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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主席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2-28 15:52:27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1篇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九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其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以上;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和非中共代表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一条各级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十二条执委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区、部门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总数的50%以内,各界妇女占50%以上。其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少数民族执委应占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执委应占总数的20%以上;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中少数民族执委和非中共执委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候选人,按照执委的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报本级妇女联合会领导机构审核,经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

第十五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专兼职)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从执委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由中央和地方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提名,交全体执委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执委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第四章选区和监票人

第十六条选举时设选区若干,参选人到指定的票箱投票,参选人不能委托投票,一般不设流动票箱。

第十七条选举设监票人若干,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执委)中推选产生。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在其中提名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建议人选。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名单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执委会议)通过。已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选举工作人员由负责选举工作的部门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五章选举

第十九条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委、执委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执委时,可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直接选举办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人选,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时,采用两张选票。一张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选票;一张为常务委员候选人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第二十条常委、执委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二十一条选举时,参选人数需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二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参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对不赞成者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第二十三条不能写选票的参选人,可委托不是候选人的其他参选人按照参选人的意志。

第二十四条选举时,根据需要可设秘密写票处。

第二十五条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选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二十六条选举时,候选人、另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参选人的半数始得当选。对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参选人半数的被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取足名额。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不取足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若反对票也相等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增加或减少当选名额。

第二十七条投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投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二十八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常委、执委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

第二十九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时,如执委在选举期间不能到会参选,经常务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不是候选人的其他参选人代为投票。每一参选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委托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执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章 监督与补选

第三十条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对代表提出质疑的,应与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监察部门核实。

第三十一条代表候选人因故出缺,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补选时限为距离大会召开30日以上。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候选人补选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根据本条例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2篇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  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宜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村(社区)妇联实际,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抓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妇联女组织“领头雁”,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提升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的能力,把村(社区)妇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妇女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要根据自治区、河池市的要求,按照宜州区的统一部署,在怀远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怀远镇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具体实施。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1.做好调研摸底

结合开展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镇为单位,统筹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调研摸底,掌握村(社区)妇联现任班子、执委和妇女骨干的基本情况,掌握村(社区)“两委”班子中的女性成员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村(社区)妇联组织后备人才,并报镇妇联备案。

2.加强组织指导

怀远镇成立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具体组织、指导本地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3.强化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形式,广泛宣传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及妇女参选参政的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本地服务妇女儿童的女性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为选拔村(社区)妇联成员创造有利条件。召开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和培训会,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做好代表产生、执委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报告撰写、选举办法起草等筹备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1年3月8日前)

1.合理设置领导机构职数

各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不少于11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不少于4人。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妇联执委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妇女。执委和副主席名额由乡镇妇联提出建议,村(社区)党组织确定。

2.推选妇女代表

(1)代表名额。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390名(详见附件1),妇女代表名额以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数为基础确定。

(2)代表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团结,为广大妇女群众所信任和拥护;有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

(3)代表产生办法。在村(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筹委会酝酿讨论,采取由下而上的民主协商、推荐产生。推荐协商代表时优先考虑村(社区)“两委”女性工作者,辖区内两新组织代表、中青年代表、先进典型代表要有一定的数量,适当照顾少数民族集居区域,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代表人选,报大会组织组审定,自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3.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村(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在本辖区、本行业妇女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凝聚力,能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热心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建议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由上届妇联与同级党组织协商,广泛征求所属单位和个人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镇妇联和村(社区)党支部同意后,提交妇女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妇女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对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村(社区)主席、副主席产生由村(社区)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候选人原则上为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副主席、执委候选人原则上为辖区的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大学生村官、“两新”组织负责人等优秀女性担任。

5.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

在召开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前上报镇妇联和村级党组织审批事项:

(1)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时间、大会议程;

(2)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及正式代表名单;

(3)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员名单;

(4)新一届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正式候选人名单。

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镇党委指导下,由镇妇联和村(社区)党支部具体组织召开。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是听取上届村(社区)妇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和主席。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3月15日前)

1.做好工作衔接。镇妇联组织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推进实施“破难行动”,充实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镇妇联要及时组织与新一届村(社区)妇联班子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指导开展亮牌服务。建立健全村(社区)妇联执委会议事、执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组织工作公开等制度,密切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切实把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2.加强新任执委学习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当日,新当选执委要通过“广西女性”微信公众号注册“桂姐姐履职小课堂”,参加第一次网上培训;后期通过开展基层妇联“桂姐姐履职小课堂”、“领头雁”培训等线上线下培训,确保村(社区)妇联新任执委培训全覆盖,使其尽快熟悉情况,掌握妇联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有效履职尽责。

3.做好换届选举情况总结。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社区)妇联要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3月14日前将换届工作总结和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镇妇联。

三、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21年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新时代党建带群建的具体举措,是夯实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村(社区)妇联换届作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内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要积极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统筹研究酝酿好村(社区)妇联组织班子人选,做好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工作步骤和要求,规范执行换届选举程序,确保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环节不减少,选举合法有序有效。实现过程安排合理、环节控制严格、程序指导准确、纪律风气严明。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落实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三)优化队伍整体结构

换届选举工作要注重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广泛遴选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作为妇联执委,鼓励和支持女性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回乡女大中专毕业生和村产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女性负责人积极参加选举。村(社区)妇联主席实行专职专选,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5岁),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按法定程序选拔。执委以30-50岁为主体,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四)严肃换届纪律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问题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全镇行政村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3.全镇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4.全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花名册

 

 

附件1

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村(社区)

妇女代表名额(人)

备注

1

 

怀远镇

村(社区)数:11个

妇女代表名额:390名

怀远村

30

 

2

怀远社区

40

3

塄达村

30

4

甘村村

40

5

谭村村

40

6

李家寨村

40

7

罗山村

40

8

坪上村

40

9

拉外村

30

10

大任村

30

11

北斗村

30

合  计

390

 

 

附件2

全镇行政村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行政村妇联组织基本情况

行政村妇联组织配备人员情况

行政村妇联主席进村“两委”班子

人数

妇联执委进村“两委”班子人数(含主席、副主席)

女性担任村委会主任

人数

行政村妇联主席享受待遇人数

备注

行政村

总数(个)

已成立妇联行政村总数

已完成换届妇联总数

配备妇联主席人数

配备副主席人数

配备妇联执委人数

定工

半定工

 

 

 

 

 

 

 

 

 

 

 

 

 

 

 

 

 

 

 

 

 

 

 

 

 

 

 

 

 

 

 

 

 

 

 

 

 

 

 

总计

 

 

 

 

 

 

 

 

 

 

 

 

注:1.行政村总数必须与民政部门公布的行政区划数据相符。2.“配备妇联执委人数”包括妇联主席、副主席等。

 

 

附件3

全镇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社区妇联组织基本情况

社区妇联组织配备人员情况

社区妇联主席进社区“两委”班子人数

妇联执委进社区“两委”班子人数(含主席、副主席)

女性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人数

社区妇联主席享受待遇人数

备注

社区

总数(个)

已成立妇联社区总数

已完成换届妇联总数

配备

妇联主席

人数

配备副主席人数

配备妇联执委人数

定工

半定工

 

 

 

 

 

 

 

 

 

 

 

 

 

 

 

 

 

 

 

 

 

 

 

 

 

 

 

 

 

 

 

 

 

 

 

 

 

 

 

总计

 

 

 

 

 

 

 

 

 

 

 

 

注:1.社区总数必须与民政部门公布的行政区划数据相符。2.“配备妇联执委人数”包括妇联主席、副主席等。

附件4

全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执委花名册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所属区域

姓名

性别

民族

现任

职务

籍贯

出生年月(__岁)

文化

程度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年月

备注

示例

广西ХХ市Х县Х街道Х社区

李春

汉族

主席

广西

隆林

1980-7

(40岁)

高中

2014-04

1998-07

 

示例

广西ХХ市Х县Х街道Х社区

刘红

汉族

执委

广西

那坡

1990-11

(29岁)

大专

2017-07

 

 

 

 

 

 

 

 

 

 

 

 

 

 

 

 

 

 

 

 

 

 

 

 

 

 

 

 

 

 

 

 

 

 

 

 

 

注:1.花名册总人数数必须与附件1和附件2数据相符;

2.籍贯由“广西+县(市、区)”组成,若截止填表当天未入党,“入党时间”填写“无”;

3.“文化程度”填最高学历,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等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3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四条、《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及区妇联《关于在全区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天宁区天宁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要求,今天,我们村在这里召开妇女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村妇女工作,明确今后五年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妇联领导班子。

按照有关规定,本村共推荐产生了妇女代表35名,也就是今天应到会的妇女代表为名,现实际到会名,符合会议有效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共有七项议程:

一是听取和通过上届村妇代会工作报告;

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是宣布村妇联执委候选人名单;

四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妇联执行委员会;

五是举行村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妇联主席、副主席;

六是新当选的村妇联主席讲话;

七是上级领导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听取和通过上届妇代会工作报告。

现在请高慧芬同志代表上届妇联作工作报告。(停……)请大家讨论一下报告内容,如有意见请发表(稍停)。

若没有,请鼓掌通过。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请俞洁同志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后)

请大家讨论选举办法,如有意见请发表(稍停)。

若没有,请鼓掌通过。

下面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根据上一届妇联的提名,储银珍同志为总监票人,丁丽芳、丰雅芬2名同志为监票人,彭惠琴、张会会2名同志为计票人。现在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

一致通过。(如有少数人不同意或弃权,则宣布:通过)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由我来宣读村妇联执委候选人建议名单。

(读完名单后)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到会妇女代表的人数(清点后,由总监票人汇总后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到会人数)。

根据总监票人报告,本次妇女代表大会,应到会妇女代表35名,实到会妇女代表人,符合会议有效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检查并打开票箱全场示意后封好票箱。

请总监票人领取并清点选票。(清点后)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分发选票。各位代表拿到选票后,先不要划写。(分发选票后)

请各位代表注意,每人发一张选票。请大家检查一下有没有未领到选票的?有没有多领的?(稍停片刻)没有。

现在报告领发选票情况,根据总监票人报告,本次大会共领选票40张,发出选票 张,多余选票 张,请总监票人将多余的选票留三张存档外,其余的当众剪角作废。现在请各位妇女代表开始划写选票。(强调重复一下选举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如差额选举的人数、选举符号的填写说明等等)。(划写选票后)

请监票、计票人员检查一下全体代表划写选票是否全部结束。(待检查完毕后)

下面开始投票。投票的顺序是:先由主席台人员投票,再由监票人、计票人工作人员投票,然后按座位顺序由左至右依次投票(指定投票顺序)。(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清点后由总监票人汇总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经过清点,收回选票 张,与发出票数相符。

下面请监票人、计票人开始计票。请代表们在原地休息。

(计票结束后)

下面请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得票情况。(报告后)

下面宣布选举结果: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解放村妇女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当选人名单是(按得票多少为序):

对她们的当选表示祝贺。(大家鼓掌)

现在请大家在原地休息,等一下将向大会通报村妇联选举产生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

新当选的村妇联执委请到二楼会议室 参加村妇联第二届执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村妇联主席、副主席。

妇女姐妹们、同志们,现在向大会通报村(社区)妇联第一次执委会选举结果: 同志当选为村(社区)妇联主席, 、、 同志当选村(社区)妇联副主席。

下面进行第六项议程,请新当选的妇联主席同志讲话。

刚才主席代表新一届执委作了一个精彩的讲话,表达新一届村妇联领导班子共同的目标和追求,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开创村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崭新局面。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4篇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权力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而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全国年满18周岁以上的妇女人数基本按360000: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例。

第九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以上享有公民权利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代表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左右〖HT〗。

第十一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二条各级执行委员会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代表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执委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区、部门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界妇女干部占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执委应占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执委应占总数的20%左右。

第十六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候选人,按照执委的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报本级妇女联合会领导机构审核,经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

第十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委人数根据执委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妇女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专兼职)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常委从执委中选举产生。常委候选人由中央和地方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提名,交全体执委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执委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第四章选区和监票人

第十八条选举时设选区若干,参选人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一般不设流动票箱。

第十九条选举设监票人若干,由代表(执委)推选产生,大会主席团在其中指定总监票人建议人选。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执委会议)通过。已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由负责选举工作的部门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五章选举

第二十一条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委、执委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执委的选举可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直接选举办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人选,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常委、执委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二十三条选举时,参选人数一般需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二十四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参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还可以另选其他人。

第二十五条不能写选票的参选人,可委托其他参选人(非候选人)。

第二十六条选举时,根据需要可设秘密写票处。

第二十七条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二十八条选举时,候选人、另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参选人的半数始得当选。对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参选人半数的被选人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取足名额。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不取足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第二十九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由工作人员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当选的常委、执委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

第六章监督与补选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5篇

关于__镇妇女联合会换届的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县镇两级妇联换届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妇女工作实际,我镇妇联的换届工作将于__年7月15日前完成,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精神,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高妇联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群众组织,成为带领广大群众参与和谐新__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创新妇女干部选用机制,要注意各级妇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工作阅历、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妇女群众信得过的妇女干部,选拔到妇联领导岗位上来。

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要按照《章程》要求,认真履行民主程序。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妇女的意愿。

三、代表构成与相关要求

(一)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妇女代表大会要求是妇女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热心女妇女儿童事业,能够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代表妇女群众的意志,具有参与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1、__镇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71人,其中,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

2、妇女代表中少数民族和非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3、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各村、事业单位在确定代表时,要考虑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应有妇代会主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女能手、女个体户、一线工人和农民、优秀回乡创业女青年、女大学生村官、女企业家等各方面的代表。中青年妇女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1、__镇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由7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由5人组成。

2、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5%。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三)妇女联合会的主席、副主席

__镇妇联配备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应由专职妇联干部担任,是党员、公务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6月份开展动员准备工作。传达市、县关于三级妇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制定《__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筹备召开妇联换届工作会议。同时充分运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公开信、标语、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妇女群众了解这次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安排等。组织召开全镇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换届工作流程 (6月20日—7月15日)

成立镇妇联换届工作领导组,制定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

向镇党委和县妇联呈报召开妇代会的请示;

召开镇妇联执行委员全体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共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讨论并决定召开妇代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下发妇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酝酿、考察、确定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镇妇联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各村、单位向镇党委和镇妇联呈报选举结果,镇妇联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

酝酿、考察、推荐,确定下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

做好妇代会材料、会务等准备工作,召开妇代会,选举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和出席县妇代会的代表;

妇代会召开后,向镇党委和县妇联呈报关于妇代会和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妇联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做好份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成立相应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导和信息反馈,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6篇

1、7月2日,宝韵音乐幼儿园成立十五周年庆典活动在邵逸夫艺术剧院举行。活动由市妇联副主席杨建军主持,副主席张慧珍致开幕词;市委副书记郁义康、政协副主席李秀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名领导出席了活动;捐资发起建造幼儿园的港胞孔爱菊女士的女儿也参加了活动。

2、7月10日下午,召开知音心理咨询热线咨询师会议。

3、7月15日—17日,副主席杨小朵等同志参加省“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4、7月16日,赴象山举办“海港之夜”军民联谊会。

5、7月19日,与市文明办和生态办联合,在慈溪市召开文明家庭创建暨妇女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卓祥騋主持,市妇联副主席张慧珍作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长郁义康作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回顾了200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文明家庭创建和妇女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表彰了800户市级文明家庭,3个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协调组织和50户绿色家庭,认定了30个市级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

6、7月20日,副主席张慧珍参加省妇联常委(扩大)会议。

7、7月22日,接待台湾真善美联谊会妇女团一行26人来访。

8、7月22日—24日,副主席杨小朵参加长三角十六城市家庭教育指导论坛。

9、7月25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0、完成文字材料:上报全国妇联的关于非正规就业的两篇经验材料(江东区妇联组织妇女实现非正规就业的经验和江北区妇联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女经纪人联谊会的经验);上报市委的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总结;上报市委的市妇联上半年工作大事记;市妇联半年度工作总结和报表;市妇联机关工会半年工作总结;2002年以来的市妇联双拥工作总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材料。

11、加强对县(市)区特色工作的指导:指导慈溪市“巾帼百花园”成功申报为全国级示范基地;指导余姚市成立省内首家经工商注册的以女性为主题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科勤兔业专业合作社;指导江东区妇联在非正规就业领域建设妇女组织。

12、完成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关的制度印发工作:印制3000本《宁波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手册》,印发《市妇联关于开展学习型家庭的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文明家庭创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3、启动宁波市首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4、在“巾帼科技致富网”上开设“巾帼文明示范岗”网页制作大赛参赛作品评选专栏。

15、对*年上半年申报成功的79个宁波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发文认定。

16、走访各派妇委会和基层妇女组织。

17、完成贫困妇女健康状况调查问卷的统计和家庭教育研究会图版设计工作。

18、完成全市女性吸毒人员调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禁毒办。

19、分别接待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领导、天津市妇联和青岛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20、继续做好筹建儿童乐园海洋世界项目的相关工作。

21、分别开展《女性创业现状及对策》和《社区妇女工作现状》调研,继续对“女性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状况和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进行调研。

22、继续做好出国组团相关工作。

23、继续做好征集《基层妇女工作优秀实例》工作。

24、按照宁波市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考核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和上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材料,并做好反家暴台帐整理工作。

25、组织市妇联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及全国妇联制发的《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7个条例、规定(试行)。

26、印发反家庭暴力救助协作例会会议纪要、《妇儿工委简报》第7期和《妇工信息》第11、12期。

27、做好女子学院的宣传推介和培训策划工作。

28、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十件新闻评选活动。

29、完成机关干部个人半年工作实绩考评。

30、做好女企业家协会的相关工作——筹备举办长三角地区女企业家、女能手产品展示展销会。

31、参与市人大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征求意见

32、筹备召开全市妇联系统工作会议。

33、筹备举办“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十五”家庭教育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班。

34、配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有关单位进行督导。

35、本月来访37件(次)。

八月

1、8月4日,与统计局共同在联谊宾馆举办宁波市“十五”妇女儿童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市妇联和统计局的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31家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统计员及各县(市)区负责妇儿工委工作的同志近50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业务培训。

2、8月5日,与市公安局一起在余姚部署反家庭暴力试点工作,并就《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试点工作指导性方案》展开讨论。

3、8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妇联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2003年以来我市妇联工作的主要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妇联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宁波市妇联系统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对妇联系统软件操作进行了培训。

4、8月17日上午,组织召开宁波市妇联十二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市妇联、副主席任免事项。

5、8月30日,举办市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8家团体会员负责人都参加了活动。

6、启动宁波市“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和“十一五”新规划编制工作。与统计局联合下发有关通知;编制全国、省、市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对照表;调整市妇儿工委联络员和统计员;起草完成宁波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初稿;下发编制新规的提纲和说明。

7、完成“巾帼文明示范岗”网页制作大赛评选工作,在参加评选的109个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12个,慈溪市获得组织奖。

8、以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为依托,举办第一期宁波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培训班,有47个示范岗负责人参加培训;举办余姚市女干部培训班。

9、继续开展巾帼致富科技下乡活动,在鄞州为70多名妇女举办畜牧培训班。

10、开展全国文明家庭标兵户、全国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

11、启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成教高等学历教育的两个专业的招生工作。

12、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公民道德十件新事评选活动。

13、做好十佳创业女性的材料上报和初审工作。

14、组织县(市)区妇联维权干部参加全省维权工作暨艾滋病防治工作培训班,选送作品参加省禁毒漫画比赛。

15、对北仑、象山、宁海等地受麦莎台风影响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做好上门慰问工作。

16、制作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窗50个。

17、走访各派和工商联妇委会;走访团体会员负责人,吸纳女摄影家协会为团体会员;加强了与机关妇委会的联系,向财税局提出要求核拨机关妇女工作经费的请示。

18、推动基层女性参政议政工作,并进行换届中女性进村两委班子情况汇总。

19、掌握了解全市机关(公务员)女干部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情况。

20、基层妇女工作优秀实例征集工作结束,共征集115个典型。

21、杨小朵副主席出访南美洲,徐燕萍部长出访日本。

22、分别接待了台湾真善美联谊会一行和省妇联主席厉月姿一行。

23、做好干部录用相关工作。

24、对全会党员进行信息管理,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赛。

25、参加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

26、继续做好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日常更新工作。

27、与科协联合开展“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知识大赛活动。

28、启动妇女报刊发行的有关工作。

29、各部门继续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30、对海洋世界项目投资人员情况进行考察。

31、筹备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换届暨“构建和谐社会与促进性别和谐发展”研讨会,筹备女性创业就业工作会议。

32、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有:上报省妇儿工委办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妇女儿童发展》论文;上报的省妇联有关团体会员、基层组织建设的统计报表;“关爱贫困妇女健康”行动总结;家庭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上半年宁波市妇女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小结;报社科联的市妇联关于社科普及月活动方案;报市委督查室的宁波市妇联关于市委督查工作的意见建议;宁波市社区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为《生态宁波》一书组织撰写“女性·家庭·生态”篇;省维权工作暨艾滋病防止经验交流会议材料。

33、做好日常工作,本月来访共36件(人)次。

九月

1、9月14日,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在鄞州区洞桥镇百梁桥村举办女干部中秋联谊活动,参加对象有市各派的女主委、副主委,各派、工商联的妇委会负责人、妇女工作联络员和鄞州区部分政协女委员、女干部,市政协副主席傅丹到会并作讲话。

2、9月16日,在宝韵音乐幼儿园举办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务知识培训班。

3、9月17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率团来甬调研,听取了市妇联、市纪委关于开展家庭助廉和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汇报,以及慈溪、奉化、江东三地妇联和江北区纪委的相关情况汇报,现场考察了鄞州区剑桥社区。市委副书记郁义康看望了全国妇联调研组一行。

4、9月22日,成岳冲副市长、伊敏芳主席参加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

5、9月22日,方燕副主席去美国考察。

6、9月27日,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和家庭教育专家在慈溪新浦镇开展“服务在基层、和谐在基层”广场咨询宣传活动。

7、9月29日,在中山饭店举办宁波市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各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园区妇工委主任、各街道妇联主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社区妇联主席,以及其他县(市)区部分社区主席参加会议,各地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8、筹备宁波市女性创业就业工作会议、市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换届大会、妇联系统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干部培训班、第二期“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培训班。

9、完成省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的推荐,做好省第二届十大杰出女性候选人推荐工作,开展*-2006年度宁波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10、继续做好调研工作,完成宁波市妇女心理问题探析调研报告和宁波市贫困妇女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完成宁波市农村老年妇女生活状况情况调查的调研提纲和调查问卷。

11、继续与市公安局联合抓好反家暴试点工作,多次赴试点单位现场指导,并带领试点单位前往上海进行了反家暴工作专题考察。

12、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相关工作:开展书籍征订工作,面向基层妇女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筹备宣传活动。

13、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组建宁波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市“十五”家庭教育评估和家庭教育论文评审工作,加强对基层家教工作示范点的扶持和指导。

14、实地考察扶贫结对村——奉化大堰镇下旺村,并制订完成扶贫工作三年规划。

15、赴北京参加全国妇女工作十年成果展,并带领江东“爱心编织站”参加中国妇女喜爱品牌展示展销活动。

16、启动宁波市农村女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制订方案。

17、本月完成的文字材料和报表:宁波市“十五”妇女发展规划期末自查报告和宁波市“十五”儿童发展规划期末自查报告,成岳冲副市长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宁波市妇联*-*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总结,《*年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妇联系统对照检查总结,上报省妇联的宁波市农村妇代会组织建设情况总结、落实工青妇会议精神开展特色工作情况总结和关于“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两项主体活动的数据统计及情况总结。

18、策划知音心理咨询热线设立一周年宣传报道工作,在宁波日报理论版开展“家庭与廉政”征文活动。

19、做好“宁波市公民道德十件新事揭晓暨漫画展开幕式”妇女届代表的组织工作。

20、启动市级文明机关复评迎检工作。

21、举办“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培训班(象山班)。

22、组织宁波市女干部健身队开始集训,准备参加全省处级以上女干部健身大赛。

23、做好防台值班和交通文明岗值勤工作,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24、选送节目参加省家庭文化艺术节。

25、继续在市三区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窗建制工作。

26、考察宁波市女性创业基地。

27、做好下属单位的指导工作:儿童乐园筹建海洋世界;宝韵幼儿园筹建盛世华城幼儿园;9月11日,巾帼交友俱乐部在东钱湖举办了一场交友活动。

28、做好日常工作,本月来访共42件(人)次。

十月

1、10月8日—13日,举办第二期宁波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培训班,有225名示范岗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和交流活动,并带113名负责人赴厦门考察。

2、10月10日—12日,接待省妇联离退休干部来甬考察。

3、10月18日,召开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市妇联主席、妇儿工委副主任伊敏芳传达全国、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北京纪念联合国第四次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精神。常务副市长、妇儿工委主任邵占维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领导60余人参加会议。

4、10月19日,在宁海召开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

5、10月23日,选送2个节目参加省第二届家庭文化艺术节闭幕晚会,市妇联获组织奖。

6、10月24-26日,举办市妇联干部暨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培训班。

7、10月25日—30日,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监测评估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赴山西太原考察妇女儿童工作。

8、10月28日—30日,组织市级机关女干部健身队赴湖州参加省处级以上女干部健身大赛,获得舒身操一等奖和公务员操二等奖。

9、10月30—11月4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局级女干部培训班,组织43位女干部赴复旦大学进行培训。

10、完成文字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宣传部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宁波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研究文章,上报省妇联的市妇联“双五能力建设”汇报材料和家教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委办公厅的市妇联贯彻落实工青妇会议精神自查报告和市委调研点申报材料,市“十五”家庭教育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报市普法办的普法征文。

11、分别调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成员。

12、筹备即将在甬召开的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筹备召开宁波市农村女性就业创业工作会议。

13、完成几项评比工作:省“十大杰出女性”,“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十佳”创业女性。

14、分别在慈溪和中山广场开展两场家教、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并参与市局、市社科联等单位举办的广场咨询活动。

15、分别参加全省宣传工作座谈会、省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社科联第五次代表大会,《宁波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修改会议。

16、编报2006年度市妇联财务预算,上报市“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投资项目。

17、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发动机关干部开展捐衣捐款扶贫工作,组织市妇联机关党员对余姚大岚镇结对户进行慰问,就“妇女健康工程”的深入实施到有关单位争取扶贫资金。

18、组织县(市)区妇联做好修改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19、评选优秀家庭教育论文。

20、与人大沟通明年立法建议及执法检查工作事宜。

21、做好老干部工作:向市妇联副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通报妇联工作和计划,并征求意见。

22、继续做好几项工作:农村女党员远程教育工作、反家暴试点、宁波妇联网站改版、妇女报刊发行、文明机关复评迎检、在市三区安装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窗。

23、做好日常工作,本月来访共60件(人)次。

十一月

1、11月12日—16日,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宁波召开,来自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的宣传思想工作分管主席和部长共约80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乔传秀致辞,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作总结报告,浙江省、宁波市等7个省区(市)进行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考察了宁波市文明城市创建情况、鄞州区的廉政治文化进家庭工作和奉化市的“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副书记郁义康拜会了黄晴宜一行;郁义康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并陪同黄晴宜考察宁波文明城市建设情况。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对大会进行了报道。会后,市妇联编制了电视资料片上报省纪委。

2、11月13—15日,组织11个省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培训班,宁波市妇联和慈溪的一个示范岗在培训班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3、11月16日—18日,省“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检查组来甬检查,市妇儿工委主任、副市长成岳冲汇报了我市实施规划情况以及工作思路;检查组重点赴鄞州、宁海两地进行了检查,实地考察了宁海青少年宫、妇保院、福利院、鄞州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市儿童公园。

4、11月23—25日,以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郭莉为团长的全国妇联系统港澳特邀代表、执委考察团一行30余人来甬考察,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副书记郭正伟拜会考察团成员,进行宴请,市妇联领导陪同考察奉化等地的新农村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5、11月24日,参加中国宁波网和东南商报联合举办的“关爱外来务工者行动”网上对话活动。

6、11月26日,与江北区妇联联合在槐树公园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7、11月28日,宁波妇联网完成改版并进行试运行。

8、11月2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柴利能和市妇联副主席杨建军等参加省城乡妇女培训教育与创业工作会议,柴利能副秘书长代表宁波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9、参加市委督查室组织的各地贯彻落实市委工青妇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工作。

10、筹备几个会议:市创建平安家庭工作会议暨反对家庭暴力现场会、市农村女性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市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换届暨“构建和谐社会与妇女发展”研讨会、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年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年会。

11、完成几项先进的推荐申报工作:全国“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十大杰出女性”、*年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中国妇女报的全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新闻人物。

12、完成材料和报表:报市委市政府的宁波市妇联*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计划;参加省城乡妇女培训教育与创业就业工作会议的经验交流材料;《宁波市女性创业现状及对策研究》调查报告;报市综治办的今后五年“平安家庭”创建调研报告;报省妇联的我市关于“十五”家庭教育计划统计;报市生态办的2006年妇联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思路;我市禁毒工作情况及爱滋病防治工作调查报告,市妇联老龄工作总结;非党干部统计、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工会换届报告和先进性教育有关材料。

13、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指导江东东柳街道成立我市第一家女性非正规就业组织,指导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女大学生俱乐部。

14、编印优秀家庭教育论文集和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文章集。

做好《基层妇女工作实例》一书的编印工作。

15、迎接市级文明机关复评检查工作。

16、启动2003-*年宁波市女性就业创业“12345”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工作。

17、启动*年度妇女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工作。

18、开展*-*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

19、做好几项宣传工作:在东南商报策划宣传专栏,在宁波电台策划开办“女性天地”专栏,在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媒体上对妇女维权工作和反家暴工作进行宣传。

20、与市人大沟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列入2006年人大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21、做好中国旅游洽谈会的对口接待工作。

22、对两起家庭暴力案件和一起土地权益案件进行执法监督。

23、11月5日-15日,副主席杨建军等人到法国、荷兰等地考察,11月22日—12月10日,市妇儿工委办副主任董惠燕与余姚、北仑、海曙等地5名妇联干部赴澳大利亚培训。

24、做好全国妇联在甬执委替补人员的有关工作。

25、配合市纪委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展览等工作

26、继续做好几项工作:在市三区建设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窗,发行妇女报刊,帮扶挂钩结对贫困村,管理知音心理咨询热线。

27、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巡回检查督导工作。

28、本月接待96件。

十二月

1、12月1日,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在余姚召开创建“平安家庭”工作会议暨反对家庭暴力现场会。各县(市)区公安局和妇联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进新、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谦、余姚市委副书记孙钜昌,市妇联副主席方燕主持了会议。会议对我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了《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向全市家庭发出了《创建“平安家庭”倡议书》,与会同志听取了试点单位余姚市妇联、余姚市公安局、西南街道的经验介绍,实地参观考察了试点单位。《宁波日报》城市周刊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整版报道。

2、12月2日,召开市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换届暨“构建和谐社会与妇女发展”研讨会,会议总结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研究了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章程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学会名称变更为妇女研究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与妇女发展”进行了研讨与交流,表彰了优秀论文。近80人参加了会议。市社科联副主席、市社科院副院长许勤彪、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陈志卫到会祝贺并讲话。会后,完成妇女研究会法人代表等变更手续。

3、12月4日,组织开展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市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4、12月7日,召开了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会议;12月27日,召开女企业家协会*年会。

5、12月13日,伊敏芳主席赴北京参加全国妇联九届三次执委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伊主席替补为全国妇联执委。会后,伊主席向市妇联机关干部传达了全国妇联会议精神。

6、12月22日,召开宁波市农村女性创业就业工作会议。

7、12月24日,在《宁波日报》上登报评选宁波市首届“十佳创业女性”。

8、12月29日,召开宁波市家庭教育会议暨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会议总结宁波市家庭教育工作,研究下步工作计划,选举产生新会长,市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表彰了获奖论文。

9、对我市妇联系统《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全国、省妇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分析制、信息通报制、大案要案回访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10、完成几项先进的评比推荐工作:全国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新闻人物。

11、组织开展*年度宁波妇联系统创新奖评选工作,并推荐两个项目申报省妇联组织的创新奖。

12、发文认定*年下半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13、与媒体协商,在2006年开设妇联工作宣传专栏:在《宁波日报》城市周刊开设“接待室的故事”、“家庭风景线”两个专栏;在《宁波晚报》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在宁波电视台《百姓》栏目宣传宁波女性系列故事。

14、完成文字材料: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宁波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2006—2010年)》(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妇联综治、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及2006年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答复的自查反馈总结,《女子学院的现状及下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报告,妇联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及台帐整理,2006年市妇联在市委党校的主体班次培训计划。

15、做好市妇联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指导儿童乐园完成中层干部竞聘工作。

16、制订元旦春节期间的访贫问苦工作计划,并做好助学结对工作。配合扶贫办了解我市贫困家庭情况。

17、印制《基层妇女工作优秀实例》并下发到基层。

18、完成省、市妇联执委替补和增补工作,完成相关的报告。

19、配合市发改委完成“十五”、“十一五”规划展览资料征集工作。

20、做好改版后的宁波妇联网的每日信息更新工作,完成妇联党总支部党员信息库更新。

21、完成市妇联调研室成员调整工作。

22、12月14日,召开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筹备会议。

23、完成2006年度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

24、完成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窗建制工作。

25、做好元旦期间值班、安全检查工作。

26、分别筹备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和市妇联机关工会换届会议。

妇女主席工作总结第7篇

乡妇联于今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通过换届,不断加强乡镇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使之成为政治坚定、服务妇女、开拓进取、发展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要求

1、主要任务:审议并通过乡妇联上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乡妇联新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2、时间要求: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安排换届选举工作,向县妇联和乡党委提交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提出新一届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出席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起草上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关于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起草妇代会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

(2)实施阶段: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章程》有关程序,如期开好妇代会。

(3)总结阶段:主要是总结经验,同时上报选举结果。

三、代表产生的条件及办法

1、代表条件: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关心妇女群众生活,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在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方面能发挥表率作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社会声望,在本村、本单位、本行业所代表的社会层面上有一定的影响。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

2、代表产生办法:在组织推荐、妇女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村、单位党支部、妇代会组织开展竞职演说,同时进行群众民主评议。由村、单位妇女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妇女代表大会择优选举或协商产生,经本单位党支部审查同意后上报乡妇联。各村、单位将代表登记表于7月29日前送乡妇联。

四、代表名额分配和要求

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7名,代表的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占50%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的占80%以上。要求党员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权益维护”等县级以上各类先进人物占一定比例,适当加大种养殖大户、女经纪人、女大学生村官、女企业家等阶层人士的比重。对于创业能人(包括种养殖大户)、村居女干部、计生联系员、文化能人、孝老爱亲典范等人员优先推荐。

五、执委会的组成

乡妇联执行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委员6人。

六、执委条件

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对妇女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在广大妇女中拥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

七、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7月5日至7月18日)。召开乡妇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就乡妇联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基本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进行部署。

2、组织培训(7月15日至7月22日)。组织乡妇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领会基本精神,掌握操作流程,确保换届工作符合有关要求。

3、选举产生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乡妇联第十六届执委和出席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7月20日至8月中旬)。各村、各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可以采用召开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妇女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乡妇女代表大会初步人选。由乡妇联会同乡组织办结合代表结构、工作表现等情况在初步人选中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乡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乡妇代会代表。出席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乡妇联第十六届执委由乡妇联汇总各村推荐情况,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报乡党委批准,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4、召开乡妇女代表大会(8月中旬)。差额直选县妇女代表和乡妇联执委。选举采取差额直选的办法进行,其中乡妇联执委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3%,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3%。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

5、召开新一届乡妇联执委第一次全体会议(8月中旬)。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并及时向乡党委、县妇联报告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