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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合集7篇)

时间:2023-03-14 15:15:30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1篇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有关会议精神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教活动,使人口计生干部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纪委、省、县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

(二)科学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014年面临卫生计生机构重组、职能转变,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规范权力行使,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

继续抓好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反对“”的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市、县有关要求,大力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严格相关纪律。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问题。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二、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工作

(一)大力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按时完成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及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通过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有奖短信评议、宣传咨询活动、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力争进入评议活动先进行列。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审批、办证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监督,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社会满意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和奖励扶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推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为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继续开展县级“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展 “阳光计生行动”的内涵,全面提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全市人口计生行政效能建设,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继续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在审批、执法、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卡、拖、要、乱”行为,落实免费服务项目,纠正该办的不办、该及时服务的不及时服务、办事效率低下、影响服务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一)突出办案工作重点。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合作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

(二)不断健全办案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廉政考核与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同步进行。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及责任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分管科室发生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断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规范程序,进一步健全案件受理、审批、查处和报告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2篇

一、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1、加强领导,切实将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区委、区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精心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细化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各科室、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年终开展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活动,并将履行职责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抓好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共区第七届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和《廉政准则》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2、按照区纪委要求,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3、加强农林水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务政务公开。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局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农林水局工作办事公开。

三、抓好监督检查,促进强农惠农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民负担监督情况、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加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直补资金规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完善规范移民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移民直补资金动态管理,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

四、抓好制度建设,深化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纳入农业、林业、水利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三重一大”报告、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条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3篇

一、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上级的权威,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围绕中央和省委推动科学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项目顺利实施,成效及时显现,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物质实施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推进党的建设、廉洁重建、科学重建。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诚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组织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以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管人、管财”等有关岗位的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实施“勤廉双优”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公信度不高,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化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针对农民直接补帖政策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加大对抗灾救灾、救助资经、物质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完善物质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对在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冬季征兵中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以及退耕还林、农网改造、工业园区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渎职,以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案件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扎实深入开展镇机关党员干部的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以“三个在不在”为主要内容,下大力气解决干部职工上班时在不在岗,工作时在不在状态,业务时在不在行的问题,使机关效能得到根本好转。

六、今年伊始,镇将职工分为“三片八办”,对干部职工一律实行“双向选择”定岗定位,同时,规范了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发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普安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绩效百分考核办法》,工作性津贴全部与工作实绩挂钩,逗硬奖惩,确保调动所有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七、按时上班签到和值班制度,严禁,铺张浪费行为,2011年3月制订了《普安镇机关职工管理制度》,加强了全镇职工的管理,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办《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抓好廉政自律,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的通知》。我镇严格按照开江委办文件精神,不折不扣的进行了宣传,贯彻落实,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一例有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八、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向王瑛同志学习,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活动,学习活动情况稿件曾被上级采用。

九、加大对全镇项目资金的监管,如对工业园区征地上千万元的资金,实行组、村、镇人员三级建章的统一管理,防止了资金挪用、乱开支等行为。

十、在各村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厂矿的活动,努力营造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风气,使上级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老百姓手中。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4篇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要组织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育活动。结合抗震救灾各阶段实际,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自我教育、帮助教育、相互教育,比实践本领、比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比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办法为主要形式的“三学习三教育三比试活动”,引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抓好抗震救灾各阶段政策落实,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五个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创建工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村党组织班子运行现状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建立不胜任现职村干部退出机制,抓好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提高“一定三有”(即:定权责立规范,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保障水平,督促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政策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集体“三资”管理

(一)大力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纪委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统筹,严格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归集和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台帐,进行详细的登记、统计,按需发放,严格防止重复发放和覆盖不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户数和人数统一领取和分发救灾物资和资金,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统一建立收发资金物资档案,在发放时必须有领取人签字,确保发放的真实性,避免出现重领、冒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严格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的民主程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建设。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监管、建账核算,委托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运转有经费、人员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

(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机制,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培训,规范村务监督机构履职行为,维护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保证村务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着力打造一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带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勤廉指数”测评。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广议事协商、民主恳谈等做法,保障农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实事求是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公开工作规范化。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做好公开目录编制和修订工作,督促各农村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目录进行公开。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十一个统一”要求,统一悬挂《“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公示栏》,统一公示《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情况公示表》《救灾物资收支台帐》和《地震救灾物资领取(公示)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全面覆盖。

四、进一步解决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抗震救灾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作风效能,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立项、招标投标、进度质量、分配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过渡安置补助、农房维修加固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情况,规范补助对象评议、资格审核和资金公示,加强对补助发放的跟踪监督;突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和重建项目真正用于农民群众。

(二)坚决纠正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和灾情统计中、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5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会学习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学习、遵守教育,加强对维护和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引导、督促党员牢固树立意识,做到规定的就不折不扣执行,违背规定的就坚决查处和纠正,切实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实时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完善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列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本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问题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三、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工作的“宝典”,带头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树立准则观念,牢记纪律要求,做到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同时,在学习教育的组织形式上,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落实。一是坚持学习的经常性。即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廉政党课和不少于8次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二是坚持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辅导与组织讨论相结合,编写党风廉政教育资料与观看电教片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这个关键问题,通过组织党员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等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加强党纪国法教育。通过邀请县纪委、检察院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严格遵守“五公开、十不准”教育、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

(四)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以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参加法庭审判旁听、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教育。同时,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四、强化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提高案审工作透明度和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防止现象的发生。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一平台,及时提供质监法律、法规,便民服务政策,质监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对外政务公开面。凡是办理与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只要不属保密范围的,要采取“上网、上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票据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五、加强行风建设,深化专项治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使责任制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年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职工在年终考核中坚决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先资格。通过治庸、治懒、治散,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干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

(二)继续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开展“行风民主评议”为载体,继续开展以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为本局行风监督员,欢迎他们经常深入到企业和人民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对我局的行风情况进行监督。从而使我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自查自纠,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管理。

(三)狠抓制度的执行力。狠抓国家局“五公开”、“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从严刹风整纪,继续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努力推进质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对腐败问题,一经发现,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省局、市局、县纪委要求,加强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执法工作中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建立健全重要举报内容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制度,将本部门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市局纪检组和县纪委汇报。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6篇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局党组书记是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调查监测分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任务分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3、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

4、局机关人事、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等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各专业统计、办公室等科室要切实履行统计、行政监管职责。

5、制定分责分层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存在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

6、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

7、严明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市各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党性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8、学习贯彻十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各项统计工作之中,确保统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开展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展览、收集廉政勤政格言、廉政文化专题辅导课、廉政倡议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10、开展第十五个“宣教月”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认真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提高教育实效和促进工作落实统一起来,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统计职业道德、党纪法规等廉政教育,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

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1、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大统计调查工作中风险排查工作力度,不断拓宽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范围。把廉政风险防控与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紧密结合,着力规范统计调查与报告、数据审核与评估、干部选拔与任用、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提高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加强举报核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12、规范完善廉政制度。强化人、财、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公开公示、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要求,完善廉政工作机制。

13、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扩大公开范围,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内容规范,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统计干部行为

14、加强统计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市统计局2014年工作要点,继续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等统计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统计服务全面、及时。

15、加强责任制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工作座谈、实地检查等形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

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第7篇

一、加强纪律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督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守政治纪律这条底线,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市委、省司法厅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问题。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

(三)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注重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下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四)律建设责任。严格教育监督,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督促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遵守组织纪委和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查处违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党风政见警风行风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三十二条规定、省厅十六规定和市局十六项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等工作。督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严格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参加政见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活动。

加强警车管理使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加强监督,严肃整治司法警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法律服务监管。加强律师职业诚信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健全公证机构管理制度;深化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律师职业规范、公证办理流程、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安置帮教政策法规等事项的公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制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证工作。

三、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始终摆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引导广大干警作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

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监管,把资金使用、公务接待、警车管理作为监督重点,大力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四、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