实需要。

到1990年代,西方政治学者明确主张“政治学研究不能孤立于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之外。”[68]经济学也在发生变化,更关注宏观问题,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的职能等问题被普遍当作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的再次出现得到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肯定。当代西方出现政治理论与经济理论相结合的趋势,《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词典》中把政治经济学定义为“处理政治和经济过程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科学。”伊斯顿于1990年代意识到了总结1970年代以来的美国政治学发展时,注意到了政治经济学的复兴,他被认为这是政治学在后行为主义时期走向应用,注重政策研究的总趋势的一种表现,也是现实中经济状态与政治事件之间联系日益密切的反映。[69]

4政治经济学复兴的意义政治经济学的复兴反映了当代学界多学科融合的趋势,“旧政治经济学及其近来的复兴,能够比范围较狭隘的经济学和政治科学更好地认识和研究存在于主要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公司、尤其是市场)中各种形式的复杂的相互依赖。它们还能较好地研究和理解对于政治和经济制度都非常重要的基本的社会进程。这些进程包括‘把稀缺手段分配用于相互竞争的目标’以及讨价还价和行使权力。”[70]由美国社会学家华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主持的“古本根重建社会科学委员会”(TheGulbenkianCommissionontheRestructuringoftheSocialScience),于1994年和1995年组织了来自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十位学者进行讨论,认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这三门以探寻普遍规律为宗旨的传统社会科学在当代日益相互重合。

首先是社会学,于1950年代提出了“政治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并把它们作为自己的两个分支。政治学家步其后尘,也将自己的研究范围扩大到正规的政府建制之外。象压力集团、抗议活动和社区组织等,只要是有政治意味的社会现象,都被纳入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华勒斯坦等人认为“政治经济学”的重新使用是社会学家的手笔,“当某些具有批判精神的社会学家重新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时,另外一些不那么具有批判精神的政治学家所作出的回应是力图赋予它以一种更加偏于古典的意蕴,即注重对普遍规律的研究。”[71]结果促使政治学家更加关注经济过程,经济学中的凯恩斯主义的流行重新唤起了对‘宏观经济学’的关注,“于是经济学于政治学之间的分界线变得不那么清晰了,因为分析的对象主要是政府的政策以及各类政府间机构。”再以后,一些非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主张用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分析模式去研究传统上归于社会学的各类主题,比如家庭、犯罪等。

新政治经济学的出现也是政治学吸纳经济学方法的结果。经济学对政治学的“边界入侵”受到政治学家的欢迎,“一些在政治学方面被看作较有独到见解的和比较有用的著作,是由经济学家所撰写的,他们把自己学科的工具箱中取出的合理的概念和模式应用到政治学上。”[72]这使得一些政治学家沿着与经济学家相似的路线来重建政治学,比如把政治学中的“权力”相当于经济学中的“财富”。因此经济学是作为一种模式和一种研究方法进入政治学的,“这时政治经济学的独到之处,是它对于方法论的杰出贡献。迄今为止,唯有经济学因此而著称于世。理性的行动者模式,一般是以演绎推论为基础的,但它时常也需要对于行为世界予以正确的参照。这种模式代表了技术从某个学科向其他学科——实际上是从经济学向一系列其他学科的转移,这种转移的速度之迅速、范围之广泛,在社会科学史上是鲜有先例的。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听到有关‘经济学大帝国主义’的议论,当然,其涵义即是指其他社会科学在进行理性建模时已发现了经济学的威力。”[73]在这方面,政治学不光吸收了经济学的方法,而且还吸收了心理学、社会学,甚至若干自然科学的方法。“‘入侵者’常常受到欢迎,并且被看作对政治研究作出了有用的贡献。”[74]对于政治学和经济学这两个学科来讲,“最重要的情况是,近年来为建立新的政治经济学(即,为更紧密地、更系统地结合,无论是什么名称,也无论最终学科的重新安排是什么)提出了有力的论证,这一论证显得很有说服力。”[75]

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新政治经济学也是一个重提价值观问题的过程,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在某种意义上把政治经济学当作道德科学,他的《道德情操论》发表在《国富论》之前。新政治经济学关注的是古典时期以后经济学家不再研究的问题:产权、利益集团的冲突、国家、官僚制度、自由、正义、秩序等政治现象和政治哲学问题,“保守主义经济学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理论,同时也是一种规范的政治理论。”[76]这与西方政治学走向后行为主义,重提价值问题,向国家的回归等的学术趋势是一致的。伊斯顿认为政治经济学的回归形成了政治研究新的方法:理性人和公共选择模式,这种方法先是被政治行为研究所采用,尔后又推广到道德问题等其他政治学领域。他举了罗尔斯(JohnRawls)对正义问题研究的进展为例,罗尔斯在《正义论》(1971)运用了理性人和博弈等模式,给出有说服力的、准确的正义标准。伊斯顿得出结论:“理性的模式使得新的政治哲学有可能要求与经济学本身无分伯仲的逻辑性和精确性。因而,各种价值标准亦以一种合意的方式,觅见了自己返还科学研究的途径。”[77]而在行为主义时期,规范性问题涉及价值观,一直被当作主观性的东西而排斥在政治科学之外。

当代西方学术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学科的融合与交叉,社会科学中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互融合,出现了一些边缘学科,如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其中一些经济学家关注政治问题,进入以往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出现了一批研究政治问题的经济学家。他们不仅对政治制度、国家、政府、选举、自由、平等、民主等传统的政治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得出自己独特的结论,而且还专门分析了投票规则、代议制民主与财政政策的关系等新的问题。经济学家“侵入”政治学,给政治学这一古老的学科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如何回应经济学的“入侵”,如何从政治学的角度评价经济学家的政治研究,是摆在政治学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注释:

[1]列奥·施特劳斯等主编:《政治哲学史》,河北人民出版社中译本,1993年版,上册,绪论,第6页;country一词在政治学著作中一般汉译为“国度”。

[2](美),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86年版,上册,第33页。

[3]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第33页。

[4](美)肯·米诺格:《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5](Xenophon,约公元前430-355),他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有《居鲁士的教育》、《希腊史》、《远征记》等著作传世,还有一些记录苏格拉底思想的对话体著作,

[6]参见陈孟熙主编:《经济学说史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

[7]色诺芬:《经济论雅典的收入》,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61年版,第18页。

[8]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的名著《政治哲学史》中有“色诺芬”一章,但只在其中个别地方提到色诺芬的Oeconomicus(中译本译为《财源论》),参见列奥·施特劳斯等主编:《政治哲学史》,第93-126页。

[9]Plato,公元前427-347,古希腊思想家。

[10]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86年版,第201页。

[11]柏拉图:《理想国》,第154页

[12]丛日云:《西方文化传统》,大连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13](美)约·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1年版,第91页。

[14]参见(苏)涅尔谢相茨:《古希腊政治学说》,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1年版,第145-7页;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73-4页。

[15]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古希腊思想家。

[16]约翰·伊特韦尔等编:《新帕格尔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中译本,1992年版,第3卷,第968页。

[17]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65年版,第19页。

[18]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31页。

[19]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53页。

[20]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48页。

[21]《经济分析史》第一卷,第93页。

[22]Nicollo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思想家。

[23](苏)莫基切夫主编:《政治学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译本,1979年版,(上),第135页。

[24]ThomasMun,1571-1641,英国经济学家。

[25]参见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59年版,第1页。

[26]AntoynedeMontchretien,1575-1621,法国经济学家。

[27](美)罗.赖克:《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前景》,上海译文出版社中译本,1998年版,第11页。

[28]《新帕格尔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第968页。

[29]FrancoisQuesnay,1694-1774,法国经济学家。

[30]亚当·库珀等编:《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上海译文出版社中译本,1989年版,第549页。

[31]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70页。

[32]JeremyBertham,1748-1832,英国哲学家。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253页。

[34]A.Smith,1723-1790,英国经济学家。

[35]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74年版,下卷,第27页。

[36](美)保·海纳:《权利·自由·乡镇自治》,中译文见《自由与社群》,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16页。

[37](美)保·萨缪尔森等:《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中译本,1992年版,(下)第1275页。

[38]布坎南:《宪法经济学》,中译文载《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35-336页。

[39]DavidRicardo,1772-1822,英国经济学家。

[40]《宪法经济学》,中译文载《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第335页。

[41](美)罗.赖克:《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前景》,第13页。

[42](美)罗·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译本,1998年版,第474页。

[43]AlfredMarshall,1842-1924,英国经济学家。

[44](美)弗·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远方出版社中译本,1998年版,第26页。

[45](美)伊·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三联书店和牛津大学出版社中译本,1997年版,第19页。

[46](美)格林斯坦等编:《政治学手册精选》,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6年版,上卷,第50页。

[47](美)伊·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第21页。

[48](美)格林斯坦等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第95页。

[49](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华夏出版社中译本,1989年版,中译本序言,第3页。

[50](英)凯恩斯:《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见《凯恩斯全集》,第4卷,第291页;中译文见《预言与劝说》,江苏人民出版社中译本,1997年版,第317页。

[51]P.A.Samullson,1915-,美国经济学家。

[52]ThorsteirnVeblem,1857-1929,美国经济学家;mons,1862-1945,美国制度经济学家;GunnarMyrdal,1898-,瑞典经济学家。

[53](美)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译本序言,第3页。

[54]丹·缪勒:《公共选择》,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2年版,第5页。

[55]JamesM.Buchanan,1919-,美国经济学家.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主要著作有《贸同的计算;民主的逻辑基础》(1962)(与戈登·塔洛克合著);《民主财政论》(1966);《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在政治方面的应用》(1972);《赤字下的民主》(1977);《自由、市场和国家》(1966)等。G.Tullock,主要著作有《官僚制的政治》(1965)。AnthonyDowns,代表作为《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W.A.Niskanen,代表作为《官僚与代议制政府》(1971)。K.Arrow,代表作为《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1951),

[56]MancurOlson,1932-1998,美国经济学家,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院院士,曾任公共选择协会会长(1972-1974),美国经济协会会长(1986),以及其他若干学术头衔。

[57]D.North,主要著作有《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合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81)、《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0)。R.Coase,主要论著有《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1960)、《企业、市场与法律》。H.Demsetz,主要著作有《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1982)等。

[58]这里的“政治的经济学”指的是PoliticalEconomy或PoliticalEconomy,,目的是与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区分。

[59]D.A.Hibbs,与Fassbender,H.合编:ContemporaryPoliticalEconomy,(1981)美国经济学家,著有。W.D.Nordhaus,美国经济学家,著有《经济学》(与萨缪尔森合著),为再版了十几此的大学教材。JamesE.Alt,美国经济学家,著有ThePoliticsofEconomicDecline,(1971).K.AlecChrystal,美国经济学家,与JamesE.Alt合著:PoliticalEconomics,(1983).

[60]《新帕格尔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第968页。

[61](英)戴维·米勒等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译本,1992年版,第554页。

[62]《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第555页。

[63]刘德厚:“‘经济政治’范畴分析”,载《经济评论》,1994年第2期,第6页。

[64]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第26页。

[65](美)罗·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第475页。

[66](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译本序言,第2页。

[67]参见(美)罗·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第18页。

[68]《比较政治学理论》,第14页。

[69]DavidEaston&,DevelopmentofPoliticalScience:ComparativeStudies,Press,1991.chapter12..

[70](美)卡·爱·索乌坦:“什么是新论?”,载(美)斯·L·埃尔金和卡·爱·索乌坦编:《新论》,三联书店中译本,1997年版,第13页。

[71](美)伊·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第49页。

[72](美)格林斯坦等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第95页。

[73](美)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译本序言,第5页。

[74](美)格林斯坦等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第96页。

[75](美)格林斯坦等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第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