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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3-07 15:16:33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1篇

为了顺利完成一九八三年国库券发行任务,现在对发行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办理国库券发行工作的机构

国库券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为了便利单位和个人认购,经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商定、这两个银行的所属机构也同时办理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券办公室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库券分配方案,编制一九八三年四种(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面额所需数量的领用计划,于一九八二年年底以前上报中央国库券办公室。然后由人民银行总行结合印制数量加以适应调整后分配发运。

二、单位认购、交款办法

中央、地方和部队所属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后,应及时将本单位认购数报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

各单位对认购的国库券,原则上应一次交款。少数单位一次交款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交,但应在六月三十日前全数交清。

单位交款时,应填写“一九八三年国库券单位交款凭证”一式四联,向其开户的银行办理交款(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可持交款凭证到人民银行交款)。收款银行负责审查交款凭证各项内容填写正确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

银行收款后,应签发“一九八三年国库券收款单”(三联),并将其中第二联(收据联)给交款单位,作为以后领取本息的凭证。

三、个人认购、交款办法

职工、城市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购买国库券,由所在单位(市民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办理。认购工作一般应在四月底以前结束,各单位应将认购数报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应根据购买人的需要,向收款银行编报所需国库券分配面额的计划。

职工交款,可以由本人一次交清;也可以由发放工资部门按本人所订的交款计划,从应发工资中代交。各单位统一代收的国库券款,必须按月送交银行,不得留在单位或作为储蓄存款,更不得挪用。银行收款后,尽可能按代交单位的要求酌予发给所需面额的国库券,不再开临时收据。

农民购买国库券,由生产队统一办理。具体的交款、发券办法,在保证钱券两清,不错、不乱、不丢失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银行部门自行商定。

各单位(包括生产队、街道办事处)代个人交款时,应填写“一九八三年国库券个人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收款银行负责审查交款凭证的各项内容正确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

城乡个人购买国库券,由于特殊原因,不愿在单位统一购买的,也可以到银行直接购买。由购买人填写(或银行代填)“一九八三年国库券个人交款凭证”第一、三两联,同时由银行发给相应面额的国库券。

四、国库券款上划办法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对代收的国库券款,以“90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和“91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分别开设专户,不计利息。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或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双设机构地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代收的国库券款项,应于当天(或次日营业开始后)划转当地人民银行,并将留存的单位和个人交款凭证第一联(报查联)和国库券收款单第三联(存根联)一并附送。

人民银行县支行所属集镇办事处和农业银行县支行所属营业所代收的国库券款,应于每月25日上划人民银行县支行,并将留存的单位和个人交款凭证第一联(报查联)和国库券收款单第三联(存根联)一并附送。

人民银行各经办行(包括单设农业银行的县支行)对代收的国库券款,从一九八三年三月份起,每月上划一次。于月初将截至上月底收到的款项,全数逐级上划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上划数必须与报同级国库券办公室的数字一致。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汇总后,于中旬内转划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于月底集中划交中央总金库,以108“款”“国库券收入”科目入库。

人民银行县支行(或城市区办)每月收到各收款银行报来的上划款项报单和随附的单位和个人交款凭证第一联,经整理汇总,并与“90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91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核对一致后,填写“一九八三年国库券交款凭证汇总单”,连同单位和个人交款凭证第一联(报查联),于次月三日前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县(区)级国库券办公室按照国库券月报规定的内容,编制国库券月报表,逐级上报。

五、挂失问题①

个人购买的国库券要妥善保存,银行不能受理挂失。各级财政、银行部门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注:①此项小标题是编者加的。

六、报告制度

在发行国库券期间,为了便于向国务院报告发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中央各主管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应向中央国库券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二月底报送国库券任务分配方案、分配依据和工作部署情况。

2.从三月份起到交款结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于每月8日前用电报月报报告上月末止累计认购、交款数。认购数按各县(市)和主管部门统计上报数、交款数由各县(市)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人民银行县支行(或城市区办)转送的交款凭证第一联(报查联),按月报内容分类统计上报,其总数必须和银行上划数一致。

中央主管各部门和解放军总后财务部,根据所属单位上报数,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底的认购数、交款数,用书面报表或电话报中央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

3.在认购和交款期间,每月报一次书面简报,着重反映认购和交款好的典型事例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交款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认购、交款情况,各阶层购买国库券负担水平分析,工作经验和对今后发行国库券的意见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应附送“一九八三年国库券认购、交款情况统计表”。

七、国库券的推销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①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2篇

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国务院决定,一九八二年继续发行国库券四十亿元,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二十亿元,城乡人民购买二十亿元。为了顺利完成一九八二年国库券发行工作,根据国库券条例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国库券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并由人民银行委托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所属机构同时代办。

二、一九八二年国库券属于单位购买的,发给国库券收款单(代国库券);个人购买的,发给国库券。国库券由财政部统一印制,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分发各省、市、自治区分行转发所属县(市)支行(包括单设农业银行县支行)。人、农(或人、中)两行双设机构地区,由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转发农、中两行县(市)支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应根据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提供的个人购买国库券任务分配方案,编制一九八二年四种(一元、五元、十元、一百元)面额国库券所需数量的领用计划,于三月底以前上报人民银行总行,以便据以分配发运。

三、单位认购和交款办法:

中央、地方和部队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和自己的财力认购国库券后,应填写“一九八二年国库券认购书”(表式一)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作为统计上报国库券报表的依据;第二联送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完成认购任务的报告;第三联由认购单位留存。

单位交款时,应填写“一九八二年国库券交款报告书”(表式二)一式四联,连同转帐支票向其开户的人民银行办理交款(在当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开户的认购单位,可由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代为收款;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可持转帐支票到人民银行交款)。银行收款后,在交款报告书四联上均注明收款日期,并加盖公章签证。然后将第四联留存,第一联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作为统计上报国库券报表的依据;第二联和第三联退交款单位。交款单位将第二联送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完成交款任务的报告;第三联由交款单位留存,代记帐凭证。

各单位对认购的国库券款项,原则上一次交清,少数单位有困难的,可分两次交清。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收款后,应向交款单位签发“一九八二年国库券收款单”(表式三)三联,第一联由收款银行代收入传票;第二联给交款单位收执,作为领取本息的凭证;第三联由收款银行留存,作为核对还本付息的依据。

四、个人认购和交款办法:

个人购买国库券,如所在单位(农民由生产队、市民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办理认购、交款和领取国库券的手续,采取一次认购、一次或分期交款的办法。由于购买数额较大,不便在单位统一购买的,也可到银行直接购买。

各单位领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动员大家自愿认购,认购工作一般应在四月底以前结束。认购工作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填写“一九八二年国库券认购书”(表式一)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作为统计上报国库券报表的依据;第二联送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完成认购任务的报告;第三联由认购单位留存。

职工交款,可以由本人一次交清,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工资发放部门,按其所订的交款计划,从应发工资中代扣。农民交款,可以由本人一次交给生产队,也可以采取由生产队统一垫交,在分配时扣回的办法。市民由本人到街道办事处交款。各单位(包括生产队、街道办事处)代收的国库券款,每旬或每月集中送银行办理交款手续。交款时应填写“一九八二年交款报告书”(表式二)一式四联,银行收款后,在交款书四联上均注明收款日期,并加盖公章签证。然后将第四联留存;第一联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作为统计上报国库券报表的依据;第二联和第三联退交款单位。交款单位将第二联送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完成交款任务的报告;第三联由交款单位留存。

少数直接到银行购买的,由购买人填写(或银行代填)“一九八二年交款报告书”两联,一联送当地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作为统计上报国库券报表的依据;另一联由银行留存。

在国库券未发到前,各单位(生产队、街道办事处)代个人交款时,由收款银行先开给“一九八二年国库券款临时收据”,只限于作换领国库券的凭据。临时收据的格式和换领国库券的处理手续,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另行制订下达。

五、人民银行对于代收的国库券款,应在“90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和“91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下分别开立专户,不计利息。

人、农(或人、中)两行双设机构地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代收的国库券款项,应于当天(或次日营业开始后)划转当地人民银行经办行。

农业银行县支行所属营业所代收的国库券款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上划一次。

人民银行各经办行(包括单设农行县支行)对于代收的国库券款项,从一九八二年三月份起,应每月上划一次。于次月月初将截至上月底的数额全部逐级上划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省、市、自治区分行汇总后,于中旬内转划人民银行总行。同时,由人民银行总行划交中央总金库,以89“款”“国库券收入”科目入库。

六、个人购买的国库券要妥善保存,如果发生遗失,银行无法挂失,各级财政、银行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七、还本付息办法:

根据国库券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库券还本付息自发行后第六年起办理。单位购买的,不再抽签,按单位购买总额平均分五年作五次偿还。个人购买的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五年作五次偿还,每次偿还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一九八七年六月由财政部负责组织举行抽签仪式,邀请各方面代表到会监督抽签。按国库券号码末尾两位中签号数,分别从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一年偿还本息。抽签具体办法,在一九八七年抽签前另行公布。

八、报告制度:

在发行国库券过程中,为了便于向国务院报告国库券发行情况,各省、市、自治区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中央各主管部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铁道兵后勤部、基建工程兵后勤部应向财政部报送以下材料(并抄送人民银行省、市、自治区分行):

1.二月底报送国库券任务分配方案,分配依据和工作部署情况。

2.从三月份起到交款结束止,每月十日前报送一次认购和交款情况书面简报,着重反映踊跃认购和交款好的典型事例以及分配发行中存在的问题。

3.交款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认购、交款情况、各阶层购买国库券负担水平的分析、工作经验和对今后发行国库券的意见等。并附“一九八二年国库券认购、交款情况统计表”(表式四)。

九、为了加强地方国库券推销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检查督促,中央各主管部门、解放军后勤部门应将分配给所属单位的国库券购买任务,通知单位所在地的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中央、地方和部队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国库券,都要将“认购书”和“交款报告书”的第一联送给当地的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县(区)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应根据各单位的“认购书”和“交款报告书”,按单位类别分别统计认购和交款数,于每月末填写“一九八二年国库券认购、交款情况统计表”(表式四)一式三份,交款总数经同级人民银行核对盖章后,财政、银行各留一份,其余一份于每月五日前上报省、市、自治区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省、市、自治区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汇总后,于每月十日前上报财政部。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3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 国库组织体系 干部培养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步伐加快,各级人民银行国库经理预算收支业务笔数与金额迅猛增长,政府预算收支工作对经理国库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人民银行组织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甚至有所倒退,国库干部队伍建设也没有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本文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从宏观与发展的视角,认真研究分析人民银行国库组织体系与干部队伍配备管理现状,呼吁加快人民银行国库组织体系建设与干部队伍培养。

一、研究人民银行国库组织体系建设与干部队伍培养需要准备把握的三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国库业务量与工作量的区分

许多研究国库组织体系与干部队伍建设的人士,普遍将国库经办的业务量作为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这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参考依据,则会使国库研究误入歧途。其实,国库业务量是指各级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收纳、拨款支拨、收入退库、预算收入更正等业务笔数,而国库工作量则是除了国库办理的上述基础性业务之外的在其他方面需要承担的客观的具体的工作。比如,近年来,总行国库局对国库部门的要求标准较高,要求各级国库做好库存日报、预算收支月报、退库月报编制以及分析,要求编制上报国债发行周报、国债持有量月报以及国债发行信息,要求开展国库收支专题调研与综合调研分析,要求组织开展支库业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国债发行兑付业务、国库经收业务等现场检查,国库部门还需要与财政、税务等外部单位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税收政策改革等进行大量的沟通与协调,这都需要国库部门付出很多的精力,这个工作量累加起来是十分巨大的,必须予以统筹考虑。

(二)关于国库服务属性与管理属性的界定

在研究国库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上,大多数同志喜欢将国库定位于传统的服务型的业务工作。其实这种定性本质上没有什么错误,本来国库是为国家预算收支工作服务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变革,也为国库赋予了许多管理职能。比如,对各种预算拨款用途合规性、计划性、规范性进行监督,对各级预算收入在金融机构划转进行监督,对各级预算收入退库进行监督,对各级财政资金账户进行监督,等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库是一种兼有服务与管理职能的综合性部门。如果这样界定国库服务与管理的属性,更容易客观辩证地看待国库组织体系建设以及国库干部队伍培养。

(三)关于国库干部队伍正式与非正式的管理

目前,人民银行,尤其是中心支行以下的干部队伍普遍紧张,如果仅仅向人民银行内部挖潜人力资源,国库干部队伍的配备将无法得到有效地满足。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的国库,既包括了中央国库,又包括了地方国库。也就是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国库一方面收纳上解中央级预算收入,划拨中央财政转移资金,在为中央预算收支工作服务,另一方面还要为地方预算收支工作服务。那么,在国库人员配备上,就可以与地方政府协调,适当招聘一些从事地方国库业务操作的人员,帮助解决基层人民银行国库队伍匮乏问题。

二、人民银行国库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一)基层国库管理的现状

1.业务增长突飞猛进,发展后劲不可估量。近年来,国库业务发展十分迅猛,发展动力多来自外部的推动。比如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与推进,促使各级社保基金、水资源费、工会经费等政府预算内外收入逐步纳入国库核算与管理。同时,国库自身建设与要求也在不断提升,直接办理国债兑付业务、涉农财政补贴业务等创新性工作,也相应增加了国库部门的业务量。同时,近年来国库外部协调工作量、国库执法检查工作量、国库信息反映数量、国库调研数量以及国库向人民银行内审、事后、会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报送的相关报表、材料等,都增长了很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国库服务需求越来越高,仅农村社保的试点与扩面,就可以使国库业务量倍增。随着国库服务手段不断改进,各种政府预算收入将全部纳入国库核算,许多政府预算支出将直接由国库直达收款人,所以国库业务发展后劲不可估量。

2.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稳定难度不可小视。当前,中心支库及其以上国库的人员配备相对充足,县市支库人员配备相对紧张。县市支库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认识理念老化也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另外,由于支库人员工作量相对人民银行其他内设机构来说相对较大,承担的业务工作压力、绩效考核压力、风险防范压力在县市支行也是最大的,而个人进步与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县市支库人员的配备与稳定。在一些县市支行,许多国库人员调离国库部门的意愿非常强烈,但从其他部门安排到国库部门则往往需要行长做工作予以争取,“老实人干国库事,国库人干老实事”是许多地方人民银行员工的共识。

3.岗位设置流于形式,内部制约不可放松。根据总行国库相关规定,各级国库需要设置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国库监管、国债管理、系统维护等10多个具体岗位,县市支库也不例外。这样,支库为了应付众多的岗位设置,只好模糊应对。现在,除了国库会计核算具体岗位外,其他相对较虚的岗位常常是有人无岗,或有岗无责,即便是上级国库安排布置的工作,也是马虎应对。当前,一些县市支行进行了内设岗位与职能整合,支行领导对于国库工作的要求,也常常是满足于账平表对、不出风险,上级国库安排的需要高标准完成的工作,由于没有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保证,也常常是应对了事。

(二)存在的问题与根源

1.业务管理“头重脚轻”,难以实现“平衡发展”。人民银行依法经理国库工作,在总行层面是十分重视的。总行国库局无论是国库制度体系、国库资金汇划体系以及国库监管体系建设,还是国库统计分析体系、国库信息化体系以及国库文化体系建设,都是十分迅速,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高的,且总局也有高素质的人才作保证,所以,人民银行总行经理国库水平非常高。同时,总行国库局也按照做大做强国库的思路,对下级国库的各个方面工作严格要求,希望促进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整体水平的提高。然而,自上而下,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人员配备越来越紧,国库人员综合素质也越来越低,经理国库工作水平也相应呈下降趋势。所以,人民银行国库的人员管理、业务素质、制度建设、内控能力、工作水平等就像一个“倒金字塔”,显得“头重脚轻”,严重制约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事业的平衡发展。

2.机构建设“徒有虚名”,难以实现“权责对等”。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是为了满足国家预算收支工作而存在的。在国家预算收支工作的征收、划缴、入库、使用管理的环节中,国家相应设立了预算收入征收机关(国税、地税、海关、社保等)、划缴(商业银行、信用社)、入库(国库)、资金管理(财政)等单位,只有国库是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其他单位都是机构编制相对独立的单位。同时,由于基层人民银行职能弱化等原因,县市支行国库内设机构多被与其他职能部门合并,支行国库股的招牌在县市级人民银行已经很少见。可以说,人民银行国库在地方政府预算收支工作中承担了很大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但在机构管理中没有相应匹配。在一个地方中,常常是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几名工作人员,办理了数百、上千名的税务征收人员、上百名的财政人员所经办的业务,因为,一个地方的所有预算收入最终都要进行人民银行国库,所有预算收支都要从人民银行国库拨出。由于国库机构建设的长期滞后,县市人民银行国库就像“小牛拉大车”一样,负重前行。

3.队伍建设“环境堪忧”,难以实现“持续发展”。在国库队伍建设上存在一个难以有效解决的“瓶颈”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对经理国库精细化的管理、高标准的要求与人民银行国库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的矛盾。一方面,地方政府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社会保险、税收征管等改革,需要国库予以配套,需要国库不断改进服务,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需要国库加强内控,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完整,需要国库加强收支分析,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国库一般仅有3~5人名人员,在忙完日常资金收纳报解、会计核算、账平表对、国库收支分析等基础性的工作后,已经鲜有精力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和任务。再者,多年来许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把国库作为一种传统的服务性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不十分高,所以国库人员一般也难以在晋级、升职等个人进步上取得较大的收获,国库人才使用、发挥、管理的环境不十分理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国库队伍,也只是各级人民银行对国库队伍建设提出的理想化的战略口号,实现这一目标任重而道远。

三、建议与对策

(一)树立全局意识,统筹国库事业发展

在分析研究国库组织体系建设与队伍培养上,既要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工作,又要跳出人民银行的固定思维。国库是为国家预算收支工作服务,并以此促进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促进国家财政、税务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文明进步。现代国库的职能作用十分巨大,尤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国库的职能发挥息息相关。为此,我们必须树立全局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研究和决策国库职能作用的定位、国库组织体系的构建以及国库事业的发展。

(二)树立发展意识,保障国库机构建设

国库事业的持续发展,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国库组织机构作保障。当前,国库组织机构建设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健全“末梢机构”。国库末梢机构,即县市国库的办公机构。要迅速扭转县市支行撤销国库股、合并综合业务股的做法。积极稳妥的做法为:保留现有的国库股,与综合业务股合署办公,原来没有设立国库股的支行,也要尽快设立与综合业务股合署办公的国库股。第二步,运作“金库机构”。多年来,国家金库印章仅仅作为加盖业务报表等使用,不能对外发文、发函,也就是说没有独立行文的效能。当前,应该允许各级国库在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发文各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单独就国库工作对外行文,扩大国库的社会影响。三是升格“国库机构”。积极向国家决策层争取,尊重人民银行国库在国家预算收支工作中的地位与职能作用,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模式,对国库办公机构作适当的升格。比如,人民银行总行对外单独运作国家金库总库的职能,按照不同的管理职责设立若干个司级业务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比照设立国库办公机构。

(三)树立人本意识,保证国库人员配备

当前,要彻底解决人民银行国库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统筹考虑。一方面,对国库队伍进行适当的优化,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正式国库队伍。比如,县市支行应对配备3~5人专职正式国库人员。另一方面,由各级地方政府承担相关费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国库人员,纳入人民银行国库人员管理。比如,县市支行对外招聘3~5名专职国库人员。如此,县市支行国库专职人员可以达到6~10名,可以很好地解决国库岗位设置、业务发展对人员的合理要求。至于国库人员业务与岗位分工,可以考虑将招聘的人员分配到具体核算等操作性的岗位,人民银行正式国库人员从事管理性与调研分析工作。中心支行与分行也可以参照此办法,解决国库人员的配备问题。

(四)树立和谐意识,优化国库外部环境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国库管理 队伍建设 建议

引言

随着银监分设、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加快等,基层人民银行在各项职能履行上,面临日益削弱和滞后的态势,特别是在货币政策传导、监管效能发挥上,其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就目前而言,在法律、法规的要求范围内,人民银行国库的服务方式和监管手段相对具有权威性和实用性。基层人民银行在近几年来,进一步强化了国库队伍建设,较好地履行了国库职责。但也因为各种原因,其法定的作用和职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我们根据辖内两级国库的实际情况,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作了一些分析。

一、基本情况分析

由于国库部门对岗位设置的要求有非常具体而明确的刚性要求,辖内县市支库的国库岗位设置是按2005年武汉分行对支行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现有模式,中心支库根据制度要求和业务开展需要,设置相应岗位。因此在对人员的配备上相对要求严格。两级人行高度重视国库工作,在人员上对国库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但由于基层人民银行人员整体配备上的原因,仍存在着制约国库发展的因素。

(一)人员年龄结构:全辖两级国库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国库人员41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有3人,30至40岁的有12人,40至50岁的有21人,50岁以上的有5人。国库系统人员配备以中年为主,特别集中在40至50岁区域间,占总人数的51.22%。因为中心支库人员配备相对年轻,如果剔除,支库在这一区间的人员老化更为明显,占比将近70%。

(二)人员文化结构:两级41名国库人员中,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2人,大专文化程度的有18人,本科文化程度的有21人。国库人员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本科人数占比为51.22%,略高于辖内在职员工平均数近3个百分点。

(三)人员职称结构:无职称者5人,初级有16人,中级19人,其他的有1人。辖内国库人员的职称拥有数远远超过了在职员工的平均水平,高出17个百分点。

(四)人员专业工作年限:具有3年以下国库专业工作年限的有4人,3年至5年的有8人,5年至10年的有15人,10年以上的有14人。辖内两级国库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深层解读

通过梳理辖内两级国库现有人员配置和业务开展情况,在国库现阶段的快速发展时期,基层国库建设所面临的形势、需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有了初步的明晰,如基层国库的发展方向如何?基层国库建设的立足点在哪?基层国库建设的难度有多大等。对这些问题的深层解读,无疑对加强基层国库建设和促进国库事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解读一:基层国库的发展方向

1985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金库管理条例》,首次确定我国的国库体制为“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和1995年颁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地方国库业务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1995年颁布并于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能。因此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既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是我国中央银行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国家金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5年多来,各级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作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推动国库创新;严密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不断深化国库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国库对经济社会发展、财税金融改革、政府服务和国计民生问题的解决,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8年,人民银行原副行长苏宁曾明确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国库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构建完善的国库法规体系、完整的国库组织机构体系、高效的国库服务体系、规范有效的国库监督体系,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库业务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将国库建设成为资金安全、高效,服务手段先进、便捷,管理科学、精细,内外关系协调、和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国库。国库总局出台了《国库业务发展规划(2008――2012)》,对基层国库发展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坚持安全、高效和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建立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监管有力、服务政府、受益于民的现代化、科学化新型国库。特别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干部队伍,为国库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解读二:基层国库建设的立足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健时期,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国库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给国库带来了新的课题;科学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国库提供了的有效的技术支撑。因此,基层国库建设的立足点应为:以国库资金安全为主线,以国库三T系统和信息化建设为平台,着力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库的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作用,确保政府预算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

解读三:基层国库建设的难点

改革发展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都使国库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众多的机遇和挑战。而基层国库要完成或实现自己的使命,其自我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仍然任重道远。从调查样本所反映的情况看,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成了基层国库履职中两大制肘。

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①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矛盾。依据《人民银行法》、《国家金库管理条例》、《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银行依法经理国库,国库部门有六项职责和六大权限。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银行自身职能转换,国库已成为了各级政府部门事实上的“出纳”――“理(管理)而不经(经营)”、“管又无据”。特别是“乡财县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省直管县”等改革的推进,国库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与管理手段缺位的矛盾日益凸现,除了对传统经收业务、商业银行业务的规范性监管相对较为健全外,对财政、税务和其他征收部门的监督管理基本上是纸上谈兵,职能作用的发挥没有行政的、操作性强的现实手段。特别是在基层行,与财政、税务及其他征收部门的关系处理上,完全依赖于日常工作中所积累和形成的一些约定俗成的模式,个别地方政府领导甚至对国库工作的性质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同级国库的领导”。

②岗位设定与支库会计人员配置的矛盾

按照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规定:事后监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会计主管(含其授权人员)岗位人员不得参与会计账户处理;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和资金清算记账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经办人员不得参与对自身业务的复核、检查及对账;非系统维护岗位人员不得参与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维护;印、押、证必须严格实行“三分管”并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人少岗位多,兼岗有矛盾的现象。辖内某支库国库会计发行股是三股合一,正式员工9人,临时工2人,要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必须一人多岗,一人多责。如明细岗兼统计分析系统(TMIS)的操作,清算记账岗兼发行会计,复核岗兼发行复核并保管、使用国库印章,国库事后监督兼会计事后监督、支票影像系统、对账系统的操作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清算记账岗使用国库同城票据交换资金划账凭证及其他国库重要空白凭证,从业务操作上讲“谁使用、谁保管”,但是由于他兼任了发行会计,保管现金付讫章、发行基金付讫章,从“大会计”角度看,“印、证”交叉,就违反了会计制度,因此我们只能将在用的该凭证交给另一人保管,这又违反了国库会计操作规程。另外如果遇到培训、外出检查、正常休假等情况,兼岗和顶班就更不可避免。

队伍现状亟等改善

从目前情况看,基层国库大都存在人员短缺、人员老化的问题。①支库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辖内四个支库专、兼职国库人员的平均年龄达到了42岁,年长者为56岁。而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基于近十年来人民银行基层支行一直未吸纳新人,各基层行在国库人员配备上虽是全力倾斜,但仍是捉襟见肘。以某支行为例:全行员工25人,其中50岁以上的有9人,45岁至50岁的有7人,30岁以下的无一人。其中有8人完全不懂电脑操作,有2人未出过保卫股。②人员理论水平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两级国库中有本科学历的名义上有21人,但真正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有2人,其他大部分为通过函授学习取得,真正的理论水平可想而知,与总局、省分库相比,理论水平差距太大,要按要求全面完成总库、省分库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国库的发展难以胜任。③缺乏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队伍的稳定,人员调整力度小,特别是在基层行,一般员工提拔、晋升难度大,加上经济待遇上一些区别,导致“得过且过”的思想较为普遍。今年总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职称待遇相对提高,而这些人又错过了获评职称的最佳时期,从某种程度上心态变化更大,思想更为波动。④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在基层行,国库部门已经成为了任务最重、风险最大、最为繁琐的部门,比如国库会计核算处理,由于系统的问题,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加上系统不停的升级、新业务的开展等,数据、参数维护工作“苦不堪言”,在待遇一致的前提下,相比其他部门,国库员工自是有苦难言。

综上所述,目前基层国库的基本现状是:“保安全、保运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类似的想法和作法在相当一部分人包括管理层也普遍存在。

三、加快基层国库建设的思考

一是要结合修改后的《预算法》的出台,尽快对《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国库监督管理的方向、手段、罚则。在义务发展对等的同时,赋予国库适当的履行义务所需要的权力。

二是加快国库三T系统建设和推广,尽量减轻国库部门的劳动强度和人员压力。在系统推广过程中,要进行有步骤、有目的性的试点工作,避免因新系统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等因素形成的一些不必要的工作量。

三是在国库机构设置上,根据现行基层人民银行履职的需要,在支行单设国库部门,为国库履职需要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随着国库风险点的增加,基层行要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业务操作中每一环节,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岗位责任制和风险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的、全面的、上下联动的、财税库行协调配合的内控防范体系,各司其职,全方位实施积极有效的内控措施,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四是及时充实人员,合理设置国库岗位。各基层人民银行要利用各种办法和机会,立足实际需要,在确保队伍基本稳定的同时,注重国库队伍的更新换代;同时要在落实“互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对国库岗位设置进行合理分布。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5篇

一九九一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发行工作的若干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发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一年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银行、财政、邮政部门多渠道办理。为此,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去年多渠道办理国库券发行工作的基础上,依靠当地政府认真抓好各项组织措施的落实。鉴于今年国库券发行量大、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有关任务分配、编制券面领用分配计划等准备工作;人民银行各级分行应积极做好有关券面调运、款项入库的准备工作,通力合作,以确保今年国库券发行任务的完成。

为改革国债发行推销方式,逐步从以行政手段发行向以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推销过渡,各地在总结去年柜台销售经验的基础上,除继续采取单位组织认购的形式外,还应因地制宜,尽可能采取柜台销售、承购包销等多种发行方式,为建立完善的国债发行市场创造条件。

二、券面的调运、领用和销毁

(一)为适应多渠道办理国库券发行工作的需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财政部提供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需国库券面额及数量计划,将国库券调到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并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同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券面领用分配计划,将券面逐级分发至基层人民银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财政部下达的任务后,应召集银行、财政、邮政各主管部门,结合已调入的券面情况和本地实际,协调各部门对券面的需求,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地的券面领用分配计划。各级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任务时,均比照上述办法编制本地区的券面领用分配计划。在编制券面领用分配计划中,要注意不同面额券面的搭配,努力做到方便推销和购买。

(三)参与推销的银行、财政、邮政县(城市区办事处)以上的单位(以下简称各管辖部门)在办理国库券领用时,应持本部门的介绍信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办理领取手续。国库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券面领用分配计划开出“一九九一年国库券领用通知单”(共三联),第一联国库部门留存,凭以记载表外科目帐;第二联送发行部门办理出库;第三联交领用单位。人民银行发行部门根据国库部门开出的国库券领用通知单,办理国库券出库手续。有关各管辖部门对本系统所需券面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一次领走,以尽量减少领用次数。领出的国库券要设立登记簿保管,认真填列从银行领取和在本系统分发的国库券数额、券别、张数和起讫号码,做到帐实相符。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应于国库券交款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填制发行结束报告表上报总行。参与推销的各专业银行应抓紧有关帐务、实物的清理工作,同时将本系统推销剩余的国库券与发行上划数、领用数核对无误后,集中交回原领取行,交回的回库券数额,必须等于领用数减发行上划数,在全国发行工作结束后,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销毁,销毁报告表应于次年五月底前上报总行;参与债券推销的财政、邮政部门应参照人民银行国库券销毁的有关规定将发售剩余的国库券自行组织销毁后,向原领取行报送销毁清单。销毁清单一式三联,一联留财政、邮政部门,二联送原领券行。

(五)凡由财政部门组织试行承购包销的机构,由组织包销的财政部门将所需券面一次从人民银行领出,统一组织调运和销售;包销机构所收款项应通过领券单位(即组织包销的财政部门)分次划入原领券行。

三、购买、交款办法

(一)国库券的推销采取单位组织认购和柜台销售相结合的办法,城乡职工、居民个人、个体工商业户、农民和部队个人均可到当地银行、财政、邮政部门的营业网点(以下简称经办单位)办理购买交款手续;也可由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居民由街道办事处、农民由农村行政村、解放军由部队系统)组织认购,统一到各经办单位办理交款。

(二)单位统一代办职工个人认购国库券时,应填写“一九九一年国库券单位代个人交款凭证”(共五联),经办单位在审核无误后,办理收款(现金或转帐支票)手续,并发给交款单位相等金额的国库券。该交款凭证第一联由经办单位暂时留存,每日营业终了随款项上报;第二联经办单位代付出传票;第三联经办单位代收入传票;第四联为退给交款单位的回单;第五联由交款单位转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个人直接到柜台购买国库券时,应填写“一九九一年国库券个人柜台交款凭证”(共两联),经办单位在核实所收款项后,发给相等金额的国库券。个人柜台交款凭证第一联留存经办单位,作经办单位进行个人交款日汇总的原始凭证;第二联经办单位代收入传票。

(四)单位代办个人购买国库券的款项,应按月到经办单位办理交款手续,不得留在单位或作为储蓄存款,更不得挪用;经办单位收款后,要尽可能按代交单位的要求同时发给所需面额的国库券。

四、款项入库、上划

(一)各银行经办单位对代收的国库券款,以“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核算,财政、邮政部门的经办单位,应设立相应科目,均不计利息。

(二)凡办理国库券发行业务的县(城市区)以上各级财政、邮政部门,均应在当地人民银行开设“待缴国库券款专户”,并按本级所属各经办单位的名称设立登记帐,本级所属各经办单位代收的国库券款项,统一计入该专户。

(三)各经办单位代收的国库券款项,必须按日上划本系统县级管辖部门,并随款附送单位代办个人交款汇总清单、个人柜台交款汇总清单。

(四)各县级管辖部门收到经办单位的上划款项后,应对附送的单位代办个人交款汇总清单和个人柜台交款汇总清单作汇总整理,并按照“代收个人购买国库券款项”科目余额(“待缴国库券款专户”金额)填制“一九九一年国库券交款凭证日汇总表”(共两联),于当日将款项直接划入当地人民银行。交款日汇总表第一联随划款报单(缴款通知书)送当地人民银行,第二联留存。

(五)各县级人民银行收到管辖部门划来的国库券款项后,对附送的交款日汇总表作汇总整理,填制“一九九一年国库券交款凭证汇总单”(共三联),并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1)36号文的规定办理款项上划。交款汇总单第一联随款项送上级行,第二联送当地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三联留存。

各地要积极组织债券款项入库,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压挪用。

五、报告制度

为便于及时掌握交款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向中央国库券推销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发行期内,应于每月8日前用电报、传真或电话报送上月末累计交款入库数,其上报数字必须与同级国库核对一致;各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应积极配合月报数字的统计、对帐工作。

(二)在认购和交款期间,各地可采取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反映好的典型事例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交款结束后,应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交款情况,各阶层购买国库券负担水平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并附送“一九九一年国库券交款情况统计表”。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6篇

目前,县级财政基本上了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收入收缴的资金及时进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资金支付按照规范程序支付到供货商最终用款单位,原来滞留在预算单位账户上的闲置现金余额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闲置的国库资金余额逐年增加。实现了对中央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的每一笔支付交易实时智能化动态监控,对违法违纪问题形成有效威摄,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的意识明显增强,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但从基层央行专项检查、内部审计、内外对账等情况发现,人行国库部门、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的额度对账不及时,或根本不对账,主要有以下现象。

1.对账意识不到位。预算单位的会计在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制度下,认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用对账和不需要对账,以前是基本结算账户,账户上天天有金额,月底需要对账,银行会自动给单位对账单,单位会计为了每月的各种报表,也会主动到银行对账。现在是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觉得对账是多此一举,对额度对账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2.额度对账形同虚设。额度是各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指标,由财政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增加的按银行划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的方式,并附上《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分别通知人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和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余额内,开具《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提交银行办理授权支付,当预算单位发生了授权支付业务时,额度就转换成了预算单位的可用资金,否则它仅是一个指标数字。财政、银行、预算单位、人行国库部门都没有执行额度对账工作,而银行在额度对账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即要与人行国库部门、财政部门核对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之间清算发生额,又要向预算单位核对上月财政授权支付发生额,月底工作量大,时间集中,各自系统工作时间受上级行的控制,银行在人员配置和业务管理上都没有达到要求。

3.拨款科目总分额度不相符。拨款过程中经常存在明细科目无额度,该科目有总额度的现象,预算单位、银行、地方财政之间相互联网,地方财政在《江西省财政综合业务系统》中给了预算单位额度指标后,预算单位、银行在自身的业务系统中就有了相应的额度指标,人行国库业务部门的TBS系统要操作人员手工录入相应的额度指标,在录入明细科目额度的过程中有时会与地方财政在《江西省财政综合业务系统》中给预算单位各明细额度指标不相符,但科目总额度是相符的,造成预算单位在拨款过程中明细科目无额度拨款现象,拨款凭证退来退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也增加了金融机构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量,对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额度通知未能及时到位。市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增加的按银行划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的方式,并附上《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分别通知人行国库部门和银行。银行须将各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额度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要一个工作日内将月度用款额度通知到相关的预算单位,银行的操作系统有数据,但打印不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预算内)》,预算单位不能及时地知道本单位在银行的额度是否到位,单位经费的使用可能会滞后。

5.人行国库部门TBS系统未设置数据对接平台。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化财政国库管理体制,取消了中间环节,使财政资金在未支付到收款人之前一直保存在国库。人行国库部门国库业务TBS核算系统自成体系,未设置与地方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的相关财政资金业务数据对接平台,授权支付额度,直接支付额度要国库操作人员手工输入到国库业务TBS操作系统。银行与地方财政有数据对接平台,不用手工录入额度指标,目前地方财政分别与银行、预算单位联网,而未与人行联网对接。

6.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预算单位的经办会计人员,有业务能力强弱之分,经调查发现,有的会计人员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师傅怎么教就怎么做,资金走向一但有变化,就不知如何应对,不能灵活地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处理相关会计业务。

建议:

1.国库会计业务TBS操作系统应建立数据对接平台。建议人行国库部门国库业务TBS操作系统一是增加与地方财政的数据对接模块,建立数据对接平台,即减少了国库人员录入额度指标的工作量,又减少了国库业务的差错率,拨款资金又能及时到位;二是增加与银行、地方财政额度对账模块,包括日对账、月度对账、年度对账,在系统中每月及时核对地方财政国库单一账户的库存余额,每月与银行核对市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之间清算的发生额。能及时地做好对账工作,切实落实对账责任。

2.建立银行与预算单位的数据对接平台。银行的会计业务操作系统一是增加《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模块,能及时地将额度通知预算单位;二是增加预算单位零余额对账模块,用于核对银行上月财政授权支付发生额,既减少了银行工作人员对账工作量,又解决了银行与预算单位不能及时对账的问题。

3.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国库要及时做好与财税部门、征收机关以及上级国库的对账工作,银行要及时做好与国库部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额度和清算发生额的对账工作,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经办人员要积极地主动地与国库部门和银行进行对账,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对账责任。

银行国库人员工作总结第7篇

一、加强会计国库基础,健全内部控制管理

今年营业室业务变化较大,支票影像系统上线,国库“一户通”上线,县级同城交换业务和国库事后监督业务上收温州中支,营业室及时修订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营业室岗位动态管理手册,会计主管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特别注意现场动态管理,加强对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日间使用、日终保管等情况的动态监督。加强对资金出口业务交接的事中审查,增强会计主管事中监督的时效性。切实做好内部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要求严格,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内控制度得以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会计国库核算质量明显提高。

二、加强国库管理,全力构筑国库资金安全区

1、今年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已由省一级延伸到县级,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国库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正确设置、修改诸如预算科目、分成比例等参数。及时准确办理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保证各级库款及时足额入库。重点抓对账工作,确保了上下级及国库同征收机关、财政部门之间的数据保持一致,对预算外账户余额进行归并。按照规定设置和填写各类登记簿,并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各类账簿、报表、凭证装订整齐、按时归档。

2、加大对国库业务柜面监督力度。为保证国库基础核算工作的合理、规范,召开国库、财政、税务、经收处规范化管理联席会,相互沟通协调,从源头上抓管理,对外来凭证严格审查,杜绝各种不合规凭证。如缴款书、拨款单存在串科目、串级次、填制不规范、涂改等现象一一进行纠改,通过这一措施规范了财税部门与税款经收处的票据使用。

3、适应国库改革发展,积极开通国库新业务。开通国库内部往来自动核押程序,组织专人参加上级国库业务培训,协助科技人员进行程序安装,确保了国库内部往来自动核押顺利上线。开通与地税部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协调税务部门、银行方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如成立以分管行长为组长的“一户通”电子缴税领导小组,要求地税方向纳税方做好宣传工作,在地方报纸刊登相关内容,银行与地税录入、核对纳税方有关信息数据,各方签订协议书等。因布置全面、措施有力,“一户通”电子缴税试点于5月16日一次性扣款成功,顺利入库,目前已处全面铺开阶段。积极准备参加大同城票据交换,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操作规程,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界面,以等待上级组织实地联网测试。

4、拓展国库业务外部监督管理。在“行、税、库”联网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预算收入、拨款、退库电子化处理;对账无纸化、实行网络实时对账处理。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为中心,继续完善国库对账制度,加强与税政部门的不定期上门现场对账工作,规避资金风险。并加强对经收处业务规范化管理,实现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方式。强化对经收处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及时传达经收处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其知识更新和业务规范,杜绝拒收、延压、转移挪用税款的发生。同时对经收处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税款报解系统因财政收支科目分类改革能够顺利运行。

三、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1、大力加强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业务推广工作。加强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贷记业务的推广,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发展。按期完成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设。据总行统一部署,20__年6月25日我市将上线运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以影像技术为支撑,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按计划做好系统推广前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组织做好行内相关人员的再培训工作,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各项业务功能。组织做好辖内各参与者接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技术、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系统按时上线。

2、完成账户管理系统(二期) 建设,做好与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做好与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偷逃税款、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切实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6月1日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在我市正常运行。

四、大力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推非成绩显著。

组织银行选择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金融专栏,不定期开展非现金结算普及宣传,宣传“三票一卡”基本知识、开展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产品专题介绍、及时介绍影像支票系统、本文小额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个人支票等最新金融产品;举办大型网上银行培训、推介会,邀请已开办网上银行的企业会计人员及个人客户谈心得体会、银行相关人员进行网上银行终端演示,指导客户进行网上银行操作;举办银行卡推广会,大力发展pos机特约商户,增设atm机,大部分银行开展了涮卡有奖活动,创造用卡良好环境,鼓励个人用卡;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常年备有相关宣传资料,以备发放或索取。主要特色服务:所有分理处以上金融机构开办本票业务,大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办理本票“一站式”服务,办理本票时间比原来缩短了5—10分钟;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建立了客户经理制,形成了客户经理与客户一对一的关系,有利于客户经理针对性的宣传;大部分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了大堂经理,提供引导服务,比如将小额提现客户引导到自助银行办理、将未预约大额提现客户引导办理本票等;大部分银行把支票、本票、银行卡转帐等业务移向低柜区,便于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有利于向客户推广使用支票、本票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所有支行级金融机构设立了贵宾区,向重点客户提供方便、快速的非现金结算服务。6月份,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送下乡活动,其中把非现金结算知识作为重点内容;11月份,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四个一百”非现金结算专题宣传活动,即“进入100家企业宣传”、“进入100个乡村宣传”、“进入100家商店宣传”、“进入各大型专业市场的100户经营户宣传”等。同时,在《××日报》及时宣传重大金融创新产品,尽量扩大宣传面,深化宣传效果。

通过加强现金管理,大力加强非现金结算的宣传与推广,非现金结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非现金结算占比越来越大,其替代性作用越来越明显,本票业务发展势头迅猛,稳居温州县(市)之首,网上业务直线上升,金融电子产品正在走向普及,银行卡业务稳步发展。

1、非现金结算量占比越来越大,占据主要地位。比如,工行××市支行20__年1—10月份非现金结算量为2495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86.6,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3;农行1—10月份为2895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70.4,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9;中行1—10月份为621.1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81.2,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3;建行1—10月份为480亿元,占所有支付总量的70,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

2、本票业务发展速度迅猛。据统计,全市金融机构1—10月份共签发本票91623笔,合计金额8595065.6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9.9、78.5。比如,工行20__年1—10月份共签发本票7267笔,金额合计313568.4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37.1、206.5;中信银行1—10月份签发本票3878笔,金额合计46701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2、71。

3、网上银行业务直线上升。比如,农行20__年10月底止,新增个人网银8100多户、新增企业网银220户,1—10月份,合计交易额220亿元,电子渠道占比为46.41,交易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1;中行20__年10月止,网上银行客户1万余户,1—10月份交易额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0;建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也很快,电子银行替代率达到40,其中1—10月份对公网上交易额49亿元,比上年全年增长了80,个人网上交易额32亿元,比上年全年增长了50以上。

4、银行卡使用稳步增长。比如,中行1—10月份银行卡涮卡量达4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7;中信银行1—10月份自助银行结算量平均每天180多笔、金额约16万元,而上年同期每天为70多笔、金额约5万元。

五、配合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帐户清查工作,完善对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__〕153号)和温州中支要求,××支行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20__年10月1日起,实施对全辖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账户清理核查工作。20__年11月7日《××日报》刊登《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一文,广泛宣传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突出加强督查,严肃纪律。目前××市行政事业单位专用银行账户人行已梳理造册,相关专用帐户帐户资料已收集。并配合我支行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今年营业室配合支行综合业务检查,先后开展对浦发行××支行和××市农村合作银行的反洗钱、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等现场检查。××国库于20__年9月24日---30日,对中心经收处(农行)、经收处(建行、合作银行)开展国库经收业务现场检查。国库还联合××市财政局,由国库主管任组长,国库业务骨干任主查,联合财政局综合科长率两名经办员组成检查组,于20__年6 月27日-7月6日对七家银行从20__年12月至20__年1月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账务时段进行为期11天的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提出相应检查整改检查及适当的处罚结果,严格行政执法。

七、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清理支行固定资产,严肃财经纪律。认真编制和调整支行财务收支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经费指标。开展财务调查,分析总结财务预算科目费用开支等方面情况,为加强财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季向行长汇报财务经费使用情况及财务费用指标执行情况,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下季度财务安排提出初步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研究加强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温银办《转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温银发20__31号)文件要求,我支行成立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为组长,营业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4月开始对支行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房屋、土地产权登记情况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区别对待,按上级行要求及时调整相应帐务。此次的固定资产清查涉及面广、内容全面,是一次对支行固定资产很好的全面清理机会。

八、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开展,多措并举开展反洗钱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上级行举办的各类反洗钱培训。加强各单位工作人员对《反洗钱法》知识的理解,引导辖区金融机构树立正确反洗钱工作理念,提高基层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辖内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指导,为了配合《反洗钱法》的出台,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守法意识,扩大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配合反洗钱工作。培训反洗钱岗位人员,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报送的资料分析,对可疑交易情况进行追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