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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10-01 16:49:14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1篇

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接到通知后,校长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会议决定,由安全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积极检查,消除隐患。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2篇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达到每栋住宅楼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年6月2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确保每栋住宅有一名消防宣传员。年6月30日前,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开展义务消防宣传员培训工作。年7月份开始,总结和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施消防宣传计划。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动员部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的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和部署聘请消防宣传员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指定负责人和专人跟踪落实;要动员企业员工和小区居民、村民自荐或推荐人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聘请消防宣传员。以住宅楼宇为单位,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楼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单位家属楼由单位负责,村民自建住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每栋住宅或户数不超过50户配备1名宣传员为原则,如实填写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名册登计表(附件1),并向宣传员颁发聘书。

(三)统计人员名册。6月25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登记表上交社区民警(专职民警);民警收集后统一上报派出所;6月27日前,各乡镇派出所汇总后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总结和检查。6月30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组织消防宣传员进行培训,制定有关消防宣传计划,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五)实施消防宣传计划。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宣传员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后定期总结消防宣传员工作情况,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县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居民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在发生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偏弱,暴露出家庭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家庭防火意识,对于减少家庭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推进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聘请义务消防宣传员工作。

(三)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有一定宣传能力、懂基本消防知识的公司员工、居民(村民)和干部职工等主动报名,积极参与。尤其是要结合当地消防志愿者行动,吸引优秀消防志愿者参与,尽一切努力争取更广泛各界人士的支持。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高层住宅;防火安全;研究

当前大中城市迅猛发展,居民对住房的需求与城市土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高层住宅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虽然目前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比较完善,但高层住宅小区的防火安全防范现状却不容乐观。

1 高层住宅防火安全工作存在问题

1.1 居民消防知识参差不齐,火灾隐患层出不穷

高层住宅小区住户众多,居民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个人素质等差异较大,有些业主存在房屋空置、房屋出租等现象。总体来讲,高层住宅居民自身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更有一些不良生活习惯阻碍了防火的有效性。如业主使用的装修队伍参差不齐,可燃装修材料大量使用;有的居民私自拆装、移动燃气管道、灶具,埋下火灾隐患;有的家庭家电大量使用、电气线路更加复杂、容易造成短路致火;有的居民在走道、楼梯间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的杂物,有业主为了方便,把前室或楼梯间常闭的防火门用杂物顶住,使防火门常开,一旦发生火灾,大量浓烟会沿楼梯间扩散到上层,人员难以通过楼梯疏散到地面。

1.2 物业对小区防火监管不力,消防设施难以及时更新

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维修关系到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事关重大。物业主虽然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但责任制不落实、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或流于形式,而导致大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有的消防器材缺失,有的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形同摆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1.3 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物业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淡薄,重防盗轻防火。管理人员自身缺乏消防知识,不少保安和工作人员在对一些基本消防常识的认识上都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管理了。消防安全素质、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等,都是影响高层住宅火灾事故的关键因素。有的物业履行的只承担些简单的收费、巡逻、保安等职责,其消防安全管理均为空谈。

1.4 消防通道及消防车扑救面被占用严重

随着城市私家车的拥有量越来越多,由于车位设计不足,小区即使有地下停车场,车位根本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很多业主将汽车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两侧及小区空地上,占用了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扑救面,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快速及时地到达火场展开扑救工作,极易造成火灾的蔓延扩大。

1.5 消防部门警力有限,防火监管相对薄弱

警力不足致使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放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对数量众多高层住宅小区却无暇顾及,一般都由辖区派出所监督管理。基层派出所民警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一般只能开展较为粗浅的消防执法,比如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水枪水带是否缺失、灭火器是否失效等,对高层住宅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难以发现,致使城市高层住宅防火监管不力或薄弱。

2 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防范的措施与建议

高层住宅防火安全防范的新情况层出不穷,探索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有效体系与机制,建立一种多元化、全方位防火工作机制,使防火工作形成规范,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势在必行。

2.1 政府部门完善立法,强化经费保障,维护高层住宅居民的基本权益

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职责进行明确。政府要针对当前实际,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增设一些特殊条款,加强消防设施的经费保障,能够确保维修费用及时支取到位。

2.2 物业管理应打造全方位防火安全体系

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选择经消防部门进行培训合格的专门从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建立高素质的防火安全工作队伍,对小区保安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使小区保安队伍成为防火安全的主力军;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经常组织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提高整体消防素质;建立小区消防服务档案,对每个居民楼情况进行建档,并建立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档案;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应纳入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并成为小区群众、团体的自觉行为,增强防火与人的亲和力。

2.3 消防监督部门要全过程、多元化实施执法与指导工作

严把高层住宅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消防监督,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严格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小区内消防安全;加强此类高层建筑的灭火演练,熟悉建筑内部构造及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处置和有序疏散群众;应经常深入小区,进行消防教育宣传,以增强居民的消防意识;消防监督部门对物业防火安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高高层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能力;重点加强对责任区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和指导,使之掌握防火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其防火监督执法水平。

2.4 全方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进家庭防火设施建设,提高居民防火自救能力

城市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后,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方位、多形式、多措施,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其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要不断加快家庭防火设施建设步伐,指导家庭配备灭火器材、逃生工具,积极参与防火实战演练活动,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火情发生时可以进行科学自救和灭火。

3 结束语

总之,大中城市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已成为当前城市消防防火工作的重点之一,全面透析掌握高层住宅小区防火的新特点、新问题,努力构建安全、和谐小区环境,全面推进城市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5篇

一、高层住宅小区是防火救灾逃生方面的难中之难

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是个世界性难题,高层住宅小区则是此难中之难。其难点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1. 高层住宅小区具有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的所有突出难点

高层建筑防火救灾逃生主要有以下突出难点:失火时往往出现“烟囱效应”,而且建筑物越高“烟囱效应”越明显,甚至形成“立体火场”;楼层越高风速越大,风助火势迅速扩大灾情范围及破坏力;消防登高云梯车举高有限,且其举高提升速度赶不上高楼长高速度,极大限制了从外部扑救的时效性,而救灾中时间和速度就是生命;高层建筑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进行扑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而这仍是薄弱环节。因此,面对这种高层建筑火灾对生命、财产和社会、人文、生态环境的危害,政府主管部门在长期认真抓管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又突出科技原始创新的重要作用,而将“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问题研究”列入了已于2012年3月正式启动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重大项目,并组织官方和民间的科技与管理精英参与集体攻关。

2. 人口高度密集且是老小弱势人群常住之处

高层住宅小区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主要用于居住的高层建筑(即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或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即高100米及以上的建筑)群,或者住户达到数百户以上的独幢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其设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治安管理上具有相对封闭性。因此,高层住宅小区不仅是人口高度密集之地,更是老人与孩童这种防火自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其数量比例还相当大。在一个住户为1000户左右的高层住宅小区,老人与孩童总数一般可达1000人左右。人口高度密集且是大量老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是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小区发生火灾时往往出现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主因之一。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住500户居民的教师公寓楼发生大火,就出现了58人遇难,70多人受伤,“立体火场”造成房产损失近5亿人民币的震惊国内外的惨状。

3. 高层住宅起火原因更为复杂

高层住宅引燃火灾的原因除了一般火灾事故涉及到的地震、雷击、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它不可知因素外,更多地则是电器老化或损坏事故、厨房用火不慎、吸烟引起床被窗帘等易燃物火苗蔓烧、家用电器或设备操作不当、儿童玩火等。引燃高层住宅或小区火灾的这两大类因素,均伴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持续上升期以及全球进入地震活跃期而频繁作用。例如:在节假日或大型社团活动仪式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则引发了高楼外墙大面积起火或过火;在包括高层住宅在内的高楼内聚餐、吸烟、饮酒、烧烤等引燃大火或过火;星罗棋布在各高层住宅间的高楼或非高楼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单位因各种常见的或不常见的原因造成失火并且延烧至邻近的高层住宅;地震多发造成的高楼火灾频发等等。

二、高层住宅既是消防管理重点也是防火自救培训难点

1. 高层住宅成为消防管理重点的主要原因。第一,高层住宅或小区是防火救灾逃生方面难题中的难题,其火灾一旦发生若不能立即扑灭会迅速形成“立体燃烧”,这时从外部进行扑救则难度很大,从而导致所谓的“恶性火灾事故”结局。因此,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和“因时立政”古训,在“防火”与“救灾”都重要也都是难点但“救灾”难度系数更大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或杜绝火情发生亦即以“防火”为前提就是最好最明智的选择,而以“防火”为前提的政府管理部门必然会将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自已工作的重点。第二,高层住宅或小区比一般高层建筑的起火原因更加复杂多样、火情更容易发生。“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因此,立足于“防火胜于救火”思路的政府管理部门也必然会将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第三,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总数中,高层住宅火灾约占四成,死亡人数却高达70﹪,此与高层住宅或小区内人口高度密集且为大量老人与孩童这类防火自救弱势人群常住之处有直接关系,故而高层住宅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必然会成为以“救人为第一”目标的我国政府消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 高层住宅成为防火自救培训难点及情况说明。第一,高层住宅不仅是人口高度密集之地,而且常住小区的老人和孩童这二类防火自救弱势群体数量相当大,一般占到小区总人口的1/4左右,而这类人群显然不适合参加几十层高楼的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演练。第二,高层建筑消防演练中常常出现“安全通道”即人群疏散时可步行上下的楼梯拥堵和演习时间长的现象。有资料显示:以铁的纪律闻名于世的联邦德国在50层的建筑内进行疏散演习,通过安全楼梯将人员疏散完毕耗时2小时11分。若将此演习移至高层住宅进行,则别说火灾蔓延速度大大快于人类双脚垂直下楼梯的速度,健康老人和孩童显然也无法坚持参加完全程演习,何况其中还有诸多体弱、多病者。第三,高层住宅或小区居民除老人和孩童以外,绝大多数人都分散在各行各业中工作,其中许多人晚上下班回家后要忙着处理各种家务,然后要休息以缓解一天的疲累,且许多人上下班时间甚至休息日也不固定,故而很难找一个统一时间将大多数人集中起来培训。正因为以高层住宅为突出代表的各类高层建筑防火逃生存在种种难题,以及对上述种种民情民生的考虑与关切等,“人群疏散与火灾安全”成为了政府“973计划”之重大项目“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问题研究”的次生重点研究对象或分支研究项目之一。

三、应对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管理和培训难点的对策建议

为助力破解难题,下面针对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防火自救培训难点提出切合我国国情和民情而且具有可行性和一定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1. 一个培训方式上的对策建议——实施高度“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培训方式。

结合每户内部建筑构造、装饰布置、人口年龄结构等特点,将整个小区消防安全培训,从过去以宣传教育和外部巡视为主的方式转化到“化整为零”、“因户制宜”、“因人施教”的针对性很强且突显高度“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培训方式上来。具体而言,即消防部门与社区职业消防小组一起,每年平均1—2次进入到每户人家家中,有针对性地对每位成年人讲解自家消防安全知识,强调火灾的危害及防火的重要性,再借助携带去的、安全度较高的灭火及逃生器材,手把手地教灭火、避火及逃生技能。按此方式培训,既可实实在在地强化高楼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乃至救人的能力,还可持续调动广大住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甚至可激发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造高层住宅室内附属消防设施以供各种逃生器具储存和使用的兴趣。“住户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开发商投资消防设施的积极性”,会促成各类已有的或新发明的自救逃生器具扩大销售面,从而降低高层住宅或小区消防管理难度,也会因许多人熟练掌握自救或救人方法且有现成的逃生器具可用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一个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对策建议——即实施配套管理模式,包括“点面配套管理”和“信息配套管理”。

“点面配套管理”是指政府消防工作中对高层住宅小区这个“面”与高楼单元住户或用户这个“点”的配套管理,并将管理重心落到“点”上,因为单元住户是整个社区或社会消防事业的细胞,其重要性如同“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如果社会经济发展不落实到一个个企业,则不能形成实体经济;如果社会消防工作不落实人口高度密集的高层住宅小区每一户人家,则消防安全保险度不能提高。

“信息配套管理”是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多层级的火警信息沟通与通讯工具配套管理。这除了消防部门内部各层级人员之间的信息及沟通的配套管理外,这里还建议有关部门启用下述高层住宅小区住户“防火逃生专用对讲机”号码信息及使用配套管理。其具体内容是:将防火逃生专用的、按规律编制通讯号码的专用对讲机有偿配置到户。每户对讲机号码不同,除了各户自家成年人知道外,只有消防中队或支队及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小组几个人知道。单元住户或租户更换时,新业主或新租户需携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件及资料到消防大队或中队专设部门进行保密性更换。每户对讲机可直接连通两极:一极连通消防部门“一体化”公众服务平台系统的火警服务专机;一极连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专职性兼准公益性的消防小组成员对讲机。这样进行信息沟通与管理配套的好处是:

一是消防部门可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接到报警电话,从而迅速出动警力赶往火灾现场扑救,避免高层住宅火灾上升到恶性等级。如上海胶州路公寓大楼恶性火灾就与消防中心接到火警电话迟了约21分钟有相当大的关系(据楚天消防网报导:这场火警报警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3:53分左右,而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时间为当天的14:15左右)。

二是消防部门在2—3分钟的极短时间内同时接到同一小区、同一高楼的数个对讲机报警,可大大提高其对警讯真实性的判断力,从而提高出警速度和效率,降低该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人员接到电话,可与其他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一起立即赶往出事楼房,用自己十分熟悉的楼内公共消防设施和掌握的灭火方法,将火灾熄灭在初起阶段从而避免后续损失。

四是消防部门和小区消防管理小组还可通过对讲机安抚、稳定处在起火高楼中住户的情绪,并用一个个简单指令引导已被火灾危及安全者避火或按平时培训的方式乘上救生器具逃生,从而避免群死群伤现象的发生。

五是在适当时机消防部门还可通过对讲机,对众多高楼住户教授防火自救知识,打好防火救灾及逃生的“全民总动员”乃至“全民皆兵”之战。

上述应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及培训难点的“点面配套管理”与“信息配套管理”不仅强调“以人为本”的实效管理,而且均突出强调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细节上。总之,建立并完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培训方式上的“细节管理”、“配套管理”以及“化整为零”、“因户制宜”、“因人施教”等针对性很强且突显“人性化”的“散兵游勇式”管理培训机制,是一条符合事业发展共同管理模式与规则的,能助推我国消防事业不断顺利发展,并降低高层住宅或小区防火救灾及逃生难度的可行之路、有效之路。也是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求之举。

参考文献:

[1] 吴启鸿.透视全球及中国火灾[J].水上消防,2003,(3).

[2] 赵泽明.世界各国的火灾成本统计——来自世界火灾统计中心的调查报告[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5,(5).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6篇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对策

随着城市经济的调整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居住环境日益得到改善,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不断涌现,一些商住小区裙房可燃物较多,人员集中,并有一定数量的可燃装修,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情易形成灾害;同时由于居民住宅大量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各种家用电器又大量进入居民家庭,讲究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致使火灾发生因素增多,对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的威胁。因此,人们迫切的要求住宅小区在消防设施和管理上采用有效的措施,以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一、住宅小区的基本特点

1、规模大、居住人口多。现代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很多,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等是现代住宅小区所不可缺少的附属建筑,规模普遍较大,居住人员普遍较多。如广西北流市碧桂园小区占地面积600多亩,建成后可容纳16.8万人,以现今北流城区的人口10多万计算,相当于再建一个北流城区。

2、高层住宅发展迅速。在人口膨胀,迅速城市化发展的情况下,城市土地寸土寸金,房屋建筑占地越发珍贵,高层住宅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呈现迅猛发展势头。如广西北流市在2006年前尚无高层住宅,经过5年的发展,现建成或在建的高层住宅小区15个,共有53栋高层住宅。

3、居住建筑密度大。建筑密度是是指 建筑物 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 建设用地面积 之比,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其居住建筑密度应愈低。根据1980年国家建委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由于不少大城市用地紧张,目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居住建筑密度有的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居住建筑密度大的特点。

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目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机构不全,缺乏制约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消防知识普遍匮乏,专业性的工作很难体现,不能当好居民的管家。但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很少,造成很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有些设施已经损毁了好一段时间,但是没有及时的去维护、保养,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容易小火酿成大灾。

(二)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被占用。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但住宅小区内道路边汽车停放、堆积杂物挤占消防车道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登高面地面划定停车线,默许居民随意停车,致使很多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被占用,给住宅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带来困难。

(三)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根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规定,“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而实际上,有些物业服务企业将消防控制室与监控室等多功能合一,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多数只配备了一名,有的保安临时充当消防专职人员,有时甚至出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大门紧闭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后,由于操作不当或者不会操作,这些消防指挥中心成了摆设,巨资设置的消防设施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不少住宅小区在消防验收时都完好配备了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探测器、防火门、防排烟系统、灭火器、手动报警装置、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但由于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设施损坏、挪用时有发生,不少居民为了行走、通风和采光方便,将前室、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常开,一旦发生火灾,防火门将无法起到阻止火势蔓延、防止燃烧烟气流动等应有的作用,给疏散逃生带来很大的困难。很多屋顶跃层式住户将消防通道占为己有,搭建阳光房等永久性建筑,使屋顶不再连通,致使消防通道被占用。

(五)消防技术装备滞后。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依靠外部消防装备条件即消防车辆装备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广西玉林市高层建筑数量与扑救高层建筑的消防装备不相符合,装备缺口严重,落后于全国同类型城市。目前,全玉林市仅有举高消防车2辆,高喷消防车1辆,全市2个区、1个县级市和4个县均尚未配备举高消防车和高喷消防车,现有装备已难以应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际需要,装备亟待加强和完善。

三、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议各级综治、公安、民政、住建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部门应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考评范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考评;民政部门应将住宅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对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住建部门物管机构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防火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住宅小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针对性地展开工作。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职责,可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手段。

(二) 成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住宅小区应成立由居(村)委会负责人牵头,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单位(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住宅小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由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住宅小区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制度;2、每月应对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3、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居民家庭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三)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为增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应努力提高“四个能力”,全力做好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日应对住宅小区的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台帐,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应对住宅小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对公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住宅小区内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橱窗等消防知识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住宅小区“防火公约”,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防火知识宣传资料,确保每年有80%以上的居民家庭直接受到消防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次以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灭火和安全疏散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或演习活动,使住宅小区群众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火场逃生自救等基本技能。

(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一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备建设,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保证平时准备好,战时用得上。二是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倡导并推动居民家中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及逃生器材。居民家庭配备一个小型灭火器是很有必要的。它对扑救初起火灾,控制火势蔓延,争取待援时间,减少损失,具有较大作用。而且就居民家庭日益提高的消费水平来说,一个家庭配备一具小型灭火器还是可行的,而它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可以说是“花小钱,买大平安”。三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门卫、治安岗亭等场所应集中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包括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并明确专人保管,确保完好有用。

(五)合理规划建设消防站。城市住宅小区要按照公安部和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的规定,结合住宅小区的商业、人口密度、建筑现状以及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合理地设置消防站,具体要求是:消防站的布置,以接到火警5min内能达到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尤其是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住宅小区,应规划建设相应的特种消防装备的消防站。有些城郊的住宅小区,如离城市消防中队较远,且小区人口在15000人以上时,应设置一个消防站,消防站应尽量选择在责任区的适中位置并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地点,消防站边界距小学校、医院、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应小于50m。

城市住宅小区是许多家庭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小区安全,居民家庭才安全、社会才安定。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不仅关系到小区管理问题,而且也关系到城市的规划和建设问题,本文只是简要概括地介绍了住宅小区的现状与防火对策,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小区在小区居民防灾、救灾的意识,防灾宣传教育,灾害互助体制,救灾器材的配备和设置,救灾训练和演练等方面必将形成完整的体制和机制。

参考文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2]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3]部门规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住宅小区;电气设计;安全可靠性

【引言】:住宅的总体电气设计是住宅小区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家用电器的种类和数量也迅速增加,使生活用电量增长较快,以前住宅电气设计的容量选择及布线等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人们不仅需要现代化家庭电气设备,也需要住宅小区的电气服务设施。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时必需考虑生活小区整体电气设计与住宅每户电气设计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设计。

1.电气负荷的计算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的计算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内容:住户用电、住宅公共用电(门厅、楼梯间、架空层照明,住宅楼电梯,生活水泵,地下车库用电以及住宅区配套居委会,老人活动室,物业管理等)、商业用电(包括店铺、商场、娱乐及学校、诊所等公建)、总体用电(包括道路照明、景观及广告照明,以及动力设备用电)、消防用电等。一般在进行小区的规划或初步设计中,可以采用负荷密度法来对小区的电气负荷进行估算。由于建筑物的功能不同,其负荷密度也随之不同而不同【1】。整个小区的计算可依据公式来计算:

Pjs=K∑KiφiSi

式中:Pjs 小区的计算负荷(KW)

φi 单体负荷密度(KW/O)

Si 单体建筑面积(O)

K 小区的同期系数(0.4~0.6)

Ki 单体电气负荷需要系数(0.6~0.8)

i 1~n,n:小区单体的数目

2.分荷负级及供电系统

住宅小区是否设置高压开闭所以及设置几个变电所,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供电方案要求,以及用电容量、负荷性质、所址环境及节能等因素进行设计。

合理选用的电压等级对住宅小区供电,将直接影响小区今后的管理及经济运行,然而,采用什么样的电压等级对住宅小区供电,要取决于小区的规模及小区的电气负荷。

2.1当小区电气负荷小于200KVA时,供电范围在200米以内,可以采用低压为380/220V供电。

2.2当小区电气负荷大于300KVA时,应采用高压供电,以实现高压深入负荷中心,从而达到减小线路损耗,降低电压损失的目的。

2.3当小区电气负荷小于8MVA时,可以采用10KV电压等级供电,在小区适当处设置10KV/0.4KV/0.23KV变电所。设置的位置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变电所系统容量控制在3.2MVA以下;二是变电所的控制供电半径一般控制在250米以内。在小区的建筑群体中,有高层建筑,有多层建筑,对高层建筑中的一些电气设备和消防设备,属于一级负荷,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以确保供的可靠性【1】。

3住宅小区用电容量的计算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的计算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内容:住宅用电、住宅公共用电(楼梯间照明,住宅楼电梯,生活水泵,地下车库用电以及物业管理,消防用电、环境照明等)、商业用电。

3.1 住宅用电

由于我国幅原辽阔,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差异很大,每一地区每户用电量的计算各有不同。但大多数计算方法,都是根据每户的建筑面积,采用统一规定的用电量。

3.2 住宅公共用电

住宅公共用电负荷应包括楼梯间照明,住宅楼电梯,生活水泵,地下车库用电以及物业管理,消防用电、环境照明等等用电。其计算方法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因为其用电设备组的有功功率的计算负荷已由建筑设计院给出,所以在小区配电系统设计时只需计算配电干线或变电所的有功功率的计算负荷,即Pjs=KΣPΣ(K×Ps)。其中Kx为需要系数,消防负荷的需要系数取1,而其它公共用电负荷的需要系数一般取0.8;Ps为用电设备组的设备功率;KΣP有功功率的同时系数,取0.8~0.9。一般情况备用与消防负荷不考虑在计算负荷之列,仅当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大于火灾时切除的非防设备的计算负荷时,应按消防负荷加上火灾时未切除的非消防设备负荷计算低压总设备功率【2】。

4. 单元低压配电及配电干线的敷设

一般根据住宅楼的类型及其相应的单元的户型和户数确定单元的配电形式,多层住宅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采用经低压电缆分接箱向各单元放射式供电,其表计采用集中安装方式,表箱可以集中安装在楼道间负一层至一层半之间的墙面上,装在负一层时,应满足相应的照明、通风、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5.防雷保护及安全接地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建筑物一旦发生雷电波侵入,就会造成严重后果,轻则毁坏电气设施,家用电器,重则造成人身伤害。除按照传统的防雷、基础接地以及高层建筑的防侧击雷设计外,还要考虑在住宅中电脑等弱电设备越来越多的使用,对防止雷击电磁脉冲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卫生间装设电热沐浴器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以保证安全。

6. 小区内道路及景观照明

为了给人们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其景观设计已成为小区规划设计必不可少的一项。通常结合公共绿地布置若干景点,如雕塑小品、花坛、音乐喷泉、儿童游戏场所等,有的需用不同的灯光来点缀。尤其是路灯,不仅是夜行交通的需要,同时也为小区夜景增辉不少。 居住小区道路及各类景点的照明应分段由临近的小区变电站供电,采用地下敷设的低压电【3】 。缆专用回路环型供电,既美观又可靠,根据照明需要选择不同的灯型,力求灯具统一中有变化。控制设备及变压器可设在变(配)电站内或变电台上,实行光电自动集中控制。当夜幕降临,照度达不到设定值时,光电控制器自动接通电源,灯光点亮;当黎明已至,照度达到设定值时,光电控制器自动切断电源,灯光熄灭。如小区较大,可在一处安装控制设备进行“接力”控制。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发展,现代住宅小区对电气设计的要求在不断的提高,虽然要将住宅小区的电气设计做到十分完美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我们电气工作者与时俱进,不断的学习和探讨工作经验,与业主、施工单位等密切沟通和配合,就能为住宅小区的用电提供优质的保证。

【参考文献】:

[1]田纯.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J].陕西建筑,2009,(3).